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约定并经双方或多方达成协议,形成共同的意思表示,为实现合同目的,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法文书。”大家都知道,合同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每天都可能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合同,不论是工作合同、租赁合同还是购买合同,它们都对我们的生活产生着直接的影响。合同应包含详细的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减少潜在风险。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山东省购房合同查询汇总篇一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_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
甲方产权人各一份。
乙方一份,________房产管理局、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东省购房合同查询汇总篇二
第一步:打开工信部网站,因为网站为工信部查询备案的网站,全国不计其数的网络公司和idc公司都会打开此网站查询网站备案,所以该网站会经常性打不开,访问量太大,关闭页面再打开,重复刷新打开,所以查询备案也不一定是很快的事。当然,工信部也针对这一情况,开通了各个省的备案查询分站,可以根据你所在地进行网站查询。
第二步:打开网站之后,点击网页右下角的“公共查询”按钮,
第三步:弹出查询界面,在查询界面左侧导航栏中点击“备案信息查询”,如果无法打开,请关闭重新点击公共查询,重复刷新。
第四步:在右边输入要查询的域名,并输入验证码,这个验证码结果是负数的号,用-表示,看清楚,是第二项“网站域名”。如果查询界面不出来,因为访问量过大,耐心等待。
第五步:点击“提交”按钮后,等待查询结果。
第六步:查看结果查询结果一般会出现:“已备案”、“审核中”、或者出现“您所查询的信息在数据库中不存在”表示未提交备案。
山东省购房合同查询汇总篇三
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房时居民家庭在市内七区已办理产权登记和网签备案的房屋套数为准,申请人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份额的,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为切实保护居民家庭的财产隐私权,在《住房情况证明》中不标注购房人家庭名下拥有住房套数。
为什么要对购买的房屋进行购买记录的查询呢?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要对房屋的产权归属进行再三的确认才能放心购买,购房记录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通过银行查询购房记录:申请人自行申报家庭住房情况,承诺家中房产套数,银行将会以各种形式来确定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情况,必要时还将采取居访的形式。若经查实后实际情况与承诺相违反,则申请人的征信记录将会有污点。
2、可以通过网上查询购房记录。
3、无法再网站上查询的,只能去所在地建委拿着身份证、户口本去找工作人员查询,购房的话,可以做购房资质申请,需要业主。关于购房贷款首付款比例问题,可以咨询具体贷款银行。可以找家中介就说要购房查询记录。
为什么要对所购房屋进行合同的备案呢?现在一房多卖的现在很常见,最终损害购房者的利益,只有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后,房屋买卖交易的合法性和独有性才能得到有效保障。购房合同备案查询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有没有交房不是判断您的房产能否在房管局查到信息记录的条件,需要了解您的房产是否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是否在房管备案,如果已经备案了,那么即使没有交房,房管局也是有记录的,就可以在房管局查到您的购房记录。
购房合同如果没有进行备案,那么购房记录也会受到影响,而合同何时生效,可能是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当事人是可以约定的。如果合同约定自备案之日起生效,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开发商就可以以此为由确认合同无效。也可能是因为房产已经被抵押,需要及时催促开发商进行,了解开发商不能进行备案的原因。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备案手续是由出卖人、购房人双方共同办理,也可以委托出卖人单方办理。购房人只需要提供相关委托书等资料即可,消费者应及时向房管部门查询购房的合同有没有备案,如果购房记录能查询到那就是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了。
山东省购房合同查询汇总篇四
6月9日下午四点,齐鲁电视台《独家》栏目直播了山东省教育厅高考后首次新闻发布会。山东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副院长董良军通报了本次高考实施情况,考生违纪情况,以及高考成绩公布时间和查询途径。
据董良军介绍,参加山东普通高考人数为662716人,比去年减少79926人。本次高考过程中,全省共查处违纪作弊78人次,其中33人违纪,45人作弊。
董良军指出,本次高考安全保密措施得力,考风考纪明显好转。在命题工作中,既保持平稳过渡又体现了新课程理念。“从目前的社会反应来看,今年试题的题量和难度把握比较得当,很好地遵循了考试大纲和考试说明,试题质量比去年有了较高的'提升。特别是在素质教育和体现山东特色方面,又有了新的突破,达到了我们预期的目标。”
据悉,本次高考成绩查询加强了验证环节。考生除需输入准考证号、姓名以外,还要输入身份证号的后五位(如果最后一位是x,则只需输入后四位数字,x无需输入)作为验证码,准考证号和验证码匹配成功,才向考生提供成绩信息。
考生可在6月25日之前通过两种途径查询高考成绩,一种是电话查询:拨打热线16866查询;另一种是网络查询: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网(/)进行查询。
山东省购房合同查询汇总篇五
双方签订商品房合同之后,需要将其送至房产局,并且预先登记也是必须的,加盖备案公章,属于商品房合同备案。
相关规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1、区分定金与订金。
购房者在进行购房合同备案之前,通常都会涉及到购房定金的交纳,一定要注意合同上有关“定金”与“订金”的区分。
订金只是表示自己买房的意愿,如果最终不想买房了,开发商将需退回订金。定金则不同了,定金代表着已经决定买下这套,签下合同并交付定金后,就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
2、注意违约事项约定。
房产交易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意外情况,购房合同中关于违约事项的约定非常重要。购房者在签署购房合同时,一定要看好各项违约金究竟是百分之几、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少一个零,实际赔款时需要付出的人民币数量可是有很大区别。另外,特别要警惕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更改违约金的比例。
如今购房合同都是实行网上备案。其中购房合同备案的具体流程如下:
1、首先,商品房网上签约。
从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性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
2、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备案号。
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
3、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
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合同登记备案并不是合同成立生效的必要条件,未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2、如果当事人约定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以备案为基准,但实际没有备案的情况,怎么办?
当然,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预售合同生效要件的,应当以其约定作为合同生效要件。虽然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预售合同生效要件,并且没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双方已实际履行合同的,视为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排除对该要件(约定)的适用。
山东省购房合同查询汇总篇六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编号为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规划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幢〕〔座〕_____〔单元〕〔层〕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属_____结构,层高为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层,地下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币)每平方米__元。
总金额(_____币)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币)每平方米__元,总金额(_____币)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币)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_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年__月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
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份,买受人___份,___份,______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山东省购房合同查询汇总篇七
一、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注意。
在签定上述各项条款时,购房者尤其需要关注以下几项基本问题: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市××区××街××号××花园××号楼××层××房。
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
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如技术的等级、材料的品牌、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等要一一予以说明。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么程度。
4、其它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地加以说明。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
5、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否则最终吃亏的是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购房者不按期付款;开发商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看完房子以后,就要签合同了,现在一般的做法是在签署正式合同之前要先签一个认购书,然后再签正式合同。
二、常见购房陷阱。
陷阱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对策:律师建议买家最好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同时,开发商是没有权利没收定金的,这本身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陷阱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
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有可能产生问题。
另外,也有可能该项目是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对策:在签约前您可以找律师帮助查证主体资格。最好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是无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发展商推卸责任。
陷阱三: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
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一定要看清楚。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善良的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对策: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最好的办法是找一个律师来帮你的忙。
陷阱四:“最短时间”与“最好”
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不知道。合同里出现这种模糊的概念时,法律也没有办法,因此产生的纠纷购房者根本打不赢官司。
对策:购房者一定要把每一个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材料以及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落实在合同里。
陷阱五: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
开发商是做商人的,而房地产开发又是一件对资金要求很高的行业。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就是对消费者的侵害。
对策——购房者应请律师调查费用收取是否合理。
陷阱六:卖方解除合同。
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
这显然是不公平条款,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发展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岂非很不公平。况且,没收实际上是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行为,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展商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
对策: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本合同条款是无效条款。当然,还有其他一些类似的合同条款存在着这样的问题,购房者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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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购房合同查询汇总篇八
购买方:
销售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甲方)(乙方)。
购买方(甲方):销售方(乙方):
根据《^v^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销售商品商品购销合同甲方向乙方定购下列商品房。
二、结算价格。
1、甲方购买乙方商品房楼单元室,建筑面积m2,房屋单方售价面积办理结算手续。
2、甲乙双方办理结算时,按实际交付建筑面积办理结算手续。3、双方结算时按双方协定的价格进行结算。
三、购买方式。
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甲方一次付清购房款元,乙方于收款后年月日交付房屋。
2、甲方分期付款,乙方应于屋。甲方于年月日交纳购房定金元。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交清购房款。
四、双方责任与权利甲方责任:
1、甲方应如约按期交付购房定金和购房款。
2、甲方在交清购房款后,应与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管理协议并交纳有关部门房屋管理费用。
3、甲方拥有所购商品房之产权。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交付检验合格的商品产屋。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好产权手续。
2、甲方若未按规定的期限交纳购房定金或购房款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即本合同自动失效。
3、乙方保证所售出之商品房未设抵任何低压权,亦未办理第三方购房协议。
五、违约责任。
房面积正负不超过5%)购买商品房时,甲方无权向乙方索取未能购买部分相应之定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出售足够数量的商品房屋时,即乙方提供的房屋不足部分超过合同购房面积的5%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相当于两倍的不足数量相应的定金。
3、甲方逾期交付预交购房款时,逾期的部分按人民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的一年期上限利率计算利息,偿还乙方。
4、甲方逾期结算,在逾期期间,如遇国家定价发生调整,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六、调解和仲裁。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纠纷,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采取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v^经济合同法》中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双方必须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交房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失效。
十、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增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需要说明的有关事项。
单位名称(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
电话:开户行:开户行: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山东省购房合同查询汇总篇九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山西。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内蒙古。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西藏。
新疆。
以上就是2022各地高考成绩查询时间表,为根据往年惯例预测的成绩查询时间,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22哪类学生有政策性加分。
(一)少数民族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群体应该是实施高考加分政策中人数最多的一类群体。相关政策规定,符合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使用汉语作答试卷而非使用本民族语言作答试卷,可以享受高考加5分的优惠政策。而居住于少数民族集聚地,又不使用本民族语言作答试卷的考生,可以享受加10分的优惠政策。
(二)华侨、归侨子女以及台湾籍的考生。
祖辈或父辈移居海外,但是其子女想参加我国高考的人群,即海外华侨及归侨子女回国参加高考的考生,可以享受加5分的优惠政策。同时就读于内陆地区的台湾籍考生,同样可以享受加5分的优惠政策。
(三)烈士英雄子女。
烈士英雄一向是我们大家的楷模,是最值得我们敬佩和尊敬的人。我国对待烈士一向采取照顾性的优惠政策,烈士为了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而献出宝贵的生命,这对于烈士家属而言,如同失去了顶梁柱一般。因此出于国家和社会强有力的人文关怀和贴心照顾,给予烈士英雄子女加20分的优惠政策。
(四)退役士兵考生。
服役于军队并且荣获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可享受加20分的高考优惠政策;而选择退役后自主就业的士兵参加高考,可享受加10分的优惠政策。
(五)公安烈士子女。
与军人烈士相同,奋斗于不同战场,但本质上都是为人民服务,为国家服务,并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因此,同烈士英雄子女相同,享受加20分的高考优惠政策。
符合上述要求的高考考生,应尽快做好相关准备。
2022加分投档规则。
需要提醒考生和家长注意的是,加分规定不累加计算。简单来说,就是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规定中强调,符合以上加分规定的考生,须经过本人申报,省、省辖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及有关部门审核并逐级公示后方予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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