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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家庭照护服务实施方案范文(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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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家庭照护服务实施方案范文(精选9篇)
2023-11-22 01:05:02    小编:ZTFB

方案的设计应该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挑战。我们还可以寻求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借鉴别人的经验和成功案例,以提升方案的质量。如果你正在制定方案,不妨看看下面这些案例和建议,或许会有所启发。

家庭照护服务实施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乡村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办农卫发〔20xx〕28号)及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乡村试点实施意见》(赣卫农卫字[20xx]23号)文的要求,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建立乡村模式,推动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的落实,现就开展乡村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乡村,引导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创新服务模式,转变服务观念,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作用,建立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间的契约式服务关系,创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进一步强化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一)明确职责,规范服务。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乡村医生按照明确的服务标准和规范,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开展其它个性化服务。乡镇卫生院(防保所)受县卫生局委托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

(二)加强宣传,自愿签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的内容和要求,引导农村居民自愿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农村居民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自动续(解)约或另选签约乡村医生。

(三)强化考核,持续发展。将乡村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并与乡村医生各项经费补助经费挂钩,促进服务机构全面落实各项签约服务工作。根据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不断丰富乡村医生签约式服务的内涵,及时调整签约服务内容,有效满足农村居民的健康需求。建立和完善签约服务工作的经费补偿机制,落实各项配套政策,确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签约居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要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在诊疗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制度,接受居民监督打分。乡村医生的门诊日志由村卫生室统一存档,乡镇卫生院(防保所)每月进行审核,并列入乡村医生考评档案,作为对乡村医生考核的依据。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包户责任制。乡村医生要以签约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为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开展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筛查、随访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和诊疗路径指导服务;三是为行动不便的签约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四是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技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进行规范化治疗,为慢性病、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

(三)健康评估。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乡村医生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使居民既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也知道如何进行预防保健。

(四)转诊服务。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乡村医生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鼓励乡村医生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其它个性化服务。各地可因地制宜,提供免费、优惠、特需等类型服务。需要收费的项目应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标准执行,也可采取协商等形式,确定服务收费。

根据我县农村卫生服务的特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以及乡镇卫生院的职责,乡村可以按照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划片包村指导、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一)签约主体。以村卫生室和农村居民家庭为签约主体,卫生院(防保所)积极参与并加强指导。

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签约居民提供服务。实施签约服务的村卫生室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与卫生院实行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合法执业资格。

乡镇卫生院(防保所)作为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约服务的指导单位,要组建由临床、护理、公共卫生、预防保健等专业技术人员及乡村医生组成的签约服务团队,负责本乡镇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考核,签约服务团队与村卫生室形成帮扶关系,实行划片包村指导,针对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能力不足的问题,加强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重点特殊人群健康管理、医疗技术诊疗规范、医疗安全等知识培训,指导乡村医生应用适宜卫生技术、实施基本药物,开展基本卫生服务。对于乡村医生不能独立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计划免疫、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糖尿病、高血压、65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体检,重性精神病筛查等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做好工作的衔接,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质保量的开展。同时,加强对乡村各项服务的考核,对服务数量、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监督检查,使签约服务各项服务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签约周期。乡村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农村居民可选择自动续(解)约或另选乡村医生签约。乡村医生要履行协议规定的服务承诺,并根据农民的意见,及时调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

(三)签约形式。在双方充分了解乡村内涵的前提下,由农民自愿签约、自愿选择医生,以户为单位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享受签约服务。村卫生室负责人可根据辖区内农民数和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引导农民选择乡村医生签约。原则上,每位乡村医生签约的农民家庭户数控制在200户左右,服务人数以不超过1000人为宜。

(四)签约责任。乡村医生负责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等各项服务,并独立承担医疗责任。在为农民提供服务过程中,因农民隐瞒病史信息、不执行乡村医生制定的防治方案、不听从指导意见而影响到服务质量以及因病情超出乡村医生诊疗水平和能力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乡村医生不承担责任。

完善乡村的补偿机制,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确保签约乡村医生应获得的报酬及时足额到位,调动乡村医生主动做好签约服务的积极性。

(一)补偿方式。乡村医生服务报酬的经费来源主要由县和省级财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补助、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补贴(即乡医完成40%的基本公卫任务所得)、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财政补贴和一般诊疗费收入五部分组成。签约内容外以及未签约居民的诊疗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二)绩效核拨。在上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到达县财政后30天内,依据w县财政局、w县卫生局《w县乡村医生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70%根据乡村的人口数按季足额发放给签约乡村医生作为基本补助,剩余的30%年底绩效考核合格后发放;一般诊疗费由新农合经办机构按月核拨。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按《江西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估标准执行。卫生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管理和常规检查情况、乡村医生的签约服务数量质量和签约对象满意度均应列入考核内容,其结果作为补助资金分配的依据。

(一)考核主体。乡镇卫生院(防保所)是乡村工作的考核主体。卫生局对各乡镇乡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与考核。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应包括村卫生室业务管理和日常管理情况、乡村医生的签约服务数量质量和签约对象满意度等,其结果作为乡村医生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同时,乡镇卫生院(防保所)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签约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把签约户数、签约人数、服务落实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工作情况纳入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绩效考核。卫生局对各乡镇乡村工作列入20xx年乡镇卫生院(防保所)绩效考核内容。

(三)违约责任。对于未按签约服务责任书提供相应服务或经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扣发相应补助经费并取消下一年度签约资格。经整改考核合格后,可继续开展签约服务。

(一)加强领导。卫生局成立w县乡村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各乡镇卫生院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防保所副所长为副组长,集医疗、护理、办公室、防保所、新农合办、财务科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乡村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并由一体化、公共卫生人员具体负责本工作,做到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推动乡村试点工作稳步开展,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抓实、抓好、抓牢。

(二)广泛宣传。乡村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乡村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各地要根据农村卫生管理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统一时间步骤、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实施。村卫生室将利用设置宣传栏、横幅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告知群众与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的好处,使签约服务工作家喻户晓,进村入户活动要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让更多的农村居民自觉接受签约服务。

(三)强化培训。要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和能力。要着力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的培训,转变乡村医生的服务方式,利用规范的服务行为和良好的服务态度,提高农村居民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各地要充分考虑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有效的激励措施,为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基础。

(四)加强督导。为保证工作落实,各地各单位要随时检查督导活动开展情况,深入村户、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通过签约活动开展,确保乡村医生入户率(“入户”系指通过与村民“面对面”进行查体、建档和健康教育宣传)85%以上、建档率90%以上、群众对签约工作开展的满意率90%以上、档案的真实性100%。

(五)严格考核。乡医签约工作年底前要完成以户为单位的签约85%的目标任务,为保证此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卫生局将此项工作列入20xx年乡镇卫生院(防保所)绩效考核主要内容之一,卫生院(防保所)应将此项工作纳入对村卫生室年度目标考核重要指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直接与绩效工资和相关补助挂钩。

(六)时间安排:

1、动员与工作布置阶段:8月20日—31日。

2、签约实施阶段:9月1日—10月15日。

3、汇总上报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5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更多精彩的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

家庭照护服务实施方案篇二

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20xx年2月底前,我县县域内符合条件的60周岁(含60岁)以上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和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

(二)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并明确发展目标、惠及人群、服务内容、质量监管等。

(一)服务对象。

具有惠民县户籍且在户籍区域范围长期居住的,经评定为失能、部分失能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对该部分人群实现全覆盖。已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补助的老年人家庭,只进行智能化改造。已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不得重复享受购买服务。服务机构可延伸服务,为有需求的社会老年人提供有偿服务。

本项目对服务对象不具有强制性,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自愿申请。服务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经过评估符合要求的新增服务对象按年纳入,因去世、户籍迁移、条件改变等不符合要求的核减服务对象按月减退,由县民政局组织服务机构实施。

(二)服务机构。

1.依法登记具备相应服务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应具备专业服务团队及运营管理能力,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

2.服务机构内部设置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或与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签订医疗合作协议,能够为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鼓励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

家庭照护服务实施方案篇三

根据上级部门的指导精神,我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推进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强化签约服务内涵,规范签约服务包收付费政策,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新服务模式,转变服务理念,通过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与城乡居民契约式的服务关系,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在居民健康管理和医疗保险付费控制中的作用,逐步建立完善我社区分级诊疗制度,不断提升我辖区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一)明确职责,规范服务。

我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级卫生室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单位根据各自辖区人数组建数个由全科医师(门诊或住院医生)、公卫人员、护士、乡村医生组成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规范服务内容、定期督查和考核。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长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按照相应的服务包标准为签约的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服务。要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料室(或专柜),按照市卫计局统一监制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相关要求进行签约,并按签约服务包内容填写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记录表》,所有资料按服务团队、村组类别有序存档,并完善电子台帐与汇总表(具体见附件3),每季度末月的20日将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上报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考核查实后作为家庭医生签约经费的拨付依据。

(二)自愿签约,逐步覆盖。

村民可自愿选择家庭医生团队,以户为单位与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并享受签约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可根据辖区内居民数量和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引导居民就近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原则上签约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居民可根据自己的意愿续约或提出解约。通过加强宣传与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来赢得签约居民的认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贫困人口等为重点人群,要边总结、边推进,力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20xx年底常住居民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达到60%以上,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70%以上,同时各单位要确保本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

(三)按劳取酬,奖优罚劣。

建立健全以改善服务质量和提升服务效率为目标的考核机制,并与家庭医生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续约率和群众满意度相结合,坚持定期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要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要将其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激励原则。

根据社区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和居民实际需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分为基础服务包和个性化服务包。每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户数原则上不超过500户,居民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签订协议时,其家庭成员均应选择基础服务包,再根据其成员的身体情况和健康需要自由选择个性化服务包。服务包的设置详见附件2。

(二)签约服务包收费标准及支付政策。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按年收取服务费,并根据社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对签约服务对象除按规定收取年服务包费用外,签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在签约年度内不得就已签服务包涵盖的服务内容另行收取费用,也不得采取捆绑服务或搭车销售方式另收其它费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费用的自付部分按50%给予优惠。

1、基础服务包:基础服务包中基本医疗服务按一般诊疗费项目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提供健康咨询和医学指导。基础服务包服务费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签约居民共同分担。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支付部分由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支付,基本医疗支付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按政策规定支付,个人支付部分由签约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现金缴纳,开具收据。基础服务包签约服务费暂定40元/人/年,其中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支付20元(由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予以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2元,个人支付8元。

2、个性化服务包。个性化服务包按重点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增值服务项目收费,健康管理增值服务项目收费按物价主管部门核定价格的80%收取费用。其中,重点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国家相应类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提供,由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全额支付;个性化服务包由服务机构提供,签约对象自选,费用自付,收取的服务包费用由医疗机构开具门诊发票,纳入医疗保险按普通门诊政策予以报销。

(一)家庭医生团队至少每季度主动上户对签约对象进行巡诊一次,并且将巡诊及所开展的服务详细记录在家庭医生服务登记表上,同时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家庭医生团队在为签约对象开展服务时,如果开展了辅助检查,则必须有检验结果或者检验报告单,所开展的辅助检查属于公卫项目的,在其居民相关档案中留存,不属于公卫项目的',在甲方签约协议书检验报告单粘贴栏上粘贴保存。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方案、绩效考核方案、签约资金分配方案。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稳步开展。(晚上和周六,日的电话咨询由门诊医师接听,处理或指导。)。

(二)广泛宣传发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一种新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模式,镇、村两级医疗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充分告知辖区居民与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的好处,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家喻户晓,让更多的城乡居民自觉接受签约服务。

(三)认真开展培训。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培训工作,利用乡村医生月工作例会、季度培训以及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通过良好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提高城乡居民对签约服务的满意度。

(四)强化督导考核。定期对各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督导,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分两次(7月底和12月底前)向村级卫生室拨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定期检查和绩效考核,不断总结与完善方案,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家庭照护服务实施方案篇四

xx街道办事处为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体系,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及时吸纳和反馈社区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需求与建议。特制定xx街道办事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在xx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设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领导小组,街道主任xx为组长,xx为副组长,社区书记及服务站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全体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问题,落实好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提高工作效率。

1、xx办事处职责:领导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方面工作,负责协调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提供居民相关统计数据,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活动,加强残疾人、慢性病人、老年人、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支持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础设施,逐渐改善居民的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2、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在xx办事处及上级医疗机构的领导下,以医师为骨干,结合社区实际,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病患者、计生特扶家庭等为重点,全力以赴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解决社区主要医疗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同时配合街道做好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医药安全监督管理及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1、强化沟通联系。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共同协商,解决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工作,弥补不足。通过座谈会,使街道对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现状有充分了解,进一步增强对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社区服务中心根据要求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方法,积极做好下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满意度。

2、联合开展活动。针对家庭医生签约比例不高,群众知晓度较低,公益事业难开展的情况,社区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扩大影响,充分动员主流媒体加强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微信、qq等新兴媒体提高宣传效率。通过联办、帮扶、互助等形式积极开展公益活动,重点帮扶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病患者、计生特扶家庭,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高群众对家庭医生签约的知晓度,好感度。

3、共建精神文明。积极引导辖区内各相关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户,增强共驻共建意识,积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建设和谐社区做贡献。积极协调组织各类疾病预防、健康知识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老弱残健康教育活动,不断丰富社区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

积极接受区疾控中心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培训和督导。二是深入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按照我省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要求,通过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活动,多渠道、多方式地开展具有全科医学特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三是不折不扣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人才政策。首先,要落实省制定的一系列吸引人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有关政策。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完善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引导和鼓励临床和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参加国家的全科医师中级职称考试。对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工资定级和职称晋升时,要给予适当倾斜。其次,要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绩效考核制度,使绩效分配更加合理、公正,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不仅基本生活有保障,社会价值感要能得到认可和体现,安心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最后,要建立对口支援制度。积极同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口指导、人员进修、技术培训等活动,帮助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提高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5、加强监管管理。一是强化政策落实。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签约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和违规问题,予以严肃问责。二是加强经费的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金的分配、核拨、使用等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做到专人负责、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和收费价格的监督管理,严格财政、审计监督,把好“监督关”。三是完善绩效考核。要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与服务效果挂钩,在严格监督和考核评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的基础上予以核拨。要定期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社区居民满意度、社区居民健康指标改进等绩效评估情况公开公示。

目前,发展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方向己经确定,目标己经制定,任务己经明确,下一步的关键在于落实,在于真抓实干。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健康协调开展,确保如期实现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规划目标。

家庭照护服务实施方案篇五

“失独”家庭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为了做好“失独”家庭的帮扶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首期对35岁以下的“失独”家庭开展再生育技术服务活动,尽最大努力帮助“失独”家庭实现再生育,重建完整幸福家庭,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知情选择的原则,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总体目标:建立“失独”家庭再生育信息化管理,对全省35岁以下有再生育愿望的“失独”家庭,开展再生育技术服务,建立一户一档,实行跟踪随访、全程服务。

三、服务对象:女方年龄在35岁以下,有再生育意愿且具备生育能力的“失独”家庭。

四、服务内容:心理咨询服务、生育力评估和再生育指导,不孕不育疾病诊断、治疗等。

五、实施步骤:

调查核实(外出打工的要电话调查),建立档案;县人口计生委将乡(镇、街)调查填写的表格,按照女方年龄段、失独年限、生育意愿、需求情况逐一进行分类汇总报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将各县(市、区)花名册汇总,并将汇总表于10月30日前以电子版方式报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

第二阶段:10月26日-11月20日,组织实施阶段由乡(镇、街)计生办组织本乡(镇)对象到县计生服务站或县人口计生委指定的服务机构进行再生育咨询、诊治服务。

第三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省级集中服务阶段。

在市、县级服务机构服务基础上,本着对象知情同意、自愿选择的原则,设区市对具备生育条件仍需要进一步检查治疗对象统一组织到省人口计生委指定专科医院进行检查治疗,费用由市、县人口计生委补贴或对象自理。

对新发生的“失独”家庭各地要及时走访、慰问,在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送去关怀,对其进行再生育服务,及时建立档案,及时提供信息,按时上报情况。

口计生委科技处报电子版各地孕情等相关情况。

第四阶段评估总结阶段。

12月25-30日,对前段时间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对开展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全面总结推广,对服务对象人数、服务项目、服务效果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工作成效,探索工作经验。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各级人口计生委要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的重要性,要站在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高度,把这项工作列入当前工作中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技术保障:各级要成立专家组,组织精干技术力量,做到优质服务,尽力提高妊娠率。

江西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

2012年10月10日。

影响不孕不育及检查治疗的几种情况。

a.由于唯一孩子死亡心理原因也会导致不孕不育的结果,反过来不孕不育也会导致心理压抑,这部分人心理治疗尤为重要,因此要通过专家的心理疏导,减轻压力,使她(他)们从痛苦中走出来,调整心态,争取尽快使其怀孕。

b.患有男女生殖系统疾病影响生育的,如妇科炎症,宫颈糜烂等,通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卫生医疗机构进行对症治疗,经过针对性治疗后,争取使其怀孕。

c.由于内分泌、卵巢、输卵管因素导致的不孕,通过检查和治疗,(如:激素水平测定、卵巢功能测定及输卵管通液术等),争取使其怀孕。

d.对于符合再生育条件,仍在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如已采取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等避孕措施的要立即取出,如已采取输卵(精)管绝育的,在征得本人同意情况下要尽快采取复通手术,尽早恢复他们再生育状态。

家庭照护服务实施方案篇六

(一)签约覆盖率:20xx年,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覆盖;力争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坚持“五个结合”,即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门诊签约与上门签约相结合;基础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村医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区域划分与有序竞争相结合。

(一)签约对象。签约服务面向全体居民,重点对象为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支气管炎、中风等)患者、学龄前儿童、孕产妇、精神病居家治疗者、晚期肿瘤维持治疗的患者、生活不便的残疾人以及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

(二)签约主体。我卫生院成立6个庭医生服务团对,以家每个团队由1名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或执业医师、1名护士、1名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组成,具备能力的乡村医生可吸收进服务团队,协助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工作。

(三)服务内容。

1、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家庭医生团队要主动完善服务模式,可根据协议为签约居民提供全程服务、上门服务、等各种形式的服务。

2、提供规范的转诊服务。家庭医生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过程中如遇有疑难、危急重症或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要按照分级诊疗的原则,及时联系上级医疗机构提供转诊和住院服务,履行转诊手续,规范转诊服务。上级医疗机构应为每个家庭医生预留部分专家号和床位,并建立绿色转诊通道,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

3、健康管理服务。针对不同类型的人群及签约居民的实际需求,开展不同的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健康人群:以普及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为抓手,以预防疾病为目标,开展健康评价。免费提供健康指导、健康咨询、定期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和组织健康教育讲座,为签约居民提供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

重点人群:在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可根据签约居民的健康需求提供个性化延伸医疗保健服务。

特殊人群:对长期卧床病人、残疾人、恶性肿瘤患者、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实行重点管理,根据需求提供上门随访、康复指导和及时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

4、个性化服务。

根据协议,家庭医生团队可为签约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可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

(一)签约方式。家庭医生应根据辖区居民意向和自身服务能力,在自愿的前提下,合理引导居民进行签约,采取门诊签约和上门签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签约周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居民可选择续约或解约,也可另选其他服务团队签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院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成立专门的办事机构。要设立分级诊疗办公室,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转诊病人的对接和分诊工作。

(二)强化考核评估。卫生院负责建立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签约居民签约服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对家庭医生团队开展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绩效收入分配挂钩。

(三)加强宣传引导。我院利用宣传资料、健康信息宣传栏、微信等宣传平台,加大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特点,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家庭医生签约的积极性。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家庭照护服务实施方案篇七

尚堂中心卫生院 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庆云县《“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逐步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在全县范围内的落实结合尚堂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居民健康为核心,以实施健康管理为目标,以签约履约为抓手,实施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模式,为建立梯度有序、上下互动、运行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奠定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以维护居民健康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对服务居民及家庭进行健康管理,循序渐进。首先以慢病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等人群为重点签约服务对象,逐步推开,实现每个居民与家庭医生的责任签约关系,形成家庭健康的良性互动。

(二)以规范服务形式为重点。在服务人群相对固定的基础上,按需提供服务。主要通过预约服务、主动服务和上门服务的形式,规范家庭医生签约的服务内容和流程。

(三)以相互信任支持为基础。做好家庭医生的服务资质认定,提高服务水平,保护居民隐私,逐步树立家庭医生责任感和居民的信任感。

(四)以信息管理平台为支撑。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结合区域信息系统,全面掌握签约对象的健康综合信息,实施动态更新管理,通过有效数据的即时更新,实现协调、反馈、预警、预约等功能,为开展高效的健康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模式的推广,根本转变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模式,形成家庭医生与签约家庭长期、稳定、连续、可及的契约服务关系。通过与网格内家庭签约的形式,为家庭成员提供连续、综合的健康管理和转诊服务。为居民制定健康管理服务计划,实施个性化健康干预和指导,接受签约居民的电话健康咨询等。2017年以辖区内重点人群数30%为签约服务基数,今后逐年增加。

四、工作内容

(一)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的定义。

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是以全科医生(乡村医生)为主体、健康天使团队为依托,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全面健康管理为目标,通过签约服务形式,为家庭成员提供安全、有效、连续、可及的基本卫生服务。

(二)签约家庭医生的条件。

1、签约医生一般应为在职全科医生,并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2、掌握大多数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的诊疗技术;

3、具备健康管理的基本知识;

4、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沟通能力和团队意识。

(三)服务主体。

以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作为签约家庭医生,以基本团队和专业团队成员组成若干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作为服务主体,乡镇卫生院作为技术支撑。

(四)服务对象。

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面向辖区居民,签约居民的家庭成员可同等享受签约服务的优惠政策。

(五)签约方式。

(六)服务内容。

家庭医生以健康档案为基础,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兼顾适宜进门入户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1、开展社区卫生调查。摸清居民健康的基本情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等。

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定期随访,每年开展一次家庭健康评估。

3、规范管理慢性病人群。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社区主要慢性疾病患者的筛查,并按慢性病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治疗管理方案,定期进行访视,提供规范服药指导和健康生活行为指导。

4、提供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负责家庭病床的管理和诊疗、护理服务;为残疾患者和精神病患者提供家庭康复指导和健康咨询服务;在工作时间内根据诊疗规范提供出诊服务,对确实行动不便人员根据需求代购药品。

5、协助做好传染病管理。对辖区内传染病患者进行管理,指导居民进行必要的消毒隔离。

6、做好妇幼保健工作。根据服务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指导和产后访视,为妇女提供保健咨询指导;做好儿童计划免疫管理;为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技术咨询及指导。

7、开展健康教育。采取讲课、互动、健康咨询、发放健康教育资料等方式,开展防病知识宣传、营养养生指导,不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8、帮助居民选择适宜的就医路径,预约上级医院诊疗服务和转诊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工作是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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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照护服务实施方案篇八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发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委《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1号),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变,根据《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渝府发〔2016〕1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183号)有关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围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维护居民健康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基层卫生服务资源,突出中西医结合,鼓励引导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参与,不断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形式、内容和激励政策,强化健康管理,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增强群众获得感,促进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逐步构建科学合理就医新秩序。

(二)主要目标。从2016年起,所有区县(自治县)都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xx年,城镇和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别覆盖30%和50%以上的常住人口,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基本建立,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三)签约服务主体。家庭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其所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签约服务的责任主体。家庭医生以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乡村医生为主,鼓励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的注册全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独立或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吸收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产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等作为家庭医生,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为居民提供签约服务。随着全科医生人才队伍的发展,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签约服务队伍。

(四)签约服务形式。按自愿就近原则,每个居民家庭可以选择一个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签约家庭可自主决定是否续约或另选其他家庭医生签约。

1.团队式签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的形式。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等人员组成,要积极吸收个体诊所医生加入。加强中医药服务,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多点执业医师,以及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加入团队,合理分工协作,为签约居民提供多元化服务。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在辖区内具有政府委托管理职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组织下开展签约服务。

2.组合式签约。开展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与附近的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承接关系,签约居民可自愿选择1所二级医院、1所三级医院作为就诊和转诊的首选医疗机构,形成“1+1+1”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在组合内,签约居民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就医机构;组合之外就诊应当通过家庭医生转诊,未经家庭医生转诊的签约居民不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优惠政策。

3.独立式签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注册全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村卫生室的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乡村医生可以个人名义与附近居民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履行协议内容并承担法律责任,接受辖区内具有政府委托管理职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并报送相关信息。

(五)签约服务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居民家庭,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以重点人群为主,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重点人群包括:重特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和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困人员、低保户、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

(六)签约服务内容。各区县(自治县)要以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围绕全生命周期的健康需求,设计具体的签约服务包,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方面的作用,在提供免费的基本服务包基础上,根据居民个性化需求,设计适宜的有偿服务包,提供差异化服务。

1.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应当为签约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及适宜的健康技术服务、中医药服务,以及健康咨询、预约门诊、普通转诊等服务,并定期收集与更新签约家庭健康信息,提出健康管理方案和健康维护意见。

2.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应当为签约居民提供国家规定的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区县(自治县)也可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在政府资金保障的前提下,提供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3.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居民需求,设计个性化服务包,满足签约居民多元化健康需求。个性化服务包可提供预约挂号、专家会诊、特需健康体检、康复理疗、口腔保健、中医针灸、中医药“治未病”、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专项健康评估、远程健康监测等服务。

(七)明确签约服务项目价格及支付标准。开展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设计服务包,在打包提供有偿服务时可适当降低分项累计的收费价格。市卫生计生委将会同市财政、市人力社保、市物价等部门研究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价格、支付和分担比例标准。

(八)规范其他诊疗服务收费。家庭医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规定收取费用。

(九)建立签约服务费用分担机制。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

1.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由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医保定点服务机构按规定支付。

2.公共卫生补助。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支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根据筹资水平的变化逐步调整。2016年,每签约一户,按户内居民人数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支付签约补助金,主要用于签约服务家庭电话咨询及每年不低于2次的主动电话随访服务。家庭医生可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支付标准按规定执行。

3.签约居民付费。签约居民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相应的个性化服务项目,费用由签约居民自付。

(十)健全家庭医生服务激励机制。综合考虑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签约服务在内的绩效考核情况、事业发展等因素,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增强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奖励基金。二级以上医院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参与签约服务的医师倾斜。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家庭医生团队和参与签约服务的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予以资金支持引导。对成绩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其团队,按照规定给予表彰。

(十一)引导居民参与签约服务。

1.开展便捷的助诊服务。建立家庭医生预约服务制度。预约门诊服务,签约居民可提前预约家庭医生门诊,在约定时段内至家庭医生处就诊可优先就诊;预约会诊服务,对治疗效果不佳的签约服务患者,可由家庭医生预约上级医院专科医生到签约服务机构会诊,改进治疗方案;预约挂号服务,建立二、三级医院“号源池”,将20%的号源提前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由家庭医生为需要转诊的签约家庭患者预约挂号,未用完的号源应归集回“号源池”。

2.提供方便的用药服务。各级医疗机构要优先选择基本药物,逐步提高二、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的非基本药物主要用于高血压、糖尿病等特殊疾病患者,对病情较稳定、依从性较好的签约慢性病患者,可由家庭医生根据上级医院医嘱开具延伸处方和长处方,一次性可开具最长2个月的配药量。

3.建立畅通的转诊渠道。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转诊通道,专人负责,优先为签约家庭患者提供服务。对检查充分、诊断明确的患者可直接办理住院手续,不再做重复检查。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快医联体建设,通过医疗联合体内人才、技术、管理、信息等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为签约家庭提供预约门诊、住院、检查等服务。区县内无三级医院的可与邻近的三级医院建立承接关系。家庭医生对超出服务范围的需求应为签约家庭提供转往康复、护理、养老等其他适宜机构的建议。

4.进一步落实医疗保险政策促进签约服务。扎实推进居民医疗保险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实行定点管理,按人头付费。参保人员按规定转诊的,按就诊医院最高级别只收取一次医保起付线。在执行药品零差率前提下,基层医疗机构为特殊疾病患者提供的医保目录内药品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

(十二)搭建技术支撑平台。二级以上医院应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与家庭医生团队建立稳定的工作关系,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指导。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区域医学检验检测中心,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诊断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适应家庭医生制度的要求,优化内部科室设置,为家庭医生开展有效服务搭建良好平台。可探索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家庭医生工作室,成为家庭医生为居民提供服务的窗口。

(十三)加强信息化支撑。加快推进市、区县两级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预约诊疗、远程医疗、远程培训等服务。市、区县(自治县)要依托现有的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建立二、三级医疗机构内科、产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等重点科室专家信息库和家庭医生信息库,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网上对接、网上咨询、预约挂号、预约会诊、预约转诊、服务提醒等功能,通过采集、分析签约服务家庭和个人信息,为改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决策支持。村卫生室要充分利用健康一体机实现与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及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管。

有条件的区县可为签约居民发放居民健康卡,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诊疗报告查询、医患交流、健康知识传播等服务,鼓励签约居民利用可穿戴设备采集和上传个人健康信息。

(十四)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落实市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渝卫人发〔2014〕42号),加快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专业)、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建立健全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定期到基层开展业务指导与全科医生定期到临床教学基地进修制度。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强全科医生注册管理,按《关于做好医师执业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卫医发〔2016〕42号)要求,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注册或加注为全科医师,做到应注尽注。

(十五)明确签约服务管理责任。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是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管部门,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管理,明确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准入标准,建立退出机制。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负责辖区内家庭医生团队和独立签约服务医生的日常管理,要根据辖区内地理交通条件和服务人口,本着就近原则,合理划分家庭医生服务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团队成员的具体项目包、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制度规范及成员职责分工,并定期开展绩效考核。财政、物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监管。

(十六)加强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应当分别将医疗机构是否设立转诊协调机制、双向转诊开展情况、专家号源预留情况、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医生工作的帮扶支持情况、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及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算管理等业务考评体系中,考核结果要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等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基本服务项目标准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对家庭医生团队和独立签约服务医生每年至少开展1次考核,考核结果与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结果差、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签约居民及社会人士代表参与签约服务考核评价和日常监督,相关反馈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作为家庭医生及所在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七)强化责任风险防范。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强我市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卫医发〔2015〕9号)要求,统一组织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保。各区县(自治县)可采取为家庭医生购买意外伤害险等方式,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统筹考虑,把建立以家庭医生为基础的有序诊疗机制作为重点,及时出台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上下联动,形成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医疗保健服务链,满足居民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十九)加强协调联动。各区县(自治县)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合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规范制定、绩效评估、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并加快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配套政策。财政部门要统筹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各项补偿资金,并建立与服务数量和质量相挂钩的补助机制。民政部门应当支持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加入签约服务团队,落实对签约服务的特殊困难家庭有关救助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医保资金监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和人事政策。物价部门负责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价格收费标准,落实定价政策。

(二十)加强督导评估。加强日常督导,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日常督查制度,通过定期走访、暗访、问卷调查、电访回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围绕家庭医生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开展日常督导,并将督导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定期对签约服务工作提出改进的对策建议。

(二十一)加强宣传引导。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你健康、我服务”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政策,重点突出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特点。加强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活动的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签约服务,形成良好的就诊习惯。有条件的区县可统一设计家庭医生着装和标识,配备统一的随访工具,着力塑造鲜明的家庭医生形象。大力宣传家庭医生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支持家庭医生的良好氛围。

家庭照护服务实施方案篇九

按照《进一步推进社区卫生改革与管理工作的意见》(京卫基层字〔20xx〕25号)文件精神,围绕“普及健康知识、参与健康行动、提供健康保障、延长健康寿命”的要求,结合我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强化家庭医生式服务模式,有利推动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的开展,规范社区卫生服务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宣传水平,为家庭医生式服务开展营造良好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积极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宣传工作,增强家庭医生式服务在社区居民中的影响力,使社区居民更加充分地了解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内容、内涵、优势和特点,提高居民参与家庭医生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工作的持续开展,使社区卫生工作人员与居民建立稳定的服务关系,进一步提高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信任程度,引导更多的居民到社区就诊,促进分级诊疗、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

通过形象生动、贴近群众的宣传方式,阐释此项工作的思路和政策构想,深入解读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具体政策、实施、签约方法,并突出惠民、利民的各个宣传点。要通过宣传活动,使家庭医生式服务真正达到家喻户晓。

报刊杂志:选取有代表性、有影响性地的`报刊杂志进行全程报道,如健康报、北京青年报和北京晚报等。

网络媒体:邀请著名的新浪、搜狐、雅虎等门户网站进行相关报道。争取在北京市卫生局网站建立家庭医生式服务的专栏进行宣传并定期维护。

电视、广播:开展一期有质量的电视节目,扩大影响。公益广告:制作家庭医生式服务电视公益广告,进行转播。

宣传品:制作宣传海报和折页,编辑相关政策解读和相关健康知识的小册子。

健康教育大课堂。结合百千万工程的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前场健康教育讲座中要涉及到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内容,每场不得少于10分钟。结合家庭保健员培养和功能社区管理开展相关宣传。

(一)市卫生局。

1、统筹协调管理全市宣传工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题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制定市级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

2、统一印制市级宣传海报,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发放。

3、制作宣传短片在主流媒体播放。

4、利用《北京社区卫生信息》增加专题和专项,进行报道。

5、利用北京社区卫生服务网进行报道。

6、对区县宣传效果进行评估并进行通报。

(二)区县卫生局。

通过广泛宣传,使全体辖区居民了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地址、服务团队的联系方式和服务内容、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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