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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汇总(大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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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汇总(大全11篇)
2023-11-23 04:54:28    小编:ZTFB

不断总结可以提高学习效果和记忆力。合理分段也是写一篇完美总结的关键,可以根据总结内容的不同进行分段,使文章结构更加清晰。下面是心理学家总结的情绪管理策略,帮你更好地调节情绪。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汇总篇一

1.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的协调处理有一定的能力。

2.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包括员工的入职、离职与调动。

3.员工编制、劳动合同/协议、工资单的管理。

4.员工的五险、工伤等和政府用工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5.各岗位薪酬待遇系统的管理。

6.为相关部门提供月度考核报表的数据资料。

7.协助做好工资的发放工作。

文档为doc格式。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汇总篇二

劳动关系管理、奖励与违纪事件处理、健康管理、特殊时期员工关系管理等。

2.1.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2.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组织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合同范本由行政人事部核准。

2.3.劳动合同办理时间:

新入职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在职员工:合同期满前30天由行政人事部知会该员工直属部门,根据该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公司用人状况并结合该员工的意愿,共同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如果继续聘用,则由行政人事部通知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否则合同期满自动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2.3.3行政人事部将劳动合同信息录入电脑系统,便于集中、规范管理。

2.3.4行政人事部对已给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行政人事部应员工本人的要求,经调查核实后为员工开具相关证明,包括工作证明、离职证明和退社保证明。

4.1劳动争议是企业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正常现象,各级管理人员要本着沉着、冷静、务实、灵活的原则,规避法律风险,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4.2劳动争议的情形:因职工重大违纪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4.3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着重调解;及时处理;依法处理;积极配合。

5、员工意见管理。

5.1.员工是公司最大的财富,加强对员工意见的管理,可集思广益,最大限度的利用和开发人力资源,并可有效化解员工矛盾。

5.2.离职面谈:离职面谈可在一定程度上挽留优秀人才,并可从侧面找出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以后的工作改进提供独特视角。

6、员工投诉管理规定。

6.1.员工投诉:规范投诉管理,妥善解决员工的不公正待遇和公司内部违规事件,维护公正,以保证公司整体工作的全面健康运作。

6.2.投诉原则:内容客观、真实、具体;处理公正、及时、务实;逐级投诉,不提倡越级投诉;提倡署名投诉。

6.3.投诉范围:员工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损害公司利益或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其它违规、违法行为。

6.4.投诉方式:口头投诉;书面投诉。

6.5.投诉程序:向直接上级申述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间接上级申诉――解决不成的,向行政中心申述――解决不成的,由总经理裁决。

6.6.投诉处理:

6.6.3.投诉受理部门对投诉事件及投诉人负有保密的责任;

6.6.4.检举揭发对公司有重大损害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根据《奖惩制度》规定,将得到相应奖励;对泄露投诉人资料、打击报复投诉人的行为,将对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对性质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员工纠纷调解。

控制事发现场局面,避免纠纷继续升级。特别在发生打架、斗殴时要首先制止双方,调查事实真相,分清责任。通过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找相关人员了解等方式调查清楚事实真相后,分析纠纷双方的责任,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做好纠纷双方的思想工作,使员工能自觉的接受处理结果,对纠纷事件备案并跟踪调解效果,为以后工作提供参考。

8、健康管理。

8.1社会保险: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员工保险由行政人事部办理。

8.2身体保健:员工体检、健康宣传、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9.1特殊时期类型:公司架构变动、人员调整、劳动诉讼、员工伤亡及员工受到严重骚扰事件、天灾(传染病、台风、暴雨等)。

9.2特殊事件处理原则:

9.2.3最糟后果预测:预测事件可能会有的最糟结果,然后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汇总篇三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投资管理和成本控制,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具体实施。

一、工程部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工程年、季、月资金需求计划,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二、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图预算经监理单位审查,并经工程部审核修改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审定。

三、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提出的优化设计、优化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

四、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各种材料、设备计划,由工程部根据定额和市场信息进行认质认价,并及时反馈给材料设备采购人员,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支付材料设备款。

五、对因设计变更签证而超出施工图预算的各种费用,由工程部进行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支付。

六、工程部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成本进行动态控制,阶段性地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报公司有关领导。

七、监理单位上报的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经工程部审核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支付。

八、工程结(决)算,经工程部审核确定,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有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通报有关部门。

九、正确处理违约索赔事宜,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违约事项应按合同有关约定及时办理反索赔,同时积极预防被索赔事件的发生。

十、工程部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投资控制事宜进行具体管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汇总篇四

第一条为了加强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增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本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第五条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对象是指股东、债权人和潜在投资者,资本市场各类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等。

第六条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七条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八条公司开展投资者活动时还应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负责人。

第九条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协会的管理和指导。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二)负责信息披露的审查和答复投资者提问的文字资料的审核;。

(五)持续关注和收集新闻媒体上有关本公司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

(六)组织安排与其他上市公司、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司进行业务交流。

(一)跟踪收集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监督管理部门最新监管动态;。

(六)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有关的文字、影像等资料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八)负责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专线的接听,回复投资者的传真、信函以及邮寄投资者索取的资料。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应指定一名信息主管,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和配合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并对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三章自愿性信息披露。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种活动和方式,自愿地披露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披露信息以外的信息。

第十四条公司进行信息自愿性披露应遵循公平原则。面向公司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使其能在同等条件下获取信息,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

第十五条公司遵循准确性原则,对公司经营等状况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实事求是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避免误导投资者。

第十六条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做到事实准确、使用文字准确。在披露预测性的信息时,应以明确的警示性文字,具体说明风险因素,提示投资者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十七条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应遵循持续性原则。对已披露的尚未完结的事项,应持续和完整地履行披露义务;当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已披露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时,应对已披露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正。

第十八条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一旦以任何方式发布了法规和规定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进行正式披露。

第十九条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股东大会的安排组织工作,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

第二十条为提高公司股东大会的透明性,公司可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并对会议情况进行详细报道,也可利用互联网对股东大会进行直播。

第二十一条股东大会过程中如对到会的股东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司应尽快在公司网站或以及其他可行的方式公布。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应注重使用互联网络,以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第二十三条上市公司应避免在公司网站上刊登传媒对公司的有关报告以及分析师对公司的分析报告。公司刊登有关报告和分析报告,有可能被视为赞同有关观点而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并有可能承担或被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四条公司网站中的各类信息必须及时进行更新,并将历史信息与当前信息以显著标识加以区分,对错误信息应及时更正,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第二十五条在公司网站中设立公司公告、规章、投资者关系等专栏,方便投资者查阅和咨询。

第二十六条上市公司可在网站上开设论坛,投资者可以通过论坛向公司提出问题和建议,公司也可通过论坛直接回答有关问题。

第二十七条上市公司可设立公开电子信箱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投资者可以通过信箱向公司提出问题和了解情况,公司也可通过信箱回复或解答有关问题。

第二十八条对于公司网站相关栏目及电子信箱中涉及的比较重要的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公司应加以整理后在公司网站中以显著方式登载。

第二十九条公司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定期举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扩大与投资者的沟通。

第三十条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活动应采取尽量公开的方式进行,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采取网上直播的方式。

第三十一条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如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可事先以公开方式就会议举办时间,登陆网址以及登陆方式等向投资者发出通知。

第三十二条公司可事先通过电子信箱、网上论坛、电话和信函等方式收集中小投资者的有关问题,并在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及路演活动上通过网络予以答复。

第三十三条分析师会议或业绩说明会可采取网上互动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网络直接提问,公司也可在网上直接回答有关问题。

第三十四条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如不能采取网上公开直播方式,公司可以邀请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并作出客观报道。

第三十五条公司可将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活动的影象资料放置于公司网站上,供投资者随时点播。在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公司可将有关分析师会议或业绩说明会的文字资料放置于公司网站供投资者查看。

第三十六条根据投资者的要求,公司可与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等进行一对一的沟通,提供当面交流的机会。

第三十七条公司一对一沟通中,应平等对待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参与一对一沟通活动创造机会。

第三十八条为避免一对一沟通中可能出现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司可将一对一沟通的相关音像和文字记录资料在公司网站上公布,还可邀请新闻机构参加一对一沟通活动并作出报道。

第三十九条公司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时可以尽量安排投资者到公司现场参观,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四十条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同时应注意避免在参观过程中使参观者有机会得到未公开的重要信息。

第四十一条公司应当在事前对相关的接待人员给予有关投资者关系及信息披露方面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四十二条公司通过投资者咨询电话专线、传真、信函、网站、电子邮件等方式,开展日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第四十三条公司应努力为中小投资者参加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创造条件;为分析师和基金经理的考察和调研提供便利。

第五章相关机构。

第四十四条公司可以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顾问咨询机构,策划和处理投资者关系,包括媒体关系、发展战略、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危机处理等事务。

第四十五条公司在聘用投资者关系顾问时,将避免聘用同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所聘用的同一家顾问公司或个人,并避免由投资者关系顾问代表公司就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等事项作出发言。

第四十六条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投资者关系顾问的报酬,并不以其他方式进行支付和补偿。

第四十七条公司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尚未正式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

第四十八条对于公司向分析师或投资经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如其他投资者也提出相同的要求时,公司应平等予以提供。

第四十九条公司应避免出资委托证券分析师发表表面上独立的分析报告。如果由公司出资委托分析师或其他独立机构发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应在刊登时在显著位置注明“本报告受公司委托完成”的字样。

第五十条公司不能向投资者引用或分发分析师的分析报告。

第五十一条公司可以为分析师和基金经理的考察和调研提供接待等便利,但要避免为其工作提供资助。分析人员和基金经理考察公司原则上应自理有关费用,公司不得向分析师赠送高额礼品。

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可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候选择适当的新闻媒体发布信息。

第五十三条对于重大的尚未公开信息,上市公司应避免以媒体采访及其它新闻报道的形式披露相关信息。在未进行正式披露之前,应避免向某家新闻媒体提供相关信息或细节。

第五十四条上市公司应把对上市公司宣传或广告性质的资料与媒体对上市公司正式和客观独立的报道进行明确区分。如属于上市公司本身提供的(包括公司本身或委托他人完成)并付出费用的宣传资料和文字,应在刊登时予以明确说明和标识。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由于工作失职,导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按《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六条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汇总篇五

为使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律化,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员工录用。

第一条招聘员工时,应以发放并说明的方式向员工公示本公司的《录用条件》,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存档。

第二条根据公司《录用条件》,要求员工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对该书面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必要审查,并留存复印件。员工无法提供证明文件的,应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

应对以下两种情况重点核实,即员工是否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及是否与原单位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

第三条应要求员工填写书面入职登记表,并存档。

第四条招录员工时应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劳动者要求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月内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员工因其自身原因不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公司仍需继续留任该员工的,应要求员工就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做书面说明和申请。

第六条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将公司各项已生效的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以发放并说明或培训等方式进行公示,要求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归档。

第七条必须在试用期期满前一个星期之内完成试用期间的考核工作,如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在试用期满前向员工发出不予录用通知书,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在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十五日内办理完劳动关系和社保转移手续。

第八条招聘外国人应办理就业许可证,且劳动合同不得超过就业许可证的日期。

第九条不得扣押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员工收取财物。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公司劳动关系管理部门应建立劳动合同数据库,便于集中和及时管理。

第十二条建立每位员工的劳动关系档案,所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文件、确认文件、处罚材料等都应及时归档,在员工离职后,档案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三条应制定公司员工名册,名册包括: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

第十四条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岗位应报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对公司新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应组织员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进行民主协商和讨论,并对讨论内容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必须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并归档。

第十六条因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的修改或订立与劳动合同不一致的,应及时修改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的奖惩应留存书面证据材料并归档。

第十八条依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岗位或薪酬的变动应留存书面证据材料并归档。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薪酬、工作地点等发生变化,与原劳动合同不一致的,要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第二十条对劳动合同进行定期检查,对即将期满的劳动合同,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不再续签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通知员工,向员工下发《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办理相应离职手续。劳动合同终止后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未休满年休假的,应在合同到期前安排年休假。

(二)决定续签的,应在原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员工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

(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无过错、无因病不能从事原工作、无不胜任工作等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自用工之日起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应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章离职。

第二十二条员工主动离职,应要求其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三条对接触职业病的员工进行离职前体。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

第二十四条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在合理的期间内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为劳动者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十五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和档案的转移手续。

第二十六条对不辞而别的员工可适用直接送达;送达同住的成年亲属;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由公司部门负责落实,其他部门配合执行。部门内部应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相关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未执行本制度,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害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相关负责人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亦是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年月日起生效执行。

附:相关必备文件。

(1)录用条件。

(2)员工入职登记表。

(3)订立合同通知单。

(4)试用期考核标准。

(5)《试用期考核不合格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6)职工名册。

(7)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

(8)关于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员工民主讨论大会的会议记录及签名。

(9)公司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公示确认书。

(10)处罚通知书。

(11)员工辞职申请书。

(12)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13)辞退通知书。

(14)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

(15)工作交接表。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汇总篇六

1、人力资源部是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地部门,首先应充分认清劳动争议的特点。即劳动争议发生在劳动关系当事双方之间,当事人一方为员工,另一当事人为酒店;劳动争议应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以内的争议。

2、劳动争议的种类有:因履行、解除、变更、续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违纪员工和员工辞退、自动离店发生的`争议;在执行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劳动安全卫生的劳动法律、法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争议。酒店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由兼职的员工代表,人力资源部和工会代表组成,办事机构设立在酒店工会。调解委员会应采取说服教育和劝导协商的方式,以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为基础,充分发挥在酒店内部对人、对事熟悉,对问题了解的特点,根据《劳动法》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调解有效,应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下达协议,并由双方签字记录在案。

3、酒店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经常检查督促内部执行《劳动法》和《员工手册》的情况。积极配合劳动行政部门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检查和监督工作。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汇总篇七

第一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二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供给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能够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供给劳动有关的情景;公司在招用时,能够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景,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资料;(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职责。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一样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能够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供给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供给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职责。

第十条(保守秘密)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职责。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必须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对此公司在必须的期限内给予员工本人20%-40%的工资收入作为的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违约金)违反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职责。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职责。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供给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生效履行)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能够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中止)由于客观情景发生变化,由于法定或者约定的原因,公司和员工可在必须时光内相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若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的,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解除)。

1、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景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能够因员工过失(不贴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违纪)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司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景下,劳动合同能够终止。

第十七条(合同顺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三期”内),公司将不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形结束。

第十八条(经济补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

1、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因公司的违规行为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员工在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观情景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

第十九条(补偿标准)。

1、给付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的补偿金,对于停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员工,另外给予本人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2、计算标准。计发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性收入,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

第二十条(法律职责)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职责,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经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二条(制度管理)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操作实务)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书面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

1、订立。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根据规定送政府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2、解除。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光,并送达本人。

3、续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届满前三十天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

4、顺延。劳动合同届满时,贴合顺延合同期限条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长,公司能够延长劳动合同期。公司对顺延劳动合同期限情景进行书面记载。

5、终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其本人,载明实施终止的时光。

第二十四条(管理台帐)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的基本情景,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

1、劳动合同基本情景台帐(总帐);

2、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帐(个人明细帐);

3、员工培训记录台帐(入职培训,转岗培训、出资培训);

4、员工出勤统计台帐(工时、休假、加班等情景);

5、员工医疗期管理台帐(医疗项目,停工医疗时光);

6、其他专项协议台帐(如约定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专项或补充协议)。

第二十五条(其他)。

1、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将及时予以修改。

2、所有员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确地实施本制度,以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提高劳动生产力。

3、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汇总篇八

我们知道,对于像我们公司这个服务行业来说,客户大多是需要我们高度重视的具有持续生意的大客户。正因为如此,与他们维持持久的关系十分重要却又具有较大的挑战性。因为企业客户对供应商选择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自身的生意,因此通常在选择供应商时考虑的因素较多、决策非常慎重且过程比较复杂,不像普通消费者那样简单快捷。但一旦决定下来,也不会轻易改变,因为企业客户从自身发展出发也需要有稳定的供应商关系(注:就现阶段而言,国内企业客户在合作的稳定性上会弱一些),除非你(供应商)在某些方面让他们感到失望-比如营销人员的表现。

基于客户的特性,作为代表公司直接面对客户的营销人员在与客户长期关系的维护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通过平常的观察和亲身实践,我们建议营销人员按照以下态度和步骤来维护与客户的长期关系。

随着前一单业务合作的成功和对客户合作后服务的开始,前一单业务的合作过程单从合作本身的定义上来说已经完成了。紧接着新一轮的合作过程又将开始,因为重视对客户的维护工作将使你在新的合作过程中取得比以前更高的胜算。

与客户保持长期友好合作的基础是要从一开始就真诚地对待他们。在合作前你一定非常自信地对客户做出你能做到的承诺;而维护阶段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认真履行对客户的承诺。在中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下,按合同甚至适当超值地履行你的承诺显然是建立商誉和信任的最好的佐证。

当你向客户询问本公司的合同履行情况时,可能会发生两种情况。一种可能是我们所期望的,也是最普遍的情况:一切都很好。这就创造了一种非常友好的气氛,从而使这次会面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第二种情况可能是营销人员最不愿意见到的:合作履行的情况不尽如人意,客户感到特别不高兴。显然你是他最对口的“撒气筒”。当客户对你公司的项目或服务进行抱怨时,你决不能避重就轻地推诿这些问题以逃避责任,而应当站在对方的角度理解客户的心情并让客户感到你特别重视他的问题,并立即征得你上司的支持,调动公司的资源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把客户抱怨的问题解决好。把这种危机转变成为一个证明自己是可以信赖的、是坦诚的、是关注客户利益的一种机会。

在得知这个情况后,负责此客户的销售人员没有抱怨商务协理也没有抱怨设备供应商,而是非常冷静的认真思考后打电话把总经理从睡梦中叫醒,简单扼要的作了工作汇报,并借助总经理的力量在半夜12:00召集所有相关部门的高层领导回到公司商讨最大限度减少客户损失的解决办法。一夜未眠,终于在天快亮的时候制定出了一个可行的应急方案:工程部重新调整第一期的工程实施方案,把与这些设备直接相关的工作尽量押后,不直接相关的工作尽量提前;总经理和商务经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租借一部分合同约定的设备先开展部分的工作,待新设备运达后进行更换;人事部门从国内的其它分支机构借调一些人手过来,待设备运达后增加人力以缩短工作周期……。

就这样,营销人员、总经理和工程部经理一起在大清早的上班时间出现在了客户的面前。先由营销人员就情况作了说明,然后由总经理亲自致歉并提出解决方案,然后工程部经理详细陈述了对第一期工程实施方案的调整建议;再然后,当然是客户欣然接受了这个方案,并为能与这样守信和应变的供应商合作感到庆幸!在这样的项目中随时都可能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关键在于供应商是否能从客户的角度出发真诚且有效的解决它们。

直到今天,那个营销人员,每年都能从这个客户手里拿到上千万美金的定单。这并不是一个特例,资料表明:客户由于公司或营销人员的失信而气恼,而此时营销人员如果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就可以挽回百分之六十的客户;调查分析还表明:一旦出现问题就马上进行处理,挽回客户的比例竟高达百分之九十五。

总之,在合作后第一次拜访时,回顾前一单合作履行的情况是一个不可忽略的步骤。在你收到前一单合作后反馈还能认真地关注合作的履行情况,会使客户觉得你是一个负责任、进而值得长期信赖的人,而不是一个急功近利、只能做一锤子买卖的“生意人”。

维护阶段为营销人员提供了和客户一起探讨合作项目、服务的效果及其改进方法的机会,同时也提供了把握未来合作需求的机会。客户接受的我们某个项目,绝大多数情况下是用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如主板、smt、学生实习服务等等。这类项目本身具有一定的专业、专注的特点甚至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所以这类项目的合作多属于顾问式的合作并常常伴随着长期的后续服务。客户一旦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营销人员应和公司相关支持人员一起做出分析和判断并推荐合适的解决方案。

虽然客户从自身发展需求出发也需要有稳定的供应商关系,但是如果在采用了你推荐的解决方案后效果并不如你当初介绍的那么好的话(虽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比如学生基础不扎实,比如岗位没有达到,比如待遇的问题),客户很可能会把这一切归罪于营销人员推荐了并不适用的项目或服务,在再次需求时可能就不会再相信你了!

如果出现了问题,要主动帮助客户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向客户介绍其它企业在遇到类似问题时的解决办法,与客户分享你丰富的产品使用知识和广泛的行业见识-客户潜在的后续服务需求常常是在这种情况下被挖掘出来的。

可以这样说,客户之所以和你合作某个项目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你个人独特的魅力。你也可能想不到,当客户决定通过你来合作公司的项目与服务时,他们同时也投入了对你个人的依赖。销售人员必须有能力与客户营造和谐的氛围,理解潜在客户的需要及其所面对的问题。营造和谐氛围和理解客户需要,都要求营销人员精通市场上大订单的合作动机,既有经济性的,也有非经济性的,其中经济因素是决定性的,但非经济因素也不应被忽视,特别是参与合作决策的个人因素。在许多情况下,甚至合作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非经济因素的影响。在实际推销时,营销人员必须认识到这些个人因素的作用,你应当真诚帮助客户解决出现的问题,并让他们感受的到,即使在合作方自己还未能认识到的情况下也应当如此。在对前一单项目或服务使用效果的审视过程中,你要时刻观察客户的反应,随时抓住可能出现的新的机会,并充分利用你在前一单合作履行中建立的信誉、客情关系以及你的个人魅力得到客户新的订单。

在以前的每一单交易中你都能按照合作的要求信守承诺,并且你的客户通过使用你所推荐的项目和服务总是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我们可以相信这个客户对你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信任。

那你是不是可以松口气了呢?当然不能!

客户对你的信任是建立在你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及时并持续的满足了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的基础上。如果你原地踏步、停滞不前,以前对你再信任的客户也会抛弃你。

就拿婚姻生活来说吧:

你老婆确实很爱你,对你也很好。但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你要想保持住这种状态,前提是你要先对她好。

想一想你当初是怎么让她爱上你的!不仅送鲜花还唱情歌;不仅请她看电影还给她买哈根达斯的冰淇淋;不仅陪她在雨中漫步还充当其抒发少女情怀的对象;不仅有依依不舍的拥抱还有缠绵激情的热吻;最后以深情的凝视加一句“嫁给我吧”彻底将她征服。

但结婚后,落差就大了。花儿谢了歌声没了;什么哈根达斯,想吃和路雪都得自己买;别说看电影,连电视都不陪着看了;拥抱少了,连眼神都变淡了。这还不算,工作不顺,拿她出气;生活不快,怪她无趣;出差了,一个电话不打;回来了,一份礼物不带;甚至在外面花天酒地,任意招摇。

你想,就算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婚姻法证明她是你妻子,但在这种待遇下她还能对你始终如一吗?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那么,婚姻法都难以保证始终如一,表现不好,老婆都会抛弃你,更何况说你的客户呢?如果你和你所代表的公司没有把更多、更持久的利益给他们,他们才不会对你忠诚的。

成交后为客户提供周到的服务,就象在合作前一样的对待他们。比如关注客户的主要竞争对手在采用了相似的或更新的解决方案之后的效果,以及通报与客户相关的最新项目的信息,与客户合作开发新项目,等等。如果你这样做了,那么在新一轮的合作过程中你将拥有更多的机会。关注客户所关注的事,替客户想在前面并时常保持沟通联络,这可能不会马上产生订单,但客户一旦有需求时,一定会首先想到你,甚至推荐新的客户给你。

维护阶段不仅为营销人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让客户进一步满意的机会,同时也为未来的'合作提供了恰当的机会。但是,你要记住,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你要想与客户保持长久的生意,首先要想客户之所想,并诚信有效地解决他们希望你解决的问题――不管是前一单合作中的问题,还是未来定单的问题。

(1)已服务的客户:实行客户档案分类细化管理,分期定时进行电话跟踪。

(2)正在服务的客户:从销售开始进行电话跟踪到客户资料进入客户档案分类细化管理区。

(3)准客户:对现行客户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后的需求进入电话培养服务期,增强客户对企业的信赖感,从而达成促成的效果。

(4)转介绍的客户:让其感受优质的服务和科学的管理。

2.运用电话行销表达方式对客户进行跟踪服务。

3.做客户后绩服务工作,通常有两个主要目的。

对客户的购买行为表示感谢,进行加强陈述过程中已建立起来的关系。售后的多种跟踪服务及对客户的一种“软服务“。

下面是4种开展客户后续服务工作的方法:

亲自拜访:虽是高成本,却可以产生最好的交果,能够与客户面对面进行双向沟通的惟一方法。

联系客户的关心电话:如果你打算寄致谢卡或感谢信,在此之后可以打一个表示谢意的电话。

电子邮件:很多时候,发一封电子邮件比打一个电话迅速得多。许多销售人员说他们费了很多时间制作电话标签。有些客户更喜欢使用电子邮件,而且你如果不按他们喜欢的方式与其沟通的话,他们可能会很不高兴。如果你知道哪个客户不习惯总是查收电子邮件的话,最好还是打个电话以防万一。如果不能确定,可以两种方法一起使用。

感谢函及致谢卡:给你的客户寄感谢函是一种既方便又便宜的客户服务方法。信函和卡片可以用于感谢客户签下定单并承诺继续为其服务。致谢卡应先印好,在销售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由销售人员寄出。不过,这种致谢卡有一种很的缺陷:它们都是成批制作的,因而缺少产生客户满意的,非常重要的个性化色彩。一点点服务上的差异所带来的效果真的格外不同。

你可以或独立或综合地使用上述这4种方法,你最终选择的方法必须能够:

(1)告诉客户你很感谢他的购买;

(2)明确他们对购买是否满意。

4.做让顾客感动的服务。

被你感动的顾客,才是最忠诚的顾客。

附加价值的开发:服务的附加价值就是指向顾客提供本服务之外,不需要顾客花钱的那部分服务。现在顾客在意的是:

a、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是否有水平、有品质,服务人员行为是否得体,是否能让顾客感到舒服。

b、产品或服务。你的产品或服务是否符合顾客的需求,同时是否超越了顾客的期望。

c、服务的流程。是否有一流的流程,能够充分照顾到顾客的感受。

记住永远要比别人“再多一点努力“、“再多一点关怀“、“再多一点服务“、“再多一点称赞“、“再多一点打电话给客户。“你不打那个电话,会有人打的,他们会抢走你的生意。

总之,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竞争中,在电话与营销相结合的快节奏时代,通过电话、传真等现代通信技术进行销售,成功的电话营销能够扩大顾客群、提高顾客满意度、维护顾客等市场行为的手段,实现利润最大化。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汇总篇九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合同双方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公司董事长审议批准招聘计划范围内,按照公司招聘程序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编员工。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的组织执行工作。具体职能如下:

(一)负责公司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的实施工作。

(二)负责指导、协助公司各部门的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的实施工作。

(三)负责公司劳动合同相关内容的解释工作。

第一节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签订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或者其他有效号码;。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公司在新招聘录用的员工到岗三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公司劳动合同按照岗位、职位约定不同合同期限:

(一)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岗位签订终身;。

(二)部门正副厂长、事业部正副经理签订五年;。

(三)公司员工签订一年;。

(五)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三到六个月。

(七)对续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按前款(一)至(五)款执行。如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签订两次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情况,劳动合同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公司或员工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

在合同期满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签订及续订劳动合同的工作程序:

(一)对于首次聘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员工入职三个月内办理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二)对于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届满的员工,在其合同期限届满前六十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员工本人及其主管领导,主管领导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员工本人意愿,在收到通知五日内,提出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

(三)人力资源部收到意见五日内,对各部门上报的拟签订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意见进行审核,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法定代表人审批,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五日内进行审批。

(四)人力资源部收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审批意见后,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30日前,组织办理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五)对于首次聘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应查验其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其它能够该人员与任何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公司将不予聘用。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一)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

(二)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公司或员工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将变更内容书面通知对方,被通知方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第十二条变更劳动合同的工作程序:

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收到文件后3日内进行审批,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审批意见,在3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的书面答复。

(二)合同履行期内,公司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向员工提出书面变更通知,员工收到通知书后3日内,向公司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的书面答复。如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

(三)变更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或者双方就劳动合同变更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作为原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原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节劳动合同的续签。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由人力资源部提前四十天将届满人员的《劳动合同续签审批单》提供给相关部门领导,相关部门需在五个工作日作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书面签批意见,反馈至人力资源部。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对于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合同期满三十日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并告知劳动者,对方应在合同期满十五日前作出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不同意。

第四节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公司与员工未达成新的续订劳动合同协议;。

(二)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员工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四)公司依法解散、依法被撤消或宣告破产;。

(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裁(判)决终止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缓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或结束后,方可终止劳动合同:

(一)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二)员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三)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解除: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累计达三次(含三次)以上;。

4、员工本人辞职未得到公司书面许可,不交接工作,擅自离开公司工作岗位的;。

5、在未以任何形式通知公司,擅自离开公司工作岗位时间连续3天或年累计5天以上的;。

7、挪用公款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解除劳动关系同时接受公司经济处罚;。

8、在本职工作中态度差、不能积极与团队协作,部门不愿意接收者;。

12、不具备或因偶然事件丧失公司录用时所需要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

14、以任何方式发布有损公司名誉或公司认为以恶意方式抵毁公司或员工名誉的;。

15、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经公司事先同意,在公司外兼任任何第二职业者;。

16、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经公司同意,其直系亲属开办与公司同类产品相竞争的其他同类企业的经销店、门市部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二)在本公司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据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但需提前三日通知公司;。

(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三)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公司未依法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七)经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确认为无效劳动合同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限未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既不符合本办法第条规定的情形,又未依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各项手续,经公司通知后,仍不到岗连续超过3天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公司无需履行任何法定手续和义务,即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程序:

(一)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由员工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连同员工有关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收到文件后3日内进行审核并报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

3、公司法定代表人3日内审批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提前三十日送达员工本人。

4、根据公司员工解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解除手续。

(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人力资源部在收到文件后3日内进行审核,报送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

3、公司法定代表人在3日内进行审批,如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则根据辞职管理办法办理离职各项手续。

(三)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应当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

第五节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一)员工依照本办法第条第三款至第八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公司依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二十四条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

第二十五条员工违反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二)对公司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六条公司或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公司规章制度及法律规定,侵害对方利益,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双方的约定或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法》规定赔偿损失。

第六节保密约定。

第二十七条公司员工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文本附件,与劳动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公司根据具体情况与之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限制期限等具体条款见补充协议。

第七节劳动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公司和员工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公司工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四章其他。

第三十一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公司相关高层管理人员与员工签订。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在签订及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反馈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人力资源工作领导批准后执行,如有疑问,可向人力资源部咨询。

第三十三条《劳动合同》文本须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及工会讨论通过,未经公司同意,任何部门不得使用其他合同文本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签订后,一份交员工本人保管,一份交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和工会审议通过。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2、签(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书。

4、商业秘密保护协议。

5、竞业限制协议。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汇总篇十

一是劳动关系管理。

劳动争议处理,员工上岗、离岗面谈及手续办理,处理员工申诉、人事纠纷和以外事件。

二是员工纪律管理。

引导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提高员工的组织纪律性,在某种程度上对员工行为规范起约束作用。

三是员工人际关系管理。

引导员工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创建利于员工建立正式人际关系的环境。

四是沟通管理。组织员工进行人际交往、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保证沟通渠道的.畅通,引导公司上下及时的双向沟通,完善员工建议制度。

五是员工绩效管理。组织员工进行人际交往、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制定科学的考评标准和体系,执行合理的考评程序,考评工作既能真实反映员工的工作成绩,有能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六是员工情况管理。

组织员工心态、满意度调查,谣言、怠工的预防、检测及处理,解决员工关心的问题。

七是企业文化建设。

建设积极有效、健康向上企业文化,引导员工价值观,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八是服务与支持。

为员工提供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政策、个人身心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员工平衡工作与生活。

九是员工关系管理培训。

组织员工进行人际交往、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员工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汇总篇十一

第一条招聘员工时,应以发放并说明的方式向员工公示本公司的《录用条件》,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存档。

第二条根据公司《录用条件》,要求员工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对该书面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必要审查,并留存复印件。员工无法提供证明文件的,应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

应对以下两种情况重点核实,即员工是否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及是否与原单位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

第三条应要求员工填写书面入职登记表,并存档。

第四条招录员工时应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劳动者要求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月内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员工因其自身原因不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公司仍需继续留任该员工的,应要求员工就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做书面说明和申请。

第六条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将公司各项已生效的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以发放并说明或培训等方式进行公示,要求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归档。

第七条必须在试用期期满前一个星期之内完成试用期间的考核工作,如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在试用期满前向员工发出不予录用通知书,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在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十五日内办理完劳动关系和社保转移手续。

第八条招聘外国人应办理就业许可证,且劳动合同不得超过就业许可证的日期。

第九条不得扣押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员工收取财物。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公司劳动关系管理部门应建立劳动合同数据库,便于集中和及时管理。

第十一条建立每位员工的劳动关系档案,所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文件、确认文件、处罚材料等都应及时归档,在员工离职后,档案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二条应制定公司员工名册,名册包括: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

第十三条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岗位应报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对公司新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应组织员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进行民主协商和讨论,并对讨论内容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必须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并归档。

第十五条因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的修改或订立与劳动合同不一致的,应及时修改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的奖惩应留存书面证据材料并归档。

第十七条依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岗位或薪酬的变动应留存书面证据材料并归档。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薪酬、工作地点等发生变化,与原劳动合同不一致的,要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第十九条对劳动合同进行定期检查,对即将期满的劳动合同,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不再续签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通知员工,向员工下发《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办理相应离职手续。劳动合同终止后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未休满年休假的,应在合同到期前安排年休假。

(二)决定续签的,应在原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员工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的。

(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无过错、无因病不能从事原工作、无不胜任工作等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自用工之日起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应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章离职。

第二十一条员工主动离职,应要求其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二条对接触职业病的员工进行离职。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

第二十四条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在合理的期间内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为劳动者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十五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和档案的转移手续。

第二十六条对不辞而别的员工可适用直接送达;送达同住的成年亲属;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由公司部门负责落实,其他部门配合执行。部门内部应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相关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未执行本制度,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害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相关负责人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亦是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_____年___月____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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