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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养老服务调查报告篇一
老龄化是当今全球性的人口趋势。我国由于特殊社会政策和人口特征,老龄化问题十分严峻。老龄化问题突出会带来许多社会问题,其中养老问题最为严重,养老模式直接关系到我国老年人晚年的生活质量,对社会的稳定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人口老龄化,是指在总人口中老年人的比例不断提高,而其他年龄组人口比例不断下降,最终进入老龄社会的趋势和过程。一个国家或地区如果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在10%以上,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在7%,就可认为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我国在1999年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据2000年11月底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达1.3亿,占总人口10.2%,65岁及以上的老人已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6.96%。而在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我国60岁及以上和65岁及以上的人口所占总人口比例分别为13.26%和8.87%。
我国老龄化社会呈现出鲜明的特点。一是老年人口数量大。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截止至2010年11月,我国总人口约为13.7亿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者有约1.19亿人,老年人口数量大。二是老龄化发展速度快。第六次普查结果和第五次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且在老年人口中的高龄人口呈现增长趋势: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以每年5.4%的速度增长,到21世纪中叶将超过1亿。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正不断加快。三是“未富先老”现象明显。2013年,我国人均gdp为6629美元,位列世界第86名,不足美国的13%,当前我国养老压力可见一斑。根据远期规划,我国大约在2050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实现现代化,而这段时间,正是我国老年人口快速增加时期,老龄化伴随现代化的发展。“未富先老”的情况使得我们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来应对老龄化给社会所带来的挑战。
二、我国当前养老模式现状。
在我国,当前最基本的养老模式大致有三种:家庭养老模式、机构养老模式和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其中,家庭养老是最传统也是最基础的养老模式,机构养老是一种社会化的养老模式,而社区居家养老则是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这里说的“养老”,指的是我国城乡之中普通大众的养老问题,也就是大部分工人、农民的养老,社会精英人员或者是养老生活有国家和政府强有力保障的人员,由于他们不论是经济实力还是社会地位都大大好于普通百姓,所以不包括在我们讨论的范围之内。
家庭养老,顾名思义,就是老人在家中接受儿女子孙的赡养和服侍。中国自古就有以“孝”为核心的大家庭概念,儿孙绕膝,享天伦之乐是我国大多数老年人所希望的晚年生活。但一方面,计划生育的长期执行,“421”的家庭结构使得家庭中照料老人的人力物力资源紧张,成年人既要照料老人,也要抚养孩子,是家庭经济收入的重要甚至唯一来源,家庭对老人的供养能力减弱;另一方面,随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的进步,老年人的寿命延长,也对传统的家庭造成压力。由此可见,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的社会功能正在减弱。尽管如此,我们现在仍要强调家庭养老的重要作用,一方面是为向社会养老的方向过渡,另一方面,只有在家庭当中,在和儿女子孙的相处之中,老年人才能得到精神慰藉,对老年人来说才是理想的晚年生活。
机构养老,指的是由养老院、老年公寓等承担具体养老事务执行的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模式。随着家庭养老社会功能的减弱,不论是家庭还是老年人自身对机构养老这种社会化养老模式的客观需求越来越大,加之老年人自身行动不便及易生疾病的情况,养老机构中专业的人员和设备可以更好地解决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问题。正因如此,机构养老模式往往被寄予厚望,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现有的部分服务设施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差距较大,资金投入不足,不仅体现在硬件方面比如床位紧张等,还体现在机构中的服务人员不足或者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对老年人的日常起居照顾都可能难以周全。除此之外,机构养老的费用需由老人自己或者家庭承担的部分往往较高,负担较重。在中国讲究传统的“孝”文化的大环境中,“养儿防老”的观念深入人心,部分家庭对机构养老还是存在排斥情绪,这也是机构养老模式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之一。
社区居家养老,指的是老人在自己家中,由所在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可以上门的餐饮、医疗、娱乐等服务的新兴养老模式。居家养老集合了传统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对于老年人自身而言,既让老年人不离开自己习惯的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生活居住环境,为所在家庭减轻照料老人的负担,又能切实地为老人提供有个性且专业的服务,灵活度高;对于社会而言,社区养老服务点对场所要求相对较低,能节省下建设专门养老机构的资金,投入成本较少。但居家养老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在社会中还没有达到普遍的认可,很多老年人和家庭没能投入其中,社区居家养老难形成规模效应;第二,此种养老模式由于出现较晚,发展不完善,标准化程度不足,所能提供的服务项目有限,除了对老年人日常起居的基本照顾之外,难以涉及对老年人的精神慰藉;第三,现阶段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人员不足,专业化程度不够高,给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造成一定难度。
我国养老模式的现状是家庭养老、机构养老以及社区居家养老这三者并存,且根据不同老年人口情况和需要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传统的家庭养老已经陷入困境,但又不可能彻底放弃,中国老年人既对超越家庭之外的社会力量有日益强烈的需求,在现阶段又不能完全接受机构养老方式,社区居家养老又存在发展不成熟完善的客观问题。我国现存的养老模式各有其不足,总结起来有三点:其一,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相对家庭养老存在传统观念的冲突,不能满足对老年人口的精神慰藉;其二,经济来源不足,集中体现在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中的政府和社会公众的资金投入十分有限;其三,服务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流动性大。各种模式的优点是它们存在的前提和基础,缺点和不足是接下来发展的动力。在实际的发展和建设过程之中解决这些不足,发现新的问题并积极应对,是我国养老模式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任务。
三、加强我国养老模式发展的保障。
针对我国三种主要养老模式并存并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的现状和基本趋势,我国养老模式发展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保障。
(一)提供家庭养老保障。
保险政策、老年津贴制度等等,在对赡养老人的中青年在购房和调房时给予价格优惠,方便子女对老人的`照料。对老人的子女而言,在繁忙的工作之中,要尽可能多抽出时间照顾和陪伴老人,切实了解老人不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的需要,只有在子女家人的温暖陪伴下,老人才可能拥有幸福快乐的晚年。
除了要加强政府立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继续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之外,更要强调政府和社会对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的政策和经济扶持。第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可以通过报刊、网络或者所在社区、居委会(村)等宣传方式,加强人们对社会化养老的认识,消除人们对非家庭养老模式的顾虑;第二,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老年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建立不同层次的老年人服务和养老机构。比如根据资金来源,可由政府出资兴建、企业投资兴建、政企投资兴建、企业家独资兴建、个人或者集体投资兴建等等;根据管辖范围不同,建设市区级、街道(乡)、居委会(村)老年人服务和养老机构,根据不同层次发挥不同功能,多方面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第三,加大对相关服务型人员的招募和培训工作,并在招募过程中提升社会对此类服务人群的社会认可程度,提高其专业化水平,不仅是对老人日常生活的护理方面,还要加强服务人员对老年人的精神服务意识,通过督促老年人和其子女的交流联系、为老年人读书读报等方式增强老年人的情感归属,给予其精神慰藉。
(三)加强老年人自我养老保障。
中国的老年人是勤劳、节俭的群体,辛苦一生,是应该有用来养老的积蓄的,但实际情况往往是,老年人把本该用来养老的钱过多地用在了晚辈身上,而将自己的养老问题寄托于晚辈的“养老孝心”,而当老人真正失去了经济来源甚至自理能力时,子女能否很好地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就不得而知了,这其中包括子女的孝心因素,[:请记住我站域名/]更包括实际的经济因素,这使得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从老年人自身来讲,首先要引导他们走出“养老完全靠子女”的误区,确立在各种不同养老模式中以自我为主体的角色认知,培养自我保障意识,对自己的养老问题要未雨绸缪,进行长期的健康和资金储蓄。老年人虽然有其自身体力或者其他方面的限制,但在养老模式中也不是完完全全地“被养老”,绝大部分六十岁甚至六十五岁以上老年人并不是社会或者家庭的负担,没有完全丧失生活以及继续创造价值、创造财富的能力,不论是社会大众还是老人子女,都要积极鼓励老年人在养老过程中的自立和自主,老年人有权利在自己生活的各个方面做出选择。老年人本身也要改变传统的等、靠、要的养老观念,更不要放弃自己自我养老、自我服务甚至服务他人的能力,而是要积极通过社会参与发挥自身潜能,以自己的智慧和经验继续为家庭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不仅能获得来自社会和家庭的尊重,实现自己作为一名老年人的价值,更是为自我养老创造更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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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养老服务调查报告篇二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建设健康娄底。
到2022年,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6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35%。90%以上的综合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的比例达到100%。老年健康支撑体系不断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升,相关制度、标准、规范不断完善,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稳步提升,老年医疗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更加壮大。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一)加强健康教育。
1.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引导老年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宣传普及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及相关政策。鼓励设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健康大学(课堂)。结合全国爱牙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卫生日、世界阿尔茨海黙病日、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专题宣传活动普及老年健康科普知识,增强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广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2.开展老年健康保健知识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组织开展老年健康教育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内容包括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等。老年大学和老年教育机构要将老年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并且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老年健康知识讲座,推动老年群体健康意识的提升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委老干部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3.开展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全面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等适合老年人健身锻炼的体育项目,带动老年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赛事活动。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进社区活动,组织社区开展广场舞、门球、柔力球、健身球(操)、健步走等老年体育活动。每年举办球类等老年人喜爱的体育项目比赛,推动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常态化。(市文旅广体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二)加强预防保健。
1.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为65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每年提供规范的老年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为65岁及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将老年人健康管理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把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落实对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绩效评价。以老年人群为重点,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将老年人营养作为健康娄底行动合理膳食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监测、评价和改善老年人营养状况。(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2.加强老年疾病预防。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积极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完善精神疾病的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倡导全社会关注老年人精神障碍问题,了解预防老年期痴呆、抑郁等精神疾病的知识,重点关注高龄、空巢、患病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开展老年人残疾预防工作,提供辅助器具配备服务,开展老年残疾人支持性康复服务。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逐步降低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和65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各类老年健康服务项目一站式、一体化融合服务机制。(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3.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行动和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推进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和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支持社区养老设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合资源,加快推进社区医养结合项目建设。推进实施无障碍环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居住环境适老化、适残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为老年人健康提供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残联、市卫健委、市文旅广体局、市商务粮食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三)加强疾病诊治。
1.加强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医养结合机构为补充、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以二级及以上医院转型、新建或扩建等多种方式,合理布局,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将老年医学科作为新建或新晋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的必设科室。推动提升老年医学科床医比、床护比。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市卫健委、市发展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2.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建立老年人候诊专区,优惠门诊诊查费,为老年病人提供门诊挂号、就诊、检查、缴费、取药、治疗等优先服务和平车、轮椅等便利服务,不断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和就医环境,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3.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环境。提供符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医疗、康复、护理等老年友善服务,到2022年,9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4.推进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症诊治。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症诊治,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建立老年综合评估室,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的综合评估服务。采用多学科会诊模式,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开展老年人用药监测,加强老年人用药指导,建立老年慢性病长期处方制度。(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5.强化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推动互联网医院建设,方便老年慢性病患者线上复诊,推动构建老年慢病患者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开展社区(村)和居家医疗健康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社区(村)、家庭延伸,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及约定的医疗服务。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申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和以老年保健、康复为主的中医医院、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四)加强老年康复和护理服务,开展老年康复特色服务。
1.加强老年康复和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医疗中的作用,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可负担的康复医疗服务。统筹整合、优化配置老年护理资源,建立覆盖老年人群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长期照护期、生命终未期的护理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市卫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2.提升老年康复和护理服务供给能力。针对已经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用房装修、设备购置、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帮助,医保局加大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医保覆盖面。针对没有条件设立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要采取协议合作、互惠互利的形式,促使养老机构与医院签订规范可行的合作协议,提高医疗机构履行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养老机构提高疾病预防、健康咨询、疾病筛查、健康检查服务的能力。加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建设,鼓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鼓励康复医院或护理院与养老院同址设院、毗邻建院、两院合一。鼓励发展“互联网+康复、护理服务”等,推动康复、护理服务从医院向社区、家庭延伸。建立老年护理服务专家与师资团队,促进老年优质护理资源下沉,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老年护理服务,完善老年护理服务模式。到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5%(市卫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3、开展中医特色老年康复、护理服务。探索建设中医特色医养结合服务示范点,开展中医药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鼓励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宣传推广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医馆”的建设,改善中医药诊疗环境,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满足老年人康复、护理需求。(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五)加强长期照护服务,满足失能老年人需求。
1.开展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开展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满足符合条件的重度失能老年人的基本护理需求。(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2.实行长期照护合作机制。推动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机构、护理院(站)等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开展定期远程会诊、联网培训、对口支援,并与基层双向转诊,实现老年患者的连续治疗及全程化连续照护。(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3.加强长期照护机构建设。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能力状况评估及适合的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等照护服务。推动长期照护服务主体多元化发展,扩大长期照护服务有效供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和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适宜、综合连续的长期照护服务。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社区护理站、护理中心。(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4.加强老年特殊群体保障。政府设立的长期照护机构和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的养护机构,优先满足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服务需求。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放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5.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加强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增加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工作的护士数量,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满足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优化照护队伍人员结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进一步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标准,培养规范化养老护理员队伍。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提高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鼓励物业服务人员提供居家照护服务。(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六)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提供临终人文关怀。
1.鼓励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和临终关怀服务。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肿瘤科、老年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具备条件的,开设安宁疗护中心、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鼓励具备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相关标准开设安宁疗护或临终关怀服务专区或专科。(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2.完善安宁疗护服务和临终关怀服务收费政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自主确定。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和临终关怀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探索建立安宁疗护按床日医保付费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3.促进安宁疗护健康发展。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为患者及家属提供人文关怀。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校、老年大学等健康课程,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出台实施扶持政策,结合大健康产业发展,在土地供应、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扶持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支持和倾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安宁疗护中心等,将符合条件的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加大对贫困地区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实现城乡、区域老年健康服务均等化。鼓励相关机构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险种,提高执业人员防范风险能力。逐步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衔接。研究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推动形成符合地方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通过各级财政科技计划支持老年健康相关课题立项,推动开展老年健康相关学科研究,支持老年健康相关预防、诊断、治疗技术、课题研究和产品研发。(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老龄健康专家库,加强安宁疗护专家库建设。推进校企合作,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三级医院建设培训基地,鼓励养老院、护理院等机构与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探索“订单制”等人才培养途径,加强老年健康人才培养,壮大老年健康人才队伍。鼓励医院、养老院等引进老年医学、护理、康复和安宁疗护等方面人才,对从业人员进行技能提升培训。加强老年健康、安宁疗护、老年护理等培训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老年医院和三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通过互联网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老年医学、安宁疗护及其相关专业人才培训。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健康人员培训规划,到2022年基本满足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完善老年健康相关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推动养老健康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水平评价体系建设,加快技能人才培养,鼓励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相应证书,拓宽职业发展前景。(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政策,依托市级卫生健康数据库信息,搭建老年健康服务大数据信息平台,依托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开展老年健康服务。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通过可穿戴的老年人健康支持技术和设备,进一步开展远程实时查看、实时定位、健康监测、紧急救助呼叫等服务,积极探索“互联网+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加快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四)强化组织保障。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设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重要性,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得力人员专门负责实施,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纳入重点工作绩效考核范畴,大力支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老年健康事业发展。
智慧养老服务调查报告篇三
随着我国老龄化情况的日趋严重,养老工作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采取更好、更便捷的养老方式,是各级政府,特别是社区必须面对的课题。而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在目前的条件下,较符合国情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xx市xx区长庆街道新华坊社区是一个典型的老城市居住区,老年人占人口的比例,达到了20%以上,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街道的指导下,我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并形成了以志愿服务为特色的医疗保健养老服务。为了进一步追踪了解近期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现状,特别是老年居民的需求,新华坊社区开展了一次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问卷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区民政局及街道民政科对于此次入户调查工作的相关要求,本次问卷调查包含了新华坊多层老小区及周边青龙苑、幸福人家、金鹿雅园、健康公寓、万盛花苑、新华坊高层6个封闭式小区,主要以60岁及以上居民作为调查对象。本次调查采用上门访问、当场填报的方式,实际有效调查448位老年居民。
在448位老年人中,调查对象的年龄多数介于60-80岁,是未来社区居家养老的潜在需求者。具体来看,年龄在60-69岁的老年人占41.8%,70-79岁的老年人占33.5%,8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相对较少,仅占24.7%。从性别比例来看,男性被调查者所占比重为46.4%,女性被调查者占53.6%,以女性老年人居多。
2、调查对象未与子女同住现象比较普遍。
在448位被调查的老年人中,99.5%的老年人拥有一个及以上的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的占34.6%,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占64.9%,无子女的情况较少,仅为0.5%。但是调查显示,老年人由于多种原因未与子女同住现象比较普遍,如64.3%的调查对象表示未与子女同住,仅有35.7%的调查对象与子女同住。从调查对象的身体情况来看,健康状况良好,68.7%的调查对象生活能够自理,28.4%的调查对象表示生活部分可以自理,仅有2.9%的调查对象生活不能自理。
3、调查对象对社会组织提供养老服务所需费用的心理承受能力较低。
调查显示,因退休工人待遇逐年提高,调查对象月收入高于20xx元的老年人比重最高,达到92.4%,低于1000元的仅占0.7%,大部分人以退休工资或养老金作为主要经济来源。虽然收入水平逐年提高,但是老年人对社会组织提供养老服务所需费用的心理承受能力却比较低,有54.7%的调查对象表示暂不需要此类服务,在剩下的对象中,有49.3%的人只愿意接受每月不超过100元的费用支出。
调查显示,在目前的各类养老模式中,大多数调查对象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除了有27.2%的调查对象表示暂时未考虑过将来养老方式,剩下的300多位调查对象当中,48.8%的调查对象选择与子女同住进行养老,29.7%的调查对象选择与子女分开住自己养老,两类家庭养老的比重合计达到78.5%,接近八成。其次,也有19.9%的调查对象选择了机构养老。对于进行机构养老愿意承担的费用额度,调查显示,只有12.9%的人能够接受每月20xx元以上的养老机构,大部分人都只能接受20xx元以下的非私人养老机构进行养老。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产物,深入了解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是我们此次调查的最终目的。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对于社区居家养老的.预期较高,希望能够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项目。具体分类来看,选择维修服务及家政服务的调查对象最多,分别达到156人次和154人次;其次是要求提供上门检查身体、量血压等的健康服务,有98人次;而选择日常照料和医疗服务的也达到了70人次和58人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希望提供聊天、健身、娱乐等精神文化服务内容的调查对象也越来越多,共有39人次,另外还有一些调查对象希望能够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选择这一项的也有16人次。
新华坊社区在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以下方法:
3、开展了律师进楼道活动。为社区的老年人提供有关法律方面的服务;。
4、筹建了老年食堂,解决了部分老年居民的就餐问题;。
5、定期开展修理、修补等活动,方便老年居民的需要。
综合上述分析来看,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养老问题日渐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难题。在众多的养老模式当中,居家养老是最为普遍也是最为老年人所接收的养老方式。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覆盖面、知晓率、满意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今后结合实际情况,大力加强敬老爱老的系统教育,不断完善服务内容、强化培育专业队伍、提高服务质量、健全养老保障机制,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稳步推向深入,实现居家老人经济、安心、舒心的享受晚年生活。
智慧养老服务调查报告篇四
小区休闲广场和公园是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在平时经常锻炼或参加其他娱乐活动的9791名老年人中,经常去小区休闲广场和公园的分别占38.62%、21.91%,老年人的活动内容丰富多彩,主要有看电视、与朋友聊天、读书看报、打牌搓麻将等,参加老年大学学习、外出旅游的居少数。
三、满足市区养老服务需求的对策建议。
(一)关爱“空巢老人”,重视精神赡养。
全社会都要来重视解决“空巢老人”问题,家庭成员要负责,年轻人要多承担体力劳动,给足老人生活费用,抽空常回家看看,多给老人们精神慰藉。社会服务功能要强化,社区要为他们提供面对面、心贴心的服务,要扩大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文体活动,使“空巢老人”空巢不空,独居不孤,欢乐常伴。
继续开展“牵挂你的人是我”龙城志愿者与空巢老人共度元宵佳节活动。市民政局和市老龄办连续两年组织了“牵挂你的人是我”龙城志愿者与空巢老人共度元宵佳节活动。这项活动给老人们送去了关怀和帮助。今后我们将继续开展好这项活动,并在原来的基础上要扩大此项关爱活动的影响,让更多的人来关爱空巢老人。
抓好老年精神关爱示范点建设,推进全市老年精神关爱工作。积极探索老年心理研究,在做好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撰写有质量的调研报告。继续做好常州老年服务中心开展的老年心理咨询服务工作,积极为基层做好示范作用。扎实抓好全国老年精神关爱江苏示范基地常州示范点建设,总结推广钟楼区老年心理关爱示范点心理咨询室和社区心理咨询室试点的经验,努力推进全市老年精神关爱工作。
(二)提高养老金待遇。
尽管我市已连续几次上调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但调查显示,大多数老年人经济收入偏低,总体生活水平不高。加上近年物价上涨幅度较快,因此,要继续提高老年人的养老金待遇,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基础上,使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
(三)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
要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真正建立面向所有老年人的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要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监督机制,及时评估中介机构服务效能,确保服务落实到位;要对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上门服务制度、服务监督制度、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确定生活服务标准、养老护理标准、服务效果评价标准等各项标准,规范服务项目和内容,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实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逐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四)建立社区助餐点和老人日托所。
政府要出资在老年人集中的社区设立老年人助餐点和日托所试点,并对助餐点和日托所的的性质、任务、要求、运行机制等都要有配套政策及相关规定,培训工作人员和招募志愿者,建立后招标按市场化来运作,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助餐点和日托所日常运作予以相应支持,并在试点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满足高龄、独居、纯老家庭的老年群体一日三餐的需求以及生活照料的需求。
(五)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满足老年人入住需求。
尽管调查显示,只有11.56%即1166名老年人最愿意选择到养老机构养老,但即使按照这个标准,市内养老机构床位也应达到2.31万张,而目前仅有1.28万张,尚有1.03万余张的缺口。因此,要落实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及外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规划建设不同档次的养老机构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入住需求。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逐步改变目前较高收入人群大量占用公办养老机构资源的现象,在合适的时机,为中低收入老年人群发放养老服务专项补贴,使中低收入老年人能够住得起养老机构。
(六)大力扶持,多形式发展社区家政服务。
出台相关政策,培育家政服务业,吸引家政服务的相关企业加盟,同时进一步扩大政府援助服务对象范围,完善送时服务机制和制度,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有偿、低偿和无偿的家政服务。
(七)加快各级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设。
加快市、区及基层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设,按照老年人口的分布和不同层次老年人的活动需求,形成档次不同、面积不等、配套事宜的梯次排列格局。增加室内活动场所和室外活动设施,方便老年人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引导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走出家门,融入社区,融入社会,度过幸福的晚年。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物美价廉的旅游线路,开拓老年旅游市场,满足老年人出游需求。积极兴办老年大学、学校,发挥市和各区老年大学的示范带动作用,抓好街道(镇)和社区(村)老年学校建设工作,逐步完善老年教育4级办学网络,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提高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满足老年人的求学需求。
一、调查时间。
20**年3月7日和8日。
二、调查地点。
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
三、调查的必要性。
四、概况。
在中学时老师就提到过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当时没怎么在意这个问题,随着知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让我重新认识了这个问题.通过网络.查阅图书.实际调查等进行了全面的调研。
五、调查数据。
总调查人数:300人其中城市人口183人农村117人。
六、调查数据分析。
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我们的人口比例中最大的是青年,但是老年人的所占比例已达到30%,这是个惊人的数字,因为它已经和青年人的比例持平了。且少年的比例只有仅仅的15%,也就是说我们所调查的这个地方已经进入老龄化。
七、产生人口老龄化的原因。
1、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人得到了保障,以及医学水平的进步,使得人口平均年龄大幅度的提高。
2、由于计划生育及生育时间推后,造成出生率的降低。
3、人口迁移造成的地区性人口老龄化。
八、本地养老体制。
1、老年人健康状况的自我评估。
2、老年人收支情况及养老保障覆盖率。
(1)老年人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比率。
城市老年人为78.0%,农村为4.8%。城市享受退休(养老)金的老年人平均月退休金为990元;农村684元。
(2)老年人平均年收入和支出情况。
城市老年人平均年收入为11963元,支出为10028元,其中由自己承担的医药费平均885元;农村老年人平均年现金收入为2722元,支出为2691元,其中由自己承担的医药费平均287元。
由上可知,城乡的养老体制存在着差异,这会在很大的程度上让农村的老人感到不公平,觉得自己过得不幸福,因此,必须完善养老保障体制,让老人觉得老有所养,老友所依。
九、中国老龄化所带来的问题。
第一、人口老龄化深深的影响着我国经济生活和经济发展,它会引起劳动力资源,劳动力就业,劳动力生产率,消费品构成等方面,影响社会经济的运行。1.人口老龄化意味着社会要用更少的劳动力来抚养更多的人口,即社会总抚养比上升;2.劳动力人口相对减少,甚至可能出现劳动力不足;3.人口老龄化会影响国家竞争力,甚至关系到民族存亡;4.人口老龄化会影响社会的投资结构和消费结构。
第二.社会资源分配和供给矛盾重重,人口老化指在总人口中,老龄人口的比例不断提高,而其他年龄人口的比例不断下降的动态过程给社会经济带来调整问题。对家庭而言,老人主要照顾者为家庭成员,照料年限之长,每天花费时间之多,都是很难想象的。显然,单独依靠家庭来解决大面积,旷日持久的老人照顾是不可能的。
第三.人口老龄化会引发新的老年贫困人口的出现。我国人口老龄化分布是:农村大于城市,汉族地区大于少数民族地区;西部地区大于东部地区。这样的分布可引发一下问题:1.对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滞后作用;2.使这些地区教育得不到较快发展;3.使这些地区老年人口性别比例失衡;女性老年人口在晚年成为寡妇或独居的可能随着年龄增长不断增加,高龄老年女性人口成为一个特殊的人口群,他们的晚年的晚年处在极度悲惨的境地。
总之,人口老龄化将带来越严重的问题,我们只有重视这一问题,从建立合理的年龄结构开始,才能最终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系列问题。并使我国朝着更合理,更健全,更快速的经济发展方向和社会发展方向。
十、人口老龄化的对策。
1、进一步发展经济,增强经济承受力,这是解决人口老龄化的根本出路。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保障体系。
3、积极推进老年立法,建立老年法规,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4、大力发展老年人力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机会,为有贡献的老年人鼓励,刺激更多的老年人为社会贡献。
5、放宽计划生育的政策,及时且有效的推行二胎政策,从而提高出生率。
十一、结语。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它深深地影响着人类的经济生活与发展,社会总抚养比上升,劳动力供不应求,国家竞争力下降。人口老龄化虽然是个问题,但是它在不久的将来会变成昔日凋谢的玫瑰;老龄人口也是我们群体中的一员,我们应尽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这也是我们当代大学生的义务与权力。
智慧养老服务调查报告篇五
是我国进入老龄社会较早的城市之一,xx年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提前xx年左右。以铜梁为例:据统计,我县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15.4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8.4%,比全市高1.2个百分点,比全国高4.7个百分点。老年人每年以6%的速度持续增长,已提前xx年达到全国老龄化水平。全县有空巢老人8万余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52%。老龄人口总体呈现出规模大、增速快、空巢老人多的特点。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家庭小型化、空巢化以及年轻一代面临的巨大社会竞争,单纯由政府提供机构养老已不能满足养老需求,实施养老服务社会化已成为大势所趋。
养老服务是指为满足老年人物质、精神、文化等方面的需求为其提供的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化主要是指服务对象和服务提供主体的社会化转变,不再是原来单一的政府福利供给方式,它是养老事业的发展方向。主要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投资主体多元化。打破由政府和福利机构包办养老事业的格局,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投资兴办社会化、市场化的养老机构,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资,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服务对象公众化。改变传统养老模式主要由福利机构向“三无”老人、“五保”老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养老服务的局面,面向全社会老人并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实行有偿、减负或无偿等多种服务。
(三)运营模式多样化。改变以往养老福利机构全部由政府投资、政府管理的模式,引入政府投资建设,委托专业化管理,政府不投资建设而补贴部份入住老人费用;民间投资建设,按照市场化模式运营等多种运营模式。
(四)服务形式多样化。通过拓展养老机构社区服务等服务项目,增加如托管、心理咨询、康复治疗等各种养老服务,为家庭提供支持。
(五)服务参与公共化。养老服务网络的构建,除了政府的主导和非营利组织的运作外,广大志愿者的参与也是一个重要的系统支持,特别是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仅可以通过互帮互助为老年人提供便利,而且还有利于加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一)全面落实各项养老政策。我县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把社会养老工作摆在民政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五保供养、高龄补贴等政策的落实。全县现有五保户2599人,城市三无人员1754人。自xx年10月起,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原240元/人·月调整为270元/人·月,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由原370元/人·月调整为415元/人·月,均达到市政府规定的供养标准。全县1686名9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按时领取了高龄生活补贴,其中,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百岁老人每人每月400元,补贴标准居全市前列。
(二)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xx年,筹集资金1500万元修建铜梁县福利中心,采取慈善损赠、市级支持、自筹等方式,筹集资金940余万元,新建了土桥、二坪、安溪、白羊、蒲吕、围龙敬老院;xx年,投资690万元,新建少云、安居和石鱼3所敬老院,扩建高楼敬老院;目前公办养老机构74所,共有床位2400张。同时,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目前民办养老机构共6所,有床位800张,入住率达90%。我县还建成老年大学1所、老年活动中心1所。
(三)顺利推进社区养老。xx年以来,我县相继建成巴川街道正街、和平、龙山、东方4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所,为老年人提供文体娱乐、培训和免费体检等服务。xx年,又在8个镇街各选定1个社区或村作为全县社区养老示范点建设,建成10个星光老年之家和12个社区综合服务站,为老年人开展健康娱乐活动提供了阵地保障,为xx年前实现全县50%的村、100%的社区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站做好示范、引领。
(四)多举措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敬老院实施“268”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敬老院的组织建设和日常管理。对民办老年公寓实施“两规范一标准”(即: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每年对全县老年公寓和敬老院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每年选送部分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到市局进行培训,县民政局每年采取参观见学、集中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三是提高从业人员待遇。xx年以来,两次提高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待遇。从xx年7月1日起,按院民50人以上、20人-50人(不含)、20人以下(不含)的院长,每月工资分别由1200元、1000元、1000元提高到1470元、1365元、1260元,敬老院炊事员、护理员由900元提高到1155元。今后,建立与最低工资标准联动机制,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生效之月起,以上四类人员分别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4倍、1.3倍、1.2倍、1.1倍调整工资待遇。四是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全县组织志愿者队伍500余名联系了306名空巢老人,在农村实行了邻里亲友结对帮扶空巢老人的制度,定期看望、生活照料、解决纠纷等,极大地发挥了社会的关爱,提高了老人对社会的认可度。
(一)法规政策滞后,配套政策难落实。当前对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的法规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等大都是1998年至xx年期间制订发布的。自xx年国家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思路以后,从上到下相继出台了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去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扶持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意见》(渝办发〔〕252号)。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涉及的单位多,没有详细的实施细则,兑现优惠政策的难度比较大,主要表现在落实土地难、享受补助难、审批时间长,严重制约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二)布局规划随意,投资回报周期长。地方政府对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缺乏统一整体的规划,没有具体的网点布局,民办养老机构在设点、数量、规模等方面的随意性比较大,致使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比较零星,没有统一的标准。另外,养老服务业初期投入较大、服务成本较高、投资回报周期较长、经营风险较大,致使投资者思想顾虑较大,投资积极性不高。据测算,新建养老机构平均每个床位要投入3万元(不含土地费),办一个1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投资要300万以上。目前的补助标准是:新建100张床位以上且符合条件的每张给予4000元的补助,租房新建且租期在5年以上办50张以上床位的每张给予1000元的补贴,补助标准很低。
(三)服务内容单一,从业人员水平低。目前,社会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仍侧重于生活起居、日常护理,而对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法律维权等其它项目的服务重视不够,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多层次需求;从业人员大多以临时招聘为主,未经专业培训,边干边学,同时因为待遇不高、劳动强度大、社会偏见等原因,专业的养老服务从业人才引不起、留不住,从业人员流动频繁,工作稳定性不高。
(一)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一是要制定科学系统的养老服务体系总体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站在养老产业化的高度,以适度普惠为目标,建立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基本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总体规划。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刚性指标,统盘考虑,同步实施。二是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根据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规划好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的整体布局,在土地划拨、建设标准设置等方面进行宏观考虑,项目设施要纳入地方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项目用地要纳入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多方筹措资金,保证项目如期实施。三是要细化各项指标,分步实施。政府要积极承担养老事业的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职能,建立养老事业考核激励机制,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考核指标。
(二)政策层面给予足够支持。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操作性很强的相关配套政策,不断丰富和扩大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政策体系。可以考虑制定为民办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购买公益性岗位、提高床位补助费。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要帮助落实优惠政策,在审批、各种手续办理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对有关手续费用给予减免。
(三)拓宽投资渠道。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资金投入上对养老服务机构配套设施予以倾斜,逐年增加对养老服务事业的投入,重点建设一批基础性、示范性的社会养老机构。同时,积极动员民间力量,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以投资、承包、租赁、托管、股份制等形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解决社会养老投资难的问题。
(四)积极鼓励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一种养老方式,是今后老龄化社会的一种主要养老方式。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充分发挥社区在居家养老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可由所在街道解决活动场所,市、区(县)两级财政补助必要的开办资金。同时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募捐,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带动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以适应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需要。二是完善社区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服务平台,其基本功能要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需求。
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社区老年娱乐活动中心,提供菜单式的服务;要整合现有养老资源向社区延伸,开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接收附近社区的老年人;结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新、扩、改建,探索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型的养老机构,既满足社会对托老机构的需求,又实现医疗机构非卫生渠道的床位扩张和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完善。三是推进农村老年公寓建设。政府要予以鼓励和支持,出台具体扶持政策,在土地、规划、消防以及财力方面制定相关规定,在土地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在规划方面,对发展养老设施等社会公共事业在审批上予以支持;在财政方面,对村办老年公寓给予资金补助,以推动农村老年公寓的建设。
智慧养老服务调查报告篇六
(一)人口老龄化现状。截止20xx年底,全县人口总数387330人,其中60岁以上老龄人口63803人,占人口总数的16.5%;65岁以上40936人,占人口总数的10.66%;80岁以上7117人、90岁以上751人、100岁以上6人。全县空巢和独居老人21299人,占老龄人口的34.4%;基本生活有保障或受到救助的老人13310人(享受农村低保3037人、城市低保1414人,五保2120人,领取养老金6100人,享受新农保老人639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医疗保险的老人53696人。根据现状推测,我县老年人口将以年均3%的比例快速增长,到20xx年可达76250人。我县人口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规模大、增长速度快、日趋高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即“未富先老”及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等明显特征。
(二)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状况。近几年通过抢抓“福星工程”建设机遇,城乡福利院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五保集中供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全县建有福利院21所,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060人,入住率50%,现有床位1375张,电视机210台,健身器材8套,沼汽池18个,洗衣机50台,冰柜60个,太阳能12组,空调2台,电脑1台,投影仪1台。福利院建筑总面积18.6万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达到5.1平方米。现有生产基地465亩,其中经济林95亩,年饲养出栏牲猪500多头,折合经济收入25万元,年人均增加收入200元。部分福利院还办有柑橘厂、茶厂、养猪厂,所有福利院基本实现了蔬菜和肉食自给。
(三)政府扶持和投入情况。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初步建立了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障体系。截至20xx年底,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558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978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3万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3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800元。百岁老年人长寿补贴金每人每月200元。在资金投入上,20xx年至20xx年,省、县级财政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其中,养老机构房屋和设施建设经费800多万元,新农保养老金300多万元,“五保”老人供养经费1415.7万元。
(一)空巢留守老人养老十分困难。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型时期,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的发展,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逐年增多,使得一些老人只得独居。经过调查,农村外出务工经商的子女有59.89%的人给父母生活费,但同时将子女留在农村由老人抚养,所给生活费,大多数还不够第三代生活、教育费开支,还得由老人补贴。有40%在外务工子女不给付老人养老费用。老人患病,身边需有人照料时,能回家照顾老人的只占外出务工人员的6.3%。调查中农村空巢老人普遍存在忧虑经济困难、生活无助,怕看病难、看病贵,怕精神感情孤独寂寞等问题。可见,农村空巢老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存在“缺位”与“错位”的现象,养老十分困难。当前对大多数农村空巢老人而言,保障温饱、有基本的经济收入应对养老和疾病显得尤为迫切。
(二)集中供养入住率偏低。现阶段我县养老服务仍然是以家庭养老为主。通过对杨林桥镇天鹅、响水洞、杨林桥三个村空巢老人调查显示,120人中有111人不愿意去福利院,占94.1%;因为自己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子女又不在身边或工作繁忙难以照料日常生活,有选择机构养老愿望的仅有5%。绝大多数老年人,特别是需要生活照料的老人,目前还没有形成选择机构养老或社区生活照料的自觉意识。其主要原因是:思想观念守旧,认为到福利院养老给子女丢面子。一部分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养老新模式不适应而不愿“走出家门”;一些子女因怕背“不孝之名”也不同意老人进入社会养老机构;还有部分“五保”老人认为在家住习惯了,入住福利院属异地搬迁难以适应,怕受约束,还担心死亡后回不到本村本地,成为孤坟野鬼。这些守旧观念,导致老人社会化养老参与率较低。
(三)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一是公办养老机构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硬件设施落后和服务质量不高两个方面。我县福利院中,除县福利院配套设施标准较高以外,农村福利院有19所是通过原有学校、厂房以及乡镇合并后闲置房屋改、扩建而成,房屋设施设备陈旧,配套设施落后,养老服务设施、床位数依然较少,福利机构服务对象仍然以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为主,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据统计,20xx年底,全县养老服务床位数仅达到每百名老人2.1个床位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只能基本满足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老年服务设施尤其是各供养机构的功能用房十分紧缺。同时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医疗服务设施、村(居)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公共娱乐、健身设施都严重不足。福利院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在社会上临时雇请的,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现有101个管理人员中,50岁以上的有39人,占管理人员总数的39%;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5人,仅占管理人员的14.8%,其余为文盲半文盲状态。精通老年心理学、护理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极少,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二是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尚未起步。目前我县老年福利设施主要由国家包办,依附行政部门特别是直办直管的做法没有根本改变,政府负担十分沉重。而有巨大潜力的社会力量还在观望徘徊,没有加入到养老服务行业中来,养老服务行业缺乏生机和活力。三是社区养老服务力量薄弱。基层社区目前普遍存在着服务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窘境,既要组织居民开展民主自治,又要协助政府工作,工作上往往顾此失彼、流于形式。据统计,全县7个城镇社区,从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名,平均每个社区的工作人员还不到1人,但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平均达9项之多。四是社区养老经费不足。社区资源有限,办公经费捉襟见肘,人员工资待遇低,难以吸引专职人员和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尚未启动。
针对当前老龄化的严峻形势,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因此,必须认真对待,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积极应对。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养老氛围。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责任和义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各类政策法规和孝亲敬老模范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认识到“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尊重今天的老人就是尊重明天的自己”。要以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意识。各乡镇要以司法调解中心为依托,建立老年人维权保护工作站和老年人司法援助公开宣判机制,引导群众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意识。村级组织要通过《村民自治法》,完善村规民约,将不尊敬赡养老人纳入村规民约的范畴进行自治约束。
(二)努力构建多层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大城乡公办养老机构投入建设力度。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方争取资金,加快城乡公办养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机构的建设步伐。要加大城乡福利院维修、改造力度,不断完善配套设施,积极探索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有效途径,努力提高供养水平,基本实现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以集中供养为主、分散供养为辅的养老格局。二是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支持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增强社会养老服务的生机和活力。通过床位补贴、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税费减免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利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农村集体组织闲置土地、场所、设施等,开办各种模式的养老院、托老所等养老服务机构。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一方面要按照省、市文件落实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管理,逐步推行养老服务iso质量体系认证,确保社会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三是探索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和特殊群体社会福利服务。把城乡社区作为养老服务的重要阵地,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的建设,积极探索社区养老的服务形式,努力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家政服务、物业公司以及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福利服务工作,探索建立机构福利服务、公共福利服务和公益服务相结合的特殊群体服务体系。
(三)建立健全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行业管理和指导。一是依托现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或构建相应的养老服务平台,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行业管理和指导,加强对老年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二是要切实提高基层老龄工作者的待遇,确保他们进得来、留得住、能安心工作。三是要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志愿服务。
(四)建设城乡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配套措施,增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功能,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在农村,将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与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以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根据相应的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规模、经济状况和老年人口数量及需求情况,遵循习俗相近、地缘相邻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安排,分步推进实施。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着力在综合性、配套型、服务性、多功能上下功夫,达到功能互补,形成网络。对于尚未建设农村集中居住点的部分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可采取合用、置换、租用、建造和改建等多种方法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在县城,以具有一定规模(1000户以上)的居民住宅小区为基本单元,采取新建、改建、租用等多种方法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确定要建设居家养老中心服务站项目的乡镇和社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设置服务项目,配置必需的设备设施。
(五)统筹规划养老供养机构。建议县老龄委和涉老部门加大对全县老龄人口发展变化及供养机构的调查研究,结合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实施,对全县现有的供养机构以及今后新增机构进行一次统一的规划布局。规划中要依据不同地区老龄人口的基数和供养需求进行布点,该改造升级的、该撤销归并整合的,要下定决心,一步到位。就我县现有情况,有的乡镇2万多人,建了3个福利院,每个院供养人员严重不足,加大了供养成本,浪费了供养资源。在规划中可以打破乡镇界线,研究建立中心福利院等。
智慧养老服务调查报告篇七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在今后长时间内要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作为全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的常州,早在1985年就进入老龄化城市行列,比全国提前,到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64.28万,占全市总人口358.74万的17.91%。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9.8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76%,占老年人总数的15.39%;90岁以上老人1.0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29%,占老年人总数的1.62%;百岁老人180人。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76.84岁。我市人口再生产从传统型过渡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型,必然伴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老龄工作和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视,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关于对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实行政策扶持的意见》等文件,推进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团组织建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组织开展关爱老人心理健康活动,等等,不断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使全市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逐步提高。
一、调查研究的目的与方式。
为积极践行和谐老龄化战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服务理念,有效解决养老服务需求,从今年3月份起,常州市民政局和常州市老龄办组织开展了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调查采取实名填写问卷形式,利用民政和老龄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对市区城镇户口按一定比例抽取了10084名老年人。在地区分布上,武进区2300人,新北区1155人,天宁区3218人,钟楼区2711人,戚墅堰区700人;在性别比例上,男性占49.53%,女性占50.47%;在年龄结构上,60-69岁的老人占35.99%,70-79岁的占51.74%,80岁以上的占12.27%。从而有效地保证了调查的科学性。主要内容包括老年人就餐、日间照料服务、精神关爱等方面需求情况。整个调查经历了准备、实施和汇总三个阶段,总共历时两个月的时间。
本次调查严格按照社区准入制要求,贯彻费随事转的原则,由各区按抽样调查老年人数印发《常州市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问卷》,由社区具体组织填写,并将收集的信息录入网上填报系统,由社区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社区干部认真负责,有的利用星期天和晚上深入到老年人中间耐心调查,然后将调查问卷逐份上报,一旦发现差错及时纠正,问卷回收率达到100%。这次调查的一个明显特征之处在于采用实名制填写的形式,防止出现虚报谎报的现象,也便于以后的抽查,确保了此次调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通过这次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基本摸清了居家养老、社区就餐和日托服务等方面需求,为我市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加大老年设施投入和发展老年服务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市区老年人需求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一)老年人基本状况。
1.文化程度偏低。
在被调查的10084名老年人中,文盲、小学文化程度的分别占总数的11.57%和31.85%,初中、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分别占29.64%、8.42%、9.51%,而大学专科、大学本科以上的仅占5.86%和3.15%,老年人文化程度偏低的特征很明显(见图1)。
2.63%以上的老年人是“空巢”老人。
从居住方式来看,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独居和与配偶居住的老人分别占11.38%、52.49%,与子女同住或与孙子女同住的占35.17%,老年人“空巢”现象日趋严峻。
3.身体状况与生活自理状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身体健康或一般的分别占32.53%、35.98%,有慢性疾病或有严重疾病的占27.60%、3.89%(见图2),说明我市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总体处于较佳状态。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占调查总数的87.98%,半自理的占10.26%,不能自理的占1.76%,具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占绝大多数。
4.配偶与子女情况。
7.32%,无子女的占1.33%(见图3)。目前,多子女老年人还占多数,但已明显呈现日趋减少趋势,独生子女老年人目前虽还居少数,但也明显呈现日趋增多趋势,家庭小型化趋势不可逆转。
5.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
从被调查的老年人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来看,21.72%是干部、43.17%是工人、21.82%是农民、6.88%是科技人员、2.21%是自由职业者、0.90%是军人、2.97%是无业人员,还有0.33%是其他工作(见图4)。
6.月经济收入情况。
从经济收入来看,月收入在500元以下、500-1000元、1000-1500元的分别占21.13%、12.88%、36.25%,月收入在1500-元、元以上的占18.11%、9.65%,1.98%的老年人没有经济收入(见图5)。由此可见,大多数老年人经济收入偏低。
7.养老金来源。
选择离退休金是养老经济主要来源的有3050人,另外子女给予、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也是老年人的重要经济来源。
(二)老年人最迫切需求情况。
1.精神赡养是最需。
调查发现,老年人对精神赡养的需求是最强烈的,40.44%的人现在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精神赡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养老保险面逐步扩大以及子女的经济扶养能力日益提高,老年人物质生活质量基本有了保障。但是生活的幸福不仅是物质生活上的满足,还包括精神上的享受。从这项调查显示,老人们更渴望情感上的关爱,企盼心灵上的充实。
2.家政服务市场大。
调查显示,29.97%的老年人最需要家政服务。现在社会节奏加快,子女大都忙于工作,不在父母身边的情况比较多,没有时间料理老人的生活,所以对于家政服务的需求会越来越大,也促使家政服务的市场不断扩大。我们可以推测,今后家政市场的发展对于解决就业问题将会起到一定作用。
(三)老年人助餐服务与日托服务需求情况。
1.目前老年人吃饭的提供方式。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20.73%的人认为吃饭是个问题,79.27%的人认为吃饭不成问题。目前自己做饭的占总数的85.20%,由子女、钟点工、全职保姆做饭的分别占10.59%、1.32%、1.01%,到社区助餐点、与他人搭伙、叫快餐或去饭店吃饭的分别占0.63%、0.33%、0.11%,其它方式占0.81%(见图6)。由此可见,目前老年人自己做饭的占绝大多数,这与68.51%的老年人身体健康或一般,87.98%的老年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情况相符合。
2.对社区助餐点的调查。
在这次被调查的对象中,37.86%的老年人听说或了解社区助餐点,62.14%的人没听说或不了解,可见老年人对社区助餐点还是比较陌生的。通过阅读问卷上有关社区助餐点的介绍后,选择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有4198人,占调查总数的41.63%,这次参加调查的人数仅占市区老年人总人数的5.042%,按调查比例推算,市区共有8.326万名老年人乐意接受助餐服务,这说明助餐点在我市存在较大的需求空间。老年人助餐点是由政府资助建设,以社区为主导,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制、外送、集中用餐等服务的场所(价格通常在5-15元:一顿中餐5-7元,一日三餐10-15元)。目前,天宁街道斜桥巷社区、西新桥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及天皇堂弄居家养老服务站等等已经有了为老人提供就餐的服务。但从全市来讲,老年人助餐点的数量还很少。从总体而言,还有很多老人不愿意选择到助餐点吃饭,究其原因,主要是87.91%的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和85.20%的人平时是自己做饭的,所以不需要由助餐点提供吃饭。
在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老年人中,因为省事方便的占62.04%,因为价廉物美的占15.20%,其它原因的占22.76%。在不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老年人中,因为不喜欢的占23.69%,因为口味不适的占21.36%,其它原因的占54.95%。
3.对老人日托所的调查。
在这次被调查的对象中,33.26%的老年人听说或了解日托所,66.74%的人没听说或不了解,可见老年人对日托所也不熟悉。通过阅读问卷上有关日托所的介绍后,选择一定去日托所的有405人,占调查总数的4.02%,按调查比例推算,市区共有8033名老年人一定去日托所。此外,在被调查对象中,有5046人会考虑去日托所,这说明日托所在我市有一定的发展空间。日托所,即“老人之家”,像小孩入托那样,白天到日托所,晚上回家。老人在日托所可看书读报聊天,也可打牌弈棋,或开展其他有益的文体活动,还可以就餐,日托所的优点在于收费低于养老机构,对半自理的老年人可以提供护理。由于日托所对于半自理的老年人可以提供护理,所以对于10.26%的生活半自理人群应该有很大的吸引力。
在愿意进日托所的老年人中,有47.66%的人是因为年龄较大且无人照料,24.30%的人是因为要满足精神文化需求,22.80%的是因为身体欠佳,5.24%的是因为日托所收费低于养老机构。
4.志愿者服务。
在我们这次的调查中发现,18.09%的老人愿意帮助日托所做些志愿者服务,48.71%表示偶尔可以做一点,26.03%不愿意做志愿者服务,7.17%未选择。在宁波市海曙区,有一支专门为独居困难老人提供服务的义工队伍,他们服务的内容和时间可以像银行存款一样进行储蓄,等到自己年老时又可以提取储蓄,享受服务。群众将其称之为“义工银行”。而我们的这次调查结果表明,在我市开展“义工银行”存在一定的群众基础。
1.居家养老是首选。
调查显示,80.27%的人最愿意选择的养老形式是居家养老,11.56%选择机构养老,6.34%选择老人日托所,1.83%未选择(见图7)。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主要是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逐步向精神慰籍领域拓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主要是上门进行个案服务,同时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对老年人进行综合性的集中服务照料。居家养老服务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对破解日趋严峻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发展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居家养老”模式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市区已建有2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3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基本做到了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市、区两级财政共拨付养老服务补贴250万元。
2.选择养老机构的档次。
在愿意到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中,选择500-800元/月和800-1200元/月底分别占58.30%、31.52%,仅有6.49%、3.69%的人分别选择1200-1500元/月和1500元/月以上(见图8),这与当前老年人的经济收入水平普遍不高有很大的相关性。
(五)子女对老人精神赡养情况。
1.大多数老人不感到孤独,九成以上子女愿意陪老人聊天。
调查发现,80.97%的老年人不感到孤独,19.03%感到孤独的老年人更愿意找亲人或朋友聊天。90.91%老人的子女愿意陪其聊天、听其诉说,只有9.09%老人的子女不愿陪他们聊天。对“给钱给物让老人衣食无忧就是孝顺,您认为这种说法对吗?”这道题选择对、不完全对、不对的分别占15.01%、64.51%、20.48%。由此可见,我市的子女比较注重与父母的谈心,从精神上来关爱父母。
2.子女对老人的孝顺情况。
在这次被调查的老年人中,57.66%的老年人认为子女很孝顺,39.88%的认为子女比较孝顺,认为不孝顺的仅占0.83%(见图9)。子女经常来看望的有82.68%,占大多数,偶尔来、生病时才来、节假日才来到分别占9.53%、0.66%、3.82%,只有0.35%的子女从不来看望老人。这个调查结果表明常州子女对老人的孝顺状况令人可喜。而子女不常来看望的有81.57%是因为子女工作忙,6.20%是因为子女在外地,0.88%是因为有矛盾冲突,11.35%是因为其他原因。而子女关心老人的主要方式是上门看望和打电话。
3.老年人与孙子女的关系。
调查显示,在有孙子女的老年人中,有62.78%的老年人替子女照顾第三代,37.22%不照顾第三代,这说明我市的老年人对第三代很有爱心,所谓的“隔代亲”。而且调查还显示68.37%和29.51%的孙子女经常来或有时来看望老年人,2.12%不来看望,说明第三代也很关心老年人。
4.老年人活动场所和活动内容。
智慧养老服务调查报告篇八
年是养老服务业启动元年,市场空间至少3万亿。到2014年,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2亿人左右,到年,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2.4亿,约占全国人口16%,到2050年该比例将达到28%。2015年之后,中国的老龄化进程开始加速,同时在最重要的“十三五“规划期间,养老是民生领域最关键的一部分,养老服务业的“十三五”规划已经启动,着重在养老产业体系建设方面。在保守假设条件下,养老服务业市场空间至少3万亿。
养老服务业涉及领域广泛,我国养老服务业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大体分为养老地产及其配套设施和其他配套产业两大类,其他配套产业包括医疗器械、医疗服务、食品、养老用品、休闲服务、寿险及资产管理等领域。我国由于特殊的文化背景和对机构养老的认知,机构养老比例远低于海外,且当前国内的养老地产相关领域普遍盈利能力较差,我们认为未来居家和社区养老领域仍然是国内养老模式的主流,创新的商业模式将会给市场化主体不断注入活力。
我们认为养老服务业的未来有三大趋势:信息化运营、精细化管理、金融化支持,
我国养老服务业市场空间大,但发展阶段尚处于非常初期,行业的痛点包括:1)提供服务的主体短期难有较高的预期收益率,重资产问题难以解决,提供服务的性质问题尚处于模糊地带;2)难以做到精细化管理和服务与性价比的兼顾;3)中国传统观念使得机构养老难以成为主流,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是更现实的途径。相应的.,未来服务和管理的精细化、服务方式的信息化以及金融化手段的广泛应用能够一定程度上解决以上三个行业目前的痛点。
当养老遇上了“互联网+“。信息化养老终端采集数据为基础,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物联网等手段建立系统服务与互动平台,通过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服务资源来满足老年客户在安全看护、健康管理、生活照料、休闲娱乐、亲情关爱等方面的养老需求,从而为广大老年群体提供了一种新型的养老解决方案。我们认为,该模式及其变种将成为市场化主体进入养老行业的重要有效方式,该模式的关键资源能力包括:资源整合能力、管理能力、后端服务能力、及入口扩张快速能力。目前a股标的较为稀缺,重点推荐南京新百、奥维通信、银江股份、中兴通讯等有先发优势;重点关注掌握移动医疗技术和资源的相关公司,包括宜华健康、九安医疗等,一旦向养老行业倾斜,易如反掌;关注其他领域转型涉猎该领域,转型可能性较大的行业包括地产、零售、计算机等,尤其是战略方向为养老及大健康领域的可能出现预期差的公司,包括雅戈尔、斯米克等。
智慧养老服务调查报告篇九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努力,推动老龄社会信息无障碍建设,促进全社会推进适老化的改造和升级,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2022年底,通过建立“智慧助老”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志愿服务、加强技能培训、强化宣传引导等一系列措施,让更多的老年人用得上、愿意用、用得好智能技术,帮助老年人更好地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在全社会智能化飞速发展过程中,充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实现老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健全“智慧助老”常态化工作机制。
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列为市、县两级老龄委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督促落实。协调推动各级各部门以老年人面临的实际困难为导向,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解决。将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相关内容纳入每年“敬老月”的主题活动,倡导全社会推动、关注、参与“智慧助老”行动。将在“智慧助老”行动中事迹突出的机构、企业和个人纳入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表彰。
1.开展老年人就医志愿服务活动。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实施方案》(桂卫医发﹝20xx﹞18号)的相关要求,完善电话、网络、现场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畅通家人、亲友等代老年人预约挂号的渠道,解决老年人挂号难问题。医疗机构应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服务窗口。应当安排社区、志愿者或其他工作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导医服务,在预检分诊、自助机、挂号窗口、交费窗口、综合服务点、投诉受理中心等老年人就医容易发生不便的节点提供引导和必要的帮助。医疗机构应当在入口处增设“无健康码通道”,测量体温后,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操作,协助没有手机或确实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人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缩短老年人在诊区外等候时间。
2.开展重点服务岗位的老年志愿服务。在金融服务、政务便民、通讯业务、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服务场所增设志愿服务岗,要进一步完善“健康码”管理。对不使用、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群体,应当根据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规定采取其他替代措施。老年人在存取款、审批登记、通讯服务、交通购票、旅游扫码等涉及电子支付、电子身份确认、电子信息填报等智能手续时,应当组织志愿者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组织大学生和爱心人士加入老年志愿服务。发挥驻邕高校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组织的作用,积极组织动员志愿者、社区服务人员、党员干部等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面向老年人开展以智能技术运用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各种智能技术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指导老年人正确运用智能设备,掌握智能技术,适应智能技术时代的新环境、新变化。
(三)开展“智慧助老”技术培训行动。
1.充分发挥老年大学在智能技术培训中的重要作用。驻邕各老年大学、市老年人活动中心要将智能技术运用相关内容纳入学习课程,通过给予适当激励、授予证书等方式调动老年人学习运用智能技术的积极性。将认识风险、预防受骗等知识列为老年大学的必修课程,帮助老年人掌握防骗的知识和技能,提升运用智能技术的信心。
2.充分发挥涉老单位在智能技术培训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涉老社会组织、涉老企业及其它爱心组织、爱心企业,积极开展“智慧助老”技术培训活动,为老年人讲授智能手机、电脑、电视、洗衣机、热水器、空调等家用智能设备的使用操作,指导老年人操作自助挂号(取号)机、银行存取款等公共智能设备的使用方法,通过培训不断提升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能力。
3.充分发挥家庭成员在智能技术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倡导家庭成员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年轻的家庭成员要帮助家中长者操作智能手机,指导老年人使用家庭的各种电器设备,辅助有兴趣的老年人操作电脑上网。陪同老年人进商场、银行、医院、政务服务中心等办理各种业务时,帮助老年人用智能设备取号、扫二维码、电子支付、取检验检查报告等。外出旅游时教会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查找合适旅游线路或景点、定酒店、打车等,让家庭老年人学会独自使用和操作各种智能设备。
(四)开展“智慧助老”科普宣传行动。
1.提升老年人使用智能技术的积极性。通过科普讲座、大众传媒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将其作为丰富晚年生活、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工具,消除对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的恐惧和排斥心理。鼓励老年人主动学习网络防骗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知识,切实增强风险意识。
2.加强智能技术运用和防骗知识的科普宣传。以“敬老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为载体,宣传推广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指南。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依托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开展老年群体数字化生活场所体验,设立老年人智能产品用品体验馆、体验区,并为老年人提供技术支持和科普服务。通过科普讲座、大众传媒等形式,广泛宣传老年人防网络诈骗指导手册,以视频、一图读懂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在大众媒体和老年人经常活动的场所进行广泛宣传,提高防骗知识技能的知晓度。以拍摄主题宣传片、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大对网络诈骗、电子通讯诈骗案件的曝光和宣传力度,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
(五)开展“智慧助老”社会募捐行动。
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动员慈善组织,积极搭建慈善募捐平台,广泛动员爱心企业、社会人士以及通讯公司等开展慈善公益活动,为城乡贫困老年人捐赠智能产品,减免通讯服务资费,帮助贫困老年人解决无智能产品可用和服务费用昂贵的问题。
(一)行动启动阶段(20xx年10月前)。各县(市区)、开发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指定负责“智慧助老”行动的工作联络员。
(二)深入推进阶段(20xx年10月至2022年6月)。各县(市区)、开发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围绕行动目标和行动内容,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志愿服务、便利出行等助老主题活动。市老龄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研督导,并积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智慧助老”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各县(市区)、开发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对“智慧助老”行动及时进行总结,按照阶段开展情况分别于20xx年12月底、2022年6月底、2022年12月底分别将总结报至市老龄办(nnlljkk@,市老龄办将推荐好的经验做法至自治区老龄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将实施“智慧助老”行动纳入老年宜居环境、老年友好社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等建设中统筹推进,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智慧助老”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列为老龄委和各成员单位的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督促落实。协调推动各地各部门以老年人面临的实际困难为导向,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解决。将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相关内容纳入每年“敬老月”的主题活动,倡导全社会推动、关注、参与“智慧助老”行动。
(三)大力加强宣传。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智慧助老”的具体措施和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全民行动、“智慧助老”的浓厚氛围。
(四)注重效果评估。要注重对“智慧助老”专项行动的自我评估,对组织活动踊跃、活动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进行通报和督促整改。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实地调研,加强协调配合和督促指导,切实保障“智慧助老”行动的实际效果。
智慧养老服务调查报告篇十
为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xx〕13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32号)、《健康中国行动(20xx—20xx年)》《“健康内蒙古20xx”规划》和《健康包头促进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按照健康引领、全程服务、兜底保障、公平可及、政策支持、激发活力、统筹资源、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积极建立完善老龄健康政策保障体系,着力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全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推动“健康固阳”建设。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健康优先。以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为目标,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健康特征和诉求,努力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提高老年人健康生活质量。把老年人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从老年人健康影响因素的广泛性、社会性、整体性出发,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加快形成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的社会支持、生活环境、生产方式、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和治理模式,实现老年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2、政府主导,统筹发展。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政策支持、市场培育、规范管理、环境营造等方面的作用,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建立完善老年健康促进服务管理体系。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推进老年健康领域开放合作,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和促进老年健康的强大合力。
3、突出重点,公平公正。分类别、多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老年健康服务。充分考虑全体老年人健康需求的同时重点做好对有需求的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健康保障和服务关爱工作。维护老年健康服务的公益性,逐步缩小城乡老年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异,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做到老年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创新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依托我县蒙医中医特色资源,探索老年健康促进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式、新做法。
(三)发展目标。
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目标,落实老龄健康保障政策,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
(一)完善政策,构建高效有力的老年健康促进工作机制。
将老年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动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动员、群众参与、法律保障的老年健康促进工作管理体制和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将老年健康促进相关项目纳入民生项目序列,在立项审批、土地调拨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发改委)。
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调整机制,深入推进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推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的有效衔接,保障贫困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参保地与就医地之间的联网直接结算,解决异地养老人员结算不便问题。实现区内异地养老的老年人在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内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符合条件的区外异地住院老年人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加大对低收入老年人的医疗救助力度。在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医疗救助工作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给予相应医疗救助(责任单位:医保局)。
建立完善支持社区家庭健康养老的政策体系,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全方位促进老年健康服务的有序发展,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责任单位:民政局)。
(二)整合资源,建立完善多层次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统筹配置医疗、养老、教育等多方面资源,调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等多方力量,共同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综合连续,公平可及的多层次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1、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能力。县人民医院和县中蒙医院要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鼓励以转型、新建等多种方式,合理布局,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疾病救治、老年医学综合评估和康复护理有关工作。建立健全老年人失能分类标准、服务规范、管理标准及监督评价机制,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不同层次和形式的卫生健康服务。扩大蒙医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不断丰富老年人蒙医药中医药健康指导的内容,加强老年人蒙医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老年人不同体质和健康状态提供更多蒙医中医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推广融入蒙医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开发并推广老年常见病蒙医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包,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蒙医药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增加老年服务资源,提供老年健康服务。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和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比例均达到100%,到20xx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加强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做好老年人免费体检、保健咨询、健康指标监测和信息管理等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社区居家老年人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安宁疗护等方面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支持鼓励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护理指导、健康管理、安宁疗护等服务,发展社区居家健康养老。全面落实老年人就医优待政策,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提升老年人就医满意度,到20xx年底,县人民医院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到20xx年6月,县内医疗机构80%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卫健委)。
2、健康创新发展,推进深度融合。一是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增设养老床位,强化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发展蒙医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将蒙医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融入医养结合全过程,开展具有蒙医药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二是引进以蒙医药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促进蒙医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三是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蒙中医诊室,开展融合蒙医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探索建设具有养老养生、生态避暑、休闲度假、健康旅游的蒙医药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基地,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医养结合服务。四是鼓励养老机构按照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也可内设以老年病和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医务室或护理站,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五是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鼓励护理院、康复医院、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等加入医共体,形成诊疗一康复一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六是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推进医养结合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卫健委)。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人才培训规划。做好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衔接,对医养结合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同等对待,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和职业院校合作设立人才培养基地,提供实习就业一站式服务平台,对从事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人员进行有计划的专业教育和在职培训,不断规范老年健康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和服务内容,健全医养结合服务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对各类医养结合机构的从业人员实行定期考核与职业资格认证,持证上岗,逐步提升医养结合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卫健委、人社局)。
(三)多措并举,共同营造有利于老年健康的社会支持和生活环境。
推动涉老文化发展。加强老年教育,积极开展读书、讲座、学习共同体、游学、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文广局)。
整合卫生健康系统所有资源,做好老年疾病预防诊治工作。探索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老年健康宣传周”、“健康大讲堂”等多种方式,广泛传播健康知识、推广老年期常见疾病的防治适宜技术,开展预防老年人跌倒等干预和健康指导,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技能训练,开展老年健康知识进社区、进家庭等各类健康促进活动(责任单位:卫健委)。
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的老年健康促进服务网络,重点为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心理支持和健康促进等服务。(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通过加强公共场所、公共道路和社区住宅等所有涉老环境的适老化改造和增设助老设施等多种方式,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责任单位:住建局)。
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到20xx年底全县至少建成2个老年友好型社区;到20xx年,各镇60%的(村)社区建成老年友好型社区。到20xx年,全县所有(村)社区全部打造成为老年友好型社区(责任单位:民政局、各镇政府、卫健委)。
(四)围绕需求,推动老年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1、围绕适合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文化娱乐等需要,支持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的用品用具产品和服务,积极引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设立老年健康用品专区专柜。鼓励相关企业积极拓展老年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老年教育、健康养生、精神慰藉、异地养老等老年健康服务。全面加强老年健康产品用品及服务市场监管,健全标准规范,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行为(责任单位: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2、以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医养结合相关项目为抓手,带动我县各类医养结合工作相关项目建设,打造有固阳特色的多种模式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大力发展老年健康相关服务产业,积极推动老年健康服务与大健康、房地产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和规划的无缝对接。探索建设面向全市的集康复护理、休闲养生为一体的老年健康产业基地(责任单位:民政局、卫健委)。
3、发展“智慧+老年健康”新业态。统筹多方资源,建立老年健康动态监测机制,开展老年健康信息监测工作。20xx年,实现健康状态实时分析、健康大数据趋势分析。实现互联网预约挂号、诊间支付、专家查询、健康知识普及、诊查结果查询和远程医疗等服务内容的“智慧+老年健康”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卫健委)。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把老年健康促进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履职尽责,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圆满完成。
(二)加大支持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把老年健康促进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支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慈善捐助等各类资金投入老年健康促进工作事业,在投融资、土地供应、落实税费优惠、人才培养、政策保障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工作予以支持和倾斜。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微信等多种平台在老年健康促进中的作用,大力做好老年健康宣传工作。扩大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积极提升全社会的健康老龄化意识,全力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查指导。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方案》确定的各项指标以及工作任务,加强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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