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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矿井建设投资计划书范文通用一
乙方:_________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煤炭部门的行业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自愿友好协商,双方就合作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与期限
1、合作方式
利用甲方煤炭资源、销售方面的优势和乙方矿业开采技术、专业人员及管理优势进行合作,引进乙方成建制的生产队伍及配套的管理团队。甲方具体负责公司矿井的总体管理和煤炭销售,乙方负责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一通三防”等相关人员的配备,并在甲方的统一管理下组织矿井的安全生产活动。
2、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的合作期限暂为一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止。根据矿井建设实际需要,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前进驻有关工作人员接收生产及辅助设施系统。合作协议期满后,在确保所有生产及辅助设施、设备系统完好的情况下十日内移交撤出。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优先与乙方协商续签合作协议。
3、合作范围
1)井下、地面生产、辅助系统的全部程序。
2)52103综采工作面的回采。
第二条 双方职责范围
1、甲方负责矿井的整体管理。具体包括:
1)矿井安全生产的监督。
2)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3)对乙方任何危害安全的行为均有权制止并根据相关制度予以处罚,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转包范围以内的工程。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处罚直至解除本协议。
5) 提供所有生产范围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生活场所。(注:主要生产设备指乙方进入前甲方所投入的全部设备)。①新增机电设备的规定:新增机电设备单件价值在伍万元以上的(含五万元)由甲方购置并负担费用。伍万元以下(以厂家报价为准)的设备、配件及低压电缆由乙方负责购买并负担费用。②生产过程中所有设备维修及配件更换的规定:凡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配件、材料、以及维修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甲方不负担。③大型备品备件的使用规定:备用大型设备备件由甲方购买和备用,以确保正常生产,乙方需要时,由乙方承担购买该项设备的全部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生产过程中(包括合同终止时)设备移交甲方时,按设备使用时间予以折旧(执行国家和使用行业标准进行折旧),甲方扣除折旧返还剩余款,此协议终止时,设备所有权归投资购置方。
6) 设备大修或更换的规定:
a、设备大修时间按厂家规定的过煤量以及《参照设备使用现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大修或更换。
b、如设备未及时进行大修及更换,所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
7)矿井的采掘方案审查管理,技术改造协调工作,并负责审查乙方提供的软件图纸编写资料审批工作。
8)矿井的生产接续规划审查管理,生产计划、采区回采率的考核管理。
9)矿井机电设备使用状况的监督管理,承担生产用电电费(包括增容)。
10) 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煤炭销售及煤场管理。
11)煤矿财务全面管理(乙方内部财务管理除外)。
12)负责煤矿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负责地面煤场、办公楼、工业广场的安保工作。
13)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监督管理。
14)火工品的审批购置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
15)负责矿井生活、生产用水水源。
16)负责检查、监督乙方测量工作。
17) 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的生产质量和安全管理状况。对乙方生产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要责令停产整改,直至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但甲方的监督行为不减轻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2、乙方负责煤矿矿井项目的安全和生产工作。具体责任包括:
1)煤矿矿井项目原煤生产队伍的组建、员工选用、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配备和原煤生产员工的全部劳动待遇。
2)矿井安全系统、生产系统、生产技术管理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矿井“六大系统”、“一通三防”、“雨季三防”、“冬季三防”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管理(设备、设施的使用、检测、维护、保养和管理,包括强制放顶)。
3)矿井辅助生产系统、供电系统、运输设备、采掘系统、筛分系统、供排水系统、压风系统、防灭火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地面消防系统和供暖系统的设备、设施(包括地面生产系统、灯房、浴室、办公楼、餐厅、等,不包括洗煤)的使用、维护、维修、保养和管理。
4)矿井生产调度系统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5)后勤服务管理,工业广场以篮球场为界至煤场卫生;
6)火工品的领取、使用及火工品库房的日常安全管理;
7)煤矿生产中的安全责任,必须承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及意外伤害事故、职工患病和非因工负伤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全部经济责任及乙方人员因其它原因造成自身和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责任。
8) 运输胶带正常磨损报废由甲方负责,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
9)负责承担乙方所有人员的五险一金费用,及所有人员培训费和工资。
10)负责矿井辅助救护队人员的工资和管理费用,装备由甲方承担。
11)乙方享受新购设备在保质期的一切待遇。
12)乙方承担所有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维修费用,包括材料配件乳化液费用、油脂费用(乳化液、油脂不准使用不合格产品,做到按时定期保养,更换)。
13)乙方负责上述合作范围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劳动组织、矿井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和保养等。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甲方根据损坏程度给予相应处罚,但由于设备质量问题引起的设备损坏由厂家和甲方负责。若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4)矿井机电设备按使用情况安排检修计划;及时更换易损配件,达到设备完好率95%以上。机电设备的中、小修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机电设备的大型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大修后的设备由修理厂家给出明确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设备损坏,由维修厂家负责修理,因此导致停产及其它损失乙方不承担。
15) 乙方负责井下“三大自然灾害”施工管理工作,矿井上分层3-1煤及相邻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甲乙双方共同制订防治水方案,由乙方施工甲方监督)。排水设备要保证完好状态,备用水泵落实到现场。
16) 乙方负责完善组织机构岗位定员编制,甲方进行考核。
17) 《联合建筑、》四合院及所有职工宿舍电费由乙方承担。
18) 因乙方管理不到位造成矿井灾害,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三条 生产任务定额和指标考核
1、乙方的原煤生产任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年度原煤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生产原煤在煤场落地移交甲方销售,乙方监督。在正常生产的条件下,以年产量150~200万吨为基准进行考核综采煤量,确定价为24.90元/吨,年度因乙方原因未完成生产指标150万吨时所生产煤量每吨下浮2.00元,超额完成指标任务200万吨时所产煤量每吨奖励1.00元。由于政策、市场、甲方等原因造成限产,生产指标完成低于150万吨,吨煤补贴2.00元,此价为含税价(增值税发票)。
2、考核办法
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年度、月生产计划及回采、掘进等要求,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乙方按照甲方月度生产计划按月考核,乙方连续3个月未能完成计划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因市场滞销、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的除外)。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时,自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生效。乙方于合同解除之日十日内撤出甲方场所,乙方逾期撤离的,每逾期一日承担壹拾万元的违约金,乙方撤离时添置的动产自行搬走,不动产移交甲方时按折旧价计算后移交。对于已完工作量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除此之外,不做补偿。
3、日常生产执行周一至周五生产时间20小时,检修4小时,周六、日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出现设备故障2小时内处理完,因日常检修不到位造成停产2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罚款1000元。每月末安排2天检修时间。
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
1、甲方监督矿井的整体安全生产管理。在甲方的领导、监督管理下,乙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乙方必须接受政府和甲方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无条件接受因自身违规行为带来的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
3、由于乙方管理不善、使用不当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或更换。
4、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意外事故及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甲、乙双方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必须承担事故善后处理、经济赔偿及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全部责任。同时甲方予以积极配合。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矿井灾害时,乙方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妥善避灾,同时承担全部损失。当危及现场人员安全时,班长或现场负责人有权首先撤出人员再及时向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6、乙方要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制定火工品的管理制度和领退程序,设专人负责火工品的管理,对火工品的领取、发放、使用的程序要严格执行领取、发放、使用的程序,严密监控,杜绝帐、库不清。甲方在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要立即整改。乙方管理或领退、使用过程中,造成火工品丢失或引发其他事故时,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7、乙方不得将各单项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8、采空区防灭火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实施管理工作,尤其是炮采采空区及未回收完的煤炭管理,制定专项安全技术管理措施,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9、全矿井的防灭火工作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成立防灭火管理小组。
2)建立自燃发火观测站,加强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检测。
3)严格按照束管监控系统,采空区气体检测监控系统等安全规程做好防灭火工作。
4)做好防灭火的准备工作。培训好专业的防灭火团队,储备防灭火器具,对灭火工具要常备常查,杜绝火灾及可燃气体爆炸事故发生。
5)防灭火根据实际情况预防火灾,以黄泥灌浆为主,以喷洒阻化剂、注氮气为辅,防止自然发火(甲方提供土源)。
6)《乙方负责防灭火材料并进行施工》防灭火设备的购买由甲方承担,消耗材料及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10、首采工作面52101,52102,52103采空区塌陷回填。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11、坚持矿级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必须跟班监督管理,与工人同上同下。
1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一般工人必须经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13、为了确保生产安全,引起乙方高度重视,乙方在签订此协议后三日内向甲方缴纳伍佰万元(50000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作为发生事故后处理事故的资金保障。待双方协议解除终止,乙方按规定时间撤离后,甲方无息返还安全风险抵押金。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事故支付了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甲方直接从应付乙方费用中扣减,剩余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返还乙方。
14、矿井质量标准化目前为二级,要达到一级,升级按政府要求(升级过程中要求新增设备、设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其它指标
1、煤质指标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煤质管理办法和煤质指标要求,具体煤质标准为:煤炭灰分含量在甲方原煤层煤化验结果的基础上不超过1%(地质构造除外),水分增加不超过2%(地质构造除外)。煤质检验由甲方质检部门进行检测,以甲方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依据。
2、加强现场管理,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煤炭灰分、水分超标,煤质下降,降低煤炭售价,甲方罚款处理。
3、回采率指标
为了确保煤炭资源的充分利用,提高经济效益,乙方在采煤过程中实现采煤回采率最大化,长壁后退式机械化采煤工作面不低于95%。被浪费的煤炭资源乙方按照未能采出的煤炭数量乘以核算时煤炭的销售价格进行赔偿。
4、其他工程质量执行国家行业规范和甲方有关规定。
第六条 计量与价款结算方法
1、吨煤单价:24.4元/吨,增加0.5元作为设备维修配件费用,合计:24.90元/吨。包括铺底网工费和综采联络巷永久密闭费用(矿务附属工程)铺底网、锚杆材料由甲方提供。
2、税金;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工资等费用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甲方进行结算,并做到支付一次工程工资费用出具一次发票。
3、结算办法
每月25日进行验工计价,甲乙双方现场盘点工程量,包括支护材料,煤量计算按实际销售量计算,并出据工程量盘点表,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并开税挂账。付款每月按挂账的85%支付,《余款分批支付》。余款待工程和采煤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4、乙方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施工,严格控制采高确保煤质,遇到地质变化及时向甲方汇报;经双方研究制定合理开采方案后方可施工。
5、其他
1)发生地质构造或特殊不可抗拒力原因影响生产,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2)协议期满,移交后库存煤量和留存工程款一次无息结清。
3)火药库管理人员移交乙方管理,工资由甲方按月拨付给乙方,共计每月壹万元(10000元),由乙方负责按月发放。该工作人员与乙方形成劳动关系,劳动待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队伍管理
1、乙方必须具备能够从事井下煤矿生产的有效资质和生产能力,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配置相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组建相应的区队、班组等组织机构。对作业人员进行理论培训和实践考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和操作技能必须满足相应岗位要求。并附组织机构和岗位人员编制明细表以便考核。
2、甲方对乙方进驻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机构的设置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乙方未按岗位要求配置相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未组建相应的区队、班组等组织机构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
3、乙方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低于72小时的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将员工培训情况必须及时上报甲方备案,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4、乙方对任用的员工按要求进行健康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不得录用劳动法规定的非法用工。
5、乙方主要管理人员离矿外出,应向甲方有关矿领导请假。
6、乙方需配备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且将所配主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简介、学历、技术职称等报甲方备案。
7、乙方职工工作服上必须统一并印制“海鸿煤矿”字样,以便于管理和提高精神面貌。
第八条 违规违章处罚办法
1、不按设计规划擅自进行开采的,发现一次罚款10-50万元,发现后经纠正不改的除罚款外,停工处理。
2、工作面、巷道丢浮煤的,一经发现每次处罚20__元。
3、机电设备不按时检修、维护、保养造成事故停产的经济损失按价赔偿并给予处罚。
4、乙方人员不准聚众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发现一次处罚10000元,情节严重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5、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甲方每旬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违章违规现象进行处罚。
6、甲方对乙方人员的工作安排乙方无条件执行(有争议时可提出合理意见进行协商),若对甲方工作安排出现不重视、不落实等情况时甲方严肃处理。
7、上级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如果是由乙方管理造成的安全隐患,造成处罚由乙方承担。
8、甲方按月制订生产计划,乙方月产量每减产1万吨,罚款5万元。(注:由于甲方原因、市场等客观原因造成停工停产的,以平均日产量按日核减考核准产量)。
9、各岗位定员符合政策岗位编制要求、甲方对乙方进驻人员和组织机构进行审查,不得减员甚至岗位缺员现象存在,如经发现按岗位工资双倍处罚。
10、 乙方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施工,严格控制采高确保煤质,因地质构造等原因造成含矸量、水分超标时,乙方及时向甲方汇报,制定施工方案后方可施工,严禁人为将矸石、杂物等混入煤中,因人为造成煤质下降的,每割顶底板1m2罚款2万元。
11、 为确保下分层开采安全、有序进行,工作面铺底网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执行,并且按从后往前的顺序逐个进行连网,不得出现漏连、搭接尺寸不够等现象,一经发现2处以上连接不合格,当事人辞退、负责班组长免职,并且每发现一处连网不合格罚款20__元,班长罚款1000元,队长罚款20__元,综采队罚款2万元,乙方罚款3万元,同时执行,从应付款中直接扣减。
12、 井下动用电气焊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执行,制定措施并上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当事人罚款1000元,区队罚款5000元,乙方罚款2万元,同时执行,从应付款中直接扣减。
13、 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杜绝无作业规程、无措施、无开工报告擅自施工,出现一次罚款施工队2万元,乙方公司3万元,同时执行,从应付款中直接扣减。
14、 井下巷道无积水,发现面积超过2m2,深度超过100mm,每平米罚款200元。
15、 矿井停电要经甲方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擅自停电罚施工队5000元,造成影响生产的罚款2万元,并且追究责任。
16、 矿井“六大系统”监测监控、传感器、探头、传输要符合标准,按时进行校验,传感器不按规定进行校验的检查出一台/次罚款20__元,达不到使用要求的按无设备进行处罚,每台/次罚款20__元。
17、 必须按要求配齐通风检测仪器仪表、瓦斯检查防灭火检测设备,对矿井“六大系统”,“一通三防”设施维护管理、气体检测符合要求,出现一次损坏设备现象,按损坏设备的原价格双倍罚款,出现无气体检测设备的罚款1万元,气体检测不规范、漏检的罚款当事人20__元,矿建公司1万元。
18、 设备油脂使用符合设计要求,不按设计使用油脂或使用不合格油脂造成设备损坏的按设备造价的20%罚款。
19、 乳化液配比要有专用设备,浓度达不到要求,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一个月连续发现3次加重罚款1万元。
20、 加强现场管理,履行管理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人身伤亡事件的发生,出现轻伤一人/次,罚款2万元,重伤一人/次,罚款5万元,出现死亡事故一人/次罚款50万元;出现人身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加倍处理。
第九条 停工停产费用
1、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产的,7天以下不做补偿,超过7天以上的停产(不含7天),每超停产1天,甲方补偿乙方30人的工资,补偿工资标准月为3500元。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停产,经济损失自行承担,同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3、由于地震、洪水等自然因素和国家政策变化、地方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及其它非甲方原因造成无法正常生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资产管理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进行资产移交,双方代表在移交明细册上签字,作为本合同的起始履行的法律文件。
2、乙方对甲方移交的所有设备、设施及技术资料必须严加管理,并建立明细账目。合作期满后,乙方移交甲方的所有设备、设施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完好率指标,由于地质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所提供设备若不满足乙方生产需要的,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核增加设备。
3、甲方提供的设备,运行必须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报废必须经甲方认可并由甲方处理。如未达到设备使用年限的要求,报废必须经甲方认可并由甲方处置。如未达到设备使用年限或行业标准使用年限需要提前更换的,严格执行甲方管理规定,属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乙方负责修复至可以正常使用,修复期间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提供设备的自身缺陷及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协商厂家更换,由此造成停产的,核减乙方基准产量,除此不做补偿。
4、乙方必须按规定对甲方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严格执行甲方的设备、设施维护检修办法,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乙方所购设备配件必须为设备原生产厂家生产或由甲方指定生产厂家。
5、甲方每年对全矿井的机电设备、设施、生产系统及办公设施使用状况进行一次盘点和检查,乙方需要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政策和神木县海鸿矿业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检查、监督乙方的安全生产全过程。
2)甲方有权参与乙方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甲方积极协助乙方进行事故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合作期内未能完成甲方下达的年度生产任务(遇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500万元。
4)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负责全矿的宏观管理和对外协调工作,乙方必须积极大力配合。
5)每月10日前办理工程拨款和结算。
6)每月25日组织工程的验收,及时办理签证。
7)负责协助协调施工过程中与地方的公共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工程的正常使用。
8)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在原煤生产过程中的滥采、乱掘现象,有权制止不按采掘规划和采掘作业规程进行施工,有权制止不正当使用机电设备、设施的生产活动。
9)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的必要的食宿办公场所、材料库、维修车间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不称职的管理人员,乙方调整管理人员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力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要求甲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为了使乙方的原煤生产活动正常进行,甲方应负责协调好外部关系,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2)乙方在全面履行协议,全面完成各项原煤生产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全面兑现合作协议的权利。
3)在矿井生产遇到自然灾害或遇国家政策调整矿井连续停产3个月以上时,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提出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4)乙方有充分的自主分配员工薪酬,自主奖罚员工,下达考核指标等权利,乙方有协议中规定的材料及配件的自主采购权。材料配件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但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主体生产经营单位。
5)乙方有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守法生产经营管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的义务。
6)乙方有对责任范围内的煤矿财产、设备、设施进行使用、管理和日常维修、保养的义务。并确保其安全完整、达标,杜绝损毁和流失,严禁私自出售和外借。
7)乙方要认真履行本协议,全面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任务等的义务。
8)乙方要搞好落实组织机构、定岗、定员、定编,保证员工持证上岗。
9)乙方负有对职工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的责任,有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爱护煤矿财产,建立良好企业文化的义务。因员工打架、酗酒、闹事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根据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乙方每日向甲方通报原煤生产、设备、设施的保养、维护、维修、安全等情况的义务。
11)乙方有及时将矿井采掘方案、接续计划报告给甲方审查批准的义务。
12)乙方必须及时将矿井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技术方案、作业规程等报甲方审查批准、备案。
13)在职工食宿方面,乙方负责添置被褥、餐具、床铺、部分厨具等除生活场所外的所有其它生活必需品。
14)乙方范围内所需的办公设施和办公费用由乙方承担。
15)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如不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承担违法违规开采造成的全部损失。
16)因人为造成区域卫生差,上级职能部门处罚由乙方承担。
17)煤矿生活污水车间、矿井生产污水车间由乙方使用管理,如不按照环保部门规定管理,造成上级职能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
18)矿区供暖锅炉不按要求操作以及各种需检测的仪器、仪表、安全阀,造成上级职能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变更、解除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1、由于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协议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由于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义务,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时,守约方有权提出变更或终止本协议。违约方除按本协议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处罚。
3、双方协议解除后,双方债务清算不一致时,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
4、当矿井经营模式发生改变,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同时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的权益。
5、因乙方原因造成煤炭质量达不到标准等严重制约销售,根据煤矿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经整改仍然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6、在甲方支付工程款后,因乙方原因工资发放不及时、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等导致职工上访、媒体介入等时,一次处罚乙方50-100万元,根据影响程度,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7、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限内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未能协商解决时,应当诉请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义务。
协议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的履行
1、乙方不按照规划进行开采,经教育不改时。
2、乙方自投产之日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生产任务时。
3、乙方不论任何原因出现罢工导致停产时间累计达三天以上时。
4、长壁后退式回采工作面回采率达不到规定标准,造成资源大量浪费时。
5、出现管理混乱,导致发生重大工伤事故不能及时处理时。
6、国家政策变化和不可抗力因素出现时。
7、未能及时处理工伤事故或其他意外事件,导致阻挡煤矿正常生产经营的。
8、乙方有转包、挂靠现象。
上述原因,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单之日起十日内撤离,其已采出煤量按本合同约定计酬,扣除乙方应承担责任产生费用后支付乙方,除此之外不做任何补偿。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约定期届满,甲乙双方根据情况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双方未续签合同的,乙方应在期限届满之日十日内全部撤离。其在合同期限内添置的不动产如甲方需要协商解决的双方协商解决,自行出资购置的动产自行处理,甲方提供的资产设备应保证正常使用交付甲方。乙方未能按期撤离的,每逾期一日承担十万(100000)元的损失支付给甲方,乙方交付甲方提供财产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按撤离时的市场价赔偿损失。
2、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所有作业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3、协议外工程由双方另行商定。
4、本协议中提到的“年”、“年度”均指“合同年度”。
5、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附加条款
乙方在开采上分层过程中,加强现场管理。尤其是架后铺网连网质量(横向搭接75mm、纵向搭接100mm,连接点不大于200mm),确保下分层开采 过程中网片无开裂等现象,在开采下分层过程中由于铺网质量造成的停产等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此条款延续至下分层开采结束。
第十五条 附则
(一)、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 方:
法 人 代 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法 人 代 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矿井建设投资计划书范文通用二
甲方: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煤炭部门的行业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自愿友好协商,双方就合作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与期限
1、合作方式
利用甲方煤炭资源、销售方面的优势和乙方矿业开采技术、专业人员及管理优势进行合作,引进乙方成建制的生产队伍及配套的管理团队。甲方具体负责公司矿井的总体管理和煤炭销售,乙方负责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一通三防”等相关人员的配备,并在甲方的统一管理下组织矿井的安全生产活动。
2、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的合作期限暂为一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为止。根据矿井建设实际需要,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前进驻有关工作人员接收生产及辅助设施系统。合作协议期满后,在确保所有生产及辅助设施、设备系统完好的情况下十日内移交撤出。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优先与乙方协商续签合作协议。
3、合作范围
1)井下、地面生产、辅助系统的全部程序。
2)52103综采工作面的回采。
第二条 双方职责范围
1、甲方负责矿井的整体管理。具体包括:
1)矿井安全生产的监督。
2)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3)对乙方任何危害安全的行为均有权制止并根据相关制度予以处罚,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转包范围以内的工程。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处罚直至解除本协议。
5) 提供所有生产范围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生活场所。(注:主要生产设备指乙方进入前甲方所投入的全部设备)。①新增机电设备的规定:新增机电设备单件价值在伍万元以上的(含五万元)由甲方购置并负担费用。伍万元以下(以厂家报价为准)的设备、配件及低压电缆由乙方负责购买并负担费用。②生产过程中所有设备维修及配件更换的规定:凡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配件、材料、以及维修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甲方不负担。③大型备品备件的使用规定:备用大型设备备件由甲方购买和备用,以确保正常生产,乙方需要时,由乙方承担购买该项设备的全部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生产过程中(包括合同终止时)设备移交甲方时,按设备使用时间予以折旧(执行国家和使用行业标准进行折旧),甲方扣除折旧返还剩余款,此协议终止时,设备所有权归投资购置方。
6) 设备大修或更换的规定:a、设备大修时间按厂家规定的过煤量以及《参照设备使用现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大修或更换。b、如设备未及时进行大修及更换,所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
7)矿井的采掘方案审查管理,技术改造协调工作,并负责审查乙方提供的软件图纸编写资料审批工作。
8)矿井的生产接续规划审查管理,生产计划、采区回采率的考核管理。
9)矿井机电设备使用状况的监督管理,承担生产用电电费(包括增容)。
10) 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煤炭销售及煤场管理。
11)煤矿财务全面管理(乙方内部财务管理除外)。
12)负责煤矿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负责地面煤场、办公楼、工业广场的安保工作。
13)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监督管理。
14)火工品的审批购置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
15)负责矿井生活、生产用水水源。
16)负责检查、监督乙方测量工作。
17) 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的生产质量和安全管理状况。对乙方生产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要责令停产整改,直至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但甲方的监督行为不减轻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2、乙方负责煤矿矿井项目的安全和生产工作。具体责任包括:
1)煤矿矿井项目原煤生产队伍的组建、员工选用、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配备和原煤生产员工的全部劳动待遇。
2)矿井安全系统、生产系统、生产技术管理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矿井“六大系统”、“一通三防”、“雨季三防”、“冬季三防”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管理(设备、设施的使用、检测、维护、保养和管理,包括强制放顶)。
3)矿井辅助生产系统、供电系统、运输设备、采掘系统、筛分系统、供排水系统、压风系统、防灭火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地面消防系统和供暖系统的设备、设施(包括地面生产系统、灯房、浴室、办公楼、餐厅、等,不包括洗煤)的使用、维护、维修、保养和管理。
4)矿井生产调度系统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5)后勤服务管理,工业广场以篮球场为界至煤场卫生;
6)火工品的领取、使用及火工品库房的日常安全管理;
7)煤矿生产中的安全责任,必须承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及意外伤害事故、职工患病和非因工负伤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全部经济责任及乙方人员因其它原因造成自身和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责任。
8) 运输胶带正常磨损报废由甲方负责,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
9)负责承担乙方所有人员的五险一金费用,及所有人员培训费和工资。
10)负责矿井辅助救护队人员的工资和管理费用,装备由甲方承担。
11)乙方享受新购设备在保质期的一切待遇。
12)乙方承担所有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维修费用,包括材料配件乳化液费用、油脂费用(乳化液、油脂不准使用不合格产品,做到按时定期保养,更换)。
13)乙方负责上述合作范围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劳动组织、矿井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和保养等。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甲方根据损坏程度给予相应处罚,但由于设备质量问题引起的设备损坏由厂家和甲方负责。若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4)矿井机电设备按使用情况安排检修计划;及时更换易损配件,达到设备完好率95%以上。机电设备的中、小修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机电设备的大型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大修后的设备由修理厂家给出明确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设备损坏,由维修厂家负责修理,因此导致停产及其它损失乙方不承担。
15) 乙方负责井下“三大自然灾害”施工管理工作, 仭⒖缶烂鸹鹨龊眉觳楣芾砉ぷ鳎乐够鹪址⑸、矿井上分层3-1煤及相邻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甲乙双方共同制订防治水方案,由乙方施工甲方监督)。排水设备要保证完好状态,备用水泵落实到现场。儭⑼咚辜觳楣芾怼⒎乐未胧┌凑铡陡摺返屯咚箍缶弑曜即胧┕芾怼?
16) 乙方负责完善组织机构岗位定员编制,甲方进行考核。
17) 《联合建筑、》四合院及所有职工宿舍电费由乙方承担。
18) 因乙方管理不到位造成矿井灾害,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三条 生产任务定额和指标考核
1、乙方的原煤生产任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年度原煤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生产原煤在煤场落地移交甲方销售,乙方监督。在正常生产的条件下,以年产量150~200万吨为基准进行考核综采煤量,确定价为24.90元/吨,年度因乙方原因未完成生产指标150万吨时所生产煤量每吨下浮2.00元,超额完成指标任务200万吨时所产煤量每吨奖励1.00元。由于政策、市场、甲方等原因造成限产,生产指标完成低于150万吨,吨煤补贴2.00元,此价为含税价(增值税发票)。
2、考核办法
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年度、月生产计划及回采、掘进等要求,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乙方按照甲方月度生产计划按月考核,乙方连续3个月未能完成计划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因市场滞销、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的除外)。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时,自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生效。乙方于合同解除之日十日内撤出甲方场所,乙方逾期撤离的,每逾期一日承担壹拾万元的违约金,乙方撤离时添置的动产自行搬走,不动产移交甲方时按折旧价计算后移交。对于已完工作量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除此之外,不做补偿。
3、日常生产执行周一至周五生产时间20小时,检修4小时,周六、日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出现设备故障2小时内处理完,因日常检修不到位造成停产2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罚款1000元。每月末安排2天检修时间。
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
1、甲方监督矿井的整体安全生产管理。在甲方的领导、监督管理下,乙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乙方必须接受政府和甲方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无条件接受因自身违规行为带来的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
3、由于乙方管理不善、使用不当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或更换。
4、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意外事故及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甲、乙双方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必须承担事故善后处理、经济赔偿及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全部责任。同时甲方予以积极配合。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矿井灾害时,乙方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妥善避灾,同时承担全部损失。当危及现场人员安全时,班长或现场负责人有权首先撤出人员再及时向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6、乙方要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制定火工品的管理制度和领退程序,设专人负责火工品的管理,对火工品的领取、发放、使用的程序要严格执行领取、发放、使用的程序,严密监控,杜绝帐、库不清。甲方在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要立即整改。乙方管理或领退、使用过程中,造成火工品丢失或引发其他事故时,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7、乙方不得将各单项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8、采空区防灭火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实施管理工作,尤其是炮采采空区及未回收完的煤炭管理,制定专项安全技术管理措施,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9、全矿井的防灭火工作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成立防灭火管理小组。
2)建立自燃发火观测站,加强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检测。
3)严格按照束管监控系统,采空区气体检测监控系统等安全规程做好防灭火工作。
4)做好防灭火的准备工作。培训好专业的防灭火团队,储备防灭火器具,对灭火工具要常备常查,杜绝火灾及可燃气体爆炸事故发生。
5)防灭火根据实际情况预防火灾,以黄泥灌浆为主,以喷洒阻化剂、注氮气为辅,防止自然发火(甲方提供土源)。
6)《乙方负责防灭火材料并进行施工》防灭火设备的购买由甲方承担,消耗材料及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10、首采工作面52101,52102,52103采空区塌陷回填。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11、坚持矿级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必须跟班监督管理,与工人同上同下。
1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一般工人必须经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13、为了确保生产安全,引起乙方高度重视,乙方在签订此协议后三日内向甲方缴纳伍佰万元(50000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作为发生事故后处理事故的资金保障。待双方协议解除终止,乙方按规定时间撤离后,甲方无息返还安全风险抵押金。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事故支付了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甲方直接从应付乙方费用中扣减,剩余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返还乙方。
14、矿井质量标准化目前为二级,要达到一级,升级按政府要求(升级过程中要求新增设备、设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其它指标
1、煤质指标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煤质管理办法和煤质指标要求,具体煤质标准为:煤炭灰分含量在甲方原煤层煤化验结果的基础上不超过1%(地质构造除外),水分增加不超过2%(地质构造除外)。煤质检验由甲方质检部门进行检测,以甲方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依据。
2、加强现场管理,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煤炭灰分、水分超标,煤质下降,降低煤炭售价,甲方罚款处理。
3、回采率指标
为了确保煤炭资源的充分利用,提高经济效益,乙方在采煤过程中实现采煤回采率最大化,长壁后退式机械化采煤工作面不低于95%。被浪费的煤炭资源乙方按照未能采出的煤炭数量乘以核算时煤炭的销售价格进行赔偿。
4、其他工程质量执行国家行业规范和甲方有关规定。
第六条 计量与价款结算方法
1、吨煤单价:24.4元/吨,增加0.5元作为设备维修配件费用,合计:24.90元/吨。包括铺底网工费和综采联络巷永久密闭费用(矿务附属工程)铺底网、锚杆材料由甲方提供。
2、税金;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工资等费用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甲方进行结算,并做到支付一次工程工资费用出具一次发票。
3、结算办法
每月25日进行验工计价,甲乙双方现场盘点工程量,包括支护材料,煤量计算按实际销售量计算,并出据工程量盘点表,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并开税挂账。付款每月按挂账的85%支付,《余款分批支付》。余款待工程和采煤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4、乙方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施工,严格控制采高确保煤质,遇到地质变化及时向甲方汇报;经双方研究制定合理开采方案后方可施工。
5、其他
1)发生地质构造或特殊不可抗拒力原因影响生产,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2)协议期满,移交后库存煤量和留存工程款一次无息结清。
3)火药库管理人员移交乙方管理,工资由甲方按月拨付给乙方,共计每月壹万元(10000元),由乙方负责按月发放。该工作人员与乙方形成劳动关系,劳动待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队伍管理
1、乙方必须具备能够从事井下煤矿生产的有效资质和生产能力,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配置相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组建相应的区队、班组等组织机构。对作业人员进行理论培训和实践考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和操作技能必须满足相应岗位要求。并附组织机构和岗位人员编制明细表以便考核。
2、甲方对乙方进驻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机构的设置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乙方未按岗位要求配置相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未组建相应的区队、班组等组织机构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
3、乙方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低于72小时的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将员工培训情况必须及时上报甲方备案,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4、乙方对任用的员工按要求进行健康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不得录用劳动法规定的非法用工。
5、乙方主要管理人员离矿外出,应向甲方有关矿领导请假。
6、乙方需配备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且将所配主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简介、学历、技术职称等报甲方备案。
7、乙方职工工作服上必须统一并印制“海鸿煤矿”字样,以便于管理和提高精神面貌。
第八条 违规违章处罚办法
1、不按设计规划擅自进行开采的,发现一次罚款10-50万元,发现后经纠正不改的除罚款外,停工处理。
2、工作面、巷道丢浮煤的,一经发现每次处罚20__元。
3、机电设备不按时检修、维护、保养造成事故停产的经济损失按价赔偿并给予处罚。
4、乙方人员不准聚众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发现一次处罚10000元,情节严重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5、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甲方每旬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违章违规现象进行处罚。
6、甲方对乙方人员的工作安排乙方无条件执行(有争议时可提出合理意见进行协商),若对甲方工作安排出现不重视、不落实等情况时甲方严肃处理。
7、上级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如果是由乙方管理造成的安全隐患,造成处罚由乙方承担。
8、甲方按月制订生产计划,乙方月产量每减产1万吨,罚款5万元。(注:由于甲方原因、市场等客观原因造成停工停产的,以平均日产量按日核减考核准产量)。
9、各岗位定员符合政策岗位编制要求、甲方对乙方进驻人员和组织机构进行审查,不得减员甚至岗位缺员现象存在,如经发现按岗位工资双倍处罚。
10、 乙方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施工,严格控制采高确保煤质,因地质构造等原因造成含矸量、水分超标时,乙方及时向甲方汇报,制定施工方案后方可施工,严禁人为将矸石、杂物等混入煤中,因人为造成煤质下降的,每割顶底板1m2罚款2万元。
11、 为确保下分层开采安全、有序进行,工作面铺底网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执行,并且按从后往前的顺序逐个进行连网,不得出现漏连、搭接尺寸不够等现象,一经发现2处以上连接不合格,当事人辞退、负责班组长免职,并且每发现一处连网不合格罚款20__元,班长罚款1000元,队长罚款20__元,综采队罚款2万元,乙方罚款3万元,同时执行,从应付款中直接扣减。
12、 井下动用电气焊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执行,制定措施并上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当事人罚款1000元,区队罚款5000元,乙方罚款2万元,同时执行,从应付款中直接扣减。
13、 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杜绝无作业规程、无措施、无开工报告擅自施工,出现一次罚款施工队2万元,乙方公司3万元,同时执行,从应付款中直接扣减。
14、 井下巷道无积水,发现面积超过2m2,深度超过100mm,每平米罚款200元。
15、 矿井停电要经甲方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擅自停电罚施工队5000元,造成影响生产的罚款2万元,并且追究责任。
16、 矿井“六大系统”监测监控、传感器、探头、传输要符合标准,按时进行校验,传感器不按规定进行校验的检查出一台/次罚款20__元,达不到使用要求的按无设备进行处罚,每台/次罚款20__元。
17、 必须按要求配齐通风检测仪器仪表、瓦斯检查防灭火检测设备,对矿井“六大系统”,“一通三防”设施维护管理、气体检测符合要求,出现一次损坏设备现象,按损坏设备的原价格双倍罚款,出现无气体检测设备的罚款1万元,气体检测不规范、漏检的罚款当事人20__元,矿建公司1万元。
18、 设备油脂使用符合设计要求,不按设计使用油脂或使用不合格油脂造成设备损坏的按设备造价的20%罚款。
19、 乳化液配比要有专用设备,浓度达不到要求,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一个月连续发现3次加重罚款1万元。
20、 加强现场管理,履行管理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人身伤亡事件的发生,出现轻伤一人/次,罚款2万元,重伤一人/次,罚款5万元,出现死亡事故一人/次罚款50万元;出现人身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加倍处理。
第九条 停工停产费用
1、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产的,7天以下不做补偿,超过7天以上的停产(不含7天),每超停产1天,甲方补偿乙方30人的工资,补偿工资标准月为3500元。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停产,经济损失自行承担,同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3、由于地震、洪水等自然因素和国家政策变化、地方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及其它非甲方原因造成无法正常生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资产管理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进行资产移交,双方代表在移交明细册上签字,作为本合同的起始履行的法律文件。
2、乙方对甲方移交的所有设备、设施及技术资料必须严加管理,并建立明细账目。合作期满后,乙方移交甲方的所有设备、设施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完好率指标,由于地质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所提供设备若不满足乙方生产需要的,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核增加设备。
3、甲方提供的设备,运行必须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报废必须经甲方认可并由甲方处理。如未达到设备使用年限的要求,报废必须经甲方认可并由甲方处置。如未达到设备使用年限或行业标准使用年限需要提前更换的,严格执行甲方管理规定,属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乙方负责修复至可以正常使用,修复期间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提供设备的自身缺陷及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协商厂家更换,由此造成停产的,核减乙方基准产量,除此不做补偿。
4、乙方必须按规定对甲方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严格执行甲方的设备、设施维护检修办法,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乙方所购设备配件必须为设备原生产厂家生产或由甲方指定生产厂家。
5、甲方每年对全矿井的机电设备、设施、生产系统及办公设施使用状况进行一次盘点和检查,乙方需要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政策和神木县海鸿矿业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检查、监督乙方的安全生产全过程。
2)甲方有权参与乙方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甲方积极协助乙方进行事故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合作期内未能完成甲方下达的年度生产任务(遇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500万元。
4)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负责全矿的宏观管理和对外协调工作,乙方必须积极大力配合。
5)每月10日前办理工程拨款和结算。
6)每月25日组织工程的验收,及时办理签证。
7)负责协助协调施工过程中与地方的公共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工程的正常使用。
8)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在原煤生产过程中的滥采、乱掘现象,有权制止不按采掘规划和采掘作业规程进行施工,有权制止不正当使用机电设备、设施的生产活动。
9)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的必要的食宿办公场所、材料库、维修车间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不称职的管理人员,乙方调整管理人员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力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要求甲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为了使乙方的原煤生产活动正常进行,甲方应负责协调好外部关系,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2)乙方在全面履行协议,全面完成各项原煤生产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全面兑现合作协议的权利。
3)在矿井生产遇到自然灾害或遇国家政策调整矿井连续停产3个月以上时,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提出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4)乙方有充分的自主分配员工薪酬,自主奖罚员工,下达考核指标等权利,乙方有协议中规定的材料及配件的自主采购权。材料配件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但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主体生产经营单位。
5)乙方有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守法生产经营管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的义务。
6)乙方有对责任范围内的煤矿财产、设备、设施进行使用、管理和日常维修、保养的义务。并确保其安全完整、达标,杜绝损毁和流失,严禁私自出售和外借。
7)乙方要认真履行本协议,全面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任务等的义务。
8)乙方要搞好落实组织机构、定岗、定员、定编,保证员工持证上岗。
9)乙方负有对职工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的责任,有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爱护煤矿财产,建立良好企业文化的义务。因员工打架、酗酒、闹事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根据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乙方每日向甲方通报原煤生产、设备、设施的保养、维护、维修、安全等情况的义务。
11)乙方有及时将矿井采掘方案、接续计划报告给甲方审查批准的义务。
12)乙方必须及时将矿井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技术方案、作业规程等报甲方审查批准、备案。
13)在职工食宿方面,乙方负责添置被褥、餐具、床铺、部分厨具等除生活场所外的所有其它生活必需品。
14)乙方范围内所需的办公设施和办公费用由乙方承担。
15)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如不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承担违法违规开采造成的全部损失。
16)因人为造成区域卫生差,上级职能部门处罚由乙方承担。
17)煤矿生活污水车间、矿井生产污水车间由乙方使用管理,如不按照环保部门规定管理,造成上级职能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
18)矿区供暖锅炉不按要求操作以及各种需检测的仪器、仪表、安全阀,造成上级职能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变更、解除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1、由于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协议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由于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义务,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时,守约方有权提出变更或终止本协议。违约方除按本协议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处罚。
3、双方协议解除后,双方债务清算不一致时,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
4、当矿井经营模式发生改变,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同时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的权益。
5、因乙方原因造成煤炭质量达不到标准等严重制约销售,根据煤矿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经整改仍然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6、在甲方支付工程款后,因乙方原因工资发放不及时、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等导致职工上访、媒体介入等时,一次处罚乙方50-100万元,根据影响程度,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7、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限内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未能协商解决时,应当诉请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义务。
协议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的履行
1、乙方不按照规划进行开采,经教育不改时。
2、乙方自投产之日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生产任务时。
3、乙方不论任何原因出现罢工导致停产时间累计达三天以上时。
4、长壁后退式回采工作面回采率达不到规定标准,造成资源大量浪费时。
5、出现管理混乱,导致发生重大工伤事故不能及时处理时。
6、国家政策变化和不可抗力因素出现时。
7、未能及时处理工伤事故或其他意外事件,导致阻挡煤矿正常生产经营的。
8、乙方有转包、挂靠现象。
上述原因,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单之日起十日内撤离,其已采出煤量按本合同约定计酬,扣除乙方应承担责任产生费用后支付乙方,除此之外不做任何补偿。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约定期届满,甲乙双方根据情况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双方未续签合同的,乙方应在期限届满之日十日内全部撤离。其在合同期限内添置的不动产如甲方需要协商解决的双方协商解决,自行出资购置的动产自行处理,甲方提供的资产设备应保证正常使用交付甲方。乙方未能按期撤离的,每逾期一日承担十万(100000)元的损失支付给甲方,乙方交付甲方提供财产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按撤离时的市场价赔偿损失。
2、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所有作业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3、协议外工程由双方另行商定。
4、本协议中提到的“年”、“年度”均指“合同年度”。
5、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附加条款
乙方在开采上分层过程中,加强现场管理。尤其是架后铺网连网质量(横向搭接75mm、纵向搭接100mm,连接点不大于200mm),确保下分层开采 过程中网片无开裂等现象,在开采下分层过程中由于铺网质量造成的停产等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此条款延续至下分层开采结束。
第十五条 附则
(一)、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 方:
法 人 代 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法 人 代 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矿井建设投资计划书范文通用三
甲方: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煤炭部门的行业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自愿友好协商,双方就合作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与期限
1、合作方式
利用甲方煤炭资源、销售方面的优势和乙方矿业开采技术、专业人员及管理优势进行合作,引进乙方成建制的生产队伍及配套的管理团队。甲方具体负责公司矿井的总体管理和煤炭销售,乙方负责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一通三防”等相关人员的配备,并在甲方的统一管理下组织矿井的安全生产活动。
2、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的合作期限暂为一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为止。根据矿井建设实际需要,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前进驻有关工作人员接收生产及辅助设施系统。合作协议期满后,在确保所有生产及辅助设施、设备系统完好的情况下十日内移交撤出。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优先与乙方协商续签合作协议。
3、合作范围
1)井下、地面生产、辅助系统的全部程序。
2)52103综采工作面的回采。
第二条 双方职责范围
1、甲方负责矿井的整体管理。具体包括:
1)矿井安全生产的监督。
2)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3)对乙方任何危害安全的行为均有权制止并根据相关制度予以处罚,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转包范围以内的工程。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处罚直至解除本协议。
5) 提供所有生产范围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生活场所。(注:主要生产设备指乙方进入前甲方所投入的全部设备)。①新增机电设备的规定:新增机电设备单件价值在伍万元以上的(含五万元)由甲方购置并负担费用。伍万元以下(以厂家报价为准)的设备、配件及低压电缆由乙方负责购买并负担费用。②生产过程中所有设备维修及配件更换的规定:凡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配件、材料、以及维修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甲方不负担。③大型备品备件的使用规定:备用大型设备备件由甲方购买和备用,以确保正常生产,乙方需要时,由乙方承担购买该项设备的全部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生产过程中(包括合同终止时)设备移交甲方时,按设备使用时间予以折旧(执行国家和使用行业标准进行折旧),甲方扣除折旧返还剩余款,此协议终止时,设备所有权归投资购置方。
6) 设备大修或更换的规定:a、设备大修时间按厂家规定的过煤量以及《参照设备使用现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大修或更换。b、如设备未及时进行大修及更换,所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
7)矿井的采掘方案审查管理,技术改造协调工作,并负责审查乙方提供的软件图纸编写资料审批工作。
8)矿井的生产接续规划审查管理,生产计划、采区回采率的考核管理。
9)矿井机电设备使用状况的监督管理,承担生产用电电费(包括增容)。
10) 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煤炭销售及煤场管理。
11)煤矿财务全面管理(乙方内部财务管理除外)。
12)负责煤矿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负责地面煤场、办公楼、工业广场的安保工作。
13)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监督管理。
14)火工品的审批购置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
15)负责矿井生活、生产用水水源。
16)负责检查、监督乙方测量工作。
17) 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的生产质量和安全管理状况。对乙方生产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要责令停产整改,直至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但甲方的监督行为不减轻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2、乙方负责煤矿矿井项目的安全和生产工作。具体责任包括:
1)煤矿矿井项目原煤生产队伍的组建、员工选用、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配备和原煤生产员工的全部劳动待遇。
2)矿井安全系统、生产系统、生产技术管理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矿井“六大系统”、“一通三防”、“雨季三防”、“冬季三防”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管理(设备、设施的使用、检测、维护、保养和管理,包括强制放顶)。
3)矿井辅助生产系统、供电系统、运输设备、采掘系统、筛分系统、供排水系统、压风系统、防灭火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地面消防系统和供暖系统的设备、设施(包括地面生产系统、灯房、浴室、办公楼、餐厅、等,不包括洗煤)的使用、维护、维修、保养和管理。
4)矿井生产调度系统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5)后勤服务管理,工业广场以篮球场为界至煤场卫生;
6)火工品的领取、使用及火工品库房的日常安全管理;
7)煤矿生产中的安全责任,必须承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及意外伤害事故、职工患病和非因工负伤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全部经济责任及乙方人员因其它原因造成自身和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责任。
8) 运输胶带正常磨损报废由甲方负责,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
9)负责承担乙方所有人员的五险一金费用,及所有人员培训费和工资。
10)负责矿井辅助救护队人员的工资和管理费用,装备由甲方承担。
11)乙方享受新购设备在保质期的一切待遇。
12)乙方承担所有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维修费用,包括材料配件乳化液费用、油脂费用(乳化液、油脂不准使用不合格产品,做到按时定期保养,更换)。
13)乙方负责上述合作范围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劳动组织、矿井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和保养等。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甲方根据损坏程度给予相应处罚,但由于设备质量问题引起的设备损坏由厂家和甲方负责。若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4)矿井机电设备按使用情况安排检修计划;及时更换易损配件,达到设备完好率95%以上。机电设备的中、小修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机电设备的大型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大修后的设备由修理厂家给出明确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设备损坏,由维修厂家负责修理,因此导致停产及其它损失乙方不承担。
15) 乙方负责井下“三大自然灾害”施工管理工作, 仭⒖缶烂鸹鹨龊眉觳楣芾砉ぷ鳎乐够鹪址⑸、矿井上分层3-1煤及相邻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甲乙双方共同制订防治水方案,由乙方施工甲方监督)。排水设备要保证完好状态,备用水泵落实到现场。儭⑼咚辜觳楣芾怼⒎乐未胧┌凑铡陡摺返屯咚箍缶弑曜即胧┕芾怼?
16) 乙方负责完善组织机构岗位定员编制,甲方进行考核。
17) 《联合建筑、》四合院及所有职工宿舍电费由乙方承担。
18) 因乙方管理不到位造成矿井灾害,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三条 生产任务定额和指标考核
1、乙方的原煤生产任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年度原煤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生产原煤在煤场落地移交甲方销售,乙方监督。在正常生产的条件下,以年产量150~200万吨为基准进行考核综采煤量,确定价为24.90元/吨,年度因乙方原因未完成生产指标150万吨时所生产煤量每吨下浮2.00元,超额完成指标任务200万吨时所产煤量每吨奖励1.00元。由于政策、市场、甲方等原因造成限产,生产指标完成低于150万吨,吨煤补贴2.00元,此价为含税价(增值税发票)。
2、考核办法
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年度、月生产计划及回采、掘进等要求,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乙方按照甲方月度生产计划按月考核,乙方连续3个月未能完成计划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因市场滞销、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的除外)。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时,自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生效。乙方于合同解除之日十日内撤出甲方场所,乙方逾期撤离的,每逾期一日承担壹拾万元的违约金,乙方撤离时添置的动产自行搬走,不动产移交甲方时按折旧价计算后移交。对于已完工作量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除此之外,不做补偿。
3、日常生产执行周一至周五生产时间20小时,检修4小时,周六、日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出现设备故障2小时内处理完,因日常检修不到位造成停产2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罚款1000元。每月末安排2天检修时间。
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
1、甲方监督矿井的整体安全生产管理。在甲方的领导、监督管理下,乙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乙方必须接受政府和甲方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无条件接受因自身违规行为带来的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
3、由于乙方管理不善、使用不当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或更换。
4、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意外事故及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甲、乙双方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必须承担事故善后处理、经济赔偿及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全部责任。同时甲方予以积极配合。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矿井灾害时,乙方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妥善避灾,同时承担全部损失。当危及现场人员安全时,班长或现场负责人有权首先撤出人员再及时向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6、乙方要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制定火工品的管理制度和领退程序,设专人负责火工品的管理,对火工品的领取、发放、使用的程序要严格执行领取、发放、使用的程序,严密监控,杜绝帐、库不清。甲方在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要立即整改。乙方管理或领退、使用过程中,造成火工品丢失或引发其他事故时,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7、乙方不得将各单项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8、采空区防灭火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实施管理工作,尤其是炮采采空区及未回收完的煤炭管理,制定专项安全技术管理措施,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9、全矿井的防灭火工作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成立防灭火管理小组。
2)建立自燃发火观测站,加强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检测。
3)严格按照束管监控系统,采空区气体检测监控系统等安全规程做好防灭火工作。
4)做好防灭火的准备工作。培训好专业的防灭火团队,储备防灭火器具,对灭火工具要常备常查,杜绝火灾及可燃气体爆炸事故发生。
5)防灭火根据实际情况预防火灾,以黄泥灌浆为主,以喷洒阻化剂、注氮气为辅,防止自然发火(甲方提供土源)。
6)《乙方负责防灭火材料并进行施工》防灭火设备的购买由甲方承担,消耗材料及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10、首采工作面52101,52102,52103采空区塌陷回填。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11、坚持矿级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必须跟班监督管理,与工人同上同下。
1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一般工人必须经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13、为了确保生产安全,引起乙方高度重视,乙方在签订此协议后三日内向甲方缴纳伍佰万元(50000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作为发生事故后处理事故的资金保障。待双方协议解除终止,乙方按规定时间撤离后,甲方无息返还安全风险抵押金。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事故支付了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甲方直接从应付乙方费用中扣减,剩余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返还乙方。
14、矿井质量标准化目前为二级,要达到一级,升级按政府要求(升级过程中要求新增设备、设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其它指标
1、煤质指标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煤质管理办法和煤质指标要求,具体煤质标准为:煤炭灰分含量在甲方原煤层煤化验结果的基础上不超过1%(地质构造除外),水分增加不超过2%(地质构造除外)。煤质检验由甲方质检部门进行检测,以甲方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依据。
2、加强现场管理,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煤炭灰分、水分超标,煤质下降,降低煤炭售价,甲方罚款处理。
3、回采率指标
为了确保煤炭资源的充分利用,提高经济效益,乙方在采煤过程中实现采煤回采率最大化,长壁后退式机械化采煤工作面不低于95%。被浪费的煤炭资源乙方按照未能采出的煤炭数量乘以核算时煤炭的销售价格进行赔偿。
4、其他工程质量执行国家行业规范和甲方有关规定。
第六条 计量与价款结算方法
1、吨煤单价:24.4元/吨,增加0.5元作为设备维修配件费用,合计:24.90元/吨。包括铺底网工费和综采联络巷永久密闭费用(矿务附属工程)铺底网、锚杆材料由甲方提供。
2、税金;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工资等费用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甲方进行结算,并做到支付一次工程工资费用出具一次发票。
3、结算办法
每月25日进行验工计价,甲乙双方现场盘点工程量,包括支护材料,煤量计算按实际销售量计算,并出据工程量盘点表,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并开税挂账。付款每月按挂账的85%支付,《余款分批支付》。余款待工程和采煤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4、乙方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施工,严格控制采高确保煤质,遇到地质变化及时向甲方汇报;经双方研究制定合理开采方案后方可施工。
5、其他
1)发生地质构造或特殊不可抗拒力原因影响生产,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2)协议期满,移交后库存煤量和留存工程款一次无息结清。
3)火药库管理人员移交乙方管理,工资由甲方按月拨付给乙方,共计每月壹万元(10000元),由乙方负责按月发放。该工作人员与乙方形成劳动关系,劳动待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队伍管理
1、乙方必须具备能够从事井下煤矿生产的有效资质和生产能力,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配置相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组建相应的区队、班组等组织机构。对作业人员进行理论培训和实践考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和操作技能必须满足相应岗位要求。并附组织机构和岗位人员编制明细表以便考核。
2、甲方对乙方进驻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机构的设置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乙方未按岗位要求配置相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未组建相应的区队、班组等组织机构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
3、乙方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低于72小时的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将员工培训情况必须及时上报甲方备案,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4、乙方对任用的员工按要求进行健康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不得录用劳动法规定的非法用工。
5、乙方主要管理人员离矿外出,应向甲方有关矿领导请假。
6、乙方需配备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且将所配主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简介、学历、技术职称等报甲方备案。
7、乙方职工工作服上必须统一并印制“海鸿煤矿”字样,以便于管理和提高精神面貌。
第八条 违规违章处罚办法
1、不按设计规划擅自进行开采的,发现一次罚款10-50万元,发现后经纠正不改的除罚款外,停工处理。
2、工作面、巷道丢浮煤的,一经发现每次处罚20__元。
3、机电设备不按时检修、维护、保养造成事故停产的经济损失按价赔偿并给予处罚。
4、乙方人员不准聚众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发现一次处罚10000元,情节严重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5、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甲方每旬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违章违规现象进行处罚。
6、甲方对乙方人员的工作安排乙方无条件执行(有争议时可提出合理意见进行协商),若对甲方工作安排出现不重视、不落实等情况时甲方严肃处理。
7、上级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如果是由乙方管理造成的安全隐患,造成处罚由乙方承担。
8、甲方按月制订生产计划,乙方月产量每减产1万吨,罚款5万元。(注:由于甲方原因、市场等客观原因造成停工停产的,以平均日产量按日核减考核准产量)。
9、各岗位定员符合政策岗位编制要求、甲方对乙方进驻人员和组织机构进行审查,不得减员甚至岗位缺员现象存在,如经发现按岗位工资双倍处罚。
10、 乙方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施工,严格控制采高确保煤质,因地质构造等原因造成含矸量、水分超标时,乙方及时向甲方汇报,制定施工方案后方可施工,严禁人为将矸石、杂物等混入煤中,因人为造成煤质下降的,每割顶底板1m2罚款2万元。
11、 为确保下分层开采安全、有序进行,工作面铺底网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执行,并且按从后往前的顺序逐个进行连网,不得出现漏连、搭接尺寸不够等现象,一经发现2处以上连接不合格,当事人辞退、负责班组长免职,并且每发现一处连网不合格罚款20__元,班长罚款1000元,队长罚款20__元,综采队罚款2万元,乙方罚款3万元,同时执行,从应付款中直接扣减。
12、 井下动用电气焊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执行,制定措施并上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当事人罚款1000元,区队罚款5000元,乙方罚款2万元,同时执行,从应付款中直接扣减。
13、 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杜绝无作业规程、无措施、无开工报告擅自施工,出现一次罚款施工队2万元,乙方公司3万元,同时执行,从应付款中直接扣减。
14、 井下巷道无积水,发现面积超过2m2,深度超过100mm,每平米罚款200元。
15、 矿井停电要经甲方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擅自停电罚施工队5000元,造成影响生产的罚款2万元,并且追究责任。
16、 矿井“六大系统”监测监控、传感器、探头、传输要符合标准,按时进行校验,传感器不按规定进行校验的检查出一台/次罚款20__元,达不到使用要求的按无设备进行处罚,每台/次罚款20__元。
17、 必须按要求配齐通风检测仪器仪表、瓦斯检查防灭火检测设备,对矿井“六大系统”,“一通三防”设施维护管理、气体检测符合要求,出现一次损坏设备现象,按损坏设备的原价格双倍罚款,出现无气体检测设备的罚款1万元,气体检测不规范、漏检的罚款当事人20__元,矿建公司1万元。
18、 设备油脂使用符合设计要求,不按设计使用油脂或使用不合格油脂造成设备损坏的按设备造价的20%罚款。
19、 乳化液配比要有专用设备,浓度达不到要求,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一个月连续发现3次加重罚款1万元。
20、 加强现场管理,履行管理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人身伤亡事件的发生,出现轻伤一人/次,罚款2万元,重伤一人/次,罚款5万元,出现死亡事故一人/次罚款50万元;出现人身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加倍处理。
第九条 停工停产费用
1、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产的,7天以下不做补偿,超过7天以上的停产(不含7天),每超停产1天,甲方补偿乙方30人的工资,补偿工资标准月为3500元。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停产,经济损失自行承担,同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3、由于地震、洪水等自然因素和国家政策变化、地方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及其它非甲方原因造成无法正常生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资产管理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进行资产移交,双方代表在移交明细册上签字,作为本合同的起始履行的法律文件。
2、乙方对甲方移交的所有设备、设施及技术资料必须严加管理,并建立明细账目。合作期满后,乙方移交甲方的所有设备、设施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完好率指标,由于地质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所提供设备若不满足乙方生产需要的,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核增加设备。
3、甲方提供的设备,运行必须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报废必须经甲方认可并由甲方处理。如未达到设备使用年限的要求,报废必须经甲方认可并由甲方处置。如未达到设备使用年限或行业标准使用年限需要提前更换的,严格执行甲方管理规定,属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乙方负责修复至可以正常使用,修复期间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提供设备的自身缺陷及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协商厂家更换,由此造成停产的,核减乙方基准产量,除此不做补偿。
4、乙方必须按规定对甲方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严格执行甲方的设备、设施维护检修办法,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乙方所购设备配件必须为设备原生产厂家生产或由甲方指定生产厂家。
5、甲方每年对全矿井的机电设备、设施、生产系统及办公设施使用状况进行一次盘点和检查,乙方需要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政策和神木县海鸿矿业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检查、监督乙方的安全生产全过程。
2)甲方有权参与乙方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甲方积极协助乙方进行事故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合作期内未能完成甲方下达的年度生产任务(遇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500万元。
4)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负责全矿的宏观管理和对外协调工作,乙方必须积极大力配合。
5)每月10日前办理工程拨款和结算。
6)每月25日组织工程的验收,及时办理签证。
7)负责协助协调施工过程中与地方的公共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工程的正常使用。
8)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在原煤生产过程中的滥采、乱掘现象,有权制止不按采掘规划和采掘作业规程进行施工,有权制止不正当使用机电设备、设施的生产活动。
9)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的必要的食宿办公场所、材料库、维修车间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不称职的管理人员,乙方调整管理人员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力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要求甲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为了使乙方的原煤生产活动正常进行,甲方应负责协调好外部关系,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2)乙方在全面履行协议,全面完成各项原煤生产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全面兑现合作协议的权利。
3)在矿井生产遇到自然灾害或遇国家政策调整矿井连续停产3个月以上时,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提出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4)乙方有充分的自主分配员工薪酬,自主奖罚员工,下达考核指标等权利,乙方有协议中规定的材料及配件的自主采购权。材料配件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但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主体生产经营单位。
5)乙方有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守法生产经营管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的义务。
6)乙方有对责任范围内的煤矿财产、设备、设施进行使用、管理和日常维修、保养的义务。并确保其安全完整、达标,杜绝损毁和流失,严禁私自出售和外借。
7)乙方要认真履行本协议,全面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任务等的义务。
8)乙方要搞好落实组织机构、定岗、定员、定编,保证员工持证上岗。
9)乙方负有对职工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的责任,有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爱护煤矿财产,建立良好企业文化的义务。因员工打架、酗酒、闹事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根据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乙方每日向甲方通报原煤生产、设备、设施的保养、维护、维修、安全等情况的义务。
11)乙方有及时将矿井采掘方案、接续计划报告给甲方审查批准的义务。
12)乙方必须及时将矿井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技术方案、作业规程等报甲方审查批准、备案。
13)在职工食宿方面,乙方负责添置被褥、餐具、床铺、部分厨具等除生活场所外的所有其它生活必需品。
14)乙方范围内所需的办公设施和办公费用由乙方承担。
15)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如不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承担违法违规开采造成的全部损失。
16)因人为造成区域卫生差,上级职能部门处罚由乙方承担。
17)煤矿生活污水车间、矿井生产污水车间由乙方使用管理,如不按照环保部门规定管理,造成上级职能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
18)矿区供暖锅炉不按要求操作以及各种需检测的仪器、仪表、安全阀,造成上级职能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变更、解除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1、由于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协议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由于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义务,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时,守约方有权提出变更或终止本协议。违约方除按本协议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处罚。
3、双方协议解除后,双方债务清算不一致时,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
4、当矿井经营模式发生改变,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同时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的权益。
5、因乙方原因造成煤炭质量达不到标准等严重制约销售,根据煤矿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经整改仍然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6、在甲方支付工程款后,因乙方原因工资发放不及时、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等导致职工上访、媒体介入等时,一次处罚乙方50-100万元,根据影响程度,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7、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限内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未能协商解决时,应当诉请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义务。
协议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的履行
1、乙方不按照规划进行开采,经教育不改时。
2、乙方自投产之日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生产任务时。
3、乙方不论任何原因出现罢工导致停产时间累计达三天以上时。
4、长壁后退式回采工作面回采率达不到规定标准,造成资源大量浪费时。
5、出现管理混乱,导致发生重大工伤事故不能及时处理时。
6、国家政策变化和不可抗力因素出现时。
7、未能及时处理工伤事故或其他意外事件,导致阻挡煤矿正常生产经营的。
8、乙方有转包、挂靠现象。
上述原因,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单之日起十日内撤离,其已采出煤量按本合同约定计酬,扣除乙方应承担责任产生费用后支付乙方,除此之外不做任何补偿。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约定期届满,甲乙双方根据情况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双方未续签合同的,乙方应在期限届满之日十日内全部撤离。其在合同期限内添置的不动产如甲方需要协商解决的双方协商解决,自行出资购置的动产自行处理,甲方提供的资产设备应保证正常使用交付甲方。乙方未能按期撤离的,每逾期一日承担十万(100000)元的损失支付给甲方,乙方交付甲方提供财产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按撤离时的市场价赔偿损失。
2、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所有作业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3、协议外工程由双方另行商定。
4、本协议中提到的“年”、“年度”均指“合同年度”。
5、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附加条款
乙方在开采上分层过程中,加强现场管理。尤其是架后铺网连网质量(横向搭接75mm、纵向搭接100mm,连接点不大于200mm),确保下分层开采 过程中网片无开裂等现象,在开采下分层过程中由于铺网质量造成的停产等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此条款延续至下分层开采结束。
第十五条 附则
(一)、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 方:
法 人 代 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法 人 代 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矿井建设投资计划书范文通用四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煤炭部门的行业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自愿友好协商,双方就合作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与期限
1、合作方式
利用甲方煤炭资源、销售方面的优势和乙方矿业开采技术、专业人员及管理优势进行合作,引进乙方成建制的生产队伍及配套的管理团队。甲方具体负责公司矿井的总体管理和煤炭销售,乙方负责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一通三防”等相关人员的配备,并在甲方的统一管理下组织矿井的安全生产活动。
2、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的合作期限暂为一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止。根据矿井建设实际需要,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前进驻有关工作人员接收生产及辅助设施系统。合作协议期满后,在确保所有生产及辅助设施、设备系统完好的情况下十日内移交撤出。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优先与乙方协商续签合作协议。
3、合作范围
1)井下、地面生产、辅助系统的全部程序。
2)52103综采工作面的回采。
第二条 双方职责范围
1、甲方负责矿井的整体管理。具体包括:
1)矿井安全生产的监督。
2)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3)对乙方任何危害安全的行为均有权制止并根据相关制度予以处罚,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转包范围以内的工程。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处罚直至解除本协议。
5) 提供所有生产范围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生活场所。(注:主要生产设备指乙方进入前甲方所投入的全部设备)。①新增机电设备的规定:新增机电设备单件价值在伍万元以上的(含五万元)由甲方购置并负担费用。伍万元以下(以厂家报价为准)的设备、配件及低压电缆由乙方负责购买并负担费用。②生产过程中所有设备维修及配件更换的规定:凡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配件、材料、以及维修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甲方不负担。③大型备品备件的使用规定:备用大型设备备件由甲方购买和备用,以确保正常生产,乙方需要时,由乙方承担购买该项设备的全部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生产过程中(包括合同终止时)设备移交甲方时,按设备使用时间予以折旧(执行国家和使用行业标准进行折旧),甲方扣除折旧返还剩余款,此协议终止时,设备所有权归投资购置方。
6) 设备大修或更换的规定:
a、设备大修时间按厂家规定的过煤量以及《参照设备使用现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大修或更换。
b、如设备未及时进行大修及更换,所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
7)矿井的采掘方案审查管理,技术改造协调工作,并负责审查乙方提供的软件图纸编写资料审批工作。
8)矿井的生产接续规划审查管理,生产计划、采区回采率的考核管理。
9)矿井机电设备使用状况的监督管理,承担生产用电电费(包括增容)。
10) 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煤炭销售及煤场管理。
11)煤矿财务全面管理(乙方内部财务管理除外)。
12)负责煤矿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负责地面煤场、办公楼、工业广场的安保工作。
13)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监督管理。
14)火工品的审批购置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
15)负责矿井生活、生产用水水源。
16)负责检查、监督乙方测量工作。
17) 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的生产质量和安全管理状况。对乙方生产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要责令停产整改,直至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但甲方的监督行为不减轻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2、乙方负责煤矿矿井项目的安全和生产工作。具体责任包括:
1)煤矿矿井项目原煤生产队伍的组建、员工选用、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配备和原煤生产员工的全部劳动待遇。
2)矿井安全系统、生产系统、生产技术管理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矿井“六大系统”、“一通三防”、“雨季三防”、“冬季三防”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管理(设备、设施的使用、检测、维护、保养和管理,包括强制放顶)。
3)矿井辅助生产系统、供电系统、运输设备、采掘系统、筛分系统、供排水系统、压风系统、防灭火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地面消防系统和供暖系统的设备、设施(包括地面生产系统、灯房、浴室、办公楼、餐厅、等,不包括洗煤)的使用、维护、维修、保养和管理。
4)矿井生产调度系统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5)后勤服务管理,工业广场以篮球场为界至煤场卫生;
6)火工品的领取、使用及火工品库房的日常安全管理;
7)煤矿生产中的安全责任,必须承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及意外伤害事故、职工患病和非因工负伤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全部经济责任及乙方人员因其它原因造成自身和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责任。
8) 运输胶带正常磨损报废由甲方负责,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
9)负责承担乙方所有人员的五险一金费用,及所有人员培训费和工资。
10)负责矿井辅助救护队人员的工资和管理费用,装备由甲方承担。
11)乙方享受新购设备在保质期的一切待遇。
12)乙方承担所有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维修费用,包括材料配件乳化液费用、油脂费用(乳化液、油脂不准使用不合格产品,做到按时定期保养,更换)。
13)乙方负责上述合作范围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劳动组织、矿井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和保养等。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甲方根据损坏程度给予相应处罚,但由于设备质量问题引起的设备损坏由厂家和甲方负责。若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4)矿井机电设备按使用情况安排检修计划;及时更换易损配件,达到设备完好率95%以上。机电设备的中、小修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机电设备的大型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大修后的设备由修理厂家给出明确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设备损坏,由维修厂家负责修理,因此导致停产及其它损失乙方不承担。
15) 乙方负责井下“三大自然灾害”施工管理工作,矿井上分层3-1煤及相邻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甲乙双方共同制订防治水方案,由乙方施工甲方监督)。排水设备要保证完好状态,备用水泵落实到现场。
16) 乙方负责完善组织机构岗位定员编制,甲方进行考核。
17) 《联合建筑、》四合院及所有职工宿舍电费由乙方承担。
18) 因乙方管理不到位造成矿井灾害,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三条 生产任务定额和指标考核
1、乙方的原煤生产任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年度原煤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生产原煤在煤场落地移交甲方销售,乙方监督。在正常生产的条件下,以年产量150~200万吨为基准进行考核综采煤量,确定价为24.90元/吨,年度因乙方原因未完成生产指标150万吨时所生产煤量每吨下浮2.00元,超额完成指标任务200万吨时所产煤量每吨奖励1.00元。由于政策、市场、甲方等原因造成限产,生产指标完成低于150万吨,吨煤补贴2.00元,此价为含税价(增值税发票)。
2、考核办法
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年度、月生产计划及回采、掘进等要求,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乙方按照甲方月度生产计划按月考核,乙方连续3个月未能完成计划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因市场滞销、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的除外)。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时,自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生效。乙方于合同解除之日十日内撤出甲方场所,乙方逾期撤离的,每逾期一日承担壹拾万元的违约金,乙方撤离时添置的动产自行搬走,不动产移交甲方时按折旧价计算后移交。对于已完工作量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除此之外,不做补偿。
3、日常生产执行周一至周五生产时间20小时,检修4小时,周六、日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出现设备故障2小时内处理完,因日常检修不到位造成停产2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罚款1000元。每月末安排2天检修时间。
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
1、甲方监督矿井的整体安全生产管理。在甲方的领导、监督管理下,乙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乙方必须接受政府和甲方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无条件接受因自身违规行为带来的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
3、由于乙方管理不善、使用不当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或更换。
4、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意外事故及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甲、乙双方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必须承担事故善后处理、经济赔偿及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全部责任。同时甲方予以积极配合。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矿井灾害时,乙方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妥善避灾,同时承担全部损失。当危及现场人员安全时,班长或现场负责人有权首先撤出人员再及时向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6、乙方要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制定火工品的管理制度和领退程序,设专人负责火工品的管理,对火工品的领取、发放、使用的程序要严格执行领取、发放、使用的程序,严密监控,杜绝帐、库不清。甲方在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要立即整改。乙方管理或领退、使用过程中,造成火工品丢失或引发其他事故时,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7、乙方不得将各单项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8、采空区防灭火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实施管理工作,尤其是炮采采空区及未回收完的煤炭管理,制定专项安全技术管理措施,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9、全矿井的防灭火工作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成立防灭火管理小组。
2)建立自燃发火观测站,加强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检测。
3)严格按照束管监控系统,采空区气体检测监控系统等安全规程做好防灭火工作。
4)做好防灭火的准备工作。培训好专业的防灭火团队,储备防灭火器具,对灭火工具要常备常查,杜绝火灾及可燃气体爆炸事故发生。
5)防灭火根据实际情况预防火灾,以黄泥灌浆为主,以喷洒阻化剂、注氮气为辅,防止自然发火(甲方提供土源)。
6)《乙方负责防灭火材料并进行施工》防灭火设备的购买由甲方承担,消耗材料及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10、首采工作面52101,52102,52103采空区塌陷回填。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11、坚持矿级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必须跟班监督管理,与工人同上同下。
1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一般工人必须经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13、为了确保生产安全,引起乙方高度重视,乙方在签订此协议后三日内向甲方缴纳伍佰万元(50000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作为发生事故后处理事故的资金保障。待双方协议解除终止,乙方按规定时间撤离后,甲方无息返还安全风险抵押金。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事故支付了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甲方直接从应付乙方费用中扣减,剩余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返还乙方。
14、矿井质量标准化目前为二级,要达到一级,升级按政府要求(升级过程中要求新增设备、设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其它指标
1、煤质指标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煤质管理办法和煤质指标要求,具体煤质标准为:煤炭灰分含量在甲方原煤层煤化验结果的基础上不超过1%(地质构造除外),水分增加不超过2%(地质构造除外)。煤质检验由甲方质检部门进行检测,以甲方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依据。
2、加强现场管理,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煤炭灰分、水分超标,煤质下降,降低煤炭售价,甲方罚款处理。
3、回采率指标
为了确保煤炭资源的充分利用,提高经济效益,乙方在采煤过程中实现采煤回采率最大化,长壁后退式机械化采煤工作面不低于95%。被浪费的煤炭资源乙方按照未能采出的煤炭数量乘以核算时煤炭的销售价格进行赔偿。
4、其他工程质量执行国家行业规范和甲方有关规定。
第六条 计量与价款结算方法
1、吨煤单价:24.4元/吨,增加0.5元作为设备维修配件费用,合计:24.90元/吨。包括铺底网工费和综采联络巷永久密闭费用(矿务附属工程)铺底网、锚杆材料由甲方提供。
2、税金;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工资等费用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甲方进行结算,并做到支付一次工程工资费用出具一次发票。
3、结算办法
每月25日进行验工计价,甲乙双方现场盘点工程量,包括支护材料,煤量计算按实际销售量计算,并出据工程量盘点表,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并开税挂账。付款每月按挂账的85%支付,《余款分批支付》。余款待工程和采煤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4、乙方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施工,严格控制采高确保煤质,遇到地质变化及时向甲方汇报;经双方研究制定合理开采方案后方可施工。
5、其他
1)发生地质构造或特殊不可抗拒力原因影响生产,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2)协议期满,移交后库存煤量和留存工程款一次无息结清。
3)火药库管理人员移交乙方管理,工资由甲方按月拨付给乙方,共计每月壹万元(10000元),由乙方负责按月发放。该工作人员与乙方形成劳动关系,劳动待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队伍管理
1、乙方必须具备能够从事井下煤矿生产的有效资质和生产能力,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配置相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组建相应的区队、班组等组织机构。对作业人员进行理论培训和实践考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和操作技能必须满足相应岗位要求。并附组织机构和岗位人员编制明细表以便考核。
2、甲方对乙方进驻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机构的设置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乙方未按岗位要求配置相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未组建相应的区队、班组等组织机构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
3、乙方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低于72小时的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将员工培训情况必须及时上报甲方备案,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4、乙方对任用的员工按要求进行健康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不得录用劳动法规定的非法用工。
5、乙方主要管理人员离矿外出,应向甲方有关矿领导请假。
6、乙方需配备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且将所配主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简介、学历、技术职称等报甲方备案。
7、乙方职工工作服上必须统一并印制“海鸿煤矿”字样,以便于管理和提高精神面貌。
第八条 违规违章处罚办法
1、不按设计规划擅自进行开采的,发现一次罚款10-50万元,发现后经纠正不改的除罚款外,停工处理。
2、工作面、巷道丢浮煤的,一经发现每次处罚20__元。
3、机电设备不按时检修、维护、保养造成事故停产的经济损失按价赔偿并给予处罚。
4、乙方人员不准聚众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发现一次处罚10000元,情节严重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5、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甲方每旬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违章违规现象进行处罚。
6、甲方对乙方人员的工作安排乙方无条件执行(有争议时可提出合理意见进行协商),若对甲方工作安排出现不重视、不落实等情况时甲方严肃处理。
7、上级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如果是由乙方管理造成的安全隐患,造成处罚由乙方承担。
8、甲方按月制订生产计划,乙方月产量每减产1万吨,罚款5万元。(注:由于甲方原因、市场等客观原因造成停工停产的,以平均日产量按日核减考核准产量)。
9、各岗位定员符合政策岗位编制要求、甲方对乙方进驻人员和组织机构进行审查,不得减员甚至岗位缺员现象存在,如经发现按岗位工资双倍处罚。
10、 乙方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施工,严格控制采高确保煤质,因地质构造等原因造成含矸量、水分超标时,乙方及时向甲方汇报,制定施工方案后方可施工,严禁人为将矸石、杂物等混入煤中,因人为造成煤质下降的,每割顶底板1m2罚款2万元。
11、 为确保下分层开采安全、有序进行,工作面铺底网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执行,并且按从后往前的顺序逐个进行连网,不得出现漏连、搭接尺寸不够等现象,一经发现2处以上连接不合格,当事人辞退、负责班组长免职,并且每发现一处连网不合格罚款20__元,班长罚款1000元,队长罚款20__元,综采队罚款2万元,乙方罚款3万元,同时执行,从应付款中直接扣减。
12、 井下动用电气焊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执行,制定措施并上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当事人罚款1000元,区队罚款5000元,乙方罚款2万元,同时执行,从应付款中直接扣减。
13、 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杜绝无作业规程、无措施、无开工报告擅自施工,出现一次罚款施工队2万元,乙方公司3万元,同时执行,从应付款中直接扣减。
14、 井下巷道无积水,发现面积超过2m2,深度超过100mm,每平米罚款200元。
15、 矿井停电要经甲方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擅自停电罚施工队5000元,造成影响生产的罚款2万元,并且追究责任。
16、 矿井“六大系统”监测监控、传感器、探头、传输要符合标准,按时进行校验,传感器不按规定进行校验的检查出一台/次罚款20__元,达不到使用要求的按无设备进行处罚,每台/次罚款20__元。
17、 必须按要求配齐通风检测仪器仪表、瓦斯检查防灭火检测设备,对矿井“六大系统”,“一通三防”设施维护管理、气体检测符合要求,出现一次损坏设备现象,按损坏设备的原价格双倍罚款,出现无气体检测设备的罚款1万元,气体检测不规范、漏检的罚款当事人20__元,矿建公司1万元。
18、 设备油脂使用符合设计要求,不按设计使用油脂或使用不合格油脂造成设备损坏的按设备造价的20%罚款。
19、 乳化液配比要有专用设备,浓度达不到要求,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一个月连续发现3次加重罚款1万元。
20、 加强现场管理,履行管理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人身伤亡事件的发生,出现轻伤一人/次,罚款2万元,重伤一人/次,罚款5万元,出现死亡事故一人/次罚款50万元;出现人身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加倍处理。
第九条 停工停产费用
1、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产的,7天以下不做补偿,超过7天以上的停产(不含7天),每超停产1天,甲方补偿乙方30人的工资,补偿工资标准月为3500元。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停产,经济损失自行承担,同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3、由于地震、洪水等自然因素和国家政策变化、地方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及其它非甲方原因造成无法正常生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资产管理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进行资产移交,双方代表在移交明细册上签字,作为本合同的起始履行的法律文件。
2、乙方对甲方移交的所有设备、设施及技术资料必须严加管理,并建立明细账目。合作期满后,乙方移交甲方的所有设备、设施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完好率指标,由于地质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所提供设备若不满足乙方生产需要的,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核增加设备。
3、甲方提供的设备,运行必须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报废必须经甲方认可并由甲方处理。如未达到设备使用年限的要求,报废必须经甲方认可并由甲方处置。如未达到设备使用年限或行业标准使用年限需要提前更换的,严格执行甲方管理规定,属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乙方负责修复至可以正常使用,修复期间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提供设备的自身缺陷及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协商厂家更换,由此造成停产的,核减乙方基准产量,除此不做补偿。
4、乙方必须按规定对甲方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严格执行甲方的设备、设施维护检修办法,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乙方所购设备配件必须为设备原生产厂家生产或由甲方指定生产厂家。
5、甲方每年对全矿井的机电设备、设施、生产系统及办公设施使用状况进行一次盘点和检查,乙方需要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政策和神木县海鸿矿业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检查、监督乙方的安全生产全过程。
2)甲方有权参与乙方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甲方积极协助乙方进行事故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合作期内未能完成甲方下达的年度生产任务(遇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500万元。
4)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负责全矿的宏观管理和对外协调工作,乙方必须积极大力配合。
5)每月10日前办理工程拨款和结算。
6)每月25日组织工程的验收,及时办理签证。
7)负责协助协调施工过程中与地方的公共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工程的正常使用。
8)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在原煤生产过程中的滥采、乱掘现象,有权制止不按采掘规划和采掘作业规程进行施工,有权制止不正当使用机电设备、设施的生产活动。
9)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的必要的食宿办公场所、材料库、维修车间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不称职的管理人员,乙方调整管理人员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力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要求甲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为了使乙方的原煤生产活动正常进行,甲方应负责协调好外部关系,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2)乙方在全面履行协议,全面完成各项原煤生产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全面兑现合作协议的权利。
3)在矿井生产遇到自然灾害或遇国家政策调整矿井连续停产3个月以上时,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提出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4)乙方有充分的自主分配员工薪酬,自主奖罚员工,下达考核指标等权利,乙方有协议中规定的材料及配件的自主采购权。材料配件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但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主体生产经营单位。
5)乙方有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守法生产经营管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的义务。
6)乙方有对责任范围内的煤矿财产、设备、设施进行使用、管理和日常维修、保养的义务。并确保其安全完整、达标,杜绝损毁和流失,严禁私自出售和外借。
7)乙方要认真履行本协议,全面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任务等的义务。
8)乙方要搞好落实组织机构、定岗、定员、定编,保证员工持证上岗。
9)乙方负有对职工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的责任,有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爱护煤矿财产,建立良好企业文化的义务。因员工打架、酗酒、闹事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根据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乙方每日向甲方通报原煤生产、设备、设施的保养、维护、维修、安全等情况的义务。
11)乙方有及时将矿井采掘方案、接续计划报告给甲方审查批准的义务。
12)乙方必须及时将矿井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技术方案、作业规程等报甲方审查批准、备案。
13)在职工食宿方面,乙方负责添置被褥、餐具、床铺、部分厨具等除生活场所外的所有其它生活必需品。
14)乙方范围内所需的办公设施和办公费用由乙方承担。
15)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如不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承担违法违规开采造成的全部损失。
16)因人为造成区域卫生差,上级职能部门处罚由乙方承担。
17)煤矿生活污水车间、矿井生产污水车间由乙方使用管理,如不按照环保部门规定管理,造成上级职能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
18)矿区供暖锅炉不按要求操作以及各种需检测的仪器、仪表、安全阀,造成上级职能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变更、解除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1、由于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协议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由于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义务,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时,守约方有权提出变更或终止本协议。违约方除按本协议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处罚。
3、双方协议解除后,双方债务清算不一致时,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
4、当矿井经营模式发生改变,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同时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的权益。
5、因乙方原因造成煤炭质量达不到标准等严重制约销售,根据煤矿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经整改仍然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6、在甲方支付工程款后,因乙方原因工资发放不及时、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等导致职工上访、媒体介入等时,一次处罚乙方50-100万元,根据影响程度,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7、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限内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未能协商解决时,应当诉请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义务。
协议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的履行
1、乙方不按照规划进行开采,经教育不改时。
2、乙方自投产之日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生产任务时。
3、乙方不论任何原因出现罢工导致停产时间累计达三天以上时。
4、长壁后退式回采工作面回采率达不到规定标准,造成资源大量浪费时。
5、出现管理混乱,导致发生重大工伤事故不能及时处理时。
6、国家政策变化和不可抗力因素出现时。
7、未能及时处理工伤事故或其他意外事件,导致阻挡煤矿正常生产经营的。
8、乙方有转包、挂靠现象。
上述原因,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单之日起十日内撤离,其已采出煤量按本合同约定计酬,扣除乙方应承担责任产生费用后支付乙方,除此之外不做任何补偿。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约定期届满,甲乙双方根据情况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双方未续签合同的,乙方应在期限届满之日十日内全部撤离。其在合同期限内添置的不动产如甲方需要协商解决的双方协商解决,自行出资购置的动产自行处理,甲方提供的资产设备应保证正常使用交付甲方。乙方未能按期撤离的,每逾期一日承担十万(100000)元的损失支付给甲方,乙方交付甲方提供财产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按撤离时的市场价赔偿损失。
2、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所有作业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3、协议外工程由双方另行商定。
4、本协议中提到的“年”、“年度”均指“合同年度”。
5、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附加条款
乙方在开采上分层过程中,加强现场管理。尤其是架后铺网连网质量(横向搭接75mm、纵向搭接100mm,连接点不大于200mm),确保下分层开采 过程中网片无开裂等现象,在开采下分层过程中由于铺网质量造成的停产等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此条款延续至下分层开采结束。
第十五条 附则
(一)、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 方:
法 人 代 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法 人 代 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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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煤电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设计院:____________设计研究院
____________煤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经招标委托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设计制造____________矿井设备。
____________矿井由____________设计院(以下简称设计院)设计。
经甲方、乙方、设计院三方协商达成如下技术协议。
一、主要技术要求
1、____________矿井设备按照设计院提供的技术规格书来设计制作,分为_______。
2、适用型号:
3、主要技术特性:
4、配置:
5、结构尺寸:
二、其它有关要求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_______设备总图及_______设备安装图各一份。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及_______报告,煤安标志及发货清单。
3、产品加工完毕后,由甲方到乙方进行验收(或约定中间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4、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设计院各两份,签字生效。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煤电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设计院:___________设计研究院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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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来,在省市县的关心指导下,我镇树立大安全理念,严格对照《省省级安全社区建设评定标准(试行)》要求,因地制宜,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全员参与,实施跨界合作,全力推进省级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辖区内安全生产、交通、消防、社会治安等安全状况不断改善,并以此为抓手,实现了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全面发展,先后荣获省生态乡镇、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市“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市信访工作“四无”先进乡镇、市法治示范乡镇、市民兵工作先进单位、市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镇、党的十八大期间全市信访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县安全生产综合目标二等奖以及20xx年、20xx年县绩效考核二等奖等荣誉称号。
镇辖区内安全种类较多。煤矿井下地质条件恶劣,危险因数较多;农村公路里程较长,安全设施和警示不够,安全隐患较重;贫困家庭住房安全隐患多,居住不安全;森林覆盖面广,林农杂居,管理难度大;群众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等知识掌握不足,防范本领不强;未成年人防溺水知识缺乏,学生下河(库)洗澡屡禁不止;60岁以上老年人多,伤害情况时有发生;交通便捷,离县城近,外来流动人口频繁,社会治安稳定形势较为复杂等等。如何在“抓好安全保障发展”上下功夫,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问题。
面对日益严峻的安全形势,以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暴露出来的安全压力,镇党委、政府审时度势,多次召开党政办公会专题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在我镇经济高速发展中的保驾护航作用。党政一班人一致认为,只有全镇上下一盘棋,树立大安全观念,积极创建省级安全社区,以省级安全社区统领全镇各行各业同步发展。20xx年6月,镇党委、政府召集全镇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村(居)干部、企业负责人以及九小场所代表,召开了“镇省级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统一了全镇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同时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活动的意见》、《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按照“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要求,充分整合辖区资源,组建推进组织,确定推进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凝聚全镇力量,迅速开展工作,开始了探索有特色的安全社区建设历程。
为确保镇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我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及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村(居)及辖区内所有单位和社会团体负责人以及志愿者等为成员的省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书记亲自抓,镇长总牵头,班子其他成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同时,成立了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工作场所、家居、老年人、学校、食品卫生、社会治安、农电、涉水、防灾减灾环境安全等12个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组,分别由分管该行业的领导任项目工作组组长,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具体从事该行业管理的人员、企业业主和有奉献精神的自愿者为成员,构筑起了上下贯通、条块结合的省级安全社区建设网络体系,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搭建了有效平台。我镇还邀请热爱社区工作、有奉献精神的退休人员、志愿者参加安全社区建设,共组建4支志愿者队伍,形成了“社区是我家,安全靠大家”,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一)全面调查,认真摸底,科学确定安全社区建设项目。为进一步把握我镇安全现状,我镇结合辖区实际,制定预防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制度,采用事故数据分析法、安全检查法、问卷调查法对全镇近年来的安全事故进行统计与分析,并与各职能部门、老百姓代表座谈,了解辖区安全状况、存在的安全问题及群众安全需求,通过数据说明来量化分析和查找风险源,找出存在的重点安全问题和薄弱环节,将辖区安全分析报告和诊断结果作为安全社区建设促进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根据各类事故与伤害情况的分析报告、辖区内风险源和脆弱群体的辨识情况以及居民问卷调查结果,结合入户、门急诊记录调查和监管单位记录数据分析结论,制定了20xx年的事故与伤害预防和控制目标和计划,涉及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工作场所、家居、老年人、学校、食品卫生、社会治安、农电、涉水、防灾减灾环境安全等12个方面的安全建设项目。做到了安全问题家底清,安全种类全掌握,安全项目全覆盖。
(二)健全制度,强化考核,保障建设工作有力推进。我们通过“请进来作指导、走出去学经验、坐下来搞交流”等方式,深入学习,查找不足,取长补短。制定了隐患排查管理、定期协商议事、绩效评审、监督管理等10余项工作制度,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岗位等8项职责和1个公约,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建设责任体系和安全社区管理体系,使创建工作步入规范化、正轨化。同时,将其确定为“一把手”工程。严格实行“一票否决”追究问责”、“追踪奖惩”。镇
创建安全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成员单位进行检查,量化评分,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有力地推进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三)灵活方式,强化宣传,全面提高群众参与意识。建设安全社区,宣传必须先行。我镇通过定期召开安全社区创建推进会、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联席会、安全工作例会等,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社区建设精神,培训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安全社区教育活动。通过宣传车、led显示屏、书写墙(崖)标、发放宣传手册以及利用村(居)宣传栏,不定期的办安全社区建设板报等,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同时利用“百日安全活动”、“3.15宣传活动”、“打非治违”、“消防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提高全镇居民的创建积极性以及参与度,让各个促进项目建设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在社区举办的各项活动和开展的各项安全促进工作中,居民参与率达到90%。
(四)围绕项目,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我镇结合实际,采用事故分析法、安全检查法和抽样调查法对辖区安全状况、主要问题及群众安全需求等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基础上,通过数据说明、量化分析,专家诊断,确定了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工作场所、家居、老年人、学校、食品卫生、社会治安、农电、涉水、防灾减灾环境安全等12个方面的建设项目,几乎涵盖了我镇各方面安全,做到了以项目为引领,推动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整体进展。
1.生产安全促进项目
我镇共有3个煤矿,2个非煤矿山,特别是煤矿井下地质条件恶劣,危险因素多;加之原煤矿企业自身资金投入不足,设施设备相对老化,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心不强等因素;20xx年、20xx年,煤矿共发生安全发生事故4起,受伤3人。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特别是针对煤矿安全生产现状,我镇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通过培训煤矿职工,提高安全意识和职业技能。邀请县煤炭局工程师到、中山、风车口3户煤矿,对井下1153名工人和86名矿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井巷道掘进、顶板管理等知识培训,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二是督促煤矿高标准完成技改扩能工程,实现煤矿安全高效运转。近两年来,煤矿累计投入安全整改资金9000余万元,及时更新购买自救器、矿衣、矿帽、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有效减少了粉尘肺病和一般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撤换更新过期老化的机器设备,全部安装上先进安全的新设备,从根本上解决了因机器设备老化带来的安全问题;加强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矿井在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害和其它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三是大力推广煤矿安全文化建设。通过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将煤矿建成新型社会主义矿山企业。四是加强地面企业管理。督促企业加大投入,加强技改,改善生产条件,提高职工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提高了矿业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条件得到了改善,大大降低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20xx年以来,3家煤矿及2家非煤矿山均未发生一起伤亡事故,保证了我镇生产安全领域安全形势的持续好转。
2.道路交通安全促进项目
我镇交通便捷,交通安全情况日益复杂。全镇有小车、卡车、农用车约220辆,摩托车、电动车拥有量近310余部。由于路况较为复杂,加之,摩托车、长安车非法运营时有发生,20xx年全镇发生交通事故35起,受伤13人,针对这一现状,我镇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完成观冷路水泥硬化建设。完成观冷路5.5千米的水泥路面硬化扩建工作,为老百姓的安全出行和运输提供了便利条件。二是大力实施村村通工程。着力改善辖区交通安全出行环境,通过整治道路危险地段,确保辖区内道路安全通畅。20xx年以来,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硬化村级公路13公里,维修村道87公里,整治水沟不畅、路面坑凼等隐患90多处。三是设置警示标志。及时在乡村道路设置交通警示牌和在中小学校周边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70余块,整治辖区急湾陡坡10起,改善了居民出行环境。四是扎实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led滚动宣传,全镇交通要道前后书写安全警示标语190多条;利用逢场天,在街头对居民进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共宣传了12场次,使3000余人受到了教育;要求学校开展交通安全课,让2000多名中小学生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实现“小手牵大手”的安全教育目标。五是多方联动开展交通文明执法。坚持每月进行1-3次的大整治;聘请辖区内的村组干部为交通安全文明劝导员,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村组干部参与劝导315人次,发现问题210个,其中超载113起、不戴头盔48起、搭乘12岁以下人员45起(主要是接送学生),其他4起。对超载、不戴头盔现象进行了现场纠正,对搭乘12岁以下儿童现象进行了教育。六是大力开展道路交通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整治的重点是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通过实施交通安全促进项目,辖区交通安全事故件数大幅下降,居民出行交通环境大大改善。
3.消防安全促进项目
由于场镇居民住宅楼比较密集,存在着诸多的消防安全隐患;农户家用电电线老化,容易引发农房火灾;农村的“烧灰积肥”生产方式以及清明节上坟祭祀违规乱烧纸钱香烛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居民对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火灾逃生知识还较欠缺等。针对现状,我镇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做实森林防火工作。组建应急队伍,建立起了40余人的机关干部应急扑火队和200余人的农村义务扑火队伍,配备砍刀、二号工具、防火服等打火工具250套;购买了望远镜、大锣等设施。建立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哨(站)5个,对进入林区的人员或车辆,逐一登记;通过召开森林防火院坝会等,进塆入户向居民宣传林区安全用火知识,杜绝野外用火,严禁烧灰积肥;在清明节、春节等重要时段,巡山护林人员轮流值守,并劝导祭祀人员文明祭祀,尽量不烧香纸;建立森林防火巡查制度,在森林防火戒严期,通过镇手机短信平台,定时发送防火提示信息,村干部和护林员全天候巡视林区;加强宣传,在全镇交通要道和林区出入口书写“严禁烟火”、“预防火灾人人有责”等宣传标语,提醒、警示路人;建立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二是加强九小场所安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业主及从业者的消防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业主及从业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加强对基层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九小”场所中存在的火灾隐患,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通过实施消防安全促进项目,我镇辖区内的居民森林防火意识得到了明显的提高,20xx年以来,未发生一起森林火警和火情。“九小”场所80%以上的从业人员基本掌握了消防中的“四懂四会”(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逃生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处理险肇事故、会逃生),消防技能有了大幅提高。初步达到促进项目制定的目标。
4.工作场所安全促进项目
煤矿工人井下作业场所的危险因素多;建筑工地的高空防护措施不到位,脚手架安装密度不够;农业生产施药过程中,农民不戴防护罩等。针对这些情况,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针对农民工安全意识薄弱,加大宣传、教育力度,20xx年共培训煤矿工人、建筑工人1300人,使安全意识深入到每一位操作人员心中,杜绝意外伤害的发生。二是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和危房改造工作。为减少机械伤、砸碰伤事故发生率,项目促进组对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业主及工人进行了专题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安全法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等,65人业主和工人参加了培训;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的建筑施工场地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更换了质量不合格的塔吊、安全网等;责成业主为工人购买了安全帽、安全绳、衣服、手套、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严格规范建筑秩序,严禁占道施工、乱堆乱码,所有建筑必须围栏施工,并设置警示标志;建筑施工企业配齐了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共检查出建筑施工场所隐患121条,督促整改116条,责令停工3处。
经过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场所安全项目的实施,20xx年以来,工作场所安全未发生一起伤害事故。
5.家居安全促进项目
贫困家庭住房危险因素多,居住不安全;农民工文化素质低,再就业难度大,农村家庭增收难;农村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我镇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全面落实安居工程:20xx年实施d级危房改造35户,20xx年实施c级危房改造12户,百姓安居工程22户。二是组织剩余劳动力再就业培训:20xx年以来,组织农民工培训2期,培训86人,向富士康等输送农民工100余人,经开区的劲德兴实业有限公司、华兴电子厂和隆创动力厂共输送48人,大大解决了我镇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三是关注留守妇女及儿童安全:20xx年至20xx年共对辖区内的1300多名妇女进行了健康体检,并进行了健康知识宣传。组织全镇干部职工、教师等共对627名留守儿童进行了关爱,走访358人、赠送书包60个、书240本、笔200支。四是残疾人个性化服务:在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中,①对残疾人进行社会救助,凡符合享受最低生和保障的全部纳入,应保尽保,临时出现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471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②给残疾人买各类保险(其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454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846人);③实施社会福利活动(其中8人进行居家托养,温暖万家行725人);④康复行动(亲友培训491人,康复知识宣传729人,发放拐杖1人,发放助听器3人,发放轮椅50人,其他辅助适配290人)。
在开展家居安全促进工作中,我镇通过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并千方百计为居民改善生活环境,提升居住保障,最大限度地解决居民的需求,大大提高了群众的幸福指数。
6.老年人安全促进项目
据统计,全镇4619人老年人中,空巢老人占1226人,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近年来,因跌倒伤和烧、烫伤的老人达85人。针对这些情况,我镇制定严密措施:一是老年人身体健康体检:充分发挥社区村级卫生室作用,定期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身体健康知识宣传,充分利用镇卫生院的条件,开展对老年人身体健康免费体检,让老年人充分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20xx年—20xx年7月,我镇卫生院到各村宣传132次,检查老年人1400人次,体检率91.14%。对检查出患病的老年人,卫生院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提出了合理的医疗意见。二是奖励扶助项目:20xx年,我镇对辖区的87位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奖励扶助,每人每年发给生活补助960元,(其中20xx年新增15人);对9人(其中20xx年新增4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实行了特别奖励扶助,每人每年发放1620元的生活补助。三是灵活运用政策,多渠道关爱老人。我镇凡年满60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以享受农村养老政策,目前全镇已有3620人加入农村养老保险,占所有老年人口的78.3%;对全镇71名五保老人进行了分类供养,其中34在镇敬老院集中供养;对47人进行分散供养;开展走访留守老人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走访留守老人52人次,对他们进行生产、生活了解和帮助,20xx年底镇对全镇生活困难的24户留守老人发放了棉被、大米、食用油等。
在开展老年人安全促进项目工作中,通过解决老年人的身体和心里健康、生活困难等问题,不断为老年人改善生活环境,提升生活保障,让老年人感受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幸福晚年生活。
7.学校安全促进项目
中小学、幼儿园还不同程度存在饮用生水、食品卫生差、有三无产品销售、到无证餐点吃饭等现象,加之近年来辖区内学生多次发生跌倒伤、碰磕伤、运动伤害等。针对此情况,我镇采取了强有力措施:一是对学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宣传及留守儿童关爱:镇中学、希望小学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了各年龄段安全教育目标,每学期共开设安全课1387节;学校每学期开展2—3次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疏导课,对所以留守儿童实行关爱行动。二是校园食品安全:开展安全社区以来,共组织检查83人次,发现隐患12条,督促整改11条,发现有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立即制止5起。三是幼儿园环境安全。加强校园设施安全,对墙角添加扶手;铺设塑胶地垫及防滑地板砖;对老师幼儿活动必须进行近身指导和防护。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和接送卡制度。四是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定期对校舍、教室、实验室、体育器材、集体活动、网络、暴力、吸毒、食品药品、心理及咨询、校园环境、防火安全等进行检查,全年开展检查15次,发现隐患28处,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派出所牵头,居委会、志愿者协助对学校周边进行巡逻,全年巡逻223次;落实高危人员的监控力量,确保学生不受伤害。五是不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各种逃生演练。镇初级中学和中心小学在每学期都邀请县消防大队、镇派出所、卫生院、安办等相关部门,组织全体师生,结合实际条件,开展了消防、地震逃生应急演练,让全体师生全面掌握各种逃生知识和应急能力。
通过大力宣传自我防护知识、组织各种应急演练,学生的安全意识与自我防护能力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学校食堂证照齐全率达到100%,工作人员健康证持有率100%,学生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无因运动伤害和传染病等方面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幼儿园无一例幼儿伤害事故的发生。
8.食品卫生安全促进项目
脐橙、葡萄、畜禽等农产品农药、化肥、饲料残留物质超标问题;农村宴席频繁,监管难度大等。针对这些情况,我镇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我们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引导,邀请县食安委、卫生执法大队对我镇的农村厨师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两年共培训厨师46人,并要求所有农村厨师定期到县疾控中心进行健康体检。二是农村宴席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宴席申报制度,举办宴席的村民应在举办之日前2天申报,10桌以下席桌由村干部和卫生院到场检查,10桌以上镇政府派专人到现场检查指导,严防集体食品中毒事件,全年报镇政府审批10桌以上宴席132起,政府指派156人进行了监管,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三是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对辖区内的食品进行拉网式的检查,严禁“三无”食品上市销售,全年共开展检查15次,出动检查人员50余人次。检查到卫生条件不合格的食品经营户3
家,并要求立即整改;无卫生许可证1家,责令其停止经营;发现从业人员无健康证5人,要求立即到县疾控中心进行体检。四是农产品质量监管:镇农产品质量监测站的积极发挥作用,20xx年2月以来,共检测蔬菜、水果70批次,并建立台账。
通过食品卫生安全促进项目的实施,各经营业主和个人提高了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自觉将过期的食品、药品下架销毁,全镇所有厨师、餐饮店、副食店从业人员都办理了健康证,群众防范意识增强。
9.社会治安促进项目
我镇离县城较近,交通方便,外来流动人口频繁,社会治安管理难度大;加之少数精神病患者有暴力倾向等,20xx年,辖区内共发生治安案件10起,社会治安问题不容乐观。我镇采取了以下促进措施:一是巩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完善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加强队伍管理。成立了由37人组成的社会治安志愿者巡逻队一支,去年以来开展治安巡逻86次,同时,加强队伍的培训提高法制意识和防范能力,全年组织开展培训4次,培训人员120余人次,不断提高队伍服务质量,确保了将“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二是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到解教一个,帮扶一个,全年开展帮教活动4次,教育、感化15人,并对5名刑满人员进行了再就业安置,让他们回归社会,过上正常生活。三是信访维稳工作。坚持“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居)、难事不出镇”的原则,充分利用“大调解”中心职能,发挥各村级调解室和调解文化大院的作用,全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5起,涉及150余人,调处94起,处置率达99%,调解成功率达100%。进一步健全了信访工作制度,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力度,开展领导大接访和干部大下访活动210余次,现场化解信访案件50余件。20xx年以来,我镇共接到群众信访件69件,已办结69件,办结率达100%。
通过有效预防、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以及严厉打击等方式,镇辖区社会治安案件发生情况整体下降趋势,20xx年同比下降了65%,群众安全感大幅提升。
10.农电安全促进项目
部分线路老化;农村家电陈旧;老年人用电知识缺乏等。针对这些情况,我镇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用电安全知识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对各村用电安全的教育培训,共培训村社干部4次,230人次,发放资料1000余份;村干部共组织群众参与培训50次,培训人员7860余人,杜绝了因用电发生伤亡事故。二是对部分村社实施农电改造:由于末端电压低,给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带来及大的不便,一年多以来,共筹集300余万农改资金,对我镇的大安村,王家坝村、倒朝门的部分村社的5台变压器、3千5百米线路等进行了改造。三是农电安全检查:各村驻村干部组织所驻村村、社干部,认真开展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对入户检查的300户中,255户家庭用电存在安全隐患,目前已整改了186户,还有69户正在整改。
通过农电安全促进项目的实施,我镇农村用电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从实施安全社区建设以来,没发生过一起因用电产生的事故。
11.涉水安全促进项目
儿童防溺水知识缺乏,学生暑假期间下河、塘、库、堰游泳现象较为严重;农村部分塘、库、堰的整修不到位;安全隐患多,20xx年,我镇1名学生因私自下河洗澡,发生溺水死亡事故。针对这些情况,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涉水安全宣传教育:20xx年以来共宣传普及教育1890人,普及率达91.9%以上;各村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宣传,特别是注意对留守儿的监管;倒朝门水库以及沿河的村社,在相应的位置书写警示标语58条,做得宣传全方位。二是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处理:煤矿花380万元修建了一个标准化的污水处理池,做到工业废水不下河流,尽量减少工业生产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在场镇下游建立污水处理站1个,将场镇内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清理,减少生活废水对河流的污染。三是大力整治塘库堰。20xx年以来,投入资金600余万元,在擂鼓坪村新修挡水坝1座,全镇整修山坪塘40余口,维修水渠10公里。
20xx年以来,我镇辖区内未发生过一起涉水安全事故;工业企业周边及场镇周围环境未发生污染,居民满意率达96%以上。
12.防灾、减灾及环境安全促进项目
我镇特殊的地质地貌,加之不可预测的干旱、洪涝以及风灾;地灾隐患突出。针对此情况,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地质灾害监测监控:在开展安全社区建设中,建立了9处地质灾害信息台账,制定了监测监控措施,20xx年对灾害比较严重的沙滩桥六组的居民进行了补贴性搬迁,共搬迁了7户32人。20xx年对新增的高房村7组杉树林地质滑坡点制定了专门的应急预案,给可能受威胁的8户35人发放了地质灾害明白卡,并落实监测监控措施。二是做实减灾工作:我镇结合实际情况,鼓励老百姓购买各种农业政策性保险,20xx年,我镇居民参加农业政策保险共31005亩,灾害后共索赔1801
2元;居民房屋保险1643户,因受灾索赔5户,共7100元。三是场镇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我镇成立了专门的环境整治办,管理人员3个,环卫工人8个,主要管理场镇秩序,不准乱停乱放,固定门市摆摊不准撑杆搭棚,做到场镇秩序井然;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通过防灾、减灾各项目实施,我镇居民近两年在自然灾害面前没受到大的损失,有的损失通过保险理赔,使居民的损失降到了最小程度。同时,通过环境整治,场镇居民人居环境大大改善。
我镇省级安全社区建设共投入资金1.2亿元(煤矿技改资金9000余万元、交通建设资金资金1000万元、水利建设资金600万元、公办幼儿园建设80万元、污水处理站等环境整治资金400余万元、农电资金300余万元),完成34个干预项目,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得到了辖区居民和驻镇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参与,社区居民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安全感日渐增强;二是辖区安全基础设施不断改善,社区环境不断得到优化,社区服务更加亲民,社区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升;三是不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干预项目,社区伤害事故次数和伤害人数得到持续下降,社区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上升。
有关矿井建设投资计划书范文通用七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东大煤矿矿井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工程
二、工程地点:东大煤矿
三、工程范围及内容
1、建立自动化控制网络平台。
2、实施井下中央变电所、中央泵房、-732泵房、井下强力皮带输送机远程集中控制系统;地面主扇风机的在线监测监控。
3、实现主副井提升机及地面35kv变电所的运行监测。东大煤矿构建基于千兆工业以太网基础上的矿井自动化系统,包括新建和完善子系统:井下中央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732泵房、井下强力皮带输送机远程集中控制系统、地面主扇风机的在线监测监控。实现主副井提升机及地面35kv变电所的运行监测。系统要求完全构建于1000兆/100兆工业以太网基础上,并在系统内建立完善、直观的视频监测系统作为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有益补充。要求系统预留30~50%接口,以备后期项目的接入。
第二条 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款: 93.6 万元(大写:人民币 玖拾叁万陆千元整 ) (附详细清单)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无偿提供施工用水、电,提供施工人员住宿、洗浴、材料存放库,就餐费用由乙方负责。
2、工程完工后及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签证和竣工结算。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项。
3、指派 张善东 同志为甲方施工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和协商其它有关事宜,及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二、乙方责任
1、开工前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
2、编制施工技术措施,并报甲方备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质保期一年,按期完工和交付。
4、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
5、使用甲方的材料库,工程竣工后要完好交付甲方。
6、指派 杨 鹏 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与甲方的联系工作。
第四条 工程期限
一、总工期为 30 天,自 20xx 年 6 月 16 日开工,至 20xx 年 7月 16 日竣工验收。
二、因甲方原因和外部关系及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方同意后,工期顺延 。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
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付合同总额的 30 %,货到付合同总额的 30 %,安装调试合格正常运行再付合同总额的 30 %, 10 %质保金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
第六条 施工安全
1、乙方应按煤矿安全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担由于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造成的责任,甲方承担有关责任及费用。
2、施工期间,乙方损坏的设备设施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工程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修理及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甲方造成的损失。
2、在质保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缺陷,由乙方无偿保修。
第八条 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及时解决。当协商无效时,可向枣庄市仲裁委依法仲裁。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 6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项目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乙方负责提供具体设计方案及图纸资料。
五、软、硬件购臵发票应分开,硬件部分开具17%增值税发票,软件开具国家技术贸易发票。
六、本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补充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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