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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应急预案篇一
为确保运输交通事故救助工作顺利、有序的实施,把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组长:颜建程。
副组长:刘凌。
下设办公室,设在业务组,组长由运行主管担任。
成立应急救援队:公司全体成员均为应急救援队成员,抢险救援时,根据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救援队。
保证每年对预案和实施程序进行审查和修订。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抢险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抢险救援办公室负责抢险救援任务的上传下达及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应急队伍的组建,应急人员培训的管理,应急救援演练的组织,以确保有充足的应急反应能力。公司其它所有员工都有义务执行本预案中各自的职责。
(一)重大事故及险情的报告。
1、发生险情后,当事人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用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如情况紧急,当事人要立即拔打110、119、120求助,以免耽误时机,造成更大后果。
事故及现场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
(3)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5)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救援的有关事项;
(7)报告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险情报告后,根据情况立即上报公安、消防、安监、环保、交通等部门。
(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事故险情发生后,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的同时,要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及险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或安全领导小组通知后,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1)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根据事故、险情发生情况,统一实施应急预案;
(3)根据事故现场救援实际情况,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4)完成紧急调用的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的运输任务;
(5)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及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8)协助做好事故、险情上报工作。
(一)工作要求。
1、公司要充分认识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2、公司要做到人员、车辆、设备、物资、工具等项工作的落实,随时做好准备,确保一声令下,立即出动。抢险救援人员和车辆要落实到人、落实到车,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和车辆要登记造册。
3、接到通知,抢险救援队要在分钟内在指定地点集结完毕,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
4、安全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应急救援演练计划,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要根据实际和环境条件的变化及时提请公司修改和完善预案内容。
5、公司要结合自身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预案的宣传培训,督促广大职工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能熟练掌握应急知识。
6、公司全体人员都有预防、参加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的义务,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重意识,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7、加强值班制度的落实,确保信息传递、通信畅通。
(二)责任追究。
1、公司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的人员要依法处理;对执行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2、对发生事故后不及时上报、隐瞒不报等不按规定上报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运输应急预案篇二
(一)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系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和逐级上报”的原则。
(二)应急事件报告范围、时限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发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故,于事发后6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内容
(1)事件突发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型、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以及事发的环境、道路状况等因素。
(2)事件现场抢救、救治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3)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责任、教训及采取的措施。
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组织指挥抢捡救援行动,准确掌握事故与事件的情况变化,及时调配、部署、协调应急行动,组织好各组之间的协调、配合行动,提高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和效率。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车(含小轿车、专用备班客车),作为应急车辆储备要随时听从指挥奔赴现场,必要时,总指挥、副总指挥可随时根据需要调动线路待班车(含正常营运的短途客车),参加应急事件处理与救援,考虑因旅客运输车辆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难在中途在较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除及时增派备用车辆运输中途旅客外,应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如托拉车辆的硬型拉杆,易移动的机械式手动吊车、千斤顶、安全保护固定支架等设备),必要时可请示公安交警,车辆保险机构的故障施救车辆与设备及时参加救援,保证旅客、车辆及时得到救助。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人身伤亡。
总指挥:是应急事件实施的指挥者,对上级应急组织负责,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做出应急事件的实施决策和统一指挥。
副总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在总指挥离位的情况下,履行总指挥的职权。
应急通讯组:负责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的信息收集、传递以及各种指令的接收和下达。
应急抢险组:负责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现场的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调查处理。
应急保障组:负责应急状态下的物资运输和后勤保障。
应急救护组:负责组织应急状态下的人员疏导,协助医疗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应急电话:xxxxxxxx
运输应急预案篇三
一、装卸1、搬运、装卸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摔、碰、拖拉、翻滚、野蛮操作或使用不合格的装卸工具等,会引起火灾、爆炸、中毒、化学灼伤事故。
2、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时,没有划定禁火区,作业人员违章吸烟或动用明火,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1、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行驶中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翻车、撞车,会引起火灾、爆炸、中毒、化学灼伤事故。
2、危险化学品包装不合格或堆垛过高不稳,发生倒塌,在行驶途中发生泄漏,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3、混装混运互为禁忌物料,运输中由于货物相互挤压致包装破漏,二种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料混合,会引发着火,爆炸事故。
三、扑救不当发生火灾时,因不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灭火方法,使用不适当的灭火器材,致使火灾扩大,造成更大危险。
四、储存。
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过程中的着火源控制不严,各库房周围的明火作业、吸烟、汽车排气管火星、烟囱飞火等外来火种;内部设备不良、操作不当引起的电火花等,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2、雷击。危险品仓库或露天的储罐遭受雷击,发生火灾事故。
3、产品变质。有些危险化学品长期不用,仍废置在仓库中,又不及时处理,往往因变质而引起事故。
4、养护管理不善。仓库建筑条件差不适应所存物品的要求,如不采取隔热措施,使物品受热;因保管不善,仓库漏雨进水使物品受潮;盛装的容器破漏,使物品接触空气或易燃物品蒸气扩散和积聚等均会引起着火或爆炸。
5、违反操作规程。搬运危险化学品没有轻装轻卸;或者堆垛过高不稳,发生倒塌;或在库内改装打包,风焊修理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
6、建筑物不符合存放要求。危险品库房建筑设施不符合要求,造成库内温度过高,通风不良,湿度过大,漏雨进水,阳光直射,使物品达不到安全储存的要求而发生火灾。
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1、疏散有关人员,隔离泄漏区。
根据泄漏量和泄漏物的特征而定。
2、切断火源。
泄漏易燃易爆、有毒物料时,立即停止泄漏区周围一切可以产生明火的作业,严禁火种。
3、处理人员的个体防护。
根据泄漏物料的理化性质,选择适当的呼吸器、防护服、橡胶长靴、胶皮手套等防护用品进行防护。
4、堵漏。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如坚固包装容器桶盖,在漏点打卡子,包装桶底部渗漏时倒置等。
5、用惰性材料吸附。
小量泄漏用砂土或不燃性材料吸附或吸伙。
6、利用围堤火容。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防止泄漏范围扩大。
7、冲洗。
对能溶于水或能与水混合的物质,用水大量冲洗,并收集废水,使之流入污水处理系统或集中处理。
8、转移回火。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适当器具对泄漏物进行回火。
1、火灾扑救。
装卸、运输中发生起火事故,组织现场人员根据着火物料的特性采用相适应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和控制。
2、报警。
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3、人员紧急撒离或转移。
火灾发生时,组织现场人员和周围人员向逆风向安全地带转移。灭火人员在火灾热辐射超过或估计超过人体的安全限度时,要采取紧急避难或人员撒离。
4、防止火灾扩大,防止爆炸。在可能情况下,组织人员将火场附近的危险化学品物料,尽快运出,远离火灾现场。
对无法搬走的易燃易爆桶装物料,用水冷却,防止爆炸。
5、堵截流淌火。
火场上如果有液体流淌火,用黄沙、泥土等,构筑起堤坝进行堵截,阻止火势蔓延。
6、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向消防人员介绍燃烧物料名称、数量、危险性、有无毒性等情况,积极配合消防队灭火。
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1)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即使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不小心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在没有确定可以采取措施阻止泄漏的情况下,也必须立即用长点火棒将火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或毒性混合气体,此时遇火源会发生爆炸,从而带来更大的灾害。因此,在停止泄漏之前,首先应对容器进行有效的冷却,在条件成熟能够设法有效停止泄漏时,才能将火扑灭。
(2)首先应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3)如果火势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幅射威胁的压力容器,能疏散的气瓶压力容器移至安全距离以外,不能疏散的应用水枪进行冷却保护。
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取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4)如果是气瓶或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首先设法关闭气源阀门,火势就会自动熄灭。
(5)贮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
(6)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
运输应急预案篇四
为及时应对20xx年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确保旅客运输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春运办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镇春运交通安全应急工作组负责春运交通安全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罗胜华同志担任镇春运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有徐德仁、韩萍、陈晓飞、许小春、余斌、黎晓林、曾澎发、成新福、钟旺、刘华美、胡海龙、黄小勇、郭俊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春运交通安全应急工作的日常工作及负责外出农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
(二)主要职责。
镇春运交通安全应急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春运应急工作的具体实施,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镇春运交通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执行应急预案的'工作情况。
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向乡春运交通安全应急工作,报告信息,协调组织对滞留人员的安置和救助工作。
派出所。负责维护客运站区域的治安管理,组织警力确保旅客进出客运站通道畅顺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
交警中队。负责客运站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管制进出客运站的各种车辆,严厉打击车匪路霸、扰乱了交通秩序等行为,严厉打击无牌无照酒驾行为。在实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做好滞留旅客的疏运和应急物资的运输工作。
镇城管大队。负责集镇街道的整治,对乱摆乱放、乱停乱占行为予以制止,规范集镇秩序,保障集镇的畅通。
党建办。负责春运政策、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报道工作;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及时发布相关春运动态,引导旅客理性出行;充分发挥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五云卫生院。在春运期间准备好医疗救护应急力量;做好各类流行疾病的防疫工作;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进驻客运站及旅客紧急疏散点,抢救伤病人员;做好伤员救护工作;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救治工作,负责客运站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民政所。负责安排好贫困地区群众生活,做好集镇中尤其是各交通枢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五云中、小学校。负责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监管,妥善做好学生寒假归家返校工作,安排一定的场地作为应急安置点。
(一)当因交通状况导致旅客大量滞留,客运站正常秩序出现混乱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客运站立即向镇春运交通安全办报告,并立即实施本单位应急,镇春运交通安全办加强24小时值班,各成员单位随时待命,并定时向县交通局汇报情况。
2、镇春运交通安全办组织力量指挥旅客向指定场所疏散,协调有关部门维护现场秩序,对车站地区及各进出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3、镇春运办负责调配公路应急运力,紧急疏运滞留旅客。
(二)发生群体性骚乱事件情况时:。
1、如运输长时间受阻,滞留旅客聚集闹事,现场执勤人员要及时做好劝导和秩序维护工作,并要立即向镇春运办报告,由春运领导小组组织镇干部、公安、交通等部门迅速增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对闹事人员和其余故意破坏人员,要立即予以扣留,并移交县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2、当出现不法分子趁乱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现场执勤人员要坚决制止,公安干警应将首犯抓获并迅速带离现场。公安部门要负责对不法分子进行监控、取证,为事后依法处理提供依据。
执行应急任务的有关单位、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因贻误时机没有按时完成任务造成后果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运输应急预案篇五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终止与善后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运输设施毁损,交通运输中断、阻塞,重大船舶污染及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等,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疏散或者救援人员,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第四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协调联动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共同加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发布国家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建设国家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保障基地,储备应急运力,相关内容纳入国家应急保障体系规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发布地方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建设本辖区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保障基地,储备应急运力,相关内容纳入地方应急保障体系规划。
第七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制定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可能需要提供的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应急管理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监测与预警、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恢复与重建、培训与演练等具体内容。
第九条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应急预案涉及其他相关部门职能的,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与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衔接一致。
第十一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共交通工具、重点港口和场站的经营单位以及储运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交通运输企业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情势变化和演练验证,适时修订。
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划和应急预案的要求,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维护、管理和调拨制度,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和运力,配备必要的专用应急指挥交通工具和应急通信装备,并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十四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统筹规划、建设交通运输专业应急队伍。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应急队伍。
第十五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应急队伍应急能力和人员素质建设,加强专业应急队伍与非专业应急队伍的合作、联合培训及演练,提高协同应急能力。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与其他应急力量提供单位建立必要的应急合作关系。
第十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辖区内应急装备、应急物资、运力储备和应急队伍的实时情况及时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将本单位应急装备、应急物资、运力储备和应急队伍的实时情况及时报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所有列入应急队伍的交通运输应急人员,其所属单位应当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人员的人身风险。
第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鼓励志愿者参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
第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建立专家咨询制度,聘请专家或者专业机构,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供相关意见和支持。
第二十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制度,并结合交通运输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制订年度应急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工作。
第二十一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根据本地区、本单位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特点,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第二十二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扶持研究开发用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第二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财政预算情况,编列应急资金年度预算,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安排应急专项经费,保障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
应急专项资金和经费主要用于应急预案编制及修订、应急培训演练、应急装备和队伍建设、日常应急管理、应急宣传以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第二十四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并完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收集、统计、分析、报告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与各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与交通运输有关的突发事件信息。
第二十五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交通运输的相关信息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必要时同相关部门进行会商,评估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损害,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制定应对方案。对可能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
第二十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危险源管理工作。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组织开展企业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危险源辨识、评估工作,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基础信息数据库,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设施和人员,对突发事件易发区域加强监测。
第二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通信系统。
第二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实际需要,配备必要值班设施和人员。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宣布进入预警期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预警级别和可能发生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特点,采取下列措施:
(一)启动相应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根据需要启动应急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
(四)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
(八)法律、法规或者所属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的其他应急措施。
第三十一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以及所属地方人民政府的决定,相应调整或者停止所采取的措施。
第三十二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第三十三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部署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十四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或者参与应急处置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三)对危险源和危险区域进行控制,设立警示标志;
(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六)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以及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
(八)其他有利于控制、减轻和消除危害的必要措施。
第三十五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超出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或管辖范围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二)请求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突发事件发生地周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支持;
(三)请求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派出现场工作组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指导;
(四)按照建立的应急协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
第三十六条在需要组织开展大规模人员疏散、物资疏运的情况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令,及时组织运力参与应急运输。
第三十七条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应急设备、设施、队伍的日常管理,保证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组织、调度和指挥。
第三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可以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交通运输工具、相关设备和其他物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九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负责应急处置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人民政府的决定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并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第四十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并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四十一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扶持遭受突发事件影响行业和地区发展的政策规定以及本级人民政府的恢复重建规划,制定相应的交通运输恢复重建计划并组织实施,重建受损的交通基础设施,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破坏及影响。
第四十二条因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被征用的交通运输工具、装备和物资在使用完毕应当及时返还。交通运输工具、装备、物资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补偿。
第四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
监督检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应急组织机构建立情况;
(二)应急预案制订及实施情况;
(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四)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五)危险源监测情况;
(六)信息管理、报送、发布及宣传情况;
(七)应急培训及演练情况;
(八)应急专项资金和经费落实情况;
(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评估情况。
第四十四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等单位应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影响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有效进行的,由其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或追究相应责任。
第四十六条海事管理机构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活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运输应急预案篇六
为确保运输交通事故救助工作顺利、有序的实施,把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组长:颜建程。
副组长:刘凌。
成立应急救援队:公司全体成员均为应急救援队成员,抢险救援时,根据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救援队。
保证每年对预案和实施程序进行审查和修订。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抢险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抢险救援办公室负责抢险救援任务的上传下达及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应急队伍的组建,应急人员培训的管理,应急救援演练的组织,以确保有充足的应急反应能力。公司其它所有员工都有义务执行本预案中各自的职责。
(一)重大事故及险情的报告。
1、发生险情后,当事人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用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如情况紧急,当事人要立即拔打110。119。120求助,以免耽误时机,造成更大后果。
事故及现场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
(3)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5)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救援的有关事项;
(7)报告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险情报告后,根据情况立即上报公安、消防、安监、环保、交通等部门。
(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事故险情发生后,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的同时,要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及险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或安全领导小组通知后,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1)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根据事故、险情发生情况,统一实施应急预案;
(3)根据事故现场救援实际情况,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4)完成紧急调用的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的运输任务;
(5)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及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8)协助做好事故、险情上报工作。
(一)工作要求。
1、公司要充分认识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2、公司要做到人员、车辆、设备、物资、工具等项工作的落实,随时做好准备,确保一声令下,立即出动。抢险救援人员和车辆要落实到人、落实到车,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和车辆要登记造册。
3、接到通知,抢险救援队要在分钟内在指定地点集结完毕,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
4、安全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应急救援演练计划,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要根据实际和环境条件的变化及时提请公司修改和完善预案内容。
5、公司要结合自身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预案的宣传培训,督促广大职工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能熟练掌握应急知识。
6、公司全体人员都有预防、参加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的义务,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重意识,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7、加强值班制度的落实,确保信息传递、通信畅通。
(二)责任追究。
1、公司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的人员要依法处理;对执行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2、对发生事故后不及时上报、隐瞒不报等不按规定上报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最新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
运输应急预案篇七
为确保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排除险情,组织调配运输力量,确保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及时处置,建立统一、高效、规范的.道路运输管理系统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保障体系,提高全区道路运输应急管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生活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确保完成春运任务。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阜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导致道路堵塞,车辆途中遇故障不能正常行驶,春运高峰旅客滞留、重要物资紧缺或发生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时,需要及时疏通。
2、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需要组织调配道路运输力量,以保证人员、物资运输的应急行动。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抓不懈的观念,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
3、分级负责。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与属地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在依靠专业救助力量的同时,充分利用属地应急资源,发挥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作用。
(一)组织机构。
颍东交通运输分局成立春运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范围内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股,郑伟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传真):xxxx。
同时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由颍东交通运输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副总指挥:由颍东交通运输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颍东交通运输分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处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灾难。
(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领导全区道路运输系统应对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2、做好与公安、卫生、应急管理、环保、行政执法、交警等部门在全区道路运输应急救援方面的协调工作。
3、制定本系统应急救援目标管理责任制。
4、负责抗冰、雪、雨、雾等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道路运输的组织工作。
5、保证应急救援资金到位,装备齐全,人员编制合理。
(三)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遇到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时,指挥部成员应及时赶赴现场,配合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
3、组织指挥应急救援抢险队赶赴现场,参与协调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单位和部门,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4、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通报灾情和交通事故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救援请求。
5、指导本系统各单位开展灾情及突发事件的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四)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
1、应急救援办公室受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按照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2、负责制定本系统应急救援预案及修订工作。
3、负责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的情况统计上报及应急救援信息的发布工作。
4、传达和执行本级指挥机构的决定。
5、组织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五)应急协调机制与任务分工。
1、分局安监股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及启动《颍东交通运输局春运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各单位“春运”工作的准备及实施情况;协调处理有关“春运”工作的重大问题。
2、运管所工作职责。负责安排部署、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全区道路运输工作;做好道路旅客流量、流向的调查、预测及分析,做好运力储备、组织及调用;负责组织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保障合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组织全区道路运输安全检查和道路客运量的统计及有关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
3、县乡所工作职责。春运期间,负责安排部署、检查全区县级公路进行巡查和养护工作,做好损毁路段的抢修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公路安全警示标志标线,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大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安排养护公司及时对县级公路和危桥险路积雪清扫工作,准备及抛洒除雪剂、工业盐等防滑物质,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4、质监站工作职责。负责对全区交通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企业采取安全防护有效措施,对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和临时性工棚、建筑物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消除,确保春运期间交通在建工程安全无事故。
5、交管站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辖区内站外组客、异地经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大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负责辖区的道路、渡口进行巡查,发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当地政府。
6、执法中队工作职责。负责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保障合法营运,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运输、查处客运车辆不按审批线路运营、倒客、甩客、宰客的违法违规行为。
7、运输企业工作职责。负责本企业参加“春运”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检查及保养,车辆技术状况必须符合要求;对企业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车辆的动态监管,确保车容整洁、文明服务、安全行车,严禁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充分配合应急领导小组工作,备足应急运力。
8、汽车客运站工作职责。负责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禁“三品”进站上车,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和超员车辆发车;合理安排滞留人员的有序乘车;负责做好售票工作,做好候车服务工作,保持站容站貌整洁卫生,及时提供便民服务。
9、各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应急责任制,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地行业管理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机构接到报警后,按照事件的种类和性质,立即组织调动相关责任部门和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根据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组织开展紧急处置行动,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和蔓延,并将事件处置有关情况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
(一)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的预警及处理。
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冰、雪、雨、雾等自然灾害的天气预报,各单位在春运重点时段的旅客运输高峰期,应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和采取超常应急措施,加强安全现场管理和车辆动态监控,应急救援办公室要及时掌握情况,做好信息传送。
1、遇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时:
(1)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信息后,根据受灾情况,及时发布救援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救援工作。
(2)应急救援办公室按照要求,及时掌握天气情况,准确做好信息传送工作。
(3)根据天气预报信息,运输企业应及时调整班车发车时间,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和站区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及各种安全措施,所有营运车辆都必须符合安全运营要求。
(4)按照“行业指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针,应急救援抢险队组织人员加强对道路险段、危桥的检查,协调道路沿线乡镇,督促地方政府组织人员清扫道路积雪,对险段、危桥、渡口要采取铺设沙石、草袋、干草,对积雪较多的路段要铺撒工业用盐,加快积雪融化,必要时调用救援抢险机械设备清扫积雪路障,确保道路、水路畅通。
(5)涉渡交管站要加强对渡口的督查,督促渡口管理员必须坚守一线,采取旁站式管理,死看硬守,抓好源头,对渡口两岸上下坡要采取防滑措施,严禁违规冒险航行,坚决落实“七禁八不开”制度。
2、遇到大雾能见度较低的天气时:
根据能见度情况,运管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控制班车进出站,在条件允许时,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协调公安交警在重要路段可采取警车、运政执法车开道、引导的方法,保障车辆运行,所有上路车辆都必须打开防雾灯,控制好车速、车距;能见度较低时,渡船应停航,待能见度达到规定要求时,方能启航。
(二)滞留旅客应急处置。
1、因大雪、雨、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出现旅客滞留情况。
(1)汽车客运站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采取超常应对措施,妥善处理滞留旅客,搞好服务保障,滞留旅客要求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出行的,要分别汇总滞留旅客出行方向,并及时向火车站通报情况,尽量满足旅客需求,缩短旅客滞留时间。
(2)对无意换乘其他交通工具的滞留旅客做好安置工作。车站要保障好饮食生活及防寒等工作,最大限度地给旅客提供方便,同时加强天气信息和道路通行信息的收集,及时向旅客发布天气信息和道路通行信息。及时调整班车,在安全的基础上,确保车辆运行。
2、春运高峰时滞留旅客应急处置。
运管所要指导运输企业提前预测,科学制定应急预案,春运开始前要和旅客流向大的地区企业合作,签订加班包车协议。根据旅客的流量、流向、流时,制定运输方案,迅速调用储备车辆,及时调整班次密度,尽量缩短旅客候车时间,严禁班车脱班停班。高峰时各单位要24小时值班,客运站要安排领导现场值班,强化现场管理,保证旅客走得了,走得安全。
(三)重特大公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
1、车辆在辖区发生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后:驾驶员或乘客要迅速报警,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采取自救。动态监控系统发现情况,迅速报告运输企业(公司)和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要迅速赶到现场指挥,同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向市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报告,运管部门协同公安维护好事故现场秩序,联系120安排伤员救护。应急救援保障组应及时掌握情况,协同相关单位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2、车辆在辖区外发生重大交通运输事故时:分局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信息后,根据事故等级,及时向市局和区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分管领导组织运管部门、运输企业迅速赶往事故现场指挥,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与当地运管、交警部门取得联系,指导当地运管、交警迅速开展伤员救治,保护好事故现场,将损失最大限度降低,并组织应急救援保障队协助相关单位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一)各单位应结合管辖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制。
(二)各单位应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运力和有关物资储备。
(三)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要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水平。
(四)各单位应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体职工和人民群众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五)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单位应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各单位应紧急调用有关人员、车辆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被调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确保完成有关人员和紧急运输任务,不得延误和推诿。
(六)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单位应采取措施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运输的人员以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药品、食品、设施、设备等紧急物资的及时运输。
(一)各单位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公布突发事件报告电话,保证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畅通。
(二)各单位应及时向分局春运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下列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
1、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发生情况;
2、预防、控制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
3、运输紧急物资的情况;
4、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的其他有关情况。
(三)各单位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应及时向分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要组织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取证。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迟报、谎报道路、水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
(一)分局春运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公路突发公共事件交通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二)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对迟报、谎报、瞒报或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运输应急预案篇八
为确保20xx年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广大旅客安全、方便、有序出行,实现“平安春运”的工作目标,本着“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指导原则,现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春运应急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措施有力”的原则。为了切实保障春运工作有序进行,公司成立20xx年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涂陆武陈俊童跃建蓝国祥徐红英邹胜朝。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处,由赵国栋、董伟、蓝国祥、邹胜朝、毛伟义组成,赵国栋为主任,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应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各项应急保障措施的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1月23日下班前上报总公司。
(三)值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当日车辆的调配。
(一)春运期间道路情况复杂,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各单位要针对天气和道路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二)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春运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行车、总公司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技巧。
(三)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及设备必须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未经检测合格的一律不得参加春运。所有参加春运的驾驶员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和交警部门组织的春运培训合格。
(四)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售票厅、候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和监管,确保客流有序、畅通;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确保齐全有效。
(五)机务处要做好防滑链等应急物资的准备,并进行相关操作的演练,确保正确安装使用。
(六)保修厂要加强值班制度,切实做好车辆的维修服务,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做到优质、高效。确保车辆正常营运。
(七)监控室工作人员要掌握车辆运行状态,及时发布管理信息和预警信息。加强数据采集和分析,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通报。
(一)客运分公司、客运西站、公交公司等客运单位要密切注意流量、流向变化情况,在客流高峰期采取滚动发班和加密班次方式及时输运旅客,如还不能及时疏运旅客的,立即报告总公司值班领导和县运管部门,由机动运力解决。
(二)跨县(市)班车在客流高峰期由机动运力加班。突发性事件的用车由总公司统一调配。
(三)20xx年春运总公司共安排机动车10辆,总座位384座(详见附表)。
(一)各单位加强现场调度,出现客流高峰及时报告值班领导,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运。
(二)客运站的跨县(市)班车的加班计划应提前上报总公司,并在公告栏上及时予以公告。
(三)各单位要及时将路况、天气变化等情况通知给驾驶员。
(四)严格执行事故汇报制度,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向所属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总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汇报,并按照《浙江省交通行业事故及险情报告办法》立即上报。
总公司:xxxx。
客运分公司:xxxx。
客运西站:xxxx。
旅游公司:xxxx。
保卫处:xxxx。
保修厂:xxxx。
运输应急预案篇九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xx〕3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和《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xx〕54号),结合本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市交通运输委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发布、备案、宣传、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制定、依法规范、功能齐全、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纳入本行业绩效管理考评体系。
第六条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相关单位子预案组成。
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及总体预案,是市交通运输委应对特别重大或重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和应对较大和一般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文件,由市交通运输委制定并公布实施,报市政府部门备案。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市交通运输委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涉及公路桥梁气象灾害、水灾与地质灾害、地震灾害、重点物资运输、危险货物运输、重点交通枢纽的人员疏散、施工安全、特大桥梁安全事故、特长隧道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
(一)专项应急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委各相关单位编制,报市交通运输委批准公布实施。
(二)各专项应急预案要详细制定各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具体响应措施,明确专项应急机构及相关负责人、联系人,并及时更新和公布。
第九条专项预案子预案。
由市交通运输委相关部门或其下属有关单位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各部门职能职责,为应对该专项特定突发事件而编制的应急预案,子预案的编制以特定突发事件的具体应对措施为主,注重操作性、适应性、实用性。
第十条应急预案编制的格式规范,一般应符合市政府部门及市交通运输委的公文规范要求。
第十一条市交通运输委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编制应急预案应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国家、本市及市交通运输委有关规定。
(二)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的编制原则。
(三)加强相关地区、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保持应急预案间的衔接配合。
(四)符合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际,适应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急能力。
(五)要素齐全、内容完整、行文简洁规范,应急措施科学、具体,操作性强。
(六)有涉密内容的,应标注密级,严格按照保密规定管理。
第十二条市交通运输委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编制的应急预案一般应包括:总则、组织体系、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等。
第十三条预案的编制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职能分工和工作实际,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应急预案、典型事故资料等,对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存在的风险源开展风险评估,充分调研分析应急资源,对应急能力实施客观评估,资料大全《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部门或单位正式文件的形式颁布实施。
第四章应急预案审批、发布和备案。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组织应急预案报审、发布和备案等事项。
第十六条市交通运输委总体应急预案经征求有关监管部门和专家意见后,由市交通运输委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委应急办)提出编制说明,报送市交通运输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定后,提请市交通运输委主任办公会审议,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名义印发。
第十七条市交通运输委专项应急预案经委应急办审核后,由牵头起草单位报交委分管领导审定,必要时经市交通运输委主任办公会审议,以行业监管机构名义印发。
第十八条市交通运输委专项应急预案在提交委应急办审核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编制或修订背景、依据、过程及主要内容等。
(二)征求意见和对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对分歧意见的处理结果和依据。
(三)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市交通运输委专项应急预案子预案由各单位自行编制,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以本单位名义印发。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市交通运输委总体应急预案报送市应急办、交通部备案。
(二)各区交通运输总体应急预案报送市交通运输委备案。
(三)交通运输企业突发事件预案是由各交通运输企业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编制,报行业监管部门备案。
(四)应急预案备案应当同时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第五章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第二十一条市交通运输委和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公开发布非涉密的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简本,普及应急预案常识。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制作有关应急预案宣传资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二十二条市交通运输委和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第二十三条市交通运输委和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演练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演练计划,适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市交通运输委总体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至少演练1次,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开展;市交通运输委专项应急预案原则上每2年至少演练1次;市交通运输委专项应急预案子预案每年至少演练1次。
第二十四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视情简化。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市交通运输委应急办指导本市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划,督促指导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落实。各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区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
第二十九条市交通运输委应急办指导各专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市交通运输委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综合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各区交通运输部门要明确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并为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提供经费等必要保障。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委应急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运输应急预案篇十
1、确保信息畅通。由于雨季施工暴风雨等恶劣天气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对破坏程度难以进行预测,需要加强对气象信息的控制管理,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加强防范。
2、防护的全面性。施工现场涉及面较广,包括各部分现场和临时设施的安全防护以及全部人员的安全,因此在制定安全措施时一定要全面细致周到,不可因事小而不为,以留有隐患,带来损失。
3、科学组织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充分考虑雨期施工的特点,将不宜在雨季施工的工程提前或延后安排,搞好工序穿插,提高工效和施工速度,遇到较大的暴风雨天气应停止施工。
4、快速反应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应急准备,在雨期施工时,各种防护措施要进一步加固。确保抢险救灾物资人员到位,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遇较大的暴风雨天气应停止所有的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方。
2、做好现场排水。
(1)雨季施工现场应处理好危石防止发生滑坡、塌方等灾害。
(2)保证道路畅通,路面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硬化或加铺沙砾、炉渣或其它材料,并按要求加高起拱。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防护。对材料库全面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四周排水良好,墙基坚固,不漏雨渗水,钢材等材料存放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确保材料的质量安全。
(4)严格按防汛要求设置连续、畅通的排水设施和应急物资,如水泵及相关的器材、塑料布、油毡等材料。
1、基础工程。
基础工程受雨水影响较大,如不采取有关防范措施,将可能对施工安全及建筑物质量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在雨期施工时注意以下几点:
(1)雨期开挖基槽(坑)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度或设置支撑。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和支撑的检查控制;对于已开挖好的基槽(坑)或管沟要设置支撑;正在开挖的以放缓边破为主辅以支撑;雨水影响较大时停止施工。
(2)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的分期完成,雨量大时,应停止大面积的土方施工;基础挖到标高后,及时验收并浇筑混凝土垫层;如被雨水浸泡后的基础,应做必要的挖方回填等恢复基础承载力的工作;重要的或特殊工程应在雨期前完成任务。
2、混凝土工程:
(1)模板隔离层在涂刷前要及时掌握天气预报,以防隔离层被雨水冲掉;
(3)雨期施工时,应加强对混凝土粗细骨料含水量的测定,及时调整用水量;
(5)模板支撑下回填要夯实,并加好垫板,雨后及时检查有无下沉;
(6)下雨时不得进行钢筋焊接、对接等工作,急需时应做好防雨工作或将施工作业移至室内进行;刚焊接好的钢筋接头部位应防雨水浇淋,以免接头骤然冷却发生脆裂影响建筑物的质量。
3、吊装工程:
(2)塔式起重机路基,必须高出自然地面15cm,严禁雨水浸泡路基;
(7)雨天吊装应扩大地面的禁行范围,必要时增派人手进行警戒。
(8)六级以上风力或暴雨天气停止一切吊装作业。
4、施工机械的防雨防雷及施工现场的用电:
(2)防雷击。雨季是雷电多发季节,在施工现场为防止雷电袭击造成事故,必须在钢管脚手架、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人货电梯等安装有效的避雷装置,避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3)防触电。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三级电箱作重复接地,电阻小于10ω;电线电缆合理埋设,不得出现老化或破损的'电缆;职工宿舍安置安全电压,遇暴风雨天气,要安排专业电工现场值班检查,必要时立即拉闸断电,所有职工下班前必须将各设备工具电源断开。
1、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建筑物主体、脚手架、施工用电、各小型机械的防雨棚以及临时设施、安全标志牌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对破损处及时修复。
2、注意经雨冲淋材料的使用,要采取处理措施后才能使用。
3、暴风雨时应立即停止室外施工作业,人员迅速撤到安全地方,同时全工地应果断拉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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