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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限行通告(优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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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限行通告(优质9篇)
2023-11-27 10:01:43    小编:zdfb

文学作品是人类情感和思想的表达,从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人性的复杂和多样性。总结应该客观真实,尽量避免主观性因素的干扰。学习他人的总结范文,可以培养自己的写作风格。

道路限行通告篇一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20xx年11月13日至20日我市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期间,我市公交车辆免费乘坐。具体公告如下:

公交车辆免费乘坐自20xx年11月13日起,至20xx年11月20日止。

公交车辆免费乘坐的范围为我市56条城市公交线路,乘坐上述公交线路时,乘客无需投币或刷卡。

公交车辆免费乘坐期间,1路、2路、7路、8路等16条原冬季营运时间为20时的`骨干线路,末班营运时间延长到21时;其余线路末班营运时间视客流情况相应延长30—60分钟。

免费乘车客流量大,希望市民错峰出行,遵守前门上车、后门下车的乘车规定,以保证您的乘车安全。

安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道路限行通告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金华市区货运车辆的通行秩序,推进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和货车超限超载综合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金华市区道路通行实际,决定扩大金华市区货运车辆限行区域,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及对象。

自20xx年11月20日0时起,扩大的限行区域内全时段限制核载1.5吨(含)以上货运车辆及拖拉机、农用车通行。

二、扩大的限行区域及道路。

武义江、南二环、德胜街、海棠路(原330国道)合围的区域(含海棠路);海棠路武义江大桥(含)至八达路段。

三、绕行线路及准入。

对上述限行车辆,可通过二环线绕行。确因生产经营等需驶入限行区域的,可提前到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金华市八一南街1266号,电话:82471378)办理通行证,限定驶入的时间和路线。对违反禁令进入限行区域的货运车辆,交警部门将依法查处。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11月15日。

道路限行通告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37号)和《河南省20xx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豫政办[20xx]2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河南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xx]103号)精神,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实际,现就邓州市黄标车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黄标车,是指尾气排放未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是连国一排放标准都未达到的汽油车,或排放标准达不到国三标准的柴油车。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的机动车:20xx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小微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20xx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20xx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为汽油的重中型载货汽车和大中型载客汽车;20xx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20xx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为柴油的微小型载客汽车;20xx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为柴油的微轻型载货汽车;20xx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为柴油的重中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二、限行区域。邓州市城区主干道路、县乡道、国省道。

三、限行时间。黄标车限行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黄标车和未粘贴环保标志的车辆通行。

四、黄标车和未粘贴环保标志的车辆在限行区域内违反限令通行的,由相关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五、本《通告》自20xx年7月11日起施行。

20xx年xx月xx日。

道路限行通告篇四

根据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明市公路局在三明日报20xx年8月11日发布危桥限行通告:

省道306线黄砂大桥(桩号312k+810—313k+130),经检测为四类危桥,需实行交通管制,只允许小型车辆通告,从20xx年8月12日16时起,经过该路段的其他车辆请绕道行驶。

20xx年8月11日。

道路限行通告篇五

为了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政府决定在我县部分区域实行黄色环保标志车辆(简称“黄标车”)限制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在本县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摩托车、三轮汽车除外)应取得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为“绿标车”和“黄标车”两种)。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由环境保护部门核发,应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副本随车携带(我县机动车可到华元、豪能机动车检测站进行尾气检测,领取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限制通行车辆为“黄标车”和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黄标车”指经定期检测合格但达不到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发动机汽车或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发动机汽车。

平塘县城区和克度镇、通州镇均划定一定的“黄标车”限制通行区域,禁止“黄标车”通行。

(一)平塘县城区:迎宾大道加油站红绿灯路口禁止驶入腾龙大道;东山路老快运站路口禁止驶入中山路;东山路北门桥头禁止驶入玉水北路;腾龙大道与g552国道交叉路口禁止驶入腾龙大道。

(二)通州镇:通摆线x30944县道姬家路口禁止驶入通州新街;通州原加油站路口禁止驶入通州新街。

(三)克度镇:g552国道航龙路口禁止驶入科普文化园;s315省道红绿灯路口禁止驶入商贸大道和金星大道;s315省道老克度路口禁止驶入老克度;断航线x30984县道金山路口禁止驶入金山大道。

在划定为“黄标车”限制通行范围的道路外围入口处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

对“黄标车”和应取得而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辆违反上述规定驶入禁止通行区域道路的,交管部门从20xx年4月1日至15日,将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驶离限行区域。自20xx年4月16日起,对上述车辆违反规定驶入限制通行区域道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等法律规定的专用车辆不受禁行区域限制。外地号牌机动车辆在本县道路行驶的,适用于本通告。

道路限行通告篇六

限行制度是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而催生的一种交通制度。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车辆限行通告,供大家参考!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为有效降低汽车污染物排放和确保首都交通安全顺畅,市政府决定自20xx年4月11日至20xx年4月10日,继续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20xx年4月11日(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5和0(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轮换从20xx年4月14日起,具体如下:(一)自20xx年4月14日至20xx年7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二)自20xx年7月13日至20xx年10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三)自20xx年10月12日至20xx年1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四)自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非本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从20xx年4月26日到20xx年7月30日,成都将在二环路全线及7条放射性主干道,对所有川a和外地籍号牌汽车实施工作日按车牌尾号限行措施,每天限行2个尾号,每车每周限行1天。对于违反限行措施驶入限行路段的车辆,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一、“尾号限行”时间和路段(一)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的7:30至22:00,对二环路全线实施“尾号限行”措施。(二)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的7:30至9:30、17:00至19:30,对解放路(新华大道成都旅馆路口至三环路川陕立交桥)、蜀都大道东段(东风大桥东口至三环路成渝立交桥)、蜀都大道西段(人民西路口至三环路苏坡立交桥)、红星路北段(新华大道红星桥路口至三环路成绵立交桥)、红星路南段(锦兴路口至三环路桂溪立交桥)、川藏路(一环路高升桥路口至三环路川藏立交桥)、老成灌路(一环路西门车站路口至金科北路路口)等7条放射性干道实施早晚交通高峰时段“尾号限行”措施。

二、“尾号限行”规则(一)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两个号码为一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在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路段上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二)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

险化学品车辆限行规定将延期5年。18日,14届231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修订《通告》)。《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原本于今年12月31日后失效,修订《通告》将其有效期延长5年。

据介绍,广州市自20xx年开始实施危险化学品限行措施,目前在用的《通告》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鉴于《通告》中的相关措施适应当前社会环境和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对维护广州市公共安全起到积极作用,有必要继续实施,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将对《通告》进行5年续期。

根据修订《通告》,广州市中心区全天禁行本市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具体范围为广州市东至大观路、东环城市快速路(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南至南环城市快速路(不含南环城市快速路),西至西环城市快速路(不含西环城市快速路和佛山市行政区域),北至广汕路(大观路路口以西)、华南快速路(龙洞出入口至春岗立交至沙太出入口段)、沙太路(华南快速路至大源南路)、大源南路(黄庄南路路口以南)、黄庄南路(大源南路路口以南至广州大道北)、广州大道北(黄庄南路至同泰路路口)、同泰路、白云大道(同泰路路口以南)、黄石路、机场路(黄石路路口以南)、石沙路(石丰路路口以南)、石丰路、增槎路(不含广清高速连接线)、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以西,不含北环高速公路)的范围内,以及广州大学城(小谷围岛,含小洲便桥、赤堪桥)、华南快速路(土华互通立交路段至春岗互通立交路段、春岗互通立交路段至朝阳收费站路段(均不含立交))。确需进入禁行范围者,须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严禁一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内环路、东濠涌高架路、人民路高架路和过江隧道行驶。

广州市区全天禁行外市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具体范围是广州市东至东环城市快速路、大观路(广深高速公路至中山大道段)、广深高速公路(广氮立交至火村立交段),南至南环城市快速路,西至广清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龙山互通立交以南)、增槎路(不含广清高速连接线)、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以西)、西环城市快速路(不含佛山市辖区内道路),北至北二环高速公路的范围内(不含本范围内的高速公路、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以及广州大学城(小谷围岛,含小洲便桥、赤堪桥)、华南快速路(土华互通立交路段至春岗互通立交路段、春岗互通立交路段至朝阳收费站路段(均不含立交)。以上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广州警方表示,将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及广州市《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持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控力度,对不按规定时间、路段行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将严格执法,为广大市民出行的安全、畅通保驾护航。

道路限行通告篇七

西塘大桥位于岳阳市x031奇长线,中心桩号k23+906,修建于1976年4月,全桥长117m,桥面宽7m。20xx年12月3日经长沙理工大公路工程实验检测中心进行专业检测后确定该桥技术状况等级为四类危桥。该主要构建存在严重缺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现根据专家建议对该桥进行限行管制,为保证公路安全畅通,从即日起该桥车辆通行限载15吨以下,限速5km/h、限高2.5m。严格禁止超过限载标准的车辆上桥行驶。行人、非机动车通过时请注意安全。

自通告之日起执行。

岳阳市公路局。

20xx年12月4日。

道路限行通告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市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安阳市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绕行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

光明路:长江大道向北至光明桥,全天24小时禁止货运车辆驶入。

邺城大道:光明桥向西至g107国道董王度立交桥东环岛段,全天24小时禁止货运车辆驶入。

运送农副产品等生产、生活必需品,确需进入限行道路的货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入市或过境,到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根据安阳市主城区周边路网情况,限行货运车辆绕行以下路线通行:

1.北来过境货车。

2.东来过境货车。

向北:(1)通过s301省道—s212省道向北—邯郸、河北方向。

3.西来过境货车。

安阳市xx限行。

20xx年xx月xx日。

道路限行通告篇九

为了加强我市暑期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秦皇岛市公安局制定了《20xx年暑期道路交通限行通告》(征求意见稿),并于20xx年4月6日至5月8日,在省市各新闻媒体、互联网网站、微信、微博广泛征求了各界群众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修改,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自20xx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对我市城市区、旅游区道路,依法采取交通限行措施,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一、北戴河区单双号限行区域及措施。

(一)限行时间。

每周六、周日8:00至22:00。

(二)限行区域和道路。

滨海大道山东堡立交桥以西、西部快速路(不含)以南,新驼峰路(不含)以东区域内全部道路,以及海北路(205国道以南路段)、京哈高速北戴河引道(太平庄立交桥以东路段)。

注:京哈高速方向车辆可经太平庄立交桥——海北路(向北,此段出城方向不处罚)——205国道方向行驶。

(三)限行原则。

每周六、周日8:00至22:00,上路行驶的本市号牌机动车(冀c号牌机动车)在上述限行区域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车牌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已核发通行证的货运机动车,除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外,双休日执行单双号限行措施。

(四)特殊通行需求。

1.以下机动车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2)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且已经申领了正式号牌的小客车)。

2.通行证申领。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或支暑东山大队申领北戴河暑期道路通行证。

(1)执行暑期保障工作任务的市县(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所属各委办局、事业单位,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车辆原则上按照公车改革后核定的公车数量的1/3的比例核发,经办人应持机动车行驶证、单位出具申请函或介绍信,申领北戴河暑期道路通行证。

(2)因生产、生活确实需要,需在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的各驻秦单位、企业等,按照最低保障的原则,可持机动车行驶证、单位出具申请函或介绍信,申领北戴河暑期道路通行证。

具体由北戴河区残联负责统一申报。

(4)户籍所在地为北戴河区的市民,因家庭成员患病且行动不便,确需乘私家车定期到医院就诊、治疗(如尿毒症患者需要定期透析治疗等)等特殊原因的,可持户籍关系证明、医疗诊断书、行驶证、驾驶证,申领北戴河暑期道路通行证。

二、其他机动车限行措施。

(一)重点限行道路。

1.北戴河区西海滩路(剑秋路至西六路段)、中海滩路(保二路至东三路段)、保四路、保五路、保六路、七桥南路、东一路、东二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指定的公交车、持暑期专用通行证机动车除外)。

2.北戴河区中海滩路(保五路至东二路段),设置为步行街,持专用通行证机动车实行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海港区西环路全线(西环路与河北大街交叉口至西环路与102国道交叉口)每天7:00至22:00禁止大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通行。途经车辆可经102国道或205国道绕行抚南连接线(sl17)。

4.北戴河新区沿海公路全线(戴河大街、滨海新大道)每天7:00至22:00禁止大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通行,途经车辆可绕行青乐公路(s261)。

(二)中型以上载客汽车限行规定。

9座以上(不含)中型客车、大型旅游客车(黄牌照载客汽车),禁止在北戴河区东经路(东三路以西路段)、西经路、西海滩路、剑秋路(联峰路以南路段)通行。

(三)其他车辆限行规定。

1.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畜力车,除205国道外,禁止在北戴河区城市道路范围内通行;运送生鲜产品、生活垃圾及其他生活必须品确需通行的货运机动车,可到市交警支队五大队办理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2.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禁止在北戴河区联峰路、东坡路以南道路通行。

3.禁止运输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废弃物的车辆在北戴河区城市道路范围内通行;运送燃油、燃气及其他生活必须的民用危险化学品车辆,需到交警五大队办理北戴河暑期道路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三、法律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限行规定的,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2条、第79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违法代码7011),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限行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89条之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违法代码20xx),处以3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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