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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锁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悟报告 智能锁实训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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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锁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悟报告 智能锁实训报告(5篇)
2023-01-10 14:44:28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智能锁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悟报告一

乙方:

一、项目名称:

1、安防系统:视频监控,红外报警,电子巡更

2、楼宇对讲系统:

3、合同项目范围包括了所有合同标的中各系统施工项目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施工预算报价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乙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满足合同附件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乙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4、合同标的项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认可的功能调整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所发生的、必要的设备、材料及安装费用,甲方验证后签证解决。

二、合同期限:

1、自20xx年6月5日至20xx年6月4日

2、乙方自接到甲方开工书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开工并在合同期限内完工,由甲乙双方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验收。

三、合同价格:

1、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rmb)。 大写: 。

2、工程总造价中包含供方依据本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承包内容及合同条款等规定的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设计、人工、设备材料的采购及供应费用。本工程设备详见合同附件《欣苑小区智能化工程清单》;

3、本合同总价包括合同项目中安装工程的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费及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四、付款及结算:

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 汇款 。

3、进度款支付:甲方按每半年施工形象进度70%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4、竣工结算办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给乙方。剩余5%作为保修款,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5、结算: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中的材料综合

五、设备与材料进场协调:

1、 本合同标的项目实施应满足甲方工程建设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应保证及时和完整性。

2、乙方自行组织的设备与材料运输方式由乙方自定;无论设备与材料来源如何,进场时必须由甲方、乙方、监理方共同进行检验并由乙方填写相关进场检验记录,经监理方和甲方签字,由乙方保留,待工程验收前报送甲方归档。

六、包装与标记:

1、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0058-88包装储运指示标志规定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要有减震,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乙方应在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包装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乙方负责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2、乙方应标清楚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

3、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合同号; 目的站; 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设备名称/机组图号; 箱号/件号。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臵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臵”和“防雨”等字样。

4、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清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书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4份。

6、技术资料应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外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7、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按7.2条款注明上述内容,专用工具也应分别包装。

8、各种设备的松散零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并应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七、 技术服务和联络

1、乙方应及时提供与合同标的项目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检验、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服务。

2、乙方需派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按技术资料进行施工安装、调试和启动试运行,并负责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的处理。在此期间的一切现场施工费用乙方自行负担。现场服务人员的现场补助费、夜间特殊服务费、节假日服务费、食宿费等均由乙方自理。

八、 设备、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检验

1、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乙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标的项目安装以及合同设备、材料自身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甲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处理。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与进厂检验并且签署了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乙方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乙方对设备质量的责任。甲方自行采购设备与材料如存在相关问题,乙方有责任在进厂检验时有根据地提出,否则乙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所有这些正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由乙方整理会同监理方签字,并于工程实施验收前提供给甲方存档。此外乙方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材料、设备由于乙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由乙方处理解决。

3、乙方如对上述甲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天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

4、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双方权威机构联合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由于乙方原因而引起的设备或部件的修理时间或更换时间,以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或则1个月两者孰长为期限,否则按实际重臵价格(含相关费用)由乙方重臵相关设备和部件,发生款项由乙方承担。

6、上述9.1-9.4条款提出的索赔,应按9.5条款的规定尽快修理、更换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对于上述索赔,由甲方从下次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述权力。

7、甲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自甲、乙双方不能就设备或材料质量检验结果及争议处理方式达成共识起一个月内。

8、上述9.1-9.8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乙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维修均不能视为乙方按合同的相应条款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九、 税费

1、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乙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乙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服务(也包括运输)、进口设备或部件等所有税费(包括保险)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乙方承担。

十、 分包与外购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材料或部件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购),不得转包。

十一、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做任何单方面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应在收到上述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报原合同审查单位审查后方能生效,将生效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到有关单位。

2、 如果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做出修正,如果认为在15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纠正计划,甲方保留中止合同一部分或全部的权力。对于这种中止,甲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乙方负担。

3、如果甲方行使中止权力后,甲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乙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乙方中止部分款索回。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甲、乙双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5、如果乙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等)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乙方同意一部分合同。

十二、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时间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0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问题)。

十三、 合同争议的解决

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法院判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3、 由上述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4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十四、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直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

十五、 保证与索赔

1、 保证期是指合同设备、材料、安装工程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之日起三年(签最终验收证书)。

2、乙方保证其合同设备、材料、安装工程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乙方保证本合同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乙方仍有义务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乙方有义务保证技术资料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要求。

2.1 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材料、安装工程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误,或者由于乙方技术人员安装、调试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乙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如果要更换,乙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维修期限应不迟于故障发生起的三个工作日,否则应按本合同16.9条款处理。

2.2 由于乙方未按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但乙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

3、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乙方应完成甲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乙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4、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合同设备、材料、安装工程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在接到甲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赔款。包括由此产生的安装现场更换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5、如果由于乙方的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合同设备、材料、安装工程,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6、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属乙方责任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级)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延长计算一年。

7、如果不是由于甲方原因或甲方要求推迟施工工期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施工工期完工时(不可抗力除外),甲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迟交工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工程项目金额的0.5%;迟交工5周以上,违约金金额为迟交工程项目金额的1%;不满一周的按一周计算;合同工程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乙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继续组织施工的义务。

8、 如果由于乙方技术服务包括施工、安装、调试的延误;疏忽和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的延误,每延误工期一周,乙方将向甲方支付合同设备总价的0.5%违约赔偿金,合同设备这部分赔偿金不超过合同设备总价的5%。且乙方需支付由于乙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甲方的直接损失。

十六、 保险

1、乙方根据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甲方为收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保险,保险区段为乙方仓库到交货现场(包括卸货)后90天止。

2、乙方须对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件的加工制造过程向保险公司投保合同设备关键部件价格110%;以乙方为收益人的设备制造险,投保范围为制造过程中合同设备发生制造质量问题/车间内搬运等损坏和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直至保证期满出现的设备质量问题。

十七、 其它

1、 本合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2、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和行动。

4、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5、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6、本合同项下双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7、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网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通讯设施收取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题智能锁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悟报告二

目前,北京的多所高校已经明确了返校时间,部分学校已将学生分为多个批次。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石油大学、武汉大学都已明确了各年级学生返校事宜。当然,不排除疫情反弹地区的特殊情况,近日,大连理工大学、大连医科大学相继发布通知,延迟开学,何时明确开学及返校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而定。

对于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家长来说,“神兽”们终于要归笼了,但是孩子在新学期之前必要的知识复习、巩固是否做到位了?为了确保新学期学习效果,暑假学习安排少不了!

基本多地幼儿园和中小学开学时间会安排在9月初,离开学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且不可松懈了了孩子的学习安排。

这多难啊!很多家长一听要制定学习计划就头大,但是记住,这个学习计划不是要家长来制定,让孩子自己来制定,当然一般孩子自己可能没有这个学习能力和自律性,这个时候该怎么办?

网络、大数据、智能化是个好东西,通过德智学情诊断系统只需要半个小时就能够查漏补缺,了解各科知识点掌握情况,系统会自动推送学习、提分计划!完全避免了盲目的题海战术。

最重要的一点!疫情尚未结束的暑假,德智双师学情诊断系统免费给学子使用,诊断不收费!有自主学习习惯的学生,可以根据诊断报告自己在家自学即可!

根据诊断报告上面的诊断结果,以及助教老师给出的学习方案,再进行针对性的听课、题目训练,进一步巩固上学期课堂上所学知识点。

疫情让大部分的学生半年都没有在课堂听老师讲课了,特别是即将升入小学、初中、高中的学生,正处于衔接的关键时候,这个暑假对他们来说,尤其重要,一定要把握有限时间好好复习巩固。

新学期是一个关键门槛,你不提前学,开学就落后!小升初、初升高在学习上面将有非常大的不同,只有提前熟悉了初高中各学科的特点,合理运用知识,把他们串联起来,新学期学起来才不那么费劲。

新学期就要到了,你开心吗?

主题智能锁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悟报告三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参照《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中相关标准,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经邀请招标,依据乙方提交的_________花园智能化系统投标文件(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表),并在双方研究、讨论最后确认的设计文件(同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确定由乙方对本工程实行总承包(系统集成)。

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

1.2工程地点:_________

1.3工程内容

1)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包括:闭路监控子系统、可视对讲子系统、周界防范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家庭安防子系统、一卡通管理子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子系统、小区局域网系统、背景音乐子系统、物业管理子系统、设备控制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视频点播子系统、网站发布系统。

2)本次合同未涉及_________小区样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统和单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统(模拟展板),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设包括很多可选项目或设备(可建设、可不建设),可选项目或设备如需要建设则作为增项工程进行,双方另外单独结算,补签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可选项目或设备包括:闭路监控系统中的远程监控中心、一卡通系统中消费系统、www/e-mail服务器、背景音乐子系统中节目定时器/报警信号发生器、电子巡更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统中的红外发射器、家电控制继电器、无线遥控器、无线接收器等。

4)还有部分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是本智能化系统工程有机构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负责采购。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包括:机房子系统、卡座广播系统。

5)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一卡通子系统中的智能卡是必选项目,因为价格、型号、印刷不确定,未包含在总报价中,需要另外签订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二部分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工程承包内容同招标文件,设计要求及工程地质情况,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第三部分合同总额、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组成

3、合同总额及承包方式

3.1合同总额(或者称为工程总造价)即委托乙方建设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全部子系统所签订合同总额之和,总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整)。

3.2承包方式:该项目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总承包。

3.3特别说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统建设中,所有子系统中所涉及的顾地牌pvc管价格均由甲方提供,若价格发生变化,以最终价格为准,补差价(如单价高于合同价,甲方补高出部分差价)。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虑智能化系统工程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80pvc管道。

3)合同中有不可预见因素,若发生增减项,双方补签增、减项合同,一起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组成合同的文件

4.1本合同

4.2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招标书

4.3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书

4.4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备清单及报价

4.5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4.6中标通知书

4.7图纸

4.8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部分词语定义

5、词语定义

5.1甲方(发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2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3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5.4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5.5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5.6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5.7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5.8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5.9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5.10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5.11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2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3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14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5.15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16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5.17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5.18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部分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1根据工期定额及使用需要,确定本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_日历天(公历日)。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次预埋随土建;二次预埋及安装调试随装修)。

6.2进度计划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15日内做出工程项目计划书、工程施工组织计划书(已提供),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在x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3)承包人必须配合土建主体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7、开工及延期开工

7.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7.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8、暂停施工

8.1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工期延误

9.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批准乙方提供的图纸;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3)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内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由于土建或相关联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8)不可抗力;

9)双方协商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承包人在上述条款规定的工期延误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0、工程竣工

10.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0.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0.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部分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1、工程师权利与义务

11.1如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11.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其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5除本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12、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2.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12.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24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12.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2.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3、项目经理

13.1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3.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13.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13.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4、甲方责任

14.1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提供智能化系统公用管道、提供中心机房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在承包方开工前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工前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开工前向乙方(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园区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开工前完成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组织承包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乙方(承包人)与其他施工方的配合关系,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并指派专人负责;

9)向乙方(承包人)免费提供器材保管库房;

10)向乙方(承包人)免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

14.2甲方未能履行上述条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5、乙方(承包人)工作

15.1乙方责任:

1)施工前将相关的设计、施工组织方案送甲方审查;

2)向工程师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工程器材进场未交给甲方(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负责出资维修;如因发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损坏,由发包人承担维修费用。

15.2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条款的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第七部分质量和检验

16、工程质量

16.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其中pvc管由发包人统一报验);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施工组织方案书中相关标准为依据。另:因园区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pvc管道,验收时主干路由以甲方提供的基础为验收依据,其余以电信部门规范为准。

16.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7、检查和返工

17.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7.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7.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7.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8、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8.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8.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12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9、重新检验

19.1如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有权要求重新验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承包人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未进行验收,或发包人已进行验收而要求重新验收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与此同时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部分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九部分付款方式及工程量计算

23、付款方式

23.1本工程实行工程总费用包干,无预付款,每月按照经核实的工程实际进度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已完实际工程量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下的5%款。

23.2工程因甲方原因进行重大调整(重大调整条款双方另行约定)所产生的追加合同价款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时调整支付。

24、工程量的计量

24.1承包人在每月的28日前,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4.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4.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十部分工程变更

25、工程设计变更

25.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重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5.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5.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6、其他变更

26.1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7、确定变更价款

27.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7.2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7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27.3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7.4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第十一部分竣工验收

28、竣工验收

28.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验收以发包人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项目施工方案及整体调试和验收计划、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为依据验收。

28.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8.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8.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28.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8.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由双方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条28.1款至28.5款办理。

28.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28.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28.9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后,发包方不得因其他经济纠纷拒绝付款给承包人。

29、质量保修

29.1本工程保修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壹年;设备或子系统按厂方提供的保修条款执行,合同另附部分原厂家质保和售后服务说明。

29.2保修责任范围:凡属于承包方施工及承包方负责的器材质量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属承包方保修责任范围,承包方免费维修。

第十二部分违约、索赔和争议

30、违约

30.1发包人(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付款条件及时付款给承包人工程款项,每拖延一日,按照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支付给承包人利息。

30.2承包人(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承包人不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竣工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额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

30.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1、索赔

31.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1.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7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3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3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7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1.2.3、31.2.4规定相同。

31.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上述31.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2、争议

32.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部分合同解除、生效与终止

33、合同解除

33.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3.2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停止施工超过7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3.4一方依据本条33.1、33.2、33.3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3.5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3.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4、合同生效与终止

34.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4.2除第十一部分第29款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4.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四部分其他

3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5.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书

2)图纸

3)投标书(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

5)工程质量保修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5.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协议书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6.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6.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法》。

36.3适用标准、规范

1)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建筑通用布线国际标准》、《商用建筑布线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及地方现行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2)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开工前。

3)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7、图纸

37.1发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承包人提供一套最终版电子版建筑平面图,承包人在开工前一周内向发包人提供两套图纸。发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协议书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37.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37.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38、不可抗力

38.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双方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8.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9、合同份数

39.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主题智能锁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悟报告四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育信息化水平,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以及我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智慧校园建设及申报福州市智慧校园试点学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特制定我校“智慧校园”创建工作如下实施方案。

未来几年,我校将以国家、省、市、县近年来有关教育改革发展、教育信息化等的规划纲要及相关要求为指导,“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新一代信息化技术应用为核心,以福建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为引领,实施以开放多元、融合创新为主要特征的智慧教学和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智慧管理,提高标准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通过打造数字化校园、智慧校园,创设良好的信息化氛围,引领教师发展、促进学生成长,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学校数字化的跨越式发展,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实现学校教育的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在***政府、教育局的支持下逐年加大投入学校智慧校园(信息化)硬件建设,近三年年均100万元以上。我校已建成班班84寸以上互动式平板多媒体,12间教室配置了智慧教室系统,千兆网进教室,并接入互联网,三间学生电脑教室,1间平板互动云教室,3套录播系统多媒体听课室,1套手拉手校际互动教学系统,容纳200多人学术报告厅1个,1间学生机器人科技活动室,并建有监控中心、网络中心、红领巾电视台可向所有教室实时直播。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了丰富的信息技术平台。学校创建了学校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教学楼、办公楼、图书楼已实现wifi全覆盖,安全监控基本全覆盖,为每位教师配备了办公台式电脑和移动备课笔记本。为学校信息的传输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障。

大量的信息技术设备的投入和使用促进了教育教学的发展以及我校教师信息技术能力的提升,全校教师顺利通过了信息技术提升工程培训,***、***等多位老师参加一师一优课评选获得好成绩,2017年4月学校成功承办***“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现场会,申报的福建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基于智慧教师环境的互动教学研究》预计年内结题。很显然学校的信息化建设稳步发展,在学校教育教学发展中的发挥越来越重要的推动作用。

目前我校智慧校园建设的问题主要是:系统性的整体规划有待提升,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短缺,基础设施装备不先进、不全面,再加上信息技术设备更新换代速度快,已有的设备跟不上更新的速度,不同批次设备间存在兼容问题,信息化管理水平亟待提高。对照《福州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在应用服务融合、智慧学习服务、智慧资源服务、智慧评价服务、智慧管理服务等方面还有很大的差距,在信息技术设备、绿色能源、智能安保还需进一步完善,在师生发展、特色创新、示范引领等方面需进一步提高。

(一)总体目标

通过2—3年的跨越式建设与发展,建成高水平数字校园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实现高速、安全的校园网有线无线全面覆盖校园、信息化终端遍布校园,立足师生员工信息化应用的实际需求,以信息技术对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进行现代化改造,构建资源数字化、应用集成化、传播智能化的信息环境,建设可共享的优质校本资源库,实现教学教研、管理服务的高度数字化、智能化,全面提升师生的信息素养和应用水平,最终建成优质、安全、绿色、人本的信息化智慧校园,为建设“固本强基,践行本镇智慧教学”的一流学校的办学目标提供强大支撑。

(二)具体任务

1、基础环境建设

——学校光纤接入互联网,班均出口带宽增加到10m。网络服务全覆盖,完善千兆以上带宽到楼宇,千兆带宽到教室,拥有功能完备的网络运维管理平台。完善无线网络能支持移动学习、移动办公等应用。改进基于校园网络的智能广播系统、校园电视台和视频会议系统。规范数据机房、安防控制机房建设与管理

——在所有班级教室和功能教室配备一套交互式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基础上引进智能型物联网+控制系统。

——在12间智慧教室的基础上。利用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智能学科辅助工具、第三方服务等,教学模式变革与创新。继续加大师机比,生机,进一步推进移动学习和交流的智能终端及配套设备,探索智能终端在教学中的应用。建设未来教室,以人工智能、教育大数据、模式识别等技术为基础,结合多种互动教学方式,解决教育教学的关键问题。

——利用信息技术,在建有航模、机器人特色探索教室的基础上进一步与课程内容相配套或具有学生自主学习发挥个性发展的其他特色功能教室。

——使用太阳能装置、poe供电等绿色环保设备推行绿色理念。

——在已有的校园安防系统的基础上推动配备的智能化,能够与当地公安部门安全防范系统联网。提供对校园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并对安全隐患发现、检查、处理全过程跟踪,并支持与统一认证系统进行集成。安防系统智能实现统一管理和控制,覆盖学校全部物理空间。

2、应用服务

——逐步实现用户的集中化和统一管理,对智慧校园中的用户提供统一的电子身份,支持多平台、多终端统一的用户认证方式。能够根据用户的身份和权限,以及自身需求,为其提供个性化的信息资源和应用服务。统一的基础数据库,有统一的应用中间件,并提供开放的接口程序,能集成不同架构下的各类业务应用。能与上级各职能部门实现用户、数据等互联互通。

——继续完善具有安全的校园门户网站,能接入教学管理、师生服务、家校沟通等功能的客户端,探索建设基于校园应用的微信的企业号或服务号。

——在教师均已实名在福建人人通教育平台开通实名制网络空间,进行各种网络教学活动,并对教学空间进行个性化设置的基础上为教师提供多种形式的备课支撑平台,与多媒体互动教学系统融合。推进应用交互式多媒体教学设备授课课时数、移动终端和网络教学系统、数字实验室或学习体验中心进行教学课时数与总课时数的比例的提高。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跨越时空进行各学科的教学研讨。进一步利用数字教务服务全面实现智能化排课、选课、评课、成绩采集等教务活动,为师生提供查询服务。对网络考试与学习评价进行尝试。

——根据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提供网络空间,在家长配合下尝试创新型开放学习。尝试“系统推荐+自主选择”相结合的做题方式,尝试线上同步微课、视频课程及二次学习与巩固,尝试线上与线下课程同步练习,智能针对性练习,智能记录作业、考试形成学生专有的错题库,按学科、知识点进行统一归档管理。

——利用平台对本校教学和学习活动中生成性信息资源进行持续采集,加工整理,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校本资源库,充分利用国家、省、市(县、区)各级教育资源平台上的课程资源;引进购买适用的企业、机构开发的优质教育资源。以知识点为基础,按一定检索和分类标准对各种来源的资源进行整合归纳,形成由课程资源、主题活动资源、试题资源等组成的多元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实现对师生的教育资源自主检索、准确定位和精准推送。建立学校和区域的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逐步实现实现多维度的学业成绩分析,以清晰、直观的图表形式显示统计结果,并可以方便的导出数据进行传阅和存档保存。支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从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品德发展水平、学业负担情况、兴趣特长爱好等维度建立学生综合素质管理体系,建立相应的评价量规和观测点,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提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模板和体系的定制、个性化编辑与管理功能,支持布置评价任务、任务进展情况的跟踪与监控、汇总计算评价结果等功能;提供评价任务表、评价进度表,以及个人、班级、年级评价结果等各类统计报表生成等功能。

——逐步建设有统一的基于云计算、虚拟化和物联网等新技术支撑的“智慧校园”综合管理系统平台,融合学校综合管理、教育预测辅助决策、教与学的综合评价、分层教学、资源管理、财务与装备管理、家校互联、数字化图书馆多种功能。通过学生智慧卡和“智慧校园”综合管理平台,在学生的考勤管理、收费管理、家校互动、场室管理、图书管理、考试监控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实现智能化管理。面向学校管理层,设置数据分析模型和评估指标体系,能及时动态提供学校建设和发展的现状数据,能为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决策提供有力的动态数据支撑的平台。具有基于大数据的学生学习行为分析功能,为教师提供辅助决策支持;具有基于大数据的教师教学行为分析功能,为科学评定教师教学工作提供依据。

3、师生发展

——让学生具备良好的信息素养,认识到信息对生活、学习的重要性,能利用工具获取、分析、加工、评价信息并创造信息、传递信息,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学习、交流协作、知识建构、作品创作和知识创造。学生能熟练地使用多媒体计算机、网络以及其它终端设备,并掌握合力选择技术工具,探索并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学生能通过个人空间进行个人学习资源管理、网络交流、在线测试等各种网络学习活动。在教师的指导下,应用信息技术灵活开展自主学习、协作学习、探究学习、个性化学习等。能充分发挥创造性,利用计算机、3d打印机等创造创客作品。100%的学生有数字作品,5%以上的学生有创客作品。近三年有计划组织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如电脑作品大赛、数字产品研发、智能机器人竞赛、学生现场网页制作、信息技术奥林匹克等)。

——推动教师具备信息素养的提高,认识到信息技术对于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善用技术教学,善用技术支持自身专业发展。能进行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学设计,能获取、加工和集成教学资源,支持课堂教学;能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开展混合式教学、参与校本和区域教研活动;能利用信息技术记录和反思自己的专业发展过程,能利用信息技术对教学对象、教学资源、教学活动、教学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和评价。能熟练应用个人空间进行教学资源管理、学习活动设计、教学任务安排等各种网络教学活动,并对教学空间进行个性化设置。近三年内教师在省级以上(含省级)cn刊物上发表数字化教学研究成果,有教师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各类教育教学信息化比赛(评比)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包括优秀课例、优质课、说课、课件、论文等。

(一)机构制度

为加快我校智慧校园创建工作进程,统筹协调全校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工作,经校长室研究决定,成立闽侯县实验小学智慧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每学年召开2次以上校级会议并有记录。制订智慧化校园建设中长期规划与规划相匹配的年度计划,并继续完善制订有智慧化校园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队伍建设

组建一支内外结合、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的教师队伍,职能明确并常态化开展工作。学校管理者具有较强的教育信息化领导力,校长每年至少参加1次市级级以上教育信息化相关培训与学习,达到《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标准(试行)》要求教师按要求参加教师信息技术能力相关培训与学习。网络管理员每年定期参加市、区组织专业技能培训、研讨等。定期开展智慧教育的新知识、新技术与新媒体等应用的专题培训。

(三)经费保障与网络安全

在县政府、教育局的支持下保障“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运维的专项经费,并形成制度化的可持续的经费投入机制。校园网站及信息系统达到信息安全登记保护第一级或以上要求,具备防火墙、防病毒、入侵检测、上网行为审计等功能,制订网络安全的具体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

我校将继续申请市级及以上立项信息化专项科研课题期望取得良好成果。通过使用创客空间,智能教室等新兴教育教学方式,探索将3d创意、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引入教育教学活动中。力争在信息化教育教学、管理、资源共建共享等方面有所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效,并得到交流推广。

围绕智慧课堂的理念、思路和方法、支撑环境等有关问题继续承办或主办各级各类交流研讨及示范课观摩活动。组织优势学科发动本校各级骨干教师、名师,利用智慧校园设备开展课堂教学实况在线直播或点播活动。

主题智能锁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悟报告五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乙方参加了甲方组织的“智能化一期项目”招标并成为中标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鉴于乙方拟承担施工,并接受了甲方为本工程施工、竣工和保修所做的招标要求,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组成和解释顺序:

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和解释顺序如下:

1、补充协议条款、甲乙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和会议纪要等。

2、施工合同协议书、施工合同条款、合同附件(根据施工图所作的材料明细及报价)。

3、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投标文件、甲方招标过程往来的函件。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经过承包人二次设计的智能化系统施工图、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施工方面的规范、标准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本合同乙方每页都必须加盖公章,表示其对该页内容的全部认同。

第二条: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三条: 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四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付款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及违约条款仍生效外,其余条款即告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第五条:智能化系统施工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合同在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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