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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资助政策告家长书(实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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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资助政策告家长书(实用12篇)
2023-11-13 05:53:55    小编:

对于一个项目或任务而言,总结是对完成情况和经验教训的一种归纳总结。语言要准确、清晰,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表达。如果你正在写总结,不妨看看以下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些范文,或许可以解决你的困惑。

学校资助政策告家长书篇一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为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强化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落实“双减”工作,就是要提升校内教育质量,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明确教育治理的边界,以系统观念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了更好地落实文件精神,实现家校共育,避免出现“校内减负校外补”的情况发生,让孩子的童年更美好,恳请家长予以配合推进并监督我校做好“双减”工作的实施。

家长与学生朝夕相处,是孩子言传身教的老师,履行好法定监护职责至关重要。理性看待孩子成长过程,不盲目跟风从众,拒绝过重课业负担,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培养孩子独立完成作业的意识,不随意给孩子布置作业,加重孩子学习负担,细心关注孩子思想情绪变化,倾听孩子心声,做孩子的朋友,形成良好沟通互动模式,帮助孩子排忧解难。让孩子拥有自主、阳光、健康的学习生活空间。

要指导学生合理用好在家时间。督促孩子按时就寝,确保充足睡眠,保障孩子睡眠时间和睡眠质量,保障孩子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

给孩子阅读空间,引导孩子多阅读纸质书籍,自觉保护视力,最大限度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时间,开展亲子阅读等。加强孩子网络行为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健康上网,防止网络沉迷。

根据学校制定的分年级家务劳动和体育运动项目清单,将劳动教育和体育运动纳入家庭作业范畴。适度安排家务劳动,加强体育锻炼。

学校充分利用本校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学校积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

过度关注学生成绩,刻意强化应试教育,采取“超纲教学”“超前教学”、等方式,违背了少年儿童成长规律,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家长和学生心态焦虑。家长要更新育儿观念,了解孩子的身心成长规律,提升自身育人素质和能力,理性规划孩子未来发展方向,不盲目送孩子参加校外培训,远离无证培训机构。

减负才能增效,健康才能长效,幸福是最大的成功,人生只有幸福的起点,没有成功的起跑线,教育是日积月累,成才在于点滴进步,没有捷径、没有弯道。孩子真正的全面发展,要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乐观的精神、良好的品格、强健的体魄,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通过家校双方的共同努力,还孩子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让孩子在梦想的天空中飞得更高、更远!

学校资助政策告家长书篇二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给出具体意见,并明确要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精力负担,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

为有效落实“双减”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xxx小学向家长朋友们提出如下倡议:

树立科学教育理念,真诚希望家长朋友能和广大教育工作者一起学习好、理解好、执行好《意见》要求,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加强孩子体育锻炼(每天完成校内一小时,建议校外一小时)。保证孩子充足的睡眠时间(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最晚休息不晚于9点),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为了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生每天上午到校时间一二三年级8:10,四五六年级8:00。

新的学期,我校将提高作业设计水平、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等,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让学生在校期间能学足学好。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学校,更离不开家长的引导。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们要引导、支持孩子充分利用在校学习时间,提高校内学习效率;加强与学校和老师的沟通交流,多关注孩子思想情绪变化,倾听孩子心声,呵护好孩子的学习兴趣和好奇心,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提出好的意见建议,共同护航孩子健康成长。

让每一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还给孩子自由成长的美好时光,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进一步促进孩子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民族复兴伟业培养可堪大任的时代新人。

学校资助政策告家长书篇三

1.贷款对象:已被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贷款额度: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6000元。

3.申请、审批和发放流程:

(1)贷款人填写由经办银行统一制定的贷款申请表,向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提出借款申请。

(2)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查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相关证明材料。

(3)审查合格后,由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与申请贷款学生及共同贷款人签订合同。

(4)贷款学生携带贷款合同回执到高校报到,由高校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回执并盖学校公章,于规定时间内送至县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5)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将贷款合同和回执报送经办银行审批。(6)经办银行对贷款合同审批后,发放贷款至学生银行卡。

5.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二、国家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二)资助比例:约为全日制在校生的0.3%。

(三)资助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四)基本申请条件。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评审和发放。

1.学生于每年9月30日前递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由院系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上交的申请进行评审,院系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上报学校。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在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待教育部批复后学校于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六)相关事项。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二)资助比例:约为全日制在校生的3%。

(三)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四)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评审和发放。

1.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院(系)对学生上交的申请进行资格认定和评审。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于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待自治区教育厅批复后,学校于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六)相关事项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四、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

(二)资助比例:约为全日制在校生的28%。

(三)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执行;一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补助35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特困生);二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补助25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贫困生)。

(四)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申请、评审和发放。

1.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院(系)对学生上交的申请进行资格认定,由院系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报学校。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于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3.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发放,学校于11月30日前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六)相关事项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全区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资助比例:每年奖励4000名。

(三)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四)基本申请条件。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申请、评审和发放。

1.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院(系)对学生上交的申请进行资格认定,由院系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报学校。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于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待自治区教育厅批复后,学校于11月30日前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六、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一)资助对象:应征入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包括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资助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三)申请、审批和发放。

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必须在入伍前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网址:http://或http://),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2.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应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

3.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4.学生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5.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寄送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6.学校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发放给学生。

(一)资助对象:毕业时自愿到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是指我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二)资助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代偿。

(三)申请、审批和发放。

1.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向学校领取《广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在落实有关就业单位后,在毕业当年11月30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毕业生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就业协议复印件一式两份。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应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于12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3.学校于次年3月15日前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发放给学生。

学校资助政策告家长书篇四

亲爱的同学、尊敬的家长:

你们好!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和未来。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是所有家长和我们共同的心愿和努力的方向。

当前,中小学课业负担过重成为义务教育最突出的问题之一,特别是校外培训机构无序发展,使“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尤为突出。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甚至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维权困难。长此以往,不仅增加了学生课外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严重违背了孩子的成长规律,也扰乱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甚至影响到每个孩子、每个家庭的长远幸福。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提出了力度空前的监管措施,同时要求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直至撤销教师资格。这是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我县为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制定并出台了《辽阳县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同时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学科类培训的通知》。

为此,辽阳县教育局向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朋友们提出如下倡议:

一是希望家长朋友们要提高认识,认真学习、理解、执行好《意见》精神,立即停止学生参与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补课行为,坚决不参与在职教师校外补课。坚决不参加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含外语)线上及线下培训,自觉抵制学前教育小学化。

二是希望家长朋友们要自觉履行好监管责任,保障学生安全,落实防疫要求,管好自己的孩子。

三是希望同学们科学合理安排假期生活,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托管服务;养成阅读的良好习惯,多读书,读好书。

四是希望同学们树立健康意识,保持有规律的生活节奏,加强体育锻炼,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严防交通、溺水等事故发生。

五是希望家长和同学们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免费课程学习,共同度过一个安全、顺利、有意义的假期。

辽阳县教育局将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厉打击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统筹、科学、规范布置家庭作业,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力度。

家长朋友们,给孩子们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希望家长朋友们转变教育观念,树立良好的教育理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与我们共同做好“双减”工作!

辽阳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0日。

学校资助政策告家长书篇五

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文件精神,确保“双减”政策落地见效,更好地为学生身心健康保驾护航,保障学生全面成长,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维护家长(学生)的合法权益,银海区教育局向全区家长朋友们提出以下倡议:

分数不是评判孩子能力的唯一标准,成绩也不是决定孩子未来的全部。家长朋友们应树立科学的育儿观、成才观,不盲从、不攀比;不要盲目给孩子报名参加各种学科类培训班,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注重发掘孩子的兴趣和潜质;重视发展孩子良好道德品质、身体素质和适应社会发展的各项基础技能,鼓励孩子多参加劳动实践和体育锻炼;提高亲子陪伴质量,保证孩子充足的休息时间、睡眠时间,妥善安排孩子课余时间的学习生活。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室内显著位置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应在室内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家长应选择办学规范、信誉良好的培训机构,查看办学地址是否与审批地址一致,办学内容是否与审批范围相符,并全面了解场所安全、授课人员资质等情况。自觉抵制“证照不全”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包括以托管名义开展校外培训的托管机构,无证照、个人工作室和不具备资质的教育咨询公司等机构,规避培训质量、资金及安全等不可控风险,以防自身权益受损。

“双减”文件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点30分,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点。”学生只能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的周一至周五参加学科类培训;对于非学科类兴趣爱好培训,也请家长根据孩子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当前,国家非常重视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各学校会根据实际和学生需求通过课后服务方式解决家长“四点半”接送困难、作业辅导困难及体艺兴趣提升需求,家长可关注。

参加培训前,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规范的培训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收退费办法,索要正规机打发票,避免出现纠纷后,维权无证据资料。不要盲目相信口头承诺,谨防不平等条约侵害自身权益,造成经济损失。遇到纠纷,要依合同仲裁或者依法诉讼。

一次性缴纳培训费用不应超过3个月或不超过60课时,并应索要正规发票,警惕培训机构以普通收据或者“白条”替代消费凭证。部分校外培训机构为招揽生源,进行虚假宣传,以低价诱导,甚至恶意竞争,对培训效果做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吸引家长缴纳培训费用,需仔细辨别。建议目前不再预交学科类培训学费,特别是2021年9月1日以后的培训费。

区教育局围绕减负提质目标,已在深入研究相关举措,将在提升教学质量和落实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等方面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以满足家长和学生需求。下一步,区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和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监管和督查,严格落实好“双减”政策精神。

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

20xx年9月14日。

学校资助政策告家长书篇六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旨在回归育人本质,保证学生休息权利,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培训负担,缓解家长焦虑情绪,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在此,奎文区教体局郑重提醒家长理性对待校外培训。

“双减”政策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我区已经停止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且只允许合格校外培训机构在正常上学日的周一到周五课后时间开课,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请您关注孩子兴趣特长培养和综合素质拓展,科学调整培训方向。

查看培训机构是否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地址是否与审批地址一致,办学内容是否与审批范围相符。不要选择无证机构、个人工作室和不具备资质的教育咨询公司,从奎文区教体局发布的“白名单”(关注“奎文民办教育公众号”搜索“黑白名单”)中选择。同时,我区从未审批过全脑开发类和幼小衔接类培训机构,请务必用心辨识,谨防上当;校外托管机构不具备培训资质,不能开展培训,一旦缴费培训将难以保障合法权益。

一次性缴纳培训费用不应超过3个月或不超过60课时,并应索要正规发票,警惕培训机构以普通收据或者“白条”替代消费凭证。对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跨学期、跨学年、在公示标准外收费的,拒绝缴纳并向相关部门举报。已经超期缴费的与机构按照合同协商退费。

一定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使用由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要求机构提供),明确服务内容和收退费办法,不相信口头承诺,谨防不平等条约侵害自身利益,遇到纠纷依合同仲裁或者依法诉讼。

潍坊市奎文区教育和体育局。

20xx年9月6日。

学校资助政策告家长书篇七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减轻中小学生负担,是全社会一直关注的事情。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各地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为在师市落实好“双减”工作要求,更好地为学生身心健康保驾护航,保障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师市教育局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提出如下倡议:

不管是一孩二孩还是即将到来的三孩,家长最希望的就是所有孩子都能够健康成长成才。怎样才算成才?其实,每个项目的奥运冠军可能只有一个,每个孩子的性格禀赋和素质潜力不同,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成长成才观,呵护好孩子的学习兴趣和好奇心,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成才目标。人人皆可成才,人人都应成才,人人尽展其才,只要根据孩子自己的实际发展潜力,合理制定成长目标,每一个孩子都会有自己的精彩人生。

目前,孩子健康发展的环境越来越好,促进孩子全面发展的渠道越来越多。但是高分低能的学生也大有人在,只求索取不愿奉献的“巨婴”也屡有出现。这样的高分孩子,是您想要的吗?作为家长,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固然重要,但更多的应当关注孩子身心健康。一个人真正成功的最终评价是人生幸福,只有孩子拥有强健的体魄和健康的心理,才能从容应对学习、生活和将来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才能拥有幸福的人生。所以,我们不应片面把追求学业成绩作为唯一目标,而应把孩子的生命安全、身体强健、心智快乐作为基础要求,把实现人生幸福、为社会和家庭做贡献作为最重要的发展目标。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促进学生健康幸福成长,单靠教育系统是不够的,必须汇聚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特别是发挥好学校和家庭育人“同盟军”的作用,促进家庭、社会和学校一体化联动发力。师市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类学校一定充分发挥教育指导作用,宣传贯彻落实好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尽最大努力制定出台和实施好各项育人策略,密切与广大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也请各位家长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家长沟通见面会,共同参与学校建立的学生成长空间计划行动,与学校和老师保持密切沟通,掌握孩子在校学习和身心状况,配合学校做好成长教育,促进孩子健康发展。学生在学校学习很辛苦,都希望能够在家里放松一下,请家长们一定给予理解支持,重视亲子沟通,每天抽时间多与孩子交流心情,倾听孩子心声,尊重孩子意愿,真心做孩子的大朋友,尽可能营造舒适、融洽、快乐、健康的家庭氛围。

一个剧场里,大家都在看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座位,大家都能够看到演员的演出。忽然,前排观众为了看得更清楚,站起来看戏,于是,后排观众为了看到演出,也被迫站起来。最后大家都站起来了,看的效果也许和原来几乎相同,但所有的人肯定更累了。我们推动教育“双减”工作,就是让大家都坐下来,轻松看戏。教育是有规律的,孩子成长也是有规律的。我们要选择从孩子健康成长出发,明确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作用。建议各位家长尊重和保障学生的休息权利,不盲目攀比、跟风,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把更多的时间还给孩子,劳逸结合,促进孩子全面发展。目前,我们正在清理整顿校外违规培训行为,在此也提醒各位家长和同学们谨慎报名参加校外培训,不参与校外教学和学科类培训,谨慎付(续)费,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对于非学科类的兴趣爱好培训,建议根据孩子精力、特长、兴趣等情况具体分析,合理规划,慎重选择,适度参加。

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可以培育孩子的健康性格,让孩子生活学习更积极主动,更有条有理。建议各位家长和同学们一起制定近期的学习、生活计划,并稳妥合理实施。请引导孩子们早睡早起,加强体育锻炼,加强近视防控,严格控制使用电子产品时长,合理利用网络,加强上网行为监控,杜绝浏览不健康网页,不痴迷网络游戏。各位家长朋友们最好把手机放下,选择名著、古诗词或者健康向上的课外读物,陪伴孩子增加阅读,扩大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也可以鼓励孩子们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劳动体验活动,安排孩子参与家务劳动,锻炼动手能力和自理能力。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各位家长指导孩子们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假期减少不必要外出和集会,不带孩子前往师域外特别是中、高风险疫情重点地区。要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常通风,勤洗手,戴口罩,勤消毒。请和孩子们一起学习疫情防控相关科普知识,主动接种疫苗,配合核酸检测,用科学、理性的态度来看待疫情的产生和传播,帮助孩子们树立战胜疫情的信心,不信谣,不传谣,确保孩子自身安全、家庭安全、社会安全。

家长朋友们,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两个教育者——学校和家庭,不仅要一致行动,要向儿童提出同样的要求,而且要志同道合,抱着一致的信念”。让我们家校携手,密切配合,共同守护孩子成长,努力创造孩子们的幸福明天!

同时,也真诚地欢迎各位家长朋友们多对师市教育工作和教育事业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的意见和建议,始终是我们改进提升教育工作的动力源泉。

八师石河子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7日。

学校资助政策告家长书篇八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目前已构建起了集“奖助贷勤免补”多位一体的资助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面向全日制在校学生的最高奖项,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和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下同)。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每生每年2万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生。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国家助学金。按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的标准和全日制在校生30%的比例,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预科生提供国家助学金。按“博士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提供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日制博士每生每年平均10000元,分12000元、10000元、8000元三档,奖励面为70%;全日制硕士平均每生每年8000元,分10000元、8000元、6000元三档,奖励面为40%。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对2016年秋季学期及以后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按每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直到毕业。

国家助学贷款。凡入学前户籍在四川或就读四川省内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和预科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大学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的贷款;研究生每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12000元的贷款。学生毕业3年后开始还本,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

应征入伍国家资助。省内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先当兵后读大学”和“先读大学后当兵”的全日制学生均可享受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政策。标准为:本专科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按“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的标准,为省内特困全日制大学新生提供交通费和开学后短期生活费。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对新录取的开学时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予以学费“缓、减、免”的资助。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和提供校内外项目及机会,帮助其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其学习和生活条件。勤工助学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每月最高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

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用于奖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校资助政策告家长书篇九

在我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农村民办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优先补助特殊教育学生、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孤儿、残疾儿童、低收入家庭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革命烈士子女。

二、资助标准。

小学生每年每人6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申请程序及评审。

(一)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由学校组织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寄宿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生活费补助申请。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全覆盖的县(市、区)不用申请及评审。

(二)学校成立由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成员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认定要求对申请补助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审核、认定后在学校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资金发放学生监护人领取。

学校资助政策告家长书篇十

全市广大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少年强则国强”。为孩子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长期以来,由于片面追求升学率,过度追求考试成绩等因素,使“机械训练、反复刷题”等现象尤为突出,导致中小学学生作业负担太重。同时广大家庭“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心理引发的教育焦虑和教育攀比日益严重,许多家长盲目地让孩子参加各种各样的校外培训,把“考高分”凌驾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之上,孩子们苦不堪言。许多孩子在学校和家庭的束缚下,失去了童年,失去了自主、失去了生成志向的最佳时机。这既影响到孩子的成长、家庭的幸福,更不符合新时代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新人的基本要求。

7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这是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对“减负”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如何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如何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等10个方面回答了记者提问。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邹联克在《中国教育报》发表署名文章《强化“四个统筹”,确保“双减”工作落地见效》,从四个“统筹好”对落实“双减”工作提出了意见。

仁怀市教育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和省、市关于“双减”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扎实开展“双减”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一是强化学校主阵地作用,在教学质量、作业管理、课后服务等方面下狠功夫,让学生在校学好学足。

二是做好中小学场馆全面开放及假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切实解决学生假期“看护难”问题。

三是严格按照“五项管理”要求加强常规管理,认真深化课堂教学,着重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四是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让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切实解决学科类校外培训泛滥问题。

二是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三是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四是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家长与学生朝夕相处,是孩子言传身教的老师,要正确认识“双减”对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和成才观。

一是密切家校联系。积极参加家长会、家长学校,主动与教师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和身心状况,制订有针对性的家校联动教育方案,构建和谐家校关系。

二是更新育人观念。了解孩子的身心成长规律,提升自身育人素质和能力,理性规划孩子未来发展方向,不盲目送孩子参加校外培训。

三是融洽家庭氛围。细心关注孩子思想情绪变化,倾听孩子心声,做孩子的朋友,形成良好沟通互动模式,帮助孩子排忧解难。

四是养成良好习惯。督促孩子按时就寝,确保充足睡眠。适度安排家务劳动,加强体育锻炼,培养阅读习惯等。加强孩子网络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沉迷行为。

各位家长,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了孩子的快乐飞翔,为了每个孩子都为实现中国梦增添强大青春能量,让我们携手前进,转变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理念,努力让每个孩子都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为祖国培养更多适应高质量发展、高水平自立自强的各类人才!

仁怀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2日。

学校资助政策告家长书篇十一

“双减”,不是减父母的责任。

这两天,北京教委公布了《北京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我们再次感受到了双减政策决心之大。

很多家长都已经陆陆续续接到了报过课的培训机构的通知,原本排在双休的学科培训课都换到了周中,又是几家欢喜几家愁,有些孩子平时作业很快,晚上再去上一节课没什么问题,有些孩子本来作业就慢,做完回家作业都不知道几点了,哪里还有时间再出去上课。也有些孩子因为培训机构离家比较远,吃完饭再去上课的可能性不大,就索性不再报班。

双减之下,家长们有选择继续鸡娃的,有选择让孩子放松放松的,当然更多的是观望的,想看看接下来学校会有怎么样的措施,想看看大多数家长的选择。

作为家长,我们都在等待,等待学校承担起更多的责任,比如说晚托,比如说解决孩子的回家作业,又比如说暑托。学习回归学校,这原本就是应该的事,但无论如何,我们始终要明白的是,统一教学下也有差异,养育也不仅仅等于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

无论学校承担多少责任,无论孩子在学校里学多久,哪怕孩子在学校里完成了所有的作业,但是孩子和孩子之间是不一样的,有些孩子老师讲一遍就懂了,有些孩子老师讲了两遍还是迷迷糊糊,有些孩子今天生字写两遍就会了,有些孩子就是今天学了明天忘了,有些孩子早就会自主看书了,有些孩子回家只会捧着手机,如果我们因为双减而对孩子的学习不管不问,那其实是对孩子的不负责。

孩子学业上松绑了,会有更多属于他自己的时间,这其实是对父母极大的考验,如果孩子没有更好的选择,大概率会和电子产品纠缠不清,这不会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果。

我想我们应该明白的是,双减是为了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而不是减轻做家长的责任。如果我们指望双减政策可以让家长对孩子不闻不问的话,我想你是误解这份文件了。

在陪伴孩子成长这条路上,作为家长,我们始终应该是一名学习者。

学校资助政策告家长书篇十二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孩子是父母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自“双减”政策落地以来,我市立足“三优两提一整治”“双减”工作先发优势,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着力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成效明显。为进一步推动“双减”工作走深走实,让孩子的学习更好地回归校园,特温馨提醒如下:

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教育技巧的全部奥秘也就在于如何爱护儿童。分数不是评判孩子的唯一标准,成绩也不能决定孩子未来的全部。每个孩子的性格禀赋和素质潜力不同,作为家长,我们要呵护好孩子的学习兴趣和好奇心,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只要根据孩子自己的实际发展潜力,合理制定成长目标,每一个孩子都会有自己的精彩人生。

《庄子·骈拇》有言,“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意思是说野鸭的腿虽然很短,给它接上一截它就要发愁;仙鹤的腿虽然很长,给它截去一段它就要悲伤。因此,我们要尊重孩子成长规律,不盲目攀比跟风,坚信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有益补充作用。目前,我市已出台《台山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试行)》,并指导各学校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在此也提醒各位家长和同学们谨慎报名参加校外培训,谨慎付(续)费,对于非学科类的兴趣爱好培训,建议根据孩子精力、特长、兴趣等情况具体分析,合理规划,适度参加。此外,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力促校外培训机构合法经营。

众所周知,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因此,在孩子身心成长阶段,我们应该把教育的重心转移到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上来,为孩子全面发展积势蓄能。比如:阅读的习惯能有效促进思维的发展,运动的习惯能有效促进注意力和专注力的提高,劳动的习惯能帮助孩子确立正确价值观、责任感,提升独立能力,兴趣爱好的习惯有助于塑造健全人格,全面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健康阳光成长,家庭教育至关重要。因此必须汇聚家庭、学校双重力量,构建起家校协同育人共同体。目前,我市正积极探索家校共育新生态,也请各位家长与学校和老师保持密切沟通,配合学校做好成长教育,尽最大努力发挥好家庭育人的作用,促进孩子健康发展。同时,要重视亲子沟通,每天抽时间多与孩子交流心情,倾听孩子心声,真心做孩子的大朋友,尽可能营造舒适、融洽、快乐、健康的家庭氛围。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同心、同向、同行,共建和谐共育环境,一起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台山市教育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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