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情况总结表明,我们需要进一步改进营销策略。写总结要有简明扼要的风格,用简练的语言表达复杂的问题。下面给出了一些详细的写作指导
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5篇篇一
(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挥。
(三)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四)正确穿戴个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维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整改意见,并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五)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整改意见。
(六)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上报,要听从统一指挥,积极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协助事故调查组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5篇篇二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第五条、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内容以上级规定为准,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依据本制度制定其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章 公司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制
第一条、公司总经理的质量责任:
1、公司总经理是第一质量责任者,对整个企业的工作质量、工程质量负全责。
2、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现行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3、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健全各级全面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4、决策、审批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制度、各级责任制。
5、完善和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的培训、教育体系
6、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重视和支持质量否决权。
7、领导、组织、检查企业内的质量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持续改进措施。
8、掌握质量动态,协调各部门质量工作关系。
第二条、公司副总经理的质量责任
1、认真贯彻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始终把质量放在管理工作的首位。
2、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验收标准、企业标准。
3、制订公司的质量发展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4、负责落实制订公司质量责任制,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公司各级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5、领导和组织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工作。
6、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支持和行使质量否决权。
7、掌握工程质量动态,领导质量预控,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8、对工程质量实行内控,协助总经理行使质量奖罚权。
第三条、总工程师的质量责任
1、制定和完善企业标准,并对企业质量技术工作进行具体组织、指导。
2、负责公司范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审批。
3、组织制订创优工程的工程质量计划,并针对目标加以落实,制订具体技术措施。
4、组织各项目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通过职能机构使这项活动经常化。
5、制订公司确保工程质量若干规定,并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7、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推广和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
第四条、质量处的质量责任
1、质量处是公司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部门。
2、认真收集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的法规、法令、条例及企业标准。
3、负责对公司范围内各基层单位承建工程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不按验收规范、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有权按规定对基层单位根据施工现场质量的优劣提出奖罚意见。
4、参加质量计划、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的编制和质量问题监督整改、验收。
5、经常深入基层和施工现场,掌握和了解工程质量的动态,并帮助施工现场解决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问题。
6、协助项目部开展“三检”工作。
7、及时向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汇报全公司工程质量情况。
8、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检查、监督、归档和管理工作。
9、参加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10、正确做好公司内控评定,负责竣工项目的售后服务工作。
11、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开展qc小组活动。
12、对本公司施工工程中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检查。
第五条、施工技术处的质量责任
1、施工技术处是质量管理的综合协调部门。
2、负责指导并督促检查所属各工程公司、项目部认真执行国家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
3、负责开工报告的审批,督促抓好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创优计划的实施、施工技术交底和过程控制。
4、监督生产执行情况,做好施工前准备。
5、参加直属项目部工程中间结构验收及竣工验收。
6、负责指导、督促、检查项目部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予以落实整改。
7、协助公司开展qc小组活动。
8、管理职工学校开展运行,组织职工全员质量工作培训教育。
9、参加与支持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参加质量事故的处理。
第六条、总工程师办公室的质量责任
1、总工程师办公室是质量管理的重要部门。
2、负责指导并督促检查所属各工程公司、项目部及施工现场认真执行国家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
3、组织参加图纸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4、做好技术交底和技术措施工作。
5、负责统计技术在质量管理上的应用与培训。
6、对重大质量事故提出处理方案和技术性补救措施。
7、负责公司qc小组活动。
8、抓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9、行使公司全面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建立公司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地运行。
10、负责公司质量体系第三方认证的组织工作,确保公司通过质量体系的复审和换证工作。
11、负责公司质量体系的宣传和培训,使公司全体人员了解和贯彻公司质量体系和各项管理标准。负责tqm工作落实。
12、负责策划、组织和实施公司管理评审和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对体系中存在的缺陷进行纠正和预防,并确保实施到位。
13、负责公司质量记录的控制和管理,使质量记录符合标准化和规范化要求。
14、编制公司年度质量计划和公司长期质量管理计划。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的质量责任。
1、公司办公室是提供人力资源,保障职工生活,解决后顾之忧的部门。
2、合理安排各职能人员,搞好部门协调工作。
3、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4、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丰富文化生活。
5、提供后勤服务。
6、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提高觉悟。
7、组织职工进行岗位培训,技术培训,负责职工持证上岗及换证工作。
8、负责机关管理人员的培训,职称评定工作。
9、编制培训教育计划。
第八条、财务处的质量责任。
1、财务处是提供资金的重要部门。
2、建立、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公司财务收支活动管理工作。
3、负责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工作,做好经济分析。
4、负责公司对外、对内资金的结算工作,加快资金周转。
5、负责公司员工工资,福利补贴的发放工作。
第九条、安全处质量责任
1、了解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并贯彻执行。
2、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实施应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以质量求安全。
3、根据工程的工程质量计划,正确把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合理组织安全生产。
第十条、分公司经理、办事处主任的质量责任
1、分公司经理、办事处主任是企业基层质量管理的全面组织者。对管辖范围内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
2、贯彻上级精神,执行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积极开展质量活动。
3、制定分公司、办事处的质量目标、质量计划。因地制宜制订分公司、办事处的质量管理各项制度、责任制。
4、健全质量管理机构,按要求落实设岗。
5、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创优目标达到计划要求。
6、组织质量大检查,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严格实施质量奖罚。
7、积极推行qc小组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
第三章 质量管理
第一条、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质量综合考评,分公司、办事处对所属施工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评比。并建立质量责任制考核奖罚制度,对照质量奖罚制度严格奖惩。公司对分公司、办事处每半年检查考核一次。
第二条、施工项目必须配齐检测工具,并建立台帐,施工班组应做到对施工的内容全部进行实测实量,严格按内控指标检查验收。
第三条、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变更联系工作,做好地基验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它检查、验收,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和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报公司核定。
第四条、公司实施创优工程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后15天内由项目部会同分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合同要求及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创优目标,由项目负责人制订创优计划和措施,经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各分公司(办事处)创优计划报公司备案。公司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应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加强对质量人员的指导、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维护质量人员的威信,真正做到有责、有权。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学习国家颁发的有关法规和政策,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邀请有关专家和领导进行技术讲座和指导等。
第六条、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应充分考虑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因素和环节,做好控制和协调工作,将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中。
第七条、公司要严格项目开工审批制度。工程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开工报告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再送相关部门审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开工。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私自开工的,以违章施工论处。单位工程开工前要进行技术交底,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顺序、质量要求及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八条、坚持“三级质量检测制度”,对检测结果及时作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持续改进工程质量。
第九条、单位工程应挂牌施工,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应设置计量器具,并做好砼、砌筑砂浆的原材料过磅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应经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检验验收合格报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单位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质量要求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对于采用新结构、新工艺的项目,技术交底中要详细说明,施工时要先做样板,验收合格后再全面铺开。对分包工程必须有书面的技术交底,并应督促分包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分项和分部的施工交底。
第十一条、对技术素质差、工程(产品)低劣的班组和有关人员,质量员有权采取必要处罚措施,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制止、纠正、停工整改、罚款直至辞退。
第十二条、建立质量例会制度,把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必须按规定执行由专人负责,送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遵守真实、有效的原则,不弄虚作假,试验结果要及时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十四条、做好细部处理工作及成品保护工作。单位工程进入装饰阶段后,施工技术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制订有关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提高观感质量和整个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定。
第十五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15天上报公司质量部门,进行质量内部预检,对预检中发现的质量弊病,项目部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验。
第十六条、积极开展tqc活动,抓好全员质量意识教育,严格执行建设集团质量奖罚制度和质量内控指标,做好质量预控。
第四章 技术交底
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项目经理在开工前召集项目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召开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会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介绍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平面布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其它项目管理措施以及现场规章制度等。
第二条、技术交底应结合具体操作部位细致、全面地进行,同时以书面形式交底,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具有针对性。不同部位、不同工艺、不同工种、季节性施工均要分别予以交底,并要有交底人、被交底人,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
第三条、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应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各工种班组长接受交底后,应组织工人进行认真讨论,保证施工意图正确无误地得到贯彻。
第四条、未经技术交底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得任意施工。
第五章 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第一条、隐蔽工程应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人员组织检查验收。检查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原材料规格、型号、数量、部位及实测合格率。对不符合规范要求、企业标准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的,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二条、在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人员检查合格的基础上,通知业主和监理公司组织检查,对不合格项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三条、按有关规定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到场验收的部位,由监理公司通知和安排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开具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同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第四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施工员(技术员)填写,参加验收的责任人员签字(设计、监理、业主、施工),并加盖公章,重要分部或特殊部位的验收还需有隶属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盖章,并由资料员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第六章 技术资料
第一条、各项技术资料应按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整理,省内项目部必须使用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其它省市使用的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应符合当地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项目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
第三条、单位工程竣工后,技术资料应符合相应要求后才能交付验收,每一检验批验收时,须提供质保书、试验报告单、自检记录、技术复核记录给质量员,并在自检人员签字的基础上才能验收。整理的资料(包括格式、页面、书写、签章、装钉等)应符合归档要求。
第四条、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后30日内交公司质量处审查存档,分公司、办事处负责监督和协助项目部做好技术资料检查归档,合格后上交公司质量处,未设分公司、办事处的项目,由项目部直接上交公司质量处审查。
第五条、上交公司的资料需原件,必须装订成册,建立总分目录,厚度控制在40mm以内,并装入档案盒。装订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第六条、所有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章,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度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第七条、总包单位应及时检查、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总包范围内所有资料必须一同上交公司存档。
第七章 材料管理
第一条、材料采购必须在合格材料供方名录内采购,当生产急需时,应经项目经理或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允许后方可在名录外采购。
第二条、项目部对工程材料、设备等物资的送货单位进行核对,确认物品规格、数量、验收证件,检查外观质量,填写并保存进货验收记录。
第三条、对需要复试的材料(如钢筋、水泥等)按照有关规定取样送法定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样品试件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定,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物资设备按照《不合格/不符合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第四条、入库材料应由有关责任人和仓库保管员负责入库验收。验收内容为材料的类别、型号、规格、数量以及采购物质的合格证明等。
第五条、现场堆放材料应符合规定要求,做到堆放整齐,保护良好,并做好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
第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领用。
第八章 回访和质量保修
第一条、各分公司、办事处组织对本单位上年度竣工的单位工程进行回访和顾客满意度的检测、分析、改进,并做好记录,上报公司质量处存档。顾客的意见、投诉的处理应作好记录。
第二条、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必须派人处理。对顾客的投诉,在接到投诉后三天内必须进行回访和服务,上门实地察看,并落实必要的人、财、物。
第三条、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四条、凡属保修期外的工程维修,应根据实际情况与顾客商洽,落实维修经费后,由分公司、办事处派专人进行修理。
第九章 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一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并报质监站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解决。
第二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二份,公司、项目部各留存一份。
第三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公司应立即向建设集团汇报,并填写《重大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三份。事故发生后,公司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相关部门要协助工程部门开展工作,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章 创优目标及奖惩
第一条、优质工程奖励
1、 工程质量获得国家“鲁班奖”,奖励100万元。
2、 工程质量获得省(直辖市)级优质工程奖(如浙江省钱江杯),奖励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奖励不超过40万元。
3、 工程质量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奖(如金华双龙杯,杭州西湖杯),奖励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5万元。
4、 工程质量获得县(县级市)级优质工程奖,奖励3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
5、 工程主体质量获得省(直辖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奖,奖励1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6、 工程主体质量获得地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奖,奖励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2万元。
7、 同一只工程的质量按最高奖计算,同一类别不重复累计;主体结构工程优质与竣工工程质量奖可重复计算。
8、 工程质量受上述规定以外的特殊奖,视具体情况参照奖励。
9、 参与受奖工程分项施工的应在文件中有明确参建单位,参与施工的奖励为上述奖励的1/5计。
10、 受奖工程均以颁奖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11、 获得装饰优质工程奖励,按规模大小,受奖级别参照奖励。
第二条、省市大检查通报的奖罚
1、 在省(直辖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有企业冠名)的工地,奖励5000元。
2、 在地区(地级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有企业冠名)的工地,奖励2000元。
3、 在省(直辖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4万元。
4、 在地区(地级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2万元。
5、 上述同一通报中,质量与安全双重表扬的,奖励按一项计;质量与安全双重批评的按条文重复罚款计。
第三条、新闻暴光的罚款
1、 受新闻电视台暴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
2、 受报纸暴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
第四条、技术资料和保修管理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一套技术原件应在一个月内上交公司存档,如未上交,按每平方米4元计算押金,年终结算时给予预扣,一年结算一次。
2、每年上交资料截止时间为次年一月十日。
3、由于项目部原因,若资料不能上交公司存档,押金作罚款处理。项目部不予经济决算。
4、竣工工程必须按照公司质量保修制度进行保修,如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回访保修,资料押金、保修金不予返还,项目部不予经济决算。
第五条、工程质量奖励基金的奖罚
1、根据公司责任承包书或合同,质量奖励基金按照工程总造价的0.5%提取,奖罚按决算总造价计算。
2、内控评定按观感70%,平时检查30%考虑汇总,按项目的得分分档返回或罚款。
3、 本奖罚单独实施,不包括大检查奖罚和平时罚款。
第六条、质量管理处罚
1、 项目部无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制度,罚款1000元。(必须包含图纸会审、设计修改、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质量奖罚、质量例会、工程实体检验检测、总包对分包质量管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制度)
2、 项目部无详细的质量计划,罚款200元。
3、 项目部质量员、资料员无证上岗,各罚款500元。
4、 项目部与分包无质量责任书,罚款500元。
5、 施工用的测量计量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性检定的,每一件(项)罚款100元;施工现场缺测量计量工具,每一件(项)罚款200元。
第七条、施工质量问题处罚
1、 钢筋表面严重生锈,有油渍、漆污每处罚款100元。钢筋安装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每一个(处)罚款300元。
2、 混凝土现场搅拌没有挂级配牌或无过磅及记录,罚款100元。混凝土施工缝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每处罚款200元。拆模试块不是同条件养护的每组罚款100元。混凝土试块有多余或空白,每组罚款200元。
3、 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
4、 现浇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5、 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挂牌或不按设计配合比,每发现一次(处)罚款50元;如以上两种情况同时发现,每发现一次(处)罚款100元。
6、 砌体工程的砂浆饱满度抽查三组,其中一组或一组以上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0元处理。
7、 砌体留直槎不按规定留拉结筋,或拉结筋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8、 砌筑时发现干砖上墙,罚款500元。
9、 承重墙体使用断裂小砌快,每处罚款100元;小砌快未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的,每处罚款100元;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快产品龄期未到28天的,罚款100元。
10、 构造柱处砌体未按规定留马牙槎,每处罚款50元。
11、 砖墙上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cm未设过梁板或过梁搁置长度小于120mm,每处罚款50元。
12、 阳台砖墙和扶手与墙体的连接部位未按规定采取可靠的连接措施,每处罚款50元。
13、 除门洞口外,对厕所四周隔墙下口未按规定做砼翻口且高度小于120mm的,每处罚款100元。
14、 地坪严重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每处罚款50元。
15、 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30cm,每处罚款30元。
16、 多空砖上安装门窗樘用射钉固定的,每樘罚款50元。
17、 铝合金、塑钢门窗边框渗水,每处罚款50元。
18、 管道后墙面未粉刷或严重不平,每发现一处(间)罚款50元。
19、 外墙面砖、室内瓷砖、地砖起壳空鼓面积超过1m2,每处罚款50元。
20、 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200元。
21、 墙体表面留置水平沟槽或横向开槽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墙身开槽没有用机械切割,每处罚款200元。
22、 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未做防护栏杆,每处罚款500元;防护栏杆高度小于1.05米,每处罚款200元;防护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米高度内留空的,每处罚款100元。
23、 窗台高度低于0.80米未做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100元。
楼梯梯段净宽小于1.10米的,每跑罚款100元;楼梯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小于梯段净宽的,每处罚款100元;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净高小于2.00米的,每处罚款200元;梯段净高小于2.20米的,每跑罚款100元。
25、明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每处罚款100元,地漏周边渗漏和穿接板套管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其他管道接楼滴漏水每处罚款50元。
26、埋地管道未做护理处理,每处罚款200元。金属管道埋地未做防腐处理,每处罚款100元。水平沟槽或横向开槽,每处罚款100元。墙身每处罚款200元。
27、管架和风管支架制作时,下料、钻孔有电焊气割,槽钢支架、门型支架制作时没有采用45°拼缝焊接,每处罚款50元。
28、支架安装前没有按规范要求进行除锈刷漆的,每个(条)罚款50元。
29、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出现无坡或倒坡,每处罚款100元。
30、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没有规范要求设置套管,每个(处)罚款50元。
31、卫生器具和地漏水封高度小于50㎜,每个罚款50元。
32、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没有按规范要求采用柔性连接,每处罚款200元。
33、严禁对镀锌钢管进行焊接,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34、水泵安装时进出口的变经管没有使用偏心大小头,每个罚款100元。
35、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厚度小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36、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线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金属导管内,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37、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另(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具有标识,每缺一盏罚款100元。
38、扦座接线不符合规范规定连接,每只罚款50元。
39、金属电缆桥架的接地(pe)或接零(pen)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40、配电箱、盒、桥架安装不使用机械开孔,每个(处)罚款100元。
41、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使用不燃材料,否则每处罚款200元。
42、资料中的各责任人签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罚100元。
4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未经监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并盖章的罚100元。
44、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罚款200元。
45、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材料报验等要求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的项目,如未按规定实施的每项罚款100元。
46、试块的取样留设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100元。试块的强度评定不合格的罚200元。试块的强度出现3次(含)以上的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200元。
47、钢筋原材料的质保单不符合要求的每项罚50元;抽样复试未按规定执行每项罚100元。
48、焊接接头复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100元。
49、水泥的质保书收集及复试报告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200元。
50、结构承重的砌体材料未经规定复试而使用的每次罚200元。
51、防水材料未按规定复试的每种罚200元。
52、装饰工程(如幕墙工程)关于安全使用功能的复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200元。用于室内的石材未做放射性试验,用于室内吊顶门窗等工程中的人造板材未做甲醛含量试验,用于幕墙石材未做弯曲强度试验,铝塑复合板未做剥离强度试验及幕墙各种材料的相容性试验的各罚200元。
53、原材料、试件等造成先使用后复试既成事实的每项罚100元。
54、混凝土浇捣无坍落度检查及记录或检查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无测温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
55、住宅采用的电度表、水表、热量表按规定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计量检定证书。如无每项罚款200元。
56、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测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测验,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57、通风管道无漏光检测,每缺一项罚款100元。
58、给水管道竣工后,没有对管道进行冲洗和消毒,每项罚款100元。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一条、本《制度》凡遇与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有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条、本《制度》经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办公会议通过,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 则
一、 为加强集团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强化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断提高公司开发房屋的质量,从而促进我公司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项目部(项目公司)。
三、 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为各项目部(项目公司)管理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 职 责
四、集团公司总经理为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公司技术总监为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保证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规程在公司传达、贯彻、落实、执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为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具体监管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日常工程质量的监管;落实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按时向公司技术总监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规范及规程,以及社会上先进的施工管理经验、先进的施工工艺等,经过消化,引入公司内部推广使用。
五、项目部(项目公司)经理作为项目部(项目公司)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根据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在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框架下,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组织对本项目部(项目公司)所属工程质量的检查。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为自己所分管工程的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对自己所分管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负责监管自己所分管工程施工管理,监督管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搞好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
六、监理单位按工程项目建立监理机构,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所监理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理机构应由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组成,分工负责,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组成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所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项目经理根据工程特点聘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 工 作 制 度
七、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依据是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技术规范及规程,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双方工作合同等。
八、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行质量管理一票否决制,即如果存在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质量隐患,甲方代表、项目经理、安全质量监督中心检查人员有权命令施工企业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消除质量隐患。
九、项目部(项目公司)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质量管理工作。每天早晨召开班前工作会议,听取甲方代表的工作汇报,布置当天的质量管理要务,巡视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将当天工作情况记录在《施工日志》中。组织对本项目部(项目公司)所属工地工程质量管理的检查、评比,奖优罚劣。
十、甲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质量管理监管工作。每天早晨参加班前会,向项目经理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听取项目经理对当天工作重点的布置,巡查现场的施工质量管理情况,监督监理企业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监督、隐蔽工程检查、以及施工单位内部的质量管理情况,根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力度。总结当天的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记录在自己的《施工日志》中;每周总结现场的质量管理情况形成报告,报工程部主任,由工程部主任进行汇总,形成本项目部(项目公司)质量周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备案。
十一、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根据项目部(项目公司)的总结报告与现场的施工进度,定期、不定期的到公司所属各工地进行巡查,落实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参加各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竣前检查。核查工程质量,核实项目部(项目公司)管理力度,查遗补漏。定期组织甲方代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工程现场观摩例会制度,工程现场观摩例会每周五下午2点召开,轮流在公司所属各项目部(项目公司)举行,由安全质量监督中心负责召集,现场观摩会以相互参观学习、指出不足、经验交流为主。例会参加人员:项目部(项目公司)分管工程经理、工程部经理、所在工地现场甲方代表、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工作人员,重要会议要求公司总经理、技术总监、项目经理参加,会议结束后由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做出会议记录,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提醒其他项目部注意。
十二、施工单位进场时,甲方代表要检查自己所分管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熟悉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情况(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检查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现场布置等,审核整理后报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部主任,工程部主任汇总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各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资料后进行审查整合(尤其应注意现场施工平面的布置,注意各施工单位作业区域的划分),审查、整合完成后报项目部(项目公司)经理审查、批准,审查、批准后报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备案。
十三、进行重要部位的分项工程施工之前,甲方代表应组织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审核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报工程部主任、项目经理审核、批准。经审批通过后,报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备案。施工时,甲方代表应监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核过的施工方案执行。进行重要部位分项工程施工时,要严密监管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必要时要求监理单位进行旁站式监理或亲自进行旁站式监管,及时发现不规范的操作,及时制止。
第四章 奖 惩
十四、 每一项目部(项目公司)在施工现场设评比栏,每月根据日常检查、抽查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奖优罚劣。
十五、本年度内未发生质量事故且工程质量在项目部(项目公司)评比中名列第一名的单体工程,对分管该单体工程的甲方代表进行表彰,奖励1000元。分管该单体工程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年度评比中加10分,下次监理、施工招标予以优先考虑。
十六、本年度内每发生一次一般质量事故,扣项目部经理奖金1000元,分管该事故工程的甲方代表500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年度评比中扣除5分,依此累计。如一般质量事故超过三次,按重大质量事故惩处。
十七、年度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扣除项目经理奖金2000元,分管该事故工程的甲方代表1000元,并在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合同中规定,如发生以上情况,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结算中降低一个百分点计算,三年内不得在公司内投标工程。
一般质量事故指存在质量问题,经维修或加固处理,能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影响观感与使用;或由施工单位自行拆除,重新施工的工程;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且对工期影响在5天以内的工程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维修或加固仍不能满足规范、设计要求;或虽经维修、加固能满足设计要求,但影响观感与使用;或由施工单位自行拆除、重新施工的工程,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且对工期影响在5天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
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5篇篇三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验收合格。
第六条、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达到国家现行建筑质量验收与规范。
第七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完成“三通一平”工作(水通、电通、路通及场地平整),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设施。
3、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4、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5、及时提供应由甲主供应的施工材料、负责收集整理移交竣工资料。
6、办理应由甲方办理的所有施工手续,协助乙方办理施工人员证件。
第八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及各种罚款。
3、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
4、做好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6、按国家政策规定约定及时支付务工人员工资。
7、进场施工人中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后果。
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
1、严格执行建设主管产地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加强现场管理,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施工作业引起的噪声和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工地上严禁打架斗殴,并承担因违反安全文明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
2、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必须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第十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第十一条、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解决或向绵阳市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
1、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解除,乙方妥善保护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及乙方的相关损失费用。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由违约方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以主合同为准。第十六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联系电话: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乙方:联系电话: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架子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架子搭设、安全防护等。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清包干、包干不包料。承包内容: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外脚手架、提升机安装、拆卸、安全防护、施工标牌、外墙洒挂密目式安全网,水平吊网、护板、围护杆做油漆,施工通道搭设工棚,临时围档搭设及各临边洞口防护,运至工地架管卸车及扣件穿螺栓等,本工程严格按文明施工标准化,实施图集施工。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以现行国家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及施工图设计总说明书,设计变更图纸为依据,工程竣工验收达到优良工程。
2、乙方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现场技术员指令施工。每个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部工序。
3、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必须进行返工、处理至合格。如没有按照要求返工、达不到验收标准,所造成的材料及人工费全部由承包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所有工序必须做到方、平、正、直,在操作中控制好各部位标高和控制点。
5、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必须通过现场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
1、在施工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安全常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文明施工。
2、各作业工种在施工因乙方施工人员操作不当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面积计算与付款。
1、本工程面积计算按照现行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本工程面积计算依据。
2、本合同付款方式采用清包干确定,包干价为每平方地下室按剪力墙垂直面积每平方元,包工不包料,包各工种所需工具(机械)。施工中市场价格变化均不做任何价格调整。
3、合同付款方式:进场甲方不付预付款,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及甲方的资金情况支付5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足80%,年底除留5%保修外付清,保修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如工程验收不能达到要求造成返工,其材料及所有人工费全部由返工方承担。
2、如在施工中造成混凝土硬化、模板、钢筋、线菅浪费(损耗按国家标准),甲方按市场价格在乙方人工费中扣除。
3、乙方在施工中如自主变更图纸,因市场人工工资原因造成和自动放弃施工,乙方索要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认可。
4、因乙方施工造成的厕所、外墙渗水,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天内进行修复,如乙方拒不修复,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维修费用从乙方剩余工资中扣除。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5篇篇四
(一)认真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对项目施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技术责任。
(三)以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原则,编制施工方案,使施工始终处于安全的良好状态。在解决施工难点时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四)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生产安全。
(五)参加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编制对职工安全生产教材。参加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技术性的整改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六)参加项目的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三宝”及“四口”防护等,检查验收工作,并作好交验签字手续。
(七)负责编制项目安全生产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作好交底签字手续入档。
(八)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九)对项目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针对事故原因,编制出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技术措施。
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5篇篇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生产一线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统一规范班组安全管理标准,提高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达到员工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和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第五条班组必须设1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岗时必须明确代管人员。班长不在岗时,安全员有权安排班组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班组分散作业时,每小组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第七条班组必须实行安全轮流值日制度,除新员工外每天或每周轮换1人进行安全值日,安全值日员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班组长、安全员开展好日、周的安全工作。
第八条班组教育内容。
一、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
二、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三、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守则;
五、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所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六、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护知识;
七、本单位的安全动态。
第九条班组教育要求。
二、新员工、换岗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五、对受安全教育后的人员,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意见,1周以后1个月以内复查。
一、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安全工作;
二、根据施工项目特点、危险危害因素,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和控制措施;
三、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
四、学习、抽考员工安全操作规程;
五、班组会情况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安全交底双方签字确认。第十一条班组每周例会。
一、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班组安全例会。时间不少于1小时,例会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
二、例会内容。
(一)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对班组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本周工作;
(二)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
(三)系统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四)识别新的危险源以及班组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交流安全生产经验以及分析事故教训等。
四、做好检查记录,明确检查内容、问题、整改情况、上报事项、控制措施、检查人、检查时间和部位等。
第十三条班组各岗位人员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本班组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车辆无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杜绝疲劳作业。
第十六条班组内每项操作,每个员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章操作。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班组长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第十九条新上岗员工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工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1个月。
第二十条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有完备的“预防控制措施”,每个员工对本岗位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
第二十一条每个班组必须建立安全管理台帐。要求记录清楚、
字迹工整、内容齐全、保存完好。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5篇篇六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管理,降低油耗,节约费用,安全行车,最大限度的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确保公务用车和施工现场用车,特制订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第四条保障领导的专车,每天用车结束后,用车领导须在台账上签字。
第六条司机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及时修理。
第九条司机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罚款500元。公务完成后要及时将车停到公司车库或指定位置。
第十条车辆出车时应将车辆停放于停车场或适当位置。
第十一条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通规则、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司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十三条司机应及时对车辆进行检修、清洗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公司所属车辆必须到公司指定的修车点进行维修和保养,在维修和保养前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出一人一同前去维修、保养。
第十五条如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维修费全额由司机承担。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现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责任由司机承担,并予以记过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是司机违章造成的,在扣除公司保险承担的金额后,其余部分由司机负担,公司可视情节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十九条工程管理人员去工地安排、检查、指导工作和参加工程例会。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去银行取现金(每周星期五)、存款、到项目部发放工资。(需填写用车申请单并经财务部长签字确认)。
第二十二条去大连、北乐、开发区办理业务三人以上或一人携带现金5000元以上。
第二十三条在金州区内员工办理业务公司不派车,可乘公交车往返,公司提供ic公交卡。
第二十四条任何人去大连、北乐、开发区办理业务无紧急任务不准乘坐乘返程车,可乘火车、公共汽车、快客、轻轨或小客往返,凭票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每周星期五报销。
第二十六条用车部门须于用车前一天17:00时前,将用车申请单(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去金州以外的需副总以上领导签字)送到办公室,办公室根据情况统筹安排。
第二十七条如未提前申请,将推后安排,如同方向安排的用车已出车,原则上不再重复派车。
第二十八条如有非可预见性的用车,办公室应酌情处理。
第二十九条机关车辆油料由办公室统一定点购买,司机凭《加油证》到指定地点加油。司机必须随时核算加油证,并随时把用油情况报办公室。办公室不定时抽查核对各车辆加油记录。
第三十条材料部、项目部车辆用油由材料部购买后,存放在北乐大库,车辆加油时到该库内加油。加油时,保管员要开据《出库单》,并详细记录每次的加油量和加油前的行驶里程数。司机要将加油情况记录在《月单车加油统计簿》上。
第三十一条除维修费、油料费用由公司统一结算,过路费、停车费均由司机先行垫付,每周结算一次。
第三十二条油料、维修费及其它费用凭发票经办公室、财务审核及总裁签字后实报实销,超过50000元的必须经董事长批准并签字。
第三十三条服从办公室统一调派,满足用车部门的用车需求,认真做好对公司各部门的服务保障工作。
第三十四条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
第三十五条根据安排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司机不听从安排,贻误公事,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司机上班时间如不出车,必须在待车室待岗。
第三十八条爱护车辆,保持车内卫生和车辆清洁(否则每次负激励100元)。出车前要坚持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等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九条司机下班后,车辆未经批准不得停在外面(包括自己家),违者第一次负激励200元,第二次负激励5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如私自在外停车,造成车辆失窃,司机负责赔偿。发往大连的班车到终点站后必须马上停到停车场,不得擅自使用,违者第一次负激励600元,第二次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司机需如实记录《单车行车台帐》,如实填写出车记录。并在每月一至三日将《单车行车台帐》,上交办公室审核。
第四十一条司机要保持自己车库的卫生,定期进行清扫,保证地面无灰土、杂物。
第四十二条司机要掌握自己车辆的缴费(检车)时间,包括养路费、保险费、道路运输费、道路运输管理费、车船使用税、检车费。当需要缴费时,要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借款缴费。
第四十三条工作中,不得稍带熟人,否则出现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
第四十四条货车必须停放在大库内,否则出现汽车的零部件丢失或被盗,均由司机负责承担一切损失。
第四十五条坚持节约用油,厉行节约,能用的材料不换新,更换的零件交旧换新。
第四十六条负责所驾车辆的加油记录,并及时把情况报办公室。
第四十七条坚持车辆入库制度,停放在公司车库的车辆,(入库后将钥匙上交保安,次日出车前领取)。
第四十九条全年行车安全无事故、无违章者,奖励1000元(由办公室负责统计)。
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5篇篇七
为了提高公司职工的整体素质,提升公司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遵循'培训、考核、使用、待遇'一体化的培训管理原则,使职工确立上岗要培训,岗位靠竞争的观念,进行管理、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培训。
1.1培训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1.1.1公司副经理主管公司培训工作。
1.1.2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
1.1.3各项目部、分公司经理负责各部门的培训工作,并由各部门人资员处理本部门的日常培训工作。
1.2人力资源部培训职责。
1.2.1制定和完善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培训制度、考核管理办法;。
1.2.4对技术工人进行技术考核,并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
1.2.5安排有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安排的学习和培训;。
1.2.6组织公司各专业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鉴定;。
1.2.7定期召开公司培训工作会议,组织经验交流,收集意见,提高培训工作的水平。
1.2.8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先进安装工艺。
1.3培训分类。
1.3.1新工人包括大、中专生的入厂、实习培训;。
1.3.2资格准入培训、持证上岗培训;。
1.3.3管理干部、专业干部、技术工人的专业和业务培训;。
1.3.4继续教育;。
1.3.5企业文化教育及信息讲座。
2.培训考核。
凡经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或委托举办的各类业务、技术讲课、资格培训、上岗培训等学习的人员须参加培训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准予结业,培训过程记入培训档案。考试不合格人员不予结业,培训过程记入职工培训档案。
3.岗前培训。
3.1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中标一周后开始组织开工前培训。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管理、p3管理、e*p管理等。
3.2施工人员:根据施工进度对各分公司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质量、安全及岗位应知应会培训。
3.3施工期间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进行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4.资格评定。
4.1需取得资质的专业人员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社会组织的取证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培训组织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4.2特殊作业人员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培训合格后由主管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4.3技术工人参加相应的技能鉴定后,取得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4.4以上人员在取得相应证件后还需同其它人员一起参加由公司组织的项目施工上岗培训,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发给合格人员上岗证书。
5.上岗。
新工人包括新入厂的大、中专学生必须经过厂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专业技术工人和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准予上岗操作。干部、技术人员、工人都要定期进行技术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竞聘和上岗。
公司所有参加昔阳工程施工的人员需参加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发给上岗证书。无上岗证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施工。
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5篇篇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核发证
第五条“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
第六条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第七条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等。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辨识和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第八条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考核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不合格的,应当通过“安管人员”所在企业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证书式样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十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安管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本人通过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准予证书延续的,证书有效期延续3年。
对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已按规定参加企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准予证书延续。
第十一条“安管人员”变更受聘企业的,应当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新聘用企业到考核机关申请办理证书变更手续。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二条“安管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应当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通过其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补办。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三条“安管人员”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三章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五条主要负责人应当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项目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奖惩措施,以及企业为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应当与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六条主要负责人应当按规定检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考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必要时,调整项目负责人。检查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应当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
第十八条项目负责人应当按规定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隐患排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发生事故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开展现场救援。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考核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第十九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处理在建项目违规违章行为,并记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安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和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当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企业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安管人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者处理建议告知考核机关。
第二十六条考核机关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的信用档案。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安管人员”及其受聘企业应当按规定向考核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安管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的,考核机关不予考核,并给予警告;“安管人员”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安管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原考核机关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管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第二十八条“安管人员”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未按规定如实将考核情况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建筑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
(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安管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第三十一条“安管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证书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建筑施工企业停业整顿;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三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安管人员”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特定本制度如下:
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管理者,是工程项目的质量法人代表,对承建的项目质量负总责。为了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严把质量关,应做到: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质量验收标准,不得随意降低质量评定标准。
二、合理搭配施工技术力量,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特点,落实质量保证体系。
四、杜绝不符合国家建材标准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对外物件要有相应资质的工厂加工,到场后经检验合格方能进行施工,对分包工程纳入标准质量管理体系监督管理。
五、督查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工程技术难点、疑点的技术处理,实行各项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执行自检、互检.职能部门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落实各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使技术管理资料归档存查。
七、组织落实质监站对单住工程的总体质量评定工作。
八、组织落实竣工移交验收工作将质量好、工期短的建筑产品奉献社会。
项目经理责任制
一、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具体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足。
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交底与实施。
四、实行单位工程经济承包责任制,承包责任要有安全指标(轻、重伤指标)要求和奖罚措施。
五、负责组织对本施工区内的主要监建设施、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及其它重要设施的安全技术检查、鉴定与验收工作。
六、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新工人入厂前的第—级培训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并有记录资料入档。
七、负责组织每周一次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限期定人整改。
八、组织实施文明生产和安全达标,发生事故后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困,实施改进措施。
九、严格按规定提留(取)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主要用于保证和提高劳动安全生产,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定和上级指示、决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每周应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讨论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三、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有关部门检查执行情况。
四、加强对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五、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经费,确保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六、必须按上级要求,设置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安士管理(检查)人员并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
七、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做到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经费,限期整改不留隐患。
八、凡发生轻伤事故应积极组织调查,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和重大未遂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九、强对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十、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上级指示决议和规章制度,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二、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规定。
三、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及时分析和掌握本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责成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布置下周安全生产工作。
四、根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别向工长(施工员)和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接双方均应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字。
五、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新工人,转换工种的工人和外用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凡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和无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安排工作。
六、以身作责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七、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抢救,并保护好现场,按程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参加调查,分析事故,并完善改进措施。
八、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企业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品的发放工作,同时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丸、有权拒绝上级违反劳动安全法规的指令。
项目技术副经理安全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标准、规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二、在项目管理中,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因而必须把安全技术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技术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施工方法,使用机具设备和施工工艺等情况编制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技术依据。
四、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中的安全检查,及时研究和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转换工种工人及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对专(兼)职安全人员的安全技术指 导。
六、负责对项目生产副经理、施工员(工长)进行详细 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后双方均需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 字。
七、总结交流安全生产技术的经验。
八、对重大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 出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项目支部书记、政工、工会于事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规定,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职工安全思想动态,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牢固树主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贯彻实施。
三、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遵章守纪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把安士工作纳入竞赛评比内容。
五、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施工员责任制
一、作到熟悉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了解设计要求及细部节点做法,弄清有关技术资料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二、在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对施工顺序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施工进度及现场布置的要求。
三、检查班组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是否符合条件,工人班组能否按交底要求进入施工现场,掌握施工方法和操作要求,能否按规定时间和质量,节约安全文明要求完成施工,发现问题应采取补救措施。
四、对关键部住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检查,预防事故发生。
五、确保安全双明施工,在施工中创造安全操作的环境.制订各种防护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六、随时纠正现场施工中各种违章违纪、违反施工操作规程及现场施工规定的倾向问题。
七、严格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及时进行工程隐检预检,督促有关人员做好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八、坚持做好技术资料和验收资料的积累。
质检员责任制
一、热爱本职工作,对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遇事能积极主动,对工作中不足之处能不断改进,从而达到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遵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决议,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认真努力完成技术、质量上所需求的标准。
三、不断加强有关的管理水平,充分加强各处对技术、质量管理,经常深入检查各项工作质量,努力创造全优工程。
四、工作上出现较大的问题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以口头或书面汇报,同时提出妥善的措施和方案。
五、加强各班组的管理,提高工人对技术、质量方面的操作程序水平。
六、工作上自觉带头遵章守纪、安全文明、高速生产、树质量第一的方针,为社会建筑事业的发展努力工作。
安全员责任制
一、在施工员和安全科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法规及企业内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并向领导汇报。
二、参加制定本单位承担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向班组逐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
三、深入现场每道工序,掌握安全重点部位的情况,定期检查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四、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发现危险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制止,并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区域。
五、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填表上报,认真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不隐瞒事故情节,据实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
档案员责任
一、现场档案员必须熟悉工程情况。
二、随时作好各种现场会议、检查记录。
三、收集、整理好各种资料,随时备查。
四、工程完工后,要把各种资料分类归档,装订成册后移交公司存档。
材料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和措施。
二、制定出材料进场计划,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顺利施工。
三、认真组织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构件的质量检查和试验工作禁止一切不合格材料进场。
五、积极向质检员、资料员提供材料合格证和有关试验报告。
六、做好材料进场记录,做到日清月结,提高材料管理的透明度。
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法规、规范和规定,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发展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共同把关,做好安全工作。
三、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狠抓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四、施工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做到会议上有布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中有检查,月、季和年终有考讯。
五、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按报告程序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分析和处理,同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项目工长(施工员)安全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分管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
二、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指导施工,同时对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执行中如需修改,必须经原编制审批单位批准,不违章指挥坚决制止违章作业。
三、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把安全生产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的时候,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四、指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教育工人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在工作中检查劳保防护用品的执行情况。
六、对架、网、塔吊、井架,吊栏架等的搭设应负责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七、对所管项目工程范围内的环境和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网、四口、五临边等)是否完好、齐全、有效、符合要求等负直接责任。
八、凡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按程序上报项目负责人或有关部门。
九,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的职能。
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三、参加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四、组织指导班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报告领导处理。
五、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
六、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七、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清凉饮品。
八、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尘、防毒、预防职业病和防暑降温措施。
九、督促有关邪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十、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关邪门和人员在劝阻无效时,可越级报告。
项目材料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生产所需材料的采购,保质保量供应。
二、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三、定期对架料、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施工材料及安全用具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更换。
四、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机械管理人员安全责任
一、对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配齐可靠的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并经常检查其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并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日常维护、维修。
二、建立健全机电设备,压力容器,内转车等的安士规章制度,加强检查维修保养审查,试运转等工作确保安全运转,安全行驶。
三、负责本业务系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和年审工作
四、负责本项目机电设备和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
班组长安全责任
一、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士生产制度,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当一个班组分配两处或多处工作时,要指定临时负责人负责安全工作对本班组安全负责。
二、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安士活动,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具体交待注意事项并认真填写每天的班组活动记录。
三、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熟悉环境和岗位并指定专人照管其人身安全。
四、经常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五、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六、教育班组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同时作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七、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抢救要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组织全班人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
八、支持班组安全人员工作,及时采纳正确意见,发动职工提出搞好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并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吊装人员规章制度
一、安装时,基座必须牢固,设置地锚并搭设工棚,操作人员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起吊的物件。
二、工作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使用皮带和开式齿轮传动的邵快,均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
四、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和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五、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虽巨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 15倍,无槽光筒应大于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心线垂直。
六、在卷扬机的手、脚制动操作杆动的行程中,不得有障碍物。
七、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时用手、脚去拉,踩钢丝绳。
八、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工作的卷扬钢丝绳,起动时吊栏内严禁站人,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吊栏应降至地面。
九、操作人员必须下班后检查机具,锁好电源开关。
十、严禁卷扬机手酒后操作。
石工组长责任制
一、基槽、基坑开挖前要根据土质放坡,按设计要求挖到设计持力层。时刻检查是否有土方裂缝、塌方。
二、条石基础安砌前要清理基底,放好轴线,安砌位移偏差不能超过规定值。
三、条石安砌要凿平天底座,砂浆饱满,层层放线,控制轴线。
四、不得赤脚或穿硬底鞋上班。
五、以上各条,须严格遵守,如违章操作视情节。每条给予20~100元的罚款。
钢筋工组长责任制
一、按图施工,下料准确节约用料。
二、原料、成品分别堆放,堆码整齐,不得暴晒、淋雨。
三、钢筋制作安装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规范操作,成型尺寸偏差不得超过规范偏差,安装时不得出现位移,绑扎牢固。
四、砼工浇筋砼时要派人跟班,随时矫正钢筋。
五、钢筋制安时严禁光脚或穿硬底鞋施工。
六、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检查发现违反一条,处以20~100元的罚款。
模板工组长责任制
一、按图施工,节约用料。
二、制模要严格按图示尺寸施工,偏差不得超过施工规范,支撑牢固。
三、模板拆模后要收集堆码整齐定点堆放。
四、木工机具要有防护罩用电要接地或接零。
五、木工房严禁烟火、木屑必须天天清除千净。
六、木工在制模施工悬空,临边危险地方时必须控安全带。
七、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发现其中一条违规处以20~100元罚款。
砼工组长责任制
一、各种材料必须清洗干净,不得有超过允许范围的杂质。
二、严 格按照砼配合比配料,各种材料搅拌前过称。
三、搅拌要达到规定时间,控制好水灰比,搅拌均匀
四、运输要用不能漏浆的工具,以免影响进强度。
五、工作台搭设牢固,长、宽要满足施工要求。
六、浇筑砼前要润湿木模或钢摸,清除杂物。
七、砼振捣要按规范,振捣密实,揭面平整。散落在地的砼要及时回收使用。
八、做好砼的养护工作。
九、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违章操作,发现一条按情节处以20~100元罚款。
砖工组长责任制
一、砌体砌筑前,在施工员的指导下放好轴线、门窗洞口等边线,然后开始砌筑。
二、砌筑时按操作规程,做到横平竖直,灰浆饱满。
三、按照图纸预留好各种孔洞,安置砌体拉接筋。
四、各种预制构件的安装要到位,位移不得超过允许偏差。
五、砌砖时必须立正数杆、控制标高和门窗洞口的高度。
六、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清除建筑垃圾。
七、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违章操作,发现一条按情节轻重处以20~100元罚款。
电、焊工组长责任制
一、必须持证上岗,有实际操作经验。
二、设备线路必须按规定书卜整齐不得乱拉乱接。
三、搞好机电安装的接地保养工作。
四、焊工对焊的钢筋规格尺寸必须严格的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操作。
五、经常检查线路,发现隐患立即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六、加强防止火险隐患,保护公共财产和人身安全。
架子工责任制
一、必须持证上岗有实际操作经验。
二、脚手架、钢管、扣件、脚手板在搭设前要检查其质量、安全性能是否达到要求,有严重锈蚀、弯曲裂纹的不能使用。
三、脚手架搭设必须按操作规范搭设,必须有足够的稳定性,足够的承载能力。
四、根据工程进度搭设,不能影响主体工程施工进度。
五、没用上的或拆除的脚手架、脚手板,如不能及时运出场地的要定点堆放。堆码整齐。
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二、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安全人员指挥,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爱护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意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和电气设备,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四、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应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搞好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五、有权越级报告有关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遇到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保证措施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工作人员制度
为了使该工程顺利完成,为了提高工程效益,搞好安全生产及质量管理,每个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个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集体观念,提高质量素质,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三、上班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打赤脚,不准酒后上班。
四、不准在施工现场打架、闹-事、高空作业上戏闹。
五、机械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行,各种机械设备电线安装要合符要求。
六、库房、木工房(棚)内严禁吸烟生火,夏季施工应搞好防洪工作。
八、每个工作人员对现场材料、机具等要爱护保管。应做到节约、整洁、文明的施工现场。
九、严格控制三不,对不合格的材料、配件不使用,上道上序质量不合格不承接,本道工序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按实际情况和数据及时上报。
十、施工区域严禁赌博和酒后闹-事。
以上规定如违反者,根据情节严重的给子罚款5~100元。
施工现场十不准
一、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二、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三、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四、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五、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难打闹。
六、电源开关不准一问多用,未经培训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七、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八、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九、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十、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现场出入规章制度
几属本公司工作的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执行该项目工程规定的条例。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二、现场工作人员凭工作胸卡出入,未佩带胸卡者给予处罚。
三、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及老、弱、病、残、小孩不得进入施工场地。
四、若发现外来人员进八施工现场,给子值班人员处罚。
五、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在场职工不难拿走工地任何材料,如有违者按情节轻重罚款。
六、严格执行以上条例,检查发现违反一条处以10~200元罚款。
材料采购、检验、保管制度
一、采购建筑材料;必须由供应部门提出合格证明原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必须与设计要求相符合。
二、每一品种、型号、批次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明,或经检验合格的技术文件,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在使前必须进行抽查,送实验室复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几在现场配制的各种材料,均需按照试验机构确定的配合比,操作方法配制施工,施工班组不得擅自改变。
五、材料进入现场保管员应按品种型号数量,进行入库登记,经常对所有材料进行清理、检查,不得有变质、损坏、遗失等现象发生。
六、收集全部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及抽查、检验的证明资料移交工程档案员记入档案。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核定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及核定是对建筑产品成果的检验,是对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和建筑工人技术水平验收和肯定,应高度重视。
一、各分部分项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质量验收标准执行检查布点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对各点的检查结果应按实填写,对照标准统计出得分数,得出自检结果,报公司职能都门现场复检,确定各分部分项结果。
二、查核工作应每完一道工序,就应组织评定该项工作结果,不能抹灰完成后,再评定砌筑工作结果。
三、应将自检评定资料,按实填报,会同质监站做出检查验收后评定等级。
四、应从平时和质监站的评定审核过程中总结成绩,找出不足,以利今后的质量工作有个较大的提高。
三 检 制
一、工程质量做到材料保证、工人保障,在作业过程中要随时检查。
二、工程质量要保证做到三检,即自检、互检、专职检,各工种的操作者首先要自行检查自己操作的部位,对有不符合要求者要做适当处理,互检,各工种之间要相互检验,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专职检、工地质检员要深入每道工序,严把质量关,做到不合格者不交工,督促工人做好关键部位的质量,使工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现,真正做到质量的检验合格制度。
技术交底制度
一、由公司总工程师带头,会同设计、质监站进行图纸会审技术要求难点、疑点及质量控制措施,制定出理解该工程的技术,符合本工程特点的技术施工组织措施。
二、在工程正式施工前,由企业总工程师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等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技术问题,主要项目的施工工艺及材料提出试验项目,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及班组长进行图纸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操作要求等方面的技术交底。
四、施工员向班组工人交底,必须结合具体操作部位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制订保证质量、安全的技术措施,应反复、细致地向班组,工人进行交底,必要时作文字、样板和示范操作交底。
五、对技术要求高或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强调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先学匆试做、做好样板再进行交底。
六、对全都项目、工序的交底做好记录、签字并整理存档。
工 程 质 量 样 板 制
一、砌体工程应砌筑前摆砖调缝,使横竖缝均匀做好样板墙后,经有关部门认可后,方能进入大面积施工。
二、对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应首先做好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施一。
三、抹灰前应打巴出柱、充筋,保证墙面的平整度和垂直度阴、阳角符合要求,待样板墙、天棚合格后,才能参照施工。
四、地坪应首先做基层后,再做整体面层或贴砖,待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参照样板楼地面施工。
五、外墙饰面,应首先做好基层,按设计要求拼花接缝调包后做好样板饰面,经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大面积施工。
六、对钢筋、模板、异型造型应按实放样后,设计及各职能部门认可后,才能按样施工。
七、各项安装工程,应按设计要求做好样板间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大面积施工。
工 程 保 修 制 应
施工应对所修建筑物的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一定的质量保证及承诺。
一、承建的建筑应符合有关现行建筑设计标准,现行防火和抗震设计标准。
二、已通过市、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单位工程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准用证书。
三、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但须经专业主管部门鉴定。
四、对装饰各项出现的质量问题应按新建房屋质保书中规定执行。
五、对各项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建筑管理条例”执行、协调。
砼 工 责 任 制
一、各种材料必须清洗干净,不得有超过允许范围的杂质。
二、严格按照砼配合比配料,各种材料搅拌前过称。
三、搅拌要达到规定的时间,控制好水灰比,搅拌均匀。
四、运输要用不能漏浆的工具,以免影响砼强度。
五、工作台搭设牢固长、宽要满足施工要求。
六、浇筑砼前要润湿木模或钢模,清除杂物。
七、砼振捣要按规范,振捣密实,揭面平整,散落在地的硷要及时回收使用
八、做好砼的养护工作。
九、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违章操作,发现一条按情节处以20~100元罚款。
砖 工 责 任 制
一、砌体砌筑前,在施工员的指导下放好轴线,门窗洞口等边线,然后开始砌筑。
二、砌筑时按操作规程,做到横平竖直,灰浆饱满。
三、按照图纸,预留好各种孔洞,安置砌体拉接筋。
四、各种预制构件的安装要到位,位移不得超过允许偏差。
五、砌砖进必须立正数杆,控制标高和门窗洞口的高度。
六、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清除建筑垃圾。
七、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违章操作,发现一条按情节轻重处以20~100元罚款。
石 工 组 责 任 制
一、基槽、基坑开挖前要根据土质放坡,按设计要求挖到设计持力层。时刻检查是否有土方裂缝、塌方。
二、条石基础安砌前要清理基底,放好轴线,安砌位移偏差不能超过规定值。
三、条石安砌要凿平天底座,砂浆饱满,层层放线,控制轴线。
四、不得赤脚或穿硬底鞋上班。
五、以上各条,须严格遵守,如违章操作视情节,每条给予20~100元的罚款。
钢 筋 工 组 责 任 制
一、按图施工,下料准确节约用料。
二、原料、成品分别堆放,堆码整齐,不得暴晒、淋雨。
三、钢筋制作安装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规范操作,成型尺寸偏差不得超过规范偏差,安装时不得出现位移,绑扎牢固。
四、砼工浇筋砼时要派人跟班,随时矫正钢筋。
五、钢筋制安时严禁光脚或穿硬底鞋施工。
六、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检查发现违反一条,处以20~100元的罚款。
木 工 组 责 任 制
一、按图施工,节约用料。
二、制模要严格按图示尺寸施工,偏差不得超过施工规范,支撑牢固。
三、模板拆模后要收集堆码整齐、定点堆放。
四、木工机具要有防护罩,用电要接地或接零。
五、木工房严禁烟火、木屑必须天天清除干净。
六、木工在制模施工悬空,临边危险地方时必须拴安全带。
七、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发现其中一条违规,处以20~100元罚款。
伙食团长责任制
一、要做到帐目明确,日清月结,向职工公布当月收支帐目。
二、缩小开支、降低成本,提高职工生活水平,使职工以满意接受。
三、要经常对炊事员进行思想教育,搞好伙食团内外的环境卫生。
四、要配合炊事员,了解生活中各种食用料的使用情况,并能制定出一系列对伙食团的管理制度。
五、经常跟职工沟通思想,了解职工在生活中的思想状况和品味,才好进购生活中的各种食用科。
六、要做到节约粮食光荣,浪费可耻的光荣传统。
炊事员服务规则
一、炊事员首先做到为工人同志热情服务。
二、炊事员应做到个人清洁卫生和环境卫生。
三、炊事员应做到爱惜粮食光荣。
四、炊事员应做到饭熟、菜香多样化,使伙食成员吃得好、吃得满意。
五、炊事用具应清洗干净,经常进行消毒。
六、食堂内外,几吃完饭后都要打扫干净。
七、炊事工具不要乱放,厨房内外发现地赃了,立刻清扫于净,不定次数。
八、保证每天工人有开水喝,发现吃完即时送上。
九、做到每天晚上有热水洗脚,目前必要时有热水洗澡,夏天每晚都有热水洗澡。
十、虚心接受伙食成员的要求和建议。
职工住宿规章制度
一、在职工宿舍内,就寝人员必须讲卫生、爱清洁。
二、必须爱护宿舍周围的绿化环境。
三、宿舍内,必须每天进行换班清扫,不能随地大小便。
四、职工对自身的清洁卫生一定要搞好。
五、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能私拉乱接各种电线、电器。
六、夜间每个职工必须在十点以前入睡。
七、寝室内不得高声喧哗,不准酗酒闹-事,不准聚众赌博等不良行为。
食 堂 规 则
一 、本伙食团成员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
二、每个成员应做到爱惜粮食,如果有剩余饭菜,不要倒在地上,以兔造成浪费和妨碍公共卫生。
三、短时间需要什么东西须得向炊事暂时借用,不得任意损坏,用后将原物即时交还。
四、菜、饭不合口味可向炊事员提出建议。
五、成员们喜爱吃什么,可向伙食管理人员提出要求。
外注:如有对伙食帐目不够明确,可派成员进行查帐。
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操作。
二、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四、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6、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及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治安保卫制度
1、专职保卫员应有明确的标志,戴好袖章。
2 、夜间换班巡察宿舍及施工区域周围的安全。
3、来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物品携带出场。
4、出入施工现场应接受保卫人员的检查,填写登记后方可出入。
5、防止失盗及失火现象发生。
6、如发现价盗情况,应立即报警。
卫生防病宣传
1、不得在宿舍及施工区域地大小便。
2、不应饮用生水。
3、用餐前应先将餐具等洗干净。
4、宿舍内应每天清扫,垃圾应及时清理。
5、以上几条应预防且自觉遵守。
工程项目部会议制度
一、工序质量检查
凡班组每一工序完成后,由班组自检,对不合格处进行返工,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工序施工。各班组进行互检,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专职检查、工地质检员要深入每道工序,严把每道质量关,做到不合格者不进行下工序施工,督促每一班组做好每一工序的质量。
二、隐蔽工程质量检查
凡隐蔽工程按三检制检查合格后,报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质监站一齐检查验收,对不合格部位必须处理,合格后才允许隐蔽,并做好各种资料。
三、现场质量罚款制
对现场施工质量采取奖罚措施,对经自检仍不合格者,经互相、专职检及监理、建设、质监单位检查不合格者,每处罚款200~500元,对经检查多次发现不合格者,将对班组进行停工整顿,甚至调换班组。
现场质量检验制度
一、工序质量检查
凡班组每一工序完成后,由班组自检,对不合格处进行返工,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工序施工。各班组进行互检,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专职检查、工地质检员要深入每道工序,严把每道质量关,做到不合格者不进行下工序施工,督促每一班组做好每一工序的质量。
二、隐蔽工程质量检查
凡隐蔽工程按三检制检查合格后,报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质监站一齐检查验收,对不合格部位必须处理,合格后才允许隐蔽,并做好各种资料。
三、现场质量罚款制
对现场施工质量采取奖罚措施,对经自检仍不合格者,经互相、专职检及监理、建设、质监单位检查不合格者,每处罚款200~500元,对经检查多次发现不合格者,将对班组进行停工整顿,甚至调换班组。
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不论大小,都必须上报,不准隐瞒不报。工序自检、互检中几发现质量问题,班组必须向质检员、施工员、技术负责人汇报,并向项目经理汇报,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根据项目部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凡涉及影响结构和使用功能的质量事故,必须上报公司质检科,由公司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小组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方案上报质监站和设计单位、监理和建设单位,经同意后按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根据公司规定对相关人员和班组进行处罚。
质量规章制度
一、材料检验制
所在进入现场材料。须由供货部门提供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的技术文件,方可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后按规定进行送检,检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现场制作立品,须按试验室配比单和施工规范及图纸进行施工。并经检验合格后才准使用,绝不允许不合格材料投入使用。
二、施工现场质量检验制度
施工中对质量进行严格检查,进行施工单位内部自检,互检和专职检,再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监站进行检查.凡对不合格部位进行返工处理,做到严每一工序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
三、技术交底制
在每一工序施工前,由公司总工程组织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进行技术交底,再由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质检员组织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各工序施工方法、技术措施质量要求,采取文字、示范操作相结合。
四、工程质量样板制
对砌体、抹灰、楼地面、外墙装饰等工程,先做好样板墙、样板间,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允许大面积施工。对钢筋、模板,异形造型按时放样后,经检查验收后才允许大量制作。
五、工程质量评定、核定制
分项工程由公司质检科和现场质检员进行检查评定,分部工程由质检科、专职质检员检验自评后报监理、建设、设计单位和质监站进行核定。工程质量等级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评定,并报送质监站。
六、工程保修制
工程交工验收后,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终身保修,屋面工程在交工验收后保修十年。水、电工程保修半年。在保修期内,属于施工单位质量问题,将迅速组织人员进行修理,以确保用户利益。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一、材料检验制
所有进入现场材料,须由供货部门提供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的技术文件,方可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后按规定进行送检,检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现场制作产品,须按试验室配比单和施工规范及图纸进行施工,并经检验合格后才准使用,绝不允许不合格材料投入使用。
二、严格执行三检制
施工中对工程质量严格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质监站进行抽检,凡对不合格部位进行返工处理,严把每一工序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
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质量检测制度
一、凡进场原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和化验报告单,如无原件而使用抄件,须注明原件存留处,原材料进场时,按规范要求抽取试件进行试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不合格不准使用。
二、凡所购买成品,必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并检查其外观、型号。并按规范规定取样送实验室进行检验。现场制作的半成品,必须由现场监理共同取样,送实验室试验,并将各种资料整理完成。
三、进入现场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如材料不合格,一律不准使用,如有使用者,将追究其责任。
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5篇篇九
目前我国处在快速经济发展阶段,建筑业蓬勃发展,建筑施工用特种设备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塔机、外用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效率高,方便快捷,能适应生产的需求,但其生产作业属高危生产行业,如管理不善易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因此施工现场系统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尤为重要。根据国家法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及救援预案。
相应的管理文件还应有特种设备运行检查记录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设备安装拆卸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特种设备安拆方案、安装质量自检报告、塔机有关地基础文件报告、劳务工劳动合同书等。此外还有对操作证件的管理,对准用登记手续的管理及建立设备安全管理档案等。这些管理文件往往使人们感到复杂和繁琐,特别是由于施工队伍在管理能力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一些小的施工队伍往往不知道怎样建立这些管理制度,对这些要求显得力不从心。
几年来我们通过对本地建筑施工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根据积累的一些管理经验,对以上要求的这些管理制度及相应管理文件进行分析和归类,我们认为虽然每个工程千变万化,安拆方案各不相同,以及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施工的影响,对工地特种设备有着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在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上还是存在着许多相同之处。
为了促进这些中小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帮助其较快的提升自身管理水平,进而从整体上促进我市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以促进安全生产。我们博采了驻太原地区各大施工企业、起重设备生产租赁、安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之长,经总结提炼整理出一套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施工现场管理手册,该手册出31种有关特种设备管理要件,能够系统具体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各项管理制度及相应各种管理文件。手册采用文字、表格、示意图并举的方式,形式简洁、易懂,并对每个工地的具体情况留有针对性的管理空间。
例如塔吊安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有:
1)专人指挥,相互配合,确保安全生产。
2)高处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
3)安装作业区内禁止闲人逗留。
4)认真检查吊装及钢丝套、卡环,严格按更新标准及时更新。
5)认真检查各边接螺栓,销轴,发现损坏、疲劳、开裂要及时更新。
6)要紧固严密液压项长系统各部分管接头。
7)拆除影响安全作业的电线,检查电缆电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电机接地是否正确,各行程式开关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8)必须有完好的接地设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9)确保安全装置良好有效,如起重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行程开关限制器和吊钩保险、卷筒保险装置等。
10)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在对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中提出参考数据:塔机大修间隔时间10000h,三保2560h,二保640h,一保160h。并规定具体保养内容:一保:检查保养机械油位、安全限位、钢丝绳、运转部位润滑、螺栓紧固、开1:3销。二保:在一保基础上检查齿轮传动、钢丝绳磨损程度、安全装置、电气系统。三保:在二保基础上检查油液状态、安全装置、卷扬机构、吊笼/吊钩、金属结构,并规定本记录有设备移交时必须随机移交。
又如对建筑工地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定了如下规定:
1)服从单位安全生产部门的领导,负责对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与及时维护保养。
2)熟悉所用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定。
3)对机械设备要进行日常“点检”,班中做到及时加油,正确润滑,班后做到及时清扫,擦拭加油。
4)搞好设备日常维护,周末清洗,坚持进行日常保养,参加定期保养,达到“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5)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实行日“点检”,要认真做好“点检”及点检的记录。
6)有权抵制违章作业和操作的指令,对有故障的设备有权拒绝使用,在发生事故时应按操作规程的规定采取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7)当调离工作或调换设备时,要办理检查设备及备用工具交接手续。
管理手册在设备的安拆方案中建立了标准化模式,对工程概况、设备的安装位置、设备安装人员的组织要求、安装需用设备、安装操作程序、技术标准要求及自检验收办理移交手续都作了具体提示。一些单位编制的管理制度和施工方案往往考虑不周,缺少必要的管理内容,管理手册可帮助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制定出全面系统的管理制度和施工方案。进而促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随着形势的发展,管理手册也应与时俱进,推陈出新。
各地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管理人员同时也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员,有责任有义务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应及时总结经验,制定管理措施,帮助本地区管理能力较弱的施工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而促进本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管理手册博采众家之长,来自于广大的施工单位,理应无偿地服务于广大施工单位,目前我站已把该项手册刻录制成光盘,免费向本地各施工企业赠送,以促进尽快提高其自身管理水平。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10篇《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您可以复制其中的精彩段落、语句,也可以下载doc格式的文档以便编辑使用。
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5篇篇十
2、应用会计准则及相关的财务规定,记录会计系统的财务活动(应收账款部分)
3、监督销售人员的货款回收情况,监督应收款项账户及其明细账目余额变化情况
4、负责分析应收款项账户的数据和交易情况,进行账龄分析工作
5、关注应收账款的统计表,找出应收账款差异的'解决方案
6、坏账的处理与监督
7、制定应收账款的收款策略
8、做好应收账款的抵借和让售工作
9、货款回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货款回收工作的考核
10、协助、支持审计部门的相关工作
11、协助外部机构对应收账款的审核,应答其质疑,并向其提供有关信息
12、完成财务部经理交代的其他工作
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5篇篇十一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管理手册》,供大家遵守执行。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四条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入职: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纪律。
第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三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七条严禁赌博、酗酒闹事。
第五节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工资福利。
第一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三条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
第七节安全质量。
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
第八节卫生守则。
第一条不乱倒饭菜、不乱扔杂物、不随处大小便。
第二条保持宿舍清洁有序,被子床单叠放整齐。
第九节奖惩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对以下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4、对公司管理人员不称职行业进行举报,经公司核实属实,予以一次性奖励;
5、见义勇为,对国家、社会做出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个人称号”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50元,最高无限额。
第三条对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处分分为警告、记过、开除。对于员工的经济处罚及相关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时之内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种工作业不配戴防护用品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的;
(4)在工地上吸烟的;
(5)在生活区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处大小便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50元: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3)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非信号工作业人员,擅自动用信号标识指挥作业的。
(1)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2)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3)顶撞、谩骂管理人员的;
(4)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5)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6)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费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第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给社会、给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2、泄露或出卖商务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十节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属xxx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第二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以上条款,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各项规定,凡因违反以上条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因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公司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第一条按时上下班,自觉签到,不迟到、早退,外出办事必须签到注明。
第二条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得体。
第三条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特殊需要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第四条上班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第五条禁止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用公司电话聊天,包括打入的电话。接拨电话言语尽量简洁,做到长话短说。
第六条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接触中或在接听电话中要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第七条节约资源。
第八条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别人隐私和公司制度。
第九条下班时随手整理自己的办公桌。关闭取暖设备、关窗、断电、锁门。
第十条妥善保管各种资料。
第一条按时参加会议,主动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条认真听讲,不讲话,不看报,不做其他事情。
第三条勿随意打断、顶撞他人发言,有问题可以待他人发言完毕方可提问。
第四条发言有针对性,不偏激,对事不对人,切勿以私人情绪对待。
第五条会场上将手机调为关闭或振动,保持安静。
第六条保持会场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
第七条参会人员必须做好会议记录。
第八条保持会场秩序,不来回走动,不随便离开会场。
第九条会场严禁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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