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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汇总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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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汇总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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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一

摘要:绿色贸易的国际潮流已势不可挡,绿色国际贸易规范条件应运而生,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绿色贸易强调保护环境,以人为本,顺应了当代绿色环保的潮流,已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绿色贸易与只关注市场上发生的费用的传统国际贸易不同,它将市场外的环境因素也考虑在内。我国污染物排放量还处在较高的水平,远远高于环境的承载能力,绿色贸易基石相对脆弱。我国节约、综合利用资源的技术装备水平较为落后,绿色贸易的技术保障也相对薄弱。一些发达国家披着保护环境的合法外衣,通过制定一系列复杂苛刻的环保标准,对来自我国的产品设置障碍,使得我国部分产品出口严重受阻。本文介绍了何谓绿色贸易,分析了我国绿色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原因及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绿色贸易;绿色技术;环保;绿色营销。

绿色贸易的国际潮流已势不可挡,绿色国际贸易规范条件应运而生,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际贸易中的绿色潮流促进了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绿色贸易强调保护环境,以人为本,顺应了当代绿色环保的潮流,已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但一些国家出于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凭借其环境保护的优势,利用wto规则的例外条款和我国的`环境问题大做文章,绿色贸易演变成了绿色贸易壁垒。[1]同时,也有一些外商利用我国环境法律和标准相对宽松的条件,向我国转移有害环境与健康的产业,使我国本来就脆弱的生态环境雪上加霜。为引起国民对绿色贸易的重视,本文将重点讲述我国发展绿色贸易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还为我国发展绿色贸易出谋献策。

一、绿色贸易概述。

绿色贸易是指在贸易中预防和制止由于贸易活动而威胁人民的生存环境以及对人民的身体健康的损害,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贸易形式。[2]广义上来说,绿色贸易分国内绿色贸易和国际绿色贸易。狭义上来说,绿色贸易就是指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绿色贸易与只关注市场上发生的费用的传统国际贸易不同,它将市场外的环境因素也考虑在内,扩充了贸易的成本范围,增加了环境成本和与之相关的社会成本两大内容。其表现形式有:环境友好产品贸易、资源集约型产品贸易和安全健康产品贸易等等。

1.生态环境方面。

2.绿色技术方面。

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目前我国绿色关键技术设备达到和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仅占15%,2/3的设备属于一般水平和落后水平。我国绿色环保产品的总体水平相当于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的水平,大多数产品落后发达国家左右,节约、综合利用资源的技术装备水平亟待提高,绿色贸易的技术保障相对薄弱。

3.绿色贸易壁垒方面。

绿色贸易壁垒又称环境壁垒,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人类健康为由,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要求,建立繁琐的检验认证和审批制度,以及征收环境进口税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的贸易障碍。许多国家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健康与安全为名,通过立法制定繁杂的环保公约。法律和法规,蓄意制定一系列苛刻的环保标准,对来自国外的产品或服务加以限制。特别是对于食品进口,目前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500多种农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量制定了严格甚至苛刻的标准。这些都已成为国际贸易健康发展的巨大隐患。据统计,我国因绿色贸易壁垒出口受阻的产品总值达500多亿美元。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二

“普惠金融”这一概念由联合国在2005年提出,是指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在我国,“普惠金融”一词是在2005年“国际小额信贷年”的推广活动提出的,但政府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是在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议》中。

当前我国普惠金融的重点服务对象是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我国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它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进社会公平和谐。

普惠金融首先是金融,而金融是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的。普惠金融服务与一般金融服务的区别在于,它追求的最终目标是:让所有有需要的人都能够以合适的价格、公平的机会、方便且及时地获得金融服务。普惠金融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由于企业的逐利性,传统的金融服务难免面向少数的企业和人群,而大企业和富人在获得金融服务方面具有绝对的优势;普惠金融面对的是所有有需要的人。因此,普惠金融强调要让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方便且及时地获得自己所需要的金融服务[1]。

其二,普惠金融的目标是要以可负担的成本提供金融服务,它重视消除贫困,致力于实现社会公平,但这种服务不是扶贫、不是公益活动,它致力于满足更多群体的普遍金融需求的同时,也要顾及金融机构自己的商业利润。

其三,普惠金融提供的是有偿服务,即有价格的服务。但由于普惠金融面向的是所有有需要的人,因此,普惠金融服务的价格必须是合适的,是所有有需要的人都能够接受和负担的。

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迅速,政府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服务覆盖面日益扩大,服务创新步伐逐步加快。

1.政府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议》首次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对普惠金融进行了准确定义;2015年12月国务院专门印发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这是发展普惠金融的首个国家级战略规划。政府对普惠金融的关注和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为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服务覆盖面日益扩大。

服务覆盖面日益扩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物理网点不断增加、辐射范围不断增大。金融机构通过不断扩充村镇银行、小微银行、社区银行、县区保险分支机构等形式的物理网点,使金融服务能够辐射到的地域和人群不断增多。二是金融产品与互联网技术的融合使得金融服务范围不断扩大。金融机构通过加大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金融产品的创新与提高产品加载率,使得金融机构能够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广,可提供给普通客户的金融产品越来越多,金融服务覆盖面日益扩大。

3.新兴金融公司、金融产品发展迅速。

随着互联网在金融行业的普遍应用和深度融合,新兴的金融公司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投管所、京东金融、蚂蚁金服、平安普惠等众多新兴金融公司接踵而至;金融产品名目也不断翻新,微信支付、数字保险、线上贷款、京东白条、蚂蚁借呗、花呗等一系列金融产品不断推陈出新。新兴金融公司的发展和金融产品的不断更新,不仅对传统的金融服务起到了补充的作用,更有效提高了我国金融服务的水平和效率,促进了我国金融服务创新,使得普惠金融生机勃勃[2]。

4.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小微企业规模小,对市场的反应灵敏,在创新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是我国经济发展和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力量。但是,小微企业由于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差、经营者的管理和经营理念落后、财务数据缺乏透明度等原因,在获得金融服务方面处于劣势。近几年,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各金融机构不断调整和加大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也对中小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化准备金政策,使得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从而盘活了小微企业融资链。

5.对互联网技术的依赖程度日益加大。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技术与传统行业不断进行深度融合,出现了“互联网+”(利用信息技术与互联网平台,推动经济形态不断发生转变,从而激发社会经济实体的活力)。“互联网+”在金融行业体现得尤为突出:出于成本、效率等因素的考虑,信息技术在金融服务领域的普遍应用,使得金融业对信息技术的依赖程度日益加大。对于普惠金融企业而言,唯有做到低成本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革新恰恰为普惠金融企业提供了这样的产品和服务,促进了普惠金融的发展,甚至催生了“数字普惠金融”[3],大大提高了金融服务的可获取性并降低了企业成本,这使普惠金融机构有可能为更多有需要的人提供更加有效的金融服务。

自普惠金融概念引入中国以来,普惠金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出现了以村镇银行、民营银行、小额信贷公司等为代表的很多新的金融机构。虽然我国普惠金融发展迅猛,扩大了金融服务范围,解决了一部分小微企业和低收入人群融资困难的问题,对经济发展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1.普惠金融体系尚不健全。

普惠金融体系是指一整套全方位为社会全体人员,尤其是为金融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的思路、方案和保障措施等。完善的普惠金融体系应该包括适宜的法规和政策框架、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众多的普惠金融企业和庞大的目标客户群。目前,尽管国家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提出要建立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但我国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尚不健全。如何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公平地进入市场,构建一个充分竞争、包容性强、资源配置效率高的普惠金融体系尚需不断地探讨。普惠金融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包括金融法律基础设施、会计基础设施、监管基础设施等。但我国金融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而这些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将促进普惠金融企业扩大服务范围、降低交易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2.普惠金融的风险暴露较多、增长较快。

近两年,各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普遍呈增长态势,且正在从传统金融向普惠金融领域蔓延。随着普惠金融企业的快速发展,加上近年来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普惠金融企业风险不断暴露,且表现出覆盖面广、风险普遍较高的特征。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5日,网贷行业累计问题平台数已达3169家,市场上甚至出现了许多打着数字普惠金融的旗号,借助互联网从事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4]。究其原因,一是普惠金融企业本身存在主体资质参差不齐、信息披露不规范、运营成本难以控制等问题;二是普惠金融企业推行模式创新与产品创新,而这种创新本身就意味着其风险控制能力缺乏市场检验,于是,在复杂的经济形势下,信用风险、消费者个人隐私、资金安全等风险便逐渐暴露出来。

普惠金融的重点服务对象是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我国普惠金融虽然发展迅速,但表现出不均衡的特征:一是地区发展不均衡。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和城市,普惠金融发展程度越高,而最需要普惠金融服务的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的程度较低。如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报告蓝皮书(2016)》显示,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程度最高的是苏州市,该市普惠金融系数高达0.963,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普惠金融系数最低的则为宿迁市,仅为0.135[5]。二是服务覆盖率不均衡。目前我国普惠金融服务较多地面向小微企业、城市工薪人群,对农村、低收入人群的覆盖面有限。

4.信用体系不完善。

普惠金融的发展应以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为基础,信用体系的完善可以有效降低金融服务成本,使信用较高的客户以较低的价格获取金融服务。但是,目前我国还处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初级阶段,信用关系尚不发达,这不利于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和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6]。同时,对失信惩戒缺乏全面有效的法律约束,信用违约成本较低,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普惠金融企业所需承担的风险,迟滞了普惠金融发展的步伐。

5.金融知识普及程度有限。

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贫困地区、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而这类人群的金融知识相对贫乏,对金融产品没有系统的了解,容易产生从众心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比如,在非法集资案件中,大多数受害人都是盲目相信所谓的高新技术投资、新型投资工具,期待高额回报,并且坚信“很多人都投资了,我加入一定是没有风险的”。金融知识贫乏是这类案件多发的根本原因,也是制约普惠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1.健全普惠金融体系。

首先,政府应加强顶层设计并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涉及普惠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文件。其次,金融监管部门应引导金融市场主体加速下沉普惠金融服务,使积极践行普惠金融的市场主体越来越多。再次,应利用互联网技术与大数据技术助力普惠金融快速发展[7]。

2.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当前,我国普惠金融企业风险不断暴露,且表现出覆盖面广、风险普遍较高的特征,故加强普惠金融企业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应不断健全和完善普惠金融体系和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的普惠金融企业发展环境,增加客户信用违约成本,进一步规范普惠金融企业的管理,总结普惠金融企业在跟踪和控制产品风险和客户风险方面的经验,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与金融行业的深度融合,普惠金融企业应增强在风险信息捕捉、企业信息跟踪、风险监测与预警方面的能力[8],以实现普惠金融的服务范围与服务能力的双提升。

3.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一方面,应从宏观上高度重视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偏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使经济政策对这些地区普惠金融企业和服务的不断发展产生积极的引导作用,从而达到积极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目标[9]。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与金融行业的深度融合,普惠金融企业应向贫困地区、低收入人群提供更低成本、更具针对性的金融产品,进一步缩小在金融服务可得性方面的区域差距。

4.完善信用体系。

信用是金融交易的核心要素,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普惠金融企业应通过不断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金融信息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等资源的融合,不断提升信用法规建设、信用应用水平,通过完善法制,清除信用问题的法律盲点,提高失信违约成本,有效控制普惠金融企业风险。

5.扩大金融知识普及面。

应持续推动金融消费者教育和金融知识普及工作,使银行业、保险业和其他非银行支付机构发挥金融知识普及宣传主力军作用,大力宣传普惠金融和个人金融业务,让广大群众了解、认识、使用普惠金融产品,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风险和正确使用金融服务的意识[10]。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先进工具推广金融知识和网络安全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的金融消费素养、金融知识水平和金融技能,增强防范和应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共同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发展普惠金融是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金融发展战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以及我国对普惠金融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社会的普惠金融需求将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随着普惠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此前金融服务向发达地区和富裕人群一边倒的现象将得到纠正,普惠金融服务覆盖率低的现象将大幅改善,普惠金融服务范围将逐渐覆盖到所有有需要的人[11]。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为普惠金融的创新提供了技术手段和突破口,有利于普惠金融企业创新管理方式、服务方式和金融产品,加快普惠金融企业创新的步伐。而普惠金融企业通过引入新的管理理念和手段,对现有流程进行改造和优化,可以进一步满足客户需求、增强客户黏性,提升服务满意度。

总之,推广普惠金融是中国金融企业发展改革的趋势,更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大助力,普惠金融的发展必将带来中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12]不论是市场对普惠金融企业发展的推动,还是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对普惠金融的驱动,抑或是政府在普惠金融发展中的引导,都将促使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思路和策略的不断调整,从而实现普惠金融的全面、深度发展。(引用格式:李海燕.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j].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9(5):103-108.)。

参考文献:。

[1]中国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课题组.普惠金融现状分析及商业银行发展策略思考[j].国际金融,2018(2):48.

[2]黄益平,黄卓.中国的数字金融发展:现在与未来[j].经济学(季刊),2018(4):1489.

[3]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课题组.数字普惠金融的中国实践[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57.

[5]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普惠金融发展研究中心,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江苏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不均衡苏南苏北差距大[eb/ol].(2016-08-21)[2018-06-10].http:///n2/2016/0821/.

[7]田利辉,范已凡.互联网金融的普惠特征与规范发展[j].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8(3):78.

[8]欧阳红兵,李雯.区块链技术在我国普惠金融领域里的应用研究[j].武汉金融,2018(4):36.

[9]王薇.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与提升路径研究[j].金融经济,2018(16):58.

[11]穆罕默德·尤努斯.普惠金融改变世界:应对贫困、失业和环境恶化的经济学[m].陈文,陈少毅,郭长冬,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8:3.

[12]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普惠金融国家发展战略: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2016)[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7:58.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三

思维是一种探索性的思维活动,思维力是思维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的创造性力量。思维来源于主体对意图信息的加工。人的思想是自己的思想去意念——信息内容的处理。任何思想都是相互联系的连锁反应中的推理与微积分信息内容的处理。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摘要]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公安管理工作经过多次的探索和发展,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面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公安管理工作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方面还是存在较大问题。文章以呼和浩特市为例,探讨我国现行公安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希望可以对我国公安管理工作的发展带来启发。

[关键词]公安管理;呼和浩特;执法者。

[doi]10.13939/.2016.40.191。

1.1执法者管理理念有误区。

随着呼和浩特市工业化的不断推进、自动化科技化程度不断发展,人口流动大,新增企业多变化大,城市整体治安形势十分复杂,被管理对象出现新的特点,在公安管理工作中存在很多难点。据调查,2016年上半年呼和浩特市新增注册企业3285户,比去年同期增长了近百分之四十,这就对公安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很多公安机关的民警和领导在认识上存在误区,在管理工作中往往只站在方便执法的角度,而不是建立在便利群众、有利于城市发展的立场上。对于城市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不能及时进行探讨研究、改进公安管理服务。部分城区警力配备不足,缺乏业务中坚力量,警员工作压力大,人民群众对公安管理也存在很大意见。

一些基层公安把人民群众当成管理和专政对象,人为扩大社会对立面,产生了很坏的社会影响。有些民警对业务无知,对法律吃不透、把握不准,甚至对法律公正性产生质疑,进而工作效率低,工作热情低,办案更是没有丝毫积极性。个别单位和部门只维护本单位本部门的狭隘利益,有利案件抢着办,无利的案件推着不办,执法权力出现利益化、部门化倾向。这些都影响了公安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2警力配备不科学,执法队伍素质偏低。

就全国来看,公安部要求民警人数每万人至少应达到15人,就2014年中国目前平均警力人口比大约在万分之十二,国际平均数字是万分之三十左右。2016年呼和浩特市的常住人口以及外来人口大约为400万人,现有警力约为18000人,警力人口比不足百分之五。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怎样挖潜都无法解决总量不足的问题。很多民警经常超负荷工作,身心俱疲。警力配备不科学,除了数量上,还有质量上也存在很大问题。长期以来,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上层警力过多而基层警力偏少,上层机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而基层民警却是严重不足,不堪重负。警力配置结构不改变,呼和浩特市公安管理工作就无法高效进行。

另外,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也是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很多执法人员学历较低,接受教育不足,存在利益至上,金钱至上的消极腐朽思想。个别警察的价值观偏移,自由主义、拜金主义、功利主义膨胀,存在腐败现象。一些执法者的业务素质不高,总以管人者自居,缺乏服务意识,一些老民警给新民警起到了不良影响。大部分民警离一警多能还存在很大距离,有的民警不会办案,有的民警不会信息采集录入,有的民警不会做群众工作。

1.3管理手段缺乏科技含量,无法紧跟时代发展。

随着经济、科技的不断发展,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不断加快,各类犯罪动态也将进一步增强。境外经贸、旅游人员的增多,跨国犯罪、高科技犯罪越来越多,境外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进行反动宣传煽动和破坏活动,跨国跨境犯罪、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电信诈骗等也会不断增多。如何有效调整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的管理职能,维护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和公共安全,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公安工作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和全新的考验。

环境日趋复杂,为了更好地维稳防突,公安管理机构应该增强管理手段的科技含量,从而应对形势变化。但是,呼和浩特市的各项基础工作仍然比较薄弱,科技装备很缺乏,分配不均。部分境外人员流动管理还处在人工管理阶段,信息共享落实不到位。部分辖区的企业、宾馆未联网,在人员管理过程中,准确性和时效性方面存在不足。一些市局分局联网工作不到位,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工作提出的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管理控制有效的工作要求。

2加强和改进呼和浩特市公安管理工作的对策。

2.1树立“三种理念”

2.1.1树立创新理念。

创新理念的有无影响警务工作思路的创新,因此,呼和浩特市相关公安机关领导要从习惯、被动接受指示和任务,实现改变思路、创造性的工作上来。注意把上级部署与本地实际情况结合,找准工作重点,创新工作形式,提高公安管理工作的效率。

2.1.2树立合作理念。

公安管理工作是为社会各个层面服务的工作,需要广大群众的配合支持。作为呼和浩特市的公安民警,应该设身处地站在群众的角度处理问题,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依法办案,保障法律的严肃性,又不失灵活,这样才能积极顺应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方针。服务意识增强,树立合作理念,提高群众执法过程的参与性,是新时期加强公安管理创新工作的主要思路。群众的满意、支持,有利于公安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

2.1.3树立服务理念。

公安管理的工作模式应当从命令型警务向服务型警务改进,公安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就要求我们处理问题时一定要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一切服务宗旨是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呼和浩特市的民警要强化服务理念,从内心深处体会人民公安为人民,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全部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宗旨。

2.2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

公安队伍素质是公安管理工作的基础,公安管理工作要发展进步,一定要有高素质的公安队伍做保证。目前呼和浩特市公安民警单兵素质较高,但综合素质差,知识结构限制了公安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公安领导干部一定要积极发展各种类型的职业培训、道德培训,对现有警力资源充电,向素质要警力,提高呼和浩特市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

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要紧跟我党最新政治理论,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先进的科技知识,这样才能在带头领路中不掉队。对于基层民警,要把学习教育贯穿整个成长过程,学法律,学业务,学科技,学礼仪,在部队掀起学习的热潮,积极推行“民警终身培训制”。完善相关执法规章,对于违规执法行为严惩不贷。

2.3整合警力资源,强化情报信息意识。

根据现有警力的年龄、文化、能力、业务优势等方面,优中选优进行领导班次的配置。根据治安形势、复杂程度对辖区进行民警数量的合理规划,确定重点流向,划分警种,调配警力。要改变现有公安机关警力过多而基层警力偏少的局面,精简机关,下放警力,充实派出所和社区,实现警力发挥的最大效益。

另外公安机关要树立情报信息主导的观念,提高科技配置,扩大情报收集网络,主动掌握情报信息,掌握社会动态。及时发现影响稳定的“风吹草动”,要积极制止,防止不良社会影响。对于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要绷紧神经,积极打击针对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坚决维护国家稳定。对于突发事件要积极处理,妥善处置,减少纠纷,舒缓冲突。

3结论。

目前,呼和浩特市公安管理工作的实践者采取了不少措施,对加强公安管理工作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公安管理工作任重道远,需多方关注,共同努力,在执法过程中要努力实践,呼和浩特市的公安管理工作才能取得长足进步。

参考文献:

[1]陆笑寒.浅谈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j].现代妇女(下),2015(1).

[2]魏小龙.试析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体系结构与实践路径[j].公安研究,2011(10).

严琳煜。

摘要:金融监管体系的健全发展和金融监管的全面有效对保持我国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经济市场的发展,我国现有的“一行三会”分业金融监管体系越来越难适应我国金融发展的需要。文章将先介绍现行金融监管体系,之后将从不同的方面指出金融监管的一些问题以及解决对策,其中会重点阐述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缺失,并结合外国的监管模式对我国的改革方向进行探讨。

关键词:金融监管;分业经营;金融控股公司。

我国的金融监管以分业经营为理念,以“一行三会”为金融监管格局。这样的体制为经济市场的稳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市场发展的速度极快,近年火热的新科技网络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都给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提出了新的问题,而随着混业经营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也逐步暴露出弊端。

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金融监管体制上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在实施金融监管过程中的问题。近年金融市场发展迅速,原有的金融监管体制明显不足,以金融监管对金控公司和管缺失或不足为例来阐述第二方面。

我国金融监管法律较为分散,一直都缺乏一部能够涵盖金融监管框架、明确“一行三会”职责的金融监管基本法。其次,在相关法律中,更多的是原则性的规定,而缺乏对于细则的规定,法律的执行力低。最后,在金融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法律的制定出台滞后于金融监管的需要,在网络金融等领域一直没有相关法律约束。

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在县级以下地区分支机构不足。这样设立分支机构不能进行有效监管,但若“一行三会”均设健全监管体系,又会出现资源浪费问题,所以金融监管如何做到全面有效是个亟需解决的问题。另外,地方监管部门的依据多是政府部门的文件规章,并非依据法律,存在为了地区经济发展而不规范监管的问题。

3.监管部门缺乏沟通协调,导致监管效率低下。

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协调程度不够,缺少信息共享和交流沟通,各个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方式、指标体系等差异很大,面对交叉性金融产品,不止一家监管机构会对其进行监管,而不同的机构的监管结果也有差异。这样的交叉监管会形成监管重叠和缺位,造成监管效率低下。

(二)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缺失。

1.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的发展状况。

金融控股公司指“在同一控制权下,所属的受监管实体至少明显地在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同时每类业务的资本要求不同”,并且这一模式已经成为全球金融业的主流选择。近年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迅速,并且逐渐成为中国金融综合经营的主要形式,国家也提出推动金融综合经营试点。金控公司的模式是“集团控股混业,法人经营分业”,这不违背我国分业经营的原则,但很明显金控公司是对金融市场有着更大的影响力的,而现在对这样一种具有更大影响力的公司的监管几乎为空白。

金控公司内部关系复杂,交易的关联性较强,加之监管不足,存在的风险较大。第一,资本安全风险,母公司与子公司存在复杂的相互持股关系,这会导致资本的重复计算,使金控公司抗风险能力弱。第二,利益冲突风险,金控公司控制的金融机构间存在利益冲突,不当处理会对集团利益造成影响。第三,内部交易风险,各个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内部关联交易在减少经营成本的同时,也会使不同公司的经营状况相互影响而导致集团稳定性受挫。第四,监管套利风险,金控公司交叉性产品较多,它会利用不同监管机构的监管标准不同,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监管,谋取额外利益。

首先,有监管真空地带。现行金融监管对银行、证券、保险都有专门性的监管,但是金控公司是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其内部的资本重复计算、关联交易等若无监管,就会处于毫无约束的状态,“一行三会”各自为政或者只有浅合作就无法发现这样的隐蔽风险。另外,不同监管机构的监管目标不一,在这样的情况下,监管中的权责划分不能统筹考量,对金控公司旗下的金融机构的监管本身也就存在真空地带。

其次,监管投入重叠,造成资源浪费、效率低下。分业监管就意味着各个监管部门都要对同一家公司拥有一套独立完整的监管体系,而不同机构的监管体系实际上是非常相似的,多个相同的监管体系同时存在,浪费人力、物力、财力,行政变得庞大,效率变得低下。

1.从法律上规范金融监管。

研究出台金融监管的基本法,构建我国金融监管的法律框架。完善金融监管法律,将原则性条款尽可能细化,以增强法律的执行力。

2.规范金融监管在地方的执行。

在现有金融监管体制下,县及县以下行政区域建较为薄弱,所以地方政府要加强监管力度。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按照法律明确的职责范围,根据法律规定的细则进行监管,避免弹性监管或是监管的重复、缺失。

3.加强监管机构的沟通并寻求更有效的金融监管组织形式。

各个监管机构应该进行沟通协作,互通信息,现在复杂的交叉性金融产品越来越多,面对这样一种趋势,监管机构应当有一套成熟的联合监管模式,以避免监管的重叠或空白。实际上,我国严格的分业监管已不能适应发展需要,有一个综合统一的监管机构是发展的必然方向。

(二)改進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对策。

1.几种典型的金融监管模式。

(1)伞型监管模式。

在此模式中,美联储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全面监管,是“雨伞监管人”,对银行、证券、保险实施监管的各类机构作为“功能监管人”。“雨伞监管人”和“功能监管人”共享信息、相互配合,并且作为最主要的监管机构的美联储拥有在一定情况下对金控公司的子公司进行监督裁决的权利,对新业务的监管归属,也是由美联储来审定。

(2)统一监管模式。

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倾向于选择这种制度。统一监管都有一家对金融实施全面监管的机构,其下辖的部门也有按金融分类的不同进行分工,在此之外,还会有专门对金控公司进行监管的部门,如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下设有“综合集团部”专门对从事综合经营的金融集團进行集中监管。

从外国一些更为成熟的模式和金控公司的发展状态及其风险可以看出,金融监管一定需要一个总体指挥管理的机构,而在其下设有功能性的分支监管机构也是必要的。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要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从我国现有监管模式来看,缺少的主要就是各个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互通和一个统一机构的指挥,单纯的分业监管无法适应金融市场发展需要。长期来看设立一个在“一行三会”之上的统一金融监管机构是必然的发展趋势;而短期要进一步发挥中国人民银行的主导作用,加强各个机构间的协作,设立一个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专门性监管的部门也很有必要。当然,法律是实施改革、加强监管的前提,首先制定出有执行力的法律,才能使对金融监管的改革更有成效。

我国金融监管存在问题总体可以概括为相关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各个金融监管部门不能协调合作而造成的监管失效以及对新出现发展的金融组织形式监管滞后严重。对应这三点,本文也提出了相应的可能对策。我国金融市场要想真正保持健康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对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不可避免,随着金融控股公司成为全球发展的潮流以及我国对金融综合经营的推进,金融的综合监管也应成为重要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朱泓宇.探析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和建议[j].现代企业文化,2015(11).

[4]陈一稀,魏博文.构建“云端”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研究[j].浙江金融,2015(05).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endprint。

一、我国目前存在的监管问题1.金融监管的目标不够明确。金融监管的目标直接决定和影响了金融监管的效率,对金融监管制度和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起着重要的作用。某种程度上看,金融监管理论和实践的核心问题就是金融监管的目标,而我国金融监管的目标在法律方面有着明确具体的规定,这些规定又显得宏观和抽象,致使有些目标实施过程中被忽视。

2.金融行业本身存在风险。以银行为例,银行在制度设计上,具有难以克服的先天缺陷。具体表现在自有资本少,承受的风险却较大。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规定,银行的核心资本只占加权风险资产的4%,加上附属资本,资本充足率也只有8%。实际上,用8%的资本是难以支持银行全部的风险资产的。

3.金融监管理念落后。(1)对商业银行立法不足。法治监管首先需要建立科学完备的金融法律体系,当今经济体制下金融产品日新月异,而我国现行的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法律法规如《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等主要是在1995年前后制定的,不能适应当前银行的风险管理和监管的要求;此外,由于各项新业务的不断推出,而现有法规体系和各项管理规定跟不上业务的发展需要,管理上出现了很多漏洞。主要体现在商业银行经营自主权未得到应有的尊重,以及未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工作足够重视上。(2)人治和立法不足,必定导致目前我国银行业监督执法中的严重的漏洞问题,使目前的金融监管普遍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违法不究等现象,必然使各项监管制度的作用发挥不出来。

4.监管技术低下,导致金融监管效率不高。(1)风险监管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目前我国金融监管尚未实现规范化和系统化,还没有真正实现持续性监管,没有建立一个有效的风险监测、评价、预警和处置系统。监管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盲目性、随意性和分散性,缺乏各种监管手段的有效配合,缺乏对监管信息的综合运用,缺乏对风险的跟踪监测,从而导致监管成本的不断提高和监管效率的低下。(2)非现场监管的效率不高。非现场监管由于主观客观原因,在提供全面系统信息时、有效评价银行经营状况和实现早期风险预警方面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也就是目前这样一种非现场监管的效率并不能支撑面向风险监管的资本充足监管制度实现其控制风险的作用。

5.银行信息披露存在缺陷。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报表披露情况总的来说并不理想,金融集团的财务报表披露缺乏统一的规定;资产质量披露状况缺乏统一的规定;盈利性披露状况缺乏统一的规定;风险状态的信息披露缺乏统一的规定;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的途径。在很多情况下,缺乏披露是用于逃避监管和低估资产及其相关的风险,而对这些风险资产本应以积累的金融资本提供保护的。

二、加强金融监管的有效途径。

(1)进一步树立法治监管理念。法治包括法律的至上权威,法律的公正性、普遍性、公开性等基本要求;良好的立法有指引、规范、强制作用,能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减少监管的随机性和行政指令,确保市场各方形成比较稳定的预期。(2)金融监管目标的可实现性。我国金融监管可以制定多层次的目标监管体系,这些目标可以分为对外的目标和对内的目标,近期的目标和长远的目标、简单的目标和具体的目标等,并尽量做到使监管目标透明化,最好能让市场参与者和一些社会大众参与监督,让他们多多关注金融监管目标的实现进度和形式,从而形成合理的市场预期。(3)培养优秀监管人员。要提高金融监管的水平,必须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优秀监管人员。只有优秀的监管人员才能使金融监管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另外应该加强金融监管的信息透明度。(4)加强金融监管的立法建设和改进。为了确保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实现,必须对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进行完善。要根据我国金融监管将来可能的发展方向,将我国金融监管法律体系进行系统的、全面的规划,使各个监管部门的权责得到明确具体的分配,各方之间进行相互合作帮助,消除一些监管不足和相互重叠的现象,力争制定出一套完整的、相对稳定和正规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5)建立银行退出制度改革。退出政策的重点在于监管当局需辨别和关闭个别经营状况不良或资本状况恶化的商业银行,变退出为“主动调整或者关闭”,即要么政府将有问题或者流动性差的银行进行重组,使金融风险在一个相对比较安全的环境中缓慢放,要么在有问题银行或者流动性差的银行的问题还未进一步转变为非常严重破产危机前将其关闭清盘。制定和实施商业银行的退出政策最终目的是要建立一个进有退的合理的竞争环境,即是要形成或者维护高效率的竞争市场,并尽可能稳定金融经济环境。(6)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逐步引入市场约束机制,增强银行监管的有效性,逐步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统一会计标准和资产风险评价体系,建立形式和内容规范统一的财务报告体系,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的独立审计与内部审计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改进审计监督手段。(7)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金融监管操作。我国金融监管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金融信息系统和现代化支付系统等。尽快建成一个适应经济金融发展变化、标准统一、检索方便、资源共享的金融信息系统,以满足货币政策决策和金融监管的需要,满足商业性金融机对客户资信审查的需要,满足社会各界以及国际组织对金融信息的需求。

刘璐。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金融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整体上看,金融监管能够有效的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但我国金融监管体系还不健全,比如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素质等,这些问题影响着我国金融监管、金融行业的发展。本文从金融监管现状入手,讨论导致金融监管体系问题的原因。

关键词:金融监管;制度建设;人才培养。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金融行业改革开放程度不断加深,我国金融行业的监管的重要性不断提升、监管难度逐渐增大。从金融业总体运行情况看,监管体系运行情况较好,金融业发展相对稳定,但从微观角度看,金融监管还有很多不完善之处,金融系统的安全性正在受到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分析监管体系运行出现问题的原因,能够为改善金融监管运行提供有效的信息。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由金融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性组织等构成,其中金融监管机构是金融监管体系的核心,就当前我国金融监管现状看,金融监管机构缺乏独立性以及导致的金融监管深度不足是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金融监管机构缺乏相应独立性。1997年9月巴塞尔委员会公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中提到,金融监管机构需要有明确的监管目标和责任,并且具有能够使其发挥效力的可以支配必需资源的权利,其他的经济政策、市场约束、金融设施、监管程序等能够发挥监管效力都建立在监管机构是否具有相应权利上。我国金融监管机构主体是中国人民银行,虽然近年来逐步提升了其独立性,但仍旧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在履行职责、对金融进行监管时要受国务院政策乃至财政部制约,相应的,在地方,中央银行分支机构执行金融监管权利通常会受到地方政府制约。同时中央银行作为货币政策制定者,金融监管往往要服从于货币政策。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机构设置导致金融监管独立性不强,监管效率得不到提升。

其次,我国金融监管深度不足。长期以来,我国金融监管的侧重点是对金融机构经营合规性的检查,重点审查金融机构是否规范经营、操作,对于资产、风险等重视不够。资产质量风险是现代金融业的主要风险,是能够威胁到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发展的深层风险,对资产质量风险监管不够是我国金融监管深度不足的表现。金融监管要随着金融行业发展、金融业务创新发展,我国金融监管相对于金融发展滞后,新发展的金融业务没有纳入监管范围,一些准金融机构没有实施有效监管。比如,互联网金融行业迅速发展,但金融监管滞后数年,社会保险涉及的金融业务,长时间未能纳入金融监管范围,这些都是金融监管深度不足的体现。金融监管深度不足,导致常规的监管检查不能引起金融机构的注意,威慑力不足导致金融违规现象履有发生。

我国金融监管出现上述问题,是由于历史和现实两方面原因导致的,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在成立之初就在国务院管辖之下,虽然近年来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但仍没有达到理想程度,此外,金融行业迅速发展也导致我国金融监管困难增加。

第一,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金融监管控制系统存在漏洞,我国金融监管机构主要是一行三会组成,但只有中国银行的监管体系和监管资源同其监管对象的发展水平相協调,而其他监管机构尚不能完全对其监管对象进行有效监管。其次,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系统不严密,完善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系统是金融行业安全运行的前提,我国金融机构虽然也有内部控制系统,但实际执行效果不理想,甚至有的内部控制系统形同虚设。最后,所有者监管缺位,主要发生在地方中小金融机构上,这是由于金融机构所有者监管不到位同经营者越位之间的矛盾导致的,因为缺乏企业治理结构相关标准,经营者以企业家长式管理企业,导致内部控制出现问题,金融监管机构为了弥补内部监管的缺陷,将有限的监管资源用在本该金融机构内部监管的问题上,导致监管效率下降。

第二,金融监管制度滞后于金融行业发展。这里所说的金融监管制度是广义上的金融监管制度,包括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模式。我国金融监管相关法律制度尚不完善,金融监管必须拥有明确的法律授权,但我国金融法律体系是以行业为基础建立起来的,金融监管法律环境不佳。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模式不利于充分发挥监管的有效性,当前金融监管过多的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管理,基层金融监管手段单一,监管形势以现场审查为主,监管侧重于执法监督、廉政检查、效能检查等,对于资产风险审查不够。同时现行的审查方式以整顿化监管、事后处置为主,在金融业迅速发展的今天,这种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审查方式已经不适应金融行业新的发展形式。

第三,金融监管工作人员专业性不高。当前我国金融监管队伍建设滞后于金融行业发展,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基层监管部门队伍结构不平衡,专业人才不足,大多数工作人员属于操作具体业务的人员,知识水平以传统金融业务为主,对现代金融业务缺乏深入理解,工作人员往往具备某种单项技能,但掌握交叉学科的复合型人才较少,尤其是缺乏具备专业知识又具备综合能力的管理人才。

参考文献: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四

摘要:普惠金融是一项实现社会各阶层和群体都能够享受适当、有效金融服务的重要战略。发展普惠金融的意义重大而又深远。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迅速,成效显著。但是也暴露出许多问题,积聚了许多风险。文章对普惠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能为普惠金融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普惠金融;小额信贷;金融服务。

2005年联合国推出普惠金融概念后,国际社会开始对其广泛关注。欠发达国家、地区大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许多国家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近年来我国政府也不断发文大力推动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旨在让社会各阶层和群体都能够享受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从而建立有效、全方位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

在政府大力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中国的普惠金融服务取得了惊人的进步,初步建立了多元化的服务体系,服务覆盖面达到一定水平,移动互联网支付得到一定普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末,普惠金融贷款余额达到13.39万亿元人民币。但相较于其庞大的服务对象和资金需求,普惠金融的发展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社会的期望还是有非常大的差距。如何进一步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重要议题。

1.1普惠金融顶层设计不到位。

近年来,我国的国家层面对普惠金融的发展高度重视,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政策文件来推动其发展。这些文件在宏观层面上对普惠金融的发展进行了规划,但是没有进行细化,对普惠金融没有一个系统性的布局,从而导致金融机构在发展普惠金融时缺乏主观能动性。

另外,在普惠金融基础设施方面顶层设计也存在问题。首先,普惠金融相关的法律体系没有健全,导致普惠金融的发展缺乏清晰的法律规范。其次,普惠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缓慢,由于普惠金融服务对象比较特殊,导致普惠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困难重重。最后,普惠金融的监管政策不健全,导致普惠金融监管的缺失。

1.2对普惠金融认识不到位。

无论是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还是消费者都存在对普惠金融认识不到位的情况。部分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对普惠金融存在误解,把普惠金融等同于“扶贫”,要不就是忽视了风险问题,降低信贷标准,盲目推进普惠金融的发展,要不就是感觉风险过大,不愿提供普惠金融服务,使得普惠金融的发展受阻。

同时,由于普惠金融服务的消费者是弱势群体,这类人群受教育程度比较低,对金融不甚了解。他们很容易在对普惠金融提供的产品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只看到了高额回报却忽略了风险问题,结果与服务提供者产生纠纷。还有一些不法机构利用消费者金融知识的贫乏,假借普惠金融的名义,做一些诈骗的违法行为,产生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从而制约普惠金融发展。

1.3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以商业银行为主、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多元化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但是由于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大型金融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高端客户,对普惠金融发展缺乏重视,导致普惠金融进展很慢。而以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虽然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村金融、小微金融,但是其自身实力不足、技术相对落后,导致其服务不够深入、覆盖面不广。政策性金融机构则大多数是靠财政拨款,缺乏商业可持续性,无法保障普惠金融的持续发展。

1.4普惠金融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

普惠金融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具有高风险的特性。普惠金融除了要面临着信用风险、利率风险、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等传统风险之外,还要面临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衍生出来的技术风险、法律风险、信息安全风险、资金挪用风险、洗钱和套现风险。[1]普惠金融更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

而目前我国的普惠金融没有建立起安全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普惠金融消费者主要是长尾群体,信息收集难度大,导致其风险控制的难度非常大、调查成本非常高,传统的风险控制方法根本不能适应普惠金融的风险控制。[2]因此许多金融机构罔顾风险,导致大量风险积聚。

1.5普惠金融产品创新能力不足、融资成本高。

目前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虽然推出许多普惠金融产品,但是大多数产品设计存在许多问题,在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担保方式等方面设计呆板,同质性强,缺乏创新,尤其是利率方面普遍较高。普惠金融消费者来源广泛,需求也不一而足,这些产品往往根本不能满足其需求。而且,大量普惠金融产品消费者缺乏对产品的鉴别能力,监管部门对产品的监管不到位,导致普惠金融产品的市场混乱,普惠金融的风险加大。再加上目前大多数普惠金融产品的融资成本都在15%~20%左右,虽然要比高利贷低,但是却远远高于银行的贷款利率。这无疑对普惠金融产品的推广、普惠服务的提供都带来不利影响。

2.1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普惠金融的发展应该是以市场为主导,但是也离不开政府的规划与引导。我国政府应该进一步细致规划普惠金融的发展,在统筹规划、均衡布局、组织协调、政策扶持等方面做出系统性的布局,建立更具包容性的普惠金融体系,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使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实现有机统一。

在普惠金融基础设施方面,首先要加快普惠金融相关法律体系建设的步伐,积极出台普惠金融法律法规,对普惠金融的发展进行规范的同时为其保驾护航。其次,加快普惠金融信用体系和信用平台建设,积极结合金融科技,扩大现有信用体系的覆盖面,缓解普惠金融发展中遇到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最后,加强监管,完善普惠金融监管工具箱,及时打击不法行为,纠正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2.2提高认识,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和保护一方面,对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加强培训、提高认识,使其清楚认识到普惠金融不是“扶贫”。普惠金融虽然是针对弱势群体的一种金融模式,但业务面非常广、资金需求非常大,是一片业务“蓝海”,等待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大力开拓。同时发展普惠金融时不能罔顾风险,不能盲目推进,应遵循市场规则积极推进。

另一方面,要完善消费者教育保护体系。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应借助互联网、微博、微信、宣传册、宣传流动车等工具积极进行金融知识扫盲,普及金融知识,使普惠金融消费者能够理性地运用金融工具来享受金融服务。同时,政府应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发生金融消费纠纷时妥善处理,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如此,方能营造出一个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更好地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

2.3健全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國家应加快现有传统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改革转型,积极引导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大型金融机构继续支持普惠金融的发展,扩大其在普惠金融市场的渗透率和覆盖面,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国家应在现有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基础上,学习格莱珉银行的经验,通过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提供政策支持等方式,引导各类资本进入普惠金融市场,成立专门的普惠金融机构,以此增强直接服务普惠金融消费者的力度。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和能力也要进一步拓展和加强,全面扶持普惠金融的发展。

2.4借助金融科技,健全普惠金融风险控制体系。

随着普惠金融的高速发展,潜在的金融风险也正在不断积聚。目前大部分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对风险的防控仍然采用传统的风险控制体系,这已完全不能满足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需要。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现代化的普惠金融发展体系,在风险防控时我国也应该借助金融科技的特征将其合理地运用到普惠金融的风险防控中去,建立一套与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相匹配的普惠金融风险控制体系。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应该积极主动将大数据等金融科技运用到普惠金融业务的贷前、贷中、贷后每个环节中,提高自身的金融风险分析和评估水平,完善风险控制模型,准确识别、预警、防控普惠金融风险。而各级政府也应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推动普惠金融数字化的进程。

2.5降低融资成本,推出产品定制化服务。

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应该根据消费者金融需求多样性的特点,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结合金融科技,为消费者提供定制化服务。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可以根据消费者不同的金融服务需求,结合消费者自身的情况,在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方面进行合理设计,为其提供优质的普惠金融服务。在普惠金融产品创新时,尤其要注意担保方式创新,不能仅仅局限于不动产抵押担保,要积极尝试保险基金担保、互助联保、再保险担保等担保方式。产品贷款利率设计时要走保本微利之路。普惠金融应该是以低成本、广覆盖、易获得、可持续的方式向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应该在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中找到平衡点,切实为普惠金融消费者提供“普惠”的金融服务。

普惠金融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全社会的均衡发展都有着非常重大而又深远的意义。普惠金融发展中必然会面临一系列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要结合我国的国情,积极探索、主动创新。相信在政府、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我国一定能够构建一个健康、规范、有序、充分竞争的普惠金融市场,从而实现和谐金融的目标。

参考文献: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五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下,我国的物流行业进入了一个飞速发展的阶段,但是在物流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中还经常的会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1.基础管理方面。

首先,企业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在企业发展中同员工的素质联系密切,当前,很多物流企业都是从有关联的企业发展过来的,企业工作人员素质存在差异,并且专业的培训还不够,导致服务态度恶劣,操作不规范。此外,有效的监督管理在企业中还非常缺乏,员工经常出现自我约束力不够、与客户争吵、服务水平不高、欺骗和野蛮装卸等情况。这样就严重的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和企业形象,给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了巨大的障碍。

其次,没有统一管理企业车辆。在车辆管理上很多物流企业都存在不足之处,没有集中停放、车辆分散,在应该停车时,车辆准确时间和要求还不存在。在调度中找不到车辆,调配时就需要现联系,导致费用和时间的浪费。还有无法具体的掌握车辆载货状态,对于车辆,调度人员不能有效及时的实施,这样就会大大提升运营成本,也导致时间浪费。

再次,企业存在不够完善合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基础设施方面,企业管理不到位,投入不足,基础物流设施的兼容性、合理性和配套性较差。库房的大小、布局和地点没有合理的布设,起重设备老化、简单,很少投入一些先进的设备,这样对企业的发展速度就会带来较为严重的影响。

2.环境方面。

重要环境方面。同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合作的供应商和中间商、对企业需求的客户和企业的竞争对手等重要环境因素。很多物流企业没有有效的分析、管理和调差这些因素,没有有效的服务跟踪客户的需求,供货商不及时供货的情况会经常发生,对客户的供货需求上很难给予满足,客户被竞争对手挖走的情况大有存在。

3.服务理念。

尽管我国物流企业获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服务方面还非常滞后,存在较为薄弱的物流营销意识。在为企业做服务标准中,现阶段很多企业还从自身的期望出发,没有将客户的需求放在主要位置上。在物流企业的营销管理中,这种现象还大有存在,这样就会有很大的差异存在于客户的期望和服务标准中,在服务于客户时,有各种各样的分歧矛盾会出现在企业当中,最后就会丢失客户,阻碍企业的正常发展。

4.应用信息技术不够。

随着时代的'发展,信息遍布各处,但是,在技术装备和技术管理上,很多物流企业还不够充分,没有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信息管理系统和服务网中,这样对物流企业服务的及时性、满意程度和准确性就会带来较大的影响。

1.要规划化、科学化、系统化的管理物流企业基础环节。

首先,管理职工。对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道德素质上要定期的进行培训教育,引导员工们将正确的人生观树立起来,对自身在企业中的价值能够有效的明确,喜欢这个行业,积极进取、勤奋刻苦,认真工作,对企业、对社会要时刻保持饱满的态度。工作中企业态度是关键,态度决定一切工作,工作发展的成败同工作态度密切相联,因此,要用小册子将企业要求和制度规划出来,令各个员工都可以去学习,将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竞争氛围营造出来。

在平时的工作中,对员工的监督管理也要进行强化,要防止超时停车、超速行驶和超时送货等问题的出现,防止和避免企业的经济和形象带来不必要伤害。

其次,管理基础建设。在区域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对基础建设要合理规划,仓储能力、物流设备和地点选择要自动的更新,要努力节约能源、减少资金投入。此外,也要有一定的兼容性存在于基础建设中,丰富功能,这样就能够将物理效率大大提升上来,大大节省时间,有效的降低成本。

2.对环境因素要全面掌握协调。

在物流企业发展中,环境因素的影响也是巨大的,企业在长期发展中,环境因素是其前提条件,在企业对发展战略制定中,对自身能力进行分析,更要有效的分析环境因素。要及时的了解、分析和调研环境因素的变化情况,要多掌握、多接触政府对企业管理的相应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于企业的发展状况确保能够及时的去了解、掌握,进而确保有效的企业营销战略。

3.改善服务理念,提升企业竞争力。

要将客户期望作为服务的出发点,要时刻围绕着客户的需求,将合理的、统一的服务标准制定出来,在物流管理中,将创造客户价值当做核心,在制定物流服务标准时,将客户需求放在首要位置,进一步缩小客户和企业之间的差距。对为客户服务的理念上予以强化,牢牢的把握住客户的需求,将为经营管理提供良好的基础。

随着市场竞争趋势的不断加剧,企业为了稳定长久的发展,在经营管理中,将良好的品牌服务树立起来也是非常必要的。企业的无形资产即为品牌服务,能够保证企业的营销,将品牌效应在市场竞争中要充分的发挥出来,对每项物流服务标准都要严格控制,对物流服务的品牌意识要始终去坚守,努力掌握优先权和主动权,保证实现企业的品牌战略,将为企业提供更好的经济效益。

4.提高信息化技术水平。

信息时代是当前社会的主要发展方向,也为现代物流插上了翅膀。提升信息化能力是物流企业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这并非单纯的将一个企业网站建立起来,而是对网络窗口进行应用,更好的去宣传企业的形象。将企业品牌树立起来,为客户能够准确及时的去服务,对于客户的反馈信息又能够及时的去掌握,对客户的需求能及时跟进,从而进一步达到和客户的信息接口,两翼连动发展的功效。同时,通过信息网络工具的运用,达到对社会资源的掌握、整合、管控、运用。在此基础上,对员工的服务意识、企业的经营战略方针和产品结构及时的去改进。实现现代物流的升级转型。

将一个精品的网络营销队伍组建起来,对网络营销管理规章制度上不断的予以完善,将员工的网路营销能力水平提升上来,对网络进行利用,紧密的联系企业和客户的需求,将客户的满意和客户的放心作为其中的宗旨,确保能够同客户进行有效的交流,向客户及时的传达一些最新的信息,在客户心中能够对物流企业有一个重新的评价和认识,使他们能够信得过物流企业,进而为物流企业能够获得快速平稳的发展打下坚实而稳固的基础。

分析我国物流企业的发展现状,还有很多不成熟方面,局限性还大有存在,企业的发展受到一些区域性规定的阻碍。因此,这个新兴起的企业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需要在经营与管理的过程中认清自身存在的不足之处,积极的制定出发展的先进策略。改善当前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方式,推动物流企业能够向着更加合理的方向迈进,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需求。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六

改革开放以来,甘南州畜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全州畜牧业生产获得了近21个丰收年,但在畜牧业迅速发展的同时,却出现了不少问题,如草地的`退化严重,畜牧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牧业经营方式单一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阻碍了甘南州畜牧业的进一步发展.本文在分析甘南州畜牧业发展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促进甘南州畜牧业持续发展的对策和措施.

作者:穆锋海作者单位:甘南畜牧学校,甘肃,合作,747000刊名:甘肃农业英文刊名:ganshunongye年,卷(期):“”(10)分类号:f3关键词:甘南州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七

普惠金融在当下的发展阶段已经处于了一个十字路口处,已经有一定的发展经验,但是在很多方面仍然显得不够成熟。以往许多学者已经通过研究指出和解决了很多普惠金融存在的问题,本文的写作基础就是这些前辈的经验,但是,由于发展的不断深入,出现了许多从未见过的新问题,如何解决以往的认识误区,就是本文的写作旨意。

(一)普惠金融的定义。普惠金融又称包容性金融,也就是指的金融的覆盖面较广,能够全面的、有效的覆盖大部分人群的金融形式,不仅能够体现金融的广泛参与的特点,也能够表明普惠金融将普及金融模式,造福广大市场参与者为己任的基本目标。

普惠金融自市场经济形式确定以来就不断地伴随着我国的经济运转而不断发展进步,直到从新世纪的06年开始才正式成为了一个独立的理念进行推广。

(二)普惠金融发展的必要性。普惠金融旨在让尽可能多的社会主体参与进金融市场的交易过程,让更多的公民持有金融产品,享受金融市场带来的红利。收入投入到扶持贫困公民的日常生活的基本保障中。同时完善社会的扶贫、医疗、教育资金的投入,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普及。但是不同于简单的扶贫措施,普惠金融在实现帮助贫困人口的同时还能起到帮助中小企业的融资的作用,缓解其经济压力,扩大自身规模。从而起到推动整体市场经济发展,促进就业的结果。一旦实现了经济的平稳发展,其它的社会建设就能得到保证。最终实现经济发展对社会整体的正向推动。

普惠金融在经历了起初十年的开荒期后,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的同时,出现的问题也是越发复杂,越发难以解决。普惠金融的产品种类也更加趋向于复杂与繁多,无论是基础金融服务还是衍生型金融产品,如何调控如此复杂的金融产品形式,就成为了新的挑战。然而普惠金融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金融组织建立不完善。普惠金融市场体系最大的问题在于当下金融市场的区分度仍旧不足,同时金融机构的总量偏少。只有农村信用社在乡镇一级设置了基础的金融服务机构,例如银行、典当行以及贷款、保险公司等各种配套性金融服务公司。此外,股票、信托、代理等业务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几乎是不存在的。不仅如此,金融机构的专业程度依旧远远不足,只是由农村信用社一手包办,其它非银行性业务没有专门的机构办理。有效供给数量远低于正常水平。没有开展正常金融活动的基础设施条件。

(二)产品创新缓慢。这一类型的不足主要是体现在现代金融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过于欠缺,不符合当下的金融发展需要,尽管我国金融机构已经尽可能地进行创新,推出更为契合当代金融市场需要的金融产品,但是实际上只是为了创新而创新,没有充分考虑到市场经济运营的实际情况,所以在创新积极性上是远远不足的,不仅没能迎合市场的多样化需求,也错过了市场经济变革过程中给新型金融市场的宝贵发展机会,此外,普惠金融兼具社会性与经济性的特点决定了在创新过程中如何规划产品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如何兼顾金融产品投资人的利益和社会的总体利益,就成为了创新金融产品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贷款调查的流程比实际的大额贷款更复杂是很多我国当前普惠金融产品的一个重要缺陷,缺乏必要抵押物品的同时抗风险能力也相对更低。

(三)法规漏洞的存在。普惠金融不同于传统的金融性产品,它的发展需要更加完备的法律法规的规制与维持,否则无法保证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也不能保证风险控制的正常运转,不利于整体投资市场的稳定性。没有一套完整的、适应实际操作要求的法律监管体系,就无法完全规划我国的普惠金融市场的发展。针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普惠金融企业,在推广自身的金融产品的过程中要注意我国弱势群体的生存现状,例如在贷款或小型金融理财产品的监控过程中进行适当的利率规定,给予弱势群体更多的发展机会,因此在法律规定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在维持市场的整体公平与效率的同时注意金融市场的正常发展空间,并着重袒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

(四)供需不均衡。普惠金融市场的发展历史暂时还不够悠久,所以拥有健全的普惠金融理财方案经验的企业往往就成为了市场中的少数,此外金融资源在自身产品内部进行分配的过程中没有对普惠金融产品进行重视。此外,城乡和地域间的分配不平衡在际上也十分严重,在我国欠发达地区,例如农村地区、贫困地区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供给量是远远小于城市地区和发达地区的,但是欠发达地区的普惠金融产品的需求量反而是大于发达地区,这就导致了供给和需求的错配,不能实现市场效益的最大化。

(一)建立健全的金融机构。对我国的欠发达地区的金融现状和金融需求进行科学的分类与解决,注重对策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以更加多的产品数量和区别化的产品形式迎合当下农村、贫困地区的金融发展需求。创新型自身金融产品,尤其是针对社会弱势群的金融产品的推广。此外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规,制定专门针对普惠金融发展的适应性法律来对普惠金融市场进行调整,并增设专门的管理机构,保证金融市场的有序发展获得法律、政府的保障。对于贫困地区的农业、手工业行业作出针对性的金融产品设计,迎合特殊的职业和行业的需要。同时适量限制发达地区的公民参与普惠金融,将资金和政策资源向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保证金融市场的公平与公正。

(二)保证金融供需平衡。加大贫困地区、农村地区的金融产品的推广力度,增加金融资金比例的分配量,保证贫困地区的普惠金融产品的实际需求得到满足,此外扩大金融服务的范围。增设基础金融服务机构,减免基层人民参与金融活动的成本。解决普惠金融的制度设计与实际操作流程不一致的问题。政府还要考虑地区间的供需平衡。此外金融服务的在地区间、行业间、社会阶层见的不同需求也要充分考虑,满足不同地区的不同金融理财需要。

(三)促进金融机会平等。不能违反普惠金融初始的设立目的,也就是满足不发达地区的金融理财需要,以金融货币的手段减小地区间、城乡间的不平衡现状,达到经济性与社会性之间的平衡,真正实现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由统一金融产品而实现双赢。注重金融产品的稳定性与安全性,减少农村地区基层人民参加金融活动的程序性成本,加强基层金融机构的信用建设,达到长期的稳定运行,促进金融资源在地区间的合理分配。

(四)增强可持续性。注重金融产品的盈利能力和信用体系的打造,商业性的金融产品才能够在长期的市场竞争过程中完成稳定运行。在强调政策先行扶持的前提下,也要注意金融产品的可持续性运行,而不是又成为单纯的“输血型”扶贫工作,增强社会金融组织法人的信誉程度,打造一批能够盈利、信用良好、知名度高的基层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基层金融的评比和考核活动,对于盈利能力强、扶贫效果好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和扶持,对于它们的经验要及时地推广,打造统一完善的、适应各个金融理财需要的金融机构体系。为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崛起助力。

结语。

普惠金融体系是在新时代金融市场前提下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的一种新形式,不仅利于参与者与投资人的利益的保值增值,更是对国家整体经济发展的一个极大的促进动力。在缩小贫富差距、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扩大贫困地区的金融营收能力等方面起到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对于普惠金融当下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仍旧需要注意。在未来的工作中不仅要严守既往的建设成果,尽最大努力将金融体系从发达地区不断引出、引导到欠发达地区,尽早建立起全民参与金融的市场生态。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新的动力,同时维护改革开放以来的建设成果,缩小贫富差距,体现社会主义消除两极分化的本质。

【参考文献】。

[2]肖瑞.普惠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分析[d].浙江工商大学,2015.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八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的理念,本文首先对“普惠金融”含义及目标进行探析,然后结合会泽金融发展现状及与普惠金融目标进行差距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会泽“普惠金融”发展的建议及措施。

[关键词]普惠金融;会泽;金融目标。

“普惠金融”应理解为可以让社会成员普遍享受的并且对落后地区和弱势群体给予适当优惠的金融体系。包括金融法规体系、金融组织体系、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工具体系。其中,金融服务中的信贷支持是核心内容。我国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发展滞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这个概念的含义应该包括:第一,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以此来推进对贫困人口的金融服务;第二,促进正规金融对农村贫困人口和城市低收入人群、小微企业的支持;第三,推动我国金融整体全面发展。国际上,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机构是扶贫的主力军,但力量不够,要把正规金融纳入扶贫的整体力量,因此提出了“普惠金融”概念;而国内却是反过来,国内正规金融机构承担了很多扶贫任务,取得宝贵的经验。但是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项目、小微型金融机构却发展滞后。

1.2“普惠金融”目标。

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赖金昌研究指出,中国的“普惠金融”系统可以分为五个层次。第一层次:小额信贷项目,特征是:他们不是金融机构,以募集来的资金进行运作,2007年,国内有300多个这样的小额信贷项目,这类项目还会继续出现和存在。第二层次:备案小额金融机构,特征是:小额信贷项目达到一定规模以后可以变成一个备案型的小额金融机构。因其规模比较小,针对的人群也是比较低端的,所以平时不需要受严格的监管。第三层次:类似于持照小额金融机构,特征是:比第二层次更大一点的机构,他们不可以吸收存款,可以是一个纯粹的放贷机构,允许他们向商业银行借款补充资金。类似于今天会泽的小额贷款公司,会泽目前有2家小额贷款公司。第四层次:小额金融银行,特征是:服务于一定区域和范围内的人群,他们还不是那种特别大的商业银行。这个类似于今天的村镇银行,曲靖有2家,分别是曲靖市惠民村镇银行和富源富滇村镇银行。第五层次:传统意义上的商业银行,特征是:机构较大,资本金要求严格,监管严格,可以开发出小额信贷这样的产品,如农行、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曲靖市商业银行会泽支行。

2会泽金融发展现状及与普惠金融目标差距。

2.1会泽金融发展概况。

目前,会泽县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8家,分别是人行、农业发展银行、工行、农行、建行、曲靖市商业银行会泽支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保险公司15家,分别是中保财险、中国人寿、太平洋保险等;其他新型金融组织、担保公司2家,小额贷款公司2家。惠农支付点是个亮点,到目前为止,已批准设立314个惠农支付服务点,在惠农支付服务点可以小额取现、消费、转账、查询、缴费五大功能,有效补充了偏远地区金融服务的不足。2013年年末,会泽县各项存款余额108.25亿元,比上年增加18.87亿元,增长21%;各项贷款余额51.54亿元,比上年增加6.66亿元,增长15%。存贷款在云南省曲靖市分别列第3位和第5位,其中宣威存贷款分别是225.29亿元、143.57亿元,罗平存贷款分别是81.89亿元、47.67亿元。存款排在宣威、富源后,贷款排在宣威、富源、沾益、陆良之后列第五。

2.2会泽县小额信贷开展情况。

截至2013年年末,农行已累计投放小额贷款5.3亿元,覆盖了全县21乡(镇)376个行政村12967个村民小组,69146户28万贫困人口得到贷款扶持,资金入户率、累计回收率、项目成功率分别达100%、99%和98%,13年来,累计支持25524户发展种植业,42426户发展养殖业,1196户发展加工业。对会泽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约有6.9万户、28万农民在小额扶贫到户贷款的支持下逐步摆脱贫困,走上致富路。这方面的数据还很多,农村信用社也投放了大量小额信贷,如贷免扶补,邮政储蓄银行、曲靖市商业银行会泽支行等开展小微企业贷款等。

(1)小、微型金融机构缺失。一是小银行缺失,特别是社区型银行,会泽目前仅有2家小额贷款公司,2家担保公司,新型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都没有。二是乡镇一级金融机构较少,一般的仅有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多数乡镇仅有信用社一家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只有到信用社办理,形成一家垄断的局面,保险机构设到乡镇一级的很少,仅有如者海这类大一点的乡镇。三是社会组织运作的小额信贷项目缺失。如上文五个层次中第一、二个层次的小额信贷项目、备案金融机构缺失。

(2)正规金融组织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建立了以人行会泽县支行为央行的管理机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工行、农行、建行和邮政储蓄银行为主,地方性金融机构会泽县农村信用社、曲靖市商业银行会泽支行为服务地方主力军,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银行为补充的银行业金融组织框架,同时建立了保险、担保等机构。但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银行转型有待加快、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市场主体软约束因素等问题依然存在。

(3)会泽金融服务需求巨大,缺口大。金融服务需求是多种多样的,既有信贷需求,也有储蓄、保险、投资和支付结算等需求。其中,信贷是核心需求。传统种养业对贷款需求不大,但新型经济形态对贷款等金融服务需求巨大,在大多数乡镇能提供信贷的仅有信用社一家金融机构,由于信用社资金实力、信贷产品种类、创新驱动意识等原因,信贷在支持农民建房、外出务工、发展种养殖业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表现为贷款利率高、贷款难、人情贷款等。新型农村保险、投资理财等发展势头良好,但缺乏正规金融机构直接服务,主要是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网点。(4)金融基础设施及相关服务有待进一步提升。首先是征信环境。目前,会泽已建成5个信用社乡镇,离全部建成还有很大距离,比马龙、罗平落后较多;二是信用评估担保机构少,如林权抵押评估机构、农村房屋评估,评估机构少,评估费用较高。三是金融知识普及传播有待加强。特别是农村地区反假货币、普通存贷款、投资理财知识、新型金融工具推广等亟待加强。

3.1政府应鼓励和引导非政府组织等对小额信贷项目的支持。

一是加大与非政府组织、国际机构和社会团体操作的小额信贷机构联系,做好项目推荐。如加大与香港乐施会、鹤类支持基金等组织的联系。二是加大对政府贴息项目的落实、检查及评估。如用好林权抵押贷款贴息额度,加大对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的检查、评估。三是积极应用财政资金支持引导银行信贷对经济的支持,对风险较高的项目给予财政贴息,按时拨付配套县级财政贴息资金等。

3.2鼓励和引导完善会泽县金融组织体系。

一是鼓励和引导更多全国性金融机构到会泽设立分支机构、村镇银行等;二是加大对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改革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农村信用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发展成为农村商业银行;推动邮政储蓄乡镇网点改革,把邮政代理网点改设为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在全县未设网点的地方增设网点;鼓励农业发展银行转型,加大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支持,抓好惠农支付服务点建设,2015年实现全县未设金融机构网点的行政村全部实现惠农支付全覆盖;三是建立健全对银行业会泽县分支机构参与信贷扶贫及其他金融服务提供的考评激励机制;四是鼓励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引进更多担保、评估公司;五是加大对保险、股权投资基金等的规范、引导。

3.3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一是加大诚信会泽建设,加快推进信用社乡镇建设,早日建成信用县;二是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特别是农村地区金融知识普及、新型金融工具和产品的推广,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等自助设备推广;三是抓住国家对乌蒙片区扶贫连片开发支持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对金融的各种优惠倾斜措施,如对金融机构税收优惠、低容忍度监管指标等。

参考文献:

[1]焦瑾璞,陈瑾.建设中国普惠金融体系:提供全民享受现代金融服务的机会和途径[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

[2]张静,任彤.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协调的机制研究[j].中国市场,2014(11).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九

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县级政府投资项目规模和资金不断增大,如何加强这些资金的监督管理,减少投资浪费,提高投资效益是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现结合我县近年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际,浅析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与对策。

(一)缺乏科学决策意识。正确的决策是正确估算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前提。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的政府投资项目没有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进行可行性研究或流于形式,由于决策不合理造成资金投入不合理,同时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浪费。

(二)缺乏针对设计质量的控制措施。相关资料研究表明,目前大部分项目设计阶段的费用只占工程全部费用不到1%,但在项目决策正确的前提下,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高达75%以上。另外由于设计单位水平参差不齐,部分设计单位出的设计经费设计不科学,存在缺陷,造成项目投资不合理增加,从而造成资金浪费。

(三)工程发包承包阶段管理不规范。一是项目招标不规范,有些政府投资项目只把主体纳入公开招标范围,把应该属于招标范围的附属工程直接发包或者肢解工程后直接发包。二是招标文件编制不完善,有些招标文件工程量虚增,被投标单位利用,增加最终结算的造价。三是合同不严谨,部分工程合同签订没有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签订,造成合同风险模糊,承包人风险被转移,转而增加政府资金风险。

(四)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建设单位缺乏有效工程管理控制制度,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工程施工管理水平不高,现场管理不规范,常常出现工程签证单不规范、内容不全,违规签证;随意变更设计等问题,造成造价增加。

二、对策及建议。

(一)以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为核心,强化全过程管理。项目决策阶段,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达到质量要求;设计阶段,通过多方案技术经济分析,进行优化;同时推行限额设计和标准化设计,有效控制设计质量。工程发包阶段,严格遵守与工程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施工阶段,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杜绝乱签证,乱变更的行为。

(二)以资金流向为主线,规范资金使用前、中、后三个环节的监管。在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前,严把项目的预算审核。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规范资金拨付管理,严格工程进度拨款。工程竣工后,要加大审计力度,审减不合理开支,对审计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予以披露并从严处理。

(三)以创新审计为手段,提高审计效益。积极探索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提升审计效率。可以收集不同年度,不同类型的项目造价数据,建立项目造价指标数据库。在审项目通过与数据库类似项目指标比选,可发现造价异常点,作为审计重点对象,节省审计时间,提高效率。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十

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服务的普惠性持续增强。小微企业、“三农”领域、脱贫攻坚,更多的金融资源被配置到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大幅增强。

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需要从三方面发力。一是持续完善金融供给的层次,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以及新业态的作用;二是稳步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群体的特殊需求,量体裁衣,提供差异化服务;三是形成政策合力“几家抬”,着力解决数据共享问题、风险分担问题,让普惠金融更加可持续。

金融供给层次渐丰。

车要跑得快,首先得铺好路。发展普惠金融,要有广覆盖、多层次的金融供给体系。2015年,我国印发了首个国家级普惠金融战略规划《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要健全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供给体系,充分发挥传统金融机构和新型业态的作用。

国有大行是“头雁”。对于国有大行服务小微,有人曾质疑:这些习惯了“垒大户”的银行,是否愿意俯下身,发放那一笔笔小额贷款?国有大行深耕普惠金融,既是责任也是趋势。近年来,国有大行充分发挥网点布局广、资金成本低、风险控制能力强等优势,连年超前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2020年、2021年,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长分别超50%、40%。

农村金融机构是生力军。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农村金融的活力进一步焕发。4月18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挂牌成立,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第一单”正式落地浙江。“改制不改性、改名不改心,坚守‘支农支小’的天职与宗旨。”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董事长王小龙表示,将努力为每个家庭和有需要的小微企业提供足额、便捷、便宜的普惠金融服务。

民营银行是补充者。2014年12月,我国首家民营银行、首个纯互联网银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开业。近年来,借助大数据与金融科技,民营银行不断拓展普惠金融的服务边界。“我们服务的是小微企业中的‘小微’,企业的年营业额平均在500万元以下。”微众银行董事长顾敏说。

村镇银行是神经末梢。记者在多地采访时发现,村镇银行的员工“说当地话、熟当地人、懂当地民情”,了解哪家人守信用、哪户人有能力,其他银行做不了的融资便成了可能。截至2021年12月末,全国共有村镇银行1651家。

金融服务稳步创新。

发展普惠金融并非坦途,亟需创新金融服务的方式与内涵。但创新不能只是锦上添花,而要雪中送炭。

首先要创新服务模式,尤其要解决金融服务基础设施不足的问题,推动普惠金融向基层、县域、乡村和社区不断延伸。

城市里随处可见的atm机具、银行网点,在广袤的农牧区曾经十分稀缺。银行网点怎样搬上草原?实践的智慧是,用流动式服务“追着”牧民跑,流动金融服务车即为典型。记者在青海采访时发现,每台服务车均配备了pad移动展业平台,该平台相当于小型发卡机,还能完成小额贷款的申请受理等工作。

其次要创新金融产品。“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中国银保监会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负责人刘忠瑞说。核心难点在于银行、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银行无法判断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因而需要小微企业增信,或者提供房产等抵押物,或者由其他企业为其提供担保,无形中提升了融资门槛。

可见创新的牛鼻子是要为小微企业增信。在监管部门多年的大力推动下,银行此前不愿接受、无法接受的增信方式如今已变得普遍。例如,抵质押方式创新,供应链上游的小微企业可以把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以此获得贷款。再如,传统的授信审批手段革新,银行考察小微企业,不再像考察大企业那样依赖财务报表,而是分析它的水表、电表、税表。又如,大数据手段出新,金融机构充分挖掘、整合大数据资源,更加精准地为小微企业画像。

除了小微企业,偏远地区的农牧民、脱贫户也需要增信。回顾我国的脱贫攻坚历程,“扶贫小额贷款”值得一书。与涉农小额贷款相比,扶贫小额贷款进行了多项创新:一是只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是简化授信评级流程,更加看重贫困户的诚信度,充分发挥村委会在风险评估中的作用;三是由地方政府予以贴息,通常能够完全覆盖一年期贷款利率。

政策合力“几家抬”

站在新起点,普惠金融要愈加有为,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引导资金更多流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

普惠金融“增量、扩面、降价”,必须形成政策合力,不可单打独斗,要多部门“几家抬”。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表示,“几家抬”是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思路。

一是合力打通信用数据壁垒。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要强化金融科技在信贷管理中的应用,促进小微企业信息变信用,推动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但是,由于信用信息分散在各个行政部门、企业内,彼此之间存在信息壁垒,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普惠金融提质增效。

早在2019年,浙江省就已率先开展“数据共享”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具体来看,浙江银保监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等部门,建设“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直连政府部门、银行业务系统,企业递交融资申请后,最快在1分钟内即可完成授信审批。

二是合力解决信用贷款的风险分担问题。接下来,要推动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风险补偿机制,支持担保机构为缺乏抵押物和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提供担保。“继续发挥合力,加强与财政、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合作,继续强化贷款风险分担补偿、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说。

三是合力加强金融政策储备。近期,受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地散发影响,部分小微企业的经营受到较大冲击。在我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量大面广,在1.5亿市场主体中占据绝大多数,帮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就是保市场主体、保居民就业。“下一步,我们将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合作,继续落实好各项纾困帮扶政策,加快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持续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十一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我国多层次广覆盖的普惠金融机构和普惠金融产品体系基本形成,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持续提升。进入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我国普惠金融提出了更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

(一)供给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显著。一是我国人口和企业数量众多,普惠金融服务面临供给渠道有限、普惠性金融产品创新不足、服务人性化不足等问题,普惠金融供给总体不充分;二是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小微企业、低收入人群面临金融服务不足和融资障碍,条件困难的偏远地区、初创小微企业、低收入农户、深度贫困人群等金融服务可得性差,部分领域成本过高、期限过短、流程过长,难以与消费者需求相匹配。

(二)平衡发展与风险的矛盾突出。由于弱势地区、弱势产业、弱势群体发展基础相对较差,信用信息不对称和担保抵押不足的问题比较严重,融资活动呈现出相对较为明显的低收益、高风险特征,普惠金融商业可持续发展难度较大。金融机构一方面要面对这些普惠重点领域服务对象点多面广而涉及的金额小成本高的问题;另一方面又必须兼顾其价格承受能力,如何平衡好发展与风险问题常常会陷入两难境地,提高利率覆盖成本(风险)会带来融资贵问题,压低利率则可能使融资难问题抬头。

(三)激励约束机制还不够健全有效。首先,部分金融机构过于强调和追求商业利益,以改革创新精神**普惠金融发展难题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不强,发展普惠金融的动力不足;其次,一些金融机构对于要求非常明确的普惠金融相关政策措施不能积极有效落实,如监管机构出台有“提高涉农不良贷款容忍度”和“尽职免责制度”,但一些基层银行不能有效落实。

(一)需求与供给。在满足需求层面,一方面要防止片面强调“普惠”目标而忽视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普遍规律,对有效和无效需求不加区分,导致普惠金融被泛化为政策性、福利性金融;另一方面更要防止片面强调金融的逐利性而忽视“普惠”目标,发展普惠金融动力不足甚至无所作为,导致普惠金融被退化为财政支持的“附属”。

加大供给要注意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要充分认识普惠金融发展潜力,主动增强扩大供给的自觉性。随着经济发展的动力转换、技术进步和政策支持的叠加效应,普惠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不断优化,普惠金融将成为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实施差异化战略转型的“蓝海”。二是要关注需求的多样性,推动普惠金融供给的多元化。不同市场主体在不同发展阶段发展水平上的金融需求千差万别,传统金融和新兴金融、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银行与非银行,都应是普惠金融的供给主体,要努力构建层次分明、定位精细、功能互补、竞争充分的差异化、特色化普惠金融组织体系和服务体系。三是要鼓励通过创新加大供给覆盖,同时要平衡好创新与监管的关系。在基本金融服务需求已经基本保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以拓展普惠金融供给的广度深度,将是普惠金融发展的主题。

(二)成本与风险。如何覆盖风险实现成本可负担,首先,要更加重视普惠金融风险管理,特别是要充分认识到数字技术并不必然改变金融风险的隐蔽性、突发性、传染性和服务外部性的特征,无论是监管机构还是金融机构,都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完善风险治理放在发展普惠金融的首要位置;其次,金融机构要紧抓新技术新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的新机遇,将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与普惠金融深度融合,以数字技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衡量信用以及控制风险,使数字金融成为突破普惠金融发展障碍的一个重要力量。最后,要加大诚信教育,防范道德风险,降低信用风险和交易成本。

(三)社会责任与商业可持续。在可持续发展基础上履行好社会责任,在追逐商业利益与履行社会责任之间达到平衡,既是普惠金融的本质要求,也是面临的一大挑战。一方面,实现商业可持续的关键是风险可控和收益覆盖成本,金融机构要努力通过创新服务模式、完善评价考核等手段降低成本把控风险,提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水平;另一方面,在金融机构外部,要努力构建协调各方的利益兼容机制以引导金融机构提供可持续的普惠金融服务,如建立涵盖社会绩效、财务绩效的综合评价体系、加大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信息共享以提升交易效率、完善普惠金融的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等,实现机构创新降低成本与政府扶持分摊成本相结合,增强普惠金融发展的可持续性。

(一)健全普惠金融体系以扩大和均衡供给。一是大型商业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切实肩负起社会责任,深入实施普惠金融发展战略,改造传统商业模式,围绕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对农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产业融合发展的金融支持,实现政策性普惠与商业化普惠的兼容共赢。

二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要加大业务创新力度,通过增加和优化普惠性金融产品和服务,改进信贷服务方式,在抵质押手段、业务流程、还款方式、营销渠道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更加注重消费金融、零售金融、定制金融产品的开发与创新,打造差别化、专属的产品和服务体系,提升普惠金融整体水平。

三是大力发展新型普惠金融组织和市场参与主体,通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供优惠政策等引导新型资本进入普惠金融市场和领域,更好地满足处于不同地域、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经济主体的多元金融需求。

(二)降低成本以防控风险。一是金融机构要不断加大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科技智能化等新兴技术的创新应用,挖掘普惠金融客户潜力,建立特色鲜明、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的数字普惠金融产品体系,通过大力发展移动金融、科技金融,依靠其信息技术优势,有效降低普惠金融业务开展中的信息收集成本、信用评级成本、授信成本和风险管理成本,缓解商业可持续面临的挑战。

二是为开展普惠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来源、地方政府进行财政贴息、税务部门给予税收优惠或税收减免,设立普惠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和融资担保体系等措施,有效降低普惠金融经营成本。商业银行也要坚持从自身内部转移定价以及服务机制上为降低普惠金融资金和服务成本而努力。

三是主动引导金融机构完善风险管理模式,切实强化风险管理和流程管理,加大力度建立健全相关的审核管控机制,综合各项考核指标,建立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和风险控制专业队伍,管控风险。

(三)完善激励约束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充分发挥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宏观审慎政策、信贷政策导向评估等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精准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将金融资源配置到“三农”、小微企业、扶贫、“双创”等普惠金融发展重点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安排一定的再贷款额度,专门用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业务;适当调剂再贴现规模,专门用于支持开展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涉农企业商业汇票再贴现。

二是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对涵盖改善三农、中小企业、助学、就业、保障房等领域融资条件的财政扶持资金进行系统梳理和整合,建立“资金池”,有效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撬动激励作用。在有条件的试点地区,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增加财政贴息资金、增加担保公司和再担保公司资本金注资或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等多种方式,建立涉农贷款等优先补偿制度。

三是引导金融机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按照“分类指导、差别授权”的原则,引导金融机构在审批权限、资源配置、风险容忍度、尽职免责等方面制定合理政策,调动分支机构开展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积极性。金融机构要把发展普惠金融业务情况向社会披露,接受监管部门、市场和社会的监督。

(四)提供有力的配套支持。一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发挥好政府在制度设计、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做好普惠金融的系统规划、信息共享、法规保障、监督评估等工作;加强信用体系、农村支付服务创新等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特别是在信用环境建设方面,在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的同时,加强对“信用黑户”的信用甄别、释放和重建工作;通过政府奖励、税收减免、专项资金设立、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加大普惠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二是建立健全普惠金融监管框架。首先是实施差异化监管,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落实好普惠金融业务创新方面的差异化监管和考核制度,补足普惠金融服务短板。其次是提高监管适应性,一方面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和组织创新机制体制,利用互联网拓宽服务覆盖面;另一方面引导新型机构规范发展,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鼓励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提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最后是强化数字金融监管,针对数字金融风险特点,加快健全有效的基础监管制度,加强综合监管、协调监管、功能监管,努力提升数字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十二

普惠金融的概念是2005年联合国提出的,是指以负担得起的成本,为所有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市低收入群体等弱势群体是其重点服务对象。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普惠金融”这一概念由联合国在2005年提出,是指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在我国,“普惠金融”一词是在2005年“国际小额信贷年”的推广活动提出的,但政府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是在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议》中。

当前我国普惠金融的重点服务对象是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我国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它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进社会公平和谐。

普惠金融首先是金融,而金融是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的。普惠金融服务与一般金融服务的区别在于,它追求的最终目标是:让所有有需要的人都能够以合适的价格、公平的机会、方便且及时地获得金融服务。普惠金融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由于企业的逐利性,传统的金融服务难免面向少数的企业和人群,而大企业和富人在获得金融服务方面具有绝对的优势;普惠金融面对的是所有有需要的人。因此,普惠金融强调要让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方便且及时地获得自己所需要的金融服务[1]。

其二,普惠金融的目标是要以可负担的成本提供金融服务,它重视消除贫困,致力于实现社会公平,但这种服务不是扶贫、不是公益活动,它致力于满足更多群体的普遍金融需求的同时,也要顾及金融机构自己的商业利润。

其三,普惠金融提供的是有偿服务,即有价格的服务。但由于普惠金融面向的是所有有需要的人,因此,普惠金融服务的价格必须是合适的,是所有有需要的人都能够接受和负担的。

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迅速,政府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服务覆盖面日益扩大,服务创新步伐逐步加快。

1.政府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议》首次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对普惠金融进行了准确定义;2015年12月国务院专门印发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这是发展普惠金融的首个国家级战略规划。政府对普惠金融的关注和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为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服务覆盖面日益扩大。

服务覆盖面日益扩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物理网点不断增加、辐射范围不断增大。金融机构通过不断扩充村镇银行、小微银行、社区银行、县区保险分支机构等形式的物理网点,使金融服务能够辐射到的地域和人群不断增多。二是金融产品与互联网技术的融合使得金融服务范围不断扩大。金融机构通过加大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金融产品的创新与提高产品加载率,使得金融机构能够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广,可提供给普通客户的金融产品越来越多,金融服务覆盖面日益扩大。

3.新兴金融公司、金融产品发展迅速。

随着互联网在金融行业的普遍应用和深度融合,新兴的金融公司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投管所、京东金融、蚂蚁金服、平安普惠等众多新兴金融公司接踵而至;金融产品名目也不断翻新,微信支付、数字保险、线上贷款、京东白条、蚂蚁借呗、花呗等一系列金融产品不断推陈出新。新兴金融公司的发展和金融产品的不断更新,不仅对传统的金融服务起到了补充的作用,更有效提高了我国金融服务的水平和效率,促进了我国金融服务创新,使得普惠金融生机勃勃[2]。

4.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小微企业规模小,对市场的反应灵敏,在创新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是我国经济发展和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力量。但是,小微企业由于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差、经营者的管理和经营理念落后、财务数据缺乏透明度等原因,在获得金融服务方面处于劣势。近几年,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各金融机构不断调整和加大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也对中小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化准备金政策,使得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从而盘活了小微企业融资链。

5.对互联网技术的依赖程度日益加大。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技术与传统行业不断进行深度融合,出现了“互联网+”(利用信息技术与互联网平台,推动经济形态不断发生转变,从而激发社会经济实体的活力)。“互联网+”在金融行业体现得尤为突出:出于成本、效率等因素的考虑,信息技术在金融服务领域的普遍应用,使得金融业对信息技术的依赖程度日益加大。对于普惠金融企业而言,唯有做到低成本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革新恰恰为普惠金融企业提供了这样的产品和服务,促进了普惠金融的发展,甚至催生了“数字普惠金融”[3],大大提高了金融服务的可获取性并降低了企业成本,这使普惠金融机构有可能为更多有需要的人提供更加有效的金融服务。

自普惠金融概念引入中国以来,普惠金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出现了以村镇银行、民营银行、小额信贷公司等为代表的很多新的金融机构。虽然我国普惠金融发展迅猛,扩大了金融服务范围,解决了一部分小微企业和低收入人群融资困难的问题,对经济发展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1.普惠金融体系尚不健全。

普惠金融体系是指一整套全方位为社会全体人员,尤其是为金融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的思路、方案和保障措施等。完善的普惠金融体系应该包括适宜的法规和政策框架、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众多的普惠金融企业和庞大的目标客户群。目前,尽管国家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提出要建立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但我国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尚不健全。如何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公平地进入市场,构建一个充分竞争、包容性强、资源配置效率高的普惠金融体系尚需不断地探讨。普惠金融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包括金融法律基础设施、会计基础设施、监管基础设施等。但我国金融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而这些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将促进普惠金融企业扩大服务范围、降低交易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2.普惠金融的风险暴露较多、增长较快。

近两年,各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普遍呈增长态势,且正在从传统金融向普惠金融领域蔓延。随着普惠金融企业的快速发展,加上近年来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普惠金融企业风险不断暴露,且表现出覆盖面广、风险普遍较高的特征。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5日,网贷行业累计问题平台数已达3169家,市场上甚至出现了许多打着数字普惠金融的旗号,借助互联网从事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4]。究其原因,一是普惠金融企业本身存在主体资质参差不齐、信息披露不规范、运营成本难以控制等问题;二是普惠金融企业推行模式创新与产品创新,而这种创新本身就意味着其风险控制能力缺乏市场检验,于是,在复杂的经济形势下,信用风险、消费者个人隐私、资金安全等风险便逐渐暴露出来。

普惠金融的重点服务对象是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我国普惠金融虽然发展迅速,但表现出不均衡的特征:一是地区发展不均衡。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和城市,普惠金融发展程度越高,而最需要普惠金融服务的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的程度较低。如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报告蓝皮书(2016)》显示,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程度最高的是苏州市,该市普惠金融系数高达0.963,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普惠金融系数最低的则为宿迁市,仅为0.135[5]。二是服务覆盖率不均衡。目前我国普惠金融服务较多地面向小微企业、城市工薪人群,对农村、低收入人群的覆盖面有限。

4.信用体系不完善。

普惠金融的发展应以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为基础,信用体系的完善可以有效降低金融服务成本,使信用较高的客户以较低的价格获取金融服务。但是,目前我国还处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初级阶段,信用关系尚不发达,这不利于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和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6]。同时,对失信惩戒缺乏全面有效的法律约束,信用违约成本较低,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普惠金融企业所需承担的风险,迟滞了普惠金融发展的步伐。

5.金融知识普及程度有限。

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贫困地区、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而这类人群的金融知识相对贫乏,对金融产品没有系统的了解,容易产生从众心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比如,在非法集资案件中,大多数受害人都是盲目相信所谓的高新技术投资、新型投资工具,期待高额回报,并且坚信“很多人都投资了,我加入一定是没有风险的”。金融知识贫乏是这类案件多发的根本原因,也是制约普惠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1.健全普惠金融体系。

首先,政府应加强顶层设计并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涉及普惠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文件。其次,金融监管部门应引导金融市场主体加速下沉普惠金融服务,使积极践行普惠金融的市场主体越来越多。再次,应利用互联网技术与大数据技术助力普惠金融快速发展[7]。

2.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当前,我国普惠金融企业风险不断暴露,且表现出覆盖面广、风险普遍较高的特征,故加强普惠金融企业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应不断健全和完善普惠金融体系和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的普惠金融企业发展环境,增加客户信用违约成本,进一步规范普惠金融企业的管理,总结普惠金融企业在跟踪和控制产品风险和客户风险方面的经验,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与金融行业的深度融合,普惠金融企业应增强在风险信息捕捉、企业信息跟踪、风险监测与预警方面的能力[8],以实现普惠金融的服务范围与服务能力的双提升。

3.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一方面,应从宏观上高度重视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偏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使经济政策对这些地区普惠金融企业和服务的不断发展产生积极的引导作用,从而达到积极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目标[9]。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与金融行业的深度融合,普惠金融企业应向贫困地区、低收入人群提供更低成本、更具针对性的金融产品,进一步缩小在金融服务可得性方面的区域差距。

4.完善信用体系。

信用是金融交易的核心要素,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普惠金融企业应通过不断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金融信息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等资源的融合,不断提升信用法规建设、信用应用水平,通过完善法制,清除信用问题的法律盲点,提高失信违约成本,有效控制普惠金融企业风险。

5.扩大金融知识普及面。

应持续推动金融消费者教育和金融知识普及工作,使银行业、保险业和其他非银行支付机构发挥金融知识普及宣传主力军作用,大力宣传普惠金融和个人金融业务,让广大群众了解、认识、使用普惠金融产品,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风险和正确使用金融服务的意识[10]。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先进工具推广金融知识和网络安全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的金融消费素养、金融知识水平和金融技能,增强防范和应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共同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发展普惠金融是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金融发展战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以及我国对普惠金融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社会的普惠金融需求将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随着普惠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此前金融服务向发达地区和富裕人群一边倒的现象将得到纠正,普惠金融服务覆盖率低的现象将大幅改善,普惠金融服务范围将逐渐覆盖到所有有需要的人[11]。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为普惠金融的创新提供了技术手段和突破口,有利于普惠金融企业创新管理方式、服务方式和金融产品,加快普惠金融企业创新的步伐。而普惠金融企业通过引入新的管理理念和手段,对现有流程进行改造和优化,可以进一步满足客户需求、增强客户黏性,提升服务满意度。

总之,推广普惠金融是中国金融企业发展改革的趋势,更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大助力,普惠金融的发展必将带来中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12]不论是市场对普惠金融企业发展的推动,还是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对普惠金融的驱动,抑或是政府在普惠金融发展中的引导,都将促使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思路和策略的不断调整,从而实现普惠金融的全面、深度发展。(引用格式:李海燕.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j].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9(5):103-108.)。

参考文献:。

[1]中国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课题组.普惠金融现状分析及商业银行发展策略思考[j].国际金融,2018(2):48.

[2]黄益平,黄卓.中国的数字金融发展:现在与未来[j].经济学(季刊),2018(4):1489.

[3]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课题组.数字普惠金融的中国实践[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57.

[5]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普惠金融发展研究中心,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江苏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不均衡苏南苏北差距大[eb/ol].(2016-08-21)[2018-06-10].http:///n2/2016/0821/.

[7]田利辉,范已凡.互联网金融的普惠特征与规范发展[j].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8(3):78.

[8]欧阳红兵,李雯.区块链技术在我国普惠金融领域里的应用研究[j].武汉金融,2018(4):36.

[9]王薇.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与提升路径研究[j].金融经济,2018(16):58.

[11]穆罕默德·尤努斯.普惠金融改变世界:应对贫困、失业和环境恶化的经济学[m].陈文,陈少毅,郭长冬,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8:3.

[12]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普惠金融国家发展战略: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2016)[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7:58.

普惠金融在当下的发展阶段已经处于了一个十字路口处,已经有一定的发展经验,但是在很多方面仍然显得不够成熟。以往许多学者已经通过研究指出和解决了很多普惠金融存在的问题,本文的写作基础就是这些前辈的经验,但是,由于发展的不断深入,出现了许多从未见过的新问题,如何解决以往的认识误区,就是本文的写作旨意。

(一)普惠金融的定义。普惠金融又称包容性金融,也就是指的金融的覆盖面较广,能够全面的、有效的覆盖大部分人群的金融形式,不仅能够体现金融的广泛参与的特点,也能够表明普惠金融将普及金融模式,造福广大市场参与者为己任的基本目标。

普惠金融自市场经济形式确定以来就不断地伴随着我国的经济运转而不断发展进步,直到从新世纪的06年开始才正式成为了一个独立的理念进行推广。

(二)普惠金融发展的必要性。普惠金融旨在让尽可能多的社会主体参与进金融市场的交易过程,让更多的公民持有金融产品,享受金融市场带来的红利。收入投入到扶持贫困公民的日常生活的基本保障中。同时完善社会的扶贫、医疗、教育资金的投入,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普及。但是不同于简单的扶贫措施,普惠金融在实现帮助贫困人口的同时还能起到帮助中小企业的融资的作用,缓解其经济压力,扩大自身规模。从而起到推动整体市场经济发展,促进就业的结果。一旦实现了经济的平稳发展,其它的社会建设就能得到保证。最终实现经济发展对社会整体的正向推动。

普惠金融在经历了起初十年的开荒期后,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的同时,出现的问题也是越发复杂,越发难以解决。普惠金融的产品种类也更加趋向于复杂与繁多,无论是基础金融服务还是衍生型金融产品,如何调控如此复杂的金融产品形式,就成为了新的挑战。然而普惠金融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金融组织建立不完善。普惠金融市场体系最大的问题在于当下金融市场的区分度仍旧不足,同时金融机构的总量偏少。只有农村信用社在乡镇一级设置了基础的金融服务机构,例如银行、典当行以及贷款、保险公司等各种配套性金融服务公司。此外,股票、信托、代理等业务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几乎是不存在的。不仅如此,金融机构的专业程度依旧远远不足,只是由农村信用社一手包办,其它非银行性业务没有专门的机构办理。有效供给数量远低于正常水平。没有开展正常金融活动的基础设施条件。

(二)产品创新缓慢。这一类型的不足主要是体现在现代金融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过于欠缺,不符合当下的金融发展需要,尽管我国金融机构已经尽可能地进行创新,推出更为契合当代金融市场需要的金融产品,但是实际上只是为了创新而创新,没有充分考虑到市场经济运营的实际情况,所以在创新积极性上是远远不足的,不仅没能迎合市场的多样化需求,也错过了市场经济变革过程中给新型金融市场的宝贵发展机会,此外,普惠金融兼具社会性与经济性的特点决定了在创新过程中如何规划产品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如何兼顾金融产品投资人的利益和社会的总体利益,就成为了创新金融产品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贷款调查的流程比实际的大额贷款更复杂是很多我国当前普惠金融产品的一个重要缺陷,缺乏必要抵押物品的同时抗风险能力也相对更低。

(三)法规漏洞的存在。普惠金融不同于传统的金融性产品,它的发展需要更加完备的法律法规的规制与维持,否则无法保证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也不能保证风险控制的正常运转,不利于整体投资市场的稳定性。没有一套完整的、适应实际操作要求的法律监管体系,就无法完全规划我国的普惠金融市场的发展。针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普惠金融企业,在推广自身的金融产品的过程中要注意我国弱势群体的生存现状,例如在贷款或小型金融理财产品的监控过程中进行适当的利率规定,给予弱势群体更多的发展机会,因此在法律规定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在维持市场的整体公平与效率的同时注意金融市场的正常发展空间,并着重袒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

(四)供需不均衡。普惠金融市场的发展历史暂时还不够悠久,所以拥有健全的普惠金融理财方案经验的企业往往就成为了市场中的少数,此外金融资源在自身产品内部进行分配的过程中没有对普惠金融产品进行重视。此外,城乡和地域间的分配不平衡在际上也十分严重,在我国欠发达地区,例如农村地区、贫困地区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供给量是远远小于城市地区和发达地区的,但是欠发达地区的普惠金融产品的需求量反而是大于发达地区,这就导致了供给和需求的错配,不能实现市场效益的最大化。

(一)建立健全的金融机构。对我国的欠发达地区的金融现状和金融需求进行科学的分类与解决,注重对策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以更加多的产品数量和区别化的产品形式迎合当下农村、贫困地区的金融发展需求。创新型自身金融产品,尤其是针对社会弱势群的金融产品的推广。此外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规,制定专门针对普惠金融发展的适应性法律来对普惠金融市场进行调整,并增设专门的管理机构,保证金融市场的有序发展获得法律、政府的保障。对于贫困地区的农业、手工业行业作出针对性的金融产品设计,迎合特殊的职业和行业的需要。同时适量限制发达地区的公民参与普惠金融,将资金和政策资源向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保证金融市场的公平与公正。

(二)保证金融供需平衡。加大贫困地区、农村地区的金融产品的推广力度,增加金融资金比例的分配量,保证贫困地区的普惠金融产品的实际需求得到满足,此外扩大金融服务的范围。增设基础金融服务机构,减免基层人民参与金融活动的成本。解决普惠金融的制度设计与实际操作流程不一致的问题。政府还要考虑地区间的供需平衡。此外金融服务的在地区间、行业间、社会阶层见的不同需求也要充分考虑,满足不同地区的不同金融理财需要。

(三)促进金融机会平等。不能违反普惠金融初始的设立目的,也就是满足不发达地区的金融理财需要,以金融货币的手段减小地区间、城乡间的不平衡现状,达到经济性与社会性之间的平衡,真正实现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由统一金融产品而实现双赢。注重金融产品的稳定性与安全性,减少农村地区基层人民参加金融活动的程序性成本,加强基层金融机构的信用建设,达到长期的稳定运行,促进金融资源在地区间的合理分配。

(四)增强可持续性。注重金融产品的盈利能力和信用体系的打造,商业性的金融产品才能够在长期的市场竞争过程中完成稳定运行。在强调政策先行扶持的前提下,也要注意金融产品的可持续性运行,而不是又成为单纯的“输血型”扶贫工作,增强社会金融组织法人的信誉程度,打造一批能够盈利、信用良好、知名度高的基层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基层金融的评比和考核活动,对于盈利能力强、扶贫效果好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和扶持,对于它们的经验要及时地推广,打造统一完善的、适应各个金融理财需要的金融机构体系。为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崛起助力。

结语。

普惠金融体系是在新时代金融市场前提下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的一种新形式,不仅利于参与者与投资人的利益的保值增值,更是对国家整体经济发展的一个极大的促进动力。在缩小贫富差距、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扩大贫困地区的金融营收能力等方面起到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对于普惠金融当下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仍旧需要注意。在未来的工作中不仅要严守既往的建设成果,尽最大努力将金融体系从发达地区不断引出、引导到欠发达地区,尽早建立起全民参与金融的市场生态。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新的动力,同时维护改革开放以来的建设成果,缩小贫富差距,体现社会主义消除两极分化的本质。

【参考文献】。

[2]肖瑞.普惠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分析[d].浙江工商大学,2015.

摘要:普惠金融是一项实现社会各阶层和群体都能够享受适当、有效金融服务的重要战略。发展普惠金融的意义重大而又深远。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迅速,成效显著。但是也暴露出许多问题,积聚了许多风险。文章对普惠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能为普惠金融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普惠金融;小额信贷;金融服务。

2005年联合国推出普惠金融概念后,国际社会开始对其广泛关注。欠发达国家、地区大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许多国家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近年来我国政府也不断发文大力推动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旨在让社会各阶层和群体都能够享受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从而建立有效、全方位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

在政府大力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中国的普惠金融服务取得了惊人的进步,初步建立了多元化的服务体系,服务覆盖面达到一定水平,移动互联网支付得到一定普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末,普惠金融贷款余额达到13.39万亿元人民币。但相较于其庞大的服务对象和资金需求,普惠金融的发展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社会的期望还是有非常大的差距。如何进一步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重要议题。

1.1普惠金融顶层设计不到位。

近年来,我国的国家层面对普惠金融的发展高度重视,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政策文件来推动其发展。这些文件在宏观层面上对普惠金融的发展进行了规划,但是没有进行细化,对普惠金融没有一个系统性的布局,从而导致金融机构在发展普惠金融时缺乏主观能动性。

另外,在普惠金融基础设施方面顶层设计也存在问题。首先,普惠金融相关的法律体系没有健全,导致普惠金融的发展缺乏清晰的法律规范。其次,普惠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缓慢,由于普惠金融服务对象比较特殊,导致普惠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困难重重。最后,普惠金融的监管政策不健全,导致普惠金融监管的缺失。

1.2对普惠金融认识不到位。

无论是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还是消费者都存在对普惠金融认识不到位的情况。部分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对普惠金融存在误解,把普惠金融等同于“扶贫”,要不就是忽视了风险问题,降低信贷标准,盲目推进普惠金融的发展,要不就是感觉风险过大,不愿提供普惠金融服务,使得普惠金融的发展受阻。

同时,由于普惠金融服务的消费者是弱势群体,这类人群受教育程度比较低,对金融不甚了解。他们很容易在对普惠金融提供的产品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只看到了高额回报却忽略了风险问题,结果与服务提供者产生纠纷。还有一些不法机构利用消费者金融知识的贫乏,假借普惠金融的名义,做一些诈骗的违法行为,产生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从而制约普惠金融发展。

1.3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以商业银行为主、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多元化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但是由于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大型金融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高端客户,对普惠金融发展缺乏重视,导致普惠金融进展很慢。而以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虽然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村金融、小微金融,但是其自身实力不足、技术相对落后,导致其服务不够深入、覆盖面不广。政策性金融机构则大多数是靠财政拨款,缺乏商业可持续性,无法保障普惠金融的持续发展。

1.4普惠金融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

普惠金融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具有高风险的特性。普惠金融除了要面临着信用风险、利率风险、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等传统风险之外,还要面临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衍生出来的技术风险、法律风险、信息安全风险、资金挪用风险、洗钱和套现风险。[1]普惠金融更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

而目前我国的普惠金融没有建立起安全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普惠金融消费者主要是长尾群体,信息收集难度大,导致其风险控制的难度非常大、调查成本非常高,传统的风险控制方法根本不能适应普惠金融的风险控制。[2]因此许多金融机构罔顾风险,导致大量风险积聚。

1.5普惠金融产品创新能力不足、融资成本高。

目前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虽然推出许多普惠金融产品,但是大多数产品设计存在许多问题,在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担保方式等方面设计呆板,同质性强,缺乏创新,尤其是利率方面普遍较高。普惠金融消费者来源广泛,需求也不一而足,这些产品往往根本不能满足其需求。而且,大量普惠金融产品消费者缺乏对产品的鉴别能力,监管部门对产品的监管不到位,导致普惠金融产品的市场混乱,普惠金融的风险加大。再加上目前大多数普惠金融产品的融资成本都在15%~20%左右,虽然要比高利贷低,但是却远远高于银行的贷款利率。这无疑对普惠金融产品的推广、普惠服务的提供都带来不利影响。

2.1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普惠金融的发展应该是以市场为主导,但是也离不开政府的规划与引导。我国政府应该进一步细致规划普惠金融的发展,在统筹规划、均衡布局、组织协调、政策扶持等方面做出系统性的布局,建立更具包容性的普惠金融体系,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使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实现有机统一。

在普惠金融基础设施方面,首先要加快普惠金融相关法律体系建设的步伐,积极出台普惠金融法律法规,对普惠金融的发展进行规范的同时为其保驾护航。其次,加快普惠金融信用体系和信用平台建设,积极结合金融科技,扩大现有信用体系的覆盖面,缓解普惠金融发展中遇到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最后,加强监管,完善普惠金融监管工具箱,及时打击不法行为,纠正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2.2提高认识,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和保护一方面,对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加强培训、提高认识,使其清楚认识到普惠金融不是“扶贫”。普惠金融虽然是针对弱势群体的一种金融模式,但业务面非常广、资金需求非常大,是一片业务“蓝海”,等待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大力开拓。同时发展普惠金融时不能罔顾风险,不能盲目推进,应遵循市场规则积极推进。

另一方面,要完善消费者教育保护体系。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应借助互联网、微博、微信、宣传册、宣传流动车等工具积极进行金融知识扫盲,普及金融知识,使普惠金融消费者能够理性地运用金融工具来享受金融服务。同时,政府应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发生金融消费纠纷时妥善处理,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如此,方能营造出一个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更好地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

2.3健全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國家应加快现有传统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改革转型,积极引导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大型金融机构继续支持普惠金融的发展,扩大其在普惠金融市场的渗透率和覆盖面,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国家应在现有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基础上,学习格莱珉银行的经验,通过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提供政策支持等方式,引导各类资本进入普惠金融市场,成立专门的普惠金融机构,以此增强直接服务普惠金融消费者的力度。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和能力也要进一步拓展和加强,全面扶持普惠金融的发展。

2.4借助金融科技,健全普惠金融风险控制体系。

随着普惠金融的高速发展,潜在的金融风险也正在不断积聚。目前大部分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对风险的防控仍然采用传统的风险控制体系,这已完全不能满足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需要。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现代化的普惠金融发展体系,在风险防控时我国也应该借助金融科技的特征将其合理地运用到普惠金融的风险防控中去,建立一套与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相匹配的普惠金融风险控制体系。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应该积极主动将大数据等金融科技运用到普惠金融业务的贷前、贷中、贷后每个环节中,提高自身的金融风险分析和评估水平,完善风险控制模型,准确识别、预警、防控普惠金融风险。而各级政府也应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推动普惠金融数字化的进程。

2.5降低融资成本,推出产品定制化服务。

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应该根据消费者金融需求多样性的特点,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结合金融科技,为消费者提供定制化服务。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可以根据消费者不同的金融服务需求,结合消费者自身的情况,在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方面进行合理设计,为其提供优质的普惠金融服务。在普惠金融产品创新时,尤其要注意担保方式创新,不能仅仅局限于不动产抵押担保,要积极尝试保险基金担保、互助联保、再保险担保等担保方式。产品贷款利率设计时要走保本微利之路。普惠金融应该是以低成本、广覆盖、易获得、可持续的方式向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应该在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中找到平衡点,切实为普惠金融消费者提供“普惠”的金融服务。

普惠金融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全社会的均衡发展都有着非常重大而又深远的意义。普惠金融发展中必然会面临一系列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要结合我国的国情,积极探索、主动创新。相信在政府、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我国一定能够构建一个健康、规范、有序、充分竞争的普惠金融市场,从而实现和谐金融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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