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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政助理员招聘公告范文(实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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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政助理员招聘公告范文(实用9篇)
2023-11-20 11:12:33    小编:ZTFB

每一次总结都可以让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自己。在写总结之前,我们需要先梳理自己的思路和观点。不同人对总结的理解和呈现方式各不相同,以下是一些值得借鉴的总结范文。

民政助理员招聘公告篇一

联系人:蔡莹馨。

咨询电话:15146055708。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10日至4月31日。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4.报名者须填报《木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二)资格确认。

1、资格确认与报名同时进行。

2、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以下材料: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三)办理调入手续。

合格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半年之后根据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上公示7个工作日。事业单位人员到岗后,享受事业单位正常干部待遇。可以继续报考公务员,可以提拔使用,工作期满5年内方可调离现岗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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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助理员招聘公告篇二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毕业专业必须与应聘专业相对应。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以上人员应聘时均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民政助理员招聘公告篇三

1.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江苏民政康复医院(http://)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满分100分)。

5.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在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苏民政康复医院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江苏民政康复医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查验如下有关材料原件(备一套复印件),否则不得参加面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三)面试。

面试按照招聘单位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电话通知等方式告之考生,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民政助理员招聘公告篇四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为民服务精神。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策划、沟通协调和问题处理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

5.年龄符合岗位要求(截至2017年11月17日),具有天津市河西区户籍(不含学校集体户籍),且现居住在河西区1年以上(需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详见《河西区2017年下半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民政助理员招聘公告篇五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六)非北京生源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基本要求:须符合北京市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条件(本次非北京生源岗位为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的临床医师岗位和北京市第四社会福利院的临床医师岗位)。

3.考试成绩无补考、不及格记录;。

4.如期毕业,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

5.在校期间及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前,未缴纳社会保险;。

6.符合进京审批、落户的其他条件。

(七)各岗位年龄要求具体详见附件,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5月1日;。

(八)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民政助理员招聘公告篇六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2名。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详见《2022年呼伦贝尔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8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人员不超过50周岁(1971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8)符合用人单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所取得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前。如遇特殊情况,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议定。

2、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2年呼伦贝尔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2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所需相关材料请通过《岗位需求表》中各单位咨询电话进行沟通。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在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资格审查方式及所需相关材料,请通过《岗位需求表》中各单位咨询电话进行沟通,并将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2.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报名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

(3)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5)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3.本次引进人才工作评估认定不设开考比例。

4.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加试笔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环节。加试由呼伦贝尔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计入评估认定成绩。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人进入评估认定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0人的,全部进入评估认定环节。进入评估认定环节人选在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官网公布。

(三)评估认定。

1.评估认定内容。

评估认定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评估认定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官网发布。评估认定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

2.评估认定成绩。

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引进人才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说明,另行加试确定,加试由呼伦贝尔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按照每个岗位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官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由呼伦贝尔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资格。

3.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引进人才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由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党组做出是否引进的结论。

(六)递补。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对在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评估认定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拟引进人员公示期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八)服务期制度。

引进的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呼伦贝尔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022年呼伦贝尔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如因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严格按照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伦贝尔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要求执行。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管理要求或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等环节的,后果自行承担。

点击查看。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

2022年08月19日。

民政助理员招聘公告篇七

(一)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考生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等相关安排及通知、公告将在招聘系统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咨询电话:具体详见附件;。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121860。

附件1:2018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

附件2:2018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

2018年4月25日。

民政助理员招聘公告篇八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8月31日早上12点。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毕业证书;(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已婚报考者须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证明需有乡镇(街道)计生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填写《临聘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七、录用。

民政助理员招聘公告篇九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9:00-10月21日16:00。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资料发送至岗位相关的报名邮箱(见招聘计划表)。邮件主题统一设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

报名资料包括:1.报名表word电子版(样式见附件2);2.报名表pdf版(含手写签字);3.本人近期电子版免冠证件照(jpg格式)。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0月17日-10月21日,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查询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应聘资格的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即视为取得应聘资格,招聘单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省人才市场组织,具体安排见准考证。如届时因疫情等因素影响需要调整考试时间的,将以浙江省民政厅(http:///)所发布通知为准。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于12月8日在省民政厅网站公示(只公布准考证号、成绩与名次)。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岗位认知、综合素质、适应能力和专业水平等,综合评价应聘者的工作能力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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