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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辩论社社团章程(大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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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辩论社社团章程(大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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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社社团章程篇一

第一条:为规范xx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的各项工作活动,保障促进我社朝着进取健康的方向发展,更好地实现我社为广大社员真诚服务的目的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xx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是报外语系团委批,由社团联合会管辖,按自愿原则组成。在遵守法律,校纪的前提下,以丰富充实会员大学生活为目的,按照学院社团管理条例规定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日韩双语社为学习性社团。社团宗旨:学习日语韩语,了解日本韩国,促进国家间友好。

第四条:日韩双语社活动主要以课堂讲授课为主,辅以相关的学术及文化娱乐活动。

第五条:本社全称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

第二章:社员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社团社员致力于学院在校生,无论有无日语韩语基础,对日语韩语有较强兴趣,有加入本社的意愿,并同意本章程所有规定,按要求进行登记注册。缴纳社员费注册后,即成为本社正式成员。

第二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1.拥有本社内部相关选举活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无论有无基础,所有社员均可获得本社供给的日语学习资料及相关的学习辅导。

3.所有社员均可参加本社举办的学术文化娱乐活动。

4.社员有退出本社的权力,推出手续:本社决定以一期为6个月,为方便管理,社员必须入社满一期后,方可在申请后退出本社。中途无故退出社团日语社不承担任何后续职责和赔偿。

5.任何社员均可经过组织部,对本社内部各个部门的的工作提出批评提议,实施监督。

第三条:日语社社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校纪、本社章程,进行一切活动。

2.进取宣传本社,维护其他社员利益,维护本社的整体荣誉。

3.进取完成学习部组织的授课任务。

4.原则上不准迟到旷课,有特殊情景不能按时来听课时,须向组织部请假。不请假擅自迟到五次者或旷课次数到达三次者或迟到旷课总数到达五次者,本社将按期自动退出本社处理。

5.所有社员一经注册即有一年的合法社员资格。这期间不得转让社员资格。

第三章:执行机构产生及权限。

第一条:本社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民主只能局部生成,实事求是的办事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

第二条:社团成员大会。

一.1社团成员大会由全体社员组成,是社团的最高的权利机构。

2社团成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社团负责人应将大会决议及时上报院团委进行备案。

二.社团成员大会的行使职权。

1监督社团的财务支出。

2听取负责人及各部部长的工作报告。

3当有二分之一的社团干部对社团内部的人事安排持否定态度,各方争执不休时,应召开社员大会或临时社员会议,交由社团大会决议,大会所有决议必须由二分之一的社员同意,方可经过。

二:社团日常工作时的权力机构为所有干部大会,遇有争议性的问题时,须由所有干部会议或相关必要人员参加的会议,按民主集中制原则举行民主投票,决议遵循票数多者,社团负责人不得干涉干部大会的工作。

三:执行机构。

1执行机构由下属各个部门负责,主要处理社团日常事务。

2社长是干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时,所有干部必须全部到场。

3社长不得兼任财务管理人。

4以下情景之一者,不得担任本社负责人.

a有两门或两门以上功课挂科者。

b在校期间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c有违反其他校纪者。

5新选社长或副社有一个月的考查时间,考查合格后,方能成为正式社长,上报给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

第四章:组织机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日常工作机构有;学习部,宣传部,组织部,财务部。四部的职能权限如下。(根据社团基本情景以下要求人员均为上限,下限不设)。

1学习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2名)。

a努力学好日语,做好榜样。

b讲授新版标准日本语。

c讲授各种日常用语,趣味日语及口语。

d负责收集各种日语学习资料(文档视频音乐电影等)。

f负责社员的辅导补习活动。

g负责每学期期末的社员日语本事测试工作。

2财务部(部长一名,财务监管一名,干事4名)。

a负责每学年的新社员的注册报名费缴纳及退社社员费用归还的问题。

b负责社团财务预算、财务管理。

c为其他各部供给必要的资金支持。

d在社员剩余三分之二情景下要求了解财务情景,以及对本学期的财物使用状况提出质疑时,财务部有义务及时或临时向社内和社员大会做财务报告,理解日语社内外的财务监督。3宣传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4名)。

a负责各项活动的海报和展板的设计、制作和张贴工作。

b负责日语社在学校广播站的宣传,收集广播宣传所需资料。

c致力于扩大本社影响力,维护日语社的良好形象,宣传日语社的各种活动。

d管理每期所出海报,另备海报模本存底档案。

f同组织部一齐负责社团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美工。

4组织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6名)。

a负责课堂和例会的考勤工作,做好详细的考勤记录。

b负责社团内部的社员注册和退社手续工作。

c负责社员、干部的请假工作。

d负责管理社团的档案、物品。

e负责课堂上的纪律。

f负责教室卫生。

g负责社团书面文件的起草工作。

h负责通知社员本社举办的各种活动(上课,辅导,电影,特色活动等)。

i负责本社网站论坛qq群的管理工作。

j在宣传部的配合下负责社团活动的整体策划组织工作。

注:日常工作中,各部门应当主动完成自我部门的份内工作,一般情景下不得强制要求别的部门帮忙做本该属于自我部门的工作,不得推诿工作。

(这样规定是为了能够使各部门的权责划分明显,在社团内部考核与奖惩时,做到奖惩分明。是为了能够及时表扬工作出色的部门,也为了能够激励表现不够完美的部门努力工作。

可是,如果遇到职责划分不明显或者职责不好划分的工作时,各部门要相互配合,成为一体,努力完成工作。)。

第五章:社费。

为加强对社费的管理,制定此章程。

一:每学年本社招收新社员,每人收社费10元。

二:社费收缴后向社团联合会上缴之后,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剩余社费。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人员,不能干涉财务人员工作。财务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a设置简易账簿(包括日期、收入、支出、经手人、证明人、余额)

b有相应原始凭证(发票等)。

c实行凭票报销制度,报帐须由社团负责人签字,并持正规收据(发票等)有效凭证,严禁打白条。如发现违反财务纪律行为,追究当事人职责。

d换届时,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三:社费开支应本着节俭的原则,社团财产归团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六章:社团内部考核与奖惩。

一:本着实行签到制度,将不定时经行点名或签到查到。

二:干部管理条例。

a未向组织部请假,例会迟到四次或缺席次数到达两次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如有特殊系级以上任务将另当别论)上课出勤情景参见社员考勤制度。

b工作不尽职,完成不好或造成重大恶劣影响者,对其按降级或自动离职处理。

c社团各干部能够一人兼多职。

三:社员考核与奖励与标准。

1.历次讲课文化活动无迟到缺席情景.学习和进取性高,各方面比较活跃的社员。

2.在期末考试中成绩突出的社员。

3.为本社提出了恰如其分的改革提议,或对本社各部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贡献的社员。

以上获奖社员名单干部提名,经全体干部议事大会投票决定,即给与特级高级优秀社员等不一样程度荣誉称号.本社每学期将评出特级会员一名,高级会员五名,优秀社员十名,予以物质奖励.

第八章:干部换届及交接。

一任职期限。

1.社团负责人任职期限为一年。

2.社团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限为一年。

二交接程序。

1.本社需要拟定选举方案,填写《社团负责人换届申请表》,经指导教师,挂靠单位,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同意经过后,由负责人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并对以前的工作及社团经费的运用作出总结。

2.社长和副社长选举参见前章执行机构条例。

3.社团必须要将干部议事大会的表决结果交予院团委进行审批。

4.其他各部负责人换届选举时,应召开干部议事大会,组成选举委员会,由参选人上台发表竞选演讲,时间不超过3分钟,演讲结束后,竞选者就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时间不限,然后就社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问题原则上限制在2个以内。

5.干部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得票数多者胜出。

6.新任干部有一个月的实习时间,在此期间,上任干部不得退任,要对新任干部进行培养,熟悉工作环节。

7.一个月之后,召开全体干部议事会议,老干部方可正式退任,新干部正式上任。

第九章:社团工作注意事项。

一.纳新工作。

1.纳新时,由组织部负责注册新社员工作。

2.纳新时,由财务部负责新社员的社费收取工作。

3.及时统计好新社员名单,按时办理好社员证。

4.本社须于每学期开学初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学生社团学期注册表》,在注册表中应当写明社团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本学期工作计划,并附全体社员名册。

5.本社每学年纳新的工作应在社联统一部署下进行,完成纳新工作后,需在一周内将社员招收情景,注册情景等材料备案。

二.社会赞助管理。

本社可寻求学校其他部门的经费支持,上报校团委批准后,亦可理解社会赞助,赞助单位必须是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寻求社会赞助具体程序。

1.本社必须先做好需要赞助的活动的详细的《活动计划书》和《经费预算》,经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批准,方可出外寻求社会赞助。

2.寻求社会赞助的同学在校团委或社团联合会的授权后,才能以成功学院外语系团委或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的名义寻求赞助。

3.社团与赞助单位就合作赞助事宜协商确定后,必须签订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签订之前要上报校团委,社联审阅,经批准后方可签约,同时在社联理事会负责人或社联纪检部外联部的监督下收取赞助费。

4.合作协议书一般要盖成功学院社团联合会公章,协议书一式三份,赞助单位、日语社、校团委各一份。

三.组织文化娱乐活动。

动总结及照片等资料存档备查。

本社举办下列活动须经社团挂靠单位以及指导教师审核签字(签章)后,由社团联合会复核,报院团委批准。

1.有涉外因素的活动,如涉及外籍人士的讲座、报告等。

2.须筹集经费(如社会赞助)的活动。

3.收取费用的比赛、学习班、出游等活动。

4.涉及政治敏感性、外来文化传播、社会调查的活动。

5.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社团联合举办的活动。

本社能组织本社社员的出游、社会实践、外出考察等校外活动,可是社团需注意以下事宜。

1.须与活动举行一周之前,提交《日韩双语社组织出游活动申请表》,活动申请须经本社挂靠单位及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同意并报校团委备案后,社团方可组织外出。

2.活动结束后,社团负责人须及时将活动安全情景报告社团联合会。

四.本社使用阶梯教室的规定。

1.由组织部填写借用场地申请表,由领导审批签字,若举办讲座,报告人为校外人士时,须另附其个人简历一份。

2.将申请表交到社联,安排教室。

五.本社指导教师的聘请。

1.本社聘请的指导教师必须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注册的正式教师、校外人员、学生、客座教授、访问学者、退休教师一般不得担任,特殊情景下可聘请日语优秀的学生当讲师,可是不可担任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经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景,本社须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解释,方可变动。

第十章:附则。

一.本章程修改权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全体干部议事大会所有。

二.本章程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学院社团管理条例》为制定依据,两者如有不一致之处,皆以后者为准。

辩论社社团章程篇二

一、根据x年x月校团委颁布的《x大学社团管理章程》(草案)和校团委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范本。

二、此章程范本,旨在为学生社团制定章程时供给依据,规范社团行为。

三、学生社团制定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的资料,并可根据实际情景作适当的补充。

四、学生社团据此制定的章程,须报校团委核准方能生效,校团委将以核准后的章程为据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

(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贴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学校礼貌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二条:本社团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社团登记类别;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社团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社团是x大学学生社团的成员,理解x大学党委宣传部的领导,理解x大学团委和校学生会的监督管理,理解指导单位的指导(必须载明具体的指导单位)。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x。

(二)........x。

(三)........x。

()........x。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x大学正式学籍;

()..........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出入会申请;

()........

()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提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社团反映情景,供给有关资料;

()..........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必须载明会员退会清退会费的办法)。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经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xx。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四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x。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本社团的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四)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xx。

第十八条:本社团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本社团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九条:本社团会长(或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景;

(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x。

第二十条:副会长(副社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枝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x。

()协助会长(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一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x。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三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五条: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x大学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理解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校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理解校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景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七条: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理解校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八条: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校团委、校学生会、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下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经过后7日内,报校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一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二条: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经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三条: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本社团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x大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x年x月x日会员大会表决经过。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辩论社社团章程篇三

第一条:名称。

团体名称:xx社团。

第二条:性质。

本社团是xx中学学生足球体育运动爱好者按自愿原则建立起来的全面性、非盈利性、开放性的学生体育组织。

第三条:宗旨。

本社团推动校园足球文化的建设,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为宗旨。团结全校足球爱好者,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广泛地开展足球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缓解学习压力,在开展课外体育活动,促进足球文化在校园的传播等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

第四条:地址。

xxxx中学活动中心足球场或室外足球场。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五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1、发动和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加足球活动,促进我校足球运动的广泛开展。

2、指导我校足球训练、竞赛等工作,不断提高足球爱好者的技术水平。

3、体育课教学中建立好班级足球队,进一步做好学校体育节级部足球赛、明星赛。

4、积极组队参加市、区里的各项足球赛事,开展校内外技术交流活动,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增进友谊的目的。

5、不断吸收我校足球爱好的学生参加本社团,壮大本社团的队伍。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志愿加入本社团的意愿。

2、遵守社团章程,服从社团领导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3、自觉履行社团规定的各项义务和权利。

4、热爱足球运动,有一定足球运动的基础。

5、品行端正,没有受到任何处分的,身体和心理都健康的本校在校学生。

6、要养成良好的集体主义作风,杜绝一切不良的个人主义行为,积极参加活动,严格遵守活动时间。

凡是xxxx中学的足球爱好者,愿为社团服务并遵守社团章程,均可向体育组提出申请,经教练能力测试后即可加入社团。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有对本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4、入团自愿,退团自由。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否则有权将其除名。

2、服从社团组织领导,维护社团权益和声誉。

3、有义务积极参加社团和上级发起的各项活动。

4、有义务监督社团的工作并提出工作建议。

第十条:会员退团程序。

1、会员可以自动退出社团,但必须提交申请并说明理由,经社团领导同意后即可退出社团。

2、会员无故不参加三次以上由社团组织安排的活动作为自动退出社团。

3、会员有不遵守社团章程、不积极履行社员义务的,经集体讨论通过予以退出社团处理,并不得再申请入团。

团长:副团长:指导教师:。

第十二条: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2、思想积极上进,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十三条:社团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政教处、团委的领导。

2、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组织社团成员开展本社团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4、根据社团章程及时更新社团成员。

5、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第十四条:社团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3、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学校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4、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十五条:团长职责。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监督本社团成员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4、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六条:副团长协助团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代理团长工作。

第十七条:社团活动内容。

1、本社团应本着宗旨,积极开展各项有意义的活动,多做实事,少走过场,并积极配合学校的大型活动。

2、社团活动以丰富校园课余文化的活动为主。鼓励社团成员参加各级比赛,对取得成绩的团员,学校给予表彰。

3、除因社团参加学校指定的大型活动和校外重大比赛并经学校批准外,社团成员活动时间在与教学计划安排的课程发生冲突时,应服从教学计划安排,上课一律不得请假。擅自参加本社团活动而不上课者,按旷课论。

5、凡以学校任何名义与校外进行联系或者外出活动的,都应提。

6、未经学校批准的,社团成员在校外活动而造成人身及财产损。

7、未经学校批准,社团一律不许与校外任何团体签定协议,接。

8、未经学校批准,社团一律不许以任何方式为校外任何经营性。

9、社团活动内容应与自己社团性质相适应,不应超越自己性质。

10、社团的宣传海报、条幅等都需经过校团委审批并签章后方能。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社团成立后,望其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积极开展活动,丰富我校广大师生的课余生活。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社团管理机构享有最终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社团成立之日起生效。

2014.2.28。

辩论社社团章程篇四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中国石油大学老年书画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我校离退休职工自发和自愿组成,为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成的宗旨开展各项活动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在中国石油大学离退休处老年大学领导下实行会长负责制。

第四条本协会的基本任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大学离退处的各项规章制度。

(2)开展有关书画活动,弘扬祖国文化,歌颂祖国、宣传礼貌社会。

(3)增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提高老年人的书画特长。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协会的业务范围:

(1)组织会员联谊会,密切会员间的信息交流;。

(2)组织策划会员的书画交流活动;。

(3)组织策划本会会员内部书画展览;。

(4)组织会员参与社会上各种书画交流活动;。

(5)开辟与协会有关的交流平台,供会员交流;。

(6)为协会会员供给各种与协会相关的服务。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本协会的会员实行个人会员制。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程序:

(1)拥护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2)提交入会《会员登记表》,提交理事会讨论经过;。

(3)按年度缴纳会费。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提议的权利;。

(4)对本协会财务帐目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2)进取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维护协会形象;。

(3)按时交纳会费(含相关活动经费);。

(4)会员对自我的安全负全部职责;。

(5)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会员退会:有下列情景之_者即为退会:

(1)会员本人申请退会(可口头申请);。

(2)未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会员除名: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本协会章程的,经理事会表决经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经过协会章程和协会选举办法;。

(2)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3)审查和经过理事会的年度规划及财务报告;。

(4)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理事会是本协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2)理事会尽量做到分工明确、运作有序、办事高效;。

(3)理事会的职权是:

a)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b)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规划和财务状况;。

c)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d)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e)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4)理事会各组成人员的职责:

a)会长:全面负责协会工作;。

b)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并负责协会活动的会籍管理。

c)秘书长:负责协会的各类文件的书写和收发及整理,协会通知的拟定和整理。负责协会的物资帐务处理,保证帐物相符,并协助做好安全与后勤工作。

(5)协会的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热诚协会组织工作,不计报酬;。

b)在本协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c)身体健康,能坚持本协会的正常工作。

第十五条、协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协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根据协会规模的大小,能够设置若干小组,每个小组可设小组长一名,作为协会兼职联络员和信息员并负责小组活动的组织开展。

第五章、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原则。

第十七条、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活动经费);。

(2)离退休处下拨的资金;。

(3)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会员会费的交纳: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即在每年度末缴纳下年度的会费。

第十九条、经费的使用:

(1)会员交纳的会费及协会组织活动产生的费用须用于本协会正常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2)会员缴纳的书画装裱费用按实结算。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协会的财务规章制度,强调公开,透明化管理:

(2)自成立之日起建立明确帐目,所有帐目要及时入帐;。

(3)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协会的财产;。

(4)协会理事会定期对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核。

第廿一条、协会的资金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理解会员大会、协会理事会和离退休的监督。

第六章、日常管理。

第廿二条、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协会会长负责,并定期向理事会报告。

第廿三条、协会的安全管理:

第廿四条、协会的活动管理:

(1)协会每年按计划组织活动,活动计划发至个人;。

(2)协会会员不得借用本协会的名义开展与本协会主。

题无关的活动,严禁开展不健康的活动;。

(3)相关活动公告将以文字通知的形式在协会活动地点公布,重要的紧急活动另行电话通知。

第廿五条、协会的宣传管理:

(2)理事会的其他成员应当协助办公室的宣传工作;。

(3)以小组为单位开展活动的,各小组长是本次活动宣传报道的第一负责人。

第廿六条、协会的会籍管理:

(1)协会会员的发展、会籍的管理由协会办公室负主要职责;。

(3)按年度建立会员名册,妥善保存相关的材料。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

第廿七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经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经过。

第廿八条、修改后的章程报离退休处备案。

第八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廿九条、协会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提议。

第三十条、协会终止前,经会员大会指定人员清算财务情景。

第三十一条、协会终止须经会员大会表决经过。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经离退休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会员大会表决经过。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离退休处备案之日起生效。

辩论社社团章程篇五

第一条:爱心社社旗含社徽、社名在内的矩形红色旗帜。

第二条:爱心社社徽为爱心里的和平鸽。

第三条:爱心社暂定《爱》为社歌。

第四条:爱心社以每年三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日为我社的诞生之日——爱心日,爱心日是全体社员的节日。

第二章社员。

第五条:凡是具有奉献精神的唐山学院专科生、本科生等承认社的章程,愿意参加本社并通过审查合格者方可接纳为本社社员。

第六条:社员入社程序:(1)提交入社申请书。

(2)学习有关文件,阅读有关资料,接受一段时间的考察试用。(3)经社领导审议通过。

第七条: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本社的有关活动和会议,享有本社的各种优待或优先权。(2)参加重大问题的讨论,对本社做出的决定有权提出疑问,并要求有关人员给予答复。

(3)对本社各方面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对社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有权罢免或撤换社内有严重违反我社宗旨的社员或负责人。(4)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5)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6)社员毕业离校有权要求我社出示相关社团履历及推荐表、鉴定信。

第八条:社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及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和本社章程。

(二)理解和宣传爱心社的宗旨,鼓舞身边的人参加本社活动。

(三)认真执行爱心社所做出的决定,积极参加并完成任务。

(四)按时交纳社费,爱护本社财务。

(五)以社为荣,维护本社的荣誉和形象。

(六)积极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二)第九条: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交纳社费,经社领导表决通过,给予除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爱心社是根据自己的章程,以自愿报名为基础,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

一、社员个人必须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

二、社领导必须服从章程,尽职尽责。第十一条:全体社员的职权:(1)修改和补充章程。

(2)选举新一届的社长及委员。(3)表决和讨论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定期召开会议,对近期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期的工作进行部署。第十四条:每学期召开的社委员会不得少于五次,全体社员大会不得少于一次。

第十三条:爱心社实行部长负责制,分部管理制。设社长三名,各部设部长两名。

第十四条:爱心社下设:组织部、义演部、宣传部、财务部四个部门,各部除积极参加配合全社工作外,更要在部内定期开展活动全体分部不分家。

第十五条:爱心社干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有较强的工作热情、责任心和创新能力。(2)能够与广大社友、干部和睦相处。(3)积极主动地组织社友参加活动并及时向社委员会反馈信息。(4)组织活动时不铺张浪费。

第十六条:爱心社干部由上届领导提名,自我申请经社员选举产生。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八条:经费来源:(1)社费的交纳。

(2)学校下发的活动经费。(3)个人、集体、企事业单位的捐赠。

(4)通过举办活动或为企事业单位服务的服务费。(5)勤工助学的收入。

第十九条:所得经费由财务部统一管理,财务部把各项财务分门别类,收支分明,切定期向社团联合会和全体社友公开帐目。

第二十条:社内的所有开支必须凭发票或单据支取对50元以下的由一名社长签名,50元以上的由社长及社长两人签名方可报销。

第二十一条:经费主要用于社的建设及各项服务性、奉献性活动的开支。

第五章人员变动。

第二十二条:所有社员开会三次不到着,无正当理由,视其退社,社费不退还。第二十三条:无爱心者,要求其退社。

第二十四条:不服从管理者,要求退社。

风霖爱心社。

辩论社社团章程篇六

二宗旨:让生命燃烧出激情,足球风采无数不在。

三我们的协会:足球协会以“让生命燃烧出激情,足球风采无数不在”为宗旨,积极开展足球运动,让足球运动进入同学们生活中,点燃同学们的激情。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组成部门:社长、副社长、组织部、宣传部、财政部,外联部、后勤部。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并积极合作,协助社长工作。第二条各部门职能:1.社长职责:

负责足球社全面工作的开展;负责对足球社工作人员的任免;负责管理足球社的章程、监督使用情况,其余人不得私自使用;讨论制定各工作时期的计划和工作重点;维护足球协会的集体利益;审批监督会费使用情况;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2.副社长职责:

(1)管理社员登记,负责接受新成员,组织“优秀社员”的评比工作,协助各部门工作。

(2)管理社团内部档案和账目。(3)制定和修改本社团章程。

(4)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社团日常工作和工作人员的纪律。(5)负责社团的个会务工作。4.部长职责:

负责本部的各项工作的安排,协调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管理组织各项活动经费,向社长,副社长负责。6.具体职责:(1)宣传部:

负责本社团的形象宣传工作,以展牌,海报等形式作好对外宣传,为本社团的各项活动的开展打响第一炮,从而扩大社团的影响力。部长负责社团形象宣传,统筹安排各项宣传工作;干事负责利用自身特长,制定展牌,海报等宣传物品。(2)组织部:

具体策划社团活动,等各项工作,做出书面计划。部长负责安排活动时间,地点,统筹安排各项活动程序,干事负责维持活动秩序,入场监督会员凭证。(3)外联部:

负责本社团对外联系和对外形象工作,拓展我社团的阵地,并作好与建立合作关系的单位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工作;作好与我市各大院校相关的组织的联系,联系各种联谊活动,为社团活动的开展寻求资金等多种形式的赞助。(4)后勤部:

负责社团内外社员的后勤工作以及服装道具整理事宜。第三条选举办法。

社员例会宣布空缺职位,社员自己报名,然后由竞选社员上台发表竞选演讲,未报名的社员选举产生。

罢免制度:各部门工作屡次未能完成,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罢免常委或部长职位。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一条由组织部,宣传部和办公室几相关部门负责活动提前筹备活动。第二条筹备工作作好后,写申请书报社联审批。

第三条社联批准了,然后各部门及干事具体负责并举行活动。第四条社团花费向社联报审批报销。

第五条社团终止条件是新成员数量不足或长期不举办活动或管理混乱等。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一条经费来源:社联拨款或补助,主办单位的赞助,团体或个人的捐助。第二条本社团一切财产由社长及办公室主任统一造册管理。

第五章出勤与会务。

第一条凡社团活动社员必须作到不迟到,不早退,请假需向各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条需有各部门负责人签名批准方可生效,副社长需向社长请假。第二条办公室及各部门部长负责考勤,并每周作好总结工作。第三条每次活动,凭证入场,丢失者补办证件。

第六章社员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足球协会正式社员条件:

1.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对社团无恶意及不良企图。2.社员需为福鼎六中学生。

3.遵守社团各项制度,不做有损社团声誉的事。4.维护社团利益。

第二条社员有了解并参与本社活动与会议,并提出批评或建议的权利。第三条社员有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并享有担任社内职务的权利。

第四条本社员必须要遵守本社章程,本着服务本社的原则,切实执行本社决议,遵守各级组织的领导。

第五条本社成员有自觉维护本社形象的义务。

第七章奖惩制度。

如何让会员对足球协会认真负责,取决于足球协会能够对会员带来什么样的帮助和给会员提供什么样的良好环境。所以对会员的管理上,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方法,提高会员的积极性,从而使足球协会向着一个良性,健康的方向发展,努力把足球协会办成一个在校园里有广泛影响力的社团,并加强对社团的管理的同时也加强对会员的管理。

(1)个人一旦成为足球协会成员即受此制度的管理,违反此制度按此制度条理进行处罚。

(2)全体正式成员应按时参加学习和工作,不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有事请假。

(3)每位正式成员应有严肃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敬业精神,服从安排的调度,不得无故拖延的终止工作。

本社对正式社员的处罚有如下几种:(1)批评(2)公开批评(3)警告(4)退社。

1.违反社团制度者,没有形成不良影响和社团损失的记一次批评。

2.违反社团制度者,已经形成轻度不良影响或社团损失的记一次公开批评。3.违反社团制度者,已经形成较严重不良影响或社团损失的记一次警告。4.违反社团制度者,已经形成不良影响或社团损失的立即开除。

三次批评累计一次公开批评,三次公开批评累计一次警告,一次警告再违反制度立即开除。社员如表现良好可减轻或撤销处罚。

第八章附则。

一.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于会员代表大会。

二.本章程自社团成立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足球协会。

辩论社社团章程篇七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交职院大学生摄影协会,简称“摄协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属于艺术类协会,自愿结成的非盈利大学生团体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普及摄影知识,丰富校园生活,提高艺术修养。

第四条本协会是在院团委领导下、直接隶属于团委社团部指导的学生协会,是由本院广大摄影爱好者组成的团体组织。属于我院社团联合会的一分会。

第五条本协会的活动范围:在国家法律法规及院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并接受院团委指导。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交职院正式学籍;。

(二)对摄影有兴趣;。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要求入会的人员需填写《入会申请书》,同时提交本人拍摄的照片一幅(7寸);。

(二)经审核通过后即成为协会会员,领取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及摄影活动积极分子评比权和参评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协会每次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协会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二条本协会的机构设置:

(一)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

(二)设办公室,外联宣传部,组织部,技术部;。

(三)各部部长,副部长各一名。干事根据情况增设,由各部自由选拔;。

第十三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协会执行机构;。

(三)审议协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每届一年。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协会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协会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学生协会工作;。

(三)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四)大学期间未受过学院的处分;。

第十九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本协会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协会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十条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协会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负责协会全局工作及方案的策划、决定、督促、检查并协助各部工作;。

第二十一条副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枝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协助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四)负责对违纪成员的监管;。

(五)在会员大会及其它相应会议上发言,汇报工作。

(六)监督本社团活动及财务情况。

(七)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在适当时候代理会长行使相应职权。

第二十二条宣传外联部:负责通过各种方式(如:海报、通知、板报等)宣传和传达协会的最新活动和安排。负责联系校内外的各组织、机构及报刊杂志社的工作及协调协会与其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和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拉赞助工作。

第二十三条组织部:负责组织协会开展的所有工作,以及每次活动的纪检及会场纪律。组织协会会员参与各种形式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干部要求:

(一)各部门之间必须分工合作,以打造精品,丰富同学课余文化生活为目标,勇于开拓,努力创新。各干部必须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互相合作,大胆思维,尽力表现自我,树立主人翁意识。

(二)协会个干部都代表协会形象,必须注意自身言行,在和其他组织联系交流时要做到以笑对人,以礼待人,不卑不亢,积极交流。树立摄影协会的社团形象。在协会、学校中能积极学习,热情助人,提高自我,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现一个艺术团体的风采。

第二十二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院团委拨款;。

(三)社会赞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本协会按照院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四条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院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院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换届或更换协会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院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由院团委、院学生会、本协会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协会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协会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一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院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协会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院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

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经院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院团委的监督下,按照交职院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x年12月11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院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辩论社社团章程篇八

第二条社团性质:由志愿者自愿组成,从事非营利性、服务于社会的公益活动组织。

第三条社团宗旨:关注山区,公益行动。

第四条社团精神:点滴之水,可成江河,亦可润泽四方。

第五条社团须知:社员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县级志愿者服务工作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社员的工作开展原则:遵守xx公益公益社团联盟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各地监管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活动。

第七条社员的管理责任:实行xx公益社团联盟会长负责制,各地xx公益社团联盟总负责人协助会长工作。对社会负责。

每八条各地xx公益社团联盟选举产生理事会,决定重大事项,理事会任期五年。

第九条各地社团联盟的办公地址:由各地社团联盟自定。

(一)调查核实社会弱势人群的基本情况,唤起社会对弱势人群的关心与参与。

(二)组织社员提供业余工作时间开展活动,不计报酬,服务社会。

1、组织人力参与扶贫、帮困、助残、救灾、失学儿童献爱心等慈善公益活动;。

2、开展经常性的深入敬老院、福利院、康复中心等服务基地,为孤寡残弱群体提供生活服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各项活动。

3、参与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献血、交通和消防宣传等志愿性公益活动。

4、社会突发性灾难事件的人道救助。

5、参与国家相关公益宣传的主题活动。

6、其他有助于唤醒社会助人风尚、共建和谐社会公益活动。

(三)积极完成上级管理机构交办的义务服务工作。

(四)促进良好的社会风气和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一条本组织的社员分为团体社员和个人社员。

第十二条申请加入本组织的个人社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心,关心社会、品行优良,自愿无偿为社会服务,身体健康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和团体。

4、年满16周岁(即正式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上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加入正式会员。未满16周岁人员可在监护人陪同下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5、具有崇高的奉献精神和无私的思想素质。

6、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7、能有志愿服务工作的时间。

8、社团为公益非营利性机构,参加者需自愿。

9、不图物质报酬。即动机上不追求物质报酬。

10、奉献自己的力所能及。奉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智力、经验的志愿者。

11、崇尚平凡,把做公益当成人生的态度。只要你有时间,你就参加,不要过于刻意。

本组织经费来源:

(1)社会人士的捐赠。

(2)各地监管机构的活动经费。

(3)企业赞助。

(4)符合法律的义卖收入。

(5)利息。

(6)其他合法收入。

(7)本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的组织活动经费。

(8)本组织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社员中分配。

(9)本组织要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10)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11)本组织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个人质询。

(12)联盟换届或更换总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13)联盟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联盟开展公募活动,必须经各地的监管机构批准,并持批准书开展公募。一切募捐的善款,一律进入监管机构的帐户。下属各组织不得私立善款专户。

(1)冒用组织名义、标志和有关资料进行违法活动的,组织有权要求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章程的解释权属xx联盟。

辩论社社团章程篇九

第二章社员权利义务。

第三章执行机构产生及权限。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五章社费。

第六章社团内部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七章社团内部日常活动。

第八章干部换届及交接过程。

第九章社团工作注意事项。

第十章附则。

第一条:为规范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的各项工作活动,保障促进我社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更好地实现我社为广大社员真诚服务的目的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是报外语系团委批,由社团联合会管辖,按自愿原则组成。在遵守法律,校纪的前提下,以丰富充实会员大学生活为目的,按照学院社团管理条例规定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日韩双语社为学习性社团。社团宗旨:学习日语韩语,了解日本韩国,促进国家间友好。

第四条:日韩双语社活动主要以课堂讲授课为主,辅以相关的学术及文化娱乐活动。

第五条:本社全称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

第二章社员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社团社员致力于学院在校生,无论有无日语韩语基础,对日语韩语有较强兴趣,有加入本社的意愿,并同意本章程所有规定,按要求进行登记注册。缴纳社员费注册后,即成为本社正式成员。

第二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1.拥有本社内部相关选举活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无论有无基础,所有社员均可获得本社提供的日语学习内容及相关的学习辅导。

3.所有社员均可参加本社举办的学术文化娱乐活动。

4.社员有退出本社的权力,推出手续:本社决定以一期为6个月,为方便管理,社员必须入社满一期后,方可在申请后退出本社。中途无故退出社团日语社不承担任何后续责任和赔偿。

5.任何社员均可通过组织部,对本社内部各个部门的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实施监督。

第三条:日语社社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校纪、本社章程,进行一切活动。

2.积极宣传本社,维护其他社员利益,维护本社的整体荣誉。

3.积极完成学习部组织的授课任务。

4.原则上不准迟到旷课,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来听课时,须向组织部请假。不请假擅自迟到五次者或旷课次数达到三次者或迟到旷课总数达到五次者,本社将按期自动退出本社处理。

5.所有社员一经注册即有一年的合法社员资格。这期间不得转让社员资格。

第三章执行机构产生及权限。

第一条:本社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民主只能局部生成,实事求是的办事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

第二条:社团成员大会。

一.1社团成员大会由全体社员组成,是社团的最高的权利机构。社团成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社团负责人应将大会决议及时上报院团委进行备案。

二.社团成员大会的行使职权监督社团的财务支出听取负责人及各部部长的工作报告当有二分之一的社团干部对社团内部的人事安排持否定态度,各方争执不休时,应召开社员大会或临时社员会议,交由社团大会决议,大会所有决议必须由二分之一的社员同意,方可通过。

二:社团日常工作时的权力机构为所有干部大会,遇有争议性的问题时,须由所有干部会议或相关必要人员参加的会议,按民主集中制原则举行民主投票,决议遵循票数多者,社团负责人不得干涉干部大会的工作。

b在校期间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c有违反其他校纪者新选社长或副社有一个月的考查时间,考查合格后,方能成为正式社长,上报给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

第四章组织机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日常工作机构有;学习部,宣传部,组织部,财务部。四部的职能权限如下。(根据社团基本情况以下要求人员均为上限,下限不设)学习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2名)。

a努力学好日语,做好榜样。

b讲授新版标准日本语。

c讲授各种日常用语,趣味日语及口语。

d负责收集各种日语学习资料(文档视频音乐电影等)。

f负责社员的辅导补习活动。

g负责每学期期末的社员日语能力测试工作财务部(部长一名,财务监管一名,干事4名)。

a负责每学年的新社员的注册报名费缴纳及退社社员费用归还的问题。

b负责社团财务预算、财务管理。

c为其他各部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d在社员多余三分之二情况下要求了解财务情况,以及对本学期的财物使用状况提出质疑时,财务部有义务及时或临时向社内和社员大会做财务报告,接受日语社内外的财务监督。3宣传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4名)。

a负责各项活动的海报和展板的设计、制作和张贴工作。

b负责日语社在学校广播站的宣传,收集广播宣传所需资料。

c致力于扩大本社影响力,维护日语社的良好形象,宣传日语社的各种活动。

d管理每期所出海报,另备海报模本存底档案。

f同组织部一起负责社团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美工组织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6名)。

a负责课堂和例会的考勤工作,做好详细的考勤记录。

b负责社团内部的社员注册和退社手续工作。

c负责社员、干部的请假工作。

d负责管理社团的档案、物品。

e负责课堂上的纪律。

f负责教室卫生。

g负责社团书面文件的起草工作。

h负责通知社员本社举办的各种活动(上课,辅导,电影,特色活动等)。

i负责本社网站论坛qq群的管理工作。

j在宣传部的配合下负责社团活动的整体策划组织工作。

注:日常工作中,各部门应该主动完成自己部门的份内工作,一般情况下不得强制要求别的部门帮忙做本该属于自己部门的工作,不得推诿工作。

(这样规定是为了能够使各部门的权责划分明显,在社团内部考核与奖惩时,做到奖惩分明。是为了能够及时表扬工作出色的部门,也为了能够激励表现不够完美的部门努力工作。

但是,如果遇到职责划分不明显或者职责不好划分的工作时,各部门要相互配合,成为一体,努力完成工作。)。

第五章社费。

为加强对社费的管理,制定此章程。

一:每学年本社招收新社员,每人收社费10元。

二:社费收缴后向社团联合会上缴之后,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剩余社费。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人员,不能干涉财务人员工作。财务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a设置简易账簿(包括日期、收入、支出、经手人、证明人、余额)

b有相应原始凭证(发票等)。

c实行凭票报销制度,报帐须由社团负责人签字,并持正规收据(发票等)有效凭证,严禁打白条。如发现违反财务纪律行为,追究当事人责任。

d换届时,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三:社费开支应本着节约的原则,社团财产归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六章社团内部考核与奖惩。

一:本着实行签到制度,将不定时经行点名或签到查到。

二:干部管理条例。

a未向组织部请假,例会迟到四次或缺席次数达到两次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如有特殊系级以上任务将另当别论)上课出勤情况参见社员考勤制度。

b工作不尽职,完成不好或造成重大恶劣影响者,对其按降级或自动离职处理。

c社团各干部可以一人兼多职。

三:社员考核与奖励与标准。

1.历次讲课/文化活动无迟到/缺席情况.学习和积极性高,各方面比较活跃的社员。

2.在期末考试中成绩突出的社员。

3.为本社提出了恰如其分的改革建议,或对本社各部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贡献的社员。

一任职期限。

1.社团负责人任职期限为一年。

2.社团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限为一年。

二交接程序。

1.本社需要拟定选举方案,填写《社团负责人换届申请表》,经指导老师,挂靠单位,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同意通过后,由负责人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并对以前的工作及社团经费的运用作出总结。

2.社长和副社长选举参见前章执行机构条例。

3.社团必须要将干部议事大会的表决结果交予院团委进行审批。

4.其他各部负责人换届选举时,应召开干部议事大会,组成选举委员会,由参选人上台发表竞选演讲,时间不超过3分钟,演讲结束后,竞选者就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时间不限,然后就社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问题原则上限制在2个以内。

5.干部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得票数多者胜出。

6.新任干部有一个月的实习时间,在此期间,上任干部不得退任,要对新任干部进行培养,熟悉工作环节。

7.一个月之后,召开全体干部议事会议,老干部方可正式退任,新干部正式上任。

第九章社团工作注意事项。

一.纳新工作。

1.纳新时,由组织部负责注册新社员工作。

2.纳新时,由财务部负责新社员的社费收取工作。

3.及时统计好新社员名单,按时办理好社员证。

4.本社须于每学期开学初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学生社团学期注册表》,在注册表中应该写明社团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本学期工作计划,并附全体社员名册。

5.本社每学年纳新的工作应在社联统一部署下进行,完成纳新工作后,需在一周内将社员招收情况,注册情况等材料备案。

二.社会赞助管理。

本社可寻求学校其他部门的经费支持,上报校团委批准后,亦可接受社会赞助,赞助单位必须是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寻求社会赞助具体程序。

1.本社必须先做好需要赞助的活动的详细的《活动计划书》和《经费预算》,经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批准,方可出外寻求社会赞助。

2.寻求社会赞助的同学在校团委或社团联合会的授权后,才能以成功学院外语系团委或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的名义寻求赞助。

3.社团与赞助单位就合作赞助事宜协商确定后,必须签订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签订之前要上报校团委,社联审阅,经批准后方可签约,同时在社联理事会负责人或社联纪检部外联部的监督下收取赞助费。

4.合作协议书一般要盖成功学院社团联合会公章,协议书一式三份,赞助单位、日语社、校团委各一份。

三.组织文化娱乐活动。

动总结及照片等资料存档备查。

本社举办下列活动须经社团挂靠单位以及指导老师审核签字(签章)后,由社团联合会复核,报院团委批准。

1.有涉外因素的活动,如涉及外籍人士的讲座、报告等。

2.须筹集经费(如社会赞助)的活动。

3.收取费用的比赛、学习班、出游等活动。

4.涉及政治敏感性、外来文化传播、社会调查的活动。

5.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社团联合举办的活动。

本社能组织本社社员的出游、社会实践、外出考察等校外活动,但是社团需注意以下事宜。

1.须与活动举行一周之前,提交《日韩双语社组织出游活动申请表》,活动申请须经本社挂靠单位及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同意并报校团委备案后,社团方可组织外出。

2.活动结束后,社团负责人须及时将活动安全情况报告社团联合会。

四.本社使用阶梯教室的规定。

1.由组织部填写借用场地申请表,由领导审批签字,若举办讲座,报告人为校外人士时,须另附其个人简历一份。

2.将申请表交到社联,安排教室。

五.本社指导老师的聘请。

1.本社聘请的指导老师必须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注册的正式老师、校外人员、学生、客座教授、访问学者、退休教师一般不得担任,特殊情况下可聘请日语优秀的学生当讲师,但是不可担任指导老师。

2.指导老师经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本社须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解释,方可变动。

第十章附则。

一.本章程修改权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全体干部议事大会所有。

二.本章程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学院社团管理条例》为制定依据,两者如有不一致之处,皆以后者为准。

辩论社社团章程篇十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本会由xx县、籍无偿为社会提供义务服务的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结成的联合性、地方性、公益性、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通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用真心服务群众,用真情回报社会,用行动感化每个人,着力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努力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改善社会风气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四条本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是xx县民政局。

第五条本团体活动区域为xx县,接受xx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协会的住所地xx县文化街消防大队对过。联系电话:王。

第七条本单位开办资金:叁万元。实行实缴制,出资者:王朋,金额:两万元整。陈劲松,金额:壹万元整。

第八条本协会业务范围:组织会员开展扶老、助残助学、济困、社区服务等公益慈善项目和活动;通过媒体和建立网站等形式宣传公益慈善理念,公开协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同行及相关组织、单位的合作,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第九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

第十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志愿为爱心公益事业服务;。

(二)拥护本会的章程;。

(三)年满18周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人物和劳模先进人物都积极吸收参加。

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交付会员会费,发放会员证书;。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四条会员退会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本会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2年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确认,可予以除名:

(一)1年及以上不交纳会费;。

(二)1年及以上不参加社会团体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

(五)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

第十六条会员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的,理事会表决通过后,可给予会员警告、通报批评、暂停行使会员权利或除名的处分。

第十七条本团体每年定期更新会员名册.

第十八条本团体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本团体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收取标准;。

(五)对本团体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六)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制订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选举办法、会员管理办法;。

(八)决定终止事宜。

第二十条会员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后,以书面形式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认为必要,或者经监事会以及五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召开会员大会。

会员可以亲自出席会员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第二十二条会员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必须由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制定和修改章程、会费标准等重大事项,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会员大会民主决议事项,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改选换届和涉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决议的会员大会,不得以通讯方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数量一般不超过会员的三分之一,且应为单数。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的任期与会员大会相同。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秘书长、理事;。

(五)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六)决定人、财、物等重大事项;。

(八)决定新会员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除名;。

(九)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监督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十六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涉及改选、换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决议的理事会会议,不得以通讯方式召开。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因故不能出席理事会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

第二十七条会长、主席因下列情形不能召集理事会的,经1/5以上理事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其决议须以无记名方式经到会理事的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一)死亡或失踪;。

(二)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

(三)被有关权力机关限制人身自由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辞职;。

(五)因身体原因无法履行职责;。

(六)有证据证明有滥用职权或其他严重损害社会团体利益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本团体设立监事会,其成员3人,对会员大会负责。

监事从理事和会计人员以外的会员中推举,由会员大会投票选举产生。

监事会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二十九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理事会会议,并对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三)检查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四)对理事、负责人、财务管理人员损害社会团体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五)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社会团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第三十条监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务多数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一条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十二条本团体设会长1名、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监事会主席1名。

本团体会长为本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本团体发生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本团体发生违法行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会长出现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不能履行职责或不适合继续任职的,由1/5以上理事提议召开理事会,以无记名方式经全体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可对会长进行罢免。

由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的会长的罢免须召开会员大会,并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十三条本团体会长、副会长、选任制秘书长每届任期4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职务,应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长办公室会议,主持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五条本团体秘书长采用或选任制,秘书长和会长不在同一会员单位中产生。

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

第三十六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五)提名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报会长批准;。

秘书长出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会议。

第三十七条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会主席,在提报会员大会选举前,需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选举后15日内须报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备案后方能正式任职。

第三十八条本团体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规则、程序:

(一)由本团体秘书处提出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具体方案;。

(二)将具体方案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经监事会审核同意;。

(三)将通过后的具体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

第三十九条本团体每年将上年度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和本年度活动安排,于5月底前报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

第四十条本团体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团体召开大型会议、举办展览会,开展对外交流,与境外交往,开展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接受境外及社会捐款等,在活动前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一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员会费。

(二)各阶层人士的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有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二条本团体根据业务工作需要与会员承受能力制定会费标准。本团体会费标准的制订和修改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并获得半数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通过后生效。本团体会费标准通过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本团体接受捐赠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捐赠人、资助人、监事有权查询捐赠、资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资助人、监事的查询,本团体应及时如实答复。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不得投入会员企业进行营利。财产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四条本团体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五条本团体财务独立管理,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因故不能设专职会计人员时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第四十六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财经纪律和财会人员亲属回避制度,实行账目公开、年初预算、年终决算等制度,每年向理事会报告财务工作情况,接受会员大会、监事会、同级财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服务性收入接受税务机关的税务监督,并将有关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七条本团体进行年度报告、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八条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五十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一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五十二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十三条社会团体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由理事会负责。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确定选举的时间和方式;成立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审议选举办法草案;审议章程草案等。

第五十四条换届选举成立选举委员会作为选举主持机构。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会员提名,从会员中产生,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人数为3至9人组成,且为单数,并推选1人作为选举委员会主席。

选举委员会自成立之日起履行职责,至新一届理事会产生之时职责终止。

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监事候选人的,须退出选举委员会。

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是: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审查会员资格,公布会员名单;接受候选人自荐或提名,公布候选人名单并介绍情况;组织会员参加选举;主持选举投票、计票和监票工作,确认并宣布选举结果;有关选举的其他工作。

第五十五条换届选举成立选举监督委员会作为选举监督机构。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从会员中产生,经理事会表决通过。选举监督委员会应当由3人以上组成,且为单数。

第五十六条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五十七条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方能生效。

第五十八条本团体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并由理事会提出注销动议: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协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工作的;。

第五十九条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第六十条本团体终止前,须在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指导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团体应在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十一条本团体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六十二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六十三条本章程经x年12月24日由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六十五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辩论社社团章程篇十一

社团全称:xx市xxx中学xxx文学社。

简称:xx文学社。

第二条:社团属性。

本社团是经郑州市第三十四中学校团委批准及指导下成立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社团性质。

由社团辅导老师、学生双向选择组成的围绕文学展开活动的社团。

第四条:本社团宗旨。

阅读作品,辨识真善美;感悟生活,弘扬真善美。

第五条:本社团的目标。

肩负促进校园文学交流和发展的使命,用自己的文学实力影响周围的人,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立,为书香校园建设献绵薄之力。

第六条:本社团的社训。

尊重理解阅读写作教化。

第二章文学社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文学社的主体机构及负责人。

(一)本社实行民主集中制和社长负责制原则。

凡自觉尊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承认本社章程的我社社员,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均可成为我社常委。

社长由常委会选举产生,副社长由社长任命,常委会负责本社重大事务的决策和社团日常任务,组织本社各种活动,并负责选举新一届社长。

社长的职务:定期召开社内各部门会议,计划部署全社的工作,负责社内职务的任免,充分调动社员积极性。

副社长:协助社长做好有关工作,负责社内各部门工作监督、落实,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情况,社长不在时应履行社长职务。

(二)文学社组织机构。

记者部:主要负责采访任务,快速、积极、主动报道同学们的生活问题及校内外与同学或学校密切相关的事,对同学们关心的问题进行采访,报道或加以评论。

编辑部:负责稿件的征集、编辑、统计等常规工作,负责本部所负责的`栏目。

宣传部:负责对我社进行自身宣传和学校相关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根据有关要求,组织有关成员承担宣传内容和形式的布置工作,并做好每期校刊的订阅和发放工作等工作。

语思期刊部设有记者团及网络部。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文学社社员的权利。

1、借阅学校图书馆图书的权利。

2采访全校师生的权利。

4、在文学生网站发表文章、言论。

5、向文学社提建议、监督文学社工作。

6、展窗展示活动成果。

第九条文学社社员义务。

1、热爱社团、尊重社员,营造和谐温暖的社团之家。

2、遵守校规校纪,宣传学校,维护学校形象。

3、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

4、向同学、朋友、家长推荐优秀作品,撒播书香。

5、保持社团活动区的卫生。

6、完成社团的任务。

第十条学分评价细则(总学分8分)。

尽到义务1得1分。

尽到义务2得1分。

尽到义务3得1分。

尽到义务4得1分。

尽到义务5得1分。

积极参加读书活动会得1分。

积极展示作品得1分。

保留活动成果得1分。

第十一条违章(违纪)处分方法。

1、社员不遵守本章程,将按违反的程度给予下列处分:(1)社内批评(2)社内警告(3)劝其自动退社。

2、社员准时参加每两周一次的社团活动,有事不能参加者,应在活动前请假并把请假单交到宣传部备案,凡无故不参加会议达三次者,给予劝其退会处分。

3、其他违章违规,不再本章和所列范围内的,将由校团委及社团联合会依照本校有关制度,从严处理。

4、会员有积极向文学社交稿的义务,每月向编辑部交稿两篇,两次不交稿者取消社员资格。

第十二条文学社各项活动均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规校纪。不得出版印刷各种有损中原工学院和不利于社会国家形象的文章,不得组织与大学生身份不相符合的活动。

第十四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郑州市第三十中文学社。本章程的修改可由常委会根据情况酌情修补。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时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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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社社团章程篇十二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内家拳协会。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由个学院各学生自愿结成的,非营利的,为增强学生体质,提升自信和传播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了解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学术性地方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增强自我意识,强身健体;提升自我价值,弘扬民传。

第四条本团体受教师教育学院分团委直接管理监督,受社联监管。

2、会员。

第五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第六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成员讨论后;有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七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想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

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3、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依照本章程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成员大会应当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决议及时报院团委批准备案。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时: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部长;

(三)审议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讨论决定社团重大活动事项;

(五)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本团体的会长、部长、副部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对团内事务和人际有良好的处理能力;

3)有一定的实力和功底;

4)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组织能力;

第十四条社团执行机构是成员大会领导下负责处理社团日常事务的机构。执行机构有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负责人主要指社团正、副会长(理事长、社长),学生社团负责人有本社团成员通过成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院团委审批。

第十六条会长为第一负责人,接受社员监督,负责社团各项事务,有便宜行事的权利。

第十六条本社团设机构为:策划部、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监察部、和财务部。独立机构为理事会、联络组、秘书处。

1)策划部:统管社团事务,协调社团内外各种关系、进行市场调研营造社团文化,管理社员资料,安排日常活动,处理各种文书及审核各部门工作。

2)外联部:负责为社团谋求更多资源;

4)组织部:负责会员的招收工作及会员档案的管理;

5)监察部:负责监督社团各项活动及审查社团经费;

6)理事会:由会长、理事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和表现优异的社员组成,负责决策社团的一切重大事物,总结经验,策划活动,考核新人。

7)联络部:由学院代表组成,负责联络社员;

8)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

9)秘书处:负责通知各个事项;

第十七条各部门下设的项目组,对于发展快,成效高的项目组予以提升为部,反之裁撤或降级。

第十八条各部门社负责人一名,在理事会指导下全权负责该部门活动的展开,在本部门内有任免职权、吸纳人才、成立下属小组、审查成员工作等权利。

注:换届制度。

第一条每年五月中旬社团换届活动开始,主要内容为理事会换届,部分职位面向全校招贤纳士。

第二条举办换届大会,申请人需要在大会上汇报自己的工作设想,随后由社员投票推举出各部门新负责人。

第三条换届大会开始后半个月内,原理事会开始开核新理事会能力,在此期间听取社员意见,考核完成,只要未出现较严重的问题就不予与调整,正式确立新一届理事会,结构上报社团联合会。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人在任期间出现较严重问题,包括多次无故不参加例会,部门工作无效、社员反映强烈等,或非正式离任,对该职位有三名以上理事会成员提案,半数通过即可进行任免。

第五条会长在内期间出现严重问题,有三名以上理事会成员提案须多于三分之二的理事会成员通过方能任免。会长非正式离任期间,由副会长临时负责直到新会长出现。

4、资产管理。

第十九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赞助费;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第二十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一条社团活动经费申报手续。

1、社团联合会各部门预算开支要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报理事会审批方可通过秘书处报销。

2、社团举行活动前,一线提前两周递交详细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表。活动审批后,主席团按实际情况审批活动经费,最后要经指导老师同意方可从该社团上缴的会费中拨款,活动结束后,上交活动总结及经费结算表。

第二十二条财务报销要求。

1、活动计划及经费结算表,经主席及团委指导老师签名后方可生效。

2、正规发票可报销。

3、每张发票后须注明用途及两个经手人签名,其中一人须是协会会长。

4、各社团(部门)安排一名固定人员与秘书处和监察部联系。

5、上缴活动总结及经费结算表,经严格审批后方可按审定数额报销。

第二十三条本团体财务本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5、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四条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五条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十五日,经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管理处核准后生效。

6、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团委审查同意。

第二十七条本团体终止前,须在分团委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财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展开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处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

7、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表决通过。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归本团体。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效。

第三十二条本章条款若与学校社联条列相违背,以社联为准。

注:

本协会第一期理事由原有的人员暂时组成。

辩论社社团章程篇十三

第二条社团性质:本社团是由共同的兴趣和爱好而自发组织起来的,是经我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批准的合法文艺性社团。

第三条社团宗旨:意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陶冶同学们的艺术情操,增进同学们的友谊。

第四条成立条件:大学时科学前沿的开拓者,因为我们年轻,是最具活力,最具激情的群体。我们敢做,我们敢拼。而也正是这股活力注定我们要不断的追求丰富、精彩而有意义的生活。音乐作为经典艺术的经典代表是我们这群年轻的“小知”分子的经典追逐对象。

比如:近年兴起的流行音乐,吸引了千千万万的音乐爱好者。音乐已是我们年青一代释放自己的清楚活力的重要阵地,是我们年轻一代可以用来丰富自己课余生活的重要途径。这不仅是音乐的优美旋律散发着青春的芬芳,而且是一种比较自由随意表达自我的形式,易于自娱自乐。

吉他作为流行音乐的主要工具,有着非同一般的魅力。大学毕业便要步入社会,社会是我们一展十年寒窗酿出来的鸿鹄之志的舞台,这个舞台不仅要求我们拥有过硬的专业本领,同时也要求我们拥有成熟的心态和社交能力。音乐可以愉悦人的情操,提升个人的修养与品位。吉他则是音乐较为广泛的表达形式。所以音乐应是我们的必修课程,同时吉他的轻灵洒脱和弹起来的欢快淋漓,节奏的轻盈跳跃和充满青春活力更是我们大学期间最向往的课外娱乐的境界。据我们不完全统计,全校90%以上的同学都喜欢音乐,二而其中80%的同学都有学习的意向。

我们协会以普及基础吉他知识和增进当代大学生艺术情操为责任,以举办各种吉他娱乐和汇报演出及排练节目参与学校各种晚会为重要活动内容的社团。我们的宗旨是丰富校园文化,活跃校园氛围,丰富大学生课外生活,给大家一个发挥、发展与展示自己爱好与特长的舞台。

综上,学习音乐是大学生的一种需要,创办吉他协会更是一种必然。

于是,基于以上条件,xx大学吉他爱好者协会便应运而生了。

第五条:以娱乐和丰富课余生活为主。

第六条:必须是合法、安全活动为主。

第七条:能够增进会员之间友谊,提高会员对吉他的兴趣和爱好,从而提高琴艺。

第八条:能够培养出更高层次的人才。

第九条:经费来源:(一)会费;(二)赞助;(三)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十一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和事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本社团设有教学部,宣传部,外联部,秘书处四个部门。

第十三条:教学部。

负责对社团成员进行关于吉他的教课工作;。

对社员的学习情况给予评价和考核;。

组织社员参加各种比赛;。

第十四条:宣传部。

负责宣传社团的对外活动前的工作;。

设计制定活动前的海报工作;。

制作社团在招新前海报宣传栏的工作;。

对社团活动摄影并对外拟稿宣传报道;。

第十五条:外联部。

负责联系校内与校外社团的联系;。

第十六条;秘书处。

负责拟定学期详细计划,并写成书面的形式;。

制定相关活动的策划;。

制作各个活动的记录,总结;。

协助社长完成相关任务;。

第十七条:本章程经x年10月七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辩论社社团章程篇十四

为提高本校学生的身体素质,推广“全民健身计划”,活跃我校课余文化生活,促进并推动专项体育运动水平。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羽毛球社团的一系列羽毛球社团日常事物管理,推动羽毛球社团有序的发展,繁荣羽毛球社团的文化底蕴,现特此制订该章程.

第一条:本羽毛球社团内部组织结构设置分为社长、副社长、组织策划部、财政管理部、外联宣传部等。

第二条:会内各部门职能说明:

(一)社长:

(二)副社长:

辅助社长的工作,监督并辅助羽毛球社团所有部门开展的所有活动.收取各部门的计划和总结,定期理出羽毛球社团的所有计划和总结.记录羽毛球社团内部所有的会议、活动的内容和考勤。

(四)外联宣传部:负责男子羽毛球社团对外的联系事务和羽毛球社团的宣传事宜。

(五)组织策划部:负责对羽毛球社团内部人员的调整、考核活动及会议的策划和组织。

第三条.会干选拔的必要条件:

1.热爱本会,积极遵守会内的一切规章制度。

2.思想要求积极向上,肯为羽毛球社团奉献一切,凡事以羽毛球社团为先。

3.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帮助社员,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及协调能力。

4.社团的委任人选范围是面向高一,高二学生。

5.社长委任下一任社长或各部门会干时,需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投票,

6.委任人担任该职务必须有2/3的票数方可担任,通过后报学生团体联合会批复,投票现场必须找学生团体联合会委员或负责人到场。

第一条:羽毛球社团内部的日常训练(理论+实践)活动(包括会干)。

第二条:会内自行、自主举办组织的非日常活动。

第三条:会内与其他羽毛球社团共同组织的,但是必须事先取得学生会体育部的同意。

第四条:社内与学院外部进行团体活动。

第一条:本社团的羽毛球社团活动性质属于体育类。

第二条:社团开展的常规活动主要以社团所属性质为主与特色相结合。

第三条:要积极,谨慎地开展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活动。

第四条:社团所开展的活动必须认真的进行策划及宣传。

第五条:活动前后必须认真写出活动计划及总结。

第六条:社团开展的活动不允许违反国家的法纪,法规以及校纪,校规,其活动内容必须健康、适合。

第七条:羽毛球社团严格遵守羽毛球社团联合会的任何规章制度。

第一条:社团社员必须为本校的学生。

第二条:社团必须按时参加会内训练,会议,有事可以提前向会干请假,不允许无任何正当理由不参加会内活动。

第三条:社团必须遵守服从会干的正确指示或意见。

第四条:社团的活动必须规范化,多元化,可持续化,既要求丰富又要遵守纪律,保障秩序的原则。

第五条:对于屡次违反男子羽毛球社团内部规定的会员将给予警告,严重者开除羽毛球社团。

第六条:新社员进入本会后必须填写“羽毛球社入社申请表”,此表作为该社员的档案资料。

第二条:社员招收新会员的数量根据当时的会内的情况而定。

第三条:新社员的选拔倾向与“择优录取”的方式,要求新社员的素质高。

第五条:面试过程中“面试小组”成员必须认真无私地录取新会员,如发现作弊现象立即处罚。

第一条:为了维持羽毛球社团的正常运行,社费自愿。

第二条:新社员在入社后的两星期内将会费交齐,不交纳者视为自动退社。

第三条:社员在交纳社费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社费只允许交于“财经管理部”,不允许他人转交或代交。

(2)社员在交纳会费时自行报出姓名,班级,便于收费。

第四条:社团干部用与办公时所花车费予以全额报销,但每次总额不允许超过5元。

第四条;社费的主要用途为购买羽毛球社团内部的相关设施和体育器材。

第五条:羽毛球社团经费支出时,社长亲自监督,赊单的报批由社长执行。

第六条:“财经管理员”不允许擅自报批帐单,不允许在帐本上弄虚作假,如果发现以上情互利况,其先赔偿会内的相关损失,再开除出会。

第七条:社长和秘书定期在每月底,期中,期末对帐本进行审核,审查完毕后,将帐目向社员公开。(每月公开一次)。

(一)“优秀社员”称号的评比:

第一条:“优秀社员”的评比每学期举行一次,评比时间为评比学期最后一次例会。

第二条:评比工作由社长亲自领导,秘书,考勤为辅助,评比本学期的社员训练,会议到场的“羽毛球社团日志”,秘书取出勤率最高的社员,再根据该社员的表现做出评定,列出侯选名单,社长主持召开会干例会,由全体会干选出“优秀会员”。每次评定名额为6人。

第三条:该称号的侯选人必须是严格遵守会内规章制度,按时,认真的训练,开会。(请假次数超过3次者,不允许参加评选)。

(二)“优秀社干”称号的评比。

第一条:“优秀社干”的评比一学期举行一次,评比时间为该学期最后一次例会。

第二条:评比工作由社长亲自领导,秘书,考勤为辅助,最后一次例会前两个星期考勤员将所有社团干部训练,会议到场的“羽毛球社团日志”整理交于秘书,秘书取出出勤率最高的会干,列出侯选人名单,然后交于社长,社长根据会干日常的工作表现写出该侯选人的评语。最后社长主持召开“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投票选出“优秀社干”。

第三条:该称号的候选人必须是严格遵守羽毛球社团的相关规定,思想积极,进步,在日常的羽毛球社团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够按时按量的完成羽毛球社团工作中的每件事情,训练,会议每次按时参加。

第四条:由于社长是亲自领导本次的评比工作,所以社长的工作评定由学生团体联合会给出。

第五条:该称号每次评选名额为3人。(请假次数超过5次者,不允许参加评比)。

(三)其他荣誉称号的评比:

第一条:羽毛球社团内部举行的相关比赛,活动所获得的荣誉。(给予物资奖励)。

第二条:在本社团连续担任社干两年以上者,羽毛球社团给予一张“荣誉聘书”。

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即日起生效了,前章程及相关规定自动废止。

第二条:以后章程的修改必须由社长亲自执行修改,修订完毕后必须通过全体会干的同意报团委后方可通过。

第三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羽毛球社团。和规范我社的一系列羽毛球社团日常事物管理,推动羽毛球社团有序的发展,繁荣我社的文化底蕴,现特此制订该章程。

辩论社社团章程篇十五

第二条社团性质:由志愿者自愿组成,从事非营利性、服务于社会的公益活动组织。

第三条社团宗旨:关注山区,公益行动。

第四条社团精神:点滴之水,可成江河,亦可润泽四方。

第五条社团须知:社员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县级志愿者服务工作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社员的工作开展原则:遵守公益公益社团联盟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各地监管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活动。

第七条社员的管理责任:实行公益社团联盟会长负责制,各地公益社团联盟总负责人协助会长工作。对社会负责。

每八条各地公益社团联盟选举产生理事会,决定重大事项,理事会任期五年。

第九条各地社团联盟的办公地址:由各地社团联盟自定。

第十条公益社团联盟服务范围:

(一)调查核实社会弱势人群的基本情况,唤起社会对弱势人群的关心与参与。

(二)组织社员提供业余工作时间开展活动,不计报酬,服务社会。

1、组织人力参与扶贫、帮困、助残、救灾、失学儿童献爱心等慈善公益活动;。

2、开展经常性的深入敬老院、福利院、康复中心等服务基地,为孤寡残弱群体提供生活服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各项活动。

3、参与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献血、交通和消防宣传等志愿性公益活动。

4、社会突发性灾难事件的人道救助。

5、参与国家相关公益宣传的主题活动。

6、其他有助于唤醒社会助人风尚、共建和谐社会公益活动。

(三)积极完成上级管理机构交办的义务服务工作。

(四)促进良好的社会风气和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一条本组织的社员分为团体社员和个人社员。

第十二条申请加入本组织的个人社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必须自愿加入公益社团联盟。

3、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心,关心社会、品行优良,自愿无偿为社会服务,身体健康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和团体。

4、年满16周岁(即正式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上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加入正式会员。未满16周岁人员可在监护人陪同下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5、具有崇高的奉献精神和无私的思想素质。

6、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7、能有志愿服务工作的时间。

8、社团为公益非营利性机构,参加者需自愿。

9、不图物质报酬。即动机上不追求物质报酬。

10、奉献自己的力所能及。奉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智力、经验的志愿者。

11、崇尚平凡,把做公益当成人生的态度。只要你有时间,你就参加,不要过于刻意。

本组织经费来源:

(1)社会人士的捐赠。

(2)各地监管机构的活动经费。

(3)企业赞助。

(4)符合法律的义卖收入。

(5)利息。

(6)其他合法收入。

(7)本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的组织活动经费。

(8)本组织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社员中分配。

(9)本组织要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10)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11)本组织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个人质询。

(12)联盟换届或更换总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13)联盟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联盟开展公募活动,必须经各地的监管机构批准,并持批准书开展公募。一切募捐的善款,一律进入监管机构的帐户。下属各组织不得私立善款专户。

(1)冒用组织名义、标志和有关资料进行违法活动的,组织有权要求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联盟。

辩论社社团章程篇十六

1、社团成员在所在社团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本社团成员三次没来上课就当退社〔其中,请假(写请假条)三次以上为一次没来上课,本社团干事干部有权劝其退社〕。

3、积极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对社团领导机构进行监督。

4、享受社团给予的待遇;。

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向学校团委反映社团内部情况。

5、进入课室上课不要随意来回走动,使用器材要小心、谨慎,要爱护公共财物。

6、社团搞活动,要按时到场,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应向该项目负责人请假。

7、每次上课要到秘书处报到签名。

8、擅自利用社团名义进行活动且损害社团形象的人,按情节情况取消社团成员资格。

9、本社成员由于一些特殊原因须退出本社团,必须写申请书。

10、本社成员不得互相打闹,产生矛盾及时化解。

11、本社成员不得违反社团定下的规章制度,大家共同监督共同执行。

辩论社社团章程篇十七

第二条羽毛球社成员选拔与训练负责:

第三条社团设立社长一名,副社长1~2名。大一的副社长经过考察合格作为下任社长。

本社团是由xx职业技术学院团委管理和监督的学生组织,是由热爱羽毛球运动的学生组成的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共同进步、培养自我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的非营利性学生团体。

发展国球运动,丰富课余生活,培养社团成员对羽毛球运动的兴趣,提高羽毛球水平;加强运动锻炼,增强身体素质。

辩论社社团章程篇十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成都大学教工网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成都大学全体教职工(及家属)中网球运动爱好者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群众性体育社团。其英文名称为“tennisassociationofchengduuniversity”,缩写为“cdta”。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网球爱好者,宣传、普及、推广网球运动,丰富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推进全民健身活动,促进我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增进与各地区、各高校网球协会、网球爱好者之间交流与合作,提高成都大学知名度。

第三条本协会的领导单位是成都大学工会。本协会的一切活动接受上级主管单位成都大学体委、成都大学工会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并严格遵守四川省、成都市和成都大学的各项制度及相关规定。

第二章协会职责。

第四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网球运动知识,组织与指导教工网球爱好者开展群众性网球活动。

(二)组织会员学习网球的竞赛规则及各项基本技术。

(三)负责协会内部竞赛工作的组织管理,定期举行会员间的`网球比赛。

(四)代表成大教工参加校际间各种网球比赛活动,做好对外的交流和互访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五条会员资格。

凡是承认本协会章程、喜好网球运动、身体健康者、愿意为本协会工作并积极参加协会活动的我校教职工(及家属)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六条入会程序。

(一)凡申请成为会员的,应正式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经协会批准登记并向全体会员公布后后即为协会会员。

(二)对协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或提供有效支持的个人,经协会理事提议,理事会批准,可授予相应荣誉职务。

第七条会员权利。

(一)有参加协会会议,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的权力。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有按规定参加协会组织举办的竞赛和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五)享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六)荣誉会员可应邀参加协会举办的有关竞赛、活动、会议,有权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无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八条会员义务。

(一)承认协会章程,遵守协会规定,执行协会决议。

(二)积极主动参与协会各项活动,自觉遵守纪律。

(三)自觉接受协会布置的工作,主动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为协会发展出谋划策,维护协会形象。

(五)按时交纳会费(荣誉会员除外)。

第九条免除会员资格。

(一)对不履行会员义务,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给协会造成重大名誉损失的会员,经理事会讨论可暂停或免除其会员资格。停止和免除会员资格后,均不享有会员权益。

(二)无故缺席协会会议、活动或拖欠会费半年者,视为自动退会。

(三)会员在不违反协会章程规定,不损害协会利益前提下,可经书面形式申请退会。一经批准,即失去会员资格。

第十条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秘书处为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由秘书长负责安排处理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理事会由会长1人,副会长2-3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理事若干人组成。协会可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聘请名誉会长、名誉顾问、顾问,按规定授予荣誉会员。

第十二条理事会由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两年一届,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理事会职责。

(一)定期召开理事会和全体会员会议,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听取和审议秘书处工作报告,审核协会经费预、决算报告。

(三)讨论会员提出的重大问题,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讨论、协商、决定协会荣誉职务人选,审议批准入会申请和退会申请。

(五)定期向校工会汇报协会的工作情况。

(六)调整机构和其他必要事项。

第五章经费。

第十四条活动经费来源。

(一)校工会拨款。

(二)会费收入。

(三)社会团体、个人赞助。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凡本协会会员每年须按统一标准交纳会费;会费标准由协会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六条经费的管理使用。

(一)经费设专人管理,帐目必须定期向会员公开。

(二)经费只用于本章程规定范围内的有关具体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三)经费预、决算由理事会研究决定。

(四)日常财务管理由秘书长负责。

第六章协会章程的修改及终止程序。

第十七条协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或会员提出,经理事会半数以上通过,并经成都大学工会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协会终止:完成宗旨或由理事会集体决定,经成都大学工会批准注销。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项的决定权及本章程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条本章程经校工会批准发布后施行。

辩论社社团章程篇十九

团体名称“篮球社”

第二条:性质。

本社是xx初中学生篮球体育运动爱好者按自愿原则建立起来的学生体育组织。

第三条:宗旨。

本社团推动校园篮球文化的建设,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为宗旨。团结全校篮球爱好者,利用课余时间育活动,促进篮球文化在校园的传播等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

第四条:活动场地。

xx初中篮球场。

第五条:本会的活动范围。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发动和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加篮球活动,促进我校篮球运动的广泛开展。

2、指导我校篮球训练、竞赛、科研等工作,组织参观学习,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篮球爱好者的技术水平。

3、分期、分年级举办多种形式的篮球比赛,努力推广易于开展的校级篮球赛。

4、积极组队参加镇、校的各项篮球赛事,开展校内外技术交流活动,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增进友谊的目的。

5、负责培训学生篮球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学生担任篮球各项赛事的组织、裁判及其它工作的能力。

6、发掘我校篮球人才,创造有利条件,营造良好氛围,培养优秀篮球特长学生,努力向高一级学校多输送人才。

7、不断吸收我校篮球爱好的学生参加本会,壮大本会的队伍。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会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2、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承担本会分配的工作和任务。

3、由于我校场地、器材有限,申请入会的学生必须具有一定的篮球基础。

4、品行端正,没有受到任何处分的身体和心理都健康的本校在校学生。

5、会员要养成良好的集体主义作风,杜绝一切不良的个人主义行为,积极参加活动,严格遵守活动时间,不得缺席。

第七条:本社团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1、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竞赛、表演、培训、教学、科研活动的权力。

2、有对本会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力。

3、有获得本会优先服务的权力。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本社团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

第九条:社团活动。

5、社团办公场地由校团委与相关部门协商,视学校实际情况酌情解决。?

第十条:本会设总顾问、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常务理事,上述人员组成常务理事会。

第十一条:常务理事会的职权: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3、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4、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5、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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