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如梦,岁月如梭,总结是我们对时光流转的一种回望。首先,我们要明确如果你对总结写作感到困惑,不妨参考一下下面这些总结范文,说不定能找到点启发。
散文阅读父女汇总篇一
最近天公不作美,阴云密布,细雨纷飞。但我校的秋季运动会还是风雨无阻地举行了。
雨前,吹吹风。
清早起来,看得出路面斑驳的痕迹,干一块湿一块的是因为昨天的夜雨。同学们早早来到大田湾体育场门口,相互攀谈,等待运动会的开始。天渐渐睁开了眼,光亮伴着热闹的气氛让大家激动起来。可是风还是狠狠刮着,树叶在风中哭泣飘零,就连空中的鸟也不愿停留太久,盘旋一会儿就飞向远方,不见了踪影。
雨中,加加油。
天气预报不可信,说什么天晴天,比赛正看得入神,突然间,手上脸上就感觉有丝丝凉意,往天上一望,只见灰蒙蒙的一片,点点雨滴刷刷刷地往下掉,我赶紧从书包里把雨衣拿出来穿在身上。雨水落在我的雨衣之上,发出啪啪声响,简直是在敲打我的心房。
无非是风。
无非是雾。
无非几滴雨水。
无非几片落叶。
运动员们不减冲劲,伸伸手,蹬蹬腿,跃跃欲试。这点雨根本算不得什么:台上观众打伞的打伞,披雨衣的披雨衣,玩手机的玩手机,看书的看书,吃零食的吃零食,看比赛的看比赛。
只有到了寒冷的.时候,才见温暖的明朗。
几个同学围在一起,交谈着,打闹着,嘻嘻哈哈不绝于耳,为队友加油也丝毫不落架势:打鼓吹哨,狂吼嘶叫,捶拳拍掌,加油式真的是“无所不用其极”。
雨后,慢慢走。
由于大雨的肆掠,各项比赛提前了时间,这让同学们高兴不已,早就想离开这个空旷冷寂的地方了。随着时间的推移,雨时落时停,快要结束的时候,大多数同学都已收拾好了行李,站着看比赛,静待放学的时分,多么激动啊!
“在雨中行走,我从不打伞,我有自己的天空,它从不下雨。”
相忘于江湖,
人影在水面泛起涟漪......
散文阅读父女汇总篇二
父亲在世人眼中如此伟岸,但在我眼中却如空物;父爱在众人心中如此高贵,但在我心中却如此低廉。只因父亲给予了我最珍贵的生命,却忘记了将他的爱一并付出。
人们常说“母爱无私、父爱有旨”,父爱的获得往往比母爱更加难得,所以父爱是有条件的,以致我们在追寻父爱的道路上是如此辛苦艰难,可为何我的路途始终看不见终点。
我的降生对于父亲来说可能是一种意外,刚过弱冠的年纪结婚不到三月就有了我的存在,任谁都没有做好准备,何况还是他那样的人。父亲面若冠玉,生得一副好相貌,能算是一个偏偏美青年,但除了这个,他根本无一点可取之处。作为家中幼子,独得父母恩宠,责任什么的被两个哥哥分肩挑之,剩下给他的尽是无忧的生活。尽管家中贫寒困苦,他仍然安稳度过了他的前半生,可这却也为他苦难的后半生埋下了祸根。
父亲少时生活的太过安逸,以致长大后依旧是那颗少年心。他像是被蛀虫侵蚀的大树,纵使外部风饶,其实内部早已残破不堪。父亲作为一个没有承担的人,从对这个家庭的态度就可看明一切。奋斗十余载,家里却仍是当初的那一副青瓦,按着自己的心思做了许多的事,却每每半途而废,历经了一场病痛,从此便一蹶不振。整日里浑浑噩噩,什么也不管什么也不问,一下子就过了三年的时光。他如此作为,不知寒了多少人的心,辜负了多少人的期望。应是从那刻开始,他便没了作为一个父亲的资格。
我成长的十九年里,前期的他充满暴力和严酷,对我的爱也是若有若无,但我的心不冷。因为父爱与母爱总是相对的,一严一慈是他们教育我成长的方式,就像一块钢铁的形成,炙热的浇筑构成了基础,在经过千锤百炼的敲打之后方能成器。我以为父亲是这样的,可最终发现这竟是我的一场天真。钢铁在被敲打时仍需要三不五时的增添温度,坚硬的钢铁尚且如此,何况是脆弱的人类呢?人心易冷,若不好好维护,迟早会有冻结的那天。
他一向吝啬,一毛五角的小票时常舍不得,没为我买过什么,也很少为我做过什么。温柔细语从未听说,霸道宠爱仿若浮云,连眼睛里流转的目光也很少为我驻足,对我最多的可能就是那一声声斥责和一下下鞭打了。我与他做了十九年的父女,却很少从他那里得到什么,唯一教会我的就是让我知道无用的人的结局有多惨,作为那种人的女儿,我真的感觉耻辱和可悲。对我残酷了半生,以致我的内心凉薄,与我的想象也天差地远,直到严父的形象瘫倒,他在我眼里什么也不剩了。
我与他算得上是一对陌路父女,血缘只是牵扯,没有情感的维系,两人的关系比一盘散沙还要不如。我常常在想:倘若上天能给我选择父母的机会,那我一定不会做他的孩子。他没有一个作为父亲的觉悟和承担,所以请原谅我也没有一个作为孩子该有的想法和责任。
散文阅读父女汇总篇三
秋天的心情再美再浪漫,总伴会随着一些没落,一些惆怅。或许我们迷恋与向往的正是这些没落与惆怅,伤感与怀念,孤寂与凋零。年年四季变化,却怎么也看不够这金色的秋,就算看着落叶伤怀,看着人来人往,感受这秋的诗意,慢慢融化在秋的怀里,微笑着安睡。
四季里,我独爱秋,只因它不似春的娇媚,夏的炙热,冬的寒烈,它就像天空里柔柔软软的云,可以千姿百态的恣意存在。它,总是在一场场的秋雨里渐渐消瘦,缓缓的走向冬季。可是,在这之前你却总能在任何地方看见它的模样。或柔媚,或温熙,或调皮,或忧伤,或欣喜。你看,它总是这般让人猜不透,看不够。
在阳光的照射下,湖面在微风的吹拂下泛起阵阵涟漪,你看那盛开在夏季的田田荷叶像是身受重伤般垂下高傲的头颅,显现这颓败的模样。而你在河边的柳树,似乎还能听见夏蝉那最后悲鸣的欢唱。一切在时间的摧残下,失去了原来的颜色,而秋,却用另一种鲜艳的颜色凸显它的存在。金色,灿烂而耀眼。
秋,在世人的眼里,从来都是收获与希望的代名词。似乎,在这样的季节里,那些沉淀了许久的收获会在这样的季节里破土而出,落入人们的`眼里,心里;而在微风和阳光的滋润下那些希望又会被人们埋在那片片肥沃的土地里,等待下一个秋的来临。周而复始,似乎一切在循序渐进,却又不按规律而来。秋,欢矣。
人常说,最美的不是下雨天,适合你一起度过的屋檐。于是,于秋雨缠绵时,撑一柄油纸伞,和心爱的人走在那细雨幽幽的青石板上。混合着轻灵的雨声,以及那脚步落在道路上的声音,凑成了秋雨里最温馨浪漫的乐章,岂不乐哉。
总是笑言爱秋,那么,不懂秋,又怎会轻易爱上它。与我的眼中,秋像最温柔的女子,看似孱弱却坚韧像钢铁侠,倔强着不愿服输;它像鲁莽的汉子,看似彬彬有礼却肝火旺盛,任性着不愿屈服;它像调皮的孩童,看似纯真却顽劣的让人啼笑,快乐着不愿归家。你看,它总是这样的千变万化,让人抓狂。
也许在悲伤者的眼里,万物萧瑟在秋季,于是在他们的眼里秋是悲凉的秋,可是在快乐者的眼里,万物生长的姿态不一,于是在他们的眼里秋是欢乐的秋。可是,在我的眼里,秋是淡然的秋。它悲伤的时候可以让全世界随着它的节奏哭泣,它快乐的时候晴空万里,蓝天白云,但是不论它是怎样的情绪,它总会回归淡然的模样,静静的悄无声息。
这就是秋,是我眼里最美最真实的秋。我爱它,只是因为它就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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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阅读父女汇总篇四
浮华如烟,流年清浅,梦里的春秋在一帘帘荒寂的月色里,辗碎眉间落下的所有惆怅。谁将一指的`风华流砂怆然的刻进一盏红尘古卷里,深锁长埋,任风吹夏月走,雨摧梨花怜,任那落晚的一杯残阳,跌进画里的江山半壁!
缘聚缘散,梦醒梦里。是谁将指尖逝去的一杯流年饮下,长醉不醒。谁许谁的一世芳华,又在谁的夜未央里凋零无痕。将一盏红尘碾碎在半杯残月中,笙歌起舞,把萧再叹!待月光寂寞天涯,独看,沧海化桑田。
飞花杳杳,春秋辗落。谁在月下拨弄的琴萧瑟瑟,歌泣生死别离,尽诉浮华哀伤。谁言此去经年,月冷寒江,一袭落魄青衫?谁把云烟望断,目穿河畔,一苇兰舟渺远?谁数白发纹斑,残阳落晚,此生尽付忘川?谁又删闲偎暖,碧落黄泉,一纸人间散尽!
一朝春去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生死无话,谁指天不老,谁许情难绝。梧桐愁落三更的雨,叶叶声声,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谁应了谁的劫谁又变成了谁的执念?飞鸟毅然的坠身于沧海,并非它无法抵达彼岸,只因岸的另一头,早已不见今生守候!
叹几轮春光葬尽枯颜,笑谁如飞花散似云烟。倾尽三生三世的念,便守得一样花开一千年?弹指挥间,横曲当年。长月斜倚天涯,群星飒沓,打开泛黄的古卷里深埋的红尘碎片,弄弦拨落容华离殇。烟楼几层,月升月下,勾勒成谁朝里暮外的宿命已定,今生枉然!
散文阅读父女汇总篇五
去百里荒游玩,只为它的凉爽。炎炎夏日,这绝对是吸引我们前往的一个理由,因几次去过百里荒,在这酷暑的夏天就更想念它的凉了。
相约成行。
百里荒位于夷陵,远安,分乡交汇处,我们从龙泉经宋家嘴方向开车一个多小时就能到,然因此条道路扩建,改从黄花分乡处入口。虽然路程远了一倍,但从此去能欣赏这边的景色倒也不错,正好可以一览百里荒的全景,一路上开满了五颜六色的格桑花,蜀葵等各种野花,让你的心情不自禁地就被吸引,放松,就像正餐前来的一碟果盘,让你先开开胃。盘旋陡峭的山路正应了陈琼那句歌词:这里的山路18湾,我们仔细数了下竟有21个急转弯道。远远的,看到百里荒山上的大风车,百里荒有50个大风车用来风力发电,它们在各个山头占山为王。如此巨大的风车,拖运安装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惊叹不已。
转,转,转,两个多小时后转到了景区门前。停车场已经停了不少的车辆,我们泊好车,从车里出来,凉凉的风让人感觉非常舒适,有些晕车的我深吸一口这新鲜的空气,张开双臂,让这凉风轻轻的,尽情地吹拂我吧,洗涤我的疲惫。想起八年前第一次前来,那是八月末的一天,刚一下车山风吹来阵阵凉意,让身着短袖短裤连衣裙的我们一个个缩脖抱臂,直呼"好冷!"迎面走来一工作人员,他40多岁的年龄,却穿着薄棉袄,他看着我们笑,我们也望着他笑,他对我们说这山里的太阳要正中午才有点暖意呢,你们到山上去骑马射箭跑跑吧,就暖和多了。我们说这山里的气温要比山下低上七八度呀。那人笑笑,说山上10月末就开始下雪了,那时景区就封路了。我们咂咂嘴,赶紧到赛马场跑跑暖暖身去。
孩子们的笑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们顺着宽敞的柏油路向前走,一点不觉得热。放眼望去,绵延起伏的群山,形态各异,路上的游人很多,听口音本地的,外地的都有,不时经过的观光车上也都是人员满座,我不知道他们是为了凉爽避暑而来,还是追古溯今?我知道百里荒这个名字是很小的时候,小姨调皮逃学,外公外婆便惩罚她随让大人们到百里荒开荒植树劳动改造,一个星期后小姨回来了,脸色蜡黄,憔悴,头发也只是简单地扎了个马尾,不像先前在家里面扎好看的小辫子,我偷偷问小姨:“那里真的没有人住吗?”小姨沉着脸:“就我们这些种树的人,还没有水洗澡,再不想去了,打死我也不去。”我托腮望着小姨,真可怜。百里荒从此就在我的记忆中定格成一个蛮荒之地,流放之地。宋代欧阳修曾在此写下“荒烟几家聚,瘦野一刀田”的名句,也证实了百里荒确实是方圆百里荒无人烟。我极目远眺,乳峰似的群山一座连着一座,没有农家,也没有田地,除了山还是山,正因为这里群山环绕气候独特,才发展成避暑旅游的名地吧。
还是看见了一间土坯房,应该是景区特意保存下来的,里面早已没人居住,但保存完好,斑驳的墙壁上还写有“学大寨,继续革命攀高”的语录,我看见有好些个五六十岁的游人举起相机咔嚓的拍下来。对他们而言,那是一个有着许多历史回忆的时代,是他们生命里不能抹去的记忆吧?历史不容忘记,历史也不可抹灭,不管是荒无人烟穷乡僻壤之地,还是人烟稠密,通都大邑之地,都或多或少留下了历史的印记,供后人警醒,缅怀。
比起八年前,景区内增加了不少的游玩项目,亲子乐园里旋转木马,挖沙反铲,滚泡泡球,滑草等等,看着孩子们尽情地欢笑,我不禁感叹:没有手机,有蓝天白云,绿草青山,与大自然亲密接触,多好。
在林海雪原处,我即兴拍了张照片,绿草茵茵,撩拨得我忍不住踏入其中,去感受这绿绿的欲滴的翠,只想被这一片绿意包裹着,推动着,在山风吹来时,去赶上另一波的绿,仿佛这绿是一个跳动的精灵,催着赶着你往前走,停不下脚步。
有山就有动物,萌宠乐园,孔雀,猫头鹰,野鸡,小鹿,骆驼,小毛驴,还有白狐,它们本是山间的主人,如今一个个被关在铁笼里供人们欣赏,它们应该是渴望山中自由的天地吧?能在山林尽情地驰骋跳跃,感受自由的呼吸吧?那白狐全身毛发雪白,想起那首歌,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白狐,千年修行千年孤独,我是一直等待千年的白狐,千年等待千年孤独。铁笼里关着两只白狐,我不知道它们是同性还是异性?它们并不乖巧,但凡有人靠近,它们呲牙裂嘴凶狠毕露,是对人本能的恐惧还是孤独的呐喊?只愿它们长相厮守下去。
心里有一个隐约的声音传来,去看看那棵山楂树吧,那寄托着纯真爱情的山楂树。不得不说,张艺谋导演在此地拍摄了美籍华人作家艾米,根据本土发生的真实故事写的史上最干净的.爱情《山楂树之恋》之后,为百里荒注入了新的文化蕴涵,吸引了更多的人前来游玩。而去看的途中,必先经过婚庆广场,时隔多年,《山楂树之恋》的大幅海报,依然引人瞩目,我被手风琴演奏的山楂树之恋的琴声吸引,循声走过去,一位清瘦的60多岁的老人倚柱而坐,他闭着眼睛熟练地拉着这首乐曲,他是睡着了还是沉浸在于其中?我在一旁仔细端详着他的脸,这张脸上虽刻下了岁月的痕迹,但依然不失美男子的眉眼,平静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只有琴声悠扬婉转略带淡淡的忧伤在山里回响。他的旁边是卖水果的小铺,买东西的人时有来往,而他却浑然不觉,我在一旁静静的听着,看着,有几人如我一样在聆听?“茂密的山楂树白花满树开放,我们的山楂树呀它为何悲伤?”和着琴声,我心里默默的跟唱,我相信,一定是音乐让这位老人沉醉于其中了。
同行的大姐催我们前行,再走几十米,我就看到了那棵山楂树,一眼望去,我有些失望了,它没有我印象中八年前看到的那么挺拔了,难道八年的风风雨雨也让你染上尘世的沧桑了么?你的叶也不是那么油亮,有的还打着卷儿,是中午的太阳晒的吧?和人一样,你也要打打盹儿,是吗?你的脚下“山楂树之恋拍摄地”几个大字清晰可见,和你拍照的人依然络绎不绝,我还是和你拍照留影,我望了望你的四周,当年拍摄留下的老三之墓那个墓碑也不见了,或许是被景区人员挪走了吧?也好,老三若魂灵有知,他应该想安静地守着他的静秋。想起那年,我的女儿还在上小学,她也在树下留影,如今已长成大姑娘了,希望她将来的爱情是纯净的,美好的。世间有些事与人,你刻入心底的想念,是一种无声的折磨,不如放下,倒是一种解脱。
我越发想念另一棵山楂树了!那年,从宋家嘴方向进入景区,一路上形态迥异的石林,金三角草场,大片的华山松,花海,让我们一路欢呼雀跃。那棵山楂树在草场对面的山坡上,它树叶茂密,姿态奇特,当时我们还以为就是这棵山楂树呢!它一边是山崖,倒很切合那句古诗“枝屈狰狞伴日斜,迎风昂首朴无华”。金三角草场上大片大片的绿草,风吹来象海洋奔涌着前进,一浪赶着一浪,起伏着,翻滚着,那场面,那壮观,震撼着我们的心灵。与林海雪原的草相比,这里更象是草的海洋。几位赛车爱好者开着他们的越野车,在赛车场纵横驰骋,惊险刺激。
后记:这其实是写百里荒的第一篇,而写完,总觉意犹未尽,才立即着手写了第二篇《百里荒的凉》,各有不同吧,还是发出来,以作纪念。这篇对百里荒的所见所闻没写完全,比如绝对称得上特景的华山松,火杞,赛马,滑翔伞,等等,留着有机会再上百里荒续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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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阅读父女汇总篇六
我买了五个手拉坯的瓷盘,是在路边看见,并不是什么名家的作品,它是宝蓝色的底,上面写着白色的“风、花、雪、月、梦”,每盘各书一字。
通常我特别喜欢的东西都不是很贵的,因为贵而喜欢是平常的心,廉而宝爱才算特别。风、花、雪、月、梦的盘子,我每次看见,都仿佛有什么东西被唤醒,看了就有喜欢的心情。
我把它们拿来盛装茶点,招待朋友,就像连盘子也是最好的招待,每一回,吃到物穷字现的时候,会有一声惊呼,如同暑中听风、沙漠开花、三月融雪、偶然见月、得一好梦。
有一天,我的孩子倒瓜子要招待客人,突然惊呼:“梦被打破了!”一室诧然,才知道是打破了写着梦的盘子。失去梦,就只剩下风花雪月,真是令人惋惜。
“没关系,我们顶去补一个梦。”我安慰孩子。
后来我们再也没有找到梦的盘子,甚至卖风花雪月梦的摊子都找不到了,如梦相似。
如今我每次看“风花雪月”的盘子,就想到打破的梦。在实际的生活,梦是多么重要,无梦的人生是多么枯寂的人生。
蝴蝶的种子。
我在院子里,观察一只蛹,如何变成蝴蝶。
那只蛹咬破了壳,全身湿软地从壳中钻了出来,它的翅膀卷曲皱缩成一团,它站在枝桠上休息晒太阳,好像钻出壳已经用了很大的力气。
它慢慢地、慢慢地,伸直翅膀,飞了起来。
它在空中盘桓了一下子,很快地找寻到一朵花,它停在花上,专注、忘情地吸着花蜜。
我感到非常吃惊,这只蝴蝶从来没有被教育怎么飞翔,从来没有学习过如何去吸花蜜,没有爸爸妈妈教过它,这些都是它的第一次,它的第一次就做得多么精确而完美呀!
我想到,这只蝴蝶将来还会交配、繁衍、产卵、死亡,这些也都不必经由学习和教育。
然后,它繁衍的子孙,一代一代,也不必教育和学习,就会飞翔和采花了。
这个世界不是有很多未经教育与学习就完美展现的事吗?鸟的筑巢、蜘蛛的结网多么完美!孔雀想谈恋爱时,就开屏跳舞!云雀有了爱意,就放怀唱歌;天鹅和娃鱼历经千里也不迷路;印度豹与鸵鸟天生就是赛跑高手。
这些都使我相信轮回是真实的。
一只蝴蝶乃是带着前世的种子投生到这个世界,在它的种子里,有一个不可动摇的信念:
“我将飞翔!我将采蜜!我将繁衍子孙!”
在那只美丽的蝴蝶身上,我看到空间的`无限与时间的流动,深深地感动了。
变色茉莉。
乡下的侄儿来台北过暑假,那时我种的茉莉开得正盛,有紫色和白色,看到盛放的茉莉,会感受它们的雄辩,以为它们用鲜明的颜色在风中辩论——呀!不是辩论,是在朗诵某种诗歌。
这些茉莉的种于,正是三年前的夏天,侄儿在家乡的古山顶上摘给我的种子,因此,他看了特别开心,一直对我说:“叔叔,古山顶的茉莉有一些已经变种了,有的一朵花可以开出三种颜色,你回去的时候,我带你去采种子。”
我回乡的时候,就和侄儿到古山顶去找变色茉莉。果然,有的茉莉变成双色,也有三色的。采回种子种在花盆,现在开花了,和它们的父母一样,也是变色的。
变色的茉莉为什么要变色呢?为什么一变色就世世代代变色呢?为什么连植物都有习气呢?我找不到答案,不过,觉得这些问题都不只问茉莉,也可以拿来问人,人就会有答案了吧!
不南飞的大雁。
在加拿大温哥华,朋友带我到海边的公园看大雁。
大雁的身躯巨大出乎我的意料,大约有白鹅的四倍。那么多身体庞大的雁聚在一起,场面令我十分震慑。
朋友买了一些饼干、薯片、杂食,准备在草地上喂食大雁,大雁立刻站起来,围绕在我们身边。那些大雁似有灵性,鸦鸦叫着向我们乞食。
朋友一面把饼干丢到空中,一面说:“从前到夏天快结束时,大雁就准备南飞了,它们会在南方避寒,一直到隔年的春天才飞回来,不过,这里的大雁早就不南飞了。”
为什么大雁不再南飞呢?
朋友告诉我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在这海边喂食大雁,起先,只有两三只大雁,到现在有数百只大雁了,数目还在增加中。冬天的时候,它们躲在建筑物里避寒,有人喂食,就飞出来吃,冬天也就那样过了。
朋友感叹地说:“总有一天,全温哥华的大雁都不会再南飞了,候鸟变成留鸟,再过几代,大雁的子孙会失去长途飞翔的能力,然后再过几代,子孙们甚至完全不知道有南飞这一回事了。”
我抓了一把薯片丢到空中,大雁咻咻地过来抢食。我心里百感交集,我们这样喂食大雁,到底是对的,还是错的?如果为了一时的娱乐,而使雁无法飞行、不再南飞,实在是令人不安的。
已经移民到加拿大十七年的朋友说,自己的处境与大雁很相像,真怕子孙完全不知道有南飞这一回事,因此常常带孩子来喂大雁,让他们了解,温哥华虽好,终非我们的故乡。
“你的孩子呢?”
“现在都在高雄的佛光山参加夏令营呢!”朋友开怀地笑着。
我们把东西喂完了,往回走的时候,大雁还一路紧紧跟随,一直走到汽车旁边,大雁才依依不舍地离去。
不南飞的大雁,除了体积巨大,与广场上的鸽子又有什么不同呢?一路上我都在想着。
感谢困难。
我做了一个梦。
梦见我在街上问人:“请问您可不可以给我一些困难、一些挫折,一些痛苦?”
所有的人都拒绝我,我着急地恳求别人:“那么,我雇用您,每小时五百元,请您给我一些折磨!”
那些陌生人摇摇头,沉默地离开,我因找不到愿意折磨我的人而惊醒。
我深深地感谢着困难、挫折与痛苦。
也深深地感恩那些曾经折磨过我的人,他们是多么慈悲呀!我并未花钱聘雇他们,他们却以宝贵的时间来考验我、提升我,为了增长我的智慧。
散文阅读父女汇总篇七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每当自己不情愿去读一本书的时候,总能想起曾经在父亲的书籍上写的激励阅读的座右铭。
父亲是个喜欢阅读的人,记忆深刻的是有一年甚至逢年过节父亲竟也能在吵闹的麻将声中静静的阅读,父亲喜欢阅读的习惯对我的影响也是深刻的,父亲常年在外地工作,一到寒暑假便会带回来成套成语故事,古典名著之类对我学习生活有益的书籍,记得那时候还小,偶尔对一些相对那个年纪较深奥的词语或故事并不理解,父亲会耐心解释,会要求我看教育类的电视节目促进阅读理解。那时候,便爱上了阅读。
童年对阅读是深爱的,却不知从何时起竟慢慢变淡了,或许是学业的压力,也或许不管什么理由借口,都不应该荒芜了这个好习惯,虽然在大学也曾偶尔去图书馆阅读,但现在想起来也是“可笑”的,毕业后更是唯一能和阅读扯上关系的可能也就是找工作需要看的相关书籍了吧,更惭愧的是心中明了却仍没有勇气重拾阅读。
新的一年,搬了新的住址,和友人去商场本是趁闲暇之余买几件心怡的衣裳,搜寻几处久久垂涎的美食,不料发现一处很有意境的书屋,本是好奇一览,而后被深深吸引,重新爱上了书屋,爱上了阅读,遗憾的是,当天因为行程匆忙并没有太久的`驻足。
之后的几天,心中总是惦记定要在一个安静的下午好好在书海中驰骋,说来也巧,本是一时兴起出门散步,不知不觉竟走到书店门口,便点了一杯花茶找了两本心怡的书在一个角落沙发坐下了,阅读的时间自己掌控不了时钟指针的转动,只是最后突然听到书店广播中“感谢大家的光临,今天陪伴即将结束”才意识到时间原来不早了,只能不舍的起身,一看其中一本书竟看了一大半,仍是意犹未尽,或许是许久没有这么安静的阅读过了,求中的内容更是让我的心更加平静,便买下了,离开书店才发现外面风雨加交无法平静的天气,即使提前带了雨伞也必须紧紧抱着书本才能确保不被淋湿,到家第一件事仍是继续阅读,不知不觉竟然看完了一整本书。不由觉得能领略到些许冰心老人说的“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阅读理解。
曾有人说过“我们之所以阅读,是希望人生在世有更多自由和可能”,虽说不同的人对阅读有不同的理解,但相信每个人对阅读的热爱都是真实的,重拾阅读的感觉真好,爱上阅读,爱上生活。
散文阅读父女汇总篇八
想给你讲一个女孩和她的爸爸的故事:
女孩今年高三。
女孩不是那种温柔腼腆的小女生,不像爸爸想象中的花季少女应该有的样子——她不喜欢粉色;不喜欢蕾丝;不喜欢蝴蝶结;更不喜欢穿裙子。她也不喜欢被爸爸搂着,牵着,不喜欢黏着爸爸,更不喜欢跟爸爸撒娇。女孩甚至嫌弃爸爸,嫌弃他的脚气和身上的烟味;嫌弃他不喜欢换衣物;嫌弃他不洗漱就上床睡觉……她不喜欢爸爸的邋遢。爸爸拥抱她、亲她的时候她会有一种被“骚扰”的感觉,浑身不自在——尽管爸爸很享受这么做。
都说女儿的找男友都是照着爸爸的标准来的,可她却下了“毒誓”说绝不嫁爸爸一样的男人——当然,这让爸爸很恼火。
爸爸有时会觉得很失落,郁闷女儿为何会如此“不同寻常”----尽管现在大多这个年级的女生都这样,但爸爸还是不能接受——他想不通那个穿着短裙缠着他抱着他的小女孩,怎么会和自己如此疏远,他想不通为什么女儿身上没有一丝一毫他心中女孩儿应该有的特质。
女孩儿也会失意,她不解自己印象中那个宠她看着他就会满脸笑意的爸爸为什么会突然变得严格,开始在意她的成绩,开始皱着眉头和她讲话。她开始会怕他。
父亲不知道,他在她生活中消失了整整三年半,九百多个日夜,错过了她生命中从女孩到女生的蜕变。她最需要他的时候,他不在她身边,她如同天翻地覆的成长,他没有亲眼看见。他怎么可能不失落-----在他眼里,她还是那个黏他抱他亲他的小女生啊。
爸爸在女孩的'生活里消失了三年半,消失得很彻底,消失得几乎无影无踪。女孩不知道父亲究竟去了哪里,去做了什么,只知道爸爸不在身边,去了很远的地方,一个远得仿佛这个世界触不到的地方。她常常坐在窗边,对着窗外的天空想:爸爸在哪儿,什么时候回来。那个时候,她仿佛更深刻地明白了从小背的那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爷爷奶奶和妈妈一直告诉女孩,爸爸去读书了,会回来的。可是女孩不相信,直到现在,她都不相信。
每当妈妈告诉女孩爸爸的失落之后,女孩总是会对妈妈说:怎么可能像过去一样,三年半的时光里,“父亲”这个字眼,在她的生活中,一直是块空白。三年半里,她和他错过的、失去的都太多太多,谁也无法弥补。
爸爸有时会认为女儿不关心他,或者说,不像关心妈妈一样关心他。他可能不知道,女儿每天晚上坐上妈妈的车后问的第一句话都是:爸爸呢?像孩童在寻找心爱的玩具,像少女在挂念异地的恋人。每当她放学远远地望见那辆街上随处可见她却能轻松辨认出的白色轿车时,她的嘴角,会有抑制不住的弧度。而每当她有放学是爸爸来接她的预感,而出门看见的依旧不是那盏明亮的,她一眼就能认出的车灯的时候,她心里会有些空落落的,可她还是会用平淡得不能再平淡的语调问妈妈:爸爸呢。仿佛这对她来说,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像朋友在文章中写的一般,梦里失去他,她会痛哭,从梦中哭到醒来,就算清楚只是个梦,她也无法停止哭泣。
女孩嘴上说她不会嫁像爸爸一样的男人,可在心里她也告诉自己,没有他一般的责任和担当,她亦不嫁。
女孩喜欢写诗,心情好的时候写,心情不好的时候也写。她喜欢把自己内心微漾的波澜,揉进小小的诗里。
女孩儿在诗里写道:
我和你说话总是用着没大没小的口气。
那是我渴望与你,拥有朋友间的距离。
未料这玩笑,却激起你的脾气。
我总是不屑打电话给你。
那是我矜持的本能。
让我难以启齿内心的细腻。
不曾想,却冷落了你的惦记。
或许女孩儿越长大,越能发觉父亲的魅力。
异性相吸,或许也适用于父女。
父爱如山,沉默于心底。
而不是所有的女儿,都善于将心间的思绪洋溢。
其实我比你想象的更在乎你。
只是,你的爱无言,我的爱,亦不语。
散文阅读父女汇总篇九
(一)秘密。
“忍着点。”云溪低沉着声音,小心地拨开伤口,伤口很深,血已经成了暗红色,结成一块一块的。
灰暗的油灯下,青衣男子将头转向了一边,豆大的汗珠正顺着脸颊往下滑落,一颗一颗,溅落在地上。他的脸色苍白,应该是失血过多的缘故,因为疼痛,两道剑眉紧紧地皱在一起,不过,他始终没有喊一声疼。
伤口看着就}人,都可以看见骨头。云溪轻轻地将金疮药往伤口上倒,只见那个青衣男子的身体微微地颤了一下。
“痛就喊出来。记得,下次你保护好自己,我不用你来救。”云溪阴沉着脸,声音中有着丝丝不悦。
“没良心的。”青衣男子转过头骂道,由于动作有些大,牵动了伤口,使得他不由得“嘶”叫了一声,倒吸了一口凉气。
青衣男子叫流觞,给他上药的叫云溪。两人都是孤儿,被杀手盟一起带回了总部。成长的残酷与血雨腥风是用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换来的,所幸的是,他们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
都说杀手无情、无心,可他们俩一起走过的路实在太多太多,他们也是人,人都有心,而杀手一旦动了心,入了情,会更真。
夜,黑夜笼罩着这个血雨腥风的江湖。疲惫,一种深深地疲惫席上了心头。两人肩并着肩,躺在一起,眼睛盯着屋顶的方向,这是他们放松的一种方式。
“云溪,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
“流觞,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
俩人一起打破了这份沉静。
“嘿嘿!”他们相视一笑。
“你先说!”
“你先说!”
“哈哈。”俩人再次笑出了声。
云溪没有回头,眼睛盯着屋顶道:“你先说,你是弟弟。”
“恩。”流觞嘴角勾起一抹浅笑,冰冷的脸上漾起一私柔情,他问道:“云,还记得我们月前去总坛接任务吗?”
“恩。”云溪淡淡地应了一声,心中还在想着自己的心事。月前,他们两人一起去总坛接任务,也就是在今天的这次任务中,流觞受伤了。
流觞的眼中流露出一股柔情,与平时做杀手的他截然不同,“你知道吗?我喜欢上了一个姑娘。”流觞转过头,看了眼身边的兄弟,声音中有着一股甜蜜的味道。是的,他们就是兄弟,比亲兄弟还亲的兄弟。
云溪没有说话,流觞接着说:“她叫紫燕,我已经打听清楚了,她是盟主的女儿,杀手盟朱雀坛的坛主,紫燕。”
云溪觉得心咯噔一下沉入了谷底,绝美的脸上,忽然漾出一朵凄美的笑容,他喃喃自语着:“紫燕……”
“是啊!”流觞高兴地接过云溪的话语:“就是紫燕,从那天以后,我就暗自告诉自己,一定要努力,我要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至少,可以和她一个高度,我要做玄武坛的坛主,那时候,我才有资格走到她的面前,对她说出我的心事。”
流觞没有发现云溪黯淡的眸子,有着一种压抑的痛。
流觞高兴地说着自己的秘密,忽然,他看了看身边的云溪,问道:“对了,你的秘密是什么?”
“哦,我忘记了!”云溪的声音犹如梦呓一般,浅浅的,有些遥远。
月前,云溪与流觞两人一起去总坛接任务。阳春三月,桃红柳绿,但对于他们来说,这些风景都只是路过,他们是没有心情来欣赏这些美丽的风景的。因为他们的双手粘满了太多的血腥,血腥味注定会污染了这些美好。他们不知道是否还可以看到明天的太阳,他们没有心,没有情,更加不能有爱。
但是,就是在这一天,他们都动了心。没有人可以拒绝美好,没有人可以拒绝心动,更没有人可以拒绝那颗最初萌动的心,哪怕,他们的名字叫做――杀手。
杀手的爱恋,只适合藏在心中。对于杀手来说,他们习惯了冷漠,习惯了孤独,无情似乎是他们的代名词,可是,他们同样是人,他们也渴望着阳光,也渴望着温暖。心,总是向往着美好的,谁无法去拒绝心动的瞬间。
每天,云溪与流觞除了练武就是接任务,这就是他们全部的生活,为了生存,他们别无选择。但自从那天以后,他们都渴望着属于自己心中的那缕阳光。
云溪怎么也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会和自己最好的朋友,最重要的兄弟同时爱上一个女人。那天晚上,他什么都没有说,这个属于他的秘密,将永远埋在他的心中。他知道,如果是自己先说,流觞也一定会将这个秘密永远埋在心中的。
云溪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百花盛开的日子里,那串银铃般的笑声,如一阵清风掠过了他沉寂已久的心湖。不曾心动,不会知道魂牵梦萦的滋味,那一刻,他清晰的听见了自己心跳的声音,从此,梦里梦外心中多了一份牵挂与眷恋。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当他抬起头时,看见了一个穿着紫色衣服的姑娘在秋千上欢笑着,那甜美的笑容,就这般刻入了他的脑海。心,就在那一刻沉沦,时光也仿若不再,他的眼中,只剩下秋千上那个嫣然浅笑的女子。
她是谁?她的笑容是那般的干净。是的,干净!让在刀光血影中活下来的他,心中一片柔软。她的笑就仿佛阳光一般照耀了他黑暗的心,这一刻,他动心了。
惊鸿,一眼万年。终于,当云溪与流觞完成任务归来时,在总坛的议事厅里,他意外的见到了她。原来,她是杀手盟朱雀坛坛主紫燕,也是盟主的女儿。传闻中的紫燕,轻功了得,一身暗器功夫更是出神入化。
云溪仔细地看着一身劲装的紫燕,此时,在她的脸上早已经没有了那天甜美的笑容。她冰冷着脸,看不出一丝喜乐哀愁。云溪的心,在一瞬间,被刺痛了。他知道,此时的紫燕已经带上了杀手的面具,而那天阳光下笑靥如花的她,才是真实的她,才是她,最想要的生活。
(二)生死。
杀手盟在江湖上来说一直都很神秘,不过,他们也遇到了自己的对手。俗话说“民不与官斗”,可他们这次惹上的对手,是东厂的主子。江湖人称“冷面阎王”。几次交手下来双方各有损失,谁也没有讨到便宜,但这对于杀手盟来说,无疑是惊心的,要知道,杀手盟纵横江湖数十载,几乎没有在谁的手上栽过这么大的跟头。于是,盟主对冷面阎王下了必杀令。
流觞与云溪是玄武坛的杀手,一大早,他们接到坛主命令,将对冷面阎王执行暗杀行动,参加行动的还有朱雀坛坛主紫燕。
行动定在三天以后,这将是一场生死的较量。
行动的前一天晚上,月悬高空,月光皎洁,大地仿佛被镀上了一层白沙。风清云淡,星星眨巴着眼睛,冷冷地注视着世间的万物。
屋顶,两壶酒,一碟牛肉。云溪与流觞开始对饮起来。这是他们这些年来的习惯,每次做任务的头一天晚上,他们就会在屋顶上喝上一壶。
“云,要是这次能够活着回来,我就去跟紫燕说,我要告诉她,告诉她,我喜欢她。”流觞说着,举起酒壶,喝了一大口,喝得急了,酒一滴一滴溅落在瓦上,酒香弥漫开来。
“说什么呢?我们都会活着回来的。”云溪喝道。酒入愁肠,可今夜的酒是生死酒,他们彼此心中都十分清楚,每次的任务,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次生死的劫难。他们永远不知道前面是否有路,但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前行。
“云,你看,今天的月亮,是不是很美?”流觞说。
“恩。”一个字,里面似乎包含了太多太多的无奈。
天为被,地为席。两人就这般畅谈到了天亮。流觞将自己记忆中小时候的事情全部告诉了云溪,并且将自己自小戴在身上的护身符送给了云溪。听流觞说,他小时候也曾有个幸福的家,有着疼爱自己的父母,而护身符更是他父亲亲自给他戴上的,自小没有离开过他,后来仇家追杀,一夕之间家破人亡,而流觞被杀手盟的人带回了回来,从此开始了他的杀手生涯。
夜色,树影婆娑,风吹起树叶沙沙的作响,蛐蛐在草丛中吵闹不休。忽然,夜色中一群黑衣人打破了夜的喧闹。城郊,陆家大院,杀手盟的人悄悄地将屋子包围起来。
静,静,静……。
忽然,一声巨响惊醒了城郊的宁静。烟花在夜空下绽放着美丽的色彩,照耀了半边的天空,好美,如同年轻的生命一般。
好美的烟花,可是没有人来得及去欣赏,这是一场夺命的烟花,随着烟花绽放的瞬间,本来平静的陆家大院里,忽然冒出了众多的锦衣卫。箭,如雨一般的射向了院子里的杀手。惨叫声四下迭起,血,染红了泥土。有的甚至来不及哼一声就倒下了,在他们眼睛最后的色彩里看到的,或许就是那绽放的烟花吧!生命,今夜谁在概叹,死亡之神悄然地收割着一个又一个年轻的生命。
路,早已经没有了。路,早已经到了尽头,但他们怎能甘心,谁会愿意做任人宰割的羔羊。杀手也是人,从哇哇落地的那一刻,他们的心也曾如一张白纸般纯净,是生活,是命运给了他们别样的人生。生存,只是为了生存,哪怕是用别人的生命来交换。
“云溪,你带着紫燕离开,我去引开他们。”流觞捂着自己受伤的手臂,冷静地对着云溪吩咐着。
“不,你带着她离开,我去引开他们。”云溪说着就准备将已经受伤的紫燕教给流觞。
“云,你武功好,照顾好紫燕,你还记得我们的秘密吧!记得就不要多说,带上紫燕冲出去。”流觞不允许云溪多说一句,话音未落,人已经跃出了藏身的地方。
云溪就这般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不远处的森林,随着传来的还有敌人的吆喝声:“在那里,不要让他跑了……”
(三)无心。
他更冷了,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就连紫燕也无从知道。三年了,云溪在杀手盟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卒,到玄武坛坛主,没有人知道,他的手上究竟沾染了多少生命与鲜血。
杀手盟的人都知道,朱雀坛坛主紫燕,喜欢玄武坛坛主云溪。可是,云溪却从没有给过紫燕好的脸色。
紫燕喜欢上了云溪。她清晰地记得三年前,云溪为她挡下了致命的一击,带着她闯过了重重的包围,但是,当一身是血的他回到总坛第一句话就是“救她”。
三年来,云溪一直收集着所有关于“冷面阎罗”的消息,他们之间的交手,也各有胜负。明天,就在明天,云溪决定再次对“冷面阎罗”展开暗杀行动。
“危险!?”紫燕转向云溪,脸上瞬间绽放出喜悦的笑容,“云溪,你是关心我的,是吗?你看着我的眼睛,你为什么不敢看我,你不许我去,是不是因为你怕我受伤,怕我会死。”
云溪没有说话,冷冷地转过身,向着坛内走去。
“云溪,不许走,你告诉我,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微风轻拂,人影一晃,紫燕已经挡住了云溪的去路。
“云溪,为什么?为什么……”
没有回头,云溪听见了紫燕幽幽地哭泣声,原来,心依旧会痛。
“如果,你一定要问为什么,那么,我只能说,我是个杀手,我本就没有心。”
一句话,犹如铁锤一般重重地落在紫燕的心上。
杀手,无心。紫燕喃喃地自语着,杀手,真的就没有心吗?没有吗?
(四)随心。
陆家老宅,云溪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还会回到这里。此时,他肩头的血,已经凝结成了暗红色。他终还是低估了“冷面阎罗”的实力。
他们躲进了陆家的老宅,有那么一瞬间,他似乎又回到了三年前的那个夜里,没有风,没有蛐蛐的叫声,有的只是如血的月色,还有血一般盛开的烟花。
透过门缝,云溪冷冷地注视着外面的一切。他们已经被包围了三天了,对方并没有主动攻击他们。云溪心中十分清楚,对手是想从心里瓦解他们,没有吃的,喝的,让他们一点一点感受着死亡的靠近。
忽然,外面一阵嘈杂声响起,云溪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往屋子的方向而来。“是她!”没有来得及思考,身形一闪,云溪已经消失在了屋子里。
紫燕是悄悄跑出来的,他的父亲将她锁在院子里已经三天了。当她寻来的时候,东厂的人已经包围了陆家院子三天了,她顾不上危险,从外面就开始往里面闯。
冷面阎罗冷冷地看着拼命往里面闯的女人,手轻轻一挥,他的人已经停止了动作。这时,一个带着帽子的人走了过来,轻声询问着:“都督,您这是要……”
“她既然想进去,我们就让她进去。猫捉老鼠的游戏,你可曾看到过?”冷面阎罗勾起一丝笑,冷冷地说着。
紫燕还没有呼喊出口,人已经被云溪紧紧地搂在了怀里。
门,哐啷一声紧紧地关上了。
“谁叫你……”云溪的话还没有说完,紫燕香软的唇已经覆上了他的唇,疼,有血在唇齿间流窜。
“你不该来这里的。”云溪的眼中有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他的声音中流露着一种深深地担忧。
四目相对,千言万语在彼此的心头划过。紫燕踮起脚尖,轻柔地吻再次落在云溪的唇上,她已经什么也不管了,即使是死,她也只想和他在一起,她知道自己心中的感觉。
谁也没有说话,紫燕轻轻地倚靠在云溪的怀里,他们都害怕这只是一场梦,梦醒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外面又是一阵喧闹,打杀的声音再次响起。门从外面被推开……。
“明叔,你怎么来了。”紫燕惊喜地看着来人。紫燕口中的明叔是她爹爹身边的高手,他几乎没有出手过,据说,只要他出手,没有不能完成的任务。
“跟我回去。”明叔说。
“不。”紫燕不由得向云溪靠得更近了,她绝美的脸上,刻满的决绝:“明叔,我不会和你回去的,我要和他在一起。”
“你必须跟我回去。”明叔嘴里说着,眼睛却看向了云溪。
紫燕没有想到云溪会忽然出手,只觉得身体一僵,人已经被点了穴道。
“云溪,云溪……”紫燕绝望地呼唤着他的名字,泪,一颗一颗的灼伤了云溪的眼睛。
“明叔,带她走。”云溪不敢看那双绝望的眼睛,转过身,他的身上散发出一丝冰冷的气息,一瞬间,他似乎又回到了那个让人无法靠近的杀手。
(五)诛心。
看着明叔带着紫燕安全的离开了,云溪的心也松了一口气。此时,他的手下已经全部倒下了,路,似乎真的已经到了尽头。但是,作为一个杀手,只要没有走到生命的尽头,那么,他的任务就还没有失败。
他的浑身散发着阴狠的气息,倔强地站立着,冷冷地注视着自己的对手,此时他的胸口正汩汩地流着血,或许,这次他是真的,败了。
“你是个不错的对手。”冷面阎罗看着眼前这个倔强的年轻人,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他的心竟然微微地有些触动,要是,要是他的觞儿没有死,应该也这么大了吧!
“你也很不错。”云溪擦了一下自己嘴角的血珠,吐出了几个字。
“哈哈,哈哈!”冷面阎罗的笑声响了起来,笑声传的很远很远,树上的知了听了,都不由得停止了嘶叫。
风,没有风,阳光显得那般的刺眼,空气中弥漫着,血的味道。
忽然,掐住脖子的那双手,松开了。
“你,你脖子上的护身符是从哪里得来的?”冷面阎罗的声音颤抖着,他的手一把抓下了云溪脖子上的护身符,这个冷血的男人,在这一刻眼中竟然有着点点的泪,就仿佛一个慈祥的父亲,是的,慈祥的父亲,他看着云溪的眼神中,有着父亲才有的眼神。
云溪笑了,原来,只要是人,都会有心的,强大如眼前的这个人。看着他颤抖地拿着护身符热泪盈眶的样子,云溪知道,冷面阎罗已经死了,因为他也有心,就如同自己一样。
“还给我。”云溪冷冷地说着。
“告诉我,告诉我,这是从哪里来的?只要你告诉我,我便不杀你。”冷面阎罗激动地说着。
云溪冷眼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他早已经没有了杀人时的狠劲儿了。
“你真的想知道吗?”
“是的!”
“这是我父亲亲手给我的生日礼物,在我六岁的那年。”云溪的话,一字一句的落在冷面阎罗的心上,他觉得自己全身的力气正一点一点被抽离。
“我叫……”云溪顿了一下,他冷冷地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他已经可以确定,眼前的这个男人就是流觞的亲生父亲。
冷面阎罗颤抖地握着护身符,眼睛一闪不闪地盯着云溪。
“不……”冷面阎罗的声音颤抖着,发出了一位父亲最后的呼喊声,只是……。
一瞬间,冷面阎罗老了!他的手下都清楚的知道,江湖上再也不会有冷面阎罗这个人了,因为,他的心,已经死了。
散文阅读父女汇总篇十
退休后,老爸一下子闲了下来,看得出他有些怅然若失。
以前,爸爸喜欢在业余时间拉拉二胡,打打太极,劳逸结合,生活倒也惬意。现在时间陡然充裕起来,爸爸除了“旧相识”,最近又有了“新欢”——象棋。
不止一次,我在街头碰到爸爸看别人下象棋。下棋人一人一个小板凳,就地摆开棋局,一兵一卒针锋相对。看客则或站或蹲,围成一圈,看得全神贯注。爸爸看得极为专注,我在他身旁站立许久,他都浑然不觉,叫他几声,他竟听而不闻。
看爸爸饶有兴味,我给他买了一副象棋,让他向邻居韦伯伯讨教,韦伯伯是个象棋高手。
过了个把月,爸爸已经按捺不住,想亲手尝试一番,看棋艺是否有长进。那天下班后我被爸爸一个电话招了去,说要我陪他下棋。一进门,棋局已摆开,一会儿工夫,爸爸就把我这个门外汉杀得落花流水。看着爸爸脸上的光彩,我深感欣慰。
回家后我暗自思忖,既然爸爸的棋下得有了水准,我若是止步不前,逢年过节聚在一起,爸爸没有对手岂不遗憾?于是,我网购了一些书籍,仔细研读,一有空,就请高手指导。而这一切爸爸全然不知。
从此我和爸爸各自苦练棋艺,逢年过节就在一起切磋,老爸的晚年生活变得有滋有味,人也精神了不少。不但如此,我们也在其中感受了别样的父女情。
散文阅读父女汇总篇十一
阅读的过程就是吸收消化的过程,来不得半点囫囵吞枣。
阅读是一个人自己的事,比起看电影,听演讲,自在了许多,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去品味,去咀嚼。近日,我去听一个讲座,一位年轻的教授与我讲,现在是快餐时代,无论汲取物质的营养,抑或精神层面的营养,都是讲求速度的,你倘若在那里慢慢品味,思索,甚至回味就会落伍,就会误事。看来,时代阅对阅读时代也提出了挑战。
是的,阅读一旦与人生粘合,加快阅读速度的铃声就会不绝于耳。小区里有一户人家,爷爷到了知天命之年,属于老眼昏花的那种,还雄心勃勃晋正高职称,只争朝夕的'阅读。儿子儿媳从事教育行业,为了深造,拿到更高的学历,自学不辍,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拼命读完一定的资料。那一天他在社区门诊打点滴,还在孜孜不倦的阅读,治病不忘读书的精神让人感动。孙子上小学,不时会看到孩子背着重重的书包放学,却很少见到出来玩耍。
这个时代就是这样的。你走进书店,那些铺天盖地的辅导读物、励志读物、理财读物,无不在唤醒人们如何速成,何以快捷地取得成功。物质主义时代的阅读大约就是为了获取物质的。阅读步入这个时代,就直截了当地和物质利益挂起钩了,你不苦读,快读,你就难以进入高等学府,你就难以立足谋生。你不去豁着命阅读,就进不了高级职称,不但戴不上乌纱,看着人家拿到比你多的钞票,心里还纠结,阅读越来越被功利所同化了。人们在通过快速阅读获得物质的同时,却有意无意的淡漠、甚至忘记了另一种更为重要的阅读:陶冶情操,滋养心灵的阅读。
曾经:清风朗月,一卷在手,心与书默默的交融,两耳无闻窗外事,身心皆在阅读中。夜深人静,与文字心语,心情随着读物之中人物的命运起伏,喜怒哀乐,无法自已。让你或漫步于古时的悠远,或置身于当今的喧嚣。让你与金榜题名者一起欢悦,让你于名落孙山者一起遗憾。忘我的阅读,会使你更加的珍惜生命,倍加的珍爱生活。这样的阅读,总会在心灵之春播下爱与善的种子,使你懂得何谓缘分,何谓真诚,何谓丑陋,何为壮观。阅读会给予读者力量和智慧,让读者的人生倍加淡泊与优雅。
阅读状态也是一种生活状态。无论何时,阅读全然不是单纯为了获得物质的一种行为。就像到超市买一袋面粉,进去就拿,拿到就走,而冷落了琳琅满目的商品,甚至忽视了急需购买的商品。有一种教育叫熏陶,有一种成长叫积淀,有一种阅读叫品位。世界如此广阔,生活如此多彩,值得我们细细翻阅,一个劲儿地囫囵吞枣,走马观花,岂不是亵渎了一程风景的旖旎!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心灵的成长更需要耐心。
一个物欲日趋膨胀的时代,更加离不开时代的精神去掌控的。那些真诚,善良,友爱,怜悯等关乎精神境界的章节,因为久远,因为厚重,要有足够的耐心,需要毕生去书写,去阅读的。
无论时代的步伐何以匆匆,阅读该是永葆从容的态势的。在阅读中收获回味,保存记忆,延展鲜活,这大约才是阅读的本真。
散文阅读父女汇总篇十二
春天魅力无穷,有形、有色、有味,可以看得到,听得到,尝得到。
山里人品的第一口春,就是鲜嫩的香椿芽。
香椿树在春日里泛着紫红光泽的嫩芽,是报春的始者。那芽丰厚娇嫩,绿叶红边,状似,一般五或六枝为一株,外观浅棕色,遇热呈绿色,生食熟食均可,初闻异香扑鼻,食之馨香可口,营养丰富。
我老家,许多人家的都栽有香椿树。香椿木的木质色泽偏深红,又细又硬,做家具结实,还不走形。三月的微风吹开春天的门扉,气候渐暖,香椿树的枝丫的顶端就冒出了一个个赤褐色的鲜嫩小芽。春天各家炒的第一把香椿芽,香味浓烈,左邻右舍都能闻得到,诱惑着行人吞口水。
记得早年我家也有棵香椿树,树干弯曲苍老,树皮皴裂多疤,有三粗,长到两米多高,就努力让它分杈,这样树形好看也便于摘香椿。从香椿树上轻轻采摘一段段香椿芽小心地放在篮子里,唯恐折断树枝。摘的仿佛不是树叶子,而是天鹅纤长的羽毛。后来,我到外地求学读书,便离开了家乡原野上熟悉的香椿树,那掰椿芽、吃香椿的情景,已成了遥远的过去,只能在梦中重温。
掰香椿芽,是十分虔诚和圣洁的事情。通常头天晚上先给椿树浇饱水,让它吸收足够的水分,第二天采摘的时候,香椿芽会更加鲜亮。清晨太阳刚露出山头、露水未干的时候采摘时机最佳,这样椿芽味道好、对树损害也轻。清明前后,农家屋前房后的香椿树枝头长满第一茬椿芽,其实每棵树的椿芽口味不同,家人就合计着哪天摘、摘多少,尽享这纯天然的美味。三两天工夫,在风中摇头晃脑、生机勃勃的香椿树,就光秃秃的了。
香椿芽越掰越旺,刚采了一茬,一周时间就能又蓬勃地长出新的一茬。第二茬的春芽就不那么嫩了,颜色也变成了绿色,把最嫩的.那部分采下来,吃法也有不同。通常的吃法就是、,还有拌凉面。真吃不了或者舍不得吃的香椿芽,便被腌制。把香椿芽洗净,晾去水分,加适量精盐一起搓揉,使盐渗进去。小心翼翼地放进干净的瓦罐,盖好,三五天即可食用,能保存大半年。
开春时节,我多次在城里找饭店再品尝香椿芽的美味,无论怎么做,那口味永远没有老家香椿树那独特的香味;节假日在蔬菜市场闲逛,偶尔看到有卖香椿的,但大多已叶片萎缩,且价格昂贵,令人摇头却步。
过去山乡日子穷,乡村人喜欢吃春、品春。春天除了吃香椿芽,还吃刺槐花、榆树钱、地菜、荠荠菜、苦菜、野葱、野韭,尽情享受春天赐予的一切。过去的土吃法,如今,却更有滋有味,更让人留恋,甚至成了一种时尚和新潮。
每到春天,思念故乡、感恩亲人的情感就会像香椿树一样发芽,伸展一树美好的记忆。我们迈着轻盈的脚步,去慢慢品味春光、春花、春风、春月、春水,仔细品味春天的味道,就收获春天蓬勃向上的力量。
岁月总会翩然走过。保持乐观向善的心态,人生的春天就扎根心窝,一生春意盎然。
【习题】: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围绕香椿展开丰富的联想和想象,为读者展现了香椿不同的形态:鲜嫩的香椿芽、苍老的香椿树、明年的小树苗,给人全面而深刻的印象。
b.老家的人掰香椿芽的“虔诚”和“圣洁”表现在掰香椿芽的头天晚上,先给椿树浇饱水,让它吸收足够的水份;使香椿芽更加鲜亮。
c.文章按照时间顺序,分别写了摘第一茬香椿、采第二茬香椿、腌制香椿,现在吃不到儿时的香椿的遗憾,表达了怀念逝去的美好时光的主旨。
d.品春,除了吃香椿外,还可吃刺槐花、榆树钱、地菜、荠荠菜、苦菜、野葱、野韭;除了吃外,还可以看春之形,听春之声。只要乐观向善,即可一生春意盎然。
e.文章如朋友拉家常一样娓娓道来,又时常穿插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使语言兼具平易朴实、生动形象的特点。
2.纵观全文,作者笔下香椿最主要的特点是什么?作者从哪些方面描写出了这一特点?
3.句子“山里人品的第一口春,就是鲜嫩的香椿芽”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4.作者说城里饭店的香椿芽,“那口味永远没有老家香椿树那独特的香味”。这“香味”独特在哪些方面?试结合文本,以自身经历或阅读经验加以探究。
散文阅读父女汇总篇十三
就像一支带刺的玫瑰花。
很想接近他,但却有刺。
我只能用心去欣赏,呵护它。
曾经以为我懂得爱,但在我父亲身上。
我完全看清了我自己,那仅是一种伪装的爱。
在我的观念中,“父亲”似乎只能用惧怕二字来形容。
我的快乐只建立在父亲的笑容上。
在他威严的脸上,我只能保持缄默……。
消除内心的恐惧,那是一种残酷的舍己。
让心中充充满真诚的爱,那是在冰封雪地中燃起的火焰。
有一次,我做错了。
父亲却是一种严肃与沉默,这比打我一百下更让我痛苦。
我不知道原因,只能带着恐惧的心低着头……。
有一次,我和父亲两个人在一起。
却弥漫着一种异常冷清的气氛。
我们什么话也没说,因为无话可说。
我知道原因,但我只能带着恐惧的'心低着头……。
我很爱你,父亲,真的很爱你,但又怕碰你。
因玫瑰虽美,却有刺伴。
要想与您亲近,唯一只有把您的刺拔掉。
拔的时候可能会有痛苦。
但它能使任何人与您接触都不会受到伤害。
父亲爱你,没有惧怕的爱,因为爱里没有惧怕。
有一天,您突然变了,开始笑了。
在你那样的笑容之下,卸下了我一切的疲倦,挣脱了一切幽暗的缠索。
您说,那是因为您心中拥有了神圣的爱――从上头而来的爱。
那一天,你给了我二十年来深刻的一次拥抱。
它打开启了幸福之门,解开了奥秘之锁,拔除了伤人之刺。
我知道,我的父亲,他变了。
您不再是带刺的玫瑰了。
而是沙仑的玫瑰,谷中的百合。
我要把您比作最让人可羡慕的。
久久,我发现自己在您的爱里暴露无遗。
您的笑容让我无地自容。
可怕的自我,孤傲,固执立刻消融在您爱的火焰之中。
啊!父亲,玫瑰很美,没有刺的玫瑰更能让人无惧地接近他。
而您,我的父亲就是那支最美且没有刺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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