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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一辅警工作汇报篇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根据中央《关于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全省“一村一辅警”建设的意见》(湘政法〔2018〕29号)、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益阳市关于加强“一村一辅警”建设的意见》(益政法联〔2018〕3号),以及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关于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的实施方案》(益赫政法联发〔2018〕1号)精神,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为确保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警务工作前移、信息触角延伸、服务距离贴近、专群工作深入、缓解警力不足”的要求,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公安机关主导、财政部门保障,相关部门共建”的警务工作新格局,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整体水平,实现全镇治安秩序好、服务群众好、警民关系好、法制宣传好、安全防范好的“五好”目标。
成立泉交河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朱光辉、党委副书记余杰、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政法书记徐剑森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向杰、党委委员、副镇长卢剑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旻、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刘萍、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周智虎、副镇长唐震宇、副镇长胡建科、镇长助理陈菊华、人大副主席刘庆、派出所所长喻慧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莫敏、组织人事干事刘喜英、财政所所长陈亮、民政办主任刘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周莉、派出所副所长汤兴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泉交河派出所,由喻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和考评等工作。
(一)设立“一村一辅警”管理机构。各村(社区)要设立“一村一辅警”管理办公室(简称“村警办”),镇级“村警办”负责全镇“一村一辅警”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建立村级警务室。按照一个建制村设置一个警务室的要求,在全镇13个村(社区)建立警务室。村级警务室设在村民服务中心,全镇“村级警务室”按市公安局设置的标准建设,做到外部设置标识统一、内部设置标准统一、装备设施配置统一、工作台账内容统一。
(三)用好“一村一辅警”app工作平台。根据市公安局研发的“一村一辅警”网络信息系统,镇“村警办”及时组织培训,指导开通手机app掌上工作平台,通过平台开展相关工作,实现“一村一辅警”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专职辅警配备由村“两委”推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派出所在充分利用村“两委”符合条件现有人员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程序选拔确定。驻村辅警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贷款或违反诚信方面记录。
(三)具有本村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本村。
(四)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同等条件下党员、退伍军人、能熟练操作电脑者优先。
按照《湖南省公安派出所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规范》的要求,驻村辅警在派出所和警区民警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视频巡查;协助对行业、场所、重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治安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和抢救伤员;协助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协助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助开展重点人员管控;协助开展安全防范、交通安全、禁止“黄赌毒”等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收集、上报情报信息和线索;协助采集本辖区各项警务基础信息(含“一标三实”);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成派出所交办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驻村辅警参加(列席)村“两委”会议,兼任村综治中心副主任、村治安主任或副主任。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3日之前),召开全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会议,启动驻村辅警选聘工作。
(二)推荐报名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各村(社区)要推荐至少2名符合辅警配备条件的人选到镇“村警办”。
(三)审查选拔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镇“村警办”要会同派出所做好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健康体检和选拔工作,确保人员配齐配强。
(四)警务室建设阶段(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31日),镇要严格按照警务室建设标准,抓好村级警务室建设。
(一)深化认识。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是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有效手段。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方向,将“一村一辅警”建设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一村一辅警”工作由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村警办”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做好辅警选拔工作。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驻村辅警待遇按照村“两委”副职干部待遇落实。全面抓好辅警配备,全力搞好村级警务室建设,落实好“一村一辅警”的办公场所和基本办公设施。警务室设村级服务中心,加挂警务室标识标牌。
(三)建立机制。建立健全驻村辅警配备、培训、管理、考核、奖励、监督、退出等工作机制。“一村一辅警”建设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纳入年度综治考评;泉交河派出所负责“一村一辅警”业务工作考核。驻村辅警的日常管理考核由镇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对辅警工作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因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以及违法乱纪的,要及时更换、清退,并收回全部配发装备。
一村一辅警工作汇报篇二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构建和谐干群、警民关系这个核心,以机关干部、社区民警包村为载体;以了解村情民意、解决群众困难、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主要内容;以情系民生建和谐、服务发展促跨越为目的;组织机关干部、社区民警进村入户,听民声、察民情、送温暖、送法律、送服务、解民难、保平安。为我镇社会稳定和谐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通过开展“一村一警综治联动”活动,镇包村干部和包村民警重在实现“六个目标”:一是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有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实现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三是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和民转刑案件。四是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种邪教渗透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五是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防范能力和水平。六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实现群众法治意识明显提升。
(一)社情民意调查,纳谏问计于民。镇包村干部联合包村民警,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地社情民意调查和研判,建立“民情台账”,及时准确掌握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倾向等问题,广泛征求和收集群众对社会管理、治安稳定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二)排查化解矛盾,开展法律服务。镇包村干部联合包村民警,积极协助村三委班子开展矛盾纠纷查处工作,使各类矛盾纠纷不扩大、不激化、不上交,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主动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答难解疑。向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普及各类安全防范知识,确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三)帮扶困难群众,强化群防群治。综治办、民政所、司法所、包村民警相结合,切实解决农村困难家庭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不稳定因素。同时,镇政府以健全完善村级警务室建设为重点,加强对综治专管员的培训管理,有效整合群防群治工作力量,发挥社会管理综合优势,形成人人参与平安创建,共享创建成果的工作局面。
(1)日常考勤制度。活动中,包村干部每月和包村民警就所包村工作交换建议不少于3次,并做好收集整理反馈工作。
(2)征求意见制度。包村干部每月至少安排1次接访活动,采取公示、接访、包案的方式进行定人、定点、定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收集整理反馈工作。
(3)目标管理制度。包村干部和包村民警要根据年度社会管理工作任务,制定工作安排,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在活动期间能够“沉得下、留得住、干得好”。
(4)奖优罚劣制度。综治办将对包村干部、包村民警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召开村干部、基层村民代表民主测评会,对包村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目标考评情况差、满意度测评优秀率低的包村民警反映给派出所。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党委书记常东风任组长,镇长牛东红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周奎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杨兴波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安排,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使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二)严格工作纪律。参与活动的人员要严格执行考核管理四项工作制度,各包村干部、包村民警既要贴近群众、广交农民朋友,又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不给基层和群众添麻烦增负担。
(三)加强督促检查。镇综治联动领导小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纳入年终考核。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督促整改。领导小组成员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指导综治联动活动工作开展,协助基层解决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一村一辅警工作汇报篇三
为认真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全县经济管理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干部中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畅通沟通渠道,了解我局干部职工对党组织的期待和诉求,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我局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当前我局工作实际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现状,科学确定谈心谈话内容,讲究谈心谈话方式,遵守谈心谈话程序,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关心爱护干部职工,达到进一步激发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工作热情,为顺利推进我县实现“五个跨越”、打造“五个博兴”、建设黄河三角洲的生态文化名城和全省的经济强县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谈心谈话时间安排:2013年6月至12月。
(二)谈心谈话范围:本次谈心谈话活动,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进行,要求人人必须谈到。谈心谈话分为四个层次,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中层领导开展谈心谈话,分管领导与科室人员谈心谈话。
(三)谈心谈话程序:局领导,要以对组织、对谈心谈话对象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带着感情、带着目标、带着问题谈,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真正体现对干部的关心爱护,促进干部职工健康成长。
1、谈话前准备。
谈心谈话前,要做到“两个提前”,即提前与谈话干部职工沟通日程安排,将时间、地点、内容、要求通知被谈对象,让其有充分的准备时间;提前梳理谈心谈话对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有关情况,确定谈话重点,确保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谈心谈话方式。
谈心谈话时要注意做到思想重视,态度诚恳,精力集中,热情礼貌;注意合理安排谈心谈话对象,提高效率;注意讲究谈话艺术,营造宽松氛围;注意启发引导,保证质量;注意严格保密制度,消除谈心谈话对象的心理障碍和思想顾虑。谈心谈话原则上不对时间进行严格限制,充分尊重干部、理解干部。要认真记录谈心谈话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求等情况。
3、跟踪服务。
谈心谈话后,要及时对谈心谈话记录进行梳理、分析、汇总,并将相关处理意见反馈给谈心谈话对象,尽量做到让谈心谈话对象满意。
(四)谈心谈话内容:
1、向干部职工转达组织的关心和问候;。
3、听取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建设、对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或建议向相关领导进行反馈,并协助领导积极解决反映的问题。
(五)谈心方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层级管理和对口分工原则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主要采取双向约谈、分级谈两种方式进行,上级要主动约请下级,认真做好谈心记录。
(一)高度重视。
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是加强我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要作为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坚持整体谋划、协调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认真对待。
全体干部要正确认识和对待谈心谈话活动,珍惜党组织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和帮助,实事求是地汇报思想、反映情况、说明问题,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要虚心接受组织教育,认真落实整改要求。
(三)确保实效。
结合实际,创新谈心谈话方式,丰富谈心谈话内容,力争谈出动力、谈出精神、谈出干劲。局领导要以实际行动为干部职工作出表率,确保谈心活动取得实效。
(四)完善机制。
进一步拓宽组织部门与党员干部的沟通交流渠道,全面开展组织部长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各科室要以此为契机,结合实际,建立长效机制,每年至少开展1次广泛的谈心谈话活动,达到加强沟通、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南京第一农药厂周边地区。
为确保桠溪镇经济的稳定发展,全力打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上级政府部门对维护稳定工作的要求,结合南京第一农药厂周边地区环境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
维护稳定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稳定、保平安、求发展为总目标,以维护南京第一农药厂周边地区稳定为切入点,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把维稳工作切实摆上重要位置,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以高效的工作措施,扎实抓好维稳各项工作的落实,以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地区经济繁荣发展保驾护航。
为确保维稳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镇成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桠溪镇镇长史寿新任组长,副书记陈和生、副书记刘春伢、组织委员冯大勇、副镇长潘玉根、派出所所长王来福为副组长,成员由刘生木、李友福、张四伢、陈雪生、杨福清、陈生佺、芮竹松、杨桂平、赵保头、韩好伢、吕和新、邢运兵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镇党政办、信访办、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以及民兵应急分队组成,办公室主任由陈生佺担任,负责日常工作。
从2015年3月——2015年12月。
1、安全隐患排查及治安整治工作组。
责任领导:潘玉根、王来福。
责任人:芮竹松、邢运兵。
人员配备:南京第一农药厂保安队。
桠溪村包村民-警、治保主任及委员、村保安队员。
安乐村包村民-警、治保主任及委员、村保安队员。
观圩村包村民-警、治保主任及委员、村保安队员。
工作任务:排查、处置辖区安全隐患、治安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抓好南京第一农药厂周边地区村民的稳定工作。大力开展治安专项整治,以预防和打击盗窃为主,切实做到整治一处,巩固一处,确保辖区的和-谐稳定。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
责任领导:冯大勇。
责任人:陈生佺、
人员配备:赵保头、韩好伢、吕和新、赵运清、虞运河、范建华工作任务:执行定期排查制度,及时了解周边村村民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处置相关的民事纠纷、征地拆迁等矛盾的疏导化解工作,做到主动介入,主动协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突发事件应急组。
责任领导:魏桂财。
责任人:石玉河、王秋华。
人员配备:民兵应急分队、镇联防中队。
工作任务:随时听候镇维稳领导工作小组的调遣,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4、信息联络组。
责任领导:冯大勇。
责任人:赵庆锋、徐周鹏。
人员配备:赵保头、韩好伢、吕和新、赵运清、虞运河、范建华工作任务:加强信息收集、上传下达、保持通讯畅通,落实反馈报告制度。
1、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及时掌握安全隐患的动态变化,做到预知预防和有的放矢。包村干部要督促配合做好稳控工作。
2、镇联防中队、相关村干部和保安及企业保安要结合日常工作,
进一步提高对维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治安巡查,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行为,有情况及时控制和报告。
3、做好排查走访工作,掌握周边村村民的思想动态。要查找辖区内已知及未知上访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别是要做好特殊人员、群体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高度警觉,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4、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认真抓好专项整治。根据企业经济发展的特点,继续把危险化学品作为监管重点,列入专项整治内容,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工作中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所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做到常抓不放,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安全运行,助推企业做大做强。
1、全体人员要充分认识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确保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2、全体人员要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对维稳工作的要求,在各自岗位上尽职尽责。各工作小组要按照工作要求狠抓落实,绝不允许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群访事件的发生。
3、镇联防中队和相关村保安要加大巡查力度,密切掌握辖区动态,务必做到内紧外松、严密防范,确保辖区安定稳定。
4、对因工作不到位、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桠溪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日。
当前我国正处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调整,由于各种利益分配等因素造成各类矛盾纠纷凸现。因城市改造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工资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稳定。因此,认真研究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的成因,总结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到有效预防、成功调处和防止激化,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建设和谐辖区,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思想上重视,组织领导健全。稳定是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责任,维护社会稳定效果是检验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准,这种观念早已植根干部心中。街道党工委坚持科学发展、科学决策,畅通信访渠道、掌握社情民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在组织上构建起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将党政信访主渠道、人民调解渠道、诉讼调解渠道、治安调解渠道整合,形成了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调解格局。在明确党政“一把手”为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同时,落实了信访维稳工作分管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及联系社区的信访维稳工作承担分管责任的“一岗双责”制度,形成了信访维稳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尽力的强大合力。
2、措施上有力,工作确保有效。在维稳工作上,街道党工委坚持标本兼治。一是持之以恒地坚持定期排查矛盾纠纷,确保及早发现、及早处置、及早解决,将矛盾隐患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二是实行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对排查出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采取领导包案处理,一个事件、一个领导、一个方案,落实责任;三是确保各个特殊敏感时期和重要时段的社会稳定。在这些时段坚持每周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制定相应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特殊时段社会政治稳定。
目前,各大辖区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稳定因素。这些问题呈现出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正当诉求与不合法方式、多数人合理诉求与少数人不合理要求相互交织。一些非正常上访演变为破环社会正常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有的上访成了极个别人勒索责任单位的有效手段,也是令街道办事处头痛又没有有效手段解决的事情,且要为之投入大量的精力。
1、城市拆迁改造,遗留隐患。各大辖区因城市改造拆迁补偿的条件不能统一,造成因拆迁安置后,由于补偿存在差异,而造成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一些在拆迁过程中遗留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更是变成了矛盾和安全隐患滋生的成因,矛盾更是被逐渐扩大。比如因居民和房开商之间在某些条件不能达成统一,双方各不相让,在街道办事处积极协调后也未达成统一,最后居民通过堵断的方式向政府施压,造成恶劣影响;或因各方拆迁补偿条件差距较大未能进行拆除,拖到现在仍没有解决,随着房屋价格的上升,更是将双方的拆迁条件差距拉大,房屋也变成了危房,严重威胁居住在内的住户及过往群众的安全,存在的稳定风险不可低估,并影响市容市貌。
2、企业改制遗留问题隐患大。由于经济发展、社会转型过程中被逐渐淘汰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因职工安置、工资拖欠、医疗社保、工龄买断等问题引发大量的矛盾纠纷。各大辖区的多家单位都会出现因企业改制、买断工龄而要求重回企业工作、解决生活来源的事件,一部分人更是将企业进出大门堵住,占用企业领导办公室,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的工作秩序,隐患突出。由于企业改革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涉及人员多,处置这类弱势群体的诉求难有妥善之策,因而已成为这些辖区企业的长期重大不稳定因素,同时也对辖区正常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3、突发矛盾纠纷层出不穷。特别是社区纠纷、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之间的纠纷、员工和企业之间的纠纷,农民工工资纠纷等等越来越多,一旦发生,处理不及时,很容易引起社会的不稳定。
4、个别缠访人员非访、重访不断,影响社会秩序。部分辖区内缠访不断,多次进京上访向单位提出多桩无理诉求,一到特殊敏感时期,办事处和其单位就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进行稳控,有时还个别缠访人员还要求单位派人带其出游,上访成了勒索责任单位的有效手段。
1、历史遗留问题包袱沉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各种利益冲突更加复杂,必然出现由于利益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而在解决方法、政策规定上比较滞后,致使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时间越拖越长,问题越拖越大,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积重难返,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沉重包袱。
2、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各种行业标准的差异,监督制度的不落实导致因土地征用、城市改造拆迁安置等补偿标准不一,补偿标准缺乏透明度,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为事后埋下隐患;在一些项目运作中,有的手续不全,有的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欺上瞒下,有的不履行法定义务,不兑现事前承诺,造成群众利益遭到侵害;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等等都会产生社会矛盾,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在处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
3、政府和责任单位权责划分不清。目前,政府基本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属无限责任政府。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加之权力集中、失误难免,因而责任难脱、矛盾集聚。群众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问题的责任也往往归咎于政府。发生了矛盾纠纷,群众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纠纷不能妥善解决时,人们便把所有的不满和愤怒洒向政府,而各种社会组织又难以真正为政府分忧解难。“谁主管,谁负责”与“属地管理”原则未细化,责任划分不清,工作原则不明。有利益时各责任单位就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政府置之一旁,有责任时就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责任往政府一甩,独善起身。上级政府利用权威把自己应负的责任推给下级政府,下级组织又缺乏解决问题的权限,十分无奈。
4、小事拖大、易事拖难。个别企业领导缺乏维护社会稳定意识,在处理涉及员工及群众利益时,只顾当前,缺乏对员工及群众长期利益的考虑,对员工和群众利益诉求不能及时回应和引导,漠视群众合理诉求,致使一些应当解决的问题久拖未决,导致事件扩大,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5、群众法律意识较差。目前,“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想在一些群众意识里根深蒂固,这些群众对法律规定片面理解,容易受人蛊惑,在诉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认为只有将事件扩大,引起社会大众和更高一级机关的关注才能将事情解决,并通过过激行为将事态扩大的手段向地方政府施压,寻求解决问题。
1、统筹兼顾,科学决策。各级政府决策必须瞻前顾后、统筹兼顾,防止顾及一部分人利益化解个案矛盾引发更大的不稳定现象发生。尤其要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与群众可接受的程度结合起来。制定任何涉及人民群众的决策都是需要深入调研、科学评估、统筹兼顾、科学决策,尽可能防止和减少新的群体性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2、理顺体制,有效运行。一是理顺工作体制,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定责任单位为责任人,主要负责事项实体性处理,政府部门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事件解决过程中的违规侵害对方利益的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并做好督促,切实将事情解决好,不要事后留下隐患。在应由同级政府和部门解决权限内的问题,不应下转给没有解决权限的下级政府和部门进行解决。
3、明确问责措施。在事件处理的问责上也应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原则。对政策法律规定和上级政府决定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事项、上级机关引起并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等问题,不应纳入下级的问责范围。
4、依法办事,规范信访。一是依照政策法规,抓紧开展对群体性诉求的研究和解决;二是依法维护现场秩序,引导群众理性解决问题。对群体性事件中采取大横幅、呼喊口号、拦截公务车辆、围堵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扰乱工作和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予以制止、警告,对不听劝阻的依法处罚;对事件过程中借机打、砸、抢以及冲击党政机关、阻塞公路交通等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立即制止;对主要责任人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群体性事件中未经批准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应当劝告、制止、警告,必要时依照有关规定强制带离现场;对利用群众进行破坏活动的人员和煽动、策划群众闹事,制造事端的组织者,司法机关应依法处理。
5、强化法制教育。通过法制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的能力,减少因素质低、工作失误而引起的纠纷。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贴近群众的优势,结合普法宣传,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优化队伍,强化能力。一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要培养领导干部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大“一岗双责”检查考核力度,促使领导干部真正自觉地做好防患于未然、疏导于无形,及时妥善地处理突发事件。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应对和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精神,我镇第六届党委任期已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县委关于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统一部署,经镇党委研究,我镇将于x月底前完成镇党委换届工作。为搞好镇党委换届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争当打造“三区一中心”建设新征程上的排头兵,促进我镇经济发展、富民强镇、全面建设“特色小镇、农业强镇、旅游新镇”、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绿色家园宜居区、研学旅游体验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领导班子组成。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要求,镇领导班子总职数按一、二类乡镇不超过xx名核定,镇领导班子总职数为xx名,党委委员x名、副镇长x名。镇党委领导班子由x人组成,设书记x名,副书记(镇长兼任)x名、专职副书记x名,委员x名(其中x名委员兼任人大主席、x名委员兼任政协联络办主任、x名委员兼任纪委书记、x名委员兼任组织委员、x名委员兼任人大副主席、x名委员兼任副镇长)。
纪委班子由x人组成,书记x名,专职副书记x名,委员x名(x名委员兼任专职纪检干事)。
2、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的产生。按照领导班子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采取先个别谈话推荐后会议推荐的方式进行。综合谈话推荐和人选条件、班子结构等情况,由县委考察组与镇党委沟通研究,按照不少于xx%的差额比例提出会议推荐建议人选名单,在党的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范围进行推荐。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参考,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在此基础上,由镇第六届党委在广泛听取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预备名单,报县委审查同意,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大会主席团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讨论。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再提交大会选举。
1、党代会召开的时间。总体时间安排从x月下旬至x月底结束,xx镇第七届党代会第一次会议拟于x月xx日召开。
2、选举办法。采用直接差额正式选举的办法,镇党委和纪委委员的选举实行差额比例不少于xx%一次性选举产生。党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按比应选人数多x名,纪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按应选人数多x名的比例确定。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在新一届党委全体会议上,从当选的党委委员中等额选举产生。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在新一届纪委全体会议上,从当选的纪委委员中等额选举产生。
1、代表的名额。经县委批准,确定镇党代会代表名额xxx名,预留x名,其余分配给各支部(总支)。经县委考察产生提名的镇党委成员,均作为代表候选人分配到相关支部,不占各支部代表名额,由各支部提名为候选人参加代表选举。
2、代表的条件。党代表大会代表,应是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必须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他们应当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牢记肩负的神圣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意志的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其具体条件是:(x)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x)具有共产主义远x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1)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做出显著成绩;(x)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党员和人民群众,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x)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按照党性原则办事,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监督;(x)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能够按照要求参加党组织组织的活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一律不得推荐提名为党代会代表人选。
3、代表的结构要求。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注重从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具有一定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中产生。要适当提高来自基层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等代表比例。注意从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中产生人选。注意安排外出务工党员和离退休党员干部代表。党代会代表与人大代表可适当交叉。全镇党代表结构指导数为: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一线代表一般不低于xx%,妇女代表所占比例不少于xx%。代表中老、中、青党员都要占有一定比例,但年龄在xx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xx%。
4、代表的产生程序。镇党代表选举要在x月xx日前完成,具体程序为:一是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意见,一般按照多于代表xx%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二是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按照多于代表xx%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审核把关,可以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x个工作日,公示后上报乡镇党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确定预备人选。乡镇党委组织力量对各党(总)支部提出的代表初步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由选举单位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镇党委审查,在此基础上填写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四是乡镇组织审查。乡镇党委对各党(总)支部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出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代表结构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代表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审查同意后,对各党(总)支部上报的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批复。五是支部选举正式代表。各党(总)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选举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xx%。选举结果于当日上报乡镇党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六是代表资格审查。镇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各党(总)支部的选举结果,包括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和代表资格后批复各支部,各党(总)支部上报正式代表登记表(样式参考代表预备人选登记表),镇党委审核后进入党员本人档案。发现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或代表不符合条件的,将及时建议原选举单位进行纠正或撤换。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这次镇党委换届工作,所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担负着全镇未来五年乡村振兴的重大责任,肩负着“十四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因此,要从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次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成立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代表选举工作小组、人事安排工作小组、文件起草工作小组、会务准备工作小组、宣传工作小组、纪律工作监督小组,明确人员分工。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到各支部,向各村派驻换届工作指导员,要加强指导,确保党代表产生的程序规范。各党组织书记要组织好党代表的选举,并积极组织党代表参加会议,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切实履行代表职责。
2、发扬民主,按章办事。从代表的选举,到工作报告的讨论、审议、候选人的酝酿等,都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和正确集中各方面的意见,充分尊重和支持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3、加强教育,严明纪律。做好选举中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每一名党员和党员代表都能严格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个人和组织、少数和多数、下级和上级的关系,教育干部正确对待名利地位,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要严格执行“十个严禁”的换届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正确处理搞好换届工作与其它工作的关系,把镇党委换届与谋划“十四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安排今年各项工作,“创先争优”、“两学一做”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一村一辅警工作汇报篇四
**镇党委、政府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为全镇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基本法律服务,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部署到位。
高度重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基层法律知识宣传、完善便民服务功能、提高涉法涉诉案件处结率、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的作用,与**律师事务所两家专业法律服务单位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重大执法行为、规范性文件出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济合同、行政复议案件、重大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事务中,由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开展代理或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活动等。
(二)多措并举,协同推进。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不仅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实现多赢的创新工作模式,我镇将法律服务工作与中心工作、信访工作、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利用广播、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开办讲座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普及《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继承法》等与村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促使群众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帮助解决了一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历史遗留纠纷,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在处理**上访问题的过程中,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业主、房地产负责人协商会议,并针对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法律角度向双方说明了各自的权责,结合双方诉求,提出了具体调解方案,合法合理化解信访问题。2018年年初至今,法律顾问共接到电话咨询73次,现场解答相关疑问或咨询51次,参与相关合同或法律文书的起草与审核等4份。
(三)健全制度,督导到位。
为规范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根据我镇实际,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定期服务制度。要求法律顾问每个周周三到镇便民服务大厅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定期开展法律讲座。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工作台账实行一次一记,并以此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性和延续性。三是强化日常督导。发挥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督导作用,形成部门与法律顾问之间的相互配合,打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严格实行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制度,不定期对工作台账随机抽查督导,确保法律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形式,让群众在享受优质法律服务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二是法律服务更为便捷。群众不出镇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务,从土地产权纠纷、农村集体“三资”合同审查、土地补偿款合理使用,到交通事故赔偿、婚姻登记、劳资纠纷等,法律顾问给予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帮助他们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对于突发事件、疑难案件及群体性案件,法律顾问及时参与案件的处理,并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有力帮助矛盾纠纷有力化解。
我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律师资源较少,法律宣传力度不够。下一步,我们要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一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要积极宣传发动各部门、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高法律行业从业者政治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促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村(居)民代表大会、驻村干部走访、海报和宣传单等途径形式进行宣传,扩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进一步推动我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
一村一辅警工作汇报篇五
为在3年内消灭集体经济“空壳村”,村级经济得到蓬勃发展,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动,按照党委、政府的安排,结合我村实际,经村级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发展方案:
一、基本概况。
洗马镇顶溪村位于洗马镇南面,辖7个村民组132户561人,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90%,全村共有党员27名,其中女党员4名,流动党员4名,35岁以下党员4名。近年来,我村主要以发展种养殖业为主,201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350元。
二、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一村一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忠廷(支书)。
副组长:陈金敏。
成员:陈贤科、罗心平、罗成益、蔡兴伦。
下设办公室在村委办公室,陈金敏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各种信息资料。
三、目标任务。
目前村级集体经济积累达4.5万元,预计2015年达6万元。
四、具体措施。
1.大力发展养殖业,预计创收0.5万元。
2.发展荷花产业,预计创收1万元。
1、加强各种知识的学习,注重理论结合实际,向村干部学习农村工作方法,向书本学习农村理论知识,从各方面提升自己。特别是加强农村基础知识和关于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不断充实和完善自我,拓宽自身知识层面,以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同时带头学习,大胆探索带动村里所有的干群不断转变观念。
2、深入学习各项惠农政策及有关农村的法律法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3、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精神文件和党的惠民政策,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思想素质和为民服务的能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做好为群众谋利,提高村支两委的凝聚力、战斗力。
4、推进村务信息公开,贴近村民,打好群众基础,在实际工作中树立村干部良好的形象,构建和谐的干群关系,以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继续做好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各项工程的建设,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真正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做实事,切实提高农村群众整体生活质量。
5、要更好的融入到群众中去,与群众们打成一片。在新的一年里,将会有新的工作任务,要更多的走进田间地头、走进弱势群体、走进工作一线。及时了解村里各项工作的动向,多向村干部和村民们学习,多与他们沟通交流,了解村里的各种问题,以便及时的解决。多走访群众,了解他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想办法解决;并处理群众之间一些简单的矛盾纠纷,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循循善诱。同时,还可以多向村民们学习一些农业知识,参加一些农村的实践活动。
6、做好安全工作,切实保证稳定,共建和谐。落实各级有关“平安建设”活动的一系列实施意见,积极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村上下共同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7、进一步下大力建设好农村文化阵地,完善农村文化设施,普及群众文化。真正图书阅览室、文化宣传栏文体设施等发挥出更好的作用。让农民在生产劳动之余从这些场所、设施中,找到精神文化归属,不仅成为农村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而且成为凝聚民心、倡导和睦礼让风气、丰富农民文化生活的重要阵地。
一村一辅警工作汇报篇六
党的建设不仅是党的工作理念,也是党务工作理念。它是指党为保持自身性质而进行的一系列自我完善活动,不仅包括党务工作,还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获得省部级综合荣誉称号的加2分,获得集团公司级荣誉称号的加1分。
2.创新党建工作,成果显著,经验、模式被上级采纳或推广的,视情况加1分。
1、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领导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员工发生违法违纪案件,企业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按处理类型予以扣分,具体扣分标准如下:
(1)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被通报批评、提醒谈话或约谈的,每发生1次扣3分,上不封顶。
(2)领导班子成员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或因履职行为发生违法违纪问题,被处以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每发生1次扣5分;被撤销党内职务或降职(降级),每发生1次扣10分;被留党察看或留用察看,每发生1次扣15分;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每发生1次扣20分,上不封顶。(按单事件或人员计算次数,单一事件不重复计算行政和党纪处分;同时处以党纪和行政处分的,按就高原则进行计算)。
(3)分公司当年内类似案件重复发生的,每新增加一件已发生案件的类似案件,扣2分,上不封顶。
(4)企业各级人员(含派遣制用工)因履职行为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当地纪委党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判刑的(含缓刑),每发生一次扣20分,上不封顶。
2.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或严重稳定事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
3.发生集团公司或其他上级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省公司确定的战略目标,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提高工作质量。特拟定分公司纪检、党群、工会工作的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党群工作部各主管。
二、考核原则和方法。
根据省公司对纪检,党群,下会工作的整体要求,结合分公司工作情况,对各主管工作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考核。
(一)坚持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的原则。
(二)每月进行绩效考核,每年年终进行综合性考评。
(三)与个人绩效奖金等级、年度绩效、评先评优挂钩。
三、考核的基本内容。
主要考核党群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工会工作,每项工作满分100分出现不合格项按相应分值扣分。
第一部分党群工作。
一、党建考核内容40分。
(一)组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季度至少一次,20分。
年初向省公司一报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计划。党委理论学习以上报信息为准,少学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信息上报内容为学习时间、学习时长、参加人员、列席人员、学习主题等。
(二)开展大型主题实践活动,5分。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党委统一部署,党员为主体,党支部为依托,带领全体员工,围绕中心工作,促进生产经营任务完成的大型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指标,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作用。以各单位上报信息为准,要有活动主题、背景、方案、总结、效果等。
(三)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10分。
思想政治工作论文推荐到集团公司参加评审并获得优秀奖获5分;获三等奖6分;获二等奖8分;获一等奖10分。
(四)做好日常党建管理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公司安排的各项临时工作,5分。未完成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30分。
(一)根据省公司创建规划要求,合理制定本单位三年创建规划,10分。
(二)分公司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10分,被取消扣10分。创建和保持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加5分;被取消扣10分。创建和保持国家级文明单位称号,加5分;被取消扣8分。
(三)各单位县分公司达到集团公司“二四二工程”要求,3分,一项未达标扣1分。
所有县分公司全部创建和保持县级以上文明单位加5分。
县分公司创建和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加5分/个。
(四)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加5分。获得全省青年文明号十大标杆加10分,优秀标杆加5分。
三、企业文化建设30分。
(一)市分公司企业文化培训每年2次以上的,5分;少一次扣2分。
(二)获省级企业文化示范点,5分。
(三)本年度企业文化丛书(或案例集)不少于三册5分;少一册扣2分。
(四)开展企业文化内、外部传播活动的(如:征文、演讲、文化节等活动)不少于两次,5分。少一次扣2分。
(五)在集团公司《企业文化杂志》发表一篇文章得2分,最高分为10分。
(六)企业文化成果(一个)被集团公司收入标杆管理体系的,加5分。
第二部分纪检监察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15分。
领导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廉洁教育及自律情况,5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5分;市分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3分;廉洁文化建设情况,2分。
二、信访案件15分。
及时对自收信访和一级转来信访在信访系统进行录入得2分;认真进行信访核查、结果直实,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纪检监察室得3分;没有发生越级信访得5分;积极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并认真查处的,得5分。
三、效能监察20分。
省公司安排的效能监察项目,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得5分;发现影响公司经营发展的问题与不足得2分;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得3分。各单位自行确定1个以上效能监察项目有序开展检查工作得5分;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得2分;效能监察效果显著,提出有价值可在全省推广的效能监察建议得3分。
四、行风建设工作20分。
(一)获得当地政府行风评议公用服务类排名前五名且排名超过竞争对手得15分;排名未超竞争对手得10分。
(二)未获得当地政府行风评议公用服务类排名前五名,以5分为基数,低于一名扣1分;排名未超竞争对手得0分。
(三)各单位在当地政府的排名,高于省公司在全省的排名,高出一名加5分。
(四)及时向党群工作部报送信息(每月至少一篇)得5分。
五、招标采购监督20分。
制定比较完善的招标采购监督办法,得3分;认真履行招投标、谈判等采购监督职责,并保留完备的记录资料,得5分;提出有价值的监督管理建议,得2分;对供应商入围、开标、评标定标(决策)进行现场监督得5分;参与供应商抽查、厂验,得5分。
六、信息报送10分。
纪检监察工作信息报送真实,排名前一名者得10分,其他依据名次相应得分;报送信息被集团公司采用的得5分。
第三部分工会工作。
一、班组建设20分。
班组建设组织机构健全,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有考核。机构健全5分,班组建设规划5分,班组建设实施5分,班组建设效果5分。
二、劳动竞赛20分。
劳动竞赛有计划,有日标、有总结,效果突出。劳动竞赛组织机构健全5分,竞赛活动实施5分,竞赛活动效果10分。未按省公司要求组织竞赛一次扣5分。
三、组织建设20分。
(一)各级工会组织健全10分。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会健全,管理机关及县分公司建立分会,分会下设若干工会小组。未按要求设工会委员会扣5分,未按要求设经审委员会扣5分;基层分会未按要求设置发现一处扣2分,直至扣完。
(二)员工入会率10分。
符合加入工会的员工入会率在95%以上的得满分,递减一个百分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分。
(一)民主管理制度健全10分。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5分,职代会各项职权落实3分,企务公开工作2分。民主管理工作有制度,有措施。监督《劳动合同法》在企业的落实,指导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省公司《集体合同》要求落实各项条款。因劳动关系和谐问题发生上访、告状一次扣2分。
(二)员工权益维护10分。
依法维护员工的政治权益和经济利益。维护员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监督有关社会保障政策、员工获得劳动报酬政策、有关劳动安全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关心关爱困难员工,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各种保险落实2分,最低工资保障2分,劳动保护2分,送温暖活动2分,其他方面2分。
出现一次侵权事例扣2分,直至扣完。
五、其他工作20分。
(一)工会财务管理5分。
足额上解得满分,递减一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
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各类报表报送及时。如出现一次违规事例扣2分,直至扣完。
(二)职工之家建设5分。
“建家”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年度在地方工会和省公司工会组织的“建家”评比中,至少有一家被评为先进单位。
(三)劳模管理。
积极培养推荐先进典型,劳模管理制度健全,关心关爱劳动工作、生活和成长进步。
(四)工会信息、报表报送情况5分。
工会信息、报表报送及时,较好的反映本单位工会工作开展情况。对职责和工作中难以评定的项目,将采取先述职后评定的办法。由于机构调整工作职责发生变化的按调整后责任考核。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村级党支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为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全面落实上级党委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订本办法。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于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认真把握党建基本规律和基本要素,促使基层党员干部进一步端正态度、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职尽责,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杨桥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成立杨桥镇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考评工作。
组长:顾中伟(党委负责人、镇长)。
常务副组长:柳兆红(党委副书记)。
成员:李静(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吴超(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
阎伟(党委组织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办),阎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丁海山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绩效考评日常工作。
村级党建绩效考核管理实行每月一通报、年终总评制度。
考核内容包括六个部分:思想政治、党管工作、制度建设、日常工作、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
1、思想政治(共20分)。分为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年度小学教活动开展和集中学习情况。
(1)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共10分)。根据《杨桥镇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每月收看少于6个小时扣1分,收看不足1个小时扣5分。
(2)年度小学教活动开展(共5分)。按照上级党委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农村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有活动方案、举办培训班、进行理论宣讲、开展讨论、有问题梳理台帐、双向承诺书、群众评议、领导点评,缺一项扣1分。
(3)集中学习情况(共5分)。每年组织党员集中开展学习不少于6次,查看村党支部专用会议记录和村干部学习笔记,缺一次扣1分。
2、党管工作(共20分)。分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共5分)。年度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不少于5名,有入党申请书、支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记录和上报录入党员信息库管理,少一名扣1分。
(2)发展党员工作(10分)。完成《杨桥镇年度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规定完成年度发展党员任务,少一名扣5分,年内不发展党员不得分,连续两年不发展党员倒扣5分,并给予村诫勉谈话,连续三年不发展党员,根据《党章》规定给予村免职处理。同时,完成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年度内应转正预备党员未组织党员大会讨论转正的.,有一名扣2分。
(3)党费收缴(5分)。完成年度党费收缴任务,不能完成扣3分,未填写扣1分,并将党费收缴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公示,未公示扣1分。
3、制度建设(共20分)。分为三会一课、六大载体和制度管理。
(1)“三会一课”制度(共5分)。按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会,记录规范并使用专用记录本,少一次扣0.5分。
(2)“六大载体”建设(共10分)。村级六大载体每一项有年度计划,有台帐资料(双培双带对象、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名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登记薄、双向带动名单、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书、党员议事会名单),每一项有典型并落实效果好(查支部记录和相关支撑材料),少一项扣1分。
(3)制度管理(共5分)。根据《临泉县村“两委”工作基本制度(试行)》的要求,完善《村党组织主要职责》、《村委会主要职责》、《村党组织书记主要职责》、《村委会主任主要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务村务公开制度》、《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财物管理制度》、《村干部值班制度》、《安徽省村两委工作规则(节选)》、《村级事务“421”管理制度》、《农村党员议事会制度》、《远程教育站点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上墙,少一项扣1分。
4、日常工作(共20分)。分为参会情况、材料上报和资料管理。
(1)参会情况(共5分)。按时参加镇党建工作会议,无故不得请假、缺席、迟到和早退,有一次扣1分。
(2)材料上报(共10分)。按要求上报组织工作材料,每缺一项扣1分。
(3)资料管理(共5分)。使用专用党建资料柜,未使用扣2分;资料归档齐全,档案分类明确,有目录查阅方便,有一项不完善扣1分。
5、重点工作(共20分)。每年年终,对本年度内计生、殡改、土管、信访和党内重要活动等重点工作进行总评,根据总评情况确定得分。
6、特色工作(附加项)。分为信息上报、特色典型和考核评比。
(1)信息上报。及时上报基层组织建设信息,反映本村党建工作动态和成效,并县级以上党建报刊网站采用,每一条加1分。
(2)特色典型。在党建工作中有先进典型或特色工作经验,受到上级党委肯定或表彰的每一项加1分。
(3)考核评比。在县级以上党建工作检查考评中得到肯定的,受到县级、市级、省级肯定每次分别加1分、2分、3分,工作不力的根据考评情况相应给予扣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1、责任制考核实行每月一通报、年终总评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会议,会上对上一月责任制度考评情况进行通报。年终由镇党委组织考核组对各村全年党建工作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结合各项重点工作考核情况,考核结果在党委公开栏上进行公示5天后,报镇党委会议研究确定。
2、年终总评排名前三名的村分别给予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并分别给予村党建联系人300元、200元、100元的奖励。对年终总评倒数后两名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分别收取村300元、200元的责任金,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的除外),并由镇党委党委书记同村、副书记进行诫免谈话,镇党建联系人向镇党委写出书面检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安辅警队伍管理,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安辅警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督促和激励辅警人员提高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结合全局辅警人员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辅警人员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编在岗的辅警人员。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方法。
第四条辅警人员绩效考核主要是对辅警的思想政治、遵章守纪、履职能力、工作绩效、创新工作及工作中的过错等情况的全面考核。
(一)思想政治。具体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定的执行力情况,及其个人品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表现(10分)。
(二)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体指工作责任心,敬业奉献精神,担当意识,团结协作和相互配合意识及其工作努力程度等方面的表现(10分)。
(三)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具体指个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能力,处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适应岗位职责工作要求的能力(10分)。
(四)遵规守纪。具体指依法行政,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各级公安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10分)。
(五)履行岗位职责主要指根据辅警工作岗位分类,应履行的工作职责、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果(60分)。
(六)创新工作是指年度工作中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被区公安厅、市公安局和县(市)、区分局肯定和认可,对公安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
(七)过错是指个人因失职、失信、失误、泄密或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不作为、乱作为,影响工作秩序、质量、效率和公安机关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被各级各部门批评、问责和纪律处分的。
第五条辅警人员绩效考核采取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月度考核成绩=共性部分分数(100分﹣扣分值+加分值)×40%+业务工作部分分数(100分﹣扣分值+加分值)×60%;年度考核成绩=(理论考试分数×40%+体能测试分数×30%+警务实战技能测试分数×30%)×40%+全年月度考核平均分数×60%。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成绩均不得高于100分。
第六条月度绩效考核内容分为共性部分和业务工作部分。共性部分内容由县局制定统一考核标准,各用人单位可自行再细化;业务工作部分内容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绩,结合辅警人员工作岗位分类、应履行的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成效等自行分别制定考核标准,并报政工室备案。
第七条共性部分包括遵章守纪、警容风纪、内务管理、教育训练、创新工作、表彰奖励等内容。
(一)辅警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除相应分值:
1.因工作过错等原因被问责、警示谈话或诫勉谈话的,每次扣30分;。
2.因工作原因被县局点名批评、通报批评或督察通报的,每次扣20分;。
3.对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有抵触或执行工作任务不力的,每次扣20分;。
4.违反保密管理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20分;。
5.无故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情形的,每次扣20分;。
6.协助公安民警值班、备勤、执勤时擅离岗位的,每次扣20分;。
7.单独执法执勤或在无民警带领下接处警的,每次扣20分;。
10.教育训练考核不合格的,每次扣10分;。
12.违反规定使用或损坏警用器械、标识或公共财物的,每次扣5分;。
13.故意损毁、丢失辅警制服、标志标识和工作证件的,每次扣5分;。
14.有迟到、早退情形的,每次扣5分;。
15.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每次扣5分;。
16.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着装的,每次扣5分;。
17.办公区域、宿舍内务卫生脏、乱、差的,每次扣5分;。
18.请事假的,每天扣3分;。
19.请病假的,每天扣1分;。
20.违反其他相关规定,视情节扣除相应分值。
(二)辅警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增加相应分值:
5.其他相关规定可以加分的,增加相应分值。
第三章考核的程序。
第八条月度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四)审核和备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被考核人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单位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领导小组签署复核意见,复核意见为最终结果;没有异议的,及时向政工室反馈考核情况,存入个人档案备查。
辅警月考核结果既作为当月核发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又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月度考核时间为上月的15日至当月的16日。各单位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当月14日前完成考核工作,17日前将考核结果汇总报县局政工监督室。
第九条年度考核由政工室合理安排时间,统一组织全体辅警人员进行理论考试、体能测试、警务实战技能测试及全年工作评价,统计汇总各项成绩,按相应比例计算辅警人员年度考核最终成绩,填写《永宁县公安局辅警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后发回各单位;对考核结果无异议的,由单位负责人和辅警本人在《永宁县公安局辅警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二)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交回政工室,存入本人档案备查;有异议的,被考核人应及时提出复核申请。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下的,单位负责人须填写履行职责的不足及过错。
第四章考核等次的确定。
第十条依据辅警人员绩效考核分值,从高到低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90分以上)、合格(80-89分)、基本合格(60-79分)、不合格(59分以下)。以上所设分数均包含本数。
第十一条辅警人员绩效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为15%,“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比例原则上为5%。
辅警人数在10人以上的单位,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优秀”和“不合格”人数根据本单位当月参加考核辅警总人数,依照相应比例四舍五入计算;辅警人数在3人以下的单位,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与辅警人数小于3人的单位合并进行考核,“优秀”和“不合格”人数根据合并单位当月参加考核辅警总人数,依照相应比例四舍五入计算。以上所设人数均包含本数。
第十二条特殊情况等次的确定。
(五)有违反纪律作风方面规定的,月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八)上述所设天数均包含本数。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三条辅警人员月度考核结果既作为核发当月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又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月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除核发基本绩效工资,另发奖励绩效300元;评定为“合格”等次的,核发基本绩效工资;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核发50%绩效工资;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或不确定等次的,不予核发绩效工资。不参加月度考核的,不予核发绩效工资(因公伤残情况除外)。
第十四条辅警人员年度考核作为奖惩、晋升层级、劳动合同续签或退回劳务派遣机构的重要依据。连续五年评定为“合格”等次的,自然晋升级别;同一层级,连续两年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提前一年晋升级别;连续三年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提前两年晋升级别;评定为“基本合格”的,推迟一年晋升级别;因病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当年暂停计算晋升级别年限;因公伤残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度考核的,自第二年起暂停计算晋升级别年限。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作为年度优秀辅警评选候选人。
第十五条本年内,月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连续两次或累计达三次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或连续两年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均予以退回劳务派遣机构。
第六章考核组织领导与纪律。
第十六条县局成立由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任组长,政工、纪检、法制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辅警人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工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局辅警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督导等事务。
各用人单位是实施本单位辅警人员绩效考核的主体,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主持考核工作,并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用人单位还应指定一名分管负责人或民警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第十七条县局辅警人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用人单位辅警人员绩效考核工作进行考核指导和督导抽查。
第十八条各用人单位须每季度向县局辅警人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辅警人员绩效考核汇总情况。
第十九条各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上报本单位辅警人员月度考核结果的,停发该单位当月全体辅警人员绩效工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辅警人员绩效考核细则并负责考核的具体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县局辅警人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辅警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予以废止。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根据省委“五聚焦五落实”、市委党建高质量和县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经研究,制定本考核办法。
成立镇党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党建办公室,成员单位有组织办、纪检办、宣传办,兼任党建办主任,党建办日常考核由组织办牵头,成员有:。
全镇7个村(社区)党组织。
考核工作按照“问题导向”的要求,坚持“项目化、可量化”原则,实行“扣分制”考核,每月督查通报,形成问题清单,每季度结合日常工作完成进行汇总考核,年度总结评比。做到季度单独出台考核方案、半年举行观摩考核、年终进行述职评议。
考核的指导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重要讲话精神,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为目标,总体思路是围绕省委“五聚焦五落实”、市委“七个一工程”和县委乡村振兴“标准地”建设等党建高质量发展指标,建设镇“四个一”党建工程,具体抓手是在阵地功能建设、集体经济发展、队伍规范管理、组织生活质量、乡土人才选树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六个方面开展工作,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
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得分排名,列出获奖名单,报镇党委研究确定。
(一)表彰。党建工作分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季度考核中,单独考核村(社区)党组织,兑现绩效奖励。年终考核设党建突出贡献奖,在年终考核得分第1名的且综合目标考核二等奖以上的村(社区)获得年度目标考核突出贡献奖,支部书记优先评五星级党组织书记和推荐提拔。
(二)奖励。设立基层党建绩效考核专项激励经费100万元。村(社区)党组织在季度考核中,根据镇党建考核排名与村(社区)干部绩效奖励挂钩,根据单独制定的系数绩效考核办法。村(社区)党组织在阵地建设等方面开展创新创优试点且取得较好成绩的,经镇党委研究一事一议给予适当奖励。
(三)惩罚。考核倒数第一的单位,一票否决,不参评先进,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镇大会作书面检查,连续两年考核倒数第一的单位,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
一村一辅警工作汇报篇七
11月10日上午,县局党委召开会议专题听取“一村一警”工作汇报,就扎实推进包村工作,切实取得工作实效等方面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县局党委在家成员出席会议,县局治安管理大队、“一村一警”办公室相关同志参会并作专题汇报。
会上,县局“一村一警”办公室详细汇报今年以来“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开展情况和全市绩效考核情况,通报了县局包村工作每月抽查考核和包村民警比武竞赛活动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打算。县局党委班子成员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分析了原因,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县政府党组成员、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祖军在会上再次强调了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的重要战略意义,要求必须将此项工作作为公安基础业务长期坚持深入开展,只能加强不能放松,并要取得具体成效。张局长要求:一是强化领导、提升认识、推动工作。要将此项工作统一在省厅党委总体部署和局党委总体安排上来,要在工作过程中不断创新思路,具体分析研究推进,县局每月要专题召开“一村一警”工作例会,各包村单位每周要专门召开调度会,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工作开展。二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提升效率。要将包村民警比武竞赛和日常工作考核常态化,考核结果情况要让局党委和全局民警都能知晓,真正让包村民警工作成效体现出来并获得荣誉感,真正将优秀的包村民警推选出来,真正同“4+1”岗位争先和提拔任用挂钩。三是强化考核、夯实工作、显现成效。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建立进入退出机制,凡是工作中不合格或不适合包村工作的民警要上会约谈、要说明原因并研究去留问题,让机制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夯实包村工作基础,显现包村工作成效。四是强化保障、助力提升、规范制度。要按照县局相关规范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下村工作保障制度,下村工作补助按照民警加班补贴和县内出差补助标准发放,城郊区域包村民警下村工作由警保部门提供车辆保障,鼓励包村民警加班用于下村工作,同时规范各项经费报销制度,真正为民警下村提供方便和保障。
一村一辅警工作汇报篇八
谭xx:综合来看,三大举措的强有力实施,推动了“一村一辅警”战略全覆盖,将治安力量部署到了“最末端”。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邵阳地处湘中偏西南,辖12个县市区、1个经开区、202个乡镇(街道)、3631个村(社区)。我市是全省典型的农业大市,全市2.1万平方公里,人口830余万,是我省人口第一大市,12个县市区有8个是贫困县市,经济基础薄弱、治安形势复杂、地方宗族势力盘根错节,刑事、治安案件和矛盾纠纷居高不下。严峻的治安形势和警力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基层派出所警力更是严重不足,亟需建设一支链接乡、村治安防控的专业队伍。为此,市委、市政府立足市情民意,积极谋划乡村治安防控网络建设,着力破解农村警力少、防控基础薄弱的瓶颈性难题。一是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文密深入一线对基层基础工作进行广泛深入调研,明确提出“老百姓要有幸福感,首先得有安全感。要有破釜沉舟的决心,排除一切干扰、攻坚克难,把公安消防大建设搞上来,让老百姓的安全感、幸福感看得见,摸得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文密,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事青多次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入研究,构建了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思路,提出了“市县全面推进公安消防大建设三年行动”的宏伟目标,决定在前期做好社区警务的基础上,把警力延伸到全市农村,全力推行农村“一村一辅警”战略。以市“两办”名义出台《邵阳市加强公安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五条措施》,多次在县市区委书记工作会上调度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每到基层调研必看驻村辅警工作站,现场督导“一村一辅警”,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并将“一村一辅警”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年度综治考评重点内容。各县市区委书记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从财政、编制、国土、规划、公安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专门班子抓落实。二是坚持建立机构长期抓。市公安局党委将“一村一辅警”定位为促工作、带队伍的“三大抓手”之首,纳入县级公安机关绩效评估的重点内容。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一村一辅警”管理办公室,明确由县市区公安局长直接分管。市公安局专门成立“落实办”,专抓“一村一辅警”工作落实情况,对各地落实情况实行一周一通报。推行“三级督查”,市委、市政府督察组,市公安局党委暗访组,市局“一村一辅警”管理办公室不定期对全市“一村一辅警”工作进行督查,确保“一村一辅警”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三是坚持财政保障分级负担。在市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邵阳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6年起,三年内由市、县两级财政投入11亿元,完成“一村一辅警”、视频监控系统、“三实”信息采集、消防基础设施等建设。按照每村一名辅警、一个工作站,辅警年人均4万元、每个工作站5000元建设经费标准由市、县两级财政予以保障,纳入财政预算。截至2018年8月,市、县两级为“一村一辅警”共投入资金2.58亿元,配备摩托车379辆,电动自行车2055辆,自行车865辆。
2016年6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基础较好的武冈市进行试点,不足2个月时间,武冈市299个村的专职辅警全部招聘到位,工作站办公场地、办公设施、规章制度以及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全部保障到位,实现了农村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派出所工作压力明显减轻、警民关系有效增进、基层基础明显夯实、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的成效。在武冈市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市委政法委在武冈市组织召开了全市“一村一辅警”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武冈市试点经验,部署在全市全面铺开“一村一辅警”工作。一是严把入口规范招录。为把好“一村一辅警”队伍入口关,严格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程序执行,坚持规范化招录,实行市区统一招聘、县市自主公开招聘,确保人员素质。截至目前,3299名驻村辅警中,贫困户177名、大学生169名、大专生674名、中专生(含高中)1526名、退伍军人703名。人员到位后,实行“县局岗前培训”、“派出所随岗轮训”、“市局骨干培训”三级培训模式,全力提升驻村辅警履职能力。成立“一村一辅警研究所”,聘任国内著名高等院校专家学者、省市有关领导以及基层乡镇领导担任专家顾问,形成研发合力,为“一村一辅警”长效、科学发展提供更广阔、更深层次的理论支撑。二是实行辅警绩效考核“一网考”。市、县两级成立“一村一辅警”实战管理中心,统筹“一村一辅警”管理考核工作。出台《“一村一辅警”工作站管区民警和驻村辅警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实行三级考核,即:市局考核县局、县局考核派出所、派出所考核驻村辅警和管区民警,绩效考核结果与福利待遇、辅警衔级、退出机制挂钩。三是开发信息管理平台实施网上督导。研发“邵阳市一村一辅警管理考核平台”和手机app掌上警务平台,实现网上定位考勤和工作轨迹追踪。同时,根据《邵阳市“一村一辅警”绩效考核办法》,将“一村一辅警”调处治安纠纷、采集基础信息、安全防范宣传、治安巡逻防控、交通安全协管、掌握社情民意等八项工作职责细化为百分制,由系统自动匹配计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决定驻村辅警当月的考核排名及绩效工资,并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四是推行层级化管理。我市“一村一辅警”有3200多人,这是一支庞大的队伍。最初推行“一村一辅警”,存在考核奖惩不分明、监督管理缺乏力度等诸多问题,驻村辅警工作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极大地挫伤了驻村辅警的积极性,影响了队伍战斗力和工作效能。通过积极摸索,探索出了一系列规范辅警管理的办法,参照公安民警警衔管理模式,出台《邵阳市“一村一辅警”层级管理办法》,结合辅警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现实表现、考核奖惩等情况为辅警确定层级,分为实习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设置相应的层级津贴,每个派出所聘请辅警队长、副队长,落实相应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层级工资,并配发相应辅警衔、聘书、工作证。通过层级管理,建立管理、晋升、激励、考核机制,在驻村辅警中评定等级,拉开收入档次,实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通过以上管理措施,“一村一辅警”在很短时间内实现了从“无序化”到“规范化”的根本性转变,其履职效能日渐提高。
一是探索了农村基层治理改革创新的新途径。驻村辅警扎根农村,充分发挥了治安防范组织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情报信息收集员、法律政策宣传员、便民利民服务员、警务下沉联络员、交通安全协管员、乡村义务消防员的作用。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全市农村地区派出所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民转刑案件持续保持下降势头。2018年1至9月,全市驻村辅警共走访群众近89万余户,为民办实事81000余件,调解矛盾纠纷26000余起,协助查破刑事案件1600余起、行政案件4100余起,排查各类治安、消防隐患33400余起。二是搭建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新桥梁。驻村辅警吃住在村里,工作在村民身边,通过建立村级治安微信群、开办治安防控宣传窗等方式,及时发布警情通报、预警提示,宣传安全防范知识,积极开展治安巡逻,解答村民疑问、提供法律咨询,提高了见警率,拉近了警民距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今年以来,“一村一辅警”共开展治安巡逻21万余人次,开展法制宣传32000余次。在今年6月开展的“驻村辅警进百校”活动中,我市各农村派出所民警和驻村辅警走进204所农村中小学开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62000余份,为67300余名师生上法制教育课,密切了警民关系,提升了群众满意度。三是开辟了缓解基层警力不足的新渠道。2016年以来,通过招录3299名辅警,全市l65个农村派出所的平均警力从6.8名提升到l9.9名,增加了2.95倍,长期困扰基层警力不足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极大地提高了农村地区见警率和出警速度。四是增添了加强农村综合治理的新力量。推行“一村一辅警”后,驻村辅警在村里巡防,成为综治中心名副其实的“流动探头”。如果说“雪亮工程”是“天网”的话,那么“一村一辅警”就是“地网”。各县市区还积极推动驻村辅警进入村支两委,参与村务行政管理,履行维稳防控职责。2017年6月下旬,全市“一村一辅警”坚守抗洪抢险第一线,积极开展警情宣传,帮助疏导交通,救助受灾群众,转移群众财产。全市共出动驻村辅警15800余人次,排除险情1200余起,转移、安置、救助群众63100余人次,疏导交通6100余次,转移物资价值1150余万元。今年以来,“一村一辅警”通过各种方式深入群众,发动群众为公安机关提供信息、线索2100余条,形成了农村基层治安防控“全民在线”的大综治格局。
一村一辅警工作汇报篇九
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镇党委通过前期排查摸底,确定镇村临时党支部为2020年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象。为扎实做好集中整顿工作,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结合村临时党支部实际情况,特制定软弱涣散党组织“一村一策”整顿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介绍。
镇村位于镇西北部,距镇政府驻地25公里,现有居民小组16个、712户1826人,村临时党支部共有党员43人,设支委委员3人,实行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
二、存在的问题。
经排查摸底,村临时党支部存在组织体系不健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党组织运行不规范,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具体表现:一是支部班子不够团结,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领头雁”作用发挥不到位,在带动村两委干部凝心聚力、共谋发展、服务群众上还存在差距;同时村临时村两委其他班子成员存在工作推诿扯皮的情况。二是支部建设效果差,党群服务中心阵地作用发挥不强;党支部日常管理制度不完善,“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动不力;凝聚党员、团结群众能力弱。三是党支部三个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员干部对当前政治形势认识不够充分,发展信心不够坚定;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多项工作开展缓慢,落实效果差,没有“花开结果”的贯彻工作意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强,党员奉献意识弱,带动群众积极参与生产效果不好,村集体经济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指导思想和集中整顿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顿,确保村临时党支部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并达到如下效果:一是班子建设加强,党支部书记“领头雁”作用发挥明显,干部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加强,办事效率和干事激情显著提升;二是党支部运行规范顺畅,“三会一课”制度全面落实、党员发展严格规范、党员教育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党群服务中心焕然一新,群众满意度、认可度显著提高;三是基层党组织作用明显发挥,充分认清当前政治经济形式,有效凝聚党员力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群众在生产上发挥聪明才智和奋斗精神,切实推进村生产效益和集体经济发展。
四、集中整顿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镇党建办工作人员、村临时党支部支委委员、驻村工作队员为成员的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镇党建办力量、驻村工作队力量,积极联系联村县级领导、县级部门合力参与集中整顿工作,指导村临时党支部找问题根源、理整顿思路、带党员队伍、解干群矛盾、促产业发展,切实有力、精准发力完成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
镇2020年度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由党建办同志负责具体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开展。
(二)建立整改台账。
组织召开镇党委、村临时党支部谈心谈话会、村党员大会,指出问题,研讨分析问题根源,制定解决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及整改进度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切实保障问题整改落实落地。
(三)整改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9月底前。
1.进行一次谈话。镇党委班子和村临时党支部班子开展一次全面的谈心谈话,对其开展深度的思想教育,切实推动村临时党支部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整改工作认识,理清整顿思路,促进村临时党支部班子团结有力。
2.召开一次大会。召开一次由联村县级领导、县级部门、镇党委领导、村全体党员参与的大会。充分做好集中整顿思想动员,引导村全体党员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组织一场清洁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一次党群服务中心大扫除,更换陈旧装饰,翻新标识牌匾,整理书籍杂志。并制定卫生值日排班制度,确保党群服务中心日常整洁。
4.开展一次主题党日。开展一次“走进群众、美化乡村”主题党日活动,促进党员和群众沟通、交流,推进党群关系和谐发展。
第二阶段:10月上旬。
1.开展三次党课。邀请联村县级领导讲一次党课,镇党委班子成员讲一次党课,村临时党支部书记讲一次党课,促进村临时党支部的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先进思想的理解,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三场培训。组织镇党建办工作人员对村党支部的班子成员开展一次党建业务培训,由镇业务部门针对当前工作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和答疑,协调联村县级部门开展一次专题讲座。切实有效的帮助村临时党支部规范运行,提高业务能力水平,提升全体党员服务群众生产能力。
3.严格落实“5+n”三会一课。要求全体党员严格按照重温入党誓词、党员缴纳党费、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为党员过政治生日“5+n”模式开展三会一课,以庄严的仪式感、亲切的代入感,深化党员身份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第三阶段:10月中旬。
1.整顿效果自评。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村临时党支部的集中整顿效果开展测评,对党员和群众认为没有整顿到位或者整顿效果不佳的问题再次剖析研究,精准施策。
2.查漏补缺、完善细节。组织镇干部电话访问村群众,客观检验整顿效果,组织镇9办5中心对村展开客观测评,对依然存在的问题和新问题苗头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整顿效果符合民意。
3.召开总结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召开集中整顿总结大会,梳理整顿过程,汇报整顿成果,提出下步工作打算,确保整顿成果持续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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