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的同时,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面对挫折和困难,我们应该如何调整心态,保持积极乐观的精神状态?总结范文展示了作者在学习和工作中的成长和进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标语篇一
1、以需求至上,给客户丰富的收入。
2、走正规流程,创造你手中的价值。
3、创一流服务,你终身护航的保障。
4、要听取意见,为客户维护的利益。
5、我的梦想,就是维护您的利益。
6、定签约合同,为客户终生的权利。
7、为您的消费保驾护航,是我们的责任。
8、为客户利益,是我们终生的目标。
9、走客户之路,给客户终生的梦想。
10、信立天下,丰泽万家。
11、保客户权益,让客户一生的受益。
12、要承担责任,为客户创造的价值。
13、因为专业,所以放心;因为敬业,所以真诚。
14、诚信、卓越、只为你守候。
15、让客户需求,得到最有效的回馈。
16、服务创造未来,专业得以信任。
17、信立天下,丰泽万家。
18、诚信、合作、共赢。为您的消费开辟绿色通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标语篇二
2、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4、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5、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商品市场有序繁荣。
6、提升市场商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8、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10、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消费环境。
11、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2、诚信守法经营,优化消费环境。
13、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4、诚实守法经营,改善消费环境。
15、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16、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17、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18、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19、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20、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21、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2、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23、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24、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26、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27、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28、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9、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30、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31、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32、为消费者服务,树立诚信品牌。
33、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7、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8、企业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
39、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40、树立“消费与服务”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41、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43、切实保证依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创造良好消费环境。
44、净化农村消费市场,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45、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46、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47、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48、积极关注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49、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50、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51、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可持续消费。
52、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53、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的责任。
54、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55、贯彻十七大精神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56、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57、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58、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59、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标语篇三
1、人生青春无价,消费维权有约。
2、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3、关注民生,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4、加强宣传引导,提振消费信心。
5、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维权意识。
6、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7、化解消费纠纷,构建和谐社会!
8、打击假冒伪劣,增强消费信心。
9、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素质。
10、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发展。
11、梦寻青春校园,心泊维权驿站。
12、科学、合理、安全、文明消费。
13、诚信守法经营,优化消费环境。
14、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15、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16、加强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17、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18、放心消费,诚信先行,依法维权。
19、诚信为本,质量为金,文明消费。
20、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
21、加强市场监督,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2、消费安全进校园,中小学生学维权。
23、爸爸妈妈请放心,消费维权我能行。
24、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5、广泛开展“消费与发展”的宣传活动。
26、创新消费指导模式,提升消费生活品质。
27、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28、发动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9、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消费维权工作。
30、大力开展“放心消费维权进农村”活动。
31、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32、科学消费从小抓起,依法维权从我做起。
35、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营造公平交易环境。
36、共筑安全公平的消费环境,树立消费信心。
37、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38、关注民生,关注热点,调解纠纷,排优解难。
39、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40、打造金融品牌,提升行业文明,服务百姓民生。
41、积极倡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健康、文明消费。
4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的责任。
44、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
46、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47、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可持续消费。
48、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49、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标语篇四
1、学好食品安全法,舌尖苍蝇一起打!
2、民以食为天,商以德为安(先)。
3、制作健康食品,造福子孙后代。
4、舌尖中国,食安天下。
5、食品安全线,谁碰谁被电。
6、食无忧,安天下。
7、别把良心“吃”掉。
8、放心,兄弟,我的辣条分你一半!
9、民以食为天,食品要安全。
10、食品安全很重要,人命关天要维权。
11、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12、食品安全法,誓将安全进行到底!
13、食品安全不用愁,专项法律解您忧。
14、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维权撑起健康保护伞。
15、地沟油,地沟喊你回家吃饭。
16、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本。
17、吃的放心,买的安心。
18、维我消费权利,护我安全健康。
19、安全食品,健康消费。
20、民以食为天,品以安为大。
21、食品安全法,利国利民,欢迎举报。
22、想吃就吃,吃得安心。
23、食品安全人艰不拆,学法懂法远离心塞!
24、食品安全法生活安全时刻保护!
25、没有安全,就没有健康;关乎生命的《食品安全法》。
26、食品质量有问题,维权只需315。
27、让我们吃的更放心、安心。
29、食为天,保安全!
30、食可以五谷,安全必须唯一。
31、食品安全连万家,维权需靠你我他。
32、健康入口,法律庇佑。
33、维权购安全,传递正能量。
34、食以安为先,民以食为天。
35、诚信维权新消法,安全消费正能量。
36、倡导绿色食品,共享品质生活。
37、真情315,365天放心好食品!
38、遵守食品安全,关爱他人健康。
39、让伪劣食品无处可藏!
40、民以食为天,品以安为先。
41、食必安心,誓保安全!
42、让顾客吃的心安,让品牌走的长远。
43、食品安全法,民以食为天,食以你为准。
44、我入院,ta门诊,你犯罪,请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
45、选购放心食品,吃出健康体魄。
46、食品安全高压线,胡乱添加必触电。
47、安全在心中,遵守莫侥幸。
48、健康守卫,食在人为!
49、食品安全最低限,触犯就要你好看。
50、掌握食品安全法,吃到嘴里不掺假!
51、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52、食品安全无小事,依法维权当卫士。
53、要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54、安全创造幸福,疏忽带来痛苦。
55、食品维权法做主,健康消费更靠谱。
56、健康味道,安全卫道!
57、餐饮健康不迷茫,食品安全法导航。
58、我们共同享受舌尖上的安全。
59、食品安全最重要,敢于维权是正道。
60、维护百姓权益,打击违法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标语篇五
2、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4、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5、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商品市场有序繁荣。
6、提升市场商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8、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10、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消费环境。
11、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2、诚信守法经营,优化消费环境。
13、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4、诚实守法经营,改善消费环境。
15、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16、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17、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18、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19、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20、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21、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2、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23、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24、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26、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27、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28、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9、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30、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31、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32、为消费者服务,树立诚信品牌。
33、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7、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8、企业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
39、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40、树立“消费与服务”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41、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43、切实保证依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创造良好消费环境。
44、净化农村消费市场,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45、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46、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47、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48、积极关注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49、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50、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51、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可持续消费。
52、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53、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的责任。
54、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55、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56、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57、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标语篇六
1、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3、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4、科学、合理、安全、文明消费。
5、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6、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7、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
8、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
9、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11、科学消费从小抓起,依法维权从我做起。
12、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营造公平交易环境。
14、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15、诚信经营,放心消费。
16、诚信守法经营,优化消费环境。
17、诚信为本,质量为金,文明消费。
18、创新消费指导模式,提升消费生活品质。
19、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20、打击假冒伪劣,增强消费信心。
21、打造金融品牌,提升行业文明,服务百姓民生。
22、大力开展“放心消费维权进农村”活动。
23、发动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4、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消费维权工作。
25、放心消费,诚信先行,依法维权。
26、改善民生,促进消费。
27、消费安全进校园,中小学生学维权。
28、人生青春无价,消费维权有约。
29、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30、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发展。
31、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素质。
32、公平交易,健康消费。
33、公平正义,和谐消费。
34、共筑安全公平的消费环境,树立消费信心。
35、关注民生,关注热点,调解纠纷,排优解难。
36、关注民生,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37、广泛开展“消费与发展”的宣传活动。
38、化解消费纠纷,构建和谐社会!
39、积极倡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健康、文明消费。
40、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41、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42、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维权意识。
43、加强市场监督,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44、加强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45、加强宣传引导,提振消费信心。
47、爸爸妈妈请放心,消费维权我能行。
48、安全消费,快乐起飞。
50、梦寻青春校园,心泊维权驿站。
51、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可持续消费。
52、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53、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的'责任。
54、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55、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标语篇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根据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即买一赔二):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做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当消费者受到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侵害时,可通过以下途径要求经营者给予双倍赔偿: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标语篇八
1、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3、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4、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6、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7、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8、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9、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10、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11、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12、科学、合理、安全、文明消费。
13、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14、营造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5、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16、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17、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18、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20、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标语篇九
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第十三条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第十五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第二十一条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二十七条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第二十八条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第二十九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第三十条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
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第三十四条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第五章消费者组织。
第三十六条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第三十七条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和服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标语篇十
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
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保障消费安全,提振消费信心。
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充分履行好消协_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促进消费需求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
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低碳生活,从我做起,绿色消费,造福子孙。
服务民生,服务消费者,服务社会和谐。
改善民生,促进消费,推进发展。
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
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标语篇十一
1、科学合理消费,促进经济发展。
2、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3、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4、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5、敢于善于维权,坚决打击不法经营行为。
6、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消费环境。
7、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8、诚信守法经营,优化消费环境。
9、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0、诚实守法经营,改善消费环境。
11、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12、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13、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14、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15、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6、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17、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8、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19、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20、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22、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2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24、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5、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26、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27、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28、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29、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1、关注消费安全提高生活品质。
32、安全生产规范服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33、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安全。
34、关注弱势群体保障安全权益。
35、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6、重视消费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37、保障消费安全提振消费信心。
38、增长安全消费知识树立科学消费理念。
39、服务民生服务消费者服务社会和谐。
40、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
41、低碳生活从我做起绿色消费造福子孙。
42、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43、完善农村服务网络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44、倡导诚实守信共创消费和谐。
45、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6、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跨越发展。
47、科学消费绿色消费理智消费文明消费。
49、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50、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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