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提高学习和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写总结时要客观公正,不要带有主观色彩和个人情绪。经过整理,我为大家收集了一些相关的资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财政审计的信息简报篇一
一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财政信息工作是财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财政信息宣传工作,并成立财政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财政信息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科室(单位)、所(分局)全员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营造做好财政信息工作的舆论氛围。
二是强化责任,健全制度。结合该局的实际,制定《怀远县财政局财政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财政信息宣传工作总体要求、宣传内容、信息发布流程、目标任务和奖励办法,有效调动了撰写信息的积极性,拓宽了信息来源渠道,为财政信息宣传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是综合提炼,注重时效。紧紧围绕全县财政中心工作,结合财政工作中的亮点、老百姓关注的热点、财政改革和发展中的精点、先进示范典型以及财政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等,归纳深挖出有价值、有深度、有创意、社会关注度高的`高质量财政信息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保证信息宣传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四是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为提高财政信息员的写作水平,该局专门聘请县委办、政府办信息科的专门人员,从财政信息宣传稿件的特点、写作方法和写作技巧等方面,对信息员进行信息业务培训、人员学习交流,提高财政干部信息写作技能。
五是完善考核,落实奖惩。坚持定期通报各科室(单位)、所(分局)信息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对被各级宣传媒体采用的稿件,全面及时地进行统计和公示,并分级别奖励相应稿酬,激发财政干部撰写信息的积极性。年终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对积极撰写信息并取得优异成绩的科室(单位)、所(分局)、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否则将进行通报批评。
财政审计的信息简报篇二
从实处着手,更加注重发挥财政信息在服务领导决策、宣传财政政策、推动工作开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信息宣传质量,努力为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把握宣传要点。紧扣自治区、市财政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点,及时反映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管理、财政绩效评价、“三公”经费监管、财政信息公开、惠民政策落实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养老保险改革、公车改革、公务卡改革、“营改增”等财政改革管理方面的工作动态。及时报送党员教育培训、“五城联创”志愿服务、改进作风建设、推进便民服务以及财政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做法成效。
二是严把稿件质量。发布信息实行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全局各股室单位报送信息,要经过股室单位负责人、局主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再送局办公室信息管理人员进行信息筛选和文字编辑把关并上网发布,对外投稿的信息须经主管局长或局长审签同意,努力提升信息报送质量和时效性。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每个股室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同时,通过机关课堂、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对信息员进行定期培训,充分调动信息宣传写作兴趣,努力提高信息写作水平。坚持把自治区财政网站、市政府、区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宣传工作的主攻方向。
财政审计的信息简报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稳步推进财政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和财政服务水平,努力打造“阳光财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湖南省财政厅财政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财政信息,是指澧县财政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公布财政信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完整、注重实效、服务社会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责任。
第四条成立澧县财政局财政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局机关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担任,成员为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负责人(附件1:澧县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澧县财政局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机构,由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局内各单位负责制作、审查、提供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拟公开财政信息,协助牵头单位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五)信息中心负责编制、公布财政信息公开指南和财政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网上信息的编辑录入及信息公开审批程序的履行及相关资料的存档。
财政信息公开指南,包括财政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附件2:澧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财政信息公开目录,包括财政信息的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公开程序、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附件3:澧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
第六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本单位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责任,各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财政信息公开联络人,具体承担本单位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附件4:澧县财政局信息公开联络员)。
第三章公开内容。
第七条财政信息分主动公开、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三种属性。
第八条下列财政信息应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基础信息类。
1、单位职能、领导分工、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二)动态信息类。
1、经澧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报告、决算报告;。
2、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3、各单位工作动态、重要会议及领导讲话、政务公告、公示、财政工作简报;。
5、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信息、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7、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回复工作情况;。
8、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公开承诺,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和处理结果;。
9、财政改革进展、做法及成果;。
(三)政策制度类。
1、财政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财政政策、管理制度;。
2、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程序、事项;。
3、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及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其他信息类。
2、财政年度专项治理行动(财政管理年、财政精细化管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财政信息。
法律、法规对上述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财政信息,不予公开。主要包括:
(一)尚未解密的财税体制改革、宏观调控政策等;。
(二)未经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草案、决算报告;。
(三)涉及军工、维稳、安全、政法、现役及预备役部队等特殊专项经费安排使用情况;。
(五)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行政执法活动或者社会稳定的政府财政信息;。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信息。
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财政信息,可以予以公开。财政信息中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公开可以公开的内容。
第十条本办法第八条及第九条之外的其他财政信息,原则上纳入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主要包括:
(一)特定主体的财政信息;。
(二)失效但仍有可能为公众利用的财政信息;。
(三)主动公开成本较高的.财政信息;。
第十一条属于财政公文的,在机关发文稿纸中设置“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选项,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定。联合发文由各联合发文单位提出定性的建议,主办单位最后确定发文的属性。公文签发后,主办单位应当将其属性反馈给其他联合发文单位。属于非财政公文的其他财政信息,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开选项。
第四章公开方式。
第十二条属主动公开的财政信息,应当采取法律规定的、符合该信息特点、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的一种或者几种形式予以公开:
(一)澧县财政局门户网站(网址:);。
(二)县级以上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三)县委办、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或有关宣传资料;。
(四)政务中心信息公告栏、公开栏、电子屏幕、触摸屏等设施;。
(五)局机关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设施;。
(六)《澧县财政》、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及财政法规汇编;。
(七)局对外服务窗口设置的便民服务措施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财政信息的形式。
第十三条财政信息本身包含明确产生时间的,以该时间为财政信息的产生时间;财政信息本身不包含明确产生时间的,以财政信息最后定稿时间为财政信息的产生时间,一般为主管领导签发的时间。
第十四条主动公开的财政信息,应当自该信息生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已公开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应自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新。
第十五条主动公开财政信息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局机关各单位按本细则或有关领导的指示、决定将财政信息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信息加工整理,填具财政信息公开审批表,提出拟公开的方式;(附件5:澧县财政局财政信息公开审批表)。
(五)将财政信息提请领导小组副组长签审,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六)对所公开的信息存档。
第十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与自身相关的财政信息记录不准确、不完整、不合理的,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要求及时予以更正。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更正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应当作出是否予以更正的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失效告知后3个工作日内无权更正的,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第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财政信息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受理单位在收到申请的当天应当登记。(附件6:澧县财政局财政信息公开申请表)。
财政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
(三)申请公开的财政信息的形式要求。
第十八条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办理程序:
(一)受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受理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受理申请当日,办公室填报《澧县财政局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单》(附件6),对申请事项进行登记,提出拟办建议,报领导小组副组长签批,交相关单位办理。交办时注明办理时限,办理时限一般为12个工作日。
(二)办理。承办单位收到交办的申请公开事项,提出答复意见,征求税政法规股意见后,填报《澧县财政局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审批表》,报局分管领导审签,重要信息报局主要领导审签。
(三)答复。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给予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及有关材料由承办单位存档,同时抄送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备案。1、属于已公开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途径。2、属于依申请公开信息,按规定及时向申请人提供。3、属于不予公开信息,向申请人说明原因。4、申请内容不够明确,告知申请人作出补充。5、不属于本局公开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承办机构和联系方式。6、申请信息不存在,明确告知申请人。
第十九条依申请公开信息,因工作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作出答复,可适当延长期限,并及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五章监督考核。
第二十条局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考核办法如下:
(二)依申请公开。对公开申请超时处理或不予答复的,实行扣分。全年办理较好的适当加分。
第二十一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季度通报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局财政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财政审计的信息简报篇四
是强化组织领导。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财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制定下发了《德化县财政局信息工作考核试行办法》,把信息宣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与评先评优挂钩,确保信息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信息人员培训。每年组织信息员参加省财政厅举办的财政综合材料写作培训,提高信息员写作水平。同时,组织信息人员到兄弟县市学习考察,交流经验,为信息员充电。
四是实行通报制度。建立信息报送、采用台帐,对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宣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按月通报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宣传工作水平。
财政审计的信息简报篇五
贺州市财政局紧盯财政发展新形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采取五举措加强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一是抓机构,加强队伍建设。成立市财政信息宣传工作协调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局机关信息搜集、整理、上报、统计汇总工作,鼓励系统干部职工紧盯财政工作新动态,有效拓宽信息来源渠道,积极撰写有价值的信息和调研文章,在系统内形成人人争当信息宣传员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制度,规范报送程序。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紧紧围绕财政工作重心,凡是对外报送的财政信息或调研文章,先由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再报分管领导把关审核,确保对外报道的财政宣传信息客观、准确、真实。
三是抓质量,强化写作培训。不断加大对财政信息宣传工作的学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职工会议、财政宣传业务知识培训等形式开展财政信息写作培训,鼓励干部职工深入村组、深入群众,积极组织各种专题调研,广泛开展宣传报道,提升干部职工的文字处理能力,保证财政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针对性、典型性。
四是抓创新,提高报送效率。创新信息报道载体,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财政信息网站等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和信息报送力度,多层次、全方式、立体式呈现财政工作新动态、新亮点,全面客观准确报道财政工作取得的成果。确立专人对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信息报送及刊发情况进行登记汇总,每季度通报一次,使每名干部随时掌握自己的工作完成情况,有效推动全市全年工作任务的落实。
五是抓落实,严格兑现奖惩。制定了《贺州市财政局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明确财政信息报送程序、刊发任务及奖罚标准,将信息任务数分解细化到局机关各科室,对目标任务进行量化考核,年终严格兑现奖惩。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评,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促进了财政宣传工作的健康发展。
财政审计的信息简报篇六
湖南芷江县财政局将充分发挥舆论先导作用,不断提升财政部门形象;紧紧围绕财政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开展财政调研工作,为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提供理论决策参考。
为切实做好20xx年财政宣传调研工作,及时反映和反馈财政工作思路、动态、举措及成效,不论是省、市财政信息,还是本局信息,坚持每期必送局领导传阅,对有借鉴推广价值的信息由局主要领导签批意见,传阅到股室,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同时利用局党组会、局务会议、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强调财政宣传调研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做好财政宣传调研工作的舆论氛围,起到促进和引导作用。
为提高财政宣传调研工作质量和效率,构建财政宣传联络员网络,由一名局党组成员具体负责抓财政宣传调研工作;各股室各单位明确一名业务水平较高、文字功底较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财政信息素材的收集、整理、报送等工作;各股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同时制定出台财政宣传调研工作的考核办法,明确宣传调研工作责任,并把财政宣传调研工作纳入全县财政系统年度责任制考评内容,进一步激发全体财政干部做好财政宣传调研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把财政支持文化大发展大繁、财政支持“三农”及农业科技创新、强农惠农政策在基层落实等情况,作为今年财政宣传的重点,同时对报送和发布的财政信息,严格按照信息报送规定,切实注重信息宣传质量,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财政调研工作将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抓住重点,跟踪热点,剖析难点,捕捉亮点,特别是财政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财政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加强财政内部管理和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的做法和经验等方面开展调研。
邀请上级财政部门、宣传部门和党委、政府研究室的专家针对财政信息、新闻、调研的写作进行现场授课,提高财政干部写作技能。继续坚持《芷江财政信息》的编辑,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拓展本局在相关网站的信息内容,及时更新财政信息,进一步加强财政宣传。同时积极主动争取与新闻媒体建立密切联系,深入开展财政工作报道宣传。
为确保财政宣传调研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抓出成效,推进财政宣传调研工作跃上新台阶,将财政信息、新闻宣传、财政调研的绩效列入20xx年局机关各股室各单位年终考评的事项之一,规定各股室各单位每季必须向办公室报送信息1篇以上,全年采用2篇以上,局办公室对各股室各单位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进行登记和通报。并专门制定财政宣传调研工作单独考评及奖励办法,按上报信息、调研报告数量及质量和被各媒体采用稿件的数量和质量等进行年度考核评比。
财政审计的信息简报篇七
一是转变宣传模式。改变传统的由办公室作为信息宣传主要阵地的模式,积极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参与信息宣传,明确局机关所有股室工作人员都是信息宣传员,有义务完成对信息的搜集、整理、撰写及上报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为做好信息宣传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明确宣传重点。要求所有干部职工要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准确把握财政信息的报道重点、亮点,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网络等宣传载体加大信息报送和宣传力度。
三是加大学习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信息撰写的学习培训力度,适时组织开展信息写作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文字处理能力,保证财政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典型性。同时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新闻写作培训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写作技巧和信息质量。
四是建立奖励机制。为进一步鼓励干部职工新闻宣传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镇远县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镇远县财政局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办法》,并将根据信息采用情况,分不同等次酌情给予奖励。
财政审计的信息简报篇八
从实处着手,更加注重发挥财政信息在服务领导决策、宣传财政政策、推动工作开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信息宣传质量,努力为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把握宣传要点。紧扣自治区、市财政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点,及时反映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管理、财政绩效评价、“三公”经费监管、财政信息公开、惠民政策落实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养老保险改革、公车改革、公务卡改革、“营改增”等财政改革管理方面的工作动态。及时报送党员教育培训、“五城联创”志愿服务、改进作风建设、推进便民服务以及财政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做法成效。
二是严把稿件质量。发布信息实行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全局各股室单位报送信息,要经过股室单位负责人、局主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再送局办公室信息管理人员进行信息筛选和文字编辑把关并上网发布,对外投稿的信息须经主管局长或局长审签同意,努力提升信息报送质量和时效性。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每个股室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同时,通过机关课堂、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对信息员进行定期培训,充分调动信息宣传写作兴趣,努力提高信息写作水平。坚持把自治区财政网站、市政府、区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宣传工作的主攻方向。
一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财政信息工作是财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财政信息宣传工作,并成立财政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财政信息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科室(单位)、所(分局)全员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营造做好财政信息工作的舆论氛围。
二是强化责任,健全制度。结合该局的实际,制定《怀远县财政局财政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财政信息宣传工作总体要求、宣传内容、信息发布流程、目标任务和奖励办法,有效调动了撰写信息的积极性,拓宽了信息来源渠道,为财政信息宣传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是综合提炼,注重时效。紧紧围绕全县财政中心工作,结合财政工作中的亮点、老百姓关注的热点、财政改革和发展中的精点、先进示范典型以及财政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等,归纳深挖出有价值、有深度、有创意、社会关注度高的高质量财政信息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保证信息宣传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四是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为提高财政信息员的写作水平,该局专门聘请县委办、政府办信息科的专门人员,从财政信息宣传稿件的特点、写作方法和写作技巧等方面,对信息员进行信息业务培训、人员学习交流,提高财政干部信息写作技能。
五是完善考核,落实奖惩。坚持定期通报各科室(单位)、所(分局)信息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对被各级宣传媒体采用的稿件,全面及时地进行统计和公示,并分级别奖励相应稿酬,激发财政干部撰写信息的积极性。年终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对积极撰写信息并取得优异成绩的科室(单位)、所(分局)、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否则将进行通报批评。
财政审计的信息简报篇九
财政信息宣传工作是财政部门向领导提供工作决策的平台,是展示财政工作成效的窗口,是财政部门与广大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提高财政工作管理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瑞金市财政局将财政信息宣传纳入日常工作重点,严格要求,多措并举,努力使财政信息保质保量,宣传到位。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有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科、所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宣传报道小组,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财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良好格局。
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制定下发了《瑞金市财政系统宣传报道工作实施方案》和《瑞金市财政局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把信息宣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与评先评优挂钩,文件规定,凡是被相关刊物或网站采用稿件的,不仅在绩效考核中加分,还给予不同层次的现金奖励,确保信息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实行通报制度。建立信息报送、采用台帐,对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宣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按月通报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宣传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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