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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工作总结篇一
20__年以来南皮县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按照“逐步拓展、依法规范、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探索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规范,使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年1-6月份完成采够项目26个,采购总额2543万元,节约资金295万元,节支率10、4%。(其中:评审项目14个,审定金额1526万元,审减金额275万元,审减率15、26%;政府采购项目14个,采购金额1017万元,节约资金20万,节支率1、93%。)。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
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在严格执行上级政府采购制度的同时,先后制定了《南皮县政府集中采购办法》、《南皮县政府采购定点单位管理协议》、《南皮县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定点单位实行月报制度的规定》、《车辆购置协议书》等制度。今年以来,围绕如何做好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我们又制定了《政府采购中心廉洁服务制度》、《政府采购监督制度》。由于制度健全,截止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起工作人员违反廉洁服务制度问题。
为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各单位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编制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各预算单位每月填报下月采购计划,对没有报预算及计划的,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批复采购手续;自行采购的,集中支付中心不予付款;如特殊需要增加临时采购的,必须按相关规定追加预算,批复后方可执行。定点采购单位每月报送商品目录及价格,以便于采购办进行分析以进行管理。
三、强化监督,依法规范。
要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发挥其“节约资金,防范腐败”的作用,成为“阳光工程”,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政府采购人员在加强自身政治修养,提高政治素质的同时,在日常采购活动中要注重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在保护采购人、供应商合法利益的同时也维护了采购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及名誉权。
为了发挥纪检法制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保驾护航作用,每次招标采购活动,纪检法制部门都会全程参与监督整个招标采购过程,监督工作人员是否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组织实施招标活动,参与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突发事宜。
对于每次招标采购工作,组成后期审计小组对货物的质量及价格进行审计。定期组织纪检、法制、审计部门及部分采购单位人员对定点单位所售商品价格进行审计,对于价格偏高的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定点资格的处理。
四、广泛发布信息,确保公平竞争。
根据采购单位申请如果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一律采购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信息在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扩大招投标范围,促进投标商之间的公平竞争,真正实现了电子化政府采购。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除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外,还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告,使供应商能及时获得招标信息。
五、从实际出发,多种采购方式并用。
我们根据采购项目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采购方式。多种采购方式并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坚持以性价比作为确定中标的主要标准。同类规格、性能的,看谁价格低、服务好;同等价格的,看谁质量好、性能优;同类规格、同等价格的,看谁的企业规模大,实力雄厚售后服务有保证。
二是对于数额较大、影响面广、对商品的时间要求宽裕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三是对于一些时间要求紧、品牌、规格型号比较统一的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六、注重评委管理,做到逢“招”必“抽”
鉴于目前我县专家库人员数量不多,涉及行业也偏少的情况,我们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专家,扩大专家库人员。所有招标项目评审专家全部在专家库中抽取,对于比较专业的招标项目,统一去市政府采购办专家库抽取专家,采购单位及采购办均不能直接与专家接触,专家在开标前一小时才能了解招标内容,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性。
七、开拓创新,招标过程实现全透明。
在招标现场,我们利用投影机展示招标全过程。主要程序是计算机提前设置好计算公式,先由各个专家评委进行分项打分,然后由工作人员将评委分数依次录入计算机,每个评委所打分数全部由屏幕一个一个展示出来,待全部分数录入完毕后计算机将评分结果在屏幕上展示给供应商。当场由主评委宣布中标结果。这种开标方式真正实现了完全公开透明,无论专家、采购单位还是供应商都对此无不赞同,落标供应商对全过程无任何异议,因此没有出现过投诉现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和好评。
八、加强学习培训、廉洁自律及思想素质教育。
加强采购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坚决杜绝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自觉接受广大采购单位、供应商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协作和配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强内控制建设,强化对公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之制度化,经常化,提高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的能力切实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了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政府采购办在旗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政目标。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改善工作作风。统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推进源头治理腐败”等两条主线。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依照达旗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扩大规模、规范管理”为工作重点,加强各项监督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在旗委实践办的统一部署,第九督导组全程督导下,我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点,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在历时9个月的教育实践活动中,紧密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环节紧扣,稳步推进,认真组织学习调研,搞好对照检查,狠抓整改提高,扎实完成“规定动作”,出色做好“自选动作”,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活动,查找了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了解群众所需所盼所急,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各种表现。探索有效方式方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自觉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我办按照旗委下发的《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县级领导、部门联系包扶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20xx]2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帮扶工作。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领导小组对包扶的昭君镇巴音嘎查色古楞嘎查进行了入户调查。召开村社、老党员等座谈走访的'形式,制定了帮扶措施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上报了实践办。三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了两户困难户每户价值伍佰元的生活慰问品。
我办根据旗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推进在职党员志愿者进社区联系服务群众活动的通知》(达党组发[20xx]18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宣传动员,组织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领取任务。2014年政府采购办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共进入社区四次,打扫包片卫生环境;帮扶了一名贫困大学生,给予了一千元的助学资金;帮助一名贫困老人完成了“小心愿”。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发挥在职党员的能量,为社区建设添砖加瓦。
四、编写了供应商投诉程序并对供应商登记备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政府采购法》,完善政府采购机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政府采购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为更好的促进我旗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根据全旗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办编写了供应商投诉程序,解决了供应商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投诉无门的问题。同时,对供应商进行了登记备案。
一是根据自治区、市集中采购目录,结合达旗实际,出台《2014—201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已报送政府审报),力争政府采购规模与范围有新突破。
二是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和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内财购〔2014〕14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
三是20xx年我办联合审计、财政监督部门就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采购范围、采购方式、程序的执行情况采取不定期有重点的方式,对全旗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更好的规范了达旗政府采购行为。
截至20xx年11月25日实际采购规模达到29940.69万元,节约资金1768.3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5.58%。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为3157.71万元,节约资金680.3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7.73%;工程类采购金额为26279.02万元,节约资金1072.9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92%;服务类采购金额为503.97万元,节约资金15.01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89%。公开招投标48批次,采购额27115.67万元;询价3批次,采购额1004.85万元;单一来源6批次,采购额1891.97万元。公开招投标48批次,节约资金1147.06万元,节约率为4.06%。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宣传培训力度不够,认识还不够到位。尽管我们作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和培训工作,但由于政府采购是深化财政改革的一项具体工作,目前,在工作中还没有完全认识到位,还没有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执行政府采购法的社会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二是由于财政较为困难,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力差。编制预算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源头和基础,也是政府采购的关键环节,所以达不到“应编尽编”和“应采尽采”的要求。
三是政府采购应实现电子化。只有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才能真正做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做到规范化管理。力推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成电子化监管平台。上接部门预算,下连国库集中支付,上下贯通,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也要与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实现对接。
四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政府采购实际工作相冲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发展和建设工程中,逐步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纳入了这一平台,在实际工作中导致了监督和执行不分,削弱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与《政府采购法》相违背,《政府采购法》规定,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打破建设工程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分割的局面,应对使用政府性投资的工程项目实施全面监管。这既是依法采购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采购“管采分离”的要求,避免出现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形成新的“管采不分”和采购业务代理垄断的局面。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职能互相越位和缺位的现象时有发生,给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带来很多不便,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把握,严重影响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全省政府采购系统继续紧紧围绕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监管机制和服务方式,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水平,提升政府采购综合效益。
全省政府采购规模持续增长,采购领域不断拓展。2014年全省实现政府采购预算1917.6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达到1676.87亿元,占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21.69%,占全省gdp的2.84%,节约资金240.77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2.56%。政府采购范围已经从单纯的货物采购拓展到货物、服务、工程三大类,采购品目向多样化发展,尤其是拓宽了服务采购品目,将会议、国际机票、会计、审计、翻译、测绘等项目列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在保持规模增长的同时,全省在推动政府采购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和突破。
1、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不断强化和完善。按照厅党组研究确定的“1+4”预算管理新体制,我厅印发了《关于2014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的通报》、《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追加和调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预算执行管理持续加强: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职责,并组织召集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推进会抓好落实;通过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实现业务处室无预算不审核、操作机构无计划不采购、支付处室无预算计划不支付,提升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水平。2014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模明显扩大,达60.96亿元,比上年度增加6.65亿元,增幅12.2%;预算所涉品目明显增加:从主要以办公设备为主,扩展到物业管理、会议与展览服务、专用设备、房屋修建工程、网络建设运行、医疗设备、审计服务等。
2、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率先展开。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服务方式,创新财政支出模式,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起草了《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报省政府以办公厅名义印发。《意见》要求,通过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探索公共服务市场化、多元化和社会化供给,界定拓展范围、规范操作行为,强化服务管理、注重绩效管理、发挥市场作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召开全省财政系统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专题会议,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各项措施。
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显著增长。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暂行办法》,对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进行部署。《办法》要求科学界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实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分类管理,引入政府采购公开竞争机制,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强化财政资金投入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办法》要求,我厅将涉及教育文化、社保民生、医疗卫生、农业、财务审计、课题规划、房屋维修等21项、10多亿元的公共服务项目,列入2014年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目录,实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重大突破。2014年12月底,21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面完成。同时,按照2014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明显拓展、项目明显增加、金额明显增长要求,厅政府采购处牵头,多次协调厅各业务处室,确定2014年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重点项目38项,项目增长80%,金额增长40%,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走上了新台阶。
3、批量集中采购效益显现。为切实解决社会上反映较多的部分政府采购产品价格高于市场价的问题,省财政厅从2012年四季度起,对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打印机试行批量集中采购,全面停止试点品种的协议供货方式。2014年,我厅组织批量集中采购座谈会和政策完善座谈会,印发《关于推进省级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调整批量集中采购配置品种和配置标准,强化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和特需产品采购的审批管理,并结合“公物仓”管理制度实行“预采购”的方式,规范采购合同履约管理,保证批量集中采购制度的有效执行。2014年共集中采购计算机类和打印机类9批次,采购预算6896.5万元,实际采购资金5307.5万元,节约资金1589万元,节约率23%。达到了强化集中采购管理、降低产品价格、提高政府采购效益的目的。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着力推进。2014年,全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具体操作流程。我厅印制了《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服务指南》,提出具体要求和计划,召集南京地区采购中心和有关金融担保机构座谈,通报工作推进情况,研究推进的措施办法,组织融资业务推介会和签约仪式,将参与合作的银行、担保公司扩展到5家,统一印制了融资担保产品介绍宣传手册。2014年10月,我厅印发《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考核的通知》,建立每季度定期座谈交流制度,每月统计分析制度,考核表彰制度,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以及审核合作调整机制,进一步推动了我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稳步发展。
1、依法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对涉及政府采购的行政权力审批事项分工明确,定人定位,专人负责,进一步梳理和修订网上公开运行流程,严格按规定及时间节点要求,做好进口产品审核、政府采购方式变更、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等业务全过程网上办理工作。今年共审核634次进口产品采购申请,审批认定62家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批复162批次采购方式变更申请。
2、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监管。一是完成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工作。为加强考核科学性和针对性,我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省级集中采购机构2012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并牵头组织考核小组对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的25项内容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促进了集中采购机构效率的提高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二是完善省级政府采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我厅修订并印发了《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提高政府采购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三是加强对部门集中采购单位工作指导。召开省级部门集中采购工作座谈会,对省公安厅、教育厅等七个部门集中单位上门调研交流,加强对省级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为进一步规范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操作行为,我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省级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工作考核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规范部门集中采购行为,提升部门集中采购服务质量。
3、加强供应商监管和做好投诉处理工作。一是为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我厅印发了《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分别对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供应商注册登记、供应商诚信管理、供应商质疑与投诉、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出了规定,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做好《办法》出台后宣传、推动实施工作。一方面通过报刊杂志、网络、讲座、印制宣传网加强宣传,另一方面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开发了“供应商诚信管理”模块,下设供应商诚信“记录”和“查询”窗口,推动供应商诚信建设。三是认真处理供应商投诉和来信。2014年,共收到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11件,其中:不予受理1起,依法受理并下发处理决定书9件,正在办理1件。承办有关政府采购工作的人民来信22件,其中:21件均在规定时间按规定要求办结,1件正在办理中。涉及省级政府采购人民来信都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并给举报人进行了书面回复,履行了依法行政的职责。四是关口前移,防范风险。为依法、正确、妥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事项,降低执法风险,共召开法律咨询论证会12次,每次论证内容均形成记录。
4、加强评审专家库管理。一是开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语音通知系统。针对监管工作考核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省级政府采购机构专家使用中的一些薄弱环节,组织开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语音通知系统,该系统已在南京、苏州已进行试用,提高了专家使用效率。二是做好日常省级评审专家使用监督工作。2014年共进行省级政府采购库外专家使用备案审核46份,监督省级代理机构专家抽取174次。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通知》,提出重点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目录,特别是加大了服务类专家征集力度,优化评审专家库结构。
一是召开全省工作会议。2014年5月,我厅在镇江召开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过去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14年政府采购工作,要求围绕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逐步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范围,稳步推进批量采购工作,进一步拓展政府采购的领域,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服务民生、推动经济发展的政策功能,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扩面增量,强化监管,依法采购,规范操作,为推进“两个率先”做出新的贡献。二是组织全省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按时完成了全省14个省辖市及27县市对2012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激励了政府采购的工作创新,提升了各地政府采购监管水平。在此基础上,印发了《关于修订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制度的通知》,增加公共服务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信用担保融资等考核项目,统一了市县考核形式,指标设置更加细化和便于操作。
根据财政部《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和部署,省厅组织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组织推进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根据方案,我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信息系统将按照“功能完善、资源共享、规范透明、安全高效”的目标,建设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执行“两个业务平台”,建设代理机构库、评审专家库、供应商库和商品信息库四个共享数据库,建设计划管理、电子评审、协议和定点采购、合同管理、监督预警、诚信体系、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信息服务门户等“八个子主要系统”,在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系统标准化体系下,保持相对独立运行。为确保系统有效运转、避免重复建设,省财政厅将负责全省统一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全省各级共同使用该平台。目前,已经完成建设方案调研论证,选择合适的设计承担单位组织实施。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财政部的工作安排,根据既定职责分工,积极稳妥做好我国加入gpa谈判及应对工作。一是召开省级加入gpa谈判应对工作座谈会,明确今年我省gpa工作任务。二是牵头负责gpa背景下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课题,课题研究报告分析了gpa成员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益的经验,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现状,提出了制定中小企业配额、分包、竞争制度、建设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科技创新产品信息系统、建立绿色标准化体系,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监督和绩效评估机制等应对措施,受到东部地区gpa协调小组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课题座谈会的肯定。
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一方面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政府采购系统干部培训班,省市县区180多名政府采购监管和操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务实与务虚相结合;自编政府采购培训教材;授课与互动相结合,培训班既进行了全面讲解,又安排了交流环节,强化培训有效性。另一方面创新培训模式,以我厅牵头,财会培训中心负责、大学具体承办学习培训模式,分别于5月份、9月份牵头组织了2期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800多名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经考核考试后取得培训证书。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篇四
一年来,我局政务采购工作在上级局的直接领导下,能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采购,促进了我局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我局200x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总结如下:
为切实加强政府采购工作,我局调整了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主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监察室、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的管理、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明确了政府采购工作内部职责管理分工,从组织上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学习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x年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转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转发贯彻落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座谈会精神的通知》,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组织采购,政府采购项目共完成2项,计划金额73.67万元,实际支付66.31万元,节资额7.36万元,节资率10%。
1、采购小汽车及面包车情况:根据市局的批复,采取协议供货形式向广东君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了2辆速腾小汽车,每辆单价16.58万元,采购金额33.16万元,比预算金额33.66万元节约资金0.5万元;委托五华县政府采购中心向梅州市春天有限公司采购了1辆风行菱智面包车,采购金额14.58万元,比预算金额14.98万元节约资金0.6万元。
2、采购计算机等设备情况:根据市局的批复,我局采取协议供货形式,随机选择了广州市鑫广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滤布中标商为广州市鑫广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了联想开天型号为m6900共10台,针式打印机15台,采购金额11万元,比预算金额13.3万元节约资金2.3万元;随机选择了广州因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采购了激光打印机10台,采购金额为2.53万元,比预算金额4.5万元节约资金1.97万元;随机选择了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采购了ups电源电池48只,采购金额为5.04万元,比预算金额7.2万元节约资金2.16万元。
我局200x年的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领导和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存在对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不够熟悉。在今后的政府采购中,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级有关政府采购文件来组织采购,要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促进队伍清正廉洁。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篇五
我于20xx年9月28日来到xx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回顾近三个月来的工作,在交易中心领导和同事们的热心帮忙下,经过自身的努力,我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这三个月的工作情景总结汇报如下:
工作上我加强了业务学习,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交易业务(一)学习了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到相应招标文件的制作等;(二)熟悉了如何办理协议供货单,如何开评标等。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办理了345宗协议供货单、20宗定点维修、9宗现场询价、10宗网上询价、4宗竞争性谈判项目等。
工作中遇到了相应的问题:
一、制作招标文件-需要借鉴别人的招标文件来进行学习,法律法规不熟悉。
二、开评标服务中-一些供应商提出的相应问题不知如何解答。
三、办理协议供货中-因其程序冗杂繁琐,办理数量大,出现经销商冒充协议供货商或者超出协议供货范围经营商品等等。
工作中力争以最短时间学习相应业务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加强礼貌服务,使用礼貌用语,讲究方法,礼貌待人,全优服务。
经过近三个月的工作,对于2014年的工作打算是:
一、工作中,团结同志,和睦相处,齐心协力,充分发挥团队意识。
二、工作中注重细节,严格实行一次性办结制,确保工作效能,创造最大价值。
三、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业务本事。及时录入协议供货相关信息,做好相应报表,做好开评标服务工作。
总之,近三个月的工作,我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必须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改善不足,在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树立全局意识,团队意识,多和同事们沟通交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工作。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篇六
20xx年以来,我县政府采购制度已稳定的逐步走向正规化。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按照我县财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以《政府采购法》为基础,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开拓进取,与其他财政改革协调配合,推动全县政府采购工作向前发展。政府采购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政府采购范围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保持稳步增长势头;政府采购管理体制逐步理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为依法采购提供制度保障;《政府采购法》学习、宣传、培训更加深入广泛,为法律的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行为日益规范;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评审专家和信息统计工作更加完善;采购管理人员和执行人员素质都有了进一步提高。
按采购形式划分,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比重分别为49.98%和50.02%;
公开招标占采购总额的35.77%,财政直接支付比重为69.61%。
我县基本理顺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形成了政府采购领导机构、监管机构、执行机构三个层次管理体制,建立监管职能和执行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的职责更加明确,操作更加规范。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我县制定出台了有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操作程序、评审专家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等方面的各项措施和制度,为正常有序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依据。
为更好地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政府采购办建立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商品价格信息库”、“供应商信息库”,实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相分离的制度,达到了三库中评委和供应的随机抽取要求,增加评委与供应商抽取的透明度;商品价格信息库则以时效性为基础,以供应商的即时报价为依据,掌握市场发展趋势与行情。根据我县政府采购专家管理体制建设总体思路即以信息化管理系统为依托,制度建设为保障,专家队伍为核心的政府采购专家管理体系,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人数和专业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和政府采购业务的需要,在使用中不断充实完善。
半年来,政府采购工作由起步阶段的在发展中规范,逐步转变为现在的在规范中发展。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通过不断总结和摸索,在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确定上,遵循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制定了一套较为行之有效的采购程序,并通过挂牌办公向各当事人说明政府采购业务流程,通过规范的采购程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克服了人手少、工作量大、统计手段相对落后、基础管理薄弱等不利因素,确保信息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报表质量和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20xx年,为及时反映全县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准确掌握采购任务完成进度,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年报、季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政府采购统计月报制度,并以简报的形式报送有关部门和领导参阅。
一是从采购项目申请到采购资金的结算支付,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监督手段;二是针对不同对象分别制定了不同监督管理办法;三是政府采购重大问题提交县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审批;四是建立了财政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配合的有效监督机制,主要政府采购活动均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五是开展了政府采购服务反馈制度。通过反馈调查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以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服务质量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一是我县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有了新的突破。20xx年签订了本县定点车辆保险协议,实施了公务车辆保险暂行办法,建立了一车一档,为20xx年滑县全面推开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奠定了基矗服务类政府采购制度的实行,对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堵塞漏洞,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是对零星采购的办公用材料和空调实行协议供货制度。目前已和5家空调销售商签订了协议书,并试行运行。
三是提出了构建政府采购网络平台的基本思路,并设计出了相应的一系列软件和网络搜索系统。该平台以滑县政府采购“三库”的数据为基础资料,以网络为依托,与其他各县区实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政府采购区域市场,实现上下连动式采购、区域间横向联合采购。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篇七
制定了《关于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资金全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通知》和《*市政府采购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等文件,加强了对各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管理,推动了各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预算追加、项目执行和资金结算等方面的规范化进程,促进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发布了《*市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制定了《关于规范部门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关于市直单位20*年度计算机及办公机具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逐步完善了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政府采购行为,在源头上、制度上为政府采购规模的增长奠定了基础。
针对协议供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制订了《*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并不定期对协议供货单位、服务定点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联合市纪检会、市审计局分别对市本级和各县区45个重点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强了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通过专项检查和有效监督,我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服务定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制度健全、程序合法、监管到位、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管理局面正逐步形成。
按照上级精神,我市认真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先后印发了《*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联合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采购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不良行为,杜绝了违法现象的发生。
在通许县召开*市政府采购采购工作现场会,认真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同时,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先进经验,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水平。
利用报纸、电视、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府采购工作和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增强了全市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篇八
20xx年,政府采购办公室在船旗委、船旗国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按照自治区、市、旗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继续围绕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采购行为,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运作、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和“讲求服务、讲求效率、讲求规范”的工作理念,按照“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效率、维护国家利益、推进廉政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规范运作、礼貌服务、公平交易”的工作理念,不断拓宽采购渠道,规范采购行为,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各项采购任务。采购办公室20xx年的运营场景总结如下:
采购办紧紧围绕全旗经济建设大局,全面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诚信意识,全力为旗镇行政事业单位提供采购服务,积极认真地完成各项采购任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信誉。
20xx年完成的任务如下:全旗实际采购规模64739.18万元,节约资金20xx.54万元,资金节约率3.27%。其中,商品采购金额2132.62万元,节约资金256.99万元,资金节约率6.99%,工程采购金额61997.56万元,节约资金1735.85万元,节约资金2.86%,服务采购金额609万元,节约资金25.7万元,资金节约率4.06%。公开招标采购金额623075600元,询价谈判采购金额365.55万元,竞争性谈判采购金额1629.18万元,邀请招标采购金额436.89万元。切实减少财政支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公开,公正,,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
首先,在采购前做好详细准备。严格控制采购单位提交的采购申请,及时审核登记,提出采购方式,按批准的采购方式下发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采购。
二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和披露工作。遵守《达拉特旗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中国采购招标网、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和采购信息;dalatwindow”,dalat报纸和其他媒体,并确保投标和采购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是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在采购过程中,继续邀请审计局、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和采购单位代表参与全过程监督,采购过程公平透明。
20xx年,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招标文件、评标资料、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需要长期保存的文件,今年采用“专人保管登记”的方式对现有政府采购数据进行管理。重新组织和绑定以前的文档,以有效防止数据丢失。
原有评估专家数量少、技术力量薄弱、专业单一,无法适应政府采购工作规模不断扩大、操作逐步规范化。因此,我们扩大了专家的数量。截至11月,该旗共有各类专家450人。对于一些专业和高科技设备采购,我们与自治区或市级专家数据库共享资源。如旗人民医院采购的医疗设备由市专家评审,规划局由自治区专家评审城市规划设计和城市总体规划。地方专家数据库扩容后,自治区、直辖市专家资源共享,基本满足旗级政府采购需求。
1.由于我国是一个贫困县,财政收入只能保证人员支出和机关正常运转,属于粮食财政。没有财力安排业务资金,各单位只能尽力自行筹集资金或赊购商品。影响集中采购规模,不能降低采购成本。
2.虽然专项资金已纳入政府采购,但由于专项资金从立项到审批需要多个环节,到位的资金与项目日期的开工时间不一致。因此,它无法按照正常的采购程序进行操作,存在采购程序的被动处理。
3.进一步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政府采购范围是采购规模的基础,采购范围是实现效益的有效途径。只有不断扩大范围,扩大规模,才能更好地节约财政资金,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采取"工程项目有突破,有步骤,服务项目有新进展,有进步"的办法,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项目政府采购的推进力度,探索建立公共工程实施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机制,对政府采购范围内的所有财政资金项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4.供应商缺位,竞争不足。由于我国采购规模较小。市级以上供应商受供应和服务成本的制约,参与我国采购市场竞争的意愿不强。因此,我国采购市场基本上是本地供应商,再加上一些特殊原因的影响,如采购者的消费习惯和心理影响,指定品牌采购现象严重。此外,由于我国县级政府日常采购项目普遍达不到公开招标的限度,采购规模小,竞争的充分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
5.要坚持不懈地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实践证明,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是预防和控制商业贿赂的有效途径。
政府集中采购不是各部门分散采购的简单集中,而是通过集中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商、评审专家和供应商在开放平台上共同运作,从而实现日与日的相互监督和平衡。这是集中在管理、实施和监督系统之下的。这是一种受“三公”机制约束的集中,也是一种尽量减少人为因素、避免黑箱操作的集中。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尽可能做到公开透明,形成一套程序严格,约束有效,,科学合理:作为有效防范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问题的运行机制。
6.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是政府采购的真实记录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篇九
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正逐渐走向正轨,从起初的监管难,到现在的有参与,有监督,有审核。高新区的政府采购已迈出坚实一步。我们仍将继续探索,开拓进取,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做出积极贡献。我区共实现政府采购交易额717.84万元,其中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进场交易四笔,共计550.36万元,节约资金20余万元。
1.领导高度重视。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我区一向奉行“过紧日子”的思想方针,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更是常抓不懈。这不仅有利于促进财政支出管理工作的开展,缓解收支矛盾,更强化了政府的调控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机构设置合理,严格操作程序。我们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工作小组,制定统一的审核工作流程,另外通过外出考察,向招投标代理机构取经学习,听取各方意见,制定了区内统一格式的标书及合同文本。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后在其指导下完善审批手续,简化操作步骤,实现了工作的简单高效。
3.严格资金申请及拨付程序。我们实行复审制度,对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由采购单位出具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后,交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采购办公室对所采购货物价格、资金到位情况及采购方式进行初步审核,加盖采购办公室印章后,交由局领导审批。
4.加强监督工作。我们对采购单位提供的计划申请等材料,形成书面意见,一式三份,分别交由纪委、审计及财政部门留档备案。
5.各部门相互配合。对于所采购货物,先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再到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二、工作中的问题。
虽然我们的工作确立了一定成绩,但相比较之下,我们才刚刚起步,要做的还有很多。
我们的人员编制偏少,工作开展尚不全面、不细致。有很多疏漏之处。
首先没有在年初预算中对政府采购资金予以体现,出现了采购计划的无序性。部分单位出现频繁、重复采购现象,采购规模小、次数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降低工作效率。
其次在实行统一进场交易后,部分割裂的当地财政部门与货物供应方的联系,削弱了两方的交流互动。
第三我们在工作上与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不足,对进场交易流程缺乏了解,没能很好的对各单位在统一进场交易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
三、今后的工作展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一如既往做好本职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探索适合我区工作的新方法。
加强宣传,使各单位对政府采购有一个新的了解和认识,从思想为源头,更有计划的开展管理工作,实现采购的集约化,规模化,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规范采购行为,出台采供工作办法,健全信息发布、供货商投诉机制。另外积极联系交易中心,形成交易中心、区财政部门、采购单位、供货商的良性互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相信我们的工作会更上一层楼。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篇十
20xx年,区政府采购中心以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战略部署为重点,结合福田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十八大精神,围绕建设法治化、智慧型、高品质的国际化先导城区的工作目标,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严格把好采购业务每一道程序关,以“公平、公正、公开、诚实、透明”为根本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交给的采购任务和各项工作。
20xx年,我区政府采购完成采购预算金额140702、3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42085、67万元,节约资金8616、70万元,资金节约率为6、12%,采购次数为614次,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一)保质保量按进度完成区重点项目采购工作
一是以民生为重点,将区重点项目工作纳入中心公共服务白皮书工作任务。我中心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各项采购工作,完成我区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垃圾减量示范分类和区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及运营主体采购、福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设备系列采购等区重点项目采购工作。二是以采购任务为中心,在采购工作中主动服务。积极配合各采购单位开展各项前期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在工作研讨会中充分提出意见,做好采购前期沟通服务工作,采购资源使用充分弹性化,积极完成各项采购工作。三是以创新采购方式为抓手,确保政府采购质量。针对采购项目特点和采购单位需求,首次以预选供应商的方式招标完成我区市政道路、绿地和城中村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工作,首次采用bot模式完成区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及运营主体采购工作等,以创新采购方式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效益。
(二)加强最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与落实。一是发送宣传短信息。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向采购单位及供应商发送新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宣传短信息,扩大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宣传的影响面。二是市、区联动学法。认真组织学习于6月1日发布实施的《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组织与参加市、区两级采购中心的学习、培训,与财政局联合开展专题研讨学习,逐条研究,分析落实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提出对策与具体措施,印制并发放宣传册。三是开展采购法规学习培训。联合财政局于7月初开展围绕《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的采购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对全区210多个采购单位的采购负责人和采购专员及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采购条例与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与操作规程示范。
(三)修订完善各类标书模板。根据《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修订各类采购项目的申报模板,固化《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和要求,同时也是条例与细则具体实现形式和途径。以工程、货物、服务三大类为基础,系统分类梳理标书模板,以《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为准绳,制定需求设置标准与框架,完善采购需求方案格式文件,引导用户单位正确编制采购需求方案。通过完善审核采购需求方案和资质要求的规则和制度,规范评标因素和分值设定的规则和标准,让每个评分项都公平合理。
(四)坚持绿色采购,践行智慧低碳发展
一是政府采购与低碳理念相结合,完成“环保入户行动”工作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环保入户”行动工作要求,任务分解到部门,按季度、月份及时反馈任务进度,通过向采购单位及供应商发送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及低碳知识宣传短信息,根据区统一部署总结提高协同网办公效率,完善电子评标系统及市区统一网上采购平台。二是推动绿色采购,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文件要求,将强制采购的9大类节能产品纳入招标文件;关于符合相关规定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再生利用产品,对符合节能环保产品要求的设计方案、工艺、材料和技术设备等,在评分标准的权重上和评分细则的分值上给予侧重,使政府采购项目尽可能地使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产品。
(五)大力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工作
20xx年,按照《福田区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分工明细表》的分工要求,设定中心责任分工项目共7项,对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落实措施、完成时间、责任部门等作出明确规定,细化到部门,量化到个人,严格要求各部门按时完成各项任务。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带头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自觉接受监督,把自己置身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意见,组织中心全体人员定期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对于中心各部门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三是结合政府采购工作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要求,围绕提高执行力这个目标,进一步建立“依法采购,高效服务”的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完善中心工作流程图、核心工作流程图,严格贯彻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重点工作项目专责制、重大项目与重要工作“限时办结制”和严格的责任倒逼机制等,根据《廉政准则》的要求修改完善政府采购业务的工作程序,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每一个项目的采购工作。
今年,我中心问责人数为0,被查处违纪人数为0,公开曝光突出问题或典型案件0宗。收到对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有效投诉为零,中心从领导到每位工作人员都没发生违纪违法、腐败不廉洁的行为和不正之风现象。
(一)需求个性化与采购标准化的矛盾。为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采购业务流程日趋注重标准化因素,各类采购项目模板力求通用一体化,同时,个别采购单位也存在个性化需求,不同项目类别的需求设置也有所不同,亟待解决个性需求与标准化之间的矛盾。
(二)对新《实施细则》须加强宣传与培训。新《实施细则》已于6月1日开始实施,对采购工作的要求更高,采购申报、工作流程、后续管理等方面规定更加具体,为规范采购单位的各项采购工作,需对《实施细则》进行更加深入的宣传、培训。
(三)采购合同备案管理仍待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不及时备案情况时有发生,个别采购单位采购工作人员意识淡薄,不按法定时间内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送至采购中心履行备案手续,有的甚至几年后才送交备案,合同备案工作亟待加强。
(一)探索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新模式
根据《采购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及主管部门授权委托,逐步探索开展合同管理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在深圳市、区统一网上采购平台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的手段,探索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新模式。
具体工作模式为:通过建设福田区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平台,面向福田区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对采购人及供应商从中标后签定合同、进度款支付、项目验收以及售后服务情况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以达到对每个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到及时的了解,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对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供应商按照一定规则进行考核监督,对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考核,从而达到降低政府采购风险,提高采购质量的目的。
(二)进一步强化采购活动内外部监督机制
(1)依法采购,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根据《采购条例》和《实施细则》,在2015年,我中心将进一步强化业务工作精细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以此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严谨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下一步采取的主要措施为:一是引进人才,加强队伍建设。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争取引入法律专业人才,并通过社会力量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在2015年新增3-4名法律专业人才,参与到采购工作环节中,进一步强化依法依规完成各项采购工作任务;二是完善采购文件模板,提高采购文件标准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进一步修订采购文件审核办法,对采购文件进行分类,实行ab角工作人员互审,多层级联审,重大项目特审,法律顾问加审等审核办法,以此提高采购文件审核质量,确保采购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并起到双岗监督制或多岗监督制的内部监督效果。
(2)引入外部监督新模式,进一步拓宽外部监督手段
为使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采购中心将探索拓宽外部监督新模式。一是引入廉政义工监督评标制度。与区监察局联合推进“廉政义工”监督评标过程的工作,邀请廉政义工到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的现场监督;二是引入人大政协巡查监督制度。邀请人大或政协代表对评标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探索人大或政协对评标专家的业务水平、评审质量、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进行综合评价制度,并提交对巡查项目评审结果的意见和对评标专家的综合评价报告。
(三)探索优化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处理流程规范化
对项目质疑处理方式方法在实践中进行新的尝试和探索,不断总结经验,规范质疑处理工作,优化流程,关口前移,建立公正、透明、高效的处理机制,强化法律专业服务,保护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降低引起投诉的风险和其他法律风险。2015年,我中心将开展对项目质疑处理创新方式进行调研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制定实施方案,总结出一套科学可行的方法,形成规范化制度,优化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处理流程。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篇十一
2010年,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厅领导提出的“更加注重服务地方经济,放大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化精细化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监管、规范操作,取得新成效。现将2010年工作总结如下:
规模不断扩大。全省政府采购预算1043.69亿元,实际采购金额902.26亿元,比2009年增长19.29%。政策功能不断拓展。完成全国政府首购第一大单—“龙芯”电脑4.1亿元合同签订,并帮助协调履约中的困难,推进后续发展;前三季度,采购中小企业产品536.55亿元,节能环保产品82.57亿元,完成中小企业信用融资1.41亿元,比2009年的融资额增加了8.72倍。制度不断完善。制定支持自主创新、新兴产业、中小企业融资及专家管理等5项制度;监管不断强化。对重点采购项目提前介入,关口前移;指导力度不断加大。根据省管县体制的要求,首次将24个县列入考核范围;gpa研究不断推进。第一阶段任务圆满完成,得到财政部肯定。
一、积极拓展政策功能,作用越来越大。
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支持新兴产业、自主创新、中小企业、节能环保、民生采购等,在应对危机,促进转型过程中发挥作用。
(一)积极支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
推动首购,完成全国政府首购第一大单。共采购“龙芯”多媒体互动教学系统4679套、计15万台,采购金额4.1亿元,分三年装备至全省5000多所小学。为更好扶持我省自主创新产品,在省政府和厅党组的高度重视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首购任务的圆满完成。积极与省教育厅、科技厅及厅科教文处联系沟通,提出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产品的意见,报省政府批准;研究制定政府采购程序,组织采购中心实施首购操作,与梦兰集团正式签署“龙芯”电脑政府首购合同;协调教育厅、厅支付局等落实资金,解决支付中的具体问题,确保首购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程序顺利实施。
及时跟踪,帮助企业协调履约中的困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先后三次赴企业调研,跟踪产品安装进度及质量,了解履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请省人大领导及有关代表去企业视察。如原合同约定分三年实施,每半年验收一次,合格付款。企业反映资金支付周期过长、资金压力较大(约需一个亿的周转资金)。在合法的前提下,在维护采购人利益的同时,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合同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合同验收、资金支付条款,缩短验收和付款周期(由半年改为两个月),帮助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
加强宣传,积极推进后续发展。根据企业提出进一步加强宣传,促进“龙芯”电脑在全国政府采购市场的推广,推进产品后续发展的要求,通过积极协调争取,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媒体《中国财经报》将“2010中国政府采购高峰论坛”放在常熟市举办。这是《中国财经报》首次将全国性的会议放到县级市召开。财政部国库司领导及国家有关部委、全国30多个省(市、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400多名代表到常熟,听取梦兰集团介绍,参观“龙芯”生产线及应用基地,对常熟及梦兰自主创新产品“龙芯”电脑留下了很深、很好的印象。
规范操作,建立自主创新产品首购和订购制度。“龙芯”电脑政府首购项目,开辟了我省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的新途径,但这只是一个特例,是报经省政府批准才得以成功实施的。政府首购、订购制度的缺失,直接影响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的力度,制约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充分发挥。在总结“龙芯”电脑首购经验的基础上,广泛调研,与省科技厅反复协调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历时7个多月,制定印发了《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首购和订购实施办法(试行)》,引起全国政府采购系统的高度关注。
(二)深化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融资平台建设。在去年成功实施“政府采购融易贷”的基础上,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力度,推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不断深化、制度化。省级及南京、苏州、徐州、常州4市均建立了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融资平台。苏州开发了“采购通”产品,4家中标企业与银行签订了3025万元贷款协议;常州出台了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实现贷款金额1980万元;徐州市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融资通”,会同市建设银行组织了宣传培训。
一是制定指导文件。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会同省政府金融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的通知》。
二是举办政策发布会。11月5日,与省政府金融办联合举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政策发布会,宋义武副厅长、省政府金融办聂振平副主任、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胡庆华行长、省信用再担保公司陆文毛副总裁出席。南京地区中小企业供应商、相关银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操作机构代表200多人参加,省、市主要新闻媒体都作了专题报道。
三是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各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金融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具体办法,不断推动我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建设。
四是组织调研。组织省级及部分地市赴重庆、湖南调研“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链式融资业务”,学习交流探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实施方案。
(三)继续实施民生采购项目。紧贴财政支出中民生项目的安排,不断拓展民生采购范围。如“江苏省学生人身伤害责任险”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近4000万元,全部由省财政统一买单投保,惠及全省大、中、小学及幼儿园近1300万在校学生。今年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176.74万名在校大学生和193.22万名在园幼儿,该项目实施时间紧,情况复杂,在全国教育、保险和政府采购领域都具有较大影响。为妥善解决中标结果的延续性,体现对我省企业紫金保险公司的支持,积极协调,会同集中采购机构、教育主管部门多次研究,确立了服务大局,依法采购,平稳过渡的工作原则,制定了详细实施方案,经公开招标和评标,在依法采购的前提下得到各方满意的结果。
(四)制定政府采购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意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决策,积极推进全省经济升级转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就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我省新兴产业发展提出了意见,并对全省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和各级采购人提出要求。
二、完善制度建设,内部管理更加规范。
认真落实厅《关于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和“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牢固确立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思想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力求更精细。针对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中存在的编制不全面、该编不编,年度执行过程中预算调整和追加功能缺失,采购预算相对于用款计划约束力不强,结余资金失去控制等问题,积极与厅国库处、支付局以及信息中心协商,并赴南京徐州座谈交流,提出修改建议,被国库处纳入《关于江苏省预算执行管理信息系统(v2.0)政府采购相关流程优化完善的业务需求(征求意见稿)》中,将于2011年实施。为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的约束力、执行力提供了制度支持。
(二)调整省级集中采购目录,力求更科学。从7月初开始,采取发放调研函、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现场办公等形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之上,经处集体研究讨论,制定了2011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按国家的政策要求,增加了信息安全产品类、其他服务类等项目;针对部分省级部门一些专业性、特殊性需求,对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作了一定调整。
(三)改革政府采购经费分配办法,力求更规范。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专项经费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省级政府采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提高了集中采购机构工作考核奖励经费的比重,鼓励集中机构规范操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对政府采购理论和业务知识的研究;提升了协议供货费用的比例,突出和适应协议供货在我省政府采购工作中处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测算方法从仅参考采购规模变更为同时参考采购规模和次数,避免个别政府采购项目金额特别巨大(如税控机特大项目规模达近20亿元)可能导致的分配不公。
(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力求更透明。认真梳理制定网上运行流程图,设定了投诉处理风险点和控制措施;及时录入相关数据信息,严格按时间节点,做好行政权力受理、审核、审批和批准等各环节事项;根据61号部长令,对行政处罚依据、裁量标准等进行修改。办理行政许可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59家,审核批复进口产品采购申请293件,审批公开招标以外方式106批次。
(五)制定《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力求更细化。结合江苏政府采购实际,对评审专家管理的一般原则、评审专家的具体条件、申报程序、日常管理等进行具体规范,特别是对评审专家的动态管理、评审情况反馈、库外专家的选取、专家使用单位的内部监督机制等做出细化规定,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管理。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专家抽取使用环节的管理,研究库外专家进行临场培训的措施办法,实现专家细化管理。
(六)组织政府采购协会调研及前期准备。组织专题调研,学习借鉴外省市协会章程制定、开展业务范围、内部机构设置、会员组成及会费收取办法等;召开座谈会,听取采购人、监管部门、集采机构、中介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意见建议;学习借鉴省工商、质监、体育等协会好的经验和做法;协助人教处开展可行性论证。
三、强化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大。
(一)组织对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政府采购处组织,省监察厅、审计厅及厅监察室、监督检查局等相关人员参加,对省政府采购中心和省级机关采购中心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执行法律法规及开展工作情况,重点是规范操作、基础工作、队伍建设及服务质量等方面六个方面27项内容。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按规定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二)到省级七个部门集中采购机构调研。9月上旬,先后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质监局、省体育局、省残联、省消防总队,了解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调研总结的基础上,积极向政府采购专业媒体推荐。《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政府采购信息报》等先后整版专题介绍了我省部门集中采购规范操作的情况,在全国产生了一定反响。
(三)加强系统监管工作指导。召开工作座谈会。先后两次召开省辖市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分别就推进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和推动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融资平台建设进行动员部署。加强对市县的指导。进一步创新考核形式,充实考核内容。扩大考核范围。对全省的考核向县(市)延伸。考核工作实现“两个首次”。一是首次对市(县)进行考核,适应省管县财政体制的要求,将24个县(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列入考核范围,加强对县(市)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首次进行专项考核,对省辖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进行专项考核,发挥规范和导向作用,有效促进管理。将财政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要求落到实处。建立季报制度。从2010年第二季度起执行。及时了解掌握各地政府采购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拓展政策功能支持经济发展取得的成效。
(四)加强对重大采购活动的监管。加强现场监督。今年共参加现场监督30次,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确保采购环节规范,采购操作严密。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对一些重大项目招标活动,如省农林厅疫苗项目(金额4.8亿元)、教育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1.07亿元)、学生语音磁带(0.8亿元)、责任保险(1.07亿元)等提前介入,通过协调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共同研究讨论招标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预案。
(五)依法处理投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处理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清楚、法律运用准确,有效地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2010年共收到供应商投诉4起,其中受理3起,不予受理1起;人民来信12封,其中:本级6封,市级6封,均按规定转、办。发生的1起行政诉讼、4起行政复议,除1起供应商撤诉外,无一被驳回。
(六)组织重点案例分析会。对一些有影响的重大采购项目,如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项目、省税控收款机选型招标项目等,召开案例分析会,组织省、市集中采购机构及相关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代表共同研究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促进政府采购各当事人不断提高依法采购、规范操作水平。
四、加强信息宣传,更加规范透明。
(一)完成网站改版,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完成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改版工作。不断扩容,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采购政策、制度、规定和各类信息。
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代理机构认定、投诉受理、进口产品采购审核等工作已实现在线填报和办理。
加强信息统计报表系统培训工作。为适应财政部新报表系统,分别举办全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系统培训班、部分市信息统计系统使用情况座谈会,为全省尽快适应新的信息统计系统创造条件。
(二)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沟通。加强正面宣传。及时撰写新闻稿件,重要活动邀请媒体采访报道。2010年,政府采购专业媒体《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政府采购信息报》等发表报道江苏的各类文章368篇。发挥专业媒体的优势和作用。针对社会关注的政府采购热点问题,通过正面、写实报道,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取得较好效果。如“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暸望东方周刊记者作了不实的负面报道,被《报刊文摘》及相关网站转载,引起各方关注。我们主动向省监察厅汇报;及时召开案例分析会,请供应商、周刊记者及相关当事人参加,还原事实真相,让社会各方了解项目规范操作的情况;同时,邀请《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进行全面、客观、深入的报道,及时消除了不良影响,维护了江苏政府采购的良好形象。
(三)在办理人大政协提案中加强宣传。将提案办理过程作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宣传政府采购政策、介绍政府采购工作、争取理解支持的过程。2010年,我处共有三项主办提案,其中,关于优先采购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的建议,被省人大列为10件重点督办建议之一。按照潘厅长批示要求,我们认真准备、积极协调,全程保障。督办活动结束后,又先后召开协调会和落实推进会,跟踪落实情况,听取企业的意见。人大、政协代表不仅对提案办理情况比较满意,也对政府采购工作有了更多了解。
五、gpa研究不断推进,圆满完成第一阶段研究任务。
(略)。
六、加强学习培训,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三走进三服务”活动。根据厅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如组织全处同志到安徽小岗村学习沈浩同志先进事迹,走进企业-到龙梦集团,在合法的前提下,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政府首购中遇到的困难;走进部门-到省级7个部门集中采购机构上门服务;走进代理机构-到甲级代理机构常州市招标中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政府采购业务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结合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通过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党支部会、处务会等多种形式提出要求,廉洁自律。
启动系统轮训制度。举办第一期培训班,省市县140多人参加。邀请财政部领导讲解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起草过程和主要精神,邀请全国知名政府采购专家、学者授课辅导,用江苏政府采购发生的20多个典型案例进行案例教学以案说法,组织学员互动交流。
组织代理机构培训。根据财政部61号部长令要求,加强代理机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2010年5月、10月组织2期代理机构培训班,全省400多名从业人员参加,经严格考试后颁发培训证书。
组织学习调研。组织部分人员赴湖南、湖北、重庆、广东等地进行学习调研,进一步拓宽视野,借鉴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许多不足。如在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方面,发展还不平衡,有些地方思想不够重视,认识还不到位,工作不够得力,效果不太明显;在监管方面,还有缺位现象,制度不够完善,对违规查处不够有力;在规范操作方面,还存在着随意变通的情况,包括操作机构、评审专家,从而引发不必要的质疑和投诉;在队伍建设方面,从业人员素质还参差不齐,学习培训工作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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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工作总结篇十二
高新区政府采购工作在市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正逐渐走向正轨,从起初的监管难,到现在的有参与,有监督,有审核。高新区的政府采购已迈出坚实一步。我们仍将继续探索,开拓进取,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做出积极贡献。我区共实现政府采购交易额717.84万元,其中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进场交易四笔,共计550.36万元,节约资金20余万元。
一、工作经验总结1.领导高度重视。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我区一向奉行“过紧日子”的思想方针,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更是常抓不懈。这不仅有利于促进财政支出管理工作的开展,缓解收支矛盾,更强化了政府的调控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2.机构设置合理,严格操作程序。我们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工作小组,制定统一的审核工作流程,另外通过外出考察,向招投标代理机构取经学习,听取各方意见,制定了区内统一格式的标书及合同文本。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后在其指导下完善审批手续,简化操作步骤,实现了工作的简单高效。3.严格资金申请及拨付程序。我们实行复审制度,对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由采购单位出具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后,交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采购办公室对所采购货物价格、资金到位情况及采购方式进行初步审核,加盖采购办公室印章后,交由局领导审批。4.加强监督工作。我们对采购单位提供的计划申请等材料,形成书面意见,一式三份,分别交由纪委、审计及财政部门留档备案。5.各部门相互配合。对于所采购货物,先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再到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二、工作中的问题虽然我们的工作确立了一定成绩,但相比较之下,我们才刚刚起步,要做的还有很多。我们的人员编制偏少,工作开展尚不全面、不细致。有很多疏漏之处。首先没有在年初预算中对政府采购资金予以体现,出现了采购计划的无序性。部分单位出现频繁、重复采购现象,采购规模小、次数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降低工作效率。其次在实行统一进场交易后,部分割裂的当地财政部门与货物供应方的联系,削弱了两方的交流互动。第三我们在工作上与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不足,对进场交易流程缺乏了解,没能很好的对各单位在统一进场交易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
三、今后的工作展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一如既往做好本职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探索适合我区工作的新方法。加强宣传,使各单位对政府采购有一个新的了解和认识,从思想为源头,更有计划的开展管理工作,实现采购的集约化,规模化,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规范采购行为,出台采供工作办法,健全信息发布、供货商投诉机制。另外积极联系交易中心,形成交易中心、区财政部门、采购单位、供货商的良性互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相信我们的工作会更上一层楼。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篇十三
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采购范围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节约了大量财政性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从源头上堵住了腐败的漏洞,树立了良好的政府采购形象。实际完成采购支出总额为15000万元,节支率为12%。主要做法是:
二、对政府采购实行预算和计划管理。结合部门预算的编制,专门下发了要求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文件,要求预算单位认真编制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并对各单位提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进行审查批复。待计划批复后,严格按照批复的采购计划,办理采购事项。
三、推行政府采购网络化管理。按照政府采购规范化运作要求,安装并试运行了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的实施,提高的预算单位采购业务办理的工作效率,提高了政府采购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四、加强对政府采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审核单位月度采购执行计划,认真审核并合理确定政府采购方式,对确需变更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有关变更程序报批。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定期考核采购业务办理情况,发现违规行为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要求退出我县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加大对参与招标供应商的监管力度,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法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禁止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下一步工作打算: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1)认真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严格采购计划执行管理,合理确定采购方式。(2)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凡条件允许的采购项目都纳入到政府采购中来;积极推广规模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最大限度节减财政开支。(3)加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参与采购供应商的监管,防止采购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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