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死亡鉴定申请书(实用1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00:34:29 页码:7
最新死亡鉴定申请书(实用10篇)
2023-11-20 00:34:29    小编:ZTFB

总结不仅是反思过去,更是为未来的进步制定有效的计划。总结中要突出重点,同时也要注意平衡各方面的内容。阅读一下这些总结范文,或许可以给你带来新的思路和见解。

死亡鉴定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男,汉族,生于年月日,家住,身份证号:。

申请事项:注销我等人户口。

申请事由:我(女,汉族,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于年月日因病医治无效死亡;我。现特向申请,请求给予办理上述二人户口注销手续!

申请人:

20xx年3月13日。

死亡鉴定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

申请事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人姓名)死亡。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原住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写明双方的关系,是夫妻,还是父子、母子等)关系,因其××××(写明原因),至今已下落不明满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为死亡。

此致

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死亡的条件为:下落不明满四年的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宣告死亡的程序为: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死亡之日为公民的死亡日期,公民被宣告死亡后,其法律后果与公民自然死亡的'一样,终止和产生某种法律关系。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应当提交申请书。填写申请书应当注意说明申请被宣告死亡人的原因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

死亡鉴定申请书篇三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叫__,是___的一名普通教师,现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特向学校申请困难补助!

__年__月,我有幸加入__,做一名人民教师,开始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生活,也正是这种步入社会的生活让我体验到现实的不易,我和爱人都是刚参加工作,收入少,没有积累,而且双方家庭都需要照顾,加之由于双方都不是本地人,居住成了我们的一大现实问题,租房和计划买房成了我们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结婚以来一直在外面租房住,持续增长的房租让我们的生活愈发变得紧张。城市的房价让人望而却步,铁一般的现实让我们不得不面对,我们开始四处筹钱、贷款,之后还有几十年的还贷,以及迎面而来的装修费用,让紧张的经济状况更加捉襟见肘。

我希望在困难的时期能得到领导的关怀、组织的温暖,以此减轻家里的一点经济负担。我将会更加勤勉工作,回报学校。

我有理由相信__这个大家庭,相信单位领导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20__年__月__日。

死亡鉴定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xxx,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所地:xxxxx,现住xxxx,身份证号:xxxxx。联系方式:xxx。

申请事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xxx死亡。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xxx,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原住址:。身份证号码:xxx。申请人xxx与被申请人xxx系父女关系,因其患有精神病,于年月日离家出走,至今已下落不明满x年。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4年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宣告被申请人死亡。

此致义乌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附:村民委员会证明、派出所证明等。

死亡鉴定申请书篇五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王志安,男,汉族,出生于1925年4月16日,家住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电业巷2号1栋2单元219室。宣告死亡申请书。申请人朱俊香与被申请人王志安系夫妻关系,因被申请人于6月9日出走,/by/经各方寻找都杳无音讯,至今已下落不明满四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王志安为死亡。

此致

汉滨区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六月十日。

死亡鉴定申请书篇六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所地:,现住,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申请事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原住址:。身份证号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父女关系,因其患有精神病,于年月日离家出走,至今已下落不明满x年。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4年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宣告被申请人死亡。

此致义乌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附:村民委员会证明、派出所证明等。

死亡鉴定申请书篇七

申请人:***,男,汉族,生于年月日,住**县**乡**村,身份证号码:*****。系申请人之兄。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男,汉族,生于年月日,住**县**乡**村,身份证号码:****。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同胞兄弟,因被申请人***从**年2月份离家出走,中间从来没有与家人联系,至今已下落不明满四年。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被申请人***死亡。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xx年月日。

死亡鉴定申请书篇八

2011标准。

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

“其他亲属”,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是指遇难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上述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国家统计局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

死亡鉴定申请书篇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系被申请人的合法妻子。被申请人于________年来____省____市工作,工作单位为______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一直居住在位于 市的公司宿舍内。________年____月____,被申请人离开公司宿舍,从此杳无音讯,申请人就此曾向公安机关报案,虽经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及申请人等多方查找,但至今仍下落不明,且已经超过四年。被申请人失踪前这段时间,一直在公司工作和居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向贵院申请被申请人宣告失踪,贵院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依法作出(____)____法民特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宣告被申请人失踪。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4年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6、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公民失踪后,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从失踪的次日起满四年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宣告失踪的判决即是该公民失踪的证明,审理中仍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公告。”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宣告被申请人死亡。

此致

____省_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死亡鉴定申请书篇十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由:

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被申请人死亡;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系被申请人的合法妻子。被申请人于年来 省 市工作,工作单位为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一直居住在位于市的公司宿舍内。 年 月 日,被申请人离开公司宿舍,从此杳无音讯,申请人就此曾向公安机关报案,虽经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及申请人等多方查找,但至今仍下落不明,且已经超过四年。被申请人失踪前这段时间,一直在公司工作和居住, 年 月 日,申请人向贵院申请被申请人宣告失踪,贵院于年 月 日依法作出( ) 法民特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宣告被申请人失踪。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4年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6、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公民失踪后,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从失踪的次日起满四年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宣告失踪的判决即是该公民失踪的证明,审理中仍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公告。”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宣告被申请人死亡。

此 致

省 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