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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篇一
2010。
〕
18。
号),设立双桥区审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加强对镇政府财政收支决算的审计。
(二)加强对经济责任、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监督。
(三)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调整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范围,不再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五)加强对政府投资、其他国有资产投资以及以政府投资和其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研究拟定审计、财经方面的规定、办法。
(二)向区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和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建议。
(三)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
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
区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
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4
有关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5
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
7
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
(四)向区长提交区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六)组织对区属国有企业和区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七)根据有关规定,承办区本级直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八)办理大要案审计查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经济案件。
(九)承担局机关审计干部队伍建设;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双桥区审计局设。
3
个内设机构:
1
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报告文件管理制度的起草:负责全区审计宣传信息统计规划年度计划综合调研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督办机要保密文印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和行政后勤工作,管理机关财产及财务收支,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协助局领导抓党风廉政工作。协调与市审计局及各县区局之间关系。
2
负责复核局机关的审计项目,受理审计行政复议和应诉组织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负责审计区政府有关经贸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指导全区经贸审计业务。负责审计区政府有关农业部门外资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由区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农林水利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对全区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向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提供援款贷款项目审计公证报告,组织开展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合资合作企业和境外企业的财务收支审计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全区外资运用审计业务。
3
负责审计区政府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对区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其他国有集体资产投资融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组织对审计署和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组织对国有集体和国有控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审计监督,指导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
4
负责对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含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提供结算依据;负责组织对政府投资项目效益审计及审计调查;负责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的登记统计和审计决定的跟踪落实;负责指导全区建设项目审计业务;负责对社会中介组织对投资项目审计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进行管理和监督;依法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
负责对区直属部门、事业单位和镇党委、政府、街道工委、办事处的有经济责任的科级领导干部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协调、指导全区经济责任审计业务。
负责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负责对双桥区地方税务局组织征收区级税收情况的审计,负责对双桥支库办理区级预算资金收纳拨付情况的审计,负责对区财政局、区地方税务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负责汇总审计情况并起草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负责对各乡镇政府预算执行及决算的审计,负责对各乡镇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情况的审计,负责各乡镇国家金库办理地方预算资金收纳拨付情况的审计,负责全区财政预算外资金的审计。
1
负责组织实施由审计署统一组织开展的对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国有保险公司及国家占控股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非银行性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
2
负责审计与区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区委机关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法院机关区检察院机关及其他党派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有关专项资金,指导全区行政事业审计任务。
3
负责审计区政府有关社会保障资金的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由区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指导全区社会保障审计业务。
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篇二
“三个决定”本规定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编辑部关于主要职责的规定的简称,国务院各部门的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xxxx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局坚持统一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强推进、抓落实、求实效上狠下功夫,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一、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一)准确把握时间节点,精心谋划实施。根据《中共xxxx委、县政府办公室转发的通知》(庄办发〔2019〕16号)文件精神,将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的职责,县价格监督检查局的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县科技局的专利管理职责等整合,1月30日,挂牌成立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月2日,挂牌成立了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做到了机构改革工作不迟滞拖延、不搞变通,助推了全县机构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摸清现有人员底数,夯实改革基础。全面开展原食药监、工商局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和现有在职人员摸底工作,摸清了改革前两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运行状况,建立了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台账,确保改革依据资料实、部门沿革清、数据支撑足。机构设置情况:原食药监局内设股室3个(办公室、监管股、政务服务股),局属单位2个(食药稽查局、食药检测中心),19个基层食药监所;原工商(质检)局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注册登记股、市场规范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直属机构1个(经检分局),7个基层工商所。编制情况:原食药监局县委编办核定编制123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工勤3名,食药稽查局事业编20名,食药检测中心事业编12,名基层食药监所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71名);原工商(质检)局县委编办核定编制85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23名、工勤3名,经检分局行政编制6名,基层工商所行政编制27名、事业编制22名,质检所事业编制4名)。现有在职人员情况:原食药监局各类在职人员合计116人(其中:公务员13人,高级技术工1人,事业管理97人,服务期人员5人)。原工商(质检)局各类在职人员合计99人(其中:公务员57人,事业管理26人,工勤技能5人,服务期人员11人)。
(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编制“三定”。在县委编办印发的“三定”规定模板的基础上,我们集思广益,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先由专人写出初稿,由副局长认真把关修改,再报主要领导严格审核修改,最后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进一步提出修改意见,最终经过六次修改后成形,现已上报县委编办待批。确保了“三定”规定逻辑清晰、用语规范、严谨完整,实现与上级部门的“三定”规定相衔接、与机构改革方案相衔接、与历史沿革相衔接的“三衔接”要求。
(四)严守机构限额规定,规范设置股室。严格按照县委编办批准的10个内设股室限额要求,参照是市场监管局“三定”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整合职能相对弱化股室,设置内设股室10个,均为股级:办公室、法规信用监管股、政务服务股(注册与行政审批股)、市场规范与质量发展股、商标广告与知识产权保护股、应急管理与综合协调股、食品监管股、药械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标准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管股。
(五)严守干部人事纪律,转隶机构人员。按照县委编办“除机构整体撤并需要转隶编制和人员外,部分职责划转的机构原则不转隶人员”的人员转隶工作要求,清理上报县委编办《xxxx机构改革涉改部门事业单位整建制转隶工作人员花名册》等三个表册合计各类人员238名(包括划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5人和离退休人员55名,按照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要求8名服务期满即将转正人员不划转),完成了人员转隶。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机构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还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内设机构不统一。我局目前拟设10个内设股室,较全市其他县(市)区局相比内设股室少。二是综合执法队人员划转工作要求矛盾。《xxx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中对县(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人员身份规定不明确,导致食品药品稽查局16名事业编身份执法人员无法整体划入。三是基层执法单位和检测中心改革工作要求不明确。我局下属的19个基层食药监所、7个工商所(分局)、1个食药检测中心和质检所今后如何改革,目前尚无定论。以上三个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县市场监管工作改革进程。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x政办发〔2010〕xxx号),我局为市卫生局管理的工作部门,明确了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数。为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调动和发挥全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确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拟对“三定方案”在确定的中层职位采取党组任命方式进行定岗定员,安排调整相关人员,做如下实施: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公务员法》为依据,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等原则,优化人员结构,拓宽多种渠道选人用人,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科室职责及编制分配。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信息、督查督办、应急管理、电子政务、信访、安全保卫、统计等工作;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基础建设工作;受理群众举报;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精神文明与机关文化建设,安全生产、安全保卫、信息化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扶贫和工、青、妇、老干及相关行政事务性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主任1名,副主任3名(含党组秘书1名),工作人员2名。
(二)规划财务科。
负责本单位专项经费和省及市投资项目的申报、实施与监督管理;拟订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经费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科长1名,工作人员1名。
(三)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
负责组织贯彻国家和省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法规;组织有关部门拟订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规章和综合监督措施办法,制定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处罚的事前审查、事后监督和听证、行政复议、应诉与国家赔偿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按照规定申办、核发、变更食品药品执法人员执法证件;负责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申报、评审、聘用相关工作;协助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药师协理的注册和继续教育管理,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科长1名,副科长1名。
(四)食品许可科。
承担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审批管理工作;拟订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的有关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的文书制作、数据库和审批件的档案管理、政务信息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科长1名,副科长1名,工作人员1名。
(五)食品安全监管科。
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评价、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组织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承担消费环节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健康检查的监督,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科长1名,副科长2名,工作人员2名。
(六)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政策措施、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及监督;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规范管理;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抽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负责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和监测、化妆品广告监测工作;指导有关广告发布信息信用体系建设,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七)药品注册科(中药民族药监管科)。
负责新药申报初审、新药临床备案及监督;承担仿制药品申报初审;负责药品注册补充申请,药用辅料注册的初审及审批、药品再注册申请的审批;组织中药保护品种的初审、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初审及审批;负责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注册;负责药物研究的监督;承担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地方中药民族药标准制定的初审,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科长1名,副科长1名,认证办公室主任1名。
(八)医疗器械监管科。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负责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许可及监督;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医疗器械质量抽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普及医疗器械使用常识,发布医疗器械质量公告,负责审查、监测医疗器械广告,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科长1名,副科长1名,工作人员1名。
(九)药品安全监管科。
监督执行中药材生产和药品生产、经营以及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制剂等许可及监督;负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及机构、药品委托生产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承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与药源性兴奋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再评价工作,承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药物滥用监测和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普及大众安全用药常识,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科长1名,副科长1名,工作人员2名。
(十)药品市场监督科。
贯彻药品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并监督实施;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其他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的行为和责任人;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药品、保健品广告,经批准发布药品质量公告;制定药品质量抽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工作;负责制定药品监管网络规划,推进实施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负责电子监管网络平台建设,将特殊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第二类精神药品等高风险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部纳入电子监管;负责建设包含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查询、药品检验报告书网络传递、广告监测等信息系统,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科长1名,工作人员4名。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企业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公司布局结构,增强公司企业活力、竞争力,推进公司企业转型发展,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公司三定方案(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
公司设立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管理班子)、监事会3个内设机构。
一、中国共产党xx公司xx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xx公司xx委员会下设:党委办、纪检室、工会。
(一)党委办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落实公司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负责承办和处理党务各项工作。
2、负责承办上级党委来文、来电等工作。
3、负责做好党委日常文书收发、登记、传阅、催办、打印、校对、复印、收集、整理、合账管理和归档工作。同时,做好机要文件管理、保密、清退工作。
4、按照上级党委要求,负责组织起草、审核党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通知、报告及其他综合性文件。
5、负责落实各部室贯彻执行党委决议的情况,做好协调和督促工作。
6、负责拟定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落实中心组的学习工作。
7、负责管理党委和党委办公室印鉴,做好保管和日常使用。
8、根据党委的决定,负责组织、安排党委系统各类会议,负责会议筹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并根据需要拟写会议决议和纪要。
9、负责指导、检查党支部的各项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和接转组织关系等工作,负责党内各种报表统计上报。
12、负责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生活会。
13、负责党报党刊资料的订阒工作。
14、负责做好公司政治宣传工作。制定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政治学习计划,抓好贯彻落实。
15、负责做好支部委员会的换届改选,“三会一课”有关党内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支部日常工作的考核与先进支部、优秀党员的评选表彰。
16、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指导组织党支部开展预备党员的发展工作做好发展新党员有关材料的审查,将新发展党员情况提交党委会审批,建立新发展党员档案,指导和督促党支部做好对预备党员的继续培养、考察和转正工作。
17、做好党员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党员卡片,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负责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输入、维护、使用,做好党员管理的统计和报表工作。
18、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保证党委与群众联系渠道的畅通,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反馈信息。
1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纪检室工作职责。
1、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公司的特点,提出贯彻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做好公司的纪检监察工作,掌握监察对象,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
3、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开展纪检监察,深人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加强管理和完善制度的建议。
4、受理监察对象自诉、申诉,保障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5、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履职尽责教育。
6、负责纪检监察室的自身建设。
7、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医院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三)工会工作职责。
2、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协助行政完成各项工作;
3、坚持工会职能,积极参予公司的民主管理;
4、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搞好工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工作;
5、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职工文化教育;
7、协调干部职工与行政的关系,协调处理劳动纠纷;
8、组织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工会经费的解交和内部审计工作;
9、完成公司党委和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董事会(经营管理班子)。
董事会(经营管理班子)下设:总工程师办公室(总工办)、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投融资部、工程一部、工程二部、资产管理部。
(一)总工程师办公室(总工办)工作职责。
5、总工办配合前期部的招投标工作并提供技术支;
13、总工办必须围绕本职责,编制部门成员岗位职责和日常工作指导性文件,实行技术责任制,并依照本职责及公司部门年目标责任书组织培训和评估考核。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市相关工作的决议和指示,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2、负责收集、汇总公司经济运行、企业管理等综合信息,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3、负责起草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通知、报告、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综合性文件。
4、负责相关会议的组织、安排、布置,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5、负责建立规范性公文处理程序。负责公文的拟稿、审核、以及公文、函件的接收、登记、保密、传递、保管、督办和文书归档工作。
6、负责公司公章、合同章、领导名章和介绍信的管理及使用。
7、负责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证等资质文件的年审和管理,确保其有效性。
8、负责公司公务用车的调度、维修和管理。
9、负责公司的接待工作及政府关系、公共关系的建立、维护及保持。
10.负责做好来信、来访人员及对外联络的服务工作。
11、负责统筹管理公司行政后勤(包括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和领用工作、公司通信、网线业务、公司安全保卫、公司实物资产管理)等服务管理工作。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力资源部。
一、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和员工教育培训的政策法规及上级指示、计划和要求,统筹安排,抓好落实。
2、负责全公司人力资源开发、配置、管理。
3、负责全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岗位、岗级和定员编制管理。
4、负责全公司专业技术人才管理。
5、负责全公司绩效管理。
6、负责全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
7、负责全公司劳动合同、考勤休假管理。
8、负责全公司劳动工资、福利管理。
9、负责全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管理。
10、负责全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
11、负责年终考评奖惩管理。
12、负责企业文化的建立和推广。
13、负责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部长岗位职责。
1、主持人力资源部的工作,对人力资源部的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做好全公司人力资源开发、配置和管理。为领导合理用人当好参谋。
3、负责做好全公司组织机枃设置及岗位、岗级和定员编制管理。
4、负责做好全公司专业技术人才管理。
5、负责抓好全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
6、负责抓好全公司劳动合同、休假管理。
7、负责抓好全公司劳动工资、福利管理。
8、负责抓好全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管理。
9、负责抓好全公司员工的教育培训管理。
10、负责年终考评奖惩管理。
11、负责做好全公司绩效管理。
12、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岗位职责。
1、协助部室经理做好人力资源部的工作。
2、主抓全公司员工的教育培训管理。
3、分管全公司劳动工资、福利管理。
4、分管全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管理。
5、分管绩效考核管理。
6、协助部室经理做好部门内的沟通协调工作。
7、对常规性工作进行管理。
8、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的人事、干部管理。
2、负责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和用人计划,承办员工招聘、调配工作。
3、负责制定本公司入职、在职、调动、退休、辞职、辞退、返聘人员等相关管理办法拟定并承办相关具体工作。
4、负责全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
5、负责公司人事问题的解决处理。
6、负责员工考勤公布、考勤统计、休假等考勤管理事宜。
7、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存档、统计等管理工作。
8、负责劳动关系的建立维护。
9、负责劳资纠纷的防范及处理。
10、负责做好各类人力资源状况的统计、分析。
11、负责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人力资源部薪酬福利岗位职责。
1、负责依照公司工资发放办法做好全公司劳动工资管理。
2、负责做好奖励基金和津贴的使用与管理。
3、负责全公司员工工资关系管理。
4、负责全公司员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5、负责员工工资正常晋升、调整及转正定岗。
6、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社会保障管理政策和本公司有关规定,并严格按要求开展工作。
7、负责做好全公司员工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8、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及工积金的日常业务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及相关工作。
9、负责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六、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岗位职责。
1、协助部室经理编制或修订绩效考核方案、先进评选方案。
2、负责绩效考核的实施、管理。
3、负责绩效考核的过程跟踪反馈等工作,协助各部室经理做好各类绩效考核的准备及实施工作。
4、汇总、统计、归档绩效考核欻据,建立员工绩效考核档案,为绩效工资核算提供基础资料及依据。
5、根据需要,负责及时编制绩效统计报告、分析报告。
6、负责年终考评奖惩管理。
7、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配合部室经理具体组织实施各类员工绩效考核工作。
8、协助部室经理做好绩效考核申诉的相关工作。
9、负责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七、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岗位职责。
1、负责培训制度的研究和拟定。
2、负责编制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
3、负责建立、管理培训档案,进行培训的统计、分析工作。
4、负责员工教育培训经费年度预算和使用。
5、负责组织员工参加各类培训工作。
6、负责做好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初审,定期进行审核。
7、负责培训教材、教学仪器设备购置。
8、负责公司外派学习员工的选送、管理。
9、负责企业文化的建立和推广。
10、负责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企业文化活动。
11、负责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财务部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日常财务核算,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2、根据公司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公司资金正常运转。
3、搜集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金动态、营业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并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4、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编制公司的月、季、年度营业计划和财务计划,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5、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6、负责全公司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和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保证资产的资金来源。
7、参与公司及各部门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工作。
8、负责公司现有资产管理工作。
9、原物料进出账务及成本处理。外托加工料进出账务处理及成本计算;各产品成本计算及损益决算;预估成本协助作业及差异分析。
10、经营报告资料编制;单元成本、标准成本协助建立;效率奖金核算、年度预算资料汇总。
11、收入有关单据审核及账务处理;各项费用支付审核及账务处理;应收账款账务处理,总分类账、日记账等账簿处理。财务报表及会计科目明细表。
12、统一发票自动报缴作业;营利企业所得税核算及申报作业;营、印税冲退作业及事务处理;资金预算作业、财务盘点作业。
13、会计意见反应及督促;税务及税法研究。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投融资部工作职责。
1、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拟定公司年度等中长期投融资计划选择、提供合适的投融资规模方案。
融资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开拓融资渠道,积极与金融机构联系,创新融资模式。
4、根据公司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资金使用的需要,统筹考虑,做好融资工作。
5、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做好建设项目投融资的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前期策划、运作设计方案和投融资洽谈等,并及时办理各类投融资手续。
6、配合金融机构或中介机构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和信用评审工作.
7、配合金融机构开展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核查工作,配合对项目贷款资金的监督检查。
8、对投融资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做好投融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九、定期或不定期向相关部门、公司领导汇报投融资情况及还本付息情况。
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程一部的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廉政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
3、负责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4、负责工程项目合同的起草和审核工作。
5、负责施工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图纸变更的工作。
6、实施项目管理,做好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的管理工。
作,加强合同与信息的管理,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的协调配合,。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对承包商、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
9、负责项目结算初审工作。
10、负责配合审计部门对工程的审计工作。
11、负责工程资料和其他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归。
档和移交工作。
12、做好工程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各项工作。
13、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
(七)工程二部的工作职责。
2、根据公司总任务编制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
3、协助公司进行招、投标及选择施工队伍、合同谈判与签订工作。
4、配合工程前期“三通一平”工作。
5、组织图纸会审,解决施工当中的技术问题,组织对施工质量的检查和评定,确保施工质量。
6、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督促施工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7、负责对承包商、监理、设计单位的管理工作。协调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8、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量变更签证工作,结算签认工作,负责工程材料选型及品质的鉴定工作。
9、负贲工程建设过程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及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10、办理工程进度款审批签认手续。
11、负责工程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汇总、移交工作。
12、组织、召集工程建设调度会、工程例会、监理例会、工程专题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
13、负责工程质量检查及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14、配合资产部组织竣工工程的物业移交工作。
(八)资产管理部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资产经营方式及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营责任制的实施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下达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计划。
3、负责企业经济运行的信息搜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4、参与公司产权转让、对外投资、资产重组、资产租赁或承包等资产经营的研究和策划。
5、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做好公司房屋建筑物、土地等产权界定与登记工作,办理相关产权证书。
6、与公司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公司固定资产和其他财产物资的清产核资工作,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7、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租赁、转移、拍卖、报损、报废的技术鉴定和评估工作,办理相关处理报批手续。
8、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土地的储备管理和开发使用工作。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篇三
2015。
〕
39。
号),设置县交通运输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贯彻执行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
(二)拟定全县公路、客运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路、客运行业体制改革。
(三)承担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四)承担全县公路、客运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公路、客运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县客、货运输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负责道路旅客运输及县城公共交通客运的经营许可、管理和违章处罚(包括出租车客运);负责货物运输的经营许可、管理和违章处罚及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包括危险品货物运输);负责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管理和违章处罚;负责道路运输站(场)的经营许可、管理和违章处罚;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的经营许可、管理和违章处罚;负责营业性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辆及性能检测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负责县级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负责乡、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督促、协调、检查、指导工作;依照法律法规依法行驶路政管理权,严格控制建筑红线,清理路阻、路障,维护路产路权。
(五)拟订交通战备建设规划和战时交通运输保障计划,监督交通战备队伍建设,开展专业训练和战备演练;提出重点线路、目标的战时保障方案;会同部队做好军事行动中的交通保障工作。
(六)负责交通专项资金、部门预决算、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和审计工作。
(七)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组织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县综合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的组织工作,指导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应急保障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监督整改安全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车站反恐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行业综合治理及维稳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指导监督行业行政审批,承办相关法律事务;承担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权力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审核、网上运作及许可文书的制定、送达、归档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县乡道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承担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登记。
(九)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事务。负责文秘、信息、档案、值班、保密、统计、综合信息管理及重要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计划生育、法规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负责主管监督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及交(竣)工质量评定备案,负责监理单位招投标和从业资质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受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参与调查处理交通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管、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监理单位招投标和从业单位、人员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质量、安全生产信用体系。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县人大、政协建议、提案事宜。
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
2
个职能科室。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信访、督查、档案等工作。
1.
拟定县公路、客运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路、客运行业体制改革。
2.
负责交通专项资金、部门预决算、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和审计工作。
3.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4.
负责主管监督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及交(竣)工质量评定备案,负责监理单位招投标和从业资质的监督管理。
8
名,科级领导职数。
3
名,其中设局长。
1
名、副局长。
2
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
2
名。
局机关工勤编制。
1
名。
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篇四
号),设立南和县发展改革局(挂南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南和县重点项目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1.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根据国家和省投资核准目录的修订调减情况,按规定及时搞好核准项目管理,根据下放投资核准权限,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备案制度。
国家、省、市及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需上报省、市政府或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外,按规定由县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按属地原则备案。
中央、省、市政府补助地方的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项目,由县发展改革局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确定的投资目标,原则和标准等安排下达并加强监督检查。
2.
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规定需报省、市政府审批的外,县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国家、省、市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分别制定实施意见。
3
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集中精力抓好区域经济调节。
重点是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加强投资宏观管理;加强经济监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扩大开放条件下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协调;加强口岸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加强对能源问题的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研究,组织实施能源产业政策、技术法规和标准,提高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
(四)将原物价局职责划入发展改革局。
(五)将原工业促进局职责划入发展改革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区域经济调节政策的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贯彻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的措施,牵头推进全县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受县政府委托对相关投融资机构进行宏观指导。
(四)负责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县级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国家和省、市、县拨款的建设项目、县重点建设项目、县重点产业支撑项目;按规定权限负责重大项目核准、备案及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按规定权限核准及审核、申报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七)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全县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区域经济合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
(九)承担县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行业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负责核准、审核及申报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参与制订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侯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县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县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冶金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三)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口岸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物价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县实际,监督实施国家、省、市制定的价格(收费)改革方案。
(
十七。
)
监测、预测全县市场价格水平及其结构变化趋势,提出调控建议;负责物价变化情况监测分析,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向企业发布价格信息。
(十八)对实行国家定价或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收费实行管理;对市场调节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间接管理。
(十九)管理国家机关、公益事业、公用事业、中介服务收费和重要的经营收费。
(二十)依法组织全县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价格垄断行为;受理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
(二十一)负责主要重要产品成本调查和价(费)调整前的成本监审工作,审核汇总主要重要产品的成本收益,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二十二)管理县内价格纠纷仲裁、企业定价鉴证和赃物、罚没物资价格的评估。
(二十三)指导、督查县内业务主管部门的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指导企业用好市场调节商品价格的定价权;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事宜。
(二十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工业、信息化发展及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促进全县工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
(二十五)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起草地方性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全县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行业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联系和指导南和县工业经济联合会及有关行业协会。
(二十六)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负责工业行业的指导和协调、调度,负责工业行业煤、电、油、气的运行调度;负责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煤炭市场资格证书监督管理;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二十七)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国家、省、市和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及审核、申报国家、省、市和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十八)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标准,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和县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信息服务业和信息产业发展。
(二十九)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组织,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三十)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三十一)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三十二)负责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承担跨部门、跨地区和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
(三十三)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发展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行政执法;拟订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动态,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企业及其所有者合法权益,承担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十四)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优化;推进品牌战略,强化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拟订中小企业产集群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措施;参与指导、协调中小企业节能减排;拟订推进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创业辅导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创业辅导基地的规划、建设及机构和辅导队伍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人才培训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中介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三十五)提出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组织多种形式企业融资;组织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实施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落实相关支持政策;负责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县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实施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三十六)开展工业、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中小企业对外开放、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负责县国防工业有关工作,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十七)承担南和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南和县发展改革局设。
9
个内设机构:
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及文秘工作;管理机关印信文书档案、信访和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计划生育、规章制度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协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工作。
监测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对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预测并承担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工作;研究总量平衡,提出经济调节的目标及相应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研究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小城镇改革发展工作。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研究拟订地方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谋划提出主导产业重大结构调整项目、重大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组织研究加强行业协会建设的有关政策并指导其规范发展。
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研究提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协调预案,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调整动用县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的建议并负责交通运输、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负责全县电力行业年度供需平衡、资源配置和电力需求管理工作。
综合分析并提出全县服务业的发展战略、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编制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现代物流和市场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服务业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提出相关专项资金和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意见。
综合分析并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调控工作;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县级储备;安排流通业和基础设施项目,提出相关的市、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运行形势;参与研究提出我县贯彻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按分工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申报工作;牵头推进全县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发展及政策的制定。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县口岸工作;负责口岸专项资金的审查上报及口岸查验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负责全县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综合分析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利用外资项目的谋划和发布;申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按规定权限核准外商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承办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报工作。
研究协调解决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能源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发展布局及重大项目审核意见;负责能源行业统计分析、预测预警;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能源资源节约、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和城镇污水治理、城镇垃圾处理等项目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县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工作。
综合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全县社会发展规划。
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政法、民政、新闻出版等发展政策;编制下达全县人口年度计划;提出相关的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参与学校新建、变更和撤销的审核申报工作;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和相关产业发展,促进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
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者拟订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监测分析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发展、生态环境建设、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水利、气象等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这方面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国家、省、市资金相关项目及投资计划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拟订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和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安排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重大项目的申报事宜;负责协调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政策;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和研究解决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铁路运输道口综合管理工作。
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规办法;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相关建议;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审核、申报,按规定核准、审核和申报初步设计;编制年度县级政府投资、县属单位自筹投资和县级重点项目资本金配置计划;拟订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并负责申报;指导管理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参与管理与投资建设有关的标准定额。
负责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物价宣传、培训工作;负责采集反馈物价动态和政务信息;负责价格形势的分析及应对市场价格异动的预警预测和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全县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资源稀缺、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医疗和药品价格管理,建立健全价格档案管理制度,提出价和调整意见。对放开商品价格实行市场监测,做到提前预测、提前预警,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要及时提出调方案,必要时实行提价申报、备案和差率、利润率控制等干预措施;对资源性产品、工业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医疗和药品等实行价格监管,监督价格的执行情况。
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管理和检查指导工作;负责《收费许可证》审核、变更、年审、核发及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对农产品、副食品、服务、收费项目调定价前的成本核算以及生产、经营、市场供求形势的价格成本调查、监测。
负责全县市场价格监测与预警,定期对国家和省、市部署的国际、国内重要商品价格、生产资料价格、重要农副产品价格进行采价、报价和分析预测,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向企业发布价格信息。
南和县重点项目办公室。
南和县重点项目办公室,是南和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谋划、实施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建设项目;编制全县重点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调度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并协调、督导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县重点项目的概算调整、竣工验收工作,承办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研究全县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组织拟订工业、信息化和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县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工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聚集、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支持产业集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品牌战略;负责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鼓励创业相关工作;承担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小”相关工作;承担县国防工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承担全县钢铁、石化(不含炼油)、化工、建材、通用机械、汽车、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
组织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全县工业技术改造工作,提出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和运行态势,定期提出统计分析报告和发布相关信息;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级专项资金项目;推动银保、银企合作,组织多种形式的企业融资,实施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政策支持;负责县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行业管理;指导软件业发展,指导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协调通信业规划的组织实施。开展工业、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中小企业对外开放、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0。
名,其中局长。
1
名,副局长。
2
名;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1
名,副局长。
1
名;重点项目办公室主任。
1
名(由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兼任);股级职数。
9
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
2
名。
(一)县重点项目办公室在县发展改革局挂牌子,各项工作由县发展改革局统一管理。
(二)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局和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县内企业安全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县商务和粮食局负责统一受理并答复外国投资者并购县内企业申请工作。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的战略性、敏感性行业和领域目录,对属于安全审查范围内的并购行为,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安全审查,并由县商务和粮食局会同县发展改革局报省、市商务部门;涉及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按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办理。县发展改革局承担并购安全审查的主要责任,县商务和粮食局承担依据目录提请并购安全审查以及执行并购安全审查决定的主要责任。
(三)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县商务和粮食局负责在县发展改革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碳由县发展改革局会同县商务部门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四)县发展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和粮食局局等部门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做好相关工作。
(五)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业管理由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业管理由县工业信息化局负责。
本规定由南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南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篇五
一年来,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提高思想认识,立足于联系实际,以学习推动工作,把实现统计科学发展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主战场,从科学发展观中寻真知、找答案、谋出路。把转变作风与推动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把思想政治建设与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建学习型机关”、“创先争优”等主题活动,狠抓干部职工思想教育不放松,积极开展思想大讨论与主题调研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把握和服务大局的能力。
近年来,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济总量不断攀升,统计数据采集、统计对象管理难度日益增大,面对复杂统计环境,我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真抓实干、锐意进取、恪尽职守、齐心协力,统计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圆满完成统计常规报表工作。统计定期报表和统计年报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工作量大,时效性强,搜集难度大,每一个数据的形成都凝含着统计工作者的心血。为了正确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统计数据,充分发挥统计的参谋职能,我局认真组织广大基层统计工作者,按照《统计法》及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我县农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批发零售、餐饮业、劳动工资、城镇居民住户调查和农村住户调查、经贸、建筑业等十几个专业月报、季报和年报。充分发挥5+2、白加黑的统计工作精神,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经常加班加点,默默无闻,任劳任怨,全面、及时完成了各项统计报表工作。
二是周密安排,全面、出色完成各项抽样调查任务。我局继续坚持以数据质量为中心,认真做好每年农村住户、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下工业、城镇劳动力等调查及其他临时性的调查任务,确保调查质量,努力为全面分析把握我县产业结构、经济结构、资源效益等情况提供准确的基本数据。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依法调查,依法统计,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帮助基层进一步完善基础建设,加强探索点,网点的管理与维护,保证调查数据的准确可靠。在检查中促进,在促进中提高,做到及早发现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强化统计调查服务功能,树立调查工作的新形象。
三是求真务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没有准确的统计数字,就无法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形成正确的判断,各级党委、政府就无法做出科学的决策。因此,我始终坚持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加大了统计执法力度,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对重要统计报表和数据,亲自审核把关,细心核对,综合分析,对上报数据脱离实际,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的坚决予以及时纠正,逐步解决个别历史遗留数据不实的问题,提高了统计数据的质量。
四是加强调研,做好统计信息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好、发挥好统计数据资源,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搞好服务,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于改革,服务于发展,服务于决策。围绕县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了专项调查研究和分析工作,及时提供决策信息和建议。特别是结合我县2012年在经济工作方面的安排和部署,在县域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经济结构调整、城镇化进程、招商引资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统计分析研究,积极献策,为各级党政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勤政廉政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我作为县统计局主要领导班子,深感责任重大,故时常告诫自己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在日常工作中努力以“诚、勤、廉、实”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一是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无限忠诚。把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体现到具体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上。凡是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以及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不折不扣落实。对上级领导、业务部门,以及县直各部门、或是局内同志、乡镇统计人员,都始终坚持以诚待人,以诚感人,以诚服人,靠真诚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二是勤奋工作。当前统计工作责任大、担子重。我深感没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行,没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也不行。我把“勤”作为立业之本,勤奋学习,勤于思考,勤恳工作。三是廉洁从政。严格按《廉政准则》办事,对自己严格要求,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在各种公务接待活动中,严格按规定办事,厉行节约,不搞铺张浪费,不讲排场,不搞攀比,下基层不搞特殊化。四是为人诚实,为事务实,为官求实。力求做到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做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不报没有依据的假数据。
过去的一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帮助和同志们的支持下,尽管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尚有距离,与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期望尚显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两点:
一是理论学习深度不够。平时事务多、业务忙往往疏于学习,从主观上不能刻意地强制自己多学一点理论知识。理论与实践相脱节,不能自觉地用理论去指导工作,缺乏应有的深度。二是深入基层调研偏少。统计工作业务繁多、枯燥平凡,使得平时忙于具体业务较多,深入基层调研较少,缺乏对经济和社会深层次问题的调查研究。
面对上述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监督下,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抓住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职责,当好县主要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以忠诚之心对待组织,以平常之心对待名利,以奉献之心对待事业,更多地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做好各项定期或不定期统计业务工作,为我县统计工作全面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篇六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制定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市医改办主要职责
(一)在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重点做好综合、指导、协调、服务、督查工作。
(二)根据国家、省政策规定和部署要求,研究提出我市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供、市政府、市医改领导小组决策参考。
(三)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提报的有关事项进行协调联络,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体健康稳步发展。
(四)协调促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实施。
(五)督促落实、市政府和市医改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
(六)承办、市政府和市医改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市医改办设综合组、协调组、政策组。
(一)综合组
1、负责协助办公室领导组织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规划、方案和年度计划。
3、负责公文处理、信息、机要、档案、督查督办、办公室会务、内部制度建设、党务人事、资产管理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4、负责组织安排办公室领导公务活动和有关接待活动。
5、负责与省医改办、各区县医改办和市直有关部门的联系。
6、组织申报医改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工作,衔接协调有关部门申报专项改革试点。
7、负责提出选择市级综合试点区县的建议,提出领导小组改革试点直接联系点的建议。
8、调度汇总各区县、市直有关单位试点进展情况,总结交流试点经验。
9、负责制定宣传计划,编印宣传材料,组织重要宣传活动,编发《简报》。
10、负责相关系统人员培训。
11、参与医改政策制定和修订、重要问题研究和有关事项的.协调处理。
12、参与改革实施情况评估、改革情况督导和考核等相关工作。
13、承办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协调组
1、负责组织政府投入测算工作;
2、研究提出优化整合各类资金的政策建议;
3、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投入政策、财税政策、市级资金投入及年度安排建议;
4、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市级试点区县的相关政策;
5、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财税政策执行有关事项的衔接协调;
7、参与改革实施情况评估及试点等相关工作;
8、参与医改政策制定和修订、重要问题研究;
9、承办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政策组
1、负责医改政策措施研究,承担重要文件和报告起草工作;
2、研究提出与医改有关法规、政策、规章制定和修订的建议,协调并参与落实;
4、负责市级相关配套文件的审核,对各区县医改政策制定进行指导;
5、负责市级试点区县试点方案的指导并提出审查意见;
6、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医改政策有关事项的衔接协调;
7、参与改革情况的督导和考核及试点等相关工作、参与重要问题研究;
8、承办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篇七
临西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
的通知》(邢办字〔。
2015。
〕
39。
(
挂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
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1.
将对医疗机构服务绩效评价等技术管理职责转移给所属事业单位承担。
2.
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减少对所属医疗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实医疗机构法人自主权。
3.
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职权审批事项。
1.
将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承担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的职责,划入县发展改革局。
2.
将原发展改革局承担的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3.
将原县卫生局承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综合管理职责,划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协调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2.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生育政策,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推进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
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等方面的融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4.
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
5.
承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及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的审批核发职责。
(一)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规章制度,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和政策措施,监督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按程序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落实省定药物政策;拟订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监督和规范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
(八)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工作。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再生育审核报批工作。拟订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五)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红十字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
个内设机构: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稳定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对外交流合作、卫生援外医疗人员选派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拟定国家、省、市补助我县的卫生和计划生育经费和县级事业经费、避孕药具经费使用方案;组织落实药品和医疗器械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管理工作。
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并组织实施。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拟订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及不良反应和事件报告的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县内医疗机构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基本药物使用有关政策和规范,拟订全县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拟订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服务管理,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落实,组织实施中医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技术管理和技术考核工作。
负责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工作,拟订有关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卫生政策的落实。
拟订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管理工作。
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工作,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数据库建设,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协调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基层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对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及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估。
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指导基层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综合协调工作。
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负责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落实。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工作。
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
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规章制度,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违法案件,指导、规范、审核、监督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行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依法按规定承担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
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措施。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预防控制、监测预警、紧急医学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工作。
14。
名。其中,局长。
1
名、副局长。
3
名,股级领导职数。
5
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
1
名。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定全县发展规划草案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拟定计划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本规定由临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临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篇八
[2010]16。
号),设立蠡县统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加强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职责。
(二)增加城镇化发展统计、文化产业统计、资源环境统计、劳动力调查、民营经济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
(三)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拟订县统计工作规章,制定全县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地方统计调查标准、统计调查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组织完成国家、省和市部署的国情国力普查及重要调查任务。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农业产值、农产品产量、农业产业化、工业、能源、社会、人口、工资、科技、消费、价格、城镇劳动力、城镇就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工业园区主要经济指标、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运输邮电业、其他服务业、服务业个体户、对外经济和旅游、民营经济、成品油流通、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县社会经济基本情况、乡村社会经济、资源环境、服务业财务、规模以下工业抽样、企业(集团)、城镇和农村住户、经济社会重点问题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城镇化发展、全面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资源循环利用、妇女儿童、企业景气等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七)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个体、私营以及混合经济税收、出口、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房屋、对外贸易、对内经济技术合作及引进内资等基本统计数据。
(八)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九)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十)依法承办、备案各部门、各乡(镇)统计调查项目、调查计划、调查方案;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和规范化建设;组织建立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信息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库网络;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配合省、市统计局组织管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蠡县统计局设。
4
个内设机构。
负责文秘、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政务信息及政务信息公开、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机关的政务工作,承担安全、后勤保障、外事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府采购。负责管理机关及下属单位老干部工作。
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事项;承办全局及下属单位干部管理事宜;管理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人人事档案;协助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全县统计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工作;配合协助省局组织管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工作。
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统计巡查制度,查办统计违法案件;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组织协调专业统计基础、基层业务的规范化建设。
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和农林牧渔业、农业产值、农产品产量、县和乡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农业产业化、农村住户、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能源消费统计调查;承担农村社会经济运行、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以及农业、农村经济综合实力评价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和发布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调查数据;检查和评估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
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和全县主要能耗行业、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检查和评估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汇总整理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年报、城镇化发展统计监测工作。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限额以上餐饮业能源消费、商品市场运行状况、成品油流通和外商投资、搜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调查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境外投资、涉外税收、银行结售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对内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内资等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建设业、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调查数据。
组织实施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工资、就业、社会、科技、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和城镇人口、妇女儿童统计监测、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调查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公安、计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及福利业、文化、广播电视、出版、档案、环保、民政、司法等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教育、卫生、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服务业个体经营户、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的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调查数据;检查和评估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13。
名。其中:局长。
1
名,副局长。
2
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4
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
1
名。
本规定由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篇九
〕
34。
〕
23。
号),设立蠡县交通运输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承接国务院、省、市下放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监管审批事项。
(二)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一)承担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培育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二)组织拟订全县公路和交通运输行业规划和标准。拟订交通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全县公路和交通运输组织管理及市场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制定公路和交通运输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运输市场、运输服务、车辆维修、停车场、搬运装卸、机动车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城乡客、货运输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县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负责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和紧急物资的运输保障。
(四)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五)承担全县公路和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和交通运输行业建设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公路和交通运输行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全县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所管辖省重点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七)制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人才开发、教育、培训、交流和使用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和通讯工作。
(八)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涉外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蠡县交通运输局设。
3
个内设机构:
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文电、保密、机要、公务文书档案、提案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负责起草重要报告、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文件;负责重要事项的调研;归口管理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外事日常工作。
负责行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经费和建设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监督检查、预算、决算和银行账户有关事宜,合理安排资金、做好资金供应;研究制定全局财务管理规范和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和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职业资格管理和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工作;负责对局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审计;负责老干部工作。
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实施公路巡查;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止、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审理从地面、公路上空或地下穿(跨)越公路的其它设施的建筑事宜;对在特殊情况下利用、占用公路和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审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为处理违反公路管理法规的行为,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询问、取证、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和原始凭证;对损坏路产或发生侵权行为又拒不接受查处的车辆,责令停止行驶;办理有关路政复议案件,参与有关路政案件的诉讼活动。
9
名。其中:局长。
1
名,副局长。
2
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3
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
1
名。
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蠡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航道安全负责,蠡县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蠡县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由蠡县水利局牵头,会同蠡县国土资源局、蠡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具体管理分工按照《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执行。
本规定由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篇十
20xx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本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在德、能、勤、绩、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带领局一班人,踏实工作、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提高效能,千方百计克服各种困难,一心一意谋求经济发展,为区委区政府领导正确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做好参谋和助手。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学习、廉洁自律和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如下:
确保各项工作达序时,是我对待工作的最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凡事未雨绸缪,超前思考,提前准备,扎实开展,力争各项工作名列前茅,确保不低于去年水平。
一、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工作。
此项工作今年9月份之前皆由我局在做,我们在连续“三连冠”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分解落实全年目标任务,此项工作在2月份完成。
2、制定目标考核办法,一是在3月拟定了目标考核办法初稿,6月份完成正式稿的编纂工作。二是目标督查通报。每月对可以量化的目标进行分析,形成资料报区有关领导和部门。1-9月份全区目标完成情况良好,主要指标都达到序时进度。
3、完成我局承担的市目标。今年,我局共承担市(区)下达指标任务6项分别是:地区生产总值(预计今年我区实际完成63亿元。同比增长17.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预计今年年我区实际完成61505元,同比增长17.1%)、3、财政总收入(预计今年我区实际完成20亿元。同比增长42.9%)。4、规模工业总产值(预计今年我区实际完成40亿元,同比增长52.1%)。5、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今年我区实际完成70亿元,同比增长16.2%)。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预计今年我区实际完成19900元,同比增长12.5%),以上六项指标均达到或超额完成。
(二)圆满完成各项统计工作。
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是我局对统计业务工作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促进各专业在市局考核中创先争优。
1.报表工作。每季度向上级统计部门报送的综合汇总表有15类专业近300种报表,对每份年报、定报、月报,我们都要求各专业同志及时、准确上报。
2.认真开展“统计执法年”系列工作。抓好发动宣传,利用法制宣传日,加强统计宣传工作。并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开展了大型宣传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3.统计从业资格培训。7—8月份我局通过广泛动员,共有67名统计员报名参加了培训,9月18日参加了全国统一考试。通过连年的培训和考试,既扩大了宣传,又增加了知识,打牢了专业基础。
(三)精心组织,做好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各阶段工作。
今年以来我区人口普查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遵照上级普查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五落实”、综合试点、区域划分、部门资料收集整理、户口整顿、普查员选调、摸底、入户登记、快速汇总、编码、光电录入等一系列工作,普查工作进展良好。
1、人普前期工作起步早。一是快速部署人普工作。1-5月份市里文件下发后,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对人口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成立了区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扎实开展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工作。5月中旬,市普查确定在我区富强社区进行人口普查试点后,我立即向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花开功同志汇报,得到花开功副区长的大力支持,指示西安路街道和富强社区要全力配合,工作得到顺利开展。三是收集整理有关数据。一是利用户口整顿,收集人口总数和流动人口资料。四是开展户口整顿工作。全市户口整顿工作会议后,我区成立了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目前户口整顿在公安层面上已开展进行。五是扎实开展区域划分工作。我抽调了两位人口普查专业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在省市培训后,在7月20日前完成了街道一级区域划分工作。
2、普查摸底工作措施实。普查摸底是人口普查准备阶段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我要求同志们以人口行政记录资料为重要参考,认真编制《户主姓名底册》,及时汇总摸底结果,确保每个普查对象都被纳入普查总体中,确保普查工作进度。
3、正式登记入户准。此次入户登记工作进展顺利,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圆满完成登记任务,目前正在开展自查互查工作,进一步进行查缺补漏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汇总。
目前,全局、各街道、社区等普查人员正全力以赴,提早研究对策,加班加点迎接国家局的人普检查,确保我区人口普查工作能顺利通过。
(四)做好迎接小康达标验收准备工作。
市委、市政府确定区在20xx年前在淮安市率先实现全面小康。作为小康监测评估的主要单位,我们收集了大量资料,适时地对小康进程进行评估,完成了报告初稿。已经达到或超过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值有18项指标,达到序时进度的有7项指标,小康监测的总体情况良好。
(五)项目包办服务。
虽然我局今年没有帮办的重点项目,但对以前我局帮办的盛和名都,仍然坚持做好。
各项服务工作,我组织召开了四次股东会,协调解决了其内部股东之间的纠纷矛盾;帮助其解决了2名农民工工资6万多元的棘手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完成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问计于民50题和社区工作满意度20题的设计。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辖区居民的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又再次完善了区政府公共服务情况问卷调查和社区工作满意的设计工作,并将于12月中旬左右正式组织调查。
(七)其他工作。
做好党风廉政、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和谐社区共建工作;做好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助学助残助困和就业再就业帮扶。
(一)必述部分。
本人能够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具体执行以下规定: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2.认真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
3.认真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4.严格执行不准收受和赠送现金,代币购物券、礼仪储蓄单、债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商品提货单等各种支付凭证和高档耐用物品、金银制品等贵重物品规定。
5.严格执行不准收受干股等规定。
6.严格执行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以及执行不准利用工作调动、提升晋级、迁新居、过生日、子女升学、参军等名义操办的规定。
7.严格执行不准参与赌博的规定。
8.严格执行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的规定。
9.严格执行禁止以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的价格买卖商品房、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等规定。
10.严格执行严禁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等规定。
11.严格执行严禁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规定。
12.严格执行不准用公款出国(境)或国内旅游及遵守出国(境)有关规定。
13.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用公款请客送礼及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等规定。
14.严格执行严禁违规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各种费用等规定。
15.严格执行公务车辆配备、使用和管理规定。
16.严格执行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等规定。
17.严格执行本部门、本行业制定的廉洁自律、行业禁令等规定。
(二)选述部分。
根据我局特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我局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没有发生用公款相互吃请、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二是抓好财务管理,我局成立财务核算小组和内审小组,本人主管,一个副局长分管,保证各项财务支出符合财务规定。三是坚持集体讨论原则,局各项事务一般由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别是涉及到人事财务等方面事务,更是坚持集体研究原则。四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全局同志尤其是党员干部,严格要求,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织密“廉政建设”的制度防线;“逢会必讲”,认真学习相关材料上的正反两方面的案例,并组织大家思考和讨论,加大思想教育的力度,筑牢“廉政建设”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身边事身边人,教育全局人员自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廉政建设”的监督防线。
平常虽然工作很忙,但本人自觉挤时间学习各项知识,除了局会议集中学习外,本人还认真进行自学,记了近2万字的学习笔记;制订了全局的科学发展观和sb大精神学习专题,并组织全局人员集中学习;专门安排时间学习区委会议精神;参加了浙江大学培训班,撰写了8篇学习调研报告和心得体会,圆满完成了年度学习计划。
20xx年,组织全局同志认真系统开展学习活动:一是学习统计业务知识,提高统计业务水平。我对统计方面主要术语和一般业务知识,分管领导要对分管的业务知识做到熟练掌握。二是学习政治理论知识,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三是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理论,学习了《市场经济的政治学分析》,《行政许可法》等。四是学习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学习方法多种多样,以自学为主,每周组织一次集体学习,积极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培训活动。在学习的过程中,都要求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每人字数都在2万字以上。五是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责任人参加了区委两次在上海和浙江举办的科级干部科学发展能力培训班。通过学习,科学发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并结合我区实际,分别撰写了三篇学习体会文章。
在日常工作中,把普法教育摆上日程,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重点做到以下五方面:
一是认真学习各项法律知识,营造依法办事氛围。积极参加了区里组织的各项法律知识讲座、培训、考试、宣传,全员参加了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每年的5月18日和12月4日积极参加宣传普法活动。二是重大事项均进行依法决策。对重大的普查、调查、评先评优、收支情况均实行班子讨论、全员票决,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三是依法行政、亮证执法,客观公正。未发生过被投诉、信访事件。在推进依法行政中,采取的创新举措是加大培训力度,以“知法懂法”促“守法执法”,每月最少2次开展专门的统计执法培训,每年的9月份进行全区性的凭证上岗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每年我区的通过率都名列全市第一。四是依法办事,依法落实责任制,办事程序规范,办事时限落实法定要求,办事公开、公平、公正,未发生过违法办事引起信访事件和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五是个人守法,我带头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未出现过任何违法行为和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情况。
总结本年度的述职、述廉、述学、述法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是区领导关心帮助、同事团结支持的结果;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不够强等,本人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和完善。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局长述职报告|副局长述职报告。
局长述职报告|副局长述职报告。
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篇十一
博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的通知》。
(
保字。
[2009]58。
号
)
和中共博野县委、博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博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的通知》。
(
博字。
[2010]15。
号
),。
设立博野县民政局。
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增加城乡医疗救助管理的职责。
(二)增加福利彩票管理的职责。
(三)增加慈善协会管理的职责。
(四)加强做好社会福利企业认定工作,切实保障福利企业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
一
)
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民政信息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县民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工作。
(
二
)
负责全县社团组织的审批、登记、管理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负责全县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死亡抚恤管理工作;承办革命伤残人员伤残等级的审核申报工作;承办革命烈士审核、申报工作;负责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的褒扬工作;负责革命烈士史料的收集、整理、编纂。
(五)负责管理全县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及退役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博野县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和开发使用工作;会同兵役部门做好控制非农业户口青年入伍征集比例工作;指导军队干部休养所的服务管理工作。
(七)组织、协调全县救灾工作;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指导灾区进行生产自救;管理、分配省、市下达和县拨付的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国内外对本县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分配使用。
(八)建立和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省、市、县社会救济政策、标准和救灾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指导全县社会救济工作;组织、指导扶贫济困工作及扶贫综合开发等社会互助活动;审查全县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承担博野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基层政权、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村务公开;指导城镇社区居委会的建设,拟订工作意见、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的落实,推进社区建设。
(十)指导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全县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指导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加强收遣站的管理、建设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标准;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及新办福利企业的审核、申报工作;监督管理社会福利基金,接收国内外各界人士对福利事业的捐赠工作,管理县级福利基金。
(十二)负责全县福利企业的年检、变更和注销申报工作。
(十三)负责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四)管理全县各级行政区划界线,负责全县各级行政区划界线的调整、变更,撤乡建镇、乡镇规模调整,乡改镇,乡镇政府驻地的迁移,城镇街道办事处的取消、设立、规模调整的调查、论证及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各乡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协调解决行政区划边界纠纷。
(
十五。
)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博野县民政局设。
2
个内设机构:
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配合有关股室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政工作总结,信息反馈工作;负责局办公会议议题、文书档案、来信来访、综合治理、保卫、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本单位各项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调查研究民政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及发展战略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民政宣传和综合性文件、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负责民政会议的会务工作。
“双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参与拥军优属活动的组织安排。
负责全县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制定年度城镇义务兵和转业士官的分配计划、并组织实施安置;指导全县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和人才共育的协调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和干休所的服务管理工作。
宣传、贯彻、实施党和国家殡葬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定殡葬发展规划,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工作;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和丧葬商品市场的管理。
贯彻《收养法》负责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收容遣送工作。
负责全县基层政权建设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工作。
负责全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和慈善协会的日常工作;接收社会各界对福利事业的捐赠。
负责全县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困难户、
“五保户”的临时和定期定量救济及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指导管理敬老院的日常工作。负责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百分之四十救济政策的落实。
承办县、乡、村行政区划变更、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处理县、乡、村间的边界纠纷及界线的勘察及行政区域界限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承办乡、村地名命名、更名申报工作;搜集、整理、更新地名资料。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老龄工作规划并负责协调组织实施;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负责全县社团组织审批、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全县各级社团的日常工作;负责对违法社团的查处工作;负责对社团的年检工作。
6
名。其中:局长。
1
名、副局长。
2
名,股级领导职数。
2
名。
本规定由博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博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篇十二
(
冀发。
[2014]5。
号
),。
(
张办字〔。
2015。
〕
11。
号
),。
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将原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中科学技术和地震局的职责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研究提出全县工业化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审核、批准、备案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新建、技术改造、续扩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及工业日常运行监测。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上报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信息产业和服务业及新兴产业发展。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节能技改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节能技改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六)推进全县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七)负责全县电力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电力协调调度和运行方案的制定,负责煤矿和非煤矿山的准用电审批。
(八)负责民爆用品的行业管理工作。
(九)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拟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依法对电子信息产品和计算机信息服务市场、电信市场进行监管,并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指导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
(十)负责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承担跨部门、跨地区和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通信机构,按照上级规定依法实施监管,维护公平竞争,保障普遍服务,保障国家和用户利益。
(十一)负责民营经济的管理、指导、统计、分析,负责产业集群、创业辅导基地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管理工作;负责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和推进企业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发展。
(十三)协调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山区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和社会建设。
(十五)拟订全县科技发展和防震减灾规划、政策;组织起草全县民用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防震减灾建设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编制辖区内防震减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辖区内的防震减灾工作。
(十六)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科技项目的申报监管,制定科技发展奖励办法。
(十七)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负责科技成果管理、技术市场管理和科技保密工作。
(十八)统筹协调全县知识产权工作,依法调解处理专利纠纷案件和侵权案件,查处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
(十九)承担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和县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指导乡镇防震减灾工作。
(二十)组织开展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宣传工作,执行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及短临预报方案。
(二十一)监督管理辖区内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二十二)组织开展辖区内地震灾害预防工作;开展地震灾害预测,建立地震灾害预防信息资料库,开展地震公共安全咨询服务。
(二十三)组织开展辖区内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应急检查;建立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协助制定抗震救灾物资以及地震应急和救助装备储备和调用方案;负责辖区内地震灾情信息收集、上报,参与辖区的抗震救灾及救援工作;参与编制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建立专业和志愿者地震紧急救援队伍。
(二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5
个股(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保证机关业务和行政工作正常运转;负责文书处理和文字工作;负责会务、档案、财务、接待、保卫、保密、党建工作;负责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考评。
负责对全县民营经济、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监测、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相关信息;指导全县工业信息服务系统建设,组织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经济运行要素的保障工作;负责承办全县工业企业、民营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承办引进企业的前期、中期及运行后的一切服务工作;负责拟定全县重点工业企业、民营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综合平衡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资金;负责工业园区的对外招商;培育和促进全县工业产业基地建设,负责提出重要工业品生产预期指标;承担县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入统企业的监管、运行、考核等工作。
落实县委、县政府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法规并具体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考核全县发展民营经济各项工作任务、指标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建立健全民营经济服务体系;监测分析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运行情况和发展动态;组织指导民营企业的人员管理、职工的教育培训、人才的引进;指导和推动民营企业间合作和对外招商;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风险投资机构和其它金融机构投资民营经济;协助县金融办做好担保中心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核并对其监管;组织银企座谈会。
“三废”资源的综合利用政策及项目管理;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关闭“五小”、节能降耗和企业减负工作。
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优化信息产业市场,为联通、移动公司和电信公司提出年度发展要求和目标并为其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贯彻国家、省、市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承担跨行业、跨部门和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负责申报信息化专项资金的审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电子商务、电子政务、软件业的发展。负责编制全县信息化规划,制订全县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技术应用的规划、计划。
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防震减灾建设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编制辖区内防震减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辖区内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科技宣传,承担相关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技术合同管理,组织实施相关统计工作;调解技术交易纠纷,负责技术合同仲裁;负责组织重点科研成果的鉴定登记、统计分析、评审奖励、组织编制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实施科技成果推广;负责科技计划及科研成果的编制、申报、审核;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审查减免税;推动全县科技进步;负责专利技术的申报、登记管理及知识产权的管理;管理本县专利代理、评估、许可贸易和信息服务等专利中介服务机构。
10。
名。科级领导职数。
3
名
(
局长。
1
名,副局长。
2
名
),。
股级职数。
5
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
1
名。
(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是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二)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业管理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业管理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本规定由康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如调整本规定,由康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篇十三
〕
34。
〕
23。
号),设立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挂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的职责,划给县发展改革局。
(二)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以及指导食品安全检验工作的职责,划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将对医疗机构服务绩效评价等技术管理职责转移给所属事业单位承担。
(四)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减少对所属医疗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实医疗机构法人自主权。
(五)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七)承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放的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职责。
(八)承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放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及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的审批核发职责。
(九)承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放的中医医疗性保健按摩人员执业资质核准职责。
(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协调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十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生育政策,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推进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
(十二)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等方面的融合。
(十三)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
(一)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和政策措施,监督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配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四)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监督和规范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
(八)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开展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规范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管理工作,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管理工作;负责再生育审批工作;拟订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对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及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估,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稳定低生育水平。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交流合作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十五)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县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县计划免疫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8
个内设机构: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承担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对外交流合作、卫生援外(含疆、藏、坝等)医疗人员选派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管理工作。
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控烟工作。
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在职培训、自学考试,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负责卫生行业协会工作。
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
拟订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医疗支援农村医疗工作,指导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监管。
拟订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管理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措施,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预防控制、监测预警、紧急医学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工作。
拟订地方病和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配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负责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县计划免疫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负责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爱国卫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国家及省、市级卫生城市、卫生县城(镇)、卫生村工作,负责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并对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拟订全县农村改厕工作方案并监督指导落实。
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并组织实施,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拟订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及不良反应和事件报告的管理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基本药物使用有关政策和规范,拟订全县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参与拟订药品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基层生育资格审查、审批,负责出生人口性别的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监测人口出生性别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出生性别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指导、协调开展打击利用医学设备进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拟订并执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指导基层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协调相关部门对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对有关部门承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监督;负责社区计划生育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3。
名。其中:局长。
1
名、副局长。
3
名(为建立和加强药品与医疗卫生统筹衔接、协调配合机制,由。
1
名副局长兼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8
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
2
名。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草案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拟订计划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会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相互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配合上级机关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本规定由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篇十四
取消、下放、调整、增加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负责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审计工作基本规划、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审计、财政经济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市财政经济秩序;负责对依法行政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严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负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并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三)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推动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有关政策、措施的建议。
(四)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
工作报告。
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负责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负责市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的审计;负责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工程结算情况和竣工决算审计。
(六)负责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负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并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系统的应用;负责审计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审计系统电子数据审计培训和计算机审计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十一)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负责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协同办理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
(十二)负责审计署和省审计厅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十四)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工作;建立审计对象基本情况数据库;拟订、调整、下达中长期和年度审计计划;承担审计项目进度管理、考核和测算项目工作量的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县市区审计局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审计成本核算工作。
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考核奖惩、职称考评、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审计系统的评优工作;承办各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任免的有关事项;指导全市审计系统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兼职审计员管理和特约审计员、特约监督员的聘请联络工作;承担局党组会议的会务组织和会议纪要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审理审计科室提交的审计查证资料,提出审理意见及处理、处罚建议;承担审议会议组织和会议纪要工作;审核下达审计结论性文件工作;对全市审计系统行政执法、审计业务质量进行检查;组织审计业务法规培训考核和审计法律法规宣传;承担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审查和备案工作;办理上级审计机关、人大、政府及市人大、政府有关法规或。
规章制度。
征求意见的相关工作;指导县市区审计机关的法制、审理工作及审计项目质量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指导协调全市审计机关计算机审计信息化建设和计算机业务培训工作;承担计算机应用技术成果评审交流工作;拟订计算机管理制度、技术规范,指导业务科室开展计算机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计算机网络维护、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县市区审计局的计算机网络建设、维护、管理及计算机审计应用工作。
承担对全市内审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内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内审单位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和经验交流。
拟订并组织实施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工作方案。
;对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情况以及预算外资金进行审计;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承担促进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有关制度的审计工作。
对国有金融机构进行审计;对地方金融机构及其直属单位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进行审计;对由市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计生、失业、房改等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收支以及各项社会福利事业、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承担促进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有关制度的审计工作。
承担推动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以及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审计工作;承担促进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有关制度的审计工作;对与市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分工范围内的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对由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农林水利、农业开发、国土、移民、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的农林水利、农业开发、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承担促进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有关制度的审计工作。
对分工范围内的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承担促进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有关制度的审计工作。
对市属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与国家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前期准备、招标投标、建设实施、项目变更、竣工验收、勘测、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环节进行全程审计监督并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投资效益作出评价;对市直各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施工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督;承担促进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有关制度的审计工作。
承担对全市经责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拟订年度经济责任审计。
工作计划。
和起草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综合报告;承担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相关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经责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和干部管理的建议,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承担省审计厅授权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市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地市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已实施任中审计后未满一年和单位规模较小、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债权债务清晰的单位领导干部的离任交接经济事项的审核与办理工作;承担促进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有关制度的审计工作。
对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市直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直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组织管理和实施县市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促进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有关制度的审计工作。
对授权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承担促进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有关制度的审计工作。
对政府平台公司的投(融)资、经营管理和资产保值增值进行全方位审计监督;组织开展职责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承担促进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有关制度的审计工作。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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