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作为商业活动的纽带,有助于提升商业信任和合作的效果。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如何确定?如何进行损失的赔偿?在起草合同时,可以参考以下范文并灵活运用其中的条款。
保险理财合同篇一
选择什么样的保险理财,因人而已,不同时期的家庭理财购买保险不尽相同。以下就从单身期、壮年期、老年期三个阶段为大家介绍如何购买家庭保险。
这一时期,一方面家庭负担比较小,另一方面身体状况良好,再加上收入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保险的设计上以自身保障为主,受益人可设计为父母。这时期可选择的保险有人生意外险、重大疾病险等。
鉴于这时期的经济状况,保险费用不宜超过收入的1/10,如果经济不允许,可降低到1/15。总保额以年收入的10至20倍最佳,嘉丰瑞德理财提醒,保额不能太低,否则就失去了保险的意义。
这一时期家庭收入增加的同时,支出也与日俱增。家庭主要成员生活压力很大,尤其不能出现各种意外,以免家庭受到打击。因此家庭保险的重要性远超单身期,所以在保险支出和保额上都要超过单身期,以筑起家庭财富“防火墙”。在险种的选择上,除了人生意外险、重大疾病险之外,还可以选择万能险、寿险等等,为退休后生活准备。需要注意的`是,购买保险原则以大人优先,小孩其次,侧重给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者优先购买保险。
社保的特点是低保障,覆盖范围广,而老年时期是疾病高发期,社保远远无法满足目前高昂的医疗费用。为了避免有病不得医,因病降低晚年生活质量,老年期保险首推重疾险和医疗险。此外,如果老年人有余力,亦可选择分红险、寿险之类的险种。尤其注意在保险的支出上不能低于上述两个时期。
保险理财合同篇二
[摘要]理财规划的最高职业资格cfp,即注册金融策划师或理财规划师有望登陆中国大陆。目前,国内个人理财市场方兴未艾,客户的理财需求日益增长,寿险业提供个人理财规划服务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国际同业的个人理财规划服务已经蔚然成风,国内保险界也开始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个人理财服务模式。从长远看,寿险业开展个人理财规划服务将对寿险业产生积极影响,为寿险公司、代理人及中介机构、寿险客户带来多赢结果。未来几年,我国寿险业的个人理财规划服务将呈现出四大新趋势,进一步推动我国保险市场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一)需求方:客户理财需求日益增长。
麦肯锡公司曾预计,20xx年中国个人金融理财服务市场的税前利润将达310亿美元,成为继美国、日本和德国之后极具潜力的国家。虽然这一预计显然高估了一些,但国内“理财热”的兴起却是显而易见的。分析表明,理财热的兴起至少有以下几点因素:
1.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长,恩格尔系数下降加快。据国家统计局资料表明:1978—20xx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43.4元增加到20xx年的6859.6元,年均实际增长达到6.4%。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长的同时,恩格尔系数下降加快。20xx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7.9%,与1978年的57.5%相比下降了19.6个百分点。特别是1996年至20xx年,恩格尔系数下降速度明显加快,共计10.7%,年均下降2.1%。显而易见,人们的货币支付能力大大增强之后,在满足基本消费的同时,有了更多的资金满足其他方面的消费。
2.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体制改革激发了居民的理财需求。最近几年国家推出的货币分房化、教育产业化以及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消费观念,也激发了居民理财的需求。也就是说,现在人们必须自己面对怎样实现家庭的购房计划、保障下一代受到良好的教育、保障自己的健康以及安享晚年等人生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建立一套全面的、相互协调的家庭财务计划和投资计划,即我们常说的理财规划。
3.金融产品的日渐丰富提高了人们的投资理财意识。20世纪的最后10年,我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走过了西方国家资本市场近百年的历程。从金融品种看,股票基金债券等常见的投资工具都初具规模。截止20xx年9月,我国深沪两市总市值达4.4万亿元,上市公司数有1200多家,投资者开户数达6850万户。金融产品的日渐丰富既提高了人们的投资理财意识,又为人们的理财规划提供了可实施的投资渠道。据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四地对800人做的专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4%的人对个人理财服务感兴趣,41%的人需要个人理财服务。pa18个人理财网站专业调查显示:50%以上的人是无计划分配资产的;78%的人愿意接受专家顾问意见,自己理财;25%的人愿意接受服务委托理财;70%的人认为有必要时常对自己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50%以上的人愿意支付顾问费。由此可见,我国居民的个人理财规划服务需求是热切而且比较成熟的。
(二)供给方:应对市场竞争,提供增值服务。
我国保险市场竞争加剧已经成为业界共识,而分红投资类保险品种,成为各公司最有力的竞争武器。近两年来,分红投资类保险品种,成为我国寿险业的高速增长的主力军。中国保监会最新统计显示,截止20xx年10月底,全国保险公司寿险业务保费收入为1832.4亿元,同比增长约70%。分红类保险等新产品成为新的增长点,20xx年上半年分红险保费收入达624.06亿元,市场占有率52.58%,同比增长1057.48%。国外成熟市场表明:无论是分红险还是投连险,该类非传统寿险都是未来保险市场上的主流产品,而该类产品的成功销售非常需要销售人员提供全面的理财规划服务,综合分析客户的风险偏好和资金状况等因素,将产品销售给能够承受投资风险,有理财观念和理财需求的客户,否则后患无穷,国外市场经验就是如此。
此外,在我国加入wto后,外资保险机构全面进入国内市场,其参与竞争的重点主要就是提供理财服务等一系列中间业务,而在这方面,外资保险具有更雄厚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国内的保险公司要想保持或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就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壮大自己的个人理财服务队伍,提供优质的个人理财规划服务。
(三)中介方:未来潜在的理财服务供给者。
虽然我国新兴的保险中介机构数量和规模都在不断发展壮大,但是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家专业中介公司找到了长久稳定、附加值高的主营收入。据悉,多家保险中介机构都在积极策划提供专业的理财规划服务,以中介人的独特位置来彰现自己从事理财业务的独立性、专业性和客观性,以此作为公司发展的有效武器。
(一)cfp服务理念对寿险业的影响。
研究个人理财规划服务,就不能不研究cfp(certifiedfinancialplanner)。cfp是国际金融领域最权威和流行的理财规划职业资格,20xx年全美职业资格中排名第一。尽管cfp不是寿险专业从业证书,但是在国外,获得cfp证书的人中,有70%以上同时持有保险经纪人和证券经纪人资格证书,cfp天然地同寿险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相联系。虽然寿险从业人员中cfp的总量有限,但cfp所倡导的“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全方位的理财服务理念却深入人心。国外的寿险公司,如友邦、纽约人寿等公司一直致力于理财规划服务的研究和开拓,并建立起了自己的个人理财规划服务队伍,为客户提供理财规划服务。
(二)亚太地区寿险业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状况。
在亚太地区,人们习惯称理财规划为“财务规划”。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国都是国际cfp理事会成员,因此这几个国家的寿险业个人理财规划服务渐成规模,以财务顾问的身份为客户进行理财规划正成为新世纪寿险业务员的转型目标。在刚刚落幕的第六届亚太寿险大会上,理财规划的挑战与角色定位成为此次大会的主轴。马来西亚20xx年推出了“最佳建议规范”和“独立财务顾问”制度,要求寿险业务员必须收集客户充裕的资讯以后,才能提出适当的建议和寿险产品给客户。新加坡从1988年要求寿险业务员开始运用理财规划为客户进行资产分配,自20xx年7月1日开始,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规定所有寿险业务员在提呈建议书的同时,必须让客户知道自己赚取了多少佣金。佣金透明的目的在于让保险业务员像医生、律师般收取专业的服务费用,提高业务员的形象和地位。
(一)寿险业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基本内容。
全面的个人理财规划涉及各类金融产品,但并不意味着某个理财规划师要提供从提出理财建议到完成具体投资操作全过程中的一站式服务。从成熟的欧美寿险个人理财市场服务看,个人理财规划服务首先是某位理财规划师提出“理财建议”,然后再寻找各专业领域的专家来具体实施理财规划方案。
从服务内容上看,寿险业理财规划服务主要包括:保险、投资、税务、退休、教育、遗产等六大方面。提供上述六方面的全部规划也称为全方位的理财规划。事实上,提供理财规划服务并不一定要求面对所有客户时都提供如此全面的规划,按照客户需求和寿险业务员的个人专业水平,也可以就某一个财务问题提供单一的解决方案(单方位财务规划),也可以主要提供保险、投资和税务方面的规划(多方位财务规划)。
从实施过程分析,cfp的标准执行程序共六步:第一、设定目标,目标必须有时间性、实际且明确;第二、收集客户资料;第三、分析个人财务状况,找出其长处和短处;第四、根据客户能力和理财目标,制订理财建议;第五、实行规划,因为行动最重要;第六、定期检查,因为理财规划是动态变化的。
从寿险业务员的角度看,其实可以将以上六步划分为两个主要阶段,从第一步到第四步为第一阶段,即提出规划建议阶段;后面两步为第二阶段,即理财建议的实施和绩效考核阶段。不同专业背景的业务员可以在两个阶段中扮演不同重要程度的角色,但是无论如何,在第一阶段,寿险业务员必须要为客户制定一套全面的、互相协调的、可操作的理财建议,在这个阶段,寿险业务员就相当于客户的“军师”,要提出战略性的资产分配建议。并在该大前提下,为客户制定更具体的保险规划,同时推荐其他领域的专家来协助客户实施其全面的理财计划。
(二)寿险业推行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影响。
从直接的产品推销转变为围绕客户需求来组织生产和销售,这个过程本身可以说是行销史上具有质变意义的一大步,寿险业推行个人理财规划服务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将对整个寿险业、寿险公司、代理人及中介机构以及寿险客户本身产生重要的影响并带来多赢结果。
1.对寿险业的影响。整个服务模式的转变有助于提升保险在公众心中的形象,提高公众的保险理财意识,避免少数不良代理人的行为影响到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可以说,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推行,也是寿险业规范化、制度化、国际化的标志之一。
2.对寿险公司的影响。个人理财服务有助于开拓中高端客户市场。通过客户保险需求的深度挖掘,提高客户的口袋占有率,不仅可以给公司提供源源不断的业务收入,而且可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发出最令客户满意的新产品,占据市场先机。同时,要满足客户的综合理财服务需求势必引起寿险公司与银行、证券等跨行业金融企业的合作,通过客户资源共享,创造更多的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收入。尤其对具有综合性的金融集团背景的寿险公司更为有利。
3.对寿险代理人及中介机构的影响。实施理财规划服务,要求业务员具备较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按照cfp的“4e”标准,实施理财规划服务必须要求从业人员在考试、教育、经验和职业道德四个方面达到较高水准,才可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因此,在寿险业推行理财规划服务,必然会推动业务员提高自己素质,转变自己的角色,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朝cfp的最高职业资格迈进。如果能够出台强制性的法规,规定代理人销售保险产品必须提供全面的财务建议,则效果将会更加明显。另外,保险中介机构也有机会分到一杯羹,以提供理财咨询、培训和收取产品佣金找到立足之本。
4.对寿险客户的影响。毫无疑问,寿险客户也是真正的受益者,通过接受理财服务,他们可以明白自己的财务状况,明白自己究竟需不需要保险,需要多少保险以及需要什么样的保险;同时他们还可以明白自己的理财目标和生活目标是否合理,通过家庭资源的合理分配,以最经济的成本实现自己的综合理财计划,从而做到“明明白白消费,轻轻松松理财!”
(一)目前国内寿险业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缺陷。
1.个人理财规划服务市场尚处在初级阶段,有效的理财需求和供给都不充分。虽然国内个人理财规划服务需求日益显现,少数公司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总体上讲理财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初级阶段意味着理财服务市场本身并没有巨大的理财服务的主动性市场需求。虽然潜在需求很大,但现时的有效需求很少,普通的寿险业务员仍然可以用传统的.产品推销式的方法获得客户。与此同时,理财服务的供给者也是风毛麟角,同时受制于代理人队伍总体素质低下等原因,所提供的理财服务层次较低。
2.个人理财规划服务资格认证体系尚未建立,市场影响力有限。由于个人理财规划服务资格认证体系尚未建立,虽然各保险公司可以选拔自己的精英业务员进行理财规划方面的培训,并尝试为客户提供个人理财服务,但由于没有系统的培训体系和专门统一的培训教材,也没有权威、中立和专业的个人理财规划服务资格认证证书,这些理财规划人员的理财规划技能和服务品质都难以获得市场的广泛认同,市场影响力有限。
3.现时金融产品的数量和品种不能完全满足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要求。虽然国内各项理财金融品种已经相继出现,但各领域的金融品种都相对初级,如股票市场不规范、银行产品简单、基金投资风格趋同、保险产品流行一阵风等,这些都制约着理财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效果。
4.现行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国内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法律监管体系,个人税法的不完善,遗产继承等方面法律制度的空白,以及寿险行业理财规划服务的行业标准欠缺等,从制度的层面制约着综合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发展。
(二)国内寿险业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发展趋势。
1.寿险业开展个人理财规划服务所需的法律法规正逐渐健全和完善。个人理财规划服务的良性发展需要一个相对健全的法制环境,由于“理财”的专业性、复杂性、可操作性和隐私性,需要银行、保险、证券、税务、遗产等方面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护,良好的制度环境是个人理财规划服务发展的前提条件。如同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一样,实施财务规划服务的保险监管部门规章也有可能出台。
2.寿险业个人理财规划服务行业组织逐步建立和规范。随着第二届中美策划金融论坛日前在北京落下帷幕,国际上金融领域最权威和流行的个人理财规划(cfp)副业资格有望登陆中国大陆,cfp标准的引入将大大有利于保险业理财服务的开展。拥有权威认证,参照4e标准培养出的专职理财规划队伍,必然会提升理财规划师的职业影响,并刺激潜在的理财需求转化为显形需求。同时,保险业的理财规划行业协会在中国金融策划协会成立之后也有望诞生,行业的自律规范有可能逐步形成。
3.综合性个人金融服务公司的出现使一站式个人理财规划服务成为可能。随着我国第一家综合性金融集团中信金融控股集团的出现,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模式重新引起了广泛的思考。从国外经验看,混业经营和综合金融服务集团的出现应该是国内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就现况而言,无论是否混业经营,不可否认的是国内银证、银保、银基的合作已基本形成并在不断深入,在此基础上,寿险业务员可同时对客户推荐银行和证券等诸多产品,理财建议的具体实施将变得更简便易行。此外,专门培训寿险理财队伍,或提供全面理财建议、实施具体操作的综合性理财咨询中介机构可能出现。
4.投资分红类险种流行,个人理财规划服务层次提高。事实证明,两年来投资分红类险种的异军突起是我国寿险保费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力量。国外的历史同样证明,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投资分红类品种将成为市场主流,客户将更清醒地面对投资收益和投资风险。随着人们理财需求层次的提升,寿险业理财规划服务的重点也会渐渐从最初的财务安全规划演变到更高级的侧重投资功能的规划,进而发展到关系客户终身的“生涯规划”。
保险理财合同篇三
银行卖保险合法吗?保监局相关人员告诉笔者,银行渠道销售保险是合法的。目前,银行保险主要是在银行或邮储柜面代售的保险产品。银行保险是保险公司销售保险非常重要的一个渠道,一般而言,产品线也非常齐全,和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人)销售的保险产品、电话或网络销售的保险产品相比,在保险费高低、保险责任、理赔等方面并无本质区别。
此外,在银行销售保险产品的代理人,也应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格认证。之所以在银行销售,因为银行的工作人员在理财方面相对有经验,常常可以提供很好的建议。另外,在银行可同时进行保险费的结算,对保户来说十分方便。
首先,银行理财产品不带有保障功能,而保险理财则有死亡保险的保障功能。如购买5万元银行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达5%,一年下来,投资者可以获得2500元的收益。但是,理财产品能带来的仅此而已,它无法提供任何保障,一旦发生疾病或者意外,理财产品依然只能带来这么多收益,没有保障功能。
资金收益情况不同,保险产品和理财产品是完全不同的产品,将这两者单纯地进行收益的`比较是不合适的。如果真的要比较,那么也应该更加全面地进行分析,一方面是收益,另一方面是保障。
支取灵活程度有异,银行理财产品都有固定的期限,如果储户因急用需要灵活支取,会有利息损失。保险理财产品的资金支取可分几种:一是可以灵活支取,如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要求部分领取投资账户的现金价值,但合同项下的保险金额也同时按比例相应减少,会影响保障程度。二是不可以随时支取,直到保险期限满时,才可以一次返还死亡保证金和投资账户的现金价值。
根据保监会给出的提示,在银行购买保险要特别注意几点:
第一,通过银行、邮政网点销售的保险产品都具有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部分产品还具有一定的投资理财功能,但它不是银行储蓄、理财产品。
第二,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特点。
第三,分红、投连和万能保险产品具有收益不确定的特点。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还可能收取初始费用、买入卖出差价、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手续费和退保费等费用。
第四,注意保单借款的期限。若办理了保单借款,请注意保单借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借款及利息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日偿还。当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抵偿未偿还的借款及利息时,保险合同效力将中止。
第五,了解犹豫期有关规定,减少退保损失。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均有犹豫期,这是投保人在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犹豫期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仅扣除保单工本费。
第六,配合做好回访,以确保了解和维护自身权益。保险公司一般会在犹豫期内向购买一年期以上保险产品的客户进行电话回访。在接听保险公司回访电话时,要仔细听取回访人员的问题,对于不清楚的问题,应当向回访人员认真询问,或者拨打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详细咨询。
保险理财合同篇四
理财,无疑是一个时髦的话题,保险做理财则更为时髦了。港埠正在流行。
内地保险公司,由于受到利率的限制,不管投连险还是万能险,年收益能超过5%的品种,似乎尚没有问世。理财有一个72法则,就是计算投资翻番所需的时间,其计算公式是72除以年收益率。前几年,楼市投资刚兴起时,当房东收租金,年收益大体在8%~12%之间。如以72法则计算,投资翻倍大体需6~9年的时间。如在银行做定存,以一年期收益2.25%计,投资翻倍需32年之久。因此,几乎所有中外理财书都把“有钱不要存银行”作为第一定理,就不难理解了。而时下,内地保险公司以投资作卖点的险种,让资金翻倍所需的时间,比定存短不了多少,很难说有什么吸引力。特别是元旦后,养老金制度将进一步改革,想晚年过上体面生活的人士,更要运用72法则,去寻找较短时间能让资金翻倍的路径和品种了。
保险投资一般是筹措养老金的.主渠道。因此,在港埠运作的各类保险公司,适时地推出了以投资理财为主的新险种。这类保险与传统寿险、投连险、万能险的最大区别,是保障为辅,投资为主。身故保障金额为当下投资的101%,如投资了1万元,账面赢利2000元,遇出险就以1.2万的101%计,总金额为1.212万元。
投资则由投保人选择或组合。一般保险公司会提供几十乃至百多个基金,其中既有保险公司自己投资组合动作的基金,也有选择全球优秀基金为蓝本“拷贝”的影子基金。以某家英资保险公司为例,年收益率超过10%的比比皆是,年收益超过去50%以上的,就有霸菱韩国联接基金、怡富印度基金、宝源拉丁美洲基金等。假如做了这样的投资,用72法则算一下,投资翻番仅需1年半了。
读到此,一定会有读者问,港埠的银行、基金公司都有基金可做投资,何必到保险公司买呢?其实,保险做理财是大有玄机的。一般港埠的银行、基金公司都卖基金,而相对保险公司种类少,门槛高,且有5%以上的认购费,更为关键的是,这些投资的收益要计入遗产税。因此,在收益不降低的前提下,费用低、进入便、又避税的保险理财,即便在港埠这样国际金融中心的市场上,起步晚,发展快,也是自有道理的。
随着银行、保险业的进一步改革开放,这些成熟市场的理财路径、种类,能否早一点被内地“拷贝”,成为内地理财的影子品种呢?广大投资者期待着。
保险理财合同篇五
要根据自己的自身情况和家庭情况,确定自己投保的目的。由于社会养老保险有交费上限,而商业养老保险基本无交费上限,成功人士可大手笔投资养老保险,以保证富足的晚年生活。
二、了解保险需求,确定保险额度。
根据自己家庭的收支状况、资产负债情况、家庭成员的未来生活目标、身体状况等确定保险额度,实现险尽其用,精准投资。
三、了解经济环境,确定投保策略。
重点关注利率环境和保险条款中有关利率调整的约定。对于投资类保险还要重点关注保险资金投资的对象和其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投连险一定要根据经济周期进行投资,学习和掌握投资时钟法则,保证自己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都能赚取最大化收益。
四、了解风险承受能力,避免违约损失。
对于长期期交保险一定要对未来交费期的'收支情况做好充分的估计,确保能按期交费,不能按期交费或中途退保可能会带来本金的损失。对于投连险等高风险的保险产品,一定要事先评估自己的专业和风险承受能力。
五、了解保险合同条款,确定保险责任。
根据家庭保险需求,结合产品特点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险种。当发生合同条款约定的责任事件时,及时办理保险理赔,充分发挥保险功效。
家庭资产好比一艘船:
船身(存款)、船帆(投资)、救生圈(保险)是必不可少的。
1、一个家庭至少准备6~12个月的家庭总开销和紧急备用金,用于当家庭遇到紧急事情(失业、生病不能工作等)时的备用金,一般放存款。
2、一艘船只有船身是不够的。因为通货膨胀就足以让船身逆水而行(即资产贬值),所以船帆好比家庭的投资帐户,这是必不可少的。当然,一艘稳健航行的船来讲,帆不能过大(即投资资产风险不易多大),过大的帆经不起风浪;帆也不能过小,过小的帆对整个船来讲没有前进的动力。
3、一艘船还有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是救生圈。泰坦尼克号就是因为没有足够的救生船所以让许多人丧失了生命。而一个家庭没有足够的保障,也会当意外来临时,无法善待家人,而且一场重病将耗尽几乎过半的或是全部的家产。
投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早早建立家庭的资产保值增值机制是非常重要的。
你的家庭理财观念,你在理财方面的知识积累,你家庭统筹的理财安排才是最重要的。
保险理财合同篇六
最近一段时间,保险(放心保)理财市场上出现多款附带多重保障的长期理财产品,这些产品各有特色,有的规定“投保人不幸身故或全残豁免剩余保费”,同时还利用每月定投获得资本市场长期增长收益;有的增添了“双高三金”设计,即“高现金价值、高贷款比例、特别保险金、递增式生存金及祝寿金”,满足资产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等多方面需求。
对于中产家庭而言,保险除了提供医疗、意外等基本保障功能外,同时也是一个实现家庭财富有效分配和利用的重要途径,而长期理财产品重视长期资金支付功能,能够较好地满足这一需求。
近日,友邦保险就推出了“稳赢一生保险计划”,作为一款长期理财产品,该计划既享有资本市场增值潜力,又能保证资金的相对安全,还可规避人身风险。
举例而言,杨先生今年50岁,“确保资产安全无虞并传承给下一代”是其最关心的问题。为此,杨先生选择为15岁的儿子投保“友邦稳赢一生—安心传承保险计划”,一次性交费201.65万元,基本保险金额为80万元,其中20.17万元直接进入投连账户—根据账户延迟分配规则,该笔款项的三分之一根据杨先生在投保时的选择进入各投资账户,剩余的三分之二进入货币市场投资账户,并于第二和第三保单年度根据约定进入各投资账户,有效减少市场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同时,自第三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105岁,每月产生的生存现金根据约定自动转入各投资账户。其中,每年累计给付的生存现金在被保险人65岁前为基本保额的7.2%,在65岁之后增加至基本保额的9%,即从18岁起,杨先生的儿子每月可获得4800元的生存现金,这笔生存现金将根据杨先生的选择,自动转入相应的附加投资连结保险合同项下的各个投资账户中;而至杨先生的儿子65岁时,每月给付的生存现金增加至6000元。此时,该保险计划的`账户现金价值已达161.32万元,相当于已付总保费的80%。同时,杨先生的儿子还可获得一笔40.33万元的祝寿金,相当于已付总保费的20%,保证了所交总保费100%的资金安全。同时,自65岁起至80岁,杨先生的儿子每年可从账户领取60万元养老金,而到105岁时,除获得80万元满期金外,还能一次性领取余下的账户价值。此外,杨先生的儿子在人生不同阶段,还可获得教育金、蜜月游费用、购置礼物费用等。
除了上述产品外,太平人寿近日也推出了一款保至88周岁的长期保险理财产品—“太平恒赢两全保险(分红型)”。该款产品具有“双高三金”的设计,即“高现金价值、高贷款比例、特别保险金、递增式生存金及祝寿金”。
近年来,保单贷款已成为不少保险用户实现资金灵活周转的一个重要途径,保单的现金价值和保单贷款比例,直接决定了客户可周转资金的额度。在现金价值方面,以期交方式为例,在保单交费期满时,“恒赢”的保单现金价值已与客户所交保费基本持平,甚至可能更高。另外,一般保险产品的保单贷款最高额度为现金价值净额的90%,而“恒赢”将此比例提升至了95%,充分保证了客户资产的灵活机动,在关键时刻确保客户资金周转灵活、运用便捷。此外,太平人寿还明确,在保单犹豫期后,客户即可办理保单贷款,而市场上多数保险产品通常要求交费满两年后才能办理保单贷款。
从收益性的“三金”看,“恒赢”的保险金返还也独具特色。“特别保险金”,即在客户交费期满时,公司返还50%保额作为特别奖励。对于这笔特别保险金,客户可以即时领取,也可以选择将其继续留存在太平人寿,享受累积生息下复利增值的财富效应。
“递增式生存金”,即为“恒赢”所具备的“2段式”生存金领取比例及领取频率。从第三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到65周岁保单周年日前,客户每两年可领取10%保额的生存金,灵活的现金流可以应对人生各阶段的财力支出;而在65周岁保单周年日后至88周岁期间,生存金的领取频率“加速”为一年一领,且领取比例提升至保额的20%,充分保证了退休生活品质和养老所需。
而“三金”中的“满期祝寿金”则是指,至客户88周岁满期时,公司将送上一份高额“祝寿金”,包含客户所缴纳的全部“恒赢”产品保费以及产品分红。
保险理财合同篇七
引导语:《保险合同法》以英国判例法方法写成,作者收集了大量的案例素材,用案例证明法律原则。以下是百分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2017理财规划《保险合同法》知识要点,欢迎阅读!
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与一般合同订立的程序相同,需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承诺一经成立,合同即成立,并产生相应的合同效力。在保险合同的订立中,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
投保单是投保人的书面要约。投保单经投保人据实填写交付给保险人就成为投保人表示愿意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保险单简称“保单”是《保险法》中列举的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的正式书面保险合同的一种。它由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完整地记载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发生损失时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或给付的依据和凭证。
保险凭证是保险人发给投保人以证明保险合同业已生效的另一种文件形式,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
除保险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事项之外,保险合同的当事人还可特别约定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其它事项,即为特约事项。按照与保险合同的时间关系分,它包括过去事项、现在事项和将来事项。
保险合同的效力,指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合同当事人、关系人依据保险合同,享有的一定权利和负有的一定义务。享有权利的人,可以根据保险合同取得该项权利,负有义务的人应当履行该项义务,否则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1、投保人负有缴付保险费的义务;
2、投保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
3、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危险通知义务;
4、减灾防损的义务。
对保险人来说,保险合同的效力,指的是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承担的义务。包括:
1、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
2、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的范围
3、履行赔偿或保险金给付的期限
《保险法》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后,由于某种原因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停止的状况称为合同的中止。在合同效力中止期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的恢复是指中止后的保险合同依一定程序和条件恢复其效力的情况。
保险合同解除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依法使合同效力终止的行为。
按《保险法》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当事人应当对保险合同存续期间所规定的权利义务进行清结,应当履行合同解除前的义务。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合同。因此,在法律规定和约定的条件下,具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单方决定解除合同。但当事人单方依法或依约定解除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的通知,应当作成书面文件,作为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凭证。任何一方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单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保险合同终止除当事双方主动解除外,还有以下法律事实可以导致其效力终止:
1、保险合同的约定期限届满
2、保险人履行了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
3、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或全部损失
4、《保险法》规定的其他合同终止的原因
(1)财产保险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被保险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
(2)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
(3)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
(4)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
保险理财合同篇八
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很多人有类似的想法,就是只要是银行卖的理财产品就靠谱,风险就不会太大。其实这是一个误解,银行除了自营的产品,还会帮别人卖产品。我们经常听说的“飞单”事件,就是银行员工为了赚取差价,私自向顾客出售非银行自营的,而是第三方机构,比如信托、保险、基金等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这类产品的风险要比银行自营的大得多。而且一旦出问题,银行往往会认为这是员工个人行为,不承担相关责任,投资人也只能欲哭无泪。
理财产品往往和黄金、石油、股票、外汇、信贷等等挂钩,产品名称带有此类字眼的投资人要格外注意。此外这类产品会有两个预期收益率,分别是最高预期收益率和预期最低收益率,如果在产品说明书上,收益率是一个范围,比如预期最低收益率为0.5%,预期最高收益率为8%,那么基本可以判断为结构性理财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结构性理财产品虽然都有一个较高的最高预期收益率,但收益波动却很大,而且不确定,到期时达到最高预期收益率的可能性很低。
判断银行理财风险高低还有一个更简单、更直接的办法,那就是看产品的风险等级。如果是第一次去银行购买理财产品,银行通常会要求大家做一个风险评估测试,投资者只能购买自己相应或更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由于对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划分没有统一规定,各家银行对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采用了不同的`符号。总体而言,基本分为五个风险等级,包括:谨慎型产品(r1)、稳健型产品(r2)、平衡型产品(r3)、进取型产品(r4)、激进型产品(r5)。
从产品的风险来看,非保本类理财产品要比保本类理财产品大很多,不过前者的收益也要明显高于后者,融360监测的数据显示,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为3.8%,其中保本类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在3.2%左右,而非保本类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则在4%左右。
很多人认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不安全,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实际上,非保本浮动类理财产品的风险并没有大家想象中那样大,此类产品收益达标率在99%以上,也就是说,很少有产品达不到预期收益率,出现本金亏损的情况更是极少。
保险理财合同篇九
各家保险公司的理财保险产品,亮点和侧重点都不尽相同,以下选取了一些代表性比较强的供大家参考,排行不分先后。
1、保障全面——新华健康无忧b款。
健康无忧b款由主险健康无忧b款两全保险和附加健康无忧b款重疾保险组成。主险在保险期间届满时可以给付一笔生存保险金,如果不幸身故,也有身故保险金;而附加的重疾险保障15种轻症和60种重疾,一旦确诊,可以给付轻症保险金或重大疾病保险金。
2、首笔返还高——国寿鸿福至尊。
国寿鸿福至尊年金由国寿鸿福至尊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鑫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惠享版)和国寿鑫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卓越版)组成,具有年金给付多、满期领取早、收益节节高等特点。它是纯储蓄型的保险,年金最长合计可以领取19年。在鸿福至尊第一个保单周年日至保险期间届满:若交费期间为3年,则每年给付年交保费的3%。若交费期间为5年,则每年给付年交保费的6%。若交费期间为10年,则每年给付年交保费的12%。
3、保终身——平安乐享无忧。
平安乐享无忧年金保险是一款分红型的保险,保障期限为终身,投保年龄为0—60周岁。平安乐享无忧年金保险产品有三大特点,一是分次投入,年年返还;二是分红收益,作为一款分红型的保险产品,“乐享无忧”可参与分红;三是教育、养老,资产传承。
4、针对少儿教育金——新华“i成长”少儿教育金保障计划。
新华的这款理财保险是专为孩子成长中的.教育问题定制的,出生满30天—10周岁都可以投保,保障期限至28周岁。这款理财保险提供特别给付金、成长关爱金和年金。其中特别给付金为首次交纳保险费的10%;成长关爱金根据被保人的年龄不同,给付也不同;年金的给付方式按照保险合同生效满三年当时保单账户价值的10%给付。
5、保底利率最高——人保美好生活b款。
由人保寿险美好生活年金保险(分红型)(b款)和人保寿险附加品质生活年金保险(分红型)(b款)组成。投保年龄是0—69岁,缴纳方式可以选择趸交、3年、5年、8年、10年,保障终身,最低利率3.5%,是目前市面上最高。人保的美好生活开户后即可领取年金,以后每年领取的年金高达保额的20%,70岁以后年金可领取保额的30%,直至终身。
最后提醒大家:很多理财保险都有收益演示,但是这些这些收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最低保障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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