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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发现心得体会雷同检查及感悟 对巡察发现问题的认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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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发现心得体会雷同检查及感悟 对巡察发现问题的认识(4篇)
2023-01-01 15:14:39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于巡察发现心得体会雷同检查及感悟一

(一)在思想建设方面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对新战略、新使命、新要求学习领会不深、不细、流于形式,仅仅局限于会议精神的传达和表面的学习,没有很好地把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与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紧密联系在一起,对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进行认真研究转化,为民服务的力度、效力不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比如,在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上,在x园区建设上,在土地征迁上,在村两委换届的选人用人上习惯用老观念、老办法处理问题,工作的服务性、主动性不强。

二是政治敏锐性不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深不透,对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对改革开放中我们党面临的“四大危险”“四大考验”等问题研究不多、重视不够,反思剖析不够深刻到位,没有做到以案为镜。

(二)在意识形态方面

一是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宣传党的主张等学习研究的不够;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在开展各项工作时,只是单纯的完成工作任务,注重工作如何顺利推进,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负面舆情以及风险情况考虑的少,研判分析的少。

二是对党员教育舆论引导方面还很欠缺,认为不是自己分管的工作,轻视的党员的教育引导,教育的方式也比较单一,主要是靠学习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不够生动,吸引力不强。党员教育活动阵地多是建在村级办公场所内,开放式的组织活动阵地较少,党建文化氛围还不够浓厚。党员政治敏锐性不强,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一些政治谣言和错误言论,没有做到及时有力制止。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理解不透、认识不深,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还存在主观主义和懈怠思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不力等问题。

一是执行政治规矩有偏差。存在对上级精神理解不够透彻的问题。对社会上流传的一些政治谣言见怪不怪,对一些不健康言论听之任之;对于个别同志在遵守党的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模糊认识有时碍于面子存在好人主义思想。

二是执行机关纪律不严格。在工作生活中对分管部门的同志要求不严,管理松懈。认为部门同志只要不影响工作,任务能按时完成就行,纪律上适当松懈一点没关系,对不良风气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认为是小事,警惕性不够高,落实制度、监督管理不到位。

(四)在责任担当方面

一是工作韧劲仍需加强。有时认为部门每一项工作都有专门的同志去做,自己出出主意、统筹安排就可以了,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导致了一些工作在具体落实中,缺乏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成效受到了影响。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忽视了自己履行“一岗双责”任务要求,自身拒腐防变的意识树立的还不够牢固。

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先进,剖析思想根源,回顾反思自己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认真分析自身建设上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对政治理论理解有偏差。把学习理论当作软指标,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上下的功夫不深,存在重实践轻理论倾向。

二是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存在一定的片面性。超前意识不足,从局部与全局的角度分析处理问题做得不够,没有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改革中的新事物,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缺乏思想准备,进取意识不同程度地出现淡化,“争”和“创”的意识不够强烈。

三是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艰苦奋斗精神有所淡化。不论是碍于面子或是随众心理,归根结底可以说都是世界观改造不深、党性原则要求不严的反映。

四是求真务实作风践行有所欠缺。在工作任务多,任务重时,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忽视了质的要求,降低了工作标准。碍于各种情面对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有所松懈,导致工作部署的多,落实的少,以致于有些工作流于形式。在吃透上级政策精神上不到位,不能很好地结合实际,有些生搬硬套,缺乏变通,导致一些工作出现后遗症。

下一步,针对自己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努力改进,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提高理论和工作水平;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结合我乡实际,全面熟悉掌握各项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能力,提高为发展第一要务服务的水平,不断拓宽知识面,努力适应新的形势,新的变化。

二是牢记党的宗旨,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甘作人民公仆的思想,树立和实践群众观念和群众路线,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的最高行为准则。在工作中,认真落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工作要求,多倾听群众的批评和意见,实实在在地为基层群众办一些实事、谋一些好事,切实做到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利益上维护群众。

三是不断解放思想,树立开拓创新理念。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要求不断转变思想观念,勇于突破思想束缚,努力把解放思想体现在具体的工作中。要打破常规,开拓创新,面对新的形势,以全新的思维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围绕如何推动全乡经济社会科学快速发展,及时向党委、政府提供科学有力、分析有据、价值重要的决策参考。切实增强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和整体水平。

四是自觉防微杜渐,筑牢廉洁从政防线。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培育高尚的道德情操,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时刻以《党章》从严要求自己,进一步规范自身从政行为,自觉拒腐防变,增强慎独意识和自律观念,做到勤政务实、勤俭节约、秉公用权、生活正派。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管住自己,守住小节,防微杜渐,树立勤政廉政公道正派的党员领导干部形象。

以上是我的汇报,不足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对于巡察发现心得体会雷同检查及感悟二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5日至1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段庄街道所辖段庄、矿山、兴南、纺西、法苑5个社区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6日,巡察组向段庄街道反馈了巡察意见,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分管领导,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段庄街道党工委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巡察整改清单,落实分管领导,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被巡察社区各分管领导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深入社区指导整改工作。

二是细化分工、明确任务。街道党工委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三是加强监督,抓好落实。由街道纪工委、党政办负责,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对整改进展情况开展一次督查,对反馈问题实行督导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各项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一)社区党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扎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分别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制定全年学习计划,根据工作安排和学习进度适时组织讨论。二是社区党委坚持集中学与个人学、普遍学与重点学、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搭建“四微”助学模式,通过利用“三会一课”、例会学习等,创办“微课堂”,组织党员开展微党课。三是领导班子开展研讨交流,组织党员开展“弘扬爱国情怀、凝聚奋进力量”爱国主义教育,使党员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共同提高,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打折扣问题的整改。一是各社区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重大工作,针对社区具体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举措,严格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二是细化强化街道领导包挂工作责任制,定期到包挂社区督促、指导社区党委抓好重大工作的贯彻落实。各社区党委均在4月6日前制定了“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方案,街道党工委不定期对主题教育台账开展检查。

(二)社区党委自身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制,增强抓党建工作的主业意识,把党建工作和社区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二是组织社区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务工作基本知识,通过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老党员学习来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党建人员业务培训学习,熟悉掌握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2、关于组织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教育、党性锻炼和思想交流,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吸引力和实效性,督促所属党员参加“三会一课”。二是对社区党务工作者和二级支部书记进行党务知识培训,提升社区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党支部“三会一课”的质量。

3、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严格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并每月进行检查。加强社区党委二级支部建设,分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二是完善社区党员分类管理教育方案,对不同类型党员采取不同方式强化学习教育。三是充分发挥社区二级支部书记、党小组长、社区网格员,文明实践志愿者等队伍作用,动员党员参加“学习强国”学习。

(三)社区党委领导、支持和保障居民自治方面

一是由街道纪工委组织所辖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业务培训,系统学习相关党纪法规和上级纪委监委出台的相关文件,及时补足知识“短板”;二是街道党工委牵头制定社区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所辖社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形成实施细则;三是将社区监督委员会将民主理财、小微工程监督管理有机结合,提高社区内部监督效能。

(四)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把党风廉政工作列入社区党委重要议程,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党工委对社区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二是针对社区工作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街道纪工委定期到社区开展廉政小课堂、党纪法规专题学习等活动,提高社区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及时要求和督促社区党委班子成员按规定进行述职述廉。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具体办法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社区实际全面查摆问题,深入持续推进整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二是加强对社区班子成员的学习教育,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的政治站位。

3、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社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提升社区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小微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社区小微工程实施报批程序,落实责任,执行到位,及时报送材料和手续。二是定期在居民代表大会上汇报相关情况,接受监督。

(五)涉及民生领域方面的问题

一是树立“用心”服务理念。简化办事流程,将服务群众的理念深入于心。以用心服务转变服务方式。二是打造“舒心”服务环境。定期组织社工集中培训,通过讲解及考试的方式,促进社工熟练掌握各项业务知识。三是推行“尽心”服务标准。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满意的服务。

1、关于传达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由社区书记带领两委成员学习巡察整改工作内容及相关文件精神,对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并明确责任人。二是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重新梳理,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2、关于整改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巡察反馈发现共性问题进一步进行全面整改,完善整改计划、方案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单位、整改时限。二是做好党委、居委的会议记录。

街道党工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果断的措施,集中精力,一项不漏抓好整改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对于巡察发现心得体会雷同检查及感悟三

根据安排,下面由我做个人对照检查,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三重一大”及民主集中制决策程序不规范

责任意识不强,建言献策较少,对部分重点事项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参与度不够,研究讨论不够。

2.政治警觉性不够,好人主义思想严重

政治敏锐性不强,存在老好人思想,有时得过且过,不愿得罪人。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党的思想建设不扎实,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系统。除了集中学习外,个人自学上花的时间比较少,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够深入,有些章节学习比较粗略,不够详细。活学活用做的不够好。

4.党的思想建设弱化,党组织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

对网络意识形态和舆论监管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舆情风险管控和负面言论的抵制措施不多,影响了党在农村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三)党的组织建设设形式化,部分村班子缺乏凝聚力

对村级班子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不够,党建程序和业务不够规范和细致。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6.党组织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不力

由于个人能力有限,作风还不够扎实,有时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也确实有疲于应付和马虎了事的现象。对于一岗双责职责落实不够到位,约谈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对分管领域和联系村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约谈提醒不及时不经常。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7.党的纪律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宽松软

对分管领域和联系村两委班子成员管理不够严格,特别是对于慢作为、工作效率低、落实能力差的干部指出问题少,纪律约束不够,自己的表率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

(六)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方面

8.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不到位,服务群众打折扣

对各项惠农政策学习不够细致,宣传工作不够扎实到位,群众政策知晓率不够高,服务群众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9.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职责范围内监督职责履行的还不够到位,一是。

(七)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面

10.村级擅自改变惠农物资用途

村干部有时为了减少矛盾,平衡群众的心理,对一些惠农资金的用途做了变相调整,虽然维护群众的心理平衡,减少了矛盾纠纷,但是却违背了一些政策的初衷。例如给贫困户的薄膜,也给非贫困户分出来一部分发放,自己所发挥的监督指导作用不充分,把关不严。

11.履行脱贫攻坚重大责任有差距

在脱贫攻坚一户一策动态调整及落实帮扶措施方面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在产业发展上措施不多,在激发内生动力和扶志、扶智上有欠缺。解决部分困难群众等靠要思想的办法不多。

(八)对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县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方面

12.巡视巡察审计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

没有涉及所分管领域和联系村问题。

对于以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我高度重视,进行了深刻的党性分析和全方位透视,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虽然存在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自己总认为理论学习是软指标,各项工作任务是硬指标,所以经常以会议文件多、任务重和工作忙等为理由,不能自觉主动地挤时间静下心来,深入系统的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致使自己的思想不能与时俱进,在思考和处理问题时缺乏前瞻性,运用新思想、新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水平不高。平时学习,没有站在党和国家的高度去学习党的理论,为了学习而学习,不求甚解。

(二)担当意识有所淡化。新时代下,对政策的把握不够准,应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到位,导致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勇气不够足,探“盲区”、辨“误区”、闯“难区”、破“禁区”的胆子不够大。有时在精神状态上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有凭经验的现象,用开放思维和开阔思路来谋划工作能力不够,缺乏自我革新的冲劲。在落实“一岗双责”上责任意识不强,自己学习政策法规不够,落实责任和执行纪律还存在打折扣和不严不实的现象。

(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自觉性不强。缺少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自觉性,有时即使看到了别人的问题,认为在一起工作,不必要批评别人的缺点,保持“一团和气”。有时对自己身上存在的问题不能够及时发现改正。

(一)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学习经济、法律、社会管理、扶贫等方面的知识,用理论武装头脑,努力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通过参加党性实践活动,学习党章党史,进一步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信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锻炼自己的道德品行。

(二)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要干”,在其位,明其责,履其职;坚持“自己干”,亲自抓,亲手干;坚持“率先干”,身先士卒,做好表率;坚持“提早干”,只争朝夕,雷厉风行;坚持“高标准地干”,精益求精、追求精品;坚持“齐心协力地干”,团结协作,共抓落实。在落实工作责任上,做到落实到位、做出成效。

(三)严守政治纪律,增强防腐拒变能力。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落实好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在重大原则和是非问题上保持坚定立场,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克己奉公、廉洁自律,真正赢得群众的拥护和信赖。

对于巡察发现心得体会雷同检查及感悟四

县法院党组、县检察院党组、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县各人民团体支部(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大主席;乡镇(街道)直机关办、所、站、中心主要负责人;行政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县委需要巡察的其他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巡察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县乡联动,聚焦中心、常专结合,整合力量的方式进行。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对全县巡察工作进行整体部署、统一调配,集中安排巡察力量。

对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巡察应着力发现以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

(二)基层“四项基础制度”不落实,党务政务不公开,独断专行、我行我素等违反组织纪律问题;

(三)作风霸道、欺压群众、处事不公、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

(四)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

(五)涉及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及虚报冒领、套取截留私分涉农惠民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和扶贫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涉及“四风”问题;

(七)被巡察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

(八)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巡察准备

1.巡察组开展巡察前,县委巡察办以公函形式向县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和组织、信访、审计等相关部门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2.巡察组针对被巡察地方、单位情况,以及函询信息、网络舆情等,制定工作方案,报县委巡察办;

3.县委巡察办提前5个工作日将巡察工作安排书面通知被巡察地方、单位,提前在电视、报纸、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入驻巡察公告。每批次巡察时间一般为一个月。

(二)开展巡察

巡察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听取被巡察地方、单位党组织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专题汇报;

2.根据需要,列席被巡察地方、单位有关会议及被巡察地方、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述廉述职会;

3.组织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4.与被巡察地方、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

5.召开各类座谈会;

6.受理反映被巡察地方、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7.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地方、单位的下属单位或部门走访、调研、暗访;

8.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9.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

10.向有关涉案人员了解情况;

11.专项检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2.对专业性较强或者特别重要问题的了解,可以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专业机构协助;

13.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县委巡察组对反映被巡察地方、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可以深入了解。受县纪委或县委组织部委托,县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可以按规定与被巡察地方、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

(三)巡察总结

1.整理资料。巡察组根据巡察内容,分类整理巡察中需提交县委巡察办的相关文件资料;

2.撰写报告。巡察组根据巡察情况,对被巡察的地方、单位形成一份书面巡察报告,连同被巡察地方、单位的信访工作台账、重要问题线索等相关资料,于巡察结束7日内上交县委巡察办。

(四)反馈整改

1.县委巡察组应当在领导小组听取汇报后的7个工作日内,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向被巡察地方、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2.被巡察地方、单位党组织收到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自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县委巡察组,经县委巡察组组长审核同意后,正式报县委巡察办备案。自整改方案正式报送之日起1个月内,向县委巡察组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经县委巡察组组长审核同意后,以正式文件报送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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