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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印花税(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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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印花税(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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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保障各方权益的法律工具,具有法律约束力。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对对方的信誉和实力进行评估。以下是一些合同写作的技巧和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编写合同有所启发。

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印花税篇一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山阳县。

二、工程名称:

三、承包内容:项目的造价工作。

四、承包方式:

五、核对完成日期:按甲方要求日完成。

六、承包价格:本工程项目总价的。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日期甲方将预付款人民币)转入乙方账户,乙方完成工程量时,甲方支付乙方80%合同款,待文件递交有关部门后,付剩余20%。(若甲方不能按时付款,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与该项目的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甲方协调沟通的事项,甲方应尽全力去协调沟通解决,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2、甲方应按期支付咨询费。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3、如发生与本项目有关的差旅、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5、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九、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项目造价工作,乙方有权利给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印花税篇二

被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情况概述。

工程名称:-----基础工程结算。

工程地点:重庆市----组团。

结构类型: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

第二条委托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基础工程结算。

服务类别:结算审核。

乙方须:

1、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对结算的具体要求对本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材料结。

2、乙方初审完成后报甲方,根据甲方安排与施工单位对数。

3、对数完成后一式四份提供审核报告,同时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经济指标分析。

第三条审核时间。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审价资料起40日内(包括国家规定节假日)交出审价报告,其中编制结算初稿25日,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及出具结算报告为15日。如甲方提供资料时间延长则审核时间顺延,如对数时施工单位不配合,时间可顺延。

第四条甲方责任。

1、及时为乙方的审核工作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包括承发包合同主要条款、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隐蔽验收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等。

2、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核费用。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业务、出具审核报告,分专业并按甲方要求计算工程造价,并附工程量计算书,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2、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乙方须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经甲方同。

第六条特别规定。

乙方编制完成提交审核初稿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组织乙方与施工单位对数,对数须在甲方办公楼内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每次对数乙方参加人员不少于二人,乙方不得与施工单位单独或私下接触。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审核报告后甲方另行对本工程结算进行二次审核,二审与乙方一审结算结果误差在2%内为乙方工作的合理误差。

第七条审核收费。

本结算审核收费:基本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作为计费基础乘以相应费率)+成果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与结算审定额之差值作为计费基础乘以成果费率),其中相应费率分别为:

1、基本费用=送审金额×1.0‰;。

2、成果费用=(送审金额-审定金额)×2.0%。

甲方于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正式审核报告后十四天内支付审核造价部分咨询费的70%,余下30%暂时扣留待二审结算完成后视以下情况决定是否支付:若二审核减额低于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内,则余下30%款项在二审结算完成后十四天内支付给乙方;若二审核减额超过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则剩下30%款项不付,此合同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交审计报告的,逾期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违约金,超过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计计算,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咨询服务费总额。

2、乙方有任何与施工单位恶意窜通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印花税篇三

现阶段,我国正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化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在投资控制、节约资金中1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造价咨询委托。

合同。

怎么写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造价咨询委托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xx-0212)制定的。

第二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项目咨询所涵盖的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进度申报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

(f类)所有与该工程项目相关,包含计量计价等的所有子项。

(一)咨询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

工作计划。

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4.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5.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

1.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或按合同的酬金的一定比率计算,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

3.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完成工作量比例扣除咨询费用。

4.咨询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计算书及底稿、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2.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3.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双方同意用________支付酬金。

(二)双方同意:该项目整体咨询费(该费用包含所有为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所产生的一切开支)用为整体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二计算。项目预算整体完成并抽查无误后,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三万元,按照工程进度,发包方每支付一次工程款,按照实际资金到达项目部财务部门日期计算,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一万元,余款在工程整体结(决)算结束后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

(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五)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情况概述。

工程名称:-----基础工程结算。

工程地点:重庆市----组团。

结构类型: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

第二条委托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基础工程结算。

服务类别:结算审核。

乙方须:

1、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对结算的具体要求对本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材料结。

2、乙方初审完成后报甲方,根据甲方安排与施工单位对数。

3、对数完成后一式四份提供审核报告,同时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经济指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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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印花税篇四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工作,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有与项目前期研究工作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第二条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提交《_______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文本伍份。

甲方如在合同期间对本项目提出重大变更,或者原始资料、数据有重大变动,有可能导致可研报告修改甚至返工时,须经双方协商,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加任务变更附件,或另订合同。增加任务或变更合同不得另行增加相关费用。

第三条费用支付条款。

本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费用为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

费用支付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项目编制费_________万元整。余款在提交《_________建设项目申请报告》评审合格后付清。

第四条违约罚金。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报告时,每拖期一天,扣除其所应得报酬的_________,作为违约罚金。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详实,造成的项目报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应另行适当增加乙方工本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商定。

3、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时,应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罚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规定报酬的_________计算。

第五条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修改或补充合同。修改或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自乙方交付可研报告文本后,本合同效力终止。

第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印花税篇五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内容:

项目的造价工作。

四、承包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

五、核对完成日期:

按甲方要求日完成。

六、承包价格:

本工程项目总价的。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日期甲方将预付款币_________转入乙方账户,乙方完成工程量时,甲方支付乙方80%合同款,待文件递交有关部门后,付剩余20%。(若甲方不能按时付款,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与该项目的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甲方协调沟通的事项,甲方应尽全力去协调沟通解决,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2、甲方应按期支付咨询费。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3、如发生与本项目有关的差旅、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5、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九、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项目造价工作,乙方有权利给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附则: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印花税篇六

甲乙双方就xxx总公司在xx县开发区兴建的造纸装备自主化创新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的造价咨询业务达成合作意向,具体内容如下:

一、此项目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为编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招标的标底,合同总价为xx万元。

甲方责任:甲方负责与xx总公司订立造价咨询合同,提供有关备案资料、编制审核造价咨询成果并最终提供纸制品的造价成果文件一式四份,并且出具发票与xx总公司进行结算,税金由甲方负责。

乙方责任:乙方负责出劳务与xx总公司进行业务联系,在xx县进行资格备案,负责催要账款,并且承担一切业务费用。

二、资金分配:本次造价咨询工作总收入为人民币xx万元,甲方分得咨询费xx%,即xx元。乙方分得劳务费xx%,即xx元。咨询费进入甲方账户后三日内,甲方将乙方应得之劳务费打入乙方指定个人账户。乙方需向甲方出具相同数额的劳务费税票。

三、违约责任:如甲方不能提供合格的成果文件,则需向xx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得到咨询费后不能及时向乙方付清劳务费,则承担法律责任并向乙方赔偿双倍的劳务费,乙方有权进行法律诉讼。如乙方不能及时的催要账款,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xx年x月xx日。

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印花税篇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情况概述。

工程名称:-----基础工程结算。

工程地点:重庆市----组团。

结构类型: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

第二条委托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基础工程结算。

服务类别:结算审核。

乙方须:

1、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对结算的具体要求对本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材料结。

2、乙方初审完成后报甲方,根据甲方安排与施工单位对数。

3、对数完成后一式四份提供审核报告,同时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经济指标分析。

第三条审核时间。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审价资料起40日内(包括国家规定节假日)交出审价报告,其中编制结算初稿25日,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及出具结算报告为15日。如甲方提供资料时间延长则审核时间顺延,如对数时施工单位不配合,时间可顺延。

第四条甲方责任。

1、及时为乙方的审核工作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包括承发包合同主要条款、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隐蔽验收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等。

2、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核费用。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业务、出具审核报告,分专业并按甲方要求计算工程造价,并附工程量计算书,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2、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乙方须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经甲方同。

第六条特别规定。

乙方编制完成提交审核初稿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组织乙方与施工单位对数,对数须在甲方办公楼内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每次对数乙方参加人员不少于二人,乙方不得与施工单位单独或私下接触。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审核报告后甲方另行对本工程结算进行二次审核,二审与乙方一审结算结果误差在2%内为乙方工作的合理误差。

第七条审核收费。

本结算审核收费:基本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作为计费基础乘以相应费率)+成果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与结算审定额之差值作为计费基础乘以成果费率),其中相应费率分别为:

1、基本费用=送审金额×1.0‰;。

2、成果费用=(送审金额-审定金额)×2.0%。

甲方于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正式审核报告后十四天内支付审核造价部分咨询费的70%,余下30%暂时扣留待二审结算完成后视以下情况决定是否支付:若二审核减额低于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内,则余下30%款项在二审结算完成后十四天内支付给乙方;若二审核减额超过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则剩下30%款项不付,此合同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交审计报告的,逾期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违约金,超过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计计算,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咨询服务费总额。

2、乙方有任何与施工单位恶意窜通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印花税篇八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愿意委托乙方审核(/编审)甲方建设的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并要求乙方提供一定税务服务,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工作的具体范围。

(一)xx项目。

(二)所含项目的分部工程:

1、土建工程部分。

2、桩基部分。

3、装饰部分。

4、水、电及设备安装部分。

5、附属工程。

6、其他全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解释》。

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3、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4、截止施工方报送工程结算书之日的工程签证资料和经济签证。

5、其他合法资料和文件。

(二)招(投)标造价的编审依据。

1、招标书(/投标书)。

2、设计图纸。

3、工程招标答疑文件。

4、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计价计费依据。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年月日和年月日前一次(/两次)提供工程咨询(审核)所需真实、全面的相关资料(其中图纸一式份)。

2、根据乙方的书面请示,及时安排对审或复核工作。

3、及时做好现场抽查、检验、审计对帐等环节的相关协调工作。

4、为乙方提供现场工作的基本工作条件。

5、在乙方正常、合法工作的前提下,甲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乙方审计意见;

6、按照委托合同及时签收报告书;

7、及时支付乙方咨询费用;

8、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职业道德遵守情况,发现乙方任何不廉洁的迹象,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的撤换相关人员,如甲方有任何乙方人员违反廉洁承诺书的证据,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坚持职业道德,保证造价审核工作质量(误差率不高于3%)。同时为甲方基本建设财务的基础工作和税收筹划工作提供恰当的服务。

2、在甲方同意的场所进行对审或复核工作。

3、在审计过程中,根据甲方需要,及时向甲方指定的工程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通报工作进度及有关情况,并接受甲方合理的监督。

4、在甲方资料提供义务履行的前提下,按时在工作日内完成工作,出具报告书,如施工方或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审核工作,乙方可以按造价行业惯例单方出具报告并将施工方或委托方的异议列示于报告书内,甲方应予以配合。

5、乙方在自己认为可以出具审核报告书时,甲方不应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暂缓出具报告书。

四、咨询收费。

乙方根据xx省物价局xxx号收费文件……规定和合同法规定,合理引用风险管理机制计收甲方咨询费,具体按下列标准计算咨询费:

1、考虑到乙方提供税务筹划服务和工程项目外包结算绝大部分是采用包干的方式,甲方同意按全部外包部分施工方送审造价的千分之五支付基本咨询服务费。

3、截止施工方报送工程结算书之日的任何减少乙方审减额的工程签证资料和经济签证等资料和情况,不能抵减乙方基本咨询服务费和效益审核费的收费计算基数。

4、乙方审定的造价必须经施工方签字确认。但如果施工方或本合同甲方无正当理由拖延审核工作,乙方可以按造价行业惯例单方出具报告并将施工方或本合同甲方的异议列示于报告书内,本合同甲方应予以配合。

5、在审核工作开始后,如果施工方提出漏算少算错算,而导致相应增加应付施工方造价金额,经甲方同意并经甲方与施工方商定,甲方愿意按增加金额的8%从甲方应付施工方的结算金额中扣付8%给乙方。同时因该漏算少算错算导致增加的造价不能抵扣本条第二款的核减金额。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及同行业工程咨询标准误差不超过3%的要求,保证工作质量,甲方可扣除乙方10%的咨询费,并有权提请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2、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供税收政策、未及时审查任何税务机关关于甲方的《初步税收检查意见书》、未尽力协调税企关系,甲方可扣除乙方10%的咨询费。

3、如甲方有任何乙方人员违反廉洁承诺书的证据,乙方应支付相当于甲方服务费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违约,造成乙方增加工作量或延长工作时间,甲方应按延迟时间和本合同收费标准,给予乙方全部服务费10%的补偿。

六、本合同附件--《廉政承诺书》属于本合同一个部分。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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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印花税篇九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是根据《_民法典》和国家_、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__-0212)制定的。

第二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项目咨询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

第三条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咨询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4.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5.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四条咨询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4.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咨询人、委托人的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

1.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或按合同的酬金(扣除税金)的一定比率计算,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3.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4.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5.咨询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计算书及底稿、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2.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3.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委托人应按实际所延长的时间相应延长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并补偿咨询人额外的酬金。

4.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依据《_民法典》、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赣计收费字〔20__〕1177号)的规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正常服务、附加业务和额外服务的酬金,委托人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给咨询人的酬金。

1.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2.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3.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二)咨询人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含当日)向委托人交付咨询成果文件。如果由于咨询人自身原因延误支付,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咨询费的千分之二。

(三)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四)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五)双方同意用________货币支付酬金,按________汇率计算。

(六)双方同意:签订合同时预付总酬金的20%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当提交咨询成果初稿时,预付总酬金的50%,剩余部分酬金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

第九条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咨询人: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印花税篇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情况概述。

工程名称:-----基础工程结算。

工程地点:重庆市----组团。

结构类型: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

第二条委托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基础工程结算。

服务类别:结算审核。

乙方须:

1、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对结算的具体要求对本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材料结算价按甲方审核确定后执行,定额套用、取费计算等全部项目分别按甲方要求进行编审。

2、乙方初审完成后报甲方,根据甲方安排与施工单位对数。

3、对数完成后一式四份提供审核报告,同时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经济指标分析表。

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印花税篇十一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审价资料起40日内(包括国家规定节假日)交出审价报告,其中编制结算初稿25日,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及出具结算报告为15日。如甲方提供资料时间延长则审核时间顺延,如对数时施工单位不配合,时间可顺延。

第四条甲方责任。

1、及时为乙方的审核工作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包括承发包。

合同。

主要条款、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隐蔽验收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等。

2、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核费用。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业务、出具审核报告,分专业并按甲方要求计算工程造价,并附工程量计算书,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2、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乙方须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经甲方同。

第六条特别规定。

乙方编制完成提交审核初稿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组织乙方与施工单位对数,对数须在甲方办公楼内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每次对数乙方参加人员不少于二人,乙方不得与施工单位单独或私下接触。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审核报告后甲方另行对本工程结算进行二次审核,二审与乙方一审结算结果误差在2%内为乙方工作的合理误差。

第七条审核收费。

本结算审核收费:基本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作为计费基础乘以相应费率)+成果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与结算审定额之差值作为计费基础乘以成果费率),其中相应费率分别为:

1、基本费用=送审金额×1.0‰;。

2、成果费用=(送审金额-审定金额)×2.0%。

甲方于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正式审核报告后十四天内支付审核造价部分咨询费的70%,余下30%暂时扣留待二审结算完成后视以下情况决定是否支付:若二审核减额低于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内,则余下30%款项在二审结算完成后十四天内支付给乙方;若二审核减额超过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则剩下30%款项不付,此合同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交审计报告的,逾期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违约金,超过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计计算,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咨询服务费总额。

2、乙方有任何与施工单位恶意窜通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对甲方委托乙方创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提供咨询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企业人员安全培训;现场安全隐患诊断,出具整改意见书,指导企业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对安全管理现状进行评估,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的操作规程;指导企业编制申报资料、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协助通过评审。

二、完成时间:本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不含企业自身安全隐患整改时间)。

专家评审费。付款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咨询服务费用;。

2、通过三级安全标准化审核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在合同签订后,根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要求,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2、向乙方提供详细真实,与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相关的企业情况和资料,对评审申请报告内容和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积极配合咨询指导专家的工作。

4、落实专人,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相关标准》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对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隐患和管理缺陷进行整改。

5、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根据甲方委托,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相关行业《考评标准》和国家、省、市安监局的要求进行咨询服务工作。

2、对甲方委托范围内与《考评标准》有关的全部生产作业场所、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咨询,并编制整改咨询报告。

3、对整改事项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

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妥善保管甲方资料,不得向外泄露,不得弄虚作假。

5、对甲方整改后的现状,进行符合性评审,并协助企业编制自评报告。配合甲方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报批工作。

五、其它条款。

1、甲方在咨询过程中未按乙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由此拖延或超过规定完成的时间,免除乙方责任。

2、乙方由于编制的制度和规程不符合要求,造成甲方评级不通过,乙方无偿负责继续提供服务,至甲方达到国家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为止。

3、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有权提请法律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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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印花税篇十二

*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签订日期:201年月日

*方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就*方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参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招投标一事,按照之规定,达成委托投标协议如下:。

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方负责以乙方的名义购买标书,负责以乙方的名义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沟通招标项目的技术及商务要求;负责准备和提供符合标书要求的投标文件,即全部技术文件和相关的商务文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接受*方委托,代理*方以乙方的名义参加的投标。

2。2在*方向乙方提供有效反担保的前提下,乙方负责根据标书的要求向招标人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等。如因*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有效反担保而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向招标人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乙方不承担由此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与第三方就本项目达成或签订委托代理投标协议。

2。4如果项目中标,乙方需在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参照中标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与*方签订项目合作合同。乙方与*方签订的项目合同的合同金额为中标合同扣除税费后的金额,税费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三、项目费用的承担。

*方承担本协议项下项目的各项费用,包括:购买标书的费用、项目的前期运作费用、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各项费用,以及合同履约阶段的费用支出等各项与该项目相关的费用。

四、中标合同货款的结算。

乙方在收到中标合同项下招标人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当日通知*方,并在收到*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正规*5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款项扣除税费(每笔的税费为招标人当次支付金额的%)后的全部款项转账至*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项目风险的承担鉴于*乙双方属于委托与代理关系,因此对于项目可能会发生的各种相关风险,诸如由于中标合同项下招标人对代理人的延迟付款、不支付货款、索赔、保函被没收等各项风险,均由*方承担。发生上述情形时,乙方有义务根据*方的要求,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向招标人催收欠款、提出抗辩、提起诉讼等,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6。1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受侵害一方所受损失。

6。2乙方未按照按本协议第2。4条之约定与*方签署项目合作合同,每拖延一天支付*方项目合作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方支付款项,每拖延一天支付*方逾期金额1%的违约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项目合作合同总价的100%。

七、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如由于项目发展的需要,*乙双方可以协商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补充协议的效力优于本协议。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确定按以下方式处理:依法向*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九、其他。

9。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生效。若本协议项下项目*乙双方未能中标,本协议自动失效。如以上项目中标,本协议有效期至乙方与招标人签订的中标合同,及*乙双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日期:地址:

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印花税篇十三

*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方因永城市文物旅游局交通标牌采购的投标一事,委托乙方代理参与投标。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方就永城市文物旅游局交通标牌采购投标一事,委托乙方代理。

第二条双方在投标过程中以河南万象交通标牌设施有限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编制标书等。

第三条在投标过程中,*方自行垫付投标保*金,并承担在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公共费用、招标文件购置费用等所有的费用。

第四条乙方配合*方完成投标事项,包括标书的制作、其它行政与商务文书的办理。

第五条乙方在代理投标事项中,应忠实于*方,不得损害*方的利益。

第六条投标成功,乙方应代表*方签订合同,工程预付款、工程全款以及质量保*金*方委托乙方公司账户代收,收款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工程款交予*方。

第七条乙方需按*方要求开具相关*,所需税点由*方承担。

第八条*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擅自终止本协议的,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双方协商终止或变更本协议的,都需以书面的形式,否则无效。

本协议的权利与义务不得擅自转让,也不得擅自转委托代理。

第九条要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双方都可向永城市*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产生的其它文书,其权利与义务与本协议不符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印花税篇十四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处理___________项目的___________事项。

二、甲方应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事项如下:

四、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工作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项目咨询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乙方先收取甲方的预约金。当合约到期后,若项目成功,则从咨询费用中扣除;若项目不成功,则扣除相关开支后给予退还。

七、若甲方中途放弃委托事项,则预约金不还,若乙方中途无故不提供咨询服务则预约金全额退还。

八、委托项目完成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咨询费,否则延期一天,收取滞纳金为应支付款项的______%。九、协议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诉讼。

十、协议在乙方收到全部咨询费后自动结束。

十一、本书一式四份,各持二份。

十二、协议经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印花税篇十五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审价资料起40日内(包括国家规定节假日)交出审价报告,其中编制结算初稿25日,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及出具结算报告为15日。如甲方提供资料时间延长则审核时间顺延,如对数时施工单位不配合,时间可顺延。

第四条甲方责任。

1、及时为乙方的审核工作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包括承发包合同主要条款、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隐蔽验收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等。

2、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核费用。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业务、出具审核报告,分专业并按甲方要求计算工程造价,并附工程量计算书,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2、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乙方须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经甲方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一经发现,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六条特别规定。

乙方编制完成提交审核初稿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组织乙方与施工单位对数,对数须在甲方办公楼内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每次对数乙方参加人员不少于二人,乙方不得与施工单位单独或私下接触。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审核报告后甲方另行对本工程结算进行二次审核,二审与乙方一审结算结果误差在2%内为乙方工作的合理误差。

第七条审核收费。

本结算审核收费:基本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作为计费基础乘以相应费率)+成果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与结算审定额之差值作为计费基础乘以成果费率),其中相应费率分别为:

1、基本费用=送审金额×1.0‰;。

2、成果费用=(送审金额-审定金额)×2.0%。

甲方于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正式审核报告后十四天内支付审核造价部分咨询费的70%,余下30%暂时扣留待二审结算完成后视以下情况决定是否支付:若二审核减额低于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内,则余下30%款项在二审结算完成后十四天内支付给乙方;若二审核减额超过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则剩下30%款项不付,此合同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交审计报告的,逾期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违约金,超过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计计算,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咨询服务费总额。

2、乙方有任何与施工单位恶意窜通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对甲方委托乙方创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提供咨询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企业人员安全培训;现场安全隐患诊断,出具整改意见书,指导企业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对安全管理现状进行评估,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的操作规程;指导企业编制申报资料、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协助通过评审。

二、完成时间:本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不含企业自身安全隐患整改时间)。

专家评审费。付款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咨询服务费用;。

2、通过三级安全标准化审核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在合同签订后,根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要求,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2、向乙方提供详细真实,与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相关的企业情况和资料,对评审申请报告内容和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积极配合咨询指导专家的工作。

4、落实专人,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相关标准》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对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隐患和管理缺陷进行整改。

5、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根据甲方委托,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相关行业《考评标准》和国家、省、市安监局的要求进行咨询服务工作。

2、对甲方委托范围内与《考评标准》有关的全部生产作业场所、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咨询,并编制整改咨询报告。

3、对整改事项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

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妥善保管甲方资料,不得向外泄露,不得弄虚作假。

5、对甲方整改后的现状,进行符合性评审,并协助企业编制自评报告。配合甲方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报批工作。

五、其它条款。

1、甲方在咨询过程中未按乙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由此拖延或超过规定完成的时间,免除乙方责任。

2、乙方由于编制的制度和规程不符合要求,造成甲方评级不通过,乙方无偿负责继续提供服务,至甲方达到国家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为止。

3、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有权提请法律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印花税篇十六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的造价工作。

__________________。

按甲方要求日完成。

本工程项目总价的。

合同签订日期甲方将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_转入乙方账户,乙方完成工程量时,甲方支付乙方80%合同款,待文件递交有关部门后,付剩余20%。(若甲方不能按时付款,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与该项目的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甲方协调沟通的事项,甲方应尽全力去协调沟通解决,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2、甲方应按期支付咨询费。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3、如发生与本项目有关的差旅、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5、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1、乙方负责项目造价工作,乙方有权利给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印花税篇十七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xx-0212)制定的。

第二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项目咨询所涵盖的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进度申报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

(f类)所有与该工程项目相关,包含计量计价等的所有子项。

(一)咨询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4.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5.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

1.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或按合同的酬金的`一定比率计算,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

3.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完成工作量比例扣除咨询费用。

4.咨询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计算书及底稿、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2.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3.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双方同意用_______支付酬金。

(二)双方同意:该项目整体咨询费(该费用包含所有为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所产生的一切开支)用为整体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二计算。项目预算整体完成并抽查无误后,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三万元,按照工程进度,发包方每支付一次工程款,按照实际资金到达项目部财务部门日期计算,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一万元,余款在工程整体结(决)算结束后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

(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咨询人:_______________(盖章)。

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印花税篇十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情况概述。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基础工程结算。

工程地点:重庆市____________组团。

结构类型: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

第二条委托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__________________基础工程结算。

服务类别:结算审核。

乙方须:

1、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对结算的具体要求对本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材料结算价按甲方审核确定后执行,定额套用、取费计算等全部项目分别按甲方要求进行编审。

2、乙方初审完成后报甲方,根据甲方安排与施工单位对数。

3、对数完成后一式四份提供审核报告,同时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经济指标分析表。

第三条审核时间。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审价资料起40日内(包括国家规定节假日)交出审价报告,其中编制结算初稿25日,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及出具结算报告为15日。如甲方提供资料时间延长则审核时间顺延,如对数时施工单位不配合,时间可顺延。

第四条甲方责任。

1、及时为乙方的审核工作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包括承发包合同主要条款、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隐蔽验收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等。

2、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核费用。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业务、出具审核报告,分专业并按甲方要求计算工程造价,并附工程量计算书,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2、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乙方须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经甲方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一经发现,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六条特别规定。

乙方编制完成提交审核初稿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组织乙方与施工单位对数,对数须在甲方办公楼内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每次对数乙方参加人员不少于二人,乙方不得与施工单位单独或私下接触。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审核报告后甲方另行对本工程结算进行二次审核,二审与乙方一审结算结果误差在2%内为乙方工作的合理误差。

第七条审核收费。

本结算审核收费:基本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作为计费基础乘以相应费率)+成果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与结算审定额之差值作为计费基础乘以成果费率),其中相应费率分别为:

1、基本费用=送审金额×1.0‰;

2、成果费用=(送审金额___审定金额)×2.0%。

甲方于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正式审核报告后十四天内支付审核造价部分咨询费的70%,余下30%暂时扣留待二审结算完成后视以下情况决定是否支付:若二审核减额低于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内,则余下30%款项在二审结算完成后十四天内支付给乙方;若二审核减额超过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则剩下30%款项不付,此合同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交审计报告的,逾期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违约金,超过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计计算,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咨询服务费总额。

2、乙方有任何与施工单位恶意窜通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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