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个人信息安全协议书(精选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12:14:33 页码:14
最新个人信息安全协议书(精选9篇)
2023-11-20 12:14:33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从而促进个人的成长。在写总结时,我们应该注重内容的积极向上,鼓励自己和他人不断成长和进步。作为学习的参考,下面是一些经典的名言警句。

个人信息安全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成都西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为保障网络信息资源的安全,促进idc接入服务有序发展,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所称服务器,是甲方向乙方租赁使用的服务器资源、自主网络空间等,虚拟主机等。

第三条此协议遵循文明守法、诚信自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则。

(一)甲方保证不得利用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器及其它网络资源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甲方必须遵守《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甲方需承诺并确认: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且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若未及时更新信息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乙方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若甲方违反以上安全协议条款,则乙方有权中止甲方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不退余款,甲方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甲方:

乙方:成都西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x日。

个人信息安全协议书篇二

现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信部电[]501号)、《信息产业部关于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部电[]23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672号文件)、《工为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检验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局函[]64号)等有关规定,为配合省通信管理局维护互联网正常运营秩序、创造良好的互联网环境。金万邦所有接入服务的网站主办者与金万邦公司签署本项协议,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信息安全,促进互联网服务有序发展,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所称互联网信息安全,是指新一代数据中心提供给网站主办者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包括主机托管、虚拟主机等。

第三条此协议遵循文明守法、诚信自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金万邦负责本公约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协议内容。

(二)网站主办者保证不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网站主办者保证不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网站主办者保证不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网站主办者保证不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封建迷信的;。

(六)网站主办者保证不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网站主办者保证不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网站主办者保证对网站内容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及时删除违法和不良跟贴信息;。

(九)网站主办者保证不利用互联网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恶意程序,不危害他人计算机信息安全。

第五条违反服务协议的,金万邦应及时予以督促改正,有权直接关闭相关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的网站或停止为其提供服务,如停止服务后需行开通,收取开通费100元/次。

第六条金万邦要求网站网站主办者实行实名注册备案,注册信息应当包括网站主办者真实姓名、有关证件、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作为金万邦的接入服务网站主办者同意遵守上述条款,违反本协议,承担相关责任.本协议由网站主办者签字盖章即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由金万邦负责解释。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日期:

个人信息安全协议书篇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双方”)正在进行[生产服务类应用服务合作]项目(“项目”)。

2、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甲方已经或将要向乙方提供或披露(或乙方可能获悉)甲方的某些秘密性、专有性或保密性信息(“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甲方合法所有或掌握。

3、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信息。

1.2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文档、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介质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方式传递。

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2.1乙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项目有关的用途。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除为执行项目目的外,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也不得利用保密信息进行新的研究或开发。

2.2.1保密信息被盗、泄露,或者其他方式的泄露及/或毁损、灭失。

信息未经授权的披露。

2.3乙方保证对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不低于对乙方保密信息的保护手段进行保密。

2.4乙方保证仅为执行项目的目的向乙方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股东、董事、顾问和/或咨询人员披露保密信息,且对保密信息的披露及利用符合甲方的利益。在乙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说明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及其应承担的义务,保证上述人员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并对上述人员的保密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乙方如发现保密信息泄露,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告知甲方。

2.5项目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将承载保密信息的介质原件及复制件全部返还甲方,最迟不得超过甲方发出交还通知之日起七日。

2.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_______________。

2.6.1在依本协议披露之时,该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乙方所有或由乙方知悉。

2.6.2在依本协议披露之时,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2.6.3保密信息是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保密或不披露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

2.6.4该保密信息是乙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披露或提供的信息中获益。

2.6.5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外披露,但仅限于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方式且遵循书面同意中规定的其他前提条件。

2.6.6乙方应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披露保密信息)。

2.7如果乙方拟以本协议第2.6.5条、第2.6.6条为依据作出披露的,应至少于实际作出披露行为前五个工作日通知甲方,说明其拟根据上述约定披露有关的保密信息,并就披露对象和披露范围、方式等作出说明。

2.8甲方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2.9如果乙方得知第三方获得任何保密信息,则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掌握的所有相关情况。

2.10双方一致认同,对于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项目的商谈及。

合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关联公司的保密信息,乙方并应依据本协议约定履行保密义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构成违约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调查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如有放松、放弃或迟延,均不构成对甲方在本协议下任何权利的不利影响或限制。如果甲方对某一违约行为免予追究,并不构成放弃追究乙方随后或持续违约行为的权利。

第五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5.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将该争议提交深圳司法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深圳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5.3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六条协议生效及其他。

6.1本协议自双方于年月日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双发合作协议的有效期限或提供平台维护、技术支撑的有效期限。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已经向乙方提供或披露的本协议范围内的保密信息也受本协议约束,此时本协议于该等保密信息提供或披露时发生效力。

6.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6.4本协议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6.5本协议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协议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6.6对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6.7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个人信息安全协议书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乙方向甲方郑重承诺。

一、不制作、复制、发布、转摘、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不使用非*密计算机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

三、不利用办公计算机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和存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所禁止的信息内容,以及从事与日常办公和业务工作无关的事项。

四、不将涉密计算机联入非*密网络。

五、不在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非*密移动存储设备;不在非*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

六、不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确需携带外出的,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七、不外传公司业务的各项数据。

八、不外传公司员工资料。

九、不外传其他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包括计算机、网络相关信息)。

十、确需外传的,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因违反以上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和乙方各保管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个人信息安全协议书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检验工作方案》规定、公安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在公共信息服务中传播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精神,为了加强信息和网络安全管理,促进idc接入服务有序发展,厦门翼讯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接入服务的网站主办者与厦门翼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本项协议,遵守如下条款:

一、网站主办者使用厦门翼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时应具有相关的合法资质。

二、网站主办方应确保自己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接入服务商损失的,应由网站主办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其下列信息内容不能进入网络:

1、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客户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四、网站主办者应建立自身的管理制度,并接受网站接入服务商的监督与管理,网站接入服务商有权根据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法令、法规、规章或文件的要求发现并按要求处理有关的违规事件,网站主办者应积极配合妥善处理有关事件,确保信息安全事件处理的及时性、准确性。

五、网站主办者必须遵守《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如备案信息。

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并需承诺并确认: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且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若未及时更新信息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网站接入服务商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六、网站主办者如违反国家相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网站接入服务商。

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网站主办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网站接入服务商带来的损失。

网站主办单位(公章):

网站负责人签字:

接入服务单位:(盖章):

核验人签字:

日期:20xx年x月xx日

个人信息安全协议书篇六

甲方:_ (简称:网站主办者)乙方:郑州紫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紫田)

现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 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信 息产业部令第33 号)、《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信部电[2005]501 号)、《信息产业部关于依法打击网络 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部电[2007]231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 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672 号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 备案信息真实性检验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局函[2010]64 号)等有关规定,为配合省通信管理局维护互 联网正常运营秩序、创造良好的互联网环境。

紫田所有接入服务的网站主办者与郑州紫田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签署本项协议,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信息安全,促进互联网服务有序发展,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所称互联网信息安全,是指新一代数据中心提供给网站主办者的互联网接入服 务,包括主机托管、虚拟主机等。

第三条 此协议遵循文明守法、诚信自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 紫田负责本公约的组织实施。

(三)网站主办者保证不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网站主办者保证不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网站主办者保证不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网站主办者保证不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九)网站主办者保证不利用互联网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恶意程序,不危害他人计算机信息安全。

第五条 违反服务协议的,紫田应及时予以督促改正,有权直接关闭相关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 的网站或停止为其提供服务,如停止服务后需行开通,收取开通费 100 第六条紫田要求网站网站主办者实行实名注册备案,注册信息应当包括网站主办者真实姓 名、有关证件、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 含义。

第八条 作为紫田的接入服务网站主办者同意遵守上述条款,违反本协议,承担相关责任.本协 议由网站主办者签字盖章即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由紫田负责解释。

甲方单位名称 (签字、盖章)

甲方:沙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烟草行业《关于加强烟草行业办公计算机安全和保密管理的若干规定》(国烟办综〔2008〕95号)、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乙方向甲方郑重承诺:

一、不制作、复制、发布、转摘、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 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的';

9. 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不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

三、不利用办公计算机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和存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所禁止的信息内容,以及从事与日常办公和业务工作无关的事项。

四、不将涉密计算机联入非涉密网络。

五、不在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

六、不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确需携带外出的,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七、不外传公司业务的各项数据。

八、不外传公司员工资料。

九、不外传其他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包括计算机、网络相关信息)。

十、确需外传的,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因违反以上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和乙方各保管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个人信息安全协议书篇七

第一条为保障网络信息资源的安全,促进idc接入服务有序发展,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所称服务器,是乙方向甲方租赁使用或托管的服务器资源、自主网络空间等。

第三条此协议遵循文明守法、诚信自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协议内容。

(四)乙方保证不传播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信息;。

(五)乙方保证对跟贴内容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及时删除违法和不良跟贴信息;。

(六)乙方保证不利网络资源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恶意程序,不危害他人计算机信息安全。

第四条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所有网站需先备案后接入,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乙方承诺并确认: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甲方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第五条甲方应保护乙方资料。未经乙方充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乙方的相关资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七条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个人信息安全协议书篇八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兼职网络信息宣传顾问一事达成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聘用岗位及职责。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兼职网络信息宣传顾问,负责公司的`产品宣传单页的平面设计、公众微信的设计及推广、企业网站设计推广及维护等。

二、聘用期及工作时间。

聘胜时间总计为期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起算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协商重新签订。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弹性工作时间,但需保持通讯畅通。甲方提前三天召集乙方开会,乙方无特殊原因,须按时出席。

三、聘用报酬及工作费用、社会保险。

乙方的报酬为每月的月薪3500元(人民币),由甲方在次月的15日前支付。

鉴于乙方是兼职工作的原因,甲方不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四、保密责任。

1、乙方兼职期间的保密义务,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甲方当地法院进行申诉。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信息安全协议书篇九

现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信部电[xx]501号)、《信息产业部关于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部电[xx]23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xx〕672号文件)、《工为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检验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局函[xx]64号)等有关规定,为配合省通信管理局维护互联网正常运营秩序、创造良好的互联网环境。金万邦所有接入服务的网站主办者与金万邦公司签署本项协议,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信息安全,促进互联网服务有序发展,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所称互联网信息安全,是指新一代数据中心提供给网站主办者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包括主机托管、虚拟主机等。

第三条此协议遵循文明守法、诚信自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金万邦负责本公约的组织实施。

(二)网站主办者保证不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网站主办者保证不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网站主办者保证不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网站主办者保证不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xx和封建迷信的;

(六)网站主办者保证不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网站主办者保证不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网站主办者保证对网站内容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及时删除违法和不良跟贴信息;

(九)网站主办者保证不利用互联网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恶意程序,不危害他人计算机信息安全。

第五条违反服务协议的,金万邦应及时予以督促改正,有权直接关闭相关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的网站或停止为其提供服务,如停止服务后需行开通,收取开通费100元/次。

第六条金万邦要求网站网站主办者实行实名注册备案,注册信息应当包括网站主办者真实姓名、有关证件、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

第七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作为金万邦的接入服务网站主办者同意遵守上述条款,违反本协议,承担相关责任。本协议由网站主办者签字盖章即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由金万邦负责解释。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日期:

文档为doc格式。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