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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改革开放的心得体会和方法 聚焦改革开放的心得体会和方法怎么写(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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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改革开放的心得体会和方法 聚焦改革开放的心得体会和方法怎么写(八篇)
2023-01-03 19:20:39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聚焦改革开放的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2020年9月29日,国资委召开视频会议,对中央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强调中央企业要准确理解把握其重要意义和核心要义,在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作表率,切实把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抓到位见实效,切实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2020年10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全面介绍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0年10月15日,《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谈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报告提出,着力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国资国企改革综合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必须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是未来三年落实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体系和顶层设计的具体施工图,是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的。做好这项工作,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效率,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在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取得明显成效,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上取得明显成效,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一、国有企业要成为有核心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国有企业首先必须发挥经济功能,创造市场价值,更好为党和人民服务。要加强党的领导,落实董事会职权,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二、国有企业要在创新引领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创新决定命运,硬实力畅通大循环。要以创新为突破口,进行大胆充分的激励,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端人才引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有更大作为。

三、国有企业要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上发挥引领作用。国有企业要对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发挥带动作用和重要影响力。根据不同行业集中度要求,推动形成比较好的市场结构。国企民企要相互配合,推进兼并重组和战略性组合。中央企业要坚决压缩管理层级,防控好各类风险。

四、国有企业要在保障社会民生和应对重大挑战等方面发挥特殊保障作用。要推动国有资本在提供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建设和公益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发挥更大作用,做好制度安排。对国有企业承担公益类业务,要进行分类核算和分类考核。建立健全符合国际惯例的补贴体现。

五、国有企业要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要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让国有企业真正起到抵御宏观风险的托底作用。

一是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形成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二是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四是要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大正向激励力度,也由此提高效率。

五是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着力从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监管导向等多方位实现转变,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六是推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强化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七是推动一系列国企改革专项行动落实落地。

八是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四、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的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围绕服务国家战略,结合“十四五”规划的编制,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的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第一,推动国有企业围绕主责主业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做到国有资本有进有退。我们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就是促使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应急能力建设、公益性的行业领域集中,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对于需要进的领域,我们以做强做优做精为明确的目标,支持相关的企业进行并购和专业化整合,充分发挥龙头作用,配置相应的资源,提高他们的效率,也提高他们整体竞争力。在退的方面,对那些不具备竞争力的非主营业务和不良资产坚决退出。

第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主要是推动国有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的关键环节和中高端领域进行布局。同时也要鼓励国有企业加强与民营企业、科研院所、地方国有企业进行合作,形成龙头企业发挥重要作用,其他企业有效互动的新型产业生态体系,同时,我们也要构建新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机制,在产业链、供应链整个领域探索新的有效的金融运行模式,提升产融结合的效果。

第三,结合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围绕京津冀协调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推动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建立央地合作的良好机制,也充分运用好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和资源禀赋,推动区域发展向更高的水平迈进。

第四,加大新动能的培育,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我们要指导推动中央企业更多地投资像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运用一系列方式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按照我们经常说的几个原则,就是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原则,以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为工作底线,以激发活力、提高效率为具体路径,按照“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第一,分层分类推动改革。我们的混改更多是要聚焦到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所出资企业和商业一类子企业。

第二,合理设计和优化股权结构。我们鼓励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引进持股占5%甚至5%以上的战略投资者进来,作为积极股东参与治理,至于非上市公司,相应的股比还可以再大一些,也就是刚才说的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

第三,深度转换经营机制。我们支持和鼓励国有企业集团对相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更加市场化的差异化管控,希望混改的企业在劳动人事分配机制方面率先突破,真正形成富有活力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第四,我们要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抓手,在产业链、供应链上,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不断深化合作,形成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局面。

第五,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一定要做到混改进行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要覆盖到哪里。

六、中央企业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重要成果

近年来,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动国企改革“1+n”政策落实落地,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了一系列重大进展,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一批改革成果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全面加强,首次实现对中央企业的功能界定分类,全面完成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混合所有制企业数量和质量大幅提高。

一批改革举措取得重大进展,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逐步完善,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转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蹚出新路,“处僵治困”取得实质性进展,重组整合与结构调整取得关键进展。

一批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已经破题,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现重大突破,落实董事会职权、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职业经理人制度等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改革不平衡、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还是存在的,我们面临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完全攻克,改革的任务依然繁重,同时国有企业改革也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国企改革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国企改革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

七、突出重点任务,确保中央企业改革抓落地见实效。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是未来三年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体系和顶层设计的具体施工图,也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项国企改革重大举措的再深化。中央企业要准确理解把握其重要意义和核心要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抓好改革重点任务,以更坚强的决心、更坚定的意志、更大的力度推动落地见效,在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作表率。

一要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结合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企业实际制定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董事会要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法定权利;经理层要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管理提升行动,推进管理流程再造,优化资源配置。

二要突出抓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围绕服务国家战略,聚焦主业主责发展实体经济,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中央企业带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协同创新体系,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有更大作为。巩固“压减”工作成果,加快剥离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深入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2020年,基本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主体工作,确保2022年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收官。

三要突出抓好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牢牢把握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向,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积极稳妥,务求改革实效。重点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出资企业和商业一类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根据不同企业功能定位,合理设计和调整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集团公司要对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更加市场化的差异化管控,推动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要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的监督,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要突出抓好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切实维护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大力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具备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商业类子企业,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全面推进用工市场化,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推动薪酬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一线岗位倾斜。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充分用好已有明确政策,并支持探索超额利润分享机制、骨干员工跟投机制,实施更加多样、更加符合市场规律和企业实际的激励方式。

五要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国资委将进一步深化职能转变,更加注重基于出资关系,更加注重国有资本整体功能,更加注重事中事后、分层分类,更加注重提高质量效益,把监管重点聚焦到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上来。优化管资本的方式手段,对不同功能定位、行业领域、发展阶段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的分类考核、分类监管、分类授权放权。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授权经营、结构调整、资本运营、激发所出资企业活力和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功能作用。

六要突出抓好“双百行动”“区域性综改试验”“科改示范行动”、世界一流企业创建等专项工程。充分发挥专项工程的示范引领和突破带动作用,扎实推进改革措施的综合运用和系统集成,凡是要求面上企业做到的,纳入有关试点和专项工程的企业要成为样板、率先实现。

七要突出抓好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对企业家高度信任、充分授权,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企业领导人员,给予更大力度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切实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八、加大工作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抓实央企改革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把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机制,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带头干,做到重点任务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

二是逐级压实领导责任。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要层层立下“军令状”,逐级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上下贯通、“一竿子扎到底”。

三是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完善本企业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

四是切实加强督查考核。要切实加强督查考核,将重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硬指标,倒排工期,动态跟踪,对明确要求今年或2021年、2022年年内必须完成的重点任务,要全力攻关,确保如期。

五是着力做好宣传引导。要着力做好宣传引导,回应各方关切,讲好改革故事、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改革深入推进。

有关聚焦改革开放的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全面擘画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是中央确定的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省委高度重视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省委常委会、省深改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监督指导,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给予大力关心支持。省委政法委及省司法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9月25日省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对省法院开展改革督察。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配合,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凝聚改革创新的强大合力。

我省法院于2015年9月在福州、厦门、南平三地9个法院启动改革试点,2016年8月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省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坚定改革定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始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融合、依法有据遵循规律与体现福建实际相契合,保持速度、对标高度、健全制度,锲而不舍、蹄疾步稳推进司法改革。省法院先后召开92次党组会和司改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220余份,开展4轮专项督察。今年以来,着眼于“巩固、深化、拓展、提升”,部署推进10个党组重大调研课题和53项改革重要举措,坚持“完善提升一批、复制推广一批、创新推进一批”,推动改革持续深入发展。全省法院多项改革创新成果入选全国法院改革典型案例或在全国复制推广。

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全省法院各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取得显著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审判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符合审判特点和司法规律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逐步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稳步实施,司法效能和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审执各类案件50.88万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32%,一、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91%。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一步提升。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完成,全省现有员额法官3976人,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7.62%;人员分类管理逐步深化,85%以上人员力量向办案一线集中,一线办案人员较改革前增长13.98%;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员额法官平均年龄45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8.14%,具有10年以上办案经验的达76.50%。今年1至8月,全省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20.4件,同比上升57.39%。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实施,跨域立案全省推行,让“告状难”问题真正成为历史;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打出声威,成效显著;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民主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有了更多公平正义获得感。

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基础性作用。省法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统筹兼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福建法院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31份指导性文件,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着力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确立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推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取消层层请示、逐级审批案件的传统做法,除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独任法官、合议庭自主签署签发的案件裁判文书达99%以上;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审判管理、审判指导和统一法律适用职能。着力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制定审判人员依法履职“一规定”“两清单”“三指引”,厘清职责权限。坚持“入额必办案”,建立院庭长办案刚性约束和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2017年1月以来,全省法院入额院庭长审结案件637041件,占结案总数的45.97%。全面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类案指引与质量评查,严把二审、再审关,统一司法尺度,确保裁判质量。推进业绩考评制度改革,树立正确激励导向。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惩戒机制,明确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的7种情形,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把该严的监管严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治院贯穿改革全过程,推动审判执行与队伍建设、廉政监督与执法办案、作风建设与法院管理有机融合,审判监督与纪律监督、“数据铁笼”与“制度铁笼”有机结合,构建以院党组统一领导、审判委员会统筹管理为统领的“六位一体”新型审判管理格局,完善以作风建设、效能检查、纪律监督为主体的“大督察”工作新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深入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员额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为重心,将司法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注重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全省法院共组建以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1648个。坚持以案定额。把员额向基层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倾斜,不搞“平均分配”。基层法院、中院和省法院法官员额比例向上逐级递减,思明、晋江等6个案件数量较多的基层法院法官员额比例最高核定为42%,较好体现了三级法院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坚持好中选优。经过严格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先后三批择优遴选4205名员额法官,既保证高素质优秀法官进入员额,又注意保护各年龄段和各层级人员的积极性。坚持有进有出。出台员额退出管理办法,有229人因转岗、辞职、退休等原因退出员额。特别是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尽责、能力不足不能负责、违纪违法惩戒问责的法官,坚决退出员额。坚持分类定责。出台人员分类定岗实施办法,让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首批招录1920名聘用制书记员,探索引入在校大学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实习书记员,创新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与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相同步,着眼优化协同高效,2016年9月起在9个基层法院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先行启动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优化审判职能,简化管理层级,强化司法效能。

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全面完成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和按期晋升工作,逐步落实与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职业保障制度。全省法院按期晋升法官等级1694人次,择优选升高级法官398名。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工资改革政策,建立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一线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和“四个人才工程”建设,加快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和司法人才库建设,规范法官职业操守和司法行为。加强司法人员权益保障,全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制度。

稳步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如期实现省以下法院人员编制和经费统一管理。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机构编制上收省级统管,各中院和基层法院院长全部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省以下法院(不含厦门,下同)全部作为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纳入省级财政保障。今年省以下法院财政年初预算24.89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3.77%。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省法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等7个规范性文件,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确保司法公正。

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会同检察、公安机关出台28个常见疑难罪名类案证据册和《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全面试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案件597件,排除非法证据64件,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率达77.90%。在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下,福州中院和鼓楼、福清法院开展“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广应用试点工作。

认真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福州、厦门18个基层法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宽严得当。2016年9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18个试点法院共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2004件13557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44.27%,其中判处缓刑的占43.89%。

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5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宣告94名被告人无罪。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和司法统一。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推进司法审判与监察程序有机衔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出台《福建省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做好法法衔接。

改革和信息化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省法院坚持创新引领,强化信息化支撑,改革完善体制机制,释放司法生产力,增强队伍战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着力完善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营商环境的司法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的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健全案件审判和司法服务机制,创新府院联席互动新模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金融案件集中管辖、纠纷预警和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执转破”等机制;聚焦精准脱贫,加大司法精准帮扶力度;聚焦污染防治,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创新完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福建样本”。

着力完善涉台、涉自贸区和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审判机制。创新推进涉台司法工作,完善特邀调解员和台胞陪审员制度,推广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连续成功举办十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设立自贸区法庭和审判庭,完善涉外、涉港澳、涉侨等审判机制,健全域外法查明机制,平潭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创新企业信息共享机制被国务院列入第四批全国复制推广的自贸改革试验成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设立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和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构建现代海事审判体系,完善涉外海事诉讼与仲裁良性互动机制,首次发布双语《海事审判白皮书》。

着力完善行政案件跨域管辖和民生权益保障机制。2015年9月起,在全省范围对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更好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引入心理疏导、家事调查员等制度,推进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创新。联合省14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37个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机构。深化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

着力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创新跨域立案和诉讼服务司法协作,在全国7家高院和14个中院推行。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全面推进全省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整合诉讼服务资源,打造诉讼服务大厅、itc自助服务终端、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掌上诉讼服务帮手、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五位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型诉讼服务体系,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简案快审、普案标审、难案精审。全省法院设立速裁团队612个,今年1至8月,通过“分调裁”结案的占结案总数的53.56%。贯彻执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省法院与27家部门行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894个特邀调解组织、3689名特邀调解员进驻各级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全省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案件116845件。推广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一键式理赔,完善金融等纠纷案件在线化解平台,高效便捷化解纠纷。

着力完善司法民主、司法公开机制。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健全选任、参审和履职保障机制,龙岩中院等5个全国试点法院探索推进实质陪审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6729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2722件。构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监督管理“五大公开平台”,做到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全省法院全部开通互联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形成自媒体阵地集群效应。优化代表委员监督联络工作手机应用系统,运用福建法院庭审直播网、微博发布厅、视频演播室,打造“阳光司法”。截至今年8月,全省法院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89余万份,庭审直播4.5万场。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庭审公开情况第三方评估中,省法院位列全国高院第7位。

着力完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健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的执行管理体制和指挥系统。各地成立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赴一线指挥督战258人248次。去年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听取审议执行工作专项报告,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行联动专项检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2017年7月率先在全国建成全省失信联合惩戒平台,截至今年9月1日,省级100家单位全面对接,联合限制、惩戒失信被执行人5.05万多次,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10多万被执行人慑于压力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从今年7月起开展“亮剑八闽、百日决胜”统一行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与税务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与保险公司建成“法院保险”合作平台,与新闻宣传部门、文明办合力推进执行攻坚宣传和文明创建,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执结案件16.14万件,执行到位金额901.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22%和131.77%。

着力完善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体系。坚持“互联网”“标准化”“数字化”,制定福建智慧法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司法权运行现代化新模式,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科技支撑和强劲动能。建成福建智慧法院管理中心,汇集全省法院各类案件信息2.45亿余条,加强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现从“司法数据”到“数据司法”的模式转换。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构建“智审”业务平台,实现案件“网上录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全省法院建成标准型科技法庭808个。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先进单位。在今年4月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我省法院执行信息化等“四个展位”亮相,受到好评。

对标对表改革任务,对照人民群众需求期待,我们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仍然存在差距短板,面临一些问题困难。

一是司法改革推进不平衡,力度还需加大。有的法院对改革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改革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透,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不够;有的法院改革思路不够开阔,司法理念、运行机制、办案方式等还跟不上、有差距;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法院之间在推进深度、落实力度、见效程度上不够平衡。

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亟需根本性解决。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数连续13年呈现正增长态势,年均增幅近10%,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基层法院特别是有的沿海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量高达300件以上,法官办案强度和工作压力持续加大,法院干警长期超负荷加班成为常态。

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做深做细做实。新型办案机制加快推进,但有的法官还不能完全适应,“受权不敢用”;有的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放权与监督的关系还需理顺;适应改革的审判监督指导机制需要完善,司法不严格、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审判辅助人员缺口较大,新型办案团队高效顺畅运行受到影响;新型审判运行模式与智能化办案处在接驳换档期,增益效果有待提升。

四是综合配套改革有待大力协同推进。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相应的配套政策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尚未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后,涉及干部管理、经费保障、“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法官职业待遇保障等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需进一步理顺落实。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战略,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来,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加快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提升改革站位,增强新时代深化改革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新思想引领司法改革新使命新征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狠下气力推进有利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改革、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改革扎实推进。

二要狠抓改革深化,推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健全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立体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

三要强化改革督察,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加强领导,科学统筹,务实戒虚,着力把改革重点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到大局小局一盘棋和全省法院一盘棋。加强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拉链式检查,严抓实推,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督察,以督促改,以察问效。

四要发挥改革效应,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福建发展大局和特色优势,加强司法保障机制和服务举措的改革创新,及时把创新实践和改革成果转化为公正为民司法的制度规范,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经验、福建样本、福建品牌,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聚焦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以改革精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改、马上改。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致力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专项报告,既是监督更是支持。全省法院将在省委领导和省人大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敢于担当、开拓创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

有关聚焦改革开放的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根据统一部署,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4月25日,围绕三个聚焦对某单位开展了巡察。巡察期间,听取了有关工作汇报,与单位干部职工和班子谈话xx人次,调阅有关资料xx份(卷、册),深入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走访,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近三年来,某单位能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聚焦基层组织贯彻落实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

1、存在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1)某单位20xx年11月2日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通知》,但没有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对如何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制定具体措施,也没有对所属各支部学习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不扎实,档案不规范。未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活动行文不规范不严谨。《某单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要求“关键少数”要“带头参加内生活….带头撰写个人性分析材料”,但某单位党组成员未撰写性分析材料;

20xx年印发“两学一做”活动实施方案文件2份,文号均为“某发[20xx]11号”,但两份文件标题、内容、收文对象不同。20xx年学习35次,缺签到表。20xx年学习计划33次,总共学了30次,10月13日、10月20日、10月27日三次没有按计划开展学习。部分人学习记录简单,内容不全面、不完整,个别人学习记录仅有标题。

3)学习传达会议精神不够深入,执行上级方针政策不到位、不深入。不重视思想学习,未开展集中学习。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方面,仅有一把手有学习记录。存在有他人代写学习笔记的现象,一把手学习笔记本上出现三个人的笔迹。20xx年9月10日、20xx年1月18日中心组集中学习主题不明确,没有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也未深入开展学习讨论与互动交流,学习成效不明显。

2、存在对有关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传达不到位,把“四个意识”当口号等问题。

1)对县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不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没有严格做到“四个服从”,对县的决策部署不能不折不扣的全面执行到位,在落实县对前两轮巡察发现的xx个共性问题整改上存在短板,对自身存在问题对照梳理不明确,未建立问题台账,整改措施缺少可操作性。对县部署重大事项如脱贫攻坚、创城创卫等工作研究较少。

2)谋划单位工作站位不高,落实重点目标任务措施不力。单位未能从全县本系统工作大局出发,结合每年经济形势、上级政策要求和本县实际,科学研究、认真谋划全县本系统工作,完成县下达的本系统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不够有力。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严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三年来,共形成党组会议纪要xx次,其中专题业务研究或涉及人事的纪要xx次,提及组织建设、风廉政建设的仅x次,没有一次是“专题”研究组织建设和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

3、存在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意识形态等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对承担的脱贫攻坚方面任务重视不到位,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工作不积极,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

1)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上,扶志扶智跟不上扶贫步伐。培育和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没有形成帮扶与教育并重的工作机制,还存在重物质扶贫、轻精神扶贫,简单送钱、送物,甚至包办代替,在一定程度上助长“等靠要””思想。如元宝枫苗木种植示范园带贫xx户,在20xx年3-4月份务工统计中,贫困户只有x人参加了劳动,其x人务工只有半天,其他均为一般群众,贫困户以怕累、路远、中午没地方吃饭,示范园干活不自由等原因不愿意务工,从未想通过自己的劳动增加收入来脱贫。扶贫资金项目效益发挥不好,对落实脱贫攻坚战略决策工作上有差距。作为本级法定的资金综合监管部门,对脱贫攻坚政策研究不深入不全面,对脱贫攻坚工作艰巨性认识不足,分析研判不够,未充分发挥好资金监管部门为县决策的参谋作用。

2)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工作不积极,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对落实扫黑除恶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尖锐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没有专题研究过扫黑除恶工作,未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学习,正面宣传引导不足。有下属单位某负责人还充当当地某建材行业的保护伞,对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传达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不到位。未在班子及干部职工中传达学习宣传工作会、网络安全信息化工作会、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等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扎实,流于形式。未按要求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以文件或会议的形式在内

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未对本系统本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0xx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中“下步工作打算”与20xx年工作总结雷同。

4、存在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管治党责任不到位问题。

1)政治建设站位不高,总支及各支部领导核心作用虚化弱化,组织领导作用至于弱化状态。总支及各支部组织建设工作缺乏计划性,如无20xx、201x年组织建设工作划和工作总结;

组织领导干部的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组织没有号召力,先锋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如20xx年5月21日,会议记录本为宪法学习,笔记本为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并且在20xx年工作手册中没有记录;

领导班子成员凝聚力不强。对某单位领导班子问卷调查中,八十张测评表中有十三张未对领导班子做出评价。

2)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具体表现为议事程序不规范,部分重要事项不经组织会研究讨论决定,以第一把手办公会代替组织会研究、讨论、部署工作。重布置、轻落实,对上级审计发现的整改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整改态度不够端正;

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20xx年单位机关总支第二支部召开员大会6次,时任党组成员只参加1次;

20xx年单位机关总支第三支部召开员大会8次,党组成员只参加2次;

20xx年上半年单位机关总支第二支部召开员大会3次,时任第一把手均未参会。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存在政绩观有偏差,学风文风会风不实,责任落实“甩锅基层”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没有把加强思想建设摆在首位,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主要表现在对十九大精神以及相关理论学习贯彻不深入,学用脱节,不能做到真学、真懂、真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存在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问题,组专题会议研究不够,缺少学习笔记、心得等档案材料,机关整体学习氛围不浓。201x年3月,一些人员认为撰写十九大精神学习心得体会没人看,于是照搬照抄,应付了事。如单位黄某某以业务繁忙为由,安排他人代写,并在未认真查看,未作任何修改的情况下,将他人在网上全文复制的与本县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文章张贴在单位“两学一做”学习专栏中,本以为是应付交差,不料却成了反面典型。

2)对学习新思想、新方略流于形式。具体表现为具体工作中仍然走老路,不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单位本系统的惠民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上公开广度不够,落实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政策不到位,致使农民对农业扶贫领域的惠民政策、补贴标准、办理流程等掌握不多,知之甚少。

2、存在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在惠民工作中与民争利、优亲厚友,截留私分、挤占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惠农利民专项资金,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巧立名目、强行集资摊派等问题。

1)利用部门职能特权优势,不能正确履行资金资源分配权,给本部门安排资金时,年初预算远大于年终决算,存在部门主义。如201×年度,给单位年初预算额为xxx万元,年底决算额为xxx万元,相差xxx万元,严重违背了《预算法》‘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的问题。

2)优亲厚友的不良习气尚存,在社会保障、项目扶持、救灾救济资金和物资分配拨付等事项中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如201×年5月下属某乡镇负责人违规安排农田水利项目资给亲属所在的村屯;

201x年度机关零星维修工程承包、工会年终福利(发放的物品)购买等未经研究确定,有的干部兼职做微商向单位机关销售面巾纸。

3)班子成员管治党意识不强,部分党组成员对“两个责任”认识有偏差,认为主体责任是“一把手”的事,监督责任是纪检组的事,自己不贪不占、不吃拿卡要就行。20xx年单位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许多股室负责人对“纪言纪语”表达不正确。

3、存在执行上面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接受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公款吃喝,办公用房超标,搞豪华装修,违规购置、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其他费用,公款旅游等问题。

1)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20xx年1月21日2号凭证,列支办公费xx元,未附清单;

20xx年7月24日6号凭证及20xx年12月4日1号凭证,经费支出列支招待费xxx元,仅附吃饭发票,无招待函、无接待清单。

2)财务记账不规范。20xx年1月26日6号凭证,列支交通费xx元,所附支付申请单支出用途为接待费,所附发票为吃饭发票,且无经手人签字、无接待清单;

xx、201x年明细账均无年终合计数。

3)20xx年总账其他应收款上年结转xxx元,以后年度未见结转。

4)出差费用开支未按规定落实审批制度。20xx年以来的出差费用开支报销仅有个别会议培训报销差旅费时附有上级通知,未有领导批示。

5)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单位公车牌照号xxx,单位《公车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本单位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单位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派车单,通知出车”。派车单记录自20xx年5月30至201xx年8月7日,没有20xx年5月30日以前的用车记录;

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公车牌照xx,缺少20xx年5月31日以前派车记录。派车单20xx年5月31日至20xx年8月7日,共计116份,派车单记录下属事业单位用车20次,其余96次出车均为本单位或其它部门。

6)某单位未带头厉行勤俭节约。20xx年,党组会研究决定在办公室安装自来水过滤器,但仍继续使用桶装矿泉水,客观上增加了开支,背离了节约的原则。20xx年,党组会违规决定购买摩托车配给职工供食堂采购使用。

7)招待费报销手续不齐,20xx年之前普遍存在“四单”不齐的问题;

会议费以公务接待形式列支,支出无预、结算单;

出差报销存在住宿超标、违规报销餐费、既报销公杂费又报销打的费等情况。车辆维修普遍无审批,部分无维修清单,燃油费无发票入账等。对下属或委托管理的单位执行上面八项规定精神监督不力,会议费支出无预、结算单;

评审中心、支付中心接待“四单”不齐、购买办公用品无清单等情况。部分下属事业单位甚至出现侵占业务费的严重违纪行为。

8)长期占用服务对象办公用房的问题,20xx年某中心成立,银行出资完成体制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机关工资统发、市财本单位及多个县直单位账户在银行开设,同时银行无偿提供位于老城、政府一小区的两处用房作为本单位某中心办公用房;

20xx年3月,县及其相关部门搬迁至新区办公后,本单位继续使用银行向某公司租赁的幸福家园小区二楼商业用房约230平方米,作为某付中心办公用房,未支付房租费用。

4、存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中搞权力寻租,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干部违规从事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资金管理混乱,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财务管理混乱,顶风违纪等问题。

1)财务存在扩大开支范围、超标准采购、项目招投标程序执行不严、无效票据报销、办公用品支出无明细等问题。如20xx年10月18日超标准采购电脑一体机,20xx年11月15日超范围列支等。

2)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公务接待清单中用餐人员不具体,审批单只记录了经办人,无证明人及陪餐人员等。

3)财务报销必备要件缺失。抽查发现差旅费报销手续不齐4次(无公务出差审批单或相关文件3次、公务出差审批单无领导签批1次),20xx年12月支付交叉检查借用人员差旅费xxx元等;

租赁公司车辆未附合同报销2次,如20xx年6月支部活动租车费xxx元等。

5)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分管领导单独出差所产生费用由谁签批等没有具体明确,财务制度可操作性不强。

6)审计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审计部门对本单位20xx年度预决算审计时,提出“预拨经费xxx万元长期性挂账未处理”,“借出款项清理催收力度不够,借款三年以上应收款项xxx万元未处理”的问题,本单位未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7)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在实施部分物资、服务采购项目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抽查发现20xx年8月支付财务软件服务费xx万元、20xx年4月支付国有资产评估费xx万元等4次采购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备案手续;

20xx年对大数据综合管理云平台软件政府采购未进行备案,

20xx年跨年度实施采购未按规定重新履行备案手续。

8)财务资金管理不够规范。购置设备未入固定资产账。提取备用金结余过大。离岗创业人员返还工资未纳入预算管理。未及时清理其他应收款科目。个别二级单位“一把手”直接经办财务,且未按财政授权支付规定,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9)财务支出不规范。20xx年至201x年收门面房租费xxx元,本应由非税收入管理局开具税收发票,却开具的是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入帐。未按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20xx年支驻村扶贫工作队补助xxx元,无驻村扶贫人员的考勤记录附件。财务支出手续不全,把关不严。20xx年3月1号凭证,支法院起诉保全费xxx元,原始发票无经办人签字。

(三)聚焦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所辖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力,对员疏于监督管理,发展员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

1)对组织建设工作不够重视。主要表现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教育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

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支部长期不换届,支委分工不明确,支部未分配党小组,组织学习培训少。领导干部学章讲课、集中学习活动开展少。日常管理不规范。不按规定交纳费,本单位内xx名员中,就有xx名党员长达数年不参与支部活动,不缴纳党费,支部并未按规定做出处理。固定党日主题课活动开展不正常。20xx年仅有1-3月记录。理论学习时间不足,没有达到要求。如20xx年全年仅为一次,未发现支部书记上党课内容。活动内容有“假大空”和抄袭的现象。20xx年活动图片涉嫌造假,春季着夏装(5月活动图片),1月和12月图片中人物一样,拍摄角度不一样。总支各支部组织活动形式单一,201x年12次党员固定活动日中有10次是开展环境整治清洁活动;

201x年上半年的党员固定活动日还是开展环境整治清洁活动;

支部存在以工作部署会代替课的情况。201x年9月30日,本单位机关召开“解放思想敢担当,真抓实干有作为”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本单位机关总支第一支部、第四支部将此次会议记录为该年度“党课活动内容”。

2)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基层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总支和各支部阵地建设有待加强。如总支和各党支部办公室虽然落实了,但没有按要求建立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规范建设。总支班子重业务、轻党建,对组建工作相关业务知识一知半解。总支及各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不完善,执行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制度落到实处少,效果不明显。

3)支部履职能力缺失。没有对开展的组织生活各类记录、资料、影像进行及时的收集、整理和完善,对相关的档案材料进行详细的分类、归档和保管,做到组织生活各项台账和资料管理齐全,规范、详实。建立党建工作台账,将员的学习教育、遵章守纪等情况纳入考核当中,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长效化。

4)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没有党员发展计划,支部委员会无研究记录,未经支部员大会讨论通过即列为积极分子。黄某永同志的《申请书》没有落款时间,总支至今未派人对申请人进行谈话了解情况,也未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同意把该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程序欠规范。发展党员档案资料不齐全。党员发展档案资料中的时间不一致或无相关的会议记录。201x年5月18日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韩xx同志为预备员,但决议记录时间为201x年5月16日,时间不一致。韩xx列为积极分子、定为发展对象,均无相关会议讨论通过的记录。管理不到位。支部对党员疏于管理教育,思想教育工作内容空洞、方法老套,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

对退休党员管理监督乏力,退休党员常年未能参加组织生活。

2、存在党管干部原则丧失,选人用人不讲规矩,干部提拔中搞任人唯亲、封官许愿、亲亲疏疏、“带病提拔”,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干部档案造假等问题。

1)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能严格执行组织纪律。主要表现在中层干部定期轮岗交流机制尚未形成,人事调整不经专题研究、民主测评,不报人事部门备案。50%股站长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达10年以上,其余近几年调整股室,也多因原负责人死亡、离职等原因自然增补。干部职工整体年龄偏大,存在断档危机,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本单位内人员编制混乱,混编混岗问题突出,因编制、待遇问题上访频发,维稳疲于应付。

2)个别干部提拔任用违反报告事项规定。本单位组20xx年3月任命某同志为某中心稽核科科长,因其2017年2月曾受记大过处分,未按规定于任免前书面征求人事部门意见,被上级人事部门责令整改,本单位组已于20xx年5月撒销其任职。

3)干部考察程序不规范。选拔实施方案及会议研究记录中未明确考察组成员,干部考察材料无组长审核把关签字;

20xx年3月考察部分同志任中层科所长时,《干部考察谈话情况记录表》中未体现干部考察谈话必须两人以上的要求,谈话人、记录人均为同一人。组织人事工作决定程序不规范。20xx年1月4日党组会研究x人任职,党组成员未分别发表意见。选人用人不规范,组织建设存在短板,股级干部任用程序不够规范,20xx年以来股级干部任免由党组研究后直接发文任命,未按规范程序报编办、人社等部门审批。调整、任免干部不够严肃,20xx年110月组会议研究人事多达x次xx余人次,虽包括下属事业单位岗位急需人员,但确也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干部调整任用没有动议酝酿、考核考察和任免理由等程序。如20xx年组会研究干部调入,记录的内容为“某单位有个黄某某想调入我单位,全额事业编制,拟调入监察室工作”,调动理由未充分说明、也没有考察意见和班子成员意见,仅记录“全体同意”。

4)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混编、混岗、串岗问题比较突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推行时,经县组织部门、县编办和县人社局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编制性质进行认定,机关身份xx人中,目前有xx人工作岗位在所属事业单位;

事业身份的xx人中,岗位在本单位机关的有xx人。同时,存在登记为公务员后却任命为事业单位负责人、人事与行政关系不匹配、人岗分离等问题。

3、存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谋划、不研究、不部署、不推进,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拖延等问题。

1)民主生活会斗争性不强,部分环节“走过场。一是征求意见形式单一。某单位党组20xx至20xx年度民主生活会仅向县直单位、部分乡镇发放了征求意见表,未对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开展走访座谈、谈心谈话;

二是“四必谈”落实不够。20xx至201x年度组民主生活会前均未按照民主生活会“四必谈”要求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无组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正副职、二级单位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记录。三是201x年度民主生活会无组主要负责人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力。20xx年至201x年期间,组多次研究人事议题、考核评估方案、脱贫攻坚、预算调整、三定方案等事项时,未见党组成员逐一表态发言记录。

2)总支议事规则落实不严格。总支会议与政务会权责边界不清,多为研究政务,对党建工作、班子自身建设、党管治具体研究部署不到位;

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见集体商议过程,201x年至201x年部分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未见研究决定的会议记录。

3)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监督不力,没有廉政提醒、谈心谈话记录痕迹。组主责意识不强,抓班子带队伍要求不够严格。年初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计划,日常监督执纪、警示教育开展不够,党组会、机关会部署、研究少,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副职同时负责机关、人事、财务等工作,监督存在短板。

4)抓机关制度建设不够严格,不能做到建章立制和执行落实有机统一。机关人员上班期间存在迟到、早退、串岗、玩手机等现象,请销假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无故长期不上班人员,公务外出不登记,公车使用无派车手续,档案资料归档留存不规范、不完整,部分红头文件格式、内容有错误。

5)问题剖析不深入。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没有坚持问题导向,没有注重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201x年至201x年《本单位工作总结》《本单位组201x年度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本单位组201x年度履行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报告》,均无“存在问题”表述,只讲成绩不讲问题。

6)审计部门对本单位历年来都进行了相关的审计,但对审计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对“部分支出预算编制未细化”,201x年度的审计已经发现此问题并要求整改,可是在审计201x年度、201x年度仍然出现此类问题。对“部分应缴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入金库”,201x一201x年度连续三年审计发现此问题都未及时整改。未能较好履行债权职责,201x年-201x年某单位经县政府批准出借给某有色金属公司等乡镇或企业的款项,有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逾期利息和扣、还款来源等约定事项,虽然上述借款单位目前有还款困难,未能及时履行还款责任,

但是本单位没有较好地履行债权人的权利,如每年度未向借款单位出具往来款核对函或催收函等,来有效维护债权的措施。

(四)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脱贫工作不够精细精准。干部帮扶户对政策不清、帮扶措施不够精准,如帮扶的陈某生户,贫困帮扶干部对政策了解不清,对贫困户咨询建房补助政策无法解答,而要扶贫户到镇扶贫办去了解,对于建房后享受补助也回答不出;

帮扶的黄某明户,帮扶干部除了带去生产扶助金、春节慰问金外,没有别的帮扶措施。每季走访不到位,以电话沟通代替入户,如帮扶陈某生户,201x年未入户,只是通过电话了解。信息平台与手册不一致,如帮扶周雄户201x年第二、第三季度走访时间平台与手册不同,小额贴息贷款情况基本上平台有而手册上没有。

2、存在大额扶贫资金闲置问题。由于人才缺乏,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上存在精准度不够等问题,导致出现项目验收慢、资金拨付慢的情况,201x年4月底,“趴在账上睡大觉”的上级和本级扶贫资金达xxxx元。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共性问题重视不够。本单位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未做到精准把握、举一反三,扶贫资金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在规范项目运行、确保资金安全上有差距。

3、对问题整改落实效果不明显。201x年单位牵头对16个乡镇开展了“严肃财经纪律暨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专项检查,资料显示只对某镇、某某镇下达了整改通知,某某镇反馈报告中所述整改内容与下达的整改通知要求文不对题、内容混乱,单位未进一步对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201x年检查发现某某某镇“一事一议”项目进度缓慢、未验收,责令整改后,截至巡察入驻,xxx元项目资金未支付。

1、通过巡察,发展本单位2个下属单位使用行政经费列支应由个人负担医疗保险费的问题,立即进行分析研判,针对本单位系统直属单位实行人员和经费垂直管理的模式,敏锐意识到此类问题极有可能具有普遍性。经查发现,本单位系统共有xx个下属单位使用行政经费缴纳应由个人负担的大额医疗保险费,其中5家下属单位还存在使用行政经费缴纳应由个人负担的每月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问题。至此,一个涉及xx个单位、xxx名本单位干部、持续十余年、累计金额达xxx元的违规问题清晰呈现出来。

2、通过巡察,发现本单位下属单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x年2月至201x年1月,时任下属单位副职的张某(主持工作)、黄某、林某等人集体商议决定,以“加班费”名义向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发放津补贴xxx元。

3、经初步查实,本单位下属单位李某、张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逃避本单位划拨专项资金审批手续,用私盖伪造的公章、

提供虚假对账单等手段,陆续将本单位存储在信用联社城区分社基建专户中的资金xxx万元,转至李某、张某预先注册的县某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账上。按照本单位账户管理流程,凡是动用资金,必须由用款单位提出申请、业务股室出具意见、预算科室核定指标、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然后由业务股室开具支票、加盖公章和经手责任人私章,支票最终送达银行才能进行资金划拨。201x年11月,李某更换印鉴,本该向本单位申请并经主要领导批准,但并未履行这一手续就更换了印鉴按照县农村信用联社的规定,由县联社派到各分社的委派会计负责鉴章和审核工作,行使监督职能。而在李某和张某等人持续数年的套取转移资金过程中,却无人发现异常。

4、201x年年初本单位下属所胡某林某罗某三人目光都盯上了正在处理的某村串户路工程扶贫经费。胡某负责把扶贫资金专户的凭证提出来给罗某做账;

林某负责购买空白收据并伪造某村支书的签名,骗取私自使用某村村委会公章;

林某负责开具支票套取项目资金xxx元并将该款转到自己的账户上。过后3人就将xxx元进行私分。胡某三人似乎摸到了捞钱“路子”,

201x年8月,某乡某村实施“美丽乡村”一事一议项目,该项目预算有挖土机租赁费、砂石运输费等,三人依葫芦画瓢,“合理”分工,将套取到的资金私分。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两个维护”,着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筑牢“两个维护”的政治忠诚。要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加快整改落实,切实加大对闲置和低效用资产的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全力发挥服务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加大资金监督管理力度,完善审批前(后)管理,确保不发生经济违规违纪行为。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抓好组织建设主责主业,夯实战斗堡垒,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协助抓好组织建设工作,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以组织建设促事业,以组织建设促发展。

二要要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制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要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责任担当意识,加强部门科室间沟通与协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要把脱贫攻坚、强农惠农、简政放权、减税降费、打黑除恶、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组织建设工作和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加强组织阵地建设,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思想自觉性,完善学习教育机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基础,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控制权。

三要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健全责任机制,不断强化组织凝聚力战斗力。要牢固树立“抓好组织建设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组织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定期分析建形势,专题听取组织建设汇报。要健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所辖组织负责人的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要严肃规范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着力提高“红脸出汗”的效果。要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制定内部管理机制,完善考核薪酬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员使用管理。要强化队伍梯队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科学合理配备好各类岗位人员。

四要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着力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成效。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履行好职责范围党内的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清单,有效传导压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重点排查重要科室、关键岗位和基层所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用好约谈教育机制,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纠正。要坚决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变异反弹。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完善票据报销手续,加强对各类经费使用和项目的管理,不断提升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能力。

有关聚焦改革开放的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始终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重点关注被巡察党组织执行脱贫攻坚、防范风险、污染防治,以及惠农利民、扫黑除恶等重大政策措施情况,推动基层党组织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党的一系列为民务实好政策落到位落到底。先后围绕党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采取“一个巡察组侧重一个扶贫项目、定点一个单位,附带所巡察县(区)或市直部门所有单位”的模式,开展了全市扶贫领域机动式专项巡察,通过直接进村入户、查看账目实物、查看现场等方式,严查执行扶贫政策走样、扶贫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项目实施中以权谋私、推进扶贫工作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切实做到为扶贫领域把脉问诊,助力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聚焦人防、食药、医疗、教育领域突出问题对***个市县(区)部门单位和**个乡镇街道开展专项巡察。两轮专项巡察共反馈整改突出问题**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条,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件。同时市委巡察办针对行业突出问题,先后向住建、医保、扶贫等主管部门下发了**份巡察整改建议书,有力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具体安排落到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白银巡察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重点聚焦被巡察单位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和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创新方式方法,全面推行“市级统筹、市县联动、县区交叉”,强化市县同频共振效应,提升巡察监督质效。一是提级交叉巡察。将县区**个乡镇街道和**个县级单位的管辖权上提一级,通过县区巡察组整编交叉、市县巡察人员混编交叉的方式开展巡察。同时全面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建立市委巡察办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县区和巡察组制度,定期深入县(区)开展督导调研、压力传导、工作会商,推动提级交叉巡察高效开展。二是改进工作方法。鼓励引导巡察组在规范运用授权方式的基础上,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探索发现问题的简便有效管用的方法。要求巡察组借助网络媒体搜索有关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班子成员的负面信息,精准突破重点人的问题线索;

要求巡察组深入群众,入户率达到30%以上,全面了解各类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以入户倒查的方式突破重点问题;

要求巡察组通过流程看风险,紧盯被巡察单位项目资金、重大事项决策工作流程进行分析研判,从中发现风险点,以风险点为主攻方向精准发现问题,有效提升了巡察监督质量。三是创新巡察模式。按照巡察各环节的规定要求,探索建立了严把“四关”(巡察准备关、巡前培训关、巡中督导关、巡后梳理关)、严肃“三报”(报领导小组、报党委书记、报党委书记专题会)、确保“三到位”(压力传导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的“433”巡察工作模式,有效推动了巡察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截至目前本届市委已巡察**个党组织,全覆盖完成率达到了**%,先后向被巡察党组织移交整改问题**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条,已立案审查**件,形成了强大震慑效应,切实推动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利益和长远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求党委(党组)书记必须亲自牵头制定整改方案,亲自推动问题整改,亲自报告整改结果。每轮巡察都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向市县区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通报,提醒督促对分管领域和部门加强监督指导,推动整改责任落实。二是健全整改机制。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报告移送、定期督查和协作审核机制,深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将巡察发现问题清单、巡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报告及时移送纪委监委机关和组织部门开展日常监督。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审核把关,切实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加强对重点人的处置、重点事的监督、重点问题的督办。三是坚持综合施策。着眼于“共性”和“个性”问题,坚持“就事论事”与“举一反三”相结合,分类施策,全面整改。紧盯巡察发现的具体个性问题,直接由巡察办向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正式发函,或由纪检监察机关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纪律监察建议等形式,督促认真分析研判,就事论事抓实整改。坚持标本兼治原则,推动突出问题集中整改落实到位。市委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安排全市各级各单位集中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共自查整改问题**条,上缴违规资金**余万元。市委先后针对巡察发现的党组织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制定了《关于严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的安排意见》《“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为全面从严治党打下了牢固的制度基础,有效放大了巡察效果。

我局党组于20xx年1月14日收到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庚即召开党组会议,将13条反馈意见按职责分解到分管班子成员和部门单位,下发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分解整改落实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反馈意见的通知》(成规办〔20xx〕33号),要求责任处室(单位)逐一对应问题要求,限定时限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落实,局党组对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进行了审定。现将对13条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反馈意见内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主体责任的落实还不够到位,工作虽然都安排布置了,但是工作深度还不够,如何作好“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认识还不够,分管领导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分工,在业务工作中体现“一岗双责”还有差距,更多的是强调分管领导督促抓。在监督检查工作中,业务工作检查多,党风廉政工作检查少,特别是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直属单位的监督检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巡察中发现存在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或事项,办公室办文时直接就签送给派驻纪检组的现象。在查阅资料中,发现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没有佐证材料。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融入业务工作中去研究探索更好的发挥监督作用还需要加强。)

(建立与规划管理工作相适应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还不够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还不细化。)

(一)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局党组通过印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任务责任分工通知文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任务和责任按职责分工,具体分解落实到党组领导班子成员。20xx年3月5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安排布置全局系统副处以上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与业务工作一同布置、落实、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前,正处级领导干部已与分管局领导、局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机关党委和各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力量,结合规划业务管理工作,将主体责任具体职责分解细化到各部门和基层单位。

(二)针对在业务工作中体现“一岗双责”还有差距,业务工作检查多,党风廉政工作检查少的问题

局领导在调研、检查处室(单位)工作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主要内容检查、部署。纪检监察机构随时跟踪检查各分管领导和部门处室单位在业务工作中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监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干部考察、选拔任用和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针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从严管党治党的新要求,结合规划工作实际,每季度分析研究党建工作形势,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通过标语宣传、阅读书籍、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推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氛围。

下一步,局党组和基层党支部在党组(党支部)会上,要求首先利用半小时时间学习党纪党规和党风廉政及反腐化工作要求,教育学习情况纳入纪检监督问责内容。

(四)针对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有待加强的问题

去年,我局要求直属单位党组织配备专(兼)职纪委书记(纪检委员),今年将配齐基层党支部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强化基层党组织的纪检监察工作职能,严格追责问效。

(五)针对办公室办文时直接将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或事项直接签送给派驻纪检组办理的问题

我局将切实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局办公室收到涉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关文件要求后,先报请局党组领导审签,再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职责分工,由机关责任处室(单位)办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协理。

(六)针对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融入业务工作中去研究探索更好发挥监督作用的问题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成立以来,主动融入规划业务中心工作,一直坚持参加党组会、办公会、业务会,及时了解、熟悉和掌握规划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具体要求,参与“三重一大”决策及实施过程。目前,局各部门已形成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的自觉,主动邀请纪检组、监察室参加有关决策事项的会议。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将进一步通过各种监督方式和手段,加强监督,发现和查找问题,提出具体整改建议。

(七)针对建立与规划管理工作相适应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不够深化、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还不细化问题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细化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嵌入规划行政审批办公系统,随时予以跟踪监督。通过行政办公管理系统、责任监管平台和查阅项目档案等形式,掌握项目规划审批管理情况,监督相关业务处室、分局、单位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将进一步优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监管功能,要求局班子成员即时、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同时推进平台向直属单位和基层单位延伸。加大监管维度,将试行聘请人民监察员,对规划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特别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规划编制、审批和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实行无缝监管。

反馈意见内容:(一部分干部在处理反腐倡廉工作与依法行政和发展的关系上,认识不十分明晰,工作缺乏创新,勇于“担当”的锐气不够。一些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工作循规蹈矩,怕“担责”的思想较为明显。)

(八)针对反腐倡廉与依法行政和发展关系认识不明问题

局党组和基层党支部在党组(党支部)会上,要求首先利用时间学习了解党风廉政及反腐化工作形势和任务,教育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反腐倡廉工作与依法行政和发展的关系,教育学习情况纳入纪检监督问责内容。对因为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善谋善为而有工作失误的同志,只要没有腐化行为,组织可以出面保护,防止出现畏手畏脚,不敢担当的现象。

(九)针对干部业务能力不强,创新、担当意识不够的问题

年初,我局印发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20xx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及任务分解表》,制定了有关提高反腐倡廉意识、创新担当意识、专业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分管局领导,落实承办部门和责任人,确定培训对象,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和课目,拟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纪检业务与廉政建设、保密业务、规划编制改革、新型城镇化与城市现代化规划、乡村规划师业务、规划验收核实、建筑项目审批、测绘成果管理、规划执法与督察、机关公文写作等各类培训。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专业培训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严格组织实施,培训落实及参训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确保教育培训取得实效。建立了服务对象和第三方评价系统、电子监查服务质量和效率系统,通过人事监察部门组织干部日常管理情况抽查、年度创新工作考核等方式,对单位和个人履职尽责、工作纪律、创新意识、担当务实的情况进行管理监督、考评考核和通报,考核结果与评优选先、干部选拔任用挂钩。

我局将加大对非专业干部的专业培训力度,使其具备规划专业素质,提升专业业务能力。对那些履职尽职、改革创新、担当有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力的干部优先晋级提职。坚决换掉“不为之官”,培养“有为之才”。

反馈意见内容:(部分项目的规划设计单位的选择确定,还没有一个比较规范的办法,有的是进行比选,有的是采取招投标,有的是党组研究指定设计单位。)

(十)我局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我局《政府采购工作规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xx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要求,对规划设计项目编制金额达到限额标准的,实施公开招投标。

我局即将研究制定规划设计、规划电子设备及社会服务采购租赁管理办法,统一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将招投标项目通通纳入监管范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加强对招投标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对项目、设备、社会服务采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要求坚决按照合法程序办理,涉及腐化问题的,认真进行调查处理。

反馈意见内容:(规划管理的工作效率提升还不高,“事难办”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表现在有的工作人员进取心不强、工作效率不高,不同程度存在慢作为现象。规划工作实行分线管理,分线间相互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实际效率。)

(十一)针对规划管理工作效率不高问题

我局逐步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从20xx年开始,对93项涉及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监督、测绘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内部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分类进行“废、改、立”或重申落实,并明确了制度建设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认真做好公开承诺践诺和问题台账动态管理。

我局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学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解决了业务能力不强的问题。建立完善了社区规划师和乡村规划师制度,听取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定点帮扶村和社区群众对规划工作的意见建议,推进规划为民办实事,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根本利益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反对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开辟重点项目和重大产业化项目绿色通道,实行窗口直办,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我局将进一步清理精简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明确权责界限,加强对审批过程的监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调整、更新行政权力事项,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堵塞权力寻租空间。

(十二)针对进取心不强、“事难办”、“慢作为”的问题

我局结合规划审批权力运行情况,去年制订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实行建设项目责任制的通知》(成规办〔20xx〕169号),实行项目审批负责人制度,每周办公例会通报建设项目进展台帐,加强对项目的跟踪、协调,特别是对项目方案的修改及优化过程进行服务指导,减少项目的反复修改,促成项目及时办结,规避项目审批的灰色空间和体外循环问题。凡因工作责任心给规划服务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一经查实,坚决予以问责,切实杜绝“事难办”、“慢作为”现象。

(十三)针对分线管理相互扯皮的问题

我局将制定分线管理统筹协调办法,近期将印发《关于明确分线管理统筹协调要求的通知》,要求凡涉及两个及以上分线部门管理的事项,分线处室(单位)之间应首先进行充分沟通协调,若仍有重大分歧的,由各分线处室(单位)的分管局领导召开联席业务办公会,联席业务办公会上仍有重大分歧或根据法定程序要求须经局长办公会审定的事项,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而解决分线间相互扯皮,影响实际效率的问题。

反馈意见内容:(对干部还缺乏严格管理,严格监管,会议提要求多,具体过细的监督少。干部选拔中群众参与少,如机关副处以下干部基本上未参加过干部民主推荐活动。群众反映,领导班子在选派干部中对一些干部的个人情况掌握不清,如系统个别单位有的中层干部由局直接下派,有的下派同志缺乏担当意识。)

(十四)针对干部缺乏监督管理的问题

我局建立了干部作风动态督查管理制度,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动态考核,我局人事和监察部门每月组织抽查通报干部作风纪律执行情况。近几年来,依据相关规定,分别对50余人给予了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岗位、免职降职等纪律处理。

我局将继续坚持完善动态督查制度,细化干部日常管理措施,加大问责力度。

(十五)针对干部选拔民主推荐活动一般干部群众参与度不高的问题

从20xx年起,已开始从各处室单位里选取部分副处级以下一般干部及职工代表参与民主推荐。

(十六)针对解决对下派干部个人情况不明、担当意识不够,下派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干部的梯队培养,多储备一些年青干部,更加注重从工作一线选拔优秀干部,从技术岗位上选拔政治成熟的工作,从工作勤奋、有担当的干部中上挂下派锻炼。同时,加强对上挂下派干部的管理和动态考核,以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我局将严格规范任用程序,实行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严格干部信息审核认定,明确拟选拔职位、任职资格条件、人选产生范围、推荐方式、选拔程序,做到公开透明。

反馈意见内容:(抓作风建设还要在结合规划工作的特点和干部队伍的状况,建立健全相关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抓紧抓实。机关会议多的现象仍还存在,如有的会议仅仅是传达文件内容,可以通过视频会议或文件交换传达,但也要下级单位到市规划局开会传达。)

(十七)针对结合规划工作特点和干部队伍状况抓作风建设不够、抓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问题

我局制定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日常运转经费管理的通知》,《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严格规范请(休)假和考勤制度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的通知》等规章制度,重新修订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加强干部日常管理规定》和《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监督检查规则》,加大了对党员干部遵章守纪、作风建设情况的巡查抽查,加强了对规划业务办理质量、效率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了工作不实、效率不高、执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检、自律不严、执纪不硬等问题。基本建立健全了一套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

我局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机关处室、分局、规划执法监督局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表》,明确了事权分工、岗位责任和问责机制,强化了干部动态考核。严格落实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执行力。

(十八)针对会议多等会风问题

切实改进会风和文风,已经采用先进的视频会议系统,推行电子政务办公系统,按会议内容确定参会单位和参会人员,与会议毫无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再通知参加。尽量减少会议,减少公文,提高会议及公文的质量和效果。

根据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至12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发改委党组开展了“机动式”巡察。巡察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工作方针以及县委巡察工作要求,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整治“四风”、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履行职责使命等方面开展监督。巡察组听取了县发改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进行问卷调查216份,开展个别谈话76人次,调阅档案资料324份,查阅财务凭证195册。通过巡察,共发现问题32个、线索12条。拟按按规定移送相关单位处理。

近年来,县发改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委党组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围绕履行职责使命检视和查找班子问题,发现在公共资源招投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招投标领域综合监管等方

面存在问题*条,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问题整改,认真履行宏观经济统筹协调综合管理职能职责,并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巡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思想理论建设存在差距。一是政治理论学用结合有差距。如,*年*月*日委党组在组织中心组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重要讲话时,未能很好地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提出贯彻措施。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差距。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年以来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较少,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进行述责述廉报告。

2.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一是在讨论个别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安排等“三重一大”事项时,以主任办公会代替党组会作决策。二是“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执行不够好,存在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先于班子成员发言的情况。

如,*年*月*日委党组会讨论审议2018年度干部职工考核方案时,党组主要负责人先发言同意后。其他班子成员才发表意见。

(二)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办法不多

1.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一是统筹协调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力度不够大。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地县生产总值波动态势,深入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出政策措施、对策建议还不够到位。如,2017-2019年围绕“*大攻坚战”“*项行动计划”等撰写调研报告及政策建议*期,且调研工作结合实际不够,成果缺乏前瞻性和操作性。二是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对国省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跟踪研究、贯彻落实不够。如:牵头深化“放管服”改革不够到位,“一站式”服务质量仍待进一步提高;

2016年县委明确由县发改委牵头负责产城融合示范县建设国家试点综合协调工作,但县发改委仅印发了

《**县产城融合示范县建设总体方案》,对目标任务分解、牵头推动落实不够到位;

统筹推进的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经省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复核,仍发现有测绘后扩建和整改不彻底等问题。三是统筹争取城市建设的政策、项目、资金倾斜力度还不够大。围绕强化城市的定位和功能,在争取提档升级产业发展、改善基础设施等方面获得的政策、项目、资金倾斜和扶持效果不够明显。如,2019年县发改委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亿元,仅比2018年增加*亿元,增幅较小。

2.履行政府投资综合监管职责力度不够。一是重大项目策划储备质量不够高。充分发挥投资拉动效应的基础工作不够充分,统筹重大项目前期论证、过程监督、后评价管理等环节不够深入,指导行业部门策划包装项目不够到位。如:*年以来,充实重大项目库项目*个总投资约*亿元,但入库项目大多处于策划阶段,离落地实施有较大的差距。二是投资项目调整变更设计现象明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存在质量不够高的现象,导致部分投资项目超概算、超工期。三是牵头实施投资项目进展不够快。如,截至*年*月,全县*个扶贫协作项目中,仍有*乡产业发展配套项目未完工。

3.履行招投标领域综合监管职责不够到位。一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建设进展较慢。未深入学习宣传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研究具体贯彻措施、提出具体落实意见不够及时到位。二是招投标综合监管不够有力。针对全县招投标市场现状深入调查研究不够,围绕突出问题和“三定”规定改治理、改监管、改制度不够,在提高招投标领域的行政管理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科学管理、依法管理上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多,对“治标”依赖有余、对“治本”举措较软,导致围标串标、借用和挂靠资质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三是标后执行管理不到位。对标后仅以通报并责令整改的形式进行管理,方法简单,手段不多,造成行业主管部门或者项目单位标后问题整改不到位。四是统筹协调力度还不够大。牵头统筹和督

促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标前、标中、标后开展监督管理的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还亟待解决。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整治“四风”问题不够彻底

1.以工会名义超范围发放钱物。省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规定“工会活动文体比赛以精神鼓励为主,可适当给予少量的物资奖励;

奖励范围不超过参与人数的1/3”。而县发改委还存在着普发或超范围发放钱物的问题。

2.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无接待函件、对象、接待人数、陪客人数的“四无”现象。

(四)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有待进一步增强

1.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一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有力。尤其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够到位;

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查找廉政风险点较少,廉政风险防控还有薄弱环节。二是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未做到及时发现、防微杜渐,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未逗硬奖惩,对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管不够。

2.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哨兵”作用不充分,督促推动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务实举措,不断提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指导实践的能力。二是要切实强化政治建设。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工作职责细化措施、扎实推进,确保政令畅通。三是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不断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四是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

要加强对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公务出行、食堂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和违规报销费用。五是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中心工作统筹谋划,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

人的责任,党组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以及分管职责范围的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带好队伍、当好表率。

(二)强化使命担当,充分发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一是要切实发挥经济社会发展参谋助手作用。委党组要扎实开展“兴调研转作风促落实”行动,围绕“*大攻坚战”“*项行动计划”,针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等重大问题、重点领域,深入基层和项目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更多具有前瞻性、操作性的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二是要认真统筹编制“十四五”规划。委党组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职能,加强统筹协调,扎实做好规划基本思路研究,谋划“十四五”发展规划,为编制高质量规划奠定坚实基础。三是要切实推动重大政策执行落地。委党组要加强国、省出台的重大政策的跟踪研究,扎实抓好政策衔接、落地实施,确保上级各项重大部署有效实施。四是要充分发挥统筹牵头作用。委党组要统筹抓好易地扶贫搬迁、统筹东西扶贫协作和县县对口帮扶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等工作的综合协调,切实肩负起牵头抓总作用。

(三)高度重视巡察整改,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县发改委党组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本轮巡察指出的问题,逐条对账,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思路和整改措施,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主要负责人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在抓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要做到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发挥好巡察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改,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有关聚焦改革开放的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根据统一部署,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4月25日,围绕三个聚焦对某单位开展了巡察。巡察期间,听取了有关工作汇报,与单位干部职工和班子谈话xx人次,调阅有关资料xx份(卷、册),深入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走访,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近三年来,某单位能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聚焦基层组织贯彻落实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

1、存在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1)某单位20xx年11月2日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通知》,但没有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对如何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制定具体措施,也没有对所属各支部学习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不扎实,档案不规范。未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活动行文不规范不严谨。《某单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要求“关键少数”要“带头参加内生活….带头撰写个人性分析材料”,但某单位党组成员未撰写性分析材料;

20xx年印发“两学一做”活动实施方案文件2份,文号均为“某发[20xx]11号”,但两份文件标题、内容、收文对象不同。20xx年学习35次,缺签到表。20xx年学习计划33次,总共学了30次,10月13日、10月20日、10月27日三次没有按计划开展学习。部分人学习记录简单,内容不全面、不完整,个别人学习记录仅有标题。

3)学习传达会议精神不够深入,执行上级方针政策不到位、不深入。不重视思想学习,未开展集中学习。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方面,仅有一把手有学习记录。存在有他人代写学习笔记的现象,一把手学习笔记本上出现三个人的笔迹。20xx年9月10日、20xx年1月18日中心组集中学习主题不明确,没有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也未深入开展学习讨论与互动交流,学习成效不明显。

2、存在对有关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传达不到位,把“四个意识”当口号等问题。

1)对县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不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没有严格做到“四个服从”,对县的决策部署不能不折不扣的全面执行到位,在落实县对前两轮巡察发现的xx个共性问题整改上存在短板,对自身存在问题对照梳理不明确,未建立问题台账,整改措施缺少可操作性。对县部署重大事项如脱贫攻坚、创城创卫等工作研究较少。

2)谋划单位工作站位不高,落实重点目标任务措施不力。单位未能从全县本系统工作大局出发,结合每年经济形势、上级政策要求和本县实际,科学研究、认真谋划全县本系统工作,完成县下达的本系统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不够有力。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严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三年来,共形成党组会议纪要xx次,其中专题业务研究或涉及人事的纪要xx次,提及组织建设、风廉政建设的仅x次,没有一次是“专题”研究组织建设和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

3、存在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意识形态等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对承担的脱贫攻坚方面任务重视不到位,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工作不积极,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

1)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上,扶志扶智跟不上扶贫步伐。培育和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没有形成帮扶与教育并重的工作机制,还存在重物质扶贫、轻精神扶贫,简单送钱、送物,甚至包办代替,在一定程度上助长“等靠要””思想。如元宝枫苗木种植示范园带贫xx户,在20xx年3-4月份务工统计中,贫困户只有x人参加了劳动,其x人务工只有半天,其他均为一般群众,贫困户以怕累、路远、中午没地方吃饭,示范园干活不自由等原因不愿意务工,从未想通过自己的劳动增加收入来脱贫。扶贫资金项目效益发挥不好,对落实脱贫攻坚战略决策工作上有差距。作为本级法定的资金综合监管部门,对脱贫攻坚政策研究不深入不全面,对脱贫攻坚工作艰巨性认识不足,分析研判不够,未充分发挥好资金监管部门为县决策的参谋作用。

2)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工作不积极,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对落实扫黑除恶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尖锐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没有专题研究过扫黑除恶工作,未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学习,正面宣传引导不足。有下属单位某负责人还充当当地某建材行业的保护伞,对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传达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不到位。未在班子及干部职工中传达学习宣传工作会、网络安全信息化工作会、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等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扎实,流于形式。未按要求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以文件或会议的形式在内

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未对本系统本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0xx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中“下步工作打算”与20xx年工作总结雷同。

4、存在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管治党责任不到位问题。

1)政治建设站位不高,总支及各支部领导核心作用虚化弱化,组织领导作用至于弱化状态。总支及各支部组织建设工作缺乏计划性,如无20xx、201x年组织建设工作划和工作总结;

组织领导干部的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组织没有号召力,先锋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如20xx年5月21日,会议记录本为宪法学习,笔记本为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并且在20xx年工作手册中没有记录;

领导班子成员凝聚力不强。对某单位领导班子问卷调查中,八十张测评表中有十三张未对领导班子做出评价。

2)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具体表现为议事程序不规范,部分重要事项不经组织会研究讨论决定,以第一把手办公会代替组织会研究、讨论、部署工作。重布置、轻落实,对上级审计发现的整改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整改态度不够端正;

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20xx年单位机关总支第二支部召开员大会6次,时任党组成员只参加1次;

20xx年单位机关总支第三支部召开员大会8次,党组成员只参加2次;

20xx年上半年单位机关总支第二支部召开员大会3次,时任第一把手均未参会。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存在政绩观有偏差,学风文风会风不实,责任落实“甩锅基层”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没有把加强思想建设摆在首位,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主要表现在对十九大精神以及相关理论学习贯彻不深入,学用脱节,不能做到真学、真懂、真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存在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问题,组专题会议研究不够,缺少学习笔记、心得等档案材料,机关整体学习氛围不浓。201x年3月,一些人员认为撰写十九大精神学习心得体会没人看,于是照搬照抄,应付了事。如单位黄某某以业务繁忙为由,安排他人代写,并在未认真查看,未作任何修改的情况下,将他人在网上全文复制的与本县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文章张贴在单位“两学一做”学习专栏中,本以为是应付交差,不料却成了反面典型。

2)对学习新思想、新方略流于形式。具体表现为具体工作中仍然走老路,不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单位本系统的惠民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上公开广度不够,落实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政策不到位,致使农民对农业扶贫领域的惠民政策、补贴标准、办理流程等掌握不多,知之甚少。

2、存在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在惠民工作中与民争利、优亲厚友,截留私分、挤占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惠农利民专项资金,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巧立名目、强行集资摊派等问题。

1)利用部门职能特权优势,不能正确履行资金资源分配权,给本部门安排资金时,年初预算远大于年终决算,存在部门主义。如201×年度,给单位年初预算额为xxx万元,年底决算额为xxx万元,相差xxx万元,严重违背了《预算法》‘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的问题。

2)优亲厚友的不良习气尚存,在社会保障、项目扶持、救灾救济资金和物资分配拨付等事项中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如201×年5月下属某乡镇负责人违规安排农田水利项目资给亲属所在的村屯;

201x年度机关零星维修工程承包、工会年终福利(发放的物品)购买等未经研究确定,有的干部兼职做微商向单位机关销售面巾纸。

3)班子成员管治党意识不强,部分党组成员对“两个责任”认识有偏差,认为主体责任是“一把手”的事,监督责任是纪检组的事,自己不贪不占、不吃拿卡要就行。20xx年单位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许多股室负责人对“纪言纪语”表达不正确。

3、存在执行上面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接受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公款吃喝,办公用房超标,搞豪华装修,违规购置、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其他费用,公款旅游等问题。

1)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20xx年1月21日2号凭证,列支办公费xx元,未附清单;

20xx年7月24日6号凭证及20xx年12月4日1号凭证,经费支出列支招待费xxx元,仅附吃饭发票,无招待函、无接待清单。

2)财务记账不规范。20xx年1月26日6号凭证,列支交通费xx元,所附支付申请单支出用途为接待费,所附发票为吃饭发票,且无经手人签字、无接待清单;

xx、201x年明细账均无年终合计数。

3)20xx年总账其他应收款上年结转xxx元,以后年度未见结转。

4)出差费用开支未按规定落实审批制度。20xx年以来的出差费用开支报销仅有个别会议培训报销差旅费时附有上级通知,未有领导批示。

5)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单位公车牌照号xxx,单位《公车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本单位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单位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派车单,通知出车”。派车单记录自20xx年5月30至201xx年8月7日,没有20xx年5月30日以前的用车记录;

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公车牌照xx,缺少20xx年5月31日以前派车记录。派车单20xx年5月31日至20xx年8月7日,共计116份,派车单记录下属事业单位用车20次,其余96次出车均为本单位或其它部门。

6)某单位未带头厉行勤俭节约。20xx年,党组会研究决定在办公室安装自来水过滤器,但仍继续使用桶装矿泉水,客观上增加了开支,背离了节约的原则。20xx年,党组会违规决定购买摩托车配给职工供食堂采购使用。

7)招待费报销手续不齐,20xx年之前普遍存在“四单”不齐的问题;

会议费以公务接待形式列支,支出无预、结算单;

出差报销存在住宿超标、违规报销餐费、既报销公杂费又报销打的费等情况。车辆维修普遍无审批,部分无维修清单,燃油费无发票入账等。对下属或委托管理的单位执行上面八项规定精神监督不力,会议费支出无预、结算单;

评审中心、支付中心接待“四单”不齐、购买办公用品无清单等情况。部分下属事业单位甚至出现侵占业务费的严重违纪行为。

8)长期占用服务对象办公用房的问题,20xx年某中心成立,银行出资完成体制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机关工资统发、市财本单位及多个县直单位账户在银行开设,同时银行无偿提供位于老城、政府一小区的两处用房作为本单位某中心办公用房;

20xx年3月,县及其相关部门搬迁至新区办公后,本单位继续使用银行向某公司租赁的幸福家园小区二楼商业用房约230平方米,作为某付中心办公用房,未支付房租费用。

4、存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中搞权力寻租,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干部违规从事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资金管理混乱,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财务管理混乱,顶风违纪等问题。

1)财务存在扩大开支范围、超标准采购、项目招投标程序执行不严、无效票据报销、办公用品支出无明细等问题。如20xx年10月18日超标准采购电脑一体机,20xx年11月15日超范围列支等。

2)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公务接待清单中用餐人员不具体,审批单只记录了经办人,无证明人及陪餐人员等。

3)财务报销必备要件缺失。抽查发现差旅费报销手续不齐4次(无公务出差审批单或相关文件3次、公务出差审批单无领导签批1次),20xx年12月支付交叉检查借用人员差旅费xxx元等;

租赁公司车辆未附合同报销2次,如20xx年6月支部活动租车费xxx元等。

5)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分管领导单独出差所产生费用由谁签批等没有具体明确,财务制度可操作性不强。

6)审计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审计部门对本单位20xx年度预决算审计时,提出“预拨经费xxx万元长期性挂账未处理”,“借出款项清理催收力度不够,借款三年以上应收款项xxx万元未处理”的问题,本单位未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7)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在实施部分物资、服务采购项目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抽查发现20xx年8月支付财务软件服务费xx万元、20xx年4月支付国有资产评估费xx万元等4次采购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备案手续;

20xx年对大数据综合管理云平台软件政府采购未进行备案,

20xx年跨年度实施采购未按规定重新履行备案手续。

8)财务资金管理不够规范。购置设备未入固定资产账。提取备用金结余过大。离岗创业人员返还工资未纳入预算管理。未及时清理其他应收款科目。个别二级单位“一把手”直接经办财务,且未按财政授权支付规定,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9)财务支出不规范。20xx年至201x年收门面房租费xxx元,本应由非税收入管理局开具税收发票,却开具的是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入帐。未按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20xx年支驻村扶贫工作队补助xxx元,无驻村扶贫人员的考勤记录附件。财务支出手续不全,把关不严。20xx年3月1号凭证,支法院起诉保全费xxx元,原始发票无经办人签字。

(三)聚焦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所辖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力,对员疏于监督管理,发展员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

1)对组织建设工作不够重视。主要表现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教育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

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支部长期不换届,支委分工不明确,支部未分配党小组,组织学习培训少。领导干部学章讲课、集中学习活动开展少。日常管理不规范。不按规定交纳费,本单位内xx名员中,就有xx名党员长达数年不参与支部活动,不缴纳党费,支部并未按规定做出处理。固定党日主题课活动开展不正常。20xx年仅有1-3月记录。理论学习时间不足,没有达到要求。如20xx年全年仅为一次,未发现支部书记上党课内容。活动内容有“假大空”和抄袭的现象。20xx年活动图片涉嫌造假,春季着夏装(5月活动图片),1月和12月图片中人物一样,拍摄角度不一样。总支各支部组织活动形式单一,201x年12次党员固定活动日中有10次是开展环境整治清洁活动;

201x年上半年的党员固定活动日还是开展环境整治清洁活动;

支部存在以工作部署会代替课的情况。201x年9月30日,本单位机关召开“解放思想敢担当,真抓实干有作为”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本单位机关总支第一支部、第四支部将此次会议记录为该年度“党课活动内容”。

2)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基层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总支和各支部阵地建设有待加强。如总支和各党支部办公室虽然落实了,但没有按要求建立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规范建设。总支班子重业务、轻党建,对组建工作相关业务知识一知半解。总支及各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不完善,执行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制度落到实处少,效果不明显。

3)支部履职能力缺失。没有对开展的组织生活各类记录、资料、影像进行及时的收集、整理和完善,对相关的档案材料进行详细的分类、归档和保管,做到组织生活各项台账和资料管理齐全,规范、详实。建立党建工作台账,将员的学习教育、遵章守纪等情况纳入考核当中,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长效化。

4)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没有党员发展计划,支部委员会无研究记录,未经支部员大会讨论通过即列为积极分子。黄某永同志的《申请书》没有落款时间,总支至今未派人对申请人进行谈话了解情况,也未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同意把该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程序欠规范。发展党员档案资料不齐全。党员发展档案资料中的时间不一致或无相关的会议记录。201x年5月18日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韩xx同志为预备员,但决议记录时间为201x年5月16日,时间不一致。韩xx列为积极分子、定为发展对象,均无相关会议讨论通过的记录。管理不到位。支部对党员疏于管理教育,思想教育工作内容空洞、方法老套,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

对退休党员管理监督乏力,退休党员常年未能参加组织生活。

2、存在党管干部原则丧失,选人用人不讲规矩,干部提拔中搞任人唯亲、封官许愿、亲亲疏疏、“带病提拔”,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干部档案造假等问题。

1)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能严格执行组织纪律。主要表现在中层干部定期轮岗交流机制尚未形成,人事调整不经专题研究、民主测评,不报人事部门备案。50%股站长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达10年以上,其余近几年调整股室,也多因原负责人死亡、离职等原因自然增补。干部职工整体年龄偏大,存在断档危机,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本单位内人员编制混乱,混编混岗问题突出,因编制、待遇问题上访频发,维稳疲于应付。

2)个别干部提拔任用违反报告事项规定。本单位组20xx年3月任命某同志为某中心稽核科科长,因其2017年2月曾受记大过处分,未按规定于任免前书面征求人事部门意见,被上级人事部门责令整改,本单位组已于20xx年5月撒销其任职。

3)干部考察程序不规范。选拔实施方案及会议研究记录中未明确考察组成员,干部考察材料无组长审核把关签字;

20xx年3月考察部分同志任中层科所长时,《干部考察谈话情况记录表》中未体现干部考察谈话必须两人以上的要求,谈话人、记录人均为同一人。组织人事工作决定程序不规范。20xx年1月4日党组会研究x人任职,党组成员未分别发表意见。选人用人不规范,组织建设存在短板,股级干部任用程序不够规范,20xx年以来股级干部任免由党组研究后直接发文任命,未按规范程序报编办、人社等部门审批。调整、任免干部不够严肃,20xx年110月组会议研究人事多达x次xx余人次,虽包括下属事业单位岗位急需人员,但确也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干部调整任用没有动议酝酿、考核考察和任免理由等程序。如20xx年组会研究干部调入,记录的内容为“某单位有个黄某某想调入我单位,全额事业编制,拟调入监察室工作”,调动理由未充分说明、也没有考察意见和班子成员意见,仅记录“全体同意”。

4)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混编、混岗、串岗问题比较突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推行时,经县组织部门、县编办和县人社局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编制性质进行认定,机关身份xx人中,目前有xx人工作岗位在所属事业单位;

事业身份的xx人中,岗位在本单位机关的有xx人。同时,存在登记为公务员后却任命为事业单位负责人、人事与行政关系不匹配、人岗分离等问题。

3、存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谋划、不研究、不部署、不推进,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拖延等问题。

1)民主生活会斗争性不强,部分环节“走过场。一是征求意见形式单一。某单位党组20xx至20xx年度民主生活会仅向县直单位、部分乡镇发放了征求意见表,未对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开展走访座谈、谈心谈话;

二是“四必谈”落实不够。20xx至201x年度组民主生活会前均未按照民主生活会“四必谈”要求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无组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正副职、二级单位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记录。三是201x年度民主生活会无组主要负责人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力。20xx年至201x年期间,组多次研究人事议题、考核评估方案、脱贫攻坚、预算调整、三定方案等事项时,未见党组成员逐一表态发言记录。

2)总支议事规则落实不严格。总支会议与政务会权责边界不清,多为研究政务,对党建工作、班子自身建设、党管治具体研究部署不到位;

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见集体商议过程,201x年至201x年部分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未见研究决定的会议记录。

3)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监督不力,没有廉政提醒、谈心谈话记录痕迹。组主责意识不强,抓班子带队伍要求不够严格。年初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计划,日常监督执纪、警示教育开展不够,党组会、机关会部署、研究少,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副职同时负责机关、人事、财务等工作,监督存在短板。

4)抓机关制度建设不够严格,不能做到建章立制和执行落实有机统一。机关人员上班期间存在迟到、早退、串岗、玩手机等现象,请销假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无故长期不上班人员,公务外出不登记,公车使用无派车手续,档案资料归档留存不规范、不完整,部分红头文件格式、内容有错误。

5)问题剖析不深入。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没有坚持问题导向,没有注重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201x年至201x年《本单位工作总结》《本单位组201x年度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本单位组201x年度履行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报告》,均无“存在问题”表述,只讲成绩不讲问题。

6)审计部门对本单位历年来都进行了相关的审计,但对审计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对“部分支出预算编制未细化”,201x年度的审计已经发现此问题并要求整改,可是在审计201x年度、201x年度仍然出现此类问题。对“部分应缴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入金库”,201x一201x年度连续三年审计发现此问题都未及时整改。未能较好履行债权职责,201x年-201x年某单位经县政府批准出借给某有色金属公司等乡镇或企业的款项,有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逾期利息和扣、还款来源等约定事项,虽然上述借款单位目前有还款困难,未能及时履行还款责任,

但是本单位没有较好地履行债权人的权利,如每年度未向借款单位出具往来款核对函或催收函等,来有效维护债权的措施。

(四)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脱贫工作不够精细精准。干部帮扶户对政策不清、帮扶措施不够精准,如帮扶的陈某生户,贫困帮扶干部对政策了解不清,对贫困户咨询建房补助政策无法解答,而要扶贫户到镇扶贫办去了解,对于建房后享受补助也回答不出;

帮扶的黄某明户,帮扶干部除了带去生产扶助金、春节慰问金外,没有别的帮扶措施。每季走访不到位,以电话沟通代替入户,如帮扶陈某生户,201x年未入户,只是通过电话了解。信息平台与手册不一致,如帮扶周雄户201x年第二、第三季度走访时间平台与手册不同,小额贴息贷款情况基本上平台有而手册上没有。

2、存在大额扶贫资金闲置问题。由于人才缺乏,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上存在精准度不够等问题,导致出现项目验收慢、资金拨付慢的情况,201x年4月底,“趴在账上睡大觉”的上级和本级扶贫资金达xxxx元。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共性问题重视不够。本单位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未做到精准把握、举一反三,扶贫资金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在规范项目运行、确保资金安全上有差距。

3、对问题整改落实效果不明显。201x年单位牵头对16个乡镇开展了“严肃财经纪律暨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专项检查,资料显示只对某镇、某某镇下达了整改通知,某某镇反馈报告中所述整改内容与下达的整改通知要求文不对题、内容混乱,单位未进一步对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201x年检查发现某某某镇“一事一议”项目进度缓慢、未验收,责令整改后,截至巡察入驻,xxx元项目资金未支付。

1、通过巡察,发展本单位2个下属单位使用行政经费列支应由个人负担医疗保险费的问题,立即进行分析研判,针对本单位系统直属单位实行人员和经费垂直管理的模式,敏锐意识到此类问题极有可能具有普遍性。经查发现,本单位系统共有xx个下属单位使用行政经费缴纳应由个人负担的大额医疗保险费,其中5家下属单位还存在使用行政经费缴纳应由个人负担的每月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问题。至此,一个涉及xx个单位、xxx名本单位干部、持续十余年、累计金额达xxx元的违规问题清晰呈现出来。

2、通过巡察,发现本单位下属单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x年2月至201x年1月,时任下属单位副职的张某(主持工作)、黄某、林某等人集体商议决定,以“加班费”名义向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发放津补贴xxx元。

3、经初步查实,本单位下属单位李某、张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逃避本单位划拨专项资金审批手续,用私盖伪造的公章、

提供虚假对账单等手段,陆续将本单位存储在信用联社城区分社基建专户中的资金xxx万元,转至李某、张某预先注册的县某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账上。按照本单位账户管理流程,凡是动用资金,必须由用款单位提出申请、业务股室出具意见、预算科室核定指标、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然后由业务股室开具支票、加盖公章和经手责任人私章,支票最终送达银行才能进行资金划拨。201x年11月,李某更换印鉴,本该向本单位申请并经主要领导批准,但并未履行这一手续就更换了印鉴按照县农村信用联社的规定,由县联社派到各分社的委派会计负责鉴章和审核工作,行使监督职能。而在李某和张某等人持续数年的套取转移资金过程中,却无人发现异常。

4、201x年年初本单位下属所胡某林某罗某三人目光都盯上了正在处理的某村串户路工程扶贫经费。胡某负责把扶贫资金专户的凭证提出来给罗某做账;

林某负责购买空白收据并伪造某村支书的签名,骗取私自使用某村村委会公章;

林某负责开具支票套取项目资金xxx元并将该款转到自己的账户上。过后3人就将xxx元进行私分。胡某三人似乎摸到了捞钱“路子”,

201x年8月,某乡某村实施“美丽乡村”一事一议项目,该项目预算有挖土机租赁费、砂石运输费等,三人依葫芦画瓢,“合理”分工,将套取到的资金私分。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两个维护”,着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筑牢“两个维护”的政治忠诚。要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加快整改落实,切实加大对闲置和低效用资产的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全力发挥服务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加大资金监督管理力度,完善审批前(后)管理,确保不发生经济违规违纪行为。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抓好组织建设主责主业,夯实战斗堡垒,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协助抓好组织建设工作,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以组织建设促事业,以组织建设促发展。

二要要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制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要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责任担当意识,加强部门科室间沟通与协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要把脱贫攻坚、强农惠农、简政放权、减税降费、打黑除恶、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组织建设工作和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加强组织阵地建设,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思想自觉性,完善学习教育机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基础,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控制权。

三要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健全责任机制,不断强化组织凝聚力战斗力。要牢固树立“抓好组织建设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组织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定期分析建形势,专题听取组织建设汇报。要健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所辖组织负责人的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要严肃规范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着力提高“红脸出汗”的效果。要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制定内部管理机制,完善考核薪酬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员使用管理。要强化队伍梯队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科学合理配备好各类岗位人员。

四要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着力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成效。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履行好职责范围党内的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清单,有效传导压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重点排查重要科室、关键岗位和基层所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用好约谈教育机制,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纠正。要坚决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变异反弹。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完善票据报销手续,加强对各类经费使用和项目的管理,不断提升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能力。

有关聚焦改革开放的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区委巡察第xx组于x月x日至x月x日对xxx党组开展巡察,向xxx党组共反馈了x个方面的x个问题。为认真落实市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xxx党组领导班子聚焦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提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xxx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的领导能力弱化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局党组会、行政会议管理不规范,没有设立专门的党组会、行政会议记录本。二是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足。局政治生态、工作氛围欠佳,干事创业积极性不高。三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完善、程序不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范围不明确,议事程序不规范,党组对重大事项决策的研究决定不够。

(二)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党建工作主体意识不强。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导致存在记录不规范的情况;局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不到位,没有按照省市关于要求做好设施建设。二是理论学习中心组不严谨。没有按规定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班子成员没有专门的学习记录本。三是对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没有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

(三)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力,规章制度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不深入、检查落实不够。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关不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自查报告中存在问题表述相同等现象。二是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不善。没有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出入境管理范围的人员变动以及回执单管理不规范。

(四)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考核机制缺失。主要表现在:一是考核激励机制不完善、人员流失严重。有多名在编干部和编外人员离职。二是干部配备不齐、职位长期空缺。局科级岗位长期处于缺编状态。三是事业单位人员续聘合同未及时签订。局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没有及时签订续聘。

(五)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存在“四风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扶贫专项资金审核把关不严。对扶贫点的专项资金使用审核把关力度不够。二是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事由、目的地、行使里程数等相关记录不完整。公务用车加油管理不规范,存在加油量超高且原始审批资料缺失现象。三是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工会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存在餐费超标、报销程序不规范等现象。

(六)廉政风险防控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存在报销手续不全、审核把关不严等情况。二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固定资产卡片式管理不规范,标签张贴不及时等现象;未能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三是法定招标规模以下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没有严格执行法定招标规模以下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规定。

(七)履职担当力度不够、为民服务意识不牢。主要表现在:一是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处理不及时,对12345政府服务热线监督办理力度不够,导致群众对12345政府服务热线满意度下降。二是重大项目推进缓慢。部分项目未按时完成,项目过程历时久,进度缓慢。三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力。对历史遗留问题协调力度不够,缺乏啃硬骨头的精神。

(一)理论学习有所放松,抓思想政治学习的力度不够。领导班子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与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还有一定差距。班子成员主观上对加强理论学习的紧迫感认识不足,认为主要工作经验丰富,指导实践就足够了,从而忽视了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理解掌握的深度不够,学习不到位,在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还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对于怎样运用创新理论统领发展全局来谋划工作、解决问题还缺乏长远性的研究,用理论成果指导实践和实际工作方面还有很大的差距。

(二)政治纪律意识不够强,思想松懈。局党组虽然高度重视纪律规矩执行和落实,也围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对《党章》《条例》《准则》学的不深,学的不透,对纪律规矩的理解和掌握不够深入系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在制度建设上,责任意识有时松懈,导致制度执行不够有力,制度建设不完善、不到位。

(三)宗旨意识不牢,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松懈。面对任务和挑战,班子成员攻坚克难的决心和韧劲不足,工作力度有所松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不够,没有紧扣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需求,听取群众意见、为民解决实际困难等方面的工作还存在差距,对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解决力度还不够,没有完全地把党的根本宗旨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同时,关心干部职工的力度不大,与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不够,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设不够。

(四)党性修养锤炼不够,党建工作有所弱化。领导班子依然存在党性锻炼不够、党性修养不高,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仍然不强,抓队伍教育力度不够,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不坚决、落实不到位。对单位存在的一些问题没有站在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去认识、去解决,导致对全面从严治党在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存在一些偏差。

(五)实干担当精神不足,担当履职有所弱化。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好主体责任上存在差距。对抓好党建引领作用认识不足,把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合到业务工作中去的意识还不强、办法还不够多,督促指导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大。对解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党内政治生态、工作氛围欠佳等问题,凝聚党组织的紧迫感和恒心还不强。对历史遗留问题、协调力度困难的问题,缺乏迎难而上、克难攻坚的勇气和魄力。

下一步,局党组将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巡察组各项工作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向区委、区政府和广大干部职工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一)加强政治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一是要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理论水平的首要途径,始终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摆在首位,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勇于担当作为,自觉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局各项工作。二是坚持学习制度,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持续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管理,班子成员按要求做好学习记录、学习心得笔记,及时将学习成果传达到各自分管的业务科室,保证学习效果。

(二)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一是强化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党建工作。局党组要增强抓党建的意识,加大对党支部工作及党员学习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三会一课”管理,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落实记录本规范管理工作,通过“三会一课”平台,教育党员遵党章、守党规、强党性、严党纪的自觉性;按照省市标准建设党支部活动阵地,设立党建工作室名称,推动制度上墙;加强对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视程度,严格审核把关相关材料。领导班子要找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二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使各项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三是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创新选人用人工作机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全局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干事创业的激情。

(三)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制度。一是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管理,完善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加强出入境规范化管理。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扶贫专项资金的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持续做好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工会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标准,完善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工会经费财务报销程序。三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程序和公务卡还款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卡片式管理,及时张贴固定资产标签,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加强对法定招标规模以下工程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招标管理制度,对规模以下的建设工程服务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四)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一是主动谋事创业,不断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担当好为民服务的带头人、领路人,创新服务方式。如针对群众投诉较多的项目,要提前沟通、积极主动作为。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从源头上明确工单责任,减少无效投诉数量;还可以拓宽投诉渠道,多方面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在以后的项目管理过程中不断加强管理,解决好服务群众的问题。二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实效。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的管理,加大统筹力度,与各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合理安排项目工序,科学推进;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带头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积极协调相关单位,争取尽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五)强化政治责任,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领导班子要深入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提高巡察整改的高度政治自觉。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逐条认领整改任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财务报销等领域开展深入自查,并核对、说明情况;重点围绕招投标工作,攻坚克难,切实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大工程延误等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力度。坚持领导带头、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统筹兼顾,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责任清单,逐一整改,逐一销号。对明确时间节点、正在开展的整改,要严格落实台账、销号、检查制度,抓住关键部门、关键人、关键环节,一项一项持续推进,一抓到底;对长期需要坚持的整改措施,紧盯不放,脚踏实地,统筹与具体工作紧密结合,防止流于形式。要把建章立制和强化制度执行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制度。要把巡察整改成果与业务工作、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不断增强工作实效,让整改成效体现到我局的各项工作中。

有关聚焦改革开放的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为加快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宣发〔2020〕8号)精神,现就深化我县乡镇机构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着力强化乡镇的统筹协调和综合治理能力,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扁平高效的运行机制和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确保基层的权力给基层、基层的事情基层办、基层的事情有人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旌德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牢牢把握党建引领这个根本,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强化党组织对乡镇区域内重大工作的领导,切实扩大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力、凝聚力、感召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坚持依法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及时清理、修订、完善不符合基层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政策规定。依法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和权限,有序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

——坚持扁平高效。整合乡镇区域内管理、执法、服务等各类资源要素,推进治理重心下移,推动“以条为主”的部门多头管理向“以块为主”的乡镇综合治理转变。 

——坚持分类管理。根据乡镇自身特点,将全县乡镇分为一类、二类两个类别,旌阳镇、庙首镇、白地镇、版书镇、三溪镇为一类镇,蔡家桥镇、俞村镇、孙村镇、兴隆镇、云乐镇为二类镇,实行差别化赋能定责和差异化考核评价,充分激发乡镇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有效服务,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统筹“五个平台”建设,推进乡镇职能转变

进一步明确乡镇职能定位,乡镇工作的重点要切实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发展上来。推进赋能定责与减负相结合,全面清理面向乡镇设置的“一票否决”事项和各类责任状,统一规范乡镇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明晰县乡职责,建立健全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职责清单和乡镇职责准入制度,依法科学合理赋予乡镇更多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着力解决乡镇“看得见、管不着”和责大权小的问题。

对乡镇和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相关和协作密切的日常管理服务事项进行归类,搭建工作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一个口子抓党群、一条主线谋发展、一张网格强治理、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窗口办服务。

1.构建党群综合平台。依托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整合基层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政法、人武、群团等方面力量,构建党群综合平台,做好基层上述领域相关事务,负责和承担具体工作。

2.构建经济发展平台。依托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统筹整合经济发展、财政、统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市场准入、村镇规划建设、文旅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经管理、交通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力量,构建经济发展平台,着力优化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

3.构建综合治理平台。依托综合治理办公室,统筹整合社会治安、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应急管理、矛盾化解、信访维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防范邪教、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力量,构建综合治理平台,强化稳定主责,提升群众安全感。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全科网格,实现“多网合一”。

4.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依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整合治安、城管执法、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劳动监察、文化旅游市场、农业、水利、村镇建设、交通等方面执法力量,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以授权、委托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实现区域内综合执法,主要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5.构建为民服务平台。依托为民服务中心,统筹整合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卫健、公共法律服务、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村镇建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审批服务力量,构建为民服务平台,聚焦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做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门通办”,切实提高办事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二)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推进管理机制创新

1.统筹设置机构。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并根据乡镇类型规模和行政、事业编制情况,在总量内统筹设置乡镇机构,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民服务中心等7个机构,其中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为内设机构,其余为事业单位。二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1个机构,一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3个机构。需要新设立的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机构可采取加挂牌子方式运行。对乡镇现有对外加挂的牌子进行清理规范,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各类机构一律不得擅自要求乡镇对外挂牌,乡镇机构加挂的牌子总数不超过5个。

乡镇所属机构、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均需纳入相应工作平台,接受平台的统一管理协调指挥。承担“五个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的机构为副科级。

不再保留各镇原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原县财政局派出机构乡镇财政分局。

乡镇人大、纪检机关、人武部和群团组织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2.统筹使用编制资源。统筹管理使用乡镇各类编制和人员,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自上而下调剂使用编制,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本次乡镇机构改革核定乡镇行政编制为310名,事业编制为353名。

建立健全乡镇综合管理机制,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实现“县属、乡管、乡用”。实行属地管理的人员统一纳入乡镇相应工作平台,由乡镇统筹管理使用,日常管理由乡镇负责,年度考核以乡镇为主。

3.统一核定岗位。对乡镇承担工作任务,但无法设置机构、加挂牌子的可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按需设置若干岗位,建立“平台+机构+岗位”的运行机制,对应上级业务部门(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同时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岗位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职责。

(三)统筹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形成改革合力

1.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合理划分县乡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收入和财力向乡镇倾斜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县乡收入分配关系。

2.构建统一指挥机制。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网格治理为手段,结合乡镇主要职能,统筹区域内各项资源要素,构建乡镇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和统一指挥体系。强化乡镇党委的领导作用,建立完善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社情民意动态,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安排重要工作。建立“乡呼县应”的联动工作机制,乡镇负责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履行“乡呼”责任,县直职能部门快速响应,与乡镇联动解决问题,由乡镇对办理结果作出满意度评价,并纳入县直职能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3.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注重从优秀村干部、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县直机关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要注重考虑有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进一步规范乡镇用人管理,严格借(抽)调程序,从严控制编外聘用人员,对适宜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实现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

4.健全干部交流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流动的政策支持体系,有计划地选派县直机关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优先安排长期在乡镇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到县直机关工作。积极选派乡镇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单位或者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

5.建立激励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基层减负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探索开展绩效管理,建立基层干部差别化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符合基层实际、与工作绩效挂钩的正向激励办法。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各项待遇政策,确保乡镇工作人员收入一般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公务员标准对在乡镇机关工作的事业编制干部发放交通补贴。完善乡镇公务员职级晋升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定方面的倾斜政策。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营造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

2020年12月底前,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基本落实到位。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10月下旬—11月30日)

1.广泛动员。召开乡镇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乡镇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

2.成立组织。各镇要成立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班子,负责机构改革的实施工作。

3.强化学习。各镇要认真学习省、市、县乡镇机构改革文件及机构编制有关法律法规,吃透精神,掌握政策。

(二)组织实施(11月30日—12 月20日)

1.制定各镇改革工作方案。各镇负责研究拟订本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草案,于12月7日前报送县委编办。县委编办将各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审核意见按程序报批后,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2.机构撤并。各镇按要求做好原有机构的注销划转等工作,对批准新设置的机构进行挂牌,同步开展人员岗位调整、办公用房调整、财务资产划转、公章使用和档案移交、“五个平台”建设、乡镇派驻机构人员“县属乡管乡用”等工作。

3.建章立制。各镇要结合机构改革,抓紧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新设机构廉洁高效、协调运转。

(三)总结验收(12月20日—12月31日)

乡镇机构改革完成后,各镇要认真总结,县委推进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适时开展机构改革检查验收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机构改革是党政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基层治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关键。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由县委负总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稳步有序推进。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改革,有序做好人员转隶、新机构挂牌、集中办公等工作。县级有关部门要支持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指导解决改革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推进改革顺利实施。 

(三)注重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机构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个人岗位变化,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四)严明纪律规矩。严肃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严肃查处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违规违纪和“条条干预”问题。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任务和巡察范围,进行督促检查。各镇推进机构改革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报告请示。

有关聚焦改革开放的心得体会和方法八

同志们: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项系统工程。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理解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必然性、极端重要性和现实针对性,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与大家共同学习交流。

在历史长河中,我国各民族在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不断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铸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内涵。

(一)确定“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指向。中国梦是国家、民族、人民共有共建、共促共享的同一个梦。国家层面,要使现代中国更加繁荣富强,国际地位更加凸显;民族层面,要使中华民族更加振兴,为人类文明作出更大贡献;人民层面,要使人民生活更加幸福,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国家富强是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政治前提,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实现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国家富强、民族振兴是人民幸福的可靠保障。人民幸福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初心和起点。国家富强、民族振兴,都要以人民的权利得到保障、利益得到实现、幸福得到满足为条件和目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时代召唤、人民期盼、历史必然。

(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以源远流长、内容丰富的中华文化为土壤,以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为营养,滋养着各民族共同的价值追求、审美情趣、思想信念、知识体系。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中华文化繁荣兴盛。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要在浩如烟海、厚重博大的中华文化中,不断挖掘各民族共有的历史记忆与文化元素,不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创造出更好更多的文艺精品,讲好“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故事。

(三)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帮扶政策、区域差别化发展政策、援疆援藏等对口帮扶政策,极大地缩小了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民族地区发展的短板正在补齐、自我发展内生动力正不断增强,后发赶超的势头更加强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经济基础进一步夯实。

我国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民族人口分布格局不断深化,呈现出大流动、大融居的新特点,国家采取一系列有利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的措施,更加注重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群众在互嵌式社会结构中更好融入城市。在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氛围中,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夯实增强“五个认同”的社会基础。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各民族最高利益。在各族群众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至关重要。

当下的中国,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政通人和、百业兴旺。从中央到地方,从北疆草原到南国海疆,从雪域高原到东海之滨,各地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大众化、人文化、实体化,各民族亲如一家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在城市社区、工厂、乡村、学校、军营,各行各业都体现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动担当、自觉践行,民族团结的心理契合点、情感共鸣点、利益汇合点提升到新高度。

(五)坚持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在历史长河中,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了辽阔的疆域,共同书写了悠久的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精神,都对国家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各民族在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至关重要。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国家统一的思想基础。维护国家统一是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原则。千百年来,维护和发展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始终是中华民族高于一切的政治理想、精神寄托和道德情感,始终是我国社会历史发展的主流。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深刻认识国家统一是各民族最高利益,铸牢共同维护国家统一的思想根基。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促进民族团结的必要条件。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深化文化认同、汇聚民族力量,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中实现各民族文化交融共生、和谐发展,形成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强大精神纽带。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找准民族团结工作与各族群众的心理契合点、情感共鸣点、利益结合点,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浓厚氛围,才能使56个民族始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才能使我国各民族永远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全国各族人民的伟大梦想、共同愿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增进对新时代我们党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这“四个伟大”的认同,需要进一步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需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牢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要做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也要做大量“润物细无声”的事情,各项工作都要往实里抓、往细里做,要有形、有感、有效。

(一)要聚焦夯实政治基础,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繁荣各民族。因此,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基础。各级党委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高工作的前瞻性、战略性和创新性,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创新发展新时代民族工作。要结合新时代民族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加强民族领域基础理论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的话语体系,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源头活水和智力支撑。要夯实民族工作基层基础,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不断推动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要聚焦夯实认识基础,坚定不移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是先人们留给我们的丰厚遗产,也是我国发展的巨大优势,各民族之所以团结融合,多元之所以聚为一体,源自各民族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源自中华民族追求团结统一的内生动力。我们要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植入各族人民心灵深处。要协同多学科、多机构、多领域,建立和完善研究体系,聚焦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等课题进行研究,为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提供学术支持。要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和主导权,让互联网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大增量。

(三)要聚焦夯实社会基础,坚定不移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要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增进一体,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让各族群众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要创新工作方式和载体,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把各族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不断提高各族群众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水平,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四)要聚焦夯实思想基础,坚定不移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因此,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在文化上要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为中华文化的发展和繁荣作出贡献。要坚持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要采取家庭教育、课堂讲授、社会实践等方式,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让各族群众感受中华文化的魅力,增强中华文化自信,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五)要聚焦夯实物质基础,坚定不移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让改革开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要进一步发挥好中央、发达地区、民族地区三个积极性,优化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机制,制定和完善差别化的区域政策,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不能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个民族也不能少”,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要进一步实施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兴边富民行动等规划,谋划好“十四五”时期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继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把“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能力。要在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的基础上,着力推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稳定脱贫机制,巩固和发展脱贫攻坚成果,让各族人民迈向更加美好的生活。

(六)要聚焦法治基础,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民族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要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置,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努力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团结就是力量。中华民族的今天是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中华民族的明天仍然需要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只要我们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更好团结凝聚起来,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就一定能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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