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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府公告要范文(精选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9 11:46:23 页码:8
最新政府公告要范文(精选16篇)
2023-11-19 11:46:23    小编:ZTFB

总结是对知识和经验的归纳和整理,方便应用和推广。避免总结过于主观和片面,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和角度。范文中的优点和亮点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政府公告要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建立企业网站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网站服务器空间、域名提供及其配置:

1、网站服务器空间由方提供。

2、服务器配置为:

(1)email空间_________(mb)兆,email空间费用_________。

(2)web空间_________(mb)兆,web空间费用_________。

(3)空间类型(nt/linux);支持协议(ftp、cgi、php、asp)。

(4)支持数据库类型(access/sql)。

(5)出口带宽_________(mb)兆。

(6)域名为_________,费用_________。

3、email名称设置。

4、域名设置。

(注:由甲方提供网站服务器空间、域名,乙方不负责该域名及空间的一切维护)。

二、乙方为甲方在其所属的服务器上制作企业网站,可选建站配置如下:

1、flash形象页(10秒以内)。

2、精美首页。

3、六大栏目:

(1)公司简介:详细介绍公司概况。

(2)新闻中心:通过后台接口由商家自行发布信息。

(3)客户留言:客户与商家可通过留言交流。

(4)产品介绍:详细介绍公司的产品。

(5)联系我们:由商家提供详细资料。

(6)统计系统:统计该网站的访问流量。

(7)电子商务系统:_________。

(8)产品定单系统:_________。

(9)_________。

4、以上所有栏目均可制作成中英文双语版,并可方便切换,英文翻译工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注:由乙方负责翻译收费_________中文字/_________元)。

5、以上制作页面每页文字限_________字以下,图片不超过_________张(程序自动生成的页面不计算在内)。

6、本站页面在_________页内按_________元收取,超出部分页面按_________元/页收取。

7、本站所有基本后台程序按报价收取,定制后台程序面议。基本程序包括:留言系统、新闻系统、调查系统、电子商务系统、产品定单系统。

8、网络视频制作:专题文案及拍摄脚本编写_________元;拍摄制作费_________元/天;视频节目采集、转制、剪接、非编制作_________元/小时;后期配音_________元/小时;网络视频制作发布_________元/年。

三、制作与售后:

1、甲方必须及时完整的提供制作需要的资料。

2、牵涉盗版、违法、政治、色情及其直接间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乙方有权不制作。

3、网站开通一年内免费修改主要页面(企业资料更新不计算在内),在不改版的前提下修改不超过20%。

4、网站制作期为_________天。

5、制作完成后培训时间为一天,负责培训一名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和更新。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_________元整作为定金(包括域名、虚拟主机、程序、30%网站制作定金),制作完成验收后一周内按实际制作的页面数一次性支付余款_________元整。超过一周未付款,我们将有权对其网站停止发布,并删除相关数据,直至付款。超过十五天未付款,我们将对其网站和服务器另行处理,并不与恢复和退还定金。

五、验收方式:

1、我们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周内制作出客户网站的主体框架、页面和程序(特殊程序设计时间将会稍微延长、网络视频先制作拍摄文案和脚本)。

2、客户在收到我们的网站页面打印稿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填写修改意见。

3、我们接到客户反馈的意见后在一周内修改完毕并上传(网络视频拍摄送10秒衔接动画)。上传后客户应在3天内通过网络进行查询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

4、对于必须修改部分,客户应及时出具书面申请,并由负责人签字。

5、网站上传后3天内,我们未收到任何书面的修改通知或意见即视为验收通过。

6、对于要修改页面客户应一次性提出,对于相同部分我们将对其修改不超过两次。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签字生效,并具法律效用,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指定。合同双方如有违约,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备注: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政府公告要篇二

报名要求:

(1)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考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本次公开招聘不在笔试前对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报考者必须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填报好符合本人条件的招聘岗位,如不慎填报错岗位或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考生一旦入围,进行资格审核时,将取消其体能测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按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2)报考者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招聘岗位进行报考。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汕尾市公安局政府聘员(辅警)和政府聘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两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者一经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若放弃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资格或被录取后未按要求聘用到岗工作的,3年内不得报考市公安局招聘的考试。

(4)报考者按要求网上上传本人相片(照片为160×224像素并小于100kb的jpg格式图片,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不得上传艺术照或生活照)。

(5)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于2017年8月15日9︰00至8月17日16︰00登录汕尾人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设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审核。

按笔试从高至低排序,以招考岗位聘用名额的1︰2确定入围对象,若笔试成绩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参与资格审核,若资格审核合格,一并参与体能测试。

入围名单在“汕尾市人才网”进行公布。

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时,报考者按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的考生报名表、考生承诺书(报名表和考生承诺书均在报名网站打印)、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如有条件要求,还须按相应岗位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件及复印件)。

(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通知书》。

体能测试设定为“合格”与“不合格”等次,测试成绩不折算分数,本次体能测试不设补考。

体能测试项目一项: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合格标准制定,合格标准为:

男子组30岁(含)以下合格标准为:1000米跑少于或等于4’25”。

男子组31岁(含)以上合格标准为:1000米跑少于或等于4’35”。

女子组30岁(含)以下合格标准为:800米跑少于或等于4’20”。

女子组31岁(含)以上合格标准为:800米跑少于或等于4’30”。

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将不予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4)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5)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2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体检、考察、公示和递补。

(1)体检。根据总成绩的高低为序,按该招聘岗位名额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还需进行尿样毒品初步测试。

体检费用按照相关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汕尾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3)如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岗位递补体检或考察对象。如存在岗位聘用人员不足的情况,将根据考试成绩高低进行调剂。

(4)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在“平安汕尾”、“汕尾人才网”公示7天。

4、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需参加汕尾市公安局组织的为期7天的岗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发放资格证,取得上岗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聘用。

政府聘员(辅警)正式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首次劳动合同(即报考市公安局岗位的,由市公安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考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岗位的,由城区分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辅管办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政府聘员(辅警)工资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2017年度为每人每月2800元,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每月从工资中代扣缴。

(3)每年汕尾市公安局辅管办将对政府聘员(辅警)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不再续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其退休待遇按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障政策规定执行。

6、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点击下载。

3.考生承诺书。

2017年7月26日。

公务员考试栏目精心推荐:

政府公告要篇三

各位坟主:

因绕越高速公路建设所需,根据市高指和区国土资源局的要求,凡涉及到绕越公路界桩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必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22日(冬至)前自行迁出;望各位坟主在此期间内主动到各自所在行政村办理相关迁坟手续,逾期不办则按无主坟处理,请相互转告。

xx区人民政府xx湖街道办事处。

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政府公告要篇四

报考人员可登录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点击“顺德区2017年招考第二批政府雇员网上报名通道”链接,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9:00至2017年7月21日16:00。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可根据网上指引于笔试前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二)笔试。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并依准考证所列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写作。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照不同职位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职位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前述1:3的比例时,由招考单位决定该职位是否继续招考。

面试对象确定后,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及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三)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须携带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在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上交以上资料复印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采用量化标准测试的方式,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职位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各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以职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确定体检对象后,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将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由招考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单位决定。

(六)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他合同期限的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顺德区政府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顺办发〔2012〕13号)执行。

四、待遇。

政府公告要篇五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苍南县农办综合科(地址:苍南县行政中心429室)。

3、报名办法:报考者本人在本公告附件下载《2016年苍南县农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如实填写,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核对章,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同底免冠1寸正照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经资格审查,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中共苍南县委苍南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共同协商是否开考。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由县农办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为综合文字应用能力,重点考查报考者的文字写作水平。

(四)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遇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试设合格分,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考察。

(五)体检和考察。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如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另行加试)。

考察参照2016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选调。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对象,在苍南人才网(http://)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手续。

本公告相关事宜,由中共苍南县委苍南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公告要篇六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

为加强对各级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以洁净的卫生环境、优美的院容院貌,优质的医疗服务秩序,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树立卫生单位的卫生示范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乡镇卫生院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切实解决卫生院存在的脏乱差问题。现就卫生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

确责任。

各市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专管,强化卫生管理制度,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组织、协调好广大干部职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来源:中国文秘资源网)力搞好环境卫生治理,扎实有效改善卫生院院容院貌,为群众营造了一个优美、整洁、有序的就医环境。

二、突出重点,综合整治。

本次综合整治重点是:卫生院院容院貌、院内环境美化、绿化和硬化状况,院内外环境卫生;办公室、门诊部、诊疗室和病房卫生保洁;医疗设施摆设整齐有序、医疗垃圾处置、污水处理;医务人员着装和仪表、健康教育制度健全与否;厕所卫生等项目。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

各市县卫生局要采取不定期抽查、卫生院日常自查自纠的工作方法,切实保证治理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市县(区)乡镇卫生院开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视、工作落实、成效突出的市县进行通报表扬;对落实工作不力、行动缓慢,卫生环境整治不达标,脏、乱、差现象没有明显改观的单位进行批评。

卫生院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贯彻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实际行动,也是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因此各地要提高认识,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将卫生院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环境卫生治理的长效机制,提升日常管理水平。

政府公告要篇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恳务实,踏实工作。

3、身体健康,能胜任所雇岗位工作。

4、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拟雇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至1999年8月1日期间出生人员),市公安局及城区分局现有聘用临时工年龄可放宽(男性45周岁以下,即1972年8月1日后出生;女性35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1日后出生)。市公安局现有聘用临时工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为准,城区分局现有聘用临时工界定以社保局出具的《缴交社会保险费通知单》(需分局签章)为准。

7、因公安机关工作性质特殊,本次招聘限汕尾市户籍。

9、除以上条件外,根据岗位性质需要设置具体的报考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从市公安局辞职或被汕尾市公安机关辞退不满3年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考办法。

政府公告要篇八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白云区各镇街、直属机关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

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广州市白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广州市白云区政协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中心、区土地开发中心,区政协办)等4个单位计划招聘政府雇员14人,其中执法辅助岗3人,行政辅助岗5人,专业技术岗6人(详见附件1《广州市白云区各镇街、直属机关单位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需求表》)。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认同政府雇员身份,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职称等条件。

(五)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年龄和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资格证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日(含当日)。

(七)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校期间购买社保的除外)年限计算截止至2022年9月3日(含当日)。

(八)专业技术人员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符合条件的,经重新评审或确认后,可聘为相应级别。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及网上确认。

1.报考网站:广东才汇网(https://)。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4日上午9:00时起至9月6日下午17:00时止。

3.报考程序:报考人员登录报考网站自行查询招考职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考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5.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笔试设网上确认参加笔试环节,已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广东才汇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9月8日上午9:00至2022年9月9日下午17:00时止,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请于2022年9月14日中午12:00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请已报名考生密切关注。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每位报考者只能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执法辅助岗、窗口服务岗、行政辅助岗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形式: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等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材料。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将根据疫情形势综合研判,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4.在分数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5的比例(详见附件1)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广东才汇网(https://)上进行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资格审核提交材料目录表》(见附件2)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核提交材料目录表》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复印件按照目录顺序装订,作为资格审核的依据。广东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提供广东省内确认证明。

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资格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进入资格审核的人员未通过(含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核,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人数:面试人员依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3/5的比例(详见附件1)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3/5倍,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5.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试结束后,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先按岗位要求优先条件排名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用人单位根据空缺名额,可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才汇网(https://)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放弃申请,可由用人单位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本次招聘的政府雇员工资待遇按照白云区政府雇员薪酬福利相关规定执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4《疫情防控须知》。

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东才汇网(https://)发布公告。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纳入政府雇员系统黑名单者不予以录用;

6.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参加过考试但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纳入政府雇员备选库,用人单位可按要求在备选库中启动补录程序。

(三)政策咨询电话:020-86388001转8061,技术支持qq客服:985437617/1874768133。(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广州市白云区各镇街、

4.《疫情防控须知》.docx。

政府公告要篇九

三、预征地面积:本次拟预征土地总面积为0.0685公顷(合1.0275亩)。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局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征地的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条、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38号)和《广州市人们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xx〕2号)有关规定拟定。其中,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的补偿,将根据调查确认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以支付安置补助费、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续、其他安置措施等措施安置。

(三)本局根据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在依法报批前另行告知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充分听取意见。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xx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代章)。

年4月19日。

政府公告要篇十

招考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并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详见附件1、2)。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招考单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报考人员两年内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组织的招录政府雇员考试中出现缺考笔试、面试或自己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等任一情形累计两次的,从第二次缺考或放弃之日起两年内,将不得报名参加顺德区委组织部组织的招聘政府雇员考试。

三、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政府公告要篇十一

为改善龙湾新区交通状况和茨山河河道环境,市政府决定,今年将对龙湾新区内的龙绣街进行修建贯通,并对茨山河进行改造。根据项目规划要求,在控制区内的所有坟墓需要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海日路与龙绣街交汇处以南、茨山河以北,曹屯村范围内的所有坟墓。

二、迁坟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7日止。

三、迁坟地点。

葫芦岛市宝山公墓。

四、迁坟要求。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以上坟主亲属尽快与龙港区双龙街道曹屯村坟地动迁指挥部(设在曹屯村村委会)联系办理迁坟手续和补偿事宜。(二)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一律视为无主坟墓由民政部门统一进行迁移。

联系电话:3997002。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

年3月25日。

政府公告要篇十二

针对目前我市招牌广告缺乏统一规划,设置杂乱等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xx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辖区招牌广告的设置进行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招牌广告,是指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户外设置与注册登记名称相符的标牌、匾额、指示牌。

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xx市户外招牌设置规划管理办法负责编制招牌广告的整治方案,在规划、市容环卫部门审定后,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证,并组织检查和验收。

三、凡在市辖区设置招牌广告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个体工商户务必遵守本通告。

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整治招牌广告的组织实施。

规划、市容环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助实施本通告。

四、招牌广告的设置应当安全、整齐、美观,以规范化、小型化、智能化、光亮化为标准,并贴合以下规定:

(一)在商业区(街)、步行街设置招牌广告的,应当在其商铺或办公、营业场所门面上方或垂直于建筑物外墙,采用灯箱或霓虹灯等形式设置。

(二)非商业区不得在建筑物立面设置招牌广告(宾馆、酒店、商场除外),但可在其商铺或办公场所门面上方,用灯箱或霓虹灯等形式设置招牌广告。

(三)招牌广告使用的文字、商标、汉语拼音应当贴合国家有关规定,书写规范准确。不得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

(四)同一座建筑物有多个单位经营或办公的,可在其经营或办公场所首层门面上方设置招牌或门侧外墙设置指示牌。

具体设置标准和要求,应当严格按照整治方案执行。

五、商业旅游区域、主干道边、内环路边、珠江边、机场、车站等重要地段的招牌广告应按规划整治方案要求设置。

六、建筑物楼顶不得设置招牌广告,机场、车站、码头、医院除外。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或整治;

(一)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招牌广告,其招牌广告设置者应于2000年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

(二)下列路段经批准设置的招牌广告,不贴合本通告要求的,应于2001年9月30日前整治完毕:

流花地区、火车东站、白云机场、环市路、东风路、中山路、xx大道、珠江两岸、内环路、外环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机场路、江南大道、天河路、北京路、起义路、解放路、长堤大马路、人民路、农林下路、东川路、先烈路、东湖路、东华南路、陵园西路、寺右新马路、昌岗路、宝岗大道、江南西路、东晓路、工业大道、新港路、上九路、宝华路、大同路、荔湾路、文昌路、光复路、南岸路、黄沙大道、天河北路、黄埔大道、中山大道、体育西路、广园路、禺东路、广汕路、天府路、恒福路、童心路、沙太路、旧广从路、新广从路、黄石路、广花路、双桥路、广清路、广深路、港湾路、护林路、大沙路、丰乐路、荣兴路、浣花路、花地大道、芳村大道、鹤洞路、龙溪路、青年路、夏港大道、志诚大道、罗南大道。

(三)其它路段设置的招牌广告,应于2002年12月31日前整治完毕。

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自行拆除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治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费用由招牌广告设置者承担。

八、刁难、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政府公告要篇十三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召陵区人民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整治粘土砖瓦窑厂的部署和市政府“大干100天,全部彻底拆除粘土砖瓦窑厂”的要求,精心组织,攻坚破难,稳妥推进,于5月27日前将辖区内314座粘土砖瓦窑厂全部拆除,为全市率先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召陵区人民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快土地复垦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工作,全年复垦窑厂用地4500余亩,新建新型墙体材料企业16家,为保护耕地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召陵区人民政府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召陵区人民政府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做好砖瓦窑厂综合整治、土地复垦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等工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

特此公告。

xxxx。

xx年x月x日。

政府公告要篇十四

香水水利枢纽工程已于20xx年3月开工建设,坝址以西高程694.10米以下为淹没区,占用林地面积280公顷,属新开岭林场和新立林场地方国有林,目前,淹没区林木已完成砍伐工作。根据工程建设要求,该征地区域内所有坟墓急需迁移,请位于该范围内坟墓的坟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6月15日前将坟迁出,每座坟补偿标准为500元;逾期未迁,视为无主坟,将由建设单位统一深埋处理。

联系电话:0433—6220326。

敦化市人民政府。

20xx年5月14日。

政府公告要篇十五

第一条为实施《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规范公告符合条件的耐火材料企业和生产线名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耐火材料企业公告申请材料的受理、核查和推荐工作,监督检查规范条件执行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对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推荐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和公告,并动态管理公告名单。

第二章申请与审查。

第三条申请公告的耐火材料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行为。

第四条具备以上条件的耐火材料企业可向生产线所在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提交《耐火材料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见附件)及相关随附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耐火材料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主要随附材料包括以下文件的复印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项目备案文件;。

(三)项目用地权证或用地审批文件;。

(四)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文件或排污许可证;。

(五)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清洁生产审核文件;。

(六)近期环境监测报告;。

(七)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证明文件;。

(八)上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能源审计报告(年耗标准煤5000吨及以上的企业);。

(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证明文件;。

(十)上年企业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证明文件。

第六条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将经核查的申请材料推荐到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七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推荐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完成复核。符合条件的生产线和企业名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生产线和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第八条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在核查、复核过程中,可根据情况赴申请企业进行实地查验,实地查验应当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查验结果,由查验人员和企业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进入公告名单的企业要按照规范条件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对照规范条件定期开展自查。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度自查报告报送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自查报告是监督检查企业执行规范条件的重要依据,应说明以下情况:

(一)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三)法人代表、主要产品品种及生产能力等变更情况。

第十条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核企业自查报告,可根据情况赴现场监督检查企业执行规范条件情况。3月31日前将上年度监督检查结果和企业自查报告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一条实地监督检查企业执行规范条件时,应当记录检查情况,由监督检查人员和企业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正在申请公告的企业或已经公告的企业有不执行规范条件的,可向各级工业主管部门举报或投诉。

第十三条已经公告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由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一)不执行规范条件;。

(二)报送的'公告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

(三)拒不接受监督检查;。

(四)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五)发生重大违法行为。整改不合格的,或者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污染环境事故的,由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其公告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拟撤销公告资格的,提前30天告知相关企业,听取企业的陈述和申辩。被撤销公告的企业,整改合格满一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公告申请。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受理规范公告申请不得向申请企业收取费用。

第十五条生产高铝粘土熟料的企业申请公告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依据《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高铝矾土熟料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和组织修订。

政府公告要篇十六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体检费500元(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在体检地用餐(免费提供)。

3、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二十四条解释为准。

4、体检科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等职位的,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体检后,招录机关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外地考生在体检结束后尽可能不要离开襄阳,一天后如未接到复检电话通知,方可离开。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实施封闭管理,从报到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违者按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7、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由招录机关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后,将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具体时间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附:。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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