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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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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模板12篇)
2023-09-25 10:26:13    小编:温柔雨

读后感,就是看了一部影片,连续剧或参观展览等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读后感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为大家介绍的书籍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共有8本,是英国著名悬疑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经典名著,书中的侦探福尔摩斯是一个极具天赋的侦探,他有着极强的观察力、记忆力、演绎推理能力,以及天才的化妆才能,经常通过伪装获得线索。

我现在已经看了其中的四本书,每本会介绍两起破案故事,一件件跌宕起伏、悬念丛生的案件让人困惑难解,但福尔摩斯却靠他出色的破案天赋另辟蹊径,抓住丝丝缕缕的细节进行推理分析,成功抓住幕后的真凶。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恐怖谷》和《五个橘核》中展示出的福尔摩斯的观察力,他可以只听路人走路的声音就能够判断出这个人的性别、年龄、职业以及当下的心情,这也帮助他从哪些不被人察觉的细小线索中发现破案的有利证据,看了这些书也更加督促我在学习和生活中更加细心、更有耐心。

在书中福尔摩斯有一个得力助手———华生医生,华生医生以前曾是一名军医,但和福尔摩斯一样,也十分热爱“侦探”这门职业,帮助福尔摩斯打败一个又一个罪犯,成为他的“左膀右臂”。

我向大家推荐这套探案集,每一本书里都蕴含着深刻奥妙的破案技巧,必须要抓紧时间赶快读,说不定你一不留神,哪个词句就会逃之夭夭,相信看了这些书一定会提高同学们的逻辑思维能力、观察判断能力和分析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篇二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中的重量级人物,他的思想超乎平常人,他的断案能力是不可小觑的,他的断案方式与寻常人截然不同,就连与他合作多年的搭档华生医生也摸不透他的心思。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利用一些线索来寻找答案,还要学会换位思考。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篇三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故事内容充满悬念,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使我爱不释手。

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举世闻名的“咨询侦探”,还是一流的药剂师。他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平日里比较懒散,但只要一碰到案件,特别是一些奇案,他就会立刻变得精力十足,不辞辛苦地到处奔走。

他对细节的观察十分令人敬佩。例如在《斑点带子》中。他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半截的回程票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非常长的一段路程。

福尔摩斯让我敬佩的不仅有他那杰出的观察能力和推理能力,还有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性格。越是有挑战性的案件他越乐意接手,并从思考、推理中获得乐趣,轻而易举地解开那一个个错综复杂的谜案。他把破案的过程当作是一种人生的乐趣,甚至公然承认自己不是为伸张正义才做私家侦探的。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篇四

说起探案,大家一定会想到柯南,狄仁杰,而对于福尔摩斯也许有些陌生吧!告诉你吧,其实福尔摩斯可是世界闻名的大侦探哦!这周我就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在这本书中,我最爱看的就是“血字的研究”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吧!

歇洛克福尔摩斯被葛莱森警官请去破案,但是案子还没破,又一起凶杀案来了。在找寻线索的过程中福尔摩斯找到了两颗药丸,一颗有毒,另一颗无毒,根据这个线索福尔摩斯终于找出了犯罪嫌疑人——侯波。

侯波把杀人过程一一说了出来。其实这是一个动人的故事:一个小女孩和他的爸爸在沙漠里迷路了,碰到了一群摩*教的人,于是他们获救了。小女孩长大后,却被那些人害死了。因为侯波看见露西(小女孩)死了,非常伤心,于是就在几年后的这一天,把害死小女孩的.杀死了,为小女孩报仇。

在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还有许多惊险刺激,扣人心弦的故事,大家可以去看看哦!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篇五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挽救那一场场悲剧的发生,而我呢?只能用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于观察和推理的侦探。

知道书本只剩下最后三页的时候,我再也没有什么勇气接下去读了,只是看着福尔摩斯就这样即将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一个“肺结核后期”就将华生引开了,虽然这也是福尔摩斯的意思,但是,这毕竟让人痛心了点,假如华生一直与福尔摩斯同行,事情的结果会不会改变呢?也许不会,也许会断送两个人的性命,所以,我相信福尔摩斯,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读完“福尔摩斯”留给华生先生的信时,我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泪水悄然滑落,伟大的福尔摩斯侦探,你就这样同你一生中最强劲的对手被埋葬在了瀑布之下,你的生命得到了永恒。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篇六

寒假期间,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同时,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他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

但是不管多么有经验,多么聪明、厉害,骄傲就会使人落后。像众人一样,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凭着聪明的头脑和丰富的科学知识,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悬案。这本书写得很好,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他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

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有助于我们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热爱科学,敢于实验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篇七

这个学期,在课余之时,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内容非常精彩。

这本书讲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都有着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福尔摩斯运用他的智慧破了许多神秘而又离奇的案子,成为当今社会人们的纪念人。其中有一个樱沼别墅的惨案,使人疑惑,而福尔摩斯一来,就把案子破了一大半,然后自己解剖那些人的尸体和观察旁边的线索,吩咐另外那些警察去各方向搜索,最终抓到了那个杀人犯,成功破了案。

文中有一回讲到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勘察现场,非常果断地说出凶手是个个子1米68左右,穿皮鞋,抽雪茄烟。而且,经常流鼻血的中年男子。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迷惑,连文中的华生也十分惊讶。但福尔摩斯却信心十足地解释说,这下雨天案发现场地面上有着皮鞋的印记,我通过鞋型推断他的身高。而却我在现场发现了雪茄烟灰。那为什么说他经常留鼻血呢?福尔摩斯说他看见地上有血迹,但凶手身上却没有伤痕,看来没有经过搏斗。所以说他是经常留鼻血的人。哦,经过福尔摩斯的解释,我总算是茅塞顿开啊!真是太离奇了。我开始进入了思考,福尔摩斯真是智勇双全,真让人敬佩啊!他为啥会有如此准确的推断能力呢?我想来想去终于明白了一些道理。人不可能天生是天才,只有通过后天的不断锻炼,才会有这样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是啊,福尔摩斯在破案时细心仔细的观察,案子才会真相大白。我们应该运用在生活学习中,认真细心,举一反三,就会很轻松地掌握许多知识或道理。从中拥有很多快乐。就说我吧,写作业和答试卷时,有些没看完题就开始做开了。结果,等发现了错误时才知道仔细看题。

看完这本书,我的收获是,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要认真观察身边的事物,才能在写作文时有更多的素材。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篇八

假期间,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篇九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如此,想做大事的人何其多,愿意把事做细的却很少。但实际上,一个细节可能决定了一件事的成功与失败。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受启发。

在《斑点带子》中,福尔摩斯注意到斯托纳小姐右手手套里露出的半截回程票和左袖子上新溅的泥点,如此小的细节,我们都忽视的,福尔摩斯却注意到了,并帮助他顺利破案。在《黄面人》案子中,芒罗先生遗落的烟斗,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他根据烟嘴的牙齿印和烟斗左侧烧过的痕迹,判断出芒罗的身份和健康状况。如果这个烟斗在我们手里,或许我们只会感叹做工的精细,却未必注意到烟斗上的小细节。福尔摩斯的成功,不仅仅缘于他的聪明冷静,更多地取决于他从不放过蛛丝马迹。他从许多人都忽视的细节中,仔细分析,反复推敲,最终使难破的案子得以侦破。

宗庆后——'娃哈哈'集团创始人,一个治理着几十家公司,开发生产了几十个品种饮料的企业家,每天处理的事务何其繁杂,他却连矿泉水瓶身瓶口有几道螺纹,甚至瓶盖上有几个齿都了如指掌,你知道他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吗?是细节成就了他的辉煌!

一叶一世界,一花一天堂。窥一斑而知全豹,一滴水中折射出太阳的光芒。你所忽略的细节,说不定是为你的机遇埋下的伏笔,为你的人生留下的部首偏旁。不放过细节的人更清楚地知道怎样走向成功,因为他对通往成功路上的细节了如指掌。

细节决定成败,点滴成就辉煌。细节是浩瀚天空里的北斗星,指引着成功的方向;细节是无尽沙漠中的一眼清泉,为成功注入无尽的力量;细节是时空长河的一只精灵,将转瞬即逝凝为永恒。请抓住细节吧,谱写我们人生的辉煌!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篇十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一共讲了三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血字的研究,第二个故事是四签名,第三个故事是巴斯克威尔的猎犬。三个故事写的都非常吸引人。

我最喜欢第一个故事,讲了歇洛克·福尔摩斯破了劳里斯顿花园街命案的故事。

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一栋楼的一间空房子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格雷格森警探找不到线索,希望福尔摩斯去查看。

福尔摩斯和华生到现场后,福尔摩斯通过泥泞路上的马车轮印判断凶手和死者是乘马车来的。福尔摩斯测量地上凶手脚印的距离,大约是四英尺半,从步幅来推测,这人个头不矮,而且,人往墙上鞋子的高度,往往是与视线平行的,“rache”血字离地面正好六英尺高,福尔摩斯还发现死者生前一直没动,而凶手的步子越来越大,这说明凶手情绪越来越激动,最后在盛怒之下,杀害了没能及时逃走的死者。

推断墙上的血字是用食指写的,一些墙灰竟被他的长指甲刮了下来。另外,根据地板上的烟灰判断出那烟是特里奇雪茄。推断凶手的脸色发红,是因为现场凡是有血迹的地方都有凶手的脚印,于是,福尔摩斯大胆推测,凶手血气旺盛,因情绪过于激动,导致鼻子大量出血。

福尔摩斯仔细观察凶手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运用他缜密的思维,对案情进行细致严谨的剖析,一层层的抽丝剥茧,巧妙的解开那些凶案背后的真相。我真佩服大侦探福尔摩斯,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细心,不要粗心大意。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篇十一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叙述了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乙住着一位智勇双全的侦探——福尔摩斯。他具有卓越的智慧和才干。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狐狸一般的敌人斗智斗勇,伸张了社会的正义,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歇洛克 福尔摩斯,这个在全世界至少半数的人心中比国家总统还有魅力的人物,在炎热的暑假陪伴了我。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亚瑟 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所以,这本书也是以华生医生为第一人称来讲述这些故事。在柯南道尔的笔下,福尔摩斯是一个全才:聪慧过人,有很强的观察力,精通化学,了解解剖学,略懂些政治学。这一切的一切都证明福尔摩斯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物。但是,人无完人,福尔摩斯并不完美,他精通犯罪学,无论什么烟,只要他闻一闻、看一看,哪怕只有烟灰,他也能马上辨认出来。这样一个学识渊博的人,竟然连地球绕着太阳转都不知道!对此他的解释是,他不愿让对他无用的东西把有用的知识挤跑;他吸毒,所以又让我觉得他是一个矛盾的人,因为福尔摩斯打击犯罪,破谜案来伸张、维持正义,可他同时又在吸毒犯罪,歇洛克,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书中描写了4个长篇故事和56个短篇故事,《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给我的印象颇为深刻:在英格兰乡下一个偏僻荒凉的沼泽地区,流传着一个古老的家族与一只充满灵异的猎犬之间的宿命传说,而凶手则利用这个传说,企图夺取遗产,福尔摩斯则用自己敏锐的观察力和判断能力解开了这个谜。这个故事从一开始就把人引入一个恐怖的传说之中,让人摸不着头脑,后来,又将传说转成了谎言,把社会上丑陋的一面展现的淋漓尽致且富有绝对的真实性,为了争夺遗产而起杀心的例子比比皆是,但这个故事却能让我过目不忘。柯南道尔以他高超的写作能力将这个故事精彩的呈现给了读者,足以展现《福尔摩斯探案集》受欢迎的程度。

书中,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 。

福尔摩斯经常说,他以办疑案为乐趣,提不起他兴趣的小案子他不会接。可在我看来,福尔摩斯是一个非常有正义感的侦探。他非常清高,办案子从不会介意委托人的身份:他曾帮许多欧洲王室贵族不声不响的解决一个又一个丑闻;更多的是帮助身无分文的可怜人伸张正义。委托金的多少,他从不在乎。在《回忆录》中,福尔摩斯为了抓住那个与他智商相等的大恶棍——麦克默多教授、替社会铲除一个败类,最终在决斗中与他同归于尽。(并没死)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别忘了不仅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而且任何罪恶都逃脱不了正义的惩罚。另一方面,如果你受到不法分子的伤害,你不应屈从于黑暗势力,你应该勇敢地跳出这个圈套,找到“正”来胜“邪”。倘若你放弃了,“邪”将会四处蔓延,伤害到更多的人。与其漫无目的地等伸张正义的人来拯救,不如就让自己成为“正义之君”,以自己强劲、不可阻挡的正义之风吹倒这座摇摇欲坠的黑色之屋,你就会得到解脱……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了哪里,哪里就会少一份邪恶。

让我们一起在福尔摩斯探案的刺激中度过我们愉快的时光吧!

福尔摩斯,由阿森·柯南道尔创作。他曾是我童年的偶像,现在乃至将来,他都会是我漫漫人生路上的灯塔,闪烁着永不熄灭的光芒。

说实话,在第一次看《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时候,我对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一角色是又爱又恨。我喜欢他的博学多才,赞叹他的观察入微,敬佩他的侦探才能。一团又一团疑云在他明亮极具穿透力的目光下被剖析得完美彻底;一个又一个令人大吃一惊的真相被他用正宗伦敦腔娓娓道来……但福尔摩斯喜欢吸食可卡因、厌恶女性、性格孤僻等缺点就像一根根小刺插在我的心上,让我“食不下咽”。

于是,年幼的我做出来一个“聪明”的决定,我要对《福尔摩斯探案集》使用数学加减法!我用便利贴把描写福尔摩斯的缺点的文段遮得严严实实,并在上面加上与之相反的优点。例如在《四签名》中,福尔摩斯注射了百分之七可卡因被我减去,改成了“他喝了一杯薄荷水,舒缓了紧绷的神经”。在大体改完之后,我沾沾自喜地开始读我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一读,却如一盆泠水浇灭了我得意洋洋的火焰。

《福尔摩斯探案集》被我改得面目全非!我喜欢的福尔摩斯被我用减法减没了!我立马撕掉所有的便利贴,撕掉对于福尔摩斯的加减法。我一下子明白了,只有最真实的福尔摩斯才是最精彩的,他的缺点令他更完美。

但我仍然念念不忘我的“加减法”。

那为什么我不尝试尝试加减法呢?这个念头如藤蔓在我心里疯狂滋生。我认真读了一遍又一遍《福尔摩斯探案集》,他的每一个优点我都牢记于心。我要加上他的优点,减去我的不足,避免他的缺点。只有一个闪闪发光的我才能让我的偶像变得更高大。我希望以后别人提起我会说:“她就是那个福尔摩斯的忠实粉丝,她跟福尔摩斯真像!”

夏洛克博学多才,我自然也不能落后。我像个海绵吸收老师、书籍教会我的知识,努力提高成绩;夏洛克观察入微,我得锻炼我的眼力,从考试不丢粗心分,观察周围的变化等开始;他忠于自己的工作,我就正视且重视我作为学生的责任;他还善于刀剑,那我就锻炼自身的体力……我宛若脱胎换骨!

我从一二年级的不善言辞、成绩倒数,到四年级的人缘极好、成绩名列前茅,还当了班长。这是多么惊人的表现!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受益至今,这都源自于福尔摩斯加减法。

我会继续读书,运用加减法,加上从书中学会的优秀品格,减去自身的不足,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少年!

夏洛克·福尔摩斯,身高约183厘米,鹰钩鼻头戴黑色礼帽、身材消瘦而欣长、肩披风衣、口衔烟斗、手拿手杖。他的名字和形象历久弥新,毋庸置疑他已成为名侦探的代言,与中国诸葛亮一般的象征着智慧的不朽符号。

外人看来他思维古怪,虽从未接受过系统的医学教育,却对解剖学很在行而且又是一流的药剂师。研究学问劲头很足,讲究精确无误一丝不苟,脑子装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知识。书中小斯坦福曾对因中枪伤而回英国休养的助理军医华生说过福尔摩斯学究味很浓,他的血简直是冷的,曾拿一撮提炼出的植物碱来让朋友去尝,在解剖室用棍子敲打尸体看人死后挨打会产生什么样的伤痕。而福尔摩斯见到华生用自己的血向华生展示他的新发现后随意简单地用橡皮膏贴在伤口处。华生注意到他手指上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且因为接触有毒物而被强酸腐蚀的变了色。

在任何正常人看来这简直是不要命的做法,长期处理伤口只用橡皮膏,还不经处理地接触有毒物,又注射可卡因。而福尔摩斯却不甚在意,他信奉“人类是渺小的,工作才是一切。” “工作本身就是报酬。”,他认为其他器官只是脑子的附属品,所以不在乎挨饿只考虑脑子的需要。他对工作的热爱认真到疯狂,有几分令人发指,也为他增添了英俊坚毅的男人魅力。

福尔摩斯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著名私人侦探,为其他私人侦探或警察遇到困难时提供援助。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像一只训练有素的猎犬般锁定目标,灵活利用自己的特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冷静睿智,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将案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最终真相大白。偶尔有些恶趣味地把情节戏剧化,也为他无边冷漠理性中透出一丝可爱,让他更加迷人。

福尔摩斯说:“生活是很枯燥的。我的一生就是力求不要在平庸中虚度光阴。这些小小的案件让我遂了心愿。”他高傲目中无人,携着天才的孤傲,我行我素,厌倦世俗的荣誉。当他侦破一件案件奖赏功劳全部归于警探时,福尔摩斯却可以放声大笑毫不在意地对华生说道:“我已有言在先,咱们的研究便是为他俩挣得奖赏”。这是其他侦探绝对做不出来的事,只有他,只有福尔摩斯,将名利视为粪土,是一个鲜有的清高没有铜臭味的纯净世人。

“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福尔摩斯做的贡献并不是像超人那样拯救世界做个盖世英雄却足够真诚地令人唏嘘。

在福尔摩斯的探案中还有对警察和记者故弄悬虚的讽刺,反映了维多利亚时代下人性的丑恶欲望,作者道尔赋予福尔摩斯惩恶扬善且富有人道主义的思想。小说在当时残酷剥夺人权的背景下具有伟大的进步意义。因此,福尔摩斯探案集成为了历史长河中不朽的经典,福尔摩斯也成为了别样的英雄,别样的里程碑。

七月二十六日那天,我看完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这“侦探小说之父”——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笔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竟让一个沉浸在《哈利·波特》魔幻世界里的女孩,爱上了侦探小说,这真实一个奇迹!故事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这些让我彻底成了这个英雄的崇拜者,用自己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观察推理的侦探!

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与推理能力极强,就如在《血字研究案》中,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福尔摩斯的果断推理和大胆的想法,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在所有的案件中,我觉得《荣苏号》一案和《墨氏家族的成人礼》一案也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这一特点,这两个案子中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有奇怪的语言。先来看看《荣苏号》一案吧!在这个案子中那封信是隔两个词、两个词写得。在普通人眼里,一般最多只会想到隔一个词的写的方式,而我们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智慧把这个密案的关键点给解了开来。而最有意思的《墨氏家族的成人礼》一案,福尔摩斯也从墨氏家族那看似简单、古怪的成人礼问答中,整理发现了至关重要的不但是死者的“藏身之地”,同样为墨氏家族发现了多代未发掘的秘密宝藏。

当我看到《最后一案》时候,我知道这个就是我爸爸说的有关莫里亚蒂教授的一案。这位教授也是一个高智商的人,组织了一个犯罪组织,拥有一支非常强的犯罪队伍。整个大英帝国这么多案件中,有百分之六、七十都是莫里亚蒂教授的犯罪组织干的。谁能把这位犯罪王国的拿破仑——莫里亚蒂教授组建的犯罪组织捕捉起来,就能得到四、五十件神秘悬案的答案,而福尔摩斯凭借自己的智慧、勇气和毅力做到了。

“瞧,在壁炉旁坐着一位面色苍白,自称是名刑侦顾问的人,右手手指轮替敲打壁炉台,他的鹰钩鼻和前突下巴构成了脸部十分坚毅的线条。他是谁呢?他就是‘ 夏洛特.福尔摩斯’——我心目中非常崇拜的大侦探。从我刚开始通过动画片及漫画接触了柯南道尔及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我就被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毅力深深地吸引了。我就想:我一定要买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记得那时我刚刚上小学三年级,和妈妈一起去凤凰书城看书,我翻来找去,就是找不到我想看的书。这时,已经挑好书的妈妈走了过来,看见漫不经心挑书的我,便问:“还没挑好书呀?”“嗯,这些书讲的故事太乏味了,都读不懂。”突然,我看见了妈妈手中拿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不禁两眼发光,那不正是我梦寐以求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吗?妈妈见我原本无精打采的样子顿时生龙活虎起来,就猜想我一定是被《福尔摩斯探案集》给吸引住了,便又帮我拿了一本。我便开始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读到惊险刺激的环节时,我的心情和主人公一样激动;读到破案失败的环节时,我替他们而感到伤心;就这样,我和主人公一起破了一个又一个案子,我自己仿佛都成为里面的一个人物了。

就在我和主人公共同哀乐的时候,妈妈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涵涵,已经五点半了,应该回家吃饭了!”我一听,便央求妈妈帮我把这一套书买下来,妈妈没同意,因为我的家里已经有好多类似的书了。我很依依不舍的和妈妈回家了,走之前,我在心里默默地对书说:你等着我,我下个星期再来!

第二个星期日,我快步走进书店的大门,向书店工作人员打听《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在哪儿?工作人员说这本书暂时缺货,就在上午,一群大学生把它全部买走了,要想买的话,只能到下周日了。这时,悲伤在我心里悄悄地落了根,看着书店周围的环境,感觉多么陌生,多么格格不入。我在心里大声的喊着:我不是让你等我的吗,你为什么违背承诺?也许,《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对我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伤心急了,但我不能放弃,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我喜欢的书消失在别人的手上。

于是,第三个星期,我早早的来到了书店门口,这时,书店还没开门呢!我就坐在石凳上等书店开门,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书店的门,生怕们开时我没注意到,书让别人买走了。终于,书店的门开了,我以火箭般的速度第一个冲进去,在货架上寻找着我心爱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终于,我在离收银台不远货架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那本让我如痴如醉的书,我便立刻付了钱,兴高采烈地抱着书一蹦一跳的回家了。走在回家的路上,花儿在灿烂地微笑,鸟儿在快乐地欢叫,我的心情啊,像吃了蜜一样甜。

回到家,我看着那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上面有一些灰尘,但里面的内容仍然那么生动,那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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