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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内容(大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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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内容(大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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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内容篇一

1、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幼儿园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幼儿园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园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行政、“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幼儿、家长和教职工安全。

4、开学前后,教师要组织家长会,提请家长、幼儿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建立幼儿园突发事件职工救护队,高度警觉周边环境安全工作。

6、幼儿园多功能室、游戏场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7、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和场地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幼儿园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组织安全员定期检查场地安全和游乐设施安全。

8、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9、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10、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11、班级教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12、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活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数,以防幼儿走失。

13、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15、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内容篇二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11〕405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通知》(湘财教〔2012〕75号)等文件精神,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县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为做好我县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建立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为主体、幼儿园减免费用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

全县公办幼儿园和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城乡低保户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补助对象重点向农村幼儿园倾斜。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一)财政负担。学前教育资助所需资金由上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共同负担。

(二)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助经费。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按3%-5%的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鼓励社会捐资助学。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助学金每学年初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具体程序如下:

(一)监护人申请。

每年的9月份,儿童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宁远县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儿童: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复印件;。

2.孤儿: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及复印件;。

3.残疾儿童(残疾家庭儿童):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4.烈士子女:提供民政部门烈士子女的证明及复印件;。

7.其他贫困家庭子女:实际居住地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调查摸底。幼儿园评审小组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摸底。

(三)资格审查。幼儿园评审小组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拟定人选。

(四)公示对象。对审查符合条件的受助幼儿及其监护人名单要在幼儿园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五)汇总报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幼儿园按要求采集受助幼儿及其监护人有关信息并汇总,填写《宁远县学前教育资助汇总表》(附件2),由园长和幼儿园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幼儿园公章,报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审批核准。

(六)拨付资金。由受助幼儿监护人提供涉农惠农资金账号,县财政采取国库统一支付的方式,及时足额将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幼儿监护人的银行卡上。资金发放到位后,幼儿园要组织家长在发放名单上签字确认,并纳入幼儿园账务管理。

一、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征1.权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2.完整性。一个组织的管理......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内容篇三

一、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膳食领导小组,明确膳食专人负责,编制膳食计划,安排好每周食谱并及早公布于家长。定期召开伙委会,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膳食质量。

二、炊事人员每周制定幼儿食谱,并交园长审阅;食物的调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种多样,并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三、伙食费专款专用,教职工伙食和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四、食堂工作人员树立为幼儿、教职工服务的思想,严守纪律,坚守岗位,分工明确,友好合作。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购变质食物,妥善保管剩余食物,严禁食用变质食物。

六、购买食物要精打细算,严禁索取回扣,不许为私人代购食物,帐目日清周结。

七、严格食品保管制度,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食堂炊具用具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八、严格食物验收制度,未经验收不得入帐,不符合幼儿卫生的食物坚决退换。

九、严格开饭时间,用膳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用膳,不得将食物带走。

十、保持厨房清洁卫生,炊具、餐具、食具应洗涮干净、每天消毒。

十一、炊管人员定期召开业务会议,虚心听取教师及家长意见,提高烹调技术,讲究科学烹调。

十二、严格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按时供给饭菜、点心,两餐间隔不少于三个半小时。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内容篇四

1、加强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幼儿园班级宣传栏、校讯通、微信等多种形式,切实把这项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严格做好国家资助金的申请、认定工作,规范评审程序。对幼儿的认定应按政策要求严格把关,按实际下达的名额执行。建立和完善受助幼儿相关资料,将幼儿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3、做好幼儿资助信息报表完整、及时,做到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行为的发生。

4、国家助学金严格按受助幼儿实际在园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

5、班级要及时向幼儿园报送幼儿异动情况,幼儿资助管理应根据幼儿异动情况及时调整国家助学金的发放。

6、严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处理。

7、要严格做好助学金采取银行卡形式发放,做到无代领,无实物或扣减行为,无强制消费或抵减其他费用等行为。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内容篇五

教师考勤管理是幼儿园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幼儿园进行正常教学和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基本保证,幼儿园需要制定完善的教师考勤管理制度,这有利于幼儿园未来的发展。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幼儿园教师考勤管理制度,供你参考。

幼儿园教师考勤管理制度范文一

1、本园教职工实行签到、签离制度,保育员、值日教师必须在7:30前签到,其他教职工必须在8:00前签到。下午5:00后签离,值班教师必须等到最后一个幼儿离园后才能签离。

2、每月全勤(无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迟到、早退、旷工)发放全勤奖50元。

3、病假、事假必须出具申请书或病假相关手续,经园领导审核、同意,由当事人安排好代课教师和班务工作。

4、事假一天扣50元,迟到5分钟以内扣5元,迟到5分钟以上扣10元;早退5分钟以内扣5元,早退10分钟以内扣10元;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按旷工论处,旷工一节课扣20元。病假不扣钱(要有正规手续)。

4、教职工须考虑学校工作的特殊性,婚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长假中进行。在本幼儿园工作满二年,享受婚假;满三年,享受产假;假期中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

幼儿园教师考勤管理制度范文二

一、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幼儿园各部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园,不无故缺席。

二、上班时间内如因公事离开幼儿园,须告知园领导,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离开幼儿园期间的工作任务,原则上自己完成。

1、教师在带班时间里,不得离开幼儿园。

2、在班级缺人的.情况下,不得离开幼儿园。

3、事先知道离园外出活动的,应在前一天调配好班级工作,换好班次,保证班级工作不受影响。

4、事先不知的,应尽可能协调换班,采用事后调换的方法弥补。

5、后勤人员因公外出的,要将必须处理的工作转交落实到人,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三、教职工因私事离开幼儿园,须得到园领导批准,按相应的方法处理。

1、鼓励教职工利用不带班和工作相对空闲的时间看病,善于根据医院上班时间和幼儿园上班时间差看病。教职工每月看病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

2、教职工的子女在幼儿园至高中上学期间,每学期有一次家长会时间。

四、教职工事假、病假、旷工相关规定。

1、事假必须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当事人先向园长请假,经同意安排好工作方能离园,如遇急事不能赶到园办理请假手续,必须来电来函向领导请假,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事后补假。

2、事假一天扣10元,学期中有病事假者,学期全勤奖50元不得。

3、在工作时间内没有向园领导请假擅自离园满30分钟以上的作旷工处理,无原因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作旷工论处(有非常原因的另作处理)。旷工一天以上扣除当月考核奖,旷工满2天以上(含2天)扣除本学期考核奖。

4、病假需医生证明,领导同意,方可休息。病假一天扣5元(根据病情,酌情扣分)。病假累计二周及以上,扣当月考核奖。

5、迟到、早退五分钟至一刻钟,每月累计3次不扣分,3次以上每次扣5元。

五、教职工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说明:产假期间不享受幼儿园考核奖;有婴儿者,哺乳期十个月内,每天可在工作时间喂奶两次,每次半小时。

丧假:直系亲属,本市3天,外地7天。祖父母、外父母为1天。考核不作事假处理。

节育假:已采取节育措施上环流产者,按规定时间休息,(当月考核奖适当处理),无措施流产者作病假处理。

幼儿园教师考勤管理制度范文三

一、考勤规定

1.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事先请假,上下班须签名或者打卡。

2、准时参加幼儿园及各部门、年级班组、教研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组织的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论处。

3、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必提前向园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病假还要外加市级以上医院医生病休建议签条。同时还要提前向本班、组长及主管领导报告,及时安排好工作,把因个人请假给幼儿园造成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不得事后用打电话、留条子、托他人代言或先休息后告假等方式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4. 园领导不定期查岗,检查结果由园办备案。

5.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全园性加班,全体教职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准时参加。

二、处罚规定

参照我园教师月工资发放细则执行。

三、说明

1.病、事假按实际天数计算缺勤。三个迟到早退计为一天缺勤。

2.法定假期,如: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按出勤计算,超假按缺勤计算。

3.本制度由园办负责解释。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内容篇六

为有效保护国家财产安全,规范内部管理,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产登记。

1、办公室负责全局财产物资购、领、用、存的登记,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2、办公室设立财产物资明细帐,发生的各项财产变动情况要及时、完整入帐,做到帐实。

不错的相符,不得出现帐外财产。单位价值在2009元以上的财产应与会计的固定资产帐相符;低值易耗品要分大类,分领用部门进行登记;各种贵重物品应单独立帐管理。

二)财产购置。

1、凡需添置办公用品或其他财产的,应由使用单位填写《财产购置申报单》,交办公室审查,报经局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购买、保管,并按规定程序发放。

2、特殊情况,未经办公室统一购置的,购置部门须在发票上签明经办人、证明人、用途等情况,由办公室对所购财产进行验收、登记、造册并签字后,方能报局领导审批报销。

1、办公用品等物资领发时,必须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损坏报废时要有原残件,否则由股室负责人承担赔偿责任。

2、坚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财产物资的领发数量,规范领发程序,不多发,不滥发,不造成浪费。

3、各领用单位和个人对领用财产应节约使用,妥善保管,不得公物私用。

4、办公用品、设备需维修的,且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下的,由股室负责人报办公室检查后进行;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的,由办公室检查,报经局领导审批后进行。

5、办公室和办公室要定期组织财产清查,一年组织一次全面清查,对贵重财产物资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做到帐实、帐帐相符。

6、个人使用的公物,如办公桌椅、电话机、文件柜等财产,使用人应爱惜保管,调离时应将所领物品移交办公室,财产关系未澄清、未移交清楚的,办公室不开出调令。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内容篇七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

二、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四、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药物一定要专箱专人负责。

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内容篇八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通知》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县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为做好我县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建立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为主体、幼儿园减免费用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

全县公办幼儿园和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城乡低保户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补助对象重点向农村幼儿园倾斜。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一)财政负担。学前教育资助所需资金由上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共同负担。

(二)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助经费。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按3%-5%的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鼓励社会捐资助学。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助学金每学年初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具体程序如下:

(一)监护人申请。

每年的9月份,儿童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宁远县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儿童: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复印件;

2.孤儿: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及复印件;

3.残疾儿童(残疾家庭儿童):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4.烈士子女:提供民政部门烈士子女的证明及复印件;

7.其他贫困家庭子女:实际居住地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调查摸底。幼儿园评审小组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摸底。

(三)资格审查。幼儿园评审小组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拟定人选。

(四)公示对象。对审查符合条件的受助幼儿及其监护人名单要在幼儿园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五)汇总报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幼儿园按要求采集受助幼儿及其监护人有关信息并汇总,填写《宁远县学前教育资助汇总表》(附件2),由园长和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幼儿园公章,报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审批核准。

(六)拨付资金。由受助幼儿监护人提供涉农惠农资金账号,县财政采取国库统一支付的方式,及时足额将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幼儿监护人的银行卡上。资金发放到位后,幼儿园要组织家长在发放名单上签字确认,并纳入幼儿园账务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在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幼儿园具体实施。各幼儿园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作为一项落实国家惠民政策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幼儿园园长要亲自抓,并明确一名专人具体抓。幼儿园要成立由村(社区)干部、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办法和程序,组织评审,严把资格审查关,严禁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同时,严禁借发放补助资金之机,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三)建立信息档案。各幼儿园要建立受助幼儿的信息档案,将受助幼儿的有关材料(资助申请表、贫困证明材料、受助幼儿申请名单、发放名单、公示结果及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其他资料)分年度建档备查。

(四)加强监督检查。财政、教育部门会同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虚报幼儿数骗取、套取补助资金,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由财政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建立宣传专栏,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资助政策,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内容篇九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高邮市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建立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制度。

第二条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对象为:在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残儿童、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

第三条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资助比例为在园儿童总数的10%。幼儿园在资助名额和经费总额内,可以按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比较困难、特别困难、最困难”三档确定资助标准800元、1000元和1200元。

第四条学前教育资助经费:

(1)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

(2)省财政划拨资助经费;

(3)市财政资助补足剩余款项。

第五条每年9月份由各幼儿园向高邮市教育局小教科递交幼儿园“在园儿童登记清册”和“幼儿园收费标准”。由小教科核定在园儿童人数,按10%资助比例,以人均1000元标准,核定资助人数和幼儿园补助资金总额。并且将资助名额分配下达到各幼儿园,同时递交资助信息到局计财科。局计财科向市财政申请专项资助资金。

学前教育年资助金额=幼儿园人数*10%*1000。

幼儿园自筹资助金额=幼儿园人数*幼儿园收费标准(年)*5%。

省财拨学前资助金额=省划拨学前教育资助专项经费金额。

市财政政府资助资金=学前教育年资助金额-幼儿园自筹资助金额-省财拨学前资助金额。

第六条每年9月底前,市财政、教育部门根据学前教育在园儿童数和资助比例,核定资助总人数,并将资助名额分配下达到各幼儿园。市财政部门在10月底前将学前教育政府资助资金划拨教育部门,保证资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

第七条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对象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份,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家长向所在幼儿园申请,并提交《江苏省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

第八条幼儿园收到家长申请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并将拟资助儿童名单在幼儿园公示栏或幼儿园网站进行公示,方便家长知晓。经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须填报《江苏省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儿童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于10月份名单汇总表和资助申请表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第九条小教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幼儿园上报的拟资助儿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确认资助儿童名单通知所在幼儿园,由幼儿园通知家长,并在幼儿园公示栏或幼儿园网站对外公布。

第十条小教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在11月底将政府资助经费发放到位。可视情况采用向家长直接发放现金或打入家长银行账户等方式。

第十一条局计财科、审计科、小教科、资助中心要加强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经费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儿童都能得到资助。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挤占、挪用、滞留政府资助经费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处罚,并扣减补助经费。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以政府资助为主体,学校减免收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内容篇十

1、 学校领导、幼儿园负责人和幼儿教师都必须有安全意识,把幼儿安全教育工作摆在首位,制定幼儿安全教育的制度与措施,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

2、 建立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对幼儿园房、设备、环境、教玩具等进行安全检查,严禁使用危房,教育幼儿不到危险的场所玩耍。

3、 建立幼儿花名册、家长花名册,做好家园联系及幼儿入园、离园交接工作,每日做好幼儿点名工作,对缺課的幼儿要马上跟踪、查询、查明缺課原因,并做好记录。

4、 严格执行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保教责任制度,做好路队护导、护送工作,防止幼儿跌伤、走失、溺水、车祸。特别是强台风、地震 、大暴雨等恶劣天气,要做好一切安全保护工作。

5、 经常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防止发生火灾、触电、烫伤以及将异物放入眼、耳、鼻、口内等,教育幼儿不单独到河塘、厕所边玩,不登高、爬树,不戏耍猫、狗。

6、 教育幼儿不打架,不互掷砖块、泥沙,不长时间在日光下玩耍。

7、 要求幼儿教师尽职尽责,做好幼儿安全教育工作。夏季要做好幼儿的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8、 幼儿园必须做好 食品饮食卫生安全工作,严禁使用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保持门道畅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9、 与家长签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协议,定期检查安全工作,排除一切隐患,搞好幼儿卫生保健工作,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努力提高幼儿保育和教育质量。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内容篇十一

报销程序:

园内各种费用报销、购物报销,首先由经办人员在票据上签字,然后由验收或证明人签字,并注明其用途,再由主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并经财会人员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给予报销。

一、基本要求:

1.审核原始凭证记录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完整、准确、开支是否符合节约的原则。

2.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必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或是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并注明具体事由,数额不得过大。

3.审核原始凭证上填写的时间、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及合计数有无差错,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有实报金额的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大写金额在票据正面下方,实报金额不得超过原发票金额。

4.每张原始凭证必须要有经手人、验收或证明人、单位负责人签名,并注明真实用途。出租车票据要注明事由及地点。差旅费、医疗费、独生子女费用等要符合有关文件的报销规定。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内容篇十二

1.保证园内房屋、场地、家具、玩具、游乐设施、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园室内外场地、设施及用品等仍存在安全隐患,如水泥地面、

墙角、金属管、螺钉、水龙头、桌凳、围栏等,易使幼儿撞伤、檫伤、摔伤,一方面园方要尽快完善,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要做到随时随身细心看护。

3.严禁私自带幼儿或让幼儿走出园外,到河边、马路、商店、高地等危险处玩耍。

4.幼儿玩耍游乐设施时,必须要有老师的随身看护。5.使用电器设备、取暖、热水、热汤时,一律由老师经手,严防触电和烫伤。

6.在使用完毕设施、用具用品后,老师必须放置到固定的安全处。

1.严防“三无”、过期、变质等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食品入园。

2.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体检。

3.幼儿所用餐具、茶杯等必须经过消毒。

4.教室、宿舍等幼儿活动和生活场所要定期消毒。

5.厨房、餐厅要做好防鼠、防蝇、防毒措施。

6.关注天气变化,要做好幼儿的防寒、防暑。

7.要做好流行性疾病的防疫措施和上报。

8.园内要备有幼儿常用药品。按要求存放、保管、使用。

9.及时发现幼儿身体不适或生病情况,及时就医并通知家长。

10.工作人员要负责作好卫生清扫工作,保证园内的清洁、整洁。

1.严格做好消防工作。园内要配备灭火器。工作人员要懂得使用。

2.做好防溺水、防雷电工作。

3.严禁让幼儿搭乘无牌、无证及不安全车辆。

4.建立和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严防幼儿错领、冒领和丢失。

5.严禁对幼儿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以免伤害幼儿的身心健康。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

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活动中去。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内容篇十三

1、幼儿园应设置支票领用本,记录支票使用情况,防止支票丢失、遗忘或被冒领。

2、为保证资金的安全,严禁签发空白支票。

3、领用转帐支票时,要有领导人签字批示,支票领用本上设置领用日期、用途、支票号码、领用人签字、支票金额、销号日期.

4、督促支票领用人在支票使用后及时完善报销手续,返回财务报销并销号。

5、不准出借本单位银行帐户及本票,不等巧立名目、套取现金。

6、填错或过期等原因而作废的支票,应剪下作废支票的号码粘贴在支票领用本上,以便备查。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内容篇十四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幼儿入园、离园、应有家长接送,不得随便将幼儿交给不相识的人带走,以免发生意外。

二、值班人员精神集中,认真组织幼儿活动,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三、带领幼儿户外活动时随时消查人数,不得把幼儿单独留在室内,在室内活动时防止幼儿单独外出,特别要防止新入园的幼儿离班出园。

四、教育幼儿团结友爱,不打人、推人、不抓人,不爬高,不猛跑,不攀窗台,以免跌伤、碰伤。

五、不让幼儿单独到食堂、水房、茶炉房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去。

六、随时检查班上的玩具、用具、损坏及时修好。

七、随时检查幼儿口袋有无危险物(尤其是星期一入园时),如小刀、小钉、小球、小瓶等并注意不把这些东西带到床上。

八、要仔细照顾好幼儿的衣、食、住、行,注意观察幼儿情绪,鼓励幼儿有不舒服的地方及时告诉老师。发现病情报告医务人员,不得擅自私自处理。

九、户外活动时检查幼儿鞋带是否松开,松开时及时系好。

十、对违犯安全制度的员工,视情节轻重扣发奖金。

十一、各班剪刀、针、温度计、消毒物品应严格保管,口服药严禁幼儿自己服用。

十二、各班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幼儿自我保护教育。

十三、每周一和周五下午,教师应严格检查门窗、水龙头、电闸是否关闭,如发生异常应立即报告。

十四、每月初对园内所有大型玩具进行检查维修,及早发现隐患,杜绝因玩玩具器械引起碰撞。

一、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值班时不许擅自离岗,幼儿一切活动必须在老师视线下进行。

二、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上班时间不许串岗,不许会客,不许脱离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领导请假。

三、幼儿服用药品必须把外用及口服药分开放,并核对姓名和剂量,以免误服中毒。

四、如发现活动场地不平,大型玩具有松散等现象,应及时修理,防止意外发生。

五、幼儿离园时一定要把幼儿交到家长手中,待幼儿全部接走之后,仔细检查班内门窗是否关好,然后方可下班。

六、幼儿园车辆必须按国家颁发的车辆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及要求使用,严禁违章。

七、加强安全教育,严格遵照安全制度、规定、若有违犯者严肃处理。

一、加强治安管理,提高警惕,消除隐患,防火防盗。

二、建立治安领导小组,由园长,后勤人员,部分青年教师组成。

三、定期检查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建立值班制度,加强保卫工作,平时、节假日要安排好值班。节假日值班名单要报有关部门备案。值班要填写记录。

五、门卫不随便放人进入校园,有事要登记,幼儿家长来访要经过同意后方可入园。

六、对放贵重物品的储藏室要经常检查防盗,防火装置。

七、后勤(门卫)每天放学后要巡视全园,检查门窗,灯是否关闭。

八、财务室除配备保险柜外,不准大量现金过夜。

九、超过万元现金的领款要有两人一起领取,领款后中途不得随便停留他处。

一、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提高认识,责任到人。

二、出现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并做紧急处理。

三、认真如实填写安全事故登记表。

四、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一、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消除不安全隐患。

二、外来人员来园办事,必须出示身份证,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方可入内。

一、伙食帐必须日清、月清、帐物相符。坚持购物审查制度。采购的东西,必须有购货凭证,并经验收员签字方可报销;特殊情况必须有报告经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搞好伙食管理,入园幼儿要登记清楚,防止漏交。

三、节余、亏损原因清楚,幼儿伙食盈亏不能超过2%。

四、不准用伙食费购买其它与伙食无关的物品。

五、定时公开帐目,接受家长和职工的监督。

一、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会工作的规定,做好财会管理工作。

二、认真做好记帐、清帐、报帐工作,经常清点库存现金,做到帐款相符。

三、每月按时发放职工的工资以及各项津贴等。

四、准确核算幼儿的伙食费,掌握伙食标准,经常和炊事员、采购员取得联系,坚持月底盘点,基本上做到收支平衡。

五、一切开支需领导同意签字,方可给予报销,否则无效。对不认真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六、及时和银行对帐,保持帐目相符。

七、全心全意为孩子服务,各项开支随交随收,做到收费工作及时无差错。

八、及时向领导汇报和建议各项费用和收支情况以便采取更好的实施工作。

九、做好安全工作,严防事故的发生。

一、幼儿出勤由主班教师上午负责划考勤表,月底及时报财务室。

二、幼儿连续1个月不出勤,必须到中心医院化验肝功,方可来园。

一、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下班,若迟到早退,记录考勤。

二、当班时间认真工作,临时有急事须本人去办理的等领导批准并登记在册后方可离园。

三、无故矿职给以纪律处分。

四、上班时看病须经领导批准同意,看后立即回园,及时填写临时看病登记卡。

五、病假延长须有医生手续。

六、事假须经园领导批准,事后补假无效。请事假必须是直系亲属有病,需要本人护理,料理,方可请假,非直系酌情。

七、到园外学习、开会、办事回园后立即报到并及时通知本班安排值班时间。

八、本人因病请假须返回工作的前一天向领导报道,消假,否则到岗也算旷工。

九、若有急事不能准时到岗,个人应与本班保教人员进行协调,然后向园领导汇报。原则上当天请晚班假不安排顶班人员。

一、凡是工作需要领导安排的工作属加班范畴,本职工作范围内未完成的工作量不属加班范畴。

二、每学期初的环境创设视为前勤统一加班,予以一定津贴。

三、园内大活动另有奖励制度。

一、所有微机专人负责,使用时需经保管人同意方可打开使用。

二、保管人不在不得开机。

三、若操作中出现疑难问题,不能擅自处理。

四、档案室的微机,教师不得擅自使用。

五、使用复印机,需有负责人亲自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六、复印张数超过10张需领导签字方能复印,复印时间需按规定,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违反规定。

七、保管人有责任及时联系维修人员处理出现的问题。

一、园产园具管理是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应由后勤部门落实专人负责。

二、园产园具保管实行责任制。幼儿园应确定专职保管员负责该项工作,并建立园产园具分门别类登记入册。凡购进或上级下拨的固定财产(包括教学仪器,课桌椅,办公用具,生活用品,电化教具等),都属园产园具,按类别登记入帐。落实每一物的使用地点和保管人员,责任到位。

三、建立园产园具的定期清查和赔偿制度。每学期结束,园产园具保管员要根据登记册对园产园具使用情况进行清点,对丢失或损坏的,要查明原因,如是使用者失职,根据情节确定赔偿金额;对确实需要报废的,应经园领导审批后,办理注销手续。

四、提高园产园具使用效率。园产园具使用时要讲究科学,发现损伤及时维修,以延长使用期限,幼儿园有限的园产园具要合理安排,协调使用,管活管好,以提高周转率,真正做到物尽其用。

五、对教职工要加强爱护公共财务的教育,平时各班各室要有专人做好门窗,电灯,桌椅教具等各种园产的管理工作。节假日要安排好值班护园人员;幼儿园门卫要忠于职守,认真做好保卫工作。幼儿园应把爱护园产园具工作作为评定先进班级和集体的内容之一。

一、园所的一切公共设施,都是公共财产,全体职工都要自觉爱护,并协助园所管好、用好,使园所成为精神文明的教育阵地。

二、教室、办公室、食堂及各部门的一切公物,都做到责任到班组、到人。

三、要节约用电用水,爱护园所的照明、取暖、供水设备,做到人走灯灭,锁门关窗。

四、园所成立公物管理小组,对园所的公物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每学期末统一检查,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一、园内活动使用服装道具由班长向管理人员借用并

进行详细登记,用完后及时交还,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销帐,对损坏丢失等现象追究其原因,并酌情处理。

二、外单位借用服装、道具须经园领导批准并登记,持批条到会计室交押金,方可向管理人员借用,并作详细登记。归还时核对验收签字后,前往会计室交纳租金,再到园领导处销帐。对损坏丢失等现象,照价赔偿。

三、服装、道具及乐器等不经园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外借或私用。

一、美化幼儿园环境人人有责。

二、建立定点、包干责任到人的环境管理制度。

三、建立班级卫生包干区,每天打扫,保持包干区的清洁卫生。

四、后勤人员建立包干制度,定人、定时、定点打扫。

五、爱护幼儿园中的一草一木,不损坏公物,如有损坏应自觉照价赔偿。

六、建立后勤人员天天巡视幼儿园环境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进入幼儿园必须做到八不:不骑车、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吃零食、不在墙上乱涂写、不破坏花木、不高声喊叫。

一、基建立项需经集体讨论确定。

二、图纸设计必须是经领导批准的。

三、项目的施工要有图纸、有施工执照、有质量检验方可进行。

四、工程项目如单包则对工程中的材料进出应有验收制度,如双包则对工程的质量及材料进行验收。

五、秉公办事,以质量第一为原则。

六、发现施工中的具体问题要集体研究、行家论证加以解决。

七、工程完工需经质监部门验收方可使用。

八、基建经费预决算长时期要十分慎重,少花钱多办事。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内容篇十五

幼儿园的收入内容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其他单位缴款、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1、幼儿园获得的各种收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

2、事业收的项目和标准必须按政府物价、财政部门的批文执行,不得多收或自立名目收费。

3、幼儿园要统一票据管理,不得使用违反规定的票据。统一财务账管理,按规定需要上交财政专业户的预算外资金一律上缴财政专户,不得挪用,不准搞帐外帐,私设“小金库”.

4、幼儿园所有收应及时入帐,每笔收入都须附收据的记帐联,所附收据的金额之和应等于银行的收款凭证现金缴款单或转帐支票金额。

5、对现金收业务,应给交款人开具收据,以严密手续,防止漏洞。

6、幼儿园的各项收入,凡是没有特别规定的`,一律不准随意冲减支出。

幼儿园的支出内容包括: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1、各项支出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2、根据量入为出的原则,每年认真编制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有计划合理的安排使用本单位的资金,幼儿园不得随意增加开支项目,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3、分清资金渠道,按规定的资金用途办理支出类业务,不得相互挤占、挪用,在支出类业务的帐务处理过程中,应分清归属的会计科目。

4、幼儿园凡符合政府采购内容的物品、设备,必须在每月5号前申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办理。

5、幼儿园的种类预付款,一律不得列入“事业支出”,应先列入“应收及暂付款”科目,待正式结算后凭正式发票的金额计入“事业支出”.

6、幼儿园的大额支出应先提出申请,经园行政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方能实施。

7、幼儿园应按规定上缴本年的提成款及调控资金,上缴时做“上缴上级支出”.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内容篇十六

1.幼儿来园时间:7:50--8:00,最迟不能超过8:30;下午离校时间:4:30--5:00,一般情况下,请家长不要提前接孩子,确保孩子正常活动。

2.幼儿来校、离校都应该由幼儿父母或固定亲属接送,早上请家长一定要将幼儿送到教师手中,与教师交接好。

3.如孩子因病等其他原因不来的,家长要事先跟老师打招呼,做好请假工作。

4.如需委托他人接送,要事先与教师联系,阐明被委托与幼儿的关系,请委托人与班级教师见面,并说明理由方可接回。

5.轻病患儿来园如需服药,请家长将药包好(只一顿的药量),并写上幼儿姓名、班级、药名、用药量,交给班级教师登记并按时间喂药。

6.离校时家长接孩子后应牵着孩子出校门,以避免被过往的车辆碰撞。

7.离校时家长接孩子后请不要在校玩耍。如果家长想带幼儿玩大型玩具,必须看护好自己的孩子,以免发生事故。

8.如家长有特殊情况需早送或晚接幼儿或中途出入学校等,请与班级老师及时做好联系,并在门卫室做好登记。

9.接送幼儿时谢绝家长车辆进入校园,确保幼儿通道畅通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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