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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纪检工作的意见建议(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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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纪检工作的意见建议(精选10篇)
2024-07-02 03:31:39    小编:ZTFB

总结是一面镜子,能够让我们看到自己的不足,并督促自己做出改进。写总结时,可以借助一些写作工具和软件,如思维导图、文字处理软件等,提高写作的效率和质量。总结是人们对自己一生经历和成长的概括和反思,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一些总结范文的摘录,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纪检工作的意见建议篇一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是其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手段和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在严格日常监督和对监督对象进行问责处置的同时,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促监督对象所在党组织或单位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切实找到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制度建设,从而达到管根本、管长远之功效。

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这一有力武器,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反馈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案发原因和特点,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在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日常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既指“症结”又开“药方”,既治标又治本,彰显了综合监督效果。

但是在实践中,有的对纪检监察建议工作认识不到位,甚至个别单位把纪检监察建议当作可有可无的辅助手段;有的对建议使用不充分,个别纪检监察机关出于各方面因素的考虑,不愿使用纪检监察建议,该用不用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建议程序内容不规范,在“谁来提、向谁提、提什么、如何提”问题上,存在程序随意性大、建议书内容形式不规范问题;有的建议执行不得力,“一发了之”“报来即结”“不报不问”,这些问题均影响了纪检监察建议的权威和效力。

党风廉政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在对被点名人选进行“全面体检”后,出具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八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反映问题线索认真核查,综合用好巡视巡察等其他监督成果,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纪检工作的意见建议篇二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是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也是开展批评自我批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平台。基层党组织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是定期了解民情、查找和分析问题、加强沟通、凝聚智慧和力量的重要组织形式。对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和思想实际,我进行深刻的自我反思,现进行如下党性分析。一、存在的问题1、政治敏锐性不高,创新意识不强。作为咸宁车站的站长,我能够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中央和党组织保持高度的一致,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政绩观。但对一些政策的精神实质把握不够细致,对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矛盾缺乏系统的研究,政治敏锐性不高,对于单位职工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动向和不良苗头掌握信息滞后等。工作中埋头实务的时候多,思考的时候少;执行任务的时候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时候少;运用常规性思路解决问题的时候多,创新的点子少;倾听群众意见的时候多,采纳合理化建议的时候少。2、作风不够扎实,服务意识有待加强。能够牢牢把握勤政廉政的大方向,能够严守党的廉政纪律,能够严格约束亲人、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在工作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纪检监察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通用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全面化。一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全面掌握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措施,促进整改。二是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动态。要多与纪检干部办过案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他们对干部工作的反映。

近年来,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不容我们忽视。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当前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三不”问题,影响工作开展。一是不稳定。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易得罪人,甚至不被亲朋好友理解,且经济待遇不高,政治进步不快,生活方面更是“压力大”,经常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能去,别人能得的不能得,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二是不适应。思想认识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相当一部分的纪检干部对当前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研究不够深入,导致工作创新力不够,工作针对性不强;三是不上进。有些同志面对日益复杂的工作环境和新的形势,缺乏更新知识的积极性,不能主动地补充吸收各类新知识;有的上进心衰退,工作被动应付成效差;有的因职位提升没有解决,消极颓废,从事工作精力不到位。

(二)综合素质有待增强。一是理论功底不扎实。不少干部主动学习理论知识的欲望不强,平时学习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学习不动笔、不动脑,为学习而学习,学习领悟不深,学习指导工作力不强,导致工作水平难以提高。二是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经济社会建设的快速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域进一步拓宽,对纪检干部掌握各方面专业知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如,体现在查办案件上,违纪案件广泛涉及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反调查能力不断增强,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很多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甚至在同一岗位工作,知识结构单一,接触面狭窄,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工作开展。三是表达能力不够强。当前相当一部分纪检干部平时重干事,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均不强,对更好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造成一定制约。

(三)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一是服务大局能力不够强。很多纪检干部只会孤立、静止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不能把纪检监察工作与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很好地结合起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创新工作能力不够强。一些干部习惯于以简单的号令和应付性的传达来落实工作,习惯于靠经验办事,不善于研究,不能创新开展工作,工作缺少亮点、新意,影响工作效果。三是宣传教育能力不够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受传统的思想观念束缚,无论是在进人还是干部自身学习上,都存在重经济、法律、办案业务人才引进和学习培训,导致从事宣传教育的专业人才缺乏,影响从源头预防腐败工作成效。

(四)管理体制有待理顺。当前纪检工作实行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同级党委政府对乡镇纪委享有绝对支配权,乡镇纪委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存在很强的依附性,而上级纪委更多地侧重于业务上的领导这个层面。上级机关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同级纪检监察组织依附同级党委政府,监督同级党委、政府十分困难,上述情况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和打击腐败的坚定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

(五)基层纪委有待强化。一是专职不专用。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虽明确专职专用,但实际上有很多中心工作要配合,加之大部分没有配备专职纪检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精力大打折扣,以至应付多,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人员流动快。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尤其是乡镇纪委人员变动快,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懒于钻研纪检业务。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乡镇、县属部门纪检干部业务知识薄弱,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滞后,极大地影响了基层纪委职能的发挥。三是工作时效低。由于工作精力牵制、业务知识薄弱等因素,基层纪委职能弱化,工作被动应付,工作效率普遍较低。

(六)作风有待深化。一是满足现状,缺少开拓精神。一些干部满足于当前取得的成绩,甚至产生“求稳怕乱”心理,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没了底气,怕得罪领导,怕影响人际关系,怕社会形象,致使一些工作停滞不前,力度缺失。二是调研不深,工作指导不足。很多纪检干部开展联系基层工作不够,深入基层调研少,指导基层工作少,导致工作第一手资料掌握少,工作起来与现实脱节,抓不住关键,找不准工作方向。三是自我要求放松,损害队伍形象。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观念不强,嘴巴不严,说话随意;有的存在不注意身份,不分场合,参与吃喝游玩;有的甚至违纪违法受到查处。这种现象如不采取措施,加以纠改,势必影响到整个纪检队伍的长远发展。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种种问题,有干部自身内在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等客观因素影响,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干部教育学习,做到长效化。一要抓好教育内容。要加强党性教育,促进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加强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干部经住诱惑,耐住寂寞,守住清贫;加强宗旨教育,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促进干部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方式,依靠群众办事,服务群众办事。二要创新教育形式。要在拓广教育内容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挂职锻炼等制度,让干部更多接触业务和其他经济、科技知识。同时要善于寓教于乐,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提高教育效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因工作属疏于学习,再忙再累,也要坚持执行既定的学习制度。

(二)拓宽干部流通渠道,把好“进出口”。一是完善准入制度。切实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标准,把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收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严格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二是畅通出口渠道。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支持,通盘考虑干部交流问题,适当考虑纪检干部在非本系统内流向问题。对不能很好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也要畅通出口,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强化内部轮岗。长期在一个岗位任职不利于干部成长,应加快机关内部干部轮岗步伐,使纪检监察干部得到全面发展。

(三)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全面化。一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全面掌握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措施,促进整改。二是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动态。要多与纪检干部办过案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他们对干部工作的反映。三是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要公布专门举报电话、邮箱,同时经常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收集情况,把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情况,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不能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放在党的建设的大局中去把握,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还缺乏正确认识和深入理解。

领导体制方面,一是在现行领导体制下,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和对同级党委副职的初核等,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专职不专现象严重,工作关系不顺,精力难以集中,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

工作机制方面,科学的工作机制尚未系统建立,科学的工作方法尚未探索形成,加之缺乏有效的落实措施,工作方法简单、工作落实不到位,致使各项工作难以实现预期的效果。

职能发挥方面,一方面职能错位,存在“大包大揽”倾向,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成了“事事牵头、样样主抓”,有时还充当了“开山斧”、“救火队”的角色。另一方面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充分。不能准确把握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做到全面履职。

队伍建设方面,一是知识素养有待提高,缺乏专业人才;二是系统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三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亟待加强。

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存在不满情绪。

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畏难思想抬头。

三是纪律约束不够严明,自律意识不强。

四是业务培训不够全面,自身素质不高。

五是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权威监督不强。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使用等引发的问题突出。

1、承包合同不规范,给以后生产发展过程中发生纠纷埋下隐患。

2、决策运行程序不健全,时有损害村民利益或集体利益的事件发生。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往往不完全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进行,易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发生矛盾和纠纷。

二是查办案件力度不够,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有待进一步深入;腐败预防难见效果,腐败大案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和惩治腐败工作的信心。

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观念上浮躁,理论学习松懒。

二是公务消费上奢靡,铺张浪费严重。

三是干群关系上“疏离”,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采取措施:

(一)以加强思想教育为先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二)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

(三)以严肃党纪政纪为关键,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以强化监督制约为保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根本,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

机关效能建设存在哪些症结,有什么解决办法。

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热情有待提高。

二是管理制度不尽完善,工作纪律有待加强。

三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工作责任心有待增强。

四是考核制度不尽合理,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解决办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确保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入。

(二)强化教育,熟练技能,使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四)明确职责,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督促效能建设在工作中落到实处。

(五)加强监察,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效能建设抓出成效,形成机制,影响长远。

存在问题:

一是农村干部思想认识比较模糊,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

二是少数村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时有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

三是干群之间缺乏理解和沟通,影响村内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也不利于村民群众权益的维护。

四是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村民党员或埋头于生产经营或外出务工,村级组织力量有所减弱,村集体凝聚力不强。

对策措施:

(一)坚持党风廉政教育常抓不懈,按照年初市委《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规定的要求,在全区广大农村党员干部中开展集中教育活动。

(二)改进村干部工作作风,特别是要加强干群之间的理解和沟通。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帮扶活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找到群众满意与村务工作顺利进行的结合点。

(三)加强村一级组织建设,对村级组织建设加强指导,合理搭配两委班子,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和“一村一名大学生”的助手作用,为村级组织建设和各项组织活动的开展贡献力量。

一是权力的授予和行使不够规范,给权利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全面覆盖造成困难。

二是定岗、定员、定责尚不完善,权利运行监控指向不明,力度不够。

三是权力行使缺乏有效公开,监控机制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四是权力监督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影响权利运行监控机制发挥最大效能。

(一)着力在规范上下功夫,加强对单位和个人“有什么权力,怎样去行使权力”的监督。

(二)着力在定岗、定员、定责上打基础,加强对“什么人去行使权力”的监督。

(三)着力在公开上下力气,构建便民服务平台、建造高标准公开栏和利用网络进行公开,加强公开,保障监督。

如何加强全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教育,怎样创新教育形式和突出教育效果。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集体学习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以及中纪委、省纪委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区党员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廉洁勤政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加强正反典型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正反面典型电教片、图片展,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让廉政教育入脑入心。

(三)对比思廉教育。组织开展“爱心一日捐”、“新农村建设帮扶点”、“企业服务月”等社会实践活动,寓“思廉”于“帮扶”之中;进农村、下企业,切实帮助解决现实问题;组织廉政建设及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题讲座,使干部职工的心灵在生动的事实面前受到震撼和洗礼。

(四)加强勤政教育。组织开展以“勤政”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倡导“不尽职就是失职,不勤政也是腐败”的理念,树立“无功便是过,平庸就是错”的观念,着力解决好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问题。以改进工作作风为突破口,解决好坚持求真务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问题。

(五)发展“家庭助廉”教育。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家属积极参与到反腐倡廉建设中,常吹家庭廉政风,牢牢筑起家庭反腐倡廉防线,为党员干部家庭祥和、个人幸福、事业成功提供保障。

(一)扩大宣传,以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为载体,夯实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基层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工作机制。

(三)广泛发动,推动廉政文化与农村文化、社区文化、机关文化相融合,扩大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

(四)大力创新,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丰富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的形式,充实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

网络直评是对民主评议在形式上的重要创新,促进了民主评议工作的公正性实现新增强;促进了参评单位政风行风实现新转变;促进民主评议工作的效率实现新提高。

与评价对象的关联度的角度出发,以行政部门的服务对象作为评价行政部门的主要评价者,增强服务对象评价的影响力,赋予行政相对人跟多的话语权。使评价结果更为直观,促进民主评议更具针对性,保障民主评议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激励约束作用。

对基层股、所、队季度评议工作有哪些建议?

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经费、人员工资渠道不顺,靠收费、罚没养人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有些行政执法人员道德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公权意识差。

(三)行政执法监督乏力,不能有效制约行政执法权力的正常行使,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流于形式。存在问题:

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执法权,不仅要严格遵守实体性,而且还要严格遵守程序法。

(二)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1、要尽快建立行政执法经费由财政统一拨付的制度,坚决执行罚缴分离制度。

2、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财政监督和司法监督。

3、健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保障,财产保障制度。

(三)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1、行政执法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2、录用行政执行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

3、加强执法人员的自律,要通过教育克服不健康的执法意识,在执法中避免不正之风。

科技反腐:首先,运用科技手段监督制约权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是保障。新形势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和法规制度尚不完善,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必然选择。

其次,运用科技手段查办案件,提高惩治腐败效能。腐败现象的发生逐渐融入科技因素,需要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以应对“科技”腐败的挑战,提高办案效率,发挥惩腐效能。

第三,运用科技手段搭建宣教平台,开展互动式反腐倡廉教育。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特别是多媒体技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创新宣教形式、丰富宣教内容、开展互动式的反腐倡廉教育,实现宣教效果的最大化。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为指导,建立思想防线,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党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提高防腐拒变自觉性。

2、发挥警示作用严肃党纪政纪,规范行政行为。

3、充分发挥主题实践活动的作用,积极开展自我教育。

4、把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落到实处,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展工作,加强制度化建设,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时俱进,提高反腐倡廉的科学化水平,完善反腐倡廉工作的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和纪检监察内部管理制度的体系化建设。

(三)坚持严格的党内外监督管理程序,完善监督机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党内监督,拓展党外监督途径,细化监督管理程序,使监督机制系统化、常态化、体制化。

(四)坚决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落实反腐倡廉,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到实处。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和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体系。

上下功夫,既要完善程序和服务,也要改进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态度。

在程序建构方面,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高中心的便民化服务水平,突出程序安排的人性化;细化工作程序,避免服务中的疏漏,让老百姓的困难和问题在便民服务中心得到有效解决。

在完善服务方面,开展预约服务和电话服务,群众有什么要求和问题,可以通过提前预约和电话咨询,中心可以协调各单位及时提供优质服务;能上门服务的,提倡上门服务。

还要努力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改进服务态度。通过开展业务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要实现“一专多能,一岗多责”;同时必须端正工作态度,增强责任心,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正确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1、工作力量仍然薄弱。乡镇纪委普遍由5—7人组成,大部分包括纪委负责人(纪委书记或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的纪委书记)、纪检干事。看似配齐配足,其实不然。一是纪委委员通常由乡镇民政所、财政所、农经站等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基本上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主要由纪委负责人、纪检干事承担。二是部分纪委负责人、纪检干事并非专职。工作头绪多,事务繁杂,身份的多重性,导致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精力难于集中。三是专职纪委书记、纪检干事不能专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阶段,参与中心工作的时间多,真正用在纪检业务工作的时间少。我县24个乡镇中目前有4名纪委书记是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的,24名纪检干事中有17人兼任了其它职务。18名专职纪委书记中有16人分管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2人分管了计划生育工作,因为手头工作繁琐,又多是乡镇的重点工作,所以严重影响了他们对纪检监察业务的开展。

2、体制机制不合理。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体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乡镇纪委人员的组织关系、工资关系、人事关系均在该乡镇,在查处案件问题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四怕”:怕乡镇主要领导不支持,怕情面上过不去,怕遭到打击报复,怕得罪人丢选票。在机制上,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等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3、办案经费难落实。县财政普遍没有明确乡镇纪委的办案经费,乡镇财政更是捉襟见肘无钱支出。我县乡镇纪委目前办案经费主要来源于同级财政,这就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办案时必须取得乡镇主要领导的认可。

4、参加业务培训机会少。2005年来,我县24个乡镇的28名纪委书记(含8名乡党委副书记兼任的)、24名纪检干事,参加中央纪委培训4人次,市纪委培训28人次,县纪委培训78人次。这离每年至少参加一训的要求相差较远。特别是参加市级以上纪委培训的次数少、人员少、面窄。

1、理顺用人机制。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人选由县纪委监察局提名和考察,并征得县纪委监察局的同意。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的调动、提拔由县纪委监察局推荐、考察并报经县委同意。

2、健全组织机构。根据乡镇大小和纪委自身工作特点由县编委办确定2名以上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并做到专职专用。县财政安排一定的办案经费便于乡镇纪委工作的开展。乡镇党委、政府在安排其中心工作时,必须确保纪委书记、纪检干事有大部分时间、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3、规范工作内容。要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

4、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一套系统、便利、管用的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使乡镇纪委按章办事。

5、强化监督检查。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县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目前,我县共x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覆盖监督xx个部门(单位),通过近几年努力,派驻监督工作成效明显,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工作规范性明显提高,各单位的风险防控体系逐渐健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明显改观。但是,具体工作开展中,也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难题,具体汇报如下:

(一)政治监督首责意识还不够强。有的派驻机构对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的认识还不到位,监督重点有偏差,注重具体人和事,停留在“就事论事”层面,没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没有从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开展监督工作,没有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

(二)执纪监督理念转变不到位。执纪监督理念还没有完全转变,以至派驻的职能作用不能全面发挥。主要表现有:一是纪法不分。执纪变成执法,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二是履职错位。指导变成参与,把本该交给主责部门和机关纪委的事项,依然以惯例为由,以指导为名,不同程度地参与进去,导致监督上角色错位。三是认知偏差。派驻机构干部在监督中顾忌多,存在不敢监督、监督职能弱化的问题。

(三)执纪审查能力参差不齐。面对纪律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派驻机构在执纪审查上还存在诸多与新形势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有:一是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的意识不强。对于信访反映的涉及权力运行方面的问题,仅仅局限于查清问题,不善于运用纪律检查建议方式提出预防性对策或制度性建议。二是运用“四种形态”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尚未形成常态。对于一些尚处在萌芽状态或出现违纪苗头的问题听之任之,派驻机构既没有主动提醒和警示,也没有要求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其约谈,致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等主体责任落实上打了折扣。三是派驻机构干部开展执纪审查还存在本领恐慌。对《准则》和《条例》未能深入掌握要领,查处违纪案件时证据意识和党纪条规运用水平不高,执纪监督中对问题线索的发现和处置能力有待提高,等等。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一是要深刻认识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二是要认识到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本质是上级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代表纪委监委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监督职责,要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切实放下和坚决打消不敢监督的思想顾虑,大胆监督、果断监督、勇于担当、秉公执纪执法。

(二)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一要加强协作,丰富监督手段。要加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纪检监察组与机关部室之间的交流协作,探索开展派驻机构联合监督机制、交叉检查机制,不断提升派驻监督效率和质量,切实做到派驻监督“有效覆盖”。二要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督手段,通过利用信息共享等机制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相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探索充分调动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力量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新闻媒体的作用,进行立体化监督,形成各方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网络。

(三)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干部活力。一是加强选人用人管理,把品行好、业务优、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中来,并有计划地选调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纪检监察业务的干部,统筹考虑派驻机构人员的结构配置和梯队建设,从源头上优化和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加大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培养力度。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上挂下派、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制定适应新时期派驻机构特点的交流轮岗、提拔任用制度,打通派驻机构和纪委监委机关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渠道,切实提升派驻机构人员工作积极性。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来定“准”位,而不出现偏差,需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对纪检监察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凡本部门的重大活动、重要措施、重要信访举报、大要案件的查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都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二是处理好与局党组的关系。始终坚持党组的领导,要与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五个主动”:主动提出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及时提交局党组讨论研究,争取支持;主动向局党组汇报群众信访、本部门和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问题,积极谏言献策,为局党组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党组分忧解难;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主动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三是处理好与局机关各部门的关系。要坚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不包办代替,不超越权限。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勇挑重担,当好主角。需要配合的工作,恰如其分地当好配角。在工作方法上注意防止和克服两种倾向:一种是“钦差大臣”式,到处插手,横加指责;一种是“聋子的耳朵”式,怕得罪人,不闻不问,明哲保身。只有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才能真正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

执法检查是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及时发现药品监督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强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到“关口”前移,主动出击,全程参与每季度一次的执法检查。通过对药品监督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执行情况,稽查案件的检查、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复核,从中发现问题,辨症施治,有针对性地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筑起权力腐败的防火墙。把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有利于提高执法和监督水平,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同时,还可以通过执法检查,找准管理上、制度上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逐步建立一套既切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要采取“防、堵、查”三位一体的综合整治方法,标本兼治,加大建章立制和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对那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人和事,必须坚决查处,毫不留情;而对于一时失足,犯一般性错误,尚能挽救解脱的干部应给予机会,要将以礼服人,以情感人,以制度管理人贯串日常工作中。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拔高起点,做复合型干部。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要增强理论功底,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要主动介入机关的各项监督检查业务活动,增强感性认识和实践经验,使自己成为既是纪检监察业务的专家,又是熟悉药品监督检查的能手,只有充分熟悉业务才能使监督工作有针对性,而不盲目;有前瞻性,而不短视。二是求真务实,做有工作实绩的干部。

纪检监察不能被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而应结合全局中心工作主动出击,做出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使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和地位不能代替、不可缺少,用有“为”来达到有“位”和有“威”。三是严于律己,做廉政勤政的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由于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言行,注意维护和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风采。四是注重调研,做研究型的干部。要做到“三勤”:脑勤、腿勤、手勤。“脑勤”即勤于思考,善于从平时的工作中总结、发现和提炼具有规律性的东西,不就事论事:“腿勤”即勤下基层,潜下心多作调查研究,不做蜻蜓点水式的干部:“手勤”即结合实际尽可能多地作一些理论方面的探讨和分析,注意捕捉有特色、有价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创新是推进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要把本单位工作经验系统化。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研究、总结本单位工作经验,形成新的较为完善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方法,并不断总结提高,创造出更加系统、更高层次的新经验。二是要把上级精神具体化。贯彻上级精神不能简单照搬照抄,当传声筒、收发室,要吃透上级精神,将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中创新。三是要把外地经验本地化。现代信息的快捷,使我们足不出户就能看到、学到很多外地和外单位的新思路、新方法,但我们要结合实际,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在学习的基础上树立新观念、开辟新领域、提炼新方法。四是要使本单位工作特色化。抓创新就是抓特色,要善于思考,积极探索,形成独具特色和优势的工作经验和风格。

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纪检监察工作,给队伍素质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纪检监察队伍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是纪检监察队伍存在的普遍问题。因此,要努力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交流、调配力度,利用各种机会、多种渠道选拔、交流年富力强、刚正不阿、勇于创新、整体素质较高的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搞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实用、提高的原则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同时,要适时、适地组织干部到外地或在本市开展考察调研活动,以交流经验、开阔眼界、提高素质,努力培养和塑造“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新形象。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才能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当前,尤其要在三方面下工夫:一是当好参谋助手。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向党组汇报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要主动想全局,对上级指示精神提出符合本局实际的贯彻意见,对每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党组研究后搞好部署;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出主意、想办法。二是搞好任务分解。各职能部门抓反腐败能否做到各负其责,工作任务能否认真完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分解任务。只有把反腐败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提出要求,并加强检查指导,才能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反腐倡廉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制的权威性。

总之,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只有更新观念,牢固树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执纪执法思想和观念,适应新的形势和变化,注重研究新的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发挥好职能作用,开创药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现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体现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

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努力挖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现实是未来的基础,而未来是现实的发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未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未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服务民生、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发展的能力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据基层调研发现,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主要问题表现(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机会少,提拔机会更少。

(二)队伍建设不完善。乡镇纪委目前虽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从事当地党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查办案件更是无从下手。派驻纪检组,目前派驻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发挥不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三)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巨。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更没有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原因分析(一)认识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决定了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能力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单一,协调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三、对策建议(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跟班轮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励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纪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同时,为基层纪检干部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尽量少抽调和借用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良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纪检工作的意见建议篇三

发展理念是以科学发展理念领导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更自觉地将科学发展理念的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扩大服务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

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实践证明,只有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性,不断增强预见性和有效性,努力提出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和建设性的方法,才能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尤其要处理好以下四个问题:

第一,破立统一。既要敢于以改革的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腐败现象,摘除危害党和国家的毒瘤;又要善于以创新的精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按照“一个坚决,三个更加”的要求,敢于和善于跳出原有的思想框框和思维定势,以新的理念指导工作,做到与时俱进。

第二,标本兼治。要适应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把治标和治本内在地统一起来。加强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近几年,马鞍山市把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内容,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开始走出一条以改革创新为先导、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完善制度体系为目标的具有马鞍山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路子。

第三,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特别是在当前腐败问题依然多发易发的情况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刻也不能放松。要着力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查找发案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推动一步改革、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

第四,点面结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处理好宏观与微观、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要立足于党风。

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局,统筹谋划,突出重点,解决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党风。

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求我们以改革。

创新。

的精神,进一步加大预防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源头治理的方法和措施,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一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从思想上堵住源头。要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积极。

创新。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式,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要面向全社会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要加快形成并不断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建立起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二是深入推进各项改革,着力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把改革作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和根本出路。当前,尤其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三是注重关口前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马鞍山市探索建立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由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分别实行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效果很好。预警机制把教育、制度、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融提醒防范、动态监督、保护挽救于一体,在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之间,又架设了一道预报警戒防线。

1993年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来的实践告诉我们,必须以整体式的思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其一,正确处理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的关系,进一步提高领导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既是互相区别、互相独立的两项职能,又是互相补充、互相渗透的有机整体。纪检监察机关对两项工作要统一规划,整体安排,防止“单打一”、“两张皮”,顾此失彼。从纪委来说,要坚持把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统一部署和落实,重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支持行政监察工作;从监察机关来说,要善于从反腐倡廉大局的高度来把握行政监察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纪委常委会的领导,充分履行行政监察职责。其二,用足用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和手段。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党内条规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和规定的程序,充分运用纪检和监察两种手段,发挥好两个优势,不断增强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在行政监察工作中,要利用纪律检查机关组织协调的职能和手段,统一协调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参与配合,进一步增强行政监察的效力;在纪律检查工作中,也要利用行政监察工作紧贴政府中心工作的特点和优势,促进纪检机关更好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其三,注重发挥行政监察职能。要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特别是对政府部门的监督,要更多地以行政监察的名义进行,避免出现以党代政的现象。

合力化的思路,就是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思路。实践证明,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这是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的重要制度保证。只有依靠全党全社会,做到各级各部门一起动手,各领域协调行动,各种手段配合运用,才能形成全方位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最终把腐败现象遏制到最低限度。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龙头工程。各级党政组织及其主要领导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水平;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动员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反腐败。深入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认真落实广大党员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广大党员更多更好地了解、参与和管理党内事务。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形成权责明确、程序规范、制约有效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择、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公职人员行为失范。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不断改进处理监督举报工作的方式方法。

纪检工作的意见建议篇四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所反映的问题也参差不齐。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干部工作不到位、作风飘浮,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他们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对群众的切身利益漠不关心,而我们的群众则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能解决他们所反映的这些问题。在这种新形势下,笔者就当前如何搞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仅供参考:

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来电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是人民群众作为国家的主人,充分发挥参政议政权利,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有效途径,实质上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一种信任,正确处理好群众信访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有利于惩治和预防腐败,有利于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的不正之风,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展民主政治,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转变观念,整合力量。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不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和信访举报部门几个干部的事,信访问题要得到彻底解决,必须各方面、各部门都要统筹协调,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每个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合力。

二是换位思考,转换工作思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干部应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服务“第一要务”的高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随时转换工作思维,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忌把为群众办实事看成是找麻烦,把检举揭发的群众看成是“刁民”,而要把群众信访、来访看作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鞭策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醒、警示。更要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接受群众倾诉,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逐步化解矛盾,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是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信访部门作为纪检前沿阵地,要高度重视,经常过问,逐步建立起加强做好信访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而使信访举报工作既要立足于基本职责,把执纪办案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相结合,与做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又要把调查取证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充分发挥案源主渠道的作用和直查快办的优势,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服务。

俗话说:“树有根,水有源”,“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也有其原因。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

一是要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要努力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利用接待场所和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相关的法规、信访者的权利与义务、信访工作流程图、本委局受理的范围、工作程序及时限、质量要求以及领导接访的时间等,扩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影响,增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全年工作坚持做到“三办”,即: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普件快办;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保持一张笑脸,程序上讲一个清楚,明确给一个答复,承诺一个时限,搞好优质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实践“三种下访”形式:定点下访,即到信访问题较突出的单位和地区开展下访,督促基层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定人下访,即针对军转人员、重点上访对象、改制企业分流失业人员等特定人群开展下访,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切实解决好这些人员的实际困难;定事下访,针对移民安置补偿、新城征地补偿、城市拆迁等特殊弱势群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下访,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我们要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或不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也就是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根本和主线,避免盲目决策、武断决策产生诱发群众信访、上访的苗头和隐患,多一点思考,少一分盲目。

四是要建立健全部门、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信访工作信息网络点。

纪检工作的意见建议篇五

目前,我县共x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覆盖监督xx个部门(单位),通过近几年努力,派驻监督工作成效明显,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工作规范性明显提高,各单位的风险防控体系逐渐健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明显改观。但是,具体工作开展中,也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难题,具体汇报如下:

(一)政治监督首责意识还不够强。有的派驻机构对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的认识还不到位,监督重点有偏差,注重具体人和事,停留在“就事论事”层面,没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没有从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开展监督工作,没有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

(二)执纪监督理念转变不到位。执纪监督理念还没有完全转变,以至派驻的职能作用不能全面发挥。主要表现有:一是纪法不分。执纪变成执法,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二是履职错位。指导变成参与,把本该交给主责部门和机关纪委的事项,依然以惯例为由,以指导为名,不同程度地参与进去,导致监督上角色错位。三是认知偏差。派驻机构干部在监督中顾忌多,存在不敢监督、监督职能弱化的问题。

(三)执纪审查能力参差不齐。面对纪律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派驻机构在执纪审查上还存在诸多与新形势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有:一是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的意识不强。对于信访反映的涉及权力运行方面的问题,仅仅局限于查清问题,不善于运用纪律检查建议方式提出预防性对策或制度性建议。二是运用“四种形态”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尚未形成常态。对于一些尚处在萌芽状态或出现违纪苗头的问题听之任之,派驻机构既没有主动提醒和警示,也没有要求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其约谈,致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等主体责任落实上打了折扣。三是派驻机构干部开展执纪审查还存在本领恐慌。对《准则》和《条例》未能深入掌握要领,查处违纪案件时证据意识和党纪条规运用水平不高,执纪监督中对问题线索的发现和处置能力有待提高,等等。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一是要深刻认识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二是要认识到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本质是上级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代表纪委监委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监督职责,要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切实放下和坚决打消不敢监督的思想顾虑,大胆监督、果断监督、勇于担当、秉公执纪执法。

(二)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一要加强协作,丰富监督手段。要加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纪检监察组与机关部室之间的交流协作,探索开展派驻机构联合监督机制、交叉检查机制,不断提升派驻监督效率和质量,切实做到派驻监督“有效覆盖”。二要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督手段,通过利用信息共享等机制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相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探索充分调动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力量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新闻媒体的作用,进行立体化监督,形成各方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网络。

(三)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干部活力。一是加强选人用人管理,把品行好、业务优、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中来,并有计划地选调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纪检监察业务的干部,统筹考虑派驻机构人员的结构配置和梯队建设,从源头上优化和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加大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培养力度。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上挂下派、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制定适应新时期派驻机构特点的交流轮岗、提拔任用制度,打通派驻机构和纪委监委机关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渠道,切实提升派驻机构人员工作积极性。

纪检工作的意见建议篇六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意识和组织纪律上必须更加刚性,标准要更严,要求要更高。“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除了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之外,党中央从保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角度出发,积极推进组织内部制度创新,专门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解决了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本文拟从如何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浅谈几点建议,不妥之处,请指正。

“为政之要,重在用人”,“成事之要,关键在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就是为了解决“灯下黑”的问题,科室内部决不能成为阴影所在地。“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队伍要坚持“疑人不用”的原则,会用人,用“硬”人,把那些政治素质够硬,工作作风够强的人才选拔到干部监督队伍中来,不断锤炼锻造。

在科室经常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学习党的各类规章制度,牢记在心,活学活用,提升履职能力。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完善严格的工作流程,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良、能打胜仗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队伍。

“无规矩不成方圆”,党在任何时期都注重制度建设。十八大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创新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相继出台或修订党内法规制度超过50多部,把各项纪律和规矩立起来,确保“有权不可任性”,让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越扎越密。

如在2015年10月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提出了更高的标准;2015年10月修订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细化了对党员领导干部不可触碰的六大纪律底线;2016年6月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问责的形式倒逼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落实;2016年10月修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高度,促使党员干部正确行使党内各项监督权利。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时代。在党的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修改通过了新《党章》,就是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体现,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更是社会主义依法治国、与时俱进的重要表现。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要不断适应新时代发展的要求,结合干部监督工作制定相应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严标准,高要求,切实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要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要注意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于干部队伍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应及时提醒纠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审查关键领域和节假日等高频违纪节点的监督管理。“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作风,贯彻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

监督的目的是为了让干部少犯错,不犯错,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干部思想,而不是“放长线钓大鱼”、“以案养案”,更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要坚定长期监督的决心,做到哪里有纪检监察干部,哪里就有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工作。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不是一劳永逸、一蹴而就的,必须持之以恒,善于作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应及时对在岗在编纪检监察干部建立数据库,以监督执纪为中心,联合民政、人社、住建、审计、卫计、移民等部门建立专门性高,针对性强的大数据库,确保把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的公开数据都吸纳进去。

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的全过程,对办案的程序、时效、处罚结果予以监督,对于执纪监督过程中发现违纪频率较高的领域及时加入大数据库中,反复研究揣摩,研究出现问题的原因,在往后的监督过程中就要对这些出现问题的关键领域加大力度重点监控,对战大数据及时发现数据异常,挖掘问题线索,精准监督管理。

共享群众和媒体监督平台,拓宽监督渠道,释放群众和大众媒体的正能量,构建监督大平台,接到线索举报,一查到底,查明查实,及时反馈,形成线上线下良性互补的监督机制。

纪检工作的意见建议篇七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现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体现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

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努力挖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现实是未来的基础,而未来是现实的发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未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未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服务民生、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发展的能力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现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体现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

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努力挖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现实是未来的基础,而未来是现实的发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未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未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服务民生、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发展的能力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据基层调研发现,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主要问题表现(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机会少,提拔机会更少。

(二)队伍建设不完善。乡镇纪委目前虽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从事当地党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查办案件更是无从下手。派驻纪检组,目前派驻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发挥不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三)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巨。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更没有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原因分析(一)认识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决定了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能力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单一,协调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三、对策建议(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跟班轮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励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纪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同时,为基层纪检干部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尽量少抽调和借用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良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目前,我县共x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覆盖监督xx个部门(单位),通过近几年努力,派驻监督工作成效明显,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工作规范性明显提高,各单位的风险防控体系逐渐健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明显改观。但是,具体工作开展中,也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难题,具体汇报如下:

(一)政治监督首责意识还不够强。有的派驻机构对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的认识还不到位,监督重点有偏差,注重具体人和事,停留在“就事论事”层面,没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没有从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开展监督工作,没有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

(二)执纪监督理念转变不到位。执纪监督理念还没有完全转变,以至派驻的职能作用不能全面发挥。主要表现有:一是纪法不分。执纪变成执法,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二是履职错位。指导变成参与,把本该交给主责部门和机关纪委的事项,依然以惯例为由,以指导为名,不同程度地参与进去,导致监督上角色错位。三是认知偏差。派驻机构干部在监督中顾忌多,存在不敢监督、监督职能弱化的问题。

(三)执纪审查能力参差不齐。面对纪律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派驻机构在执纪审查上还存在诸多与新形势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有:一是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的意识不强。对于信访反映的涉及权力运行方面的问题,仅仅局限于查清问题,不善于运用纪律检查建议方式提出预防性对策或制度性建议。二是运用“四种形态”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尚未形成常态。对于一些尚处在萌芽状态或出现违纪苗头的问题听之任之,派驻机构既没有主动提醒和警示,也没有要求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其约谈,致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等主体责任落实上打了折扣。三是派驻机构干部开展执纪审查还存在本领恐慌。对《准则》和《条例》未能深入掌握要领,查处违纪案件时证据意识和党纪条规运用水平不高,执纪监督中对问题线索的发现和处置能力有待提高,等等。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一是要深刻认识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二是要认识到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本质是上级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代表纪委监委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监督职责,要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切实放下和坚决打消不敢监督的思想顾虑,大胆监督、果断监督、勇于担当、秉公执纪执法。

(二)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一要加强协作,丰富监督手段。要加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纪检监察组与机关部室之间的交流协作,探索开展派驻机构联合监督机制、交叉检查机制,不断提升派驻监督效率和质量,切实做到派驻监督“有效覆盖”。二要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督手段,通过利用信息共享等机制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相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探索充分调动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力量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新闻媒体的作用,进行立体化监督,形成各方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网络。

(三)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干部活力。一是加强选人用人管理,把品行好、业务优、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中来,并有计划地选调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纪检监察业务的干部,统筹考虑派驻机构人员的结构配置和梯队建设,从源头上优化和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加大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培养力度。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上挂下派、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制定适应新时期派驻机构特点的交流轮岗、提拔任用制度,打通派驻机构和纪委监委机关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渠道,切实提升派驻机构人员工作积极性。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意识和组织纪律上必须更加刚性,标准要更严,要求要更高。“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除了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之外,党中央从保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角度出发,积极推进组织内部制度创新,专门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解决了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本文拟从如何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浅谈几点建议,不妥之处,请指正。

“为政之要,重在用人”,“成事之要,关键在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就是为了解决“灯下黑”的问题,科室内部决不能成为阴影所在地。“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队伍要坚持“疑人不用”的原则,会用人,用“硬”人,把那些政治素质够硬,工作作风够强的人才选拔到干部监督队伍中来,不断锤炼锻造。

在科室经常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学习党的各类规章制度,牢记在心,活学活用,提升履职能力。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完善严格的工作流程,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良、能打胜仗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队伍。

“无规矩不成方圆”,党在任何时期都注重制度建设。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创新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相继出台或修订党内法规制度超过50多部,把各项纪律和规矩立起来,确保“有权不可任性”,让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越扎越密。

如在2015年10月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提出了更高的标准;2015年10月修订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细化了对党员领导干部不可触碰的六大纪律底线;2016年6月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问责的形式倒逼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落实;2016年10月修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高度,促使党员干部正确行使党内各项监督权利。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时代。在党的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修改通过了新《党章》,就是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体现,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更是社会主义依法治国、与时俱进的重要表现。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要不断适应新时代发展的要求,结合干部监督工作制定相应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严标准,高要求,切实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要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要注意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于干部队伍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应及时提醒纠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审查关键领域和节假日等高频违纪节点的监督管理。“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作风,贯彻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

监督的目的是为了让干部少犯错,不犯错,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干部思想,而不是“放长线钓大鱼”、“以案养案”,更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要坚定长期监督的决心,做到哪里有纪检监察干部,哪里就有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工作。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不是一劳永逸、一蹴而就的,必须持之以恒,善于作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应及时对在岗在编纪检监察干部建立数据库,以监督执纪为中心,联合民政、人社、住建、审计、卫计、移民等部门建立专门性高,针对性强的大数据库,确保把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的公开数据都吸纳进去。

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的全过程,对办案的程序、时效、处罚结果予以监督,对于执纪监督过程中发现违纪频率较高的领域及时加入大数据库中,反复研究揣摩,研究出现问题的原因,在往后的监督过程中就要对这些出现问题的关键领域加大力度重点监控,对战大数据及时发现数据异常,挖掘问题线索,精准监督管理。

共享群众和媒体监督平台,拓宽监督渠道,释放群众和大众媒体的正能量,构建监督大平台,接到线索举报,一查到底,查明查实,及时反馈,形成线上线下良性互补的监督机制。

半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纪委、德阳市纪委全会精神和绵竹市委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关注民生,整体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重返“全省县域经济十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继续抓了全市领导干部学习《廉政准则》,严格执行“8条禁令、52个不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严管干部有关规定;抓了农村基层干部管理,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2000余册;坚持党委(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利用“联组”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共对25名新任的领导干部任前谈话,组织和参与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培训5次。围绕镇乡换届工作,印发了《绵竹市关于严肃镇乡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建立“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和案件查办制度,并撰写了《致全市党员干部的一封信》,张贴宣传标语1000余条,大力宣扬中纪委、中组部提出的“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保证了换届风清气正。年初,在“双节”来临前夕,向全市印发了《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向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赠送自制廉政明信片400余张;在《绵竹手机报》中开辟廉政教育平台;联合市电视台滚动播放反腐倡廉公益广告;及时编发上报反腐倡廉信息100余条,被中省德阳市各级媒体采用25篇。努力构建了报刊有文、电视有像、广播有声的全方位、多渠道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同时,为加快廉政文化“七进”活动的步伐,印发了《廉政文化“七进”建设标准》,充实了九龙“清涟溪”廉政文化景区和孝德廉政文化街的廉政文化内容,不断丰富基地内涵;确立了在党委政府推荐参观线路上打造廉政文化“七进”的示范点,并积极研究打造廉政文化“七进”的示范点初步方案。

(二)全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基本框架构建。按照从党政机关、行业系统、城乡基层三个层面构建起具有绵竹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基本框架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分别在全市各镇乡、市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成立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构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拟定了全市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图和农村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图,将市本级基本框架构建任务进行分解,140余项制度建设任务分别落实到全市22个市级部门,责任到人头;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确立了责任人,制定了框架构建实施意见,拟定了基本框架图;组织各镇乡、市级各部门召开了工作推进会,进行业务培训,抽调4名同志参加到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对市本级框架建设任务的22个相关部门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审查,并进行了修订完善;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跟踪检查。目前,各镇乡、市级部门、企事业单位对权力(分权)的运行进行了分析、再造了工作流程,完成了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风险点的排查,进一步完善了制度措施;全面启动了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遵道镇各村(社区)监委会已全部建立,新市镇部分村(社区)已建立了监委会;启动了党务公开工作,对全市各级党的基层组织基本情况进行了统计,完成了前期的准备工作。

(四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围绕以“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专项效能监察活动,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力度,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向全市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专项监察活动的实施方案》,5月初,市纪委监察局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了“效能大家谈”活动专题工作会,研究确定了强化宣传报道、开展效能承诺、设置效能意见箱、网上评效能等7项具体工作措施;对“效能监测网”设立工作进行前期准备,制定了《绵竹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监测点工作办法》(试行),委托相关主管单位向市纪委监察局推荐了30个监测点企业名单;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进行再次清理和审核,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并把各单位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日常监管项目及办理时限作为承诺重要内容进行公开。截止6月,全市首批30个政府职能部门的承诺书通过《今日绵竹》、《绵竹手机报》、《政风行风热线》和《绵竹公众信息》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加大了行政效能问责力度。年初,会同市环治办、城管局等单位,组织开展了对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情况的全面检查和督促,对5个责任单位发出《黄牌督办通知书》;5月,市纪委监察局对绵竹江苏工业园区内梧桐树大量死亡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根据《绵竹市机关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市园林管理所监管不力的履职责任过错,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

(四)继续抓好了灾后重建的监督检查。坚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健全机制、方法多样”的总体要求,督促各职能部门、镇乡对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进行了自查自纠;从相关业务部门抽调专人,组成28个检查组,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监督检查机构和运行形式,对全市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的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竣工验收、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针对省、市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存在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召开全市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会,请省驻工作组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相关领导对整改提出具体要求,并建立完善问题台帐,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跟踪抓好“回头查”工作。上半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5次,发现问题20余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1次。会同组织、审计、民政等部门组成五个特殊党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抽查工作组,对全市涉及特殊党费的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加大对清平“8.13”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的监管,派驻专人对蔺家坎农房及基础设施建设过程全程跟踪监管,督促工期进度、质量安全、干部履职,确保工程建设公开、公平、公正、阳光。

(五)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认真做好日常信访接待工作,继续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全员接访工作机制和集体排查制;完善了市、镇、村三级信访网络平台,建立起委局内部电子政务网络,24小时开通“12388”信访举报电话,随时随地接受群众信访举报;建立健全片区内各镇乡、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之间相互协作机制,加强了信访监督和督办力度,确保信访案件按时保质办结。上半年,共受理信访举报71件。加强办案队伍建设,成立了“办案人才库”和两规”陪护人员库,从检察院选调1名业务骨干充实办案队伍;建立“联组”办案工作机制,成立镇乡办案协作区,扩大了镇乡办案试点,积极指导基层独立办案,提高办案能力;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受贿、“小金库”治理中顶风违纪、违反计划生育等重点案件查办的力度。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出17件,同比增长183%;处分15人,同比增长200%。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人、留党察看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行政撤职处分2人(含1人党政纪双重处分),受处分人员中科级干部2人、一般干部2人。

(六)加强执法纠风力度。改版了“政风行风热线”。加大了资金的投入,更新了设备,将每周一次的“行风热线”和“百姓热线”的直播节目分成专题节目和三方连线节目,二者交替进行。邀请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和窗口行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定时到广播电台直播间与群众直接互动,通过“热线”直播节目、报纸、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解决结果,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半年来,共开办专题节目5期,接听群众热线电话130余次。深入开展了专项治理。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的专项治理,对全市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清查,逐车建立了数据库;组织对全市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等活动的清理,督促各单位建立了工作机制,掌握了全市基本情况;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察,督促镇乡和相关部门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完善了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开展了镇乡换届纪律专项督查,有效杜决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除此之外,我们还对工程建设领域、“小金库”治理和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开展了专项督查。上半来以来,共接到工程建设领域投诉举报7起,查处了3起。其中查处绵竹市粮油食品公司军粮供应站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用假业绩骗取中标案,孝德农田灌溉设施恢复重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故意设置招标限制性条件案以及绵竹市粮油储备中心评标专家评标重大偏差案。

(七)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结合镇乡换届工作,积极与组织部门协调配合,增配了镇乡纪委副书记,配齐、配强了镇乡纪委班子;进行公选、公招纪检监察干部,从检察院选调1名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室,拓宽了选人渠道;结合“联组”工作,组织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对业务知识进行学习,召开了全市镇乡纪委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会,选派6名干部参加了中、省、市纪委举办的各种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信访调查、案件查办工作,从实践中提高了业务能力;组织委局干部全员参与监督检查、参与办案,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建设。

一是加强对政治纪律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抓好灾后重建的监督检查为主,重点抓好工程项目资金、质量安全、竣工项目的资料归集、结算项目的审计拨付、移交项目的登记使用、统建安置房公平分配的监督检查,确保于9月20日之前完成灾后重建任务;加强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监督检查,为实现“坚定不移地重返全省县域经济十强行列”目标,提供纪律保障。

二是加强对“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专项效能监察活动的组织,逐步抓好“效能督查、重点投资项目督查和百企千人评效能”等活动,不断提高机关效能。严肃查处作风漂浮、慢作为、低效率等影响灾后后重建速度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三是围绕全市换届工作,抓好对新任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组织对惩防体系框架构建业务知识的辅导,加大督查力度,努力在10月底前完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第一循环工作,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全市各村(社区)建起督委员会;在各级基层党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确保11月底前构建起具有绵竹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四是增加办案设备,改善办案条件;充实办案人员,整合办案力量;借助“联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镇乡纪委办案;拓展案源,着力查处涉灾和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纪检工作的意见建议篇八

2020年,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院纪委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现将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坚持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八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树立廉洁从政思维。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党章,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党纪教育、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领导干部各项公示公开,促进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地位观,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2、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教育。年初,我院召开治理商业贿赂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动员大会,重点宣传治理医药购销的意义,利用显示屏和院报加大宣传。每次中层干部会议,都要讲解治理商业贿赂的形势和反面教材,提醒全体医护人员要高度警醒,切忌在身边发生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与重要岗位人员、重点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讲清政策,鼓励医务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3、开展法制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举办治理商业贿赂专题讲座,组织职工学习讨论《职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依法行医的法制教育。组织党员、学科带头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与全院各科室、全体职工签定《行风责任状》,并向社会发出倡议书,接受社会监督。

(一)推行院务公开制度。1、建立社会服务承诺制。开展向社会服务承诺服务,建立了“医院对社会、科室对医院、个人对科室”三级承诺机制,并将承诺内容公布,接受群众监督。2、建立医德考评制度。每半年对医护人员进行一次医德考评,将日常工作出现的好人好事、违规事情、差错隐患等按制度评分计入考评表,年末进行总评,与个人评优、晋升挂钩。3、健全收费查询和一日清单制。设立电子屏幕公示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病房为患者提供一日清单,贯彻落实好患者医疗费用日清单制。

(二)签廉洁责任状。年初,与所有药品和卫生材料、医疗器械供应商均签定廉洁责任状,对其医疗活动和业务往来进行约定,杜绝出现违规违纪案件。

(三)建立药品动态监测和合理用药检查通报制度。医院每月对全院药品用量进行监测、统计分析,对用量排名前十位的抗生素进行通报。每月对药占比超标的医生进行通报公示,并进行处罚,全年,有6名医生受到了处罚,罚款近万元,并有10余种药品停止了在本院的销售,进一步降低了患者的自费比例,减轻了患者的用药负担。

按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我院精心组织和实施,及时建立专门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开展教育,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财务、设备、药剂等重点部门、重要科室进行摸底,规范各项制度。充分利用中层干部会、党员集中学习等,从思想教育入手,结合新闻媒体查办的案例进行说服教育。医院党支部建立了医德考核制度,全体医务人员纳入考评系统,由院党支部、职能科室和科室负责人分层次对医护人员进行医德考核,并与评先选优相结合。与科室和全体职工签定行风责任状,落实岗位职责,与所有药品、卫生材料供应商签定反商业贿赂责任书,防堵结合。一年来,我院共下发通报处罚职工7人,罚款近万元。收到各种锦旗21面,表扬信8封,拒收红包2300元,拾到手机4部,拾金不昧交还患者7800余元,社会综合满意度在95%以上。

一是警示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虽坚持开展警示教育,但形式不够丰富,在抓深、抓细上还有一定差距,利用卫生健康系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还不够多,警示教育的感染力和震撼力还不够强。

二是治理商业贿赂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出现了新的问题,形势也与以往不同,治理的难度加大了,形势还很严重,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是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履行监督职责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心理,方法手段不多,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现象依然存在。

一是持续深化警示教育,突出抓好“以案促改”制度、常态化。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通报曝光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真正让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成“一堂课”,变成“一面镜子”、变成一座长鸣警钟,推动形成权力结构配置科学、权力运行规范有序、风险防控及时有效的长效机制。

二是创新日常监督、长期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手段,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的种种表现,使监督更加聚焦、精准、有力,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通过明察暗访、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三是持续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切实抓好医院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教育,通过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选派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综合素质和驾驭工作的能力,努力打造对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工作的意见建议篇九

1、工作力量仍然薄弱。乡镇纪委普遍由5—7人组成,大部分包括纪委负责人(纪委书记或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的纪委书记)、纪检干事。看似配齐配足,其实不然。一是纪委委员通常由乡镇民政所、财政所、农经站等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基本上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主要由纪委负责人、纪检干事承担。二是部分纪委负责人、纪检干事并非专职。工作头绪多,事务繁杂,身份的多重性,导致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精力难于集中。三是专职纪委书记、纪检干事不能专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阶段,参与中心工作的时间多,真正用在纪检业务工作的时间少。我县24个乡镇中目前有4名纪委书记是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的,24名纪检干事中有17人兼任了其它职务。18名专职纪委书记中有16人分管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2人分管了计划生育工作,因为手头工作繁琐,又多是乡镇的重点工作,所以严重影响了他们对纪检监察业务的开展。

2、体制机制不合理。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体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乡镇纪委人员的组织关系、工资关系、人事关系均在该乡镇,在查处案件问题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四怕”:怕乡镇主要领导不支持,怕情面上过不去,怕遭到打击报复,怕得罪人丢选票。在机制上,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等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3、办案经费难落实。县财政普遍没有明确乡镇纪委的办案经费,乡镇财政更是捉襟见肘无钱支出。我县乡镇纪委目前办案经费主要来源于同级财政,这就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办案时必须取得乡镇主要领导的认可。

4、参加业务培训机会少。2005年来,我县24个乡镇的28名纪委书记(含8名乡党委副书记兼任的)、24名纪检干事,参加中央纪委培训4人次,市纪委培训28人次,县纪委培训78人次。这离每年至少参加一训的要求相差较远。特别是参加市级以上纪委培训的次数少、人员少、面窄。

1、理顺用人机制。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人选由县纪委监察局提名和考察,并征得县纪委监察局的同意。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的调动、提拔由县纪委监察局推荐、考察并报经县委同意。

2、健全组织机构。根据乡镇大小和纪委自身工作特点由县编委办确定2名以上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并做到专职专用。县财政安排一定的办案经费便于乡镇纪委工作的开展。乡镇党委、政府在安排其中心工作时,必须确保纪委书记、纪检干事有大部分时间、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3、规范工作内容。要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

4、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一套系统、便利、管用的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使乡镇纪委按章办事。

5、强化监督检查。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县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纪检工作的意见建议篇十

当前新形势下,我局反腐倡廉建设形势还很严峻,整体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反腐倡廉教育还没有做到经常化,在制度规范方面仍存在漏洞,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还不健全。

针对存在的问题,从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制为突破口,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对于党政领导干部来讲,就是既要承担业务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又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朽败工作,确保队伍廉洁高效,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和卓有成效的协调联动,实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发展,实现做事、管人、促廉相结合,实现提高工作水平与保持队伍清正廉洁相协调。

“一岗双责”是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强化工作目标责任的检查考核,有利于政令畅通,狠抓落实,促进党风政风行风的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利于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廉政建设防线,把握正确的事业方向,实现科学监管、和谐发展。

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一岗双责”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工作目标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认识到位、责任细化、执行坚决,确保“双责”各项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建立健全有效运行的工作机制,确保组织领导、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奖惩兑现落实等“五到位”:

第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做到组织领导到位。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首先要求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各尽其责。

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体系,让各级领导干部真正负起责任:一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一把手”要发挥带领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廉政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班子,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

二是要发挥好带动作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敢抓敢管。

对下属要严格督促检查,一级抓一级,一级带动一级。

三是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廉洁从政,率先垂范,管好自己,管好自己的亲属和周围的工作人员,真正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做到责任分解落实到位。

所谓责任分解,就整体而言是落实贯彻工作责任制,就每个人而言是落实贯彻岗位责任制。既要科学化,又要量化、细化、具体化,其关键是明确责任主体。解决“谁来抓”和“抓什么”的问题,这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前提。

具体来说,就是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综合本部门的实际,对各项工作进行分解、细化,定岗、定任务、定责任,逐项落实到各分支部门和个人,成为各部门和每个人员行为的规范和为之努力的目标,这样即便于考核监督,又便于协调配合。

第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做到责任考核落实到位。责任制考核是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工作的检查和评估,也是执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选人用人是从源头上防止朽败的重要一关,必须把好党政领导干部的“入口关”,做到知人善任,选拔培养优秀的各级领导接班人,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是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要按照“下管一级”的责任制管理权限,对各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要通过自查检查、跟踪督办等方式,了解和掌握落实责任制的情况,制定比较科学的考核办法,同时广泛听取群众的评判意见,增强考核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第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做到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根据责权统一原则,权是尽职尽责的手段。一个领导有了权而不负责任,就会导致滥用权力或特权滋生,这种不负责任的领导,实质是一种失职行为,对失职的领导,必须追究法律责任,其中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可见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的关键。

没有严肃认真的责任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就失去了严肃性,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就很难树立和提高,责任制就成了一纸空文。

实施责任追究,要敢于碰硬,敢于较真,该处理的处理,该曝光的曝光,以教育和警示广大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重点是,一旦发生重大问题,一定要查清领导干部是否有责任,然后实事求是地决定是否追究。要健全责任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把开展党内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结合起来,做到有制度、有检查、有监督、有考核、有追究,以此教育和警示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

第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做到奖惩兑现落实到位。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要取得明显成效,必须根据职、责、权利、服务统一的原则,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做到奖惩分明,建立健全有效的奖惩制度,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工作与干部的管理结合起来,将其列入干部考评、考核中,考核的结果纳入安监工作目标考核中一并奖惩兑现。

褒奖先进,鞭策后进,惩罚渎职者,使每一位领导干部真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当成自己的分内之事、职内之责,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

按照省、州、县纪委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朽败体系为重点,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推进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深入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以“讲党性、保增长、重民生、促稳定为基本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宏扬良好作风教育引导干部。

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从加强党性修养入手,按照胡同志提出的“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政廉洁的标准,认真查找不足,切实解决好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精神不振、工作不实、能力不强、风气不正等突出问题,在我局努力营造正通人和、凝心聚力、风情气正的工作环境。

第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不断强化监督工作力度。

根据县纪委《建立健全惩防朽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对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认真疏理,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增强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要重点研究制定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监督检查实施意见、廉政谈话实施意见、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审批、行政处罚监督措施、财务资金管理等制度;继续加强对“三重一大”和六个环节的监督;进一步搞好廉政风险点排查,按岗位按职责制定工作流程图,根据流程图的关键环节,找出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认真抓好制度的规范执行和有效落实。

搞好相关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法律法规意识和执行的自觉性。

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业绩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落实好奖惩和责任追究;围绕落实“一岗双责”,从严带队伍,进一步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管理,重点抓好《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制度的落实、监督。

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效果和质量;严格落实《廉政准则》、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加强对干部推荐提名、考核酝酿、讨论决定等环节的监督;认真落实各级党组和纪检组负责人同下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监督制度。

第三大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行政执法队伍廉政建设。

按照党的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的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认真解决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坚持安全发展、维护群众利益,落实廉洁从政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把抓作风建设与抓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结合起来,重点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认真搞好对照检查,纠正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

行政执法干部增强为发展服务、为市民服务的意识,在求真务实、严谨细致、开拓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上下功夫、见实效。切实防止和纠正工作不实、办事粗疏拖拉等不良现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防止和纠正奢侈浪费现象。根据股所队室工作职责、任务特点和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单位和个人加强作风建设的目标、措施。培养勤勉敬业、廉洁奉公、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良好作风。争做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城管执法人员。

进一步抓好执法队伍廉政建设。

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规范队伍从政行为。

第四加强对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加大对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主要抓好四个方面:一是加强对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监督,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执法上的随意性;二是加强对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违纪违规问题发生;三是加大对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违规执法等行为的调查处理力度,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和朽败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察职能。

发挥廉政行风监督员的作用,积极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政风热线活动,拓展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四是加强财务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第五严肃党纪政纪,加大查处案件工作的力度。

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上级转办信件,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以严明的纪律维护队伍的纯洁性。按照县纪检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实际,重点查办领导干部以及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执法权、审批权、处罚权谋取私利的案件;在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监管中发生的案件;严肃查办在行政执法等方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案件;继续深入开展治理行政执法贿赂工作,认真查办行政执法贿赂案件。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是推进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

在今后工作中要不断创新思路、措施、办法,扎实有效在做好“一岗双责”工作,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丰富和完善科学监管理念,为实现科学监管、和谐发展奠定基础,为实现全局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有力保证。

镇党委: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建议报告如下:

一是案件线索来源不多。一方面信访举报数量少,部分群众受传统“老好人”观念的影响,对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腐败问题不愿举报,也有举报者害怕被泄密和遭打击报复而不敢举报;另一方面主动出击查找案源还做的不够。

二是乡镇纪检干部执纪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在执纪审查过程中,常常涉及村级财务、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施工管理、预决算等内容,对面这些问问缺乏足够的方法和技巧,往往感到无从下手,这方面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一是围绕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挖掘拓展线索来源。围绕打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战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项工作,拓展线索来源,狠抓作风建设,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

二是强化自身建设,提高业务能力。结合全县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紧紧盯住“四风”新动向,教育引导全镇党员干部和各类公职人员严格约束自己,慎用手中权力,“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继续深化“三转”,突出主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和业务知识学习,注重抓早、抓小、抓常,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断提高监督执纪能力。

中共**镇纪委。

自2017年分包、、村以来,。。同志能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的各项决策,在思想、行动上始终与镇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不断充实自己,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能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全力以赴干好各项工作。

该同志工作主要特点:一是基层党建责任制落实比较到位,能够认真研究谋划,“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到位。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村组干部团结协作、党员队伍发展、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做的比较到位。三是抓党建助推脱贫攻坚及疫情防控工作方面比较好,发挥党支部核心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林木基地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四是在抓班子带队伍方面有魄力、廉洁自律及村级财务方面做的到位。其个人素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得到全镇干部一致好评。

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思考探索不够,缺乏创新能力。二是党员教育管理不够精细,对外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缺少办法。三是村党支部核心引领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致富带富能力不强。四是阵地建设落后,村部房屋简陋,设备不足。五是个别自然村村内道路未硬化,群众意见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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