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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通知函 关于终止物业管理合同函(十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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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通知函 关于终止物业管理合同函(十七篇)
2023-01-19 02:28:24    小编:ZTFB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物业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通知函 关于终止物业管理合同函篇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 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____ 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租赁期租金:每月_____元,乙方先期交纳_____个月租金共计_____元。 后续房租每_____月交一次。

第五条 押金

签订本正式租赁合同当日内,乙方须付甲方押金,相当于_____个月租金,共__________元。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甲方有权在前次房租到期前_____天获取下一次应交租金。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户应履行甲方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业主临时公约”中的各项规定,甲方对乙方的交费情况有监督及知情权。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八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入住时水____吨,电____度);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继续租赁,双方需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二条 提前终止合同

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停止租赁必须在___天之前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对方有权不退定金。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物业备案,均具有同等效力。

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物业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通知函 关于终止物业管理合同函篇二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位于 ,出租给乙方作为居住使用,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在签约时向乙方收取押金人民币 元整,押金在合同期满后,甲方在验收完房屋的固定装修和原有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后,甲方不计利息一次性将押金退还给乙方。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房转租或转让给他人,不得将出租房屋抵押或做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及没收押金,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租赁期为 个月,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将每月租金于每月 日前交给甲方,押金不能充当租金使用。如因乙方拖欠甲方的租金及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的,每天将罚滞纳金为月租金的5%给甲方,乙方超七天仍不交房租的将视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换锁、停水电及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并没收押金,同时甲方有权处理乙方留在出租房屋里的一切物品,并且有权追缴乙方拖欠的费用与滞纳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三、乙方必须住满 个月方可退房,未住满者押金不退,乙方不得有异议。

四、在租赁期间房屋的管理费 、卫生费 、水费 、电费 、有线电视费 、电话费 、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视乙方违约处理,按本合同的第二条执行处理。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护好该出租房屋及甲方所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室内装修、室内设备和公共设施,如室内的装修、设施有损坏的乙方要原价赔偿给甲方(自然损旧除外)。出租房屋的结构及间隔不得改动。乙方入住后所增加的低值设备,如水管件、零星电路插座开关等,乙方归还时不得拆除,电源变更及增加负荷必须书面给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做好房屋内的卫生工作。如垃圾杂物答应拿到物业管理处指定的地方丢放,不得从楼上往下抛杂物或泼水。合同期满办理房屋移交时乙方必须将出租房屋的卫生打扫干净,否则甲方在乙方押金中扣除卫生清洁费人民币30至100元。

七、合同到期乙方迁出时。必须在当日将乙方的全部物品搬出出租房,不得借故拖延,物品超期不搬,将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有权变卖或做其他处理,所得款不予退还,乙方不得有异议。

八、甲方交来该出租房门匙共 条,乙方迁出之时应连同自配或自换的锁匙如数全部还给甲方。

九、合同期内,甲方不得随意加租:合同期满,若甲方的出租物业需继续出租,在同等的条件下甲方应优先给乙方续租。甲方收取租金后,应给乙方开具收据。

十、乙方在租赁签合同时,必须提供房屋内所居住人员的有效合法证件给甲方登记申报,如在租赁期间增加居住人员,也要及时提供合法证件给甲方登记申报,,否则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肯有同等法律效力。应共同遵守。违约方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如双方发生任何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如协调不成,则双方均可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甲乙双方自签定合同之日起所发生一切责任关系与本物业无关。 十二、出租房设备设施有:电视 、冰箱 、空调 、洗衣机 、饮水机 、风扇 、鞋柜 、抽油烟机 、煤气灶 、煤气瓶 、沙发 、餐台 、餐椅 、床 、床头柜 、梳妆台 、衣柜 、 电视柜 、茶几 、热水器 、机顶盒 、水表底数 、 电表底数 、水 元/吨、电 元/度。

其他

备注: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物业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通知函 关于终止物业管理合同函篇三

出租方:合肥八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合肥花园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拟租赁甲方位于新加坡花园城文华阁 0148 号房屋作物业办公用房,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房屋座落、建筑面积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座落于长江西路898号“新加坡花园城”文华阁 0148 号房,建筑面积共294.95 ㎡。

第二条:租期、租金与押金:

(一)租期:自20xx年 元 月1 日至20xx 年 6 月 30 日止。

(二)租金:合计3000元。

(三)租房押金:为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租房押金10000 元。如遇乙方违约等情况,其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押金中扣除。

第三条:押金交付期限及办法:

乙方必须将房租费3000元及押金 10000 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付款方式以现金支付(或转帐支付)。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修缮所出租的房屋及其由甲方提供的基础设施,以保障乙方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但属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行修理。

2、甲方如出售房屋,须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4、负责按约定,依时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

5、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且乙方无违约现象,甲方必须按时退回押金给乙方(不计息)。

(二)乙方责任:

1、合同期满,如不续租,必须按时交回房屋给甲方,不得拖延,否则甲方有权加收相应的租金。

2、承租期内,不得单方面转租他人,否则,按违约论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押金。

3、承租期内,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即按违约论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乙方的全部押金。

4、承租期内,乙方不得随意破坏、变更甲方的房屋结构及其公共设施、设备。否则,按违约论处。由此造成房屋、设施、设备的损毁,乙方必须负责修复或赔偿,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押金。

5、水电、排污、排烟问题。外水电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但水电的增容乙方必须自行解决。其增容费用和日常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排污系统由乙方排入市政管网;排烟必须达到环保要求并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安装排烟系统,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承租期间,政府及社会公共职能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不得制造各种污染,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有毒有害、危险品及各种违法乱纪活动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至少50%的押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的,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合同各项条款,如有违约,违约方必须给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20xx0元整。从违约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仍不能整改完毕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本

合同其它条款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依其约定)

第六条:免责条件:

1、租赁期内,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坏的,双方免责。

2、因政策、法律法规原因、市政建设或花园城的旧楼拆迁的,双方免责。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争议,则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当地仲裁委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或双方责任履行完后失效。

甲方:合肥八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合肥花园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二○一一 年 元 月 1日

物业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通知函 关于终止物业管理合同函篇四

物业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 ,为甲方所建的高档住宅小区一二层底商。该房屋装修状况为 ,设备、设施自配。乙方对房屋基本情况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承租该房屋。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三条 交验身份

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并作为合同附件,待乙方申报营业执照后将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甲方存档。

第四条 房屋改善

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应事先向甲方提交书面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装修、装饰。

第五条 租赁期限

(一)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作为乙方的装修期,甲方不收取租赁费用;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方未按期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可在租赁期满后另行出租。

(三)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选择权。

第六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年,租金总计: 元(大写: 元)。

(二)租金支付时间:租金按期支付,每期为 个月,共计为 期,每期租金为 元。首期租金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以后的租金,乙方于每期开始的 日前向甲方支付。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于每期开始的 日前直接向甲方交付。

(四)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七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 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反还乙方。

第八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第九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无偿所有。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

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2、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3、乙方对外立面的装修、装饰不超过本楼现状的最窄处台阶,在装修外立面、设置广告前征求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如没有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乙方私自进行外立面装修、装饰、设置广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付全责。

4、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管理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5、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在乙方租赁期内,甲方终止合同,需赔偿乙方装修费用折旧的现存价值及

四万元违约金。

2、

3、 乙方在二年之内解除合同,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交给甲方作为补偿。 乙方在租赁期满二年后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的形式告之甲方,无须赔偿甲方违约金。否则执行第十一条第二款。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 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 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足额支付租金达30日的。

2、 欠缴各项费用达

3、 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 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 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 乙方单方要求终止合同的。

7、 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送达乙方预留的地址或乙方承租本合同房屋的经营负责人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解除。乙方预留的地址,乙方承租房屋的经营负责人 曲强 ,乙方变更预留地址及经营负责人的,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应对预留地址及负责人的真实性负责,因虚假或变更后不通知甲方,而使解除合同的通知无法送达的,解除合同的通知自甲方邮寄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解除。

8、 解除合同的后果:

(1)乙方必须在三日内搬出房屋并将房屋完好交回甲方,甲方无需征得乙方同意,无需通过诉讼而将房屋另行出租;

(2)乙方必须在三日内自行收回添置的新物,但乙方装修、装饰的部分乙方不得收回、变动,应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未在三日内收回添置的新物,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自由处分;

(3)乙方交付的房屋租赁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

(4)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乙方自承租之日起自行向自来水公司申请安装独立自来水表、自行向供电局申请安装独立电表,其相关费用自行解决;

2、甲方同意乙方正式营业后将一层东侧大厅门前靠近东侧的四个停车位给乙方使用,合同解除后车位甲方自动收回;

3、甲方为乙方提供 部直拨电话,租用期内发生的电话费用由乙方交纳,甲方代收,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五日内交付。

4、乙方在租用期内对该房屋内、外的装修、装饰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涉及广告方面乙方必须向政府相关部门申报,并承担一切责任。

5、租金含冬季供暖费用及物业费。

6、乙方承诺自租赁之日起四个月内办理 营业执照,批复后乙方以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与甲方进行该合同的乙方变更。

7、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将承租房屋转租、借租或抵押给第三方。

8、乙方负责该房屋内的消防设施,自行承担防火、防盗的责任,在承租期间如发生防火、防盗事宜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向甲方赔偿损失的费用。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租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四 份,其中甲方执 二 份,乙方执 二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北京市都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物业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通知函 关于终止物业管理合同函篇五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 出租的房屋

出租方将坐落在准噶尔路 33 号 友联办公楼东侧门面 房屋租给承租方使用(房屋面积为 340 平米)。

二、租赁期限

2.1租赁期为年,租赁期自月日至 月20日。

三、房款(租金、服务费统称)及缴纳期限

3.1 总房款/三年(,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6月20日为280000元/年;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6月20日为270000元/年;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6月20日为260000元/年。租金按照先交后用的原则,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一次付清20xx年6月20日-20xx年6月20日一年房屋租金 280000 元整( 贰拾捌万 元整)。

3.2 担保金在合同签订五日内交清,担保期限为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一个月内,无违约责任和应承担出租方损失及欠费的,担保金退还。

3.3房款中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暖气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代收代交。

3.4在经营过程中人为发生的室内水、电、暖等设施的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维修。

四、出租方职责:

4.1出租方保证对其所出租的房屋拥有合法产权和独立的处分

权,并且出租行为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4.2租赁期间出租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质量,如因质量问题对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负责并承担直接损失。

4.3出租方应为承租方提供政府依法审查所需要的产权证明。

4.4出租方有权遵照法律法规要求、政府规定及社区意见,对所涉及的安全、环境、卫生、人员健康、计划生育、用工状况等内容进行监督与指导。

五、承租方职责:

5.1承租方必须按约定的履行时间交纳租金。

5.2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经营必备的各种手续(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费用自理。

5.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建时,必须经过出租方的同意方可施工,其费用自理。承租方在三年租赁期内,将承租房屋向第三方转出租的,需经出租方同意,并且,第三方承租人不改变经营业务,必须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移交过程中停业期间,不延长租赁时间和扣减租金,仍执行原租赁期限和租金价格。

5.4、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而使房屋或设施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5.5、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综合治理、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如有违反,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承租方必须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及冬季扫雪打冰工作。不得违反克拉玛依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如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5.6承租方雇来的外来人口必须持有克拉玛依公安局所属派出所办理的外来人口暂住证。

5.7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烟火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不得有误,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5.8承租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克拉玛依有关规定,市局有关文件和规划对房屋进行拆除的,双方都应服从,本合同终止,费用及损失各自承担。

5.9承租方应安全经营,自行承担经营场所内的安全保卫责任,因承租方原因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的赔偿。

5.10承租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出租方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各类安全、环境卫生、消防检查,接受出租方及政府、社区提出的各类不符合安全、环境卫生、消防规定的整改通知,按时整改。

5.11承租方应维护出租方声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用工,保障雇员合法权益,避免人身伤害,承担相应责任。

5.12承租方“独立经营,自负其责”,与甲方不存在连带的经营、安

全、劳动用工等经济及劳务等责任,所有纠纷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害或损失的,承租方应当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

六、违约责任:

6.1、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直接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其中有下列(1)(2)(3)情形的,承租方应按未付房屋租金(或未付各项费用)的双倍金额,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有下列(4)(5)情形的,承租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按年租金数额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1)承租方交付租金时间逾期(按合同约定的交付租金时间计算)3个月之久的;

(2)承租方未交付租金超过年租金一半的;

(3)承租房屋内所产生的应由承租方自负的水、电、暖等各项费用有一项费用或多项费用超过半年时间,未向有关部门交付的;

(4)承租房屋内发生过刑事案件或其它违法活动的(被公安机关文书确认为主),

(5)承租房屋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承包给他人的。

6.2、出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直接通知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按已付年租金数额向出租方要求支付违约金:

(1)租赁房屋因出租方原因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2)租赁房屋因出租方产权纠纷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七、其他

7.1因城市规划拆迁、国家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损失各自负责。

7.2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出租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单位账户:

单位开户行:

年 承租方: 地址: 企业法人或委托人: 电话: 日 年 月 月 日

物业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通知函 关于终止物业管理合同函篇六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特签订本合同。

2、甲方将龙坪镇解放西路49号三楼三室两厅,面积123米2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租金为14000元/年。连租三年,每年一次性付清租金。

3、租赁时间从20xx年5月25日止20xx年5月25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居住使用。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搬出。若乙方要求续租,必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租赁期间水、电费(依据表上数据)、网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出租屋的使用安全,如需维修,维修费有甲方负责。乙方因使用过程中造成房屋、设施损坏的,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6、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7、若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售房屋,应在1个月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准备。

8、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的房屋无安全保障或直接影响居住的。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经常故意刁难乙方,造成乙方居住不安宁的。

9、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险物品和化学药品或在出租屋内进行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转租房屋或改变用途的;;

(3)故意损坏房屋及设施的;不按时缴纳租金和水、电费的。

10、因自然灾害、拆迁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实施或造成双方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原合同终止,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不计算,把多的租金退给乙方。

11、乙方交还房屋应保证各种设施及房屋完好无损,否则根据情况进行赔偿。

12、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立条款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若双方因某项事宜产生歧义,经协商、调解解决不了的,双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 5月25日 20xx年 5月25日

物业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通知函 关于终止物业管理合同函篇七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____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________市政府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名称、地址、面积

大厦是由甲方兴建坐落____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号的_______结构大厦。乙方承租该大厦第____层_______型_______单位。该物业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第二条甲方同意根据下列条款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条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

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内部所有物的租赁费用,该物业内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设备。

第四条租金及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议定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租赁期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第十四天开始,共计_____年。甲方须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或之前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承建商的延误

市政项目配套设施批准及安装延误

政府部门延迟批准有关文件

图纸更改

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

自来水、电力、煤气、热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租金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日缴付。逾期缴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缴付违约金。

第五条管理费

1.租金不包括有关该物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乙方按该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管理费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管理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缴付。逾期缴付管理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月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违约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该物业管理公约在租赁期间内调整管理费,乙方应按时缴付新调整的管理费,不得异议。

3.若因不可抗力、罢工、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第六条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及其他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被有关部门停水、电、煤气、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保证金

1.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的定金。乙方还应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向甲方缴付下列保证金:

三个月租金保证金

三个月管理费保证金

水费保证金

电费保证金

电话费保证金。

甲方有全权决定以上至项保证金的金额及增收其他甲方认为需要的保证金项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证金时,定金将自动转为乙方应缴保证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调整管理费,保证金额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向甲方支付原保证金与新保证金的差额。

3.定金及以上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定金及/或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该物业以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于甲方计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项之日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该物业用途

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证不改变该物业用途。

第九条不得分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

第十条装修及改建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该物业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大厦装修指南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该物业的原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2.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反政府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保险

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日内自费向甲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该物业购买有关的保险,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

第十二条正常使用及维修该物业

1.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设备,如发现该物业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上门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该物业,因延误该物业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2.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该物业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并负责下列涉及该物业维修项目的费用:

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

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分电表的表内电线、电闸、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以内水管、龙头更换

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

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

3.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亦须自费负责保护及维修该物业内部及其内部之所有物。

乙方如违反本条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发给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该物业,记录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及进行任何检查、测量、维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对该物业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保护该物业

1.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2.乙方不得损害该物业的任何部分。如该物业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因该物业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该物业免于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

第十四条甲方紧急进入该物业

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人该物业灭火及保护财物。

第十五条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2.乙方须遵守及服从该物业管理公约或根据管理公约制订的管理规则。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乙方赔偿损失

1.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赔偿。

2.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

第十七条甲方有权招租等

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在该物业的外墙张挂把该物业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认为需要张挂的资料,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干涉。

第十八条合同解除

1.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

乙方逾期14天仍未缴付租金及/或管理费及/或其他本合同项下乙方应缴费用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经甲方指出后20天未改正的

乙方破产或清盘或无力偿还其债务

甲方有权重新占有该物业或其部分及单方面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将不影响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项下向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甲方并可从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证金内扣除甲方因上述情况所受的所有损失及开支。

2.如发生上述情况的或,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务及市政设施如水、电、煤气等,直至上述情况完全纠正为止。

3.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交还该物业

1.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时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一切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无法将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绝迁出该物业及/或未能将该物业恢复至原有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该物业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将该物业恢复原状,甲方无须对此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该物业及将该物业恢复原状及有关的所有费用。

3.甲方可全权处理按上述规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将其依法变卖,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后,将余额退还乙方。甲方并不因本条而有任何责任将有关物品进行变卖。乙方不得对甲方变卖物品所得款项提出异议。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自费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若乙方拒绝迁出该物业,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按本条处理。

5.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该物业及其所有物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应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甲乙双方在此同意和声明,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无任何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觅居处的援助。

第二十条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及其他赔偿金额应在确定责任后三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税费

甲、乙双方应按政府规定支付各自所应承担的登记费、印花税及/或其他费用及税项。乙方还应负责租期内其他一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应由租户缴纳的费用及税项。

第二十三条通知

1.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给乙方,应以甲方有记录的乙方最后的通讯地址为乙方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出48小时后,视为送达。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给甲方的通知,必须以甲方实际收到通知方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争议解决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申请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其他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规定处罚违反本合同的一方,违约的一方愿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为法定文字,本合同书写与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一份给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通知函 关于终止物业管理合同函篇八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拟租赁甲方位于新加坡花园城文华阁 0148 号房屋作物业办公用房,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房屋座落、建筑面积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座落于长江西路898号“新加坡花园城”文华阁 0148 号房,建筑面积共294.95 ㎡。

第二条:租期、租金与押金:

(一)租期:自20xx年 元 月1 日至20xx 年 6 月 30 日止。

(二)租金:合计3000元。

(三)租房押金:为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租房押金10000 元。如遇乙方违约等情况,其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押金中扣除。

第三条:押金交付期限及办法:

乙方必须将房租费3000元及押金 10000 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付款方式以现金支付(或转帐支付)。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修缮所出租的房屋及其由甲方提供的基础设施,以保障乙方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但属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行修理。

2、甲方如出售房屋,须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4、负责按约定,依时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

5、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且乙方无违约现象,甲方必须按时退回押金给乙方(不计息)。

(二)乙方责任:

1、合同期满,如不续租,必须按时交回房屋给甲方,不得拖延,否则甲方有权加收相应的租金。

2、承租期内,不得单方面转租他人,否则,按违约论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押金。

3、承租期内,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即按违约论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乙方的全部押金。

4、承租期内,乙方不得随意破坏、变更甲方的房屋结构及其公共设施、设备。否则,按违约论处。由此造成房屋、设施、设备的损毁,乙方必须负责修复或赔偿,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押金。

5、水电、排污、排烟问题。外水电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但水电的增容乙方必须自行解决。其增容费用和日常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排污系统由乙方排入市政管网;排烟必须达到环保要求并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安装排烟系统,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承租期间,政府及社会公共职能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不得制造各种污染,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有毒有害、危险品及各种违法乱纪活动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至少50%的押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的,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合同各项条款,如有违约,违约方必须给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20xx0元整。从违约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仍不能整改完毕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其它条款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依其约定)

第六条:免责条件:

1、租赁期内,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坏的,双方免责。

2、因政策、法律法规原因、市政建设或花园城的旧楼拆迁的,双方免责。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争议,则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当地仲裁委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或双方责任履行完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通知函 关于终止物业管理合同函篇九

出租方:合肥八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合肥花园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乙方拟租赁甲方位于新加坡花园城文华阁 0148 号房屋作物业办公用房,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房屋座落、建筑面积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座落于长江西路898号“新加坡花园城”文华阁 0148 号房,建筑面积共294.95 ㎡。

第二条:租期、租金与押金:

(一)租期:自20xx年 元 月1 日至20xx 年 6 月 30 日止。

(二)租金:合计3000元。

(三)租房押金:为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租房押金10000 元。如遇乙方违约等情况,其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押金中扣除。

第三条:押金交付期限及办法:

乙方必须将房租费3000元及押金 10000 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付款方式以现金支付(或转帐支付)。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修缮所出租的房屋及其由甲方提供的基础设施,以保障乙方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但属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行修理。

2、甲方如出售房屋,须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4、负责按约定,依时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

5、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且乙方无违约现象,甲方必须按时退回押金给乙方(不计息)。

(二)乙方责任:

1、合同期满,如不续租,必须按时交回房屋给甲方,不得拖延,否则甲方有权加收相应的租金。

2、承租期内,不得单方面转租他人,否则,按违约论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押金。

3、承租期内,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即按违约论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乙方的全部押金。

4、承租期内,乙方不得随意破坏、变更甲方的房屋结构及其公共设施、设备。否则,按违约论处。由此造成房屋、设施、设备的损毁,乙方必须负责修复或赔偿,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押金。

5、水电、排污、排烟问题。外水电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但水电的增容乙方必须自行解决。其增容费用和日常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排污系统由乙方排入市政管网;排烟必须达到环保要求并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安装排烟系统,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承租期间,政府及社会公共职能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不得制造各种污染,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有毒有害、危险品及各种违法乱纪活动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至少50%的押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的,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合同各项条款,如有违约,违约方必须给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20xx0元整。从违约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仍不能整改完毕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其它条款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依其约定)

第六条:免责条件:

1、租赁期内,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坏的,双方免责。

2、因政策、法律法规原因、市政建设或花园城的旧楼拆迁的,双方免责。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争议,则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当地仲裁委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或双方责任履行完后失效。甲方:合肥八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合肥花园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二○一一 年 元 月 1日

物业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通知函 关于终止物业管理合同函篇十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 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____ 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租赁期租金:每月_____元,乙方先期交纳_____个月租金共计_____元。 后续房租每_____月交一次。

第五条 押金

签订本正式租赁合同当日内,乙方须付甲方押金,相当于_____个月租金,共__________元。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甲方有权在前次房租到期前_____天获取下一次应交租金。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户应履行甲方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业主临时公约”中的各项规定,甲方对乙方的交费情况有监督及知情权。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八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入住时水____吨,电____度);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继续租赁,双方需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二条 提前终止合同

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停止租赁必须在___天之前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对方有权不退定金。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物业备案,均具有同等效力。

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通知函 关于终止物业管理合同函篇十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传 真:

承租人:(下称"乙方")

住 所:邮政编码:

电 话:传 真:

鉴于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 之物业,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与 年 月 日订立本租赁合同书(下称"本合同")。

第一章出租之物业

第一条出租物业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 区 座之物业(下称"该物业")。该物业之平面图简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该物业之面积

该物业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第三条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条该物业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物业,用于。

第二章租赁期限

第五条该物业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下称"起租日")起,至年月日(下称"止租日")止。

第三章该物业之交付

第六条交付与签收

甲方应与起租日前 天,即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手续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该物业。乙方收取到该交付通知时,办理书面签收手续。

第七条承诺与保证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乙方交付该物业。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并保证:

(一)甲方开发该物业之法律手续齐备。

(二)该物业未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 甲方系该物业之唯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四) 该物业之开发、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安全标准,并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符合该物业租赁之使用要求。

(五) 乙方承诺同意与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物设置抵押。

第四章租紧急其它费用

第八条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公司")交付物业管理费。

(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押金 元。

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租金之交付标准与方式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该物业之物业管理费(与市政设施使用费以下由合称为"其它费用")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 元月(甲方有权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进行调整)。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 年 月 日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交付。乙方并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3月的物业管理费按金及水、电、燃气按金和维修基金。

第九条市政设施使用费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电话、传真、有线电视等市政设施使用费。乙方将于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转交之市政设施使用费缴费通知后 天内缴付有关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并承诺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设施使用废之手续费或附加费。

第十条租金及其它费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本合同之银行账号之服务业之租金及其它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见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以租代售之条件与实施

第十一条乙方之购买权

甲方向乙方出租该物业,系按以租代售方式进行的。乙方基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购买该物业之权利,基于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乙方以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与全部款项,即为乙方正式购买该物业之明确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条以租代售之条件

( ) 以租代售之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之以租代售价格(包括含租金之格)为每建筑平方米 币 元,并以该价格作为该物业之出售价格,即甲、乙双方就物业签署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下称"该契约")规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价格。该房屋价款总计为 币 元。

(2) 该契约之付款方式

将本合同之租约支付作为该契约之购房价款支付之组成部分。由于甲方给予乙方分期付款的优惠,乙防御签署该契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该补偿金的计算期间为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以各该期应付租金为本金,按各该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3) 该契约文本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文本或房地局新文件。

第十三条以租代售文本

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做出购买该物业的明确意思表示知后或于是 996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购房价款后,甲乙双方于 日内,按本合第十二条规定之条件签署该契约之规定向甲方付清该物业之购房价款后,甲方该物业之权属证件即开始办理。

第六章该物业之修缮与室装修

第十四条该物业之修缮

甲方对该物业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装修及设施状况的部分,应于该物业起 天内予以修缮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负责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对该物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五条该物业之室内装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物业后,乙方有权对该物进行室内装修。本合同依约终止时,乙方应及时将该物业交甲方。乙方应于交还该物业时,将其恢复原状或按甲方要对装修予以保留。乙方对该物业之装修费用,甲方不予退还或任何补偿。

第七章双方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责任

(一) 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物业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物业。

(二) 甲方负责该物业之保修,负责对该物业及其设备、设施和附着物等进行日常维修,以保证该物业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甲方保证该物业公用部分的清洁卫生及24小时的保安工作。

(三) 乙方选择履行契约时,甲方应该规定履行该物业卖方之义务。

第十七条乙方责任

(一) 按本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二) 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间功将来购房后,不得随意更改该物业的结构、外观、设备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内搭设任何建筑物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 乙方应当遵守该物业之《物业管理公约》。

(四) 对于甲方对该物业进行之日常维修,乙方得给予甲方进出该物业之方便,并给予适当协助。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方双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 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二) 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张

本合同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出之证明文件后,方可作为主张本合同免责的事由。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甲方之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发行期间,若发生与甲方有关或与该物业有关的产权纠纷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未能于本合同规定的该物业之交付日期向乙方支付该物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期间自该物业应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实际交付日止,以该期间甲方应收之租金金额的日万分之 进行计算。逾期超过 天,甲方未交付该物业,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己方实际付款日起至甲方将全部款项实际退还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乙方之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应当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除向甲方继续支付自乙方应付上述违约金外,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应付款项日起至乙方将全部款项实际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租金押金作为乙方履约的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单方中止合同,该押金不予退回;如至 年 月,履约正常,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该押金充抵租金。

(二) 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章附则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税费

本合同所发生之税费,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按政府规定缴纳。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与法律适用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及其附作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其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附签。

(三)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五条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做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者意思表示与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六条通知与送达

(一)所有通知可用电传、传真可挂号邮件发出。各方相互发出的通知及书信须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发出。

(二)每一方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时,可用电传、传真或邮件通知另一方。

(三)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重要通知或书信时,应该使用信件挂号寄出加以确认(但未能发出此种确认不得使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通知或发信失效)。

(四)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每一通知或书信,发出时间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但如果当日并非一营业日,则下一营业日开始营业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以及用传真发出时,发出的电传机自动显示发收人电传号码及接收代号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如用信件发出,在人手交递时或在出寄后 4天,须被视为收到时间。

第二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二份,由见证律师事务所及有关机关备案各一份。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物业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通知函 关于终止物业管理合同函篇十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 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____ 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租赁期租金:每月_____元,乙方先期交纳_____个月租金共计_____元。 后续房租每_____月交一次。

第五条 押金

签订本正式租赁合同当日内,乙方须付甲方押金,相当于_____个月租金,共__________元。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甲方有权在前次房租到期前_____天获取下一次应交租金。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户应履行甲方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业主临时公约”中的各项规定,甲方对乙方的交费情况有监督及知情权。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八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入住时水____吨,电____度);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继续租赁,双方需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二条 提前终止合同

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停止租赁必须在___天之前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对方有权不退定金。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物业备案,均具有同等效力。

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物业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通知函 关于终止物业管理合同函篇十三

出租方:绍兴县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租赁条款:

一、租赁物及租赁期限

1、甲方同意将位于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详见本合同所附“租赁物”平面图)

2、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个租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个租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第三个租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租金的支付办法:第一个租赁年的租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付清;以后每个租赁年的租金在当年 月 日前付清。

三、其它费用

1、乙方负责支付“租赁物”在乙方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水费、电费等费用,水费、电费按供水、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水电费的损耗按实际用量的5%计收,当月产生的水费、电费,乙方应在次月5日前支付给甲方,乙方用水、用电数量以甲方抄表数为准。

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水、电押金元,在合同解除或租赁期届满时,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在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元的标准向甲方交纳,每一租赁年的物业管理费与房屋租金同时付清。

四、“租赁物”的使用及装修

1、对于“租赁物”乙方只能用于商务办公。

2、“租赁物”交付乙方后,乙方因使用需要,如需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的改建、加固和装修的,改建、加固和装修方案需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以不损坏“租赁物”整体结构及第三方利益为前提,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改建、加固、装修费用及完工后的维护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在租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1、依本合同规定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使用,水、电单独设立计量表。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干扰乙方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1、自觉遵守治安、消防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保证“租赁物”的安全,接受甲方对“租赁物”的安全检查和整改意见。

2、按时、足额地向甲方交纳租金和水、电等其它费用。

3、负责对租赁区域内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4、按本合同规定使用“租赁物”并开展经营活动。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出借“租赁物”。

6、遵守甲方对“租赁物”所作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合同的续订

在租赁期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承租的,应在租赁期届满日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

八、保密责任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

九、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及“租赁物”的归还

1、本合同可因租赁期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发生不可抗力致“租赁物”不能使用而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实际损失。

a、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它任何一项费用达30天以上(含本数);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之用途的;

c、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建、加固、装修租赁房屋的,或擅自转租、分租、出借“租赁物”的;

d、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实际损失。

a、甲方未按时交付“租赁物”,经乙方书面催告后超过30天以上(含本数)仍未能交付的;

b、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乙方若使用将危及安全的。

4、本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因租赁期届满而终止时,乙方应在解除或届满之日起三天内将“租赁物”腾空,并交还甲方。对于“租赁物”内的固定装修及附着物,乙方应予拆除(甲方认可不拆除的除外),并恢复交房前原样。乙方逾期归还“租赁物”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十、违约责任

1、逾期支付租金或逾期交付“租赁物”或无正当合法理由拒收“租赁物”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每天500元。

2、一方违约,另一方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相当于该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3、任何一方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另一方赔偿相当于该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为违约金,但依据本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时除外。

4、如因发生不可抗力,致“租赁物”损坏或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加以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则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其真实意志的情形。

十二、合同生效及份数

1、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通知函 关于终止物业管理合同函篇十四

出租方:______

承租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的房屋

出租方将坐落在______办公楼东侧门面房屋租给承租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

2.租赁期为年,租赁期自月日至月__年。

3.2担保金在合同签订五日内交清,担保期限为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一个月内,无违约责任和应承担出租方损失及欠费的,担保金退还。

3.3房款中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暖气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代收代交。

3.4在经营过程中人为发生的室内水、电、暖等设施的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维修。

四、出租方职责:

4.出租方保证对其所出租的房屋拥有合法产权和独立的处分权,并且出租行为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4.2租赁期间出租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质量,如因质量问题对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负责并承担直接损失。

4.3出租方应为承租方提供政府依法审查所需要的产权证明。

4.4出租方有权遵照法律法规要求、政府规定及社区意见,对所涉及的安全、环境、卫生、人员健康、计划生育、用工状况等内容进行监督与指导。

五、承租方职责:

5.承租方必须按约定的履行时间交纳租金。

5.2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经营必备的各种手续,费用自理。

5.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建时,必须经过出租方的同意方可施工,其费用自理。承租方在三年租赁期内,将承租房屋向第三方转出租的,需经出租方同意,并且,第三方承租人不改变经营业务,必须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移交过程中停业期间,不延长租赁时间和扣减租金,仍执行原租赁期限和租金价格。

5.4、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而使房屋或设施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5.5、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综合治理、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如有违反,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承租方必须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及冬季扫雪打冰工作。不得违反克拉玛依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如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5.6承租方雇来的外来人口必须持有克拉玛依公安局所属派出所办理的外来人口暂住证。

5.7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烟火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不得有误,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5.8承租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克拉玛依有关规定,市局有关文件和规划对房屋进行拆除的,双方都应服从,本合同终止,费用及损失各自承担。

5.9承租方应安全经营,自行承担经营场所内的安全保卫责任,因承租方原因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的赔偿。

5.0承租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出租方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各类安全、环境卫生、消防检查,接受出租方及政府、社区提出的各类不符合安全、环境卫生、消防规定的整改通知,按时整改。

5.承租方应维护出租方声誉,按照《民法典》规定依法用工,保障雇员合法权益,避免人身伤害,承担相应责任。

5.2承租方“独立经营,自负其责”,与甲方不存在连带的经营、安全、劳动用工等经济及劳务等责任,所有纠纷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害或损失的,承租方应当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

六、违约责任:

6.、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直接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其中有下列情形的,承租方应按未付房屋租金的双倍金额,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的,承租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按年租金数额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承租方交付租金时间逾期3个月之久的;

承租方未交付租金超过年租金一半的;

承租房屋内所产生的应由承租方自负的水、电、暖等各项费用有一项费用或多项费用超过半年时间,未向有关部门交付的;

承租房屋内发生过刑事案件或其它违法活动的,

承租房屋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承包给他人的。

6.2、出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直接通知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按已付年租金数额向出租方要求支付违约金:

租赁房屋因出租方原因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租赁房屋因出租方产权纠纷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七、其他

7.因城市规划拆迁、国家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损失各自负责。

第45页

7.2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业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通知函 关于终止物业管理合同函篇十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甲方同意将位于门面房,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3年,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

第三条 租金

出租房屋的租金为120xx元,乙方交钥匙时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保证出租的房屋产权清晰,无债务、抵押等相关纠纷。

(二)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三)甲方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四)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五)乙方需按合同内容交纳水、电、物业费、采暖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费用)。

第五条 其他

(一)甲方如因该出租用房的产权、债务、抵押等纠纷,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二)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需改变经营性质需和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转租。

(三)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在合同有效期内终止合同,如需终止合同,则提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声明,并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

第六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贰页。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通知函 关于终止物业管理合同函篇十六

甲方:

乙方:(购房人—业主)

本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公用部位环境卫生等项目进行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清洁管理制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清洁管理制度的行为;

5、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清洁管理费用;

6、每个季度向乙方公布物业清洁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7、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甲方的物业清洁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清洁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清洁管理制度;

3、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清洁管理费用;

4、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5、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定本协议;

6、对承租人、使用人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清洁管理制度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7、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环境卫生: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第四条物业清洁管理服务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

二、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

三、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每月每平方米元;

四、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清洁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五、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清洁管理服务费用;

六、每次交纳费用时间;

第五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交纳违约金。

第七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体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物业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通知函 关于终止物业管理合同函篇十七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的房屋出租方将 租给承租方使用(房屋面积为 平米)。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年,租赁期自月日至月20日。

三、房款(租金、服务费统称)及缴纳期限

3.1总房款 年(,_               日至_        日为 元/年;_        日至_        日为 元/年;_        日至_        日为 元/年。

租金按照先交后用的原则,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一次付清_        日-_        日一年房屋租金 元整

3.2担保金在合同签订五日内交清,担保期限为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一个月内,无违约责任和应承担出租方损失及欠费的,担保金退还。

3.3房款中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暖气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代收代交。

3.4在经营过程中人为发生的室内水、电、暖等设施的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维修。

四、出租方职责:

4.1出租方保证对其所出租的房屋拥有合法产权和独立的处分权,并且出租行为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4.2租赁期间出租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质量,如因质量问题对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负责并承担直接损失。

4.3出租方应为承租方提供政府依法审查所需要的产权证明。

4.4出租方有权遵照法律法规要求、政府规定及社区意见,对所涉及的安全、环境、卫生、人员健康、计划生育、用工状况等内容进行监督与指导。

五、承租方职责:

5.1承租方必须按约定的履行时间交纳租金。

5.2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经营必备的各种手续(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费用自理。

5.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建时,必须经过出租方的同意方可施工,其费用自理。

承租方在三年租赁期内,将承租房屋向第三方转出租的,需经出租方同意,并且,第三方承租人不改变经营业务,必须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移交过程中停业期间,不延长租赁时间和扣减租金,仍执行原租赁期限和租金价格。

5.4、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而使房屋或设施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5.5、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综合治理、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如有违反,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承租方必须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及冬季扫雪打冰工作。

不得违反克拉玛依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如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5.6承租方雇来的外来人口必须持有克拉玛依公安局所属派出所办理的外来人口暂住证。

5.7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烟火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不得有误,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5.8承租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克拉玛依有关规定,市局有关文件和规划对房屋进行拆除的,双方都应服从,本合同终止,费用及损失各自承担。

5.9承租方应安全经营,自行承担经营场所内的安全保卫责任,因承租方原因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的赔偿。

5.10承租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出租方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各类安全、环境卫生、消防检查,接受出租方及政府、社区提出的各类不符合安全、环境卫生、消防规定的整改通知,按时整改。

5.11承租方应维护出租方声誉,按照规定依法用工,保障雇员合法权益,避免人身伤害,承担相应责任。

5.12承租方“独立经营,自负其责”,与甲方不存在连带的经营、安全、劳动用工等经济及劳务等责任,所有纠纷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害或损失的,承租方应当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

六、违约责任:

6.1、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直接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其中有下列(1)(2)(3)情形的,承租方应按未付房屋租金(或未付各项费用)的双倍金额,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有下列(4)(5)情形的,承租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按年租金数额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1)承租方交付租金时间逾期(按合同约定的交付租金时间计算)3个月之久的;

(2)承租方未交付租金超过年租金一半的;

(3)承租房屋内所产生的应由承租方自负的水、电、暖等各项费用有一项费用或多项费用超过半年时间,未向有关部门交付的;

(4)承租房屋内发生过刑事案件或其它违法活动的(被公安机关文书确认为主),

(5)承租房屋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承包给他人的。

6.2、出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直接通知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按已付年租金数额向出租方要求支付违约金:

(1)租赁房屋因出租方原因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2)租赁房屋因出租方产权纠纷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七、其他

7.1因城市规划拆迁、国家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损失各自负责。

7.2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依法向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出租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单位账户:

单位开户行:

年承租方:

地址:

企业法人或委托人: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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