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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艺术类专业通关方案范文(优秀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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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艺术类专业通关方案范文(优秀13篇)
2023-11-19 02:32:32    小编:ZTFB

一个好的方案应该具备清晰的目标、详细的操作步骤和可靠的实施计划。然后,进行充分的信息收集和研究,以了解相关的背景和现状。10.最后,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应用这些方案,取得更好的学习和工作生活成果。

艺术类专业通关方案篇一

(一)艺术类本科依次设提前批、本科批a段、本科批b段。

1.提前批,包括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原211工程高校等。列入提前批的高校,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可以使用校考成绩,也可以使用统考成绩。该批次不实行平行志愿。

2.本科批a段,包括除本科提前批和统考类别(即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使用校考成绩的高校相关专业之外的所有高校及专业。

该段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的专业,按招生大类实行平行志愿,根据综合分投档。综合分折算办法分别为: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文学编导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非统考专业类别使用联考成绩的专业,在联考高校范围内按联考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根据联考院校统一确定的原则投档;使用校考成绩的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

3.本科批b段,该段为统考类别(即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使用校考成绩的高校相关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

(二)艺术高职(专科)批设一个批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进行校考的个别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其他高校艺术类专科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非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

艺术类专业通关方案篇二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三个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工作。

(一)本科提前批。

包括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除美术类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专业招生。

(二)本科批。

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三)专科批。

五、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考生文化课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高考)。

(一)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一段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规定各专业类别的比例划定。

1.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自主划定本校相关专业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其余所有艺术类本科高校及专业中,文学编导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航空服务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75%;舞蹈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65%。

(二)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艺术类专业通关方案篇三

艺术文考生参加文史类、艺术理考生参加理工农医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夏季全国统一考试。

(一)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1.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自主划定本校有关专业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其他院校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划定。

3.逐步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有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2019年起中央部门高校的相关专业不得低于普通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

(二)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统一划定。

艺术类专业通关方案篇四

(2005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健全和完善国家艺术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决定在我国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为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包括音乐、戏剧、戏曲、电影、广播电视、舞蹈、美术、艺术设计等艺术创作领域。

四、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艺术创作领域的各种表现形式。

五、招生对象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有艺术创作实践经历。

六、入学考试采用初试与复试相结合的办法;初试实行全国联考,复试由招生单位单独组织。入学考试着重考核学生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

七、教学内容突出专业创作特点,以专业实践为主,同时注重艺术理论的培养和艺术素养的提高;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与技能技巧训练及艺术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八、在完成课程学习后,根据创作领域,学生要进行作品展映或舞台表演,通过专业考核。

九、学位论文写作必须与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相联,根据创作领域,结合作品展映或舞台表演创作实践,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

艺术类专业通关方案篇五

近日,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请广大艺术类考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现对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2023年艺术类统考包括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等9个类别。其中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属于首次纳入艺术类统考的类别。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音乐类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1日;播音主持类、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面试时间分别为2022年12月15日—19日、12月15日—22日、12月15日—22日、12月15日—19日;航空服务艺术类、音乐类现场录制时间分别为12月15日—19日、12月15日—20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见主考院校官网。

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等提前批高校外,其他院校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均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高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未达到2023年省级统考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相应类别本科专业校考,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也不能参加后续投档及录取。

所有在山东省招生的高职(专科)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均使用相应艺术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取得单独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可填报该校相关专业,或填报“承认其他院校校考成绩”院校相关专业。

每一次志愿填报,使用统考成绩和单独校考成绩的专业不允许兼报,只能参照相应成绩的适用范围进行志愿填报。

特别提醒:在不同次志愿填报时,考生可以在使用统考成绩和单独校考成绩的专业中选择一类填报。如在本科批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时候,考生可以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填报使用统考成绩的院校相关专业;本科批第二次填报志愿时,如果考生有校考合格成绩,且校考院校还有剩余计划,可以填报校考院校的相关专业。

2023年艺术类统考各类别的考试说明均已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公布,考生可点击http:///?newsid=5916,查找相应类别的考试说明。

2023年艺术类考生进行高考报名时,须按照填报信息、资格审核、确认缴费的流程进行,具体要求请参照2023年高考报名文件和夏季高考报名办法解读。

特别提醒:艺术类考生需要在选择报考科类时选择“艺术类”,同时根据拟报考专业准确选择相应的艺术类别,以免影响后续考试安排和录取。

高校需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专科专业目录,结合我省艺术类别划分情况制定对应专业目录,确定专业所属类别,并在我省统考前予以公示。考生可以根据拟报考院校公布的相应专业所对应的类别,选择自己的艺术类别。

音乐类统考分为笔试和现场录制两部分。听音、乐理2个科目笔试部分在考生报名所在市进行,与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笔试时间一致;现场录制设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1个考点。

我省舞蹈类统考分为三个方向,分别是舞蹈类(艺术舞蹈)、舞蹈类(体育舞蹈)和舞蹈类(健美操)。舞蹈类考生在选择自己的报考方向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查看三个方向的考试内容,结合自己的特长,做出准确的选择。同时,舞蹈类统考对着装有严格要求,请考生在考试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来源计划)。除上述高校及相关专业以外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明确各专业所属艺术类别。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2023年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与2022年一致,没有变化。具体划定方案为:

(一)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一段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规定各艺术类别的比例划定。

1.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自主划定本校相关专业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其余所有艺术类本科高校及专业中,文学编导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航空服务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75%;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65%。

(二)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2023年艺术类依然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三个批次依次进行录取。

艺术类考生最多有七次填报志愿的机会。本科提前批安排两次志愿填报,本科批安排三次志愿填报,专科批安排两次志愿填报。考生一旦被录取,不再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本科批统考和专科批(单独校考专业除外)所有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不超过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本科提前批所有专业和本专科批单独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

山东省艺术类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均实行文化成绩与考生所填报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模式,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一律不予投档。本科提前批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本科批统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关联统考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校考专业关联考生填报的专业合格成绩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专科批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校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

(一)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30%计算。

(二)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三)书法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计算。

(四)舞蹈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五)音乐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六)播音主持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七)航空服务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八)戏剧影视表演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九)服装表演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2023年,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实行省级统考,根据综合分数投档,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舞蹈类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其他类别投档成绩暂不调整。

在同一批次内,艺术类考生可综合考虑本人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招生计划、专业报考意愿等因素,在艺术类或普通类中选择一类进行填报,且只能选择其中一类,不能兼报。

艺术类专业通关方案篇六

山东省2019年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设置本科艺术类专业考试,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组织专业测试。

(一)省级统考。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2019年山东省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省级统考(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工作。

1.考试类别及科目。美术类考试科目为速写、造型基础(素描)和色彩基础,单科满分为1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文学编导类考试科目为文学艺术常识和影视评论与创作,单科满分为15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2.艺术统考成绩的使用。艺术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可艺术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未达到山东省2019年美术类专业、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类、文学编导类本科专业校考。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也不能参加后续投档及录取。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原211工程高校的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本科专业,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可在艺术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本科专业原则上均使用艺术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2020年起,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所有在山东省招生的高职(专科)学校的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专业均使用相应艺术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二)校考。

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之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2019年仍由各招生院校联合或独立组织考试。

1.考点设置。省外院校到山东省进行校考,须在山东省统一设置的考点组织专业考试。2019年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等4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专业考点,院校只可选择上述1个考点安排1次专业考试,设点考试的具体要求见《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山东组织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招考〔2019〕2号)。

驻鲁院校在本校设置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2.考试时间。校考安排在2019年2月13日—23日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省外院校与山东省校考设点市招生考试机构商定本校的考试时间;驻鲁院校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安排考试时间。

3.考试报名。考生参加省外院校在山东省设考点校考,须自行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进行报名、缴费和院校准考证打印。报名开始时间为2019年1月26日,报名具体规定见《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山东组织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招考〔2019〕2号)。

考生参加驻鲁院校艺术专业考试,须登录相关院校网站了解艺术类专业校考信息。

4.考试实施。各招生高校是艺术类校考的责任主体,要统筹校内外考点管理,确保校内外考点的组考工作标准一致、程序一致、监管一致。各院校要制订详细的校考安全保障工作方案,严格选拔考试工作人员,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加强试卷安全保密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生应严格遵守招生院校的考试规则,参加校考时须出示身份证、报考证和所报考院校准考证,招生院校核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招生院校要加强考生进场检查和考试监督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省外高校校考结束后,承办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向高校提供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基本信息。

5.合格证发放。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各招生院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新增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的4倍)。校考专业成绩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

6.合格信息报送。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启用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的通知》(教学司〔2018〕9号),院校按照工作日程安排及时在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报送全口径信息,山东省不再单独组织院校报送。

专业合格考生信息是招生投档及录取审核的重要依据,各院校必须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对没有按时按规定报送考生专业考试信息或信息漏报、错报等影响考生投档及录取的,由院校负责承担相关责任并解释处理。

7.校考成绩的使用。联合组织校考的联考成绩适用于参与联考的院校及认可联考成绩院校的相关专业。独立组织校考的专业成绩只适用于本校相关专业。

(三)其他。

1.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按普通文理类专业招生,若高校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山东省首次确定的普通文理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关高校的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若无艺术专业考核要求,可不组织专业考试,协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2.高职(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专业均使用艺术统考成绩,其他类别的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个别无法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确需组织专业考试,须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实施。

艺术类专业通关方案篇七

山东省艺术类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均实行文化成绩与考生所填报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模式,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一律不予投档。

(一)本科提前批。

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其填报的专业合格成绩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二)本科批。

统考和联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或专业分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校考专业关联考生填报的专业合格成绩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其中,艺术类统考及联考专业根据综合分数或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综合分数计算办法分别是:

1.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30%计算。

2.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3.书法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计算。

4.舞蹈类(使用统考成绩),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投档。2022年起,舞蹈类根据综合分数投档,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80%、文化成绩占20%计算。

5.音乐类(使用联考成绩),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投档。2022年起,音乐类使用统考成绩,根据综合分数投档,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6.播音主持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7.航空服务艺术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8.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联考专业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三)专科批。

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校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

(四)投档及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艺术类专业通关方案篇八

实行全省统考的艺术专业计划实行统一编排、统一划线,对于高校不区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招生的专业,其报考考生统一排序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一)录取批次安排。艺术类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本科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专科专业安排在高职专科批。

(二)计划编制。招生院校须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编制艺术类专业在湘招生计划。

1.本科提前批。本科提前批分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以下简称“平行组”)和非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以下简称“非平行组”)两组。采用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安排在平行组,采用校考成绩录取的安排在非平行组。

(1)平行组。采用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按“院校专业组”模式编制到平行组,并根据使用全省统考成绩的不同,将平行组分为若干招生专业类别。对于主科(器乐、声乐等)或主科考试项目(器种、唱法、舞种等)要求不同的专业,应根据主科或主科考试项目单设院校专业组。对于招生高校要求按历史类、物理类分列计划录取的专业,应按首选科目分列院校专业组录取。

(2)非平行组。采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按“院校+专业”的模式编制到非平行组。招生高校要求按历史类、物理类分开录取的专业,应按首选科目分列招生计划。

2.高职专科批。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次招生的专业计划编制办法与本科提前批平行组中的招生专业的编制办法相同。

(三)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本科提前批设30个志愿。考生根据本人选考科目和专业有关要求选择相应的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填报。其中,30个志愿的第1顺序位置既可填报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也可填报非平行组中的院校;第2至第30顺序位置只能填报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

高职专科批设30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

各批次每个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均设置两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志愿结构与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一致。

(四)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组织了校考的院校(专业)采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未组织校考的院校(专业)采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1.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非平行组中的校考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我省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极少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并取得高校文化课成绩破格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要求由招生学校确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平行组中的专业,各类别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75%;舞蹈类、表(导)演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70%;播音与主持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鼓励高校在我省统一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上进一步提高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在此基础上,今后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要求,2025年起,有关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由普通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5%、70%提高至80%、75%。

2.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非平行组中的专业,其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学校自行划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平行组中的专业,其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相应招生专业类别的生源及本科招生计划等情况,分别统一划定。

专科艺术类专业的文化和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相应招生专业类别的生源及招生计划等情况统一划定。

(五)投档录取。本科提前批实行分步投档录取办法,第一步,对填在第1顺序位非平行组中的院校投档,按学校提供的拟投档名单经相关程序后按相应比例投档录取;第二步,对填报了非平行组中的院校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将其剩余院校专业组志愿与只填报了平行组中院校专业组的考生志愿合在一起,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高职专科批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为: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类别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类别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其艺术类专业成绩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降低分数要求,其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初次划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批次投档完成后,由招生高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通关方案篇九

第一批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做分省计划编制来源计划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以及经批准在该批次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单志愿模式。

第二批次为使用全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第三批次为高职(专科)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1月10日。

艺术类专业通关方案篇十

答:(1)音乐类分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个方向,其中音乐表演方向涵盖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专业,音乐教育方向涵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学专业由高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自主选择对应到音乐表演方向或音乐教育方向。

(2)舞蹈类涵盖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舞蹈专业。

(3)表(导)演类分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其中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涵盖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戏剧教育、曲艺、音乐剧专业,服装表演方向涵盖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涵盖戏剧影视导演专业。

(4)播音与主持类涵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5)美术与设计类涵盖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科技艺术、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6)书法类涵盖书法学专业。

对于新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交叉融合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该专业所在的省级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具体对应情况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艺术类专业通关方案篇十一

1.考生须提前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自行下载并打印《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健康、诚信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考试承诺书》)。考前5天起,做好身体健康情况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同时应申领“赣通码”。

2.密切关注防疫政策。请考生密切关注江西省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http:///col/col61056/)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有关考试防疫要求,遵守考试防疫规定。跨区域(本市以外,含跨省、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严格落实考点属地有关报备、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疫管理规定。

3.考前5天起,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本省,不得前往省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尽量减少跨市流动,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4.考生须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避开高峰,避免迟到。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为避免人群聚集,考生须独立应考,家长不送考、不在考点外聚集。考试期间,除考生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点(携带大型乐器的考生可由不多于2名的人员陪同)。

5.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接受身份核验、主动出示本人《考试承诺书》。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近距离接触和交流。考试结束迅速离开考点。

6.需入住宾馆的考生,应提前预订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宾馆入住,选择卫生条件符合标准的酒店就餐,合理安排交通工具往返考点,确保考试期间的住宿、饮食和交通安全。

7.为防止考生领取准考证时人员过度聚集,2023年艺术统考各专业类别准考证领取方式均为网上打印。届时考生可凭身份证号、考生号及报名密码等信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自行打印。准考证网上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左右。

8.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试不安排考生提前查看考场,非当日当次考试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二、有关注意事项。

艺术类专业通关方案篇十二

(一)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和安排,将继续规范艺术类专业管理,逐步提高统考类别专业成绩的区分度。自2019年起山东省美术类统考增加“速写”科目。

(二)本实施方案如与教育部2018年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教育部新出台的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1。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

艺术院校管理的高校部分本科艺术类专业名单。

(高校名单若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公布为准)。

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

二、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高校部分本科艺术类专业名单。

北京印刷学院(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苏州大学(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3个本科专业)。

浙江音乐学院(仅限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5个本科专业)。

附件2。

艺术类专业通关方案篇十三

山东省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含校级联考及单独校考)。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组织专业考试。原则上考生限选一类艺术专业报考,录取阶段同一批次也只能选择一类艺术专业填报志愿和参与录取。

(一)省级统考。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2021年山东省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2022年,音乐类、播音主持类实行省级统考;2023年,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实行省级统考。

1.2021年艺术统考时间及科目。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舞蹈类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24日。

美术类考试科目:速写、造型基础(素描)、色彩基础,单科满分为1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文学编导类考试科目:文学艺术常识、影视评论与创作,单科满分为15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书法类考试科目:书法临摹、书法创作,单科满分为15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舞蹈类按舞蹈类(艺术舞蹈)、舞蹈类(体育舞蹈)和舞蹈类(健美操)三个方向组织考试。

舞蹈类(艺术舞蹈)考试科目:形体条件、基本功、自选技巧、即兴表演、剧目表演,单科满分按100分评分,总成绩=(形体条件×15%+基本功×20%+自选技巧×20%+即兴表演×15%+剧目表演×30%)×3,总分满分为300分。

舞蹈类(体育舞蹈)考试科目:身体形态、恰恰恰、伦巴、华尔兹、探戈,单科满分为6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舞蹈类(健美操)考试科目:身体形态、专业素质、专项技术,身体形态单科满分为60分、专业素质单科满分为120分、专项技术单科满分为12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2.艺术统考成绩使用。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其他院校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均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高校不得再单独组织校考。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原211工程高校外,其他院校书法类、舞蹈类专业原则上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高校不再组织校考。2022年起,提前批院校可以使用统考成绩,也可面向统考合格考生组织校考,本、专科批院校一律使用统考成绩。未达到当年省级统考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相应类别本科专业校考,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也不能参加后续投档及录取。

所有在山东省招生的高职(专科)学校的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专业均使用相应艺术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二)校考。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之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2021年仍由各招生院校联合或独立组织专业考试,即校级联考或单独校考。目前山东省组织校级联考的专业类别有:音乐类、播音主持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联考主考院校名单。

山东省2021年艺术类校级联考主考院校及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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