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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案评审意见(实用1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5 16:29:31 页码:7
技术方案评审意见(实用11篇)
2023-11-25 16:29:31    小编:zdfb

方案的设计应考虑到各种因素,如时间、资源、成本等。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明确预期的目标和期望的效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技术方案评审意见篇一

*地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市级以上的大学科技园。

二、支持条件。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善的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管理制度,且运营一年以上;

2、管理团队有较丰富的专业领域经验,80%以上的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有与申请资金等额以上的匹配资金。

(二)市级以上大学科技园应具备以下条件:

2、管理团队有较丰富的专业领域经验,80%以上的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能够在优势领域提供上述服务的基础上,总结3个以上为企业服务的典型案例;

5、有与申请资金等额以上的匹配资金。

三、支持方式、额度和用途。

(一)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二)额度。

每家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大学科技园年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三)用途。

1、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通过集成相关科技资源和建设完善科技条件平台,为在孵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供科技条件服务。

2、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通过联系更广泛的社会科技中介机构和自身能力建设,为在孵企业提供深层次的科技咨询(包括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紧密相关的管理咨询、决策咨询、信息咨询、市场营销和市场推广等)、技术转移(包括技术集成与经营、技术经纪和技术投融资等)等专业服务。

3、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通过吸引更广泛的社会投融资机构和自身专业投融资能力的建设,为在孵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

四、申请。

(一)申请时间。

20*年4月25日至6月18日。

(二)申报程序。

技术方案评审意见篇二

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审查意见:。

1、经审查,同意此申报方案,新建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绿地面积平方米,绿地率为%。

2、新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的建设以加盖“绿化审查专用章”的图纸为依据,绿化施工建设应在不影响主体建设的情况下优先实施,最迟必须在主体建筑基本完工后的第一个可绿化季节完成,竣工后报我局验收。

3、若未能按规定的设计标准和面积完成配套绿地建设任务,则依照《城市绿化条例》、《洪洞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和有关城市绿化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罚。

技术方案评审意见篇三

20xx年12月8日,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政府组织了《智慧麻城规划纲要》、《智慧麻城顶层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专家评审会。与会专家听取了《方案》编制情况的汇报,审阅了相关文本,经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方案》根据麻城市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提出了智慧麻城建设的基本目标、基本内容、技术架构和应用体系,规划了20个重点项目,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组织管理、政策保障、信息安全等具体措施,对智慧麻城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方案》思路清晰,内容完整,提出的发展目标方向正确,技术架构和应用体系总体科学合理,重点项目与工程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专家组同意《方案》通过评审。建议按照专家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市政府决策。

本方案首先对麻城的发展现状与需求开展分析,明确了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形成了智慧麻城总体框架体系,提出了智慧麻城实施组织与管理方案以及实施步骤。

智慧麻城总体框架体系主要包括:总体框架,感知终端层,网络设施层,信息资源层,统一平台层,智慧应用层,安全保障体系,政策标准体系等8部分。

网络设施设计的建设目标是全面支撑各类智慧应用,建设内容是构建无所不在的宽带网络,建设方式是统一部署、整合资源、互联互通;信息资源设计的建设目标是建成集中统一的信息资源服务体系。

智慧应用设计包括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等;安全保障设计的建设目标是保业务、保数据、保服务,建设内容是构建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方式是统一管理、遵循规范、区别维护;政策标准设计包括政策保障措施、标准规范等。

20xx年1月19日,达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召集交通运输、物流管理、商务等部门的专家,在双狮宾馆3楼会议室对达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达州化工产业区公路物流港集装箱仓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到会专家充分发表意见,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该可研报告根据达州化工产业区发展规划、货源结构和集疏运水平,结合达州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交通运输现状、贸易及运输半径等实际情况,以及达州化工产业区的公路物流发展的市场条件、地理条件、业务运作、商业发展模式、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公路物流港集装箱仓库作为达州市物流区域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从总体上论证了建设达州化工产业区公路物流港集装箱仓库对发展达州市物流业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提出了物流港集装箱的开发及实施方案,给出相应的经济评价指标。

总体上,编制单位在此期间做了大量工作,收集资料较齐全,文本规范,报告内容较详尽,与相关规划及行业规范基本相符,达到可研深度,同意报告予以通过。

二、主要不足及建议:

1、报告中应明确主体站设计年限及站级标准等主要技术

2、报告中应明确建设方案采用的国家标准、规范。并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明确站场功能分区并测算建设规模。

3、建议补充历年来与拟建项目有关的经济社会及运输量主要指标的统计数据及周边企业产量数据,完善吞吐量预测。

4、修改完善周边道路、供水、供电条件相关内容,

5、采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修改财务评价。

6、建议增加环境保护、节能及消防安全评价内容。

7、报告多处打印错误请更正。

技术方案评审意见篇四

评审时间: 主持人: 记录员:

参加人员:

一、评审要求:

(一)学期上课周数是否是18周(各专业第四学期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5周)。

(二)*每学期考试课程门数为2-4门,各专业总考试科目总计不得少于12门。

(三)*英语三级、计算机等级一级考试和专业有关的职业(执业)考试为2015级高职学生必参加的考试,与专业有关的职业(执业)考试证书为必拿证书,各专业应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与专业有关的职业(执业)考试证书考哪些。

(四)毕业实习安排10个月,是否设有1-2个月自主创业实习期。

(五)*各专业培养目标、专业核心能力、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可设置的专业方向、就业面向应与《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专业简介》中要求一致。

(六)公共课和公共选修课课程名称是否都是全称,是否与学院下达的文件一致,课程代码是否用了公教部编写的.课程代码。

(七)教学进程表数据是否填全,汇总数据是否有误。

(八)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构成及说明是否按照:1、专业的社会需求调研分析;2、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3、修业年限与学制;4、职业技术领域分析;5、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6、教学环节进程安排表;7、课程设置及时间分配;8、教学进程表;9、必要的说明等几部分构成。

(九)排版格式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专业是否用全称。

(十)*课程代码编写是否符合要求。

(十一)*中职专业中德育课、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课是否为必修课。

(十二)不规则学时的课程在制定计划时是否注明具体排课的周、学时。

注:*为重点评审内容。

二、评审记录

各教学单位:

1、本科各专业原来开设《大学语文》,经基础部申请,教务处审核批准,现调整为《应用写作》,请基础部提供该课程编号。

2、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已经过初步审核,需要修改的部分在文稿中以“红底色”显示,格式不符的已在文件中已经做过调整,故要求各单位在修改人才培养方案时以本次发回的为基础,修改后去除修改标记。

3、本科学期论文开设3(5、6、7)个学期,每学期工作时间为2周,每学期学分计0.5学分。

4、各分院需要上交的终稿文件(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的需要各分院院长在每个文件前签字)包括:

5、三个教学部本次修改后需要上交的终稿文件包括:本科、专科课程统计汇总表;本科、专科专业公共选修课一览表。格式要求同上。

6、请各专业严格审核公共基础课的课时和学分,调整课程设置要调整相应的数据。

7、给别的单位提供课程的教学单位,要求在4月26日下班前提交课程编号,编号列表直接发回http://邮箱并注明,其他分院届时到邮箱中查取,密码:88530070。

8、本项工作截止时间:2011年5月4日下班前。

教务处

2011年4月25日

技术方案评审意见篇五

按照旗委《关于认真开好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现就科技局党组关于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工作安排制定如下方案:

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对照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与思想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深入分析,深挖病根,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集中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特别是突出整治巡视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巡视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李纪恒同志在自治区十届党委第一轮巡视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28项配套规定,进一步唤醒党规党纪意识,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四个意识”对为政治标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政治要求,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坚持问题导向,对标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反馈的八个方面28项问题,从具体问题中透视政治问题,从共性问题中査摆个性问题,从班子问题中认领个人问题,从身边问题中反思自身问题。要结合工作实际,重点从思想上、政治上找差距,真正触及问题、抓住要害、深挖根源、提出对策。党员领导干部要紧盯巡视反馈问题,特别是要针对“四个意识”不够强、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28项配套规定精神不严格等问题进行重点对照检查,主动对标认领,深入剖析原因,着力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认真纠正、纠错、纠偏。

专题民主生活会于9月19日召开

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专题民主生活会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志主持并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依次进行自我批评并开展相互批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总结会议情况。

不遮不掩,坚决杜绝自治区党委巡视组指出的。

“贯彻民主生会有关制度不到位,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少,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多”的现象,努力实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专题民生活会

结束后。

7日内形成专题报告(主要包括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和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报旗纪委、旗委组织部,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领导班子及成员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对民主生活会上査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提出整改措施,纳入巡视整改的具体措施中,并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切实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立竿见影,能够短期见效的设定时限、抓紧推进,需要长期坚持的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做到问题不见底不放过,解决不彻底不放松,整改不到底不罢休,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条条整改、意见建议件件落实

技术方案评审意见篇六

各教学单位:

1、本科各专业原来开设《大学语文》,经基础部申请,教务处审核批准,现调整为《应用写作》,请基础部提供该课程编号。

2、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已经过初步审核,需要修改的部分在文稿中以“红底色”显示,格式不符的已在文件中已经做过调整,故要求各单位在修改人才培养方案时以本次发回的为基础,修改后去除修改标记。

3、本科学期论文开设3(5、6、7)个学期,每学期工作时间为2周,每学期学分计0.5学分。

4、各分院需要上交的终稿文件(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的需要各分院院长在每个文件前签字)包括:

5、三个教学部本次修改后需要上交的终稿文件包括:本科、专科课程统计汇总表;本科、专科专业公共选修课一览表。格式要求同上。

6、请各专业严格审核公共基础课的课时和学分,调整课程设置要调整相应的数据。

7、给别的单位提供课程的教学单位,要求在4月26日下班前提交课程编号,编号列表直接发回http://邮箱并注明,其他分院届时到邮箱中查取,密码:88530070。

8、本项工作截止时间:2011年5月4日下班前。

教务处

2011年4月25日

评审时间: 主持人: 记录员:

参加人员:

一、评审要求:

(一)学期上课周数是否是18周(各专业第四学期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5周)。

(二)*每学期考试课程门数为2-4门,各专业总考试科目总计不得少于12门。

(三)*英语三级、计算机等级一级考试和专业有关的职业(执业)考试为2015级高职学生必参加的考试,与专业有关的职业(执业)考试证书为必拿证书,各专业应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与专业有关的职业(执业)考试证书考哪些。

(四)毕业实习安排10个月,是否设有1-2个月自主创业实习期。

(五)*各专业培养目标、专业核心能力、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可设置的专业方向、就业面向应与《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专业简介》中要求一致。

(六)公共课和公共选修课课程名称是否都是全称,是否与学院下达的文件一致,课程代码是否用了公教部编写的.课程代码。

(七)教学进程表数据是否填全,汇总数据是否有误。

(八)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构成及说明是否按照:1、专业的社会需求调研分析;2、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3、修业年限与学制;4、职业技术领域分析;5、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6、教学环节进程安排表;7、课程设置及时间分配;8、教学进程表;9、必要的说明等几部分构成。

(九)排版格式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专业是否用全称。

(十)*课程代码编写是否符合要求。

(十一)*中职专业中德育课、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课是否为必修课。

(十二)不规则学时的课程在制定计划时是否注明具体排课的周、学时。

注:*为重点评审内容。

二、评审记录

技术方案评审意见篇七

由^v^部委认定或批准为部级研发机构。

(二)扶持标准。

1、凡对被认定为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部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质检中心等研发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300万元。

2、独立法人或企业内设的部级研发机构得到上级资金资助,上级资助资金在200万元以上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追加匹配资金200万元;上级资助资金在200万以下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1:1追加匹配资金;同一机构同时获得国家财政资助和市级财政资助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匹配。

3、对特别重大项目资助需要超过以上标准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v^部委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上级拨款凭证;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鼓励发展外资研发机构。

1、注册资金在5000万美元以上或世界500强等外资企业直接设立的研发机构;

2、在经营期内,企业注册资本未减少;

3、由市主管部门认定或批准。

(二)扶持标准。

1、对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以上或一次性增加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研发机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300—500万元人民币。

2、对注册资金不足1000万美元或一次性增加注册资金不足1000万美元的外资研发机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100万元人民币。

3、对特别重大项目资助需要超过以上标准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鼓励培育省(市)级研发机构。

由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扶持标准。

1、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给予市扶持资金30%的匹配扶持,最高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2、对新落户本区的国内省(市)级研发机构,参照本市技术中心补贴标准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相应扶持。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上级拨款凭证;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积极扶持区级研发机构。

企业通过区科委、区经委等部门按相关认定标准每年12月份组织的专家评审,被认定为区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

(二)扶持标准。

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区科委、区经委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鼓励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

申报的课题(项目)获得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含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创新基金等)项目以及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计划(含市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重大科技攻关、重点科技攻关、科技小巨人工程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火炬计划、创新资金、农业成果转化等)项目立项或资助的。

(二)扶持标准。

1、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上级部门立项资助并要求匹配的,根据上级财政实际到帐金额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同步匹配。

2、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国家主管部门立项的,按上级资助总额的5—10%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项匹配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需一事一议。

3、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市主管部门立项的,按上级资助总额的5—10%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项匹配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金额超过50万元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项目合同书(或证书)、上级拨款凭证复印件。

六、鼓励加强技术研发。

1、项目单位有承担项目的资金、技术力量及设施设备;

2、项目单位应有专利、版权等自主知识产权,或在项目完成后可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二)扶持标准。

1、重大项目:符合区主导产业(含航天航空、现代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专业领域)的自主创新项目。项目经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50-80万元的资助;对项目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80—100万元资助;超过以上标准的特别重大项目,需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2、技术创新项目:推动我区以企业为主体、对提高区域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能力、促进我区产业领域技术创新有重大推动作用的研发项目或产学研合作项目。对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70分以上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15-20万元;对专家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上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8-12万元。

3、科学研究项目: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开展的研究课题,主要包括农业科技攻关、农业技术研究、公共卫生、信息技术、环境保护、水环境治理等研究课题。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6-10万元的资助。

4、决策咨询项目(软课题):根据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情况,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国际大都市新城建设的重点、难点和紧迫问题,开展调研与咨询研究的重大课题。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6-10万元的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项目计划任务书、有关项目查新报告、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版权证书、著作权证书)等;已经完成的科研、技术攻关项目的有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项目资助资金分两次拨付,在下达项目时先拨付80%,项目到期时,企业提交验收申请,区科委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拨付其余资金;如项目成果被认定为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免于验收。上年度应完成而未完成项目或未通过验收的单位,下一年度申报不予受理。

七、鼓励共享仪器设施设备。

1、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属于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

2、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是企业开展该项技术创新的必要设施,购置原值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而企业确实未购置。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研发和测试等发生费用总额的50%,每个项目最多可资助10万元,同一企业一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八、资助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

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该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扶持标准。

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工作站建设进度,在建立初期和建设中期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扶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初期。

(1)企业工商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2)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批文复印件。

2、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中期。

(1)企业博士后工作人员进站证明及有关协议复印件;

(2)工作站科研成果及自主知识产权相关证明复印件。

九、资助进站博士后科研。

1、博士后进入本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经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进入实践基地,工作一年以上。

2、博士后主持的科研项目被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立项。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每人10万元的一次性科研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员进站证明及有关协议复印件;

3、博士后科研人员学历、学位证明等复印件。

十、鼓励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

1、经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2、经区有关部门认定为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即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和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二)扶持标准。

1、对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按市相关要求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1:1匹配。

2、对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市、区两级科技小巨人企业评定相关证明和上级拨款凭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一、资助专利申请的费。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被国家知识^v^受理,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包括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对每项发明专利资助2500元,实用新型专利资助800元,外观设计专利资助400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v^出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2、市专利机构开具的费发票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十二、资助申请国外发明专利。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

(二)扶持标准。

1、每获得一个国家专利申请的,受理后资助15000元,获得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15000元。

2、在香港或澳门申请发明专利的,受理后资助5000元,获得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5000元。

3、每项发明专利最多资助3个国家或组织的申请。

(三)申报材料。

2、国外专利部门申请受理或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中文译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三、奖励发明专利授权。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经被国家知识^v^授权,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包括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二)扶持标准。

每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十四、资助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市扶持资金50%的匹配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五、资助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

被列为市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的区内企业。

(二)扶持标准。

获得市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10万、8万、6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六、资助企业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

被列为市企业专利战略制定试点项目的承担单位。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市财政资助金额一次性给予100%匹配。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七、鼓励制定国家技术标准。

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的国家技术标准(含国际标准、行业标准)经批准并。

(二)扶持标准。

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的国家技术标准后,区财政专项资金对第一起草者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非第一起草者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经批准并的国家技术标准文本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八、鼓励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登记。

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企业被认定为软件企业或产品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二)扶持标准。

1、对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1万元。

2、对经市主管部门认定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认定或批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九、鼓励加快自主品牌建设。

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市名牌产品”、“市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

(二)扶持标准。

1、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荣誉称号的企业,视其对社会及地方的贡献情况,区、镇(含街道和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30~60万元。

2、对获得“市名牌产品”、“市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的企业,视其对社会及地方的贡献情况,区、镇(含街道和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10~30万元。

3、同年获得同一产品系列荣誉称号的,按就高原则补贴;同年获得两个产品系列荣誉称号的,其中一项减半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品牌获奖证书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奖励发明专利转让。

1、申请主体必须是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业;

2、授权的发明专利已转让。

(二)扶持标准。

1、对在区外转让的发明专利权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其技术转让所得总额的1%,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对在区内转让的发明专利权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其技术转让所得总额的。其中,转让金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给予3%的资助;在500—1000万元之间的项目给予2-3%的资助;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的资助;此项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二十一、奖励发明专利实施。

申请主体必须是对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施产业化企业。

(二)扶持标准。

1、企业实施经转让的发明专利,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可按企业已支付转让金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发明专利当年年费发票、专利证书复印件;

2、专利转让合同以及经税务部门认可的新产品销售清单、纳税核定单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二、鼓励高端制造业发展。

经认定,属航天航空、现代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平板显示等高端制造业领域内的重点企业,且企业对提升区域经济实力有较大贡献,或者列入市、区重点推进的重大产业新建项目。

(二)扶持标准。

1、对企业新建产业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前期建设投资情况,给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对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特别重大的新建产业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项目投资100%的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3年。

4、以上贴息均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项目简介和实际发生额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十三、鼓励智力密集型服务业发展。

2、对提升区域经济实力有实际贡献。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自主申报扶持项目(交通补贴、房租补贴、人才补贴),经有关部门联合评审后,确定年度扶持的企业(项目)数量,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每个项目20—50万元的。超过50万元的项目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3、企业的书面介绍及相关项目发生费用证明复印件。

二十四、鼓励智力密集型服务业载体建设。

1、获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创意产业园区称号的园区;

2、列入区“三点一线”发展架构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点);

3、区政府同意设立的其他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创意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

(二)扶持标准。

1、获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称号的园区,根据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1:1的匹配。

2、符合申请条件的功能区(集聚区、园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规划制作费用最高不超过总额的50%、金额不超过80万元的补贴。

(三)申报材料。

1、申请配套资金扶持的,需提供市拨付集聚区(功能区)引导资金相关证明复印件;

2、申请集聚区(功能区、创意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规划制作、咨询论证、平台建设扶持的,需提供有关集聚区设立的证明以及相关经费投入的证明复印件。

二十五、鼓励引进企业总部(一)。

1、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外资地区总部;

2、在经营期内,企业注册资本未减少。

(二)扶持标准。

1、参照市对外资总部扶持标准(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等八部门关于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市本级财政扶持资金100%的匹配。

2、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经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外资地区总部的相关证明及拨款凭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六、鼓励引进企业总部(二)。

1、内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是指在本区设立的以投资或授权形式,对多个区域内的企业、机构行使管理、采购、营销、结算、投资决策和研发服务职能。其中地区总部在管理区域内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5个。

2、内资企业总部总资产达到20亿或净资产达到6亿元;地区总部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且资助期内年均营业额在5亿元以上。

(二)扶持标准。

1、参照对外资地区总部扶持标准,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资助。

2、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书面材料(公司概况、业务范围、销售收入及纳税等情况介绍);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3、申报企业近期(1年以内)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复印件;

4、申报企业投资或者授权管理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验资报告,主要投资者委托申报企业进行授权管理的委托书复印件。

二十七、鼓励企业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一)。

2、项目实施单位必需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二)扶持标准。

对于符合条件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在审计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和本市、本区有关部门的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八、鼓励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二)。

1、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在200吨(含200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技改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二)扶持标准。

2、获得市主管部门节能技改奖励的项目,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根据市有关要求配套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国家和本市、本区有关部门的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九、鼓励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三)。

1、企业年耗能在500吨标准煤以上;

2、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一定的节能管理或工程经验。

(二)扶持标准。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企业培训节能工程师发生费用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鼓励产业结构调整腾出空间发展优势产业。

1、列入年度市重点推进的签约项目;

2、列入年度区推进的签约项目。

(二)扶持标准。

2、区推进项目参照当年度市专项扶持资金标准给予专项扶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调整方案;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3、上一年度能耗表(区^v^盖章)复印件;

4、列入区推进项目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十一、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经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受理。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相关费用,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补贴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受理单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十二、支持企业债券融资。

1、成功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的企业;

2、已列入区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备选企业,进入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发行准备阶段,并已支付有关发行费用。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所承担的担保费、评级费、审计费予以50%的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相关证明复印件;

2、区有关部门出具债券融资备选企业相关证明复印件;

3、企业与中介机构签署的有关合同及支付相关费用凭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十三、鼓励企业上市。

1、已列入区中小企业上市培育企业,进入上市阶段的;

2、引进成功上市或借壳上市的企业。

(二)扶持标准。

1、对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且已在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补贴50万元;对已通过证监局辅导验收,且申报材料经证监会正式受理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再一次性补贴100万元。

2、对拟上市企业因上市原因而筹措的银行贷款的拟上市企业,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一年期利息予以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3、对实行借“壳”上市并将其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迁至本区内的公司,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企业辅导备案公告复印件;

3、证监会正式受理、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企业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三十四、支持青年创新创业(一)。

1、以从事高新技术的开发、生产与经营为主业;

2、企业主要负责人为35周岁以下的创业青年。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ybc—紫竹专项基金”今后三年扶持项目给予相应支持(由ybc—紫竹专项基金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运作)。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证复印件;

2、“ybc”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十五、支持留学生创新创业(二)。

2、申报主体是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所资助款项用于企业科研项目的孵化和产业化。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5-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工商执照及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留学人员身份、户籍、学历、学位证明等复印件。

三十六、鼓励引进创业风险投资。

创业投资企业对注册纳税在本区企业或企业自主创新项目进行风险投资,资金实际到位。

(二)扶持标准。

2、引导基金还可以通过参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3、对风险投资公司投资本区企业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实际到位资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数给予补贴,其中对区内投资公司投资给予100%的贴息,对区外投资公司投资给予50%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材料。

1、创业投资机构与区内企业签订风险投资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以及风险投资机构实际到位资金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七、鼓励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一)。

科技中介机构为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科技项目开展技术扩散(如技术产权交易所、技术市场等)、成果转化(如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等提供了切实有效的专业化服务。

(二)扶持标准。

2、对注册纳税在区外的科技中介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服务项目的中介费用最高给予10%的奖励。

(三)申报材料。

1、科技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与区内企事业单位签订的科技中介服务项目合同书、中介费用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八、鼓励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二)。

2、科技中介机构为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中介服务(包括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决策与管理咨询等)的业务收入占其年度业务总收入的20%以上。

(二)扶持标准。

科技中介机构租赁指定孵化器的自用办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标准,租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区财政专项资金当年度给予50%的房租补贴;租用面积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标准核算。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为本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中介服务的项目合同书以及相关服务费用凭证复印件;

3、与指定孵化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以及交纳房租费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十九、加强孵化器建设(一)。

技术方案评审意见篇八

为进一步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竞争意识,增强敬业爱岗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快我校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步伐,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xxxx年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连教政[2xxxx]36号文)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组长:z(校长、副书记)。

副组长:z(副校长)z(工会主席)。

成员:z(总务主任)z(教科室主任)。

z(大队辅导员)z(教师代表)。

z(教师代表)z(教师代表)。

2、能效性原则:考核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实绩。坚持德才兼备、突出实绩、择优推荐的原则。

3、多元评价原则:个人自评、同行互评、学生评价、民主测评、学校评议相结合。

4、程序性原则: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评审、公示结果、发文公布程序操作。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六公开”的原则:即公开推荐人数、公开政策规定、公开推荐程序、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推荐人选。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规范操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

2、评审领导小组对参评人员各项条件进行综合评审、量化,确定推荐。

人员名单;

3、公示推荐人员名单,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公示推荐名单(7天),无异议后上报区教育局。

1.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2.获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4年以上或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方可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中级职称,必须具有本科学历。2xxxx年起,4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申报中小学教师中级(即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专业资格原则上须获得本科学历,2xxxx年以前本科在读可以申报(须凭在读学校证明)。

3、承担并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任务。

4、教育管理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3年以上,或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

关于对非班主任人员教育工作的认定:(1)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长实际工作年限可等同于班主任工作年限。(2)担任兴趣小组等辅导任务的教师,所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一年按0.5年计算。(3)上述范围的教育工作年限可互通累计,不可重复计算。

5、教学工作要求:教学基本功扎实;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必须在“立体评教”活动中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

6、论文及课题要求:论文着作须提供任现职以来的供专家鉴定论文三篇。课题研究必须通过鉴定并有结题证书,提供任现职以来的课题一项并证明主持或参与。

发表论文必须有国内统一刊号cn,否则不作为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

7、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继续教育证书,每年接受继续教育课时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共课学习不少于25学时,且经人社部门认定验证。

须持有基本功考核合格证书、市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合格证书、班主任培训合格证。1962年以前出生的教师和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可免训。

8、其他必备条件:1、申报人必须持有同本人申报学校类型和专业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者江苏省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者。3、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二级乙等以上。4、“立体评教”须取得合格等级。5、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必须与学历相一致。

(一)职评工作人员应遵守:

1、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参加各项职评活动,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作好各项职评工作。

3、对评审活动中的各种意见及每一细节均需严格保密,对有意无意泄露评审秘密的,经学校查证属实的,学校将严肃处理,并取消其参加职务评审资格。

4、本人和亲属申报参加职评者,相关评议过程必须自觉严格回避,并不得打听。

(二)申报参评人员应遵守:

1、不得以职评为目的请客、送礼、拉帮结派;

2、个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3、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评审工作程序和时间参与评审,不得以任何外力干扰评审工作的进行。

(一)考核内容及考核期限。

2、考核期限:任现职后起至2xxxx年6月20日。

(二)考核方法。

校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材料分项量化打分,根据各类职称指标数排序,总分前2名作为推荐人选。

(二)、分项量化标准。

1、民意测评(分值4分)。

群众测评:按评定票数,分别计分为2、1.5。

职能部门:按评定票数,分别计分为2、1.5、2、必备条件(分值10分)。

(1)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学历、普通话均达到规定要求。缺项不评审。(分值5分)。

(2)任职资格、继续教育、班主任培训、新课改培训、基本功考核、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岗前培训(转岗英语教师)均达规定要求。缺项不评审。(分值5分)。

(3)加分内容:近四年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1分;立体评教优秀1分;1983年以前出生的取得本科学历且专业对口的加1分;学士学位、双专科加2分;硕士研究生毕业(含双学士学位)加3分,取高,不累计。“双师型”加3分。。(分值3分)。

4、政策性加分(分值18分)。

(1)资历:在教学一线工作满10年,从第11年算起每超一年加0.5分,满5分为止。(分值5分)。

(2)培训进修:参加县、市、省、国家以上骨干培训分别加0.5、1、1.5、2分。非骨干培训降档(不含必备培训项目)同一项目取高加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分值4分)。

(2)支教: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委派,参与对农村薄弱学校支教且住教一学期以上加3分,非住教、定期到固定学校支教加2。非对口支教,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委派赴农村薄弱学校执教观摩课、讲座,每次0.5分,满2分为止。(分值1分)。

(3)表彰加分:受到校、区、市、省级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的分别加1、2、3、4分;获以上级别非教育教学科研类单项表彰的分别加0.5、1、1.5、2分。累计最高不超过8分。校表彰累计最多3分。(分值8分)。

5、教育工作(分值15分)。

(1)师德表现: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廉洁从教、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由校各职能部门联合评定。(分值5分)。

(2)达标内容: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3年以上,或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所带的班级、少先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分值5分)。

(3)加分内容:任现职后担任教育管理工作(限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每超过规定年限1年加0.5分,最多加3分;本人或所带班级(含少先队辅导员)获得教育主管部门表彰,校、区、市、省级以上分别加1、1.5、2.5、3分。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的各类竞赛中获得优秀辅导(教练)员(奖)或承担班队会观摩、讲座,校、区、市级、省级以上分别加0.5、1、1.5、2.5分。辅导学生在各类竞赛中获奖区一等奖、市二奖每次0.5分,市级一等奖以上每次1分,同项比赛取高,不可累加。校业绩累积不超过4分。(分值5分)。

6、教学工作(分值20分)。

(1)完成任务情况: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勇于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由校各职能部门联合评定。(分值8分)。

(2)达标内容:教学基本功扎实,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任现职以来,开设校级以上教学公开课等3次以上,或获得校级以上评优课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分值7分)。

(3)加分内容:担任大循环教学;任现职后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校、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教学能手、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等),校、区、市以上教学工作先进个人;基本功大赛三、二、一等奖,校级;区级,市级,省级;优质课评比获奖降1档加分;执教校、区、市、省级公开课、讲座;同项目取高加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校级业绩累计最多5分。(分值5分)。

7、教科研工作(分值20分)。

(1)达标内容: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教科研材料3篇。其中本学科教科研材料2篇,至少有1篇在区级以上的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或在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奖,或参与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5千字以上,或承担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撰写课题报告或课题研究论文。(分值10分)。

(2)加分内容:获校、区、市、省级以上教科研先进个人分别加1、1.5、2.5、3分;参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专着5000字以上每部加2分;主持区、市、省级课题分别加1、2、3分,参与县区、市、省级课题分别加0.5、1、1.5分。论文市、省级以上发表每篇分别加2、3分(教学设计、非核心刊物降档);论文(教学设计降档)获三、二、一等奖,市级0.5、1、1.5分,省级分别加1、1.5、2分;区级二、一等奖分别加0.5、1分,可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分值10分)。

技术方案评审意见篇九

【信息时间:2010-3-23阅读次数:4936】【我要打印】【关闭】。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办事程序:申报-受理-审定-核发。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报建申请表1份(建设单位盖章);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4、环评审定意见原件1份;

5、需要提供交评的请提供交通影响分析报告及审查意见各1份;

6、规划条件中要求的相关部门审核意见;

7、高层建筑影响住宅日照的需提供日照分析报告;

10、方案变更提供方案变更申请报告及变更图纸(含光盘1张,光盘要求同上);

核发内容:

2、批准方案文本1本;

备注:

1、需提供复印件的,须持原件校对后,方能提交。

2、行政许可前需告知有关利害关系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技术方案评审意见篇十

海南a公司并x总经理:

根据贵司提出的合同审查精神与要求,通过对贵司提供的《责任承包合同书》(草稿)进行认真的审查与分析后,现结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之规定,特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前言部分。

修改建议:将前言部分修改为:为了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资源整合优势,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甲方聘任乙方为该项目负责人,并将该项目交由乙方进行内部承包。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本次内部承包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予以履行。

修改理由:目前,法院认定承包属于违法挂靠还是内部承包合同比较难以掌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前言部分语句不规范,涉嫌以内部承包合同为名挂靠公司承包经营的嫌疑。

二、关于合同名称问题。

修改建议:将《责任承包合同书》修正为《项目工程内部责任承包合同书》。

修改理由:承包合同一般分为企业外部承包合同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其中企业外部承包合同,也可称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前述合同名称并无不妥,但是把《责任承包合同书》修正为《项目工程内部责任承包合同书》更加具体规范。

三、关于合同条款问题。

纵观整个合同,合同条款规定比较完备,体系比较完整,但是对于法律关系、工程管理和违约责任等条款规定得比较笼统,不利于具体操作,其他条款也存在加以修改的地方,另外,该合同对于纠纷解决方式也没有规定,合同体系还需再完善。现针对合同草稿具体条款的法律依据简要提出如下修正意见:

1、第一条:法律关系。

修改建议:“合同的实施以及最终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改为“合同的最终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在对工程实施全过程承包管理后面加上“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对工程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对于签订承包合同后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的法律后果应由乙方承担。

修改理由: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基于上述认识,可以看出项目经理是指具有相应的项目经理资质并在某一建筑施工企业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其是受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的施工企业代表人。签定承包合同后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的法律后果应由乙方承担。

2、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修改建议1:该条文修改为:乙方的责任承包范围为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等文件的所有责、权、利。建议2:增加承包方式:第一、实行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债权债务、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总承包方式。第二、按照固定比例上交管理费,自主聘用人员,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修改理由:该条款规定太简单,也不全面。第三条:承包期间。

修改建议:修改承包合同的起止时间:“从该合同订立之日起至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项目权利义务之日止。

修改建议:在第2款后面增加:“待工程结算完毕,多退少补。”第4款“乙方劳动收入”改为“劳动报酬收入”。

修改建议1:增加人员管理。甲方委派乙方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项目部。甲方有权对项目部的组成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工程施工人员全部由乙方自行招聘,工作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保障工作人员工资及待遇的按时发放,不得拖欠。因拖欠工资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5、原2、3项的内容予以保留。

建议理由:【2004】《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9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部【2005年】89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第七条规定:“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第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根据以上规定还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工程管理修正为承包管理,并细分成四大项进行细致规定有利于降低合同风险。第六条:安全质量责任。

修改建议:将第1款“实行项目经理终身责任制”修改为“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质量终身责任制”。在“承包人为本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后面增加:“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施工,遵守安全生产规则,不得强令作业。本工程项目的质量按照建设施工单位的质量要求,经质检单位验收合格为准,”将“如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有其负责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改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全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增加第2款为:甲方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工作,同时接受并积极履行甲方提出的整改方案。

修改建议:该条款关于工程保险的强制性缴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本律师并无多大异议。建议增加一项:由乙方强制性购买“工程质量保证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规定制定的建设部、财政部建质【2005】7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有关保证金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参照本办法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执行。该条款的规定并无不妥。第九条印件管理。

建议:将“印件”修正为“公章”。

修改建议:增加以下条款:

1、违反上述约定,导致甲方支付工作人员工资,甲方除有权向乙方追偿外,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倍的违约金。

2、在“工程安全及质量责任按本合同第六条执行”后面再增加“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应当积极赔偿,如果没有尽快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帐户中直接扣除,并给付受害人。如果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同时承担违约金。

3、甲方积极支付应当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但有权扣除管理费以及各项税费。甲方延期支付,每延期一日,支付应付款额万分之二的滞纳金。

4、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履行本协议,不得损害对方利益。如有损害,需赔偿对方的损失,同时赔偿损失数额一倍违约金。

修改建议:在本合同中增加“纠纷解决方式”条款。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_____方式解决。

1、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2、向xxx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修改理由:纠纷解决方式虽然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但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纠纷解决方式有利于双方快速解决合同纠纷问题。十二条:其他条款修改建议:将第四款改为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2款修正为“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本合同自行终止”。

修改理由:在实践操作中,合同一般由双方各执一份即可,合同份数过多,不利于合同的保密。

以上意见,谨供参考!

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雅儒。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六日。

技术方案评审意见篇十一

二、送审劳动合同编号:昌协20130701。

三、送审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2013年7月1日。

四、送审人:

五、审查时间:

六、送审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事由或案由):

佛山市昌盛贸易有限公司就聘用王小丫同学担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员相关事宜,由双方签订的劳动协议。

七、劳动合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理由:

1、...........;

2、...........;

3、...........;

...........。

八、审查修改意见及法律依据:

1、...........;

2、...........;

3、...........;

...........。

九、其他意见:

1、...........;

2、...........;

3、...........;

...........。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审查人(姓名+学号):_______。

审查时间:_____年_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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