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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与村民租地合同协议书(大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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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与村民租地合同协议书(大全11篇)
2023-11-21 12:41:01    小编:ZTFB

签订合同能够明确双方的责任和约束,为日后的合作提供有力保障。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该详细了解合同的目的、内容和条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文,供参考。

与村民租地合同协议书篇一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有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土地用途、位置、状况、面积和出租期限:

1、租用房屋的用途:该房屋主要用于

2、租用房屋的位置和状况:该房屋位于地)。

3、租用房屋的面积:。

4、(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金标准:每年每亩 元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议协生效,以后每年5月30日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若场地内有拆迁,拆迁费按政策计算,拆迁费由乙方支付。

四、土地保护及相关事项:

1、租用土地如属耕地,乙方不得建永久性建筑,但可建临时建筑。

2、租用土地如修临时建筑物必须报镇国土和规划部门批准,并办理《临时用地许可证》,并经国土和规划部门放线后方能修建。

3、在租期内,若遇项目征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搬迁,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按当时国家有关租用土地政策给予适当补偿。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预付租金后

2、甲方保证出租土地无第三人提出权利要求;

3、甲方负责出租土地的农业税及附加和水费的解缴;

4、甲方负责协调生产、生活用电、用水,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地的治安环境优良,负责协调周围农民及当地有关单位联系,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在乙方合法生产、经营及履行协议的情况下,有得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

(二)甲方的权利:

2、甲方有责任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向乙方传达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租金;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环保工作,并遵纪守法;

4、在租地期限内,若遇到国家规划建设需要,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其所占用土地的范围内地面附着物,按本地区当时有关租用土地的政策规定进行补偿,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二)乙方的权利:

2、在本协议期内,乙方的一切债务、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有权拒付协议以外的所有费用。。

七、本协议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协议,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国家政策调整外,双方不得自行解除协议。如乙方确因种种原因无力继续承租土地,可与甲方协商,终止本协议。

2、土地灭失或被依法征用。

3、协议有效期满。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提供土地,乙方可以解除协议,甲方应退回乙方已交租金。

2、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每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违约金,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3、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方式使用土地,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人民币。

4、乙方擅自转租或第三方合租该土地,本协议自然终止,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其它:

1、本协议期内房屋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乙方无权抵押,如乙方转租或转让应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建设征用,甲、乙双方均服从并按统一规定进行补偿,乙方投入的财产只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归甲方所有,同时本协议自然终止。

2、协议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须提前半年书面上报甲方,并在期满前2个月重新签订协议,如乙方不再使用,甲、乙双方在期满前一个月内结清帐目,付清款项同时办理终止协议。

3、本协议签订地点:

4、本协议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仲裁机关仲裁。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代表:

证人代表:

乙方: 代表:年月日

与村民租地合同协议书篇二

甲方:xx(出租方)。

乙方:xx(承租方)。

为了保护双方利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xx给乙方使用。

二、租地界址:从租用地的西面至东面按实际需要计算。

三、乙方租用期限、金额及支付办法。

1、乙方租用期限定十年,即从x起至x止。

2、租用该地的.金额:在租用期内每月每平方米1.00元,租地面积144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0.50元,租地面积882平方米,壹年总金额x元。

3、付款办法:乙方每年在1月30日前付清当年租地款。如超期不交清租地款,则扣罚20%滞纳金。超过壹个月仍不交清当年的租地款,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甲方权责:

1、合同签订后,五天内要将乙方租用地的界址范围处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2、若国家要在该地搞建设或开发,土地赔偿属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

3、甲方因建设需要终止合同时,甲方对乙方不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五、乙方权责:

乙方在租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若国家征收,在承包地建设的厂房及附属建筑物等设施赔偿属乙方所有,本合同同时终止。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如国家对该租用土地以及厂房出售的货物、产品收取各种税款,一切由乙方负担。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在不损害甲方利益及保证该合同条款切实履行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以转让他人承包经营。承包期满乙方有意续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八、该地租用期满,乙方要在一个月内自行处理租地范围内的一切设施,把地交给甲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xx乙方:xx。

甲方代表签字:xx乙方代表签字:xx。

二零x年x月x日。

与村民租地合同协议书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有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土地用途、位置、状况、面积和出租期限:

1、租用房屋的用途:该房屋主要用于。

2、租用房屋的位置和状况:该房屋位于地)。

3、租用房屋的面积:。

4、(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金标准:每年每亩元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议协生效,以后每年5月30日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若场地内有拆迁,拆迁费按政策计算,拆迁费由乙方支付。

四、土地保护及相关事项:

1、租用土地如属耕地,乙方不得建永久性建筑,但可建临时建筑。

2、租用土地如修临时建筑物必须报镇国土和规划部门批准,并办理《临时用地许可证》,并经国土和规划部门放线后方能修建。

3、在租期内,若遇项目征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搬迁,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按当时国家有关租用土地政策给予适当补偿。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预付租金后。

2、甲方保证出租土地无第三人提出权利要求;。

3、甲方负责出租土地的农业税及附加和水费的解缴;。

4、甲方负责协调生产、生活用电、用水,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地的治安环境优良,负责协调周围农民及当地有关单位联系,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在乙方合法生产、经营及履行协议的情况下,有得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

(二)甲方的权利:

2、甲方有责任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向乙方传达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租金;。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环保工作,并遵纪守法;。

4、在租地期限内,若遇到国家规划建设需要,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其所占用土地的范围内地面附着物,按本地区当时有关租用土地的政策规定进行补偿,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二)乙方的权利:

2、在本协议期内,乙方的一切债务、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有权拒付协议以外的所有费用。。

七、本协议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协议,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国家政策调整外,双方不得自行解除协议。如乙方确因种种原因无力继续承租土地,可与甲方协商,终止本协议。

2、土地灭失或被依法征用。

3、协议有效期满。

八、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每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违约金,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3、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方式使用土地,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人民币。

4、乙方擅自转租或第三方合租该土地,本协议自然终止,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其它:

1、本协议期内房屋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乙方无权抵押,如乙方转租或转让应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建设征用,甲、乙双方均服从并按统一规定进行补偿,乙方投入的财产只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归甲方所有,同时本协议自然终止。

2、协议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须提前半年书面上报甲方,并在期满前2个月重新签订协议,如乙方不再使用,甲、乙双方在期满前一个月内结清帐目,付清款项同时办理终止协议。

3、本协议签订地点:

4、本协议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仲裁机关仲裁。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代表:

证人代表:

乙方:代表:年月日。

与村民租地合同协议书篇四

甲方(出租方):

甲方(承租方):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本着互惠互利,发挥集体土地的使用价值。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西环路广场寺庙东南侧的荒废土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租范围。

西环路广场寺庙东南侧荒废土地亩租赁给乙方;。

第二条、承租年限及租金。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按时收取租金;。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按时付清租金;。

2、坚持原则,守法经营;。

3、承担合同生效后,所产生的所有税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限内,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其他。

1、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另行商议。

4、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对本合同进行补充协议,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与村民租地合同协议书篇五

甲方:张衡街道办事处魏营社区居委会第六居民小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南阳市翔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解决社区长期没有幼儿园,幼儿入园难问题,高新区管委会、张衡办事处党委政府、教育局、当地行政村给予高度重视,南阳飞翔幼儿园(名称待定)工程项目被列为高新区教育工程项目得以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需征收高新区张衡路办事处魏营社区第六居民小组集体土地约16.3亩作为原南阳翔和中心幼儿园即现南阳飞翔幼儿园(名称待定)教育用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征地条款:

一、甲方同意乙方征收集体土地约16.3亩,并配合乙方办理有关供地手续。此次征收的集体土地面积以红线为界,具体位置详见红线图或界址点。作为附件附本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应。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按国家征地标准进行补偿:

总征收土地面积39亩(26000平方米)

其中:先征土地魏营小学对面第六居民小组占土地约16.3亩(10872.1平方米)

村里办厂约占土地22.7亩(15140.9平方米)

三、乙方征收甲方集体土地约16.3亩的土地补偿费、在供地手续办完之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偿款按国家征地标准一次性支付到位。青苗补助费每亩1100元,合计为17930元(大写:壹万柒千玖百叁拾元整)等手续完善后,乙方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青苗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权利和义务

1.自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应将该地范围内的所有地面附着物及构筑物自行清理完毕,并交付土地给乙方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幼儿园工程建设,并不得抢种任何经济作物,抢建建筑物,否则乙方不做任何补偿。

2.甲方全权负责好征收土地补偿款分配发放工作,土地征收后,多余劳动力由甲方自行安排解决。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地的土地权源证明材料及土地权属认证登记资料,并保证本协议所指四至界限清楚完整。并安排给建设单位使用。

4.若该地出现有关权属纠纷事项由甲方全权负责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乙方。

五、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单方违约,否则违约方应负一切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村、办事处各一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有关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张衡办事处魏营村(村主任): 魏营村(公章):

高新区张衡办事处 主任: (公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与村民租地合同协议书篇六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用来种植花卉),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各种收费,按有关规定由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八、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九、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与村民租地合同协议书篇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有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土地用途、位置、状况、面积和出租期限:

1、租用房屋的用途:该房屋主要用于。

2、租用房屋的位置和状况:该房屋位于地)。

3、租用房屋的面积:。

4、(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金标准:每年每亩元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议协生效,以后每年5月30日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若场地内有拆迁,拆迁费按政策计算,拆迁费由乙方支付。

四、土地保护及相关事项:

1、租用土地如属耕地,乙方不得建永久性建筑,但可建临时建筑。

2、租用土地如修临时建筑物必须报镇国土和规划部门批准,并办理《临时用地许可证》,并经国土和规划部门放线后方能修建。

3、在租期内,若遇项目征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搬迁,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按当时国家有关租用土地政策给予适当补偿。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预付租金后。

2、甲方保证出租土地无第三人提出权利要求;

3、甲方负责出租土地的农业税及附加和水费的解缴;

4、甲方负责协调生产、生活用电、用水,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地的治安环境优良,负责协调周围农民及当地有关单位联系,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在乙方合法生产、经营及履行协议的情况下,有得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

(二)甲方的权利:

2、甲方有责任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向乙方传达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租金;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环保工作,并遵纪守法;

4、在租地期限内,若遇到国家规划建设需要,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其所占用土地的范围内地面附着物,按本地区当时有关租用土地的政策规定进行补偿,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二)乙方的权利:

2、在本协议期内,乙方的一切债务、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有权拒付协议以外的所有费用。。

七、本协议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协议,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国家政策调整外,双方不得自行解除协议。如乙方确因种种原因无力继续承租土地,可与甲方协商,终止本协议。

2、土地灭失或被依法征用。

3、协议有效期满。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提供土地,乙方可以解除协议,甲方应退回乙方已交租金。

2、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每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违约金,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3、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方式使用土地,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人民币。

4、乙方擅自转租或第三方合租该土地,本协议自然终止,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其它:

1、本协议期内房屋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乙方无权抵押,如乙方转租或转让应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建设征用,甲、乙双方均服从并按统一规定进行补偿,乙方投入的财产只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归甲方所有,同时本协议自然终止。

2、协议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须提前半年书面上报甲方,并在期满前2个月重新签订协议,如乙方不再使用,甲、乙双方在期满前一个月内结清帐目,付清款项同时办理终止协议。

3、本协议签订地点:

4、本协议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仲裁机关仲裁。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代表:

证人代表:

乙方:代表:年月日。

与村民租地合同协议书篇八

甲方:张衡街道办事处魏营社区居委会第六居民小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南阳市翔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解决社区长期没有幼儿园,幼儿入园难问题,高新区管委会、张衡办事处党委政府、教育局、当地行政村给予高度重视,南阳飞翔幼儿园(名称待定)工程项目被列为高新区教育工程项目得以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需征收高新区张衡路办事处魏营社区第六居民小组集体土地约16.3亩作为原南阳翔和中心幼儿园即现南阳飞翔幼儿园(名称待定)教育用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征地条款:

一、甲方同意乙方征收集体土地约16.3亩,并配合乙方办理有关供地手续。此次征收的集体土地面积以红线为界,具体位置详见红线图或界址点。作为附件附本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应。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按国家征地标准进行补偿:

总征收土地面积39亩(26000平方米)。

其中:先征土地魏营小学对面第六居民小组占土地约16.3亩(10872.1平方米)。

村里办厂约占土地22.7亩(15140.9平方米)。

三、乙方征收甲方集体土地约16.3亩的'土地补偿费、在供地手续办完之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偿款按国家征地标准一次性支付到位。青苗补助费每亩1100元,合计为17930元(大写:壹万柒千玖百叁拾元整)等手续完善后,乙方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青苗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权利和义务。

1.自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应将该地范围内的所有地面附着物及构筑物自行清理完毕,并交付土地给乙方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幼儿园工程建设,并不得抢种任何经济作物,抢建建筑物,否则乙方不做任何补偿。

2.甲方全权负责好征收土地补偿款分配发放工作,土地征收后,多余劳动力由甲方自行安排解决。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地的土地权源证明材料及土地权属认证登记资料,并保证本协议所指四至界限清楚完整。并安排给建设单位使用。

4.若该地出现有关权属纠纷事项由甲方全权负责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乙方。

五、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单方违约,否则违约方应负一切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村、办事处各一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有关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张衡办事处魏营村(村主任):魏营村(公章):

高新区张衡办事处主任:(公章)。

与村民租地合同协议书篇九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有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土地用途、位置、状况、面积和出租期限:

1、租用房屋的用途:该房屋主要用于。

2、租用房屋的位置和状况:该房屋位于地)。

3、租用房屋的面积:。

4、(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金标准:每年每亩xx元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议协生效,以后每年5月30日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若场地内有拆迁,拆迁费按政策计算,拆迁费由乙方支付。

四、土地保护及相关事项:

1、租用土地如属耕地,乙方不得建永久性建筑,但可建临时建筑。

2、租用土地如修临时建筑物必须报镇国土和规划部门批准,并办理《临时用地许可证》,并经国土和规划部门放线后方能修建。

3、在租期内,若遇项目征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搬迁,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按当时国家有关租用土地政策给予适当补偿。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预付租金后。

2、甲方保证出租土地无第三人提出权利要求;

3、甲方负责出租土地的农业税及附加和水费的解缴;

4、甲方负责协调生产、生活用电、用水,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地的治安环境优良,负责协调周围农民及当地有关单位联系,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在乙方合法生产、经营及履行协议的情况下,有得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

(二)甲方的权利:

2、甲方有责任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向乙方传达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租金;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环保工作,并遵纪守法;

4、在租地期限内,若遇到国家规划建设需要,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其所占用土地的范围内地面附着物,按本地区当时有关租用土地的政策规定进行补偿,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二)乙方的权利:

2、在本协议期内,乙方的一切债务、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有权拒付协议以外的所有费用。

七、本协议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协议,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国家政策调整外,双方不得自行解除协议。如乙方确因种种原因无力继续承租土地,可与甲方协商,终止本协议。

2、土地灭失或被依法征用。

3、协议有效期满。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提供土地,乙方可以解除协议,甲方应退回乙方已交租金。

2、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每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违约金,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3、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方式使用土地,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人民币。

4、乙方擅自转租或第三方合租该土地,本协议自然终止,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其它:

1、本协议期内房屋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乙方无权抵押,如乙方转租或转让应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建设征用,甲、乙双方均服从并按统一规定进行补偿,乙方投入的财产只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归甲方所有,同时本协议自然终止。

2、协议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须提前半年书面上报甲方,并在期满前2个月重新签订协议,如乙方不再使用,甲、乙双方在期满前一个月内结清帐目,付清款项同时办理终止协议。

3、本协议签订地点:

4、本协议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仲裁机关仲裁。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代表:

证人代表:

乙方:代表:

与村民租地合同协议书篇十

为保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荒地管理和承包地养殖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荒地使用管理。

为对荒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荒地允许自主经营。

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荒地位于彭永生宅基地东南方,总面积约350平方米(半亩)。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20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租赁费为100元/年、亩。分两次交清,使用前先交清半,第十年交清全部租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3、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荒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森林、房屋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期间遇到国家征收用地所得补偿乙方为受益主体,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乙方作为受益主体。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村民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与村民租地合同协议书篇十一

为保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荒地管理和承包地养殖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荒地使用管理

为对荒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荒地允许自主经营。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荒地位于彭永生宅基地东南方,总面积约350平方米(半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20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租赁费为100元/年、亩。分两次交清,使用前先交清半,第十年交清全部租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3、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荒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森林、房屋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期间遇到国家征收用地所得补偿乙方为受益主体,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乙方作为受益主体。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村民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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