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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创建专题心得体会及感悟(大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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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创建专题心得体会及感悟(大全19篇)
2023-11-19 07:52:38    小编:ZTFB

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深入思考,提升自我认知和自我反思的能力。心得体会的写作要注意全面客观,不偏听偏信,要有自己的独立思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与借鉴。

民族团结创建专题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一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各民族大团结日益巩固。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民族团结反分裂。

心得体会。

希望大家喜欢。

团结就是生命,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形象,团结就是希望,团结就是胜利。各民族团结友爱,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生动体现,是中华民族繁荣发展的重要保证。

中华民族是56个民族团结的大家庭,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建立了一大批各级各类民族学校,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培养了大批各级各类人才。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成就显著。城乡基层卫生机构得到建立和健全,少数民族医疗卫生人才得到积极培养,民族医药得到重视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全面覆盖,各族群众健康素质不断提高。传统民族文化得到保护和弘扬,宗教信仰自由受到充分尊重。

民族地区处处呈现经济繁荣、政治安定、文化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的喜人景象。经济实现历史性跨越,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民族地区社会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各族群众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各民族大团结日益巩固。长期以来,党和政府一贯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改革开放以来,群众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三个离不开”思想和民族团结观念逐渐扎根千家万户。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日益壮大,结构不断改善,素质不断提高,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被选拔进县级以上各级领导班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几方面的含义:

1、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

2、维护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

3、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

4、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

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捍卫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严厉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坚决粉碎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破坏图谋。没有民族的和睦相处,就没有社会的安定团结;没有社会的安定团结,就没有国家的繁荣发展;没有国家的繁荣发展,就没有各民族的兴旺昌盛。只有各兄弟民族手挽手、心连心,团结一致,才能众志成城,抵抗自然灾害,应对金融危机,在风云突变的国际局势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在我局开展的学习“民族团结团结教育条例”教育活动中,我认真学习了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内容,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阐述了民族团结的历史渊源和现实基础,全面介绍了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有助于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树立“三个离不开”的重要思想,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凝聚起各民族团结一心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力量。主要体会如下:

一:维护并加强民族团结是新疆稳定和发展的基本保证。

回顾历史,新疆自古以来就是我们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中华民族是自古以来融合了许许多多不同的民族所构成的一个庞大的民族。新疆各族人民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在新疆搞民族分裂活动的是极少数,他们不能代表任何民族,是各民族的敌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民族人民的生命线。

二:认清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重要性。

我们也清楚看到新疆的民族分裂活动由来已久,新疆解放以来,分裂与反分裂斗争在不同阶段均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并与相应历史时期的国际大背景有着深刻的联系,具有特殊的复杂性。严峻复杂的对敌斗争形势决定了新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也促使我们迅速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使我们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政权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认清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中国的真实面目,认清与“三股势力”斗争的实质,增强应对复杂政治斗争的能力。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旗帜鲜明地与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作斗争,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坚决维护新疆稳定。

三:坚持党的领导是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新疆稳定的重要保证。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从根本上改变了新疆各族人民的前途命运,决定了新疆历史的发展方向,开创了新疆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各族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半个多世纪以来,新疆发生了巨大变化,已经改变落后面貌。在党的领导下,新疆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大力建设,在国家的关心支持和各省市区的援助下,现在新疆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文明进步程度、人民生活水平都取得辉煌成就。

当前新疆进入了历史上发展与稳定的最好时期,党始终是新疆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坚定维护者,始终是全心全意为新疆各族人民谋利造福,没有共产党领导就没有新疆的稳定发展,就没有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对此,我们援疆干部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政治责任,自觉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站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立场,全力维护好社会稳定。

从全国来看新疆地区相对边远、区情和周边情况复杂,经济相对落后,少数民族聚集,这些年来,境内外“三股势力”也一直借口区内一些边远、局部地区的贫困问题,对我大加攻击,煽动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因此,只有不断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大力改善人民生活,使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对周边国家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和人民生活水平上的优势,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增强各族人民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认同感,从而压缩“三股势力”的活动空间,实现长治久安。

民族团结是我们从未忽视的问题。五月的和风伴着我们迎来了自治区第26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今年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显得尤为重要。

民族团结从中国上千年的历史中从未褪色。北魏孝文帝的改革率先为少数民族打开了向汉族学习的大门。张骞两次出使西域,历时十八年,考察了许多国家,把西域的自然环境、风土人情、政治、经济等都向汉武帝作了详细汇报,为汉朝反击匈奴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强了中原与西域的相互了解与来往。大漠的驼铃声记录着遥远的文明。在抗日战争时期也有一批爱国的少数民族为祖国的事业献出了自己的生命,用他们的生命换来了之后千万同胞们的幸福生活。新中国成立后我们所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同胞的权利,使得在新疆生活的47个民族能够像一家人一样相亲相爱的生活。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中所展现的民族团结精神深深烙印进了人们心中:忘不了全国各族人民为汶川遇难者默哀的情景,忘不了玉树地震中藏族孩子渴望生命的眼光。忘不了国庆节天安门前那56根民族团结柱。这是因为我们是一家人,我们有血浓于水得亲情。

我们学校是一个各民族学生与老师和谐相处的大家园。学校有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回族,蒙古族等多个民族的同学。学校在学习生活方面也给予少数民族同学很多的关心,而我们也应该用一种团结、友爱的态度来对待学校里的每一位少数民族同学。只有关系的和谐才能创造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校园。

无论从哪一方面说,和谐都是发展的前提。20xx年的“7·5”事件使生活在新疆的我们更加体会到稳定的重要性。如果没有了团结我们很有可能成为那个近代任人宰割的中国,实现中国的伟大复兴就会成为空谈,变成一个遥遥无期的梦想。面对国内外严峻的形势,我们更应做到团结,用一种全新的姿态面对世界!居安思危能使我们防患于未然,能让我们见证一个蒸蒸日上的新家园!

回望历史,我们拥有辉煌的华夏文明;我们共同书写中华的传奇!展望未来,我们拥有美好的明天,我们共同仰望同一片蓝天!

民族团结创建专题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二

“民族团结进步”是我们党一直坚持的重要政治主张,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作为一名党员,我深深感受到了这一主张在我身边的影响和作用。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就我在学习、生活中的心得体会,谈谈自己对“民族团结进步”这一主题的认识和理解。

第二段:加强民族团结的意义。

民族团结是国家统一和人民幸福的重要保障。我们身处的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个民族在文化、习俗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但是我们必须坚持团结一心,携手奋进。有了共同的目标和信仰,不同民族之间的纷争和矛盾得以化解,国家才能保持统一和稳定,人民才能共享发展成果。

第三段:推进民族进步的路径。

民族进步不仅包括经济、科技的进步,还包括民生、民权的进步。我们要以促进民族团结为前提,推进民族进步的各项工作。我们要尊重每一个民族的文化和信仰,互相欣赏和理解,共同发扬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和民族精神。同时,我们也要注重呼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要,提高全民素质,建设现代化国家。

第四段:捍卫民族团结的责任。

民族团结是一种宝贵资产,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有计划地、有步骤地开展民族团结工作。在团结各民族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警惕任何妄图煽动、挑拨着民族矛盾、动摇民族团结的言行。我们必须牢记自己的责任,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及时制止和调解民族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段:总结。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面临各种各样的民族矛盾和问题。但是,我们要求自己能够将民族团结和民族进步贯穿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们要不断取得结实的步伐,推动社会、家庭、个人三个层面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中华民族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民族团结创建专题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三

民族团结进步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这种情感团结是建立在民族共同体感的基础上的。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这种民族团结更是至关重要。在近年来,我国一直在积极发展国家团结模式,从政治上到文化上都在各个方面积极推进。今天,我们要深入探讨民族团结进步的话题,分享一下我的一些体会与感受。

第二段:民族团结的意义。

民族团结的含义是指不同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互相融合、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从而建立和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认同感。从历史和现实来看,民族团结的意义是不断提升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文化传承、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都得到了体现。而且,民族团结还可以缩小不同民族之间的差距,减少民族矛盾,深化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共同体感,是构建一个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

第三段:民族团结的现状。

尽管中国多民族共处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但是在现代化进程中,民族之间的差距依然存在。不同民族之间的地理位置、文化传统、语言等方面的差别会令他们在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互动受到诸多困扰。有时候为了解决一些问题,民族之间的矛盾也会浮出水面。然而,尽管如此,我国的民族团结状况已经取得了良好进展,各个民族之间的宽容和互助精神也得到了广泛普及,特别是在疫情期间,民族团结更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

第四段:民族团结的发展机遇。

在当前的大背景下,我国民族团结发展的日趋重要。政府也一直在提升不同民族之间的协作、促进共同发展。而且,随着目标的明确,政策的实施以及正能量传播,民族团结在全国各族人民心中得到了广泛支持和朝气蓬勃的发展机遇。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网络上进行的“看不见的战争”也已经成为了民族团结的发展机遇。

第五段:结语。

在中国,民族团结是一个千古流传的话题,具有重大意义。通过本文的探讨,我们可以看到,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和机遇已经得到了广泛认可和涵盖,对各个民族的共同发展也起到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期待不断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认同感,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从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民族团结创建专题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四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拥有56个民族。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也是实现国家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加强民族团结,我所参加了一次以“民族团结创建专题”为主题的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我获得了很多宝贵的体验和感悟。

首先,在这次活动中,我深刻地意识到不同民族在文化传统、习俗风情、语言文字等方面的差异性。参加这次活动的人来自不同的民族,他们的着装、习俗和口音等都彰显出鲜明的民族特色。活动中会有少数民族的舞蹈表演,展示了他们的民族风情和优秀传统文化。虽然我们之间有着明显的差异,但这种差异并没有妨碍我们的交流与合作。相反,这种多样性使整个活动更加丰富多彩,也增进了我们彼此的了解和友谊。

其次,在这次活动中,我看到了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包容。作为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尊重民族差异并包容各民族是实现民族团结的重要基础。活动中,不同民族之间彼此沟通友好,互相交流学习,从不同的角度展示自己民族的文化。大家都非常开放和理解,愿意接受新的事物和观念。这种相互尊重和包容的氛围,使我们能够凝聚起更强大的精神力量,共同为实现民族团结而努力。

再次,在这次活动中,我认识到传统文化对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中国拥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传统文化,这是我们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源泉。活动中,我们参观了许多传统文化的展览和表演,了解了更多关于各个民族的传统民俗和文化艺术。这让我深刻感受到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和深厚底蕴。传统文化不仅是我们民族的骄傲,也是我们团结一心的纽带。只有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才能使各民族在实现共同繁荣和发展的道路上紧密团结在一起。

最后,在这次活动中,我体会到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民族团结是中国社会稳定与繁荣的基础,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所在。在这次活动中,观察到参加活动的每个人都非常珍视民族团结,他们凭借自己的力量和智慧,为实现民族团结做出了不懈努力。我想,只有我们每个人都像他们一样,从自己做起,守望相助,才能真正营造出一个团结和谐的社会。民族团结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也是每个人应该积极付出的贡献。

通过这次活动,我对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体会。只有加强互相了解、相互尊重和支持,才能实现民族团结的伟大目标。面对全球化和多元化的挑战,我们不能停留在狭隘的民族主义观念中,而是应以开放的心态大力弘扬民族团结的精神,共同推动中国走向繁荣富强的未来!

民族团结创建专题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五

民族团结一家亲,这是一句耳熟能详的话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没错!这是因为有了这些各种各样的民族,不同的语言,不同的生活环境、不同宗教、不同信仰、但却有同一个信念:维护民族团结,希望各民族之间和谐有好的相处。

自从7.5事件以后,新疆给外人的各民族和谐相处的印象越来越模糊,更多的只有猜疑和不解。汉族和维吾尔族同胞本来就是一家人,同在一片土地上生存,呼吸着同样的新鲜空气,走过同样的道路,本该亲为一家人,如今为何要不再团结?而许多少数民族同胞在7月5日当天将处于危险的汉族同胞领回家,保护汉族同胞。反对民族团结的仅仅只有一小部分的人,而大部分人都希望民族团结,在那一场血的教训下,我们明白民族团结固然是头等大事,新疆就是一个多民族省份,维护民族团结则更为重要!假若民族之间不团结,那么怎会有和谐的社会?假若民族之间不团结,今日的生活不就成了泡影吗?假若民族之间不团结,就不会有和谐的生活,假若民族之间不团结,那不就会有更多血的教训吗?假若民族之间不团结,新疆就无法快速发展,并且人心涣散,经济也不会提高。

所以民族团结非常重要,它不仅影响了外人对新疆的看法,而且在经济,人力、物力、教育方面都有巨大的影响。

所以新疆各方面的发展,离不开民族团结。

有一位维吾尔族老大妈,收养了十几个孤儿,这是几个孩子中有汉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多个民族,虽然他们种族不同,但他们却亲如一家人。一次维吾尔族大妈去了趟塔城,只带回来一条花裙子。大女儿心想:妈妈带回来的新裙子肯定是给我的,因为在孩子里面就数我最大,而且我还是妈妈亲生的。可是维吾尔族大妈却把新裙子给了小女儿,因为小女儿是她收养的孩子,他们兄弟姐妹十几个人,都不知道其中谁是亲生的,谁是领养的。因为他们的妈妈给了孩子们相同的待遇,给了他们同样的爱,给了他们同样的关心照顾,给了他们同样的细心呵护。这位伟大的母亲十分心疼自己的孩子,有一段时间家里十分窘迫,维吾尔族大妈就给别人在河边洗羊肠子贴补家用。而且一洗就是一天,非常辛苦。河水冰凉刺骨,而且这种洗羊肠子的粗活都是男人干的事情。维吾尔族大妈当时有孕在身,不能碰凉水,也不能长时间蹲着或者站着。但她仍然义不容辞为了她的大家庭,出来干这样的粗活,每天的收入是很微薄的,但她咬着牙坚持,她不想让孩子们其中任何一个受饿。

他把每个一个孩子都视为她的亲骨肉,对十几个孩子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照顾,还教会孩子们如何做人。

长大后孩子们也会懂得感恩。

每逢周末节假日都会回来陪陪他们的妈妈。

维吾尔族大妈的精神十分可贵,也是常人无法做到的。因为人人都会有自私心,在这位维吾尔大妈眼里无论是什么民族,大家本来就是一家人,还何必分亲生和不亲生呢?大妈的无私奉献精神让我十分佩服。

从这一个故事中我有了许多的感慨,我看到维吾尔族大妈的无私,体会到民族团结的真正含义:各民族之间应该不分你我、不分性别、不分信仰、不分宗教的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一起。

愿民族友谊之花越开越艳,民族团结之树越长越茂盛!

民族团结创建专题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六

第一段:引言(150字)。

民族团结是一个国家和谐发展的必备因素,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而创建是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参与创建活动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和创建的价值。下面我将通过以下五个方面来分享我在推进创建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广泛宣传(250字)。

在推进创建的过程中,广泛宣传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工作。通过宣传,可以向各个民族普及创建的意义和目的,增强民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同时,宣传还可以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消除误解与偏见。我参与的创建活动中,我们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如电视、广播、网络等,向公众普及我们创建的内容和意义。通过多渠道的宣传,我们得到了广大民众的支持和参与,有效推进了民族团结的进程。

第三段:传统文化传承(250字)。

传统文化是民族团结的重要纽带,也是每个民族的瑰宝。在创建的过程中,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尤为重要。通过对传统文化的挖掘和研究,可以增强我们对自己文化的认同,并且增进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尊重。在我们的创建活动中,我们特别注重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宣传。我们组织了各种形式的文化节目、展览和竞赛,让不同民族的人们能够展示自己的特色和传统。通过这些活动,我们不仅保护了传统文化,也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友谊。

第四段:促进经济发展(250字)。

经济发展是社会进步的基础,也是民族团结的重要条件。在推进创建的过程中,我们注重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经济发展政策,鼓励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旅游业,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我们组织了各类培训和技术支持活动,帮助少数民族地区提高技术水平和产业发展能力。通过这些努力,我们有效推动了当地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强了各民族之间的互信和合作意愿。

第五段:加强义务教育(300字)。

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关键,也是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途径。在创建过程中,我们加强了对义务教育的督导和支持。我们注重提高教育的普及率和素质,鼓励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化的教育。我们也加大了对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此外,我们还开展了各类教育交流活动,促进各民族的相互了解和友谊。通过这些努力,我们有效提高了教育水平,增强了民族团结的基础。

总结(100字)。

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尝试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民族团结推进创建的重要性。广泛宣传、传统文化传承、促进经济发展、加强义务教育都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有效途径。通过这些努力,我们不仅推进了民族团结的进程,也为国家的发展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希望未来我们能够继续努力,持续推进创建工作,让我们的国家更加美好和谐。

民族团结创建专题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七

听了xxx主任和xxx研究员关于民族工作专题讲座后,对共产党民族工作光辉历程和处理民族问题的宪法原则有了深入了解,对做好做细下一步基层民族工作有了更多信心和想法动力。

一、深刻领悟要义,增强了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政治自觉。

从革命时期以来,中国共产党一直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基本国情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战略,多次提出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遵循。通过听讲座、观摩教育基地,对民族工作历史、民族工作方面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有了深入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自觉和能力。作为年轻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把做好民族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坚持实事求是,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内蒙古作为我国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区,在促进民族团结上具有光荣传统,长期以来拥有“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我们要倍加珍惜、继续保持。

(一)抓行动自觉。把民族工作放到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服务自治区发展大局中去研究、谋划和落实,加强对重大问题、关键问题、特殊问题的研究思考,加强对创新性思路、支撑性任务、引领性举措的谋划部署,坚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抓宣传教育。注重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教育融入到干部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中,形成常态化教育机制。传承红色基因,讲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故事,积极开展以“中华民族一家亲”为主题的文艺汇演、知识竞赛、主题书法、绘画、摄影展等系列活动,积极营造各民族团结进步、平等互助、和谐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抓创建活动。围绕乌海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抓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进宗教场所等工作,不断巩固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人心归聚、精神相依的良好局面。通过持续深化“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教育,不断增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牢根植群众的心灵深处。

(四)抓管理服务。完善城市民族工作网络,推进社区民族工作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增强做好国家统编教材推广使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使用宣传引导力度,以坚定态度、坚强决心、坚实行动落实好各项任务。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领导权、话语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确引导涉及民族因素的舆论舆情,严厉打击网上攻击、造谣传谣、诽谤炒作、危害民族团结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

民族团结创建专题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八

团结就是生命,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形象,团结就是希望,团结就是胜利。各民族团结友爱,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生动体现,是中华民族繁荣发展的重要保证。

中华民族是56个民族团结的大家庭,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建立了一大批各级各类民族学校,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培养了大批各级各类人才。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成就显著。城乡基层卫生机构得到建立和健全,少数民族医疗卫生人才得到积极培养,民族医药得到重视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全面覆盖,各族群众健康素质不断提高。传统民族文化得到保护和弘扬,宗教信仰自由受到充分尊重。

民族地区处处呈现经济繁荣、政治安定、文化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的喜人景象。经济实现历史性跨越,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民族地区社会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各族群众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各民族大团结日益巩固。长期以来,党和政府一贯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改革开放以来,群众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三个离不开”思想和民族团结观念逐渐扎根千家万户。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日益壮大,结构不断改善,素质不断提高,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被选拔进县级以上各级领导班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几方面的含义:

1、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

2、维护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

3、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

4、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

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民族团结创建专题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九

学习创建民族团结是当今社会一个非常重要的主题。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如何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为我们的国家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我在学习创建民族团结的过程中,深深地感受到了这一主题的重要性。下面我将分享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建立尊重与理解。

创建民族团结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尊重与理解。在我们与他人相处的时候,必须遵循尊重对方的文化、宗教或者民族传统。错把他人的文化视为娱乐或者消遣是非常不礼貌和不尊重的。通过了解别人的传统和文化,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他人的行为和思维,在适当的时候也能够更好地与他人沟通。

第三段: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语言是交流的桥梁,语言表达能力的提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与他人交流,消除语言带来的障碍。在不同的社交场合中,不同的语言素养有不同的要求,但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应该注意发音准确、用词恰当和语气得体。同时,还要注意让自己的语言不包含带有种族歧视、地域歧视和性别歧视等方面的言语。

第四段:主动了解不同民族的文化传统。

了解他人的文化与传统是消除民族隔阂的重要手段之一。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了解不同民族的文化传统,比如阅读图书、上网查资料、交流学习等。同时,旅游也是了解不同民族文化的很好的方式之一。在旅游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其他民族的文化习俗,向他们学习各种实用技能。

第五段:通过有效而创新的手段促进民族团结。

创建民族团结也需要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我们可以利用各种方式来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互动交流,比如开展民族特色文化活动、举行座谈交流会议、举行宗教节日庆祝活动、开展口传手艺等等。通过这些活动,不同的民族可以加深对于其他民族的认识,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

第六段:结语。

学习创建民族团结是长期的过程,不仅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更需要国家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才能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共同建设和谐美好的国家。

民族团结创建专题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

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因此民族团结是十分重要的。下文是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格式,欢迎阅读!

20xx年7月10日,县委书记张剑萍主持召开巍山永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示范区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县政协主席马克伟就《巍山永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起草情况作了说明;参会人员就《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秦光荣同志到巍山调研时作出的“永建地区要争取成为云南创建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样板和典型”这一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一年初见成效、两年全面完成、三年巩固提高的目标,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抢抓机遇、立足实际,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示范区创建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成为云南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典型。现将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历届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多次受到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表彰,长期保持了全县经济发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繁荣稳定的良好局面。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永建地区的建设和发展、和谐与稳定,全镇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民族经济健康发展,民族团结示范工程成就显著,基层党建工作扎实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深入人心,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为示范区创建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坚实的思想基础。

会议强调,永建是滇西回族聚居区、云南省著名的侨乡、全国禁毒工作重点地区和云南省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地区,是巍山县主要回族聚居地和北部区域经济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大理州最大的回族聚居乡镇。在全面推动巍山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永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示范区,是省、州党委、政府对我们的亲切关怀,是展示巍山民族工作成功实践的重要窗口,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现实需要,是加快巍山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提升巍山永建形象的重要载体,是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也是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愿望。示范区的创建,对于进一步巩固禁毒整治成果,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增进民族友谊、繁荣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推进永建乃至全县经济社会全面进步,进一步团结动员各族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巍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决定,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动。一是成立由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县政协主席,县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其他部分县级领导、县级有关部门和永建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巍山县永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组,并在县民宗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民宗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永建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兼任;领导组通知以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二是创建工作由县委副书记席海雄总协调,县政协主席马克伟总负责。三是成立创建工作队,具体负责永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示范区创建工作。抽调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文体广电局、县旅游局、县发改局、永建镇各1名领导组成创建工作队,进驻永建镇负责指导和开展创建工作,抽调通知以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

二、突出重点,细化措施。一是请县政协办、县民宗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建议,尽快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后,以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二是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宣传教育。

工作方案。

》、《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方案》、《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方案》、《和谐寺观创建工作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以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并认真组织实施。三是整合资源,部门联动,创新方式,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宣传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掀起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及时深入宣传示范区创建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先进典型等,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氛围。四是请县政协主席马克伟牵头负责提出示范区创建中涉及的各类项目,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杜淑敢同志组织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并实施。

三、积极投入,提供保障。县财政设立创建工作专项经费,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用于示范区创建工作。同时要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

四、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督查力度,把督查贯彻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不定期地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并实事求是地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创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日常的督查指导和沟通协调工作。

参会人员:xxxxx。

时间:20xx年5月11日。

地点:一楼多媒体大厅。

主持人:xxx。

主讲人:xxx。

参与人员:全体教职工。

会议内容:。

一、学习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及实施办法。

二、解释了体系中五个方面的内容需要收集的材料。

三、加强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创建活动共识。一是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措施,作出了安排部署。二是结合政治学习制度,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把创建活动同创新领导小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起来。

四、各处室安排非富多彩的活动。要求各处室以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多种行之有效的民族团结活动,不断开创民族团结的新局面。

五、各处室要创新教育形式,注重教育效果,广泛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定期开展创建表彰活动,选树典型,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六、认真落实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任务,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建立健全民族团结工作长效机制、长远规划,并积极提出工作建议,促进创建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七、书写要求。

八、要求机房打印室配合工作。

9月15日下午,县委、县委副书记刘成,县委、宣传部长王春红在县委四楼人大会议室组织召开县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牵头单位推进会,就进一步搞好我县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和抓好当前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纪要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各企业要继续加大力度营造民族团结宣传氛围。不能只局限于制作展板、悬挂标语等,要虚工实作,在合适的地方悬挂合适的内容。各单位要开展“微”氛围营造,如悬挂民族团结公约,知识图片等增添民族团结氛围;要开展各式各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展开,做实。

(二)将民族团结融入业务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各企业要明确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目的,并切实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融入到单位业务工作中,在业务工作中体现民族团结。

(三)建立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要根据本地、本单位、本部门特色,结合实际打造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或教育示范点,展示具有典型意义的民族团结教育成果。

(四)创建档案规范化。档案是体现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和载体,要按照各验收标准来整理档案,要做实,做规范。尤其要重视开展的“五个一、五个好”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要按照每个“一”、每个“好”,分类整理档案。

二、抓紧抓实做好当前工作。

(一)各乡(镇)在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氛围的同时,将创建工作的重点放到村(社区)和各站所。村(社区)可结合本村特色进行创建,要以制作民族团结文化墙等形式进行氛围营造;各站所可结合本站所的业务工作,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如乡农业技术推广站,可根据自身的农业知识,至村对农牧民进行“一帮一”的种植指导工作等。

(二)要将全县个体工商户和协会纳入到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中,目前个体工商户和协会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还未开展,下一步将出台相关方案,将旅游、餐饮、商铺超市等个体工商户和协会纳入到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中,全面营造民族团结氛围,实现民族团结创建全覆盖。

(三)由教育局牵头加大教育系统民族团结创建力度,切实实现“民族团结从娃娃抓起”。要在全县中小学中开展“大手牵小手、相互结对子”活动,将活动延伸到家庭中,促成两家人认亲结对子,形成长效机制。

(四)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各企业要迅速开展“五个一、五个好”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将此项活动作为重点工作来进行宣传。并按照。

活动方案。

的要求,由领导干部带头参与,将全家福照片、信息等在9月18日前,上报县民族团结创建办。

(五)各乡(镇)、各牵头单位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实行月报制,要安排一名专人负责上报信息,每月20日之前,将本乡镇、部门的创建工作材料、活动的照片和信息实行汇总,上报至县民族团结创建办。创建办要每月定期向各乡镇、各牵头单位下发工作任务。

通知书。

对未完成任务通知书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

(六)各单位要形成自己的民族团结亮点,各乡镇、各单位要从本单位的创建工作中挖掘亮点,比如共照一张全家福、互学双语活动,要深入挖掘,做实体工作。在9月18日前,向创建办报1-2个工作亮点。

(七)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合实际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标准,逐级评选出各级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和家庭。评比后,档案留存一份,报县民族团结创建办一份。

(八)10月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掀起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高潮,要积极组织开展各式各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1-2个大型的民族团结宣传活动。各部门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开展系列的活动。

参会领导:xxxxxx。

主持人:xxxxxx。

参会单位:xxxxxx。

步创建办公室20xx年9月16日印发。

民族团结创建专题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一

第一段:引言(200字)。

民族团结是我国的宝贵财富,也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我和社区的志愿者们参与了一个关于“民族团结创建”的专题活动,从中收获颇丰。通过这次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并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理解与尊重(200字)。

在活动中,我接触到了来自不同民族的志愿者。他们用亲和力和真诚,展示了对各个民族的尊重和理解。与他们相处的过程中,我认识到尊重他人的文化差异和意见多样性是维护民族团结的基础。我们应该以开放的心态去倾听他人的想法,并对不同文化进行更多的探索,以增进我们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第三段:相互促进(200字)。

通过参与活动,我发现民族团结的创建不仅仅是一种共同的目标,更是一种相互促进的过程。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能够使我们从对方身上学到更多的知识和智慧。在活动中,我和其他志愿者一起工作,经历了很多挑战和困难,但正是通过相互的支持和协作,我们才能够成功地完成任务。这样的经历让我深信,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和合作,我们才能够真正实现民族团结的目标。

第四段:共同成长(200字)。

在活动中,我也收获了很多个人成长的机会。通过参与志愿工作,我学会了如何利用自身的优势,为社区民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与不同民族的志愿者共事,让我提高了人际交往和沟通能力。此外,在活动中,我们还参观了一些关于民族文化和历史的展览,这让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也给了我很多启发。通过共同努力,我们不仅促进了民族团结的创建,也让自己得到了全面的提升和成长。

第五段:展望与感恩(200字)。

通过这次专题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同时也感受到了参与其中的快乐和成就感。展望未来,我希望能够继续参与类似的活动,为民族团结的创建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也要感恩周围的志愿者和组织,他们的付出和支持使得这次活动取得了成功。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使民族团结更加牢固,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结(100字)。

通过这次参与“民族团结创建”专题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了尊重、理解、相互促进以及共同成长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够实现真正的民族团结,并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基础。我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不断学习、成长,为建设一个和谐、进步的社会而努力。

民族团结创建专题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二

在春意盎然的5月,我们学校全体各族师生又迎来自治区第三十一个个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月。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位于祖国边陲的新疆又是祖国大家庭中地域最大、地处边疆的自治区。新疆不仅是一个美丽富饶的宝地,而且又享有地大物博资源丰富的盛誉。同时,新疆不仅是一个多民族地区,又担负着巩固边防、守卫边疆、维护祖国统一的历史使命。因此,各民族必须团结在一起,搞好民族团结。学校通过组织开展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的学习教育活动,此次学习活动由全体教职工参加,参加率达100%。通过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提高了大家的民族团结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民族团结,增强了凝聚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于20-年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11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新疆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正式纳入法制化轨道,标志着新疆的民族团结教育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对于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条例从团结稳定的现实需要出发,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是我国首部关于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明确了民族团结教育的社会责任、原则和相关法律责任。条例规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纳入教育规划,组织编写适用于大中专院校、中小学的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加强对教师队伍的民族团结教育培训,发挥教师在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中的主导、示范和表率作用。学校应当加强学生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并将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贯穿学生成长成才的各阶段。幼儿园应当对学前儿童进行适合儿童特点的民族团结教育。条例还将每年5月定为新疆民族团结教育月。

在学习过程中,学校能够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采取集中学习与分组学习、座谈讨论与个人发言相结合的形式,通过教师辅导、知识竞赛、作文比赛、书画比赛、文艺表演、观看光碟、升国旗、邀请法制副校长举办讲座等方式,把民族团结教育与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结合起来,寓民族团结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学校坚持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学生课堂。其一,结合常规教学工作,发挥全体教师的作用,把科学发展观基本知识、爱国主义教育、“六个为什么”教育、民族政策、民族团结教育和法制教育、公民教育、网络安全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巧妙地切入各科教材,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各项活动之中。

一直以来,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以月促年,在师生中牢固树立起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使他们懂得了“民族团结则百业兴旺,民族纷争则百姓遭殃”的道理。民族团结带来了社会的安宁与稳定,形成了建设合力,为新疆经济与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教育战线上的教师们教育出大量的有用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一名教师,我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民族团结活动,还要教育好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懂得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愿我校的民族团结之花常开不败。

民族团结创建专题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三

培训期间,国家民委的领导和xx市委、xx干部学院的老师们为学员作了精彩的讲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进行培训,使学员们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一条道路、一个目标、三个问题、四个着力”等基本内容有了更进一步理解和认识,引导学员牢牢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把理论应用于实践,提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水平。

几天的培训,让我受益匪浅、收获颇丰。一是当前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我们要坚决贯彻好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在新时代继续捍卫好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二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赋予了新时代民族工作新内涵,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须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增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构建平等团结和谐互助的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是民族工作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极其丰富,必须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不断夯实学的基础、搞好头脑武装,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储备过硬素质和能力。四是对民族工作干部而言,要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为己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用身体力行的实际行动,履行好民族工作职责,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民族团结创建专题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四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四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基,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第五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

-1。

(六)做好军政、军(警)民、兵地、中央驻疆单位与地方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七)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全过程,纳入各族青少年学习教育全过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乡镇(街道)、进村(社区)、进军(警)营、进团场连队,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3。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暴恐的问题用法治的方式去解决,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司法保障。

第十七条教育部门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进课堂、进教材。

教育部门应当积极促进义务教育阶段的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坚定不移依法推进双语教育,建立和完善从学前到大学的双语教育衔接体系,提高双语教学质量。

-5。

第二十三条发展与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和自然资源,促进资源开发利用更多惠及当地各族群众。

第二十四条国土资源、发展与改革、交通、水利等部门应当在资源勘探开发、交通、能源、水利项目建设方面,提高当地企业和劳动力的参与度。

鼓励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尤其是少数民族劳动力。有条件在当地加工转化的能源、资源项目,优先在当地实施产业布局。

第二十五条扶贫、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整村推进、定点帮扶、社保衔接,帮助贫困群众精准脱贫;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机制;加强县乡村医疗及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满足农牧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第二十六条语言文字和翻译工作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提倡和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的牌匾、广告、告示、标志牌,宣传类、公益类的标语等,应当同时使用规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7。

第三十二条各族公民应当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谐。

第三十三条各级群团组织应当发挥群众工作优势,创造性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氛围。

工会应当发挥联系各族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职工群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共青团应当发挥引领青少年的作用,团结青年、凝聚青年、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融情实践活动,播下民族团结的种子,使各族青少年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

妇联应当发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作用,教育、引导各族妇女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共建团结和谐、和睦融洽的邻里、家庭关系。

第三十四条工商联、文联、社科联等各类社会团体应当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积极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师生员工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自觉承担起反分裂、反渗透的责任。发挥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教育引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拒绝愚昧、反对迷信、抵制极端。

-9。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以民族团结思想教育子女,培养、传播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思想。

第四十条宗教人士应当向信教群众宣传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和团结友善的理念,将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中,积极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第四十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妨碍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文化、婚姻、计划生育和继承等制度。

第四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宣扬和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因地域、族别、宗教信仰及其他因素排斥、歧视和人为设置障碍,损害各族群众平等参与社会管理、市场竞争以及平等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影视、网络等载体以及地域名称、企业名称、品牌商标、广告发布和其他商业性活动中出现侵犯民族风俗习惯、损害民族尊严、伤害民族感情的内容和行为。

-11。

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充分运用民族团结进步成果,教育群众、宣传群众,凝聚人心。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奖励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规定。

第五十一条每年5月为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月。

第五十二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革命历史纪念馆(址)、烈士陵园等场所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第五十三条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以及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应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和人物,揭露、抨击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十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批评、制止和举报。依法受理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答复。

-13。

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同时废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反映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新世纪、新阶段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深刻认识,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的轨道,对全区依法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全面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这些原则,是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民族团结教育应当遵循的规律。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与弘扬先进精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自治区稳定、发展的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等等,这些内容都需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强化责任,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要求把党的十七大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标志着自治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主动地履行地方立法职权,为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的一项可喜成果。

深入宣传新疆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深刻揭批“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的反动谬论,从根本上摧毁“三股势力”鼓吹的反动思想理论体系,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的主旋律,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热情。开创新疆团结稳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维护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四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基,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第五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

第六条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应当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第七条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各民族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信任、相互欣赏,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加强交往交流交融,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贡献力量。

第八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负责、民族事务部门指导协调、各部门配合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

(六)做好军政、军(警)民、兵地、中央驻疆单位与地方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七)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全过程,纳入各族青少年学习教育全过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乡镇(街道)、进村(社区)、进军(警)营、进团场连队,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采取经济补助、环境优化、资源倾斜等措施,循序渐进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使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第十二条各级国家机关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应当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坚持宗教的问题按照宗教的规律去做好工作,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民族团结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三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选拔、使用和交流机制。

第十四条乡(镇、场)、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应当加强本辖区内村(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民族团结进步的相关内容应当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和行业规范。

第十五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宣传,将民族团结有关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规划,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公民知法、守法。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暴恐的问题用法治的方式去解决,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司法保障。

第十七条教育部门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进课堂、进教材。

教育部门应当积极促进义务教育阶段的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坚定不移依法推进双语教育,建立和完善从学前到大学的双语教育衔接体系,提高双语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应当以现代文化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坚持文化的问题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农村(社区)公益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具有民族性、传统性、地域性、时代性的文体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鼓励和支持反映民族团结进步的优秀图书、文化作品的创作和双语出版物出版;鼓励和支持反映民族团结进步的影视、歌舞等文艺作品的创作,增加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数量,支持各民族优秀文化作品互译,推动优秀文化作品的数字化、网络化传播。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应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实现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全覆盖。

加强就业再就业人员特别是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创业、有序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返乡自主创业。落实各族群众创业扶持和毕业生就业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招录工作中,应当协调各用人单位确保录用适当比例的少数民族公民。

第二十条工商、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引导进入城市的各族公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形成有利于各族公民平等进入市场、融入城市的社会环境。

第二十一条华侨、华人和留学生服务管理部门及单位应当加强海外新疆籍华侨、华人和留学生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扩大交流交往,维护祖国统一。

第二十二条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出地积极配合的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十三条发展与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和自然资源,促进资源开发利用更多惠及当地各族群众。

第二十四条国土资源、发展与改革、交通、水利等部门应当在资源勘探开发、交通、能源、水利项目建设方面,提高当地企业和劳动力的参与度。

鼓励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尤其是少数民族劳动力。有条件在当地加工转化的能源、资源项目,优先在当地实施产业布局。

第二十五条扶贫、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整村推进、定点帮扶、社保衔接,帮助贫困群众精准脱贫;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机制;加强县乡村医疗及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满足农牧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第二十六条语言文字和翻译工作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提倡和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的牌匾、广告、告示、标志牌,宣传类、公益类的标语等,应当同时使用规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第二十七条文化、文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加大各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传统古村落保护力度,加强濒危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籍搜集、保护、抢救、挖掘、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支持各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发展。

第二十八条农业、林业、畜牧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特色农牧业基地建设、科技支撑、加工转化、市场开拓等方面能力建设,构建现代农牧业体系,促进特色农牧业产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各族农牧民长期稳定增收,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物质基础。

第二十九条发展和改革、财政、旅游、民族事务、商务、税务、金融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扶持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民族手工业、旅游业的优惠政策,培育民族品牌,推动民族特色产业发展。

第三章社会责任。

第三十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族公民应当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

各族公民应当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第三十一条各族公民应当互相尊重风俗习惯,坚持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

第三十二条各族公民应当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谐。

第三十三条各级群团组织应当发挥群众工作优势,创造性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氛围。

工会应当发挥联系各族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职工群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共青团应当发挥引领青少年的作用,团结青年、凝聚青年、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融情实践活动,播下民族团结的种子,使各族青少年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

妇联应当发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作用,教育、引导各族妇女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共建团结和谐、和睦融洽的邻里、家庭关系。

第三十四条工商联、文联、社科联等各类社会团体应当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积极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师生员工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自觉承担起反分裂、反渗透的责任。发挥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教育引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拒绝愚昧、反对迷信、抵制极端。

禁止任何人利用学校讲台、讲坛等散布、传播危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言论。

第三十六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各类培训机构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教育活动,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主阵地作用。

高等院校及有关社科研究机构应当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研究,加强涉疆社科理论研究,做好重大思想理论问题辨析引导,旗帜鲜明地批驳“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民族自决”、“高度自治”等错误观念,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科学理论支持。

第三十七条大众传媒、新兴媒体应当创新载体和方式,充分利用新技术,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报道活动。

第三十八条各类企业应当发挥吸纳各族公民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履行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各类企业应当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企业发展规划,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企业,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

第三十九条家庭应当发挥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以民族团结思想教育子女,培养、传播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思想。

第四十条宗教人士应当向信教群众宣传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和团结友善的理念,将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中,积极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第四十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妨碍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文化、婚姻、计划生育和继承等制度。

第四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宣扬和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因地域、族别、宗教信仰及其他因素排斥、歧视和人为设置障碍,损害各族群众平等参与社会管理、市场竞争以及平等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影视、网络等载体以及地域名称、企业名称、品牌商标、广告发布和其他商业性活动中出现侵犯民族风俗习惯、损害民族尊严、伤害民族感情的内容和行为。

禁止制作、表演、传播含有侵犯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煽动民族歧视、民族仇恨等内容的节目。

第四十五条宾馆、饭店、车站、集贸市场等公共活动场所和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领域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向各族公民提供同等服务,不得以地域、族别、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为由,歧视、变相歧视或者拒绝提供服务。

餐饮服务行业应当合法经营、诚信友爱,其字号、招牌和食品的名称、包装、广告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语言、文字、符号、图案及其组合,尊重各民族饮食习惯。

第四章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六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绩效考核体系。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所需经费。

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奖励各民族联合创业、扶贫济困、守望相助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自治区至少每5年,州、市(地)至少每3年,县(市、区)至少每2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充分运用民族团结进步成果,教育群众、宣传群众,凝聚人心。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奖励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规定。

第五十一条每年5月为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月。

第五十二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革命历史纪念馆(址)、烈士陵园等场所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第五十三条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以及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应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和人物,揭露、抨击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十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批评、制止和举报。依法受理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答复。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和其他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整改期间不得参加各级各类先进集体评选;逾期不改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通报,取消相应的荣誉称号和达标单位资格,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相应责任:。

(一)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的;。

(二)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同时废止。

民族团结创建专题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五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各民族之间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但民族团结依然是我们必须重视和努力维护的重要任务,因为没有民族团结,就不可能有国家和谐,也不可能有人民安居乐业。那么如何学习创建民族团结呢?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认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学习并创建民族团结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首先强调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民族团结是在多民族共生、共处共享的条件下,由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学习、相互支持和相互帮助所形成的,它是维护国家安定和民族和谐的重要保证。只有深刻认识到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才能认识到学习创建民族团结的紧迫性。

第二段:学习历史和文化知识,理解各民族的习俗和传统。

要学习创建民族团结,就要深入了解各民族的历史和文化知识,理解各民族的习俗和传统,尊重不同民族和地区的多元文化。只有了解彼此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了解各民族的风土人情和社会习俗,才能够建立起相互的信任和理解。同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要尝试接受和包容不同习俗习惯,学会在多元文化中融入自己的身心,不与他人产生冲突和矛盾。

第三段:积极参加民族团结活动,增强彼此的认同感。

通过开展一些民族团结活动,增强各民族的认同感以及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同感,是我们学习创建民族团结的一种非常有效的途径。参加民族团结活动不仅可以帮助你了解其他民族的文化和习俗,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跨文化交流能力。我们可以组织一些文化交流和传统节日活动,增加大家的了解和认识,不断打破民族差异,建立起相互的信任和尊重关系,从而促进民族团结和谐。

通过利用各种传媒手段,扩大对民族团结的宣传和推广,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加到民族团结的建设中。“无以言传而篇之”,我们可以运用写文章、拍摄电影等手段,向更多的人展示我们民族团结和谐的风景,让更多人了解各族人民之间的深厚情感和民族团结的实践成果;也可以运用网络等新媒体渠道,宣传和分享关于传统民俗文化和民族团结的文章、视频、音频等,弘扬中华文化的精神。

第五段:从身边做起,每个人都是民族团结的构建者。

学习创建民族团结,绝不能把焦点放在别人身上。作为每个人,能够做出的贡献虽然是微小的,但作为建设民族团结的基础是至关重要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在身边不断地弘扬民族团结的精神,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深化人民群众的民族意识和民族自尊心,使民族团结和谐永远成为我们国家发展的强大力量。

总之,学习创建民族团结是一种家国情怀,也是一种文化自信和民族自尊心。只有大力培育并维护民族团结,才能够促进国家繁荣和富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用信仰和行动来实现我们的美好愿景。

民族团结创建专题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六

创建民族团结是国家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而学习创建民族团结则是我们每一个人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关于学习创建民族团结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了解多元文化。

在多元文化的国度中,学习了解各民族习俗和文化,尊重不同的文化和生活方式,是创建民族团结的前提。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不应仅关注自己的文化,而是应该积极去了解和体验其他民族的文化。只有真正理解和尊重其他文化,才能更好地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第三段:增进友谊,促进交流。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积极与不同民族的人交流,增进彼此间的友谊,促进交流和融合。这不仅可以夯实民族团结的基础,而且也可以拓宽自己的视野,了解不同地区和民族的文化差异与相同之处。通过交流与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顺应文化多样性,依托一个庞大而未知的世界,实现所有人的个性和文化形态的自由。

第四段:反对民族歧视。

反对民族歧视,是创建民族团结的必要条件之一。民族歧视并不局限于语言和肤色,而是涉及到所有涉及“他者”的地方。无论在言行或合理、常规的交流中,都应避免使用对其他民族不友善和侮辱性语言,反对对其他民族的攻击和仇恨。我们的责任是创造一个涵盖所有人的公正、和平、相互尊重的社会环境,远离民族歧视的阴影,让所有人平等地享受人权、民权和文化权。

第五段:结语。

创建民族团结的道路是漫长而艰辛的,需要我们强化文化多样性意识,加强民族理解和尊重。同时,反对民族歧视并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和融合,没有停止的日子。但只有携手努力,共创和谐稳定的未来,才能真正实现中华民族和人类社会的美好愿景。

民族团结创建专题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七

民族团结是一个国家的基石,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我近期参与了一个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创建工程,深感其重要性和意义。通过这个经历,我深刻体会到了民族团结的力量和团结共进的价值。在此,我愿将我的心得体会分享给大家。

首先,在这个创建过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民族团结的力量。在整个过程中,我们来自不同民族的人们共同努力,相互合作,共同实现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各个民族之间没有矛盾和隔阂,反而在合作中逐渐增进了彼此的了解与认同。在与其他民族的沟通中,我渐渐了解到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和相似之处,也更加尊重和理解了其他民族的传统和习惯。正是这种民族团结的力量,使我们的创建工程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

其次,通过这个创建过程,我认识到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在我们的创建工程中,各个民族的代表进一步加强了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提出了各自的需求和建议。政府部门也积极地响应了我们的要求,并给予了大力支持。这种紧密的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合作关系,为我们的创建工程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我们民众之间的相互支持与合作,也使得整个创建过程变得更加顺利和高效。这种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

此外,通过这个创建过程,我体验到了团结共进的价值。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互相帮助、鼓励、支持,共同克服了许多困难和挑战。我们组织了各种各样的活动,如庆祝活动、文化展览等,来推动民族团结的进程。这些活动不仅加深了我们之间的感情,还促进了我们的文化交流和融合。这种团结共进的价值,在我们创建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最后,通过这个创建过程,我对于民族团结的未来有了更加明确的期望。我希望能与其他民族一起,共同努力,推动民族团结的进一步发展。我相信,只有我们不断增进相互的了解与认同,才能获得更加和谐的社会与美好的未来。而这也正是我们创建工程的初衷,即为了实现民族团结的目标,共同创造繁荣和发展。

综上所述,通过这个创建过程,我深刻地认识到了民族团结的力量和团结共进的价值。民族团结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基石,我们应该积极地加强与其他民族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民族团结的进程。只有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拥有一个更加和谐和繁荣的社会。我对于民族团结的未来充满希望,愿为此付出更多的努力和贡献。

民族团结创建专题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八

在当今社会,民族团结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议题。各个民族的和谐共处和共同发展是国家稳定和繁荣的基础。为了深入研究和推动民族团结的建设,我参加了一次民族团结创建专题活动,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人人都是责任人。一个强大的国家需要每一个公民的参与和贡献。在民族团结的建设过程中,不能依赖少数人或者政府的单一努力。每个人都有责任去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和谐共处。我们要增强文化自信,承担起宣传民族团结的社会责任。只有每个人都积极参与,民族团结的基础才能更加坚实。

其次,教育是培养民族团结的关键。教育是培养人们的思想和道德的重要途径,也是塑造一个国家未来的基石。在民族团结的创建中,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校应该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的引导,培养学生的民族认同感和尊重其他民族的意识。同时,我们应该提供多元化的课程和教学资源,促进不同民族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只有通过全面的教育力量,我们才能培养出具有高度文化素质和民族自豪感的新一代。

第三,促进民族团结要弘扬优秀文化。优秀的文化是民族团结的纽带。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独特文化传统和历史,这些文化传统是我们与其他民族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基础。因此,我们要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和弘扬各民族的优秀文化,让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变得更加频繁和深入。可以组织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举办各类文化展览和演出,使人们更好地了解和接触不同民族的文化,促进心灵的交流和融合。

第四,加强法制保障是推动民族团结的重要手段。法律是管理社会的重要工具,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民族团结的保障。只有通过法律的明确规定和有效实施,才能让每个人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安全。我们要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加强对民族对立和冲突的预防和处理。同时,还要加强对种族歧视和仇恨言论的打击力度,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民族团结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媒体的作用不可忽视。媒体是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对于塑造公众舆论和推动民族团结具有重要作用。媒体要充分发挥其宣传教育的职责,推动宣传民族团结的主题活动,传播正能量。同时,要采取合理的舆论导向,避免刺激民族矛盾和对立,传播正确的价值观和思想,引导社会舆论朝着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民族团结的创建是一个复杂而又关键的任务。每一个人都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通过教育、文化弘扬、法制保障和媒体引导等多种手段共同推动民族团结的建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各民族的和谐共处,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民族团结创建专题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九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在创建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以及推进民族团结的方法与经验。在此,我将结合自身的体会,探讨民族团结推进创建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们要加强法制建设,为民族团结提供法治保障。法律是社会的纽带,是维护并促进民族团结的有力工具。在创建过程中,我们需要有效运用法律手段,严惩宣扬民族仇恨、种族歧视等不良思想行为,同时加大对民族团结建设的法律保护力度,使各民族在法治的框架下实现共同进步。只有建立了强大的法治体系,才能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向更广阔的发展道路。

其次,我们要加强教育引导,培养民族团结的意识。教育是培养民族团结的意识和素质的重要途径。在创建过程中,我们需要加大对各民族的教育资源投入,通过教育引导,培养各民族之间的互相理解、包容和尊重,增强民族团结的意识和认同感。学校教育要注重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倡导多元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培养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认同感。只有在教育引导下,我们才能更好地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再次,我们要加强社会交流,促进共同繁荣发展。社会交流是实现民族团结的重要途径。在创建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交流活动,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了解和友谊,消除误解和偏见。同时,我们还要加强经济交流与合作,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通过互利共赢的合作,各民族可以实现资源的共享与优势互补,推动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增强各民族共同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此外,我们要注重宣传引导,弘扬民族团结进步的精神风貌。宣传引导是推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方式。在创建过程中,我们要加强宣传力度,宣传各民族之间的友好交往和相互促进的事例与经验,激发人们对于民族团结的热爱和追求。同时,我们还要通过大力弘扬民族团结进步的典型事迹和先进典型,树立榜样,引导民众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念和价值观念。只有通过宣传引导,才能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来。

综上所述,民族团结推进创建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所在。在这个过程中,加强法制建设、加强教育引导、加强社会交流和加强宣传引导是推进民族团结创建的重要路径与经验。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有机结合,才能够加快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让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分享祖国发展的成果,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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