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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冬季农村取暖的方案(大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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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冬季农村取暖的方案(大全12篇)
2023-11-23 08:01:20    小编:ZTFB

方案是一种在特定背景下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计划或方法。一个好的方案应该能够具体到每个工作环节和责任人,避免模糊和混乱。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冬季农村取暖的方案篇一

为了认真落实冬季取暖期间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做好冬季师生取暖、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类隐患,严防危及师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全校有一个稳定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教学环境,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1.各班班主任为本班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班级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各班主任要按照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的要求,强化责任,真正把今冬明春取暖期间的安全防患措施落到实处。

3.严格做到事事有人管,不留死角,不埋隐患,将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时段。

4.班主任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广泛的安全宣传教育。

5.取暖前,各班级要进行一次取暖、消防为隐患的大检查,检查要仔细、细致、全面、彻底,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学校。

6.各班级要认真按有关规定如期取暖,取暖期间,坚持每天检查和定期维护制度。

7.各班级必须确保冬季取暖期间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对由于工作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对没有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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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农村取暖的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部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2100号),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规〔2019〕3号)《2019年全省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更好的指导和推动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取暖总体情况。

1.取暖面积。

哈尔滨市2018年取暖总面积4.17亿平方米,清洁取暖面积0.95亿平方米,占取暖总面积的23%。其中,城市城区取暖面积2.84亿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98%,清洁取暖面积0.76亿平方米,占城市城区取暖面积的27%;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取暖面积0.66亿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87%,清洁取暖面积0.13亿平方米,占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取暖面积的19%;农村取暖面积0.67亿平方米,清洁取暖面积0.055亿平方米,占农村取暖面积的8%。

2.供热热源。

哈尔滨市城市城区采用热电联产、大型燃煤锅炉集中供热为主,采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分散取暖为补充;县城和城乡结合部采用区域燃煤锅炉房、燃煤散烧为主,采用少量天然气、电取暖等为补充;农村采用燃煤散烧和燃煤掺烧农林生物质燃料为主,少部分采用电力、生物质直燃或成型燃料取暖。

3.用能结构。

2018年燃煤取暖面积占总取暖面积的95.8%,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工业余热及土壤源等能源取暖分别占总取暖面积的0.4%、0.4%、2.9%、0.5%。

4.热网系统。

截止到2018年哈尔滨市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为4685公里,其中一级管网长度1320公里、二级管网长度3365公里。城市城区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约3300公里,占全市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的70%;县(市)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约1385公里,占全市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的30%。

(二)清洁取暖存在的问题。

1.体制机制有待改进。

我市热价与燃煤价格联动机制尚未形成,市场调节能力不足;清洁化改造主要依靠财政补贴推进,缺乏系统性的支持政策和市场化手段,难以有效激发社会资本参与。

我市天然气气源不足、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滞后、管网设施不完善,冬季高峰期供需矛盾突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热源能力不足、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率低,不利于清洁取暖工作开展;农村地区“煤改电”的电网升级尚未展开。

3.取暖消费观念落后。

清洁取暖成本普遍高于普通燃煤供暖,难以保障热源企业盈利且用户可承受。加上受消费观念、取暖习惯和经济条件影响,部分热源企业和取暖用户仍采用传统供暖方式,不易接受新的清洁取暖方式。

4.建筑节能水平较低。

我市大部分老旧小区及农村地区建筑围护结构保温性能较差,取暖过程热量损耗较大,不利于节约能源和降低供暖成本。

5.缺少统筹规划和管理。

清洁取暖工作涉及到发改、住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工信等部门,具体推进过程中各部门协调联动不足,缺乏对煤炭、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等多种能源形式供热的统筹规划和政策支持;另外,对农村地区燃气设施、电网改造投资薄弱,政策宣传不够,缺乏经济适用的清洁取暖方式和措施。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提高清洁能源取暖比重,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注重加强顶层设计、精准施策,不断优化取暖方式、提升热网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加快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清洁取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重点推进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新建、扩建热源达到超低排放,加快生物质热电联产机组建设。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实施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统筹推进全市清洁取暖工作。

2.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

充分调动供热企业积极性,强化供热企业主体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清洁取暖工程,加快实施热网建设和热源清洁化改造。各级政府要通过制定规划、政策引导、监督检查、广泛宣传等,保证清洁取暖工作有序进行。

3.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可行。

立足我市资源禀赋、能源供应、居民收入等条件,根据不同区域实际情况,科学评估、精准施策,优先选择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洁取暖方式。

4.坚持清洁替代、安全高效。

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推广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方式,替代燃煤锅炉、散烧煤等传统取暖方式。利用俄气进入契机,积极推进天然气供暖,加快推进生物质供暖、地热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构建安全高效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加快清洁取暖目标的实现。

(三)工作目标。

2021年,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清洁取暖率分别达到80%以上、70%以上和40%以上。

(一)新建和改造同步,保证热源清洁供暖。

加快推进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既有热电联产机组和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对城市城区10-35蒸吨(含)、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及农村10蒸吨以下燃煤取暖锅炉实施专项整治,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燃煤锅炉要优先并网。农村优先选择生物质成型燃料取暖,条件允许时采用电力、地热取暖,不具备清洁取暖条件时可采用型煤作为过渡取暖方式。

1.提高清洁燃煤取暖面积。

优化热电机组运行方式,严格落实“以热定电”,全面启动热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提高调峰能力,扩大热电联产供热面积。加快推进华尔热电3×80mw+3×420t/h背压式热电联产项目核准建设,满足南岗-太平供热分区内新增215万平方米供热面积的刚性需求。重点对威立雅热电厂、华能热电厂、哈投热电厂、捷能热力电站公司等大型热源企业212台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县城和城乡结合部重点对黑龙江岁宝热电公司、双城区晟瑞热力公司、宏达热电公司等主热源66台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锅炉,优先实施并网或改用清洁能源,新建热电联产背压机组和热水锅炉均须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全部拆除35蒸吨以下城市城区84台2400蒸吨、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664台1200蒸吨燃煤锅炉。在2019年实施完成72台10185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的基础上,到2021年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网或替代,新增清洁燃煤取暖面积力争达到2.5亿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各供热主体)。

2.积极开展天然气取暖。

推动落实“气化龙江”工程,完善城市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县城天然气管网、储气等基础设施配套,推进阿城、双城2区和9县(市)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气定改”,对城市城区热网未覆盖的生活小区实施锅炉“煤改气”,在工业园区和具有稳定冷热电需求的楼宇或建筑群,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其中,在哈尔滨新区实施“清洁能源计划”,率先推广应用天然气,新建建筑和新增产业项目不允许使用煤炭作为燃料;实施“燃煤锅炉淘汰计划”,加快淘汰新区2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户用小煤炉,发展燃气壁挂炉,逐步以天然气供暖为主;实施“天然气管网全覆盖计划”,天然气管网建设与新区开发同步推进,研究制定完善天然气管网规划和建设方案,尽快实现新区天然气管网全覆盖。对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分散用户,鼓励安装燃气壁挂炉代替燃煤炉灶。推进新海都国际温泉旅游城12兆瓦、太平国际机场2.4兆瓦等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建成并网。在依兰县、巴彦县和木兰县建设风水光气多能互补示范项目,推广实施清洁取暖。在2019年推进17台58蒸吨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的基础上,到2020年,完成哈投集团19台610蒸吨燃气调峰锅炉建设;到2021年,全市天然气取暖面积力争达到6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各城燃企业)。

3.稳步推进电取暖。

电网企业根据电供暖新增负荷需求,做好配套设施的增能扩容和电网接入工作。在学校、办公楼等非连续性供暖场所,以及集中供热管网、燃气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推广使用蓄热式电锅炉、电暖器和电热膜代替燃煤小锅炉取暖,其中农村地区保温条件较好的建筑提倡采用电热膜取暖。积极推广电取暖用户打捆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模式,破解电取暖成本较高难题。结合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低谷时期富余风电,开展风电供暖项目试点,配套建设储热调峰设施,积极推进依兰县、方正县等风电供暖项目可行性研究。在2019年实施推进405台388蒸吨锅炉“煤改电”的基础上,到2021年,全市电取暖面积力争达到2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

4.大力发展生物质取暖。

鼓励生物质成型燃料清洁燃烧取暖,创新燃料站经营模式,着力降低生物质成型燃料使用成本,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成型燃料替代散烧煤。在城市城区外非居民取暖的独立物业、工业园区、工商业及公共设施中和热力管网、天然气管道无法覆盖以及电网负荷现状不能满足需求的区域,采用中小型生物质燃料锅炉供热。以双城区为试点,在财政供养单位优先推广应用生物质燃料锅炉物联网一体化智能技术和合同能源管理供热模式。在呼兰、双城、巴彦、宾县、依兰、尚志等所属乡镇,投资兴建一批秸秆制沼气示范项目、秸秆制气发电热电联产取暖示范项目。加快推动宾县长青、木兰东兴等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和华润集团五常、呼兰等秸秆沼气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在2019年推广安装户用生物质炉具2万台,完成111台170蒸吨燃煤锅炉生物质改造的基础上,到2020年,力争完成18个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和9个秸秆沼气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到2021年,全市生物质取暖面积力争达到16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

5.有序推进地热能取暖。

详细勘查我市中深层地热资源特征、地质条件和可开发储量,严格保护地下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确保“取热不取水”,研究编制《哈尔滨市地热能利用专项规划》。积极推进地热供暖项目试点示范建设,形成可靠的技术路线和可复制的运营模式,鼓励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建设土壤源热泵取暖项目,重点选择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的新建居住小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用地热能取暖。在2019年完成哈尔滨新区绿色建筑研发大厦2万平方米中深层土壤源热泵供暖项目建设和进一步完善地热供暖测试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到2021年,全市地热能取暖面积力争达到8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各区县市政府)。

6.有效利用余热取暖。

开展余热资源调查,详细论证污水、循环冷却水等余热资源与现有、潜在用户供需负荷,协调解决余热利用项目建设用地,鼓励采用bot、融资租赁、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实现污水源热泵或工业余热直接供暖。重点开发利用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阿城区等区域污水处理厂余热资源,积极推进文昌污水处理厂294兆瓦500万平方米、龙唐电力80兆瓦120万平方米等污水源热泵项目建设;应用推广蓝星石化公司为哈投热网提供100万平方米工业余热取暖面积的经验技术,充分挖掘电力、石化、医药等领域工业余热资源,推动阿钢公司91兆瓦200万平方米等工业余热项目建设。在2019年已建成哈尔滨学院欧亚之窗校区20.6万平方米、南直401小区4.9万米等余热供热项目的基础上,到2021年,全市余热取暖面积力争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各区县市政府,各供热主体)。

(二)实施热网系统改造,提高热网运行效率。

制定热网改造计划,更新漏损和存在隐患的供热设施。整合优化区域供热管网布局,加强供热区域内不同热源的互联互通和环网联网,实现热网安全高效运行。推行实施智慧供热,加快供热系统自动化升级改造,搭建数据监测平台,提升全系统运行调节、控制和管理。

1.加快实施热网改造。

加强热网运行状况监测和能效评估,及时对城市城区老旧管网、换热站进行更新和改造,完善各供热分区支线管网建设,推进各供热分区主热源之间、主热源与区域热源之间、各供热分区之间有效连接,提高热网可靠性、稳定性、经济性,保证安全高效供暖。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根据总体规划或供热专项规划加快完善供热管网和换热站等设施建设。在2019年完成管网改造100公里,改造换热站38个的基础上,到2020年,完成管网改造212公里,改造换热站59个;到2021年,全市力争完成管网改造312公里,改造换热站87个。(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各相关区县市政府,各供热主体)。

2.积极推广智慧供热。

完善计量控制措施,推动供热转型升级,实施哈投集团太平供热公司智慧供热试点,引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工艺,逐步实现供热智能化。制定智慧供热、热计量相关政策和推广计划,推动清洁取暖工作智能化、低碳化发展,实现我市供热转型升级。积极推广哈三发电厂供热公司开发的“智能供热云”平台服务,实现远程调温、测温、报修等功能。在2019年完成太平供热公司一次网完整供暖季上线运行和试点小区二次网到用户自控信息平台上线使用的基础上,到2021年,全市力争实现智慧供热面积1000万平方米左右。(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相关区县市政府,各供热主体)。

(三)推进建筑节能改造,降低用户能源消耗。

发展以被动式技术为核心的建筑节能技术体系,推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既有建筑和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大力推行按需供热。

1.不断提高建筑能效。

加大建筑节能产品、装配式建筑技术、新型保温墙体材料等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发展被动式建筑节能技术体系,重点推动在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被动式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以政府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为重点,积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支持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推广辰能溪树庭院中德合作被动式低能耗建筑、森鹰双城二期被动式工厂等节能建筑项目示范在新建建筑领域应用。在2019年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到2020年,城市城区新建居住建筑力争全部执行75%节能设计标准;到2021年,全市力争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61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2.稳步实施按需供热。

实施热计量改造,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和公共建筑逐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实现“按需供热、计热收费”。新建住宅在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时,应安装供热分户计量和温控装置。全面实施两部制热价,约束用户的用热行为,减少“过量供热”所增加的能耗。在2019年对既有公共建筑实施供热计量改造并达到计量收费要求的基础上,到2021年,力争在符合条件的政府机关企事业用房、学校、商业用房、医院等单体公共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各区县市政府,各供热主体)。

(一)建立协调机制。

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单位和各区县(市)主管领导为成员的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协调小组,重点解决清洁取暖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制定清洁取暖目标和评价办法。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主任由市发改委主管领导兼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落实主体责任。

各相关市直单位、各区县(市)是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组织编制本领域、本区域清洁取暖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相关要求,并抓好具体落实。各相关供热企业是清洁供暖实施主体,要制定清洁供暖实施计划,加强经营模式创新,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确保清洁取暖各项指标顺利完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市政府,各供热主体)。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1.加强财政资金支持。

市、区县(市)两级财政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并全力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以哈尔滨新区为重点,制定出台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大财政对清洁取暖支持的政策,积极筹措天然气取暖、电取暖等配套补贴资金。落实《哈尔滨市2019年整治燃煤锅炉推进清洁化能源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各区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政策措施,支持清洁供暖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

2.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通过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发展绿色金融等方式支持清洁取暖项目建设运营,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清洁取暖领域。充分利用已设立的市级基金,吸引各类资本投资清洁取暖项目和技术研发。引导清洁供暖企业进行债券融资,通过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扩大融资规模,积极培育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引导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资金参与清洁供暖项目建设运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局)。

(四)完善价格机制。

1.完善天然气定价机制。

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鼓励用气与供气企业通过交易平台直接协商确定购气价格,对储气调峰气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城市配气价格,逐步完善居民阶梯气价制度,调节天然气供需矛盾,促进清洁能源推广使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城燃企业)。

2.健全供热价格机制。

根据供热成本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集中供热价格,理顺供热价格矛盾,确保供热企业正常生产运营。对非集中供热的清洁取暖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用热各方协商确定具体供热价格。加快实施按流量计费的两部制热价,促进节约用热。(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五)加强排放监管。

加大对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和燃煤锅炉排放的监管力度,全市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和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必须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并纳入超低排放监管范围。生物质锅炉(含热电联产)须配套布袋除尘设施,达到相应环保排放标准要求,并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执行燃煤质量监管机制,重点加强煤炭供应、储存、使用等环节监管,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行动,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型煤符合质量要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各区县市政府)。

(六)推动技术装备升级。

依托哈工大、703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力争在大气污染物控制技术、多能互补技术、余热回收技术等专项上取得突破,集中攻关高效热泵、低氮天然气供暖等关键设备。与深圳能源集团合作,在哈尔滨新区谋划建设清洁能源装备技术研究机构。积极推动智慧供暖应用示范项目,重点研究先进传感技术、控制技术、大数据技术等,实现供热设备和运行方式升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哈尔滨新区管委会,各供热主体)。

(七)强化数据支撑。

供热主管部门对季度、年度清洁取暖相关数据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发布,并定期向工作协调小组报送,确保市委、市政府能够全面掌握全市清洁取暖工作进展状况。按照清洁取暖方式分类,精准采集清洁燃煤供暖、天然气供暖、电供暖等相关数据,为清洁取暖评价提供依据。通过归纳总结电网、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行业运行状况相关数据,摸清资源底数,掌握利用空间,形成各行业、各领域分析报告,促进全市清洁取暖工作向系统化、信息化发展转变。(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各供热主体)。

(八)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借助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清洁取暖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空气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大力倡导绿色生产、消费新理念,引导居民积极使用清洁能源,推动用户侧逐步改变原有的用暖观念和用暖方式,提倡科学用能,实现节能降耗。开展示范成果展览,提高公众对清洁取暖工作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

冬季农村取暖的方案篇三

为更好完成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任务,根据《大同市冬季清洁取暖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确保全区如期完成清洁取暖各项工作任务,让群众温暖过冬,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和碳中和有关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市委、市政府“加快经济转型发展,争当能源革命排头兵,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清洁取暖工作,促进减污降碳,加快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清洁取暖体系,全面保障“煤改电”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

1、集中供热37.4万平米,建筑节能1.01万平米,农村节能600户。

2、煤改电32890户,其中具备外网改造的500户,不具备电力外网容量的32390户。

1、清洁替代。以清洁化为目标,在确保民生安全取暖、温暖过冬的前提下,统筹热力、电力供需平衡,大力推广采用电、气、光热、地热、生物质等清洁供暖方式,替代城镇和乡村地区的散烧煤取暖,减少取暖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坚守安全底线,构建规模合理、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

2、节能环保。把节约能源贯穿于清洁取暖改造的全过程。重点推广采用先进材料、先进技术的光热、地热、电采暖等供热设施,促进改造模式的低成本可持续运行,开源与节约并行。

3、优先原则。结合污染防治需要,2021年清洁取暖工作本着“先建成区后农村”“先近后远”的原则,集中力量打歼灭战。

4、因地制宜。以现有资源禀赋、能源条件、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出发,合理确定不同区域的.供热方式,按照“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采取科学的清洁供暖路径,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成本低、效果好、可持续运行的清洁供暖方式,优化供热结构,合理配置供热资源。

1、改造标准:2021年清洁取暖任务中涉及的“煤改电”、“煤改气”改造任务全部以“煤改电”方式实施。具备外网改造的500户,每户安装1600w空气源热泵2台,800w水暖炕一个,2000w直热式电暖器一台。不具备外网改造的32390户,按户均1600w接入取暖设备,每户安装1600w空气源热泵一台,400w水暖炕一个。

2、收费标准:具备外网改造的,上级财政每户补助4000元,区级财政每户补助3000元,改造户每户收取1000元安装费。每户收取设备抵押金600元,平稳运行5年后抵押金退还安装户。不具备外网改造的,上级财政每户补助3000元,区级财政每户补助500元,改造户每户收取500元安装费(防返贫重点监测户酌情减免)。每户收取设备抵押金300元,平稳运行5年后抵押金退还农户。

3、补贴标准:“煤改电”运行费用补贴,采暖期给予用户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每户每个取暖季最高补贴电量1.2万千瓦时,超出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

为切实加强清洁取暖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云州区清洁取暖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清洁取暖工作,研究解决清洁取暖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区清洁取暖工作,协调配合区供电公司做好“煤改电”配套电网增容改造工程,协调指导做好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确村确户及农村清洁取暖政策的宣传工作。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州分局:负责督促电厂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负责督促集中供热锅炉、燃气设备和集中式生物质炉具燃烧产生的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做好农村房屋建筑节能改造和保温工作。负责全区建筑节能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建成区生物质燃炉回收和替代工作,负责做好农村节能改造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燃煤锅炉、“煤改电”、“煤改气”等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检验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煤改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及规划许可的办理。

区工信局:负责制定全区工业企业“压非保民”措施和落实,指导各企业科学确定用气减停供次序。

区财政局:负责清洁取暖资金的争取和拨付。

区社区服务中心:协调指导做好社区清洁取暖改造确村确户及社区清洁取暖政策的宣传工作,具体实施社区“煤改电”项目,配合做好建成区生物质燃炉回收和替代工作。

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全区“煤改气”及“集中供热”改造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做好“煤改气”运营安全工作,严格执行燃气经营许可制度。

区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查处不符合标准燃煤货运车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各乡镇:负责农村清洁取暖政策的宣传工作;“煤改电”确村确户及信息整理和核对;施工过程中施工细节制定,实施进度的调度和监督管理;对企业报送的用户信息整理归档,装订成册。

国网云州区供电公司:负责“煤改电”电力外网改造。

2021年10月25日前完成。

1、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我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也是环保工程,更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各乡镇、社区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推进清洁取暖的重大意义,周密谋划,精心组织,把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今年清洁取暖任务作为当前头等大事,不折不扣全力推进。

2、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清洁取暖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需多个部门形成合力才能保证任务的顺利完成。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强化分工协作和沟通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清洁取暖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要强化工作调度从九月起建立日调度制度,对各乡镇、社区清洁取暖完成情况每周进行通报,切实压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

3、做好过渡性取暖保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严格落实“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新实施的“煤改电”项目,未经过一个采暖季稳定运行的,决不允许拆除原有供暖设施,坚决杜绝强行“封火炕、拆暖炉、没收煤炭”等一刀切问题发生。

4、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把清洁取暖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好,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要把国家清洁取暖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不断提高公众清洁取暖意识,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清洁取暖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工作氛围,形成多层面、全方位推进清洁取暖的强大合力。

冬季农村取暖的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地区冬季取暖清洁化,根据省、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要求为目标,以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为底线,加快推进农村清洁替代、强化基础保障支撑,努力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安全、经济适用、协调可持续的清洁取暖体系,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县、美丽隆尧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新则新、宜煤则煤”,以电定改、以气定改的原则,根据气源、电源、资金等条件并结合新型取暖试点情况,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农村地区电代煤5580户改造任务、气代煤3371户改造任务。

(一)农村地区电代煤补助标准。

1.设备购置补助。按农户设备购置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投资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户,由省级承担3700元,市、县各承担1850元,其余由用户承担。

2.运行补贴。用户享受峰谷电价政策。给予采暖期农户用电0.12元/千瓦时补贴,根据用电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最高补助1200元,由省、市、县各承担1/3。

(二)农村地区气代煤补助标准。

1.设备购置补助。按农户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户,由省级承担1350元,市和县各承担675元,其余由用户承担。

2.村内入户管线建设补助。由县另行确定补助标准,按照省、市各补助1000元/户,不足部分由县承担的原则给予补助。

3.运行补贴。对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农户,给予采暖期用气0.8元/立方米补贴,根据用气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最高补助960元,由省、市、县各承担1/3。

(三)村镇公服单位,由县企业和用户协商解决,不给予补贴。

(一)全力抓好气代煤。一是抓好气代煤工程建设。按照以气定改、先合同后改造的要求,完成20xx年市下达的气代煤工程;20xx年新增气代煤工程必须严格履行工程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农村气代煤工程技术规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同时,配套安装物联网计量表、燃气报警器和自闭阀。二是做好燃气壁挂炉招标和安装。燃气壁挂炉能效不得低于2级水平;燃气壁挂炉配套连接软管必须采用铠装或不锈钢波纹软管。三是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分析研判采暖季用气量、用气结构,精准预判极端天气、春节等高峰时段供需形势,建立健全天然气保供方案、迎峰度冬应急预案,及早制定“压非保民”措施,全力保障民生。

(二)着力推进电代煤。一是做好规划指导。坚持电代煤工程“一户一设计”原则,根据居民住户需求和实际情况,科学确定技术路线、取暖系统设计方案,确保取暖系统省钱实用、安全舒适、环保节能。二是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改造。根据年度任务安排,抓紧组织实施配套电网建设,确保采暖季安全供电取暖。三是科学选择电采暖设备。基于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节能效果和取暖效果好,群众满意度较高,将其作为今年电代煤推广产品类型,提高采暖效果,降低运行成本。四是加强电力运行调度。隆尧供电公司要精准预测采暖季用电负荷,提前做好迎峰度冬电力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争取上级电力公司协调支持,提高冬季清洁取暖用电保障能力。

(三)过渡性推广洁净煤。对暂时未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推广使用洁净煤等清洁燃料,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一)部署阶段(20xx年5月底前)。县各责任单位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依据全县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县目标任务,对乡镇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要精准建立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确户台账。

(二)实施阶段(20xx年8月底前)。县各责任单位按照市、县实施方案总体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全力推进清洁取暖工作。8月底前,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户内线路改造和清洁取暖设备安装工作,完成清洁取暖设备调试工作。县双代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度。

(三)验收阶段(20xx年10月底前)。县双代办牵头,会同各成员单位、乡(镇)和村,督促和监督燃气企业、供电企业、燃气壁挂炉、电采暖设备中标企业,对气代煤电代煤工程进行逐户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村镇限时进行验收。县双代办根据市、县工作要求进行抽查核验,组织评比总结和考核。

(四)总结阶段(20xx年11月底前)。按照补贴标准、程序,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和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兑付采暖设备补贴并预拨运行补贴;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统计核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并认真开展总结回顾。

(一)部门职责。

1.县双代办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督导调度。

2.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电代煤工作推进实施;负责协调气源、电源、洁净煤供应等工作;负责组织供电企业做好电代煤配套电网改造、运营管理等工作。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做好气代煤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管等工作。

4.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县气代煤工作推进实施;负责对参与气代煤工程燃气企业资质审查和管理;负责气代煤采暖设备招标、安装、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做好农村气代煤设施安全监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运行管理等工作;负责县域内各燃气公司高压管线互联互通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冬季清洁取暖县级财政补贴资金预算;负责据实拨付并监督各乡镇落实到位;负责会同县双代办、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审计局对补贴资金进行复核、监督管理及最终结算工作。

6.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争取我县农村气代煤电代煤补贴额度,落实补贴资金。

7.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地区洁净煤确村确户台账的建立及推广工作。

8.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乡镇燃气和电力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加快审批速度。

9.县审计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补贴资金的审计工作。

10.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做好燃气管网及电网建设涉及公路交通领域的相关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1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按照《隆尧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做好气代煤电代煤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2.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气代煤电代煤工程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气代煤电代煤采暖设备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并实施质量抽检,跟踪抽检结果;负责农村地区劣质散煤的管控工作。

13.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监督指导道路燃气管网、电网建设和工程项目管理的立项、审批、验收备案等工作。

14.县人社局负责协调解决冬季清洁取暖工程中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15.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兜底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等特困群众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16.县交警大队负责监督指导燃气管网及电网建设过程中涉及道路交通审批等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17.县消防大队负责气代煤电代煤消防安全监管和火灾、事故抢险救援等工作。

18.县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依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二)乡(镇)职责。

各乡(镇)政府作为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一是负责气代煤电代煤推进实施工程初验工作;二是负责按照时间节点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是负责本乡镇气代煤电代煤工程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四是确定本辖区内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涉及村庄(社区)数、用户数;五是负责对辖区内燃气壁挂炉、电采暖设备资金补贴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六是加强日常维护检查,加强居民安全用气用电的宣传。

(三)供气供电企业职责。

供气、供电企业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目标;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运营安全;要根据气代煤电代煤用户数量,保障用气用电需求。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乡(镇)两级气代煤电代煤工作机构作用,按照年度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制定气代煤电代煤倒排工期计划,加强督导调度,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工程监管。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把安全和质量贯穿于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全过程,严把安全生产关、施工质量关、产品检测关、竣工验收关。

(三)严格准入条件。要选定具备合法资质、有持续稳定的管道燃气气源和履约能力强的燃气工程施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和供电企业,确保优质高效、安全顺利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施工、安装和燃气、供电经营管理任务。

(四)严格规范管理。要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坚持“以电定改,以气定改”,全面掌控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建设。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墙体广告、宣传图册、标语、明白纸、海报、乡村广播站等多种载体,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普及清洁取暖和安全操作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清洁取暖的认知度、接受度和参与度,大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冬季农村取暖的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抓落实、大干实事”推动高质量赶超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力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省委九届十次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高质量赶超发展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要求为目标,以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为底线,以“保五争三拼第一”的争先意识和“大抓落实、大干实事”的责任担当,加快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替代、强化基础保障支撑,努力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安全、经济适用、协调可持续的清洁取暖体系,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积极贡献。

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根据气源、电源、资金等保障条件,2020年10月底前,确保完成目标任务3.75万户,力争实现散煤基本“清零”。

2020年全年任务是37500户,已下达30000户气代煤、2000户地源热泵、2000户太阳能+电辅助,还有3500户任务未下达,以上任务都适用于本方案。

1.气代煤入户管线费。依据2016年大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燃气管网初装费用执行标准的通知》要求,入户管线费每户2600元,省市各补助1000元,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县级财政应承担每户600元。补助资金按合同约定,直接拨付到燃气企业。

2.壁挂炉设备购置安装费。省市县共补助2700元,省补助50%,市、县各补助25%,县补助就是675元。因今年要求壁挂炉设备为四级排放标准,价格都在3000元以上,超过2700元部分由用户承担(邢代煤办〔2019〕73号规定)。用户承担部分通过乡村收上来后打到指定账户,通过指定账户拨付到中标企业。各中标企业必须在临西设立分公司,在给中标企业拨付资金时,把资金直接拨付到中标企业授权的分公司账户上。

3.自闭阀、波纹软管、物联表和有自动熄火功能的炉具,经财政评审后,价格共计1270元。经住建局党组会议研究,在县评审价格的基础上下调3%,即1232元作为这四种产品的最终价格。四种产品购置和安装由于专业性较强,资金来源又为自筹,所以不予招标,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予以采购和安装,资金由用户承担。资金通过乡村把钱收上来后打到指定账户,然后把资金拨付到企业。

4.地源热泵享受电代煤政策,即每户补助7400元,省补助50%,市、县各补助25%,另外每户运行补贴三年补3600元,省市县各三分之一,即每户共补助11000元。招标价款超出11000元部分由用户承担。

5.太阳能+享受电代煤政策,即每户补助7400元,另外补助三年运行补贴的一半,即1800元,共计9200元。用户不用配套。

6.资金拨付。省市补助资金按文件规定和合同及时拨付。凡涉及的县级承担资金,视财力列入预算,并按合同及时付款。

壁挂炉、地源热泵、太阳能+这三种产品招标工作已全部完成,6月底前,精准建立确村确户台账并完成信息录入工作;8月底前,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9月底前,完成户内线路改造和清洁取暖设备安装调试;10月底前,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入户验收工作,并于10月30日前将自验报告报市“双代”办备案。

1.县“双代”办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督导调度。

2.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气源、电源、洁净煤保供工作;负责组织供电企业做好电代煤配套电网改造、运营管理工作。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气代煤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管、气代煤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参与气代煤工程燃气企业资质审查和管理;负责做好农村燃气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补贴政策的制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安排冬季清洁取暖县级财政补贴资金预算,负责对补贴资金监督管理。

6.市生态环境局临西分局负责洁净煤取暖环境效益分析及监管,负责对空气质量开展实时监测。

7.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建立洁净煤确村确户需求台账及宣传推广工作。

8.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燃气和电力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9.县审计局负责按照上级审计部门要求,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审计工作。

10.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燃气管网及电网建设涉及公路交通领域的相关工作。

1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做好气代煤电代煤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2.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县双代办提供的气代煤电代煤中标企业名单及产品做好本辖区内气代煤电代煤采暖设备产品质量抽检工作;负责加强农村地区散煤经营网点煤质抽检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散煤的行为。

13.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做好项目涉及的审批、许可、备案等工作。

1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解决冬季清洁取暖工程中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16.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卫生院、医院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17.县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兜底做好农村特困对象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18.县气象局负责及时发布大风、强降雨雪等极端天气预警工作。

19.县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气代煤电代煤消防安全监管和火灾、事故抢险救援等工作。

20.县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依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供气、供电企业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目标,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运营安全,要配备强有力的施工队伍及装备,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1.燃气企业。燃气企业作为燃气工程建设主体,具体负责气代煤工程建设、经营、管理;依法办理立项、规划、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在确保质量和安全前提下,倒排工期,按时完工;对裸露的管网、接头刷涂防锈漆,与电线距离较近时加装绝缘套管;设立限高、地埋标志,对调压柜、调压箱、立柱要设立防护、防静电装置;精准测算用气需求,落实气源合同,确保供气持续稳定;负责气代煤用户用气量统计和入户安检等工作。

2.供电企业。供电企业作为电网改造建设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营业区内电代煤用户配套电网改造工程,按照产权分界点界定原则,对所属输变电设备进行改造,即居民电表以上部分,做好项目方案制定、计划上报、物料招标、组织施工等工作。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倒排工期,按时完工;精准测算用电需求,落实电力保供责任,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负责做好峰谷分时电价的宣传和实施工作,负责电代煤用户用电量统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清洁取暖常态协调机制,按照本实施方案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要做好督促指导、政策制定、统筹协调、目标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充实力量、健全机构,抓好日常工作督导协调。要严格落实县级组织实施主体责任,党政齐抓共管,主要负责人亲自推动,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完善本地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完善推进机制,坚守质量、安全和廉政底线,不折不扣完成任务。

(二)做好能源保障。加快储气调峰设施建设,确保地方政府达到3天用气量储气标准;督促燃气企业逐步建设储气设施或通过购买能力和与工业可中断负荷签署有偿参与调峰协议,确保达到年供气量5%的储气标准;严格履行供用气合同,督导燃气企业加强需求预测,精准研判用气结构及用气量,按需签订和履行供用气合同。科学分析电网承载能力,认真做好电力平衡测算和应急调度;加快配套电网改造,在确村确户的基础上,抓紧细化配套农村电网改造计划,落实建设资金,加快实施改造,保障电力供应。

(三)加强工程监管。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把安全和质量贯穿于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建设全过程,严把安全生产关、施工质量关、产品检测关、竣工验收关。要加强农村气代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燃气企业建立健全气代煤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对拒不履行建设程序,逾期不改的要坚决清除出气代煤市场;对不按技术标准施工的,加大查处追责力度,造成严重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的,给予顶格处罚。各燃气、供电公司要按照《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选择最有实力的施工队伍,执行最严格的建设规范,抓好风险排查和处置,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稳定运行。

(四)严格规范管理。要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先立后破”原则,全面掌控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建设,在新的改造工程投用前,严禁拆除农户原有取暖炉具,确保新旧取暖方式平稳接替,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已列入近期拆迁改造规划、危房和在建房屋、长期无人居住、厨卧不分的农户,不得列入改造范围。经县级双代办批准,在建立精准台账的基础上,可采用其它清洁取暖方式替代。

(五)强化督导问责。县“双代”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实行旬通报、月调度、季考核制度,适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协调解决问题,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通报进展情况;同时要制定强有力的措施,层层建立包联机制,明确乡镇主体责任,对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进行全程指导调度与监管,确保清洁取暖工程高效有序推进。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发生事故,或因作风不严不实、措施不得力未按时完成任务、影响群众温暖过冬,依纪依规问责追责。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墙体广告、宣传图册、标语、明白纸、海报、乡村广播站等多种载体,加强对冬季清洁取暖相关政策的解读,宣传先进事例和典型,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普及清洁取暖和安全操作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清洁取暖的认知度、接受度和参与度,大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冬季农村取暖的方案篇六

农村最常用的供暖设备就还是供暖器,它的款式很多,有电风扇型的,也有长方形放脚型的,其中电风扇型的可以快速的提升室内温度,覆盖面积比较广。放脚型的,升温比较慢,主要是给脚部供暖的。不过这两种供暖器价格都不贵,一般在100元左右,比较符合农村人的消费习惯。

煤炉取暖是历史比较悠久的一种供暖方式,其成本比较低,并且还可以集取暖煮饭功能为一体,因此深受很多人的喜爱,但是它也存在几个缺点,一是能耗很大,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二是直排式的烟囱容易导致煤气倒灌,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现在农村生活水平在逐步的提高,尤其是沿海城市的乡村,生活甚至比城市里的人们还好。所以在家装时,人们都会安装冷暖空调,这样无论是夏日仍是冬天,都可以使用空调来制冷或者供暖了。但是空调在冬天供暖的作用并不是很好,非常干燥,需要在室内放一盆水保湿。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现在农村很多人在装修时都会安装地暖来取暖了。只要将地暖管线铺设在地板下面,温度就能从下到上的冒出,达到快速升温的目的。但是这种取暖方式也存在一些缺陷,就是使用范围不够宽敞。此外,市面上地暖的质量参差不齐,不了解行情的人,很容易购买到劣质产品。

对于北方的农村而言,在寒冷的冬天供暖设备是必须的,所以很多在家装时会安装集体供暖设备,确保冬天供暖正常。但是这种供暖方式只适用于北方,不适于南方。

冬季农村取暖的方案篇七

寒冬来临,为做好今年的冬季取暖,给师生创造一个温暖舒适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在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的同时,我校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做好冬季取暖的准备工作。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在安全、温暖的环境中学习生活。我校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学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学校成立了冬季取暖安全督查组,制订冬季取暖安全规章制度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

2、要求在冬季来临之际,使用暖气之前进行必要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学校并协同解决。

3、学校值班人员每天对各班教室、教师办公室、师生活动场所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消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学校安全考核管理的内容,确保室内空气流通。

4、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会、班会、黑板报及手抄报等多种渠道开展冬季取暖安全教育和注意能源节约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用电防火教育,进一步规范全校师生的用电防火行为,杜绝安全事故和浪费现象的发生。实现安全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学校取暖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校长与年级主任签订《取暖安全工作责任书》,年级主任是第一安全责任人,逐级落实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在此基础上,学校加强对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完善值班制度,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想安全,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为限度减少安全事故的隐患,我校从实际出发,加强安全日常工作的管理。我们从制度上、体制上、管理上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大力消除用电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抓起,将冬季取暖安全隐患扼杀于萌芽状态。为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做到严防死守,坚决杜绝冬季取暖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在以上几个方面的查漏补缺,不断巩固我校的取暖安全工作,及时地吸取某些重大事故的经验教训,努力避免事故的发生,使我校的冬季取暖安全工作更上一层楼。

冬季农村取暖的方案篇八

我们常说的桂圆肉其实就是龙眼肉,不管是干的龙眼肉还是新鲜的龙眼,适量食用都具有很好的补血功效。最适合于体弱多病,心悸失眠、面色无华的女性进补之用。

羊肉有强身、补血、暖身、补肾、壮阳、生肌、健力、抵御风寒之功效,能改善中老年人身体虚弱、阳气不足、畏寒无力的症状。羊肉能补血虚,可治疗女性气血两亏、形体消瘦。羊肉也有助于润肤养颜、乌须黑发。羊肉还可促进消化液的分泌,有保护胃壁、帮助消化的功能。羊肉一般的人都可以吃。需要注意的是羊肉属大热之品,火大的人或有上火症状的人不宜食用,流感、急性肠炎病人、高血压病人忌食。

中医认为,手脚冰冷是因冬季阳气不足,血液无法输送到四脚末端所致。当归可补血、活血、调经止痛、润肠通便。入冬后天气寒冷,吃些当归羊肉汤可益气补虚。

大枣对身体好处不少,民间有“一日吃仨枣,一生不显老”的说法。中医认为,大枣性味甘温,能补中益气、养血安神,是冬季上佳的滋补品。它富含铁元素,可促进血液循环,病后体弱、贫血患者以及冬季手脚冰凉的女性都适合用大枣调理身体。

冬季取暖吃什么好呢?都说冬季御寒重在补肾,而枸杞是冬季上好的补肾佳品,含有人体必需的各种营养成分,其中蛋白质为20%左右,脂肪为10%左右,糖为40%左右,剩下的30%左右为无机盐和多种维生素。

冬天吃个热热的红薯,是最惬意的事情。红薯富含碳水化合物、膳食纤维、胡萝卜素、维生素以及钾、镁、铜、硒、钙等10余种微量元素。此外,红薯中含有丰富的钾,能有效防止高血压和预防中风。

冬日里,天气骤寒,心脑血管疾病的高发期随之而来,体质虚弱、容易感冒、畏寒怕冷的人也需增强体质。中医认为,气行则血行,气滞则血瘀。黄芪向来被认为是益气固表的能手,其性微温,归肺、脾、肝、肾经,尤其擅长补气,非常适合上述两类人服用。黄芪有“补而不腻”的特点,适当服用有助增强体质,缓解乏力。

冬季是山楂的上市季节,山楂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具有开胃、消食、活血的功效,现代医学研究证明,山楂含有枸橼酸、苹果(苹果食品)酸、泵抗坏血酸等有机酸,这些有机酸能够增加消化酶分泌。山楂最突出的益处是能防治心血管疾病,因为山楂含黄酮类化合物,对防治心血管疾病、降低血压和胆固醇、软化血管及镇静有一定作用。

生姜能使血管扩张,血液循环加快,促使身上的毛孔张开,这样不但能把多余的热带走,同时还把体内的病菌、寒气一同带出。当身体吃了寒凉之物,受了雨淋或在空调房间里呆久后,吃生姜就能及时消除因肌体寒重造成的各种不适。

冬季农村取暖的方案篇九

清洁取暖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的大事。各乡镇、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县2022年度清洁取暖任务的完成。按照《忻州市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忻清洁办发〔2022〕2号)文件要求,结合保德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供定需、以气定改、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超低排放)、宜热则热,应改尽改、整村推进的发展方针,保质保量完成全县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全县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任务:集中供热300户、“煤改电”1160户、“煤改气”1532户。

(一)保德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

为确保完成全县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工作任务,现成立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

组长:

常务副组长:

成员:

下设7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资料收集,文件起草下发,协调各小组日常事务。

2、业务一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项目前期对接工作,负责合作协议起草,负责项目招标相关工作。

3、业务二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提供环保相关资料等工作。

4、资金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项目资金保障及融资工作。

5、电力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全县涉及“煤改电”项目的电网改造工作。

6、气源保障和项目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煤改气”气源保障和项目建设推进工作。

7、服务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保德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

为切实负责“煤改电”“煤改气”项目安全质量监管、工程施工安排、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协调“煤改电”“煤改气”电力、气源、用地等相关工作的落实,定期向市清洁取暖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及资金落实情况,成立保德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党群服务中心、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有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各乡(镇)乡(镇)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资金管理组、技术保障组和现场推进组。

(一)办公室:贯彻落实指挥部各项决策部署,具体负责全县“煤改电“煤改气”设备安装的招标,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掌握项目推进情况,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主任:

副主任:

(二)资金管理组:负责财政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工作。

组长:

副组长:

(三)现场推进组:负责协调推进设备到货、安装,及时掌握改造进度等工作。

组长;

副组长:

各乡(镇)乡(镇)长。

(四)技术保障组:负责协调中标单位开展相关设备安装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

组长:

组员:

根据《忻州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忻清洁办发〔2022〕2号)文件明确规定:实施“煤改电”、“煤改气”,以乡镇为单元,采取连片改造方式,按照“一村、一户、一工程”的工作理念,完成全县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任务:集中供热300户、“煤改电”1160户、“煤改气”1532户,确保将每个居民用户作为一项工程实施改造。

(一)集中供热改造。

我县集中供热改造任务由县住建局指导实施,县供热公司完成接入改造。

(二)“煤改电”供热改造。

在集中供热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原则上选择空气源热泵作为清洁取暖“煤改电”设备。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做好改造户改造摸底和设备选型。

(三)“煤改气”供热改造。

我县作为煤层气气源地,用气方便,在燃气管网覆盖到的'区域统一进行改造,供暖设备统一选用燃气壁挂炉。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做好改造户改造摸底和设备选型。

(四)水暖设施改造。

2022年7月10日前,用户水暖设施改造要完成并由所属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或社区)汇总并及时报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改造费用由改造户自己负担。

(一)各乡(镇)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清洁取暖工程实施及安全保障责任主体,负责本乡镇清洁取暖户数的摸排工作,负责指导改造户进行室内水暖改造(水暖安装接口必须安装至设备接口一米之内),负责设备安装费和材料费的收缴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能源局开展设备安装,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安装任务。

(二)县直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1.县能源局负责制定和完善全县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工程,代表县政府与市中标企业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组织清洁取暖设备安装招投标,对全县清洁取暖工程实施的服务指导、统筹协调、调度推进、考核督办工作;负责全县民用洁净煤供应企业的布局和管理工作。

2.县发改局负责确定全县“煤改电”电价、“煤改气”气价,负责抓好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和调峰能力建设,负责做好清洁取暖气源调度和协调工作,保障民生用气需求。

3.县财政局按照2022年清洁取暖改造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负责筹措和拨付清洁取暖资金、监督使用和资金清算等工作。

4.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负责燃煤、燃气设备污染设施运行的监管,督促全县在用锅炉的改造、拆除等相关工作。

5.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全县既有建设节能改造及农村围护结构改造实施方案,督促全县进行改造并完成验收,同时负责全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监督、指导、考核工作,确保全县建筑节能改造和农村围护结构改造的目标顺利完成。

6.县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各社区“煤改电”“煤改气”改造户数的摸排工作,负责指导改造户进行室内水暖改造(水暖安装接口必须安装至设备接口一米之内),负责设备安装费用和材料费的收缴工作,积极配合县能源局开展设备安装,确保按时完成安装任务。

7.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及工作任务抓好清洁取暖工作的落实。

(三)相关企业职责。

1.国网保德供电公司要配合好乡(镇)、党群服务中心的摸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做好清洁取暖“煤改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做好“煤改电”设备安装计划与电网改造计划的提前衔接,做好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2.中石油煤层气忻州分公司要按照县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优先保障保德县清洁取暖“煤改气”项目用气量。

3.保德县海通燃气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必须选择好壁挂炉安装位置,并将燃气接口安装至壁挂炉接口一米之内,必须按照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提前测算“煤改气”用气量及燃气管道的改造等工作,保障正常供气。按照政府规定合理收取费用。

4.设备中标企业按照设备供应合同按时供货,并负责对保德县设备安装人员进行培训、技术指导、设备调试和售后服务。

5.设备安装中标企业按照安装合同进行安装,是全部安装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对安装工程售后负责。

(一)制定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要根据前期上报任务和设备选型情况科学制定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根据方案逐乡(党群服务中心)、逐村(社区)、逐户开始进行前期准备。5月30日前完成水暖改造和预收款任务,并及时报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不按时缴纳预收款费的改造户,按照不改造处理。实际改造费以招标后确定,待改造完毕长退短补。

(二)组织实施(5月11日—9月30日)。

全市“煤改气”、“煤改电”设备由市能源局统一招标,县能源局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招投标,确保中标企业具有符合设备安装的相应资质、技术力量和施工要求。

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与国网保德供电公司、海通燃气公司的协调对接,在设备安装前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改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电网改造工程、燃气管网施工工程顺利推进。

(三)核查检查(10月1日-10月15日)。

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完成后,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核查检查,初步验收。

(四)整改落实(10月16日-10月31日)。

对清洁取暖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保障供暖设备安装正常进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统一考核(11月1日-11月30日)。

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验收、考核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到位。

1.提高政治站位。全县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既是一项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有关单位、乡(镇)和企业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必须靠前指挥,调动一切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好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保障工程顺利完成。

2.加强组织领导。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在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做好清洁取暖各项具体工作,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3.信息报告制度。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要明确一名联络人,建立联络机制。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整理、汇总工作情况,每月10日向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程进度。

4.保障各类要素。县能源局要督促中石油煤层气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加大煤层气增储上产,确保完成指标任务,优先保障本县居民生活用气和冬季取暖用气。要结合“煤改气”改造计划,组织签订天然气供用气合同,落实气源。国网保德供电公司要加快组织开展电网改造工程,确保7月底完成清洁取暖“煤改电”涉及区域电网改造任务。

5.做好群众工作。保德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指挥部要高度重视群众工作,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清洁取暖政策,严格执行告知、公示等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确保清洁取暖工程真正成为“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的民心工程。

6.建立问责机制。保德县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上下一心、协调一致,按照部门职责设立台账,确保任务按时按进度完成。部门任务不达时限的,按照“交账是军令状”要求予以问责约谈。

保德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坚决服从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建立精干高效的工作机制,上下一心、协调一致,确保高质量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任务。

冬季农村取暖的方案篇十

为加快推进我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晋城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市统筹、部门联动、乡镇主责、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明晰扶持政策,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广泛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设。

(二)安全保障,清洁为先。统筹全市优势资源,优化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完备的管网设施保障体系,提高煤层气、电力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比重。

(三)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按照“集中供热为主、以气代煤为先、以电代煤为辅”的思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实施。在供热管网已覆盖的区域,居民取暖接入集中供热;在热源充足但还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区域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延伸,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在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其他区域,加快燃气管道延伸,积极推广以气代煤改造方式;在供热、供气管网均无法到达的区域,可考虑采用电采暖技术进行补充。

(四)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综合考量区域优势条件,对于已开展清洁取暖且具备优势热源、气源的地区要先行启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实施难度大的要抓紧完善基础条件,按时完成任务。

二、目标任务。

20xx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2万户居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其中“以气代煤”完成18000户,“以电代煤”完成1000户,工业企业余热供暖完成1000户。到20xx年底,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清洁集中供热清洁集中供热是指以热电联供、工业余热、燃气锅炉、空气源(地源)热泵、可再生能源锅炉为热源进行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单纯实施集中供热的方式不属于清洁集中供热。

(二)“以气代煤”供热改造。

依托20xx年以来开展的煤层气利用普及工程,鼓励对输气管道沿线、输气站周边和已实现炊事用气的居民实施“以气代煤”供热改造。

(三)“以电代煤”供热改造。

在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网均无法到达的`区域,要积极实施“以电代煤”改造,我市按规划对东城办、南城办及陈区镇部分具备条件的村庄实施“以电代煤”供热改造。“以电代煤”改造可采用目前市场上较成熟的技术路线,比如:空气源热泵、发热地板、电壁挂炉或电锅炉等方式进行。

四、支持政策。

晋城市已设立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专项资金,按每户6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按照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到各乡(镇、办事处)统筹使用;按照每户500元的标准作为跨区域的公共基础设施费用或平衡区域差别和应急费用,统筹推进全市清洁取暖工作。我市拿出部分资金对清洁供暖任务完成较快的单位进行奖补。

(一)在清洁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实施集中供热的,市政府将上级补贴资金按照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到各乡(镇、办事处),统筹用于新建一网、二网和换热站建设。

(二)在集中供热范围外的区域实施“以气代煤”供暖的,市政府将上级补贴资金按照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到各乡(镇、办事处),统筹用于气网建设、燃气炉采购和采暖期燃气补贴。燃气炉由各乡(镇、办事处)统一招标确定设备厂家、型号及价格,由用户自主选择。

(三)在集中供热范围外的区域实施“以电代煤”供暖的,晋城市政府对配套电网工程给予30%的补贴,其余费用由国网晋城供电公司承担,市政府将上级补贴资金按照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到各乡(镇、办事处)统筹使用。电供热设施由各乡(镇、办事处)统一招标确定设备厂家、型号及价格,由用户自主选择。电费运行补贴,由电力部门按照山西省物价局相关政策执行。

(四)对于学校、医院、养老机构非营利性公益单位集体用户的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设施建设改造以乡(镇、办事处)为主,运行管理以部门为主,设施改造费用(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由晋城市、高平市两级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

冬季农村取暖的方案篇十一

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班班主任、各科任教师。

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工作的协调和反馈,成员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

取暖方式:锅炉房采用电子速热装置取暖,各室为暖气片供暖。取暖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6:00至下午4:00取暖范围:全校幼儿园及小学的教室和专业室、功能室。

1、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对锅炉,各室内外等进行巡查,并记录在册,指定专人(我校为任桂林)整理记录定期上报,学校要将相关记录留档备查。

2、事故报告。

锅炉房及室外、地下管道设备等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厂家应急人员报告,请专业人员前来处理,学校做好记录工作。

当出现如停电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立刻拨打电话求助,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请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减少或不受伤害。

1、学校应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防烫、防触电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拿握安全预防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相关安全预防知识的宣传,让师生们时刻注意安全。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自能。

冬季农村取暖的方案篇十二

贯彻落实省关于天然气保供的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需求,结合我市采暖季用气量高、上游气源不足、供需缺口大、民生用气保障任务艰巨等实际,现就统筹做好全市采暖季天然气保障工作,确保天然气安全、平稳供应,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强天然气保障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天然气气量供给指标,确保采暖季民生用气安全稳定供应,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主要任务。

1.统筹采暖季供气保障工作,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天然气供应保障体系,规范天然气市场秩序,保障重点区域、领域用气需求。

2.全力争取采暖季高峰用气的气量供给,保障全市用气需求。

3.坚持以市场化手段为主做好供需平衡,实施天然气季节性差价制度,促进天然气供需市场稳定。

4.落实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的民生用气保供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做好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

5.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责任,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坚持“先立后破”“以气定改”,循序渐进推进“煤改气”工作,保障天然气稳定可靠供应。

6.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分级保供预案规定的保供、限供次序,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切实保障供用气设施安全。

7.强化监管问责,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

(一)组织机构。

成立西安市天然气保供指挥工作组(以下简称保供工作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西安城投集团、各城燃企业、集中供热企业和供电企业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主要职责:积极争取上游气源供应,科学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构建全市有序用气机制,协调解决天然气保障供应有关问题;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市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工作,建立重大问题协调机制和定期工作调度机制,确保满足中、省关于储气能力建设的考核要求;组织指挥全市天然气保障供应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并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及时调整应急响应措施;统筹应急处置相关的新闻报道和人员、物资、车辆调度等事项,保障采暖季高峰供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保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主任兼任,承担保供工作组日常工作。天然气供应特别紧张或出现重大情况时,在西安秦华天然气公司设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派驻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市级部门职责。

1.市委宣传部:加强采暖季供气供暖、天然气季节性价格调整和财政供热及燃气补贴等相关事项的舆论引导监测,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理,加强协调沟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预案启动宣传,指导做好舆情管控及处置等相关工作,防止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2.市发改委:承担保供工作组办公室职责,牵头组织我市采暖季高峰供气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天然气供需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对可能出现的供需问题和风险做出预测预警,按照保供工作组命令,组织启动和终止我市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掌握全市用气总体情况,常态化对接省发改委、中石油和延长集团,落实气源协调成果,力争上游新增气源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市天然气保供应急和储气能力建设工作优质高效完成。理顺天然气销售价格,实施天然气价格季节性差价,制定采暖季补贴方案,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并确定预拨资金比例及具体金额。建立健全分级用户调峰制度,按保供工作组要求适时启动实施分级调峰。指导城燃企业组织调度应急气源,合理部署减限措施。健全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确保供需信息有效对接。组织召开采暖季天然气保供工作相关会议,及时研判和处置天然气供需保障工作。

3.市城管局:督促集中供热企业制定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督促集中供热企业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切实做好安全用气的督导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县、开发区做好辖区内现有加气公交车、出租车的用气保障,确保有序加气。根据保供工作组的要求,对各城燃企业采暖季期间天然气实际销售数据、购气合同、发票等原始资料和各区县、开发区用气情况以及预拨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对各城燃企业在实行季节性差价期间天然气实际销售数据、购气合同、发票等原始资料进行审核;对各城燃企业在采暖季期间向居民小区自备燃气锅炉供应的天然气销售数据、购气合同、发票等原始资料进行审核;对每个采暖季启用的天然气锅炉进行统筹计划,新启用天然气锅炉需经保供工作组同意。

4.市工信局:按照民生用气保障的.管理原则,提出冬季保气重点工业企业名单,配合做好工业企业冬季用气工作,做到有序用气,让气于民。

5.市公安局:负责加气站周边交通和车辆加气秩序的维护。按照保供工作组要求,保障采暖季期间天然气运输车辆和热力、燃气、电力等抢险抢修车辆顺利通行。

6.市财政局:按照保供工作组要求做好资金筹集、预拨及清算工作,配合市发改委制定采暖季财政补贴方案,按时兑付预拨资金和剩余应补贴资金,做好启动天然气保供应急响应情况下的资金保障工作。对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设施建设给予财政资金补助支持,对应急储气设施的储备费用给予补贴。

7.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平衡天然气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在确保安全温暖过冬的前提下,持续改善大气质量。

8.市住建局:督促居民小区的物业公司对小区自备锅炉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及时维护设备设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按程序及时公示供暖成本及价格。

9.市交通局:统计全市加气公交车、出租车数量,预测用气需求,加强与市城管局和西安城投集团对接,组织和保障好燃气公交车、出租车加气工作,做好加气秩序维护和舆情应对等工作。

10.市商务局:按照民生用气保障的管理原则,配合做好商服企业冬季用气工作,做到有序用气,让气于民。

11.市应急管理局: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对全市燃气企业和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进行巡查,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发展态势进行研判并向保供工作组提出建议,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2.市审计局:对采暖季天然气保供相关财政补贴进行审计。

13.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天然气场站内压力容器、管线、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天然气价格及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成本、价格的监管工作。

(三)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职责。

按照民生用气保障“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各自辖区的民生用气保供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做好分级保供预案、用户调峰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加强重大风险安全管控,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保供工作组要求,做好属地保供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相关用户、单位的疏导和宣传工作,确保“压非保民”措施落实到位。

城六区外区县(开发区)采暖季供热供气等财政补贴经费保障和组织实施由所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四)西安城投集团和供气供热供电企业职责。

1.西安城投集团:会同市发改委,争取增加气源供应,统筹平衡天然气利用和集中供热,严格执行保供次序,落实“压非保民”措施,保障供气供暖安全、有序。负责所属燃气公交车、出租车加气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工作。

2.燃气企业:高度重视并履行天然气供应保障主体责任,自觉服从保供工作组的统一指挥,积极落实工作部署,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精准预测天然气需求,做好采暖季民用和非民用天然气需求预测,多方争取和组织气源供应,全力保障用户用气需求。落实城燃企业达到年用气量5%储气调峰能力的要求,积极推进储气调峰能力建设,满足供气保障需求。制定详细且具操作性的采暖季天然气保供方案和分级应急预案,明确“压非保民”具体措施,做好应急响应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严格落实采暖季天然气保供信息每日报送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响应及时、处置有效。做好供应形势研判,对已发生和预计可能发生的险情,及时向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设施维护和巡查,严格管控各类风险,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管网始终运行在安全压力范围内,满足用户足量可靠安全用气需求。

3.集中供热企业:统筹燃煤锅炉、天然气锅炉、热电联产余热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新建天然气锅炉及拆除燃煤锅炉需向行业主管部门报批,并向保供工作组报告。完善供热工作保障方案、“压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积极争取气源,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分阶段、分锅炉、分区域实行限供。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气供热设备设施,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装备、人员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转办的投诉,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避免发生重大事件,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4.供电企业:提前做好检修维护,保障采暖季城燃企业和天然气集中供热企业电力正常供应。对城燃企业和天然气集中供热企业供电线路进行定期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电。在严寒天气,做好应急抢险抢修准备,确保城燃企业和天然气集中供热企业电力供应。

(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保供工作组实行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由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协调解决具体事项,各成员单位联动落实。

(二)强化舆论引导管控。

加强舆论引导和监测,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理,加强与网信部门的协调沟通,防止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采暖季期间,各燃气企业要每日向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报送需求预测、日气量指标、缺口、供气情况及采取的应急保供措施;集中供热企业要每日向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报送燃气锅炉运行情况和采取的保供措施。保供工作组办公室酌情向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省天然气公司和中石油报送有关天然气保供的文件、专报和信息。

(四)建立督促检查机制。

保供工作组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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