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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扶贫小额信贷协议书 村级扶贫小额信贷会议记录(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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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扶贫小额信贷协议书 村级扶贫小额信贷会议记录(6篇)
2023-01-16 19:42:50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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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扶贫小额信贷协议书(精)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根据xx党委、政府的安排和要求,我对xx村村情进行了实际调研。为了掌握村里在组织建设、农民思想状况和文化程度、村集体经济收入以及道路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的具体情况,我采取与村干部座谈会、实地考察、走访农户等形式,深入开展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xx村基本情况

xx村位于东部川区,全村共有5社135户540口人,其中贫困户44户,五保户2户,贫困人口168人;耕地面积3685.43亩,其中川地1528.62亩,山地2156.83亩,人均耕地6.82亩(川地2.83亩、山地3.99亩)。该村地处灵新路沿线,距离街道约2公里,位于达溪河川区,自然条件较差,基础设施滞后,生产生活条件极为不便。

1、村组织建设情况

xx村“两委”班子成员共8人,其中村党支部书记一人,村委主任1人,村党支部副书记1人,委员8人,计生专干1人,平均年龄45岁;文化程度:大学文化1人,高中文化1人,初中文化6人。全村党员人数共有43人, 其中流动党员10人,其中困难党员6人。村的党组织及村的行政管理组织基本健全,能够正常开展党组织活动及村务管理工作。

2、劳动力资源状况

全村共有劳动力184人,其中男103人,女81人。劳动力中小学文化程度者居多。今年外出务工者53人,42人从事建筑行业,11人从事服务业,年人均收入1.8万元。留守劳动力基本从事传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养殖业效率下滑。

3、农村经济发展情况

全村以种植业、劳务输出为主导产业,主要种植豆类、小麦、玉麦等作物,饲养牛、生猪、家禽等。近年来,由于党的政策好,落实到位,加之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关怀,该村在基础设施上有所改善,全村各社都通有有线电视,自来水入户率达到30%以上,有四社已经通了硬化路面,医疗卫生室1所,村级活动室1所。20xx年底,xx村种植业收入占经济总收入的54%;养殖业收入占经济总收入的19.4%;二三产业收入占经济总收入的26.5%。从产业比重看,xx村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种植业。而外出务工人员及从事二、三产业者,养殖业者偏少,经济收入来源单一,经济总量偏小,贫困面较大。

种植业:xx村种植业主要以玉米等经济作物为主,年均种植玉米2360亩,占全村耕地总面积的83%。另种植少量小麦、豆类、蔬菜约477亩。

草畜产业:目前,全村共有牛存栏112头,户均0.8头;羊存栏240只,户均1.7只;猪存栏30头。

4、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全村5个社133户通电;由于该村自然条件所限,群众用水均在各社建有饮水池,全村于20xx年两社接通自来水;通讯设备基本普及,全村现有固定电话12部,移动手机150部;“村村响”工程覆盖全村;全村尚有纯窖洞住户8户,21人,22孔;有房有窑洞户36户,132人,房屋间数130间,窑洞37孔;纯土木结构房屋户数34户,130人,194间;纯砖混结构房屋户数15户,72人,104间;楼房户数1户,1人,四间;彩钢房户数2户,6人,4间。

5、公共服务设施

村部建筑面积七间105平方米;目前村级卫生所、文化广场等配套设施基本齐全。

贫困现状:(20xx年底,全村人均纯收入不足3826元的贫困户44户,涉及人口168人,贫困面居全乡偏中水平。全村享受低保政策的农户有32户116人,社会保障水平远不能达到群众的期望值。全村现有60岁以上老人68名,全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每人每年可领取养老金660元。)

6、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全村计生人口500人,共有育龄妇女89人,其中无孩6人,一孩40人,独生子女户3户,二孩44人,二女户10户,多孩12人。落实节育措施89人,其中放环31人,结扎58人。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xx村在目前的发展过程中,主要存在着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是该村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作为主要经济来源,但由于自然条件所限,山地、台地、陡坡地居多,机械化程度低,土壤品质差,水土流失严重,广种薄收的现象比较突出,玉米亩产量约500公斤左右,小麦亩产量不超过220公斤,种植业经济效益微薄。群众养牛多为耕役用,黄牛品质差,黄牛养殖以散养居多,饲养方式比较粗放,年出栏量偏少,未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及不明显。

二是由于该村地处偏僻,全村总户数仅为133户,并且人户分离户居多,人口稀少,项目建设很少涉及,致使全村基础设施建设因资金短缺、条件太差而长期停滞不前,目前村社道路全为土路,且沟壑纵横,溪流蜿蜒曲折,地形复杂,遇阴雨天气群众出行困难,全村房屋大部分系80年代土坯房,年久失修,抗灾害度较差。

三是由于该村位于偏僻山区,环境封闭,对外交流机会少,信化工程难以落实,群众思想保守,安于现状,脱贫致富的欲望不强,人口文化素质相对较差,青壮年小学文化程度者占80%;对新生事物接受能力低,缺乏致富技术,这些问题直接制约着村域经济的健康向前发展。随着近年来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深入实施,以及我乡牛产业发展的进一步推进,少部分农户已通过发展养牛业自力更生,提高了生产生活水平,实现了脱贫致富。但大部分群众目前家庭经济状况需要进一步改善。水自然灾害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障碍,突发性暴雨和洪水给群众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姚家湾社全社有纯山地530亩,全社有5户25口人全住半山腰,饮水、生产、生活、文化教育、政策落实难以发展,水土流失浪费资源,人口素质越来越差,如不移民,难以发展。

(二)发展前景和优势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本条件,提升牛产业。根据该村实际,重点应抓好温棚牛舍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达到户户养牛,乡村道路硬化建设、群众文化活动设施建设,从基本面对群众生活生产现状进行加固和提升,从而为脱贫致富打好坚实的基础。一要提倡和推广温棚养牛,真正做到科学养牛,全面提升经济效益。二要加强村内道路建设,俗话说:“要想富先通路”,要全面提升村内道路建设和外界交通连接建设,促使村内有能力,有资源的农户大力发展运输业,拓宽家庭收入来源。三要加强村卫生所、文化书屋建设,通过配备必须的医疗设备和药品,选用德才兼并的村医,配备专业的农业技能书籍、配备全面的信息传播设备,实现小病不出村就能得到有效医治,知识不出村就能得到深入学习,信息不出村就能得到全面收集的效果。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真正达到改善该村农户生存环境,降低生产生活成本的目的。

2.大力发展养牛业,增加群众经济收入,实现脱贫致富。虽然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牛产业在该村农户经济收入中已经占有较大比重。但目前全村实有5社23户养牛,牛存栏112头,其中基础母牛98头,能繁母牛87头,依然处于“原始”阶段;出售依然单靠上门贩子拉运,农户对周边市场无掌握。因此,要在省、市、县、乡支农惠农政策的引导下,按照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的整体思路,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建立养牛专业合作社,建立完善销售网络。确保产出、销好、收益。同时,要充分利用农闲时机组织村内部分群众外出考察效益养殖学习,解放思想,转变思路,实现规模养殖。

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户整体素质,实现小康生活。一要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和谐五星”创评活动。将“五星”户逐步将其培养成入党的积极分子,进一步壮大村级党员队伍。同时加大对村上干部和农村党员的培训,使他们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常用的法律法规、致富信息等知识。要持之以恒的把培训农户、提高素质作为治本之策,着力增强农民的致富本领,把简单的“需输血”变为“能造血”。二要通过谈心、交友等方式,向农户讲解知识的重要性和读书学习的必要性,使农户转变观念,重视学校教育,从长远上提高农户家庭整体素质,为全家生活水平的中长期改善打好基础。三要加大种植业、养殖业等各行业实用技术知识的培训,为农户发展多种增收产业、扩大就业渠道提供智力支撑。

三、对策及建议

(一)因户制宜,合理采用增收措施

该村的低收入户,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造血型”,另一类是“需输血型”。 “可造血型”低收入户是指家庭中有劳动力,有能力通过自身的劳动脱贫。对这类低收入户,主要考虑从就业、创业方面进行帮扶。帮助就业有两种可用形式。1、充分利用本村的种养大户,给予他们更多的优惠政策,增加他们对低收入农户中的劳动力就业帮扶的积极性,让低收入农户中的劳动力能从当地得到稳定收入。这样即帮助了低收入户通过自身劳动解决贫困问题,同时又能促使他们掌握一到两门实用技术,为有条件的低收入户的创业积累经验。2、对外劳务输出,对低收入户家庭中哪些能外出打工,又找不到途径的劳动力,把他们组织起来,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进行岗前培训,统一管理、安排就业。“需输血型”低收入户是指家庭中没有劳动力的低收入户。这类低收入户多为“五保户”,还包括部分因“病残”、“因小孩上学”致贫的低收入户,他们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无生存的本领,无经济来源。对这类低收入户的帮扶,着重从政策方面进行帮扶。第一、政府的民政部门要向他们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并不断提高最低标准。第二、政府还要通过财政预算、向社会募捐等方式,为他们建立各类生存保障基金,不断提高这部分低收入户的生活待遇和生活质量,让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

(二)积极引导,大力提倡自主创业

继续扩大养殖规模,改进黄牛饲养方式,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不断提高牛产业经济效益。村内80%以上的农户养牛在3头以上。目前该村存栏基础母牛98头,以计划增购能繁母牛50头以上,总体达到能繁母牛150头。按照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的整体思路,建立养牛专业合作社,建成养殖示范点2处,温棚牛舍50栋,完善销售网络。通国家扶持,出台一些行之有效的奖补政策,确保温棚养牛人均年增收3000元。

从长眼看,低收入户的脱贫应以自主创业为主。根据目前现状,帮助低收入户自主创业的最佳办法是“政府投入、农户承包、公司销售”。对一些能够自主创业的低收户家庭,政府要为他们提供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便利的条件,不断提高他们自主创业的主动性。政府应采用优惠的政策,依托本地区的农业企业、种养大户,建立一批种植、养殖小区,将本地区的低收入户集中起来,共同创业,并为他们提供产前的生产资料供应、产中的技术指导、产后的销售等一条龙的高效、优质服务。

(三)积极争项改善基础条件

一是该村3社农田水土流失严重,耕作非常困难,致使产量逐年下滑,争取水保部门分年度列项整修标准化梯田1500亩;二是该村姚家湾社现还居住在山顶,全社7户实际居住不到4户,饮水、生产生活都很困难,积极争取移民搬迁项目。

(四)抓好农业科技文化的培训、推广

一方面加大利用科技文化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要积极推广运用各种集约、高效、节约型农业技术,提高农业资源和投入品的使用效率。如积极推广配方施肥等农业科技实用技术。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农村劳务的开发,全面实施外出打工人员培训工程,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积极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增加农民的收入。

村级扶贫小额信贷协议书(精)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中省市县关于扶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明确第一书记工作职责,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省市县相关要求,特签订精准扶贫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第一书记必须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好抓实,要亲自抓、负总责,统筹安排好人力物力,充分调动驻村工作队和村干部的力量,全力支持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完成任务

第一书记要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确保按期完成精准扶贫工作任务。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个贫困村进行督促检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或上级部门验收不合格的,该村第一书记年终绩效目标考核不能评为一等奖(或优秀等次)。

三、制定科学规划,落实扶贫政策

第一书记要根据上级指示和本村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扶贫攻坚发展规划,扎实推进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制定贫困户“五个一批”帮扶措施,切实做好贫困户帮扶工作,确保扶贫工作顺利进行。

四、记好工作日志,确保有据可查

第一书记要根据工作实际,认真写好工作日志,并做好驻村签到工作。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第一书记工作日志和签到情况进行检查。

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村支部、第一书记各执一份。

xx镇人民政府 村第一书记:

(盖章) (签字)

村级扶贫小额信贷协议书(精)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县人大会20__年工作安排,县人大会组成调研组,于1月下旬先后深入县农工办、“十大扶贫行动”牵头部门和龙孔等6个乡镇,采取现场查看、走访贫困农户,召开座谈会、听取专题汇报等方式,对我县精准扶贫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精准脱贫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有市、县列贫困村54 个,其中市列贫困村23个、县列贫困村31个;20__年通过精准识别“回头看”,复核确认全县贫困户 9346 户、24780人,其中省列贫困户7251户、18854 人,县列贫困户2095户、5926 人;规划20__年全部脱贫,先于全省、全市实现脱贫目标。中央作出精准扶贫工作决策部署后,我县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扶贫开发工作布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牢牢把握“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出台十大扶贫政策措施,安排布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实“党政同责”责任机制,县、乡(镇)两级分别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县政府与30个乡镇签订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细化责任、严格考核;县领导带头挂联贫困村、帮扶贫困户,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脱贫攻坚情况汇报,并经常深入基层、进村入户调研指导,有力地促进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建立健全专项督查制度,成立县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工作组,由县领导带队、分片区督查评估乡镇贯彻落实“六个精准”要求以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乡镇立即整改,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二)精准识别找准对象。20__年,全县连续3次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回头看”,乡、村、组逐级向上级签订递交《精准识别“回头看”专项行动承诺书》;以村、组为单位,由包村干部、驻村工作组成员、村组干部、党员或村民代表组成3人以上核查小组,采取“一进二看三听四算五审六公示”的方式、账单式查找问题、序号式排查贫困人员,对全县20__年底锁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再复核;通过开展贫困人口“回头看”,清退有商品房、有汽车、个体工商户、财政供养人员等六类和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3555户8858人,复核确认全县贫困户9346户、24780人。

(三)制定规划夯实基础。坚持 “一村一策、一户一策” ,实施“五个一批”,以户为基础、项目为支撑、产业发展和就业增收为重点,立足村情户情、制定具体的发展规划和帮扶措施;围绕打造“两乡一都”等特色产业 ,引导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发展“一村一品”,支持发展乡村旅游、农产品产地粗加工、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养老服务、农村文化创意“五大新兴产业”,做到村村有产业、户户有项目、产品有销路、增收有门路,为精准帮扶奠定基础。

(四)结对帮扶全面覆盖。实施党员干部“结对认亲、扶贫解困、情暖万家”驻村帮扶行动,调整挂联县领导和县级部门,县级领导、机关事业单位结对帮扶(挂联)贫困村全面覆盖;选派“百名干部人才”,与乡镇包片领导、驻村“第一书记”、乡镇包村干部组建驻村工作组,对全县54个市、县列贫困村驻村帮扶全面覆盖;每名县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3-6户、每名科级领导干部至少结对帮扶2户、其他党员干部结对帮扶1-2户,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全面覆盖;本着“组织推荐、企业自愿”的原则,动员县内55家非公企业对55个交通建设滞后村、援建村组道路48条132.1公里,企业援建帮扶贫困村全面覆盖。

二、我县精准脱贫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动态管理机制未健全。一是由于部分农民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思想觉悟有偏差,政策界限把握不准,均等化思想比较严重,面对利益之争时,互不相让,给精准识别增加了难度;同时,部分村干部对扶贫政策把握不准,扶贫对象难以准确界定;二是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缺乏动态管理,对扶贫对象的个人信息记录不全,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情况如何,不能公开查询,给扶贫立项、督查核实带来一定的困难;三是存在因病、因学、因灾返贫的现象,尚未建立起返贫纳入机制。

(二)贫困户发展动力不足。一是多数贫困人口文化素质低、思想观念陈旧落后,依然停留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时期,安于现状,没有发展动力;加之受自然条件限制和农产品、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大等因素影响,部分贫困户主动发展产业的积极性不高。二是部分贫困户不愿积极就业,不谋求发展思路,一心想吃低保,享受国家救助,“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三是社会参与度不高。部分民营企业,个体工商老板的社会责任感不强,没有主动参与社会扶贫的意识,特别是对扶持贫困户发展经济、发展产业兴趣不浓,有的企业虽然热心公益事业,却忽视了支持农户发展,增加造血功能这一重要内容。

(三)产业扶贫成效不明显。有的贫困村产业发展缓慢,缺少能够支撑长效增收、脱贫致富的特色效益产业,有的贫困村虽然已发展一批产业,也仅处于起步阶段,特色效益尚未凸显,带动长效致富的能力不强;在精准扶贫到户实施过程中,由于各户的情况和产业发展需求不同,乡村在一户一策,因户制宜、因地制宜的引导上做的不到位,造成个别农户对扶持项目不感兴趣,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产业项目推进落实困难;同时,大户带散户、公司带农户、合作社带社员涉及贫困户甚少,多数贫困户缺乏技术指导,产业扶贫效果不明显。

(四)驻村结对帮扶需加力。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参差不齐,帮扶效果不理想,帮扶措施单一,对帮扶工作仅停留在对贫困户的物质帮扶上,有的单位把扶贫帮扶按照民政救济来做,搞搞看望慰问、发发油米红包就算帮扶,流于形式,在立足村情和贫困户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扶持、技术援助、人员培训等方面缺乏有效支持,没有起到开发式扶贫帮扶应有的作用;有的驻村帮扶干部不熟悉基层工作,知识面不广,在协助村“两委”班子理清发展思路、制定村级扶贫规划等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对我县精准脱贫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政策宣传,做实精准识别。一是要吃透中央和省市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宣传,对精准扶贫的政策措施、目的要求再宣传、再动员,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部署上来,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对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及时录入数据库并实时更新,既不要遗漏真正的贫困人口,也不要把非贫困人口纳入扶贫对象,切实做好贫困人口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脱贫退出和返贫纳入动态管理机制。

(二)因村因户施策,实现精准脱贫。一是根据建档立卡数据分析,再次认真分析每户贫困户致贫的主要原因,比如因灾、因病、因学、缺技术、缺劳力、缺发展资金等,并结合贫困程度,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策”的要求,逐村逐户量身定制帮扶计划,细化帮扶任务、标准、措施和时间节点,做到号准病脉、开好处方、抓出良药,让贫困户得到有力扶持,实现增收脱贫;二是因户制宜实施“五个一批”行动计划,用好用活十大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教育扶贫、医疗救助扶持、民政救助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等惠民政策;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农村低保等民政救助方式兜底保障其基本生活;对贫困人口中有劳动能力、有耕地或其他资源,但缺资金、缺产业、缺技能的,要立足当地资源,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商则商、宜游则游,通过扶持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就地脱贫;对上年符合脱贫标准的脱贫户,要帮助其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现象出现。三是发挥贫困户主体作用,引导他们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克服消极的思想情绪和“等、靠、要”的惰性心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

(三)突出产业扶贫,助农长效增收。一是牢固树立产业扶贫理念,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狠抓市场前景广阔、带动能力强、具有效益优势的粮油、茶花、生姜、水产、畜禽、果蔬等特色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二是积极推行“公司+基地+贫困户”等产业化发展模式,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致富能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把贫困群众的利益联结起来,引导其通过土地流转,增加租金收入和务工收入,助推贫困村经济发展、贫困户增加收入,实现长效脱贫;三是积极扶持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产业大户和致富带头人,鼓励其带领贫困户共同发展特色产业;对扶贫投入力度大的企业,在行政审批、税收、资金等政策上予以倾斜,以形成贫困户增收、企业增效互惠互利的双赢机制。同时,改革农村信贷体制,建立扶贫信贷制度,加强对资金短缺贫困农户发展产业的支持和帮助。

(四)整合项目资源,实施精准帮扶。一是县政府要把握精准扶贫的政策不断调整释放机遇,继续跟踪研究精准扶贫政策,完善扶贫规划,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力争最大限度地享受优惠政策。二是要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每年的涉农项目资金、25%以上用于贫困村确需的基础设施项目,加强道路交通、人畜饮水、农电水利、危房改造等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增强结对帮扶干部责任,细化结对帮扶任务,创新帮扶形式,为贫困群众选路子、上项目、教技术、筹资金、供信息,变“输血”为“造血”,确保帮扶工作的实效性。

(五)强化考核问效,确保如期脱贫。一是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提高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乡镇和县级部门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评的重要依据,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对表现突出、完成减贫任务好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作风不实、工作不力、违反纪律的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行政问责、严肃处理,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精准扶贫脱贫、谋事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二是建立驻村干部召回重派制度。加强扶贫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管理力度,提高扶贫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对表现不佳、群众反映不好、工作难以胜任的驻村帮扶干部,应由派出单位召回重派;三是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贫困村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选好致富“带路人”,切实发挥驻村工作组和村“第一书记”的作用,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四是建议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两办”督查室、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成立相应的监督工作组,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和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真正用在扶贫开发上。

村级扶贫小额信贷协议书(精)四

青山镇地处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北部,位于普安县南部,东距晴兴高速18公里,北距镇胜高速40公里、南距南昆铁路清水河站35公里,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普安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黔府函〔20xx〕16号),原雪浦乡、青山镇合并为青山镇,合并后全镇国土面积254.8平方公里,耕地13.98万亩。辖11村2社区,总人口6.4万人。

扶贫攻坚工作启动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狠抓精准对接、精准施策、精准帮扶,通过机制创新全力破解扶贫攻坚难题,全镇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镇长任组长,包村(社区)领导分别任副组长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相继印发了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考核实施细则等系列制度措施,指导规范全镇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

(二)深入摸底调查,扎实精准识别。及时安排部署,明确包村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各村(社区)严格按照识别标准,本着真扶贫、扶真贫、见实效原则,组织五人小组人员和包村组干部深入村组,按六看法逐户见面,逐户识别,对建档立卡数据进行了4次全面系统的回头看。通过精准再识别,落实回头看,确定最后进入系统精准贫困户1822户5532人。

(三)抓实精准对接,推进扶贫行动。实施以党建帮扶、结对帮扶、产业带动、救助保障、搬迁脱贫、合作社组团等措施开展扶贫行动。一是党建扶贫促进行动。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结合实际,专门组建了5个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组,成立了13个联合党支部,镇党委下派5名副科级包村领导到5个贫困村任党支部副书记;每个贫困村重点培育种养殖业农村致富带头人2户以上。二是救济救助保障促进行动。实行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衔接,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障特别是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制度的兜底功能。20xx年将符合条件的122户188人纳入相应的城镇低保,4548户6824人纳入农村低保。三是技能培训发展产业行动。组织镇村干部和产业脱贫户代表20人到镇域各种养企业和合作社参观学习,让技术人员讲解传授种养技能,强化农+合作社、农企对接。推动三变四化建设,让贫困户有一定稳定收入。到村(组)开展共商工作,培训种养殖累计541人次,发放种养殖技术资料1160份。大力发展五大特色产业和特色农业。截至目前,全镇发展烤烟种植户2387户(其中:精准扶贫户642户2889人,签订种植合同6092亩,预计实现产值1500万元,户均预增收30000元以上),20xx年在稳定现有烟农的基础上突出向烤烟能手、优质生产基地集中,并扎实推进集群式烤房、烟水、烟路、烟机、烟地配套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收烟8万担优质烟叶;草地畜牧业采取品改繁殖,瘦育肥饲养黄牛等方式养牛,以分散厩养为主,培育10头以上养殖大户50户,全镇牛饲养量达到3500头,出栏20xx头。发展规模养羊21户。发展规模养猪(50头以上)20户,实现年出栏生猪10000头,不断提高养殖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林果产业在继续抓好核桃种植管护,组织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户合作,促进农产品就地转化增值。发展蔬菜、特色水果、百合、中药材等特色农业,因地制宜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农户627户2479人,其中,精准扶贫户286户1231人,为走稳产业发展脱贫一批路子奠定扎实基础。四是住房保障促进行动。按优先建卡贫困户,保障农村低保户,照顾重点优抚对象,兼顾其他贫困户的原则。建成小康房67户。确定20xx年危房改造任务502户,目前已完成357户。其中:建卡精准贫困户178户。

(四)紧盯易地扶贫搬迁,精准助力脱贫。积极探索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思路,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让更多的老百姓能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以期彻底解决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等问题。按三帮共商队伍工作法(即镇党政主要领导一帮共商队伍、 13个共商会一帮共商队伍和 五人小组结成联系对子一帮共商队伍)机制,以五共工作法为抓手做实群众工作,用优惠政策帮他们算好脱贫发展的账,把要我搬变为我要搬。截至目前,召开易地扶贫共商会61次,发放易地扶贫相关宣传资料9000份。同时,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评议公示,组织人员成立调查核实组下到各村(社区)逐户开展走访调查,核对搬迁对象名单、家庭信息,确保搬迁对象信息准确完整、真实可靠。确定 十三五期间搬迁439户1780人。截止目前,20xx年有二道岩、高林、三冲寨、打磨沟、窑湾、倒马坎等6个自然村寨作为易地扶贫整寨搬迁实施点,总计195户839人。

(五)干部驻村帮扶,充实扶贫力量。我镇结合联系服务群众五个一工作法(即一名领导、一帮队伍、一台车子、一块阵地、一笔经费),按照州、县派驻工作队不重合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村(社区)、工作队驻村和干部包户工作机制,实行定点、定人、定时、定责帮扶,落实了600余名干部进村入户履行帮扶工作职责,确保了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一)认识不到位,合力未形成。一些部门和干部潜意识没有把心思用在扶贫工作上,甚至对到底扶谁,怎样扶尚未完全搞清楚。对于产业到户不热心,感到落实、实施难度大,不愿投入精力抓落实。派驻的部分扶贫工作队则认为,工作队是到镇入村协助当地政府、村两委开展扶贫工作,希望得到镇村两级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对目前的现状觉得工作无动力、无信心,感到彷徨和无奈。合力攻坚的氛围未形成。

(二)贫困户主观脱贫意识差,发展意识不强。一是多数贫困人口文化素质低、思想保守,没有发展动力,安于现状。国家诸多惠农政策的实施和兑现,使部分贫困户产生了严重的依赖思想。在入户走访过程中,我们发现,少数贫困户,当问及打算发展啥产业、如何发展拔穷根时,则不假思索的说:我现在是三无,无钱、无劳力、无技术,啥都搞不成,你们既是来扶贫的,请你们给我安排低保。二是就业观念严重落后。相当部分的贫困户处在小钱不愿赚,大钱赚不来的状态。以全镇开展的产业脱贫户到镇域各种养企业和合作社参观学习,让技术人员讲解传授种养技能为例,一些贫困户不参与或积极性不高,认为搞种养殖没多少收入。

(三)社会参与度不高,氛围不浓。一些集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老板的社会责任感不强,没有主动参与社会扶贫的意识,特别是对扶持贫困户发展经济,新建产业兴趣不浓,对社会扶贫的认识模糊。

四、下步工作建议及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要深化认识,增进共识。一是开展对县、镇村干部精准扶贫工作的专题培训。首先培训要开宗明义,着重解决对精准扶贫工作内容和要求理解不透,无从下手的问题。其次是通过培训增进共识,要从根本上杜绝各吹各号、各唱各调的问题发生。二是建立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要制定更具操作力,具体化的考核措施,实行考核积分制。三是注重通过会议动员、入户引导、参观学习等形式宣传政策,发动群众,使脱贫致富,建设美好家园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增强自我求变,自我发展的志气和信心。

(二)加快推进技能培训+就业帮扶。强化和上级部门以及企业的对接,加强贫困户中青壮年劳动力职业技术培训广度和力度,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

(三)共商、共谋乡村发展倍增。围绕村党支部+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学校、村企合作以及电商平台+贫困户等方式,以三变、四化、五共、六攻工作法为抓手,扎实推进乡村发展倍增计划各项工作,着力推进贫困户脱贫工作和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增长。

村级扶贫小额信贷协议书(精)五

一、会人员管理及职责

1、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对村级财务实行以会计委托制为核心的“五统一”管理工作。“五统一”即在坚持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财务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受村委会的委托,以镇为单位实行统一财务制度、统一审核记账、统一票据、统一财务公布的内容和时间、统一建档管理。同时逐步推进村级会计电算化工作。

2、镇设立村帐镇代管办公室,隶属经管站管理,配备专职代理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负责各村的票据审核和会计核算等工作。会计核算范围包括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收支情况,村下属公司的收支情况。各村必须配备一名报账员,村报账员接受镇经管站的工作管理和业务指导。

3、镇代管会计工作职责:按财政部印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的要求建立账簿,设置会计科目,正确处理会计业务,把好财务审核关,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布单,对村报账员实行业务指导,协助各村做好财务工作。

4、报账员职责:村报账员主要负责管理村级财务收支、财物管理、村级统计、各项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结算等工作,并按季做好财务上墙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5、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按时处理账务,定期核对现金、盘点物资,做到账实、账款、账证、账表五相符。

6、村干部要支持财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财务人员行使其工作权利,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同时要保持财会队伍的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撤换。村报账员的任免和调换,应由镇经管站提出意见,村两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同时将讨论结果报经管站备案,并按规定办理交结手续,编制交结清单,并由经管站和村财务主任现场监交,在未办清交接手续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7、会计核算制度应按照《会计法》和《村合作经济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册账及各项登记簿,做到记账规范及时。各村报账员设在现金、存款记账、债权债务备查簿和各种经济合同账。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月5日前各村报账员向经管站核报收支账目,同时盘点现金、存款余额。

二、财务预决算

1、村级财务活动实行预决算管理。各村在编制预决算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的原则。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经济情况,并进行财务分析。

2、财务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重要项目和工程实施,必须实行单项预决算。财务预决算由村两委会讨论提出,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开栏中公布。预算实施过程要在公开栏中一并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根据预算实施情况,可按编制程序作必要的补充和修改。决算必须向村民公开。

3、财务预决算必须报经管站备案。镇经管站要在每月审核的同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专项检查和分析,年终对决算进行审核。

三、原始凭证管理和使用

1、各类票据要有专人保管,建立登记簿,进行登记管理。保管和使用过程中,不得遗失,谁遗失谁负责。

2、村级收据统一使用“__经济开发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用收款收据”,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购买收款收据。严格实行收据领购制度,做到限量领购,原则上各村每次收据领购数量不得超过一本。村报账员使用收据向经管站领取,收据用完后,采用以旧换新的办法,收据存根由经管站统一存档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须取得合法的、规范的原始凭证。自制凭证统一使用付款单,工资报销单和差旅费报销单,各种付出发票必须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名,并注明用途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对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报账员有权拒绝支付,会计不得入账,对不符合规定手续的付出发票,会计、报账员有权要求补充更正,另外对所有开支能取得正式发票的一律凭正式发票报账,不得以便条(收据)报账,严禁各村记账。

上述各项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况(如:发展集体经济等)确需超额开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据自身集体经济年收入情况按10%比例提取用于超额开支部分,并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处理,即先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蹲点领导以及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提取资金中列支。

四、货币资金及资金账号管理

1、严格执行权、账、钱分管制度。财务审批人只管审批,不管钱、账。会计只管账不管钱,报账员管钱不管账,非报账员不得保管集体现金。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现金。

3、村要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库存现金严格控制在5000元以内,超额应及时对存入银行,如出现失窃或短款,报账员要负赔偿责任。报账员严禁私自出借现金,严禁挪用公款,各村(场)禁止另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4、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预借资金时,须经财务审批人审批。公务完毕后预借款必须在七天内结算,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5、村集体不得为个人或单位作贷款经济担保。对公款私借及担保的,应由谁批准谁收回,收不回的由审批人偿还。

6、加强结算资金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内部往来等款项。对各项拖欠款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催收,并对账外拖欠款及时纳入账内管理。对一时无法收回的,应订立还款协议限期收回;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由村集体提书面意见,报经管站备案。对各种应付款项要定期清理,按时偿还并及时化解不良债务。村集体不得擅自举债、借债搞公益事业或建设新项目,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7、加强资金账号管理,各村(场)原则上只允许开设一至两个银行帐户,银行账号仅为本单位经济业务服务,不得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过账。如需特殊情况需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过账,需收取一定管理费(按资金额的2%收取)

五、财务审批

1、村(场)书记主持重大财务开支的审批原则,把握村(场)财务收支情况,按月集中村(场)干部审查一次财务收支,负责审批村(场长)主任经手的开支发票。

2、村(场)财务实行村主任(场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支出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手续,实行村(场长)主任一支笔限额审批书记核准制度,实行先审后批,对不合理开支有权拒绝审批。

3、审批权限:单笔开支在20__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单笔开支在20__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经村(场)两委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单笔开支在10000元以上的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谈论通过并报镇经管站审核后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

六、收支报账

1、村收支票据每月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经管站审核后,由代管会计入账,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作出妥善处理。

2、支出票据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报账。凡支出发生后二个月不报账的,无特殊原因的一律不得再审批报销。

3、非报账员代收各种款项的,应在收款后三天内向报账员结清。

4、各村的一切建设项目资金支付都必须有合同,预决算单、竣工验收报告单、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否则不得入账。

七、财产物资管理

1、会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逐项登记管理。

2、固定资产的更新购置,应根据财务计划办理。固定资产的报废、变更等重要事项须报经管站审核备案;作价转让的要合理估价并公开转让,并及时收回价款。

3、村集体的固定资产的承包或租赁,应经村集体讨论决定,由村合作经济组织办理承包、租赁手续、签订书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及时收缴承包费或租金。重大的固定资产承包或租赁实行公开招标。合同期满,应对承包租赁的固定资产进行检查验收,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承包人或租赁者负责修复或赔偿,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4、要确保集体财产的安全完整。各村(场)不得团集体财产抵押贷款,为他人担保。

八、经济承包合同管理

1、村(场)要严格按照《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做好集体资产发包和租赁工作。

2、村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及工程建设项目等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经管站备案。其中数额较大的`工程发包建设项目必须按镇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

3、村报账员应根据合同设立承包合同台账,明细登记合同的兑现情况。对年终合同兑现有困难的要求其办好欠交承包款或减免手续,并及时入账。年终各项承包合同兑现率要求达到95%以上。

九、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1、村民主理财小组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民理财小组的成员一般3—5人,村两委班子不能兼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要认真听取和反映全体村民对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期每月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切实履行职责,监督财务制度的实施。进行财务审查。

2、各村(场)要实行财务公开。村级财务公布表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签名,并报镇经管站审核后方可公开。

3、各村(场)的财务按季上墙公布。村(场)的年度预算计划、决算报告、各季财务收支明细、村干部工资补贴、基建项目和固定资产购置、承包办法及指标等项目要逐项及时公开。

4、各村(场)的年度预算计划、决算报告、财务收支明细、重大基建投资和大型资产购置计划开支,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报镇备案后方可实施。

5、财务公开除上墙公布外,并可采取会议、广播等多种形式,其公布内容须保留十五天以上,公开栏旁须设置意见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十、审计监督

经管站汇同镇纪检、财政部门每年对村级财务进行一次全面审计,一经发现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违纪金额全额上缴镇财政,对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财务报表及档案管理

1、镇代管会计、村报账员应按有关规定登记各种账簿,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力争数据准确,并分类编号、装订、归档保管。村财务档案,如账册、凭证、报表、各类合同、土地承包资料、有关文件都要每年整理装订成册。保管年限按上级档案保管年限规定执行。对装订成册的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2、镇经管站建立村级财务档案室,实行统一归档管理,一村一柜。村级会计资料集中保管为十年,期满后逐年返还给各村(场),由村(场)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落实专人管理。

3、严格档案查阅使用手续。除业务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履行公务需要查阅档案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凡要查阅村级会计档案,须经经管站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将查阅情况作书面记录。

4、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5、财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的,应编制好销毁簿册,报镇经管站批准,并派人监销。

十二、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村级财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报镇政府和镇经管站:

1、发现贪污挪用公款现象。

2、发现报账员现金、有价证券或财务档案等被窃事件。

3、发现对外进行经济担保现象。

4、被有关部门查封银行账户的。

5、其他须报告的重大财务事项。

重要事项报告必须真实可靠,在口头汇报的同时,并报送书面报告,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十三、本财务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以前的财务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如上级对村级财务管理有新的规定按上级文件为准。

村级扶贫小额信贷协议书(精)六

第一条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盱眙县行政村(居委会)和组等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三条 村会计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乡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会计可兼职2~5个村会计业务,村级配备报帐员。委派会计由农经站财会人员兼任,农经站会计人员不足的,可由乡镇组织业务人员选送县委农工部培训,经考试获取会计证书后聘用。村报帐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条 委派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可与村委会换届同步,每三年轮岗换村一次。

第五条 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帐乡镇记”、“村钱乡镇代管”办法。

第六条 实行村级统一报帐、集中会审做帐制度。每月3—5日为村报帐员和总帐会计集中报帐会审做帐日。

第七条 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1、总帐会计工作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驻村审核检查村级资金结算情况、票证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审查监督报帐员履行职责情况;(2)及时记帐,编报 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反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3)组织好派驻村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帐;(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6)协助乡镇农经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2、报帐员工作职责:(1)做好村内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台帐、农民承担税费方案、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事项、农户上缴下拨款项结算等;(2)按时核对、结报村组财务收支事项和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3)协助总帐会计核对帐目,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4)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工作;(5)按时参与民主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 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乡镇农经站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九条 收入管理

l、列入村级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围:(1)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经批准的以资代劳资金、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等款项;(2)村组统一代办直接用于农民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如排灌油电费、畜禽防疫费、农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等;(3)集体资产和资源对外发包、租赁取得的各项收入:(4)集体资产变价收入;(5)回收债权收入;(6)其他收入。

2、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1)村有集体资金、村筹一事一议款、返还村级农业税附力口、财政转移支付、经审批乡镇以资代劳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村级必须根据收入范围和标准及时组织收取,按时解缴乡镇农经站入厍,存入各村专户。每笔收入取得的当天务必全额解缴入库,禁止和杜绝村级坐收坐支或以白条抵库;(2)由村组为农民代办的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必须严格执行报帐进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凡当时筹款当即使用的款项,应当由农户代表签字证明,凡预筹资金必须及时解缴入库,按村进入农经站统一专户存储,然后依据项目资金实收额拨付有关部门;(3)农业税附力口、省对县财政转移支付的15%、农业税的10%,统一实行村级“三项资金”专户管理办法,专户设立在乡镇农经站,专项用于规定范围的村级运转开支。

3、村级核算收入范围的资金,必须按标准组织清收,足额拨付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严禁擅自立项或突破标准向农户额外筹款,不准加重农民负担。

第十条 支出管理

1、村级各类资金的使用必须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预决算计划。年初本着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好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逐项细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备存监督。年末要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算,确保计划实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挂,杜绝新的不良债务发生。

2、坚决压缩村级非生产性支出。(1)村干部(含委派会计)平均工资报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纯收入的1.2~1.5倍测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经站统一核准发放。村支部书记养老保险和村干部奖励,按盱发[)10号文规定执行,村级不得擅自发放奖金和实物;(2)村级招待费实行总量包干、定额补贴的办法。村年招待费补贴为3000元,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报帐员、计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两季由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领取。村定额招待费补贴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补、结余归己;(3)村级电话费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凡村级有固定电话的实行限额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额补贴的办法,一般村党支部书记月补50元,村委会主任月补40元,村会计、报帐员和计生主任月补各30元;(4)村级(含联组)报刊订阅费实行每年定量限额的办法。总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额1000元,总人口在1500到xx人以内的村限额1500元,总人口在xx人以上的村限额xx元;(5)村其它办公费用实行每年总额控制,定项限额的使用办法。每村每年办公费控制在xx元以内,由乡镇农经站统一控制,安排使用;(6)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年度各项费用总额不得突破村级“三项资金”的累计总额。

3、村组两级劳务用工费用不得由集体列帐开支,需动用劳力,应按户劳力依次轮流派工,年终按工日调节平衡,或结转下年度。

第十一条 各村必须设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分别对本村货币资金进行核算。报帐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必须如实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确保帐实相符。总帐会计与报帐员必须定期核对现金与存款帐户,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第十二条 各村库存现金月末帐面余额不准突破200元限额。

第十三条 各村用于零星开支的备付金限额200元以内,实行领用、报结的管理办法。 即:每月报帐员从总帐会计处预借,每月终了或用完,报帐员应及时向总帐会计报结帐据,经批准后再行预借。零星款项以外的收支结算,由村出具手续,委托乡镇农经站办理业务。

第十四条 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确需借款的,要经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和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出具借款请示,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借取。

第十五条 村级使用的收入票据,严格按照“统一供应,按月(季)缴验,票款一致,以旧换新”的原则管理,采取领销、报结办法,实行县、乡、村三级监控。

第十六条 村级使用的收支票据,必须是省市统一监制的正规凭证,其它票据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条”顶帐。

第十七条 各村领取票据时,必须分别由乡镇财政和农经部门在“票据领销登记簿”上作详细记录,领、发票据经手人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字。

第十八条 村级使用票据,必须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票据序号和内容连续填写,不得跳页、隔号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废票据;票据填制齐全后, 由财会人员签章,同时加盖村级“财务专用章”(由总帐会计保管)。

第十九条 村报帐员向总帐会计报帐时必须如实汇总填制“财务报结单”,实行带票、带单、带据(入库资金有效证件)结报,严格履行有关交接手续。

笫二十条、村级财务审核审批,由村委会主任审核,村党支部书记审批。入帐票据必须如实填写业务发生时间、数量、金额、内容摘要,由经办人签字盖章。

第二十一条 明确审批权,限,严格控制开支。开支额度100元以内事项的审核审批人有权直接签批;100—300元以内项目支出必须提交村“两委”集体讨论通过,方可签批;300—1000元以内的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委”集体讨论,提交村民议事组讨论通过后签批;1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委”集体讨论,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后签批。

第二十二条 村级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经济林木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生产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能够直接利用或经开发可以长期利用的村组集体资源(山地、滩涂、水面、堤埂等)必须列入集体资产范畴,采取无价进帐、有值核算的办法管理。对能够直接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产,必须建立健全总帐、明细帐进行核算管理;对无法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源权属也必须建立台帐纳入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村可以通过招标发包、租赁、拍卖和抵押、入股、协议转让等多种形式对集体资产进行利用。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必须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经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标底价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拟订好书面合同、契约、协议,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方式发包,加强管理,防止流失。集体资产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发展再生产、村内社会公益事业和偿还村级债务。

第二十四条 村集体资产的购置、维护、报废必须认真履行申报、评价、核准等手续程序。购置、维护、报废集体资产必须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上报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五条 村级财务实行按月民主理财

1、民主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选举的办法,公开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其成员要通政策、懂财务、身体健康、办事公正、关心集体、原则性强;理财、议事组组长一般应由党员担任,成员由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主要干部不参选理财、议事组成员。村民主理财、议事组人数视村规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别为5人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别为7人组成。

2、民主理财、议事组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财人员。对不能正常参加理财议事活动,或违反有关理财议事制度的人员,可以提交村民代表会予以辞退、补选。

3、村民主理财日定为每月5日(特殊情况由乡镇统一调整),村里的每笔收支事项,每张原始凭证都必须经民主理财组审理核准,加盖理财专用章,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入帐。 当期发生的业务事项,必须当期出据入帐, 因特殊情况,无法取据入帐的,会计人员应在本期理财中向理财组说明情况并登记,否则在下期的理财中视为无效票据。理财结束后,理财组全体成员必须在理财结果报告单上签名,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同时上报乡镇农经站备案。

第二十六条 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

1、每年村民主理财组对本村财务收支核算情况集中审计一次,审计日期定为每年2月份,结合乡镇专项审计同时进行。

2、年度审计工作程序:(1)全面接收帐据,逐笔清点登记,分项核实记录,履行交接手续一式三份,理财组、村会计各执一份,报农经站备查一份;(2)认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项和会计记录及其核算情况;(3)认真核实债权债务及其他各类明细;(4)每期理财中所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5)整理登记存在问题,由理财、议事组提出处理意见;(6)向村“两委”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有关存在问题;(7)审计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清点、交还帐据,并履行回交手续;(8)出具审计报告,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七条 全县每年3月份作为上年村务集中公开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为上一季度的村务公开日。

第二十八条 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村级经济发展规划、人口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农村政策、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变动、各种物资发放、债权债务变动明细,税费征缴明细、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理财议事结果报告单等,公开内容要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第二十九条 村务公开形式,采取村民代表会公布和村务公开栏公布同时进行。每期公开资料必须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总帐会计和民主理财组成员签字确认,形成一式三份书面材料,村委会、村民主理财组各执一份,上报农经站一份存档。

第三十条 实行村务公开跟踪服务、回访、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结束后,村委会主要领导要接受并答复村民代表的质疑,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广泛征求、收集、反馈群众的意见,乡镇农经站等有关部门要逐村督查、记录,及时处理遗留问题, 以确保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十一条 村财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各类重要的经济活动书证资料和反映村级社会经济成果的各类报表资料等,它们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社会经济活动情况的主要资料和证据。

第三十二条 村财务档案资料实行规范装订、分级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则。会计档案和永久性保存资料,必须统一交到乡镇农经站归档,长期保管;中、短期保存资料由村总帐会计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专人负责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霉变。

第三十三条 会计档案移交,应编制交接手续,署明应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保管期限,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章。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查阅,应到保管人员处填写查阅单,经负责人批准后,于现场查阅、复制,不得涂改、转借或带到异地使用。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乡(镇)农经部门,协同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参照《会计法》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构成违纪的,报经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其相应的党纪政纪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设置会计帐簿、或私设会计帐簿的;

2、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的;

3、未按照规定管理现金和集体资产的;

4、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有关票据的;

5、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民主理财、村务公开的;

6、未按照规定要求报帐、会审、报表的;

7、未按照档案管理要求保管好会计档案,以及会计人员变动时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结移交会计资料的;

8、未按照有关规定委派、聘用农村会计人员的。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增加支出项目,突破定额标准支出的;已入帐的,由审核审批人、代理会计和报帐员全额退赔;未入帐的,由当事人退赔,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借款的,由申办人和有关当事人承担所有责任,村集体概不承担债务。

第三十八条 未按规定程序购置、发包、租赁、拍卖、抵寸甲、维护、报废集体资产的,属于无效行为;造成损失、浪费的,由当事人和责任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县委农村工作部负责解释、修改。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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