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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作社绩效评估报告范文(通用1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9 23:24:18 页码:14
最新合作社绩效评估报告范文(通用10篇)
2023-11-19 23:24:18    小编:ZTFB

报告的撰写过程需要仔细研究、整理和分析相关材料和数据。注意报告的长度和篇幅,避免过长或过短,以免影响报告的阅读和理解。如果你对报告的写作有任何疑问,你可以随时向相关专业人士或老师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

合作社绩效评估报告篇一

根据市、区要求开展“清无”绩效评估工作的要求,××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执法队与工商所、城管科密切配合,联合作战,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了第一季度“清无”工作。此次在巩固上一季度“清无”成果的前提下,对辖区内的商户开展了细致有效的清理疏导,并根据区清无办《关于开展第一季度“清无”工作绩效评估的通知》要求,选取了××村、××大厦商业街、××市场和××市场及周边为检查区域进行自查行动。1月1日-3月31日我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950人次,560车次,共检查了店铺1180家,其中无照经营的有268家,查封取缔了160家(取缔废品收购站19家、无证诊所34家,拆除阁楼38处)。

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后续监管机制,巩固扩大“清无”成果。从今年2月底,按照市“清无”办的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由执法队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街道相继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项有针对性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网吧、餐厅、娱乐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六小场所”等行业进行了重点清理。

一、以执法队作为执法主体,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黑网吧专项行动。按照市领导指示精神和《全市清理整治黑网吧统一行动工作方案》(深清无办【】1号)的部署与要求,执法队继续加大无证无照黑网吧打击力度。

二、以执法队作为执法主体,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执法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无证照豆腐作坊进行了地毯式整治。

三、由安办、执法队牵头,会同城管科、派出所、房管所不定期的开展专项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行动。我街道始终都把对“黑煤气”经营、储存点作为清查重点,加强了每天的正常巡查的执法力度,深入调查辖区内每一个煤气站点。

四、紧密部署,狠抓落实,切实做好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今年以来,我队始终把实施“食品安全”作为综合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摆在了执法工作的突出位置。根据辖区工业区集中、城中村居民多为劳务工人的特点,我们在日常的监管工作中,特别加强了对工业区周边、城中村内和沿街的各类餐饮场所的检查力度。

合作社绩效评估报告篇二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8.84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完善住宅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有利于为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和便利的出行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按照现行城市发展规划部署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均需配套道路、排水、给水、燃气、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均规定,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项目主体工程临潼路位于“带钢厂地块”项目西侧,是该项目的配套主要道路。“带钢厂地块”是位于天津市南开区的住宅小区,于20xx年8月开始建设,20xx年10月竣工,建设有7栋住宅楼及物业管理用房、变电站等配套公共建筑。为完善“带钢厂地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居民出行和给水、燃气、排水等生活服务配套需求,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xx年申请设立了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

2.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是实施临潼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燃气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8项工程。

3.项目组织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项目主管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天津市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是项目实施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审核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及年度预算,向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拨付项目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方向,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质量、进度等。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具体负责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验收、结算等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批复资金1777.15万元,由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分批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资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核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并拨付至安居工程发展中心。20xx年-20xx年,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为143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到位及时率为100%。截至20xx年9月30日,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实际支付1210.53万元(按合同支付1210万元,印花税0.43万元,电费0.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4.12%。

(二)项目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等8项工程,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临潼路进行了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得分88.84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决策15分,过程17.98分,产出35.06分,效益21.8分,项目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填写不够规范扣1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较明确,财政资金足额及时到位,项目产出数量、质量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成本节约情况较好,实现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等社会效益,但项目在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决策方面,立项程序不够规范,预算测算数据不符合客观需求;过程方面,资金支出不够规范,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项目实施进度滞后。

(一)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1)新建道路长度。根据《道路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道路施工设计图》完成了252.12m临潼路的建设工作。

(2)新建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根据《排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新建1条雨水管道、2条污水管道的工作。

(3)新建给水工程。根据《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给水管道工程总体验收报告》,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给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给水管道。

(4)新建中水工程。根据《中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中水管道。

(5)新建燃气工程。根据《燃气管道带气置换任务单》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新建了1条dn300燃气中压管道。

(6)新建路灯工程。根据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完成了新立15米灯杆4基、12米灯杆13基路灯工作。

(7)新建绿化工程。根据《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绿化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每间隔5米种植1棵胸径10cm白蜡树的工作,共种植74棵。

(8)新建交通设施工程。根据《“两类设施”验收告知书》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了临潼路标志标线工作、安装电子警察工程、安装信号灯交通设施工作。

2.产出质量。

竣工验收合格率。截至20xx年9月30日,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交通设施工程7项完成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均为合格。

3.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20xx年中批复项目预算1777.15万元,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成本节约率为15.95%。

4.产出时效。

(1)工程完工及时率。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合同和对应工程验收报告等资料,发现仅路灯工程1项按照合同规定总工期按时完工,其余7项实际完工时间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具体情况见表2。

(2)竣工验收完成及时率。截至20xx年9月30日,除路灯工程仍未开展验收工作,其余7项全部完成验收工作,完成及时率93.9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情况。

(1)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临潼路为“带钢厂地块”的配套道路工程,是城市次干线道路,行驶车辆可直接由临潼路右转青年路进入红旗路主干线路,起到交通分流作用;同时根据《项目建议书》预测每小时通行能力达到1968pcu,而周边小区(芳庭雅苑、雅美里小区)共有1597户居民,预估1600辆车,临潼路通行能力能够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为附近居民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

(2)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根据现场调研及满意度调查,临潼路排水管道、给水管道、中水管道、燃气管道等配套管线建成后,完善了“带钢厂地块”基础设施,有效地满足了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提升了居民生活便利性。

2.服务对象满意度。

附近居民满意度。本次现场调研共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共40份。根据问卷情况,40%附近居民表示对临潼路及配套管线总体建设非常满意,55%表示比较满意,5%认为建设一般,附近居民对项目实施总体满意度达到95%。

(一)项目未开展可行性研究,进度风险管控不足。

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和墙子河西路界外污水管道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津住建计审〔20xx〕89号)内容开展可行性研究,未就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因素进行预判、调研核实和分析,进而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并合理安排工期,导致其中7项工程实际工期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详见表2)。

(二)项目未编制投资预算,以概算代预算,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一定差异。

按照工程类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要编制投资预算,但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并未开展此项工作,导致工程建设费合同额与批复总概算存在126.18万元的差异。同时,由于未编制投资预算,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能进一步核定工程建设辅助工作,导致概算中批复的路灯切改、交通设施迁改、拆除绿化、迁移树木等工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无需开展而未发生支出,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72.61万元差异。

(三)项目资金支出不够规范。

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其中12个合同资金支出与合同规定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不一致,具体表现为:一是资金支出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规定,结算前主体工程完工后的资金支付额度为“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金额45%”,而实际支付合同金额的60%。二是资金支出时间与合同规定时限不一致。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预付款未按照合同规定的“预付款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资金到位后15日支付”履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xx年8月拨付资金,而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于20xx年10月支付至委托单位。三是用款申请表计算错误。交通设施工程合同规定“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60%”,应支付至97.97万元,但用款申请表申请支付至95.31万元。

(四)个别制度执行不规范。

项目个别环节未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验收管理方面,给水工程验收单缺少施工单位签字及盖章,验收管理规范性有待提升。结算审核方面,一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未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规定费率进行结算,项目批复总概算1777.15万元,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中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建设管理费应为31.66万元,但实际结算金额35.54万元。二是燃气工程未按照规定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要求“合同发生调整的实质性内容(金额、约定内容等),需要在结算协议中列明并以新的结算金额与供应商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燃气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中增加工程清单外工作量,但仅在结算报告中列明实际工程量(包括工程清单内、外工作量),未重新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

(五)项目验收、结算审核进度滞后。

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等8项内容,于20xx年7月3日开始施工,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个别工程验收、结算审核工作仍未完成。其中路灯工程于20xx年12月18日建设完成,截至20xx年9月30日验收工作仍未开展,验收工作滞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4项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工程已于20xx年11月24日完成验收工作,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仍未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一)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为后续有效实施奠定基础。

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设前对建设必要性、经济合理性、建设条件可行性进行的科学论证,是项目投资决策重要依据,能为后期项目实施提供科学指导。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根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立项相关政策文件,结合项目现状、申报材料,深入调研、分析各子项实际需求、市场价格,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实施计划、实施影响因素进行充分研究,以便于编制具体、明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项目后期实施提供有效指导。

(二)规范工程项目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

工程类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包括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交付使用阶段。决策阶段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施工阶段主要包括采购及施工;交付使用阶段主要包括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设计阶段流程做好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项目既定的施工图纸,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核定资金投入额度、合理编制项目投资预算,避免实际费用需求与计划资金需求差距较大,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资金支付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方式、时限等条款进行合同进度款支付,并严格落实《票据报销管理办法及财务报销程序》中规定的审批流程要求和对应经办人员责任,维护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充分发挥制度本身对工作管理的约束和指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四)严格执行现有制度,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针对已有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等工程管理制度,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执行其中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率及计算方式、验收管理、合同结算管理等细则,规范项目过程管理工作,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和全过程管理水平。

(五)强化项目过程管控力度,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

一是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加大自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核查、巡查,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及时整改,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和工程审计工作,按进度支付工程款。二是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督导工作,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保证项目执行进度与合同约定工期的一致性。

(六)组织培训、学习,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项目存在可行性研究缺失、未编制投资预算、资金支出不够规范、验收及结算审核进度滞后等问题,集中反映出项目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经验积累不足。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结合中央及我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文件精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学习,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深化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将其融入到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具体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合作社绩效评估报告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预算资金分配决策的科学性、公开性、公正性,切实做好阳宗海风景名胜区20xx年度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63号)、《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xx〕39号)、《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xx〕1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xx〕117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xx〕1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昆明市财政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委托云南华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对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绩效重点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农村公路是服务“三农”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以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为原则,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根据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文件(昆交通〔20xx〕140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的通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文件(昆交通〔20xx〕26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预下达20xx年昆明市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计划(第六批)的通知》、昆明市财政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阳管财〔20xx〕10号)《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给予配套立项。

为扎实推进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为做好阳宗海区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文件(昆交通〔20xx〕26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预下达20xx年昆明市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计划(第六批)的通知》文件中明确了阳宗海区20xx年建制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计划,根据该文件立项、立项依据符合区政府相关规划和政府决策并与部门职责密切相关,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3.项目实施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管理,实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保障通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了《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xx年农村公路公路养护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省、市的工作要求,坚持“建、管、养”并重的原则,明确区、镇(街道)、村三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为了使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成立了由局长、副局长、项目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位于阳宗海管委会辖区内,属阳宗海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是沿线居民生活、物资运输的一条重要地方经济通道。项目内容主要涉及阳宗镇。具体项目包括饮马池-杨柳箐线7.252194km,杨柳箐线7.214514km,大山寺线1.384371km、丁家庄线3.408938km。

项目具体目标为:

(1)饮马池—杨柳箐。

项目起点k0+000位于饮马池村口水泥路,路线沿老路布线,止于脚步哨村口。全长7.252194公里。

路面改造类型:20cm水泥混凝土+15cm天然砂砾调型层。

(2)杨柳箐线。

路线全长7.214514公里。

(3)大山寺线。

全长1.384371公里。

(4)丁家庄线。

全长3.408938公里。

路面改造类型:20cm水泥混凝土+15cm天然砂砾调型层。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工期5个月150日历天,从20xx年6月30日—20xx年12月30日,该项目于20xx年12月30日全面竣工。

4.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

依据昆明市财政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阳管财〔20xx〕10号)《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公路省级养护工程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云交规划〔20xx〕11号)、《云南省公路局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及大中修工程计划的通知》(云路农〔20xx〕170号)等文件资料,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为23,949,523.00元,其中市级资金380万元,其余不足资金由省、市、区级拨付或由其它项目结转使用。资金明细详见下表:

(2)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截止评价日,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财政实际到位市级资金38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为38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资金使用明细详见下表:

目前项目已全面竣工,工程款项已全部拨付。

5.组织及管理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建设和管理,对项目的实施、质量、安全、进度、效益等总负责。同时制定完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相关制度,统筹做好项目推进协调工作,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的台账、资料的收集归档,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为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项目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施工建设,与云南晟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友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设计、施工公司签订了委托合同。

(2)保障措施。

为确保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阳宗海管委会明确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责任制和合同制,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在项目管理上,根据云南省政府、昆明市政府、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的部署和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制定的《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开展项目管理工作,为确保工程质量,并与云南航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云南云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检测、监理公司签订了委托合同,为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保障措施。并实时对项目推进存在问题及时进行专题研究,对工程中存在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质量、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求执行单位整改,同时要求监理单位做好工程管理、质量整改督促及工程资料整编归档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在资金管理上,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加强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阳综办发〔20xx〕24号)、《昆明市财政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关于印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阳管财〔20xx]59号〕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项目资金开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单独建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二)绩效目标。

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

依据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文件(昆交通〔20xx〕26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预下达20xx年昆明市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计划(第六批)的通知》文件中明确了阳宗海区20xx年建制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计划,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涉及我辖区内阳宗镇。具体项目包括饮马池-杨柳箐线7.252194km,杨柳箐线7.214514km,大山寺线1.384371km、丁家庄线3.408938km。由施工单位于规定工期内完成以上范围内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等任务。

项目具体目标为:

(1)饮马池—杨柳箐。

项目起点k0+000位于饮马池村口水泥路,路线沿老路布线,止于脚步哨村口。全长7.252194公里。

路面改造类型:20cm水泥混凝土+15cm天然砂砾调型层。

(2)杨柳箐线。

路线全长7.214514公里,主线路线起点k0+000起于曲者村口,路线由西南向东北沿老路布线,直达主线止点k4+257.772,止于自然村村口。支线一:路线起点k0+000接主线k2+330,路线由东向西沿老路布线至村口,长0.195116公里;支线二:路线起点k0+000接主线k2+330,路线由北向西南沿老路布线至村口,长0.445409公里;支线三:路线起点k0+000接主线k3+560,路线由东向西沿老路布线至村口,长1.520118公里;支线四:路线起点k0+000接主线k3+605,路线由南向东北沿老路布线至村口,长0.796099公里。

(3)大山寺线。

全长1.384371公里,主线路线起点k0+000起于g324国道,路线由西北向东南沿老路布线,直达主线止点k0+957.474,止于自然村村口。支线路线起点k0+000接主线k0+000,路线由西南向东北沿老路布线至村口,长0.426897公里。

(4)丁家庄线。

全长3.408938公里。分为三段,主线项目起点k0+000位于北斗村,路线沿老路布线,止于丁家庄村口,长2.611201公里;支线接主线k2+448.5,路线沿老路布线,止于k0+156.847,支线长0.156847公里,龙泉寺段,起点接阳宗小营村,顺老路至k0+640.89止于龙泉寺,长0.64089公里。

路面改造类型:20cm水泥混凝土+15cm天然砂砾调型层。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从20xx年6月30日—20xx年12月30日。

2.预算批复(申报)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至评价日,该项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为:

(1)项目于20xx年12月30日已全面完工,完成工程量的100%。

(2)项目完成质量:正在申请相关部门验收。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以后年度类似项目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前期调研。

通过前期对20xx年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展开调研,向项目相关单位收集所需文件,通过调研会议等工作的相继开展,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

2.研究文件。

通过前期调研结束后所收集的相关项目资料,通过分析研究相关文件资料,进一步了解项目立项背景及依据、组织及管理情况、实施内容、实施计划及完成情况,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结合项目特点制定适用的评价指标体系。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的设计。

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及效益。并根据《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附件项目支出共性指标体系细化评价指标,使设置的评价指标具有可操作性,能系统反应出项目支出所产生的项目效益。指标分值满分为100分。一是项目决策指标:占指标权重20%。含2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主要从项目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及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等方面对项目决策作出评价。二是项目管理指标:占指标权重20%。含3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主要从预算编制合理性、预算调整规范性、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财务监控有效性、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政府采购规范性及项目自评等方面对项目实施的过程进行评价。三是项目绩效指标:占指标权重60%。含2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主要从项目完成情况、完成质量以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群众满意度及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产出及其成效进行评价考核。根据评价得分情况,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档次,具体等级档次划分详见下表: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坚持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等原则。采用以定量评价为主、定性评价为辅、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按照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采取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对比分析法(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对比,分析项目完成程度)、因素分析法(对投入、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的各评价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公众评判法(通过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情况),通过与项目单位人员座谈(财务处相关人员、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等)、资料核查(具体核查项目立项、实施方案、批复、合同等相关资料)。

1.数据填报和采集。

向项目实施单位收集相关项目实施进度资料、项目实施情况、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现场核实和查阅台账等结果资料进行分析整理。

2.社会调查。

为充分了解阳宗海20xx年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项目实施结果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评价组通过对项目点周边群众进行了问卷调查。共计发放40份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40份,有效回收率100%,问卷相关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次问卷共设置10个问题,每题最高得分为10分,总分为100分,每个题目评价量化分的设定为从左至右依次递减分别为9-10分、7-9分、5-7分和0-5分四个分值区,分别对应优(合格)、良(合格)、中(合格)、差(不合格)四个打分区,问卷总得分为全部有效问卷相加后的算术平均分。

3.数据分析和撰写报告。

将项目实施单位、主管单位填报的数据结合通过现场勘查采集到的基础数据,通过分析整理对应考核指标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投入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逐项考核,并梳理总结相关项目单位的主要经验及做法及存在问题,对应问题给予建议和改进措施,形成最终报告。

(一)评价结论。

本次绩效重点评价运用由项目组设计并经专家论证后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查阅资料、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对阳宗海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92.7分,绩效评级为“优”。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详见下表。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类指标包括项目立项和项目目标两方面内容,由10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为20分,实际得分15分,得分率75%。

(1)项目立项。

本项目的设立依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文件(昆交通〔20xx〕26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预下达20xx年昆明市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计划(第六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立项。政府长期发展规划和政府决策与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的部门职责密切相关,与部门长期规划目标相匹配。各年度项目根据项目需求,开展前期调研工作,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项目的总体目标,作为项目方管理部门的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根据目标任务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和相应的绩效指标,但绩效目标缺乏完整性,未设定具体的效益目标,针对于绩效指标制定,缺乏定量指标数据,未分细化分解成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2.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类指标包括投入管理、财务管理及项目实施三方面内容,由15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为20分,实际得分19.7分,得分率98.5%。

(1)投入管理。

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依据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文件(昆交通〔20xx〕26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预下达20xx年昆明市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计划(第六批)的通知》等文件下达的任务指标及预算数据进行申报,具有合理性,且在资金批复到位后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到实施单位,实施单位依据具体的管理办法对项目实施了较为有效的管理,目前项目已竣工验收完成,但预算资金资金缺口大,预算下达资金不足以支付相应工程款,需从相关项目中调配使用,预算执行率为79.88%。

(2)财务管理。

通过对项目单位进行走访、现场调查及察看相关台账资料、管理制度及政府采购相关材料等,项目单位预算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根据项目预算批复及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项目实施。

通过查验主管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定期组织会议解决项目中实际遇到的难点问题,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检查、考核。项目实施单位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制订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项目采购方式合规、采购流程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拨付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实施单位编制了财务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并进行了相关交底,确保项目质量管理有据可依、有条不紊。项目已全面竣工,正在申请相关部门验收。

项目绩效类指标包括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两方面内容,由10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为60分,实际得分58分,得分率96.7%。

根据项目主管部门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提供的相关实施方案等文件及实地调查,截止20xx年12月30日,20xx年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已完成了全部工程内容,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工程正在申请相关部门验收。

项目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项目涉及我辖区内阳宗镇。具体项目包括饮马池-杨柳箐线7.252194km,杨柳箐线7.214514km,大山寺线1.384371km、丁家庄线3.408938km。具体为:

(1)饮马池—杨柳箐。

项目起点k0+000位于饮马池村口水泥路,路线沿老路布线,止于脚步哨村口。全长7.252194公里。

路面改造类型:20cm水泥混凝土+15cm天然砂砾调型层。

(2)杨柳箐线。

路线全长7.214514公里。

(3)大山寺线。

全长1.384371公里。

(4)丁家庄线。

全长3.408938公里。

路面改造类型:20cm水泥混凝土+15cm天然砂砾调型层。

1)社会效益。

公路运输在农村地区是一种十分重要的交通方式,农村公路建设和其他交通方式相比具有建设难度小,经济效益高的优点,还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出行的需要。通过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的实施,一方面改善了基础设施的落后状态,方便了老百姓的出行,另一方面提高了沿线村民的交通出行质量,提高了村民生活水平,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经济效益。

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的实施是区域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农村公路建设中的重要控制环节,农村道路硬化作为乡村建设中的一环,最近几年一直在推进实行。本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当地村民的交通出行质量,改善了当地农业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也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给村民创造了一个较好的交通经营环境,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其间接经济效益远远大于工程的直接经济效益。

3)生态效益。

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的实施,通过对公路路面塌方及路面修补建设等项目的整治建设,使农村公路路状和路容路貌得到了较大提升,改变过去泥土路和碎石路的“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淤泥难行”,尽可能降低噪音污染、大气污染、粉尘污染等污染程度,良好的公路路面还能降低环境污染力度,即保护了生态、又改良了环境,尽一步做好平整、滞尘、降噪,防止水土流失,保持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4)可持续性影响。

通过实施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促进公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和延长了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较大幅度的提升了交通通行质量,改善了道路行驶环境,保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一条路就是一条经济带,良好的道路交通状况可拉动沿路的农村经济,经济要发展,交通要先行。同时,良好的道路状况也为自然灾害救助提供了便利的交通保障。农村公路路面硬化拉近城乡距离,促进城乡融合,沿路良好的生态环境,改善和提高了沿路居民的生活交通质量,带动农村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群众满意度。

通过对本项目进行问卷调查,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40分,最终满意度=全部有效问卷得分的算术平均分,通过统计得出周边受益群众满意度为91%。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实施管理人员较少。

由于阳宗海区成立时间短,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人员仅有两人,平时不仅要管控工程质量,还要兼顾各个市级对口部门下发的相关任务,包括公路管养、路面硬化、交通安全、公交车开通等工作,有时分身乏术,不能做到多方兼顾。

2.项目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

农村公路路面硬化机制是促进其性能发挥的关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如部分道路存在质量问题,部分道路被村民称作“豆腐工程”,铺设的路面只为好看,实际上偷工减料,质量标准不过关,有些原已硬化的路面经车碾压一段时间就起皮破损,既影响美观,又阻碍车辆平稳通行等问题,加上后期养护和维修意识淡薄,导致已建道路没有很好的发挥其预期的作用。

3.项目没有完善的实施管理措施、项目绩效管理不够重视。

经过查阅项目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访谈,该项目在预算申报时,编制了项目任务目标及指标体系,项目实施也基本围绕着预算申报目标有序开展,但细化绩效指标缺乏具体的数据支撑。主管部门未根据《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要求对项目实施绩效全过程管理,在自评工作中未建立相应健全的绩效指标体系。

(二)建议和改进措施。

1.安排专业的项目实施管理人员。

农村公路的硬化作为乡村建设中的一环,是一项长期的,连续的工作,最近几年一直在推进实行。农村公路路面硬化项目实施起来,工作内容繁杂,点多面广,公路硬化难度大、内容多,对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要求高,因此有必要安排专业的项目实施管理人员进行常年的跟踪管理,以保持良好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2.加强项目管理相关制度的健全。

农村公路路面硬化管理制度是促进其性能发挥的关键。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之处,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与养护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路面硬化资金的利用和效果。注重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提升公路路面硬化资金的利用和公路路面硬化的效果。

3.完善实施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考核机制。

建议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跟踪及建全实施管理措施,根据具体项目设定相应绩效考核指标,包括项目的进度、成效等,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绩效跟踪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以及阶段性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建全实施管理措施有助于推进项目的有效执行及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加强评价结果应用,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方针,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加强资金拨付合理性的主要参考。

合作社绩效评估报告篇四

根据《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美财督〔20xx〕3号)要求,我局扎实认真地开展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重点评价20xx年学前教育助学券专项资金的项目,现自评如下:

一、

(一)项目目标。

对全区具备海口市常住户籍,符合计生政策并在合规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让学龄前儿童人人入得起“园”,让百姓享受到教育实惠。

(二)决策过程。

依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xx]405号),及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我市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府办〔20xx〕349号文精神,切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三)资金分配。

根据发放实施办法,助学券发放对象为具有海口市常住户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具备兑现助学券资格的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培训机构等除外)。助学券兑券资格则需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及中小学依办学许可内设的幼儿部(班);具有编制的公办幼儿园等,且当年度年检合格。此外,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班,也具备兑券资格。

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每人每年400元。助学券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45比例共同承担,以区为主发放实施。20xx年我区学前教育助学券专项资金市财政安排208.692万元,本级预算安排170.748万元。

(一)资金到位。

20xx年我区学前教育助学券项目资金共计379.44万元,到位率100%,及时拨付到各幼儿园。

(二)资金管理。

20xx年我区共有168家9486名适龄幼儿符合条件享受助学券,共发放资金379.44万。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为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我局所有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我市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和我局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严把助学券发放对象审批关,杜绝虚报、多报现象发生,不存在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为了确保项目高效有序实施,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业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基教股、计财股、教育督导室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目实施的领导,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制定《美兰区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细则》、《美兰区学前教育助学券资金使用规定》等制度,规范项目的实施。

我局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总体评价为优。具体如下:

1、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使每一位幼儿家长得到实惠,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3、可持续性:虽然“助学券”会增加市区两级的财政支出,但是学前教育是义务教育的基础,抓好学前教育可以从起点上使孩子健康地成长,打好基础。

(一)经验。

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才能使项目真正惠及百姓。

(二)存在问题。

由于项目涉及的幼儿园及适龄幼儿较多,申报助学券条件的审核费时费力,人员不足。

合作社绩效评估报告篇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入推进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提质”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xx〕13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渝教基〔20xx〕22号)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先后召开行政会、教职工大会,学习了通知精神,并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会议,并随后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现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1、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实行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遵循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确保服务区适龄学生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我校不存在与民办学校联合招生情况,不存在参与举办“占坑班”情况无学校组织招生考试或以竞赛名义招生,不存在将“奥数”同招生入学挂钩现象。对学生进行均衡编班。

3、整个招生及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就近入学和择校生的比例分别为100%和0在学生入学后,我校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的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1、我校严格规范考试行为,除每学期期末一次文化考试之外,未组织参加其它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进行了规范管理。

2、我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也予以规范的管理,从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更没有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我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1、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2、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7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存在组织学生集体早自修的情况。保证初中生住校学生不少于9小时睡眠时间。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正常开展阳光体育活动,鼓励学生完成好体育锻炼的任务。体育教师认真上好体育课和健康课。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制定课间锻炼活动计划,明确锻炼时间、内容、场地,加强活动指导。教务处加强监控活动落实情况。

3、严格控制作业量。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每日作业时间控制在90分钟以内,作业量适中。

4、严格教学设施和校外活动管理。学校从未将教学设施提供给社会组织或个人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从来没有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和场地。也没有组织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活动。

5、严格学籍和学生信息管理。学校严格按市、区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做好学生的入学注册、转学、借读、留级和休复学管理,没有留级,学校没有开除和劝退过学生。学生学籍有专人负责。学校非常重视学生信息安全,对学生学籍基础信息和考试考评成绩的纸质管理和网络管理都采取了保密措施。严禁学校和教师向社会泄露学生的学籍基础信息和考试考评成绩。

1.我校以完成7-9年级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建立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

2.我校无下达升学指标和简单用升学率奖惩教育工作的情况,不以考试成绩对教师、学生排名;认真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我校的工作。

通过自查,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一步我们将按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合作社绩效评估报告篇六

按照《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xx〕150号)和《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申请、审核、公示、发放资金。同时,制订《雅安市名山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暂行)》和《雅安市名山区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暂行)》,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专款专用,积极做好资金监管,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坚持做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

(一)考评目的。

通过对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实施、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益的考评,衡量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有效改善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营养状况,逐步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和学生身体素质。

(二)考评依据及方法。

绩效评价考评组依据雅安市名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名山区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名财预〔20xx〕32号)文件和《雅安市名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名财绩〔20xx〕9号)文件进行考评。考评组由区财政局工作人员组成,于20xx年11月23日对20xx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进行了现场考评。

考评组现场查看,查阅、收集项目财务管理等资料,采集相关数据,并对其审核分析,形成现场考评工作记录,在项目单位自评报告的基础上,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考评。

(三)考评结果。

按照《雅安市名山区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程序,考评组对该项目绩效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考评结果:考评综合得分92分,考评等级为优秀。

(一)资金到位及使用。

名山区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33所(其中村小7个),享受学生计13977人,其中小学9925人,初中4052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生均补助标准4元/天,20xx年12月底前已完成财政预算资金240万元的拨付。学校严格执行实名制信息和食谱价格信息公开,确保营养计划政策落实到位。

(二)项目组织管理。

1.项目管理情况。

20xx年度名山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财政预算下达资金240万元,生均补助标准4元/天,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已分配完成,20xx年12月底前已完成资金拨付,下拨各学校。该项目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使用安全有效。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xx〕150号)和《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申报资金,并制订《雅安市名山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暂行)》和《雅安市名山区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暂行)》。

成立“雅安市名山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学校安全后勤管理中心、计财股、法规股、教育股负责人和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安全后勤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的领导和监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也相应成立了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同时成立了膳食委员会,由教师、学生、家长、媒体共同参与食堂管理和监督。

(一)项目完成情况。

名山区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33所(其中村小7个),享受学生计13977人,其中小学9925人,初中4052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生均补助标准4元/天,20xx年12月底前已完成财政预算资金240万元的拨付。学校食堂供餐所需粮、油、肉类、蔬菜、干杂等严格按照大宗物资“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政策规定,统一公开招标采购,食品安全达标率100%。我区中小学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后,学生的体重和身高都有明显的增长。学生发病人数明显减少,20xx年全区参加体质测试学生人数23106名,其中及格人数22389名,及格率为97.958%;优良人数为8919名,优良率为35.878%,体育达标人数稳定增长。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方面。

学校食堂基础建设明显改善。食堂供餐条件得到很大的提升,加快了农村教育发展。食品安全有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严格的餐前、餐中、餐后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每天13977名学生在校就餐,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资金安全管理得到加强。建立严格的学生营养改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坚持阳光操作,没有发生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学生膳食补助资金的情况。

2.可持续效益方面。

供餐质量明显提高。学生在校就餐数大幅上升,学生的营养状况得到有效改善,身体素质增强,学生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促进良好学风、班风、校风的形成。

3.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

师生、家长满意度达90%以上。

(一)项目涉及学校主体众多,在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不够全面、细致。

(二)学校食堂菜品种类、菜品味道、菜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继续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食堂卫生管理工作一刻不能松懈,应继续定期开展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检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严格做好学校卫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时刻绷紧卫生食品安全这根弦。

(一)加强项目监管。

主管单位要及时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督促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落实到位,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使绩效目标得到更好地实现。

(二)规范资金管理。

严格遵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保障资金使用规范。

(三)统筹兼顾有序推进。

继续有序推进学校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要将专项检查与疫情防控、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食源性疾病防控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工作安排,做到合理有序、有力有效、及时迅速地开展工作。

合作社绩效评估报告篇七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秘〔20xx〕637号)文件精神和市、县民生工程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我县对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对我县20xx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具体情况自评如下:

20xx年春学期,我县享受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155所,学生33728人;秋学期享受学校为125所,学生32959人。全县100%采取食堂供餐,实现实施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全年累计拨付膳食补助资金2929.6万元。营养改善计划全年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已累计拨付1363.69万元。

20xx年7月1-3日,我县代表六安市接受安徽省财政厅对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组张绍德处长给予很高评价,他总结,舒城营养餐工作特点是:1.经费保障较充分;2.多元主体参与,成效突显;3.食堂用工政府购买服务;4.互联网+视频厨房启动迅速。他认为舒城县营养餐工作取得丰富成果:1.营养改善计划实现100%全覆盖;2.财务管理工作规范统一,采用网络版会计信息系统,实时查询各校食堂财务情况;3.食堂安全检查始终没有松懈;4.积极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并督促整改;5.食堂从业人员基本有保障。

我县还顺利通过市教育局示范食堂复评,接待石台县、裕安区、阜南县等多个兄弟县区交流学习。

(一)投入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20xx年我县被列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审计、公共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强调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细化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

2.20xx年县财政已经拨付学生膳食补助费用2929.6万元、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累计拨付1363.69万元。截止12月底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总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1.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

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县政府与省教育厅、六安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教育局与各中心校校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各校严格按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2.强化政策宣传,加强舆论监督。

我县注重营养餐政策宣传,及时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方案》、《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培训方案》,在广播电台《行风在线》栏目宣讲营养改善政策;利用民生工程宣传月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问卷调查各3万6千多份。我县还在省、市、县多家主流媒体加强宣传,扩大营养餐知晓度。

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引导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和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向学生、家长、教师及供餐工作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全县每个班级都建立家长微信群,由班主任实时发布每周带量食谱和当天就餐照片,让家长满意、放心。以此扩大此项民生工程的知晓度。

3.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为保证营养餐食品的绝对安全,我县严把食材采购关,县营养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实施方案》,从20xx年秋学期开始凡进入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大米、食用油、荤素菜、调味品等所有食材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食材都要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实行定点采购,不得擅自采用《政府招标法》规定的采购方式以外的其它方式采购;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准入和退出制度;采购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择优确定供应商;加强民主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要求供货商一日一供,确保新鲜、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每天安排三名教师轮流参与食材验收。县营养办还建立供货商资料档案,不定期抽检约谈供货商。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

做好规定动作。我们要求每校严格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和校领导陪餐制度。建立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安排食堂管理人员参加了业务培训。完善了学校食堂卫生设施设备,给所有学校配备了消毒柜、电冰箱、专用食品留样柜等设施。严格实行食堂经营许可和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经过严格检查,核发食堂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

4.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1)不断完善食堂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工作,营养办配合计财股、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财务人员,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会计核算的通知》(舒教财〔20xx〕41号),《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的意见》(舒教〔20xx〕2号)。

(2)规范食堂会计核算。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专户核算,统一纳入县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管理,实行集中支付。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坚持“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对食堂进行财务和成本管理。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针对不同类别学校,在会计核算上实行分类管理。

(3)认真开展会计业务培训。

由于我县中小学校食堂会计人员绝大部分是兼职,业务生疏,为了提高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营养办联合分中心积极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4月9日,我们在教师进修学校协助下,联合核算分中心组织全县中小学校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共有240余人受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此外,分中心核算会计还分组亲临各校,手把手辅导学校主管会计记账、审核票据;我们还组织骨干会计人员对其他人员进行传帮带等。

(4)加强内部审计,守牢安全底线。

为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内部监督和廉政建设,20xx年秋学期教育局下发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通知》,制定了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范围、方式、内容和重点,继续委托专业性强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对16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目前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遴选财务会计专家,组织开展对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进行专项评估,进一步提升食堂财务管理水平,守牢资金安全底线。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得分25分)。

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我县实际,精心谋划,科学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并由第十七届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我县100%食堂供餐。享受营养餐学生覆盖率达100%。

严格规范公示内容,每周公布一周食谱,每天公示当日带量食谱、当日供餐台账,每月公示当月财务收支报表。接收家长和社会监督。

严把食材验收关,确保质量达标。规定各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及原辅材料查验制度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关。验收食品及原辅材料要实行“三人制”或“轮值制”,“三人制”需含1名教职工代表轮流参与验收。

还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每学期教育局都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营养餐学校食品安全进行专项食品安全检查。

(四)效果(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1.积极推进电子营养师试点工作。

我县从春学期开始就选择干汊河中心校作为电子营养师试点学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0月29日营养办组织8所市示范食堂学校参加市电子营养师培训会,我县干汊河中心校作了交流发言,得到市营养办充分肯定。目前,我县市级示范食堂学校都在试点电子营养师配餐,并逐步向全县推广,使学生由吃得饱、吃得好向更高层次的营养均衡发展,使我县的营养餐真正达到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

2.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

全县125所学校已全部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并接入县级平台,通过电子监控,实现了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使营养办实现对所有营养餐学校食堂进行实时电子监管,提高了我县营养餐管理水平。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德政工程,此项工作能否规范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更加扎实、努力的工作,做好迎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准备,把这项民生工程做得让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合作社绩效评估报告篇八

根据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金安区民生工程要求,我中心对中市街道和三里桥街道组织实施的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6分,分别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现将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结果汇报如下:

20xx年,我区原实施的安徽国防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家属区和皖西大市场住宅区,因规划调整和业主认可度不高等原因,后经市同意进行了改造项目调整。后更改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三里桥落星庙社区一建综合楼项目和中市街道迎宾社区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连片改造2个项目。

一建综合楼建筑面积0、7万平方米,2栋,涉及49户,计划总投资26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2590306、2元,已于10月底完工。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16栋,涉及674户,计划总投资195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18016642、97元,10月1日进场施工,现已完成施工合同量的100%。

(一)关注以及改善民生的需要。20xx年完工的3个老旧小区项目,整体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治安防控更有保障、消防设施齐全更安全,小区秩序井然提升,居民生活全方位得到了提升。以锦绣花园为例,改造前,小区路面坑坑洼洼,路灯缺失,停车位紧张,影响出行;私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排水管线老化,堵塞严重,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经过对小区进行综合整治,通过铺装沥青路面、对建筑外墙喷涂真石漆、重做屋顶防水、加装路灯、增设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充电桩、设立智慧安防系统、进行绿化广场景观设计等方式,使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大力提升了居住品质。

(二)结合拆违拆临,全面治理老旧“顽疾”。老旧小区因建成年代久远,因历史遗留等客观因素致使一些无手续“车库”、业主私自搭建储藏室等问题较为突出,使得老旧小区“破上加烂”,如拆除则业主当事人以各种理由阻挠,严重影响小区整体居住环境。我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前对业主擅自圈占公共用地、毁绿种菜、侵占消防通道、擅自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其中锦绣花园小区及九墩塘小区在违法搭建专项拆除行动中,锦绣花园小区拆除违建93处,拆除面积2269、8平方米,拆除老虎窗422扇,雨棚1533个,花架567个,晾衣架400个,铁门1个。九墩塘新村小区目前拆除违建25处,共计1580平方米,拆除老虎窗53扇,雨棚347个,花架295个,晾衣架107个,废弃空调架7个。有效制止了擅自搭建及侵占公共用地行为。

(三)结合物业管理,共同维护改造成果。老旧小区改造后及时把小区是否纳入物业管理列入征询意见的问题之一,由小区大多数居民集体自主选择,通过自主选择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自治等方式,强化对已改造小区的后期管理工作,尽可能实现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易到专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明确,预算执行合理,项目产出质量、时效符合规定。但是项目决策方面存在部分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格的情况;过程方面存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不高,相关文件中对改造内容范围不够明确具体,工程未及时结算,设计合同尚未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项目产出方面存在未进行档案验收的情况;项目效益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生态效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社区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一)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工作计划实施率为100%,房屋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0、61%,室外工程总体完成率为92、39%,其他设施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2、2%;本项目质量等级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验收文件完整、合规、归档及时,但未进行档案验收;本项目未超出概算,各标段均及时完工,但共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居民居住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改造后收到了3个小区的锦旗,改造期间未发生过媒体负面报道、通报等情况。但是,发现13个小区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2、生态效益—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新设置垃圾桶1036个,满足天津市垃圾分类的规定;但绿地率约为12、44%,绿地率偏低。

3、可持续影响—促进社区长效管理体系的形成。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住建委未提供相关合同,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4、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调查,本项目主管部门总体满意度为97、78%,居民总体满意度为95、68%。

(一)预算测算费用过高,客观性有待提高。

评价组对比分析了合同、概算书中各标段工程费用,合同总金额为26279、37万元,概算为59279、76万元,概算测算的费用普遍高于合同价格。

以一期工程中地质家园为例,部分概算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二期工程中新保楼小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工程量和单价的测算概算数据和合同数据差别悬殊。

(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偏低。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均已到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资金到位率偏低,为27、71%。

(三)《宝坻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改造范围不细化,制度不健全。

本项目实际施工范围包含户内窗户更换,而工作方案中未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具体范围,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有待商榷。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制度执行不规范。

1、本项目设计合同的委托单位为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后期项目委托单位为区住建委,但委托单位发生变更后未签订补充协议。

2、项目实施单位未按照《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各单位的建设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前,应当由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对其档案管理进行指导,并对档案进行验收”的规定,进行档案验收。

3、本项目共14个标段,竣工验收时间分别为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八条“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的规定,应在20xx年3月31日进行结算。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本项目尚未开展结算工作。

4、本项目采光窗更换材质为断桥铝合金,与《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导则》中规定的窗户材质(塑钢窗)不一致。

(五)前期调研工作不充分,导致总体变更发生率大于5%。

本项目共14个标段,其中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发生变更原因包括:业主不同意改造、业主要求增加改造内容、设计漏项、根据现场情况增加改造内容、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不足等。

(六)可视化对讲门利用率不高,易造成安全隐患。

评价组通过对13个小区的实地踏勘,发现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七)城市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有待提高。

经过评价分析,本项目13个小区整体绿地率约为12、44%。参考其他省市经验,如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20%,《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中规定旧城改造区不得低于30%,该项目与北京、石家庄等的老旧小区绿地率相比差距较大。本项目在改造前对小区整体布局和规划设计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没有增加绿化面积的考虑,老旧小区配套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失衡。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长效管理。

本项目13个小区仍处于保修期内,改造的小区中,公共设施及绿化、苗木等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在小区管理区域内实施门岗执勤、巡视、清扫保洁、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四方面内容。但是,区住建委未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合同,并且未明确公共设施(路灯、监控、岗亭、道闸等)、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责任者,不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要求,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九)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区住建委自评材料实际提交时间为20xx年11月25日,自评材料提交时间不及时,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针对本项目设计概算超出合同价格较高的问题,建议区住建委加强前期需求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明确现实需求,为科学编制预算和减少预算调整做好基础工作,例如,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因素,保证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保证预算额度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并符合行业造价水平。

(二)建议统筹好财政资金,重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落实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自觉性,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强化资金保障,促进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具体业务与改造范围要匹配,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尤其是明确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避免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四)加强制度执行规范性,推动项目提质增效。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结算已超过规定期限,建议区住建委尽快开展项目结算工作。

(五)相关部门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减少工程变更。

建议区住建委先行做好各老旧小区原始资料的查找整理工作,如有基础资料不完善、与项目实际不符合的,应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补测补绘。市政、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部门单位和有关街道应协助提供各老旧小区地下管网分布图,并对地上各类管线进行集中调查清理。

街道社区应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尊重居民意愿。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共商共建,必要时可推行“一栋一策”,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同时,建议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列入改造计划项目应有序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在论证的基础上,选取细化改造方案优、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共同缔造”基础好的项目,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启动改造。

(六)加强项目使用效果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虽然可视化门禁系统弥补了旧式楼宇对讲的缺点,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的功能进行楼栋门开启,但是老旧小区内居民老年住户居多,广大老年人更熟悉传统服务方式,不习惯使用可视化门禁的功能,导致楼门长期开启,门禁系统形同虚设,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建议项目完成后,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成效和使用效果的考核,对于利用率低、后期未落实养管责任的内容不再列入改造范围,或降低改造比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七)统筹好增设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的矛盾,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老旧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环境重要组成部分,要统筹规划公共设施建设与小区绿化环境改善,在增设停车场地的同时,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加大“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多元增绿”等改造力度。例如,小区室外停车场可采用嵌草砖进行布置;观赏性绿地可采用草本或灌木进行搭配布置;在有条件的建筑物外墙实施垂直绿化,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八)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引进物业全覆盖。

老旧小区的改造不仅仅是对小区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更重要的是对小区改造后的维护和管理。如果没有长期维护和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后的效果难以长期保持,就会出现“改造—破坏—再改造”的现象,造成人力和资金的浪费。建议首先,做好小区居民思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旧小区居民购买服务意识,了解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看法和需求。其次,根据小区居民意愿、支付能力和需求等实际情况引入物业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养管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政府提供平台让居民充分协商,推行以居民共同参与为核心的共建共治共享长效管理机制,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使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能够长效有序管理。

(九)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区住建委强化绩效意识,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在推进自评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情况,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提高自我评价质量。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一)因本项目的结算工作尚未完成,经与区住建委沟通确认,将《施工进度及拨付钱数情况说明》的已完工程量作为本次产出数量指标评价的依据,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二)本项目尚未结算、决算,无法确定项目总投资,经沟通确认,暂以“合同额+变更工程价款+工程建设其他费合同额”作为实际投资进行分析,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合作社绩效评估报告篇九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民生工程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绩效评价及20xx年度民生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xx〕1640号),我局认真对照工作自评表,严格按照有关考核评分设置的分值和绩效评价指标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抓紧整改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20xx年度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xx年,我市完成42个老旧小区改造,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居民群众13290户,其中,田家庵区6个项目,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居民群众2173户;谢家集区11个项目,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居民群众4222户;八公山区1个项目,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居民群众356户;潘集区10个项目,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居民群众4000户;寿县6个项目,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居民群众960户;凤台县8个项目,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居民群众1579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停车位改造。对规划停车设施被改变用途的,先进行整治,恢复停车功能;合理规划小区内公共部位,增加车位;调整绿化形态,增加生态停车位;在小区附近选择合适地点,增建扩建停车位、增划车位,引导居民小区外停车,全年停车位改造约800余个。

2、管网改造。对雨污合流管网重新规划设计,布设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满足需求,全年雨污管网改造8200米,排水清淤26000米,新增雨水检查井280余座,雨水口360余个。

3、绿化改造。对原有的草坪、花灌、乔木、树林进行规划设计;增加行道树,结合生态停车改造,多植大树,适当增加小品。绿量平衡,整洁美观,以实用性为主,风景优美,满足生活需要,全年栽植绿化苗木470余株,新增提升绿地面积约7万平方米。

4、环卫设施改造。对原有垃圾房、垃圾池进行拆除,更换成封闭式垃圾桶、垃圾箱等,垃圾桶、垃圾箱规格一致,外观整洁,分类归集,分布合理,全年增设垃圾桶420个。

5、安防、消防改造。小区主要出入口、周界、重要通道、公共设施、车辆集中停放等区域设置监控探头。已安装智能化监控系统的小区应对现有设备及线路进行检修。老旧小区按防火规范要求增补小区室内外消火栓,疏通消防通道,在公共设施建筑内合理增设挂墙式灭火器,门岗道闸设置20余个。

6、道路、硬化、照明改造。对小区内破损的道路、下水道、楼梯扶手及路灯、楼道灯等照明设施进行修复,结合停车位增划进行道路拓宽,对居民活动场所等进行硬化。对小区外沿主次干道的道路进行修缮硬化。道路无破损,照明设施完好,需要硬化的场所得到及时硬化,完成道路维修改造8、2万平方米,路灯安装300余柱。

7、小区容貌改造。对小区住宅沿主次干道外立面有破损的,进行修缮出新。对小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饲养家禽家畜进行集中整治,整体环境明显改善,墙体粉刷40万平方米,拆除违章搭建6万平方米。

(三)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20xx年度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目标任务,我市完成42个老旧小区改造,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居民群众13290户,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四)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在专项资金使用中,淮南市城建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专款专用,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工程资金共计550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052万元,市级配套1800万元,县(区)配套2648万元,全部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民生工程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绩效评价及20xx年度民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xx〕1640号)文件,20xx年度民生工程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绩效评价的评价指标体系分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分设12个二级指标。绩效评价满分100分。综合评价项目得分为100分。评价结果具体分析如下:

(一)项目投入绩效。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淮南市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区、县均成立了由县、区负责同志任组长,各镇、街道,县(区)直部门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及时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符合改造条件的各类老旧小区进行集中梳理、摸排,掌握基本情况,建立老旧小区基础数据库。

2、明确任务目标。按照各县区项目申报情况及省住建厅任务下达,我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xx年全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任务的通知》(淮旧改办〔20xx〕1号),明确年度任务目标。

4、强化资金管理。制定了《淮南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淮南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并开展了专项资金督查,进一步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

(二)项目过程绩效。

老旧小区整治严格规范立项报批、规划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工作程序,确保改造过程依法依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小区改造立项工作。由县区发改部门负责,严格立项报批手续,组织各项目逐一通过规划、环评、消防等相关部门审查;方案设计工作,聘请市内外资质较高、技术力量较强的专业设计单位进行科学合理设计。

2、工程招投标工作。按照淮南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方案的规定,对工程控制价在国家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项目,统一进行公开招投标;对限额以下的项目,简化招投标程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小区整治改造监理工作,从县区采购中心监理单位名库中通过摇号方式随机抽取确定了监理单位,全程负责监理项目实施。

3、施工过程。每个小区都设立了公示牌,公示工程改造项目、改造内容、工程造价、工程工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电话,方便群众对维修改造工程进行监督。各小区还分别聘请3—5名群众监督员,全程进行跟踪监督。

4、工程验收环节。需经专业部门和群众监督员共同认可方可通过,充分保证了居民对维修改造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工程的社会公信力得到了切实增强。

(三)项目产出绩效。

20xx年,我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各区、县结合实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年度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全市42个老旧小区全面完工。整治后的老旧小区,统一设置了门岗、道闸,配备了小区文明公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板、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配置了垃圾桶,划设了停车位,安装了监控设施,积极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

(四)项目效果绩效。

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实施小区道路、管网、照明、停车位、绿化等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小区容貌、环卫设施、菜市场和摊点、公厕改造,推进文明社区建设;实施小区封闭管理,完善视频监控设施,强化平安社区建设;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实现了“水通、路平、灯亮、地绿、整洁、安全、有序、人和”的整治目标,居民居住环境显著提升。

(一)坚持问计于民。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方案设计工作中,遵循“以民意为导向”的原则,问计于民“量身定制”,打造最适合的整治方案,最大限度地符合小区实际,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需求。在各改造小区设计方案出台后,市、区及时组织方案论证会,邀请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居民代表及规划、建筑、园林等方面的专家,共同进行论证修改,征集合理化建议。设计方案经过优化修改后,各镇(街道)及时在各相关小区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居民群众的意见,确保改造内容符合小区实际,满足群众需求。

(二)重点把好“五关”。首先,把好拆违关。在项目实施前期,县区行政执法局和各镇(街道)相关人员,组成精兵强将,拆除各类违法建设,整治乱搭乱建,为开工建设做好准备。其次,把好进度关。督促各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确保工程按时序推进。再次,把好安全关。针对老旧小区管线复杂、施工安全隐患多的特点,规定各项目须配备一名安全员,安全工作与施工单位经济效益挂钩,做到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第四,把好协调关。规定各建设单位要选派专门人员,负责项目施工协调工作,妥善处理施工企业与居民群众的关系,尽最大努力减少施工期间对居民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为项目推进创造良好施工环境。第五,把好验收关。工程竣工后,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和群众代表共同进行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小区管理移交给物业公司或所在社区,相关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等图纸和资料一并移交。

(三)坚持建管并举。为鼓励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社区认真履职,全力做好小区物业服务工作,部分区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实行以奖代补,建立月考核制度,由所在镇(街道)牵头,每月对相关物业公司和社区组织一次考评打分,依据得分多少由区政府兑现奖补资金,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有效运行。例如:我市田家庵区对实施专业物业管理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小区,分别按照每户每年90元和每户每年1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奖补资金实行一月一考核,半年一支付。

(一)少数整治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私搭乱建、毁绿种菜等不文明现象反弹。

虽然整体整治效果明显,但仍发现少数小区存在绿化植被成活率不高、小区道路路面损毁、垃圾随意倾倒、私搭乱建等现象,影响了老旧小区改造效果,整治成果缺乏后续维护措施。一方面少数小区居民素质不高,缺少小区共同维护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部分小区建成年代较早,自身物业管理能力不足,同时物业管理费收取率低,缺少相应的资金保障。

(二)提升型改造项目偏少,各区配套资金投入不够。

从我市已完成的整治项目看,基本型改造偏多,提升型改造偏少(节能保温屋面、墙体改造,增设无障碍通道等)。小区整治方案设计内容偏于保守,各区只有少量配套资金用于保证项目的前期费用和工作经费,各区兜底资金配套力度明显不足。

(一)加强建后管养,构筑长效管理机制。老旧小区不但要建好,更要管好,要结合小区规模、管理现状、居民的承受能力情况,坚持多种模式推进,实现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

(二)加强政策支持,加快完善配套措施。针对老旧小区的特殊性,居民收入不高,有偿服务意识不强,政府需要发挥积极作用,对直接服务于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财政以奖代补,建立完善考核机制,保持物业服务企业良性运转和提供有效服务,逐步培养居民群众缴费意识,实现物业企业自我造血。同时,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在老旧小区提供公益性岗位,推进社区管理持续、有效开展。

(三)广泛开展文明社区活动。积极调动居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凝聚民心和人气,让居民的素质与小区良好的硬件环境相适应,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居民的文化和道德素质。

合作社绩效评估报告篇十

霍邱县人民政府已将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依据省市下发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制定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参加的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育主管部门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有专门人员负责营养餐的日常工作,财务方面配备一名主管会计和一名出纳会计,还有两名核算会计,办公条件优越,工作经费有保障。《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设定了绩效目标,并符合省级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做到了细化、量化;霍邱县教育局年终对乡镇中心学校的营养餐工作开展民生工程工作考评。

(2)资金落实。

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资金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和及时率达100%。中央膳食补助资金6890万元(财教〔20xx〕1514号和财教〔20xx〕351号)及地方配套运转经费1500万元均已到位(财预函〔20xx〕8号)。

(1)项目管理。

1.目标任务。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县政府与教育局签订了目标任务工作责任书,责任书的要求已全面得到落实。乡镇中心学校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均有供货合同书,合同书中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政策宣传。我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20xx年在六安市和霍邱县民生工程信息网的工作动态、基层话民生、图看民生等专栏多次发表营养餐内容,如《霍邱县多举措聚焦教育民生营造良好教育发展生态》、《霍邱县全面确保营养餐民生工程安全开展》、《霍邱县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专辑》、《霍邱县落实“四保障”护航学生营养餐》、等。20xx年4月和10月县教育局参加了由县民生办组织,在青少年活动中心门口开展民生工程街头政策宣传活动,并制作了霍邱县教育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展板,宣传政策明白纸及宣传品。霍邱县、学校、班级、家长分层建立微信工作群,实现宣传营养餐全覆盖。

3.信息公开。我县在政务公开网公示营养餐组织机构和职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营养餐受益学校严格按照《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实施方案》(霍政办秘〔20xx〕208号)要求的“五统一”中的统一食谱,即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进行全镇统一食谱,食谱带量带价,学校将每天的食谱公示张贴在食堂门口或学校营养餐公示栏处(公示栏和六色台账由县区统一制作),每日公示内容包含就餐人数、食材份量以及价格等内容。

4.供餐准入退出机制。粮油等大宗食材由县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企业在霍邱县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局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约定供货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荤菜、预包装食品、素菜和调味品由各中心学校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待招投标程序结束后,招标情况由县教育局备案,新鲜食材实行“一日一供”,乡镇中心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的合同由县教育局统一制定。霍邱县教育局制定了学校《食品原料采购与质量查验制度》,落实“三人小组”验收制度,并建立和落实食材采购询价制度。

5.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霍邱县教育局营养办负责全县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各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逐级逐校都制定了详细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县教育局统一印制了六色台账和营养餐数据类各种表格,包括基础数据和财务两种;我县按照要求制定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校长陪餐制度》,陪餐人员由学校当天的值日领导组成,每天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费用自理。陪餐人员每天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检查食品卫生、饭菜质量,做到一看,二闻,三尝,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供餐,在“食堂供餐日志”中作好记录。建立了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制做了食品安全自查表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我县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业务培训,8月18日,全县20xx年秋学期开学工作部署会召开,就学校食堂管理及新学期食堂供餐前准备工作做了专门部署和安排,要求在开学前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扫消毒,进行仓储食材及调味料安全检查,食堂用水安全及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做好食材采购计划和安排,通过多层次培训,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学生营养改善食堂供餐工作,有效促进学校食堂供餐工作有序、有效、平稳运行,巩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果。今年9月底,食品安全督查由县政府督察考核室、县食安办统筹组织实施,从县督察考核室、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参加,分6个组对全县食品安全进行督查。我县积极开展争创学生营养改善市级“示范食堂”活动,今年有3所学校被评为市级“示范食堂”,并在市级“示范食堂”学校中积极推进学生网络版电子营养师工作。

6.劳务用工。我县在20xx年秋学期全部实行劳务派遣或承包方式管理和使用食堂从业人员,县统一制作规范合同,由中心学校和劳务承包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并且劳务公司也与聘用工人签订了合同。

7.信息管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在每学期初都上报营养餐受益学生数,由教育局营养办审核、汇总,并且结合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做到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学校的学生数如有变动每月底都按时上报《学生异动表》,来反映出学生的增减情况。

8.工作通报制度与执行。县教育局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霍邱县学生营养办每季度制定了工作简报,以便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

(2)财务管理。

1.制度建设与执行。制定了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出台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霍邱县人民政府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霍邱县中小学食堂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全县农村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20xx〕38号)等。霍邱县已全面实行网络版会计核算系统管理营养餐财务,并于每年暑期进行会计业务培训。县教育局春秋学期分别至少开展一次专项资金检查。

2.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专项资金足额用于学生营养餐伙食,县政府配套的食堂从业人员报酬和运转经费及教师看护补助均已到位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学生膳食资金实行县校“双审核制”管理,专项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将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统一管理,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寄宿制学校食堂早晚餐财务纳入全县统一管理,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没有白条抵账、不合规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学生、教职工自缴餐费实行县级统一管理,并存入县级专户,实行报账制结算。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均符合规定。

4.监督检查有效性。广泛开展营养餐督查和调研活动,全年开展营养餐专项督查3次,范围覆盖了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村小以及教学点各级各类学校,并在霍邱教育网进行了专题报道,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教育局每年都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营养餐财务进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各乡镇学校均真正发挥了膳食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项目建设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截止10月底进展的简要情况》(皖教秘[20xx]418号),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食堂供餐面达100%。

2.各学校建立和落实严格的食材质量验收制度,实行“三人小组”验收,验收手续完整。今年11月份教育局委托第三方抽检县级招标的食材大米,目前正在等待cma检测报告。教育局营养办经随机突击查看供餐单位现场,当日供餐数量和品种与公示菜谱相符。

通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县监测学校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结果看,我县农村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和身心健康得到了明显的提升,营养结构得到优化,学生身高和健康状况等各项指标均有改善,营养餐不断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得到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认同。我县在今年9月份开展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和“光盘行动”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全县调查对象对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非常满意。

我县在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各类创新模式。创新一:我县各乡镇中心学校新鲜食材招标采购(米、油除外)----通过在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创新二:全县民办学校营养餐食材纳入中心学校统一招标采购。创新三:全县公办寄宿制学校早晚餐食材纳入统一招标采购。

教育局营养办对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分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得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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