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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协议书法院盖章 执行和解协议书法院盖章吗(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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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协议书法院盖章 执行和解协议书法院盖章吗(六篇)
2023-01-15 17:59:23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3年执行和解协议书法院盖章(推荐)一

本人自今年以来,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能以集团党委、公司党委要求,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回顾以前的工作历程,认为在廉洁自律方面,本人能够辨明是非、坚持原则,促进了自身工作的开展。

毛泽东同志的反腐治贪思想,是在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条件下开展反腐败斗争理论和实践探索的科学总结。邓小平同志继承了毛泽东从严治党思想的精髓,明确指出“惩治腐败要从党内抓起,从领导干部抓起。”江泽民同志从"三个代表"的高度,总结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们党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提出"从严治党,必须全面贯彻于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切实体现到对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中去。"这些重要思想和基本观点,体现了我们党加强廉政建设的一贯方针,反映了党对从严治党认识的不断深化和理论上的丰富发展,是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根本保证。

做为新乡中益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之一,我始终能够牢记肩头的责任,在千头万绪的实际工作中,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始终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不正之风当作大事来抓,从严要求自已,确实管住自己,管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对员工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党风廉正建设在思想认识上达到“四个明确”,即: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是深化改革、搞好生产经营的现实需要;明确了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必须齐抓共管,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明确了作为领导干部的责任内容和要求;明确了如果知法犯法,贪污受贿就必然受到法律责任追究。正是因为坚持了党性原则,在日常工作中才能做到廉洁自律、勤政廉洁的表率。

担任新乡中益公司副总工程师以来,在集团党委的领导下,结合工作实际,我一方面狠抓业务,开拓进取,另一方面强调政治理论学习,全方位铸造锻炼培养自己。通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和日常工作中的自学,我进一步领会了xx届xx全会精神,对形式与内容、外因与内因、正人与正己、权力与义务、自律与他律的内涵有了深层次的理解,从思想上构筑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防线。在巩固中深入,在创新中提高,用理论去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任何一名从事管理工作,特别是掌握一定权利的人,无论权利大小,都会受到各种诱惑,在诱惑面前是否坚持原则,往往决定工作的力度和效果。只有清正廉洁,才能走得正、站的直,腰杆硬,工作才能有底气。本人在工作之余,总是十分注重学习,自觉参加党支部活动,认真学习公司和上级党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并且在工作之余挤出时间进行自我加强学习,学习中注重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不断加强总结,以加强世界观的改造,促进工作的健康发展;注重边工作边学习,以学习推动工作,以学习提高认识,工作中能始终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改革的思维和发展的观点考虑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始终保持警钟长鸣、自检自醒,坚定了自己对廉洁自律的认识。

按章办事、抓好落实是加强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重要环节。本人在工作中能认真落实本单位和集团的各项制度要求,始终坚持以企业利益为重,凡事出于公心,坚持原则,按制度办事。对自己分管的开支费用做到多方了解、严格把关,并按照财务审批制度进行落实。把廉洁自律工作做在前头、抓在事前,避免出现失误,并严格把关,严格维护企业利益。工作中、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落实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格遵守各项议事规则,注意发扬民主,维护班子的团结与统一。凡事能做到识大体顾大局,对个人得失从不斤斤计较。关心同志,尊重同志,严以律已,宽以待人。

常言道: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本人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维护好自身形象和企业形象,注重八小时以外言行举止。平时能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要求下属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大家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名利观和人生观,自觉勤俭节约,不讲排场,不铺张浪费,不以权谋私,不以权徇私。具体体现在工作中的“三无现象”:无收受财物现象,在节假日期间能够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从未发生过利用节假日收受礼金礼品、借机敛财等违纪行为;无以权谋私现象,严格依法办事;在管住自己的同时,还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坚决不允许他们打着单位的旗号谋取私利;无奢侈浪费现象,自觉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各项规定,一律按照少花钱、多办事、成大事的原则进行,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同时对集体形成的决策、决议和决定,不折不扣地执行和落实。在关系处理上坚决按照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精神,互相信任、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工作中做到分工不分家,到位不越位。工作中不贪功推过,处处以大局为重、以工作为重、以事业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不回避矛盾,能够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了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力开展。

深刻理解廉洁自律、防腐倡廉“关口”前移的问题。监督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具有现实与深远的意义。如果权力监督制约乏力,特别是单位主要领导,如果自己不主动接受别人监督,别人很难监督到位。本人能够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将落实责任目标置于领导班子和上级领导的监督之下,主动向上级报告自己贯彻落实责任目标的情况。身体力行执行好领导干部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好廉政档案;日常将自己置身于群众之中,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总之,新的历史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又将面临许多的新问题,新困难,在新公司筹划基建期间和今后的工作中,我还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用马列思想武装头脑,用先进的思想指引自己,确保自己不犯错误、不违法、不侵害职工利益,理直气壮的做人。经常用标准对照自己。坚持尽心尽力树好形象,身体力行,并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总结经验、发挥自己的优势、改正不足,为实现公司的新跨越和集团公司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2023年执行和解协议书法院盖章(推荐)二

职责:

1、在董事会领导下,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

2、负责组织编制本公司年度、季度总体经营规划,制定营销策略、措施,并安排组织实施;

3、负责安排行政、业务副总经理工作,明确其职责、权限、并监督、检查、管理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4、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提出决策性意见;

5、负责上报材料总结、报告的政策性把关审核及上下行文的签发。主持向有关部门,机构的工作汇报;

6、负责制订本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战略方针。

招聘要求:

1、专科以上学历;

2、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经历,熟悉企业业务和运营流程,能够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并带领团队有效实施;

3、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开放的思维模式,善于制定企业发展的战略及具备把握企业发展全局的能力;

4、良好的创新能力、执行力和独立工作能力,抗压力强及事业心强,具有敏锐的商业触觉,有全局观和很强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2023年执行和解协议书法院盖章(推荐)三

申请人:桂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桂林市 ;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桂林市劳人仲字(20____)第920号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全某、朱某、俸某劳动争议一案。经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作出桂林市劳人仲字(20____)第920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由被申请人将改制时核定的俸某某的经济补偿金43884元支付给三位申请人”。申请人不服裁决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经审理后作出(20____)星民初字第420号民事判决,判令“原告桂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向被告全某、朱某、俸某支付改制时计提的俸某某的经济补偿金43884元”。申请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裁定:“一、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20____)星民初字第420号民事判决;二、驳回桂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起诉”。20____年5月20日,申请人收到贵院的执行通知书,限申请人在通知送达之日起即日内按判决书履行支付人民币43884元及承担本案执行费558元的义务。

基于以上事实,申请人认为贵院受理全某、朱某、俸某的申请并予以执行,没有法律依据。具体理由如下:

一、桂林市劳人仲字(20____)第920号仲裁裁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贵院执行该裁决书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因仲裁裁决确定的主体资格错误或仲裁裁决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原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当中,在申请人提起上诉后,被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本案属于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主导下,因企业资本结构等改版导致劳动关系变化引发的纠纷,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中产生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为由裁定驳回了申请人的起诉。由此可见,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已认定本案不属于劳动争议。因此,根据上述规定,桂林市劳人仲字(20____)第920号仲裁裁决书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贵院执行不发生法律效力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二、即便桂林市劳人仲字(20____)第920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亦不应予以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现申请人与全某、朱某、俸某的争议经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为不属于劳动争议。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亦不应予以执行。

三、执行桂林市劳人仲字(20____)第920号仲裁裁决书违反劳动争议“一裁二审”的基本法律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我国的劳动争议实行“一裁二审”的基本法律制度,即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一裁终审”情形外,其余均实行“一裁二审”制度。本案当中,双方所争议的经济补偿金43884元不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一裁终审”的范围。因此,如在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请人的起诉后,仍然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无疑是违反劳动争议“一裁二审”的基本法律制度,将本案的争议置于“一裁终审”的尴尬地位。

此外,劳动争议双方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审理的对象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而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正确与否,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直接进行判决。现贵院将驳回申请人的起诉推定为维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显然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贵院受理全某、朱某、俸某的申请,执行桂林市劳人仲字(20____)第920号仲裁裁决书没有法院依据。因此,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本执行异议,请求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 致

七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桂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执行和解协议书法院盖章(推荐)四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__________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申请人_________的保单保函提供担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济南仲裁委员会将保全申请书、担保材料等提交本院。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__________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__________万元;或查封其价值相当的其他的财产,查封期间不得过户、转让、设定抵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书记员

2023年执行和解协议书法院盖章(推荐)五

先予执行担保书

担保人: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所在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河西三经路

法定代表人:陈景成,主任,联系电话。 担保人与被告李跃全因腾出场地一案已向贵院提起诉讼,并提出先予执行申请,现做如下担保:

1、承担本案先予执行裁定所需全部费用。

2、担保总额10万元人民币,担保凭证,现金支票 此致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汉沽审判区

担保人:天津市滨海新区

汉沽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2023年执行和解协议书法院盖章(推荐)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第二条作业人员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

第四条合同价款

4·1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 写:_________元

4·2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4·2·1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4·2·2以年施工预算或年施工概算定额为依据:

4·2·3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第五条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1 结算、决算资料:

5·1·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

5·1·2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5·1·3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5·2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5·2·1发包人应于每月____日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 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5·2·2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5·3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第六条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1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6·2·2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七条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7·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7·2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3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8·2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8·3 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

第九条文明施工

9·1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9·2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如发包人不能提供现场食宿条件或双方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食宿的,由发包人按照标准予以补偿。

第十条材料机具供应

10·1由承包人自备的工具须其自带入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发包人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400米内)。

10·2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发包人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第十一条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11·1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11·2 负责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施工图纸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

11·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11·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第十二条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2·1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12·2 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12·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___ %,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12·4当发包人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发包人违约责任

13·1·1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人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决算依据。发包人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13·1·2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3·1·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有权书面告知发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13·2承包人违约责任

13·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人应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己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

13·2·2承包人未按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13·2·3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在选定的方式前划 “√”):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副本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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