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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预算管理办法(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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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预算管理办法(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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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是培养语文能力的好方式。在写总结之前,可以先梳理一下自己的思绪和想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篇一

一、员工歌厅由工会负责管理,主要包括批准开放、秩序维护、环境卫生、活动纪律及音响设施的正常运行等。

二、员工歌厅仅限于本公司员工使用,不对外开放,如员工生日聚会、重大活动庆贺等,经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歌厅开放时间为:18:30——22:00。

三、员工歌厅内严禁抽烟、饮酒、赌博、打架斗殴、刁难管理人员等违纪行为发生。

四、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垃圾等不雅行为;要讲究卫生,文明娱乐,保持活动室内干净整洁。

五、爱护音响器材、设施,器具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对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对故意破坏的将追究责任和处理。

六、音响音量不宜过大,不得影响他人工作和休息,严禁打闹嬉戏等不文明行为发生。

七、员工歌厅管理员有权对违纪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可参照公寓楼管理办法等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会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研究处理。

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篇二

当外部环境、国家政策或不可抗拒的力量等客观因素,使预算编制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发生变化并影响到预算执行时,需要进行预算调整。为强化预算约束,规范单位临时预算追加,《预算法》和预算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追加预算的内容

追加单位年初预算之外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交通费、会议费、杂支费等一般公用经费的支出预算;追加单位年初预算之外的购置费、房屋维修费、等专项经费的支出预算;追加区直部门、追加发生特大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需增加的支出预算。

二、追加预算的原则

(一)不可预见原则。年初预算安排中没有预计到的国家及省、市出台重大政策,当地政府、教育局重大决策,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引起的确需动用财政资金的,予以核定追加。

(二)需求与可能原则。结合本校财政状况,按照轻重缓急,予以核定追加。

三、追加预算的审批办法及程序

1、单位对预算调整严格进行审核把关,不符合预算调整条件的,予以否决。

2、不符合预算调整条件的,予以否决。

预算调整方案欠妥的.,应当要求相关业务部门研究改进方案,修改后再履行审核审批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预算执行管理,促进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和均衡性,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保障全年预算任务完成。我校制定本办法。

1、建立预算执行管理责任制度。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把预算执行的管理责任明确和落实到到位。

2、应当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预算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管理水平。

3、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按照综合预算的编制原则。

4、编预算,切实提高预算到位率。要切实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完善项目信息,规范信息填报,做好入库项目的审核、论证、立项、遴选及排序等工作。未列入项目库的新增项目必须事先进行充分论证,提出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安排、预算。

5、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事项,严格控制预算执行中的追加事项,除落实。

6、实行预算执行计划管理制度。

7、实行预算执行定期报告制度。

8、实行预算执行通报和警报制度

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篇三

预算编制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从实际出发,充分估计各项目标在实现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动因素,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财务预算管理的办法,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保证决策所确定的最优方案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与执行;。

2、协调及平衡公司下属各子(分)公司经营活动与财务预算;。

3、监督和控制各子(分)公司企业经济运行和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分析和考核各子(分)公司及公司本部各部门的经营成果和经济效益。

1、预算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年度预算需按季或按月加以分解,求得季度或月度预算,以利逐月跟踪分析。

公司预算的对象包括xx集团有限公司本部预算和各子(分)公司预算。

xx集团有限公司为一级预算单位,各子(分)公司为二级预算单位,各子(分)公司投资的控股或全资单位为三级预算单位。子(分)公司预算包括子(分)公司本部和所属三级预算单位预算。二级预算单位的确定原则为是被投资企业的绝对或相对控股公司;三级预算单位必须是绝对控股企业。

5、不调整原则。财务预算一经董事会确定,一般不再调整,各级预算单位应按照预算严格执行,作好监控分析,考核奖惩。

(一)xx集团有限公司本部预算的管理。

1、本部预算的对象为:公司本部各部室。

2、本部预算的内容分为两个部分:。

(2)本部管理费用预算。具体包括: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差旅费、办公费、招待费及归口管理的各项费用。

3、本部预算的编制程序为:。

(2)各预算对象按照分工,于当年十月底前提出下年度的预算建议;。

(3)资金财务部对各预算对象的预算建议进行初审平衡后,编本部预算预案,经财务总监、公司总裁审核后,于当年十二月中旬前报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应于当年十二月底前完成预案的审定。

4、资金财务部应对本部预算的正确实施负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按季向公司总裁、财务总监汇报本部预算执行情况。

5、年度终了,资金财务部编制编报决算案,并上报公司总裁、财务总监,由公司总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子(分)公司预算包括子(分)公司本部预算和所属三级预算单位预算。子(分)公司预算参照xx集团有限公司本部预算编制方法。编制程序如下:。

1、各子(分)公司经营者根据本部传达的预算提示目标,组织子(分)公司预算的编制,将提示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和所属三级预算单位。

2、三级预算单位预算的编制。

(1)采用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预算内容包括生成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编制预算前应进行详尽的市场分析和企业本身状况分析,以销售预算为起点,依次进行材料采购预算、生产预算、成本费用预算和应收帐款、库存预算以及各项期间费用预算,形成三张主要预算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全面预算需要各部门协同一致,销售部门编制销售预算和应收帐款预算,供应部门协助生产部门根据本年度预计销售量,编制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预算,仓库保管部门根据材料入库、生产、销售情况编制存货预算,财务部门编制现金收支预算以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预算,最后由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编报的预算进行协调平衡,最终形成本企业的总预算。

(3)如果本年度预算的结果与本部的提示目标不一致,本单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层层推进,降耗挖潜,调整预算,力争达到提示目标要求。

3、子(分)公司协调平衡所属各预算单位的预算,形成完整的二级单位预算。

4、经本部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本部向子(分)公司经营者正式下达年度预算要求,并按此要求在该子公司法定机构上通过预算方案。

(1)预算一经确定,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要严格依照预算进行,定期进行预算跟踪分析,向本部资金财务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2)根据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对变化幅度超过10%的项目应及时向资金财务部报告。

(3)本部预算监控人员应深入企业实际,体察实情,为预算完成提供及时准确的决策信息。

6、决算的编报。

(1)决算编报应根据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要求准时进行。

(2)决算时,本部资金财务部和审计监察部对子(分)公司损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逐项审查,然后作出指导并进行处理。

(3)资金财务部对照预算,认真分析经营结果与预算的差距,并为来年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4)资金财务部将决算形成报告,上报公司总裁、财务总监,由公司总裁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预算的职能部门。

1、总裁。

全面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向董事会提交公司年度财务预案和决案,批准预案执行过程中偏差解决方案,核准二级、三级预算单位建议名单。

2、财务总监。

提出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建议,具体指导资金财务部预算编制工作。

3、资金财务部。

(1)审核二、三级预算单位名单;。

(2)编制公司本部财务预案;。

(4)对所属单位上报的预算进行评审并综合平衡后报公司领导;。

(5)跟踪分析子(分)公司预算执行情况;。

(6)审核和编报公司决算草案。

4、审计监察部。

对下属公司预算完成指标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5、人力资源部。

编制公司本部工资、福利预算,实施本部中层及以下人员、下属公司管理层的考核与奖惩。

(二)预算的工作组织。

资金财务部为预算专门机构,其它部门为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考核的相关职能部门。

资金财务部作为预算专门机构和日常工作部门,应及时将预算的编制、跟踪、决算信息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通报,同时提出监控意见,保证预算执行。

相关部门在日常监控预算完成时,应及时与资金财务部沟通,以便协同一致,快速解决问题。

资金财务部根据各下属公司的预算完成情况作出合理评价,分别确定各项预算指标的权重,考虑客观因素影响和预算管理的完善程度,给予适当的评分,供人力资源部考核参照。

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篇四

单位的决算工作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决算前的准备,编制决算草案,编写决算说明书。具体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决算前的准备。

1、清理各项收支。对照预算,认真检查各项预算指标的完成情况,将尽可能实现的收入完全列入本年度,将本年度的支出,尽可能清理净化,加以压缩。

2、清理资产与负债。清理检查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及资产的运行质量;清理检查各项往来款的情况及使用质量。

3、与有关部门核对好各项基本数字及进一步审查各项开支标准。

4、考核预算执行情况,落实奖惩措施。

(二)编制决算草案。在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地编制本部门本单位的决算报表。

(三)编写决算说明书。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格式,认真、详细编写决算说明书。决算说明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1、单位总体概况。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概况。包括人员的总量与构成,资产的总量与构成,工作职能,工作范围等等。第二部分,单位预算完成概况。包括预算收支的完成情况,要与预算对比、与上年对比。

2、收入完成情况分析。要具体分析到收入的明细项目,要与预算、与上年对比,分析收入的增减变化原因,影响收入的重要因素等。

3、支出执行情况分析。要具体分析到支出的“节”级科目。要与预算、与上年对比,分析出支出的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4、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分析。一是要与预算、与上年对比,分析专项工作经费的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二是要分析专项工作经费的使用效益。

5、跨年度专项工程项目经费的安排及使用情况及效益分析。

6、详细介绍本部门本单位对预算执行结果的考核及有关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

7、分析研究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篇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强化预算的监督职能,保证预算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促进医院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卫生部修订的新《医院财务制度》(财社〔〕306号)以及财政厅、卫生厅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是事业计划的货币表现形式,是医院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经费收支总纲,具有指挥和调控全院各种经济活动的严肃性和强制力。预算一经确定,未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预算编制应当贯彻收支平衡的原则,符合合法性、真实性、稳妥性、重点性、完整性、透明性、绩效性等要求。

第四条根据管理层次和需要的不同,预算分为部门预算和医院预算两种文本。部门预算是根据财政部门的统一格式编制的预算文本,是医院上级主管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医院预算则是部门预算的具体细化,是根据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编制的可执行的预算文本。部门预算和医院预算在其收支口径和总量上应基本保持一致。

第五条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与会计年度一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六条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七条院长办公会审查和批准院级预算草案、调整方案以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院长负责审查和批准年终决算,监督预算的执行,决定院长预备费的动用。

第八条医院财务部门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编制部门预算“二上”、“二下”方案;

(二)具体编制院级预算、决算草案;

(三)具体负责预算的下达并组织预算的执行;

(四)具体编制预算的调整方案;

(五)提出院长预备费的动用建议;

(六)定期向院长办公会和主管院长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九条各主管院领导及有关业务职能部门会同医院财务部门,负责提出本部门所掌管的预算经费的二次分配方案。

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

第十条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第十一条预算收入是指医院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一)医疗收入:是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财政补助收入:是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

(三)科教项目收入:是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医院开支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二条预算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资金耗费和损失。

(一)医疗支出:是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二)财政项目补助支出:是医院利用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实际发生额全部计入当期支出。

(三)科教项目支出:是医院利用科教项目收入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管理费用:是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医疗和科研、教学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五)其他支出:是医院上述项目以外的支出,包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及维修费、食堂支出、罚没支出、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和毁损损失等。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应分别编制医院统管经费、部门切块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医院统管经费指由医院统一管理、集中支付的人员经费和部分公用经费;部门切块经费指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管理的业务经费;项目经费指为保证事业发展计划和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安排下达的专项经费。项目经费具体分为财政专项和医院自筹两大类:财政专项是指由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经费,在核算时列入项目支出;医院自筹项目是指由医院自筹经费安排的经费,在核算时列入基本支出。

第四章预算编制与审批。

第十四条医院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医院事业发展计划,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增减因素,在收入落实、支出打足的前提下编制年度预算。预算编制要坚持事业发展与财力的平衡,做到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综合平衡,原则上不搞超出财力可能的赤字预算。

第十五条收入预算应当根据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和谨慎性原则编制,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各项预算收入应当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第十六条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当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首先保证医院维持正常运转,即保证正常工作所需的基本支出预算和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预算的完成;再根据财力可能,按轻重缓急适当安排发展性建设类项目支出。为防止赤字,对于暂不能列入正式预算的建设性项目可根据轻重缓急依次排序,列入递补预算项目库,下半年再根据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滚动安排。

第十七条预算应当按照预算支出额的.1-2%设置院长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过程中不可预见的特殊开支。

第十八条医院财务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在院内部署年度预算编制工作。院内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财务部门的统一要求,及时编制本部门所涉及的事业发展计划及项目支出预算并报财务部门。

第十九条医院财务部门应当根据院内部门上报的预算申请,汇总编制医院的预算,其中项目支出预算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评审。

第二十条医院财务部门应及早将院级预算草案提交医院批准下达。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医院预算下达后的一个月内,将所掌管经费的二次分配计划,经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部门预算的编制,按财政部、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预算执行。

第二十二条预算执行由主管财务的院领导负责,医院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预算年度开始后,在医院预算草案批准下达之前,医院财务部门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同期的预算支出数安排支出。预算批准后按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二十四条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第二十五条医院分配给各单位的切块经费指标,实行“总额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院内各基层单位应将各种渠道下达的预算切块经费统筹安排使用。对有特定用途的项目经费和专项经费,应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经费的管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申请使用院长预备费,必须按照《兰州大学第二医院院长预备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七条医院应建立严格高效的预算执行控制制度。财务部门应按要求定期向各级负责人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二十八条预算年度内,原则上不对预算收支进行调整,如遇不可预见开支,应首先从院长预备费中安排解决。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医院工作任务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等不可预见因素对预算的执行产生较大影响时,医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预算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九条每年的第四季度,医院在分析当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可对年度预算作部分调整。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且贯彻收支平衡的原则。

第三十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上级部门增加专项资金拨款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的调整。在预算年度终了后,医院财务部门应将因预算调整和其他各种因素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情况,在调整预算文本中全面反映。

第七章预算监督。

第三十一条院长办公会对院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第三十二条医院财务部门应当在每一预算年度内至少向院长办公会汇报一次预算执行情况。

第三十三条医院审计部门对院级预算和所属各级预算的执行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对医院预算实施民主监督。医院财务部门应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汇报当年预算安排情况以及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第八章决算。

第三十五条医院财务决算由财务部门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要求编制。编制决算的具体事项,由医院财务部门部署。

第三十六条编制决算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九章预算考核。

第三十七条医院财务部门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并将预算执行结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等一并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挂钩机制。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医院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篇六

(1)必须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法律法规为依据。

(2)必须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基础。

(3)必须以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为准则。

(4)必须遵循完整性原则。单位的预算必须包括单位的全部财务收支,不得遗漏。

(5)必须遵循真实性原则。单位的预算收支项目的数字必须依据充分确定的资料,按批准部门认可的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计算得来,不允许估算。

(6)统一性原则。预算编制必须按照统一的预算科目和规定的收支标准、程序进行计算编制。

(7)年度性原则。要求各事业单位的预算必须按财政年度进行编制。

(8)讲政治的原则。事业单位的预算要体现强烈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篇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高效的预算管理体系和内部约束机制,规范资金运作,防范财务风险,保证既定经营目标全面完成,实现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xx省电力公司预算管理办法》,结合xx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趸售县级供电企业(以下简称县级供电企业)可参照执行。

(一)预算管理是指在战略目标指导下,对公司内部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落实责任、监控执行、考核评价的综合协调管理和统筹安排,科学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的管理活动。

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调整、分析、考核及监督等环节和内容。

(二)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现金预算共同构成公司的全面预算。

(三)财务预算是围绕公司发展的战略要求和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在预测和分析的基础上,对一定时期内公司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与省公司资金往来等资金活动所作的具体安排。

(四)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并通过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现金预算分季度、月度落实。

(一)确定公司的经营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明确公司内部各个层次的管理责任和权限;

(三)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四)对公司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

(三)效益优先,总量平衡;

(四)积极稳健,防范风险;

(五)追踪问效,严格考核。

第二章预算管理的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六条经理办公会是公司预算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责是:

(二)批准公司上报省公司的.下年度预算草案和年度预算执行方案;

(三)批准公司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批准公司预算的调整方案;

(五)批准临时提交的特殊、重大开支或投资项目;

(六)批准上报的县级供电企业年度预算草案、年度预算分解方案、年度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第七条公司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公司的预算管理工作。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公司有关领导担任,委员由有关副总师及办公室、发展策划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营销部、审计部、监察部、农电工作部、工会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预算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二)确定预算目标,研究实现目标的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审议公司拟向省公司报送的年度预算草案、预算分解执行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安排各类项目资金盘子。

(三)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审议需提交经理办公会批准的重大经营事项或方案;

(五)监督公司预算方案的实施,审议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评价;

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篇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和宏观调控,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保障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工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会预、决算。

第三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工会预算一般分为五级管理,即:全国总工会、省级工会、市级工会、县级工会、基层工会。

预算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

建立乡镇(街道)工会的地方,省级以下预算管理级次由省级总工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备案。

经全国总工会批准独立管理经费的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其预算管理级次由各自产业工会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批准。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对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补助及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收益列入本级预算;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收支要全额列入本级预算。

第五条各级工会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

第六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七条预算收支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八条工会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本级预算是指各级工会本级次范围内工会经费收支(含所属建立预算管理关系的机关和单位)的总预算。单位预算是指与本级预算有相关经费收支管理关系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预算。

第九条实行本级预算管理的工会,其职权是:。

1.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2.审批下一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汇总本级及所属各级工会的决算。

3.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4.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5.协调处理工会与同级政府财政、税务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工会预算管理方面的政策和经济关系。

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是本级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级预算管理工作。

第十条实行单位预算管理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其职权是:

1.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2.按照批准的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办理各项核算业务,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

3.指导、监督所属单位或部门核算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工作。

4.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5.定期向主管工会财务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

第十一条工会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预算收入包括:1.会费收入;2.拨缴经费收入;3.上级补助收入;4.政府补助收入;5.行政补助收入;6.事业收入;7.投资收益;8.其他收入。

预算支出包括:1.职工活动支出;2.维权支出;3.业务支出;4.行政支出;5.资本性支出;6.补助下级支出;7.事业支出;8.其他支出。

第四章预算编制与审批。

第十二条工会预算编制的原则是: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

第十三条工会的年度预算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上级工会要求、预算编制原则和本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编制。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第十四条预算收入的编制,要按照收入来源,充分考虑本年度各项变动因素,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

第十五条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体现工会工作特点,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工会行政性支出预算,应参照同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度、费用标准以及核定的人员编制编列。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工会接受的财政补助资金要纳入预算管理,依据财政确定的开支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

第十八条各级工会的办公、职工活动场所等基本建设,根据《工会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由同级政府或行政解决。

县级以上工会的办公和职工群众的文化、教育、体育活动设施,在政府给予大部分补助的前提下,经上级工会批准,可以动用少量经费弥补不足,上级工会也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九条房屋建筑物购建、专项设备购置、大型修缮等预算,需附经有关专业部门论证的可行性工程项目论证报告、立项批复、开工许可等相关文件,按照工程进度及资金状况编制当年预算。列入地方基本建设或更新改造计划的工程项目,应附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文件。

第二十条各级工会用部分结余经费投资时,必须进行可行性经济分析论证,提出书面报告,报职能部门审核,工会委员会(或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列入预算。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工会预算,可在本级预算支出总额的百分之五以内编列预备费,用于当年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工会根据需要,可以从本级经费结余中安排一定数额的后备金作为储备,用于特殊情况下的资金需要。需要动用时,必须经过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议,工会会批准,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工会应根据全国总工会规定提取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和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第二十四条全国总工会每年10月提出下年度省级工会编制预算的要求。省、市、县级工会应根据上级工会编制预算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部署,并按照上级工会规定的时间上报下年度预算。

第二十五条各级工会的本级预算草案,由各级工会财务部门编制,经工会委员会(或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或备案。上一级工会有权提出修订预算的意见和要求,下级工会根据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调整预算。

依靠本级工会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预算草案由本级工会审批。

全国总工会预算草案,经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由全国总工会书记处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各省级工会的本级预算(附工会机关预算),应在3月15日前报送全国总工会审批,全国总工会应于30个工作日内及时批复。

市级以下(含市级)工会本级预算的报批时间,由省级工会确定。

第五章预算的执行与调整。

第二十七条各级工会预算由本级工会委员会(或会)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工会财务部门负责。

第二十八条各级工会应按照预算确定的任务积极组织收入。

第二十九条各级工会要按照全国总工会、省级总工会的规定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不得截留、挪用。

第三十条各级工会预算在批准之前只能开支必要的基本费用及帮扶、送温暖等支出。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等费用一般不得开支,因特殊原因必须提前开支的,经工会委员会(会)或主席办公会议同意,可控制在年度预算的25%以内。预算批准后,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三十一条各级工会应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不得办理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不得越级办理预算拨款。

第三十二条各级工会要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以领代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等支出,应经有关专业部门审核后执行。

第三十三条各级工会要严格控制行政支出,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应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内的支出,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各级工会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改变或追加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工会委员会(会)或主席办公会议同意后,在预算内调整或动用预算预备费。

第三十五条各级工会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预算收支总额需要增减变动时,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每年以一次为限,其编制、审批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相同。

第六章决算。

第三十六条工会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各级工会应按上级工会的要求编制年度决算。决算未经批准前,称为决算草案。

第三十七条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做到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附报工会机关决算草案)。

第三十八条跨年度的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前按年度拨出数编报,最后年度工程竣工后,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确认,按审核确认数扣除以前年度决算数后的余额,编制年度决算。

第三十九条决算草案的审批程序与预算草案审批程序相同。

第四十条省级工会的本级决算,应在3月15日前报送全国总工会审批,全国总工会应于30个工作日内及时批复。

市级以下(含市级)工会决算的报批时间,由省级工会确定。

第四十一条各级工会的决算,应按上级工会的要求逐级汇总上报。

第七章监督。

第四十二条各级工会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本级工会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

第四十三条各级工会的预算、决算要接受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审计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要接受上一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计监督。

第四十四条各级工会对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要逐步实行绩效考评制度。

第四十五条有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的性质和使用范围,截留挪用项目资金;隐瞒收入,虚列支出,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擅自决定重大开支项目等行为的,上级工会应责令其做出检查,并要求纠正。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施行。1998年9月9日颁发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全国总工会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省级工会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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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篇九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成本管理,推行全面预算控制,降低工程成本,控制费用支出,提高公司综合管理和创效能力,促进公司经营由粗放型向集约化发展,增加公司积累,根据《公司法》及《daomin集团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有中(议)标工程,组成项目部后,都必须依照本办法进行全面预算成本管理。

第三条全面预算成本控制管理是以制定目标收入预算和目标成本预算为基点,通过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全员参与,对工程项目各项成本定期比较与考核,实现责任和利益的统一的过程。全面预算就是要建立控制标准,为今后的差异分析、业绩考核及差异纠正提供依据。成本控制是运用各种数据,以实际成本与控制标准(九大预算)比较,衡量经营活动的成绩和效果,并不断纠偏、校正。

成本控制系统包括组织系统、信息系统、考核制度和奖励制度等内容,其中信息系统又包括编制预算、数据传递、分析评价、业绩报告等四个方面。定期比较与考核要求建立约束激励机制,实现管理目的。成本控制的最终目的是双赢,即项目成本的最小化和职工收入最大化的双丰收。

第四条公司全面预算成本管理原则:必须坚持全面性、合理性、目标一致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性是指公司的全面预算成本管理工作必须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要横到边、纵到底,持之以恒;合理性就是对各预算承担者和部门的划定是实事求是、相对合理;目标一致性,就是把各项目预算单位成本管理目标与公司的总目标统一起来,使每个责任者为保证公司总目标的实现,彼此协调地工作;责权利相结合,责是中心,是主体,权是条件,是保证,利是激励、是动力。

第五条项目全面预算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预测、计划、控制、监督、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项目部的生产经营结果,挖掘降低工程成本的潜力,努力降低成本。

第六条全面预算成本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委员会主任:总经理。

委员会副主任:分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

委员:公司办公室、企业管理部、设备物资部、财务部、工程部、经营部、劳人部、安质部、成本管理部等各部室负责人及其业务骨干。

全面预算成本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领导全公司成本管理工作、协调公司各业务部门的相关工作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办公室设在公司成本管理部,其职责为:

1、对公司所有中标工程项目,参与、协助项目部进行全面预算成本管理,根据项目部。

负责人上交承诺,确定工程目标利润,根据目标利润制定工程项目成本开支总预算、单项及分项工程开支预算、分期开支预算。

2、在工程项目成本开支预算执行过程中,监督、审查其执行情况;每期工程项目成本开支预算执行完毕,对项目部及时形成的工程预算执行报告和预算差异分析报告进行审查;季初根据各项目部形成的成本分析报告汇总编制公司项目成本分析资料。

3、在分管公司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协调项目施工技术、计划、财务、物资、安质部门的关系,处理全面预算成本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4、管理、考核已完工工程项目的账目及成本开支,审核其后期费用开支及相关账务处理。

5、收集、整理各项目部与全面预算成本管理有关的工程预算、施工组织方案及工程成本等资料,逐步形成公司内部施工承包定额。

6、年初,协调、平衡工程项目成本预算,编制汇总项目部成本预算,并协助机关财务部编制本公司预算报表。

7、参与对大的分包工程招标、验工计价及结算的管理。

二、项目部成立全面预算成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组成为: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

成员:项目办公室、施技部门、计划部门、设备物资部门、财务部门、安质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项目部全面预算成本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领导、监督、检查、考核、分析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执行成本预算,贯彻执行目标成本计划,协调控制工程成本及其他费用。落实班组承包和单车、单机核算及人工、材料、机械使用等原始记录和标准计量制度,并定期组织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成本分析、费用分析。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财务部门。其全面预算成本管理、控制职责为:

汇总编制工程成本预算并会同相关部门一起协助项目经理分解成本责任目标,下达给有关部门和队级单位,进行成本控制。并定期对各部门及各成本预算单位的成本预算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贯彻执行国家《企业会计制度》及《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按照成本开支范围、费用开支标准严格审核各项成本费用开支,控制成本支出。按成本预算正确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做到与施技、计划部门保持一致,并按月进行成本核算,编制成本报表,要要做到及时向项目经理及有关部门反馈信息,以便对成本费用进行有效控制。具体参见公司《全面预算成本管理实施细则》。

建立月度资金收支计划制度,及时收取工程款,根据施工生产要求,平衡调度资金并及时上交公司各项资金(含各项基金)。通过控制资金的使用,达到控制成本费用开支的目的。开展项目成本分析,定期组织分部分项工程、月度成本以及竣工成本进行分析,进出存在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以便采取有效的措施来纠正工程成本的偏差。

第七条项目经理全面预算成本管理、控制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执行公司制定的全面预算成本管理办法。制止一切侵占国家收入以及铺张浪费、弄虚作假等损害国家及公司利益的行为。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负完全责任。

负责落实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组织项目部开展工程成本预测、控制工作,组织编制本项目部成本降低计划及节约措施,组织分解成本责任指标,落实到工程项目各部门,并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按月组织召开工程项目成本分析会,保证工程项目成本计划的实现。

第八条项目部施工技术部门的全面预算成本管理、控制职责: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合理编审和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技术组织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掌握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内容和有关规定,做好设计变更的原始记录,及时会同计划部门办理有效的签证手续,努力增加工程结算收入;签发施工任务单及限额领料单;为计划部门提供已完工程、未完工程的有关资料;根据施工方案,加强技术管理,合理组织施工,合理配置机械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及物资消耗计划。降低工、料、机费用,提高生产技术的'经济效果。与相关部门一起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

第九条项目部计划部门全面预算成本管理、控制职责参与工程合同、协议的谈判和签订,依据合同内容、预算定额和有关文件规定,编制施工图预算,并做好工程预算工料机分析。竣工时及时会同施工技术部门编制竣工结算文件,确保工程结算收入的实现。收集工程变更资料,研究合同中未包括的项目,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及时编制预算增减文件,保证工程收入,及时收回垫付的资金。积累有关工程造价的基础资料,做好单价分析,搞好价格管理。根据施工组织方案和整个工程施工计划,按月编制分部分项的产值计划。施工计划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实物量和工料机分析。健全统计台账,严格统计法规,月末终了对各施工队伍进行验工计价及相关成本分析。工程目标成本的制定、成本分割,队级班组承包的审定。

第十条设备物资部门全面预算成本管理、控制职责。

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的计划进行度及施技部门的要求,编制和落实物资采购计划,及时组织材料、结构件的供应,保证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防止因停工待料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物资采购时要比质、比价、比运距,选择质量高、价格相对低、运距短的物资供应单位(合格供应商)。同时对进行物资要认真验收,对质量不符合规定数量不足的要进行索赔,努力降低物资采购成本。

严格执行物资收发、领退制度,及时提供物资收发、消耗和结存的成本资料。坚持物资盘点制度为考核材料费的实际消耗水平提供正确的数据。建立健全工程物资材料消耗台账和物资动态台账,严格执行限额发料制度,提供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实际消耗数据,工程消耗材料要与实际完成部位相符,对材料费成本降低负责,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材料账。

根据施工组织、实际使用(租入)的设备并根据现场实现工期、消耗等情况编制机械费目标成本预算。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工作,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并对降低机械费负责。建立机械使用台账,核对外租机械使用和停滞台班。

第十一条安质部门全面预算成本管理、控制职责。

实施安全、质量的有效控制,确保安全生产、质量创优目标的实现。进行标准化现场建设,提高效率,减少浪费和损失,降低物耗和成本。安全质量的定期检查。负责工程产品质量管理和工程施工中技术、质量事故的处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和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结合本项目部施工生产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工地现场安全管理,经常对项目部全员进行安全意识和操作规程的教育;杜绝重大死亡事故,确保安全指标实现;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做好安全技术的统计资料工作,努力降低非正常性劳动保险支出,降低期间费用。

第十二条项目办公室全面预算成本管理、控制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工资政策,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平衡调剂劳动力,严格劳动纪律,控制非生产人员和用工,提高出勤率、工时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与财务部门一起负责组织对工资与成本挂钩办法的实施、考核和结算,做好考勤管理工作,健全工时利用和定期及时提供人工统计报表资料,检查项目部所属单位工资、奖金发放和五金合理、足额计提。

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篇十

(一)部门和单位自身的监督。事前对预算编制审核汇总,事中监控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事后检查核证对预算的审核汇总。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重视自身的预算监督工作。

(二)财政监督。这是财政部门固有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财经法规正确执行和财政资源安全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从单位预算编制工作的布置,到预算执行的结束,财政部门始终在履行监督职能,考核整个预算过程的绩效情况。

(三)审计监督。政府审计部门也是监督整个预算过程的重要部门。

以上三者相互配合,共同构成整个预算过程的监督机制。

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篇十一

预算外资金在我国建国后产生,其在过去的特定时期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下文是浙江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充分发挥预算外资金的积极作用,克服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中的混乱状况,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外资金是指各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收取、提留和安排使用的不纳入国家预算的资金。其范围:

(一)财政预算外资金,包括各项附加收入和按规定在国家预算以外集中的企业、事业收入等。

(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业务服务收入和各种专用基金等。

(三)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的预算外资金,包括企业提留的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基金、各种留利及其他各项专项资金,企业主管部门集中、提留的专项资金等。

第三条本省凡有预算外资金收支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预算外资金管理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先收后支、量入为出、专款专用、权责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是管理预算外资金的职能部门,负责预算外资金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各级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协助财政部门做好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各级计划、银行、物价、审计部门应履行职责做好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外收入。

第六条各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收取或提留预算外资金,纳入单位财务会计部门的有关帐户进行核算,严禁设置“小金库”。

第七条市、县政府和省级各部门对各项预算外收入项目的设置、范围的确定、征收标准的制定和调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报省财政厅审核,或按管理权限转报省人民政府、国家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项目、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征收。

第八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设置、范围的确定、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按管理权限,一律报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或转报省人民政府、国家主管部门审批。

各收费单位应向物价部门领取《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按规定收取。

第九条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应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组织业务服务收入,其各类专项基金应按照财政、财务制度规定建立,不得自行设置。

第十条企业的预算外资金,按照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提取、留用。不得擅自增设项目、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第十一条企业主管部门各类专项基金的设立,应经省财政厅审核同意报财政部审批,企业主管部门应按规定收取。

企业、事业主管部门集中所属单位的专项资金,必须按照财政、财务制度规定或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收取。

第三章预算外支出。

第十二条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应严格按照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财政预算外资金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都应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任意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企业生产性专项资金,应重点用于固定资产维修、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补充流动资金不足。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不得将生产性专项资金用于非生产性支出。

第十五条企业主管部门的各类基金,不得擅自改变规定用途。其集中所属企业的专项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所属单位发展生产和事业,不得用于主管部门本身的支出。

第十六条各单位用于工资、资金、补贴、津贴和福利的开支,严格按照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严禁滥发资金、补贴、津贴和实物。特殊需要的,须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建立预算外资金预、决算制度。各单位必须按规定编报年度预算外资金收支预、决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汇编后,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报上级财政部门。

各单位要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预算外资金收支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主管部门的预算外资金,原则上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管理。对预算外资金数额较少、收支频繁的上述单位,同级财政部门可实行其他有效的管理办法。

凡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管理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地将预算外资金存入同级财政部门在银行开立的专户,按时报送资金使用计划;财政部门必须做好监督、服务工作,对各单位报送的专户储存资金使用计划要及时审批、核拨。

财政专户储存的资金,在保证原单位正当用款的前提下,财政部门可以临时调度用于支持生产和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但不得用于平衡预算,不得用于基本建设。

第十九条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原则上实行计划管理、政策引导的管理办法。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加强企业各项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引导企业预算外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二十条凡使用预算外资金购买专控商品,其资金来源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再按控购管理审批权限和程序的规定报批。

第二十一条凡使用预算外资金进行自筹基本建设,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前,必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查资金来源,并将资金存入建设银行有关专户,存足半年后使用。其资金来源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按基本建设审批权限报计划部门立项。

第二十二条各级计委应加强对预算外资金自筹基本建设的计划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凡资金来源未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同意的项目,不得纳入基本建设计划。严禁借技术改造之名搞基本建设。

各级建设银行应加强对预算外资金基本建设投资的监督,严格按批准计划和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第二十三条各级银行应严格履行职责,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对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方向、收支状况进行监督,协助财政部门管好、用好预算外资金。

第二十四条各企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外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各级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各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的审计监督,并对计划、财政、银行、物价等监督部门依法实施再监督。

第二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预算外资金专职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

各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管理预算外资金。

第二十七条预算外资金收支科目和会计核算办法,由省财政厅按照国家规定制定。

第五章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八条凡认真执行本办法,在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由本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或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九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单位行政领导人,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应视情节轻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没收其非法所得,追还被侵占、挪用的资金,责令限期纠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处以罚款;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人员,应移送监察或者有关部门处理:

(一)擅自增设预算外收入项目,扩大范围,提高标准的;。

(二)擅自将预算内资金转作预算外资金,或设置“小金库”的;。

(三)未经财政部门审查同意,擅自用预算外资金进行基本建设和购买专控商品的;。

(五)各级计划、银行、物价和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不按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

(六)未按规定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管理,或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转移资金的;。

(七)违反本办法其他有关条款的行为。

第三十条各级财政、审计部门不按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按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一条单位和个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

通知书。

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处罚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上一级主管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在复议期间,原处罚决定照常执行。

第三十二条违反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有资金的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比照本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具体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授权省财政厅解释,并制定施行细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一年三月一日起施行。过去本省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1.财政性。预算外资金也是财政性资金,但不是由中央财政集中分配,支配权和使用权属于各地方财政和有关行政事业单位,采取收支两条线的财政专户管理办法。

2.专用性。从预算外资金的历史发展进程看,设置预算外资金,在多数情况下,是为了保证某些专项支出。例如,城市留用的预算外资金用于城市维护,养路费就是用于养路等等。新的企业财务制度规定,预算外资金在不改变资金性质(积累性和消费性或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前提下可以统筹使用。

3.分散性。预算外资金是一种非集中性资金,由多种项目构成,并由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分别掌握使用,无论从资金来源还是从使用单位与用途来看,都是有别于预算内资金的一种非集中性资金。

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篇十二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预算执行管理,促进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和均衡性,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保障全年预算任务完成。我校制定本办法。

1、建立预算执行管理责任制度。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把预算执行的管理责任明确和落实到到位。

2、应当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预算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管理水平。

3、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按照综合预算的编制原则。

4、编预算,切实提高预算到位率。要切实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完善项目信息,规范信息填报,做好入库项目的审核、论证、立项、遴选及排序等工作。未列入项目库的新增项目必须事先进行充分论证,提出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安排、预算。

5、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事项,严格控制预算执行中的追加事项,除落实。

6、实行预算执行计划管理制度。

7、实行预算执行定期报告制度。

8、实行预算执行通报和警报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2.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3.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门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标准及北京市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在编制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时,应根据具体的收费项目确定,凡明确有收费标准的项目,要根据有关基数和收费标准计算编列;在编制其他收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结合上年情况编列。

6.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做出本部门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7.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8.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9.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分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财政局。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10.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 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部门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11.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篇十三

公司所有工程的预算及结算规范目的:工程预算及结算做到透明、公平、科学、严谨、统一标准、控制得当,以最低及准确的成本,确保工程的工期、质量。

第一条:预算的划分。

100万元以上(成本管理部完成):桩基、主体土建及主体安装(分地下室、裙楼、塔楼或栋号)。属招标工程范围的预算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标底的编制,报建设局的造价审查处进行核定,作为开标的标底。由成本管理部组织中介机构、中标单位的预算核对工作。

100万元以下(项目经理部完成):桩基、幕墙、消防、零星工程、电话、供电、给排水、天线、保安对讲、智能化系统、绿化、土方、煤气、机房降噪、道路、围墙、人防、基坑支护、初(详)勘、样板房及会所的二次装修、零星拆除及打凿等预算的编制。

第二条:编制程序及预算的确定:

100万元以上的工程(成本管理部完成)。

第一步:需对预算的编制单位进行筛选,签订编制预算的合同,各专业预算人员进行专业图纸的核查,参与招标书造价条款的编制,并同时提供委托计算书,材料设备控制价格、报建文件、图纸等进行标底的计算委托。

第二步:跟踪中介机构编制情况,按抽查法对标底的第一稿及与承包商核对后的确定稿分别找出变化理由,确定合理性及调整后,作为总包预算。

第三步:核查及统一承建商及中介的图纸后,组织双方工程量的核对。

第四步:甲方调整合理的预算单价及材料单价后,确定包干预算。

第五步:确定后的预算返回项目经理部与其交底。

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经理部完成,具体组织人员为预算师)。

按投标方式一次包干单价。

项目范围:桩基(含预制)、幕墙、绿化、土方、道路、围墙、基坑支护、零星拆除及打凿等预算的编制。

按投标方式一次包干总价项目范围:

电话、供电(临时及永久)、室外排水、有线电视、保安对讲(智能化系统)、直饮水、变频供水、背景音乐、煤气、机房降噪、闭路监控、门禁及楼宇监控、道路、园建、小品、永久围墙、人防、基坑支护、样板房及会所的二次装修、营销活动设施、零星工程、零星拆除、改建及打凿等项目。

操作方式:(前提:全部图纸及具体做法完整):发招标书,收标书及开标,通过规范的工程报价招标及评标(按招标规范执行)确定合理的总包造价。

其余工程按双方核对预算,按实际竣工量结算。

项目范围:消防、供电、室外给水等项目。

操作方式:第一步:项目经理部工程专业人员通过招标结果的经济及质量综合性,确定材料及设备的型号及品牌(资料存档)。

第二步:项目经理部专业预算人员进行专业图纸的核查后,进行各细部逐一计算的预算编制。

第三步:进行双方工程量及价格的核对,必须由专业人员及主管2人共同签字,确定预算。

第三条:预算编制的要求。

2、10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主要指主体工程)按提供齐全图纸后3个月内核对完毕。

3、100万以下的工程项目按提供齐全图纸后15天内核对完毕。

4、100万以下的工程项目要求全部按内部招标方式确定造价,实行单价及总价包干。

5、预算必须作到预算做的早、审的快、定的准。

6、选择投资大或工期紧的预算先审及确定。

7、核实图纸的完整性。

8、正确熟练使用预算定额及预算软件。

9、编制说明要详细,含图纸编号、图纸名称、套用的定额、计费标准、人工补差、材料价格、不包含的项目、不清楚而暂定的项目等。

10。编制及审核确定的预算封面及编制说明必须采用万科地产的标准格式(见附表)。

11、预算存档编号。

第四条:预算的编制依据。

根据合同规定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材料价格、招标文件、计费标准、

第五条:工程量的确定。

1、按详细的施工图及甲方确定的方案计算。

2、根据预算定额的计算规则及定额所示的计量单位计算。

3、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土壤的种类、运距、放坡坡度、运距等。

4、按分部分项的顺序逐项计算及汇总。

5、要求计算细致,核对无误。核对后的差异必须建立记录备忘,便于结算。

6、100万以上工程需委托中介编制部分,要求必须提供计算后的预算及与承建商核对后的预算,并同时提供与承建商工程量的核对差异情况说明,要求细致,成本管理部必须逐项核实确认。

7、干挂大理石及铝板幕墙的外墙面按墙面砼结构尺寸,柱面干挂大理石及异型铝板幕墙按实际尺寸计算。

8、图纸标注不清、前后矛盾、缺项、漏项的问题在标底预算中注明,在确定预算前,项目经理部预算人员要主动发现及解决,及时落实及调整工程量,以减少或避免设计变更及签证同时准确掌握工程成本。

第六条:预算定额单价的确定。

1、单价包干项目按招标确定价结算(不含税金)。

2、进口材料设备的安装均套用国内同类品种的预算单价计费。

3、选用的预算单价与施工图纸要求的内容相适应。

4、设计中的分项工程做法在定额上既不能换算,又不能套用时,必须编制补充单价。

5、除定额说明容许换算外,其余不得任意调整(由于甲方设计要求施工超定额损耗的由万创、工程及预算人员一同确定损耗量并签字)。

6、甲供材料及三方采购合同范围的超定额用量的材料扣款直接在二号标书中扣出,节约一定的税金。

7、安装部分的甲供材料、设备需安装的项目设备费不计取税金。

第七条:进度款的核定。

1、乙方报价———项目经理部工程人员及监理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核定———项目经理部预算组核实(按预算、确定方法执行)进度预算及编制当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预算——报成本管理部核定(2天完成)——项目经理部作单付款。

15天内,对确定的主体预算进行分类计算(结构、批挡、铝合金窗框及扇、地砖、墙砖、安装布管、穿线、插座及开关、设备安装等),按建筑面积或套计算单位造价后,按当月完成的形象进度进行计算。

第八条:土建的预算分类:

总分类要求:分专业,分地下室、裙楼,塔楼。

第九条:结算的依据。

第十条:编制程序(项目经理部完成):

第一步:编制项目结算审核工作计划。

第二步:10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部预算组必须对原预算及不清楚的问题及时与成本部联系,成本部有必要进行关于前期预算编制问题的。结算工作协调及配合。

第三步:收集及整理分项工程的材料设备限价价格表、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涉及造价的会议纪要、图纸部分未施工项目的记录、付款及待垫款、甲供材料设备的领用清单、承建商的结算报价等结算依据。

第四步:工程量的计算及与承建商的核对。

第五步:预算单价的核对。

第六步:单列清理甲供的预算工程量及承建商超领用量的扣款表(见附表)。

第七步:确定结算造价后,10万以上工程报成本管理部进行核定(成本管理部三———五天完成)。

第十一条:结算编制的要求。

1、项目经理部预算组负责全部工程的结算;

3、其它工程项目按乙方提供结算后10—30天内核对完毕;

4、先提前选择供电、自来水、煤气、电话工程结算,便于承建商配合客户入住的四通;

5、核实竣工图纸的完整性;

7、编制及审核确定的结算封面及编制说明必须采用万科地产的标准格式(见附表)。

8、结算必须项目经理部预算人员2人及成本管理部2人相互交叉审核后作为最终结算造价。

9、项目经理部建立与乙方的结算报送及审核情况登记台帐,便于时间的掌握及责任的界定。

10。项目经理部审算人员必须建立三方及甲供材料的领用及付款台帐,对领用单的原件进行存档,便于结算扣减。

11。填写竣工结算前需具备完善手续。

第十二条:结算定额单价的确定。

1、以预算、合同及招标价为主。

2、同预算项目相同的分项,单价必须相同,不得调整。

3、增加项目的结算单价按相应的定额单价套入。

4、设计中的分项工程做法在定额上即不能换算又不能套用时,必须编制补充单价。

5、除定额说明容许换算外,其余不得任意调整。

6、土建部分的甲供材料需安装的项目计费直接在预算的二号标书单价中扣出,不计任何费用。

7、安装部分的甲供材料、设备需安装的项目不计取税金。

第十三条:结算造价的确定。

1、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分类计算并当月结算。

2、预算造价+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人工补差+材料差价+增加项目=结算造价,要求分项计算并编制分项汇总表。

3、确定现场的实际情况、土壤的种类、运距、放坡坡度、运距等。

4、扣除甲供材料的多用材料费(领用甲方材料数量减预算实际用量的差量乘甲方订货单价)。

5、扣除预算中的未施工项目的造价。

6、材料价差严格按项目部的材料限价调整。

第十四条:结算分析。

1、从施工全过程及各部门的管理中,项目经理部预算组完成第一稿,成本部完成第二稿。分析到位,值得总结,完善管理。

2、后附:预算、结算审核封面,预结算编制说明内容,竣工结算前需完善手续会签单,特殊工程预算招标履行表,三方签订及甲供材料超用量的扣款表。

附表9:三方签订及甲供材料超领用量表。

附表10:工程预算招投标履行表。

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篇十四

预算还指企业或个人未来的一定时期内经营、资本、财务等各方面的收入、支出、现金流的总体计划。下文是最新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和宏观调控,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保障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工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会预、决算。

第三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工会预算一般分为五级管理,即:全国总工会、省级工会、市级工会、县级工会、基层工会。

建立乡镇(街道)工会的地方,省级以下预算管理级次由省级总工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备案。

经全国总工会批准独立管理经费的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其预算管理级次由各自产业工会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批准。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对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补助及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收益列入本级预算;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收支要全额列入本级预算。

第五条各级工会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

第六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七条预算收支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八条工会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本级预算是指各级工会本级次范围内工会经费收支(含所属建立预算管理关系的机关和单位)的总预算。单位预算是指与本级预算有相关经费收支管理关系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预算。

第九条实行本级预算管理的工会,其职权是:。

1.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2.审批下一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汇总本级及所属各级工会的决算。

3.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4.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5.协调处理工会与同级政府财政、税务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工会预算管理方面的政策和经济关系。

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是本级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级预算管理工作。

第十条实行单位预算管理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其职权是:

1.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2.按照批准的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办理各项核算业务,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

3.指导、监督所属单位或部门核算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工作。

4.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5.定期向主管工会财务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

第十一条工会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预算收入包括:1.会费收入;2.拨缴经费收入;3.上级补助收入;4.政府补助收入;5.行政补助收入;6.事业收入;7.投资收益;8.其他收入。

预算支出包括:1.职工活动支出;2.维权支出;3.业务支出;4.行政支出;5.资本性支出;6.补助下级支出;7.事业支出;8.其他支出。

第十二条工会预算编制的原则是: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

第十三条工会的年度预算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上级工会要求、预算编制原则和本年度工会。

工作计划。

编制。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第十四条预算收入的编制,要按照收入来源,充分考虑本年度各项变动因素,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

第十五条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体现工会工作特点,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工会行政性支出预算,应参照同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度、费用标准以及核定的人员编制编列。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工会接受的财政补助资金要纳入预算管理,依据财政确定的开支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

第十八条各级工会的办公、职工活动场所等基本建设,根据《工会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由同级政府或行政解决。

县级以上工会的办公和职工群众的文化、教育、体育活动设施,在政府给予大部分补助的前提下,经上级工会批准,可以动用少量经费弥补不足,上级工会也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九条房屋建筑物购建、专项设备购置、大型修缮等预算,需附经有关专业部门论证的可行性工程项目论证报告、立项批复、开工许可等相关文件,按照工程进度及资金状况编制当年预算。列入地方基本建设或更新改造计划的工程项目,应附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文件。

第二十条各级工会用部分结余经费投资时,必须进行可行性经济分析论证,提出书面报告,报职能部门审核,工会委员会(或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列入预算。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工会预算,可在本级预算支出总额的百分之五以内编列预备费,用于当年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工会根据需要,可以从本级经费结余中安排一定数额的后备金作为储备,用于特殊情况下的资金需要。需要动用时,必须经过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议,工会会批准,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工会应根据全国总工会规定提取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和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第二十四条全国总工会每年10月提出下年度省级工会编制预算的要求。省、市、县级工会应根据上级工会编制预算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部署,并按照上级工会规定的时间上报下年度预算。

第二十五条各级工会的本级预算草案,由各级工会财务部门编制,经工会委员会(或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或备案。上一级工会有权提出修订预算的意见和要求,下级工会根据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调整预算。

依靠本级工会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预算草案由本级工会审批。

全国总工会预算草案,经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由全国总工会书记处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各省级工会的本级预算(附工会机关预算),应在3月15日前报送全国总工会审批,全国总工会应于30个工作日内及时批复。

市级以下(含市级)工会本级预算的报批时间,由省级工会确定。

第五章预算的执行与调整。

第二十七条各级工会预算由本级工会委员会(或会)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工会财务部门负责。

第二十八条各级工会应按照预算确定的任务积极组织收入。

第二十九条各级工会要按照全国总工会、省级总工会的规定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不得截留、挪用。

第三十条各级工会预算在批准之前只能开支必要的基本费用及帮扶、送温暖等支出。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等费用一般不得开支,因特殊原因必须提前开支的,经工会委员会(会)或主席办公会议同意,可控制在年度预算的25%以内。预算批准后,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三十一条各级工会应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不得办理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不得越级办理预算拨款。

第三十二条各级工会要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以领代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等支出,应经有关专业部门审核后执行。

第三十三条各级工会要严格控制行政支出,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应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内的支出,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各级工会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改变或追加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工会委员会(会)或主席办公会议同意后,在预算内调整或动用预算预备费。

第三十五条各级工会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预算收支总额需要增减变动时,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每年以一次为限,其编制、审批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相同。

第六章决算。

第三十六条工会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各级工会应按上级工会的要求编制年度决算。决算未经批准前,称为决算草案。

第三十七条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做到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附报工会机关决算草案)。

第三十八条跨年度的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前按年度拨出数编报,最后年度工程竣工后,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确认,按审核确认数扣除以前年度决算数后的余额,编制年度决算。

第三十九条决算草案的审批程序与预算草案审批程序相同。

第四十条省级工会的本级决算,应在3月15日前报送全国总工会审批,全国总工会应于30个工作日内及时批复。

市级以下(含市级)工会决算的报批时间,由省级工会确定。

第四十一条各级工会的决算,应按上级工会的要求逐级汇总上报。

第七章监督。

第四十二条各级工会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本级工会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

第四十三条各级工会的预算、决算要接受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审计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要接受上一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计监督。

第四十四条各级工会对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要逐步实行绩效考评制度。

第四十五条有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的性质和使用范围,截留挪用项目资金;隐瞒收入,虚列支出,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擅自决定重大开支项目等行为的,上级工会应责令其做出检查,并要求纠正。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施行。1998年9月9日颁发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全国总工会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省级工会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1.强迫计划。预算迫使管理层向前看,制定详细的计划来实现每个部门、每项业务甚至每个经理的目标并预计将会出现的问题。

2.交流思想和计划。预算是一个正式的系统,这个系统确保计划涉及的每个人意识到自己应该做的事情。沟通可能是单向的,如经理给部下布置任务,也可能是双向的对话。

3.协调活动。需要整合不同部门的活动,以确保向着共同目标一起努力。这意味着协调是很难实现的。例如,采购部应立足于生产要求编制预算,而生产预算应当基于销售预期。

4.资源分配。预算过程包括识别将来需要以及能够获得的资源。应当要求预算编制者根据期望的活动层级或者资源水平来判断他们的资源要求,以便最好地加以利用。

5.提供责任计算框架。预算要求预算中心经理对其预算控制目标负责。

6.授权。正规的预算应当作为对预算经理发生费用的授权。只要预算中包括费用支出项目,就不需在费用发生之前获得进一步的批准。

7.建立控制系统。可以通过比较现实结果和预算计划来提供对于实际业绩的控制。背离预算能够被调查,而且应将背离的原因区分为可控和不可控的因素。

8.提供绩效评估手段。它提供了可以与实际结果比较的目标,以便评估员工的绩效。

9.激励员工提高业绩。如果存在一个可以让员工了解其工作完成好坏的系统,员工就可以保持其兴趣和投入程度。管理层识别出背离预算的可控原因,为提高未来绩效提供了动力。

然而,不切实际的预算、或者经理对预算进行缓冲以保证实现目标的预算、或者仅仅关注目标的实现而没有实际行动的预算都不是好的预算。这些预算都没有关注长期后果。

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篇十五

(一)分解落实预算指标。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编审班子对经法定程序批准的预算要进行分解,层层落实到具体的科室和个人,不得留有未落实的预算。

(二)制定实施预算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为了保证预算的完全执行,预算编审班子必须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具体应包括如下内容,各部门各单位可以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加和修改。

1、建立日常的管理机构和组织。建议仍然由预算编审班子负责。

2、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和可变即可控的原则,合理确定各职能科室和个人在预算执行中应负的责任和应享的权利。

3、制定各种支出控制定额。

4、制定预算执行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建立权、责、利相结合的奖惩制度。

(三)单位的非财政预算内拨款的收入,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财政专户管理。财政拨款按照单位的季度用款计划每月从财政国库拨到各单位支出户;单位取得的收入必须首先直接缴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然后根据单位年度收支预算和季度用款计划,结合预算内拨款情况按月从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拨入单位支出户,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拨款二者共同形成单位可以直接使用的收入来源。

(四)及时、真实、准确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认真编制预算执行情况月报表及相关报表,认真编写预算执行情况说明书。

(五)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编审班子要经常对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照本年度的总体目标,分析预算执行中的不正常因素和对预算执行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和环节,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六)预算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遇到不可克服的因素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就应该对预算进行调整。具体的预算调整程序应按有关规定进行。

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篇十六

第一步:建立预算编审班子。建立以法人代表为主、由财会部门参加的预算编审班子。预算编审班子要明确分工、严格规定各自的工作职责,以保证预算编制任务的完成。

预算编审班子根据上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经济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本年度的总体目标。

第二步:做好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1、对各预算单位的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对债权债务进行认真核实,理清资金来源渠道和支出结构情况,在全面弄清“家底”的基础上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摸清各预算单位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和人员经费支出结构,对人员情况登记造册,并做好编制和人员情况的核对。

3、真实报告清产核资工作结果,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等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清产核资政策,经申报和核实后进行账务处理。

4、针对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堵塞各种管理漏洞,促进提高国有和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益。

5、认真分析上年度收入和支出结构,把握本年度收入和支出中的有利与不利因素、增收节支的潜力。

做好上面五项准备工作的同时,还要特别注意:

1、人员: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人事部门核定的人员登记造册,本部门本单位无权增加或者减少人员。

2、人员经费: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人事部门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标准,本部门本单位无权增加或减少人员经费的开支标准。

3、临时工:应属于完成专项工作任务的临时用工,编制预算时不在人员经费中反映。

4、对上年收支的分析,应分析到最具体的收入单位和支出单位,分析到具体的收入项目、征收次数。

第三步:编制收入预算。

1、明确具体的收入项目、征收标准,确定具体的收入征收科室和责任人。

2、由具体征收科室和责任人根据上年度的收入情况和本年度的经济发展情况按照规定的要求,编制出最基本的具体征收科室和责任人的收入预算。

3、财会部门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收入预算进行审核、汇总,要将通过挖掘潜力,尽可能实现的收入编入到预算中来。

4、在预算编制与审核过程中,要分析单位占有的资产、往来款等的使用效率。同时要保证本年度总体目标的实现。

第四步: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要充分体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1、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按照人事部门核定的人数和人员经费的标准(其中一部分按照社保部门核定的标准)直接计算编制。

2、维持机构正常运行的公用经费。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定额标准直接计算编制。

3、专项工作任务经费。按照效率最优的方法计算专项工作任务成本编制预算。

4、专项工程项目经费。专项工程项目分本年度完成项目和跨年度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工程项目预算,其经费在使用时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应单独建账核算。本年预算只能反映本年预算中安排的专项工程项目经费。

5、在支出预算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现有资源(人力、物力、财力等)的利用,讲究现有资源的优化配置。

6、往来款,作为对收支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债权债务,必须有预算,以正确认识本单位的承受能力和考核往来款的使用效益。净资产,作为收支任务完成后实现的目标,必须编制预算。

第五步: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经财会部门层层汇总审核后,报经预算编审班子对照本年度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审核和研究后,形成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建议数,同时还要编写好预算编制说明书,一同上报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书是对预算进行的书面分析与说明,是预算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六步: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本地区的财力可能、政府及有关方面政策、文件规定和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建议数进行审核,下达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控制数。

第七步: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对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建议数进行调整,编制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上报财政部门。

第八步:财政部门根据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及时下达到各部门各单位。

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篇十七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高效的预算管理体系和内部约束机制,规范资金运作,防范财务风险,保证既定经营目标全面完成,实现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xx省电力公司预算管理办法》,结合xx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趸售县级供电企业(以下简称县级供电企业)可参照执行。

(一)预算管理是指在战略目标指导下,对公司内部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落实责任、监控执行、考核评价的综合协调管理和统筹安排,科学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的管理活动。

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调整、分析、考核及监督等环节和内容。

(二)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现金预算共同构成公司的全面预算。

(三)财务预算是围绕公司发展的战略要求和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在预测和分析的基础上,对一定时期内公司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与省公司资金往来等资金活动所作的具体安排。

(四)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并通过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现金预算分季度、月度落实。

(一)确定公司的经营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明确公司内部各个层次的管理责任和权限;

(三)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四)对公司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

(三)效益优先,总量平衡;

(四)积极稳健,防范风险;

(五)追踪问效,严格考核。

第二章预算管理的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六条经理办公会是公司预算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责是:

(二)批准公司上报省公司的下年度预算草案和年度预算执行方案;

(三)批准公司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批准公司预算的调整方案;

(五)批准临时提交的特殊、重大开支或投资项目;

(六)批准上报的县级供电企业年度预算草案、年度预算分解方案、年度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第七条公司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公司的预算管理工作。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公司有关领导担任,委员由有关副总师及办公室、发展策划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营销部、审计部、监察部、农电工作部、工会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预算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二)确定预算目标,研究实现目标的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审议公司拟向省公司报送的年度预算草案、预算分解执行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安排各类项目资金盘子。

(三)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审议需提交经理办公会批准的重大经营事项或方案;

(五)监督公司预算方案的实施,审议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评价;

(六)审议县级供电企业的年度预算草案,预算分解执行方案、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批准对县级供电企业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方案。

第八条预算管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会议由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或授权副主任主持。预算管理委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听取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分析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措施。

根据需要,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可随时召集临时会议。

第九条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预委办”),负责预算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主任由公司总会计师兼任,副主任由财务部、发展策划部主要负责人担任。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公司财务部,主要职责是:

(四)协调、处理公司及县级供电企业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

(五)完成预算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按照部门职能和业务分工对预算指标承担归口管理责任。

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编制各项业务预算,按规定程序提交预委办;对批准的业务预算负责组织实施,对执行过程进行跟踪监控,确保完成;负责对业务预算的执行情况提出考核建议。

1、电力收入预算相关指标及管理。

发展策划部负责公司电力资源的平衡,提供预算期售电量预算指标及月度分解指标。

营销部负责售电价、售电量结构、系统备用费收入、高可靠收入、违约金收入等预算指标及月度分解指标。

2、电力生产成本预算相关指标及管理。

发展策划部负责购电量及其结构、线损率预算指标及月度分解指标。

营销部负责购地方电量、购地方电价、营销专项成本费用、配网大修费预算指标及月度分解指标。

财务部负责三项费用的指标分解和控制,负责折旧费预算及月度分解指标。

生产部负责大修理费用、技措、反措项目预算指标及月度分解指标。

农电工作部负责农网大修费用预算指标及月度分解指标。

科技信息部负责科技开发费预算指标及月度分解指标。

安全监察部负责安全措施费用预算指标及月度分解指标。

人力资源部负责工资计划、工资相关费用、培训费用预算指标及月度分解指标。

发展策划部、基建部负责公司大中型基建、小型基建资本性支出预算指标及月度分解指标,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运预算编制,配合完成当年新增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指标。

生产部负责技术改造支出预算指标及月度分解指标,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运预算编制,配合完成当年新增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指标。

营销部负责营销资本性支出、配网建设预算指标及月度分解指标,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运预算编制,配合完成当年新增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指标。

农电工作部负责农电建设资金预算指标及月度分解指标,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运预算编制,配合完成当年新增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指标。

科技信息部负责科技开发项目资本性支出预算指标及月度分解指标,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运预算编制,配合完成当年新增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指标。

财务部负责税金及附加、财务费用、营业外收支、其他业务收支、自有资金来源和还贷等预算指标及月度分解指标。

营销部负责坏账准备、应收帐款余额预算指标及月末分解指标。

农电工作部负责售电量、售电单价、线损率、资本性支出、低压维护费、专项费用预算指标管理及分解。

财务部负责收入、购电费、成本三项费用、折旧、财务费用、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支、税金及附加、投资收益、利润总额预算指标管理及分解。

发展策划部负责购网及直购电量预算指标及各县供电企业指标分解。

营销部负责购网及直购电价预算指标及各县供电企业指标分解。

人力资源部负责成本工资、工资总额、工资相关费用、职工人数等预算指标及各县供电企业指标分解。

第三章预算的形式、范围。

第十一条预算的形式。

(一)公司财务预算编制应当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现金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并按照各预算执行部门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二)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公司可能形成资金流入和流出的经营活动的预算,主要指销售预算、购电成本预算、固定费用预算、大修项目预算及科技项目、安全措施、营销、消防护电、行政后勤等专项费用预算及财务费用预算。

(三)资本预算是指公司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被上级授权或批准实施的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债券投资预算等。

(四)筹资预算是指公司在预算期内需要新借入的长短期借款、经批准使用的`债券以及对原有借款、债券还本付息的预算。

(五)现金预算是指按照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内容编制的,反映公司预算期内一切现金收支活动及其结果的预算。它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筹资预算为基础,是其它预算有关现金收支的汇总,主要作为公司资金调控管理的依据。

第十二条公司预算涵盖公司主业生产、经营和建设的各个方面,凡纳入省公司和公司管理范围的经济活动,包括电力医院经费和县级供电企业具体实施的农电资金使用计划、农网资产大修计划等都应纳入公司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目标,进行预算控制。

第十三条公司预算的主要内容。

(一)营运收支预算——主要反映公司预算期内的利润目标及各项构成要素。

(二)资本性收支预算——主要反映公司预算期内资本性资金的来源与使用情况,合理安排投资项目按年度计划分解实施的方案。

(三)现金收支预算——反映公司预算期内现金流入、流出总量及结构,直接体现资金使用效率。

(四)资产负债预算——反映公司预算期末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量及结构变动情况。

(五)其它相关预算——是营运收支预算、资本性收支预算、资产负债预算等资产经营预算的补充预算,包括主要财务指标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预算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满足指标分解需求自行制定的预算。

(六)县级供电企业的预算范围和内容在满足公司有关要求的基础上,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第四章预算编制、审批与执行。

第十四条公司预算编制依据。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经政策、财会制度。

(二)xx省电力公司以及xx省电力公司预算管理办法,确定的关于预算编制的总体原则和具体要求。

(三)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目标。

(四)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和投资、融资协议。。

(五)公司有关规定和制度。

(六)公司改组改制、资本运作等重大经营事项安排。

(七)公司资金投放管理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项目。

第十五条预算编制和执行遵循“战略指引、上下结合、业务衔接、跟踪反馈”的原则。

第十六条公司年度预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

(一)根据省公司预算编报工作部署,由公司预委会主任或授权副主任组织开展预算编制工作。召开预委会工作会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省公司具体要求,研究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对主要经济指标提出预算安排的初步意见。

(二)有关部门根据预委会工作会议要求,结合省公司对口业务主管部门明确的指导意见和对公司下年度市尝负荷、电量、设备健康水平保障以及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任务、公司员工人数变动等的预测,编制或组织编制业务预算草案提交公司预委办。

(三)公司预委办对各部门提交的有关预算草案进行整理、汇总和初步平衡,在此基础上,编制出公司年度预算草案,并提出建议方案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

(四)有关部门根据公司预委会的审查意见,对所负责的专业预算草案修改完善后提交公司预委办。预委办对预算草案汇总整理后,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审定。

(五)公司预委办将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的预算方案上报省公司审批。

(六)公司预委办根据省公司批复预算或下达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组织各相关部门编制公司的预算实施方案,经预委会审定后报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

(七)预委办按省公司要求和规定时间,将公司批准的预算执行方案报省公司备案;同时按照预算指标进行责任分解,将分解指标落实到责任部门。将责任分解方案及预算执行方案在公司内部以文件形式下达,作为全年预算指标执行和考核的依据。

(八)预算执行责任部门按照公司批准的预算执行方案落实执行。

县级供电企业的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参照以上程序执行。在公司预委会领导下,预委办组织公司农电工作部、财务部、发展策划部、营销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对县级供电企业年度预算进行审查、汇总、上报、分解、下达、分析和考核。

第五章预算的调整。

第十八条公司及县级供电企业预算执行方案一经批准下达,即具有严肃性和指令性,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越权限调整、变动预算方案。

第十九条公司预算正式下达后,原则上不作调整。当遇到国家重大政策变化和不可抗力因素等影响,或者根据市场形势和公司经营战略的变化,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时,应由相关部门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按照本办法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审批。

县级供电企业预算根据市场形势和公司经营战略的变化需要调整时,应由各单位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公司预委办,预委办组织有关部门审议后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需要省公司批准的,由预委办按规定程序报省公司审批。

第二十条公司有关部门由于特殊情况需对项目计划变更或其它原因需要对预算调整时,应按本办法第四章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六章预算的分析与控制。

第二十一条公司建立健全预算分析制度,定期召开预算分析会议,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反映预算执行中发生的问题,查找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监督控制预算的执行,确保预算目标的完成。

第二十二条预算分析由预算指标执行部门共同完成。各有关部门负责按照预算指标责任分工对公司和县级供电企业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和专项分析;预委办负责对预算的总体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撰写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预算分析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主要业绩考核的完成情况及分析;

(二)公司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三)公司经营方针、经营策略、增收节支措施对营运收支预算的影响;

(四)公司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对预算的影响;

(五)公司财务状况变化的趋势分析;

(六)公司的现金流动状况分析;

(七)影响预算完成的其它因素分析;

(八)解决预算执行偏差的措施;

(九)全年主要预算指标完成情况的预测。

第二十四条预算分析按期限分为月度分析、季度分析和年度分析。

(一)月度预算分析突出分析营运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监控营运收支预算的执行,每月后5日内完成。

(二)季度预算分析要全面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并通过动态趋势预测,及时掌握内外部影响预算执行的因素,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下季度预算安排,确保年度预算的完成,每季后8日内完成。

(三)年度预算分析要全面系统分析公司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总结年度各项经济活动对公司预算的影响,评价公司预算目标的完成,提出下一年度的预算目标,年后30日内完成。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要根据管理需要和特殊情况对预算进行不定期分析和专题分析,对预算执行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随时提交预委会审议后,报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第七章预算的考核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公司有关部门的预算责任分解指标纳入资产经营考核范围,严格按照《xx供电公司企业年度业绩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和兑现。

对不履行审批手续发生的预算外开支,以及对预算执行情况虚报、瞒报的问题要追究有关部门和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县级供电企业的预算管理工作和指标执行情况纳入公司对县级企业的年度业绩考核管理。

第二十七条审计部、监察部分别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检查、效能监察,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公司所属县级供电企业参照本办法制定或修订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办法,并制定预算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xx供电公司负责解释。

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篇十八

单位预算的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法。

1、摸清家底,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所有可供使用的资源进行清理和计算,产生本年度的收入和可供使用的资源预算。

3、核定每项工作所需经费,并在预算编制时和预算执行过程中要考核每项工作经费的使用效果和效率,采取一定的方法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追踪问效制度。

单位预算需经过两上两下的编制程序:一上由部门(或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布置,根据本地区财力状况、宏观经济发展目标和本部门的工作需要,按照人员经费支出定额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采取规定的预算编制方法,编制预算建议数,上报财政部门;一下由财政部门对部门的预算建议数审核后下达预算控制数;二上部门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本部门预算报送财政部门;二下财政部门根据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下达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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