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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保密心得体会和方法 银行反洗钱保密制度总结(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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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保密心得体会和方法 银行反洗钱保密制度总结(四篇)
2024-04-05 00:02:04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有关反洗钱保密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网上银行使金融服务从柜台延伸到网络,具有无纸化交易、服务方便、快捷、高效、可靠、经营成本低廉、简单易用等特点,为社会经济活动带来了很多便利。同时,网上银行业务所特有的便捷性、隐蔽性、虚拟性、复杂性和跨国性,也为不法分子的洗钱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使反洗钱工作面临着诸多问题,给金融机构反洗钱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农发行有网银业务,因此也存在相关风险。 网上银行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如下,

1、网上银行缺乏法律法规的保障

网上银行是经济金融活动的一部分,它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障。目前,我国仍然没有一部完整的关于网上银行的法律规章制度,缺乏对网上银行严密有效的监管措施,并且,现有的反洗钱法律法规主要针对的是金融机构或特定非金融机构的传统业务,很难规范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法律法规的缺失给不法分子添加了更多的便利,增加了反洗钱的难度,使网上银行的经济金融活动不能正常有秩序的进行。

2、网上银行无纸化交易增加了监查可疑交易的难度

网上银行业务采用的是无纸化交易,客户通过互联网可以随意自主地汇划资金,无须注明用途,没有原始单证,只有业务流水和分户账。在传统支付交易的办理中,客户需要到银行柜台上填写相关票证,写明交易的时间、金额、用途等要素,并签名确认,一笔交易要经过多个相关工作人员的经办、授权、审查才能办理,在如此严密的业务流程控制下,多次、频繁发生的大额交易很容易被察觉。与传统的业务办理流程相比,在无纸化交易的过程中,银行更难对其资金进行监控和分析,这也就增加了对可疑交易监查的难度,更利于洗钱犯罪行为的滋生。

3、客户身份识别问题

客户身份识别是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第一道关口。金融机构通过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及时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可疑客户,从而在源头上预防洗钱犯罪,有效保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但是网上银行业务的隐蔽性和虚拟性严重妨碍了客户身份的识别。现在,许多网上银行的信息交流和业务办理,都可以在几乎匿名的方式下进行,匿名的方式导致无法辨别客户的真实身份,这为洗钱者提供了方便之门。

4、交易机制不够严格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支付转账等业务时,没有相关机制对其交易进行限制,例如在实际操作中,有的行对个人网上银行客户单笔支付金额和每日累计金额不予以限制,任凭资金自由进出,这种宽松的交易机制无疑为洗钱等非法分子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网上银行业务不断完善,业务量持续增加,怎样持续稳健的发展网上银行业务,防范打击利用网上银行业务洗钱等非法犯罪行为,已成为广大金融机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以下提出几点关于网上银行反洗钱的建议,

1、建立和完善网上银行反洗钱法律法规

加强和完善网上银行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对网上银行支付交易严密有效的监管,是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的重要措施。我国网上银行发展迅速,而相应的法律法规无法满足网上银行目前迅猛的发展现状。所以,必须及时建立和完善网上银行反洗钱法律规章制度,以便规范网上银行业务,避免网上银行监管出现纰漏。 2、完善交易纪录信息的保存由于网上银行采用的是无纸化交易,对于交易纪录信息的保存方式存在一定的缺陷,银行很难对其资金进行监控和分析。因此,必须对交易记录信息保存作出明确规定,完善网上银行业务交易纪录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核查时能够及时还原交易信息,防止洗钱行为的发生。3、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相关条款规定,金融机构利用网上银行为客户提供非柜台方式的服务时,应实施严格的身份认证措施,强化内部管理程序,识别客户身份。所以,网上银行业务在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时,应该做到严格执行客户网上银行业务准入时的身份认证,确保客户身份真实,金融机构应通过实地调查等措施,掌握客户的真实情况,以此来防范客户利用虚假材料开户、交易,规避洗钱犯罪的发生。

4、完善网上银行交易机制

宽松的交易机制会给不法分子更多钻空子的机会,所以应该改变过于宽松的交易模式,设置一些限制来杜绝洗钱犯罪行为的发生。例如在网上银行业务引入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对单位客户网上业务设定累计金额限制等等。此外,还应该完善网上银行交易监控技术手段,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进行自动、及时监测和记录,使数据甄别分析智能化,使反洗钱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为异常交易的识别提供基础信息,提高网上银行洗钱活动的敏锐度、时效性和准确性,为打击网上银行洗钱犯罪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总而言之,我们要重视和打击洗钱等非法犯罪行为,通过不断的探索、实践,逐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反洗钱预防体系,切实提高反洗钱防控水平,将洗钱活动阻止于发生的源头,维护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保证国家金融经济体系持续稳健发展。

有关反洗钱保密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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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客户认同程度较低

金融业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有一个重要原则,即“了解你的客户”,对此,客户很难认同,认为“自己的钱自己有自由支配权,凭什么要受你约束”,而企业则认为经营业绩、资金流水及流向等是商业秘密,银行也不能随便干涉。

(二)金融机构重视程度不够

很多金融机构内部都有一个很统一的错误认识,那就是认为反洗钱工作只是反洗钱部门的职责,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其实反洗钱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并非反洗钱部门凭一己之力就能胜任,因为重视和认识不到位,就会导致金融机构内部反洗钱工作执行大打折扣。本人梳理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人民银行官网公布的反洗钱处罚数据,从已公示的处罚信息来看,2018年共对368家义务机构进行了反洗钱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已突破亿元大关,共计13093.13万元,个人处罚近千万,共计941.37万元。其中处罚原因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占反洗钱违法行为的比例近70%,在必查必罚的情况下,客户身份信息登记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依然存在,这充分说明部分金融机构无视反洗钱工作原则,对反洗钱工作中相关规定的置若罔闻。

(三)内控制度管理水平不足

目前,大多数金融机构普遍建立了反洗钱管理的相关内控制度,但制度比较粗糙,多是监管要求的落实和工作规范的步骤,对于产品洗钱风险、业务流程控制关键点、洗钱类型及相关系统案例模型的实际内涵、表现特点及防控措施,没有很仔细的体现在内控制度上,已有的内控制度规范的内容太大太广,对反洗钱一线岗位人员及普通业务人员的工作指导没有起到实际作用。再者,部分金融机构各层级反洗钱职责缺失,反洗钱岗位多数为兼职人员,且与业务操作岗位混淆,形同虚设,岗位责任制无法真正落实到位。导致制度虽有,但操作性不强,内控制度没有最有效的发挥出来,制定出来的规章成了挂在墙上的制度,没有真正起到规范行业行为操守的作用。

(四)岗位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反洗钱是业务性比较强的工作,工作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整个行业、整个系统的业务成效。目前,很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模式主要是系统基础流程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较多,实操案例的“实战化”较少,如此难免出现“纸上谈兵”,重理论轻实践的情况。监管机构发布的风险提示及案例,往往也并不适用于基层金融机构所在地的洗钱风险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对反洗钱系统功能和操作熟练成程度不足及适合本岗位的洗钱案例风险点学习不够,导致金融机构始终缺乏专业化的反洗钱专业人员。部分营销业务人员在没有接受反洗钱教育及相关的培训就直接上岗,在业务营销或办理过程中遇到一些隐蔽的洗钱活动时,往往难以察觉,当反洗钱岗位人员与其核实可疑客户的案例时,也无法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同时金融机构也因业务繁重,人员少的现象,在反洗钱岗位人员的配备一般都是身兼多职,导致反洗钱岗位人员从业时间短、轮换频繁,洗钱防控经验传承不连续,整体素质不高,工作中容易出现漏洞。

(五)反洗钱系统仍需优化

目前金融机构虽然已经按照监管要求,落实了第二阶段“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系统开发及应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系统筛选可疑交易主要是基于规则,由于其显性化且一段时间段内保持不变的特点,为犯罪分子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来躲避监控提供了有利条件。二是本阶段的反洗钱系统在信息收集、交易筛选和报送环节已经实现高度自动化,但是在分析甄别环节仍需要大量人工介入,仍需要反洗钱岗位人员根据自身经验对洗钱可疑交易进行甄别,不仅工作量巨大,对自身专业素质要求也较高。三是反洗钱数据处理多给予数据仓库进行,由于数据来源多、数据量大,分析结果往往要到t+1甚至t+2才能形成,2、3天的数据转换周期足以给犯罪分子充分的时间转移资金和证据,导致金融机构无法实时采取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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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宣传,正确引导

重点是要突出反洗钱工作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人民伟大复兴”的现实意义,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反洗钱工作的宣传,加强沟通,注重引导,广泛宣传,全面提高社会各界以及广大开户单位、个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知、理解和支持,打造良好的反洗钱工作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预防、报告、查出、打击洗钱行为的反洗钱合力。

(二)风险把控,高层先行

出于保密的考虑,监管机构通常很少会公开披露其在平时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一旦能够突破层层障碍公开披露具体问题,就意味着这些问题需要得到业界的足够重视。所以金融机构高管层需树立正确的反洗钱合规高层基调,通过自身的言行以及对中级管理层贯彻执行的督促来打造出良好的企业合规文化。合规文化不仅可以大幅减少金融机构的违规风险,还是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保障。反洗钱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它同时需要各级部门长期有效地重视、支持,各级分支机构的反洗钱负责人与总部应有一个畅通无阻的对话通道,使总部及时全面了解反洗钱风险,并能根据风险情况及时优化配置各类资源。

(三)引进团队,深入合作

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引进第三方评估团队,每年定期对金融机构反洗钱体系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此项工作不仅可以使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进行系统性的管控和有前瞻性的提升。同时也能向各所在地的监管机构传递一个积极主动的信号,其工作过程也能让各级合规人员和管理层直观深入地了解金融机构总部和各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风险。

(四)制度梳理,完善体系

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内控制度是要根据业务的变化、产品的变化、环境的变化、时代的变迁不断的优化。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制定方面,要坚持“风险为本”的理念,形成风险评估制度为工作基础,业务条线制度为防控手段,系统操作标准为具体抓手,奖惩制度相结合的内控制度体系。并持续开展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梳理,针对制度存在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优化方案和时间表,明确相应负责部门并落实到具体人员,全面详细地跟踪整改优化状况。真正的将反洗钱工作要求贯穿于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始终,切实落实监管机构的各项要求。

(五)整体提升,奖惩分明

金融机构应重视反洗钱人才培养,着力提升软实力,改变重理论轻实践的培训模式,结合本单位业务实际推行案例教学,详尽展示、剖析国内外经典适用案例,同时积极与属地监管机构沟通,获取本地区洗钱手段及趋势的第一手资料。通过组织反洗钱岗位人员及各级业务人员有针对性的学习,持续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敏锐性。结合新媒体的新兴作用,注重业务培训指导和警示教育方式的多样化。建立奖惩制度,强化奖惩措施,将反洗钱工作纳入所有专业部门、辖属机构的绩效考核中,明确兼职反洗钱岗位人员工作量的考核标准,并与绩效分配挂钩。

(六)立足创新,持续优化

金融机构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去除单独的反洗钱系统,在金融机构现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将反洗钱系统功能全部融入业务核心系统,切实解决数据抓取困难、关键要素缺失、转换周期长、接口众多等问题,使之全面满足反洗钱工作要求。同时加强对洗钱新规律的研究和认识,加大研发力度,针对新型洗钱犯罪的特点,及时调整反洗钱系统监测模型和应对策略,更加准确的监测不断演变的洗钱行为。最后要坚持开展客户和交易数据质量的综合治理,数据是信息系统处理的基础,将直接影响反洗钱系统的效率和效果。目前基础数据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交易要素缺失、格式错误、数据类型错误等方面。比如大部分金融机构核心交易系统中都有很多转账交易未记录交易对手信息,这为后期可疑模型数据运算准确性和人工处理案例的时效性都会产生巨大影响。所以需要尽快建立规范的数据质量管理和控制流程,最大程度确保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有关反洗钱保密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为了预防和杜绝洗钱行为在我行发生,确保我行支付结算的稳定。全面推进我行反洗钱工作,打击一切涉及毒品、走私、贪污贿赂等犯罪活动和非法转移资金活动,纯洁社会风气为保证反洗钱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做到反洗钱工作有组织、有安排、有落实,现针对我行的实际情况,成立了反洗钱领导工作小组,由主任王佳碧任组长,徐禹昆、高灿、陈武为成员,系统的对2018年度反洗钱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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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行反洗钱内控制度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定期报告,严格帐户管理,加强柜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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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监督对公业务中大额和可疑人民币资金交易的识别及报送工作,柜面人员每日按时对交易数据进行数据补录以及对案例筛查。同时设立了反洗钱报告员专岗负责每日的反洗钱系统的操作,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反洗钱有关月报,季报、年报的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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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反洗钱业务培训作为法律法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全员业务培训计划中,由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分级落实,并继续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业务,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反洗钱业务培训,宣传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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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行将在反洗钱宣传月开展宣传活动,届时我行将悬挂反洗钱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做到设点发放宣传资料工作和向社会宣传反洗钱工作,柜台人员也要做好发放宣传资料工作和向社会宣传反洗钱工作,使大家认识到反洗钱对社会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和配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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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稽核检查,将反洗钱工作纳入日常稽核检查范围,为反洗钱工作保驾护航。定期对反洗钱工作进行检查,特别是要将帐户管理、现金支付和票据业务结合起来,对临柜人员操作反洗钱业务程序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防止洗钱犯罪活动的发生,履行好反洗钱的法定义务,维护国家的经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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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交流反洗钱工作情况、学习当前

国内反洗钱形势和任务及反洗钱工作的操作技术和方法,并从理论上讲解反洗钱工作的必要性,明确洗钱风险的控制和预防是我行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保证参加培训人员深刻领会反洗钱的重要性,并将培训内容、操作技术和方法传授给其他职工,共同提高、掌握反洗钱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识别可疑交易的能力,履行好这一项重要职责。

有关反洗钱保密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事在人为,人才是第一生产力,反洗钱队伍的人才建设,直接关系到反洗钱工作的水平。本文通过对保险公司人才建设存在突出问题的剖析,揭示保险公司在反洗钱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行业问题有着复杂的根源,解决行业问题,不仅要靠保险公司自身,更多的还要依靠反洗钱监管机构。本文通过对财险行业存在问题的分析,也为反洗钱监管机构提供了一些可以借鉴的监管措施。笔者认为,当前保险业反洗钱队伍建设上,外企做的相对较好,中资保险公司比较薄弱,主要存在以下四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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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反洗钱工作,主要依据是《反洗钱法》以及人民银行、保监会出台的一些规章制度。对法律素养要求较高,具备法律专业背景较为合适。同时,反洗钱工作是融合在具体的保险业务中的,主要体现在保险承保、理赔环节,因此,懂保险业务尤为重要,不了解保险业务,就不知道风险点在哪,更谈不上风险管控。目前保险业法律人才不缺乏,缺乏的是具有保险业务背景的法律人才。由于保险业反洗钱工作是2019年《反洗钱法》颁布才开始开展的,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才储备较少,加上近几年保险公司迅速扩张,行业里很难找到经验丰富的反洗钱人才。尤其是二线城市,专业反洗钱人才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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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保险公司总部外,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反洗钱人员多是兼职,从兼职的岗位来看也是五花八门,保费规模大点的分支机构,多是由法律合规岗兼任反洗钱岗。保费规模小的机构,有财务人员、办公室行政人员、稽核审计人员、甚至是it人员兼任反洗钱岗。一些基层的反洗钱兼职岗,没有反洗钱从业经验,不了解反洗钱工作,也不主动去学习反洗钱知识,连最基本的大额交易、可疑交易的概念都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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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反洗钱岗以兼职为主,反洗钱是其工作的一部分,甚至是很小的一部分,反洗钱工作普遍不被兼职反洗钱岗重视。从管理上来看,谁有考核权就对谁负责。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的反洗钱岗没有任命权,对下级机构很难进行考核。考核措施难以制定,比如一个行政岗兼任发洗钱岗,同时还兼任人事岗、品牌岗,反洗钱工作占到其个人考核的百分比难以确定,上级的考核占其个人考核的百分比也难以确定。况且,一些保险公司的考核制度本来就不科学,只是重视保费规模和盈利金额,其他指标不予关心。直接导致了总部出台的一些好的政策在基层很难落实,以致出现上正中歪下胡来的现象。

保险公司业务员较多,业务员的学历、职业素养参差不齐,不少业务员只关心保费,不把反洗钱工作当回事。多数业务员认为洗钱和保险公司没关系,尤其是财产保险行业鲜有洗钱案例发生,如果连洗钱案例都举不出来,业务员很难意识到洗钱风险,也不愿服从反洗钱人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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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是金融业中开放时间最早、开放力度最大的行业,保险业的市场化也最强。近几年,央企、民企、外企、地方国企等各种类型的保险公司雨后春笋般涌现,一些保险公司刚成立三两年,就在全国各地完成了分支机构铺设,这是在银行、证券行业难以做到的。保险机构的井喷式扩张,人才争夺也最激烈,个别保险公司,一个省级公司集体倒戈,就把公司名字换成了其他保险公司,人员、职场等都没变。

反洗钱,由于不能直接创造经济效益,在保险公司是被看作比较边缘化的岗位,一些公司领导认为反洗钱技术含量低,谁做都一样。反洗钱岗不被重视,发展空间有限。导致一些反洗钱岗不愿意从事反洗钱工作,或者有了好的机会就离开了反洗钱岗位。由于保险业整个行业不够成熟、稳定,以及反洗钱岗在保险业中地位不高,导致了保险业反洗钱岗位流动频繁。在整个金融业中,保险业的反洗钱岗是流动对频繁的。

笔者认为,近年来保险业的飞速发展,导致保险高级管理人才供不应求,反洗钱队伍建设滞后也是必然的。由于当前保险公司市场竞争激烈,尤其是中小保险公司面临盈利压力,往往无暇顾及在反洗钱人力、财力上的投入。个别保险公司成立几年,公司都没有专职的反洗钱岗位,甚至连反洗钱系统都没有。因此,保险公司反洗钱队伍建设,不仅要靠保险公司自身的重视和培养,更重要的是靠监管机构来督促、激励。笔者认为,反洗钱监管机构,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推动保险公司的反洗钱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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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保险业从事反洗钱人员普遍缺乏从业标准和入门资格的“门槛”,这直接导致了反洗钱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尽职水准参差不齐,进而大大影响了反洗钱的合规效率和质量。将反洗钱从业人员的任职资格标准化、规范化是国际反洗钱与反恐融资的大势所趋,它既是各国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的刚性要求,更是各金融机构实施以风险为本进行合规管理的内在需求。对金融机构而言,实施反洗钱合规人员的国际标准认证将大大有利于提升员工的从业水平和单位的风险抵御能力,减少培训资源的重复浪费;对个人而言,参加反洗钱从业资格认证能有效证明自身的反洗钱专业水准,并对实际工作产生直接的改善效果。以下两种门槛可以参考:

一是引入美国的“国际反洗钱师”考试;二是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主办中国的反洗钱从业资格考试,考试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初级、中级考试适用于分支机构,高级适用于金融机构总部。也可以分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分别组织反洗钱从业资质考试。

在反洗钱监管上,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岗提出明确的要求,对于不具有反洗钱从业资格证书的反洗钱人员,有监管部门组织培训、补考,直至合格为止。反洗钱从业资格人员的数量、占比,作为考核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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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保监发〔2019〕26号)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内部审计人员。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应当不低于公司员工人数的千分之五。保险公司员工人数不足一百人的,至少应当有一名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为解决反洗钱兼职较多、人员较少的问题,对保险公司的反洗钱监管也可以参考审计人员的标准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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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反洗钱队伍建设相关制度比较空泛,甚至缺乏操作性。监管机构的“一法四规”以及《保险业反洗钱管理办法》都是宏观的,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提升反洗钱队伍的技能,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是告诉他做什么,作为公司总裁职责是什么?作为一线出单、理赔人员的职责是什么?都要有明确的系统的规定,职位与责任相匹配,便于责任追究与考核。建议由监管机构制定统一的岗位职责指引,保险公司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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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是提升反洗钱队伍技能的有力方式。为提升保险公司反洗钱队伍的专业技能,建议反洗钱监管机构建立洗钱案例库,对不同行业的洗钱案例予以公示。比如针对财险行业建立一个案例分享库,分享国内财产保险行业发生的每一个洗钱案例,也可以介绍国外财险行业的洗钱案例。监管机构在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人员进行培训时,尽量通过案例的形式,来剖析洗钱风险,提出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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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队伍建设也要贯彻“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行业不同,洗钱的风险不同,反洗钱人力资源建设也应有所区分。对于洗钱风险高的行业,监管机构对其反洗钱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力度要有所侧重。

反洗钱工作的考核,不仅仅要对金融机构进行考核、评级,也要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岗进行考核、评级。比如监管机构每年组织一次反洗钱考试,对考试成绩及排名进行公示,督促排名靠后的人员提升技能。可以对金融机构反洗钱人员引入职称评定,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发洗钱人员,综合其知识、能力,予以评定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反洗钱管理师,同时也是对行内在反洗钱工作上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一种肯定。

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还不够成熟、理性,反洗钱监管的时间也较短暂。直到2019年,我国才通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fatf)的验收,达到国际通行标准,也是第一个达标的发展中国家。我过保险业反洗钱水平在金融业中相对较低,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和我过金融业的不断开放,相信在人民银行的领导下,在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亚太反洗钱集团(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apg)等国际组织的帮助下,我国的反洗钱队伍会不断壮大,反洗钱水平很快接近国际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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