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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公司年度考核方案范文范本 金融公司年度考核方案范文范本下载(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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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公司年度考核方案范文范本 金融公司年度考核方案范文范本下载(七篇)
2023-01-14 02:04:17    小编:ZTFB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3年金融公司年度考核方案范文范本一

1)总则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英文名称为××××(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元

乙2方:×%××元

乙3方:×%××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时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为×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以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方要以合适的平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国××××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字。

中方签名:外方签名:

2023年金融公司年度考核方案范文范本二

编号: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以下三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订:

1.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一家按照我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综合性租赁公司。其注册地址为 _________工商登记号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托人”),一家按照我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的资质。其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工商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租人”),一家按照我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企业。其注册地址为 _________,工商登记号_________。

鉴于:

1.委托人为了开展租赁业务,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并委托受托人代理相关事项。

2.受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委托人提供融资租赁代理服务并协助划转租金。受托人有权收取本合同约定的手续费。

3.承租人为取得租赁物,愿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三方经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定义

1.1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融资租赁”:系指委托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按照本合同确定的用途、金额、期限、租金等,由委托人提供资金,并以委托人的名义购进租赁物件,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承租人出租,受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协助划转租金的经营活动。

“工作日”:系指受托人营业的日期(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和中国国家法定假日)。

“本合同有效期间”:系指本合同经签署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各方义务履行完毕为止,除非本合同提前解除。

“手续费”: 系指本合同第八条所述的手续费。

1.2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

(a)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并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b)对某一条、款、项、当事方、附件的提及系指本合同的该条、款、项、当事方、附件;

(c)对一份文件的提及包括对该份文件的修改、变更或补充,但不包括违反本合同约定作出的任何修改、变更或补充;

(d)对任何文件当事方的提及也包括该方的继任者和被允许的受让人。

第二条 融资租赁方式

2.1 除影响受托人手续费的收取、增加受托人的义务或加重受托人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的难度和负担以及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情况外,委托人、承租人有权变更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受托人,该变更自变更通知到达受托人时生效。该变更通知亦应作为本合同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条 先决条件

在融资租赁业务实际开展之前,必须符合下述先决条件:

3.1 委托人必须具备的先决条件:

(a)委托人已经履行完毕所有签署本合同及提供融资租赁资金所必须的内部及外部认可程序,并向受托人提交了受托人所需的所有文件资料;

(b)委托人已在受托人处开立了资金账户,并且存入了可以使得本合同得以履行的足够的人民币资金。

3.2 承租人的先决条件:

(a)承租人已在受托人处开立了资金账户,该资金账户应主要用于本合同的履行,例如租金的存入;

(b)承租人应向委托人提供公司最近一次的财务报表影印件,并提供内容与格式均令委托人认可的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同意签署本合同的有效董事会决议及其他委托人需要审核的文件,承租人保证该等文件的真实、完整、有效。

在签署本合同时,委托人已经事先审查了承租人提交的上述所有文件,并确认其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体资质和经营状况。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委托人确认其在每一次签署委托指令之前已尽责地进行了审查,并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体资质和经营状况。

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审查结果作为本业务开展的依据,不另作实质性调研和审查,不承担核实的工作和责任。

第四条 融资租赁

4.1 委托人支付租赁物价款购进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同意按照本合同条款租入租赁物。租赁物的名称、概算价格、型号、机身号码、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2 承租人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供应商资信情况,自己选定租赁物和供应商,并对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质量、技术和服务内容,以及品质技术保证、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决定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

4.3 委托人同意承租人的选择和要求,并由委托人向受托人出具书面的确认函,注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选择和要求已经我公司认可”;委托人承担根据承租人付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责任。在满足本合同附表要求的先决条件的前提下,承租人应在要求付款日期七天前向委托人发出付款通知,以使委托人有充分的付款准备。

4.4 承租人确认委托人购买的标的物即承租人所选定的本合同的租赁物,承租人同意并接受购买合同及其附表中所记载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4.5 在租赁期内租赁物及其附属物及其相关全部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包括现在或以后附属于租赁物的任何零部件、替换件、更新件、附件和辅助件的所有权均属于委托人;承租人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用于非法生产,在租赁期内不得对租赁物进行销售、抵债、转让、承包、转租、分租、抵押或实施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或增加所有权负担的行为。

4.6 对租赁物的品质、规格及其他在购买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发生的争议,均由承租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向供应商提起求偿,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申请仲裁等,其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送达、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4.7 租赁物在本合同附表规定的场所安装、使用。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加拆任何零部件,不得改变租赁物的外观、性能、品质等,不得迁移安装使用地点,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委托人有权在租赁物上标注所有权标志,委托人(或委托人委托的代理人)有权定期或随时检查租赁物的使用和完好情况,承租人予以全力配合。

4.8 承租人股东的任何指令、承租人同任何第三人的契约、承租人法人地位的变更及其它任何民事法律行为,均不改变委托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

4.9 在任何涉及对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的说明时,承租人必须声明、说明或解释本设备的所有权情况。

4.10 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在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违约金及认购权费(应该说清楚一点)(应由承租人在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一期租金支付日连同最后一期租金向委托人支付)和其他一切费用的前提下,委托人向承租人出具《所有权转让证明书》,租赁物所有权自《所有权转让证明书》签发之日起由委托人转移至承租人。

4.11 委托指令提交受托人后,如委托人和承租人经协商一致,决定撤销或修改委托指令,需以双方名义书面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已收取的手续费无须退回,并由委托人和承租人中导致指令变更或撤销的一方承担。如指令变更或撤销是由委托人和承租人双方原因导致的,手续费由双方分担。

4.12 受托人按照委托指令载明的划转日期(必须为工作日),将融资租赁资金直接由委托人资金账户划转至委托人与承租人共同指定的账户。

4.13 委托人与承租人确认在共同提交委托指令时双方均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件,并不存在本合同所约定的各种违约情况。

4.14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人和承租人通过共同向受托人提交委托指令进行融资租赁的金额(即本合同标的)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 租金

5.1 本合同项下的融资租赁的租金由委托人和承租人进行协商确定,详见收租表。

5.2 租金支付见收租表。租金支付日以租金到达委托人在受托人处的账户日为准。

5.3 承租人应当将应付租金交存于其在受托人处开立的资金账户。受托人为委托人代扣代缴应当由委托人承担的营业税和其他任何可能产生的税费,同时把剩余的资金划转至委托人在受托人处的资金账户。委托人承诺:基于本融资租赁业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委托人承担。

5.4 租金支付经委托人和承租人商定按______支付,承租人如果连续____________不支付租金,委托人有权对租赁物进行处置。

第六条 保证金

6.1 承租人按照融资租赁的金额和期限,于融资租赁起始日一次性向委托人支付融资租赁合同标的总额______万元的______%的融资租赁保证金,计______万元。

6.2 租赁保证金由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签定日起3日内划入委托人在受托人处开立的资金账户。

6.3 承租人不履行合同出现违约时,委托人有权处置保证金;合同执行顺利的,经协商,保证金可冲抵最后几期租金。

6.4 保证金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第七条 租金的偿还

7.1 如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不能按期足额支付租金时,则委托人有权对逾期租金按日利率万分之五加收罚息。

7.2 受托人按照约定将融资租赁租金或罚息划转至委托人的资金账户后将通知委托人。委托人接到通知后要按照受托人的要求,立刻向受托人出具书面确认函件。

第八条 手续费

8.1 各方商定,融资租赁受托人手续费按照本合同标的总额______万元的______%收取,共计______元,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由委托人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第九条 风险揭示及风险承担

9.1 在本合同项下,受托人负有本合同所约定的协助委托人划转租金的义务。

9.2 融资租赁期限届满之后,受托人不再承担相应的受托责任(重新签定融资租赁合同的除外)。

第十条 承租人提前结付租金

10.1 承租人如需提前结付租金,致使合同提前终止,要在相应 的计划还款日前10日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10.2 承租人提前结付租金的,除支付租赁租金以外,要向委托人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提前结付租金补偿金。承租人已支付的手续费不予扣除,受托人已取得的手续费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 优先受偿

如在本合同签订前,承租人曾向委托人或受托人借款,在本合同签订时,借款双方应向第三方书面披露该情况。在同等情况下,承租人应当优先偿还到期日在先的合同。如借款双方未向第三方披露该情况,并违反本款关于优先偿还到期日在先的合同的约定,借款双方应赔偿由此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提前终止

12.1 如出现以下情况,委托人有权通知承租人融资租赁立即提前到期,承租人应立即向委托人偿还全部融资租赁租金,如承租人不能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日期偿还全部融资租赁租金的,委托人将按照本合同第7.1的约定计算加收承租人的罚息:

(a)承租人被迫或主动停业;

(b)承租人出现重大经营失误,导致财务亏损;

(c)使用融资租赁的项目计划被取消或无法实施;

(d)承租人发生重大违法经营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e)承租人出现分立、合并、清算、改组、撤销、被宣告破产、被解散等情形,未得到委托人同意。

(f)承租人与其他第三人所签订的其他商业合同危及本合同正常执行的;

(g)本合同所附的有关担保合同的担保人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所提供的担保资料及手续含有虚假成份,担保人被迫或主动停业等;(本款仅在存在担保人的情况下使用)

(h)委托人认为的其他危及或可能危及租赁安全的其他情形;

(i)承租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丧失商业信誉;

(j)承租人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12.2 委托人向承租人发出的要求提前还款的通知应当同时提交一份给受托人。承租人应当在委托人指定的时间内将融资租赁全部租金存放于承租人的资金账户并通知受托人,然后由受托人划转至委托人账户。

第十三条 陈述与保证

13.1 承租人在此声明如下:

(a)承租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并拥有良好声誉,其对自身经营管理的资产享有合法的处分权,并能以其自身的名义履行本合同所述的委托租赁活动;

(b)承租人签署和执行本合同是自愿的,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权,上述授权及授权项下的签署和执行未违背承租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对承租人有约束力的法规和合同。承租人为签署和执行本合同所需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均已合法地办理完毕并充分有效;

(c)承租人为本合同项下融资租赁而向委托人、受托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都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d)承租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委托人不提供本合同项下融资租赁的下列事件:

与承租人或与承租人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法违纪或被索赔事件;

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承租人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其他可能影响承租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承租人在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合同项下发生的违约事件。

13.2 承租人在此保证如下:

(a)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

(b)按本合同的约定归还融资租赁租金和有关费用;

(c)按委托人的要求每季度提供一次最新财务报表;每年第一季度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年度财务报表;按委托人的要求随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的经营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d)接受委托人的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e)未经委托人的书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减少注册资本;承租人进行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资合作合同;撤销、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为股份制公司;以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股份公司或投资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交易)需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f)承租人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时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并保证其担保的债务总额不高于其自身净资产;保证不以其他有可能危急其自身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

(g)承租人保证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立即通知委托人:

在本合同项下及其与受托人的任何部门或分支机构、控股机构、其他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承租人发生隶属关系变更、股本结构的变动、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变动、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机构的重大调整;

承租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承租人发生重大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件;

承租人将有可能发生的清算、破产、注销、解散等事项。

13.3 承租人在本条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是连续有效的,在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时均视为承租人重复作出。承租人同时承认,委托人、受托人对本合同的签署是建立在对上述声明和保证信任的基础上的。

13.4 委托人在此声明如下:

(a)委托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并拥有良好声誉,其对自身经营管理的资产享有合法的处分权,并能以其自身的名义履行本合同所述的委托租赁活动;

(b)委托人签署和执行本合同是自愿的,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权,上述授权及授权项下的签署和执行未违背委托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对委托人有约束力的法规和合同。委托人为签署和执行本合同所需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均已合法地办理完毕并充分有效;

(c)委托人为本合同项下租赁而向受托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都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13.5 委托人的保证如下

(a)融资租赁资金系委托人合法所有;

(b)在发生承租人不按期偿还委托租赁本金和租金时,自行决定对承租人提起诉讼或通过其他途径追索。

13.6 委托人在本条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是连续有效的,在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时均视为委托人重复作出。委托人同时承认,受托人、承租人对本合同的签署是建立在对上述声明和保证信任的基础上的。

13.7 受托人在此声明如下:

(a)受托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拥有良好声誉,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资质;

(b)受托人签署和执行本合同是自愿的,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权,上述授权及授权项下的签署和执行未违背受托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对受托人有约束力的法规和合同。

(c)受托人为本合同项下租赁而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都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13.8 受托人的保证如下:

(a)自行办理本合同项下的受托业务,不将受托事项转委托;

(b)按照本合同约定划转融资租赁的资金和承租人支付的租赁租金;

(c)保证将承租人支付到其在受托人处账户的租金扣税后划入委托人指定账户,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不将任何本合同项下的资金挪做它用或主动代委托人清偿债务;

(d)在发生承租人不按期偿还融资租赁租金及其他费用时,协助委托人通过法律及其他途径进行追索;

(e)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受托人丧失了履行本合同的资格或条件,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和承租人并会同委托人和承租人妥善处理本合同项下资金,充分保护委托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f)如受托人发生组织形式的变化,包括分立、合并、重组、兼并,受托人将及时通知委托人和承租人,在变更过程中明示本合同并由变更后的主体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受托人的义务。

13.9 受托人在本条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是连续有效的,在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时均视为受托人重复作出。受托人同时承认,委托人、承租人对本合同的签署是建立在对上述声明和保证信任的基础上的。

第十四条 违约

14.1 发生以下情况时即构成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a)承租人提供的租赁申请资料及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3.2条约定的各项文件)有虚假成份;

(b)承租人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

(c)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委托租赁租金、各种罚息、提前还款租金补偿金、费用以及其他任何应付款项;

(d)承租人违反了本合同第十三条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

(e)承租人在与受托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下发生了违约事件,或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可能影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仅在本合同存在担保人的情况下适用);

(f)承租人丧失商业信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g)承租人违反了本合同中有关其义务的任何其他约定的。

14.2 出现本合同第14.1中的任何违约事件,委托人应当在知道后的5日内决定是否分别或合并采取如下措施,并由委托人承担一切后果:

(a)要求承租人限期纠正违约事件;

(b)书面通知承租人提前解除本合同,所有委托租赁提前到期,如承租人不能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日期偿还全部委托租赁本息的,委托人将按照本合同第7.1的约定计算加收承租人的罚息;

(c)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行使的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

14.3 发生以下情形时即构成委托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a)委托人违反了本合同第十三条中所作的保证和声明;

(b)委托人未能在受托人处的资金账户中留存足够的租赁资金导致合同无法正常执行的;

(c)委托人的资金在合同的履行中被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冻结,导致受托人无法正常执行租赁合同的;

(d)委托人违反了本合同中有关其义务的任何其他约定的。

(e)委托人违反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其他约定的。

14.4 发生本合同第14.3中任何违约事件,承租人及受托人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a)要求委托人限期纠正上述违约事件;

(b)书面通知委托人提前解除本合同;

(c)行使法律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及要求委托人赔偿。

14.5 受托人因委托人或承租人违约而遭受损失的,其向委托人或承租人求偿的范围应以实际损失为依据,受托人已经收取的手续费不予退还且不得用来折抵损失。

14.6 发生以下情形时即构成受托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a) 受托人违反了本合同第十三条中所作的保证和声明;

(b) 委托人存在受托人的资金账户用于履行本合同的资金因受托人过错被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冻结而无法使用的;

(c) 承租人存入受托人的账户中用于履行本合同的资金因受托人过错被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冻结而无法向委托人划转的;

(d) 受托人违反了本合同中有关其义务的其他约定的。

14.7 发生本合同第14.6中违约事件,受托人应赔偿因过错给委托人、承租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五条 费用

15.1 因承租人没有按期偿还融资租赁租金或其他应付费用,导致委托人自行支付追索的各种费用,或委托人作为债权人参加承租人破产、清算、重组等法律程序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或委托人预先支付的受托人因协助委托人追索或协助委托人参加上述法律程序所需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送达、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委托人均有权向承租人追索。

15.2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缴融资租赁业务所发生的营业税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担保

本合同□采用担保□不采取担保(本条仅在各方选择采取担保的情形下方适用)。

在采取担保的情形下:本合同采取如下担保方式:□抵押□质押□保证。

16.1 承租人应当对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担保。如采取抵押或质押方式,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如采取保证方式,应为连带责任保证,由保证人向委托人另行出具担保函或由各方另行签署保证合同。

16.2 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间内,如遇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明显下降时,委托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更换经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或提供其他经委托人认可的抵押物、质押物,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和法律程序的参加

17.1 如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之间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任何争议,三方约定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此事。

17.2 若承租人发生不按期归还融资租赁租金,受托人在知晓该等情形后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在自行知晓该等情形或收到受托人通知后有权自行决定向承租人提起诉讼,受托人亦有义务在委托人的要求下,协助委托人提供诉讼所必要的文件。

17.3 对于承租人针对委托人发生的其他违约情形,按照本条17.2的约定执行。

第十八条 法律适用和司法管辖

18.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依其解释。

18.2 本合同当事人均同意本合同受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债权债务的转让

19.1 未经委托人和受托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19.2 在受托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委托人在通知承租人后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不得有任何免除。

第二十条 合同的补充、变更和解释

20.1 本合同经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三方书面同意后可以修改、变更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0.2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司法实践任何变化导致本合同任何条款成为非法或失去强制执行性,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强制执行性均不受影响。届时各方当事人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性的有关条款。

20.3 如遇地震、台风、瘟疫、战争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执行的,当事人各方及时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 通知

21.1 本合同项下任何通知、付款要求及各种通讯联系均按下列地址送达对方: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当立即通知另外两方。

21.3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通知可以通过电传、传真、电报、信函等方式发送,以电传、传真、电报等方式发送通知的,通知自有效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以信函方式发送通知的,通知自到达对方时即被视为送达。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条件

22.1 本合同在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三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2.2 本合同一式叁份,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三方各执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已经对本合同进行了充分的阅读和理解,且愿意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为表达三方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特进行如下签署。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023年金融公司年度考核方案范文范本三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代表经友好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 ,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职责:

1、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银行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 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 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

4、 居间服务费:甲方须在银行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贷款总额 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五、 违约责任:

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 银行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2、

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本合同一式

2023年金融公司年度考核方案范文范本四

原告修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村信用社。住所地:修武县西村乡西村。

负责人郭松枝,主任。

委托代理人付雪丽,女。

被告张战稳,男。

被告黄爱平,女。

被告许奔艇,男。

被告李有富,男。

原告修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村信用社(以下简称西村信用社)与被告张战稳、黄爱平、许奔艇、李有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范昕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西村信用社委托代理人付雪丽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战稳等4人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xx年2月28日,原、被告签订担保借款合同,原告向被告发放贷款

3.344万元用于养牛,双方约定借款利率7.5‰,还款日期为20xx年2月15日,被告许奔艇、李有富自愿为其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20xx年2月15日被告张战稳、黄爱平借款到期后,以没钱还款为由拒不归还借款本息,原告认为借款人张战稳及其担保人许奔艇、李有富应承担还款义务,故请求判令:1、要求被告张战稳立即归还20xx年2月28日在原告修武县西村信用社借款3.344元元及20xx年11月30日前利息14385.97元,20xx

年11月30日以后按月息13.275‰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被告许奔艇、李有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要求被告承担有关诉讼费用。

被告张战稳等4人未到庭,亦未提交答辩状。

根据原告起诉意见和四被告未到庭的实际情况,本院对本案的调查重点确认如下:1、被告张战稳是否借原告款3.344元,借款利息是多少;2、被告许奔艇、李有富是否承担连带清偿保证责任。

原告为证明其事实主张,在庭审中提供了下列证据:

1、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复印件各一份;

2、四被告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四张;

3、借款借据复印件一张,个人借款书面申请复印件一张,个人借款申请书复印件一张,个人保证担保书复印件一张,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复印件三张。

以上证据证明,被告张战稳、黄爱平、许奔艇、李有富于20xx年2月28日与原告签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张战稳向原告借款3.344元,借款期限为20xx年2月28日至20xx年2月15日,借款利率为月利率7.5‰,逾期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四点四二五,被告许奔艇、李有富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保证责任。原告依约向被告张战稳发放借款3.344元。被告张战稳、黄爱平、许奔艇、李有富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视其放弃了相关权利,原告所举上述证据本院确认为有效证据。

经审理查明:四被告于20xx年2月28日与原告签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张战稳、黄爱平向原告借款3.344元,借款期限为20xx年2月28日至20xx年2月15日,借款利率为月利率7.5‰,逾期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四点四二五,被告许奔艇、李有富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保证责任。原告依约向被告张战稳发放借款3.344元,四被告拒不履行清偿借款本息义务为本案事实。

本院认为,原告与四被告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经实际履行了义务,被告张战稳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并支付借款利息,被告许奔艇、李有富应当履行连带保证义务,不履行应承担法律责任,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四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不影响本案的正常审理。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张战稳归还原告西村信用社贷款本金33440元及利息(20xx年2月28日至20xx年11月30日贷款利息14385.97元,20xx年11月30日后的利息计算至本判决确定归还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许奔艇、李有富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00元,减半收取500元,由被告张战稳承担,暂由原告垫付,被告张战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5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范 昕

二о一一年三月一日

书 记 员 王 文 婧

2023年金融公司年度考核方案范文范本五

1. 春光乍现,拜访争先,客户服务,情义无限

2. 从业有缘,借福感恩,坚定信念;行销一生

3. 服务客户,播种金钱,增加信任,稳定续收

4. 公司周年我成长,挑战世纪要敢想

5. 坚持出勤,专业提升,分享交流,为您分忧

6. 今天付出,明天收获,全力以赴,事业辉煌

7. 客户满意,人脉延伸,良性循环,回报一生

8. 心中有梦要讨动,全力以赴向前冲

9. 心中有梦有方向,全力举绩王中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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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爱岗敬业求实创新用心服务勇争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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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诚信高效服务用户团结进取争创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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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创意是金钱,策划显业绩,思考才致富

20. 创造更新更全更强高速的电信网络

21. 敢于竞争善于竞争赢得竞争

22. 建立团队的目标:一年创出利润万/人

23. 建立团队的目的:共同致富,赚钱

24. 节约团结求实创新

25. 留住那一刻永恒—中国电信

26. 梦想聚团队,团队铸梦想,激情快乐人

27. 捏紧拳头才能挥击有力,战胜对手

28. 企业和市场同步管理与世界接轨

29. 全心全意传递祝福,尽职尽责开拓创新

金融销售团队励志口号(经典)

1. 行销起步,天天拜访,事业发展,用心学习

2. 招后买马,有风来仪人员倍增,士气倍增

3. 主动出击,心里不急,习惯拜访,习惯活动

4. 追求品质,只争朝夕,全力以赴,矢志不移

5. 追求卓越,挑战自我全力以赴,目标达成

6. 全员实动,本周破零加大拜访,业绩攀新

7. 素质提升,交流分享,精耕深耕,永续辉煌

8. 团结紧张,严肃活泼,规范行销,业绩保证向前

9. 用心才能创新竞争才能发展

10. 用一流的待遇留住一流的人才

11. 站上巨人的肩膀,我们可以看得更远

12. 知道是知识,做到才智慧,多做少多说

13. 双牛并进,必压群雄,×××加油

14. 吼一吼,业绩抖三抖,×××加油

15. 一鼓作气,应战佳绩

16. 不吃饭不睡觉,打起肉体赚钞票

17. 全员齐动,风起云涌,每日访问,铭刻心中

18. 自动反击,抢得先机,活动有序,提高效率

19. 置信自己,置信同伴

20. 客户满意,人脉延伸,良性循环,报答终身

21. 和谐创新开拓市场团结拼搏共创未来

22. 积极激励我,多劳多收获,汗水育成果

23. 建立团队的口号:没有任何借口,顽强的执行力

24. 由于有缘我们相聚,成功靠大家努力

25. 本周举绩,皆大欢欣,职域行销,划片运营

26. 效劳客户,收获金钱,添加信任,动摇续收

金融销售团队励志口号(集锦)

1. 情真意切,深耕市场,养精蓄锐,掌声响起

2. 目的明白,锲而不舍,天道酬勤,永续运营

3. 技巧提升,业绩攀升,锲而不舍,业绩骄人

4. 忠实协作积极失望努力开拓勇往直前

5. 路途是迂回的,“钱”途有限黑暗

6. 明天付出,明天收获,养精蓄锐,事业辉煌

7. 三心二意,扬鞭奋蹄,四面反击,勇争第一

8. 风起云涌,人人出动,翻箱倒柜,访问积极

9. 没有你是日子是黑夜,没有我们团队是末日

10. 运营客户,加大回访,用心专业,客户至上

11. 攻守偏重,全员实动,活动目的,效劳导向

12. 回馈客户,从我做起,心中无情,客户有心

13. 失败与曲折只是暂时的,成功已不会太悠远

14. 时不我待,努力举绩,一鼓作气,应战佳绩

15. 本周破零,笑口常开,重诺守信,获益良多

16. 落实访问,本周破零,活动管理,行销真理

17. 全员实动,开张大吉,销售创意,呼唤奇观

18. 客户效劳,重在回访,细心倾听,你认心境

19. 讨取引见,功夫老道,热忱为本,永续运营

20. 行销起步,天天访问,事业开展,用心学习



2023年金融公司年度考核方案范文范本六

目录

1)总则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_________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_______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_______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_________%,出资金额各为________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_%?_________元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时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_______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名。

2.董事的_____为_________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_____以前任者的_____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_____与董事的_____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_________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_____为_________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_____、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_____、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_________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_________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以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_________方要以合适的平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_________%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_____。_____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进行_____,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协会进行_____。

_____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_____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4._____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字。

中方签名:外方签名:

2023年金融公司年度考核方案范文范本七

尊敬的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看我的求职信。我想申请贵公司的个人理财销售代表职位。以下是我的个人资料:

我叫xx,是xx经济学院20xx届应届毕业生,专业是金融。在外省求学的四年里,我培养出很强的独立性,社交能力和适应能力。就拿我一个人赴外省为例思乡是一定会发生的,我知道那是我磨练的最好机会,所以我不断参加体育锻炼,并结交了不少朋友,事情多了,人就不孤单了。我就是这样锻炼我的独立性、社交能力和适应能力。

四年来,在师友的严格教益及个人的努力下,我具备了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系统地掌握了本专业外的有关理论,如人力资源管理,会计,还通过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熟悉涉外工作常用礼仪;具备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等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同时,我利用课余时间广泛地涉猎了大量书籍,不但充实了自己,也培养了自己多方面的技能。更重要的是,严谨的学风和端正的学习态度塑造了我朴实、稳重的性格特点。尽管奖学金证书,三好学生等荣誉证书不能证明一切能力,但是它们是我在大学里认真学习的见证。

此外,我还积极地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抓住每一个机会,锻炼自己。每一个长假我都会东奔西跑地找工作,借这种机会锻炼自己并吸收社会经验。

四年时间对培养一个人来说并不长,我深深地感受到,与优秀学生共事,使我在竞争中获益;向实际困难挑战,让我在挫折中成长。我热爱贵单位所从事的事业,殷切地期望能够在您的领导下,为这一光荣的事业添砖加瓦;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学习、进步。

收笔之际,郑重地提一个小小的要求:无论您是否选择我,尊敬的领导,感谢您抽空阅读我的求职信。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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