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可行的计划可以避免我们在工作过程中盲目性和随意性,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制定计划时,我们应该明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任务和职责。计划是人们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方案或步骤。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制定各种计划,如学习计划、工作计划、旅行计划等等。计划的制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时间、提高效率,实现自己的目标。我觉得我们需要制定一个新的计划了。如何制定一个合理、可行的计划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自己的目标,确定想要实现的事情。然后,需要分析现状,了解当前的情况和资源,以及可能遇到的挑战和障碍。接下来,制定具体的步骤和时间安排,确保每个阶段都能有明确的目标和时间节点。最后,需要不断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的变动。只有合理制定计划,才能更好地引导我们的行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计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这些范文能够启发和帮助到大家,更好地制定和执行自己的计划。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职业危害防治年度计划篇一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47、48、49、50、51号令)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为进一步明确落实本企业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有效控制减少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杜绝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特向你们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全面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企业相应的法律义务,确保完成《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告知书》明确的九项重点工作。
二、全面、准确、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所申报内容发生变化,将及时变更申报。正确辨识生产过程中存在(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充分掌握物质的危险、危害特征,有效落实相关职业安全健康预防要求。
三、保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预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检测,保证职业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定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检测,保证职业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安全健康标准要求。规范开展职业危害接触职工的健康监护工作。
四、切实做好本单位与接触有毒有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书面如实告知职工作业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告知,预防措施和待遇等,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安全健康专项培训,经企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五、严格执行国家劳保规定,配发预防用品,并正确佩戴和使用,确保人身安全;
七、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三年进行一次现状评价;
八、如发生损害劳动者生命健康的职业危害事故,愿承担停产整顿、停止相关生产工艺设备生产直至关闭等职业危害事故处理决定的相关责任。
九、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并配合你局对我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监督检查。
监管单位:
承诺单位:
职业危害防治年度计划篇二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确保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计划。
配备专职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按晋煤劳发(20xx)1499号文件及《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建立和完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及20xx年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1、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将不断改进和更新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1、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2、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公司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1、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应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估结果存入员工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员工公布。
1、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应聘人),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2、应当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公司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在岗期间,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
2、应当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1、发现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2、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公司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3、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的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尽快安排诊断、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1、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3、各部门组织自查自纠,按照有关法律条文,进行对照检查,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的间题,应当尽快处理,并及时汇报。
4、公司将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对各部门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员工参与。
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讲求实效。
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促相结合。
1、彻底整治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使之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建立有效的职业病防治和 安全生产 制度。
2、健全工伤(事故伤害与职业病) 保险 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配备必备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设施、设备和用品。
职业危害防治年度计划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促进矿井绿色清洁发展,依法保护职工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经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特制定本计划。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目的是研究和评价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条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提高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积极控制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1、降低职业病的发生(千人职业病发生率0.8以下);
2、职业危害因素达标率99%以上;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4、职工教育培训覆盖率100%;
5、职业卫生档案建档率100%;
6、职业病查体率100%;
7、职业危害监测覆盖率100%;
8、职业病人治疗、疗养率100%,妥善安置率100%;
9、工伤保险覆盖率100%,劳动合同签订率100%。
1、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以矿主要领导为组长,安全、生产、经营、后勤、工会、宣传、卫生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工作职责,齐抓共管,确保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设立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配备1-2名专兼职职防人员,在集团公司安监局和防疫站职防所等部门业务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切实搞好煤矿尘毒、噪音等治理工作,加大通风防尘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投入,在煤矿采、掘等生产过程中,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
4、认真做好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音等日常检测工作,同时按规定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公布。
5、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做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要坚持1~2年查体一次,职业病患者及观察对象要坚持每年查体一次,同时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工卫生档案。
6、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使职工充分了解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控制措施,督促职工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加强自身保护,从而提高职业卫生和安全工作质量,防止职业卫生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7、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发放管理。严格执行《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用品的发放实行签字制度。安监处、督察办和各单位负责监督劳动用品的佩戴使用情况。
8、做好职业危害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工作。设立职业危害因素公示栏,将职业危害因素及评价结果告知劳动者,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所设置职业危害因素警示牌,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现场配备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开辟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9、完善合同管理。劳动工资部门要加强劳动合同执行与管理,将劳动者所从事职业可能遭受到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危害程度、结果以及遭受职业危害后的待遇,预先告知劳动者本人,并签订劳动合同。
职业危害防治年度计划篇四
1、开展了“职业危害申报试点”工作。围绕全区现场会精神,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试点工作。我局将(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3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7号令)转发到各旗、区。结合我盟实际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确定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为试点地区。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安监局组织辖区36户规模以上化工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试点。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xx年开发区仅有20户化工企业仍在生产,其余企业全部停产,目前已收回(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18份,有2户企业未进行职业危害检测暂未填报。通过调查摸底发现开发区企业:存在粉尘点66家,噪声点136家,有毒气体点48家,高温点18家。20家生产企业的2469名作业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98%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
2、开展了职业危害摸底调查。我局要求三旗两区安监局对辖区企业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情况开展摸底调查,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3、加强与与卫生部门的沟通合作。为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我局与卫生部门召开交流座谈会,就如何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试点工作、日常监管工作与盟疾控中心、职业卫生监督部门进行了座谈,进一步明确了各自工作内容。两个部门就贯彻“国家安监总局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通知”、总局23号令、27号令充满信心和决心,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拟定了今后的工作思路。
4、开展了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根据自治区安监局开展职业危害整治专项行动精神,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方案下发到各旗区,并要求各旗区立即行动起来,以此为抓手全面推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
5、职业安全健康宣传工作。xx我局通过报纸、电台、开展有奖问答、安全生产月展板和散发传单等手段向全社会开展了有关职业病危害、劳动保护等宣传。
6、参加自治区培训情况。盟安监局组织、开发区和阿左旗安监局参加了包头举办的培训班。通过培训了解了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现状,明确了监管职责和方向和方法,坚定了做好今后工作的信心。
二、存在问题。
1、我盟安监系统均无设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无专职工作人员,更无开展工作必需的相关设备和经费。目前,盟内有检测资质的单位仅有疾控中心一家,尚无专业评价机构,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各项工作困难较大。
2、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底子差。大多数用人单位履行责任意识差,既无内部监管机构,又不开展职业危害预防工作和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预防监管工作。
3、为了应对全球金融危机,阿盟行署规定今年职业危害检测不允许收费,但财政未安排专项费用。疾控中心、职业卫生监督部门到开发区进行检测没有专门的费用难以支付相应开支,此项工作因此受阻。
4、企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申报工作受到影响。
5、大多数企业未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摸底调查工作难以推进,今后的工作任务艰巨。
三、xx年工作思路。
xx年,我盟将立足实际,突出重点,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全系统积极争取建立职业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为开展此项工作创造必备条件。
2、摸清基本情况。对全盟企业职业危害情况进行摸底造册,要求企业建立职业卫生机构,有专人负责职业危害工作,逐步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3、由各旗(区)安监局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举办“职业安全培训”,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宣传工作。
4、继续做好职业危害申报试点和专项整治工作。
5、积极卫生、工会等部门搞好合作,通过联合执法,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6、全盟各级安监部门要指导督促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认真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综合治理等措施,预防控制职业危害。
职业危害防治年度计划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按全目标,特制本措施。
2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项目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3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项目部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六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物施工作业过程中,出来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辐射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用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毒物品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用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产生性噪音和局部振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振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振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振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振动病。
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5防护措施。
(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各项目部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2、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3、施工现场在进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筑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有效的降尘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4、在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进行防水作业时,要采取强制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5、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二)防护措施。
1、公司为有效防止职业病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从管理上明确公司只能部室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多级责任制,分清在职业病预防上的岗位职责。
2、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3、施工现场做封闭式施工,用高度不低于2m的围挡将现场四周围起来。
4、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散材成堆,型材成垛)。
5、现场临时仓库内各种袋(桶、箱)装材料码放成垛,小型材料上架存放。
6、接触粉尘作业的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施工中采取不断喷水的措施降低扬尘,作业人员正确佩戴防尘口罩。
7、从事防水作业,喷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运转正常,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中要正确佩戴防毒口罩。密闭空间内进行防水、喷漆作业容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如防护用具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至通风处,并通知施工现场其他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该场所进行通风;若已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报告项目部进行处理;慢性中毒症状比较不易被发现,公司对从事此类作业的施工人员每半年组织一次体检,发现职业病症状将立即通知本人并调离岗位,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
8、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戴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电气焊作业易引发的职业病与第7条所列基本相似,参照第7条执行。
9、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要正确佩戴防护耳罩,并减少噪声作业的时间。如因进行强噪音作业导致头晕、耳鸣等症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其他人员进行治疗,症状严重者报公司应急救援小组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每半年进行一次体检。
10、施工中所使用的加工设备要设置除尘装置,清运垃圾必须使用喷洒后方可用提升机或封闭专用垃圾道运输,严禁从窗口倾倒垃圾。细散颗粒材料的装卸运输必须要遮盖,现场专用道路要经常喷洒水,把粉尘污染降低到最小限度。长期在高密度粉尘环境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口罩、发帽及其他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止吸入有毒灰尘。
长期从事高温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并佩戴好防护用品。
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公司将检查结果告之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人档案。
6安全检查措施。
1、公司施工部除进行经常的检查外,每年还定期组织其他部门进行联合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
2、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u。
职业危害防治年度计划篇六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保德煤矿职业危害与健康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我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的通知》精神,特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陕西神木神源煤炭矿业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明确主要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动员全员共同参与,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促进我矿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陕西神木神源煤炭矿业有限公司历来高度重视职工安全与健康工作,各单位加强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综合防尘措施落实、职业危害劳动合同告知、职业健康监护及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等工作,着手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危害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防治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基础工作不断稳固,职业健康工作总体上不断发展进步。
开展煤炭等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各级责任,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依靠科技进步,立足实际,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突出重点,有序实施。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以防治尘肺病为重点,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建设,全面提高我矿职业健康水平。
3、依法依规,规范落实。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关于职业病防治和作业环境职业危害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识,充分发挥职工工会等监督作用。
(三)规划目标 员工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规范管理,着力提高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增强员工职业病防治意识,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
杜绝新发尘肺病病例,杜绝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有效减少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危害培训率达到 10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 95%以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 100%。
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一)建立健全职业危害管理机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职业危害管理机构,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专业人员。加强管理人员培训,配备必要的设备,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危害管理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
(二)着力抓好职业危害源头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从源头控制职业危害;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综合防护措施,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减少和降低对作业人员健康的损害。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和专兼职人员,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及时掌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以监测促防治;必要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危害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与评价。
(三)加强对作业环境中职业危害管理和控制
1、通过优化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使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确保从事无害作业的职工避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尽可能减少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数量。
2、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危害标准和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
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产生严重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4、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救援器材、设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5、依法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四)进一步规范劳动者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1、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危害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职业危害知识。
2、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要依法组织其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
3、按要求为员工配置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引导和督促其坚持正确规范使用。
4、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5、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妥善安置,确保职业病病人的权益。
(五)职业病的防治
1、尘肺病防治。以防治员工尘肺、矽肺、石棉肺为重点,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推进清洁生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逐步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2、重大职业中毒防治。加强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隐患防范治理工程,开展隐患排查,对生产设施、设备、场所进行治理。
3、职业性放射性疾病防治。实施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治理工程,开展危害控制试点,落实关键防治技术和措施,降低因放射线造成的矿工肺癌等疾病发病率。
4、加强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预警。重点开展对员工尘肺、矽肺、石棉肺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等的监测,及时掌握职业病发病特点和发展趋势,研究职业病危险源的分布情况,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
(六)推进职业病防治信息化建设 构建职业病危害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加强职业病信息监测、报告与管理,建立和完善职业病信息监测、报告与管理网络,建设职业病监测点,为制定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提供基础数据。按照动态监控、及时预警、准确计量的要求,根据职业病危害的性质和程度建设职业病预警体系。加强职业病危害动态监测工作,开展信息定期报告、分析和管理工作。
(七)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 一制定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计划,健全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体系;二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强化对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培训,积极推进作业场所健康教育;三把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我矿普法教育范围,列为健康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关心劳动者健康、重视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职业健康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切实抓紧、抓好。矿长是职业危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体系,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规程,确保作业环境和防护达标。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层层分解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要逐步建立先进的职业危害与健康管理体系,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和持续改进机制。
(二)全面落实责任 职业危害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分工负责。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的职责要求,正确履行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工作管理制度,相互协作,主动配合,落实专兼人员,确保职业危害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完善规章制度 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配套法规、规章。制订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危害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性能评价、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治等方面管理制度,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
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要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工作的关系,充分认识职业危害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职业危害工作。要把职业危害工作纳入标准化检查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努力降低、减少各种职业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确保安全生产和广大员工的职业健康。
职业危害防治年度计划篇七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
二、术语与定义。
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三同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管理职责。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向煤监局鲁西分局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职业病危害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各项管理工作。
3、安全监察站是职业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进行监督和检查。
4、各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职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5、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四、一般规定。
1、对可能产生一般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并向煤监局备案,防护设施由矿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煤监局备案。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煤监局审核;防护设施竣工后,有煤监局组织验收。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预评价报告报煤监局审核,防护设施设计报煤监局审查,防护设施竣工后,由煤监局足足验收。
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3、矿属各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4、矿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
5、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与禁忌有关的有害作业。
6、上报煤监局备案或审核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申请书。
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7、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8、施工单位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扬尘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
职业危害防治年度计划篇八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也关系到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2014年以来,我单位职业卫生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方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领导机构,完善和修订职业卫生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档案》,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范》的宣传,注重个体劳动保护,对作业场所的监督监测,按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等措施,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维护了广大职工的权益。
一、加强领导管理、明确职责,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公司成立了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形成了领导主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按照hse管理体系要求,制定了《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范围、内容,落实了责任,为加强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及时完善和修订了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标准化的资料。补充完善12项管理制度,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和检测人员,建立健全我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体系和技术体系,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2.充分利用班前会、公示栏、培训学习等多种形式,做到全员参与培训,有针对性地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就职业病防治、预防、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活动,提高了员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环境。
3.还加强了对各级管理人员、各类操作人员的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定期举办培训班,培训率达到100%,使员工职业病防治责任和法治意识得到提高,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使劳动者懂得职业病防治中权益,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
三、
1.防护设施。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各岗位作业场所设置防护设施,建立台账,设定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检查与维护。防尘、防噪、防毒、防热害等设施分别由专人管理,建立防护设施台账,定期对防护设施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做好维护记录。
我单位严格落实“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相关规定,根据监测、检测、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2019年的检测、评价结果设立宣传栏公示。并邀请有资质单位为我企业做好2019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
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对噪声、粉尘、苯类等因素进行检测,确保全公司各作业场所危害因素不超标。
3.定期为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2019年在岗体检,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数为:113人,体检率100%,未查出疑似职业病病人,需要调岗2人,体检结果均已进行了告知。2019年职业健康离岗人数14人,离岗体检:6人,2人在在岗体检后当月离职,剩余人员均在试用期间离岗。
4.个体防护用品发放。
个体防护用品发放严格落实《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相关规定,建立发放台账,确保职工个体防护用品及时发放。
5.“三同时”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90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顺利通过预验收和设计专篇的评审。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7.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我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经费结合全企业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涉及到职业病危害防护的经费,各部门上报后由财务科建立台账进行汇总,逐月逐项列出分类明细,做好使用经费凭证。
四、加大职业病监督力度,狠抓职业病防控。
对各部门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各部门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情况和劳动者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以及职工体检和危害因素检测等方面。通过检查,生产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能够及时督促员工正确配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而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目前,没有发生一起职业危害事故。
五、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基层员工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
2.生产一线职工对个体防护的意识淡薄,噪音生产过程中容易不带耳塞等不正确、规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等问题。
3.个别部门在职业卫生工作中配合不够紧密,需严格管理制度,细化责任落实。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1.充分利用省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规范我企业职业卫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从个体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和作业现场防尘、防噪声管理入手,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和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尽快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
2.加强档案管理。重点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经费、职工岗前、在岗和离岗体检、个体防护用品发放、作业场所警示告知等工作,严格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分年度建档,每项档案要有计划、汇总和明细台账等项目。重点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资料,按照国家一级标准化的标准来要求,使我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3.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职业安全意识。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有计划地组织基层各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防治知识培训学习,强化职业安全意识,充分利用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周、班前会、公示告知、警示标识等多种形式,注重提高劳动者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宣传教育。
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尽管我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要求标准化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要从源头抓起,彻底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为广大群众的健康和公司发展做出新贡献。
职业危害防治年度计划篇九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我矿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危害培训计划。
煤矿内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内部培训、外部委托培训。
1、内部宣传教育培训:
(1)新员工进矿一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煤矿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
(2)员工在岗期间一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键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公司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
(3)转换岗位-由岗位部门负责人讲解新岗位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4)煤矿按培训计划组织的职业健康知识及法律法规、标准等知识。
2、外部委托培训。
为提高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外部培训一般情况是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参加人员一般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安全科应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并保留相关的培训记录;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建立完善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实行闭卷考试,杜绝代笔、代答行为,并认真填写培训纪录,由单位、培训机构、学员三方面签字存档;为了保证培训质量,要求学员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制度,不准迟到、早退,上课专心听讲,不准缺课,认真作好笔记。
五、对考试不及格的、没有参加考试的不分配工作,进行补考,合格后方可回单位上班上岗。
六、以上为我矿从业人员培训计划,从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职业危害防治年度计划篇十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全面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企业相应的法律义务,确保完成《奇台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安排》(奇安办7号)文件中明确的14项重点工作任务。
1、落实企业内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各项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到位。一旦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报告当地安检部门。
2、全面、准确、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所申报内容发生变化,将及时变更申报。正确辨识生产过程中存在(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充分掌握物质的危险、危害特性,有效落实相关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要求。
4、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做好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无偿向职工提供。
5、按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预防职工职业病的发生。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用工合同,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保险。
6、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识、告知卡、划定警戒线等。
7、认真落实好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这也卫生“三同时”及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的要求。
8、如实做好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危害岗位合同告知工作。对接触化学性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开展职业卫生专项培训,经企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9、如发生损害劳动者生命健康的职业危害事故,愿承担停产整顿、直至停止相关生产工艺设备生产等职业危害事故处理决定。
10、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并配合安监部门对我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11、履行上述责任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法定义务。如有违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有关法律及经济责任。
承诺人(工人签字):
承诺认可单位:新疆新润通矿业有限公司(公章)责任人签名(矿长):
职业危害防治年度计划篇十一
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部所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
职责:。
1、安全科负责企业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
2、各部门负责各部门在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
规程:。
1、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2、用人单位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3、煤矿采购部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4、安全科应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1)采区安全员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应立即检修。
(2)安全科应经常进行对防护设施的专题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
(3)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
(4)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记录。
(5)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核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6)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整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6、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职业危害防治年度计划篇十二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术语、定义。
1、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三、管理职责。
1、安全科负责全矿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施工生产单位的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2、综合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工进行体检。
4、各基层单位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
5、员工在施工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职业病预防、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四、一般规定。
1、安全科及各基层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岗前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每年要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培训工作。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员工本人。
2、各基层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3、各基层单位要严格管理、放射源以及其他对人体有害的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4、各基层单位应当主动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的发生,降低施工生产成本。
五、报告程序。
1、凡发现职业病患者或疑似职业病患者时,应当及时向安全科报告,当确诊为职业病的,由安全科及时向矿部领导汇报,同时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报告。
2、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由市疾病防控中心诊断。
3、急性职业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诊治终结,疑有后遗症或者慢性职业病的,应当由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予以确认。
4、当安全科接到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的结论定为职业病后,填写职业病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报告,建立员工职业病健康档案。
5、各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本单位的疑似职业患者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患者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六、本制度从x年x月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科。
职业危害防治年度计划篇十三
公司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第47号、48号、49号、50号、51号令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办法》安发[8号)有关规定,做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职业危害人员生命安全健康及相关权益,落实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职责,根据有关单位上报职业安全卫生防治计划,结合公司实际,现制定20xx年职业安全卫生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望认真执行。
1、新增职业病例为零;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率100%;
4、从业人员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率100%;
为确保职业安全卫生防治目标的实现,按照职业危害防。
治单位、项目、实施日期、计划资金制定了20xx年职业安全卫生防治计划,20xx年职业健康查体122人,职业健康培训3期91人,职业健康预评价5万元,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宣传等共需资金.47万元(见附件),明确了各单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时间、职业健康查体时间及人员、职业安全卫生培训计划、职业安全卫生投入等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三、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第47号、48号、49号、50号、51号令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办法》(8号)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为确保职业安全卫生防治计划的顺利实施,主要做好:
1.制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位部门职能确定各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健全、完善职业危害与告知制度、宣传教育培训、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管理等13项管理制度,以加强对职业卫生管理,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2.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
(1)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清晰,并及时更新。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对新招用、调岗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受到职业危害影响的工作岗位,在签订合同、调岗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上岗通知书中明确告知,告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各单位应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做到:
(1)按照《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012〕52号)有关规定,为职工配备个体防护用品。选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资质,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经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相关管理部门检查验收,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环节严格管理,并定期检验或抽查,确保合格有效。
(3)从业人员应按本岗位劳动防护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方可上岗。
期和限值判定标准,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测,检测项目包括现场烟尘(电焊烟尘、棉尘、炭黑尘、沥青烟尘)、噪声、高温、电离辐射等职业危害因素,并根据检测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6.作业场所的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工作。
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同时应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防护用品进行日常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用人单位应制定职业危害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培训、演练。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按规定设置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并记录。
职业危害防治年度计划篇十四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____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__安办〔20____〕__号)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____年4月23日—29日。
二、活动内容。
扎实组织开展宣传周“八个一”活动:
(一)做好一次领导动员。请各县区政府主管领导于4月22日发表电视讲话或在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对“《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进行宣传发动,全面启动宣传周活动。
(二)开展一次现场咨询。4月23日上午,各县区要认真组织由政府主管领导,安全监管、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宣传周启动仪式,通过现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布置展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介绍职业病防治进展成效和有关部门职责。
(三)实施一次专项执法。各县区要结合“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在3、4月份,组织一次以专项治理的行业为重点的职业卫生专项执法,对本县区职业病防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暗查暗访,并于宣传周期间,在当地的晚间新闻上进行典型曝光。
(四)组织一次讲法学法。各县区要认真组织辖区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讲法学法活动,活动时间不得少于一个小时,参加范围不得低于单位员工的80%。各用人单位要在显要位置悬挂横幅(宣传用语将在4月中旬发布),并运用视频讲座、现场宣讲、知识问答、竞赛等方式,组织职工全员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各用人单位要将“关于组织本单位讲法学法的通知、参加人员签到表、学法现场照片、标语照片”等四项内容存档备查。
(五)实行一次免费体检。各县区要选取1-2家开展职业病体检不充分的企业,联系好一家医疗机构,由政府出资,对企业接害人员进行一次免费体检,并在不涉及接害人员隐私的情况下,进行报道,宣传体检知识,提高全社会对职业健康体检的认识。
(六)进行一次警示教育。警示教育专题片在省局网站下载。各县区要集中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辖区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分管负责人参加警示教育活动,收看专题片。警示教育活动由安监局局长主持,政府分管负责人作动员,届时市局将印发动员讲话通稿。各县区将“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参加人员签到表、现场照片”留档备查。
(七)发动一次集中报道。各县区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平台,强化宣传周活动报道工作,及时刊发宣传信息,将各项特色宣教活动宣传出去,扩大社会影响。要组织媒体开辟宣传周专栏,多角度宣传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多层次报道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多频次反映企业讲法学法用法情况,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八)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各县区要在4月10号前召开一次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部署宣传周活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通报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
除此之外,各县区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文艺汇演、在线访谈、专家讲座、答记者问、图文展览、影视展映、专题研讨、知识竞赛、基层送法、暗访曝光等多种方式,创造性地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提前谋划,并将其作为抓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积极参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各项活动。
(二)形成联动。要积极发挥联席会和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作用,明确分工、全体动员、各负其责、形成联动。要制定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分工方案,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员,做到互相配合、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三)扩大范围。要改变往年点式宣传的做法,使宣传周活动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真正做到面向全社会宣传职业健康知识,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依托机构。要充分利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技术和知识优势,在专家讲座、在线访谈、专题研讨、知识竞赛、讲法学法、员工座谈等活动中,提供支撑。
(五)实施考核。此次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职业病危害防治季度问效和年度评估考核内容,对《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出色的县区和部门,考核时将按规定加分。
(六)信息报送。《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县区要全面总结经验和创新做法、剖析存在的不足,不断总结提高。
请各市于20____年5月8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情况总结、统计表及咨询日活动视频及图片(至少1个视频、5张图片)报送市局。其他资料留存备查。
职业危害防治年度计划篇十五
1.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定期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定期听取各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13项规范性制度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1.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五)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的规定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建立、修订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与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3.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二、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一)日常监测1.明确日常监测人员,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2.明确尘、毒、噪声的合理布点(布置图),明确监测时间,并做好记录(记录表);3.规定监测办法。
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制定职业危害维护检修规定;2.明确维护检修单位和检修人的职责范围;3.明确检修的种类;4.各类检修作业应当遵循的规程或规定;5.检修的程序和要求;6.检修的记录要求;7.检修的验收要求。八、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明确配备标准;2.明确采购及特种劳保用品供应方的资质审验办法;3.明确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办法和管理责任人。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3.职业病报告卡;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三)职业健康检查1、开展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2、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3、开展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开展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十、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主要包括内容: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十一、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1.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2.“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预防措施不放过、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的要求;3.事故档案管理和事故台帐。十二、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要求;2.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教育和检查办法;3.职业危害协议签订要求。十三、应急救援预案管理1.成立应急机构,明确各人员应急救援管理责任;2.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保证资金,经论证后由负责人批准发布实施;3.明确重大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的宣传、学习、教育、演练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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