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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梯无障碍改造简报范文如何写 扶梯无障碍改造简报范文如何写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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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梯无障碍改造简报范文如何写 扶梯无障碍改造简报范文如何写啊(5篇)
2023-01-14 04:14:17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扶梯无障碍改造简报范文如何写一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电梯管理规定和《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规定电梯及自动扶梯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本着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的目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一、电梯资料

(1)升降梯:

(3)电梯检验合格编号

(4)电梯安装地址

二、保养类型:【标准保】

三、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应协商确定是否续约。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例行保养在乙方工作时间内进行。

2、本合同所注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24小时),24小时服务应急电话: ,联系人: 。

3、乙方给甲方派驻一名电梯维保员,该维保员日常的工作由甲方安排。

五、工程费用:

乙方对以上电梯提供保养服务,每月/每台计取保养服务费人民币:¥ 元, (大写)rmb: ; 部电梯 年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rmb: 元整。

六、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签订生效日起,甲方同意每季度及时支付乙方保养费,即人民币 元。先服务,后收费,每季度结束后下一个月内付清当季度保养费。如果乙方的服务被甲方验收不合格,甲方可暂停按约定支付费用,直到乙方整改合格。甲方如无法定或约定事由而不按期付款,超过十日后,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电梯保养服务,在此期间的电梯故障,乙方无义务服务。在此期间如发生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付款方式按支票汇付方式支付。

2、乙方按合同收取保养服务费时,需向甲方提供国家规定的财务发票。

七、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对上述电梯进行每十五天一次例行保养,确保电梯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包括定期性调校,清洁润滑,加注油脂,检查所在电梯井道、机房、轿厢的线路、机器部件的正常运行状态,机房及地坑的清洁卫生。每次检查必须认真填写电梯保养记录,甲方签字监督。甲方自留一份存档,作为提供给(质检局和特监所)对该设备随时抽查和年检时的必备资料。

2、乙方对本保养电梯每季度进行一次季度检查,并向甲方提交一份有关电梯维修保养情况的季度报告。内容包括电梯之状态、机房状态、机身状态、井道状态等。对甲方某些在运行时间上有特殊要求的电梯,在维护时间上乙方须充分考虑甲方的安排。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随时对电梯工作的特定环境进行检查(如:电源参数:标准电压±7%,机房室内应温度≤40°),如发现有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的书面改善建议,并对改善提供必要的服务,甲方应参照乙方意见而进行改善,否则,乙方不负责因甲方拒绝执行合理的改善建议而引起的设备损坏事故。

4、乙方协助市技术监督局实施安全年检,代甲方向市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申报办理《电梯使用合格证》,对于技术监督局等政府部门所要求的检查、监测等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进行必要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报审资料等)。该设备的定期检测(年检)时间将到时,乙方应提前 10-30 日内通知甲方,并提供检测申请单,在甲方填写盖章后将其送达检测部门,完成申请通知,每年的定期年检费用(包括检验费、交通费、接待费等)由甲方负责,并保证电梯一次性通过技监部门验收,如因甲方因素而造成复检所产生的责任及费用均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对电梯的维保不到位而造成复检,复检费用及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

5、除另有约定外,对于上述电梯发生运行故障或有其它不正常运行应由乙方负责 维修保养。乙方对设备提供 24 小时应急处理服务,并提供 24 小时服务热线电话;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通知后 20分钟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若 20 分钟 未到场,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人身和财产的直接责任。一般维修应在 1 小时内将运行故障或不正常现象处理完毕,重大故障应在 48 小时内维修处理完毕,如因乙方延误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在维修期间,乙方必须提供临时备用零件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如乙方逾期到场或逾期维修完毕的,每逾期 1 小时应支付违约金 100 元人民币。如逾期超过 1 日或者一个月内逾期超过 两 次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20 %作为违约金。

6、电梯及各种附属机构均为甲方之财物,机房及其电梯钥匙应由甲方派专人管理,乙方人员到现场进行保养工作时需与甲方电梯管理人员办理好交接手续,乙方不负任何保管之责任。

7、乙方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电梯操作证、维修电梯能力以及合法的操作资格及资 质,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8、任何不可抗拒力(包括战争、火灾、雷击、水浸引起的氧化腐蚀)等其它不属于保养范围所引起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9、乙方免费提供200元/件的配件和1000元/次(详见免费配件附件清单)以下的电路板维修。 对于损坏的电梯配件(备注:费用 200元人民币以内),由乙方免费更换。如更换的配件超过200元人民币的,乙方应按照该配件的成本价收费。对于乙方更换的配件,乙方应在1年内免费保修。对任何需要甲方支付费用的工程项目(包括零件),乙方将以报价形式先征询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甲方有责任决定工程接受与否,但因上述延误而导致的电梯及任何性质索赔,乙方概不负责。但如乙方报价不符合本条第5款标准而导致甲方延误的,由此导致的电梯及任何性质索赔由乙方负责。

10、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属于乙方的人员进入机房、轿厢、井道、底坑、夹层施 行任何工作时,甲方应事先告知乙方。否则,所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1、每次保养前必须提前3日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取其同意后方可进行保养工 作。

12、停止设备运行维修保养时,应有明显的检修标志。

13、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并提出相关有效的应对 建议,必要时可以停止使用。

14、配合国家执法部门(质检局和特监所)对该设备的随时抽查和定期检测(年 检)工作,整改检测时提出的属于乙方工作范围内的不合格项目,合格后将其合格证置于设备内明显位置,其检测报告书原件交甲方负责人存档保管。

15、乙方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次维修结束后填写维修任务单,由甲方指定 人签字认可,甲方自留一份存档,作为提供给(质检局和特监所)对该设备随时抽查和年检时的必备资料。

16、乙方应每半年一次(或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培训次数),对甲方值班人员的基本 培训,基本操作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17、设备在正常运行中发生故障或设备损坏。乙方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如该故障 在 12 小时不能修复,乙方应将设备故障以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在维修期间,乙方必须提供临时备用零件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并尽快修复。

18、如因乙方未及时发现电梯安全隐患或未及时提出有效改善建议而导致甲方或 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9、如有主要设备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应另作事故记录,双方存档备查。

20、乙方保证具有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及资质,否则,应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100 %作为违约金。

2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电梯发生故障或不正常运行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要求 及时维修保养而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

21、乙方除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例行检修保养外,还应结合电梯实际情况不定期的 随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告知甲方。

22、乙方将承担在合同实施和完成期间乙方公司员工的一切安全责任及劳动保护责任。

23、对于甲方按照本协议所发出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24、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义务的,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否则每 逾期一日应支付违约金 500 元。逾期超过 两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扣罚该季度保养费。

25、除另有约定外,如乙方拒绝履行甲方按照本协议所发出指令的,每逾期一日 应支付违约金 500 元。

26、如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对方损失。

27、对于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从本合同费用中扣除。

八、标准保适用条例

1、乙方对标准保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调整(中小修),根据工程以报价形式双方进行协商,在续签保养的条件下,每三至五年进行一次负荷高校试验报告,并提交实验报告,费用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合作期满前由乙方为甲方电梯免费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

2、对于标准保电梯乙方不负责对下列项目进行重加工、修理或更换,如甲方要 求乙方协助,乙方将以报价形式先征询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项目包括控制电脑板、调速装置、曳引绳、主机等。

九、其它:

1、甲乙双方必须服从监察部门进行安全技术监督,对于甲乙双方无法确定各自 承担应负的责任时,应由市技术监督局监察处裁决,双方应服从裁决,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乙方承诺200元以内的配件免费更换。如双方对裁决不服时,应提交电梯所在地法院审理。

2、电梯使用三年以上,需要中修或大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乙方 给予价格优惠。

3、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对设备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

4、为维护产品的技术权益,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可以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购 买乙方的电梯专用部件。

5、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合作态度共同协商,妥善解决必要时可以追加补充协议, 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6、因乙方在日常保养、维修不当或其它失误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如有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应予遵守执行。

9、安全技术监督单位:所在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处。

10、本协议约定的通讯方式真实有效,如有更改应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将函 件/通知/指令以该通讯方式约定的电话、传真、邮件方式告知对方的,视为有效告知及送达。

11、本合同附件:《保养规范及细则》

投诉电话: 维保电话: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 电 话: 代表人: 电 话:

日期: 日期:

有关扶梯无障碍改造简报范文如何写二

买方(甲方)

单位名称:

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卖方(乙方)

烟台嘉铭房屋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烟台市高新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地 址: 莱山区迎春大街133号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264001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烟台分行莱山支行

银行账户:

税务登记号: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_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_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1、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

2 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

2.1 本合同总价已包括电(扶)梯设备购买费、运费保险、安装费、试车、检测以及各种行政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甲方不再负有任何其他金钱给付义务。

2.2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根据所需发票种类向乙方提供开具发票必需的开户银行、帐号、税号,乙方在收到上述资料及合同的全部款项后,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向买方开具发票。3 付款方式

3.1 合同签订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第一期款),计人民币 1135200元,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定金。

3.2 货到工地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55%(第二期款),计人民币 3121800元,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的帐户。

3.3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第三期款),计人民币1135200元,直接付给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技术监督部门合格证发放后乙方立即会同电梯相关资料移交甲方。3.4合同价格的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电梯无产品质量遗留问题时7日内无息付清。 4 技术条款的确认

本合同签订后,对于乙方经充分考虑甲方具体要求、审阅甲方施工总图、勘察施工现场后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指导电梯设备制作安装的土建布置图、规格参数表在内的所有技术文件,甲方将进行书面确认,为乙方提供施工依据,但不代表电梯设备在设计、制作、安装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甲方负责,此类问题属于本合同乙方的义务范围。5 交货

5.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预付款到账,乙方在6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运输到现场。 交货时间顺延:

乙方在下列情况下,得顺延交货时间:(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履行付款义务。(2)因土建情况不具备安装条件的。 5.2 交货方式、运输

a、交货地点:甲方工地现场 b、囗货到现场。 c、运输方式:囗公路

收货单位: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 到(站)港:烟台市高新区

接货地址:烟台市高新区东泊子工地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6 收货查验

开箱查验:对货物进行开箱清点验收。漏发、错发的电梯部件,经双方现场证实后由乙方免费换发或补发。 7 产品质量保证

7.1 乙方电梯根据“gb-7588-20_”、扶梯根据“gb-16899-1997”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制造与安装。 7.2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电(扶)梯设备规格型号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电(扶)梯设备。

7.3乙方保证电梯设备的质量,保证电梯设备来源合法,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其生产、销售、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在先享有的权利,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8产品包装 安装施工期

8.1 本合同工期 电梯设备进场后,视为确认土建和工地状况已具备安装条件。以甲方发出开工令为准,施工周期为日历天。开工后甲乙双方相互配合,保证如期完工。

8.2 乙方指派施工现场的联系和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 8.3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的安装工期计划进行安装、调试(如停电、不可抗力等),乙方书面知会甲方后,对所造成的延期和误工不负责任。 9.1甲方责任和费用

a、甲方在收到电(扶)梯设备后现场验货,并提供存储库房。

b、在乙方进场前;甲方在安装施工现场提供足够面积的,有防盗措施和风雨保护措施要求的电(扶)梯部件存储库房和工具室,以及库房内的照明电源和消防器材;在乙方进场后,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c、提供符合土建布置图规定的机房、井道、底坑和乙方工作现场安全标准的厅门口安全护栏装置;提供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清除施工现场积水和杂物。

d、机房内每台电(扶)梯设备上方至少应有一个吊钩或起重梁(应有清楚的承载标示),其承载力和位置应符合布置图的要求;并提供符合电(扶)梯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三相五线制),在安装开工前,电源应提供到电(扶)梯机房电源箱附件。

e、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 f、负责安装完工后土建部分的回填和装修。

g、电(扶)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9.2 乙方责任和费用

a、负责提前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b、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和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c、负责保管在甲方提供的库房内存放的尚未安装的设备及部件,如有毁损、遗失、灭失,与甲方无关。d、按照国家电(扶)梯安装规范和乙方的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e、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f、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施工。

g、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与甲方之间没有任何劳动劳务关系,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导致的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h、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按规定向监督管理部门报验并取得合格证按期交付给甲方,承担验收等行政审批手续费用。

i、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费用。

j、负责向当地主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开工和验收申报,并配合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甲方予以必要配合。 10质量保证

10.1 保修期:电梯设备安装完毕,经政府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现场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期自领取准用合格证之日起算,期限为24个月。

10.2在免费保修期间,乙方免费提供正常消耗磨损的电(扶)梯零部件(除照明灯具和油脂外其余部件均在免费保修范围内),并承诺每6个月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电梯设备进行一次免费检修、维护和保养。

10.3保修期内,电梯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实地解决问题,如情况紧急时必须马上派员赶往现场。如乙方未及时采取行动,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电(扶)梯维修、安装、调试,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索补齐。乙方仍应继续承担保修期内的质量和安全责任,以及免费保修的责任及费用。

10.4鉴于电(扶)梯设备所涉及的技术条件比较复杂,为确保运行质量,电(扶)设备交付使用后,双方于保修期满之日前15天由双方签订《电(扶)梯设备保养合同》,乙方将提供完善的有偿保养服务,并在保养期内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11 价格调整如果因为甲方要求需要增设其他额外设施或服务则乙方有权提出价格上调要求,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12争议解决任何由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暴风雪、闪电、洪水、台风、火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封锁、恐怖主义事件、暴乱、动乱、破坏活动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但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免责。14 违约条款

14.1 乙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电(扶)梯安装,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的计付

方法为: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 14.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如甲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支

付合同相关款项时,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具体计付方法为: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应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

14.3 在未得到对方许可的情况下,甲方或乙方均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如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造成前述事实,则

违约方将向另一方支付中途毁约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 15 其他事项

15.1 甲方应以转帐方式,按乙方指定帐户及帐号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不以转帐方式或未按乙方指定帐户

及帐号付款的,乙方均不予承认且有权向甲方追索。 乙方指定帐户为:单位全称:烟台嘉铭房屋设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分行莱山支行; 账户:

15.2 本合同条款如有更改,须另行签署补充协议附后;任何修改须经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并盖章。 15.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的特种设备资质证书复印件。

15.4本合同文本自双方签字与盖章(包括双方于首页盖章处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并由双方加盖骑缝章)时起生效。本合同文本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有关扶梯无障碍改造简报范文如何写三

合同编号: 合同评审通过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由供方合同管理部门填写)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号: 户名:付强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农贸市场

项目地点:

注:

1、乙方上述银行及银行帐号为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付款均应汇入该帐户。

2、可选项中,选择时请在该项前的“□”内涂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定义:本合同中的设备是指乙方向甲方销售电梯产品(乙方制造许可证规定的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

1、 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一]

甲方向乙购买: 三洋乘客电梯 单位: 人民币

梯号型号数量

(台)电梯基本技术参数设备单价

(万)设备价小计

(万)

载重

(公斤)速度 (米/秒)层站门提升高度(米)变频功能

扶梯及人行道基本技术参数

梯级宽度(毫米)倾斜角度(度)扶梯速度提升高度 变频功能

乘客电梯

(发纹不锈钢无障碍电梯)tkj100011000 kg 1 m/s 3/3/3 \99

乘客电梯

(发纹不锈钢客梯)tkj100021000 kg 1 m/s3/3/3 \8.517

扶梯sanyo21米宽35度0.5 m/s5.09变频功能1326

自动人行道 21米宽12度0.5 m/s5.09变频功能23.246.4

备注

设备合计(大写):玖拾捌万肆仟元

注:1、本合同价款含电梯设备款及税金;

2、每台电(扶)梯对应一个梯号,电梯梯号为dn,扶梯及人行道梯号为fn;若同型号电(扶)梯有n台,梯号可用dn/fn . 1—n表示;

2、 付款约定

2.1 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甲方收到乙方请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30%(定金及第一期款),计人民币(大写): 贰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295200.00元),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的账户作为合同履约定金。甲方逾期支付该款项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要求与甲方另行协商设备价格,协商不成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本合同定金和经甲方签字盖章确定的本合同附件图纸后,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则定金抵作本合同的第一货款。

2.2 根据现场土建施工进度条件结合交货期,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甲方收到乙方请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提货款,提货款的支付原则上在交货期前30日完成,即合同总价的60%(第二期款),计人民币(大写): 伍拾玖万零肆佰元整 (¥590400.00元),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收到该款后,按期予以发货。合同总价的8%,计人民币(大写): 柒万捌仟柒佰贰拾元整(¥78720.00元)在电(扶)梯安装调试完成,通过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验收合格,收到电梯验收合格报告后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甲方收到乙方请款申请7日内支付。

2.3本电梯设备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在取得电梯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满一年后,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质量保证金支付申请,甲方收到乙方的申请后7日内将安装合同总价款的2%,计人民币(大写)壹万玖仟陆佰捌拾元整(¥19680.00元)支付给乙方。缺陷责任期内,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鉴定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缺陷,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乙方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甲方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乙方进行索赔。乙方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甲方的损失赔偿责任。如经过政府特种设备管理部门鉴定不是乙方责任,所发生的费用与乙方无关。

2.4 所有款项必须直接汇入本合同首页规定的乙方账户,甲方不得付给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任何第三方,否则视为甲方未履行付款义务。乙方分公司或下属分支机构关于收款的书面授权均为无效授权,若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款项支付给乙方分公司或下属分支机构授权的任何第三方,均视为甲方未履行付款义务。

2.5以上各阶段价款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票务信息由财务部门对接。

3、 双方义务

3.1 甲方义务

(1)按时、足额付款;

(2)对土建布置图、规格参数表进行确认,并严格按照确认的土建布置图及规格参数表进行施工(不含预埋件);

(3)按时提货,并会同乙方进行验收。

3.2 乙方义务

(1)按时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2)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规格参数表、土建布置图;

(3)提供完整的产品随机文件;

(4)保证产品的包装能满足通常运输需要;

(5)收到合同约定的甲方应付款项后,按时发货。

(6)配合甲方对产品进行验收;

(7)提供优质、完善的售后服务。

4、 交货和仓储保管

4.1 暂定交货期

暂定交货期应在满足4.1.1条的前提下方能执行,否则应以4.1.2条交货期为准。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暂 定 交 货 期 (年/月/日)

乘客电梯详基本技术参数表图纸确认、定金支付到账后35天内交货

4.1.1乙方标准梯型的交货期不多于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二期款、甲方确认所有技术参数(包括土建布置图、规格参数表)之日起35天。甲方订购乙方非标梯型的,交货期另行约定,但原则上不少于乙方标准梯型交货期。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设备安装的,为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及安装的顺利进行,经乙方勘查确认甲方现场未具备安装条件的,乙方将向甲方出具整改通知书,在甲方安装现场整改完毕前,乙方有权延迟发货,该延迟不以违约论。

4.1.2若甲方推迟支付货款,则预定交货期随货款实际到帐日顺延。

4.2 交货地点、运输及费用结算方式

4.2.1交货地点:甲方项目施工现场

4.2.2运输及费用结算方式:乙方负责,具体价款及支付方式详设备安装合同约定。

5、 验收

5.1 乙方负责运输时,乙方负责提货时的货物清点和验收确认。

5.2甲方须在货到工地二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对货物进行开箱验收。在箱数无误、包装箱完好的情况下,漏发、错发的电梯部件,经证实后由乙方免费换发或补发。否则乙方装箱单中的设备装箱数量将被视为正确,有效且设备的包装状况良好。如果设备在没有乙方代表在场时被打开,则乙方对设备的损坏或灭失不承担责任。因甲方人员误场导致运输公司延迟卸货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3甲方收货后,应妥善保管,并切实采取相应的防淋、防潮、防窃和防强光的保护措施。因保管不善,致使合同产品缺损的,与乙方无关。

5.4 由乙方负责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进场前进行开箱验收(产品合格证书是认定原产地的最终依据),在包装箱完好无损的情况下,箱内货物有缺损由乙方负责补足、修理或更换,如开箱验收前包装箱已经损坏,箱内货物有缺损的,或者包装箱数量与根据本合同第5.1和5.2条约定清点的数量不一致的,则由甲方承担责任。

6、 产品质量保修

6.1乙方按国家标准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gb16899《扶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电(扶)梯的制造与安装。

6.2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电(扶)梯设备规格型号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电(扶)梯设备。

6.3本合同产品质量保修期自乙方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或设备安装完毕经国家电梯检测部门验收合格(若产品分批验收,从产品每批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后12个月内,以先到日期为准。

6.4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正常消耗磨损的电梯零部件(不包括照明灯具和油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提供有偿服务。因下列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1)电梯所在建筑的任何缺陷或问题所导致的故障;

(2)因甲方未能及时采取适当应急措施而加重的故障;

(3)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的故障;如地震、暴乱、水灾、火灾等。

(4)由非乙方授权的第三方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而导致的故障;

(5)因甲方或业主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因素等非乙方原因所导致的故障。

6.5 质量保修期内,如果证实设备存在设计和制造缺陷,乙方应负责对缺陷部分进行免费修理或更换,因产品质量缺陷引发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产品质量保修责任范围不包括甲方指定品牌、厂家的部件产品以及产品非正常使用或人为损坏的维修。

6.6 甲乙双方或乙方与最终使用单位签订了《电(扶)梯设备安装合同》,若因甲方或最终用户单位的原因,使得《电(扶)梯设备安装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则乙方仅对产品的设计和制造质量负责,不对产品安装质量和整机运行质量负责。

6.5 根据国务院令(20__)第549号文件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由制造企业负责或其书面同意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甲方应当与乙方或者乙方书面同意的电梯安装单位签订《电(扶)梯设备安装合同》,否则由甲方承担因安装引起的质量和安全责任,并且乙方保留由于甲方自行安装或寻找其他单位安装造成乙方的任何责任及损失的诉讼权。

7、 合同变更和违约

7.1 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应在本合同约定交货日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认可。因任何一方要求而进行的合同变更给另一方增加的费用由提出要求的一方予以承担,且合同变更后需重新确定交货期。

7.2 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逾期交货或甲方逾期支付第一期款以外的货款或逾期提货的,违约方应按逾期部分合同款项千分之一/天的比例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但此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5%) 。超过付款日或交货期三十天,违约方仍然不能履行付款、提货、交货义务的,违约方除应支付到期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且守约方有权选择单方面终止本合同。若甲方超过2.2和2.3项规定的应付款日九十日未付清款项的,且双方未签订任何补充协议进行重新约定,则视作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已付定金不再退回,乙方有权另行处理合同设备。

7.3 由于甲方逾期付款导致本合同被乙方终止的,乙方有权没收已收取的货款并自行处理产成设备。

7.4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单方擅自终止合同的,须向另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金额的30%。

7.5本合同一经定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如双方任何一方的违约,不管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间接经济损失在内,任何一方基于本合同所主张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30%。

7.6 本合同涉及所有款项未付清,其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8、不可抗力

8.1 甲乙双方均不需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违约负责。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所遭受的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的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但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8.2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提供由当地权威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

9、其他

9.1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打印文字,手写无效。对任何条款所作的修改应由双方签订合同更改协议书,在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2 甲乙双方了解并同意合同设备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项目。由于任何原因,甲方单方面变更目的国的,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后果。

9.3 如任何一方未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另一方有权中止履行双方签订的其他合同。

9.4 双方均不就任何可能的间接损失向对方提出主张,上述违约金是合同一方向对方主张的唯一救济。

9.5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委解决,本条款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9.6本合同设备涉及的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其知识产权产品或者使用其知识产权方法。

9.7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仍未履行完毕,乙方有权就未履行完毕的电梯价款与甲方协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9.8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或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信件或者邮政特快专递收到当日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以快递被签收当日视为送达;未及时通知对方所造成的损失,由未通知方承担。

9.9本合同为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替代双方先前所有书面或口头的磋商、报价和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时起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10、合同附件: (共 份,计 页)

附件1、电梯配置清单

附件2、土建布置图

附件3、合同条款修改协议(如有)

( 以下无正文)

善意提示:

一、家庭使用电梯要求:

1、如是个人购买电梯,单位使用,必须注册到使用单位才可以使用,如是个人购买注册到个人只能个人使用,电梯不得对外开放乘坐和载客,只准自已私人场所使用,不得对外营业使用。个人购买的电梯私有场所使用,只能委托国家特种设备主管单位验收,由受委托单位出委托验收报告。个人购买时,必须提供购买人的身份证。在不同的省份和地方,有不同的要求,如当地要求个人使用电梯不验收的。与卖方无关。

二、单位和营业场所使用电梯要求:

1、如果是单位购买,单位使用或营业场所使用,必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用于申请办理电梯开工事宜。电梯验收后,取得电梯验收合格报告后,电梯购买单位必须《按特种设备法》要求,安排专人到行业管理部门参加学习并取得《电梯安全员证》和《电梯管理员证》。(学这二证必须要提前参加学习并拿到二证)凭二证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电梯使用证和电梯注册后。电梯方能投入使用。如是因为购买单位没有《电梯安全员证》和《电梯管理员证》,造成电梯不能极时使用,由用户责任自负。

三、广西地方政府规定,如电梯产权购买者为单位时,必需提供单位机构代码证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备案手续,三洋电梯公司可以代办,签订合同后,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人员资料交由乙方代办。不管是个人使用还是单位使用,必须到技术监督局指定的办证机构办理电梯管理员证和电梯司机证。如因为没有此二证造成的电梯不能报安装和验收,与三洋电梯公司无关。

四、电梯验收合格后,凭用户的电梯管理员证和电梯司机证,还有电梯验收合格报告到南宁市技术监督局办理电梯使用合格准用证。

附件一:电梯配置清单

序号部件名称代号或规格厂家备注

1曳引主机wty或wyt系列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

2控制柜sy-jwvf三洋电梯

3控制电脑板一体化三洋电梯

4轿厢 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

5操纵箱可选(样本)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

6外召盒可选(样本)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

7厅门门板 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

8轿门板 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

轿门和轿厢全部为304不锈钢

9门套 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

10光幕917a94束sanyoczh

11接触器lc系列施耐德法国(合资)

12变频器一体化三洋电梯

13门机控制系统syczh-d-b-sop4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

14位置检测器

(编码器)ern1387海德汉(heidenhain)德国(合资)

15限速器xs3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1.0m/s-2.0m/s

xs18a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2.5m/s

16轿厢导轨t型系列苏州/天津

17对重导轨tk5a苏州/天津

18缓冲器ld-hc-l5上海绿盾橡塑五金制品厂1.0m/s1150kg及以下

ld-hc-l12上海绿盾橡塑五金制品厂1.0m/s1250kg-1600kg

yh1a/175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1.5m/s1150kg及以下

yh8/206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1.75m/s1150kg及以下

yh6/275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2.0m/s1150kg及以下

yh2/420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2.5m/s1150kg及以下

19曳引钢丝绳8×19s天津高盛

20安全钳aq10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450kg-1150kg

21电梯厅门sanyo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一楼发纹不锈钢,其余钢板喷漆

22电梯厅门套sanyo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一楼发纹不锈钢,其余钢板喷漆

23电梯吊顶sanyo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标配

24电梯地板sanyo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pvc仿真塑胶地板

25电梯轿厢sanyo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一楼发纹不锈钢

附件二: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主要部件配置表(国内 室内)

序号品 名生产厂家备 注

1桁架sanyoczh矩形钢

2上下部总成sanyoczh整体式 、喷漆

3梯级/踏板吴江全胜/江苏飞亚不锈钢/铝合金

4扶手带上海斌腾黑色或彩色

5玻璃杭州建新10mm钢化玻璃

6控制系统sanyoczhplc:欧姆龙, 接触器: 施耐德,继电器:施耐德

7导轨型材sanyoczh镀锌型材

8内外盖板sanyoczh430发纹不锈钢

9围裙板sanyoczh430发纹不锈钢

10前沿板sanyoczh面板430不锈钢

11主机天津佳利涡轮蜗杆减速箱,防护等级ip44

12主机链条苏州新奥

13扶手链条苏州新奥

14梯级链条苏州新奥35crmo,高强度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主要部件配置表(国内 室外)

序号品 名生产厂家备 注

1桁架sanyoczh矩形钢,热浸镀锌

2上下部总成sanyoczh整体式 、多层喷涂

3梯级/踏板南通江中/江苏飞亚铝合金

4扶手带上海魁固黑色或彩色,防晒及防水处理

5玻璃杭州建新10mm钢化玻璃、防日光处理

6控制系统sanyoczhplc:欧姆龙, 接触器: 施耐德,继电器:施耐德,有防水功能

7导轨型材sanyoczh镀锌型材

8内外盖板sanyoczh304发纹不锈钢

9围裙板sanyoczh304发纹不锈钢

10前沿板sanyoczh面板铝合金

11主机天津佳利涡轮蜗杆减速箱,防护等级ip54

12主机链条苏州新奥镀镍处理

13扶手链条苏州新奥镀镍处理

14梯级链条苏州新奥镀镍处理

15下机房sanyoczh有油水分离装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有关扶梯无障碍改造简报范文如何写四

使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维保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梯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__)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为本合同附件一《电梯保养时间和保养费明细表》中列明的电梯提供维保和紧急救援服务。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乙方提供维保服务的方式:

□清包:只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不提供任何免费电梯零部件;

□半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单价在人民币____元以下(含本数)电梯零部件;

□全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大部分电梯零部件。

服务方式为清包或半包的,乙方应提供本合同电梯设备保养和维修所需零部件的价格和人工费用明细表,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全包的,应在本合同中列明哪些部件和维修工作的费用需甲方另行支付。

第三条 维保期限

本合同约定维保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于期限届满前壹个月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维保费用

共____台电梯,合同期维保费:总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结算

1.甲方按(□月 □季 □半年 □年)支付维保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______

2.甲方需支付零部件费用的,按(□月__□季__□半年__□年_)支付,支付时间为当次维保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

3.支付方式:□现金___□支票___□汇到乙方指定帐户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计划的情况,监督经乙方维保后的电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电梯安全性能是否良好。

2.有权检查受乙方委派为本单位电梯提供维保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开展维保活动。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服从本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的乙方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3.除国家规定的法定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外,有权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工作的情况进行评定。

(二)义务

1.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关管理机构、制度,确保制度、人员、资金落实到位。

2.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维保和零部件款。

3.配备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件的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在更换电梯管理人员时及时通知乙方。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按照电梯使用检查表完成电梯的日常检查工作和每月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电梯钥匙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对电梯钥匙进行管理,实行钥匙领用登记,不将电梯钥匙交给非持证人员使用。

4.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乙方的电梯保养工作过程和工作结果、对乙方的维保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签收乙方提交的与电梯维保工作有关的文件。

5.电梯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在电梯的日常使用时间内,确保值班人员可靠接收求救电话、警铃装置发出的求救信号,及时通知乙方抢修,并详细记录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

6.制订有关电梯的应急救援预案(如:电梯困人、消防、电梯水浸、自动扶梯人身伤害等)。每年至少一次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急系统运行有效。

7.保证电梯供电、消防、防雷、通风等系统安全可靠,满足国家标准规定。

8.为乙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确保作业环境中应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9.采取有效措施监控电梯使用情况,积极主动开展文明乘梯宣传活动,及时制止乘客不文明乘梯行为或恶意破坏电梯的行为。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保有关的工作。

11.应认真审核乙方书面提出的更换电梯零部件要求,并在乙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书面予以答复。

12.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13.电梯因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火灾、水浸、风暴和地震等)所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查询电梯相关资料。

2.当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时,乙方有权采取停梯措施及阻止冒险作业的权利。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乙方实施维保后的电梯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

2.乙方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乙方维保负责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热线电话:____________。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

3.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日;

4.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乙方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5.作业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甲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6.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抢修。

7.根据甲方的故障统计记录,乙方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8.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甲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9.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保工作非法分包、转包。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已于__年__月__日对本合同约定的电梯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已经甲方签字确认,并作为电梯现状记录由甲、乙双方保存。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服务的,如强化保养、增加保养频次、安全保障需求、驻场作业服务、增加检测内容和频次等,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3.维保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保记录。维保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_年。维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长期保存。

4.根据电梯的现状,甲乙双方约定非使用原因导致的电梯困人故障次数每月每台电梯不超过____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当对方,并承担因合同解除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经双方确认为无正当理由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____的违约金。超过双方约定的___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赔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4.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保工作的,应当按照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5.除维保工作不到位外,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若未按乙方的书面要求期限同意更换应该更换的电梯零部件而导致电梯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违反约定,作业过程中未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或需要安全监护的作业时作业人员只有一人,或保养时间不足,甲方可拒付当次作业或保养的当台当月保养费。

8.乙方维保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保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9.在电梯维保作业过程中因维保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10.因维保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电梯复检费用,__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码及有效期: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

电梯安全管理员及证号: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关扶梯无障碍改造简报范文如何写五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委托甲方负责维护保养乙方在用电梯(扶梯)。为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职责,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订立契约,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 维护保养电梯(扶梯)明细:

合同总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条 维护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要求:

1、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每15日一次派遣保养人员,定期对乙方的电梯(扶梯)进行规范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应按gb/t18775《电梯维修规范》执行。

2、甲方对电梯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服务。

3、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乙方应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通之后 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甲方维保负责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第三条 维保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办法:

1、付款方式:

2、付款办法: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乙方出示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许可资质证。派遣保养人员,必须配戴《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胸卡,并应遵守乙方有关规章制度。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对乙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次工作完毕,甲方维保人员应请乙方管理人员在《(电梯)扶梯维护保养报告书》上签字确认。

3、甲方在维护保养电梯时,如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应列出维修项目、维修费用,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签字许可后,甲方方可进行,并应保证向乙方提供正厂原装备件。

4、若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不合格,属甲方维护责任,甲方负责整改及其费用。

5、在合同维保期内,因甲方维保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则由甲方负责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并负责免费修复。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委托给甲方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梯(扶梯),应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检测并取得电梯(扶梯)使用注册登记证的在用电梯(扶梯)。

2、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乙方不得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含甲方人员)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及附件加装、装修。

3、应按国家法规要求、配备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负责电梯(扶梯)每日例行安全检查及运行操作管理,并对轿厢、层门、地坎门进行日常卫生清理保洁工作。

4、因乙方使用不安、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扶梯)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负责。

5、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申报及检测费用。

第七条 免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乙方采用非正厂配套的产品装置而造成电梯(扶梯)故障、事故与甲方责任无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酌情延长付款时间),甲方有权停止服务,终止合同。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且连续超过两个月以上时间未进行维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偿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电梯维护保养技术细节及电梯制造厂商规定的维保技术要求,可列是本合同附件,不可分割。

2、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济合同仲裁机械申请仲裁或向 法院起诉。

3、附件备注: 。

4、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由甲方报送: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备案。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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