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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高中(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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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高中(通用8篇)
2023-11-20 13:08:37    小编:李耀Y

方案的实施需要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步骤。一个完美的方案应该具备创新性和前瞻性。下面是一些精选的方案范文,希望对你的方案制定有所帮助。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高中篇一

为确保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兰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有利于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要有利于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要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从而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确定学校的评价方案,制定学校的评价程序;指导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学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纠纷,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组织教师对全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对全校教师和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接受学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

3、班级评价小组:各班级要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评价小组,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课任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小组成员5—7人。小组中的学生成员不参与教师评分,但应参加实证材料审核,评价细则讨论等决策过程。

评价工作原则:一是“三公”原则。坚持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保障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二是“三化”原则。评价主体多元化,学生、教师均参与评价工作;评价形式多样化,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评价操作信息化。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及时把相关评价信息电子化,在评价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与客观性。三是“三结合”原则。坚持形式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充分体现学生间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合作、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评价内容:

从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维度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贯穿整个初中阶段。每学年组织一次,第一、二学年在学期末进行,第三学年在5月底前结束,第三学年在评价时,既要参考第一、二学年的评价结果,更要重视学生在第三学年的发展情况。

资料建设。初中各班级要全面建设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袋及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

成长记录档案袋主要记录和收集学生日常主要行为表现材料,为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实证材料。实证材料必须是原始、真实、完整、全面的。

学校建议主要收集以下八类实证材料:

1)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

2)考勤及日常突出表现的统计材料;

3)关键性作品、作业;

4)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

5)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奖励证明、证件;

6)关键性评语;

7)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鉴定;

8)自我描述。

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业成绩记录、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情况描述、学生特长发展的有关信息以及学生自评、互评、教师和家长评价等评定等级和阶段性、总结性评语。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高中篇二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15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xx]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xx]6号)的要求,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从20xx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始实施。

(一)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描述学生高中期间学习情况、社会公益活动和日常表现等真实、典型的内容,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评价结果为学生发展提供信息,为学生毕业提供依据,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条件。通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引导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二)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反映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素质教育要求进行全面发展评价,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特长的发展。通过评价主体的互动、评价内容的多元和动态的评价过程,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学评价体系。

(三)探索科学可行的教学评价方式,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制度。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价方式,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教学评价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教育教学评价制度,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一)导向性原则。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高中教育正确的导向。

(二)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为普通高中、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所理解与接受,操作简便、直观。方案的指标体系合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评价主体多元,评价操作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对学生的评价全面、客观、科学。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

(二)各市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学校评价工作的监督指导,咨询、投诉和复议等事宜的处理。各市的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实施,校长是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模块修习记录、基本素质评价、实验操作考查和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等四个方面。模块修习记录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分获得情况和各科目模块修习情况。基本素质评价反映学生的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各方面情况。实验操作考查反映学生在科学领域的实际操作能力。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反映学生的信息技术能力和素养。

(一)模块修习记录。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根据学分管理的要求,学生修习课程的情况通过高中三年学分进行管理。学校通过学分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业成绩。学生学业状况通过学分记录予以量化反映,通过适当的文字描述反映学生学习状况和成长过程。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粤教基[20xx]47号)的要求,学生毕业的必修学分为:每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内必须获得必修学分1xx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学生毕业的选修学分要求:选修学分在28分以上,其中选修二至少获得6学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中要将必修学分、选修学分和各学分对应修习的模块名称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二)基本素质评价。

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基本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五个方面,结合粤教基[20xx]115号文要求建立的《普通高中学生档案》进行。

1.评价内容。

2.评价方法。

采用学生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方式,以写实性文字描述为主,提供实证材料等对学生的基本素质进行评价。在评价中要根据基本素质的不同内容,采取适当的方法。

(1)道德素养。

学生道德素养的评价,主要包括爱国情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法制观念、团队精神等方面,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教师和同学的评价、成长记录袋等有关材料进行评价。

(2)文化素养。

学生文化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学分管理档案,对学生所得学分的总量、学分的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真实反映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学习兴趣。通过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成绩等方面的评价,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

(3)综合实践。

学生综合实践的评价,根据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及完成情况,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实证材料等,客观反映学生在综合实践方面的表现。

(4)身心健康。

学生身心健康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中的表现、体能素质、体质健康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表现,客观反映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5)艺术素养。

学生艺术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艺术课程和参加学校艺术活动的表现及作品,客观反映学生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表现能力。

3.评价结果呈现。

基本素质评价由学生本人描述性记录和具体作品名称等呈现,学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描述或记录予以确认或补充,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同时提供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典型材料。

(三)实验操作考查。

1.考查内容。

实验操作考查内容涉及科学领域以及技术领域中通用技术科目必修学分对应的模块内容。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按《普通高中实验操作考查要求》(见附件4),着重考查学生在实验范围内的观察能力、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

2.考查方法。

各地级以上市统一命题,由各学校设立实验考查考场,负责实施考查。条件不具备的学校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指定代理考查学校。

3.考查结果呈现。

实验操作考查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查结果的等级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四)信息技术等级考试。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按《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方案》(粤教研[20xx]7号)实施。

1.考试内容。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内容涉及信息技术科目的必修和选修内容。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按照《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大纲及说明》,规定各个等级考试的内容,公布考试要求、试卷结构和题库。

2.考试组织。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负责将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3.考试成绩呈现。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考试的等级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评价结果是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反映,学校要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及家长;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评价结果也是高等学校录取或退档的依据之一。

为确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发挥评价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评价工作的公示、诚信、监督、申诉等制度。

(一)各市在评价工作开展前,要将评价的内容、方法、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向学校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并对学校进行评价工作的培训,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受理社会及学生家长对学校评价工作的投诉。

(二)学校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必须公示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具体程序、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指导监督以班级为单位的评价小组工作,审定、公示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复议申请,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要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的评价小组,由在本班授课不少于一年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要充分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处理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建立综合评价诚信等级制度,省教育厅将在实验的基础上建立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认定制度,通过教育督导评估对各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度进行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高中篇三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够正确进行,通常有必要提前制定计划。策划的内容和形式应围绕主题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和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和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1.方向性。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增强国家和民族认同感;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客观性。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导入客观数据,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进行评价。

3.公正性。明确写实记录的内容和要求,严格规范评价方法程序、结果应用和组织管理,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公正有效。

4.指导性。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引导教师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学生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5.普适性。将评价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全过程,在确定评价内容、设计方法程序时,充分考虑我省城乡学校实际差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使每一个学生都能记录自己突出的表现,得到恰当评价。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守纪、孝敬、感恩、合作、诚信做人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个人受到的奖惩情况。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学习过程中的突出表现。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主要结果,日常锻炼、体育比赛、运动特长、卫生习惯方面的突出表现,应对困难和挫折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记录在音乐、美术、舞蹈、文学、戏剧、戏曲、影视、书法、摄影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突出表现。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如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普通高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1.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自我写实记录为主要方式。写实记录的重要载体是《学生综合素质写实记录单》(以下简称《写实记录单》)、《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以下简称《综合素质档案》,详见附件1)。

《写实记录单》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定,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呈现,供学生及时记录本人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时使用。《综合素质档案》由省教育厅制定,每学期期末和高三毕业时,学生整理、遴选写实记录素材后填写。

2.日常记录。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在《写实记录单》上自主记录能反映自己综合素质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注明重要活动的名称、地点、内容、持续时间和效果等。及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包括活动报告、图片、音像资料、证明、证书、实物等,至少每个月要有一次记录安排,活动记录和材料要客观真实、有据可查、突出重点。一般性的活动可不记录。

3.整理遴选。每学期末,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依据本学期的《写实记录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突出表现事实材料,在电子管理平台上填写《综合素质档案》。高三毕业时,学生对本人六个学期评价表中写实记录内容进行再次整理、遴选,但不得增补或修改,生成毕业时供高校招生参考使用的《综合素质档案》。学校利用电子管理平台导入学生基本信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模块成绩与学分等客观数据。

4.公示审核。学生每学期期末自主录入到《综合素质档案》中的材料和信息,以及毕业时的学生自我陈述报告、学生对本人6个学期档案中写实记录内容进行再次整理、遴选后的内容和教师评语表、在电子管理平台上生成的《综合素质档案》必须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家长、班主任、学校按要求在档案中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后的材料不得再更改。学校应设立举报信箱和电话,对公示内容提出质疑和询问的,应及时予以核实、回复。

5.形成档案。综合素质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学校根据全省统一要求,从高中一年一期开始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综合素质档案主要内容如下:

(1)主要的成长记录。包括每个学期和毕业时的《综合素质档案》所记录的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

(2)《学生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评语表》(详见附件2)。毕业时学生以典型事例为依据,陈述自己在社会责任感、专业志向与才能、个性特点与爱好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形成自我陈述报告,原则上不超过800字。教师评语主要基于学生的写实记录和任课教师的意见,对学生高中三年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素质、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表现作出简要的总体评价。教师评语要公正、客观,体现正确的价值导向,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3)典型事实材料。档案中所记录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的事实材料应以原始素材分门别类呈现,有关证明要有相关部门或单位的签字、盖章。

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便于检索、查找。

形成的电子档案,学生、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可以根据权限查看相关内容。

6.材料使用。

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帮助学生分析其发展优势与潜能,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学校要根据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分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继承和发扬成功的经验,改进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教育教学工作;各级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部门,要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督促和指导学校提高育人水平。

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学生的自我陈述报告、教师评语和学生毕业时的《综合素质档案》及相关事实材料等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并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1.加强组织领导。综合素质评价实行全省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各市州、县市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精心组织实施。

省教育厅成立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统筹、规划和协调全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市州、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工作要求;组织设计和开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督导评估,作为评估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制定监督制度,组织开展培训、检查、指导,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分别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实施办法》,明确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学校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切实抓好综合素质评价培训工作,提高校长和教师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能力;做好区域内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检查和指导;加强宣传,协调各方力量,为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支持。

2.坚持常态化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各部门、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工作职责;要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学生、家长正确认识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意义;针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组织教师、学生开展校本研究和校本培训,对学生进行培训时,要重点学习本《实施办法》,让学生了解、熟悉评价内容,指导学生填写《写实记录单》和《综合素质档案》;要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党团、学生组织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引导、组织学生开展有意义的活动;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和记录有关事实材料,避免集中突击。

3.实行电子化管理。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开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利用电子管理平台,录入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等信息,导入客观数据。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在此基础上开发与省平台对接的电子管理平台作为补充,保存学生日常记录,使综合素质评价有据可查。

4.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督促市州、县市区和学校全面落实《实施办法》,引导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进行;畅通举报渠道,确保学生档案材料客观真实;对有争议的结果要重新进行审核确认,确保结果公正;对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者实行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各市州制定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于2016年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于2017年5月底前报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本办法于2017年在部分地方试点,2018年秋季在全省高中一年级开始全面实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

职责:负责领导和管理我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制订《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负责实施《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的采集输入输出工作,初步审订评价结果协调评价过程的相关工作。

(三)、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每班各5名,名单略去):

说明:

1、组长为各班班主任;组员为在本班任课达一年以上的教师2名,学生干部2名。职责——负责对班级中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实施本班学生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与综合评定等工作。

2、班级评价小组在评价程序中,按“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的顺序进行,“同伴互评”过程中按班级进行。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分解成若干项“关键指标”,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详见附表)。

学生展示的实证材料、平时表现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尽可能使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班主任应根据学生平时表现等情况,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完成评价小组评语。

各项指标按三级评分。凡比较符合标准者可得3分,基本符合标准者可得2分,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则得1分。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合格和不合格。

指标均分达2分者,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指标均分不达2分者,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如实记载突出问题。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要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指标均分超过2分评定为b,2分评定为c,不达2分则评为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能提供明确证明材料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15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的要求,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从2007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始实施。

(一)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描述学生高中期间学习情况、社会公益活动和日常表现等真实、典型的内容,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评价结果为学生发展提供信息,为学生毕业提供依据,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条件。通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引导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二)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反映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素质教育要求进行全面发展评价,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特长的发展。通过评价主体的互动、评价内容的多元和动态的评价过程,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学评价体系。

(三)探索科学可行的教学评价方式,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制度。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价方式,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教学评价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教育教学评价制度,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一)导向性原则。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高中教育正确的导向。

(二)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为普通高中、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所理解与接受,操作简便、直观。方案的指标体系合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评价主体多元,评价操作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对学生的评价全面、客观、科学。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

(一)成立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实施工作进行全面指导。

(二)各市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学校评价工作的监督指导,咨询、投诉和复议等事宜的处理。各市的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实施,校长是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模块修习记录、基本素质评价、实验操作考查和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等四个方面。模块修习记录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分获得情况和各科目模块修习情况。基本素质评价反映学生的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各方面情况。实验操作考查反映学生在科学领域的实际操作能力。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反映学生的信息技术能力和素养。

(一)模块修习记录。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根据学分管理的要求,学生修习课程的情况通过高中三年学分进行管理。学校通过学分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业成绩。学生学业状况通过学分记录予以量化反映,通过适当的文字描述反映学生学习状况和成长过程。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粤教基[2004]47号)的要求,学生毕业的必修学分为:每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内必须获得必修学分116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学生毕业的选修学分要求:选修学分在28分以上,其中选修二至少获得6学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中要将必修学分、选修学分和各学分对应修习的模块名称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二)基本素质评价。

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基本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五个方面,结合粤教基[2004]115号文要求建立的《普通高中学生档案》进行。

1.评价内容。

2.评价方法。

采用学生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方式,以写实性文字描述为主,提供实证材料等对学生的基本素质进行评价。在评价中要根据基本素质的不同内容,采取适当的方法。

(1)道德素养。

学生道德素养的评价,主要包括爱国情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法制观念、团队精神等方面,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教师和同学的评价、成长记录袋等有关材料进行评价。

(2)文化素养。

学生文化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学分管理档案,对学生所得学分的总量、学分的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真实反映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学习兴趣。通过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成绩等方面的评价,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

(3)综合实践。

学生综合实践的评价,根据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及完成情况,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实证材料等,客观反映学生在综合实践方面的表现。

(4)身心健康。

学生身心健康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中的表现、体能素质、体质健康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表现,客观反映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5)艺术素养。

学生艺术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艺术课程和参加学校艺术活动的表现及作品,客观反映学生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表现能力。

3.评价结果呈现。

基本素质评价由学生本人描述性记录和具体作品名称等呈现,学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描述或记录予以确认或补充,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同时提供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典型材料。

(三)实验操作考查。

1.考查内容。

实验操作考查内容涉及科学领域以及技术领域中通用技术科目必修学分对应的模块内容。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按《普通高中实验操作考查要求》(见附件4),着重考查学生在实验范围内的观察能力、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

2.考查方法。

各地级以上市统一命题,由各学校设立实验考查考场,负责实施考查。条件不具备的学校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指定代理考查学校。

3.考查结果呈现。

实验操作考查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查结果的等级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四)信息技术等级考试。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按《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方案》(粤教研[2006]7号)实施。

1.考试内容。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内容涉及信息技术科目的必修和选修内容。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按照《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大纲及说明》,规定各个等级考试的内容,公布考试要求、试卷结构和题库。

2.考试组织。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负责将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3.考试成绩呈现。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考试的等级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评价结果是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反映,学校要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及家长;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评价结果也是高等学校录取或退档的依据之一。

为确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发挥评价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评价工作的公示、诚信、监督、申诉等制度。

(一)各市在评价工作开展前,要将评价的内容、方法、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向学校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并对学校进行评价工作的培训,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受理社会及学生家长对学校评价工作的投诉。

(二)学校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必须公示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具体程序、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指导监督以班级为单位的评价小组工作,审定、公示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复议申请,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要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的评价小组,由在本班授课不少于一年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要充分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处理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建立综合评价诚信等级制度,省教育厅将在实验的基础上建立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认定制度,通过教育督导评估对各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度进行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高中篇四

我是一名中学生,平时的一言一行我都能按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去做,对学校的规章制度能够严格遵守,课余时间外出,能够遵守公共秩序及交通法规,对公共设施能够爱护,外出坐车我会主动给有需要的人让座或帮忙他们。在劳动课上也从不偷懒。

在家里,经常帮忙家长做家务,比如洗碗筷,擦地,修理一些简单毛病的电器,家里的电脑中病毒后从作系统等,父母工作忙,不在家时,能够做一些简单的饭菜,帮忙表弟表妹学习,爸爸工作忙,家里的力气活,都是我帮妈妈干。

在学校和同学相处能够以诚相待,信守承诺,平时不管学习多忙,只要同学求我帮忙的事,我都会答应他们。比如他们组织的特色班会,需要我客串的,或需要我帮忙找的材料,我都会认真准备。

能够主动帮忙教师组织各种活动,有必须的组织本事,各科教师都把我当成是他们的好帮手。

能够进取参加各项活动,参与并组织班级和学校的各种课内外活动,活动中与同学能够和睦相处,关心团体,有很强的团体荣誉感。乐于帮忙别人,在各种劳动中进取肯干,不怕脏,不怕累。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高中篇五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建设一支具有政治良好、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计。”新课改能否走出应试教育,能否打破墨守成规筐架而推陈出新,关键系于教师。教师是学校群体中最为活跃的因素之一,是实施新课程的组织者、研究者和开发者。对教师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是建设一支业务精良,品德过硬的教师队伍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新一轮课程改革的要求之一。

教师评价,在我市还比较薄弱,或者说尚未建立独立的评价体系,它往往以受教育者在应试过程中的表现,来衡量教师教育成果的好坏。一个时期以来,对教师应具备什么样的素质结构,也曾进行过一番轰轰烈烈的讨论,常用“重结果、轻过程”、“重表象、轻合作”的评价往往导致教师评价误区。

因此,在评价教师时要尊重个体差异,少横向比较,多纵向发展性的综合评价。评价者不能完全用同一标准去定论,应用多把尺子度量,就应以多元化的角度评价教师,以评价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

1、教师评价要评出水平,就是评价教师时要实事求是,力求客观公正。由于评价是一种主体性认识活动,受评价主体的价值观、认知角度及情感影响,难免带有主观性的成份。科学的教师评价力求主体性和客观性的统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方案规定的价值准则为参照,尽量排除或缩小因个体认知偏差、价值观不同或感情因素造成的判断误差,力求客观公正。

2、教师评价要评出干劲,就是在评价教师时要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突出激励功能是现代人员评价的和个突出特点,它要求我们不要把教师评价仅仅看作是对教师工作优劣作出判断的过程,而是将其视为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不断地自我完善、自我超越的过程。这就要求在教师评价中充分肯定成绩和进步,激发成就动机。同时也不回避教师存在的不足,但在表现为合理运用评价机制,鼓励教师之间公平竞争,促成教师之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3、教师评价要评出方向,就是评价教师时要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引导教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1、全面性原则。一是面向全体教师。二是面向个体全面发展,要求教师不仅职业道德、业务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方面全面发展,而且驽驭新教材的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也应得到协调发展。

2、差异性原则:发展性教师评价尊重个体差异和阶段差异。多从个体纵向发展评价,少从群体横向比较。注重发挥主体作用,有效地突出主体性,相信个体都有发展潜力的发展性,都有个性的差异性,都有创新的创造性。

3、系统性原则:评价的内容多元化,注重从整体角度协调各评价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评价的形式多样化,以促进评价内容、方式更完善、更系统。

4、开放性原则:在广泛征求评价对象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制度、评价方案等。评价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让评价者心悦诚服,知道自己阶段发展所取得的进步和存在的不足,为今后的发展树立自信心。

5、实践性原则:一是评价方案的制定来源于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充实。二是在实践中收集合理化建议,虚心接受评价对象的意见。坚持评价实事求是,实践的原则,杜绝暗箱操作,闭门造车,脱离实际的评价现象发生。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确定教师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依据:一是《教师法》第22条关于教师考核评定的规定:“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二是社会发展对教师所提出的要求;三是教师工作本身所固有的特点。因此,教师综合素质评价涉及的范围较广,内容也十分丰富,可以从多种视角加以审视。教师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基本上可划分为教师基本素质、教师履职行为和教师工作绩效三个要素群。

1、基本素质。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素质的好坏决定着教师工作成效的高低,影响着学生未来的发展。根据《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关于任职条件的规定和新时期对教师质量观的探讨,教师基本素质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和个性心理品质。

(1)思想道德素质。

首先,教师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教师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并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通过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把学生培养成为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栋梁之材。

其二,教师要具备有崇高的职业理想。职业理想是师德中的核心问题,是教师价值观最根本的表现。主要体现在教师对学生的教师爱和教育爱上。“经师易做,人师难当”,职业理想具体表现在事业心、责任感、积极性三个方面。

(2)业务素质。

教师的业务素质是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根据《教师法》第8条对教师义务的规定,教师的业务素质包括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

首先,教师要有扎实的业务知识。教师的业务知识是指教师所具备的科学文化知识及其掌握程度。教师的业务知识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条件。所谓“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源。”教师要交给学生一滴水,教师要有一桶水,在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的今天,教师还应该是一条潺潺流动的小溪。根据教师职业知识的功能分为三个方面的知识:一是教师的本体性知识,即教师所具有特定的学科知识。二是教师的条件性知识,即个体成为教师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三是教师的实践性知识,即教师在实施自己有目的的行为过程中所具有的课堂情境知识和解决难题的知识。包括教师个人实践性知识和课堂情境知识和解决难题的知识。总之,扎实的职业知识是良好教师的必备条件。

其二,教师要有精湛的专业技能。合理的能力结构是教师在工作中综合运用各类知识实施教育职能的保证。合理的能力结构指胜任现实工作及未来发展的各种能力,包含:一是理解他人和他人交往的能力。这是教师有效实现与学生的双向沟通所必须的,也是教师群体形成教育合力,教师与社会各界合作搞好学校教育以及积极投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所必须的。二是组织管理能力。教师的教育工作是在班组群体中开展的,如果没有组织管理能力,就不能使每一个学生在群体生活中施展才华,得到生动活泼地发展。三是教育研究能力。具有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是现代教师工作富有创造精神和活力的必然要求。四是教育机智。教育工作不是机械性地、按部就班地简单重复劳动,而是富有创造性的复杂劳动,这就要求教师具有教育机智。具体表现在进行教育教学的情境中,具有感受、判断处于生成和变动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的新状态、新问题的能力,准确把握教育时机和转化教育矛盾、冲突的机智;迅速作出教育决策、改变教育行为的魄力。五是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学能力(如组织教学、教学评价、教学实验以及信操作现代教学媒体和研制教具等各种具体能力)。六是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的指导能力,以及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自我修养与素质的信息摄取能力。

(3)个性心理品质。

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也是教师不可或缺的重要的素质。要培养出个性品质健全的学生,教师本人首先要有健全的人格。如果教师个性品质不健全,不但个人烦恼无穷,而且也会贻害学生。教师要做到个性心理品质健全,首先要拥有较大的心理容量。教师要克服心理偏见,能够容忍学生的无知,宽容学生的过错,容忍学生的“挑衅”。其次,教师要保持稳定的情绪。教师要经得起挫折磨难,决不允许将个人的不幸转嫁给学生,将自己的私怨发泄给学生,将莫名其妙的火气迁怒于学生。始终要将思考的欢乐和收获的喜悦送给学生。第三,永远保持乐观的心境。每天都高高兴兴地上班,高高兴兴地生活在少年儿童中间,不断追求事业上的成就,以“教不出超过自己的学生,不是好教师”自勉。

2、履职行为。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1)教师的专业行为。

教师的专业行为就是教书育人。“教书育人”又可分为“教书”和“育人”两部分。这是教师工作行为中既相互联系,又各有其内涵的不同侧面。“教书”是以知识授受为载体、以认识为主体的师生互动过程;而“育人”则指以学生人格塑造、品德培养为主要目标的教育行为。当然在很多情况下,这两种专业行为是相互依存的。我们的教育方针要求教师以育人为本,而教书则是育人的主要手段和重要内容。

“教书”行为主要体现在教学工作中。“育人”行为是教师职责根本所在,教师育人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的学生观。首先,教师在育人活动中是否突出了学生的主体性,能否唤起学生的主体意识的发展和学生的主动精神,重视开发学生的潜能,帮助学生创造自主谦爱和朝气蓬勃的人生;能否指导学生学会怎样做人,发展完整的人生,注重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现代意识和独立个性;能否承认学生个体发展水平的差异性,遵循教育有个性化原则,培养学生的特长、爱好;能否具有正确的民主意识和民主作风,平等地对待学生,理解学生的思想感情,进行因势得导、长善救失,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其次,教师是否坚持了育人活动的全体性。能否根据每一个学生的特点,为每一个学生的主动发展、施展才华创造时机和条件;能否以适时、适度、适当的教育方法,帮助学生走向进步和成熟。第三,教师是否注重育人活动的全面性。能否处理好发展学生的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关系;能否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发展能力的关系;能否为学生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打好坚实基础。

(2)教师完成育人的基本任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是自觉地把知识性与思想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在知识传授中通过正确性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方面的教育。如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公德教育、人道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以及共产主义公德教育、人道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对学生提高道德修养的自我教育能力。

(3)教师是否严于律已、为人师表,在日常交往中通过言行举止给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4)做好学生管理工作。能对学生进行全程管理、全面管理,发展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做好学生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常规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2)教师的组织行为。

组织行为就是在学校组织系统中的行为和表现。教师唯有将个体的育人行为纳入到集体的组织目标中,遵守组织行为规范,与上级、同事精诚合作,在此基础上的专业行为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评价教师的组织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教师应遵守教育行政机关和学校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主动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2)履行聘约,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师应当履行聘任合同中约定的教育教学职责,按质按量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工作中不得偷懒取巧,拈经怕重。(3)处理好与同事的关系,精诚合作、取长补短。

(4)协调好学校与家庭、社会的教育力量。指导家庭、社会对学生进行正确教育。

3、工作绩效。

教师的工作绩效是教师工作行为的结果,主要体现在工作对象学生的行为变化上。但是由于教师劳动具有特殊性,其劳动方式具有集体性与个体性相结合的特点,其劳动成果具有长期性与滞后性特点。更为复杂的是,学生的行为变化又是学校、家庭、社会综合影响的结果,因此,很难找到足以反映个体教师在学生变化中发生影响力的指标。但是教师工作评价对绩效又是十分注重的,面临这样的两难问题,目前各类评价方案较多地选择如下要素作为衡量教师工作绩效的主要内容。

(1)课堂教学即时效果。

通常一个课堂教学即时效果好的教师,其总体教学效果总是比较好的,或者至少说明该教师具有较大的工作潜能。当然,评价课堂教学效果决不能一锤定音,以一次听课的评价结论为准,而应在听了多种类型的课后得到的综合结论为准,这样的结论才有较高的信度。教师中长期教学效果,主要是从学生的学业成就角度来考查任课教师的工作绩效。时间跨度往往以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度为单位。常用的指标有:所任教班级学科考试的平均分、标准差、优秀率和进步率。平均分说明学生成绩的集中趋势,标准差反映成绩分布的离散程度,优秀率和及格率是以教学目标为参照的绝对比较特征值,进步率可以对群体作动态的纵向比较,这些指标分别从不同侧面反映教学的成效。

(2)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教师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这是能比较明确表现地教师个体工作绩效的一个侧面。它可以包含教师独立承担或参与的课堂教学研究,公开发表的有关教育、教学的论文、教材、著作,从目前实际角度考虑,还可包括教师撰写的业经公开交流的经验、报告以及教学研究课。

(3)学生的思想品德面貌与学风。

学生的思想品德面貌与学风,无论是对担任班主任的教师,还是任课教师都是说明其育人绩效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目前尚未找到足以反映这方面绩效的典型价值事实作为指标,只能结合工作过程作分析性描述。

教师综合素质的评价应突破以定性为主、固定单一的传统方式,根据评价对象的不同层次、评价内容的侧重,注重并提倡过程的、发展的、多角度和多视野的评价手段。主要可采取以下的几种方法。

1、自我评价。

多年来,教师素质的测评一般都是被测评者接受领导、专家、同行、学生等他人单方面的测评打分,教师总是处在被动的状态。目前国际教师教育的主流是“反思论”范式:主张教师的成长应该培植“反思”意识,要求教师不断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理念和行为,不断自我调整,自我建构,从而获得持续的素质提高和学术成就。教师素质的培养是学校和教师共同的任务,但首先取决于教师自身,因此教师素质的评价也应该是互动的过程。教师应该积极主动地、自觉地经常对自己的学术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反思,随时调整修正不足之处,并不断对自己的知识与经验进行重组,使自己始终处于良好向上的工作状态和心理状态中,不断取得优异的成绩。反之,如总是处在等待他人评价结果的滞后状态中,那么其素质的提高和个人成长也总是处在缓慢的、效率低下的被动状态。如前所述的“学科带头人素质”与“学术骨干素质”的自我评价参照标准,正是从考虑作为高校高层次的教师应该注重素质的自我评估、自我对照、自我反思和自我提高角度才设置的。教师素质自我评价的过程本身就是教师素质提高的过程,相信通过教师素质自我评估和其它评估方式的有效结合,会真正推动教师素质的提高。为此,我们可将《教师自评的项目和评价要点》表发放给教师,教师了解自评的具体内容和评价标准(或评价项目和评价要点),以便他能从多个角度审视自己的课堂教学。这些自评的内容和标准甚至可以按提纲式的、粗线条的形式(没有权重和分数),打印成文,上课前就提交给教师,以便被评教师做好素材和自评的准备。

2、同事评价。

这种方法在教师素质的绩效评价中用得较多,即在一定数量的相应或较高层次的同行范围内,教师本人就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所要求的内容一一述职,中间也可穿插同事的提问。这一过程可使同事们充分了解该教师在教学、科研、学生培养、学科建设、社会服务等诸方面的工作业绩,反映综合水平、教学潜力和创新能力。同事们根据述职教师的教学绩效,结合每项指标的队教师的教学工作题出意见。这种评价方式可行性的基础是教师本人对绩效的充分阐述,评价的公正性是同行评价而非外行评价,述职的公开性和提问的直接性显示出评价与被评价双方的坦诚与信任,因此这种群体性的、有组织的测评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3、专家评价。

专家评价一般多用于评价教师某一方面的能力素质。通过对某一课程的多次听课,对教师的教学技能、教学态度,对教材的理解、创新和改善等作出评价记录,并将学校对教师教学工作的新要求反馈给教师。特别是针对课程设置和教材改革后的教学工作向教师提出更高要求:如在教师角色转变上,要求由传授者转变为促进者,由管理者转变为引导者;在教学工作方式上,要求教师间更紧密合作,改善自身专业知识结构,学会开发利用课程资源;在教学技能上,具备课程开发能力,增强对课程的整合能力,提高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机结合的能力;在学习方式上,要求引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和探索性方向,创设丰富教学情境,引导学生将知识转化为能力;在教学策略上,由重知识传授向重学生发展转变,由重教师“教”向重学生“学”转变,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由统一规格教育向差异性教育转变。教学专家督导组根据教学改革创新的要求,还适时调整对教师教学能力的评价标准,通过教学评价,引导提高教师素质,保证教育质量与教学效果,并促进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能适应高校建设的要求。

4、学生和家长评价。

学生作为接受教育的主体,最有权利也最能客观地评价一位教师的教学(授课)质量。学校要将学生评价结果和教学督导组的评价结果结合起来作为评判教师教学质量和水平的依据。

家长通过学生的各方面变化以及与教师的沟通中教师反映出的综合素质,对教师进行评价,有利于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改进自己的教育教学方法。

5、学校评价。

学校根据教育目标和教师的任务,制定相应的指标和标准,运用科学的方法收集信息,对教师个体的工作量进行各方面评价,使教师不断改进工作,为学校提供更科学的管理手段。

1、学生教学效果满意度评价结果折合成十分制评分,按学期以课程(分不同专业及层次)为单位对任课教师教学总体效果满意度或满意评分进行汇总。

2、每学期评价工作结束后,由学校召开教学质量评价总结会议,并向有关教师通报评价结果、学生对教师授课的意见与建议和在本课程中的排序情况。

3、学校要组织专家对满意度评价不合格的教师进行诊断性听课,帮助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对具有创新性且富有特色的授课,将在全校范围内推广观摩。

1、教师综合素质评价与教师水平性评价或奖惩性评价相比,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对同一位教师的综合素质评价的次数不适宜搞得太多、太密。

2、任何一位教师的发展都需要经历一个或若干个周期的努力和奋斗才有可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因此,教师综合素质评价都必须首先给每个教师确定一个发展和评价的周期。这个周期可以是几个月、半年,甚至是一年或二年。周期的长短要根据学校的教师实际、教师的教学实际以及学校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需求而定。

3、教师综合素质评价是立足现在,兼顾过去,面向未来,其目的是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评价的关键在于对评价结论的认同程度,而不在于评价等级的高低。因为评价采用的是纵向比较而不是横向比较的方法,也不是采用统一的评价标准来进行评价,因此,对教师综合素质评价的结论采用量化评价或等级评价的方式都是没有多大实际意义的。

4、教师总额化素质评价的结论不能作教师水平性评价或奖惩性评价的依据,因为教师综合素质评价所依据的是教师的过程性、即时性的教学表现和教学结果,这些表现和结果未一定能代表教师的最高水平。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高中篇六

素质综合评价是高中生对自己全面的评价,有助于更好地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高中素质综合评价的范文,欢迎阅读!

一、转变思想。

自上学年潍坊广文中学学习期间,被广文中学先进的学生综合素质和优秀的学生素质以及“积极和谐”的课堂学习气氛深深打动。回来之后,结合本年级实际情况,下决心推进这一改革。

推动初期,面临“万事开头难、老师们太墨守成规,传统思想根深蒂固,懒得改变”等诸多困难,所以先从“转变教师思想”开始。反复地、不同层面、不同方面地向老师灌输实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必要性、迫切性以及落实该项工作可能给老师教学、管理上带来的推动和帮助。为此,专门召开了“综合素质评价(含课堂小组合作学习、学生常规,学习成绩)工作落实会、推动会”。老师们逐渐接受了这一项工作。

二、制定方案。

制订了本级部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含:指导思想、量化办法、小组合作学习、一日常规评价细则、考试成绩评价细则、评价结果的使用、量化表的设计、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三、明确执行主体。集思广益,不断完善。

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执行权、主动权、操作全放给各个班级。级部只掌握方案的指定、方向的指引、检查监督、汇总等。各班实际操作时,大同小异。发挥了班主任工作的能动性、创造性。在各班主任的集思广益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得到不断完善。

四、家长认可。

专门召开家长会,分三步走:第一、从思想上,让家长接受这个评价方案。第二、评价细则上,让家长认可这个评价方案。第三,阶段评价结果上,让家长接受这个结果。家长会上,向家长发放了“推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家长明白纸”,向家长介绍了这个评价方案的优越性,向家长解释了评价细则暨如何量化,让家长在明白纸上签字,让家长在每个阶段的评价结果上签字确认。

五、分阶段、全方位落实。

第一阶段:开学至家长会。评价结果,家长会现场签字确认。

第二阶段:家长会至期中考试。“红纸”评价等级家长。

通知书。

家长签字。

第三阶段:期中考试至本次月考。现处于总结计算中。通知单已准备好。

第四阶段:本次月考至期末。计划将体育成绩纳入综合素质评价。

六、平时的使用。

1、作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有力工具。

2、老师们反映:课堂秩序、学习积极性、问题学生等。

3、最美学生的评选。

4、重大危机现象一票否决,当月结果直接定位d级。

5、班级的阶段评价结果及时张贴在班级走廊的“班级名片”中。

6、贫困生补助。

7、学生多元评价,评价等级作为重要参考。

8、导师与家长进行沟通时,除了导师与家长自由交流外,级部将《综合。

素质评价》作为统一的交流内容。

9、每个班主任一个档案盒,及时总结,留档。

七、关于评价结果的使用。

1、期末:按方案,级部将根据“级部对各班的常规检查结果和班主任工作成绩”,按班级名次,分多少给班级限制奖额数量。打破原来各班平均发放奖项数额的模式。同时,各班在给学生发奖、评优时,打破“唯成绩论”,按综合素质评定得分发奖。

2、四个阶段的和就是上学期的总结果,再加上年后下学期的结果,就是学生在明年6月份的评定等级。到时候,每个abcd分别换算成10、8、6、4,再根据换算成的分数,确定最终的评定等级。

八、目前存在的问题。

1、完善评价内容,如何将“音乐、美术”等方面的成绩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范围。

2、流失的学生,等级如何划分,是否纳入目前的班级评价范围。

在这一学期报班填补不足.再提前学习新课程.其实,无论做些什么,只要在假期结束的时候,自己回想起来觉得没有白过,过得充实,对自己有意义就行了。能留下点回忆,比什么都好,丰富自己的人生经验.有法律意识,公德意识,本人诚实守信,环境意识,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有爱心、乐于帮助他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物、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卫生的情况。乐于参加集体活动,能够为实现集体目标付出努力。品德优良善于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善于与他人交流和分享,尊重并理解他人。品德优秀,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目的明确,有理想,善于发现提出问题,努力尝试多种方式解决问题,学习态度端正,能主动学习,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好奇心能有目的的收集与整理使用信息,有独立学习与研究问题的能力,独立思考,合作探究,虚心请教。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完成作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目标明确,有理想,与同学能够完美的合作,共同完成学习任务,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方法恰当,会从失败中找经验正确认识同伴的优缺点,了解同伴的客观评价,能合理调控自己的情绪约束自己的行为。

有科学的保健意识方法,能够尊重同伴观点,理解同伴处境,多交一些知心朋友,融合关系。与同学老师关系融洽能正确认识自己的优点与不足,自尊,自信,自己做自己能够完成的事,挑战自我,对错误要虚心请教。有团队精神,善于与人交流仪表大方,举止文明,去感受生活中的美具有一定审美能力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能表现美能感受到生活中的美有一定的审美能力聪明伶俐用在我身上一点也不夸张,清纯活泼是我可爱的内在因素。

我热爱学习,尊敬师长,劳动积极,对一切新事物充满了好奇,强烈的求知欲为我打开了广阔的知识世界,在浩瀚的知识海洋里,我相信我会用理想为舵辛勤做桨,划向成功的彼岸我已经能感受、欣赏、珍惜自然艺术中的美。并且能够树立健康的审美观念,不接受低级、庸俗的东西。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有一定的艺术爱好,对艺术学习有兴趣,具有创新意识。

有适合自己的科学的锻炼方法,有科学的保健意识,身体状况,卫生习惯良好,能够承受一定的压力。每天坚持锻炼,正确面对挫折坎坷。热爱运动,身体健康有科学的锻炼方法和一定的运动技能。热爱运动,身体健康,心态积极向上。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本人坚信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学生,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挑战,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我毕生的力量。

时光如梭,转眼即逝,当毕业在即,回首三年学习生活,历历在目:

三年来,学习上我严格要求自己,注意摸索适合自己情况的学习方法,积极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强,学习成绩优良。

我遵纪守法,尊敬师长,热心助人,与同学相处融洽。我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努力为班为校做好事。作为一名团员,我思想进步,遵守社会公德,积极投身实践,关心国家大事。在团组织的领导下,力求更好地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

性格活泼开朗的我积极参加各种有益活动。高一年担任语文科代表,协助老师做好各项工作。参加市演讲比赛获三等奖。主持校知识竞赛,任小广播员。高二以来任班级文娱委员,组织同学参加各种活动,如:课间歌咏,班级联欢会,集体舞赛等。在校文艺汇演中任领唱,参加朗诵、小提琴表演。在校辩论赛在表现较出色,获“最佳辩手”称号。我爱好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力求德、智、体全面发展,校运会上,在800米、200米及4×100米接力赛中均获较好名次。

三年的高中生活,使我增长了知识,也培养了我各方面的能力,为日后我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通过三年的学习,我也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也就是吃苦精神不够,具体就体现在学习上“钻劲”不够、“挤劲”不够。当然,在我发现自己的不足后,我会尽力完善自我,培养吃苦精神,从而保证日后的学习成绩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作为跨世纪的一代,我们即将告别中学时代的酸甜苦辣,迈入高高校去寻找另一片更加广阔的天空。在这最后的中学生活里,我将努力完善自我,提高学习成绩,为几年来的中学生活划上完美的句号,也以此为人生篇章中光辉的一页。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高中篇七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和谐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我校以品质与素养、学习与实践、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基本原则。

1、方向性原则:

评价体现新的人才观、教育观和质量观,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2、客观性原则:

在评价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做出合理的评价。评价坚持主体参与,以学生、家长、教师评价相结合。

3、全面性原则:

评价体现全面性和综合性,从五个方面进行评价。关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对评价内容进行全面考核,有根据地作出判断。

4、科学性原则:

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围绕评价目的,建立简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运用科学、多样、灵活的评价方法实施评价。

5、发展性原则:

尊重人的发展性与特殊性,注重评价的内容多元、方法多样。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重视学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6、参与性原则:

要加强学生之间、学生、教师和家长的对话与交流,增进理解与沟通,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及时反馈,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形成和谐的学校文化。

三、评价内容。

1、基础性发展目标。

基础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依据。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品德与素养、学习与实践、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方面。

2、学科性发展目标。

学科性发展目标在关注学生各学科学业成绩的同时,关注学生的学习品质。包括主动学习、快乐学习、学会学习、合作学习、乐于实践。

四、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

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学业考试。

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除传统的纸笔测试外,还可设展示性评价,允许学生进行二次考试。

(3)、实绩表现。

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广泛宣传和培训。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评价小组,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培训工作,统一思想,保证评价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综合素质评定小组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将评价结果填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3、终结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应由学校评定委员会组织进行,要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评定时以学生阶段性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依据,结合学科成绩确定学生的评价等级。

五、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分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质性评语。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作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定结果只公示“优”等级,其余等级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

(3)、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为了激励和提醒学生及家长,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同时也作为学校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高中篇八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

职责:负责领导和管理我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制订《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负责实施《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的采集输入输出工作,初步审订评价结果协调评价过程的相关工作。

(三)、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每班各5名,名单略去):

说明:

1、组长为各班班主任;组员为在本班任课达一年以上的教师2名,学生干部2名。职责——负责对班级中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实施本班学生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与综合评定等工作。

2、班级评价小组在评价程序中,按“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的顺序进行,“同伴互评”过程中按班级进行。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分解成若干项“关键指标”,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详见附表)。

学生展示的实证材料、平时表现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尽可能使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班主任应根据学生平时表现等情况,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完成评价小组评语。

各项指标按三级评分。凡比较符合标准者可得3分,基本符合标准者可得2分,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则得1分。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合格和不合格。

指标均分达2分者,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指标均分不达2分者,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如实记载突出问题。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要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指标均分超过2分评定为b,2分评定为c,不达2分则评为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能提供明确证明材料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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