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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劳动美 劳动者谈中国梦心得体会(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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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劳动美 劳动者谈中国梦心得体会(优质13篇)
2023-09-24 03:44:12    小编:BW笔侠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梦劳动美篇一

“中国梦”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话题,“梦想”可以成为激励人们前进的强大动力,而“中国梦”更是凝聚着全国人民的愿景和希望。作为劳动者,我们对于“中国梦”有着深刻的理解和感受,也在实际工作中体会和实践着中国梦。

第二段:实现自身价值的中国梦

在职场中,我们每一个人都希望通过自己的劳动实现自身价值,并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中国梦就是实现自身价值与国家发展相互促进的生动体现。在职业生涯中,坚持不懈地进行学习和积累,练就优秀的专业技能和做人之道,就是实现自身价值的必由之路。

第三段:创新引领的中国梦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已经成为推进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创新引领的中国梦给我们提供了珍贵的机遇和挑战。作为劳动者,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尝试创新,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和科技挑战,就可以在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实现共赢。

第四段:和衷共济的中国梦

中国梦强调的是团结、协作和共赢,只有众志成城才能实现中国梦。在企业中,作为一名劳动者,我们不仅要发挥自身的作用,还要积极与同事和企业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实现企业的目标和市场的需求。合作共赢的精神也要体现在与社会各界的交往中,广泛地与外部资源合作,为经济发展增添更多的知识、智慧和力量。

第五段:未来的中国梦

中国梦是一个长期而综合性的发展目标,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勤奋工作、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自己的贡献。作为劳动者,我们也应该具备一颗“赶超世界”的心态,热爱自己的事业,为中国梦持续不断地奋斗。

总之,“中国梦”之所以广受欢迎,是因为它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领域为我们描绘了一个不断发展、和谐稳定的美好生活。作为劳动者,我们应该深刻理解并积极践行“中国梦”,在个人成长和国家进步中追求自我实现和社会发展。

中国梦劳动美篇二

第一段:引言(100字)

美丽中国劳动者心得体会作为一种主题,旨在让人们认识劳动者并从他们那里汲取力量和智慧。中国劳动者作为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他们肩负着构建美丽中国的重要责任。通过劳动者的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了解到劳动精神、奉献精神和团结合作的重要性。

第二段:劳动者的心得体会——劳动精神(200字)

劳动者的心得体会是他们长时间从事劳动所得出的结论和体验。首先,劳动精神是劳动者最重要的心得之一。劳动者常常强调对工作的热爱、责任心和认真态度,他们相信只有通过不懈努力和付出,才能实现个人价值和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劳动精神的力量激励着劳动者们追求更高目标和更好的自我。

第三段:劳动者的心得体会——奉献精神(200字)

劳动者心得体会中体现出来的另一个重要品质是奉献精神。劳动者们理解并坚信自己的付出能够为社会做出贡献,他们常常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关心社会弱势群体,用自己的努力和爱心为他们带来希望和温暖。在劳动者的心得体会中,奉献精神是他们追求美好社会的动力源泉。

第四段:劳动者的心得体会——团结合作(200字)

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心得体会也意识到团结合作的重要性。工作中,劳动者们通常都需要和他人合作,相互依赖和支持。通过团结合作,劳动者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果。同时,团结合作还能够促进同事之间的友谊和团队的凝聚力,为共同的目标而努力。

第五段:结语(200字)

通过了解劳动者的心得体会,我们可以看到劳动精神、奉献精神和团结合作对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性。劳动者们用自己的辛勤付出和奉献精神,创造了能够让人们生活更加美好的社会环境。同时,劳动者们通过团结合作,推动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因此,我们应该给予劳动者们更多的尊重和赞美,在生活和工作中向他们学习,共同努力构建美丽中国的梦想。

注:以上段落内文字数均为估计值,实际数值可能略有不同。

中国梦劳动美篇三

一句中国梦,归根结底是人民的梦,道出了民族复兴的实质与关键。习近平总书记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的复兴,需要13亿国人共同努力。“中国梦”不是党和政府的一个口号,不是一个经济发展指标,而是由每一个国人的梦想组成的,这是一个永久的主题。

中华全国总工会启动了“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活动,号召每一个劳动者做中国精神的承载者、中国道路的践行者、中国力量的主力军,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努力奋斗,用劳动美托起每个人心中的中国梦。我作为广大职工中的一员,看到这样的活动在如火如荼进行时,心中不禁感慨万千。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绝不是一句空话。回顾历史,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工人阶级的劳动者,始终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于当时的革命事业中,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在这些投身的背后,无不隐藏着“中国梦·劳动美”的耀眼光芒。

在学习“中国梦·劳动美”的过程中,看到的是各行各业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看到的是大力弘扬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的理念,看到的是广大劳动者在自己企业里、在本职岗位上的劳动与奉献。抬起头,看到鲜艳的五星红旗在随风飘荡,仿佛十几亿中华儿女心中的梦想正在熊熊燃烧,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幸福不会从天而降,梦想也不会自动成真。它不是一个飘渺虚无的空中楼阁,而是一座坚实的魅力大厦,这里的一砖一垒都需要用诚实劳动来构建,让我们都伸出双手,用“劳动美”托起每个人心中的“中国梦”!

有奋斗,终崛起。习近平主席说:实现中国梦,创造全体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继续付出辛勤劳动和艰苦努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之花,离不开奋斗的汗水浇灌。可以预见的是,当13亿国人都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不懈奋斗的时候,民族的梦想也就向前迈进了一步,每汇聚一滴奋斗的汗水,中国梦之花便多成长一些。齐心奋进之下,民族必然崛起,屹立在世界东方。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大闭幕会上的一番讲话,不仅让群众看到了自己美好生活的前景,也点燃了13亿国人的中国情,而实现13亿国人共有的“中国梦”的过程,也是点亮中国的过程,是民族崛起的过程!

中国梦劳动美篇四

第一段:引言(200字)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一环,劳动者在国家建设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作为全球最大的劳动力总量国家,中国的劳动者为国家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这个过程中,劳动者们也获得了很多的成长和收获。本文将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探讨美丽中国劳动者心得体会。

第二段:劳动者的骄傲与自豪(200字)

在美丽中国的建设中,劳动者们感到无比骄傲与自豪。作为最辛勤、最普通的一群人,他们不畏劳苦,甘于奉献。他们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为家庭、为社会、为国家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和价值。现如今的中国,彩钢厂、建筑工地等各行各业都有劳动者的身影。他们的努力奉献,成就了今天的美丽中国。

第三段:劳动者的成长与收获(200字)

在美丽中国的建设中,劳动者们获得了很多的成长与收获。他们通过实际工作经验的积累和技能的提升,不断提高了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与此同时,他们也在工作中学会了沟通合作、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等各种技能。这些成长和收获不仅丰富了劳动者自身,也为他们造就了更美好的未来。

第四段:劳动者的梦想与追求(300字)

在美丽中国的建设中,劳动者们有着共同的梦想与追求。他们不仅为了自己的生活幸福奋斗,更渴望为国家的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奋斗,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劳动者们追求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富足,更是一种对于精神追求和社会进步的责任感。他们希望自己的劳动能够带来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第五段:劳动者的未来展望(300字)

在美丽中国的建设中,劳动者们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和期待。他们相信,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劳动者们的努力一定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同时,劳动者们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奋斗,给下一代留下一个更美好的国家和社会。劳动者们愿意扛起责任,追求卓越,并将这种精神代代相传。

结尾(100字)

美丽中国的建设离不开劳动者们的辛勤努力。劳动者们用自己的汗水和智慧,为中国的繁荣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他们也从中获得了成长、收获了回报。作为劳动者,我们应该时刻保持骄傲与自豪的态度,为美丽中国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们砥砺奋进,追求卓越,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中国梦劳动美篇五

劳动者是中国梦的参与者和建设者,他们以辛勤劳动和奉献,为中国梦的实现贡献着力量。在这个过程中,劳动者收获了很多心得体会,值得我们去倾听和学习。本文旨在总结劳动者展现中国梦的心得体会,以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传承这一伟大梦想。

第二段:认知中国梦

劳动者认为,中国梦不只是对国家和民族的寄托,更是对个人幸福的追求。中国梦是每一个劳动者对更好生活的向往,通过劳动,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劳动者心怀中国梦,工作更加努力,不断进步,为实现自身梦想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三段:创造中国梦

劳动者通过自身的努力,为中国梦付出了辛勤劳动。在岗位上,劳动者发扬工匠精神,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以脚踏实地的态度投身于一线劳动,坚守岗位,兢兢业业,通过劳动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进步,为国家的强盛努力奉献。

第四段:奉献中国梦

劳动者为实现中国梦,展现了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建设和发展的进程中,劳动者用自己的双手为社会创造财富,用自己的智慧为国家献计献策,用自己的努力为人民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劳动者捧心奉献,为中国梦添砖加瓦,谱写了人民幸福的华美乐章。

第五段:肩负中国梦

作为中国梦的参与者和建设者,劳动者肩负着实现梦想的责任。在劳动的道路上,劳动者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勇往直前。他们相信,劳动既是实现个人价值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劳动者展现中国梦,注定迎来美好未来。我们应该向劳动者学习,传承他们的精神和品质,共同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

结尾:

总之,劳动者展现中国梦的心得体会丰富多样。他们通过努力工作,奉献社会,实现个人价值和中国梦的统一。作为全社会的一员,我们应该倍加珍惜劳动者的辛勤汗水和付出,为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唯有通过努力奋斗,我们才能够共同创造出更加美好的未来,助力中国梦的璀璨实现。

中国梦劳动美篇六

劳动就是美,以前读书的时候,经常听到别人这么说。

有的人曾经说,医护人员是白衣天使;有人说,这些种种都是十分美的,但是在我的心里,觉得最美的还是劳动人民。

在大街小巷,我看到了劳动人的身影。有清洁工,清晨人们还在睡梦中的时候,他们早已在街道两旁清扫垃圾。春天,他们迎着春雨,冒着强风去;夏天,他们在烈日下,不停地工作;秋天,他们会遇到落叶铺撒到每一个角落和道路;冬天,他们会遇到大雪,当人们在暖气和和的屋子里,他们却还坚持在雪地里费力地清理。清洁工是美的!

在建筑工地里,我看到了攀沿钢铁柱子上的建筑工人。他们是多么强壮,有力,她们又是多么朴实,善良。他们的背已被钢架压斜,她们的容颜早已抹上石灰,但他们还是美的。

哦,还有农民工。沾满汗水的脸颊,总是会露出灿烂的微笑,他们种出来的菜是甜的,他们做出来的家具是甜的,他们的汗水还是甜的。

劳动就是最光荣的,劳动的人的心,都很美。以后的我,也要学会劳动!

中国梦劳动美篇七

中国劳动精神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的劳动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种品质,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社会价值。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勤劳勇敢是一种美德,而劳动是一种荣耀。而今天,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以及全球竞争日益激烈,中国劳动精神更是成为了推动中国发展的一项重要力量。在这里,我将分享我的心得和体会,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中国劳动精神的内涵和意义。

第一段:中国劳动精神的内涵

中国劳动精神是一种既强调敬业又注重实践的品质。它具有三个方面的内涵。第一,勤奋劳作,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第二,一心一意,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第三,注重效率,高效率工作、干一事、完一事、以实际行动贡献社会。这些内涵发扬着中国社会的劳动态度和价值观,激发了人们的热情和能力,推动了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和发展。

第二段:中国劳动精神的意义

中国劳动精神是中国人民的重要精神特质。由于这种精神的存在,在中国各行各业中展现出的高度执行力和勇于奋斗的精神面貌为中国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在现代化中,中国劳动精神的意义更加突出。在日新月异、竞争激烈的大背景下,中国劳动精神的落地就更具有人文价值意义,成为助力中国经济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三段:中国劳动精神塑造个人品格

中国劳动精神的塑造,不仅仅在于对社会月贡献和为国家作出更大贡献,还让我们建立起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保持一颗专注、认真、乐观、感激心,对工作、对家庭更要有耐心和责任心。这样的价值观塑造了我们健康的人格品质,让我们做一个具有担当精神和奉献精神的人。

第四段:中国劳动精神提升国家文化品质

中国劳动精神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整个国家的文化品质,在社会中产生着不可估量的良好效果。中国劳动精神的理念逐步渗透到社会与企业的文化建设中,促进了诚信文化、和谐发展等一系列的价值观念的呼应,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和谐,更好地适应和迎接各种挑战。

第五段:中国劳动精神赋予中国人新的使命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肩负着世界的眼光,为国家的繁荣做出努力。中国劳动精神在新时代给中国人带来了宏大的使命感,让我们组织起来,联合起来,用我们强大而充满生命力的精神和行动,向梦想进发。在这个新时代,让我们共同赋予中国劳动精神新的内涵,更好的继承和发扬中国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民族精神品质,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力量,让我们一起努力奋斗,共创中国和世界共同的美好未来。

总之,中国劳动精神是我们民族的重要精神特质。它精神高亢、情感饱满、具有崇高和崇敬的价值。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中国劳动精神的发扬光大不仅为国家的繁荣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生力军,也为我们塑造了良好的人生价值观和人格品质,成为我们成长的动力和前行的动力。让我们践行中国劳动精神,努力工作,实现梦想,为国家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国梦劳动美篇八

一、引言(200字)

中国梦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它既是国家的梦想,也是每一个劳动者的梦想。劳动者是中国社会的中流砥柱,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在劳动者展现中国梦的过程中,他们体会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心得。本文将从努力奋斗、实现自我价值、艰苦奋斗、追求幸福、传承精神文化等五个方面,结合劳动者的切身体验,展开叙述。

二、努力奋斗(200字)

劳动者在展现中国梦的过程中,必须经历并乐于接受辛勤努力的过程。只有通过努力奋斗,才能实现梦想。劳动者懂得,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他们奋斗不畏艰辛,勤劳勇敢,通过辛勤工作和自我提升,不断迈向成功。这种努力奋斗的精神,不仅是展现中国梦的必备条件,也是实现自己梦想的关键。

三、实现自我价值(200字)

劳动者展现中国梦的过程中,他们不仅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也实现了自身的发展和价值。通过辛勤工作,他们锻炼了自己的意志和能力,提高了自己的素质和技能。在社会的角角落落,每一个劳动者都为中国梦的实现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同时也收获了自己成长和进步的喜悦。实现自我价值,是劳动者展现中国梦过程中最大的收获之一。

四、艰苦奋斗(200字)

在劳动者展现中国梦的道路上,他们常常面临着艰苦奋斗的局面。中国梦并不是易事,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和牺牲才能实现。劳动者们时常要面对艰苦的工作环境、残酷的竞争压力和困难的生活条件。然而,正是在这种艰苦奋斗中,劳动者们展现了坚韧不拔的意志和顽强的精神,不畏困难,勇往直前,最终取得了属于自己的成果和荣耀。

五、追求幸福(200字)

劳动者展现中国梦的过程中,他们不仅追求梦想的实现,也追求幸福的体验。劳动者懂得,真正的幸福来自于努力奋斗和实现梦想的过程。他们通过辛勤工作赚取到的收入和回报,并不仅仅是物质财富,更是幸福的源泉。劳动者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也满足了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体味到了幸福的感觉。

六、传承精神文化(200字)

劳动者通过展现中国梦不仅是为了实现个人梦想,更是为了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精神文化。劳动者善于学习和研究,通过工作实践不断积累经验和智慧,形成了独特的劳动者精神和企业家精神。他们乐于奉献,乐于分享,用自己的努力和成果为国家、社会做出贡献。这种传承精神文化的行为,不仅有助于实现中国梦,也为后人树立了榜样和典范。

七、结语(100字)

劳动者展现中国梦的过程中,他们努力奋斗、实现自我价值、艰苦奋斗、追求幸福、传承精神文化。通过这一过程,劳动者们不仅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和愿景,也为国家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贡献。劳动者展现中国梦的过程,是一个既宏大又实际的实践,彰显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力量和文化底蕴。劳动者们用自己的双手和智慧,谱写了中国梦的光辉篇章。

中国梦劳动美篇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全,促进电信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信活动或者与电信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电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传送、发射或者接收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全国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电信监督管理遵循政企分开、破除垄断、鼓励竞争、促进发展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

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第八条 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

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话音通信服务的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

电信业务分类的具体划分在本条例所附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列出。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目录所列电信业务分类项目作局部调整,重新公布。

第九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运用新技术试办《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未列出的新型电信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组网技术方案;

(三)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四)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场地及相应的资源;(五)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六)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文件。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8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相关文件。申请经营的增值电信业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变更经营主体、业务范围或者停止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颁发许可证的机关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应手续;停止经营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六条 经批准经营电信业务的,应当持依法取得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电信网之间应当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公平公正、相互配合的原则,实现互联互通。

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拒绝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专用网运营单位提出的互联互通要求。

前款所称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是指控制必要的基础电信设施并且在电信业务市场中占有较大份额,能够对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进入电信业务市场构成实质性影响的经营者。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八条 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非歧视和透明化的原则,制定包括网间互联的程序、时限、非捆绑网络元素目录等内容的互联规程。互联规程应当报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该互联规程对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互联互通活动具有约束力。

第十九条 公用电信网之间、公用电信网与专用电信网之间的网间互联,由网间互联双方按照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网间互联管理规定进行互联协商,并订立网间互联协议。第二十条 网间互联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网间互联协议的,自一方提出互联要求之日起60日内,任何一方均可以按照网间互联覆盖范围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协调;收到申请的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进行协调,促使网间互联双方达成协议;自网间互联一方或者双方申请协调之日起45日内经协调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协调机关随机邀请电信技术专家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进行公开论证并提出网间互联方案。协调机关应当根据专家论证结论和提出的网间互联方案作出决定,强制实现互联互通。

第二十一条 网间互联双方必须在协议约定或者决定规定的时限内实现互联互通。遵守网间互联协议和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保障网间通信畅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中断互联互通[1]。网间互联遇有通信技术障碍的,双方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网间互联双方在互联互通中发生争议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处理。网间互联的通信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向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网间互联,服务质量不得低于本网内的同类业务及向其子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提供的同类业务质量。

第二十二条 网间互联的费用结算与分摊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在规定标准之外加收费用。

第二十三条 电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统筹考虑生产经营成本、电信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电信业务资费标准[1]。

第二十四条 基础电信业务资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增值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市场竞争充分的电信业务,电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电信资费分类管理目录,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经征求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意见制定并公布施行。

第二十五条 国家依法加强对电信业务经营者资费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规则,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

政府指导价的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幅度,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经征求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意见,制定并公布施行。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标准幅度内,自主确定资费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七条 国家对电信资源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合理分配,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前款所称电信资源,是指无线电频率、卫星轨道位置、电信网码号等用于实现电信功能且有限的资源。

第二十八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占有、使用电信资源,应当缴纳电信资源费。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二十九条 电信资源的分配,应当考虑电信资源规划、用途和预期服务能力。分配电信资源,可以采取指配的方式,也可以采用拍卖的方式。取得电信资源使用权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启用所分配的资源,并达到规定的最低使用规模。未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不得擅自使用、转让、出租电信资源或者改变电信资源的用途。

第三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向电信用户提供服务。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服务的种类、范围、资费标准和时限,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电信用户有权自主选择使用依法开办的各类电信业务。

第三十二条 电信用户申请安装、移装电信终端设备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在其公布的时限内保证装机开通;由于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原因逾期未能装机开通的,应当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装费、移装费或者其他费用数额百分之一的比例,向电信用户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 电信用户申告电信服务障碍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城镇48小时、农村72小时内修复或者调通;不能按期修复或者调通的,应当及时通知电信用户,并免收障碍期间的月租费用。但是,属于电信终端设备的原因造成电信服务障碍的除外。第三十四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为电信用户交费和查询提供方便。电信用户要求提供国内长途通信、国际通信、移动通信和信息服务等收费清单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电信用户出现异常的巨额电信费用时,电信业务经营者一经发现,应当尽可能迅速告知电信用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前款所称巨额电信费用,是指突然出现超过电信用户此前三个月平均电信费用5倍以上的费用。

第三十五条 电信用户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地向电信业务经营者交纳电信费用;电信用户逾期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

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用户,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暂停向其提供电信服务。电信用户在电信业务经营者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交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可以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经营移动电信业务的经营者可以与电信用户约定交纳电信费用的期限、方式,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在迟延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用户补足电信费用、违约金后的48小时内,恢复暂停的电信服务。

第三十六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因工程施工、网络建设等原因,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正常电信服务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告知用户,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报告。因前款原因中断电信服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相应减免用户在电信服务中断期间的相关费用。

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电信业务经营者未及时告知用户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 经营本地电话业务和移动电话业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免费向用户提供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报警等公益性电信服务并保障通信线路畅通。

第三十八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及时为需要通过中继线接入其电信网的集团用户,提供平等、合理的接入服务。

未经批准,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擅自中断接入服务。

第三十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并可以制定并公布施行高于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的企业标准。

(三)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

(四)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五)以不正当手段刁难电信用户或者对投诉的电信用户打击报复。

第四十二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提供电信业务或者服务,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四十三条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应当依据职权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电信服务质量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第四十四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电信普遍服务义务。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指定的或者招标的方式确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具体承担电信普遍服务的义务。

第一节 电信设施建设

第四十五条 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广播电视传输网的建设应当接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统筹规划和行业管理。

属于全国性信息网络工程或者国家规定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广播电视传输网建设,在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报批前,应当征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同意。

基础电信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村镇、集镇建设总体规划。第四十六条 城市建设和村镇、集镇建设应当配套设置电信设施。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有关单位或者部门规划、建设道路、桥梁、隧道或者地下铁道等,应当事先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和电信业务经营者,协商预留电信管线等事宜。

第四十七条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但是应当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向该建筑物的产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支付使用费。

第四十八条 建设地下、水底等隐蔽电信设施和高空电信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标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建设海底电信缆线,应当征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同意,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海底电信缆线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海图上标出。

第四十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或者迁移的,应当征得该电信设施产权人同意,由提出改动或者迁移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改动或者迁移所需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条 从事施工、生产、种植树木等活动,不得危及电信线路或者其他电信设施的安全或者妨碍线路畅通;可能危及电信安全时,应当事先通知有关电信业务经营者,并由从事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违反前款规定,损害电信线路或者其他电信设施或者妨碍线路畅通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予以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一条 从事电信线路建设,应当与已建的电信线路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难以避开或者必须穿越,或者需要使用已建电信管道的,应当与已建电信线路的产权人协商,并签订协议;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根据不同情况,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协调解决。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阻止或者妨碍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从事电信设施建设和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但是,国家规定禁止或者限制进入的区域除外。

第五十四条 国家对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

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目录,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制定并公布施行。

第五十五条 办理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的,应当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经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电信设备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申请及电信设备检测报告或者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审查完毕。经审查合格的,颁发进网许可证;经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第五十六条 电信设备生产企业必须保证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的质量稳定、可靠,不得降低产品质量和性能。

电信设备生产企业应当在其生产的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上粘贴进网许可标志。

第五十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他人电信网络等电信设施;(四)危害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扰乱电信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第六十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电信安全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

第六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网络的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当做到与国家安全和电信网络安全的需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第六十二条 在公共信息服务中,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电信网络中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条例第五十七条所列内容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第六十三条 使用电信网络传输信息的内容及其后果由电信用户负责。电信用户使用电信网络传输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信息的,必须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第六十四条 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可以调用各种电信设施,确保重要通信畅通。

第六十五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国际通信业务,必须通过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国际通信出入口局进行。

我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之间的通信,参照前款规定办理。第六十六条 电信用户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六十八条 有本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三)、(四)项所列行为之一,扰乱电信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伪造、冒用、转让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者编造在电信设备上标注的进网许可证编号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二)未通过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国际通信出入口进行国际通信的;(三)擅自使用、转让、出租电信资源或者改变电信资源用途的;(四)擅自中断网间互联互通或者接入服务的;(五)拒不履行普遍服务义务的。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一)在电信网间互联中违反规定加收费用的;

(二)遇有网间通信技术障碍,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的;

(三)擅自向他人提供电信用户使用电信网络所传输信息的内容的;(四)拒不按照规定缴纳电信资源使用费的。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进行不正当竞争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一)拒绝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提出的互联互通要求的;

(三)向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网间互联的服务质量低于本网及其子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拒绝免费为电信用户提供国内长途通信、国际通信、移动通信和信息服务等收费清单,或者电信用户对交纳本地电话费用有异议并提出要求时,拒绝为电信用户免费提供本地电话收费依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向电信用户赔礼道歉;拒不改正并赔礼道歉的,处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向电信用户赔礼道歉,赔偿电信用户损失;拒不改正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处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二)非法阻止或者妨碍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的;(三)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的。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获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后降低产品质量和性能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十八条 有本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所列禁止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应当通知企业登记机关。

第八十条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与经营电信业务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台湾地区的组织或者个人在内地投资与经营电信业务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第八十一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电信业务编辑

一、基础电信业务

(九)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

第(八)、(九)项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

二、增值电信业务(一)电子邮件;(二)语音信箱;

(三)在线信息库存储和检索;(四)电子数据交换;

(五)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六)增值传真;

(七)互联网接入服务;(八)互联网信息服务;(九)可视电话会议服务。

注:上述目录已失效。为适应电信业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以下简称《电信条例》)的规定,信息产业部对《电信条例》所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重新进行了调整,新目录于2003年4月1日起施行,上述《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不再适用。具体内容请查阅此文件:信息产业部关于重新调整《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的通告。

中国梦劳动美篇十

中国劳动精神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的劳动实践中形成的一种良好的习惯和精神状态,强调勤劳、诚实、勇敢、承担责任等品质。在我国,因为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劳动精神已经渗入到了人们的骨髓里,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一部分。下面,本文将从五个方面来阐述我对中国劳动精神心得体会。

第一,有爱就有动力。中国的劳动精神表现在对家庭、祖国、民族有一种无私的奉献精神。虽然它讲求的是无私的奉献、自我超越,但在中国,这种精神是常伴着爱的,它包含了一种美好的情感,以此来激发人们在工作中的动力。只有在内心里充满了爱与感情,我们才会愿意深入工作、成就事业。

第二,坚持不懈。中国的劳动精神与他国不同之处在于,它具有一种自持、自律、自强的特点。中国人千百年来的历练,在工作中也体现出了这样的品质。他们会坚持不懈地做一件事情,直到达到了它的成果。虽然他们也会遭遇失败,但不会因此沮丧或轻易放弃。在困难面前,他们会迎难而上,继续努力奋斗。

第三,互帮互助。中国劳动精神强调团队合作、互相帮助。在中国,人们都有“群众齐心,山移海”这样的信念。因为有共同的信仰和目标,人们在团队中会展现超乎想象的合作力。相互帮助、相互配合,就像一件完整的拼图,每一片都围绕着彼此,互相依存,合作完成宏伟的画面。

第四,敢于创新。中国的劳动精神注重实践与创新。中国人普遍不屈服于局面的困难或障碍,他们不仅凭借自己的勇气解决问题,更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发现了新的问题和挑战。在实践过程中,他们提出了许多新的想法、解决方案和工作方式,从而推动了很多产业的发展。

第五,承担责任。中国人的劳动精神包含了一种自主承担责任的品质。中国人在工作中总是能够正视问题,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和后果。他们明白,不争取实现改变,就意味着放弃成功的机会。因此,他们会主动承担起责任,努力达到自己的目标。

总之,中国劳动精神是一种特殊而深刻的文化意识形态,它体现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和社会制度。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文化底蕴的民族,中国劳动精神的发扬光大,为新时代的发展壮大提供了生动的力量和支持。我们应该提倡劳动好习惯,培养优秀的劳动精神,进而推动国家的繁荣昌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

中国梦劳动美篇十一

烈日炎炎下,一颗颗豆大的汗珠如同宝石般跌落在地上,显得格外醒目和璀璨,瞬间蒸发的热气,仿佛迷雾般神秘而美丽。这,就是劳动人民的汗水。

中国——一个承载着千千万万中华儿女实现梦想,创造奇迹的国家,是劳动,铸就了辉煌的历史。

五千年传承的劳动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普通劳动人民身上彰显的淋漓尽致。劳动是永恒的话题,热爱劳动更是每一个中华儿女放在内心的一股强大的动力。他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是永恒不变的,像一颗埋藏在心底的种子,随着时光的飞逝,发芽、长大、枝繁叶茂,最后结出硕大的果实散落大地,继续传承。

我们的城市,离不开平凡而伟大的环卫工人,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房间的时候,还在熟睡的我们,可曾想过环卫工人已在凌晨的大街上开始忙碌;当骄阳似火熊熊燃烧时,他们依然在烈日下清理环境。他们那平凡而坚强的身影,那一张张朴实的笑脸,让我看到了中国劳动人民的坚强和伟大。

当一座座高楼大厦平地而起的时候,我们可曾想到,是工程师们为我们绘制的美好家园,是建筑工人用他那粗糙而有力的双手创造了城市的繁荣。他们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早已湿透,他们那黑亮又结实的皮肤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明亮的汗珠挂满脸庞,是劳动,让他们的生活坚韧而有尊严。

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从小怀揣梦想,而我们的梦和中国梦息息相关,没有伟大的祖国,何来平凡而伟大的人民。作为一个公司的普通职员我们和所有一线的工人们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而不断地努力着。

随着销售黄金期的到来,公司的生产任务紧,工期短,领导下达了集体支援车间的命令,大家紧张又兴奋。铃~~~电话响了,接到命令,办公室所有人员立刻穿上工作服,带上防护手套,急匆匆的赶往车间。车间里轰轰隆隆的机器声,闷热的环境让大家有些喘不上气来,看着工人们已经湿透的衣服,急促的喘气声和那一张张微笑的脸庞形成鲜明的对比,这就是人们藏在心中勤劳的力量。大家各自分工,没有抱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和所有人一起紧张而有序的完成每一次任务,虽然累的已没有力气,汗水已无数次从额头划过,但繁忙的工作抵挡不住同志们劳动的热情,爽朗的笑声和机器的轰鸣声在车间上空演奏着一曲澎湃的乐章。这就是我们最平凡,最可爱的同事。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着美好的.生活,为社会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能量。

劳动美创造着中国梦,伟大的劳动者们用我们平凡而有力的双手为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增砖添瓦吧。

劳动最光荣!

中国梦劳动美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聘用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

现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20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20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20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20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_______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及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工资为___________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__________元/月。或者实行计件制,计件单价为_________.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双方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20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20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中国梦劳动美篇十三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是按照国家电信体制改革方案组建的特大型国有通信企业。中国电信作为中国主体电信企业和最大的基础网络运营商,拥有世界第一大固定电话网络,覆盖全国城乡、通达世界各地,成员单位包括遍布全国的31个省级企业,在全国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

注册资本1580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国内、国际各类固定电信网络设施,包括本地无线环路;基于电信网络的语音、数据、图像及多媒体通信与信息服务;进行国际电信业务对外结算,开拓海外通讯市场;经营与通讯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广告、出版、设备生产销售和进出口、设计施工等业务;并根据市场发展需要,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于2002年9月10日完成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四省(市)电信业务资产的重组改制工作,成立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并于当年11月14日、15日,分别在纽约和香港两地成功完成股票发行和上市交易;2003年12月和2004年6月,分别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收购了安徽等六省电信资产以及湖南等十省电信资产。收购完成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的服务地区达到20个省(区、市),中国电信已经进入健康发展的新阶段。

截至2007年3月末,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含所属控股公司)合同制员工39.5万。

网络基础设施

中国电信拥有以光缆为主、卫星和数字微波为辅的全方位、大容量、多手段、高速率、安全可靠的通信传输网、世界先进水平的电话交换网、完整统一的公用数据通信网络,以及覆盖全国的智能网、七号信令网、数字同步网和电信管理网等强大的业务支撑网络。

七、企业文化

企业使命:让客户尽情享受信息新生活

战略目标:做世界级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

核心价值观:全面创新 求真务实 以人为本 共创价值

经营理念:追求企业价值与客户价值共同成长

服务理念:用户至上 用心服务

企业行为准则:

恪守承诺,为客户提供卓越服务

诚信合作,在共创中寻求共赢

稳健经营,持续提升企业价值

精确管理,科学配置资源

关爱员工,让每块金子发光

回报社会,做有责任心的企业公民

九、旗下移动电话业务:小灵通、cdma手机、天翼189手机

“小灵通”无线市话(personal access system)简称pas,是一种新型的个人无线接入系统。它采用先进的微蜂窝技术,通过微蜂窝基站实现无线覆盖,将用户端(即无线市话手机)以无线的方式接入本地电话网,使传统意义上的固定电话不再固定在某个位置,可在无线网络覆盖范围内自由移动使用,随时随地接听、拨打本地和国内、国际电话。

语音清晰

由于系统采用32kadpcm编码方式,通话质量接近于普通固定电话。

发射功率级低

“小灵通”手机发射功率仅为10mw,长时间使用,没有不适感,不会对人体产生任何影响,是真正的绿色手机。

待机时间长

“小灵通”手机使用的电池为锂电池,待机时间可达500—800小时,连续通话时间可达8小时,在一般情况下可连续使用4—5天不用充电,也不需要第二块电池。

功能多

无线市话系统正式开通后,具备主叫号码显示、呼叫转移、呼叫等待、三方通话、电话录音等固定电话所具有的新功能,方便用户使用。

价格合理,精明都市人的新选择

无线市话的通话费与固定电话费用相同,单向收费。

无线市话“小灵通”是一种国际先进的个人通信技术

由国人徐福新于1996年发明

无线市话是技术进步的结晶,它的作者将无线接入技术创新地运用于传统的固定电话传输交换网络上,经济有效地利用现有固定网的富裕资源解决了个人通信中的移动问题。pas和ip技术相融合不仅能满足用户对各种通信业务发展的要求,还为现有的网络向未来通信网的发展与演变开创了道路。

无线市话是一种国际先进的个人通信技术,它采用的先进的微蜂窝技术,能提供大话务量、高密度的服务,具备动态信道分配,每平方公里可容纳2万多的用户;提供高质量的传输和通话音质,保密性能好,安全可靠。同时,无线市话业务处理能力强,系统完全建成后,不仅能提供固定电话所具有的所有功能(目前能提供来电显示和无应答转移呼叫功能),还可提供多种增值服务,如:高速数据上网,110报警和120急救系统定位功能,多媒体业务,短消息服务、c-mode服务等。

小灵通是一种新型的个人无线接入系统,它采用先进的微蜂窝技术,以无线方式接入本地电话网,是固定电话的有效补充与延伸;小灵通保密性能好,安全可靠,可在网络覆盖范围内自由携带使用,随时随地拨打和接听市话、手机、国内及国际长途电话;小灵通实行单向收费,资费标准与固定电话基本一致,具有经济实惠、绿色健康、精巧时尚等诸多特点。

小灵通采用全数字无线技术,保密性强,无法盗打;采用32k语音编码,可支持语音和数据业务,语音清晰,可以和有线电话媲美,将来还可以支持高速数据传输业务;手机轻巧、时髦、功能强大,可以支持数据通讯;它采用微蜂窝技术,将用户端(即无线市话手机)以无线的方式接入本地电话网,使传统意义上的固定电话不再固定在某个位置,可在无线网络覆盖范围内自由移动使用,随时随地接听、拨打本地和国内、国际电话。最大的特点是话费经济、使用灵活。

小灵通的特性如下:

(1)移动通话:号码是7或8位数字(与市话号码保持一致),用户在网络覆盖范围内,可以随时随地接听来电,拨打市话、手机、国内、国际长途电话。

(2)经济实惠:实行单向收费,接听电话免费,采用与固定电话基本一致的资费标准,市话首次3分钟0.20元,以后每分钟0.10元,国内长途每6秒0.07元,国内ip电话每分钟0.30元,点对点发短信每条0.08元,让用户以固定电话的价格享受到移动电话的服务。

(3)绿色健康:发射功率只有10毫瓦,对人体没有伤害,被誉为新一代“绿色健康手机”。用户可以放心使用,不必为电磁辐射担心。

(4)音质清晰:采用32kadpcm语音编码,与固定电话编码方式相同,小灵通在网络覆盖范围内通话质量可以与固定电话媲美。

(5)功能完备:除具备现有固定电话基本的通话功能外,还可以提供多种功能与服务,如来电显示、短信息、呼叫转移、中高速上网等。

2009年2月3日消息,在我国3g牌照正式发放后,主管部门也给三家电信运营商分配

了3g频段,并于近日明确要求,所有1900-1920mhz频段无线接入系统应在2011年底前完成清频退网工作,以确保不对td-scdma系统产生有害干扰。这意味着,现有小灵通所占用的1900-1920mhz这一频段将正式让路于国产3g技术td-scdma的发展。此前,由于我国3g牌照一直没有发放,这一3g频段被中国电信和原中国网通用于发展了小灵通业务,目前尚拥有近7000万用户。

本次,主管部门将把现有小灵通所占用的频段资源无条件收回,并明确要求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采取措施,确保这一频段的小灵通等无线接入方式不对我国3g标准td-scdma的网络信号等产生有害干扰,并制定相关的退网方案,根据政府部门要求,这一退网工作必须在2011年底前完成。

中国电信“天翼”手机

cdma网手机

(1)可使用天翼手机号在各地用电信笔记本电脑上网。

(2)聊天号码默认为手机号,方便易记。

(3)使用手机号为邮箱帐号,记邮箱,再也不麻烦。

(4)宽带可漫游。(目前已全国放号)

该企业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2006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名列第九,2007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名列第九。该企业在2007《财富》全球最大五百家公司排名中名列第二百七十五。

2009年2月3日消息,在我国3g[1][2]牌照正式发放后,主管部门也给三家电信运营商分配了3g频段,并于近日明确要求,所有1900-1920mhz频段无线接入系统应在2011年底前完成清频退网工作,以确保不对td-scdma系统产生有害干扰。这意味着,现有小灵通所占用的1900-1920mhz这一频段将正式让路于国产3g技术td-scdma的发展。此前,由于我国3g牌照一直没有发放,这一3g频段被中国电信和原中国网通用于发展了小灵通业务,目前尚拥有近7000万用户。

本次,主管部门将把现有小灵通所占用的频段资源无条件收回,并明确要求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采取措施,确保这一频段的小灵通等无线接入方式不对我国3g标准td-scdma的网络信号等产生有害干扰,并制定相关的退网方案,根据政府部门要求,这一退网工作必须在2011年底前完成。这次退网或许像传呼机一样,小灵通也只是昙花一现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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