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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规范农民建房村规民约(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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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规范农民建房村规民约(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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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农民建房村规民约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农民建房管理,促进农村集体土地集约化、节约化,按照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要求,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根据本乡实际,特制定以下农民建房村规民约。

一、注重科学、合理的用地规划。

科学、合理的用地规划是促进农村集体土地集约、节约的关键。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乡镇规划,在充分听取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及村民意见,按照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要求,合理确定利用地土地范围。今后,对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建房,应当鼓励集中统建、联建公寓式农民住宅小区;对规划区外的农村村民建房,按照城市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以集中联建的形式建设农民新村。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一律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危房改造除外)。

二、加强建房审批程序管理。

村民提出建房申请后,国土所、乡城建办以及当地村委会将联合进行现场踏看、调查统计等前期工作,提出审查意见后提交乡长办公会议或村民建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农村村民建房名单,经公示后,才按规定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审批后,农户才能开始动工兴建。

三、严禁“空心房”、“空心村”,实行“一户一宅,拆旧建新”。

当前,农村建房中建新不拆旧现象较为普遍,今后,农民建房将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功能,在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一户一宅、拆旧建新”等原则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及相关制度。原则上,村民委员会在审核村民建房时,应当与建房户签订旧房拆除和宅基地退出协议。未拆除旧房前原则上不得动工建设新房,旧房由建房户自行拆除。

规范农民建房村规民约篇二

为加强我社区农(居)民建房用地管理,规范农(居)民建房行为,根据《石门县县城规划区私人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石政发【20**】13号文件规定及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宝塔社区农(居)民建房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的原则。凡农(居)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首先必须经规划部门许可,原则上必须进入居民集中安置规划区,任何规划之外的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均属违章建筑。

2、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严格分户条件,原则上一个户只能享受一处宅基地。

3、坚持拆旧建新的原则。居民新建住宅前,必须拆除原有住房。

4、坚持严格报批的原则。凡农(居)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的,按石政发【20**】13号文件规定报批,未依法取得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的'不得擅自动工建设。

三、农(居)民申请建房的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宅基地:

1、年满十八周岁的原住村(居)民因原有住房面积不足确需分户建房的;

2、自然灾毁或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需要拆迁的;

3、原有住房破旧需要改造或拆除,在原址新建且符合规划的;

4、原有住房破旧需另选址新建住房,本人同意进入居民集中安置规划区;

5、原住村(居)民无住宅用地的;

6、石政发【20**】13号文件规定可以申请住宅用地的其它情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安排宅基地。

详见石政发【20**】13号文件第二十六条。

四、建房户应办理的手续及程序。

详见石政发【20**】13号文件第二十八条。

五、管理措施及办法。

1、居委会协助规划、国土等部门制定集中安置小区详细规划,并按政策及程序组织实施。在指定规划小区内建房,由居委会出面统一征地(执行标准为常德市【20**】11号文件),其劳力安置费、青苗补偿费及其他附属物补偿等费用均由各建房户分摊,如若原老屋不拆,每宗宅基地(1户)2.5万元。往若国家需征用,按相关文件不予补偿。

2、进入安置小区内水、电、道路、下水道等主干线路均由居委会出资建设,其余到户建设费用概由建房户自理。

3、进入集中安置小区的新建房户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建房户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以放宽到108平方米(开间9米,进深12米);

(2)建房户也可采取“以地换地”的办法解决新征宅基地费用。即:在拆除原有住房及其他附属物的基础上,该建房户同意与居委会签订土地置换协议,待该宗土地因国家、集体或城镇建设需要征收时,按当时新征地标准相应扣除0.3亩作为该户支付新建宅基地征地费用,但其原征地与新征地价格差则不予补偿。

(3)确属土地已征完的特困建房户,其分摊费用均按4#地块标准执行,即每宗宅基地1.5万元。

4、凡属在规划区内建房的,必须办齐土地及规划证,其费用由建房户自行支付,居委会派专人免费统一办理。

5、在实施过程中,由居委会统一协调建房矛盾并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严禁征地户个人与建房户发生任何经济关系。

规范农民建房村规民约篇三

一、镇于年划归我区管辖。自划入我区管辖之日起,四镇农民建房手续办理按市国土资源局《市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指导意见》(国土资政发[]100号)文件执行。

二、区划调整前四镇农民原已在望城县办理的建房手续,必须在规定的一年期限内建房;超过一年期限未建房的,手续自动失效,须重新在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建房。

三、按照管理权限,区划调整后四镇农民建房手续在区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办理,否则其建房手续无效。

四、区划调整后,我区对四镇的农业人口进行了普查,并调取了四镇年5月的.航拍图和地形图(地形图对每栋房屋的形状及层数均有标识)。凡年5月航拍图和地形图上未显示或实际与显示不符,无合法建房手续或虽原在望城县办理了建房手续、但未在一年期限内建设的新建房屋,均系违法建筑,按市政府第103号令的规定,在以后的征地补偿中不予补偿。

五、四镇及所属各村(社区)必须切实贯彻属地管理原则,及时有效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并依法依规拆除违法建筑。对利用违法建筑骗取拆迁补偿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负责核批农民建房手续的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能,严把法律政策关,确保依法依规核批四镇农民建房手续。区征地部门在审核征地补偿资金过程中必须严格核对,严防利用违法建筑骗取拆迁补偿现象的出现。

规范农民建房村规民约篇四

2021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2周年,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为学校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积极推动学校党建工作的有序开展,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计划。

一、指导思想。

学校将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力推进党的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为推动秦淮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重点工作内容。

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提升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

1.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学校建设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等的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等方式,原原本本、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习总书记关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帮助广大党员教师全面领会、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以及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中的实践要求。

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系列教育常态化。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统一部署,使主题教育工作常态化。突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群众,作为主题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学校实际,以切实有效的载体、务实管用的抓手、直抵人心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党性锻炼,着力解决信念不坚定、宗旨不牢固、初心缺失、使命感不强、担当不力等问题,纠正“四风”,明确党员“初心”,推动主题教育在我校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以推进规范化为重点,提升基层党组织党建质量。

1.提高基层组织活动质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制度,丰富和创新“主题党日”的内容。

2.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着力提升党员政治思想素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党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维护好民主集中制等党的组织制度,严明党的纪律要求,发挥党员干部表率作用。重点抓好党员日常学习管理和组织活动管理。

(三)以建设高品质人文校园为目标,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1.突出领导班子建设。学校领导班子要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全校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坚持和学校其他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班子成员同心合力,不断提升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校党委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校长、书记是党建“第一责任人”,党委委员牵头抓好各分管部门、系部的党建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2.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强化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及民主议事规则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健全完善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和直系亲属婚丧嫁娶事前报备等工作,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

(四)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

1.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要求,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持续抓好“四风”整治。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预防。

2..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与监督。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强廉政教育、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把党章和党纪党规学习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推动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严格执行关于用餐、会议、培训、用车以及费用等相关标准,避免因对政策理解偏差导致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及时梳理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和纪律方面问题,对有问题的干部及时约谈提醒,坚持标本兼治。切实做好党务、校务、财务公开工作,推动学校民主制度建设。

(五)以夯实思想政治建设为中心,切实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思想宣传、党管意识形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强化阵地意识,深入推进“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课堂阵地、校园论坛得到贯彻落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加强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建好校园网、公众号,建立校长、书记信息通道,做好信息公开,确保师生家长联系渠道畅通,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控,加强教育主阵地管理,重点抓好教育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积极做好舆情引导和网络安全维护,做好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防范预案,及时有效应对苗头性、倾向性、突发性问题,增强舆情应对引导能力,做好扩正控负工作。

2.加强正面宣传教育。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重视宣传力度,突出正面宣传引导,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积极有效地运用网站、微信平台,及时、正面、准确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宣传、展示学校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推广学校优质教师发展、学生成才的成果经验。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各类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教师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传递师德正能量,提升教育工作者的整体形象。

3..狠抓师德师风建设。继续认真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年”相关工作。继续推进“师德档案”的建立,牢固树立“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意识,树立道德“高线”,坚守纪律“底线”。严格师德纪律管理,有效杜绝不良行为,弘扬师德正气。建立师德师风学习教育制度,对全体教师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师德修养、法律法规、廉洁从教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继续推进“教师志愿者联盟”,充分发挥教师志愿服务队伍的示范作用,全面展示教师志愿奉献精神。

4.丰富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形式。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持续推进传统文化、传统节日、文明礼仪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推进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施,注重学生日常心理关怀,对异常的情绪问题、心理危机,早发现、早辅导、早干预,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

规范农民建房村规民约篇五

尊敬的各级领导:

本人住二道桥社区四组,1963年出生,老伴已过世,育有一男、一女,家中现有在册人口3人。本户因住房陈旧,原有房屋系50年代泥石结构的老屋,已远远无法满足现实居住需求。为了改善居住条件,严格遵守规划局关于建房的规定,地基选择在业州镇二道桥社区四组大园子处,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建造。今特向政府土管所各级申请,恳请踏勘批复为盼。

申请人:崔__。

20__年12月8日。

规范农民建房村规民约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和《中共xx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市委基治委发〔2021〕2号)精神,结合xx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党建引领,固本强基。

(二)突出需求导向,靶向施策。

(三)突出实务功能,共建共享。

三、任务分工。

(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

(二)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

5.深化基层机构改革,统筹党政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资源,设置综合性内设机构。

(三)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

6.坚持党建带群建,更好履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职责。统筹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配置,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

7.培育扶持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

8.搭建区域化党建平台。

(四)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

9.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基层政权建设的领导。

10.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

11.优化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设置,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

12.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事。

14.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15.优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加快推行市域通办,逐步推行跨区域办理。

(六)增强乡镇(街道)议事协商能力。

16.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确定乡镇(街道)协商重点,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主导开展议事协商,完善座谈会、听证会等协商方式,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

(七)增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

17.强化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和相应职权,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

(八)增强乡镇(街道)平安建设能力。

18.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其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平台作用。

(九)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19.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加强集体资产管理。

20.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作用,

(十)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

21.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十一)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

(十二)优化村(社区)服务格局。

(十三)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建设。

(十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十五)发展公益慈善事业。

(十六)做好规划建设。

(十七)整合数据资源。

(十八)拓展应用场景。

(十九)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

(二十)改进基层考核评价。

(二十一)保障基层治理投入。

(二十二)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

(二十三)推进基层治理创新。

(二十四)营造基层治理良好氛围。

规范农民建房村规民约篇七

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加强改进我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决定在我县开展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现明确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着眼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创新方式方法,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基层思想文化阵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提升人民精神风貌,切实提高基层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法治观念,更广泛、更有效地动员和激励广大基层群众为建设“山清水秀民富县强的美丽中国xx样本”贡献力量,积极投身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建设思路。

在县、乡镇(街道)、行政村三级同步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以“智慧治理+文明实践”为主要方式,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紧紧围绕“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四大主题,打通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运行机制、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的工作机制、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引导机制,整合人员队伍、资金资源、平台载体、项目活动,推动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改革创新,实现更富活力、更有成效、更可持续的发展。

三、机构设置。

依托xx县智慧治理信息中心建设县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完成改造建设前,县级实践中心暂时在县委宣传部办公);各乡镇(街道)依托本地综合文体站等设施,统筹资源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各行政村以农村文化礼堂(未建文化礼堂村以村委办公楼)为主阵地,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规范农民建房村规民约篇八

结合全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我局深化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即日起开展全区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四是建立健全“两客一危”道路运输应急机制,督促企业开展“两客一危”车辆应急处置。有针对性的危化品知识培训,掌握安全检查的要求和基本的现场处置方法,从而提高“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公交运输行业。配合市局督促公交运输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严禁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进一步完善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加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督促公交运输企业在公交车内设立安全警戒线,张贴统一警示标语,加强公交驾驶员培训,提高公交驾驶员的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公交站场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

(三)水上运输。坚决打击非法渡运,做到渡运有序、渡船适航、渡工适任,救生、消防设备完好有效,渡口上下船通道畅通。要加强港口、码头的检查力度,按照全市非法码头的整治要求扎实开展非法码头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码头违法经营行为。

(四)农村公路桥梁。要以全区农村公路示范县(区)为契机,全面排查区管公路、桥梁等设施的安全隐患,加强事故多发地段、临水、临涯、长下坡、急转弯道路的安全防护,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五)道路运输市场。要依法查处城区及校园周边非法客运违法行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全区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乱点乱象进行依法打击,深入开展成品油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和公路路面治超专项整治,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稳定。

(六)交通在建工程。要加强在建工地用电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工地安全生产管理,严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问题,预防火灾、各类高处施工平台、工程机械、发生垮塌及安全防护不到位等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二、检查方式。

(一)督促企业全面自查。局属各单位要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相关企业、经营业主,要求企业、经营业主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开展针对性自查,全面梳理企业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局属各单位要强化“隐患问题不整治就是事故”的意识,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安全隐患治理、安全资金投入、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下达执法文书,并督促企业立即整改,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因隐患整改不到位酿成事故。对安全生产监管走形势,不深入,检查不到位的单位,局机关将进行通报批评。

三、有关工作要求。

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创新检查方式,确保取得实效。

(一)认真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检查内容,把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要突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的坚决停,该关的坚决关,该罚的坚决罚,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三)创新检查方式。局属各单位要主动联系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邀请上级参与执法检查和暗查暗访,提高检查的科学性、专业性。要实行对表检查,细化分解内容,切实增强检查的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强举报人员信息保密,激励动员广大企业从业人员和家属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安全生产严格执法高压态势。

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在专项检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问责。

局属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于6月18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局安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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