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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放线施工协议书汇总 电缆安装合同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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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放线施工协议书汇总 电缆安装合同书(7篇)
2023-01-16 13:43:10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电缆放线施工协议书汇总一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赢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电缆的名称、品种、规格、价格和数量(50米/捆)

总价: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整)

第二条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所提供产品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_________________gb9330-88。

第三条电缆的供货期限与货款的结算方式

1.电缆的供货期限:_________________供货期限总共为5个月,按照甲方的要求分5次供货,每月一次,每个月的供货量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2.货款的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货款、运杂费和其它费用,以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每月结算一次,6个月内将全部货款付清。

第四条对电缆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电缆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1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超过10天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合乎规定。

2.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销售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4%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经签订,立即生效。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推荐电缆放线施工协议书汇总二

招标人: (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供货清单:电缆一批,采购品种及数量详见清单 第二条、交付方式和交付时间

1、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甲方要求在25天内将电缆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指定地点: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元泰汗府住宅小区工程工地。

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将提供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每延迟一天乙方自愿承担违约金20xx元/天。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必须按国家标准保护进行包装,确保设备完好。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第四条、产品价格

1、合同全部电缆材料的总价:527058.00元(元泰・汗府住宅小区1~7号楼辐照电缆),

2、电缆材料总价应包括投标文件和数量清单所确定的投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即所含相应设备的供应及供应设备的运输、维护、保养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应包括产品、运输费、上下力费、技术资料费、保险费、维保费、利润、税金、供电及质量监督部门对产品的验收检测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必须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规程要求。 第六条、质量检测要求产品到达指定地点时需向甲方提供该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说明。 第七条、质量标准

1、产品质量确保达到国标等标准及呼和浩特供电局、内蒙古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验收要求并一次性通过验收,如达不到要求除全部免费更换为符合要求的产品,甲方同时对乙方进行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经济处罚。

2、如因乙方供应电缆质量原因造成爆炸、火灾、伤人等的全部后果、损失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中标人所供电缆长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若经发现有不及标准要求现象,中标人赔偿相应短少数量损失,并支付招标人100000元/次以上的违约金。

第八条、售后服务承诺

1、乙方必须保证:电缆材料在质保期内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故障,乙方应随叫随到及时免费更换。

2、协助招标人、监理及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材料的抽样送检,如因质量原因,造成检测不合格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第九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2. 付款条款如下:

(1)签订合同后 ,预付合同总价的30%,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

(3)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2、结算方式: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乙方所报的电缆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

第十条、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不能及时供货原因影响甲方工程施工进度的,甲方有权给予处罚,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20xx元/天。

2、乙方提供的产品与招标文件中要求不符,乙方必须无偿更换。

3、乙方应做好产品检验工作,并提供出具真实、准确的试验检测报告,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每发现一次,甲方将扣除乙方5000元/次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种方式 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确认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开户行帐号支付货款,乙方出具收据,甲方付至合同总价95%,乙方出具发票。

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推荐电缆放线施工协议书汇总三

订立合同双方:

供电单位:__市(县)供电局(所),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__,以下简称用电方。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________

2.受电电压:__千伏__线三相交流__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

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2周/秒;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5周/秒。

3.受电容量:三相交流__千伏安,其中__千伏安__台,__千伏安__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为1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帖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不再交付帖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

方算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6.用电方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电容量、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电地址,均应事先向供电方办理手续。

停止用电时,应将电费结清。

迁移用电地址而引起供电点变更时,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

三、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

1.用电方新装、增装或改装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试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原水利电力部或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2.高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向供电方提供下列电气装置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1)电气设计说明;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电力;

(4)用电功率因数的计算和无功补偿及容量;

(5)高压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和布置;

(6)过电压保护、继电保护和计量装置的方式。

低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低压用电方还应提供用电功率的计算和无功补偿资料。

用电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应一式2份,供电方审核提出书面意见后,退还用电方1份据以施工。用电方如改变设计,应将变更方案再交供电方审核。用电方安装竣工后,应向供电方提供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记录,经供电方检查,直至合格。

3.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电方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设计和装置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用电方在供电方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

(1)高压供电的工业用电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用电,功率因数为0.90以上;

(2)其他100千伏安(千瓦)以上用电(包括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以上;

(3)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素为0.80。

(凡功率因数不能达到上述规定的新用电方,供电方可拒绝接电。未达到上述规定的现有用电方,应在二、三年内增添无功补偿设备,达到上述规定。对长期不增无功补偿设备又不申明理由的用户,供电方可停止或限制供电。供电方应督促和帮助用电方采取措施,提高功率因数。)

4.用电方在供电前应申请用电指标,并就供电方式、装接容量、用电时间、产权划分、调度、通讯、计量方式和电费计收费等项,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或协议),供电方即可装表接电。

5.用电方的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供电方可不供电。

四、安全用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

1.安全用电:

(1)供电方供电设施的计划检修、校验和试验工作应统一安排,需要对用电方停电时,35千伏以上的每年一般不超过1次;10千伏每年一般不超过3次。计划检修停电应在7天前通知用电方。

(2)用电方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防止电气设备事故和错误操作;用电方的电气设备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时,应立即检修;多路电源供电的用电方应加装连锁装置,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调度操作;装有自备发电机组的供电方备案,并应采取保安

措施,防止在电网停电时向电网反送电。

用电方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主要电气设备损坏及用电方的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事故时,应立即向供电方报告,并在7天内提出事故分析报告。

(3)用电方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方式,应相互配合,并按照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有关规程进行整定和检验。由供电方整定、加封的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和供电方规定的继电保护整定值,用电方不得自行变动。

(4)供电方对用电方的安全用电工作应督促检查,并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及用电方共同做好对用电方电工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2.计划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提出计划用电指标的申请,内容包括:计划期内的生产任务、单位产品电耗定额、需用电量、最高电力负荷、生产班次和节约用电措施等。

(2)用电方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用电方工业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农业排灌季节)。

(3)供电方和用电方都应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不得超分超用。供电方应认真执行“谁超限谁”、“超用扣还”的原则。供电方装设电力定量装置,用电方不得拒绝。

3.节约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编制节约用电措施计划,完成节约用电任务;供电方应督促、检查、帮助用电方的节约用电工作。

(2)用电方应积极采用节约用电的技术措施,推广行之有效的节约经验。用电方因此节约用电,“三电”办公室不得减少其用电指标。凡国家推广的节约用电技术措施,用电方必须纳入节约用电措施计划,付诸实施。用电方如不采用,“三电”办公室可相应扣除用电指标。

(3)供电方和用电方应加强非生产用电的管理,取消对家庭生活用电的包用、包费制,一律按实用电量由个人缴费。使用非生产性电炉,应经供电局批准。

五、维护管理与产权分界

1.供电方与用电方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分界点划分,其确定原则如下:

(1)低压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的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方;

(2)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的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3)35千伏及以上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用电方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方;

(4)产权属于用电方的线路,以分支点或以供电方变电所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2.供电方和用电方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用电设备,未经分管单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

3.供电方由于工程施工或线路维护上的需要,在用电方处凿墙、挖沟、掘坑、巡线等时,用户应给予方便。供电方人员应遵守用电方的有关安全保卫制度。用电方到供电方维护的设备区工作,应征得供电方同意,并在供电方人员监护下工作。竣工后,均应及时修复。

六、电度计量与收费

1.计费电度表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等,均由供电方负责办理。高压电用电方的成套设备装有自备电度表及其附件的,经供电方同意并检验合格后,可用作计费电度表,并办理固定资产无偿转移手续,用电期间由供电方负责维护管理。用电终

了后,再办理资产无偿转还手续。

装设在63千伏及以上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使用互感器的专用二次回路;装设在63千伏以下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设置专用的互感器,不得与保护、测量等回路供用,现已共用的,应逐步改造。

2.计费电度表应装在产权分界处,变压器的有功、无功损耗和线路损失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3.用电方对供电方安装的计费电度表及附件应负责保管,如遗失或因用电方责任损坏,应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由于用电方原因需要移动表位时,工料费由用电方负担。

4.用电方要求校验计费电度时,供电方应尽速办理,经校验合格者,应收校验费;不合格者,不收校验费。用电方对校验结果仍有异议时,可要求供电方上级计量监督机构直至国家计量局参加处理。用电方自备的分表,供电方应接受修理校验,收取费用。

5.计费电度计量装置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供电方应按实际误差及起讫时间,退还或补收电费。起讫时间查不清时,可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计算。

6.供电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用电方应按供电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供电方对用电量较多的用电方,由银行分次划拨电费,月末抄表结算。供电方可委托银行、农村信用社托收或代收电费。

七、违约责任

1.供电方未按计划指标向用电方供电时,事后应补还少供的电力、电量,应向用电方偿付少供电量电费的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用电方损失的,供电方并应赔偿用电方的损失;用电方超计划指标用电时(包括低容少用电力)供电方除扣还其超用电量外,并征违约金,违

约金按多用电量电费的__%计算。

2.供电方由于运行、操作的责任事故造成用电方停电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的电度电费的5倍(单一制电价为4倍)给予赔偿,该可能用电量按停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量计算。但电力系统开关掉闸,经自动重合闸重合良好或对有备用电源的用电方,只停其中

一路电源,其它电源可以满足用电方备用供电设备能力时,供电方不负赔偿责任。

3.由于用电方的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用电方应按少供电量电费予以赔偿。用电方引起的事故,因供电方的责任而扩大停电范围,则用电方不负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4.供电电压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变动幅度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的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赔偿。但用电方用电的功率因数未达到本合同规定,或其他用电方的内部原因引起电压波动,供电方不负责任。

电压波动超出允许变动幅度的时间,以用户自备并经供电方校验合格的电压自动记录仪的记录为准;如用电方未装此仪表,则以供电方变电所的电压记录为准。

5.供电周率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允许偏差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予以赔偿。

周率变动超出允许偏差的时间,以用电方自备并经供电方检验合格的周率自动记录仪表记录为准。

6.供电方如因施工错误或由于供电方的责任导致高压供电线路断落连接到低压供电线路,造成用电方用电设备烧毁时,应对该设备修复或给予合理赔偿。

7.用电方如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按实际使用时间向供电方补交差额电费,并处以1~2倍差额电费的罚金。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者,至少按3个月计算。

8.用电方超过报装容量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千伏安)20元的违约金,并拆、封私增设备。用电方擅自使用已报暂停电气设备或启用封存电气设备,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20元的罚金,并再次封存擅自启用的电气设备。

9.用电方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方的电度计量装置、电力定量装置、线路或其他供电设施,处以20至50元的罚金。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自行引入备用电源,按接用容量处以每千瓦50元的罚金。

八、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式一式2份,供、用电双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等单位各留存1份。

供电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用电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推荐电缆放线施工协议书汇总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甲方经营的_______________电线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乙方愿意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规定的条列和条款以现款方式购买甲方产品、在 区域进行使用。在履行本协议时,乙方不得作为或视为甲方代理人,雇员或者合资方,乙方以自己的行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 销售指标:

① 年度内(_______________)任务销售额_______________ 万元。

② 乙方定货时,必须以传真(附盖章)形式向甲方要约甲方认可后作为定货合同成立的条件。

③ 产品实行买断制,乙方以现款方式购买甲方产品,乙方实行自主使用、独立核实,自负盈亏。

销售价格

①甲方按照(产品价格表有效期内)的销售价格与乙方结算。

②若市场铜价发生变化:甲方有权适度调整价格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若甲、乙双方未能就调整后的价格就达一致,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信用额度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额的信用额度,一般按乙方销售额,以_______________万作为周转。甲方有权按照乙方销售和信用情况决定修改式取消该信用额度。

货款结算

乙方于提货时结清全部货款式款到发货,特殊情况延期需经批准。30日未回笼的从愈期之日起按年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算利息。公历 _______________前必须结清当年所有款项。交货期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① 甲方交货期按自收到正式订单时双方协议的期限执行。

② 甲方生产地至扬州发货点的短途费用由甲方承担。

③ 发货点至货物到达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④ 甲方保证按乙方的定货合同要求提供合格产品,如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做好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以及工程项目的投标工作。

⑤ 若长期没有使用以及量很小的,甲方有权取缔货款全部结清。 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推荐电缆放线施工协议书汇总五

甲方(需方):_____

乙方(供方):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供应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的电线、电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

注:上述约定单价为固定包死价,包括产品的生产费、包装费、运杂费(运达指定地点)、装卸费、复检费、附属材料费、保险费、税金、利润、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作任何调整,不得随市场或政策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动。

二.供货范围及数量

1.供货范围: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电线、电缆的供应。2.供货数量:草山岭旧居改造10#、11#、16#-19#楼工程中电线、电缆实际使用的数量。

三.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1)电缆用导体的材料、长期运行温度、短路温度(持续5s)以及导体表面粗糙度等应符合gb/t3956规定;

(2)电缆绝缘材料,绝缘层、护套层厚度应符合gb12706规定;电缆电压等级ac1000v;

(3)绝缘层、护套层机械物理性(包括护套材料、厚度、含氧指数)应符合gb12706.1-1991中16.3的`规定;

(4)电性能应符合gb12706.1-1991中16.1和16.2规定;

(5)外护层、内衬层,电缆的填充物材料及屏蔽措施应符合gb/t2952的规定;(6)结构标记按gb/t2952规定;

(7)印刷标志应符合gb6995.3和ga306.1-20--及ga306.2-20--的规定;(8)耐火、阻燃级别均为ⅰb级;

(9)成品电缆表面应有耐火或阻燃标记、耐火和阻燃级别标记、材料及结构标记、额定电压、芯数×导体标称截面积、本标准编号及生产厂厂名,标志应清楚,耐擦;

(10)电线规格、截面积、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ac500v);导线线径和绝缘层厚度偏差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20--。

2.电缆、电线技术要求:乙方供应的电线、电缆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的要求。

(1)电缆导线的实验:a导体直流电阻实验;b工频交流耐压试验;

c阻燃、耐火电缆的燃烧及通电时间实验;

d根据gb12706.1规定的型式实验。(2)电缆、电线的一般技术要求:①产品符合gb/t12706-20--标准;

②阻燃、耐火电缆符合gb/t19666-20--标准;③试验:

a电性能符合gb/t3048-1994标准;b非金属材料符合gb/t2951-1997标准。c其他技术要求见下表:

四.供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甲方应在交货前12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乙方提供产品的供货计划(包括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乙方收到甲方供货计划之日起10日内将需供产品生产完毕,并运送至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

2.交货地点: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并自行负责卸车至交货地点。

五.验收标准

1.执行国家现行电线、电缆生产标准规范的要求,货至现场检测外观无破损、划痕,包装完整无损坏,达到质监站验收要求。

2.包装及样品要求:执行招标文件第5条、第6条之规定。

六.合同价款依本合同约定固定单价及实际供货数量据实计算本合同价款。

七.付款方式

1.按供货量及工程形象进度分三次支付:乙方送至施工现场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的供货量达到本合同工程施工用货总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实际合格供货量价款的70%;乙方完成全部供货量,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至全部合格供货量价款的70%;本合同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至全部合格供货量价款的95%;剩余5%的合格供货量价款自本合同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2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2.为保证本合同工程进度的正常进行,如乙方在依约履行本合同,没有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未能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甲方同意建设方依据总包合同的相关规定垫付应付给乙方的货款,由甲方向建设方办理垫付货款的借款手续后,建设方向乙方开具垫付货款的支票。建设方向乙方垫付应付货款后在首次拨付甲方工程款时从中全部扣除垫付货款,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如乙方存在供应电线、电缆不合格或推迟材料进场时间延误工期等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不能按时支付货款,则不在垫付范围内,建设方不提供资金垫付,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3天通知乙方。

(3)甲方应依约向乙方付款,否则,执行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的约定,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乙方责任

(1)乙方确保所供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供应产品性能稳定可靠、技术先进、数量准确,达到本合同约定验收标准和质监站的验收标准,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有效期内检测报告等质量合格手续。

(2)乙方确保按甲方的供货计划及时供货至合同约定地点,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3)乙方所供产品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或建设方通知后6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重大技术问题、重大故障,乙方应在12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承担保修责任,并承担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同意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九.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且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和技术要求,甲方和建设方有权责令乙方所供货物全部退场重新供货;如影响工程进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给甲方和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应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真实发票,如乙方所提供发票不符合国家规定而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或建设方支付乙20--元/天的违约金;如延期交货影响工程进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给甲方和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建设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完毕之日至终止。

2.建设方仅依约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约定的垫付义务,其它条款义务由甲方和乙方承担。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协议,如无特殊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建设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建设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推荐电缆放线施工协议书汇总六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范围:

2、 工作地点:裕华路与工业街交口路北

二、 供货日期:

以甲方通知之日日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三、 合同价款:

1、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详见附表)(单价不含税金),总价以实际用量为准。

2、 合同价款包括乙方按合同要求的供货日期、质量完成其供货内容并保证供电部门验收通过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运输、检验、验收、备案、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均乙方承担。

3、 单价一次性包死(如遇材料跌、涨价甲方不调整原单价),总价暂定215万,实际供货数量甲、乙方二方签字收货单数量为基准,(不包括进场复检所需数量)以甲、乙方二方签字收货单数量为结算依据。

四、 合同价款的支付:

签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30%定金。乙方将货全部运到工地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货款的95%,质保金5%,质保期为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五、 交货、包装与验收:

1、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将产品运至交货地点、包装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标准,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由于包装不当造成成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产品包装应有明显的包装编号、详细的生产日期和合格证。每批产品到场必须由甲方、乙方、监理单、总承包单位对数量进行书面签字确认,(甲方、乙方各持壹份并作为结算依据)。

2、 出厂前检查:执行国标。电缆轴由乙方回收。

六、 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进场时必须附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单、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正式材质单(原件)及相关证明(复印件)。

2、 乙方供应产品必须以纯国标电线、电缆。并附有检验部门的检验证明。满足国家石家庄市供电部门的要求。如不能检验合格,甲方有权拒付货款、乙方无条件退货和接受甲方处理、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 产品符合正常使用条件及排除人为因素导致产品损坏的情况下,乙方对本批产品提供的品质保障服务如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三包服务,免费保修12个月(自综合验收备案合格之日起计算)、产品终身维护。

4、 质保期内所有电线电缆送电运行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偿更换。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三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在电线电缆送达现场后安排产品进场交接。

2、甲方有权派员到乙方厂内进行产品质量检验、乙方提供方便条件、并免费提供检验和了解产品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工具等。

3、乙方产品到场后积极配合甲方、监理抽样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配合施工单位现场实测需加工制作电缆尺寸,并对认可后的尺寸偏差负责。

八、技术资料:

1、必须有国家认证、并符合石家庄市供电部门要求。

2、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等有关证件齐全。

3、各种材料应遵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退货、调换、并对此给甲方产生的相关损失进行赔偿。

2、乙方逾期交货时,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0.5%/日向甲方赔偿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甲方逾期付款时,按照交货部分货款的0.5%/日向乙方赔偿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4、合同签订后,如出现单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工程报价资料及其承诺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质保期满后自动失效。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电缆放线施工协议书汇总七

合同编号:甲方(需方)

合同签订地点: 乙方(供方):

合同签订时间:年

供需的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之规定,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嵖岈山温泉酒店使用电缆的采购及供货事宜,经充分的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款等:

二、质量标准:

所供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的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各种的参数均必须满足设计文件、图纸、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要求。

三、交(提)货时间和地点:

合同生效后天内一批次送货到甲方工地(驻马店市嵖岈山温泉酒店工地现场),并且将货物卸至需方指定的地点。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四、产品包装及保护:

1、电缆类产品及较长的橡塑线用铁木盘分类包装并用塑料薄膜或蛇皮纸包扎,标示应清晰。包装物不回收。

2、每种规格的电缆均按本合同要求分盘包装,每盘电缆中均不能出现接头,长度及直径均不得出现负公差。

3、乙方必须提供产品安装后详细的保护措施,并配合甲方进行监督和保护,直至工程综合验收通过为止。

五、验收标准及到货交付: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要求生产和检验,以确保甲方所需产品的质量要求。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名称及质量要求,必要的技术方案也作为生产及交货验收的依据。

2、乙方应随货向甲方提供电缆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3c 认证、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质量证明和供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单位公章(红章)。

3、乙方必须保证交货产品各项性能不得低于图纸的设计标准及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如在验货过程中发现交货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或质量不符合甲方所需产品的要求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退货。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交付的电缆必须是全新的。电缆的封端应严密,不允许有接头。多芯的电缆要求分色,分色符合国家标准。电线电缆必须满足环保及行业安全要求。

5、乙方保证在运输中捆扎稳妥,保证产品不受摩擦损伤。对没有进行保护或受损的产品,甲方不予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工期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交货验收应在货物在甲方指定地点落地之后进行,乙方应在电缆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监理单位及甲方委托的验收参与人员,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计量方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交货计量和验收,(外观质量可当场检验,内在质量需送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以检测结果为验收依据)。

7、存在数量、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尺寸、颜色、铭牌参数、包装及标识完整、完好程度、交货资料方面不合格情况的,甲方有权拒收、退货、直至解除合同。

8、甲方保留在例行送检之外随时抽查及送检产品的权利,对于产品的任何技术及质量标准不合格,乙方承担检测费用,甲方有权拒收、退货,并要求乙方支付因此造成的其他诸如工期延误、工程返工等损失。

9、各方签字认可后即表示交货验收完成,可以进行安装施工,但并不免除任何乙方对交货产品存在质量、制造、性能方面的缺陷和不合格的责任、违约责任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

10、由于乙供电缆原因、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不管该电缆是否经过甲方、监理验收 ,由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损失。

六、质量保修:

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材料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电线电缆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赶到现场察看情况,无须更换的,在察看情况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并清理维修现场,做到工完场清。须更换的,乙方提出时间表并在得到甲方或委托人认可后严格按时间表更换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使用方和甲方代表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4、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有权直接委托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使用方、甲方签字认可后生效,因此发生的费用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5、乙方保证: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材料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维修服务,并按优惠价收取费用。

6、乙方保证:因乙方提供的材料本身存在内在的缺陷等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虽未发现,乙方仍应在材料的有效使用年限内,承担质量责任;如因乙方提供的`材料本身存在内在的缺陷等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和/或第三人的损害,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本合同约定所购电缆的保修期为:两年;终身维护;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保修范围:本合同所包含的项目、双方其他约定等全部内容。

9、保修责任:乙方保修范围内,造成甲方和使用方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0、保修款:双方同意从乙方结算款中截留5%作为保修款,保修期满后,乙方已完成全部保修工作后(需使用方、甲方签字认可)付清。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

七、付款方式和期限:

合同签订后,预付订金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扣除发生的维修费用一次性无息付清。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日期内到货或未能按时通过甲方及监理验收,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若延迟天数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必须于接到甲方书面解约通知之日起三天内退还甲方已付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产品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或未能按时通过验收,乙方负责更换退货,交货日期不予顺延并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其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按实际所欠货款每天赔偿千分之一给乙方。

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5、本合同一经生效,任何一方违约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情形外,承担对方合同总额的10%的违约金;

6、非因使用、保管不当,在安全使用期内因产品质量造成人员、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直接损失。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整体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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