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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一
(一)狠抓主业,提高辖区“四实”信息采集质量。
(二)规范合同办理流程,提高租赁业务水平。
通过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的业务指导,要求房东必须亲自到场、安排专人在后台进行合同审批以及减少特殊修改操作的使用频率等多种方式,进一步严格把关,禁止他人代办,确保合同录入的真实性及准确性。12月21日,区租赁局对我所租赁合同办理情况进行检查,我所共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2273份,有效合同面积约为xx。2万m2,共征收私房税约509万元,合同特殊修改使用频率仅为0。02%,达到区租赁局要求的各项工作标准。
(三)积极协助职能部门,提升房屋综合管理工作水平。
(四)强化教育培训,推动队伍管理建设。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二
上半年,青岛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围绕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和承担的市办实事、市委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等,提早谋划、努力创新、真抓实干,各项目标任务进展顺利。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1.建立起比较科学的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提标机制。一是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从4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620元、420元,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10440元,较上年度分别提高了3.3%、20%、19.2%。二是完善青岛市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青岛市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降低了救助门槛、救助范围覆盖到全体市民和在青务工、上学的非青岛市户籍人员。三是完善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起草了新的《青岛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2.规范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与10个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出台了《青岛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上半年,核对低保新申请对象4091人,检出不符合条件对象578人,检出率9.6%;复核低保对象14953户26127人,检出不符合条件对象1322户,3429人,检出率8.8%。
3.大救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出台了《关于做好大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出一条“绿色通道”,大救助工作进一步夯实。
4.减灾备灾机构和储备仓库建设取得新进展。201x年底,我市在即墨蓝村镇建成了7000平方米的市级救灾物资贮备仓库,目前已进入设备采购、人员编制配备和运行经费争取阶段,下半年可确保救灾仓库投入使用。
(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系统推进。
1.出台总体改革意见。经市政府授权,于4月初以市政府授权件形式出台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就深化登记管理、发展环境、监管体制和保障机制改革等进行了明确。
2.制订了《青岛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扩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减少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放宽准入条件。
3.制订了《建立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就建立社会组织监管办法、监管体系进行规范。
4.起草了《青岛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就建立政府职能转移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以及社会组织资质条件、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和社会组织名录编制程序、动态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鼓励社会组织通过公平竞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5.制定了我市脱钩方案、开展脱钩试点,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6.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模式,抓好相关行业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开展“组织建设年”活动,做好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工作。
(三)社会事务工作规范有序。
1.编制殡葬规划。从基本满足本区域安葬需求出发,以“节地、生态、文明、惠民”为原则,以室内骨灰存放和公益性设施为方向,编制《青岛市十三五殡葬设施发展规划》。同时,加快推进殡葬地方立法工作,起草了《青岛市殡葬管理办法》,力争年内以政府令形式发布。圆满完成春节、清明节殡葬服务场所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据统计,清明节共接待祭扫群众61.99万人次、祭祀车辆8.4万辆;顺利实施201x年春季海葬工作,有778名逝者回归自然;上半年,全市共免费办理遗体火化29242具,为丧属节省经费近3582万元。
2.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上半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30869对,离婚登记约9815对,补证9131件,出具婚姻登记证明85682件,总婚姻登记工作量为135497件,登记合格率为100%;起草了《青岛市市民跨区域婚姻登记方案》。受理收养申请179件,公告52件,办理完成128件。
3.加大流浪乞讨救助力度。上半年共救助各类受助人员6772人次,有力维护了受助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
1.建设30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建设及奖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建设的具体任务、标准以及工作要求。
2.拟定了《201x年—20xx年青岛市养老设施布局规划》,目前即将进入专家评审阶段。计划到20xx年全市养老服务床位总数达到9.7万张,千名老人床位数达到50张以上。
3.下发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大力发展临终关怀事业的意见的通知》。这是全国发展临终关怀事业方面的第一个政策性文件,不仅具有现实意义还具有示范意义。
(五)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为建立完善市(区)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和工作机制,为社区减负增效,改革社会管理体制,起草了《青岛市级部门进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实施细则》,近期将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完成了青岛市第十一届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协调解决了换届选举遗留难点问题和群众上访问题,举办了全市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示范培训班。
组织开展了社会工作主题研讨会、宣讲团巡讲、社会工作成果展示等系列活动。起草了我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初稿,编制了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联合团市委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举办了全市社会工作知识培训班,全市培训人员达2250人次。组织了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
(六)优抚安置、双拥工作保障得力。
1.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为约5万余名优抚对象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平均提标幅度15%,“三属”抚恤补助实现了城乡一体标准发放。节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走访优抚对象3000余户,赠送慰问金和慰问品总价值850余万元。为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资金共计1622万元,起草了《青岛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法(修订稿)》,进一步扩大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比例和补助上限,更好的保障优抚对象的医疗需求。
2.退役士兵工作安置工作顺利开展。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4140人;举办201x年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上百家企业为退役士兵提供工作岗位;与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x年城镇退役士兵“双考”安置工作的通知》,6月28日组织全市363名城镇退役士兵参加理论了考试。
3.部署开展“青岛市军休工作星级服务建设年”活动。从抓好队伍建设、安全隐患设施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军休干部的休养环境。接收安置第六批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523名。
4.完成省双拥工作检查组对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的检查考评。召开了动员大会,对全市创城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制发了《青岛市迎接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检查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制作双拥工作汇报片和双拥画册,编印双拥工作文件汇编,收集整理编卷市级迎检档案材料;对各区(市)和相关迎检单位迎检准备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督促迅速整改;营造创城迎检氛围。6月30日-7月3日,省双拥工作检查组对我市进行了检查考评。
(七)老龄工作扎实开展。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老龄工作调查研究创新年活动;开展了“”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完成情况和“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编制调研;扎实推进老年维权工作,市老年维权中心、老年维权岗、老年维权俱乐部、老年维权调解中心及老年维权调解中心(西部)为老年人提供了法律帮助;继续与青岛日报联合开展“爱心陪伴空巢老人”公益活动,已建立“爱心陪伴空巢老人”志愿服务基地24个,志愿者团队80余个,近万名志愿者为近3000名空巢老人提供陪伴。特别是市老龄办、市广播电视台根据市民建议,自6月1日起,利用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空中老年大学”,目前已有百余名老年人登记注册为学员。
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1.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不够,市场运作机制尚未形成。目前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主要形式是政府购买或提供公益性服务,市场运作机制尚未真正形成,缺乏有资质、有诚信、有品牌的为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准入机制尚未建立完善。
2.养老服务队伍人才少,专业化程度不高,总量不足与结构性矛盾并存。一方面培训人员流失率大,另一方面人们不愿意从事这个行业,这是目前非常大的制约因素。建立养老行业人才的培养、评价和使用激励机制十分紧迫。
3.社会工作推动力度不平衡。市内三区发展相对较快,部分区市无机构无专人负责,政策落实、工作推动缺乏机制和人员保障。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培养缺乏系统性,作用发挥不够全面。
4.招商引资工作困难较多。一直没有签订投资协议,与区市缺乏信息互联,不掌握、不熟悉区市土地、税收等政策情况,意向企业落地存在困难。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社会救助工作。一是贯彻实施《青岛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全面开展核对工作,确保社会救助更加公平公正。二是完善大救助工作机制,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同时继续推进大救助平台建设,实现救助信息共享,形成救助合力。三是出台《青岛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
2.养老服务工作。一是全面贯彻《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二是出台《青岛市养老设施布局规划》。三是加快制订出台《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意见》,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四是推进养老设施扩量提质。全年新增养老床位6000张,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50%的农村社区,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7张。同时对全市1000名90岁以上高龄失能老年人及其亲属提供助浴助洁服务和居家护理技能培训,对全市1000名困难中风老人提供居家康复护理援助。年内建成30个示范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3.专项社会事务工作。一是在全市试点开展放开户籍地婚姻登记工作,同步推进婚姻登记本地化信息平台建设,努力为居民群众登记提供新的服务形式。二是加快制定出台《殡葬设施发展规划》。三是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要求,积极探讨研究新型城镇的行政区划设置工作;研究探索青岛市二维码地图数据建设,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补查工作;探索通过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推动流浪救助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一是推进城市社区减负增效专项治理。出台并贯彻实施《青岛市级部门进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实施细则》。二是抓好村、居委会基层组织建设。做好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后期工作,抓好新当选“两委”班子成员业务培训,指导建立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等组织,完善村(居)“两委”和村(居)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与协调机制。三是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创新。积极推进“阳光村务”建设,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四是抓好城市社区服务设施管理和使用,出台《青岛市社区服务设施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发挥社区服务设施综合平台的功能和作用。五是出台《青岛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5.优抚安置工作。一是提高优抚服务保障能力。继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确保“八一”前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修订《青岛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抓好农村优抚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制定《青岛市重点优抚对象住房救助暂行办法》;研究制定青岛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管理服务标准和保护办法。二是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举措,出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继续推行“阳光安置”,严格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加大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力度。实现培训政策知晓率100%、报名人员的培训率100%、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加快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落实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发放任务。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三
20__年上半年民政办在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发挥基层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上为政府排忧,下为百姓解难,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惠民政策,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进千家万户,为促进我镇社会稳定、人心安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农村低保:根据《霍山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年初对我镇20__年度农村低保家庭进行重新评议审核,并重点保障已丧失劳动能力的孤寡老人、孤儿及重病重残家庭,通过村级评议,最终评出农村低保对象498户1265人。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一卡式"发放,1-6月份共发放农村低保金355718元。
2、五保供养:一是加大我镇第一、第二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上半年二院共投入维修资金25000余元,完善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生活设施,确保入住老人的身心健康;二是加强基层五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五保工作网络,努力使分散供养五保老人的生活有人管、有人问,20__年初,我镇对331户五保老户进行了重新审核,并建立了五保户个人档案,按时发放五保户供养资金,上半年共发放五保户供养资金198600元。
3、城乡医疗救助:20__年民政部门为农村五保户代缴参合资金9930元,农村优抚对象代缴参合资金7800元,同时坚持医前、医中与医后救助相结合。1-6月份,共救助大病患者5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3170元。并对农村五保户实行零起付,全额救助。
4、优抚工作:20__年1-6月共发放各类优抚定补资金423327元,积极落实"双拥"政策,城乡义务兵实行统一优待,20__年上报优抚对象54名,优抚金将在"八一"建军节前统一打卡发放。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1、农村低保: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为目标,确保农村特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退,程序公正、公平、公开,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的.现像发生,确保低保资金用在最需保障的弱势群体中。
2、五保供养:加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的贯彻落实力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结合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基础建设,改善五保户老人的居住条件。
3、殡改工作:坚定不移地坚持殡改方针,创新殡改工作管理模式,确保殡改工作管理模式,确保殡改工作走上正轨。
4、"双拥"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国防意识,深入开展"关爱功臣""两节"慰问走访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民团结。切实帮助老复员军人、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解决生活难、住房难、看病难的问题。贯彻落实各项"双拥"工作,为我县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县作出贡献。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四
1、圆满完成雪中送炭工程。为健全和完善对失地农民、因病返贫、重度残疾等特困、特殊群体常态的帮扶机制和灵活的解困机制,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并下发《区困难家庭生活救助暂行办法》和《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对民政重点救助对象和特殊困难家庭给予适当生活救助,在常态救助上扩大面积,在临时救助上提高标准,实现常态救助人文化,临时救助规范化。“雪中送炭”工程于6月1日起实施,端午节共救助重点救助对象3015户,每户300元,计万元,低保边缘户3500户,每户200元,计70万元,合计救助万元。
2、养老助老工程有序开展。结合市18140工程,20xx年,在3个街道24个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草拟了《区居家养老试点实施方案》,调研考察了庐阳德泽养老、社家养老、琥珀街道民生服务社和包河区2460信息平台,召开了居家养老信息平台论证会。大力支持“太阳湾老年公寓”等社会福利机构养老事业发展,积极主动与太阳湾老年公寓对接,老年湾公寓于5月顺利开工。
3、小区管理服务工程配合良好。配合住建局搞好项目工程,按时完成分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强化对物业公司的监管,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的新模式。
二、和谐社区建设增添新举措
1、打造“老少活动家园”。今年,为了满足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与学习需求,在26个社区打造“老少活动家园”,旨在为社区适龄儿童、流动儿童提供课外学习活动场所,为老年人提供文体康乐活动场所,为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提供学习培训活动场所,为社区其他居民提供文化生活活动场所。通过“老少活动家园”建设,将各社区原有的“亲子家园”、“四点半课堂”、“老年学校”、“图书阅览室”等服务场所的设施、人员进行有效整合,统一管理。市、区将配套一定经费进行项目补助。
2、继续开展标准化示范社区创建。继续开展标准化示范社区创建活动,3月份,20xx年度8个标准化示范社区创建单位通过市民政局的验收,5月,嘉和苑社区和安农社区确定为20xx年市级标准化示范社区创建单位,分别从组织队伍、规章制度和阵地设施“三大模块”开始进行建设工作。同时按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在两年内打造15个市级标准化示范社区、40个区级标准化社区。
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迈开新步伐
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上半年,全区社会组织已发展到11家,其中社团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61家。截至今年6月,经我区核准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共380家,其中社会团体2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18家,社区社会组织242家,涵盖文化、卫生、体育、综治、教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在做好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或注销登记等常规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做好省民政厅交办的社会组织评估试点工作。在西园和五里墩街道开展社区社会组织试点,探索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新模式。老年协会、老年体协等社会组织主动作为,积极工作,较好发挥了协会为民服务、桥梁纽带和组织协调的作用。
四、社会福利和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1、医疗救助及时有力。截止目前,省市下拨资金280万元,区财政实际配套万元,1-6月共救助468人次(城市347人次,农村121人次)计万元(城市万元,农村万元)。我区六十年代精简下放职工的标准,由原来的209元/月上调到309元/月,分散和集中供养供养五保标准由原来的6240元/年上调到6960元/年,位于全省第一,1-6月共发放农村分散五保资金万元,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万元。
2、完善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及时成立减灾工作委员会,大力开展“”国家减灾日全民减灾宣传普及教育,提高居民减灾意识,8个社区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五、双拥优抚工作实现新突破
积极推行“以自谋职业为主,多形式安置为辅”的安置政策。认真做好20xx年冬季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累计接收冬季退伍士兵211人,需要安置的共计193人。发放“两参”人员补助金万元、伤残军人伤残金万元,定恤定补金12万元,免费发放400余张优抚对象明白卡,让优抚对象了解掌握优抚政策和优待抚恤标准,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335名随军家属发放随军家属未就业补贴万元。共390名义务兵家属将按照每人7486元的标准领取优待金,为46名现役军人发放立功奖励金7万元,向市民政局争取资金200万元用于发放病故军人一次性抚恤金。全区85家驻区单位被评为“20xx年度市双拥合格单位”。为我市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做出了积极贡献。
六、民政社会事务管理呈现新态势
1、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婚姻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提高登记员业务能力,提高办理效率,增强社会服务功能,1—6月共办理结婚登记3871对,离婚763对,补办证件345对,出具未婚证明6921件,出具婚姻状况742对,登记合格率达100%。婚姻登记处获市民政系统首批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并积极开展全国婚姻登记3a等级管理创建工作。
2、规范公墓管理。为确保清明节祭扫工作平安、文明、有序、和谐,制定了《区20xx年清明节安全祭祀工作方案》,建立了应急值守制度,实地察看各墓地及周边的消防安全设施、易引发火灾部位,检查各类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齐全、完好有效,确保了清明祭祀工作的安全、稳定和圆满。完成对南岗鸡鸣山公墓检查和整改督促工作。
3、行政区域界定工作。对经开区和政务区范围内的社区社会事务进行调查摸底,重点对包河区、经开区与我区区域调整和移交事宜进行调研和征求意见,并上报市局。
4、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贴民政实际,扎实开展“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把服务对象当亲人”、“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等实践活动。注重实际、彰显特色,效果突出,在为民服务上下功夫,在为民解困上求实效。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过硬的民政干部队伍。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五
今年以来,我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经过努力,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各项业务协调发展,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做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1、实施阳光操作,全面清查城乡低保
一是按时发放城乡低保救助资金。今年1-6月份城市低保累计保障43072户、79612人、2221.35万元,月人均补差达279.06元。农村低保累计保障10536户、24744人、352.81万元,月人均补差达142.84元。累计发放五保资金17.67万元。在动态调整下1-6月新增城市低保对象81户、126人、增加保障金额3.8万元,提高了保障标准914户、1327人、增加保障金额5.38万元;对因家庭生活得到改善而降低保障标准74户、68人、减少保障金额0.74万元,取消城市低保对象320户、553人、减少保障金额14.15万元;新增农村低保对象 237户、615人、增加保障金额 7.14万元 ,取消农村低保对象23户、47人,减少保障金额 0.55万元,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二是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改。6月6日,召开了全区城乡低保清理整改工作动员会,区政府副区长贺水源同志安排部署了低保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将历时三个月,要求各乡、街道、村、社区要通过此项大宣传、大走访、大清查、大整改活动,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就退尽退。三是加大监督力度。我们在区社会救助局、乡(街道)、村(社区)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信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处理。四是开展年检清查。3月1日至至5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年检年审工作,此次年检工作以乡、街自查为主,区救助局抽查和对个别街道进行集中核查的方式进行。五是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行宣传。5月9日至6月9日我局开展了以法治救助惠民生为主题的《办法》宣传活动。利用报刊网络进行宣传,在石鼓党政网、石鼓手机报、石鼓江山报和石鼓民政刊登社会救助政策,发表专题文章,在演武社区设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咨询台,展示政策宣传海报,面向群众解释申请社会救助的条件和程序,免费发放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小册 453本。
2、精准认定城市三无对象
依据城市三无对象认定标准,我局于3月29日至4月10日开展对我区所辖六个街道在册的三无对象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走访调查对符合三无条件的`对象71人继续按三无待遇进行保障(其中集中供养4人),对不符合三无条件的53人转入城市低保救助。
3、进一步规范农村敬老院管理
指导乡敬老院制定了岗位职责、财务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敬老院成立了院务管理委员会和院民管理委员会,民主理财,民主管院。6月5日区政府督查室与我局对乡敬老院进行了夏季安全管理检查,对检查情况在全区进行了通报,要求乡敬老院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4、实施新型的医疗救助制度
我局在以五位一体综合救助为原则的基础上,采取对城乡患重病人员住院、门诊和城乡特殊人群参保参合的方式实施医疗救助。一是资助城乡低保人员参保参合。今年资助城区特殊人群11522人参保,资助金额69.13万元,资助农村特殊人群3567人参合,资助金额21.4万元。二是对城乡患有重病的人员实施住院和临时医疗救助、门诊医疗救助194户,保障人数290人次,发放保障金额40.8万元。三是对我区重病、残人员共计2657人办理了补充医疗保险,保险金额21.3万元。四是发放医疗门诊救助证1155个。五是建立医疗救助服务平台,整合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结算系统与医疗救助系统,实行结算一站式服务。六是对我区患艾滋病人员实施住院医疗救助,建立一人一档制。
上半年,虽然我区民政工作开局比较平稳,做了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上半年主要精力放在村两委换届上,社区建设工作进展缓慢。二是城乡社会救助局力量不足,特别是大清查、大走访活动,需要对全区上万户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上户,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三是用于民政救助对象的资金紧张,各类特殊群体突出,如艾滋病患者、临时受灾户都需要进行救助,但对这部分群体的救助经费严重不足。四是殡改执法难度较大,各职能部门合力不够强。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局在下步工作中一定要认真加以研究,逐步得以解决。
1、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继续进行《社会救助办法》宣传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好清查整改活动,在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自查自纠阶段基础上扎实抓好整改规范和检查验收阶段的工作。严格落实制度规定,抓好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
2、提高救灾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重点抓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落实,救灾款物及时发放到位。抓好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争取圆满通过市里验收。
3、加强当选村干部的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民主法制教育,提高村干部素质,增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意识,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的。继续协调有关部门,着力解决城市社区办公用房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协同组织部、住建局等部门一起指导各社区开展好家门口服务工程工作。完善村(居)民自治,深化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
4、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年内召开慈善会成立大会。
5、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完善制度,争取区财政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同时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开发社工服务项目。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六
(七)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深入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规范蒙古语地名。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宣传弘扬优秀地名文化。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继续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认真排查处置边界隐患纠纷,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地名志编纂工作已近定稿阶段。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七
2020年下半年,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市局重点工作目标,以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为动力,以“服务弱势群体、打造强势民政”为工作思路,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全面推动“三社联动”工作开展,做好社会组织孵化、社区项目审核和指导工作;
2、完成39家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达500平方米建设任务;
3、全力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和第三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任务;
5、不折不扣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搞好涉军信访维稳和矛盾化解;广泛宣传新的安置政策,大力倡导和推进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创新思路、夯实措施、规范办事、强化服务,全力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发展,为建设“品质之城、幸福之区”做出贡献。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八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县民政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按照我局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救助方面工作
1、安排春夏荒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今年上半年,由于我县旱情严重,群众缺粮问题较为突出,为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我局拨出春夏荒救济款49万元购买粮食发放到各镇,救济灾民。同时,安排救灾专项资金19万元到各镇,用于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此外,对200多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济款近6万元。还安排35万元购买衣被等物资发放给缺衣少被的灾民。
2、做好农村五保户调查核实工作。今年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全县11个镇,对农村五保户情况进行认真的调查,在经过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确定我县农村五保户1150户1245人。每月发放五保户供养金20万元,并保证每位五保户死亡丧葬费800元及时拨付。
3、抓好特困灾民因灾倒房恢复重建。今年上半年我局投入近94万元,为83户农村特困灾民因灾倒房进行恢复得建,共计2110m2(其中县建设局为45户提供每户5000元的建房资金)。
4、认真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城镇低保工作都是按往年的做法进行,今年上半年,我们组织人员深入全县各镇、各有关单位,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名单在各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评议、监督,最后确定3324户8198人为城镇低保对象,确定5203户16630人为我县农村低保对象。今年上半年发放城镇低保金1455万元,农村低保金1042万元。
5、认真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严格按照《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乐东黎族自治县城镇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今年上半年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24万元。
(二)优抚安置方面工作
1、依法落实优抚政策。目前我县享受抚恤补助的各类对象1679人,我局按月足额发放抚恤事业费,上半年已发放1—4月各类人员优抚补助款166万元。
2、开展双拥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县的双拥工作主要是:一是各级党委、政府以多种形式开展春节拥军慰问活动,共投入慰问资金25万多元,同时为边防、武警、消防部队解决水、电困难问题。
(三)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工作
1、切实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第五届村委会任期届满,今年将进行换届选举为了做好第六届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我局根据我县的实际,制定了《乐东黎族自治县第六届村委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候选人条件及步骤、时间安排都作了明确规定,为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提供依据。
2、切实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对全县34个社会团体进行年检,规范了社团的活动;加强对3个民办非企业的.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保障了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
(四)社会福利体系工作
1、落实“霞光计划”。在完善县城老人活动中心设施的基础上,完成县中心敬老院的项目上报、选址等工作,力争在今年下半年完成县中心敬老院的建设。
2、实施“健康快车”。今年上半年,在完成全县家庭困难白内障患者初检、复检合格的基础上,确定100多名白内障患者到三亚接受手术治疗,效果十分理想。
3、发展社会福利彩票事业。今年上半年完成福利彩票销售40万元。
(五)公共事务管理体系工作
1、贯彻《婚姻登记条例》。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登记,登记合格率达100%。今年上半年结婚登记3200对,离婚登记6对,结婚登记比去年同期大幅度提高。
2、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在“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下,上半年对8名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了救助,发放救助款800元。
3、加强对民政事业费的管理,积极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对各类民政事业费发放的监督检查。
4、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班子成员除了按规定时间接访外,还经常带领业务骨干下访,了解群众的疾苦,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上半年共为50多位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并对200多名困难民政对象发放临时救济款近6万元,群众较为满意。
上半年我们的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2、由于地财紧张,有些资金不落实,如低保金县配套部分没有落实,优抚经费县级负担部分也没有落实,造成工作压力大;3、扶持农村退伍兵发展生产,解决退伍兵存在的实际困难力度不够;4、双拥工作经费不落实,部队驻地附近的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影响共建成果;5、彩票市场竞争激烈,销售成绩不够理想等。
1、切实做好汛期查灾、核灾、报灾工作。
2、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工作。
3、做好冬令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
4、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
5、做好全年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的审批、统计和发放工作。
6、做好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和五保户供养金发放的跟踪调查。
7、搞好“八一”、春节慰问活动;做好争创双拥模范县工作,争取我县今年评上省级双拥模范县。
8、落实城市设标经费,完成我县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工作。
9、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服务意识。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九
(一)社会救助工作。一是逐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我市2020年城市低保标准由2020年的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36元,农村低保标准由2020年的每人每年3612元提高到3936元。截止目前,全市共有低保户5349户10626人(其中城市低保1816户2815人,农村低保3533户7811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924.1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金817.89万元,农村低保金1106.29万元)。二是全面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将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3902人(次)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2020年我市特困供养标准由2020年的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954元,共计发放供养资金358.12万元。三是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强化对象衔接,实现数据共享,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对象重合率达89%;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采取增发20%-30%低保金等多项措施提高救助水平。四是继续完善和推进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民政对象参合参保7808人、99.21万元。开展医疗精准扶贫“一站式”结算工作,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52.13万元、医疗救助2757人(次)。五是继续加强改进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采取审批权下放,将救助金额1000元以下的,由乡镇(办事处)审批发放。建立“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对遭遇急难型困难的家庭(个人),经乡镇(办事处)上报后,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审批。同时结合精准扶贫政策,及时对各乡镇(办事处)临时救助工作进行经常性指导。截止目前,全市累计临时救助222户(次)64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49.58万元。并按要求对已搬迁的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中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未纳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救助金,共计发放659.23万元。六是抓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救助,救助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该救助的不漏,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共投入救助资金49万余元,出动救助巡查车辆210余次,劝导街头流浪乞讨人员302人次(其中医疗救治12人、护送返乡39人、资助返乡63人)。七是继续做好其他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孤儿实施救助,做到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程序、救助金额明确规范。现全市共有孤弃儿童74人(其中机构集中养育7人,社会散居67人),总计发放孤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32.07万元。
(二)救灾救济工作。一是抓好全市救灾物资储备和装备体系建设。建立适应我市需求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丰富储备品种,储备救济粮、棉被、毛毯、棉衣、棉夹克、棉鞋、军大衣、单裤、毛衣、帐篷、折叠床等多类救灾物资。二是抓好基层减灾能力建设。通过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和“四下乡”科普宣传,形成以集中宣传为引导、日常宣传教育为重点的常态化减灾宣传机制。三是修订本局救灾应急预案,真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四是认真做好2020-2020年度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共分配下拨冬春生活救助资金224.76万元、应急救灾资金10万元;发放冬春救济粮75.72吨、救灾棉被844床、棉衣750件、棉鞋400双;发放临时救灾救济金9000元。五是有序开展农房灾害保险工作。率先在全州实行鼓励农户自愿参保的对等奖补政策。现全市共有36户住房损毁的农户获得保险公司赔偿,已兑付理赔资金24.07万元。六是如期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完成去年因灾倒房需恢复重建32户,下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71.2万元。
(三)优抚安置工作。一是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共安置去年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退役士兵17人,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和自谋职业补助经费共计155.75万元。二是做好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工作。共组织110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技能培训。三是继续做好各类优抚优恤金发放工作。1-6月,共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713.67万元;发放134名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3.53万元;发放6名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0.8万元。四是积极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共投入24.63万元组织全市899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免费体检;投入23.4万元解决17名重点优抚对象和复退军人“住房难”问题;投入60万元为3032名复退军人办理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卡。五是扎实开展双拥工作。春节期间,共慰问优抚对象2412名,发放慰问金119.9万元;慰问义务兵家属、三属、军休干部786名,发放慰问金40.3万元;慰问驻匀部队13个,发放慰问物资23.07万元。并投入0.65万元为武警xx市中队购买空调,切实解决官兵取暖问题。
(四)老龄工作。一是开展春节慰问活动。共慰问全市社会养老福利机构7家、农村敬老院2所,发放慰问物资7.8万元,惠及老年人324人;慰问百岁老人8名、90岁以上高龄老人389名,发放慰问金26.2万元。二是发放高龄津贴。现全市共有7281名80岁以上老年人领取高龄津贴,共计发放高龄津贴110.91万元。三是发放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1-6月共发放全市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13.6万元,惠及人数达2319人次。四是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建设。现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86857人,占总人口17.5%(其中60至69岁以上老年人口46889人;70至79岁以上老年人口29196人;80至99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9771人;90至99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987人;10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14人)。社会养老福利机构7家、床位895张;农村敬老院2所、床位110张;农村幸福院46所、床位245张。目前已完成归兰中心敬老院项目建设;平浪中心敬老院、小围寨养老服务中心、沙包堡养老服务中心3个项目正在抓紧建设中;市级老年托养中心项目也正在筹建中。
(五)基政工作。一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圆满完成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在全市10个乡镇(办事处)109个村、33个居委会建立社区服务站,全面实施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一站式服务,推进“12345”民生热线、电子公务办理、网格管理等政府公共服务进社区。且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及证书发放工作。二是区划地名工作有序推进。第一,有序推进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现已按时完成地名普查第三阶段工作任务。第二,规范我市道路命名(更名)工作,已按州委要求对我市新修建及不规范的32条道路进行命名(更名)。并采用置换经营权的方式对新命名、更名的城市街、路、巷增设地名标志牌,共增设地志标牌764块。现全市城区和乡镇街、路、巷共设有地名标志牌1006块,设标率达100%。第三,已按市委要求对我市部分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进行调整,目前调整方案已上报市政府通过,待报州政府审批。第四,分别与贵定、平塘、独山、三都等接边县签订创建平安边界建设协议书,确保接边地区社会稳定。三是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依法规范。第一,认真做好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现全市149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3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3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49个),全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和年检。第二,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出台《xx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现已脱钩4家,正组织实施5家。第三,积极安排部署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
(六)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一是及时配备和完善婚姻登记大厅功能,结婚、离婚登记实行分开办理,有效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截止目前,全市共办理婚姻登记2411对(其中结婚登记1429对,离婚登记686对;补发结婚证252对,补发离婚证44对),登记合格率达100%。二是投入资金3万元对我市1980年以来婚姻登记档案进行补录,现已补录婚姻登记档案近7万条。
(七)殡葬管理工作。一是积极推进殡改进程。截止6月13日,全市共火化遗体675例,火化率比2020年上升了4%。在殡仪馆集中治丧406例、骨灰进入绿茵湖公墓集中安葬559例、生态葬(树葬)4例,城区死亡人员入墓率达95%。二是全面落实惠民殡葬。上半年,共为全市特殊困难群众、低保户、三无人员减免或优惠基本丧葬服务费14.26万元;殡葬生态葬奖励2万元;政府指令性减免、无名尸、事故尸75.15万元;墓穴优惠减免4.35万元,总计达95.76万元。三是加大文明治丧宣传力度。在春节、清明节期间,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广播电台、宣传车、宣传栏、宣传单、拉横幅、刷标语等方式宣传,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四是对2003年制定出台《xx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予以修改完善。在去年市人大、政协组成的专题调研组深入调研且多次协商讨论基础上,代拟《xx市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xx市殡葬管理办法》、《xx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方案》,经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后,已于今年5月12日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目前,该三份代拟文件已提交市法制办审查,待审查结束并报请市委、市人大通过后,我市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将正式实施。
(八)从严治党工作。按照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落实好民政系统党组织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完备长效机制。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构建从严治党建设机制。制定干部工作职责和考核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严肃考勤纪律,完善考核办法。二是强化工作作风,着力深化从严治党。以开展“干部作风大排查、大整顿、大问责”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党员干部作风自查自纠、单位集体提醒约谈,强化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三是强化权力约束,着力规范从严治党。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以党风廉政为主要内容的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上半年,局党组就殡葬管理所领导班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2次提醒约谈。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十
1、双拥优抚工作。目前,各类优抚对象总数达581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达73人,新增优抚对象18人。上半年发放优抚资金达423万余元;实施优抚对象医疗救助61人次,救助资金达9.3万余元;实施优抚对象特困救助45人次,救助资金达5.8万余元,慰问“两参”对象886人,发放慰问金达88.6万元,为“两参”对象安排就业岗位92人。
2、安置工作。今年上半年,重点解决了遗留72名应安置未落实退役士兵二次选岗安置问题,在局领导的大力协调下,争取到市局安置计划90余个,为72名退役士兵按照年度排名进行了选岗安置,通过选岗选择二次安置的22人,申请办理自谋职业的15人,放弃选岗的35人,目前,办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已及时足额领取了经济补助。另外,上半年按时完成了接收201x年退役士兵任务,共接收退役士兵158人,其中,女兵14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49人。目前,已完成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测算。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十一
20xx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经过努力,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各项业务协调发展,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做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1、实施阳光操作,全面清查城乡低保
一是按时发放城乡低保救助资金。今年1-6月份城市低保累计保障43072户、79612人、2221.35万元,月人均补差达279.06元。农村低保累计保障10536户、24744人、352.81万元,月人均补差达142.84元。累计发放五保资金17.67万元。在动态调整下1-6月新xx市低保对象81户、126人、增加保障金额3.8万元,提高了保障标准914户、1327人、增加保障金额5.38万元;对因家庭生活得到改善而降低保障标准74户、68人、减少保障金额0.74万元,取消城市低保对象320户、553人、减少保障金额14.15万元;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37户、615人、增加保障金额 7.14万元 ,取消农村低保对象23户、47人,减少保障金额0.55万元,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二是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改。6月6日,召开了全区城乡低保清理整改工作动员会,区政府副区长贺水源同志安排部署了低保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将历时三个月,要求各乡、街道、村、社区要通过此项大宣传、大走访、大清查、大整改活动,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就退尽退。三是加大监督力度。我们在区社会救助局、乡(街道)、村(社区)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处理。四是开展年检清查。3月1日至至5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年检年审工作,此次年检工作以乡、街自查为主,区救助局抽查和对个别街道进行集中核查的方式进行。五是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行宣传。5月9日至6月9日我局开展了以“法治救助惠民生”为主题的《办法》宣传活动。利用报刊网络进行宣传,在石鼓党政网、石鼓手机报、石鼓江山报和石鼓民政刊登社会救助政策,发表专题文章,在演武社区设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咨询台,展示政策宣传海报,面向群众解释申请社会救助的条件和程序,免费发放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小册453本。
2、精准认定城市“三无”对象
依据城市“三无”对象认定标准,我局于3月29日至4月10日开展对我区所辖六个街道在册的“三无”对象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走访调查对符合“三无”条件的对象71人继续按“三无”待遇进行保障(其中集中供养4人),对不符合“三无”条件的53人转入城市低保救助。
3、进一步规范农村敬老院管理
指导乡敬老院制定了岗位职责、财务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敬老院成立了院务管理委员会和院民管理委员会,民主理财,民主管院。6月5日区政府督查室与我局对乡敬老院进行了夏季安全管理检查,对检查情况在全区进行了通报,要求乡敬老院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4、实施新型的医疗救助制度
我局在以“五位一体”综合救助为原则的基础上,采取对城乡患重病人员住院、门诊和城乡特殊人群参保参合的方式实施医疗救助。一是资助城乡低保人员参保参合。今年资助城区特殊人群11522人参保,资助金额69.13万元,资助农村特殊人群3567人参合,资助金额21.4万元。二是对城乡患有重病的人员实施住院和临时医疗救助、门诊医疗救助194户,保障人数290人次,发放保障金额40.8万元。三是对我区重病、残人员共计2657人办理了补充医疗保险,保险金额21.3万元。四是发放医疗门诊救助证1155个。五是建立医疗救助服务平台,整合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结算系统与医疗救助系统,实行结算“一站式”服务。六是对我区患艾滋病人员实施住院医疗救助,建立一人一档制。
6、加大对困难群众的 “救、急、难”救助
我区在上级没有临时救助资金的安排下,加大对特困人员家庭救助,对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1-6月份累计救助困难家庭1216户、2054人、48万元。
1、及时核查灾情,妥善安置灾民生活
一是进一步加大灾害核查力度,实行随报随查,确保各类灾害信息的准确上报,妥善处理。今年上半年灾害频发,先后发生雪灾、暴雨、大风冰雹等自然类灾害。特别是6月2号的洪涝灾害,我区受灾人口达8000人之多,紧急转移安置人口7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600公顷,绝收面积150公顷,因灾倒塌农房15户,50间,损坏农房35户,70间,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面对灾害频繁的严竣考验,救灾股积极应对,每次灾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核灾救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妥善安置灾民生活。二是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每次灾情发生后,我股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灾情,并向市局、省厅上报灾情信息,积极争取省、市资金支持,确保灾民过渡期的生活安排。上半年共计下拨救灾资金69万元,共救助灾民和生活困难群众2456户、11600人、人均救助59元多、发放棉被80床、棉大衣10件、大米6000斤。三是抓紧时间对6月2日的'洪涝灾害造成山体滑损坏农房险情进行处理和房屋的修缮工作,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屋住。今年上半年我区总体灾情平稳,救灾工作进展有序,灾民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置。
2、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灾害信息员网络建设以乡街为主导,以村为主体,明确专人为灾害信息员,建立起了横向连接区、乡、村三级,纵向连接区直各职能部门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全区共有灾害信息员32人,实现了突发灾害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努力减少各类突发灾害造成的经济财产损失筑起了一道安全屏障。为有效的防御各种突发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抢险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
3、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综合示范区创建
按照创建国家级减灾示范社区要求,积极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在青山街道西湖二社区开展防灾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减灾委防灾减灾综合示范区创建范畴。防灾减灾预案、应急转移安置方案的编制、避难场所临时安置点、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预警信号台的设置等工作都将落实。组建行业监测队伍和民兵应急分队,灾害点现场的预警设置、提示和自救撤离线路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各项创建指标逐步落实到位。同时5.12防灾减灾宣传日在区应急办的牵头下、在石鼓广场开展得有声有色.我股共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和宣传挂图3000余份。
1、增强军民团结,创新双拥工作
一是为做好我区双拥工作,春节期间走访了驻区的7个部队,慰问了优抚对象131人,共送发慰问金14.1万元。二是出台了《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办法》,对在部队股现役期间立功受奖的军人,给予适应的奖励。
2、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
一是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各类抚恤金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上半年共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金共计368.3万元,其中伤残抚恤金228万元;参战人员补贴54.5万元;三属人员抚恤金6.5万元;在乡老复员军人抚恤金20万元。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4.2万元;部分(错杀平反)老烈子女补助金0.1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55万元。二是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全面铺开,与医院实行了即时结算。上半年共为优抚对象报销医疗费用14.4万元。其中门诊费8.6万元;1-6级伤残军人定点医院住院费用3万元;其他住院补助2.2万元;资助5名伤残军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共缴纳费用0.6万元。三是完善各类优抚对象信息及伤残军人换证工作。按照省市要求,20xx年重点优抚对象信息全部完善,将二代身份证扫描进系统。将186名伤残军人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并及时进行了更换,20xx年1月1日正式启用新证。上半年共为下岗失业伤残军人发放生活费计9万元,为在破产、改制、特困企业退休的伤残军人发放生活补助2.9万元,确保了涉军群体的稳定。
3、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我区今年共接收退役士兵138人,其中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的118人。上半年共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31万元。配合市民政局为118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了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并推荐工作。二是按时完成退役士兵(士官)安置任务。上半年共安置退役士兵(士官)70人,其中工作安置5人,另外65人由入伍地乡、街给予安置或自谋职业。上半年共办理自谋职业6人,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偿金13万元。
4、落实军休人员“两项待遇”
通过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活动,进一步关心军休人员,落实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我局代管的军队退休职工唐四德一直住在深圳儿子家中。3月份该同志生病在xx市宝安人民医院住院。由于我市医保还没有实现异地结算,造成住院费异地报销非常麻烦,我局军休办的同志了解这一情况后,主动与唐四德同志家属联系,住院结算单由她儿子寄给军休办,军休办的同志再到区医保中心把该同志的住院经费进行核算,再将医疗费转到唐四德的帐号里,这样避免了该同志往返劳顿之苦。象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军休办的同志都能及时主动地把这些情况处理好,得到了军退职工的好评。
1、稳步推进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目前我区22个村完成了换届选举,在选举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工作上周密部署、操作上规范有序,严格依法选举,确保了我区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2、深入推进社区建设工作
一是4月份对全区各社区的办公服务用房面积进行了全面摸底,并将摸底的情况及意见建议向区主要领导汇报。二是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对全区社区经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将社区人员工资待遇问题及时向区领导进行了汇报,区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研究社区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现全区各社区的工作人员都按照全市社区工作人员的统一标准放发到位,切实保障了社区工作人员的权益。三是大力推动农村社区和和谐社区创建工作。今年松木乡梽木村为农村社区和和谐社区创建单位,我们想尽办法动用各方力量,积极筹集资金,指导村、社区开展创建工作。
3、不断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首先是指导设立村级组织,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今年3月份我们组织开展了村(居)组织调研,对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中不适应新形势要求和与新的法律、法规有冲突或不易操作的条款进行了清理、修改和规范。其次是抓好了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居)务公开工作。全区各村(居)全面实行了村(居)务公开,建立村(居)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达到了100%,实现了村(居)财务每季公开一次。还开展了村(居)务经济运行、村(居)干部待遇情况调研,对村(居)经济及村(居)务公开提出了建议性意见。
1、社会专项事务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抓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上半年开展了2次清查行动通过劝说、引导街面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上半年遣送流浪乞讨人员22人,救助3人。二是对我区各乡街驻地名称、面积、人口等进行了复核,对我区群众自治组织相关数据情况进行了统计。认真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全力推动殡葬改革工作。通过“三抓”开展工作。即抓宣传。乡、街和区相关职能部门都召开专题会议,社区对辖区居民、座落单位进行了宣传动员,发放《殡葬改革解读》、《殡改政策宣传手册》、政府通告和自印宣传单48000份,悬挂过街横幅156条,利用8台宣传车每天进入小区、街巷广播,通过《石鼓江山》报、《石鼓民政》杂志、党政门户网刊登殡改宣传内容。抓执法。我们采取积极疏导、主动服务与严厉打击相结合,出现一起打击一起,上半年共劝导放弃摆设灵堂15起,打击收缴违规搭建灵堂设施13起。抓督查。上半年共对各乡、街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2次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由磨合期变为整体推动力,确保我区火化率达100%。
2、老龄工作卓有成效
一是对符合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的人员进行摸底。我局印制了3万份《高龄老人基本信息表》发放到各乡、街道、村、社区,要求各村、社区对符合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老年人进行入户摸底调查,并认真如实填写信息表,通过摸底,全区共有745人老人符合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条件。二是进一步做好完善和加强村、社区老年人协会的建设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的文件精神,我局及时下发了文件,要求各村、社区成立老年人协会,并将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工作纳入全区对各乡街道考核内容。目前,角山乡三星村率先成立了老年人协会,积极开展协会活动,组织了广场舞、乐器队等文化娱乐活动。三是认真做好高龄老人新增上户核查工作。上半年我区共新增35人高龄老人,百岁老人1人,发放补贴资金87908元。四是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半年来,为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办理优待证900本,热情接待老年群众的来访工作,对有关的优待政策,都给予详细的解答,使他们感到非满意,半年来无一起投诉事件。
3、婚姻登记进一步规范
婚姻登记中心是对外服务窗口,在为当事人
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我局推行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不断完善登记窗口的规范化管理,规范各项收费行为,对前来办理登记的群众实行一次性告知。2月份对现有办公场所依照窗口单位标准进行重新升级改造,办公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实现了政务公开,各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上墙公布,群众办事明明白白、一目了然。共办理结婚登记919对,离婚登记288对,补发婚姻证件114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950份,登记合格率100%。
4、民间组织依法依规
依法依规登记管理社会组织,把好审批登记关,上半年新增全区性社会组织4个。通过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等方式,完成了全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5、福利慈善工作管理有序
一是开展孤儿年检工作。为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顺利发放和孤儿信息录入工作顺利完成。我局5月份组织对全区孤儿进行上户调查年检,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入录台帐,做到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孤儿基本生活权益。上半年保障人口65人,其中城市38人,农村27人,发放孤儿保障金15.486万元。二是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安全改造。上半年向上级争取10万元资金,用于西湖一村老年公寓和电厂养老院进行安全改造。三是积极开展“金叶卡”医疗救助活动。2月份,对全区贫困家庭就医难的群众每户资助500元救助医疗卡,共3.5万元。
6、社会工作有新进展
一是搞好宣传。为了使社会工作得到全区干部职工的认知,我局印发了社会工作宣传手册1000份,分发到区职能部门、乡、街、村、社区,制作社会工作政策解读宣传栏等。5月在区政府会议中心举办了社会工作知识讲座。二是培训和发展社工人才。首先是动员全区从事社会工作的干部职工积极报考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为鼓励大家报名,我局拿出激励措施,为所有报考人员报销报名费,共计金额9300元。全区今年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报考的人数达75人。其次是举办好考前培训。为提高我区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过考率,6月12日,举办了为期一天的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前培训,75名社区工作者参加了本次培训。再次是建立我区社会工作人才库。目前我区有中级社会工作职业水平的2人,初级社会工作职业水平的4人。
一是明确职责,量化任务。按照市民政局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及创新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制订对全区民政系统的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二是规范管理民政资金。将民政的各项资金进行梳理,对各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方式、监督方式重新进行规范,并下发《xx区民政局各项资金使用流程》。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出台《干部职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对工作完成情况、考勤情况实行记分制,采取一月一考核的方式进行,促进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有力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四是继续邀请了区检察院预防教育犯罪科的领导为全局工作人员、乡、街民政专干上了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课,让真实的典型案例来警示教育民政干部,使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存在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区民政工作开局比较平稳,做了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上半年主要精力放在村两委换届上,社区建设工作进展缓慢。二是城乡社会救助局力量不足,特别是大清查、大走访活动,需要对全区上万户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上户,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三是用于民政救助对象的资金紧张,各类特殊群体突出,如艾滋病患者、临时受灾户都需要进行救助,但对这部分群体的救助经费严重不足。四是殡改执法难度较大,各职能部门合力不够强。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局在下步工作中一定要认真加以研究,逐步得以解决。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继续进行《社会救助办法》宣传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好清查整改活动,在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自查自纠阶段基础上扎实抓好整改规范和检查验收阶段的工作。严格落实制度规定,抓好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
2、提高救灾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重点抓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落实,救灾款物及时发放到位。抓好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争取圆满通过市里验收。
3、加强当选村干部的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民主法制教育,提高村干部素质,增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意识,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的。继续协调有关部门,着力解决城市社区办公用房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协同组织部、住建局等部门一起指导各社区开展好“家门口服务工程”工作。完善村(居)民自治,深化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
4、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年内召开慈善会成立大会。
5、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完善制度,争取区财政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同时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开发社工服务项目。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十二
一是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城发〔2020〕9号)要求,在2020年末,使我区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面积全部达500平米以上。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首先年初我们要求各街道详统计目前各社区阵地办公场所面积,寻找辖区资源,将新建、改扩建、购买的社区统计成表,立下工作任务目标,争取两年时间全部完成。其次按照省厅要求,今年新申报的41家新建、改扩建社区全部申报省级和市级社区活动场所建设扶持补助项目,力争到更多的上级资金支持。目前,西街街道小西门社区已完工;西街街道南头、长安、五一街、太东街道广场东社区、东街街道东方社区、紫金街道滨河西社区已开工建设。
二是55个社区推行基层自治共建共享平台建设工作。增强社区居民参与能力,提高社区居民议事协商能力,畅通社区居民诉求通道,是提升社区治理水平重要标志。自201x年开展基层自治共建共享平台建设工作以来,我区始终以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为目标,畅通社区居民诉求渠道,在全区55个小区构建起纵向为社区、小区、楼长、单元长,横向为社区、业主委员会、无业公司、社会组织的纵向联通、横向联动的社区治理新格局,通过微信平台,建立代表沟通机制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基层自治新机制。
目前,全区共有695个小区,已有263个小区选出楼长、单元长。55个小区中20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建立起微信平台。
三是提高在职社区干部报酬待遇和退职老居委生活补贴工作。为提升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20年1月起,我区为在职社区干部提高了生活补贴,提高部分采取季度绩效发放,发放标准为:社区主任为1500元、社区副主任为1200元、社区委员为900元。同时,为退职老居委干部每人每月提高10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制定了《长治市城区社区干部季度绩效补贴考核办法(试行)》,从制度上达到有效管理。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十三
(一)加快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步伐。根据全省召开的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相关会议精神,坚持“公办托底、民办提速”的发展思路,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研究制定专门工作意见。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多种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联营、参股等方式从事养老服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展养老服务业招商引资活动,提高民办养老产业比重。通过招商引资、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形式,推进我市养老社会化服务。
(二)夯实兜底保障基础。一是切实做好民政兜底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同时与市扶贫局加强对接,深入乡镇(办事处)调研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二是积极与人社、工商、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开展信息库比对核查,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对不符合保障范围的对象及时进行清理;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返贫,以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农村困难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三是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做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安排部署。充分利用黔南电视台、民政网站、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形式,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活动,在全市努力营造积极参与、支持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加大殡葬行业财力投入。一是重点加快推进殡仪馆、绿茵湖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和节地生态葬项目建设。尽快组建相应工作机构、配备人员和做好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使之早建成、早投入使用,加快改革土葬、推行火葬的步伐。二是切实加强公墓使用管理。针对我市布依族、苗族地区耕地和林地较少的实际,为更好地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环境,总结我市公墓运行管理的明显成效,加快制定以奖代补政策。三是逐步建立和完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根据财力状况,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从重点救助对象逐步扩展到向市域范围内的城乡居(村)民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减免,降低群众承担的殡葬改革成本。
(四)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原则。我市少数民族居多且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因此,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把市区“城中村”全部划定为火化区和集中治丧区;对交通不便、人口稀少、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地方暂先划定为土葬改革区,但要严格限制墓葬用地,尽可能选择荒山瘠地实行遗体相对集中安葬,视其推进情况再逐步划定为火化区和集中治丧区。加快推行集中治丧、遗体火化、生态殡葬“三位一体”的改革方向。
(五)夯实涉军维稳基础。一是全面营造双拥优抚氛围,持续开展节日走访慰问,定期召开优抚座谈会和信访联席会,不断加强优抚对象的人文关怀。二是建立涉军人员数据库,联动市级有关部门实现重点信访人员信息互通。三是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统一政策口径,事由分类归口,部门分头处理。制定重点来访对象应急维控工作预案,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回复上访信件。四是认真落实信访帮教责任制,以劝解协调为基础,依法处置为抓手,立足源头预防。五是严格落实国家优抚安置各项政策,妥善解决退役军人各项权益。六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通过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尽力解决贫困优抚对象生产生活困难,对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集访事件发生。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十四
1、婚姻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宗旨,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圆满完成婚姻登记的各项工作。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全年已办理婚姻登记2793对,其中结婚登记1908对,离婚登记498对,补发结婚证375对,补发离婚证12人;全部合法有效,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2、老龄工作。老龄办围绕老龄创先工作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参谋助手”的职责,“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得到较好的展示,在加大老龄宣传,加强老年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社区老龄工作,为老年人办实事,以及争优创先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做好老年证办理工作。根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新修订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权益保障法办法》,今年1月共计为65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优待证13000余个,后于2月接到最新通知后停办,已办理和未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65岁以上老年人均以身份证为有效凭证享受《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权益保障法办法》中规定的一切权益。
二是做好两节慰问工作。01春节期间,根据市老龄委的统一部署,区老龄委领导看望了我区四位百岁老年人和部分高龄特困老人,并送去了米面油太空被等慰问品。同时在春节前夕,我区还慰问救助困难老年人99名及城区敬老院、城区惠丰老年公寓、城区福乐养老院,共计发放慰问金及慰问物品合计5万7千余元。‚端午节期间,区老龄委领导走访慰问了五位百岁老人,并送去了米面油枣等慰问品。同时,我区还慰问救助困难老年人14名以及南山田园养老院,共计发放慰问物品合计1万余元。
3、区划地名工作。全面推行区划地名公共服务建设和平安边界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区划地名工作服务和管理水平。同时积极有效完成全区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工作,为努力创建平安和谐边界和地名地址库管理试点示范创建活动,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扎实有效推进地名普查工作。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要求和普查验收办法,为保质保量完成普查任务,3月8日普查办与山西朗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名普查监理和验收合同。保证了地名普查质量、进度、安全等工作,健全了地名普查的监理和验收报告上报资料。依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质量评价体系完成本级地名普查的自检和省级验收工作,确保了地名普查成果资料及时上报。
二是加强和完善地名标志管理。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依据全市“五道五治”行动中完善道路标志、地名标志设置,更新陈旧破损和不准确不规范的地名标志牌的精神要求,重点对全区24个村的标志牌进行排查摸底,对损毁、不规范和没有村名标志牌的村进行重新制作安装,目前已全部安装到位,确保了“五道五治”工作和第二次地名普查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为改善城乡面貌,树立了美好形象。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十五
(一)继续加强最低生活保障规范管理工作,按照市场行情及时调整《镶黄旗低保对象综合认定核算表》中的各项指数,重新测算、认定在册和新增低保户;继续加强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全面运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牧区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数据比对工作。深入推进救急难工作,健全临时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发现救助线索并受理申请,扩宽临时救助覆盖范围,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重大困难,造成家庭重大刚性支出经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帮扶后远远超过家庭或个人承受能力的人口给予救助。
(三)继续落实好上级关于违建墓地专项整治的各项部署要求,制定分解每年的目标任务,充分利用植树造林期,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苏木镇按照各自上报的绿化遮挡及我局提出的平坟播撒草籽方案,及时开展相关的整治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形式的宣传。采取新闻媒体、微信及公众号的方式发送有关政策制度的文章,使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让绿色殡葬的理念深入人心,让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从源头防止乱埋乱葬。
镶黄旗民政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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