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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质押合同协议(通用1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7 04:14:42 页码:12
保单质押合同协议(通用18篇)
2023-11-27 04:14:42    小编:夜紫

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约束双方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撰写应当准确、清晰,避免产生二义性。如果你正在起草合同,以下是一些合同写作的提示和范例供参考。

保单质押合同协议篇一

甲方(出质人):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质权人):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大写:);(小写),利率为,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质物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3、本质物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质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质物情况。

1、质物名称:,编号,数量(质物清单及权利凭证或有效证书原件附后)。

2、质物有效期限:。

三、质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质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质押率为百分之,质物评估价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质押担保,清偿以其他费用、损害赔偿金、违约金、罚息、复利、利息、本金的顺序来偿还。

三、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共同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第五条质物的核押。

质物需要由签发银行等有关第三方签章核押的,由其出具质物真实有效并保证不接受申请质物挂失或提前支取的书面证明,同时,第三方应保证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质物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权利凭证原件、权利证书原件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权利凭证、权利证书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保管费为人民币(大写):(小写),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应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将质物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担保债权而返还质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质物毁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运输和质押登记、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和质物的折价、拍卖或变卖等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一、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转让、出租、许司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质押期间,质物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包括随附于债权证书的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金钱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其他形式的孳息,由甲乙双方协议,以该孳息变价的价款优先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前款收取的孳息应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担保贷款的利息,担保贷款的本金。

以知识产权出质的,若出质的知识产权到期出质人承诺续期,续期的费用由出质人承担,具体执行由乙方予以配合。

三、质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处分质物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四、质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购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取得的收益,作为本质物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

五、质押期间,非因乙方原因如发生自然灾害、被盗窃、被抢劫等造成质物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情况,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补救不成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清偿担保债权。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质押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所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六、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七、质物兑现或者提货期限先于贷款履行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贷款履行期限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九、因质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质权的实现。

一、质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质押期间,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甲方应在乙方送达书面通知的日内,与乙方协议折价转让或由乙方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拍卖、变卖质物,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依法处分全部或部分质物。

五、乙方对质物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质物。

甲方应及时收回质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权向第三方提存质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质物共有、瑕疵、争议、转质或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情况严重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的违约金,并将质物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等其他补救措施。

二、发生质物毁损或灭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甲方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三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八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在乙方实现质权的,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九条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二十条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出质登记/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时终止。

质押登记机关要求明确质押期限的,质押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或展期协议项下贷款期限届满后年止。

第二十二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二十四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三、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保单质押合同协议篇二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签订: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35%的股份;。

3.b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权质押给b公司,作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73%股权价款的担保。

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出质人:指a公司;。

质权人:指b公司;。

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转让价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第三条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三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第四条加速到期。

一旦出质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让义务,则视同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让义务,其所余的全部受让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受让的股权行使质权。

第五条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简称“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省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省工商局取得签发给质权人的有关权利证书。

第六条证书的保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有关证明和文件应交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协议按第7条第2款终止后返还给出质人。如果出质人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质权人应允许出质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这些证明和文件,出质人应在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后将其还交质权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条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记后生效。

2.本协议在出质人如约支付转让价款及相关费用或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转让价款的价款后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质权人就出质人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出质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在本协议项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赋予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的违约行为,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今后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九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省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2.本协议用中文书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

3.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a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b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保单质押合同协议篇三

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止,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_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为__万元,其中由_________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衢州经济开发区的地号为b-29号地块、面积为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衢州国用(xx)第3-27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的有__万元,由_________有限公司位于__市新桥街樟树底土地、衢龙路以北e-1r土地、e-1c土地和___东苑小区土地共同抵押了__万元。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质押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乙方提供的质押存单担保的主债权为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应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由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款项,该款项本息总共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债务与乙方无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支付期限已到期。

第三条本存款单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和实现质押的费用;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即将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存单提交给甲方保管;

第五条特别约定

本协议甲、乙双方约定,在衢州市土管部门将上述b-2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过户到____市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并由乙方取得新的权证文本时,本质押协议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成立;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分,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保单质押合同协议篇四

第一条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1)质物名称: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

(4)帐面价格: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质押率为_____%,实际质押额为_____(大写)元整。

第四条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质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费_____元整。

第五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_____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_____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主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质权即自动终止,乙方应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乙方擅自挪用质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为,或返还原物,亦可请求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保单质押合同协议篇五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_________,以自有财产向乙方领用牡丹贷记卡提供质押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担保人系指牡丹贷记卡商务卡持卡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二、担保范围:被担保人根据其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的《牡丹贷记卡领用合约》项下因牡丹贷记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本息、超限费、滞纳金、追索费用等)和乙方实现质权的费用。上述债务的担保以权利价值为限,偿还顺序为先偿还已计息贷款,后偿还未计息贷款,还款的顺序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滞纳金等)、取现/转账和消费等贷款。

三、甲方出质的权利仅限国家发行的债券或工商银行签发的存单,并由本合约项下的出质权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甲方陈述与保证。

(三)如实说明质押权利的状况;

(四)将出质的权利凭证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移交乙方占有。

五、甲方不得转让出质权利。

六、甲方发生质押权利权属发生争议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址)等变更情形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七、甲方出质的权利凭证在《牡丹贷记卡领用合约》有效期内到期的,乙方有权在到期日前兑现,并将兑现的款项提前偿还债务或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转存于工商银行。

八、持卡人透支期限届满不履行债务的,乙方有权兑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处分出质权利,并以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九、甲方若需提前终止本合约,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俟被担保人另行提供了经乙方认可的担保或被担保人销户后,本合同方可解除,但甲方对合同解除以前被担保人债务仍承担清偿责任十、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牡丹贷记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对被担保人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被担保人中途换领新卡、被担保人数的增减、被担保人信用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

十一、本合约不因乙方与被担保人所签订的《牡丹贷记卡领用合约》的无效而无效。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约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牡丹贷记卡销户之日终止。

十四、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协约未尽事宜另行约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约附件,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甲方提供质押的权利清单如下。

保单质押合同协议篇六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和《民法典》及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借款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借款月利息_________%计算,并在还款时一并偿清,若发生逾期不还,逾期支付的,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付清全款之日止每天按全款万元的_________%向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直至支付全部款项时止。

第二条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天,借款方应保证按期偿还借款。如确需延期偿还,应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内向贷款方提出书面申请,由贷款方审核是否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条借款方以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作为质押,以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息和违约金。

第四条本合同中借款方用于质押的保险合同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详见保单)。

第五条借款期间发生任何形式的给付,给付金将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第六条本合同期内因失效或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单欠款本息将从退保金额中扣除。

第七条借款到期,借款方逾期未偿还的借款本息总和超过保单现金价值时,保险合同即行终止,贷款方将不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经协商,本合同在变更协议未达成前仍然有效。

第九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或者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贷款方备存。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保单质押合同协议篇七

甲方(出质人):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质权人):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为保障本合同第一条项下债权安全受偿,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主债权概况。

1.债权人:本合同乙方。

2.债务人:本合同甲方。

3.借款本金:4.借款期限:自。

第二条质押标的物。

1.质物是甲方在万股股份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份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

第三条质押担保范围。

1.本合同第一条项下的主债权;。

2.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第四条质物标的物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项或数项时,乙方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股份及其派生的权益:

1.甲方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利息、偿还本金。

3.甲方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借款合同规定的事项。

第五条甲方声明及保证。

1.甲方质押行为已经获得全部规定的批准程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甲方未曾将本质押股份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份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甲方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乙方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第六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后生效。甲、乙双方及抵押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乙方住所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单质押合同协议篇八

前言:

_________。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_________。

第二条质押期限。

_________。

第三条专利件数、名称、专利号、申请号、颁证日。

_________。

第四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_________。

第五条质押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_________。

第六条对质押期间进行专利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约定。

_________。

第七条对质押期间维持专利权有效的约定。

_________。

第八条出现专利纠纷时出质人的责任。

_________。

第九条质押期间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的处理。

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及索赔。

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_________。

第十二条质押期满而债权不能按时实现时,质物的处置方式。

_________。

第十三条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

出质人(盖章):_________质权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单质押合同协议篇九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投资的___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_______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公司投资的___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___金额为______元整。

(3)质押___派生权益,系指质押___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_______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___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___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_______本___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___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_______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

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_______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___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___,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_______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_______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___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_______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___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单质押合同协议篇十

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止,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___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为____万元,其中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衢州经济开发区的地号为b-29号地块、面积为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衢州国用(xx)字第3-27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的有____万元,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位于____市新桥街樟树底土地、衢龙路以北e-1r土地、e-1c土地和______东苑小区土地共同抵押了____万元。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质押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乙方提供的质押存单担保的主债权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应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款项,该款项本息总共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债务与乙方无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支付期限已到期。

第三条本存款单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和实现质押的费用;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即将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存单提交给甲方保管;

第五条特别约定。

本协议甲、乙双方约定,在衢州市土管部门将上述b-2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过户到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并由乙方取得新的权证文本时,本质押协议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分,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单质押合同协议篇十一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平等、诚实、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丙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万元提前支付应补偿给甲方的合作项目前期补偿费用,甲方为保证丙方按时支付给乙方本息,将甲方在丙方持有的该公司万元(万元)股份,占该公司股份的%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出质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质权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丙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万元(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本息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丙方届时未能按照借款协议规定的还款时间和方式履行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借款。

第三条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报纸上发布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第四条加速到期。

一旦丙方未能履行任何一期还款义务,则视同丙方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其所余的全部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行使质权。

第五条陈述和保证。

一.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有关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有关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公司登记机关获得签发给质权人的有关权利证书。

二.质权人向出质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在甲方股权质押期间,不影响甲方在丙方持有%股份的权利和义务。当丙方(或甲方代丙方)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付息义务时,乙方保证:

1.不得处分质押的股权;

2.质权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质权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3.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至履行完毕都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出质人事先书面同意,质权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6.一旦出质人要求,质权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资料提供给出质人并允许出质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7.质权人在丙方或甲方代丙方还清乙方本息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将本协议及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有关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公司登记机关获得签发给出质人的有关证书。

第六条证书的保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有关证明和文件应交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_________管,并在本协议按第7条第2款终止后返还给出质人。如果出质人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质权人应允许出质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这些证明和文件,出质人应在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后将其还交质权人或其指定的管。

第七条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生效。

2.本协议的终止:(1)在丙方如约进行还款和支付利息完毕时;(2)当甲方代丙方履行还款付息义务时;(3)当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时。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其它任何一方造成损害,不得影响受损害方在本协议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不得视为受损害方同意其违约行为,亦不构成受损害方放弃对违约方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均应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本协议一式四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丙方保管一份,另一份交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单质押合同协议篇十二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为支持乙方的发展,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银行申请借款万元,期限个月,甲方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个月【《保证合同》编号:;《____银行借款合同》编号:】。

二、乙方承诺用应向丙方收取的应收账款【的应收账款】万元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乙方保证用其资金足额归还上述银行借款。

三、丙方承诺应付乙方的账款余额不低于万元,丙方向乙方支付该笔应付账款时应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乙方未按时足额归还上述银行借款,乙方无条件将应收丙方的应收账款足额归还上述银行借款。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无条件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应付账款。否则,乙、丙双方将承担担保金额20%的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二〇一四年____月____日

保单质押合同协议篇十三

经贷款人_____与借款人____充分协商,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质物。

1.质物是质押人在_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人质押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贷款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贷款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6.贷款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贷款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

质押人对贷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

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

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__________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

2.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质押人:______________质权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单质押合同协议篇十四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质押标的为甲方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

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

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单质押合同协议篇十五

鉴于:

1、丙方与乙方(yifang)签订贷款合同(详见本协议附表1),为确保附表1所列贷款合同的履行,乙方以其合法拥有的位于*项目的在建工程及其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详见附表2)抵押给丙方,并相应签订了抵押合同,且已办理了抵押权设立登记,该抵押权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以下简称"第一顺位抵押权")。

2、甲方拟向乙方发放贷款总额人民币伍亿元,乙方拟以附表2所列抵押物(与抵押给丙方的抵押物相同,以下称"抵押物")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在丙方第一顺位抵押权解除前设立第二顺位抵押权(以下简称"第二顺位抵押权")。

3、乙方承诺:前述贷款发放当日,乙方偿还其对丙方借款本金共8,600万元并支付应付未付的利息;丙方承诺:乙方履行完毕还本付息义务后,配合乙方解除第一顺位抵押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现就第二顺位抵押权的设立、还本付息、第一顺位抵押权的解除等有关事项约定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丙方同意:乙方以抵押物对甲方拟向乙方发放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设立第二顺位抵押权。

第二条乙方对甲方、丙方承诺:

1、除第一顺位抵押权外,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其他负担;

2、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之前,协助甲方办理第二顺位抵押权设立登记手续;

3、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4、丙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借款本金及应付未付利息后,乙方协同丙方按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办理第一顺位抵押权解除手续。

第三条划款流程

1、甲、乙、丙三方同意按以下操作流程进行资金划拨。

2、甲、乙、丙三方均派遣专人于贷款发放日至办理划款手续;

3、甲方应将贷款划付至乙方在【开立的由甲方监管的账户中,账户信息如下借款本金及应付未付利息划付至由丙方指定的账户内,账户信息如下:

乙方及丙方双方确认,如乙方在甲方取得第二顺位抵押权他项权利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本付息义务,乙方对丙方的应付未付利息及贷款合同项下其他支付义务不超过附表1"应付金额"所列金额,具体金额根据相应贷款合同约定计算。

5、乙方按上述约定将应支付给丙方的借款本金及应付未付利息划至本条第四款丙方指定的账户内,乙方对丙方的还本付息义务履行完毕。

第四条丙方对甲方、乙方承诺:

乙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丙方协同乙方解除第一顺位抵押权。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丙方承诺: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并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贷款,本协议的签订及第二顺位抵押权的设立是甲方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2、如甲方在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后贷款发放前,甲乙双方同意解除贷款合同,甲方在贷款合同解除后的5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办理第二顺位抵押权的解押手续。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丙方提出如下要求:丙方于乙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完毕5个工作日内解除第一顺位抵押权。

2、除已书面向甲方披露的情况之外,如乙方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发放贷款的下列事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且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

1)与乙方或与乙方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乙方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合同项下发生的违约事件;

3)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4)乙方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质押担保;

5)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七条丙方的权利:

1、丙方有权要求乙方依约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2、丙方有权按照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要求甲方办理第二顺位抵押权的解押手续。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发放贷款。

2、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要求丙方办理第一顺位抵押权的解押手续。

第九条丙方确认:借款本金及乙方应付未付利息为第一顺位抵押权所担保的全部债权,自乙方履行完毕还本付息义务之日起,第一顺位抵押权所担保的全部债权归于消灭。

第十条丙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借款本金及应付未付利息当日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乙方应将此收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交甲方一份。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如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未解除第一顺位抵押权,除本协议所述的丙方义务外,还应每日分别向甲方、乙各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2、如甲方违反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未依约按时向乙方发放贷款,则应按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s2015c1ws0001-01】的《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违反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未依约协助乙方办理第二顺位抵押权的解押手续,则除应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每日分别向乙方、丙方各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4、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丙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则乙方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每日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5、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债务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编号为 的《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未依照编号为【s2015c1ws0001-01】的《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向乙方发放贷款,则本协议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不予放款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就本协议的解除以及不予放款,甲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对乙方、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本协议中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协议的内容,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方在丙方处的借款,在全部还清所欠丙方的贷款前,甲方使用该账户中的资 金必须取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三、本三方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即时将有关应收账款的合同原件、凭据 等交付丙方保管,甲方就该应收账款办理转让、再次质押、减免债务人付款 义务等可能影响丙方权益之事项的必须事先取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四、 本三方协议自甲方全部偿还上述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贷款本息之日 起自动失效。 五、其它约定事项:1、本三方协议签订后,甲方或乙方就上述质押予 丙方的应收账款主张抵消、应收账款合同撤销或改变付款方式等危及丙方质 押权的行为或意思表示的, 须取得丙方之书面同意。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所称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 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 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 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均签章且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签名之日起生效。

(以下为签名签章页,无合同正文)

甲方(签章/签名) :

身份证号码(仅为自然人时填列)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签章) :

乙方(签章/签名) : 身份证号码(仅为自然人时填列)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签章) :

丙方(签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签章) :

签订日期:

甲方:xx银行

乙方:xx-xxx-x有限公司

丙方: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为xx-xxx加工产业有效发展,适应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要求,有效规避信贷资金风险,促进专业仓储发展,甲、乙、丙三方本着“优势互补、银企双赢”的原则,经协商,就质押仓单项下的xx-x保管事宜及各方权利义务等事项达成《银行、借款企业、仓储企业三方合作协议》(以下简称 《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本联社信贷政策,以乙方提供的xx-x仓单权利作为质物,向乙方发放xx-x收购贷款。

第二条 乙方以库存xx-x生成的仓单权力作为质物,向甲方申请xx-x收购贷款。

第三条 丙方对 《xx-x仓单》项下的库存xx进行保管。

第四条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合作流程

(一)乙方将收购加工的xx,存放于丙方的仓库内,并办理保险。由甲方指定单位对乙方存放的xx进行质量检验并出具价值评估报告。

(二)丙方根据xx-x入库数量及时填写《xx-x仓单》,并签字盖章。乙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并将 《xx-x仓单》交甲方。甲方将《xx-x仓单》与实物库存核对无误后,盖章确认,并安排专人妥善保管《xx-x仓单》原件。乙方、丙方各留存复印件1份。

(三)甲方根据《xx-x仓单》,与乙方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权利质押合同》,发放xx-x仓单质押贷款。

(四)乙方归还质押xx-x对应的贷款本息后,甲方应在《xx-x仓单》反面签署同意xx-x出库字样,连同《xx-x仓单》原件一同交还乙方。乙方凭借《xx-x仓单》原件向丙方申请解除对应库存xx-x的质押监管,办理出库手续。

第六条 乙方与丙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对抗甲方。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派员随时核查质押仓单项下的xx-x库存情况,核实库存的真实性。丙方应积极配合。核查结果不影响乙方及丙方责任的承担。

2、甲方有权监督丙方做好库存xx-x保管工作,以确保xx-x检验、仓单填写、xx-x出入库、安全保卫等项工作顺利进行。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照委托协议处置质押仓单项下的库存xx-x,收回贷款本息。处置库存xx-x价款不足以归还贷款本息时,甲方有向乙方追讨的权利。

(1)贷款到期后末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2)如果质押仓单项下库存xx-x市场价格降至贷款本金的

1.12倍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担保或提前归还贷款本息。乙方不提供相应担保或未提前归还贷款本息。

4、甲方实现质权时,丙方应予积极配合。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根据本联社信贷政策,按照贷款条件和要求向乙方提供xx-x仓单质押贷款。在乙方收购加工成本低于贷款风险控制线的条件下,按不高于乙方收购加工成本的70%提供质押贷款。

2、甲方在乙方归还贷款本息后,原则上应于当日释放《xx-x仓单》原件交还乙方。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

3、甲方在实现质权时,应通知乙方。

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派员随时核查存放xx-x库存情况,核实库存的真实性,丙方应积极配合。

2、乙方有权监督丙方做好库存xx-x保管工作,以确保库存xx-x安全。

3、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xx-x仓单》后,有权向甲方申请xx-x质押贷款。

4、贷款未到期,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提前归还贷款本息。

5、甲方实现质权时,乙方有知情权。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质押给甲方的仓单项下的xx-x产权必须归乙方所有,并承诺仓单项下的xx-x不得对外抵押。仓单项下的xx-x必须包装完整,标注标识齐全,无污染xx-x,符合包装标准要求。

2、xx-x入库所发生的过磅、保管、装卸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由乙方与丙方协商,但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

3、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要与甲方签订xx-x仓单质押贷款合同。

4、甲方实现质权时,发生的拍卖费、出库搬倒费等费用,应从处置库存xx-x价款中扣除。处置库存xx-x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部分,乙方继续承担偿还责任。

5、乙方按甲方要求交纳库存xx-x的财产保险费用,由甲方代理投保,并具体负责办理相关事宜,保险第一受益人为甲方。

第九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的权利

1、经与乙方协商,丙方有权制定xx-x入库所发生的过磅、保管、装卸等费用的收费标准,但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

2、丙方有权按照协商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应的费用。

(二)丙方的义务

1、丙方作为监管第三方,应具备相应仓储、保管及各类风险防范能力,确保xx-x储存的安全。如保管期内质押xx-x发生潮霉、盗抢、火灾等损失,丙方无条件全额赔偿。

2、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要与甲方就质押仓单项下

的xx-x签订个人资产抵押或保证担保合同。

3、丙方填制《xx-x仓单》,并对仓单的真实性和唯一性负责。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乙方及其它方面的任何出库要求。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司法追究。

5、在xx-x仓单质押期间,丙方应积极配合甲、乙方对库存xx-x的检查。检查结果不影响丙方责任的承担。

6、未经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将 《xx-x仓单》对应的库存xx-x移垛。如确需移垛的,须征得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垛位变更手续。

7、xx-x仓单质押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丙方应即时通知甲、乙方:

(1)质押物或仓储设施发生事故;

(2)他人对质押物主张权利;

(3)司法机关对质押物采取保全、执行等强制措施;

(4)其它可能威胁甲方质权和乙方质物安全的情形。

如末按要求履行通知义务,因此为甲、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丙方承担。

8、因丙方原因造成质押物价值减损时,必须向甲、乙方提供质押xx-x书面减损报告,恢复质押xx-x的价值。否则甲、乙双方有权就质押xx-x减值部分要求丙方赔偿。

9、乙方凭《xx-x仓单》原件向丙方提出出库要求,丙方应

验证《xx-x仓单》原件真实性,并办理出库手续。

10、丙方同意甲方的质权,优先于丙方因末获得仓储费用而享有的库存xx-x的留置权。在甲方实现质权前,丙方不得行使留置权。

11、丙方负责库存xx-x的装卸,按规定安排乙方存放xx-x的出入库,确保正常有序,不得故意刁难。

第十条 xx-x仓单质押期间,乙、丙方不得终止仓储合同。有特殊情况需解除或终止仓储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书面通知后,有权选择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或行使质权。如未经甲方允许擅自解除或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乙、丙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 ( )种方式解决:

(一)诉讼。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 2_____ _ 。 3__ __ 。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当事人各一份,效力相同。签约各方对本协议的含义认识一致。

第十四条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签章) 乙方 (借款企业签章)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住所地:

电话:

丙方(仓储企业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住所地: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住所地: 电话: 签约地点:

甲方:权利质押债权人

乙方:权利质押债务人

丙方:质权人

鉴于:

甲方拟将对乙方的应收账款权益质押予丙方,作为丙方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质押担保,为此,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共同遵守:

写)_____________万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二、三方协议签订后,乙方就上述应收账款支付的款项必须划入经甲方和丙方确认,并受丙方监管的如下账户中(或经丙方书面确认的其它账户) :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该账户中资金用于质押担保借款人在丙方处的借款,在借款人全部还清所欠丙方的贷款前,甲方使用该账户中的资金必须取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三、三方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即时将有关应收账款的合同原件、凭据等交付丙方保管,甲方就该应收账款办理转让、再次质押、减免债务人付款义务等可能影响丙方权益之事项的必须事先取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四、协议签订后, 由甲方方协助丙方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

五、三方协议自甲方全部偿还上述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贷款本息之日起自动失效。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如出现任何原因导致质押权利未有效设立、灭失、受到限制等丙方无法行使质押权利的情况,甲方应提供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在担保范围内作为保证人连带赔偿丙方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2.质押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权利价值的减少,第三人给付甲方的损害赔偿金或补偿金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给丙方,或将赔偿金或补偿金用于代债务人提前偿还借款本息。如第三人损害的行为导致质押权利价值减少,而第三人又没有赔偿的,甲方有义务提供丙方认可的相当于质押权利减少价值的担保。

3.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丙方实现质押权造成损害,应按甲方对借款人担保的借款本息总额的30%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如由于甲方违约给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甲方应将违约金数额不足补偿损失的部分支付给丙方:

(1)隐瞒质押权利存在权属争议或其他不利于丙方的情形;

(3)妨碍丙方实现质押权;

(4)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无效,甲方应在原质押担保范围内赔偿丙方的全部损失。

七、本协议所称应收账款是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所约定的相应款项,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它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法定代表人签名,经质押登记并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起生效。

(此页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甲方:(应收账款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应收账款债务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丙方:(应收账款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方拟将对乙方的应收账款权益质押予丙方,作为丙方发放贷款的质押担保,为此,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已知悉甲方将相关应收账款质押予丙方的事实,乙方对此无异议并将继续按照原已签订的关于应收账款的合同履行付款义务,甲、乙双方在此确认,上述应收账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二、本三方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即时将有关应收账款的合同原件、凭据等交付丙方保管,甲方就该应收账款办理转让、再次质押、减免债务人付款义务等可能影响丙方权益之事项的必须事先取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1

三、本三方协议自甲方全部偿还上述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贷款本息之日起自动失效。

四、其它约定事项:

五、本协议所称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均签章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之日起生效。

(以下为签名签章页,无合同正文)

甲方(签章/签名):

身份证号码(仅为自然人时填列):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签章):

乙方(签章/签名):

身份证号码(仅为自然人时填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签章):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签章):

年 月3 签订日期: 日

保单质押合同协议篇十六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章)(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单质押合同协议篇十七

编号:

出质人:

身份证号码:

质权人:

营业地址:

鉴于)与贷款人已及/或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债权币种和额度签署的一系列短期贷款合同(下略为“贷款合同”),为保障贷款人债权的实现,并作为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提款的一项先决条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公平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质物。

1.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出质人在投资的股权,具体描述如下:

股权金额为元,经价值元。

1.2本合同质物的范围包括上款所述质物本身及其派生的权益。

1.3如出质人进入破产程序,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不列入企业破产财产的范围。

2.1主债权。

2.2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所担保的范围除了上款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一切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实现质权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3担保性质。

(2)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消的和无条件的。本质押合同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贷款合同无效或可撤消而无效或可撤消。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不因贷款人同意贷款展期、重组,或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贷款合同而有所改变,也不因借款人和出质人任何变更经营和管理体制的行为而有所改变。

2.4本合同项下股权质押的质押率为%。

3.1出质人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前应就质押事宜征得。

3.2借款人或出质人履行完毕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被担保的全部债务并经质权人书面认可后,质权人将返还证明质物权利的凭证。

3.3如果质权人要求,出质人还应向质权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具有强质执行效力的公证。

第四条陈述与保证。

出质人向质权人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4.1出质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2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合同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3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出质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

4.4本合同和质物所涉及的全部资料、文件均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而无任何隐瞒的。

4.5出质人保证对质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目前该质物上未曾保留任何形式的担保物权、其他优先权(除因本合同设定外),也不存在或可能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法定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第五条约定事项。

出质人和质权人进一步约定如下:

5.1质物由质权人占管,至本合同终止时为止,并有收取派生权益的权利。收取的派生权益依次抵充收取费用、被担保债权。因出质物产生的代位物或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

5.2在被担保债权收回之前,出质人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擅自出售、交换、赠与、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

5.3如债权人认为质物价值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经质权人认可的担保或其他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收回部分贷款、增加质押物);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按第7条规定处分质物用于提前清偿被担保的债权。

5.4质权人按本合同规定有权行使质权时,出质人必须积极配合质权人办理手续,以保证质权人实现质权。

5.5质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行使质权后,如果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务而出质人为第三人的,出质人在此承诺对未清偿的债务与借款人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5.6如发生任何可能影响出质人和出质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形,出质人保证在得知该情形之日内起3日内书面通知质权人。

第六条违约事件。

下列任一事件即构成出质人违约。

6.1借款人构成贷款合同中任一违约事件的。

6.2出质人在本合同第四条所作的陈述与保证是不真实的、不准确的或不完整的。

6.3出质人已违反或未履行其在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事项的。

6.4出质人进入或可能进入停产、清算、解散、被撤消、破产、件资、分立或其他重大诉讼、仲裁、行政程序,足以影响其担保责任能力的。

6.5出质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

第七条违约处理。

如发生上条所述任一违约事件,质权人有权采取下列一种或数种措施。

7.1将用于质押的股权委托有资质的中介结构变卖或拍卖,用于收回债权。多余的退还出质人;不足清偿的,债务人(包括主债务人、担保债务人)应补足差额。

7.2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或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八条其他条款。

8.1本合同是贷款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的生效或充分有效的执行是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提款的先决条件。

8.2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按本合同第3.1款规定办妥手续并经公证后生效,至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被担保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8.3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均由质权人主营业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4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由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副本数份备查。

在签署本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所有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出质人(签字)质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年月日。

保单质押合同协议篇十八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为甲方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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