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会面临许多选择和抉择。总结应该重点突出对重要问题的解决或进展。希望通过阅读这些总结范文,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些灵感和启示。
秸秆禁烧督查通报篇一
春节期间,市深化“转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2个检查组,分别于2月11日、12日对部分县(区)、市直及驻周单位的值班在岗和公车封存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检查发现,各地各单位公车封存情况较好,没有发现问题;值班人员缺岗情况较多。
二、值班情况较好的单位。
市委农办、市综合投资公司、川汇区委办公室、川汇区纪委等单位能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履职尽责。
三、存在问题的单位。
1.西华县:2月11日下午14点45分至16点30分,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察局、县民宗局、县安监局、县司法局等单位值班人员存在部分空岗或均不在岗现象。
2.川汇区:2月11日上午9点至11点,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市场中心等单位值班人员存在部分空岗或均不在岗现象。
3.周口经济开发区:2月12日上午10点10分至10点30分,区卫计委、区财政局等单位值班人员存在部分空岗或均不在岗现象。
4.市直单位:2月12日上午9点至10点10分,市总工会、市环保局、市市场发展中心等单位值班人员存在部分空岗或均不在岗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克服松懈思想。坚持值班制度,是保证政令畅通,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二要对照检查,切实转变作风。各单位要认真检查本单位在春节期间落实值班工作的情况,尤其要重点检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把节日值班和日常值班、执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三要严肃纪律,落实“两个”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等工作纪律,对违反纪律的个人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出处理,并于2月19日前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意见报市“转创”办。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抓好“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的落实,杜绝违纪行为发生,以严明的纪律、优良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x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2月15日。
秸秆禁烧督查通报篇二
目前,我镇秸秆禁烧处于关键时期,面对秸秆禁烧带来的巨大压力,镇督查、巡查组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范围,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昼夜不间断督查和巡查,不留死角。
一、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1、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根据农业部门统计,今年我镇共种植水稻面积4.2万亩,目前杂交水稻收割已基本结束,但还有大量田间粳稻还未收割。前期收割杂交水稻产生的还未收储及还田的秸秆,以及田间堆放的大量玉米秸秆,给秋季秸秆禁烧防控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容易引发大面积秸秆焚烧。经镇督查巡查组巡查,我镇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村(社区)甚至连续发生多起秸秆焚烧现象,有的着火面积较大。区督查组也多次在我镇发现火点。
2、村(社区)思想松懈。由于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已持续将近一个月,部分村(社区)出现疲态,思想松懈。经镇督查组巡查发现,部分村(社区)到现在为止还未配备巡查车上路巡查,未安排专人重点区域和路段巡查,甚至出现区、镇督查组发现了火点,村(社区)还未发现,且行动迟缓,漫不经心,秸秆禁烧防控工作十分被动。目前正值水稻收割高峰,产生的秸秆越来越多,且天气以晴好为主,是禁烧压力最大、防控力度最强的时候,秋季禁烧工作能不能做好,关键在于当前的防控工作。
3、安全隐患。目前,我镇正在进行水稻收割,经巡查组巡查发现,产生的秸秆大量堆放在道路两边和田埂上,隐患极大。大量堆积的秸秆一旦燃烧起来,将难以控制,大量正在收割和未收割的水稻也是重大隐患。
二、对于省、市督查力度加大,我们将采取的措施。
18日起,省环保厅派两组媒体记者将对我区禁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请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深入田间地头,切实做好白天、夜间禁烧巡查工作,确保巡查人员在岗在位,发现火情,迅速扑灭,焚烧痕迹及时清理,确保全市第一把火不发生在我区,确保不发现卫星火点、省市巡查点及媒体爆光点。
近日天气连续晴好,禁烧工作进入最后攻坚阶段,省、市、区督查组加大了昼夜巡查力度,根据省、市、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会议精神,为推进我镇秸秆禁烧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1、加强巡查防控力度。
各村(社区)务必咬紧牙关,坚持不懈,严防死守,绝不能有半点松懈、半点马虎,各村(社区)要安排巡逻车辆和人手加大巡查力度,实行昼夜不间断巡查,不留死角,不留空档。要强化田间地头的巡查防控力度,排查重点地块,对可能焚烧秸秆的重点区域,要重点跟踪和巡查,安排专人蹲点看管,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对于发现火点的,及时扑灭,及时清理焚烧痕迹,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
从即日起,各村(社区)如被镇督查组发现一次秸秆焚烧,将双倍扣除秸秆禁烧风险保证金;连续两次被镇督查组发现秸秆焚烧,将扣除一半秸秆禁烧风险保证金;被镇督查组连续三次发现秸秆焚烧,将全部扣除秸秆焚烧保证金;火面积较大(10亩以上),扣除全部秸秆禁烧保证金并立即全镇通报,严厉问责;如被区督查组发现一次秸秆焚烧,即按“全镇第一把火”处理,扣除全部秸秆焚烧保证金,并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严厉问责。
2、严把农机作业关。
各村(社区)要明确要求进行收割作业的收割机必须安装切碎装置,方可进行收割作业,坚决从源头控制秸秆焚烧。
3、要强化对焚烧者的处理。
对于不听劝告、故意焚烧的人员,村(社区)要立即通知派出所,派出所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焚烧人员依法从严处理,并通过抓典型案例威慑认识不到位的人员,充分体现党委、政府严惩焚烧者的决心。
4、加大秸秆集中清运力度。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引导、帮助农户集中堆放秸秆,迅速组织力量,完成道路两旁、路边沟渠、田间地头、田埂上下、村头树下堆积秸秆的清理、清运和集中处理工作,妥善收贮,彻底消除隐患。对秸秆未及时清理而造成秸秆焚烧现象的,要从重追究责任。
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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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督查通报篇三
露天焚烧秸秆造成资源浪费,加剧空气污染,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危及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秸秆禁烧工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秸秆,是指对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油料、棉花、甘蔗等农作物收获籽实和其他有用成分后剩余的物质,包括田间地头杂草、林下附植物等。
二、禁烧时间及范围。根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自20xx年5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严禁将秸秆抛置于河道、沟渠及水库塘坝等水体中。
三、强化农用收割机的管理。未配备粉碎装置的联合收割机不得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作业,农作物机收留茬高度不超过15厘米,粉碎长度控制在10厘米以内,凡不达标的由市农机管理部门处罚并取消在我市的机收资格。
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鼓励采用机械化粉碎全量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免耕还田、秸秆发电、秸秆沼气、秸秆饲料、秸秆基料等技术和方法利用、消化秸秆;鼓励农民、农村经纪人、农机合作组织从事秸秆收集储运。
五、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凡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由市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对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市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六、加强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投诉各种违规焚烧行为,市政府在市环保局设立举报电话:63218xx、63213xx,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通告自20xx年5月1日起实行。
xuexila。
xxxx年xx月xx日。
秸秆禁烧督查通报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泰安建设,巩固近年来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成果,保障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关于对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进行专题督查的通知》(泰政督字〔20xx〕9号)安排,在前期环保督查组相继开展巡查的基础上,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环保局成立联合督查组,于6月20日至21日集中组织开展了暗访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市、区)能够认真落实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多措并举,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思想重视,组织有力。各县(市、区)对秸秆禁烧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及早安排、提前部署,专门制定下发了禁烧通知,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各级主要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亲力亲为,为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落实责任,措施得当。各县(市、区)制定完善了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了包保、带班值班等工作机制,成立专项督查组、联合巡查组,对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全天候、全时段巡查督导,定期通报督导情况,确保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新泰市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村居社区为基础、村民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禁烧网格化部署;建立环保、公安、农机、畜牧等部门联动机制,依据各自职责共同推进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岱岳区、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采取禁烧保证金、“一票否决”制等形式,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与考核评比挂钩,较好地调动各级工作积极性。
(三)疏堵结合、综合利用。禁烧是手段,综合利用是目的。各县(市、区)、泰山景区、泰安高新区坚持堵疏结合,以堵促疏,多渠道利用秸秆,取得了较好效果。肥城市依托中节能生物质能热电项目积极推广秸秆发电,年消耗干秸秆30万吨、发电亿度。宁阳县抓住国能生物发电大量收购秸秆的有利条件,鼓励、支持、引导全县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领办、创办多种模式的秸秆加工点,积极引导秸秆收购和综合利用,用市场化的手段解决秸秆出路问题,既增加农民收入,又从源头上杜绝秸秆焚烧问题。
(四)多措并举,宣传到位。各县(市、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优势,发布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公告、广告,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采取村喇叭播报、印发明白纸、出动宣传车、悬挂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讲秸秆焚烧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大力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浓厚氛围。岱岳区、东平县充分发挥校园平台优势,印制《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组织“小手拉大手、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岱岳区大汶口镇建立“大汶口一家人”微信工作群,对各管区、村及各级包保干部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调度,取得了较好成效。泰山区、宁阳县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派专人入户宣讲,深入细致做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算好秸秆焚烧的“法律账”、“经济账”和“生态账”。
二、督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6月20日至21日,督查组重点对泰肥路(天平、道朗段)、济荷高速(州城、彭集段)、105国道(大羊、蒋集、葛石段)、104国道(大汶口段)、泰楼路(良庄、房村、楼德段)、泰新高速(果都、省庄段)、泰莱高速(。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范镇段)、新泰市(羊流镇、西张庄、宫里镇、谷里镇)等8个重点路段和区域,进行了暗访督查,沿途未发现火点和焚烧痕迹,禁烧效果明显好转。但督查发现,仍有以下问题需进一步加强。
(一)主体责任还需加强。部分单位没有认识到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工作满足于麦收期间的严查严控,没有将禁烧工作纳入长期工作进程,致使麦收结束后个别地块仍有焚烧现象。
(二)管控措施还需加强。个别地方没有落实好管控责任,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特别是县域结合部、交叉部存在漏管、脱管问题。6月12日、13日,东平县商老庄乡连续两天出现多处着火点,过火面积达十余亩,造成较坏影响。
(三)利用形式还需拓宽。各县(市、区)虽然积极开拓思路,创新秸秆综合利用方式,但目前利用形式比较单一,效果起伏较大,总体利用率提高幅度不大。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将秸秆禁烧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夯实市、县、乡、村、组、户网络责任体系,切实做到“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二)加强巡查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创新巡查方式和手段,充分发挥现代通信监控技术的作用,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巡查体系。加大麦收结束后的巡查力度,对随时发现的着火点和焚烧痕迹,督促所在地政府迅速查处,对禁烧不力的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继续保持对秸秆禁烧的高压态势。
(三)创新工作方法,推进高效利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秸秆资源化高效利用,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的资金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大力推广秸秆多元化利用技术,积极探索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模式,强化工作举措,发挥服务职能,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进行全方位、多路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自觉禁烧的意识。特别是要强化疏导宣传,通过算清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的效益账,引导群众自发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秸秆禁烧督查通报篇五
露天焚烧秸秆造成资源浪费,加剧空气污染,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危及公共安全,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秸秆禁烧火点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20xx年9月23日下午5点48分,市禁烧办巡查人员沿绵盐路巡查了秸秆禁烧情况,在盐亭县经济开发区(义盐路)发现了3处焚烧秸秆、1处焚烧垃圾的现象。禁烧办工作人员立即通知当地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处置焚烧点。
20xx年9月24日下午5点51分,市禁烧办巡查人员带记者到三台县巡查了秸秆禁烧情况,在三台县金鼓乡1村1社发现多处火点,均为焚烧秸秆。
20xx年9月24日下午4点22分,市禁烧办巡查人员在梓潼县巡查时,发现该县仁和镇新民村1组焚烧生活垃圾、2组焚烧秸秆各1处;20xx年9月24日下午5点29分,在梓潼县自强镇自强村1组发现焚烧垃圾1处。
20xx年9月25日下午5点02分,市禁烧办巡查人员在安县巡查时,发现该县桑枣镇花庙村1组有秸秆焚烧火点1处。
根据《绵阳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问责办法》,经市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分别对盐亭县经济开发区、三台县金鼓乡、梓潼县仁和镇、梓潼县自强镇、安县桑枣镇给予一面“黄旗”警告。希望各县市区(园区)和秸秆禁烧责任单位引以为戒、强化措施,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疏堵并举,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共同保护好“绵阳蓝”。
x年xx月xx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9月25日至9月27日,我县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8个督查组,对全县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都能及早谋划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及时召开动员会,传达全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成立工作机构、制定。
工作方案。
建立责任包保体系收缴包保责任金建设秸秆收储站及秸秆临时堆放点组建秸秆清运和应急处置队伍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流动宣传车、张贴县政府《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县直各单位驻乡镇督导人员陆续到位加强指导和工作协调、督促。
1.广泛宣传,大造氛围。杨小街镇每村悬挂6条横幅,出动宣传车24辆,各村明白纸、宣传横幅随处可见。单桥、陈集、杨桥、老集、长官、张新、迎仙、瓦店等乡镇,张贴大量宣传标语,印制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
2.加强信息报告和巡查。张营乡建立了信息报告制度,黄岭镇抽调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综合治理管理。土坡乡对收储站点加强检查,落实配套设施。滑集镇出动5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车及工作督查车,加大工作监督力度。
3.明确责任,严格管理。白庙、鲖城、庞营、关庙、范兴集、牛庄、谭棚、吕寨等乡镇,建立了三级网络管理制度,缴纳了保证金,制定了奖惩办法。
4.做好各项保障工作。艾亭镇动员村干部的私家车都作为禁烧宣传车。庙岔镇并购买52顶帐篷,与13000户农民签订了禁烧。
承诺书。
预拨禁烧经费5.6万元。经开区拿出5万元补贴企业购置玉米收割机和秸秆粉碎机。国能临泉生物电厂培训60名秸秆收储经纪人厂领导并深入到部分收储站点作业务指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乡镇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方案不细致,措施不具体,个别乡镇盲目乐观,低估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难度,存在观望、侥幸心理。
2.宣传发动不全面。部分村宣传横幅、宣传标语数量偏少,流动宣传车开展宣传次数较少,《一封信》张贴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
3.包保组督查指导不到位。个别县直驻点包保人员尚未到位督促指导,有的包保人员在乡镇工作未能深入一线开展工作,流于形式。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确保《一封信》张贴到每户门前,要利用宣传标语、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意义、要求,达到家喻户晓,广泛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坚决杜绝出现焚烧秸秆现象。
(二)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
1.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要根据秋季农作物种植结构和综合利用途径,因地制宜,重点抓好秸秆粉碎深耕还田、集中收储转运、资金补贴和综合利用等关键环节。要认真吸取午季经验教训,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如天气因素、农机数量、功率以及运输机械等,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2.大力推广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和青贮技术。对购置玉米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机和建立秸秆青贮池的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实行玉米联合收割作业并给予资金补贴。重点要在玉米秸秆粉碎还田上下功夫,做好玉米收割的同时进行粉碎还田-旋耕-播种-震压等技术环节。
3.做好秸秆“四离一集中”。继续完善收储体系建设,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对已收割地块迅速进行清运,确保做到收割一块,清运一块,消除焚烧秸秆隐患。每个自然村至少划定一个满足临时收储需要的收储点,确保做到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沟、离林和集中收储)。
(三)进一步强化包保责任。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充分认识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严峻形势,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要充分估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秋季禁烧力度不减,成效更大。要建立领导包点制度、督查巡查制度、责任金制度、有奖举报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实行联防联控,实施禁烧责任网格化管理,确保田块禁烧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大对焚烧秸秆行为的查出打击力度,既要“禁火”,也要“禁烟”,严格落实“黑斑”、“黑烟”倒查制度。
国庆节期间,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县8个督查组将开展第二轮督查,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也要加强督查巡查工作,加强联防联控,确保实现秋季秸秆禁烧目标。
年9月30日。
露天焚烧秸秆造成资源浪费,加剧空气污染,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危及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秸秆禁烧工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秸秆,是指对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油料、棉花、甘蔗等农作物收获籽实和其他有用成分后剩余的物质,包括田间地头杂草、林下附植物等。
二、禁烧时间及范围。根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自20xx年5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严禁将秸秆抛置于河道、沟渠及水库塘坝等水体中。
三、强化农用收割机的管理。未配备粉碎装置的联合收割机不得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作业,农作物机收留茬高度不超过15厘米,粉碎长度控制在10厘米以内,凡不达标的由市农机管理部门处罚并取消在我市的机收资格。
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鼓励采用机械化粉碎全量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免耕还田、秸秆发电、秸秆沼气、秸秆饲料、秸秆基料等技术和方法利用、消化秸秆;鼓励农民、农村经纪人、农机合作组织从事秸秆收集储运。
五、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凡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由市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对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市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六、加强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投诉各种违规焚烧行为,市政府在市环保局设立举报电话:63218、63213,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通告自20xx年5月1日起实行。
x年xx月xx日。
秸秆禁烧督查通报篇六
记者11月12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六安市、淮南市秋季秸秆焚烧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两市秸秆禁烧不力,火点数分别占全省火点总数的30%、24%。经省政府同意,责成两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进入秋季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狠抓秸秆禁烧,取得明显成效,全省秋季秸秆焚烧火点数比往年大幅度下降。但六安市、淮南市禁烧工作不力,秸秆焚烧现象严重。通报指出,截至11月4日,六安市、淮南市秋季秸秆焚烧火点分别为44个、35个;其中,10月24日至26日,环保部卫星监测到寿县38个火点、淮南市市辖区及凤台县13个火点。
当前,我省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已近尾声,防止秸秆焚烧火点反弹的任务依然艰巨。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各地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督查巡查、严格奖惩问责,确保秋季禁烧力度不减、成效更大。
根据《全省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对每百万亩农作物种植面积火点数超过10个且列全省前3位的市及全省前5位的县,省政府将约谈该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每百万亩农作物种植面积火点数超过30个的县,省环保厅将暂停该县涉气项目环评审批。
秸秆禁烧督查通报篇七
各村(场)、社区,处直各单位,机关各办:
9月份以来,办事处巡查专班对全处18个村(场)、社区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巡查,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组织领导比较有力。办事处十分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专班和2个巡查专班,明确了责任分工,各村(场)、社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巡查专班,在全处初步形成了“办事处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为全处秸秆禁烧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其中,计划、赵家河、双寿桥、拽车、余家溪等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自始至终带领专班巡查,工作效果好。
2.工作措施比较有效。办事处召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以后,各村(场)、社区及时召开了村组干部会议,利用不同层次的群众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明确奖惩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办事处建立了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制度,各村(场)、社区书记先预交20xx元保证金,若因工作不力,辖区内出现违规焚烧现象,发现一个火点(黑斑)扣除该村(场)、社区书记、主任保证金500元,保证金扣完再交,上不封顶。双寿桥、拽车等单位除组建村组干部巡查外,还组建了党员、村民代表和群众志愿者巡查队伍,秸秆禁烧工作氛围浓,成效明显。
3.宣传教育比较到位。秸秆禁烧工作事关百姓的切身利益,各单位通过发放公告和宣传资料、签订承诺书、召开群众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环保意识。全处发放秸秆禁烧宣传资料、公告5600份,悬挂横幅68条,张贴宣传标语44条,广播宣传82次。赵家河、计划等单位逐户宣传,集中发放公告,广泛张贴标语,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单位对秸秆禁烧工作“一把手负总责”的认识不明确,没有亲自抓,没有及时进行安排部署或只停留在一般要求上,导致工作被动,影响了全处秸秆禁烧工作的整体水平。少数驻村干部没有到村帮助工作,有的督办工作力度不大。其中9月12日白家岗村出现1处(12㎡)焚烧秸秆现象,被市环保局督查发现;宝筏寺村出现1处(1.5㎡)焚烧垃圾现象,被市政府主要领导发现;毛湖淌养殖场出现1处(12㎡)焚烧秸秆现象,被市环保局和办事处巡查专班发现。按照办事处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白家岗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张代林罚款500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三组组长李朝文罚款500元,扣除该村年终千分制考核10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宝筏寺村村委会主任姚志刚罚款500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二组组长熊艳罚款500元,扣除该村年终千分制考核10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毛湖淌养殖场党支部书记曾华斌罚款500元,扣除该养殖场年终千分制考核10分。各单位应吸取教训,把秸秆禁烧工作抓紧抓实,若再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将从严追究驻村(场)、社区干部、责任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2.宣传工作不到位。个别单位没有将秸秆禁烧的公告全部发放到户,宣传工作存在盲区,忽视了对辖区内的开荒种植户和辖区单位院内的种植户的宣传,没有在辖区形成禁烧秸秆的良好工作氛围。
3.工作措施不到位。一方面是巡查不力,个别单位没有组建秸秆禁烧巡查工作专班,有的即使组建了巡查专班,或是巡查频率不够,没有坚持全天候巡查,或是巡查范围不广,存在巡查盲区。另一方面是办法不多,个别单位对认识有误区、不够配合的种植户,怕得罪人,不敢处罚,有的甚至放任不管。有的单位没有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和责任到人到户的盯防措施。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场)、社区要进一步提高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把此项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驻点领导要认真履责、主动作为,要形成驻村干部督促抓,村(场)、社区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责任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充实处、村(场)、社区、组(网格)巡查队伍,24小时不间断巡查,强力推进全处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全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的实现。
2.强化宣传教育。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网络、公告、宣传栏、标语、走访和会议等载体,将秸秆禁烧工作的相关精神宣传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死面,努力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
3.加大监督力度。办事处巡查专班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扩大巡查范围,全面掌握秸秆禁烧动态,督促村(场)、社区把工作抓实。村(场)、社区要以组(网格)为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消除死角。派出所要严查秸秆焚烧犯法行为,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各地对违反秸秆禁烧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公安、环保部门进行依法查处,进行公开曝光,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秸秆焚烧的相关规定。
xx店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年9月14日。
秸秆禁烧督查通报篇八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知情权,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秋收期间,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在《安徽日报》公布秸秆焚烧火点前五位市的情况,数据来源于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结果及各相关部门现场巡查督查情况。
根据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结果及现场巡查督查情况,9月20日至10月11日,全省秸秆焚烧火点34个,具体情况如下:
1亳州市蒙城县12利辛县10涡阳县4谯城区228。
2阜阳市太和县2临泉县1界首市1颍泉县15。
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秸秆禁烧督查通报篇九
为了保护环境,大气不受污染,禁止燃烧秸秆,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秸秆禁烧情况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20xx年9月23日下午5点48分,市禁烧办巡查人员沿绵盐路巡查了秸秆禁烧情况,在盐亭县经济开发区(义盐路)发现了3处焚烧秸秆、1处焚烧垃圾的现象。禁烧办工作人员立即通知当地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处置焚烧点。
20xx年9月24日下午5点51分,市禁烧办巡查人员带记者到三台县巡查了秸秆禁烧情况,在三台县金鼓乡1村1社发现多处火点,均为焚烧秸秆。
20xx年9月24日下午4点22分,市禁烧办巡查人员在xx县巡查时,发现该县仁和镇新民村1组焚烧生活垃圾、2组焚烧秸秆各1处;20xx年9月24日下午5点29分,在xx县自强镇自强村1组发现焚烧垃圾1处。
20xx年9月25日下午5点02分,市禁烧办巡查人员在安县巡查时,发现该县桑枣镇花庙村1组有秸秆焚烧火点1处。
根据《xx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问责办法》,经市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分别对盐亭县经济开发区、三台县金鼓乡、梓潼县仁和镇、梓潼县自强镇、安县桑枣镇给予一面“黄旗”警告。
希望各县市区(园区)和秸秆禁烧责任单位引以为戒、强化措施,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疏堵并举,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共同保护好“绵阳蓝”。
x年xx月xx日。
各村(场)、社区,处直各单位,机关各办:
9月份以来,办事处巡查专班对全处18个村(场)、社区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巡查,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组织领导比较有力。办事处十分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专班和2个巡查专班,明确了责任分工,各村(场)、社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巡查专班,在全处初步形成了“办事处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为全处秸秆禁烧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其中,计划、赵家河、双寿桥、拽车、余家溪等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自始至终带领专班巡查,工作效果好。
2.工作措施比较有效。办事处召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以后,各村(场)、社区及时召开了村组干部会议,利用不同层次的群众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明确奖惩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办事处建立了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制度,各村(场)、社区书记先预交20xx元保证金,若因工作不力,辖区内出现违规焚烧现象,发现一个火点(黑斑)扣除该村(场)、社区书记、主任保证金500元,保证金扣完再交,上不封顶。双寿桥、拽车等单位除组建村组干部巡查外,还组建了党员、村民代表和群众志愿者巡查队伍,秸秆禁烧工作氛围浓,成效明显。
3.宣传教育比较到位。秸秆禁烧工作事关百姓的切身利益,各单位通过发放公告和宣传资料、签订。
承诺书。
召开群众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环保意识。全处发放秸秆禁烧宣传资料公告5600份,悬挂横幅68条,张贴宣传标语44条,广播宣传82次。赵家河计划等单位逐户宣传,集中发放公告,广泛张贴标语,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单位对秸秆禁烧工作“一把手负总责”的认识不明确,没有亲自抓,没有及时进行安排部署或只停留在一般要求上,导致工作被动,影响了全处秸秆禁烧工作的整体水平。少数驻村干部没有到村帮助工作,有的督办工作力度不大。其中9月12日白家岗村出现1处(12㎡)焚烧秸秆现象,被市环保局督查发现;宝筏寺村出现1处(1.5㎡)焚烧垃圾现象,被市政府主要领导发现;毛湖淌养殖场出现1处(12㎡)焚烧秸秆现象,被市环保局和办事处巡查专班发现。按照办事处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白家岗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张代林罚款500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三组组长李朝文罚款500元,扣除该村年终千分制考核10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宝筏寺村村委会主任姚志刚罚款500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二组组长熊艳罚款500元,扣除该村年终千分制考核10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毛湖淌养殖场党支部书记曾华斌罚款500元,扣除该养殖场年终千分制考核10分。各单位应吸取教训,把秸秆禁烧工作抓紧抓实,若再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将从严追究驻村(场)、社区干部、责任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2.宣传工作不到位。个别单位没有将秸秆禁烧的公告全部发放到户,宣传工作存在盲区,忽视了对辖区内的开荒种植户和辖区单位院内的种植户的宣传,没有在辖区形成禁烧秸秆的良好工作氛围。
3.工作措施不到位。一方面是巡查不力,个别单位没有组建秸秆禁烧巡查工作专班,有的即使组建了巡查专班,或是巡查频率不够,没有坚持全天候巡查,或是巡查范围不广,存在巡查盲区。另一方面是办法不多,个别单位对认识有误区、不够配合的种植户,怕得罪人,不敢处罚,有的甚至放任不管。有的单位没有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和责任到人到户的盯防措施。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场)、社区要进一步提高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把此项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驻点领导要认真履责、主动作为,要形成驻村干部督促抓,村(场)、社区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责任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充实处、村(场)、社区、组(网格)巡查队伍,24小时不间断巡查,强力推进全处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全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的实现。
2.强化宣传教育。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网络、公告、宣传栏、标语、走访和会议等载体,将秸秆禁烧工作的相关精神宣传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死面,努力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
3.加大监督力度。办事处巡查专班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扩大巡查范围,全面掌握秸秆禁烧动态,督促村(场)、社区把工作抓实。村(场)、社区要以组(网格)为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消除死角。派出所要严查秸秆焚烧犯法行为,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各地对违反秸秆禁烧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公安、环保部门进行依法查处,进行公开曝光,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秸秆焚烧的相关规定。
xx店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年9月14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9月25日至9月27日,我县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8个督查组,对全县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都能及早谋划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及时召开动员会,传达全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成立工作机构、制定。
工作方案。
建立责任包保体系收缴包保责任金建设秸秆收储站及秸秆临时堆放点组建秸秆清运和应急处置队伍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流动宣传车、张贴县政府《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县直各单位驻乡镇督导人员陆续到位加强指导和工作协调、督促。
1.广泛宣传,大造氛围。杨小街镇每村悬挂6条横幅,出动宣传车24辆,各村明白纸、宣传横幅随处可见。单桥、陈集、杨桥、老集、长官、张新、迎仙、瓦店等乡镇,张贴大量宣传标语,印制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
2.加强信息报告和巡查。张营乡建立了信息报告制度,黄岭镇抽调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综合治理管理。土坡乡对收储站点加强检查,落实配套设施。滑集镇出动5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车及工作督查车,加大工作监督力度。
3.明确责任,严格管理。白庙、鲖城、庞营、关庙、范兴集、牛庄、谭棚、吕寨等乡镇,建立了三级网络管理制度,缴纳了保证金,制定了奖惩办法。
4.做好各项保障工作。艾亭镇动员村干部的私家车都作为禁烧宣传车。庙岔镇并购买52顶帐篷,与13000户农民签订了禁烧承诺书,预拨禁烧经费5.6万元。经开区拿出5万元,补贴企业购置玉米收割机和秸秆粉碎机。国能临泉生物电厂培训60名秸秆收储经纪人,厂领导并深入到部分收储站点作业务指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乡镇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方案不细致,措施不具体,个别乡镇盲目乐观,低估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难度,存在观望、侥幸心理。
2.宣传发动不全面。部分村宣传横幅、宣传标语数量偏少,流动宣传车开展宣传次数较少,《一封信》张贴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
3.包保组督查指导不到位。个别县直驻点包保人员尚未到位督促指导,有的包保人员在乡镇工作未能深入一线开展工作,流于形式。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确保《一封信》张贴到每户门前,要利用宣传标语、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意义、要求,达到家喻户晓,广泛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坚决杜绝出现焚烧秸秆现象。
(二)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
1.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要根据秋季农作物种植结构和综合利用途径,因地制宜,重点抓好秸秆粉碎深耕还田、集中收储转运、资金补贴和综合利用等关键环节。要认真吸取午季经验教训,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如天气因素、农机数量、功率以及运输机械等,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2.大力推广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和青贮技术。对购置玉米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机和建立秸秆青贮池的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实行玉米联合收割作业并给予资金补贴。重点要在玉米秸秆粉碎还田上下功夫,做好玉米收割的同时进行粉碎还田-旋耕-播种-震压等技术环节。
3.做好秸秆“四离一集中”。继续完善收储体系建设,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对已收割地块迅速进行清运,确保做到收割一块,清运一块,消除焚烧秸秆隐患。每个自然村至少划定一个满足临时收储需要的收储点,确保做到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沟、离林和集中收储)。
(三)进一步强化包保责任。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充分认识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严峻形势,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要充分估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秋季禁烧力度不减,成效更大。要建立领导包点制度、督查巡查制度、责任金制度、有奖举报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实行联防联控,实施禁烧责任网格化管理,确保田块禁烧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大对焚烧秸秆行为的查出打击力度,既要“禁火”,也要“禁烟”,严格落实“黑斑”、“黑烟”倒查制度。
国庆节期间,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县8个督查组将开展第二轮督查,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也要加强督查巡查工作,加强联防联控,确保实现秋季秸秆禁烧目标。
年9月30日。
秸秆禁烧督查通报篇十
为了保护环境,提高空气质量,禁止燃烧秸秆,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乡镇秸秆禁烧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9月25日至9月27日,我县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8个督查组,对全县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都能及早谋划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及时召开动员会,传达全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成立工作机构、制定。
工作方案。
建立责任包保体系收缴包保责任金建设秸秆收储站及秸秆临时堆放点组建秸秆清运和应急处置队伍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流动宣传车、张贴县政府《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县直各单位驻乡镇督导人员陆续到位加强指导和工作协调、督促。
1.广泛宣传,大造氛围。杨小街镇每村悬挂6条横幅,出动宣传车24辆,各村明白纸、宣传横幅随处可见。单桥、陈集、杨桥、老集、长官、张新、迎仙、瓦店等乡镇,张贴大量宣传标语,印制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
2.加强信息报告和巡查。张营乡建立了信息报告制度,黄岭镇抽调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综合治理管理。土坡乡对收储站点加强检查,落实配套设施。滑集镇出动5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车及工作督查车,加大工作监督力度。
3.明确责任,严格管理。白庙、鲖城、庞营、关庙、范兴集、牛庄、谭棚、吕寨等乡镇,建立了三级网络管理制度,缴纳了保证金,制定了奖惩办法。
4.做好各项保障工作。艾亭镇动员村干部的私家车都作为禁烧宣传车。庙岔镇并购买52顶帐篷,与13000户农民签订了禁烧。
承诺书。
预拨禁烧经费5.6万元。经开区拿出5万元补贴企业购置玉米收割机和秸秆粉碎机。国能临泉生物电厂培训60名秸秆收储经纪人厂领导并深入到部分收储站点作业务指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乡镇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方案不细致,措施不具体,个别乡镇盲目乐观,低估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难度,存在观望、侥幸心理。
2.宣传发动不全面。部分村宣传横幅、宣传标语数量偏少,流动宣传车开展宣传次数较少,《一封信》张贴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
3.包保组督查指导不到位。个别县直驻点包保人员尚未到位督促指导,有的包保人员在乡镇工作未能深入一线开展工作,流于形式。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确保《一封信》张贴到每户门前,要利用宣传标语、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意义、要求,达到家喻户晓,广泛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坚决杜绝出现焚烧秸秆现象。
(二)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
1.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要根据秋季农作物种植结构和综合利用途径,因地制宜,重点抓好秸秆粉碎深耕还田、集中收储转运、资金补贴和综合利用等关键环节。要认真吸取午季经验教训,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如天气因素、农机数量、功率以及运输机械等,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2.大力推广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和青贮技术。对购置玉米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机和建立秸秆青贮池的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实行玉米联合收割作业并给予资金补贴。重点要在玉米秸秆粉碎还田上下功夫,做好玉米收割的同时进行粉碎还田-旋耕-播种-震压等技术环节。
3.做好秸秆“四离一集中”。继续完善收储体系建设,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对已收割地块迅速进行清运,确保做到收割一块,清运一块,消除焚烧秸秆隐患。每个自然村至少划定一个满足临时收储需要的收储点,确保做到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沟、离林和集中收储)。
(三)进一步强化包保责任。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充分认识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严峻形势,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要充分估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秋季禁烧力度不减,成效更大。要建立领导包点制度、督查巡查制度、责任金制度、有奖举报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实行联防联控,实施禁烧责任网格化管理,确保田块禁烧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大对焚烧秸秆行为的查出打击力度,既要“禁火”,也要“禁烟”,严格落实“黑斑”、“黑烟”倒查制度。
国庆节期间,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县8个督查组将开展第二轮督查,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也要加强督查巡查工作,加强联防联控,确保实现秋季秸秆禁烧目标。
年9月30日。
目前,我镇秸秆禁烧处于关键时期,面对秸秆禁烧带来的巨大压力,镇督查、巡查组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范围,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昼夜不间断督查和巡查,不留死角。
一、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1、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根据农业部门统计,今年我镇共种植水稻面积4.2万亩,目前杂交水稻收割已基本结束,但还有大量田间粳稻还未收割。前期收割杂交水稻产生的还未收储及还田的秸秆,以及田间堆放的大量玉米秸秆,给秋季秸秆禁烧防控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容易引发大面积秸秆焚烧。经镇督查巡查组巡查,我镇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村(社区)甚至连续发生多起秸秆焚烧现象,有的着火面积较大。区督查组也多次在我镇发现火点。
2、村(社区)思想松懈。由于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已持续将近一个月,部分村(社区)出现疲态,思想松懈。经镇督查组巡查发现,部分村(社区)到现在为止还未配备巡查车上路巡查,未安排专人重点区域和路段巡查,甚至出现区、镇督查组发现了火点,村(社区)还未发现,且行动迟缓,漫不经心,秸秆禁烧防控工作十分被动。目前正值水稻收割高峰,产生的秸秆越来越多,且天气以晴好为主,是禁烧压力最大、防控力度最强的时候,秋季禁烧工作能不能做好,关键在于当前的防控工作。
3、安全隐患。目前,我镇正在进行水稻收割,经巡查组巡查发现,产生的秸秆大量堆放在道路两边和田埂上,隐患极大。大量堆积的秸秆一旦燃烧起来,将难以控制,大量正在收割和未收割的水稻也是重大隐患。
二、对于省、市督查力度加大,我们将采取的措施。
18日起,省环保厅派两组媒体记者将对我区禁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请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深入田间地头,切实做好白天、夜间禁烧巡查工作,确保巡查人员在岗在位,发现火情,迅速扑灭,焚烧痕迹及时清理,确保全市第一把火不发生在我区,确保不发现卫星火点、省市巡查点及媒体爆光点。
近日天气连续晴好,禁烧工作进入最后攻坚阶段,省、市、区督查组加大了昼夜巡查力度,根据省、市、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会议精神,为推进我镇秸秆禁烧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1、加强巡查防控力度。
各村(社区)务必咬紧牙关,坚持不懈,严防死守,绝不能有半点松懈、半点马虎,各村(社区)要安排巡逻车辆和人手加大巡查力度,实行昼夜不间断巡查,不留死角,不留空档。要强化田间地头的巡查防控力度,排查重点地块,对可能焚烧秸秆的重点区域,要重点跟踪和巡查,安排专人蹲点看管,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对于发现火点的,及时扑灭,及时清理焚烧痕迹,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
从即日起,各村(社区)如被镇督查组发现一次秸秆焚烧,将双倍扣除秸秆禁烧风险保证金;连续两次被镇督查组发现秸秆焚烧,将扣除一半秸秆禁烧风险保证金;被镇督查组连续三次发现秸秆焚烧,将全部扣除秸秆焚烧保证金;火面积较大(10亩以上),扣除全部秸秆禁烧保证金并立即全镇通报,严厉问责;如被区督查组发现一次秸秆焚烧,即按“全镇第一把火”处理,扣除全部秸秆焚烧保证金,并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严厉问责。
2、严把农机作业关。
各村(社区)要明确要求进行收割作业的收割机必须安装切碎装置,方可进行收割作业,坚决从源头控制秸秆焚烧。
3、要强化对焚烧者的处理。
对于不听劝告、故意焚烧的人员,村(社区)要立即通知派出所,派出所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焚烧人员依法从严处理,并通过抓典型案例威慑认识不到位的人员,充分体现党委、政府严惩焚烧者的决心。
4、加大秸秆集中清运力度。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引导、帮助农户集中堆放秸秆,迅速组织力量,完成道路两旁、路边沟渠、田间地头、田埂上下、村头树下堆积秸秆的清理、清运和集中处理工作,妥善收贮,彻底消除隐患。对秸秆未及时清理而造成秸秆焚烧现象的,要从重追究责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农业(农机、畜牧)厅、财政厅、铁路局、交通厅、民航局:
近几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取得一定成效。大部分地区没有出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重点禁烧区内焚烧秸秆现象基本得到控制。但是,由于全国每年产生约6亿吨秸秆,目前约有三分之一的秸秆尚未很好地利用,夏秋两季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局部地区还很严重,甚至影响到航空、高速公路、铁路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务院领导关于继续研究禁烧秸秆治本措施的指示,为加强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杜绝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继续贯彻执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禁烧责任具体落实到市县政府和乡镇政府,并由市县政府具体组织,乡镇政府具体落实。
各地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明确职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环保部门要继续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农业部门要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努力扩大综合利用规模,尽快解决剩余秸秆出路问题;交通、铁道、民航部门要积极配合,参与禁烧执法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快秸秆综合利用和农业结构调整步伐。
进一步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积极研究、开发、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特别要重视秸秆剩余量较大、焚烧现象严重的大中城市郊区、高速公路、铁路沿线和机场周边地区的综合利用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地开展并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秸秆青贮、氨化、堆沤、快速腐熟、加工、保护性耕作、能源转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技术。同时,各地要以禁烧为契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在重点禁烧区,指导和鼓励农民种植秸秆量相对较少的农作物品种或者种植带穗青贮作物,大力发展畜牧业,扩大经济作物和间作套种面积。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在全社会范围内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及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提高农民秸秆禁烧的法律意识,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真正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特别是在重点区域要进行反复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秸秆焚烧严重的地区予以曝光。
四、强化执法监督力度。
强化秸秆禁烧现场执法检查,防止大气污染,确保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重点交通干线的安全和高压输电线路的正常运行。对违法焚烧秸秆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今年“三夏”、“三秋”农时季节,国家环保总局、农业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地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予以通报。
年四月二十九日。
秸秆禁烧督查通报篇十一
为了保护环境,维持空气的质量良好,禁止燃烧秸秆,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秸秆禁烧工作督查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村(场)、社区,处直各单位,机关各办:
9月份以来,办事处巡查专班对全处18个村(场)、社区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巡查,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组织领导比较有力。办事处十分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专班和2个巡查专班,明确了责任分工,各村(场)、社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巡查专班,在全处初步形成了“办事处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为全处秸秆禁烧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其中,计划、赵家河、双寿桥、拽车、余家溪等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自始至终带领专班巡查,工作效果好。
2.工作措施比较有效。办事处召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以后,各村(场)、社区及时召开了村组干部会议,利用不同层次的群众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明确奖惩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办事处建立了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制度,各村(场)、社区书记先预交20xx元保证金,若因工作不力,辖区内出现违规焚烧现象,发现一个火点(黑斑)扣除该村(场)、社区书记、主任保证金500元,保证金扣完再交,上不封顶。双寿桥、拽车等单位除组建村组干部巡查外,还组建了党员、村民代表和群众志愿者巡查队伍,秸秆禁烧工作氛围浓,成效明显。
3.宣传教育比较到位。秸秆禁烧工作事关百姓的切身利益,各单位通过发放公告和宣传资料、签订。
承诺书。
召开群众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环保意识。全处发放秸秆禁烧宣传资料公告5600份,悬挂横幅68条,张贴宣传标语44条,广播宣传82次。赵家河计划等单位逐户宣传,集中发放公告,广泛张贴标语,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单位对秸秆禁烧工作“一把手负总责”的认识不明确,没有亲自抓,没有及时进行安排部署或只停留在一般要求上,导致工作被动,影响了全处秸秆禁烧工作的整体水平。少数驻村干部没有到村帮助工作,有的督办工作力度不大。其中9月12日白家岗村出现1处(12㎡)焚烧秸秆现象,被市环保局督查发现;宝筏寺村出现1处(1.5㎡)焚烧垃圾现象,被市政府主要领导发现;毛湖淌养殖场出现1处(12㎡)焚烧秸秆现象,被市环保局和办事处巡查专班发现。按照办事处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白家岗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张代林罚款500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三组组长李朝文罚款500元,扣除该村年终千分制考核10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宝筏寺村村委会主任姚志刚罚款500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二组组长熊艳罚款500元,扣除该村年终千分制考核10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毛湖淌养殖场党支部书记曾华斌罚款500元,扣除该养殖场年终千分制考核10分。各单位应吸取教训,把秸秆禁烧工作抓紧抓实,若再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将从严追究驻村(场)、社区干部、责任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2.宣传工作不到位。个别单位没有将秸秆禁烧的公告全部发放到户,宣传工作存在盲区,忽视了对辖区内的开荒种植户和辖区单位院内的种植户的宣传,没有在辖区形成禁烧秸秆的良好工作氛围。
3.工作措施不到位。一方面是巡查不力,个别单位没有组建秸秆禁烧巡查工作专班,有的即使组建了巡查专班,或是巡查频率不够,没有坚持全天候巡查,或是巡查范围不广,存在巡查盲区。另一方面是办法不多,个别单位对认识有误区、不够配合的种植户,怕得罪人,不敢处罚,有的甚至放任不管。有的单位没有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和责任到人到户的盯防措施。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场)、社区要进一步提高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把此项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驻点领导要认真履责、主动作为,要形成驻村干部督促抓,村(场)、社区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责任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充实处、村(场)、社区、组(网格)巡查队伍,24小时不间断巡查,强力推进全处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全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的实现。
2.强化宣传教育。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网络、公告、宣传栏、标语、走访和会议等载体,将秸秆禁烧工作的相关精神宣传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死面,努力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
3.加大监督力度。办事处巡查专班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扩大巡查范围,全面掌握秸秆禁烧动态,督促村(场)、社区把工作抓实。村(场)、社区要以组(网格)为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消除死角。派出所要严查秸秆焚烧犯法行为,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各地对违反秸秆禁烧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公安、环保部门进行依法查处,进行公开曝光,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秸秆焚烧的相关规定。
xx店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年9月14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9月25日至9月27日,我县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8个督查组,对全县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都能及早谋划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及时召开动员会,传达全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成立工作机构、制定。
工作方案。
建立责任包保体系收缴包保责任金建设秸秆收储站及秸秆临时堆放点组建秸秆清运和应急处置队伍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流动宣传车、张贴县政府《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县直各单位驻乡镇督导人员陆续到位加强指导和工作协调、督促。
1.广泛宣传,大造氛围。杨小街镇每村悬挂6条横幅,出动宣传车24辆,各村明白纸、宣传横幅随处可见。单桥、陈集、杨桥、老集、长官、张新、迎仙、瓦店等乡镇,张贴大量宣传标语,印制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
2.加强信息报告和巡查。张营乡建立了信息报告制度,黄岭镇抽调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综合治理管理。土坡乡对收储站点加强检查,落实配套设施。滑集镇出动5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车及工作督查车,加大工作监督力度。
3.明确责任,严格管理。白庙、鲖城、庞营、关庙、范兴集、牛庄、谭棚、吕寨等乡镇,建立了三级网络管理制度,缴纳了保证金,制定了奖惩办法。
4.做好各项保障工作。艾亭镇动员村干部的私家车都作为禁烧宣传车。庙岔镇并购买52顶帐篷,与13000户农民签订了禁烧承诺书,预拨禁烧经费5.6万元。经开区拿出5万元,补贴企业购置玉米收割机和秸秆粉碎机。国能临泉生物电厂培训60名秸秆收储经纪人,厂领导并深入到部分收储站点作业务指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乡镇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方案不细致,措施不具体,个别乡镇盲目乐观,低估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难度,存在观望、侥幸心理。
2.宣传发动不全面。部分村宣传横幅、宣传标语数量偏少,流动宣传车开展宣传次数较少,《一封信》张贴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
3.包保组督查指导不到位。个别县直驻点包保人员尚未到位督促指导,有的包保人员在乡镇工作未能深入一线开展工作,流于形式。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确保《一封信》张贴到每户门前,要利用宣传标语、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意义、要求,达到家喻户晓,广泛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坚决杜绝出现焚烧秸秆现象。
(二)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
1.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要根据秋季农作物种植结构和综合利用途径,因地制宜,重点抓好秸秆粉碎深耕还田、集中收储转运、资金补贴和综合利用等关键环节。要认真吸取午季经验教训,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如天气因素、农机数量、功率以及运输机械等,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2.大力推广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和青贮技术。对购置玉米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机和建立秸秆青贮池的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实行玉米联合收割作业并给予资金补贴。重点要在玉米秸秆粉碎还田上下功夫,做好玉米收割的同时进行粉碎还田-旋耕-播种-震压等技术环节。
3.做好秸秆“四离一集中”。继续完善收储体系建设,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对已收割地块迅速进行清运,确保做到收割一块,清运一块,消除焚烧秸秆隐患。每个自然村至少划定一个满足临时收储需要的收储点,确保做到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沟、离林和集中收储)。
(三)进一步强化包保责任。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充分认识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严峻形势,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要充分估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秋季禁烧力度不减,成效更大。要建立领导包点制度、督查巡查制度、责任金制度、有奖举报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实行联防联控,实施禁烧责任网格化管理,确保田块禁烧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大对焚烧秸秆行为的查出打击力度,既要“禁火”,也要“禁烟”,严格落实“黑斑”、“黑烟”倒查制度。
国庆节期间,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县8个督查组将开展第二轮督查,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也要加强督查巡查工作,加强联防联控,确保实现秋季秸秆禁烧目标。
年9月30日。
20xx年9月23日下午5点48分,市禁烧办巡查人员沿绵盐路巡查了秸秆禁烧情况,在盐亭县经济开发区(义盐路)发现了3处焚烧秸秆、1处焚烧垃圾的现象。禁烧办工作人员立即通知当地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处置焚烧点。
20x年9月24日下午5点51分,市禁烧办巡查人员带记者到三台县巡查了秸秆禁烧情况,在三台县金鼓乡1村1社发现多处火点,均为焚烧秸秆。
20xx年9月24日下午4点22分,市禁烧办巡查人员在梓潼县巡查时,发现该县仁和镇新民村1组焚烧生活垃圾、2组焚烧秸秆各1处;20xx年9月24日下午5点29分,在梓潼县自强镇自强村1组发现焚烧垃圾1处。
20xx年9月25日下午5点02分,市禁烧办巡查人员在安县巡查时,发现该县桑枣镇花庙村1组有秸秆焚烧火点1处。
根据《绵阳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问责办法》,经市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分别对盐亭县经济开发区、三台县金鼓乡、梓潼县仁和镇、梓潼县自强镇、安县桑枣镇给予一面“黄旗”警告。希望各县市区(园区)和秸秆禁烧责任单位引以为戒、强化措施,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疏堵并举,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共同保护好“绵阳蓝”。
x年xx月xx日。
秸秆禁烧督查通报篇十二
露天焚烧秸秆造成资源浪费,加剧空气污染,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危及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秸秆禁烧工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秸秆,是指对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油料、棉花、甘蔗等农作物收获籽实和其他有用成分后剩余的物质,包括田间地头杂草、林下附植物等。
二、禁烧时间及范围。根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自20xx年5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严禁将秸秆抛置于河道、沟渠及水库塘坝等水体中。
三、强化农用收割机的管理。未配备粉碎装置的联合收割机不得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作业,农作物机收留茬高度不超过15厘米,粉碎长度控制在10厘米以内,凡不达标的由市农机管理部门处罚并取消在我市的机收资格。
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鼓励采用机械化粉碎全量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免耕还田、秸秆发电、秸秆沼气、秸秆饲料、秸秆基料等技术和方法利用、消化秸秆;鼓励农民、农村经纪人、农机合作组织从事秸秆收集储运。
五、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凡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由市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对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市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六、加强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投诉各种违规焚烧行为,市政府在市环保局设立举报电话:63218、63213,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通告自20xx年5月1日起实行。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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